合同中的条款应当明确清晰,以避免可能的解释争议。合同的语言应简洁明了,避免使用模糊和歧义的词语。合同文本应妥善保存,以备今后参考或证明权利义务。
生猪订购合同篇一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
订购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作社农户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促进专业合作社及合作社农户的发展,更好地维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就生猪订购有关事宜签订合同如下,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订购、数量、保护价及交(提)货时间:
1、订购产品为---生猪。
2、订购数量为______吨。
3、约定保护价_________元/公斤。
4、交货时间大约在________月________日左右。
第二条质量要求:。
生猪的品种等级和质量,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第三条交货方式及验收方法:
1、甲、乙双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将前往乙方所在地验收生猪,交货日期以收到货物为准;以接收地点为验收地点。
2、验收方法:甲方验应按照国家标准验收,验收人员要本着方便、快捷、热情的原则,必须在2个小时验收完毕。在验收中对产量质量发生争议,交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裁决。
第四条收购价格及付款方式:
市场价高于保护价时,甲方按当地市场价收购;低于当地市场价,甲方以保护价收购(仅限于双方约定数量)。货款结算方式,乙方交售的生猪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当及时以现金向乙方支付货款(先付款后提货)。
第五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交货数量少于合同的规定而甲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货而甲方仍需要的,应照数补交,乙方并应比照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超过规定期限不能交货的,应偿付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总值5%的违约金;因逾期交货,甲方不再需要的,由乙方自行处理,并向甲方偿付该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
2、乙方如因违约自销或因套取超购加价款而不履行合同时,应向甲方偿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货款总值20%的违约金,并退回套取的加价款和奖售、换购的物资;乙方违约自销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上交国家财政。
3、乙方在交售生猪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同时应向甲方偿付该批货款总值10%的违约金。
4、甲方按乙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提货而未到货的,乙方应负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承担甲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5、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预付定金(定金不得超过价款的20%)的,供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加倍偿还。
6、乙方在接到甲方验收产品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在15天内做出处理,如乙方未按时处理,可视为默认。
第六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在合同执行中退货的,应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10%的违约金。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根据市场价赔偿其损失。
2、甲方无故拒收应向乙方偿付被拒收货款总值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3、按合同规定提货的生猪,乙方通知提货而逾期提货的,除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偿付违约金以外,还应承担乙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饲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
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的,应按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延期付款的___%违约金。
5、甲方如向乙方预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预购合同时,无权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6、甲方必须承担因错填或临时改变到货地点而多支付的一切费用。甲方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验收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视为默认。
7、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进行验收后未提出质量异议的,即视为默认符合规定。对于提出质量异议或因其他原因拒收,应负责妥善保管,等候处理,不得动用。一经动用即视为接收,甲方应按期向乙方付款,如不按期付款,则按延期付款处理。
第七条不可抗力:
合同履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等其它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应向对方当事人及时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部门证实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不以违约论。对这些产品的处理办法,可由双方协商决定。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达成协议。未达成协议以前,原合仍有效,当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议后,应在收到通知起15天内做出答复,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期限答复,逾期不做答复的,即为默认。
第九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申请向主管部门或工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他约定。
违约金或赔偿金,应在甲、乙双方商定的日期内或由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10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或手印)之日起生效。
身份证:
住所:
电话:
邮政编码:专业合作社:(盖章)。
住所:
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生猪订购合同篇二
