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是一次次的试错与总结,通过总结我们能够更好地改进自己。最后,我们可以请教他人对总结进行评审,以获得更好的改进和完善。是一种表达个人思想和情感的方式,可以培养写作能力和思维能力。如何写一篇优秀的诗歌,需要有灵感的启发和对语言的巧妙运用。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诗歌作品,希望能给您带来灵感和欣赏的愉悦。
部队文职辞职信篇一
时光飞逝,为期37天的暑期部队实习活动已经圆满结束,在这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我与战士们同吃、同住、同训练、同劳动、同娱乐,用心体验作为一名普通士兵的生活,此次实习,不仅让我们看到了基层部队工作的基本情况,更让我们看到了将来在基层部队施展才华的广阔空间。现将此次我的实习情况汇报如下:
一、实习部队概况。
我此次前往实习的部队是20军60旅炮兵团,编号71960部队,地处河南信阳郊区,交通方便,环境优美。近几年来,炮团大力推进部队正规化建设,营区设施不断改善,训练器材、装备不断改良更新,官兵士气昂扬,精神面貌良好。我所在的152营1连是炮团的窗口连队。作为一支拥有光荣历史的优秀队伍,该连英勇善战的顽强作风,赴汤蹈火的战斗信念和为人民服务的奉献热情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全连更是义无反顾地参加了汶川大地震的抢险救灾活动,荣立集体三等功。
二、实习期间的感悟与收获。
初到炮团,让我印象十分深刻的是战士们高亢尖锐的口号声,气势恢宏,震撼人心。随着时间的推移,炮团的官兵们又用一次次出色的表现让我感慨不已。条令知识竞赛中能流利背出几百字题目的士兵、联欢晚会中能歌能舞能吹的战士、体能训练时轻轻松松能拉几十个单杠的老士官……而在日常生活中,部队苛刻的内务标准、紧凑的作息时间、严格的工作要求曾让我一度不适应,但想到自己赴部队实习的决心,我放下心理包袱,积极参与连队的生活训练,有了较多收获。
部队文职辞职信篇二
作为一名文职人员,在部队从事文职工作,是一份既有挑战又充满责任的工作。 我在此职位上已经工作多年,提供给部队后勤和行政支持,并向指挥官和士兵们提供必要的帮助。在这个过程中,我积累了许多经验和体会,并在发挥我的职能的同时,也在不断地提升自己的实践能力。
第二段:学习和适应阶段
在我刚刚到达军营的时候,面临的最大的问题就是适应生活和工作场所。在这个阶段,我只能全神贯注的学习,理解和适应部队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 我花了很长时间熟悉每一项体制,并开始着手熟悉我的工作职责范围。经过反复查询,我成功地掌握了各种文书处理流程和相关政策法规,这使我更加自信地完成我的工作。
第三段:沟通和协调能力得到锻炼
作为一名文职人员,与各种部门的沟通非常重要。为了更好地实现部门间的合作,我克服了害羞的个性特点,并逐渐变得更加主动和积极地与人交流。不论是面对部队指挥官还是其他文职工作人员,我每次都会尽力使对方更好地理解我的工作重心,同时也向他们学习们关于部队文职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通过沟通和协调,我的团队能够更加有效地进步。
第四段:保持积极心态
部队的文职工作并不是一天就能学会,需要长时间的实践和经验积累。 并且,由于许多任务都较为琐碎繁琐,所以确保保持积极心态十分重要。 不管面对任何挑战或困难,我都会以主动积极的心态处理。当我遇到困难时,会花更多的时间与团队成员合作,充分探讨并制定适当的解决方案,使我的工作更加高效,从而提高我和部队的工作成果。
第五段:总结
时光迅速流逝,我已经在部队文职工作了多年。这些年,我积累了很多经验,不断地挑战和完善自己。我相信,我所学到的这些在成为“更好”的自己的道路上都将有所贡献。通过我自己的不断努力和不停地追求进步,我会不断学习和适应新的技能和挑战,并在自己的职业生涯中追求更大的成就。
部队文职辞职信篇三
综合素质高,统筹能力强,能够驾驭全局,有丰富的领导经验和领导艺术。
不搞特殊化,能够与干部同甘共苦工作思路清晰,成效明显,流动人口和技术服务工作得到省市高度评价,并在全省会议上做了典型发言;药具工作引领全市,全市药具工作现场会在县里召开并做了典型发言,获得了全省优质服务县全省信息化合格县的荣誉称号。
思想稳定,严格按照规定办事,认真地站好了最后一班岗。生活作风扎实,在党风廉政建设上保持了一个老党员的廉洁自律操守;没有违反过党纪政纪,始终保持良好传统作风。
部队文职辞职信篇四
1、医院、特色医疗中心等:医师、药师、临床护理的护士和护师等;
2、军事院校:讲师、助教、编辑、科研、档案管理等;
3、干休所:医疗、助理员等;
4、解放军文化艺术中心:演员、演奏员、摄影等;
5、部队:研究员、参谋、科研等;
6、博物馆:解说员、征管员、宣教员等。
部队文职辞职信篇五
我一直在追求人格的升华,注重自己的品行。我崇拜有巨大人格魅力的人,并一直希望自己也能做到,在二年军旅生活中,我坚持着自我反省且努力的完善自己的人格,二年中,我读了一些名著和几本完善人格的书,对自己有所帮助,越来越认识到品行对一个人来说是多么的重要,关系到是否能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所以无论在什么情况下,我都以品德之上来要求自己,无论何时何地我都奉行严于律己的信条,并切实的遵循他。
部队文职辞职信篇六
尊敬的领导:
你们好!
首先,非常感谢公司给了我一个很好的工作机会,感谢公司一直以来对我的信任和关照,特别感谢公司给予我发挥个人优势的平台。在公司工作的半年多里,您们也给了我很多的培育,让我学到了许多,也进步了许多。但因为我个人身体原因,我很遗憾地在这里向公司提交辞职申请。
我认真回顾了这半年来的工作情况,在工作中,我一心为推动公司的发展而工作,一直以公司利益为中心,我学到很多东西,无论是从专业技能还是做人方面都有提高,感谢公司领导对我的关心和栽培。
公司目前在领导们的英明决策、正确带领下,已经全面进入正轨,生产和管理都越来越高效,取得了日新月异的进步。公司制度基本完善,领导制定的方针符合实际情况、具有可行性。
以后公司也肯定能在调动基层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上作出成效,那我相信,公司不久将能超额实现销售目标,也能形成一个出类拔萃的团队。而我自己,由于身体状况等各方面的压力,使我已无法再精力充沛地投入到工作中去,而且,我深刻感觉到自己的能力也有限,没办法达到公司需要的要求,在公司的各方面需求上自己能力还不够。所以,我现向公司提出辞职,望公司能谅解。我希望能于20xx年1月15日正式离职。
对于由此为公司造成的不便,我深感抱歉。但同时也希望公司能体恤我的个人实际,对我的申请予以考虑并批准为盼。我保证,本人离职后绝不做出任何有损公司利益的事,也不向外透露任何公司内部的情况。我衷心祝愿公司在今后的发展旅途中步步为赢、蒸蒸日上!祝愿公司领导及各位同事工作顺利!请公司各领导审查批准!
