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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环境污染问题的建议篇一
改革开放以来, 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和社会全面进步, 城市化进程加快。迅速加快的城市化, 必将对脆弱的生态环境构成更大的冲击。巨大的人口压力、日益紧缺的资源和环境质量的恶化, 已经成为城市发展的制约因素。随着城市化模式在全球范围的迅速发展, 城市作为一个特殊的生态系统, 在显示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巨大推动作用的同时,也不断出现了严重的环境问题。
一、存在的主要污染问题
一是城市水污染仍十分突出。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 生活污水排放量迅速增长,大量生活污水直接排放使城市水环境恶化。
二是生活垃圾未得到妥善处置, 严重影响地表水、地下水的环境质量,普通生活垃圾的处理或堆放, 成为传播疾病和污染环境的隐患。这些环境问题不解决, 将严重制约城市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二、解决城市污染的主要建议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要从最大限度地发挥城市整体功能出发, 运用综合的对策、措施来整治、保护和塑造城市环境, 以达到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的目的。采取行政的、法律的、经济的和科学技术的多方面措施, 合理地利用自然资源, 防止环境污染和破坏,以求保持生态平衡, 扩大有用自然资源的再生产, 保障人类社会的发展, 以协调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之间的关系,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1、合理规划, 完善城市功能。遵循生态规律, 从城市环境容量和资源保证能力出发, 制定和实施城市总体规划, 合理确定城市规模和
发展方向, 调整城市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 逐步解决城市功能区混杂问题,加快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2、治理城市水污染。制定改善水质的计划, 重点保护城市饮用水源。采用截污、治污、清淤、保证城市用水、加快水体交换、维护城市湿地等措施, 使城市地表水按功能达标。综合运用价格、行政、科技和工程措施, 推行城市节水、污水处理及其资源化, 创建节水型城市。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量, 严禁超采地下水。
3、治理城市垃圾污染。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等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水平。在减量化工作的基础上加快以卫生填埋为主的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固体废物管理,成立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努力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率。
总之,促进人与自然和谐,是我国加快发展,全力推进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由之路,是一项关乎子孙后代长期的伟大事业,也是一项内涵丰富、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环保事业是公共事业,要加强宣传教育,呼吁公共的积极参与,新闻媒体要向整个社会深入、持久地开展宣传教育,建立良好的环保氛围,环境污染的防治是一个长期、复杂、艰巨的任务,需要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的全力配合。我们曾拥有无比美丽的栖息之地,我们再也不能破坏已脆弱无比的生态环境,每一个人都要做到爱护我们的山山水水,爱护我们的树林,爱护我们身边的一草一木。
对环境污染问题的建议篇二
关于开展农村环境污染综合治理的提案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由海关总署会同国家质检总局,商务部,环保部办理
提 案 人:曹鸿鸣
主 题 词:资源,引进
提案形式:个人
内 容: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多年保持快速增长,综合实力显著增强。但是,一些地方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的经济增长方式也带来了严重的问题。特别是在农村地区,由于长期缺乏环境保护措施,这一问题更为突出。
一、农村环境污染与治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生活污水和垃圾等面源污染导致很多农村水源不合格,困扰农村饮水安全。农村生活污水排放分散、处理率低。农村炊事用水直接通入屋外沟渠,流入河沟里。沐浴、冲洗厕所的污水,一般流入房屋周边的化粪池里,但是渗漏严重,清理的次数也少。经雨水冲刷,沿着地表流入河流、湖沼、沟渠、池塘、水库等地表水体,同时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其主要的特点是:有机物含量大,含一定量的氮、磷,可生化性强。农村缺少完善的垃圾收集与处理程序,加之农户居住分散,造成生活垃圾随处可见,随处堆放的特点,污染面广且治理困难。垃圾侵占公路、蚕食农田、阻塞河道的现象比较普遍。
2.禽畜规模化养殖对周边及养殖场自身环境的污染程度日益加剧。首先,对水体和土壤污染。畜禽粪尿及畜产品加工业污水未经处理就随意排放,是造成水体及土壤污染的一个重要因素。另外,当这些未经处理的污染物的进入量超过土壤的自净能力后,就会造成矿物质和营养物质的富集,改变土壤本身的结构,破坏土壤植被的生存环境。其次,污染空气。近年来,我国小城镇建设呈现出向郊区农村迅速延伸的态势,饲养场与居民点距离缩短,养殖场的空气污染对居民生活环境造成影响的问题必将日趋严重。这些气味大量而长期高浓度地排放,特别是滋生的蚊蝇大量繁殖,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身体健康。
3.化肥、农药对水环境污染。现在使用的农药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使用不当或分解不完全时对水生生物的影响,以及分解产物对水中微量有机物含量的影响。在一些地区,每年种两茬作物,必须使用化肥主要是氮肥补充地力,以满足作物生长的需要。因此,对氮肥、磷肥等化肥的需求较大。如果有效利用率达70%,则有上述使用量的30%将进入环境,并且主要以氮、磷的形式汇入水中,使水富营养化,藻类疯长,水质变坏,产生毒素,最终对人体健康和人的生存环境产生严重的危害。由此可见,水中氮、磷的来源主要是未经充分利用的化肥。
二、促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对策及建议
1、推行“三集中”是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有效措施。“三集中”就是农民向社
