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校车安全体会(通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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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校车安全体会(通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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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对过去所做的事情进行反思和评估,是我们成长的重要一环。写总结时要尊重事实,不偏不倚地客观陈述,并给出针对性的建议和反思。高效职场人士总结了自己多年的经验,与大家分享,希望能为大家带来启示。

校车安全体会篇一

去年接近暑假一段时间,国内校车事故频发,引起了社会的广泛热议。所以,在新的一学期中,学校将校车安全纳入了学校中最重要的环节。平时,只要是影响了校车工作,班级流动红旗一律取消资格。其实,我觉得这是很好一项措施。校车安全危及生命,只要有一个不小心,我们就永无后悔的余地。

一幕幕血淋淋的教训,让人深思,我们在伤心的同时,也应该想一下平时应该注意些什么。

我们在行走时,必须要看红绿灯。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你就再等等。这是我们随口就能说出的话,同样的我们更应该把它记于心间。在过马路的时候,一定要遵照马路中间的信号只是灯通行,不能闯红灯,黄灯亮时再等等。

我们要注意不要醉后驾驶机动车辆,同时告诉孩子提醒父母,开车应少喝酒,喝了酒就不要开车。醉后驾驶的危害性是很大的,人们往往在喝多酒之后再驾驶车辆,就会头脑不清晰,而在昏昏欲睡中永远沉睡。

尤其是我们学校的校车,更应该引起我们学校的重视。一旦校车出现意外,那么它所一起的反响是很大的。所以,这学期学校严抓校车安全,这是有它的道理的。我们作为老师,一定要积极配合学校校车部工作,让我们学校本年度无重大事故出现。

校车安全体会篇二

去年接近暑假一段时间,国内校车事故频发,引起了社会的广泛热议。所以,在新的一学期中,学校将校车安全纳入了学校中最重要的环节。平时,只要是影响了校车工作,班级流动红旗一律取消资格。其实,我觉得这是很好一项措施。校车安全危及生命,只要有一个不小心,我们就永无后悔的余地。

一幕幕血淋淋的教训,让人深思,我们在伤心的同时,也应该想一下平时应该注意些什么。

我们在行走时,必须要看红绿灯。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你就再等等。这是我们随口就能说出的话,同样的我们更应该把它记于心间。在过马路的时候,一定要遵照马路中间的信号只是灯通行,不能闯红灯,黄灯亮时再等等。

我们要注意不要醉后驾驶机动车辆,同时告诉孩子提醒父母,开车应少喝酒,喝了酒就不要开车。醉后驾驶的危害性是很大的,人们往往在喝多酒之后再驾驶车辆,就会头脑不清晰,而在昏昏欲睡中永远沉睡。

尤其是我们学校的校车,更应该引起我们学校的重视。一旦校车出现意外,那么它所一起的反响是很大的。所以,这学期学校严抓校车安全,这是有它的道理的。我们作为老师,一定要积极配合学校校车部工作,让我们学校本年度无重大事故出现。

校车安全体会篇三

第一段:引言(150字)

作为一名校车安全员,我有幸参加了一次培训,学习了关于校车安全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在这次培训中,我深刻地体会到校车安全员的重要性,并且乐于担起这一责任。通过这次培训,我对校车安全的意识进一步提高,同时也明白了自己的角色和职责。

第二段:提升安全意识(250字)

在培训的课程中,有关校车安全的案例和事故被详细介绍。这些案例让我看到了校车安全存在的严重问题,也为我树立了良好的安全意识。我现在明白了,作为校车安全员,我不仅需要确保车辆安全驾驶,还要保护乘客的安全。我会更加重视自己的职责,时刻关注校车上乘客的安全状况,并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潜在的危险。

第三段:学习技能(250字)

在培训中,我们还学习了一些相关的技能。比如,学会了如何进行紧急疏散、急救等知识和技能。这些技能对于校车安全员来说至关重要,因为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而有效地应对,可以最大限度地保护乘客的安全。我会不断学习和提升这些技能,以便在需要时能够胜任自己的工作,保障校车的安全。

第四段:沟通与合作(250字)

作为校车安全员,与校车驾驶员和家长之间的沟通是很重要的。在培训中,我们学会了如何与驾驶员进行有效的沟通,并协商解决问题。我们还了解到,与家长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告知校车安全状况对于校车安全也是至关重要的。我将始终保持开放的沟通心态,积极与驾驶员和家长合作,共同确保校车的安全。

第五段:总结与展望(300字)