谢谢!
此致
敬礼!
20xx年xx月xx日。
部队文职辞职信篇七
的正确领导,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定期向组织汇报思想,努力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被评为“优秀党员”。在两年的服役期间,我注意钻研本职业务和军事技术,成为连队的训练尖子,被团树为“战士训练标兵”。为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文化水平,两年来我还利用业余时间参加了计算机、英语、新闻写作等函授学习,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己获得计算机一级等级证书,参加了英语四级考试,在军内外报刊发表稿件20余篇,其中在中央级报刊发表稿件7篇。因工作和学习成绩突出,先后受嘉奖两次,立三等功一次。
在日常生活中,我注意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团结战友,尊敬首长,热心帮助战友解决学习上的困难,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曾两次向希望工程捐款。同连队学“雷锋小组”一起,两年来坚持利用节假日为驻地群众做好事,连续两年被评为“学雷锋先进个人”。
部队文职辞职信篇八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军队的改革也日新月异。在军队这个伟大的集体中,担任部队文职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职责。通过多年的工作实践,我深深体会到了部队文职工作的重要性,同时也获得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心得。在此,我将结合自己的体会与感悟,以连贯的五段式文章来分享我在部队文职工作中的心得体会。
首段:部队文职工作的意义与重要性
部队文职工作是实现军队各项任务的重要保障。无论是安排训练、管理装备还是处理后勤保障,都离不开部队文职工作的支持。文职工作在将军队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的过程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它是独立于战斗岗位之外的职责,并且对于各项事务的顺利进行起到了关键的作用。正是因为这样,部队文职工作的重要性不可忽视。
第二段:对文职工作的目标与职责的认识
部队文职工作的目标是为了提供一个优良的工作环境,使军队各项任务能够有序进行。具体来说,文职人员负责协调和组织各种文书、资料的处理、整理和归档工作;承担重要的通信联络职责,以保持部队内外的信息畅通;负责部队管理和后勤保障的统筹协调,确保部队工作的高效运转。这些职责直接关系到整个军队的战斗力和作战效能,所以文职人员必须对自己的目标和职责有清晰的认识。
第三段:部队文职工作中的心态与态度
部队文职工作是一项充满责任和挑战的工作。在工作中,文职人员需要以积极的心态对待工作,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首先,要始终保持高度的责任感,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所在,尽心尽力地完成每一项工作。其次,要善于沟通和协调,与战斗岗位的人员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共同推动工作的进展。再者,要保持谦虚和开放的心态,虚心向他人学习,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只有以正确的心态和态度对待工作,才能更好地发挥出部队文职工作的作用。
第四段:从工作中汲取经验与教训
在部队文职工作中,我逐渐学会了如何把握整体大局,合理安排工作。面对工作中的困难和挑战,我学会了以问题为导向,提前预判和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我也发现了自己的不足之处,并努力改正。同时,我还学会了与他人合作,形成团队合作的精神,通过相互之间的配合和帮助,提高工作效率。在这个过程中,我从工作中不断汲取经验和教训,不断成长和进步。
第五段:进一步提升自己和工作水平的探索
部队文职工作虽然具有自身的重要性和困难性,但是我坚信只有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能力,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需要。我将继续努力,通过进一步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同时,我还希望能够更加主动地参与到各项军事训练和演练中,进一步了解和熟悉部队的工作流程和战斗要求,提高自己在文职工作中的能力和作用。我相信,在持续的努力和不懈的追求下,我一定能够在部队文职工作中取得更加优秀的成绩。
结尾:回顾与展望
通过这些年的部队文职工作,我体会到了自己在这个岗位上的重要性和责任。在这个国家与民族需要我们的时刻,我们的职责就是为了军队的事业而努力。尽管工作中会遇到困难和挑战,但只要保持正确的工作心态和积极的工作态度,勇于面对问题和困难,相信我们一定能够取得更好的工作成绩,为部队的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部队文职辞职信篇九
部队文职人员作为一支重要的军事力量,在军队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采访许多文职人员之后,许多人都表达了对于自己的职业选择和军旅生涯的认同感。在我看来,作为一名文职人员,他们的工作同样考验自己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二段:为什么选择参军成为文职人员
很多人的入伍动机是为了对军人生活的热爱,然而并不是所有的入伍者都希望穿上军装成为一名士兵。文职人员渴望为国家和部队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但不愿意以这种方式嵌入部队生活,选择成为部队内部的文职助手。文职人员工作内容丰富多样,包括维护文档和档案记录、财务管理、协助行政事务运作等。他们是军队部门运转的重要一环,通过他们的工作保障部队的高效运转。
三段:工作有哪些挑战和成就感
文职人员在工作中会遇到许多挑战,如复杂繁琐的工作任务和时间紧迫的工作压力。但是,他们的工作也会带来很多成就感。例如,在解决复杂问题或是完美地完成任务后,他们会感到自豪和满足。在军队中的文职人员还需要保持高度的专业素养并不断提升他们的技能,使他们能够更加高效地完成各种任务。
四段:文职人员在部队中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
部队文职人员为部队提供了重要的支持。他们在助力军事战斗力提升的过程中,为士兵提供各种物资和后勤保障。更直接的是,在一些非战斗状态下的日常常态中,文职人员成为了士兵的朋友、家人、学习和娱乐的一站式服务平台,让他们在部队中的生活更加舒适、有趣、丰富。
五段:结论
在部队文职人员的这个职业中,各种挑战和成就感充斥着他们的生活。他们的工作不仅仅是一份职业,而是一种承担社会责任的无比美丽的事业。据我所知,许多文职人员有着强烈的个人成长需要,既想在工作中提出建议,又想在日常生活中保持积极开放的心态。正是这些精神上的特点赋予了部队文职人员强大的向心力和向上力,在未来的工作中有着更加显著的作用。
部队文职辞职信篇十
部队文职人员入职是一种全新的体验,它需要你在适应新环境的同时,不断思考、总结和改进自己的工作方式。在这个过程中,我有一些心得和体会,希望与大家分享。这些心得涵盖了入职前的准备、入职阶段和工作中的规划与思考等方面,对于那些正准备加入部队文职的朋友们,这些经验可能会对你们有所帮助。
第二段:入职前的准备
在入职之前,要对自己所要从事的工作有清晰的了解和认识,并明确自己的能力和水平。这一点尤其重要,因为入职之后你会面临各种各样的挑战,只有准备充分,才能应对各种复杂的工作场景。同时,你也需要了解自己所要从事的职业将会涉及到哪些领域,了解其中的具体细节,这有利于提前熟悉工作方向。此外,还要根据自己的工作特点和习惯,合理制定工作计划和时间表,提高工作效率。
第三段:入职阶段的体验
入职阶段是一个适应新环境和生活的过程,这一时期会涉及到一系列的学习和培训,并需要积极参与。适应新环境需要具备快速融入的能力,建立团队意识,在头脑中编制一份“集体目标”,不断向这个目标靠近。此外,还要通过与同事的交流和合作,逐渐获得自己的位置。在工作中,需要注意及时上报工作进度和问题,积极主动地沟通,获得支持和指导,以便更好地完成任务。
第四段:工作中的规划与思考
在工作中,需要定期回顾和总结自己的工作,不断反思和改进。这意味着需要认识到自己的局限性,做到不断学习和深化自己的工作技能,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自我修炼。同时,还需要养成分析工作问题的好习惯,寻找解决问题的最优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在工作中,不仅要有条理性、逻辑性和创造性,还要具备团队协作能力和交流沟通能力,这对于个人的职业发展和组织的集体利益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
第五段:结语
在部队文职人员入职和工作的过程中,我们需要不断地学习、思考和总结,提高自身工作能力和素质。只有通过不断地反思和改进,才能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工作效率,更好地完成部队文职工作。希望这些经验能够帮助到那些即将加入或已经加入部队文职的朋友们,从而更好地适应工作环境,取得职业成功。
部队文职辞职信篇十一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文职人员制度,加强文职人员管理,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文职人员管理,应当贯彻党管人才、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的要求。
第三条 各级党委对文职人员管理工作实施统一领导,指导和督促所属机关、部门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
第四条 各级司令机关、政治机关、后勤(联勤)机关、装备机关按照下列规定,履行文职人员管理职责:
(一)司令机关主要负责文职人员的编制、训练、行政管理、安全管理工作;
(四)装备机关主要负责文职人员履行职责以及训练等所需的有关装备、器材保障工作。
未编设司令机关、政治机关、后勤(联勤)机关或者装备机关的,由履行相应职能的机关、部门按照前款规定负责文职人员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二章 岗位等级
第五条 文职人员的岗位等级,参照国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办法,按照下列规定设置:
(二)非专业技术岗位:由高到低设一级职员至十级职员岗位。