区集中、企业向园区集中、土地向农庄集中。城镇化是非农化的必然结果,非农化必须以城镇化作为支撑,城镇作为区域社会、经济、文化活动的中心,是非农产业理想的集聚地。非农产业向城镇的集中可以共享基础设施,方便协作,建立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和垃圾收集系统。
2、对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生活污水生物处理、自然净化。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无害化处理工程。首先,地方政府可以聘用当地的农民作为保洁员,负责责任片区的垃圾收集与保洁,按当地物价发放一定薪酬,接受上级和村民的监督;村里收集好的垃圾可考虑小区域集中处理或者由当地乡镇负责转运至县市,由环卫部门负责处理。在此过程中,主要涉及的是资金问题,适当向农民收取小部分,财政解决大部分则是比较合理的方式。
村镇的生活污水处理应本着“多样化,生态化,就近化”的基本思路。首先,对于村民比较集中,人数较多的小城镇,可以建设中小型污水处理站,将几十户、上百户村民分散排放的生活污水通过管网或自然沟渠收集起来相对集中处理;对居住比较分散、经济条件较差村庄的生活污水,可采取分散式、低成本、易管理的方式进行处理,如建立“三格式”卫生厕所等;对于量大面广的农民村庄集中居住点来说,可考虑采取厌氧消化 人工湿地生活污水处理技术处理污水。厌氧消化是通过净化沼气池在厌氧和缺氧的条件下将生活污水中的有机物分解转化成沼气和水。另外,有条件的村庄,应充分利用现有的农田灌排渠道与附近的荒地、废塘、洼地和沼泽地等,建设人工湿地处理系统。
3、禽畜养殖尽量集中并加强新型技术的推广。首先,基层镇村政府要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督促规模化养殖业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建设相关符合国家标准的污染防治措施,环保局要严把审批关,对防护距离和治污设施达不到要求的禽畜养殖场不予审批;对于未达到规模养殖的散养户,建议镇村积极引导为主建设集粪池等基础性防污设施。其次,规模化养殖场选址必须合理,尽量远离城区和居民集中生活区。统一协调,打破镇、村、组的界限,建立几个集中养殖小区,建设共用的污染处理中心,减少一家一户配套设施投入。再次,加强卫生管理。尽快制定地方性规定,进一步明确卫生防护距离,明确各养殖户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对违规者提出相应的处罚办法。最后,引导养殖户科学养殖,采取农牧、林牧、渔牧、肥牧结合等方式,重点建设循环性畜牧业工程,实行生态养殖,促进农村畜禽养殖场环境综合治理。
4、依赖严格管理和科技进步发展农业。首先,正确引导农民合理用药、科学施肥。各级农科站开发推广和应用生物防治病虫害技术,介绍有机农药的使用量,发展低毒高效低残留新农药;改善灌溉方式和施肥方式,减少肥料流失,增加有机复合肥的施用,大力推广生物肥料的使用。第二,大力发展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减轻面源污染。第三,发展现代生态农业,推进农业集约化经营,争取在一定土地面积上投入较少的生产资料、技术措施和劳动力,产出较多的农产品,进而达到不断提高土地生产率和劳动生产率的目的。
5、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合理划定供水水源保护区,制定保护办法,特别是要在水源地周边限制和禁止有害化肥的使用,杜绝垃圾和有害物品的堆放。合理划分水功能区,督促水源利用企业合理选址,尽量降低污染风险和影响,确保重点流域饮用水源安全。提倡尽量采取以地下水为水源,开发混凝、活性碳吸附法、膜分离技术等简单易行的饮用水处理技术。另外,可利用现有河道,因地制宜地种植荷花、水芹、黑麦草等水中植物,建立污染“隔离带”,进一步吸收和利用污水中的养分,防止其进入大江大湖。实行党委、政府负责人入湖河流河长制,建立严格考核机制,按照治理目标和要求,分阶段完成流域治理任务。
6、推进生态家园建设。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大力实施“生态家园”工程。推动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和生态示范户创建,切实让农民在生态经济发展中得到更多实惠,让农村水环境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得到有效保护。
对环境污染问题的建议篇三
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农业大国,水资源严重短缺,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2400立方米,约为世界人均占有量的四分之一,目前全国有乡镇45400多个,农村人口达920xx多万人,改革开放以来,不但乡镇企业得到飞速发展,其总产值占全国生产总值的30%以上,而且无规划的城镇化建设速度不断加快,大量的工业废物、生活废物、畜禽养殖排放废物和农村面源污染等造成了农村水环境的严重污染,污染事故时有发生,据统计,全国信访办平均每天收到水环境污染纠纷群众来信60多封,全国七大江河水系中劣五类水质占41%,城市河段90%以上遭受严重污染。加剧了我国的水资源短缺。全国有3.6亿农村人口喝不上符合饮用水质标准的水,特别是,我国环境恶化和水污染迅速发展,到了极为严重的地步。因为水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在所有环境污染事故中最大,这直接影响到广大农村的生态、生产和生活安全,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一、我国农村水环境污染状况
农村水环境是分布在农村的河流、湖沼、沟渠、池塘、水库等地表水体、土壤水和地下水体的总称。水环境既是农村大地的脉管系统,对雨洪旱涝起着调节作用,又是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饮用的生命之源。
然而,近20xx年来,我国农村水资源污染越来越严重,水环境状况越来越恶化,大部分农村的水源中重金属、氨氮、总磷、化学耗氧量、大肠杆菌、阳离子表面活性剂等指标均存在不同程度的超标。在农村大部分集镇均可见到周边河流被污染的现象,这不仅对粮食造成减产,而且使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的3亿多农村人口的基本饮用水安全得不到保障。据调查,我国人群患病的88%、死亡的33%都与生活用水不洁直接相关。农村水环境的恶化,不但直接影响到工农业生产的经济效益,同时也不利于社会的经济发展和稳定。
二、农村水环境恶化的原因
(一)乡镇企业排放的污染物造成水环境污染
由于乡镇企业具有布局分散、规模小和经营粗放等特征,乡镇企业每年有大量污染物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其中,废水排放达30亿吨,化学需氧量排放300万吨,固体废物排放量达3000万吨,严重污染了农村的水环境。 许多乡镇企业(主要集中在造纸、印染、电镀、化工、冶炼、矿产、机械加工、建材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向河沟、水库和农田,大量杂乱堆放的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又对地表水和地下水产生了二次污染。特别是近年来,城市实行对环境污染的严厉制裁后,许多污染严重的企业转移到郊区或小城镇,一些电子、机械废旧垃圾性物品也转移到农村,目前,农村工业污染已使全国20万平方公里的耕地遭到严重破坏,进一步加剧了农村水环境的污染。