通过这次培训,我深刻认识到校车安全员的重要性和责任。我的安全意识得到了提升,学习了相关的技能,并且明白了与驾驶员和家长之间合作的重要性。我将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坚守岗位,为校车安全贡献自己的力量。将来,我希望能够通过不断学习和提升,成为一名优秀的校车安全员,为学生们提供更加安全的出行环境。

总结以上所述,这次校车安全员培训让我受益匪浅。在这次培训中,我提高了校车安全意识,学习了相关的技能,了解了与驾驶员和家长之间的沟通合作。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学习和提升,积极履行职责,为校车安全贡献自己的力量。通过这次培训,我相信我能成为一名优秀的校车安全员,为学生们创造更加安全的出行环境。

校车安全体会篇四

随着城市发展的迅速,校车作为学生通往学校的重要交通工具,受到了越来越多家长和学生的青睐。然而,校车安全问题也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为了提高校车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我们学校最近举行了一次校车安全演练活动。本文将围绕这次活动,总结我所获得的经验和体会。

首先,本次校车安全演练既有理论学习,也有实际操作。在活动开始前,我们首先参加了一场关于校车安全常识的讲座。通过讲座,我们了解到了校车安全的重要性,学习到了处理校车事故的基本方法和技巧。通过学习,我们学会了如何快速评估事故现场、控制伤员出血以及正确使用灭火器等重要技能。接下来,我们分组进行了模拟校车事故的实际演练。在这个过程中,我扮演了一个受伤学生的角色。通过模拟,我们更加深入地了解了校车事故的紧急情况,也增强了我们面对事故时的应变能力。

其次,本次校车安全演练突出了团队合作的重要性。在模拟校车事故中,我们被分成了几个小组,每个小组都有不同的任务,如拨打报警电话、疏散学生、抢救伤员等。每个小组的任务都是相互依存的,只有通过团队协作才能完成任务。在紧张的演练中,我们通过有效的沟通和密切的合作,成功地完成了我们的任务。通过这次活动,我深刻认识到团队合作对于处理突发事件的重要性,也更加珍惜了集体的力量。

再次,本次校车安全演练加强了我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通过参与演练,我们更加清楚地认识到了校车事故对我们的威胁。在平时的生活中,我们可能对校车事故抱有侥幸心理,觉得自己不会遇到这样的情况。然而,通过这次演练,我们意识到事故是随时可能发生的,我们必须时刻保持警惕。同时,我们的应急处理能力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在演练中,我们通过不断的尝试和反复的操作,掌握了正确的处理方法。这些方法既可以帮助我们自救,也可以保护他人的安全。通过这次活动,我们增强了自己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最后,本次校车安全演练也暴露了一些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改进。在演练中,我注意到有些同学在处理紧急情况时出现了慌乱的情况。这给及时救助产生了一定困难。此外,一些同学对于灭火器的使用还不太熟悉,这也需要我们加强学习。为此,我建议学校可以定期开展校车安全培训,加强学生的应急处理训练。

综上所述,本次校车安全演练对我有着重要的意义。通过参与演练,我不仅学到了很多关于校车安全的知识和技能,也体验到了团队合作的重要性。同时,我也认识到了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的重要性。通过不断地学习和训练,我们可以更加从容地应对突发事件,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希望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们学校能够继续加强校车安全教育,为学生的交通安全保驾护航。

校车安全体会篇五

人生在世,安全第一。当今社会,安全教育越来越被重视,尤其是职业教育领域中的安全问题,更是不容忽视。作为一名职校车工的学生,近日参加了一次安全教育活动,深有感触,有些体会需要跟大家分享。

从小学习到大学,每个学生都被告知“安全第一”,然而人们对于安全问题的重视程度却往往不够。职校车工专业中,安全问题尤为关键,一旦出现问题,可能会危及自己的生命,危害身边的同学、老师和身处工作现场的工人,更会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因此,我们作为职校车工的学生,必须认识到安全教育的重要性,增强安全意识,时刻保持警惕。

第三段:拓宽安全教育的渠道。

安全教育是需要不断更新和加强的。在学习过程中,我们不仅需要从老师、班主任中获取安全知识,还需要通过多种渠道拓宽我们的安全视野,比如说学习书籍、参加安全培训等。在我们职校车工专业中,我们参加了多样化的安全教育活动,包括宣传教育、实际操作演练、安全知识问答等多个方面。这样多元化的学习方式,有助于我们深入了解各个环节中安全问题的根源和解决方法。