第六条 文职人员专业技术岗位的结构比例,执行所在单位现役军官(文职干部)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的结构比例。文职人员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中不同等级岗位的结构比例,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二)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中,五级、六级、七级岗位的结构比例为2∶4∶4;
(三)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中,八级、九级、十级岗位的结构比例为3∶4∶3;
(四)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中,十一级、十二级岗位的结构比例为5∶5,十三级岗位不设结构比例。
文职人员非专业技术岗位中不同等级岗位的结构比例,按照本单位文职人员编制标准执行。
第七条 首次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文职人员,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一)聘用到正高级岗位的,确定为四级;
(二)聘用到副高级岗位的,确定为七级;
(三)聘用到中级岗位的,确定为十级;
(四)聘用到初级岗位的,根据学历确定为十三级至十一级,其中,大学本科和大学专科学历的,确定为十三级;硕士研究生学历的,确定为十二级;博士研究生学历的,确定为十一级。
对首次聘用到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国内知名专家,经报总政治部干部部审核同意,可以高定一至两个岗位等级。
第八条 首次聘用到非专业技术岗位的文职人员,根据本单位文职人员编制标准和本人的学历、资历情况,按照下列规定确定非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一)大学本科毕业生确定为十级职员;
(二)硕士毕业生确定为九级职员;
(三)博士毕业生确定为八级职员;
(四)社会流动人才比照相同学历、资历人员的岗位等级情况确定岗位等级。
第九条 聘用到领导岗位的文职人员,通常按照该领导岗位职务等级对应的非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确定岗位等级;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可以根据其兼任的专业技术职务对应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确定岗位等级。
第十条 确定文职人员岗位等级,按照下列权限审批:
(二)非专业技术岗位:十级职员、九级职员由团级单位审批,八级职员、七级职员由旅、师级单位审批,六级职员、五级职员由军级、副军区级单位审批,四级职员、三级职员由军区级单位审批,二级职员、一级职员由总政治部审批。
文职人员的岗位等级,按照规定的权限审批后,由审批单位政治机关以通知形式下达。
第十一条 文职人员工作满本级岗位最低工作年限、在本级岗位工作期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的,可以在本单位文职人员编制标准内晋升一级岗位等级,其中,专业技术文职人员只能分别在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等级幅度内晋升岗位等级。
文职人员晋升岗位等级,按照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权限审批,由审批单位政治机关以通知形式下达。
第十二条 文职人员晋升岗位等级在本级岗位的最低工作年限,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二)非专业技术岗位:十级职员岗位为一年;九级职员、八级职员、七级职员岗位,分别为三年;六级职员、五级职员、四级职员、三级职员、二级职员岗位,分别为四年。
第三章 招聘、续聘和解聘
第十三条 聘用文职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编制标准,遵循专业对口、公开公平、择优聘用的要求。
第十四条 文职人员应当具备《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其中,聘用到教学、科研、工程、医疗专业技术岗位的,应当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以及相应学位;聘用到护理、艺术、体育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特别需要的,学历要求可以放宽至大学专科。
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文职人员,应当具有聘用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但是,硕士研究生以下学历的毕业生聘用到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以及博士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聘用到初级、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可以不要求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
聘用到专业技术一级岗位的文职人员,必须是中国科学院院士或者中国工程院院士。
第十五条 文职人员招聘工作,由编制有文职人员的团级以上单位(以下简称聘用单位)组织实施。
教学、科研、工程、医疗卫生等单位的内设学院(校区)、部、系、所等下属单位,以及各级机关的所属部门,不得组织实施文职人员招聘工作。
第十六条 聘用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文职人员岗位空缺情况,于每年9月底前提出本单位下一年度文职人员招聘需求,通过全军文职人员管理信息系统逐级上报至军区级单位政治机关干部部门。
军区级单位政治机关干部部门应当对各聘用单位上报的文职人员招聘需求进行汇总审核,拟制本单位下一年度文职人员招聘方案,经本单位政治机关审定后,报总政治部干部部。
总政治部干部部应当对军区级单位上报的文职人员招聘方案进行汇总审核,拟制下一年度全军文职人员招聘计划,报总政治部批准后下达。
第十七条 总政治部干部部应当于全军文职人员年度招聘计划下达后,通过中国人民解放军专业技术人才网(以下简称军队人才网),向社会公布除涉密岗位外的文职人员招聘信息。
第十八条 应聘人员应当根据总政治部干部部公布的文职人员招聘信息,通过军队人才网报名应聘;报名时应当按照要求如实填报本人基本情况、应聘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资格、工作经历等信息。
总政治部干部部通过军队人才网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初审,确认是否符合招聘条件,并通过军队人才网通知应聘人员。
第十九条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应当按照通知要求参加军队统一组织的文职人员招聘考试。
文职人员招聘考试于每年12月进行,考试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基础。
第二十条 总政治部干部部应当按照聘用单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各聘用单位体格检查的应聘人员;计划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比例低于1∶3的,可以确定全部应聘人员参加体格检查。
总政治部干部部应当通过军队人才网为应聘人员提供本人考试成绩以及是否被确定参加体格检查的查询服务。
聘用单位应当将参加体格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被确定参加体格检查的应聘人员。
第二十一条 应聘人员体格检查由聘用单位组织,在军区级单位指定的军队医疗机构进行;体格检查标准和程序按照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体格检查的有关规定执行。
应聘人员体格检查费用由聘用单位承担。
第二十二条 应聘人员体格检查合格的,由聘用单位组织进行面试。聘用单位应当成立由五名以上相关学科专业领域的专家组成的面试考评组,采用答辩、实际操作等方式,对应聘人员的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进行考核,以无记名打分方式确定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并将面试成绩逐级上报至总政治部干部部。
总政治部干部部应当通过军队人才网为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提供本人面试成绩查询服务。
第二十三条 聘用单位应当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20%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考试和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预选聘用对象,并将预选聘用对象名单逐级上报至总政治部干部部备案。
第二十四条 聘用单位应当组织对预选聘用对象进行政治考核和综合考察。
预选聘用对象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其政治考核参照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考核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其他预选聘用对象的政治考核,参照征兵政治考核的条件和程序进行。
对预选聘用对象的综合考察,采取调阅档案、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预选聘用对象的现实表现、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聘用单位应当根据预选聘用对象政治考核和综合考察情况,综合衡量后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对象,并将拟聘对象名单逐级上报至总政治部干部部备案。
第二十五条 聘用单位应当通过适当方式公示拟聘对象的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和拟聘岗位,同时公布监督受理电话和电子信箱,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的拟聘对象的问题,聘用单位应当及时查证,作出结论。