乙方(需方):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湖北省合同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订购生猪,订购生猪的品种、数量如下: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甲方所售生猪每头应在千克至千克范围内。
甲方所售生猪必须有免疫耳标,有生猪产地的检疫合格证明。
第三条订购生猪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一)固定价格:_______________元/千克。
(二)保护价格:基准价为______元/千克。收购日所订生猪的市场价高于基准价时,以市场价收购;收购日所订生猪的市场价低于基准价时,以基准价收购。
(三)浮动价格:基准价为______元/千克。收购日所订生猪市场价高于基准价时,收购价=基准价+(市场价-基准价)__________%;收购日所订生猪市场价低于基准价时,收购价=基准价-(基准价-市场价)__________%。
第四条交货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五条交货方式、地点及费用,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一)送货。甲方将所订生猪送到,交货日期以乙方书面签收日期为准,运输及相关费用由承担。
(二)提货。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到提货,交货日期以书面通知发出日期为准,运输及相关费用由承担。
(三)代办托运。甲方通过汽车(火车、轮船或)将所订生猪托运到,交货日期以办理托运手续日期为准,托运及相关费用由承担。
第六条货物验收按下列约定执行:
(一)验收地点:送货以货物接受地为验收地点;提货以提货地为验收地点;托运以为验收地点。
(二)验收时间:乙方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日内验收完毕,乙方对生猪的质量、品种、数量等有异议的,应在验收之日起日内书面向甲方提出。
(三)验收标准:_________。
(四)自然损耗:所订生猪自然损耗应在______%以内(含______%)。
第七条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预付款______元。合同履行时,预付款冲抵甲方应付货款。
第八条货款结算按下列第项执行:_________。
(一)现金结算,验收合格后钱货当场结清。
(二)银行结算。乙方在验收合格后日内,把剩余货款汇入甲方指定开户银行,帐号。
第九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按协议执行。达成协议之前,仍按本合同执行。
当事人一方因法定不可抗力事由可解除或变更本合同。
第十条违约责任按下列约定执行:
______元/头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交付所订生猪的,按逾期交付生猪头数__________元/头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愈期交付超过日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二)因甲方原因造成所订生猪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按所订生猪头数__________元/头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仍需要的,甲方应按收购日市场价格交付生猪;乙方不需要的,甲方自行处理。
(三)乙方拒收所订生猪的,按所订生猪头数__________元/头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少收所订生猪的,按少收生猪头数__________元/头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接收所订生猪的,按逾期接收生猪头数__________元/头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等相关损失。愈期接收超过日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四)乙方愈期支付货款的,应结清货款,同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愈期部分的利息,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项办理: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委托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生猪订购合同篇三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生猪单体品种、毛色由双方协商议定。
第二条标的交售日期、数量、重量及价格:
1.乙方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向甲方交售生猪______头。
2.价格随市场行情,由甲乙双方按照次时市场价格进行收购。
3.乙方出售的生猪单体重量每头不得低于_______公斤。
4.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双方另行达成新的协议,甲乙双方应按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三条交货、验收、结算方式:
1.生猪由甲方上门收购,双方当面验收。
2.货款由甲方支付给乙方,现金结算当场结算,钱货两清,甲方不得欠款。
第四条不可抗力。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双方通报理由,在提供相应证明后,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2.生猪如因生长、养殖等原因不能出栏,交货日期可提前协商,提前或推迟。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在合同履行中退货,应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价值___(5%—15%)的支付违约金。
2.甲方无故拒收生猪,应向乙方偿付拒收生猪总值____(5%—15%)的支付违约金。
3.乙方交货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按少交数量价值____(1%—15%)支付违约金。
4.乙方在交售中,出售病死或其它有害身体健康的生猪,甲方有权拒收。
第六条合同变更与解除。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未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继续有效,双方达到变更或解除合同,就签署书面协议。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或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______________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工商部门备案一份)。
生猪订购合同篇四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生猪订购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合同编号:
订购方(甲方):签订地点:
出售方(乙方):签订时间: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生猪单体品种、毛色由双方协商议定。
品种
毛色
第二条标的交售日期、数量、重量及价格:
1、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交售生猪头。
2、价格随市场行情,由甲乙双方按照次时市场价格进行收购。
3、乙方出售的生猪单体重量每头不得低于公斤。
4、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双方另行达成新的协议,甲乙双方应按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三条交货、验收、结算方式:
1、生猪由甲方上门收购,双方当面验收。
2、货款由甲方支付给乙方,现金结算当场结算,钱货两清,甲方不得欠款。
第四条不可抗力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双方通报理由,在提供相应证明后,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2、生猪如因生长、养殖等原因不能出栏,交货日期可提前协商,提前或推迟。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在合同履行中退货,应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5%—15%)的支付违约金。
2、甲方无故拒收生猪,应向乙方偿付拒收生猪值(5%—15%)的支付违约金。
3、乙方交货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按少交数量价值(1%—15%)支付违约金。
4、乙方在交售中,出售病死或其它有害身体健康的生猪,甲方有权拒收。
第六条合同变更与解除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未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继续有效,双方达到变更或解除合同,就签署书面协议。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交工商机关备案一份。
买受人(甲方):
住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出卖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乡村组
联系电话:
备案机关:
经办人:
年 月 日
生猪订购合同篇五
下面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生猪订购合同范本,欢迎大家浏览。
合同编号: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湖北省合同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订购生猪,订购生猪的品种、数量如下:。
第二条甲方所售生猪每头应在千克至千克范围内。
甲方所售生猪必须有免疫耳标,有生猪产地的检疫合格证明。
第三条订购生猪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一)固定价格:元/千克。
(二)保护价格:基准价为元/千克。收购日所订生猪的市场价高于基准价时,以市场价收购;收购日所订生猪的.市场价低于基准价时,以基准价收购。
%。
第四条交货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五条交货方式、地点及费用,按下列第项执行:
(一)送货。甲方将所订生猪送到,交货日期以乙方书面签收日期为准,运输及相关费用由承担。
(二)提货。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到提货,交货日期以书面通知发出日期为准,运输及相关费用由承担。
(三)代办托运。甲方通过汽车(火车、轮船或)将所订生猪托运到,交货日期以办理托运手续日期为准,托运及相关费用由承担。
第六条货物验收按下列约定执行:
(一)验收地点:送货以货物接受地为验收地点;提货以提货地为验收地点;托运以为验收地点。
(二)验收时间:乙方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日内验收完毕,乙方对生猪的质量、品种、数量等有异议的,应在验收之日起日内书面向甲方提出。
(三)验收标准:。
(四)自然损耗:所订生猪自然损耗应在%以内(含%)。
第七条乙方于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预付款元。合同履行时,预付款冲抵甲方应付货款。
第八条货款结算按下列第项执行:
(一)现金结算,验收合格后钱货当场结清。
(二)银行结算。乙方在验收合格后日内,把剩余货款汇入甲方指定开户银行,帐号。
第九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按协议执行。达成协议之前,仍按本合同执行。
当事人一方因法定不可抗力事由可解除或变更本合同。
第十条违约责任按下列约定执行:
元/头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交付所订生猪的,按逾期交付生猪头数×元/头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愈期交付超过日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二)因甲方原因造成所订生猪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按所订生猪头数×元/头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仍需要的,甲方应按收购日市场价格交付生猪;乙方不需要的,甲方自行处理。
(三)乙方拒收所订生猪的,按所订生猪头数×元/头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少收所订生猪的,按少收生猪头数×元/头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接收所订生猪的,按逾期接收生猪头数×元/头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等相关损失。愈期接收超过日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四)乙方愈期支付货款的,应结清货款,同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愈期部分的利息,按合同总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项办理: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地址:地址:
邮编:电话:邮编:电话:
生猪订购合同篇六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生猪订购合同书范本,欢迎大家分享。
合同编号:141016。
订购方(甲方):签订地点:
出售方(乙方):签订时间: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生猪单体品种、毛色由双方协商议定。
品种。
毛色。
第二条标的交售日期、数量、重量及价格:
1、乙方在年月日前向甲方交售生猪头。
2、价格随市场行情,由甲乙双方按照次时市场价格进行收购。
3、乙方出售的生猪单体重量每头不得低于公斤。
4、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双方另行达成新的协议,甲乙双方应按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三条交货、验收、结算方式:
1、生猪由甲方上门收购,双方当面验收。
2、货款由甲方支付给乙方,现金结算当场结算,钱货两清,甲方不得欠款。
第四条不可抗力。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双方通报理由,在提供相应证明后,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2、生猪如因生长、养殖等原因不能出栏,交货日期可提前协商,提前或推迟。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在合同履行中退货,应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5%—15%)的支付违约金。
2、甲方无故拒收生猪,应向乙方偿付拒收生猪值(5%—15%)的支付违约金。
3、乙方交货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按少交数量价值(1%—15%)支付违约金。
4、乙方在交售中,出售病死或其它有害身体健康的生猪,甲方有权拒收。