第四段:用实践来验证安全教育。

理论知识是抽象而具体化的,经常是无法实际操作的。而安全教育活动切实地把我们安全意识与实际操作相结合,更加贴合职业学习需求。实践操作对我们的安全知识有一个比较好地巩固效果,而正确的操作方法却往往可以在不断实践中形成有效的安全保障,提高职业操作水平和工作效率。

第五段:安全知识是职业成功之路的必需品。

对于职校车工专业的学生来说,安全知识不仅仅是一个自我保护的问题,它更与我们的职业发展密切相关。安全问题的解决能力是衡量一个职业人士实力的重要标志之一。只有熟练掌握一定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才能在日后的职场竞争中具有更好的竞争力,迈向职业发展的新高度。

结论。

在学习职校车工专业的过程中,我意识到越来越多的机会向我证明安全教育对我职业生涯的重要作用。我们要时刻保持警惕,增强安全意识,掌握更多的安全知识与技能来为我们职业的成功之路打下基础。当然,我们学生更应该关注我们自身与他人的生命安全,理性对待安全问题,切实地把安全教育融入我们的思想、学习和生活中。

校车安全体会篇六

近年来,由于交通事故频发,校车的安全问题备受关注。为了提高校车安全员的工作能力,我校特地组织了一次校车安全员培训。在这次培训中,我受益匪浅,深感校车安全员这个职位的重要性和责任感。以下是我在培训中的心得体会。

首先,在培训中我了解到了校车安全员的职责,明确了自己的工作要求。校车安全员负责校车的安全管理,包括检查校车的运行状况、乘客情况以及合理安排行车路线等。通过培训,我对自己的工作有了更清晰的认识,明确了自己需要着重关注的重点。只有深入了解职责,才能提高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其次,在培训中我学到了许多与校车安全相关的技能和知识。比如,在安全员培训中,我们学习了紧急情况处理和救援知识。这些知识不仅提高了我们面对突发情况时的应变能力,也使我更加安全地执行替代安全部分的职责。此外,还学习了与交通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道路交通规则。了解这些规定不仅有助于我们更好地指导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也为监督校车驾驶员的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知识是竞争的力量,只有不断学习和积累,才能更好地履行职责。

接着,在培训中我切身体会到了校车安全的现实问题和解决办法。培训中,我们校车安全员通过实地考察,了解到了目前校车安全存在的一些问题,比如超载、超速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对学生的安全构成了威胁,也是一种违法行为。针对这些问题,我们校车安全员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如加强管理、加强巡查、加强宣传等,以确保学生安全。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还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一些具体的解决办法,如增加校车数量、加强司机培训等,为校车安全提供更加全面的保障。

最后,在培训中我深刻感受到了校车安全员这个职位的重要性和责任感。校车安全员承担着学校学生安全的重要责任,他们的工作直接关系到每个学生的生命安全。在培训中,我们进行了一系列模拟演练和实践操作,真实地感受到了一线工作的紧张和重要性。这种责任感让我对校车安全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入的认识,也让我更加坚定地决心,将来一定要做好校车安全工作,保护每一个学生的生命安全。

总之,校车安全员培训是一次非常有意义的活动。在这次培训中,我了解了校车安全员的职责,学习了相关的技能和知识,切身感受到了校车安全的现实问题和解决办法,同时也增强了我对这个职位的责任感。通过这次培训,我相信,我将能够更好地履行校车安全员的职责,保障学生的安全。同时,也希望通过我个人的努力,能够引起更多人对校车安全的关注,共同为校车安全贡献自己的力量。

校车安全体会篇七

针对幼儿园突发火警火灾的情况下,让全园幼儿和教职工熟悉消防逃生路线,以达到在发生火灾时,能有序、迅速的引导幼儿安全疏散,确保全园幼儿的'生命安全。通过校车紧急疏散演练,巩固幼儿所学的安全防护知识,逐步学会有事不慌、积极应对、自我保护。让教职工掌握保护幼儿逃生的方法,提高抗击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我园在20xx年11月9日上午举行了一次消防、校车演练紧急疏散活动。

活动的前一天,我们先在幼儿园召开了准备会议,园长认真宣读活动方案,使教职工明确了活动的目的,确定了活动的组织机构,明确了总指挥副总指挥及小组成员的职责。以及整个活动的程序和应该注意的事项等等,做了详尽的安排。