第二十六条 拟聘对象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规定的聘用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证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第二十七条 聘用单位应当于当年7月底前与批准聘用的拟聘对象签订文职人员聘用合同,合同期限起始日期统一确定为当年8月1日;合同文本一式三份,分别由文职人员、聘用单位政治机关和批准单位政治机关保存。
第二十八条 聘用单位应当与首次聘用的文职人员在聘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聘用合同期限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两个月;聘用合同期限为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
首次聘用的文职人员试用期间,总政治部干部部应当对其身份、学历学位、专业资格等情况进行复审,并将复审结果通知聘用单位。对未通过复审的文职人员,聘用单位应当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文职人员试用期满后,聘用单位应当对其试用情况进行评定。对经评定不符合聘用岗位要求的文职人员,聘用单位应当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对通过复审且试用期满经评定符合聘用岗位要求的文职人员,由总政治部干部部统一办理文职人员聘用批准书。批准书由聘用单位存入文职人员聘用工作档案。
第二十九条 涉密岗位文职人员应当从专业相同或者相近的已聘文职人员中择优选聘。具体办法由总政治部规定。
第三十条 因工作特别需要招聘下列人员为文职人员的,可以适当放宽学历和专业技术资格要求:
(一)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获得发明专利或者国家级科技奖励的;
(二)具有专业特长,能够发挥专业骨干作用的;
(三)祖传师授的特殊专业人才。
招聘前款规定人员,由应聘人员提出书面申请,经聘用单位组织进行初审面试、体格检查、政治考核、综合考察和公示后,逐级上报至总政治部干部部审核;通过审核的,由聘用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第三十一条 文职人员合同期满本人自愿续聘,符合聘用条件,且合同期内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或者有一次为基本称职其余均为称职以上并有一次以上为优秀的,可以续聘。
文职人员续聘,应当由本人于合同期满六十日前向聘用单位提出书面续聘申请,聘用单位提出续聘意见,按照文职人员聘用审批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批。通过审批的,聘用单位应当于合同期满三十日前与文职人员续订聘用合同。
续聘的文职人员合同期内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且有一次以上为优秀,或者属于两次以上续聘,本人要求续订本级岗位最长合同期限的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当与其续订本级岗位最长合同期限的聘用合同。
续聘的文职人员被同一单位连续聘用在初级、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或者五级职员以下非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十年,且聘用期间表现优秀、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本人要求续订期限至本级岗位最高工作年龄的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当与其续订期限至本级岗位最高工作年龄的聘用合同。
第三十二条 聘用单位文职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竞聘本单位空缺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
(一)取得竞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
(三)在本单位工作期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且有两次以上为优秀。
文职人员竞聘本单位空缺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由文职人员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聘用单位提出聘用意见,逐级报军区级单位政治机关干部部门核准后,按照文职人员聘用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审批。通过审批的,聘用单位应当与文职人员签订新的聘用合同。
第三十三条 文职人员聘用关系的终止和解除,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初级、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和五级职员以下非专业技术岗位文职人员聘用关系的终止和解除,应当报军区级单位政治机关干部部门备案;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和四级职员以上非专业技术岗位文职人员聘用关系的终止和解除,应当报总政治部干部部备案。
文职人员聘用关系终止或者解除后,聘用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为其出具聘用关系终止或者解除的证明,办理人事、档案、党(团)组织、社会保险等关系的转移手续。
第三十四条 文职人员符合退休条件的,聘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及时为其办理退休手续。
第四章 培训和使用
第三十五条 聘用单位应当将文职人员培训纳入本单位人员培训规划计划,统一组织实施。文职人员培训包括岗前培训、在职培训、专业培训和军事训练。
岗前培训主要进行我军性质宗旨、优良传统、根本职能教育和文职人员职责教育,军队相关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学习,以及上岗前的基本业务培训,着重提高文职人员适应军队工作的基本素质和岗位任职能力。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三十日。岗前培训通常由聘用单位组织实施,必要时也可以由军区级单位统一组织实施。
在职培训主要进行业务知识学习和岗位技能培训,着重提高文职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首次在职培训应当在试用期内进行。在职培训由聘用单位组织实施。
专业培训主要进行专业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的集中培训,着重提高文职人员的学术水平和专业素养。专业培训通常由聘用单位组织实施,必要时也可以由总参谋部军训部和总政治部干部部统一组织实施。
军事训练主要进行与履行文职人员岗位职责相关的军事勤务、军事技能训练,着重提高文职人员执行作战和处置突发事件任务的能力。军事训练通常由聘用单位组织实施,也可以委托军队院校或者训练机构组织实施。
第三十六条 文职人员在不影响履行岗位职责的前提下,可以在职攻读与聘用岗位专业一致或者相近专业的学位。文职人员在职攻读学位,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聘用单位政治机关审批并报军区级单位政治机关干部部门备案。文职人员在职攻读学位的,聘用单位在提供学习条件和报销学习费用方面应当与本单位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同等对待。
文职人员自愿脱产攻读学位,应当向聘用单位说明情况,并提出与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书面申请;聘用单位应当与其解除聘用合同。脱产攻读学位的原文职人员完成学业并取得学位后,申请应聘原聘用单位文职人员岗位的,原聘用单位应当优先聘用。
第三十七条 文职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定,纳入军队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工作计划统一组织实施。
文职人员评定专业技术资格,应当参加军队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评审,通过考试和评审的,发给军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评审条件和程序按照军队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系列有关规定执行。
文职人员评定正高级、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数量,均不得超过聘用单位文职人员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编制数的130%。
聘用单位对文职人员聘用前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经审核属实的,应当予以认可。
文职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的任命,按照文职人员聘用审批权限审批,由审批单位政治机关以通知形式下达。文职人员聘用前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与聘用后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合并计算。文职人员聘用关系终止或者解除后,其专业技术职务自行免除。
第三十八条 文职人员担任领导职务的,其领导职务任免按照相应职务等级现役军官(文职干部)的任免权限和程序办理,任免决定由批准单位政治机关以通知形式下达;聘用关系终止或者解除后,其领导职务自行免除。
第五章 教育和日常管理
第三十九条 聘用单位应当加强对文职人员的教育和日常管理,教育和督促文职人员履行职责、服从管理、遵守纪律、保守秘密,保持良好的战备、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第四十条 聘用单位应当将文职人员思想政治教育纳入本单位思想政治教育计划,统一组织实施,并结合文职人员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经常性思想工作。
第四十一条 文职人员聘用前是党(团)员的,聘用关系确立后,聘用单位党(团)组织应当督促文职人员及时转接组织关系,将文职人员编入本单位党(团)组织。
聘用单位应当按照军队有关规定,做好文职人员党(团)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
文职人员党(团)员较多的基层党(团)支部,应当有文职人员党(团)员参加支部委员会。