第六条合同变更与解除。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未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继续有效,双方达到变更或解除合同,就签署书面协议。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交工商机关备案一份。
买受人(甲方):
住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出卖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乡村。
组
联系电话:
备案机关:
经办人:
生猪订购合同篇七
合同编号:
提示:养植方应事先就生猪养殖及收购条件、要求的合理性向农业技术指导部门咨询,并认真分析将来可能面临的市场风险,理性判断,慎重签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生猪养殖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产品基本要求:
产品名称。
品种规格。
产地。
等级。
单位。
数量。
价格。
保护价。
总金额(元)。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万仟佰拾元角分。
第二条质量要求:国家有关部门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标准确定生猪的等级和质量;国家有关部门无明文规定的,由乙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第三条生猪的检疫办法:(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有卫生检疫规定的,按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规定进行检疫;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无检疫规定的,有双方当事人协商检疫办法。
但双方均应支持与协助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依法进行检疫,并按照国家财政、物价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交纳检疫费用。
第四条货款结算与奖售办法。
货款结算按下列项执行;。
(1)对村民、个体户一般采取现金结算,钱货两清;。
(2)对大户、专业户可采取银行结算的办法进行;。
(3)奖售办法:_______。
第五条收购运输办法由甲方上门收购或乙方按指定的地点投售。
第六条检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
检验时间:________________;检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双方可约定保护价的,当交货时市场收购价格低于保护价时,以保护价为准;市场收购价格高于保护价时,双方可协商上调价格。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______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交售的生猪不符合规格和质量标准的甲方可以拒收。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在合同期内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致使当事人乙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及时通报理由,经有关部门证实后,不负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份,______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购方(签章):_________养植方(签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生猪订购合同篇八
订购方(甲方): 签订地点:
出售方(乙方): 签订时间: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生猪单体品种、毛色由双方协商议定。
品种
毛色
第二条 标的交售日期、数量、重量及价格:
1、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交售生猪 头。
2、价格随市场行情,由甲乙双方按照次时市场价格进行收购。
3、乙方出售的生猪单体重量每头不得低于 公斤。
4、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双方另行达成新的协议,甲乙双方应按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三条 交货、验收、结算方式:
1、生猪由甲方上门收购,双方当面验收。
2、货款由甲方支付给乙方,现金结算当场结算,钱货两清,甲方不得欠款。
第四条 不可抗力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双方通报理由,在提供相应证明后,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2、生猪如因生长、养殖等原因不能出栏,交货日期可提前协商,提前或推迟。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在合同履行中退货,应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 (5%—15%)的支付违约金。
2、甲方无故拒收生猪,应向乙方偿付拒收生猪值 (5%—15%)的支付违约金。
3、乙方交货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按少交数量价值 (1%—15%)支付违约金。
4、乙方在交售中,出售病死或其它有害身体健康的生猪,甲方有权拒收。
第六条 合同变更与解除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未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继续有效,双方达到变更或解除合同,就签署书面协议。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交工商机关备案一份。
买受人(甲方):
住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出卖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乡 村
组
联系电话:
备案机关:
经办人:
年 月 日
生猪订购合同篇九
合同编号:
订购方(甲方):签订地点:
出售方(乙方):签订时间: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生猪单体品种、毛色由双方协商议定。
品种。
毛色。
第二条标的交售日期、数量、重量及价格:
1、乙方在年月日前向甲方交售生猪头。
2、价格随市场行情,由甲乙双方按照次时市场价格进行收购。
3、乙方出售的生猪单体重量每头不得低于公斤。
4、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双方另行达成新的协议,甲乙双方应按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三条交货、验收、结算方式:
1、生猪由甲方上门收购,双方当面验收。
2、货款由甲方支付给乙方,现金结算当场结算,钱货两清,甲方不得欠款。
第四条不可抗力。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双方通报理由,在提供相应证明后,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2、生猪如因生长、养殖等原因不能出栏,交货日期可提前协商,提前或推迟。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在合同履行中退货,应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5%—15%)的支付违约金。