11月9日9:30分活动开始,各班老师按照演练方案,通过广播向各班下达了疏散撤离的命令。在安全引导员的指挥和各班教师保育员的带领下,按照指定的疏散路线,幼儿各自手拿湿毛巾,捂住口鼻,弯下腰,手扶楼梯的栏杆,不吵不闹,紧张而有序的一个接一个,迅速向外撤离。最后历时2分钟,幼儿全部安全的撤离到了后操场。幼儿情绪稳定,都静静的站在操场上。老师们紧接着点清人数并上报副总指挥,业余消防队马上进行楼层搜索并将火情、伤亡人员情况汇报副总指挥,然后由副总指挥向总指挥报告本次消防演习的情况。

接着10:45分开始幼儿园校车演练,一是校车当遇到陌生人突然用力拍打门窗时,司机和协车人员应怎样处理?二是校车在接送途中车辆突然发生故障,司机与协车人员应怎样处理?三是校车在行驶过程中发动机突然冒烟,司机与协车人员应怎样处理?四是在家长接幼儿过程中,有陌生人意图冲上车抢幼儿,司机与协车人员应怎样处理?演练过程,司乘人员能够冷静、有条不絮处理突发事故并将孩子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小朋友们都能自觉按要求,有序、稳妥撤离“险地”。演习中,幼儿园教职工态度认真,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大家在实战中得到了锻炼,取得了经验。

此次消防、校车演习活动的开展,不仅增强了全体师幼的消防意识,提高了幼儿自护自救的能力,增强了校车司乘人员应急处理的能力;更重要的是将会在孩子的心灵中留下深刻的印象,使他们在以后的生活中学会处乱不惊、沉着应对。

校车安全体会篇八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校车,是指依照本条例取得使用许可,用于接送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上下学的7座以上的载客汽车。

接送小学生的校车应当是按照专用校车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小学生专用校车。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学生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依法制定、调整学校设置规划,保障学生就近入学或者在寄宿制学校入学,减少学生上下学的交通风险。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及其教学点的设置、调整,应当充分听取学生家长等有关方面的意见。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城市和农村的公共交通,合理规划、设置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为需要乘车上下学的学生提供方便。

对确实难以保障就近入学,并且公共交通不能满足学生上下学需要的农村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获得校车服务。

国家建立多渠道筹措校车经费的机制,并通过财政资助、税收优惠、鼓励社会捐赠等多种方式,按照规定支持使用校车接送学生的服务。支持校车服务所需的财政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担,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支持校车服务的税收优惠办法,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税收管理权限制定。

第四条国务院教育、公安、交通运输以及工业和信息化、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负责校车安全管理的有关工作。国务院教育、公安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共同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校车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校车服务方案,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公安、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以及本级人民政府的规定,履行校车安全管理的相关职责。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机制。

第六条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按照保障安全、经济适用的要求,制定并及时修订校车安全国家标准。

生产校车的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产品质量保证体系,保证所生产(包括改装,下同)的校车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不得出厂、销售。

第七条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是政府、学校、社会和家庭的共同责任。社会各方面应当为校车通行提供便利,协助保障校车通行安全。

第八条县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教育、公安、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网络平台,方便群众举报违反校车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管理职责的举报,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二章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

校车安全体会篇九

安全需要伴随人类历史发展的全过程。以下本站小编为你带来校车安全

培训心得体会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校车事故今年已经好几起了,而且事故原因几乎没有太大的分别,新闻报道的文字也近似到让人哭的地步。不用说,教育部马上又下通知,紧急排查中小学校车安全隐患。光今年就排查过不止一次,下通知也不止一次。结果怎么样呢?相似的事故还是一再发生。所以,教育部的通知只能起一个警示的作用,于事故的真正原因起不到太大的效力。

我们可能都清楚,每次事故都是在县与乡镇之间这样的农村地区发生。作为一个乡镇结合部工作多年的教师而言,我太了解这些上学的孩子们情况了。

事故原因我不能肯定,但学生上学的状况我多少了解一些。现在农村学校由于布局调整,特别小的学校都合并了,那些撤校的村子里的孩子们只能到外地上学。或住校或坐车上学。我所在学校有三分之一的学生是这种情况,学校没有住宿条件的,孩子们有的住在私人办的接送站,有的坐校车,一年级的孩子就离开父母开始住接送站或在学校住宿,看着真让人心疼。

那么,是不是这些孩子都是村子附近没有学校吗?也不尽然。有的是因为学校撤并没有了,有的是村里有学校或附近村子有学校,但家长认为农村的教育条件、师资都不如城里,想让孩子接受比较好的教育,于是也有择校进城读书的。教育资源的不平衡让家长做出这样的选择也是情理之中的。