第四十二条 文职人员与军队其他人员应当互相尊重、互相爱护、互相帮助,建立团结、友爱、和-谐、纯洁的内部关系,同心协力完成各项任务。文职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行为,军队其他人员应当支持配合。
第四十三条 文职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时,应当着军队统一式样的文职人员服装,佩带文职人员胸标。文职人员服装和胸标的式样及其供应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文职人员参加作战、军事演习、军事训练和处置突发事件时,应当着作训服,佩带单位臂章。文职人员着作训服时,应当遵守有关着装和军容风纪的规定。
文职人员非因公离开营区时,应当着便装。
第四十四条 对文职人员通常以岗位职务,或者姓加岗位职务,或者岗位职务加同志称呼;不知道文职人员的姓名和职务时,可以称同志。
文职人员与军人之间、文职人员之间,当文职人员着便装或者文职人员服装时,相互不敬礼;当文职人员着作训服时,可以参照军人礼节的有关规定相互敬礼。
文职人员进见首长时,在进入首长室内前,应当喊“报告”或者敲门,得到允许后方可进入。
文职人员在室内,首长或者上级来到时,应当自行起立。
第四十五条 文职人员与军外人员交往,应当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国家和军队的利益,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经商或者参与以营利为目的'的文艺演出、商业广告、企业形象代言;
(二)不得参加各类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民间团体;
(三)不得擅自在军外媒体发表言论和文章;
(四)不得擅自与国(境)外人员交往;
(五)不得参与不健康的消费娱乐活动;
(六)不得参与其他有损军队形象和声誉的活动。
第四十六条 文职人员使用国际互联网和移动电话,应当严格遵守军队有关规定。
第四十七条 文职人员应当遵守所在单位的作息制度,不得迟到、早退,办公时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四十八条 文职人员应当遵守所在单位的请假销假规定。
除规定的休假或者探亲时间外,文职人员每年因事请假时间累计不得超过十日。
文职人员请假,通常由其直接领导批准,其中,休假、探亲以及请假一日以上或者离开单位驻地的,应当报所在单位政治机关备案。
第四十九条 首次聘用的文职人员通过复审且试用期满经评定符合聘用岗位要求的,由聘用单位政治机关为其办理文职人员证。
文职人员执行任务、办理公务等需要证明其文职人员身份的,凭文职人员证证明。
文职人员聘用关系终止或者解除后,聘用单位政治机关应当将其文职人员证收回、注销。
第五十条 聘用单位应当加强对文职人员的保密管理,将文职人员纳入本单位保密管理范围,教育和督促文职人员严格执行保密制度,防止发生失泄密问题。
文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军队的保密纪律和保密规定,严格执行聘用单位关于保密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文职人员发生失泄密问题的,依法依纪追究本人和其他责任人员的责任。
涉密岗位文职人员上岗前,聘用单位应当与其签订保密协议,明确保密责任和义务。涉密岗位文职人员聘用关系终止或者解除后,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实行脱密期管理。
第五十一条 聘用单位应当加强对文职人员的安全管理,教育和督促文职人员严格落实各项安全制度,防止发生各类事故、案件。
文职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或者执行任务时发生的事故,由文职人员所在单位按照规定的事故调查处理权限组织调查处理;其他情况下发生的事故,由文职人员所在单位协助军队和地方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文职人员涉嫌犯罪的,按照办理军队和地方互涉刑事案件的规定处理。
第五十二条 军队单位可以派遣文职人员出国(境)执行任务。文职人员因公出国(境)的管理,按照军队派遣人员出国(境)的有关规定执行。
涉密岗位文职人员不得因私出国(境),其他文职人员确需因私出国(境)的,应当在规定的休假、探亲时间内安排。文职人员因私出国(境),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聘用单位审核后报军级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出境入境手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文职人员因私出国(境),不得暴露本人的军队人员身份。
文职人员因公或者因私出国(境)前,聘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安全保密和外事纪律教育。文职人员应当按照批准的期限回国,并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有关情况。
第五十三条 聘用单位应当为每名文职人员建立聘用工作档案。文职人员聘用工作档案主要包括聘用前本人档案材料副本,以及招聘、续聘、考核、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职务任免、岗位等级晋升、培训、待遇、奖惩、解聘、退休等材料。
文职人员聘用工作档案的材料原件需要存入文职人员本人档案的,经保密审查后,由聘用单位及时转交文职人员本人档案的管理机构,并办理交接手续。
第六章 考 核
第五十四条 聘用单位应当以文职人员现实表现和工作实绩为重点,对文职人员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一)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个人品德和遵纪守法情况;
(二)履行岗位职责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三)工作责任心和工作作风;
(四)完成本职工作情况;
(五)廉洁自律情况;
(六)身体、心理素质情况。
第五十五条 对文职人员的平时考核,以月或者季度为考核周期,采取工作登记统计、专项检查、考勤、群众评议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文职人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出勤、遵守制度规定等情况。
对文职人员的年度考核,于每年年底进行,考核的标准、程序、结果反馈复核和审定、纪律监督,参照专业技术军官考核评价办法执行,考核程序可以适当简化。
文职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人数,不超过聘用单位参加年度考核的文职人员总人数的40%。文职人员年度考核结束后,由聘用单位政治机关将考核结果填入文职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第七章 待 遇
第五十六条 文职人员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文职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军队服务津贴和其他津贴补贴组成,具体标准和发放办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基本工资,包括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专业技术岗位和非专业技术岗位文职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标准,分别执行国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统一标准,按月发给。对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的文职人员,下一年度增加一级薪级工资。
(二)绩效工资,包括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执行聘用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事业单位的津贴补贴标准,按月发给。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文职人员当年12月基本工资额确定标准,根据文职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于次年1月一次性发给,其中,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的,按照标准发给;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的,按照标准的80%发给;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不发给。
(三)军队服务津贴,标准按照本人基本工资的15%确定,按月发给。
(四)其他津贴补贴,包括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和特殊贡献津贴,其中,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按照文职人员工作所在地区的类别,执行国家相应标准;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发给在军队规定的有毒有害等特殊岗位工作的文职人员,标准按照现役军官(文职干部)有关标准执行;特殊贡献津贴,发给在本职岗位做出突出贡献的文职人员,标准不超过享受该津贴的文职人员本人当年年度工资总额,发放范围和津贴标准由聘用单位于年底提出方案,逐级报军区级单位政治机关干部部门、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审批后,于次年1月一次性发给。
第五十七条 文职人员的住房,由文职人员通过市场购买或者租住的方式解决。
聘用单位可以向住房确有困难的文职人员出租集体宿舍或者个人宿舍。聘用单位向文职人员出租宿舍,应当与文职人员签订租房协议;聘用关系终止或者解除后,应当及时收回出租的宿舍。
租住聘用单位宿舍的文职人员,应当按照聘用单位的规定缴纳房租和水、电、气、暖等费用。
第五十八条 文职人员的住房补贴和房租补贴,由聘用单位按照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类同岗人员相应标准,按月随本人工资发给,所需经费从总部核拨的相应项目经费定额中支出。