2、甲方无故拒收生猪,应向乙方偿付拒收生猪值(5%—15%)的支付违约金。
3、乙方交货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按少交数量价值(1%—15%)支付违约金。
4、乙方在交售中,出售病死或其它有害身体健康的生猪,甲方有权拒收。
第六条合同变更与解除。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未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继续有效,双方达到变更或解除合同,就签署书面协议。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交工商机关备案一份。
买受人(甲方):
住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出卖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乡村。
组
联系电话:
备案机关:
经办人:
生猪订购合同篇十
合同编号: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湖北省合同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订购生猪,订购生猪的品种、数量如下:。
第二条甲方所售生猪每头应在千克至千克范围内。
甲方所售生猪必须有免疫耳标,有生猪产地的检疫合格证明。
第三条订购生猪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一)固定价格:元/千克。
(二)保护价格:基准价为元/千克。收购日所订生猪的市场价高于基准价时,以市场价收购;收购日所订生猪的市场价低于基准价时,以基准价收购。
(三)浮动价格:基准价为元/千克。收购日所订生猪市场价高于基准价时,收购价=基准价+(市场价-基准价)×%;收购日所订生猪市场价低于基准价时,收购价=基准价-(基准价-市场价)×%。
第四条交货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五条交货方式、地点及费用,按下列第项执行:
(一)送货。甲方将所订生猪送到,交货日期以乙方书面签收日期为准,运输及相关费用由承担。
(二)提货。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到提货,交货日期以书面通知发出日期为准,运输及相关费用由承担。
(三)代办托运。甲方通过汽车(火车、轮船或)将所订生猪托运到,交货日期以办理托运手续日期为准,托运及相关费用由承担。
第六条货物验收按下列约定执行:
(一)验收地点:送货以货物接受地为验收地点;提货以提货地为验收地点;托运以为验收地点。
(二)验收时间:乙方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日内验收完毕,乙方对生猪的质量、品种、数量等有异议的,应在验收之日起日内书面向甲方提出。
(三)验收标准:。
(四)自然损耗:所订生猪自然损耗应在%以内(含%)。
第七条乙方于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预付款元。合同履行时,预付款冲抵甲方应付货款。
第八条货款结算按下列第项执行:
(一)现金结算,验收合格后钱货当场结清。
(二)银行结算。乙方在验收合格后日内,把剩余货款汇入甲方指定开户银行,帐号。
第九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按协议执行。达成协议之前,仍按本合同执行。
当事人一方因法定不可抗力事由可解除或变更本合同。
第十条违约责任按下列约定执行:
元/头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交付所订生猪的,按逾期交付生猪头数×元/头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愈期交付超过日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二)因甲方原因造成所订生猪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按所订生猪头数×元/头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仍需要的,甲方应按收购日市场价格交付生猪;乙方不需要的,甲方自行处理。
(三)乙方拒收所订生猪的,按所订生猪头数×元/头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少收所订生猪的,按少收生猪头数×元/头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接收所订生猪的,按逾期接收生猪头数×元/头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等相关损失。愈期接收超过日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四)乙方愈期支付货款的,应结清货款,同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愈期部分的利息,按合同总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第十一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项办理: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生猪订购合同篇十一
合同编号: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湖北省合同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订购生猪,订购生猪的品种、数量如下:。
第二条甲方所售生猪每头应在千克至千克范围内。
甲方所售生猪必须有免疫耳标,有生猪产地的检疫合格证明。
第三条订购生猪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一)固定价格:元/千克。
(二)保护价格:基准价为元/千克。收购日所订生猪的市场价高于基准价时,以市场价收购;收购日所订生猪的市场价低于基准价时,以基准价收购。
(三)浮动价格:基准价为元/千克。收购日所订生猪市场价高于基准价时,收购价=基准价+(市场价-基准价)×%;收购日所订生猪市场价低于基准价时,收购价=基准价-(基准价-市场价)×%。
第四条交货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五条交货方式、地点及费用,按下列第项执行:
(一)送货。甲方将所订生猪送到,交货日期以乙方书面签收日期为准,运输及相关费用由承担。
(二)提货。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到提货,交货日期以书面通知发出日期为准,运输及相关费用由承担。
(三)代办托运。甲方通过汽车(火车、轮船或)将所订生猪托运到,交货日期以办理托运手续日期为准,托运及相关费用由承担。
第六条货物验收按下列约定执行:
(一)验收地点:送货以货物接受地为验收地点;提货以提货地为验收地点;托运以为验收地点。
(二)验收时间:乙方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日内验收完毕,乙方对生猪的质量、品种、数量等有异议的,应在验收之日起日内书面向甲方提出。
(三)验收标准:。
(四)自然损耗:所订生猪自然损耗应在%以内(含%)。
第七条乙方于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预付款元。合同履行时,预付款冲抵甲方应付货款。
第八条货款结算按下列第项执行:
(一)现金结算,验收合格后钱货当场结清。
(二)银行结算。乙方在验收合格后日内,把剩余货款汇入甲方指定开户银行,帐号。
第九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按协议执行。达成协议之前,仍按本合同执行。
当事人一方因法定不可抗力事由可解除或变更本合同。
第十条违约责任按下列约定执行:
元/头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交付所订生猪的,按逾期交付生猪头数×元/头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愈期交付超过日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二)因甲方原因造成所订生猪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按所订生猪头数×元/头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仍需要的,甲方应按收购日市场价格交付生猪;乙方不需要的,甲方自行处理。
(三)乙方拒收所订生猪的,按所订生猪头数×元/头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少收所订生猪的,按少收生猪头数×元/头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接收所订生猪的,按逾期接收生猪头数×元/头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等相关损失。愈期接收超过日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四)乙方愈期支付货款的,应结清货款,同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愈期部分的利息,按合同总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第十一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项办理: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地址:地址:
邮编:电话:邮编:电话:
生猪订购合同篇十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生猪养殖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产品名称品种规格产地单位数量价格/保护价总金额(元)。
第二条质量要求及收购时间约定:国家有关部门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标准确定生猪的等级和质量;国家有关部门无明文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收购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生猪的检疫办法及检疫费用支付: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有卫生检疫规定的,按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规定进行检疫;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无检疫规定的,有双方当事人协商检疫办法。但双方均应支持与协助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依法进行检疫,并按照国家财政、物价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交纳检疫费用。由收购方支付生猪产地检疫费用。
第四条货款结算与奖售办法。货款结算按下列下列方式执行;。
1.订金支付:签订合同之日,按100元/头支付订金,结算时与货款合并使用。
2.货款支付方式:采取现金结算或银行转账方式,款到发货。
3.奖售办法:达成交易后,奖励50元/头。
第五条收购运输办法由甲方上门收购或乙方按指定的地点投售。
第六条双方可约定保护价,当交货时市场收购价格低于保护价时,以保护价为准;市场收购价格高于保护价时,双方可协商上调价格。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延迟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1%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收购生猪,甲方需赔偿乙方100元/头(不退还订金,作为赔偿金)。
3.乙方交售的生猪不符合规格和质量标准的甲方可以拒收。
4.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私自出售所定猪只的,或未按约定提供生猪的,须赔偿甲方100元/头,并退还订金。
第八条在合同期内因发生自然灾害、重大疫情等不可抗力,致使当事人乙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向收购方当事人及时通报理由,经当地兽医站证实后,不负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全部或部分退还甲方订金。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生猪订购合同篇十三
一、项目:
序号
品名
规格
数量
基数
价格
金额
二、被褥若发现劣质纤维,黑心棉,本部负完全责任,并承担一倍罚款。
三、被褥若_________年之内发现:霉变、板结、脱棉(故意损伤例外)、起尘、保暖性能下降,本部按设计使用年限收取折旧费的同时,给予退换。
四、预付款为总货款的_________%,合计人民币_________元。(以收据为准)。
五、其余货款合计人民币_________元。于学生报到后的第二周内付清。
六、双方约定预付款到帐60至90天内,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乙方验货付款后,甲方送至_________(外地客户来人提货,甲方负责装运,乙方负责卸货),具体日期可酌情商定。
七、验收方式:当面验收点清,如有不合格产品三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违约责任:若甲方逾期交货按货款总额的日百分之一计付违约金。若乙方延期办理提货手续、逾期付款,按货款总额的日百分之一计付仓储费及滞纳金。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协商不成诉诸甲方所在地法律部门处理。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生猪订购合同篇十四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合同编号: 乙方: 签订地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以上产品价格不含税费和运输费,需普通发票的加税金。
1、乙方在收到此货款后在 个工作日内将产品发出。
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选择相应的运输方式,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方提出书面异议。如果发现产品的性能及质量不合规定,应于货到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包括检测情况、使用情况)。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订购合同规定。
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超过一年免费质保的产品,本公司将在首先征求客户同意付款维修的情况下,对该产品收取合理的元器件成本费用及工时费用,进行维修服务。 乙方可向甲方提供相关产品技术资料。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传真件有效,需双方盖章后回传才正式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章): 公司乙方(章):
地址:地址:
开户行: 开户行: 户名: 帐号: 帐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生猪订购合同篇十五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采购纸箱达成如下条款,双方明确各自的权利及义务,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如下(含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
产品名称:纸箱
规格型号:58.5cm*45.5cm*46cm;b版三层瓦楞纸箱
单位:个