那么除了住宿的学生,外出上学的孩子就得坐接送车了,也就是所谓的校车了。有的网友不理解,说是三番五次出事,孩子的家长为什么还要让孩子坐超载的车?不是农村人的命不值钱,而是他们的确穷,贫穷再加上观念的原因,导致他们对安全这一块忽略了。不坐超载车,就得多掏好多钱,不然按正常核载的车,送学生的车怎么挣钱?所以就产生了超载。这是超载的主要原因。

我们现在的交通环境实在是太乱了,尤其是小城镇的交通状况更差。人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差,不遵守交通规则的现象时有发生。这是其二。

其三呢,现在的司机普遍素质差,二把刀司机太多。交通部门监管有点偏离安全为主的原则,以罚款为主,以教育为辅,以罚款代管理,这也是原因之一。

这么多的问题不解决,教育部下多少通知都是白搭。

9月13日,澧浦街道再次召开校车安全专题培训会。会议由街道分管教育的负责人胡智主持,校车服务公司、澧浦完小负责人及全办所有校车驾驶员、随车照管员参加培训。

会上,欣运校车服务公司朱经理对校车驾驶员、随车照管员进行了安全知识培训。明确要求:照管员要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严格履行自身职责,并督促校车司机做好各项安全措施;各驾驶员要切实做好日常出车前车辆安全性能的检查,坚决杜绝“病车”、“隐患车”上路行驶;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驾驶车辆。尤其是高温天气,驾驶员容易疲劳,是事故高发期,坚决杜绝不按规定路线行驶、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占道行驶、接打手机等违法行为的发生;要及时参加安全警示教育培训,严格做到学法、知法、守法,切实把学生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

这次培训会议,对《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各项规定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学习和解读,有效地增强了驾驶员及随车照管人员的安全意识,对提高校车安全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驾驶人源头管理,增强广大校车驾驶人交通安全和文明驾车意识,提高驾驶人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自觉性,9月4日,新化县举行幼儿园校车驾驶员安全培训会,幼儿园园长也全部参加。

培训会上,县教育局副局长袁名光、伍后舒就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县交警大队、县车管所分别通报了该县校车安全检查违章通报、未办理校车标牌幼儿园车辆通报及相关业务培训。县消防大队、县教育局校车办相关同志传授了安全知识,对有关政策进行了解读。西河亲亲宝贝幼儿园就校车管理、接送制度等方面做了发言;学员们观看了会务组精心选播的 “校园平安课”等视频。

伍后舒要求各幼儿园将校园安全放在首位,从严管理,服从管理,形成良性竞争,制定切实可行的收费标准,确保全县幼儿园平安、幸福。

袁名光指出:安全工作是省市关注的焦点,是暗访的重点,是幼儿园生存的支点。园长是履行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各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加大安全投入,要彻底查找问题,对非法面包车、不系安全带、不年检、抵制视频监控设备等问题要查找到位。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

本次培训会,时间安排紧凑,授课内容丰富,紧贴一线实际。通过培训,增强了全县各幼儿园园长和校车司机学法、懂法、知法、守法意识,规范了各幼儿园的安全管理,提高了幼儿园的办园质量。

校车安全体会篇十

第四十三条生产、销售不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的校车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四条使用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并强制报废机动车;对驾驶人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对车辆所有人处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第四十五条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该机动车,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企业或者个体经营者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情节严重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吊销其经营许可证件。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校车标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伪造、变造的校车标牌,扣留该机动车,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六条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七条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第四十八条校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200元罚款:

(二)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

(三)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

(五)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

校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从重处罚。

第四十九条校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被依法处罚或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不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校车驾驶人条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取消校车驾驶资格,并在机动车驾驶证上签注。

第五十条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违法状态消除,并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处校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法扣留车辆的,应当通知相关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转运学生,并在违法状态消除后立即发还被扣留车辆。

第五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本条例规定,不避让校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罚款。

第五十三条未依照本条例规定指派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500元罚款。

随车照管人员未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的,由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处分或者予以解聘。

第五十四条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学校、校车服务提供者违反本条例规定,情节严重的,原作出许可决定的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吊销其校车使用许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回校车标牌。

第五十五条学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除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外,由教育行政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导致发生学生伤亡事故的,对政府举办的学校的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对民办学校由审批机关责令暂停招生,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办学许可证,并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5年内不得从事学校管理事务。

第五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不依法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致使本行政区域发生校车安全重大事故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七条教育、公安、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九条发生校车安全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章附则。