文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由文职人员本人和聘用单位按照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缴存。文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按照聘用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缴存基数构成和文职人员本人工资中对应项目的上一年度月平均水平确定。文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应当由文职人员本人缴存的部分,由聘用单位按月从文职人员工资中代扣代缴;由聘用单位缴存的部分,从总部核拨的相应项目经费定额中支出,按月缴存。文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手续、支取办法和贷款管理等,按照文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九条 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确立聘用关系后,应当按照社会保险法和文职人员工作所在地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参照当地事业单位人员的社会保险办法,及时为文职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第六十条 文职人员工作用车和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标准,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四)正高级三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和二级职员、一级职员岗位的,参照军队专业技术三级以上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十一条 文职人员的休假、探亲办法,参照现役军官(文职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文职人员休假、探亲时间,根据其在聘用单位工作的时间和聘用前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确定。聘用单位执行作战和重大军事演习、处置突发事件任务时,文职人员应当停止休假、探亲。国家发布动员令或者部队紧急战备需要召回时,正在休假、探亲的文职人员应当自动结束休假,立即返回聘用单位。
第六十二条 聘用单位应当每年为文职人员安排一次健康体检,所需费用由聘用单位承担。
第六十三条 文职人员在子女入军队幼儿园、子女学校以及享受聘用单位自主提供的福利待遇方面,与本单位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同等对待。
第八章 奖励与处分
第六十四条 对做出突出成绩的文职人员,参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规定的奖励原则、条件和实施办法,分别给予嘉奖、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荣誉称号的奖励,并可以给予表彰。
第六十五条 对文职人员实施奖励的权限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三)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和四级职员、三级职员、二级职员、一级职员岗位的,嘉奖由旅、师级单位,三等功、二等功由军级单位,一等功由军区级单位,荣誉称号由军区级单位、中央军委批准。
第六十六条 文职人员获得一等功以上奖励的,可以增加两级薪级工资,提前一年晋升一级岗位等级;获得二等功或者三次三等功奖励的,可以增加一级薪级工资;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合同期满后可以优先续聘。
第六十七条 对违反军队纪律或者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文职人员,参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规定的处分原则、条件和实施办法,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处分。
第六十八条 对文职人员实施处分的权限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三)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和四级职员、三级职员、二级职员、一级职员岗位的,警告、严重警告由军级单位,记过、记大过由军区级单位批准。
第六十九条 文职人员受到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的,取消当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受到记过、记大过处分的,取消当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并停止一年增长薪级工资,其中,属于严重违反军队纪律或者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解除聘用合同。
文职人员因严重违反军队纪律或者聘用单位规章制度受到记过、记大过处分而解除聘用合同的,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而解除聘用合同的,军队任何单位不得再次将其聘用为文职人员。
第七十条 对在文职人员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和其他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和表彰。
第七十一条 在文职人员管理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
(一)不按照编制岗位、等级、数量和聘用条件以及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聘用文职人员的;
(二)不按照规定签订、变更、续订、终止或者解除文职人员聘用合同的;
(三)克扣、截留、挪用文职人员待遇经费和文职人员工作经费的;
(四)在文职人员管理工作中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玩忽职守的;
(五)不按照规定受理和处理文职人员人事争议,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其他妨害文职人员管理工作,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
第九章 附 则
第七十二条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执行本规定。
问:请简要介绍一下军队文职人员制度实施以来的基本情况以及《规定》出台的大致过程。
答:建立实施文职人员制度,是胡主席和中央军委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2015年6月,国务院、中央军委联合颁发《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此后国家有关部委和解放军四总部先后出台16个配套文件,主要涉及合同签订、人事争议、工资待遇、社会保险、住房保障、退休办法等方面,初步建立了文职人员制度体系。这项制度的实施,集聚了大批社会优秀人才到军队工作,优化了军队力量构成,推动了军地人才融合发展,增强了军队人才队伍活力,有力促进了国防和军队建设。目前,全军已聘用文职人员2万余名,初步建立了一支素质较高、进出顺畅、充满活力的文职人员队伍。
去年初,四总部有关部门启动了《规定》的研究制定工作。拟制起草《规定》,坚持以胡主席和中央军委有关决策指示为根本遵循,以《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和国家、军队有关政策法规为基本依据,梳理总结了文职人员制度实施以来的经验做法,研究借鉴了国内外人事制度改革的最新成果。期间,先后深入35个不同类型部队进行专题调研,走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国家有关部委,5次征求全军和武警部队意见,还面对面听取了600余名文职人员的意见建议,对《规定》稿作了6次大的修改完善。可以说,《规定》的制定出台,凝聚了全军上下的集体智慧。
问:如何理解制定发布《规定》的重要意义?
答:《规定》的发布施行,标志着具有我军特色的文职人员制度从初创建立正在逐步走向成熟完善,意义重大,影响深远。首先,这是贯彻落实胡主席和中央军委决策指示的重大举措。胡主席就加强军队人才队伍建设、调整改革文职人员制度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中央军委对此作出了部署安排。拟制出台《规定》,就是要把胡主席和中央军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在新的起点上大力推进文职人员队伍建设。其次,这是适应干部人事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发展的现实需要。近年来,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改革步伐不断加快,社会保障范围逐步向全员覆盖,吸引保留优秀人才力度进一步加大。军队改革深入推进,各项政策制度不断健全。这些都要求尽快调整完善文职人员政策制度,使之与国家有关制度改革相衔接、与军队建设发展相协调。第三,这是提高文职人员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的实际步骤。我军实施文职人员制度时间不长,文职人员管理制度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拟制出台《规定》,对文职人员招、训、考、用、出等各个环节进行系统规范,为加强文职人员管理提供了法规依据。
问:为什么要对文职人员岗位等级设置和晋升办法进行调整规范?
答:文职人员岗位等级是参照国家事业单位人员岗位等级规定设置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根据当时国家有关规定,将文职人员专业技术岗位分为初、中、高三个等级,非专业技术岗位分为二级至六级职员岗位。2015年,国家对事业单位人员岗位等级设置办法作了调整,将初、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细分为13个等级,非专业技术岗位调整为10个等级。《规定》按照调整后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办法,将文职人员初、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细分为13个等级,非专业技术岗位调整为10个等级,并明确了岗位等级的结构比例。同时,着眼理顺文职人员职级发展,对岗位等级的首次确定、晋升年限和条件、审批权限,以及领导岗位等级的确定办法作了明确规定。这样调整,使文职人员岗位等级设置更加规范具体,也有利于与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相衔接。
问:健全完善文职人员招聘、续聘办法主要考虑有哪些?