(二)化肥、农药的大量不合理使用造成水环境污染
近年来,一是由于农业生产中有机肥料施用的大幅度减少,氮、磷、钾肥的不合理使用和化肥使用的快速增长造成的水环境污染。二是由于每年农村不仅农药使用量达23万吨,而且绝大部分直接向水体施药,再加上农药生产和加工企业的废水排放,致使这些农药80%流失在土壤、水体和大气中。而大量的残留农药随降雨进入水体以及水土流失过程中土壤养分和有机质随泥沙一起被带入水环境,造成水环境污染。农村面源污染的特点是污染物种类多、数量大、分布广,面源的监测、管理及污染控制比较复杂。
(三)集约化养殖场和畜禽对水环境造成污染
随着城乡居民对肉类消费需求的大增,农村畜禽养殖业规模扩大、发展迅速,集中养殖业渐成规模,由此带来了每年数千万吨畜禽类粪便、废弃物和畜禽宰杀废水、废弃物等的排放处理和污染问题。据统计,养殖一头牛产生并排放的污水超过22个人生活产生的废水,养殖一头猪产生的污水相当于7个人生活产生的废水。
(四)城镇居民生活污水和废弃物对水环境造成污染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小城镇建设迅猛发展。农村旅游资源的迅猛开发,农家乐服务业发展迅速。由此而产生的大量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水体,对水环境产生了十分严重的污染。与此同时,由于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严重滞后,每年农村、乡镇产生的多达3亿吨的生活垃圾露天堆放,其渗滤液、病毒细菌等直接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致使我国农村不少地区的小溪和河流变成了黑河。不少地方的饮用水源也都受到了污染。不少景区、景点周边的水库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污染。
三、解决农村水环境污染的对策建议和措施目前我国农村水环境污染日益严峻的现状,已严重危及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从而危及我国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安全。对此,提出以下对策建议和措施。
(一)尽快制定出台我国农村水污染防治规划。组织专家就我国农村水环境污染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并根据目前农村各流域内主要河流的自净能力和污染临界负荷,制定"我国农村水污染防治规划",并纳入我国""规划的重要内容。防止农村水环境污染的扩展。目前,国家环保总局会同有关部委,正在开展《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和《全国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我国农村水污染防治规划应成为编制这两个规划的重要基础。
(二)对乡镇企业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和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制定和实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和政策。加大对各省市城郊和各类乡镇企业的执法和监管力度。实行排污登记、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和推行清洁生产制度。对污染严重的企业进行限期治理,对不能达标的工厂和违法排污行为,坚决实行关停并转和严处。
(三)建立示范工程,加强对畜禽排泄污染物的有效处理。进一步合理布局和控制我国集约化养殖业发展规模,加强和改进对畜禽排泄物的综合利用和各种宰杀场、食品加工厂的环境管理,建立示范工程,积累经验逐步推广。
(四)加快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简易集中处理污水设施。加强乡镇生活污水的有效处理,高度重视农村城镇化进程中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下水道系统,并制定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首先对居住人口5万以上的农业县城和2万人口以上的村镇严格执行。
(五)防治结合,对各类资源开发建设活动进行生态环境监督。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和教育的手段,对水资源、水生态环境加强保护和对各类资源开发建设活动进行生态环境监督,防止造成新的生态破坏。贯彻落实"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的方针,明确开发建设单位保护生态的责任。加强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建议同时对城镇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进行评价。对危害环境与资源的项目,通过科学的论证和评估,严格限制。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避免因重大决策失误造成新的生态破坏。
(六)教育农民合理使用化肥和农药。在化肥污染防治对策上,可以采取改善施肥方式,调整化肥品种结构,采用高效、复合、缓效新化肥品种,增加有机复合肥的施用,大力推广生物肥料的使用,以减少化肥对农村水环境的污染。在农药污染防治对策上,应开发、推广和应用生物防治病虫害技术,限制销售高毒性、高残留农药,减少有机农药的使用量,发展低毒、高效、低残留量新农药,提高施药技术,合理施用农药,减少农药造成的水环境污染。
(七)加大投资力度,加强农村水污染治理的科研和设施建设。初步估计,用于水污染防治的投资与水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相比是微不足道的。建议各级政府痛下决心,加大投入。否则,长此下去,水污染造成的严重后果将无法收拾。
(八)尽快出台《加强农村水环境保护的实施意见》。加快农村水环境保护政策法规的完善和制定,从政策上强化农村水环境污染的防治。同时编发《农村环境保护知识读本》,广泛开展农村水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干部和农民群众的环境和水资源保护意识。
(九)改传统的水供给管理模式为竞争型水需求管理模式,大力发展节水型农业。倡导节约灌溉用水,发展节水型农业不仅可以减少农业用水量、减少化肥和农药随排灌水的流失,从而减少对水环境的污染。具体措施是大力推行喷灌、滴灌等各种节水灌溉技术,制定合理的灌溉用水定额、实行科学灌溉,减少输水损失、提高灌溉水利用率。制定开发利用水资源长期规划,包括水资源补偿性使用,以许可交易的节水型产业,鼓励节水技术,方法的应用和创新。
(十)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对工业污染排放实施总量控制。强调对资源的有效利用,而不是着眼于废水浓度的达标排放。在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方式上,由单一的浓度和污染指标的控制转向污染总量控制和各项污染指标严格控制相结合。我国农业经济发展还处于较落后的水平,但我们不能按照发达国家以往发展经济的方式来发展,而是必须遵循可持续发展战略进行一场新的农村产业革命,走出一条以保护资源与环境为目标的全新的发展道路来。