校车安全体会篇十一

作为学生,每天乘坐校车上下学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的一部分。然而,校车的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为了提高学生们的安全意识,并增加他们在校车上的自我保护能力,学校组织了一次校车安全培训。通过这次培训,我收获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体会。

培训的第一部分是关于校车事故的实例分析。通过观看真实的校车事故现场视频,我们看到了事故发生时学生们的惨状,以及他们付出的代价。这让我们深刻认识到校车安全问题的重要性,并引起了我们对自身安全的高度关注。在每一次校车乘坐之前,我都会根据实际情况评估校车的状态和司机的态度,确保自己的乘车安全。

在培训的第二部分,我们学习了应对紧急情况的方法。培训教师向我们详细介绍了如何正确使用应急出口、撤离校车,以及何时何地寻求帮助。我们还进行了模拟演练,亲自体验了撤离校车的过程。通过这次培训,我学会了保持冷静、迅速行动和团队合作的重要性。同时,我也意识到了自己在校车安全方面的责任。现在,当我看到校车上出现突发情况时,我不再盲目逃离,而是冷静、主动地帮助乘车的同学们撤离校车。

培训的第三部分涉及了对校车安全责任人的认识和了解。我们了解到校车安全责任人是保障校车乘车安全的重要环节。他们负责校车的维护保养、检修以及驾驶员的管理,确保校车的完好无损,并保证驾驶员具备足够的驾驶技术和安全意识。通过与校车安全责任人交流,我了解到了他们在背后默默付出的努力,也使我更加信任和放心地乘坐校车。

培训的最后一部分是关于自我保护的知识和技能。我们了解到了校车上的一些常见危险情况,并学会了如何自救和互救。比如,当校车发生火灾时,我们应该紧急逃生并保持距离,以免受到烟雾和火焰的伤害。当校车遭遇抢劫时,我们应该保持冷静并积极合作,同时寻找逃生的机会。通过这次培训,我增强了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提高了在意外情况下保护自己和他人的能力。我相信这些技能将在未来的生活中派上用场。

通过这次校车安全培训,我对校车安全问题有了更深的了解和认识。同时,我也明白了乘客在校车上的责任和义务。作为学生,我们应该保持高度警惕,不轻易相信陌生人,不随便乱动校车的设备,并随时与家长和学校保持联系。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做到校车安全有序,为我们的校园生活增添一份安全和温暖。

校车安全体会篇十二

第二十三条校车驾驶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校车驾驶资格。

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二)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

(三)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

(五)无犯罪记录;。

(六)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第二十四条机动车驾驶人申请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应当向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和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材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在机动车驾驶证上签注准许驾驶校车;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

第二十五条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不得驾驶校车。禁止聘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校车。

第二十六条校车驾驶人应当每年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第二十七条校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机动车道路通行规则和驾驶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第五章校车通行安全。

校车安全体会篇十三

“总是在问题发生后才懂得去重视!”这都是人们发出的感慨,但,并不是所有的人会去重视,而是把问题放在一旁,让问题一而再,再而三的复发,才逐渐去重视起来。这样下去,就会造成重大的损失和伤害。

就拿今天的话题校车安全问题来说吧,江西省的校车事故不止一次发生过了,政府没有在甘肃正宁校车事故中吸取教训;没有对该省的各个地区的校园进行安全检查;对部分贫穷地区的校园没有及时提供经济支援,更换质量好、安全舒适的校车;对不符合校车标准的校车没有及时的停用。交警部门没有加大对校车的排查,从而使不法学校乱改装校车,造成校车屡次出问题,所以人们经常说:“怎么又是校车的问题、又是超载、又是幼儿园!”

据我所了解,前几天的江西贵溪一所私营幼儿园,因为超载并且实际驾驶速度快,又加上操作不当,从而引发翻车滑落于水塘,就这样11条鲜嫩的小生命离开这美丽而又浑浊的世界,再也不能见到温暖的阳光,再也不能活泼乱跳的玩游戏!看完这则新闻,我的脑海里立刻浮现去年发生在湖南娄底的校车事故,再联系这次的事故,不由的产生对政府的失望之感和对部分学校以利益为重而漠视学生的生命安全感到愤慨和无奈——这难道就是中国式的学校吗?为什么政府没有及时的去发现问题?为什么这样子的学校会出现在中国?这是值得人们深思的问题。

但让我最搞不懂的是每次校车事故都有面包车的影子?我有个疑问:面包车到底适不适合作为校车来使用?这样安全吗?特别是幼儿园的校车,某些幼儿园为了减少开支而把面包车当成校车更恐怖的是还私自改装!所以大部分幼儿园都是用面包车来接送儿童上学,在大部分的事故中面包车被毁,造成车毁人亡又加上儿童的生命是最容易受到伤害的,那为什么就不能购买些质量好、安全舒适的大巴车或中巴车作为校车呢?难道是因为认为贵就不买了?那得要请你们好好想想:学生的命重要还是金钱重要?建学校是一件好事,但要在保证学生生命安全的前提下去建立,否则再好的学校,也没人敢去读!