数量:360000(分八个批次生产)
单价:4.8元
合计货物总金额:1728000元
二、交接货物时间:甲方在接到乙方订货通知后,必须在60天内将乙方订货送达指定交货地址。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由乙方需求送货时间交货。
三、运输方式及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为乔官镇,由甲方送货,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应负责货物到达后卸货事宜。
四、质量标准按双方约定验收。
五、结算方式:
1、乙方以传真形式通知甲方备货。
2、甲方以转账形式预付货款10000元(壹万元)作为保证金,货物运到乙方卸货地点后,三个工作日内以转账形式付清余款。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或乙方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其义务,应承担违约部分货款总额20%的违约金。
2、任何一方不履行义务,经他方要求拒不改正的,他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七、纠纷处理方式:
未尽事宜双方协调解决,如有纠纷甲乙双方应尽力协调解决,协调未果在合同签订地进行诉讼或仲裁。
八、其它
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签名盖章生效。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生猪订购合同篇十六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术、质量、经济责任,确保工程建设正常进行,经甲、乙双方商议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 为了保证工程进度及施工的便利,乙方将产品送至恒大顺发加工
代表,代表人的行为视为甲方公司行为,经甲方授权的收货人在送货单上签字,乙方以甲方收货人员签字的送货单为结算依据。
:甲方支付定金后15天内开始供货,其余货物按照甲方提供的供货计划提供。
产品符合国家标准,陶瓷产品因高温烧制,如稍微有差异以实际到货为准,乙方提供真实有效的产品检测报告,合格证。
货物发至加工房后,提货时再支付70%,货款发票由广东新一派公司提供。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请仲裁或诉讼。
本合同自收到定金之日至工程结束止,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有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生猪订购合同篇十七
需方(乙方):
合同签定地点:
合同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兹有甲方向乙方订购下列产品: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及价格等:
单位:元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包装(件)单价(元/个)数量(个)金额(元)
四、包装标准:外包装为普通纸箱;
五、验收标准:甲方收到货物后,按合同第二款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提货;如在提货前发现有严重损坏现象,应及时通知乙方,并让运输部门出具证明,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提货,否则视为甲方已接受。甲方收到乙方货物后十日内未对乙方货物提出异议,示为甲方所提货物与定单合同一致。
六、付款方式:
甲方汇款到乙方银行帐户或甲方以现金交付到乙方财务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将货款以现金或其他方式交付给其他人员,甲方不予认可。
七、合同有效期:乙方支付货款后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
甲 方:xx县xx电气有限公司
乙 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生猪订购合同篇十八
购货方(甲方):
地址: 电话: 供货方(乙方):
地址: 电话:
订货日期:
交货日期:
安装日期:
1、乙方免费送货上门安装。
2、按甲方提供标准配置为门扇、门套及其配件。
3、甲方选定的色板颜色与实物颜色有轻微色差属于正常范围。
4、因木门属于定制产品,合同签订后甲方须交纳 的定金。合同确定的门型、颜色不得更改。 5、乙方将产品运至施工现场后,甲方须及时验收确定,验收标准按照行业规范标准,验收合格后乙方应立即施工安装。
6、乙方产品保质期为
7、付款方式:
8、备注:
9、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立即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月 日 年月 日
生猪订购合同篇十九
签约地: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__________市________镇________村________户(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生产所需,特委托乙方种植莞草(席草),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委托乙方种植莞草(席草)_________亩,土地座落_______________。
2、乙方负责种植、管理、收割、翻晒。
1、草(席草)叶:经敲打后,晒干、清白、无霉烂、无杂草;长度50厘米以上的草叶(除风叶外)。
2、莞草(席草)杆:清白、干燥、无霉烂、无断杆,长度1.1米以上的草叶杆。
1、草(席草)叶收购价格每市斤_______元,莞草(席草)杆收购价格为每市斤_______元。不低于市场价收购。
2、货款结算:当即兑现现金。
1、甲方未按合同收购或在合同期中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5-25%幅度),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承担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和费用。
2、甲方因特殊原因必须逾期收购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延期付款的规定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有关费用。
1、乙方不按合同规定,不种或改种其他品种或少种合同约定的品种的,或自行出售或不肯出售的,应承担__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由于自身的原因造成产品不合格的,甲方可以拒收。乙方如经有关部门证明确有正当理由,甲方仍然需要乙方成交的,乙方可以迟延交货,不按违约处理。
合同履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部门证实后,不负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提交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提前通知对方,另一方应在七天之内作出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
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十天内支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方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市___镇____村_______户(签字)
附件:1、乙方身份证号:
2、乙方联系电话(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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