(十一)鼓励有条件省市在乡镇设立环保工作机构。建立农村环保机构,有利于加强环保执法检查。同时,将环保工作的实绩纳入对农村各级干部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努力推进农村的环境管理和生态建设工作。
对环境污染问题的建议篇四
关于“建设诚信社会”的议案
x人民代表大会:
诚信作为一种传统的道德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础。诚信既是道德的基础, 也是法制的基础。 各类食品安全领域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咎其原因就是诚信的缺失。诚信缺失、不讲信用,不仅危害经济社会发展,破坏市场和社会秩序,而且损害社会公正,损害群众利益,妨碍民族和社会文明进步。为止提出如下建议:
1、加强政府诚信建设。 因为政府既是社会信用的制定者、执行者和维持者,又是公共信用的示范者,所以,政务诚信是引导社会诚信的指南针,是第一诚信,处于整个社会诚信体系的核心位置。设立“市长”信箱、“县长”信箱、“镇(乡)”信箱,时时听取人民的呼声。
2、加强企业诚信建设。对企业而言,诚信是一种企业经营文化和价值理念,是企业的形象展示和声誉保证,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更是企业应该承担的基本社会责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在进一步完善现有法律制度的基础上,加大行政处罚力度,让失信者无机可乘, 在经济上得不偿失,通过扎紧诚信法律制度的“篱笆”,让企业不敢冒失信的风险。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曝光各种失信行为,让企业失信者因自己的失信行为受到舆论的谴责和大众的唾弃。
3、加强我们个人诚信建设,建立和完善个人诚信系统。政府应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诚信系统,加大对失信行为惩戒力度。通过完善制度、加强教育,努力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使诚实守信者得到保护、作假失信者受到惩戒,为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改革和发展提供良好的道德保障。
4、加强诚实守信教育。诚信体系建设必须从娃娃抓起,必须从孩子教育开始,让孩子从小形成要诚信的思想,讲诚信的美德。通过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大力宣扬真、善、美,形成讲诚信,讲道德,讲法律的社会舆论和社会氛围 ,重塑人与人之间的信任。
只有这样,老百姓做好事才会没顾虑,会有更多的人敢做好事,乐于做好事,这样,我们的社会主义小康社会才会更和谐,人民才会更幸福,社会才更美好。
签名:
时间:x年x月x日
对环境污染问题的建议篇五
x代表团
提议案人或单位:
李南起汉孟路,北至袁冲乡,是我市连接河南邓州,一条重要跨省通道,全长21公里,于x年建成通车,全程为水泥路面,x年修复刷黑为柏油路。
李多年来为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由于袁冲乡矿产资源丰富,常年向外输出,造成超载车辆屡禁不止,目前日交通量平均达3255辆,其中超载车辆占60%以上,李xx大部分路段路基下沉,路面破损,给过往车辆和行人造成严重威胁,也给袁冲乡经济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重修李是老区袁冲乡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袁冲乡地处丘陵岗地,经济基础差,“要想富,先修路,”李目前状况严重制约了袁冲山石资源,荒地资源,水资源,生态旅游资源,红色文化资源丰富,重修李必将成为袁冲乡开发资源,促进发展的助推器,重修李是以人为本,维护民利的迫切需要,李是袁冲乡人民生产,生活的交通大动脉,目前,李已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需要,群众要求重修李呼声日益强烈。
解决办法:
1、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重点是向上级交通部门争取建设资金,同时积极争取国家移民,扶贫及拉动内需资金,地方适当配套,多渠道争取道路建设资金。
2、高质量搞好道路建设。提高施工质量抓好公路路肩培土,和排水系统建设等配套建设,加快施工进度,构建和谐畅通李。
3、经常化加强道路养护。公路“三分建,七分养”,建立道路养护队伍,设置养护班和超检站,健全日常养护制度,落实日常养护按理,延长公路运营寿命。
对环境污染问题的建议篇六
关于加强北京城区河道污染源头治理和系统治理的提案
北京的水资源问题是一项具有复杂性、长期性、艰巨性的系统工程,既涉及水源安全、供水安全,又涉及水环境安全、防洪排水安全,既有地下水的问题,又有地表水的问题,既面临水资源短缺的挑战,又面临水环境污染的严峻形势……并且这些问题相互影响、相互转化。其中,城区河道是北京城市生态环境和水资源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提供生产生活用水、防洪排涝、调节小气候、维持生态平衡、改善城市景观等多方面的功能。近年来,随着人们对生活品质的重视,河道污染治理情况越来越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各级政府也充分认识到加强城区河道污染治理工作的紧迫性,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城市水环境的治理力度。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发布的《20xx年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称,20xx年,北京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略有改善。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源地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源水质标准。河流、湖泊、水库水质总体保持稳定。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应该进一步认识到,由于环境污染和生态恶化的长期累计效应,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尚未根本转变,当前北京市面临的水环境安全风险在加大,威胁在加大。加强河道污染治理,特别是城区河道污染治理,改善区域水环境,是未来几年首都水资源问题的重要任务之一。
分析
水环境安全是影响北京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是直接关系首都安全的经济和政治问题。目前,分属于海河流域的永定河、蓟运河、北运河、大清河、潮白河等北京五大水系100余条河流面临不同程度的污染。特别是在城区,东南地区的河流水质几乎都是劣v类,东部和东北部的河流水质也不容乐观。综合来看,北京城区河道污染的原因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工业废水仍在直排河道,生活污水成为污染主要源头。经过北京奥运会,一批重工业和污染严重的企业逐步迁出北京,工业污水、工业废水对河道水体污染的情况有所改善。但工业污水、工业废水直排河道情况依然存在,北小河、坝河、亮马河、通惠河等都存在直排问题,使得河水水质受到污染,这些地区的河道大多为劣v类水质。更加值得关注的是,北京的人口已经达到20xx多万,污水处理能力相对不足,生活污水已经成为北京市水体污染的主要来源。城区部分雨污合流,致使汛期污水随雨水排入河道,也是导致城区河流水质差且极不稳定的一个原因。