为了防止,类似的事故再发生,我提出几点建议

1、当地教育局必须定期对每间学校进行教育质量考核,确保教育制度稳定的发展和实施,提高老师对学生的责任感。

2、当地政府积极对经济困难的私营学校提供经济援助,免费提供质量好、安全舒适的校车,并重视教育事业的发展进程。

3、学校校长必须具有高度责任感,关心关爱爱护学生的安全和健康,一切为了学生。

4、校车司机必须要通过严格的驾驶考查,具有高度的责任感。

5、校车不得私自改装,禁止用面包车来代替校车,校车的外观的颜色应为黄色或其他吸引人的颜色,贴警示语和反光条。

6、交通部门必须对校车司机进行驾驶培训,并对校车定期的检查,对校车的车速进行合理的限制。,防止其超速带来的灾害,对校车进行监控,防止超载。

7、人民要敢于和及时的举报不良校车!

我的建议就是这些,希望对社会有帮助。不要再把生命当儿戏来耍了,学生可是国家的希望!

最后送一句:“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

校车安全体会篇十四

校车安全是保障学生平安上下学的重要环节,随着校车事故的频发,加强校车安全培训变得尤为重要。近期,我参加了一次校车安全培训,通过这次培训,我深切体会到了校车安全的重要性,并获得了一些宝贵的心得体会。

首先,我认识到了校车安全问题的紧迫性。在培训中,我们详细了解了校车事故的原因和危害,同时还观看了一些真实案例。这些案例中的事故不仅给孩子们带来了身体上的伤害,更让他们的心灵受到了重创。通过这些案例的揭示,我深刻认识到校车安全问题的紧迫性,也更加意识到自己在平时的工作中应当高度重视校车的安全。

其次,我学到了如何正确应对校车事故。培训中,我们学习了一些常见的校车事故应急处理方法,比如如何疏散学生、如何与家长沟通等。这些方法既包括了对学生身体安全的保护,也涉及到了对学生心理的疏导。通过对这些方法的学习,我不仅学会了如何正确应对校车事故,更培养了自己在紧急情况下冷静、果断的能力,为保护学生安全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再次,我认识到了校车安全工作的复杂性。在培训中,我们了解了校车管理的各个方面,包括车辆维护、驾驶员培训、安全设施等。这些方面都是确保校车安全不可或缺的环节。然而,校车安全工作的复杂性也意味着我们需要加强管理,完善制度。通过这次培训,我深刻认识到只有多方共同努力,形成合力,才能够全面保障校车安全。

此外,我了解到了校车安全不仅要依靠校方,还需要家长们的积极参与。在培训中,我们特别强调了家校合作的重要性。家长们在学生上下车时要给予关注和照料,不要随意乱停车或者非法穿越马路。而对于驾驶员和校方来说,应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及时了解学生的情况。只有家校合力,才能够真正保证学生的安全。

最后,我要提醒大家,校车安全是一个综合性问题,在培训中,我们了解到了校车安全管理的层层要求。从校方到家长、从车辆到驾驶员,每一个环节都不能放松。要保证校车在行驶过程中的安全,我们不仅需要关注校车的性能,还要加强各个环节的协同配合。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让孩子们在校车上得到更好的保护。

总之,通过这次校车安全培训,我认识到了校车安全问题的紧迫性,学会了正确应对校车事故的方法,也了解到校车安全工作的复杂性和家长的参与度的重要性。我相信,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够让校车安全工作做得更好。作为一名教师,我将时刻关注校车安全,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为学生的平安上下学做出应有的贡献。

校车安全体会篇十五

随着交通工具的进步,校车作为一种特殊的交通工具,已经成为现代学生上下学的重要方式。然而,校车的安全问题也备受关注。为了提高学生对校车安全的认知和应对能力,学校组织了一场校车安全培训,让学生充分了解校车安全知识,增强校车安全意识。通过这次培训,我深刻体会到了校车安全的重要性,并结合个人的体验和观察,对校车安全提出了一些建议。