答:主要基于以下几点考虑:一是严把聘用质量关。《规定》明确招聘到教学、科研、工程、医疗等主干专业岗位的,必须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以及相应学位;招聘到护理、艺术、体育专业岗位的,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规定》还明确了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文职人员,应当具有聘用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聘用到专业技术一级岗位的,必须是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二是提高招聘透明度。对文职人员聘用工作实施全程监控,采取核准备案、复审验证和公示等措施,实行统一发布招聘信息、统一组织招聘考试、统一办理聘用批准书,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干扰,使聘用管理工作衔接有序,程序办法公开透明。三是增强职业安全感。《规定》明确了续聘的对象范围、合同期限和条件要求,对聘用期间表现突出且符合规定条件的,明确续聘时可以签订本级岗位最长期限的合同,或者签订本级岗位最高工作年龄的合同。同时,明确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工作满一定年限且表现突出的,可以优先聘用到本单位上级专业技术岗位。《规定》还明确,对于符合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工作到退休年龄。这样,从制度上保证了优秀骨干人才能够较长时间为军队服务。
问:文职人员工资待遇是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规定》在这方面有哪些新的举措?
答:着眼构建符合职业特点、体现岗位管理要求的文职人员工资待遇制度体系,《规定》明确文职人员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与以往文职人员工资确定办法相比,变化比较大的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统一了工资项目。规定文职人员工资项目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军队服务津贴和其他津贴补贴四部分组成。这些项目设置,既与国家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有关规定相衔接,又体现了军队文职人员的职业属性。二是明确了工资标准。建立了全军统一的基本工资、军队服务津贴标准和按省市自治区统一的绩效工资标准和有关津贴补贴标准,较好地解决了过去用人单位自定标准、同一城市不同单位文职人员的工资收入差别较大等问题。三是规范了管理办法。《规定》对文职人员的工资自然增长机制、工资发放时间、奖励工资确定、立功受奖相应增加工资等进行了规范。以上举措,可以有效解决文职人员工资待遇落实不到位问题,增强政策制度的合理性和透明度,提高文职人员工资保障水平。经过试套,绝大多数文职人员的工资水平都有明显提高。此外,《规定》还明确,文职人员在乘坐车船、休假探亲、健康体检、子女入托入学和享受单位自主提供的福利待遇等方面,与现役干部同等对待,这体现了对广大文职人员生活上的关心爱护,必将调动他们爱岗敬业、服务军队的积极性。
答:文职人员与现役干部一样,必须具备适应履行军队使命任务需要的能力素质。《规定》从文职人员岗位任职要求和成长发展愿望出发,在提高其职业能力、增强发展后劲上,主要作了两个方面的规定:一个是,将文职人员培训纳入本单位人员培训规划计划,统一组织实施,对文职人员岗前培训、在职培训、专业培训、军事训练等作出了具体明确。这些培训不仅针对性强,也较为系统配套,有利于全面培养文职人员履职尽责能力。另一个是,对文职人员在职和脱产攻读学位进行了规范。明确文职人员在不影响履行岗位职责的前提下,可以在职攻读学位,所学专业应当与聘用岗位专业一致或者相近。对在职攻读学位的,在提供学习条件和报销学习费用方面,与本单位现役干部同等对待。《规定》还明确文职人员脱产攻读学位应当先解聘后就学,毕业后应聘原单位文职人员岗位的应当优先聘用,这些规定与聘用制和岗位管理要求相适应,也与国家事业单位做法相一致。
答:文职人员与现役干部、士兵一样同属军队人员,在日常教育管理上,有许多与现役干部相一致的共性要求。但文职人员毕竟不是现役军人,在管理上有着自身的特点,不能完全照搬照套现役干部的管理办法。《规定》以军队条令条例和相关制度为基本依据,对文职人员教育管理坚持按章办事、宽严适度、科学施管,明确在思想教育、党团工作、安全保密、对外交往、因公出国(境)管理等方面,参照现役干部管理办法组织实施。《规定》还明确,全军为文职人员统一制发服装和证件,文职人员着便装或者文职人员服装时不敬礼等,这是着眼文职人员身份特点、岗位要求和履行职责需要作出的规定。
答:《规定》除明确文职人员考核和奖惩的内容、权限、程序、方法等,还着重就考核结果运用和奖惩效用作了规范。在考核方面,将年度考核结果称职以上作为晋升岗位等级和竞聘上级空缺岗位的必要条件,同时规定称职以上的才能增加薪级工资、全额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且有两次以上为优秀的已聘文职人员,可以竞聘本单位空缺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年度考核结果不称职的,解除聘用合同,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在奖惩方面,文职人员获得一等功以上奖励的,增加两级薪级工资,提前一年晋升一级岗位等级;获得二等功或者三次三等功奖励的,增加一级薪级工资;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合同期满后可以优先续聘。受到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的,在工资待遇上也将受到相应处罚;因严重违反军队纪律或者聘用单位规章制度受到记过、记大过处分的,还要解除聘用关系。
问:《规定》是规范文职人员管理的重要法规,各级抓好贯彻落实应重点把握哪些环节?