第二,污水处理设施能力不足。在全国来说,北京市的污水处理能力、污水处理率、再生水利用率等都是走在前列的。但即使如此,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不足,依然是北京水环境体系脆弱的一个重要原因。污水处理设施在建设初期,设计能力不足,城市迅速发展、人口迅速增加导致污水排放量增加,城区污水处理率为94%,郊区污水处理率仅为52.4%。五环路外大部分地区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线尚未实施到位,污水直接排入河道而导致河道污染。
第三,“水少水脏”并存,水资源紧缺恶化城市水环境。水资源的紧缺状况加剧了北京生态环境、水环境安全的风险。对于人口和经济活动高度集中在城区,城区水资源紧缺的状况更加突出。由于将有限的水资源用于更急需的生活、工业用水,河湖几乎无清水补充,城市水体自净能力降低,水和水生生物资源遭到严重破坏,水生态系统自我修复的能力消失,进一步加剧了水生态平衡的失调,造成了水环境的日趋恶化。
建议
1.强化源头治理。河道作为水资源、水环境的重要载体,既珍贵又脆弱,既依赖本地区的保护又极易受上游水质的影响,因此源头治理是做好河道水环境治理和水资源保护的重要保障。以北小河、坝河、亮马河为例,朝阳区下了很大决心,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对境内河道进行治理,但是朝阳区是下游,东城西城是上游,下游治,上游排,河道水环境治理和水资源保护的工作成果难以巩固。因此,要加强源头治理,而不是按区域治理,应更加注重上下游的协调和联动,加强水利、建设、环保、环卫部门的沟通配合,进一步明确事权划分和责任分工,形成一套城区河道治理的长效机制。
2.加快系统推进。城区河道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实现污水截流,保证污水不下河,更要提高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污水的能力,同时在截污治污的基础上,开展河道生态治理,修复水生态系统。另外,城区河道还具有排水功能,应进一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完成市委市政府提出的4年完成中小河道防洪达标治理任务。总的来说,城区河道治理要在截污、道改、污水处理、防灾等方面系统推进。
3.加强市区统筹。城区河道治理涉及政策、资金、质量及安全等方方面面,而且还涉及市、区、镇和村等各个层面,如果没有良好的组织作为保障,很难推进河道整治工作深入开展。这其中,“市区统筹”是关键,也是根本,决策在市里,落实在区县。建议由市委、市政府牵头,组成统一的市区工作班子,形成市区联动工作机制,共同研究落实。
4.完善政策配套。发挥市级财力的牵引作用,根据区县工程实施情况市里予以奖励、补助,区县政府负责工程实施的配套资金。针对完善河道管理养护体系出台专门文件,市财政落实专门经费,实现城区河道管理养护规范化、长效化。
5.推动社会协同。进一步加大水资源法律法规的贯彻力度,运用各种宣传工具,采用多样形式和载体,进行宣传教育,增强排污机构和广大市民的水环境保护意识和水法制意识,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城区河道整治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共同营造全社会爱水、护水的浓厚氛围。
对环境污染问题的建议篇七
留守儿童问题是近年来日益突出的一个社会问题,残缺的亲情,谁来呵护留守儿童的心日渐成为社会大众需要关心的问题。农村留守儿童群体是一个特殊的未成年人群体,是我国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过程中所带来的附属产物。留守的少年儿童正处于成长发育的关键时期,他们无法享受到父母在思想认识及价值观念上的引导和帮助,成长中缺少了父母情感的关注和呵护,极易产生认识、价值上的偏离和个性、心理发展的异常,一些人甚至会因此而走上犯罪道路。据资料显示,留守儿童心理健康问题的检出率高达57.14%,而且父母打工年限越长,孩子的心理问题越严重。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容易违纪,叛逆心理苗头出现。在农村学校违纪学生中,“留守学生”占绝大多数,低年级及学前儿童一般表现为逃学、迟到;不完成作业;小偷小摸;不诚实,经常说谎;高年级“留守儿童”开始出现叛逆心理,攻击意识很强,与老师顶撞,不服从管教,更有甚者还盲目冲动、打架斗殴。
2、普遍厌学,自卑心理十分严重。大多数“留守儿童”的行为习惯较差、对学习没有兴趣、不愿参加活动、自卑心理严重、生活无聊而空虚。小学低年级“留守儿童”中,胆小怕事、课堂不敢回答问题的占75℅以上;高年级“留守儿童”中,由于对学习失去信心,开始沉迷于网络游戏之中。
3、缺乏沟通,性格内向孤僻。由于缺乏父母亲情的滋润,许多留守儿童长期处于自我封闭的状态,监护人的缺位沟通使他们长期看电视,并模仿剧中人,自言自语或与小狗小猫说话。长期的自我封闭,导致一些“留守儿童”出现了人际交往敏感,口头交际能力减弱,导致部分留守儿童的性格内向孤僻冷谈。
为此建议:
1. 建立留守儿童成长档案。可以以学校(或者村、镇)为单位,对全部的留守儿童的生活思想,学习情况,家庭教育情况进行调查摸底,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反映其进步与不足的成长记录档案,根据档案记录情况有效的做好工作。
2. 建立留守儿童志愿之家。 如经费允许,可建立“留守儿童志愿之家”,给孩子们一个专门的活动场所,可供孩子们阅读,娱乐,交流。
3. 定期开展留守儿童关爱活动。可以联络大学生志愿者,利用寒暑假时期,开展音乐,美术等陶冶情操的课程;培养留守儿童与人沟通的最基本礼仪,学会说“谢谢”“对不起”,打破留守儿童群体普遍与人沟通的障碍;也可以开设一些生活能力训练内容,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增强生活自理能力,养成良好生活习惯。
4. 大力发展农村经济,鼓励农民工返乡。父母在身边,是留守儿童最大的期盼,因此,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地转移,使农民工能兼顾农业生产和家庭生活,是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关键所在。
对环境污染问题的建议篇八
安徽代表团 童海保
议案主题:我国宪法确立的社会保障制度。然而几十年来立法跟进缓慢,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建设仍不尽完善,建议全国人大制定社会保障基本法,建立健全与中国国情相适应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
一、案由
我国现阶段社会处在发展变革之中,由于经济体制转型,原有的社会问题依然存在,新的社会问题如阶层分化、老龄化、贫富分化、看病难、失业等社会风险又日渐突出,国民对社会保障法制化的需求也日益迫切。但现有的法律保障制度尚不健全,主要依靠行政规定,立法进展缓慢,国家缺少完整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我国宪法规定的社会保障制度所面临的一系列实际问题缺少有力的法律支持,根本大法缺少相应的基本法配套实施。制定社会保障基本法是 关乎国运,惠及子孙 的大事。
(一)世界发达国家社会保障立法的现状。