首先,培训让我认识到了校车安全的责任。在培训中,我们了解到了校车安全的重要性,明白了乘坐校车的责任不能仅仅交给司机。作为乘客,我们应该做到自觉排队上车,遵守校车乘坐纪律,不随意闯入校车驾驶区域或扔东西。我深切体会到了作为乘客的责任和义务,只有每一个乘客都认真对待校车安全,才能给自己和他人带来更多的安全保障。

其次,培训让我充分了解了校车安全知识。在培训中,我们学习了校车安全灾害的应急处理方法,例如遇到火灾时如何正确逃生等。同时,学校还通过模拟实践,让我们亲身体验了火灾逃生程序,让我们了解到火灾时不能慌乱,要冷静自救,互相帮助。这次培训让我懂得了如何在紧急情况下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为今后可能遇到的意外情况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和心理建设。

此外,培训还让我认识到乘车时的安全规范和预防措施的重要性。在培训中,我们了解到乘坐校车时要系好安全带,不要在校车上乱跳乱动,不得将身体伸出窗外等。这些安全规范虽然很简单,但却能够有效地避免校车事故的发生。每一个乘客都应该自觉遵守这些规定,做到不给自己和他人制造危险。

最后,培训让我对校车安全提出了一些建议。在培训中,我发现一些校车的座位状况不佳,座椅有老化的现象,没有安全带等。对此,我建议学校应该定期维护校车设施,并配备应急工具和车载医疗设施,以应对突发情况。同时,学校应对学生进行更加系统全面的安全教育,包括校车安全、交通安全、火灾安全等,以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总之,校车安全是非常重要的,每一个乘客都应该对校车安全充分重视。通过校车安全培训,我了解到了校车安全的责任和义务,掌握了应对校车灾害的技能,养成了乘坐校车的规范习惯,并对校车安全提出了一些建议。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能够让校车安全得到更好的保障,确保每一位学生都能够安全快乐地上下学。

校车安全体会篇十六

第二十八条校车行驶线路应当尽量避开急弯、陡坡、临崖、临水的危险路段;确实无法避开的,道路或者交通设施的管理、养护单位应当按照标准对上述危险路段设置安全防护设施、限速标志、警告标牌。

第二十九条校车经过的道路出现不符合安全通行条件的状况或者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及时改善道路安全通行条件、消除安全隐患。

第三十条校车运载学生,应当按照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位置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

校车运载学生,应当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遇有交通管制、道路施工以及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影响道路通行情形的除外。

第三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校车行驶线路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遇交通拥堵的,交通警察应当指挥疏导运载学生的校车优先通行。

校车运载学生,可以在公共交通专用车道以及其他禁止社会车辆通行但允许公共交通车辆通行的路段行驶。

第三十二条校车上下学生,应当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未设校车停靠站点的路段可以在公共交通站台停靠。

道路或者交通设施的管理、养护单位应当按照标准设置校车停靠站点预告标识和校车停靠站点标牌,施划校车停靠站点标线。

第三十三条校车在道路上停车上下学生,应当靠道路右侧停靠,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打开停车指示标志。校车在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停靠时,后方车辆应当停车等待,不得超越。校车在同方向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停靠时,校车停靠车道后方和相邻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停车等待,其他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减速通过。校车后方停车等待的机动车不得鸣喇叭或者使用灯光催促校车。

第三十四条校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员。

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不得要求校车驾驶人超员、超速驾驶校车。

第三十五条载有学生的校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在其他道路上行驶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或者道路上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最高时速低于前款规定的,从其规定。

载有学生的校车在急弯、陡坡、窄路、窄桥以及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

第三十六条交通警察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校车,可以在消除违法行为的前提下先予放行,待校车完成接送学生任务后再对校车驾驶人进行处罚。

第三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校车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校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定期将校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信息抄送其所属单位和教育行政部门。

第六章校车乘车安全。

校车安全体会篇十七

第九条学校可以配备校车。依法设立的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企业、城市公共交通企业,以及根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设立的校车运营单位,可以提供校车服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可以制定管理办法,组织依法取得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的个体经营者提供校车服务。

第十条配备校车的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校车的安全维护,定期对校车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校车驾驶人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安全防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保障学生乘坐校车安全。

第十一条由校车服务提供者提供校车服务的,学校应当与校车服务提供者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校车运行安全管理措施。

学校应当将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报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对教师、学生及其监护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向学生讲解校车安全乘坐知识和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技能,并定期组织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演练。

学生的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义务,配合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学生的监护人应当拒绝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指导、监督学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配合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第三章校车使用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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