答:《规定》的贯彻落实,事关军队建设发展全局和文职人员切身利益,各级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摆在突出位置,切实抓紧抓好。一要统一思想认识。认真学习胡主席关于人才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领会制定和颁发《规定》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统一到胡主席和中央军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坚定性。二要搞好学习培训。采取多种形式抓好部队的学习教育,讲清《规定》的精神实质、主要内容和需要把握的问题。各级干部部门要带头学好《规定》,并抓好业务骨干培训,使各级都有一批文职人员政策制度的“明白人”,提高运用政策开展工作的能力。三要加强跟踪指导。及时了解部队贯彻落实《规定》遇到的矛盾问题,研究提出解决的措施办法。对贯彻执行中理解不清、把握不准的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四要严格落实政策。坚持按章办事,不折不扣地执行各项规定,不简化程序,不降低标准,不搞随意变通,切实发挥政策制度在文职人员队伍建设中的应有作用。各级要主动关心文职人员成长进步,积极为他们履职尽责创造条件,努力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不断激发文职人员献身国防、服务军队的积极性创造性。
部队文职辞职信篇十二
在成为一名部队文职人员之前,我进行了充分的岗前准备。首先,我对军队的文职工作有了深入的了解,包括职责和工作内容。其次,我进行了系统的学习和培训,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和能力。最后,我对军事常识和军事组织结构进行了深入研究,了解军事部门的运作和管理方式。这些准备为我在岗位上的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第二段:入职感受
刚开始担任部队文职人员的时候,我感到非常新奇和兴奋。作为一名文职人员,我不直接参与战斗,但能够为军队的后勤保障和管理工作做出贡献。我和其他同事一起工作,解决实际问题,感受到自己的工作价值。同时,我也意识到自己的责任重大,因为我们的工作直接关系到战斗力的发挥和部队的正常运转。这种责任感让我更加努力地投入到工作中。
第三段:工作挑战
在部队文职工作中,我经历了各种各样的挑战。首先,由于工作要求的特殊性和紧迫性,我们经常需要在短时间内完成大量工作。这对我们的时间管理能力和工作效率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其次,我们需要处理各种复杂的问题和事务,包括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和后勤保障等。这要求我们具备全面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最后,我们经常需要与军事部门和其他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这些挑战锻炼了我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应对能力。
第四段:心得体会
通过在部队文职工作中的经历,我获得了很多宝贵的心得体会。首先,做好充分的准备是成功的关键。我们要了解自己的工作内容和职责,并进行相应的学习和培训。其次,团队合作是必不可少的。在军事工作中,没有一个人能够完成所有的任务,只有团队的力量才能取得胜利。再次,保持积极的工作态度和高度的责任感。我们的工作不仅仅是一份职责,更是对国家和人民的责任。最后,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能力。军事领域是一个变化快速的领域,我们必须不断学习新知识和掌握新技能,以适应时代的发展和部队的需求。
第五段:展望未来
作为一名部队文职人员,我深深感受到了自己的工作价值和社会责任。未来,我将继续努力学习和提升自己的能力,为部队的建设和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我将秉承“拼搏、奉献、实干、创新”的精神,不断追求进步和突破。同时,我也希望能够在军事事业中有所建树,为国家的安全和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通过以上五段的描述,我总结了我作为一名部队文职人员的岗前心得体会。我相信这些体会将对我今后的工作和生活有着积极的影响,同时也将成为我不断前进和进步的动力。
部队文职辞职信篇十三
第一段:介绍部队文职工作的背景和重要性(200字)
部队文职工作作为一项必不可少的职能,是保障军队日常运转的重要环节。部队文职人员承担着后勤保障、行政管理、资料管理等多种任务,为部队打好战斗准备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第二段:描述部队文职工作的特点和要求(200字)
部队文职工作具有高度的机密性、责任感和严谨性。部队文职人员需要熟悉政策法规、军事理论和工作流程,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协商能力。同时,他们还需要具备较高的保密意识,严守职业道德和军人纪律。
第三段:探讨部队文职工作中的挑战和解决办法(300字)
部队文职工作面临着许多挑战,如工作压力大、任务繁重和时间紧迫等。在应对这些挑战时,我认为首先要保持良好的心态,树立正确的工作观和价值观。其次,要提高自身的能力素质,不断学习和充实自己。通过参加培训、研讨和交流活动,增强专业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提高工作效率。此外,要注重沟通和协调,与上级、同事和部队其他单位保持密切的联系和合作,共同完成任务。
第四段:分享部队文职工作中的收获和成长(300字)
通过多年的部队文职工作,我深感在这个岗位上的收获和成长。首先,我意识到自己的工作直接关系到部队建设和战斗力的提高,这种责任感激发了我对工作的热情和付出。其次,在工作中我不仅学到了专业知识,也学到了自我管理、时间管理和协调能力等非常实用的技能。最重要的是,通过与军人之间的深入接触,我深刻了解到了他们的艰辛和付出,更加珍惜和尊重部队文职工作的价值。
第五段:结语(200字)
在部队文职工作中,我们要时刻保持职业操守,坚守原则和纪律,以身作则,做一个对部队文职工作有信仰、有追求的人。只有如此,我们才能更好地履行职责,为军队建设和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为国家的安全与和平贡献绵薄之力。让我们共同肩负起这份使命,为军队的建设和繁荣做出积极的贡献!
部队文职辞职信篇十四
部队文职人员是军队事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其工作不直接与军事有关,但却牵涉到军队事业的方方面面。作为一名部队文职人员,我在日常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不断提高自己,不断适应军队工作规律,取得了一定的心得体会,今天我想分享一下这些心得体会。
第二段:文职工作的意义
部队文职人员的工作虽然不是直接与军事有关,《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部队文职人员有关事项的规定》中明确了部队文职人员是“服务战斗力建设,支援军队建设,尽心竭力为部队履行任务,提供高质量服务的专业化管理和服务人员”。这就意味着,我们的工作直接关系到部队机关的组织、指挥、管理等各个方面,直接影响着军队的运行和实力。能够为部队的建设和发展做出自己的一份贡献,是部队文职人员的沉甸甸的责任和使命。
第三段:文职工作的特点
不同于其他职业,部队文职工作需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和纪律意识,需要遵守严格的工作规定和保密要求,有时候工作下达可能不合乎自己的个人喜好,工作内容也可能枯燥乏味,但是我们必须要认真对待,做好每一项工作,因为每一个细节都会对部队的工作产生影响。
同时,部队文职工作还需要具备一定的忍耐力和抗压能力,因为大量文件和表格的处理、单位的杂务管理、官兵的咨询服务等工作可能在同一时间同时进行,而且工作的优先级也可能会随时发生变化,所以需要我们学会灵活处理事情、调整思路、保持良好心态。
第四段:文职工作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部队文职工作是一项复杂、细致、繁琐的工作,从机密文档的管理、秘书工作、车辆管理等各个方面都需要我们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保持良好的道德品质,维护军队形象;
2.保密意识强,负责任的应对资料和文件,确保保密;
3.善于做好工作,积极主动地寻找工作,耐心耐心地处理工作;
4.不断学习,提高专业素质,顺应新形势发展。
第五段:总结
部队文职工作虽然和军事直接相关性不高,但是又极其重要,是部队运行和实力的保障。作为一名文职人员,我们必须时刻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纪律意识,认真对待每一项工作,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相信在不断提高之后,我们的工作能够更好地服务于部队事业,完成我们的工作使命。
部队文职辞职信篇十五
随着国防建设的不断发展,军队文职人员在部队中担任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一个良好的文职工作团队,不仅能够保证部队的正常运转,还能提高军队整体的战斗力。在我的多年的文职工作实践中,我深刻地认识到了文职工作的重要性,在此分享一下我的体会与经验。
第二段:重视工作
在部队文职工作中,我们必须重视工作,这不仅仅是一份工作,同时也是肩负着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在开展工作时,我们必须时刻保持警觉,认真细致地处理各项事务。此外,我们还需要时刻保持劳动热情,切实做好工作细节,为部队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第三段:坚持学习
在现今这个快速发展的时代,我们不能满足于现有的工作知识,在工作时间之外,我们还需要坚持学习,努力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只有在不断学习中我们才能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更好地发挥自己的工作能力,为部队的发展创造更大的价值。
第四段:注重沟通
在文职工作中,部门之间要确保良好的沟通。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应该建立良好的工作沟通平台,及时了解和交流部门间的工作信息,增强部门之间的合作,逐步建立工作的合力。此外,我们还要加强自身沟通的能力,从心理上做好了适应工作中繁杂和复杂的人际关系。只有做好了工作中的沟通,才能更好地发挥我们的工作职能。
第五段:分享经验
在我的工作实践过程中,我总结了很多经验。在处理不同类型的工作中,我会尽可能的保持冷静和理智,不让情绪干扰到工作。在要做决策的时候,我会经过更多的调查和论证,确保对工作的准确解决方案。同时,在平常的工作时间内,我也会经常与同事分享自己的工作经验,以达到更好地共同进步的目的。
总结:
正如一名合格文职人员应该具备的优秀品质一样,我们应该坚持对工作的高度负责、学习的不断规划、沟通的协调合作、经验的分享交流等,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为部队建设走向更高、更远的明天奉献我们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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