当今世界发达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都很重视社会保障立法。工业革命发源地的英国,早在1601年就颁布了《济贫法》,实施以救济贫民、失业者为主的社会保障制度,20世纪初又制定了《老年赡养法》、《国民保险法》等一系列法案,并于x年合并为《社会保障法》。美国的罗斯福总统于x年就签署了《社会保障法》,主要内容包括社会保险、公共补助、儿童保健和福利服务四类,后经多次修正,又解决了老年和失业保障问题,形成系统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保障项目达300多个。而我国的社会保障立法,特别是制定基本法,比世界发达国家落后了半个多世纪至几个世纪。我国新宪法自1982年实施以来,至今几十年没有一部综合的社会保障法,仅在20世纪90年代制定了《残疾人保障法》、《未成年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劳动法》等少量法律规范,且保障力度不足,缺乏可操作性。而居于社会保障核心地位的社会保险法律制度仍显空白,现行的《保险法》社会保障功能弱化,属于民商法体例。随着我国国际地位的升高,尤其是考虑到我国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作用,我们确有必要拉近立法差距,制定一部较系统的、适应中国国情的社会保障基本法。
(二)我国社会保障立法的现状。
目前,我国尚无一部综合的社会保障法律规范,立法进程缓慢,现行的法律法规存在缺陷日益明显。
一是少而零散不成体系。现行的法律法规中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的甚少,且其内容并非主要适用于社会操作性层面。由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也不多,大多是相关部委颁布的各种规章,往往以 规定 、 试行 、 决定 、 意见 、 通知 、 暂行办法 等形式出现,而地方行政规定基本都是以 红头文件 形式发布,不仅层次偏低,与社会保障的法律地位不相符合,而且比较分散,体系不健全,部门利益和地方利益的色彩较浓,各人自扫门前雪,也就谈不上正确统一实施。
二是社会保障发展不平衡。首先是城乡发展不平衡,我国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造成城乡收入中城镇的 高福利 与农村的 负福利 的反差,农村社会保障除传统的社会救助、优抚保障外,其他社会保障基本全无,至今仍未建立真正意义上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农民承担天灾人祸的能力难以乐观,有的甚至弱不禁风。其次是社会保障补助支出不平衡,根据国家统计年鉴中的数据资料计算,从社会保障补助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来看,全国为5.29%,各地区则从1-14%分布,悬殊较大;从财政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来看,全国为11.47%,各地区在3-25%之间分布,差距更明显。再次是保障标准不平衡,存在着保障标准高低并存的现象。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发达地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在300元以上,而有些地方则不足100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存在较大的地区差异。农村则只能靠家庭养老、土地养老、储蓄养老、互助养老,保障系数脆弱。
三是社会保障管理体制不顺。城镇和农村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救灾救济等分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管理,相互之间的资金无法进行统筹协调,且统筹层次较低,仅养老保险在部分地区实行省级统筹,其他保障项目基本都是市(地)级统筹,甚至一些项目仅处于县级统筹层次,出现少部分地区保障有余,大部分地区都保障无力的状况,严重制约了资金的协调平衡。
四是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混乱。由于没有严格的法律制度保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其他管理部门在资金管理上较为混乱,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 以权谋私的腐败现象屡屡发生。有的贪污、挪用数额巨大;有的动用资金赌博甚至出境赌博;有的转移资金,投资生财,出现亏损,无法挽回;有的虚报冒领,层层克扣。真正到受救助者手中的往往是廖廖无几,甚至空有其名,而受救助者还蒙在鼓里,以致本来就很有限的社会保障资金失去保障作用。现行的社会保障法规存在的立法缺陷及其产生的负作用,必须尽快解决,建立健全社会保障法律体系。
(三)我国制定社会保障基本法的条件已基本成熟。
我国宪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该条第二、第三款还规定了对残废军人、烈军属和盲、聋、哑及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社会保障。党的xx大报告也指出, 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 早在1962年,我国的 七五 计划中就明确提出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互助、优抚安置等项目,对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容作出准确概括。我国的社会保障立法依据充分、有力,经过几十年的努力,立法条件也基本成熟。
一是现行法律法规奠定了立法基础。现行的法律规范虽然量少面窄,却对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建立了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并正在建立由国家、单位、劳动者三方共同负担的养老保险制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量的行政法规及地方的政策性规定,实施中既积累了经验,也发现了存在问题。这些为国家制定综合的社会保障基本法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是国家正在努力实现社会保障制度的三个转变。社会保障模式由 国家型 向 保险型 转变;社会保障基金筹集模式由 现收现付制 向 国家积累制 转变;社会救济由被动式向积极推进式的 再就业 工程转变。实现三个转变的过程,也就是我国社会保障立法的发展过程,为制定较合理的基本法提供了有力条件。
三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义务主体形成多元结构。我国虽是一个人口众多、生产力水平不高的发展中国家,但实行改革开放、搞活经济以来,我国的经济建设连续几十年保持了快速发展势头,在世界各国中鲜为少见,我国的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已今非昔比,发展经济促进立法,加强立法保障经济发展是相辅相成的。更何况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实践中已形成义务主体多元结构,国家不是惟一的义务主体,处于主要义务人地位,企事业单位、雇主和劳动者都是义务主体,获得保障的公民权利与义务是相统一的。义务主体的多元化,为建立适应中国国情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开辟了途径。
二、建议
我国宪法确立的社会保障制度,至今尚未建立真正意义上的法律保障制度,现行的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立法不规范,内容不统一协调,难以适应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各种社会风险问题,特建议全国人大制定综合性的社会保障基本法,并逐步建立健全社会保障法律体系。
(一)立法形式。以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基本法》的形式,明确规定我国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项目内容、运行规则、适用范围、筹资方式、管理体制、管理机构、监督机制、纠纷裁处、诉讼程序、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
(二)立法规划。由于我国各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保障制度发展不平衡,应立足于全国一盘棋的思想规划立法,哪些法律需要立即制定、哪些现有法律法规应当完善、哪些地方性法规应当清理、哪些应当通过政策来调节、哪些问题应当授权地方政府等,需要通盘考虑。制定基本法统一各单项法律法规,逐步制定社会保险法、社会救助法、社会福利(优抚)法、社会保障基金法、社会保障争议程序法,并修订完善现有的其他保障法。然后授权国务院及有关部委、地方人大和政府,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或者其他配套实施的规定,以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
(三)保障基金。社会保障基金是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支柱,应借鉴世界各国的经验,建立起广覆盖、多支柱,自保公助型或民办公助型的保障基金。基本法宜突出以下重点环节:一是规范社会保险费的征缴管理办法,真正建立起 税务征收、财政补助、社保审核、银行发行、审计监督 的新型社会保险基金,一律按列入成本、费用的全部工资及企业所得税应税额核定企业缴费基数,按个人所得税应税额核定个人缴费基数,加大清欠力度,对于有意拖欠行为,应从银行帐户强行划拨并加大滞纳金比例,确保不发生新的欠费。二是强化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机制,设立收、管、支相对分离的职能机构,把基金运营职能从基金管理机构中分离出来,由独立的、市场化营运的、符合条件的银行、保险公司、基金会等作为基金的营运机构,使社会保障基金征缴权、保管权、营运权、发放权分属不同机构,相互制约监督。三是健全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督机制,建立社会保障机构的内部监督、监察监督、审计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实行社会保障基金定期审计并向人大报告和向社会公开、公示制度,遏制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发放中腐败现象发生。
(四)农村社保。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最薄弱的一面是农村社保,基本法应设专章保障农民 生有所养、老有所靠、病有所医、残有所助、灾有所救、育有所教 的需求。农村社保目前亟需解决的主要问题:一是缩小城乡和地区差距,合理界定发达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保障标准,按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消费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建立与城镇相近的社会保障制度。二是建立医疗和灾情保障制度,按照 自愿量力、因地制约、民办公助、共济受益 的原则,建立覆盖全体农民的以政府补助为主、农民自筹为辅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以政府补助与社会帮助相结合的社会救济救灾制度。三是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转变传统的家庭养老为家庭与社会养老并举,把增强土地养老能力与发展土地外养老保障结合起来,并建立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把企业、雇主必须及时、足额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金列入劳动合同必载条款,在法律上明确规定 谁用工、谁养老 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应包括城镇职工)。四是建立社会保险转移制度,将进城务工人员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体系,当地们回到农村时自然转移到当地农村社会保险体系。
(五)失业保障。目前,城镇城工下岗的失业保障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在各国的失业保险制度中大都对享受失业保险金规定了严格的限制条件, 非因本人原因导致失业 是大多数国家的共同规定。基本法应明确失业保障的范围,对无端挑剔就业岗位或惰性的无业人员作出必要的限制,并不宜片面强调政府为失业者提供基本生活保障,更应该为每一个具有劳动愿望与劳动能力的人提供再就业的制度保证,按照 大市场、小政府 的理念,改善就业机制,拓宽就业门路,增加就业机会,把失业保障与再就业工程紧密结合起来。
对环境污染问题的建议篇九
食品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社会和谐和政府形象,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民生工作。近年来我市的食品安全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出台工作制度,签订管理责任状,规范责任机制运作,开展专项整治,实施信用体系建设等,全市食品安全状况明显改善,食品安全形势总体趋好,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但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我市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一、问题和不足
(一)源头污染尚未根治。在种植、养殖环节中,非法使用违禁药物还时有发生。目前我市有为数不少的种、养殖基地,但农产品生产多以农户为单位,这使得从源头保证农产品安全、真正实现农产品全过程质量监控,带来了较大难度。
(二)生产加工存在隐患。我市还有较多的家庭式小作坊,这些单位具有小、散、乱等特点,设备陈旧、卫生不达标、生产工序不合规范,生产人员达不到相关要求,大多不具备生产合格食品的必备条件,有些还造假、滥用添加剂等,食品安全事故隐患较多。
(三)流通消费环节还欠规范。不法食品生产经营者伪造标识、滥用标识,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现象也时有出现,鱼龙混杂使消费者深受其害。食品批发市场的检测手段和质量控制措施仍
需完善。此外,餐饮业点多面广,农村家宴、乡村学校和民工食堂、快餐店和城乡结合部流动饮食摊点,已成为食品安全的薄弱环节和食物中毒的多发点。
(四)农村监管有待加强。农村、城乡结合部等,由于信息相对滞后、部分群众自我保护意识较差等原因,给 “黑窝点”和小作坊生存的空间;同时,也由于食品安全投入、配置不足等原因,监管力量尚不能实现农村的全覆盖,使农民的权益受到了最直接、最严重的侵犯。
(五)监管制度尚欠完善。现有的规章制度还不能有效地涵盖从农田到餐桌的各个环节,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往往出现无法可依甚至有法难依的情况。历数近年来出现的食品安全重大事件,苏丹红、瘦肉精、阜阳“大头娃娃”、毒奶粉“三聚氰胺”、地沟油、“毒豆牙”等的曝光,面对屡屡曝光的食品行业危机,一次又一次地考验着民众对食品安全的信任和容忍度。
二、几点建议
1、创新监管思路,加强监管合力。一方面要按照“依靠政府、协调部门、健全机制、完善网络、宣传引导、全民参与”的原则,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平台建设,政府要加大投入,真正为社会公共安全、为人民群众办实事。既要在流通、监管、维权老“三网”的基础上,健全和完善互联、信息、协作新“三网”,又要巩固市政府与各县区、各镇(街道)、各监管部门的责任平台,积极主动进行情况分析,搭建信息平台。另一方面要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通过开展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规范化
建设,以确保规范执法、规范督查,对现有的监管资源进行整合与优化,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扩大联合监管领域,营造联合探讨氛围,从而有效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率。
2、推进制度建设,以机制完善来促进长效监管。实践证明,抓好食品安全,要靠完善的监管制度来保障,要靠健全的监管体系来维护。因此,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关键是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一要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从监管体系和制度上查找漏洞,强化治本措施,以制度管安全,用制度保安全。二要坚持监管与自律并重的原则,加快食品信用体系建设步伐,加强企业自律,规范市场行为,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信用责任意识,逐步形成“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食品安全大格局。
3、加大帮扶力度,以产业发展带动食品经济。做好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在对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和重点对象进行整治的基础上,坚持科学监督、发展产业的原则,科学制定具有前瞻性、可行性的食品产业发展规划,并通过有效监管来促进企业发展,用发展成果来检验监管成效。
4、加强舆论宣传,以全民参与确保食品安全。要充分利用以下几个层面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使劣质食品成为过街“老鼠”。一是部门宣传。各主要食品监管部门要积极利用报纸、电台、网络等媒体,通过围绕食品安全主题活动以及宣传月、宣传周、知识竞赛,下县区、乡镇,进社区、上学校巡回宣传,并组织群众视察团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地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同时,要进一步运用食品安全信息发布会畅通举报投诉渠
道。二是行业自律。结合正在开展的食品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以褒奖守信、严惩失信等手段,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我规范、自我管理、自我提高的功能,生产优质食品,销售放心食品。三是社会监督。对于食品违法行为和不良现象,群众要敢于揭发、检举。尤其是新闻媒体,更要宣传先进典型,曝光违法行为,正确引导群众合理饮食。通过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打好食品安全的持久“保卫战”。
对环境污染问题的建议篇十
关于构建社会主义诚信价值体系的提案
分办: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中央文明办
提案形式:个人提案
第一提案人:蔡建国
内容: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维系社会正常发展的重要准则,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题中应有之义。诚信教育不仅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价值观有着重要的参考意义,而且对于整个社会的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良性互动有着重要的意义。
然而,在当前由于社会诚信价值观的缺失,导致了越来越多的社会问题,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地解决,对于我们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利。例如,近些年社会上时有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各类金融诈骗问题,以及大学生考试作弊问题等,这些问题无一例外地都在挑战着我国社会传统价值观的底线,也在不断冲击着社会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和沟通。鉴于此,我们当前迫切需要加强社会主义诚信价值观的建设。构建社会主义诚信价值规范体系,我们提出以下几个建议:
一、加强个人的道德修养与自律。尽管社会发展的客观现实在社会诚信价值观缺失过程中起到一定的影响,但是内因还是主要原因。只有每个社会个体在主观上加强自身的修养,养成诚信自律精神,才能在根本上构建整个社会的诚信价值规范体系。
二、加大对社会失信现象的打击和惩处力度。国家有关部门应该进一步加大对社会失信现象的打击惩处力度,用法律和规范的手段为整个社会营造出一个和谐的人与人之间的沟通环境。
三、努力构建诚信型社会,积极探索社会诚信教育新模式,塑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全社会应行动起来,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一种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同时,在全社会营造出诚信价值观念的浓厚氛围,不断总结出社会诚信教育的新模式。
四、各级学校也应合力探索诚信教育方法,建立健全诚信机制。学校教育首先要将诚信建设摆在更高的位置,从思想上重视起来,进而逐渐融入到日常教学生活中去。其次,各层次的教学单位也应借助广播、校报等多种方式加以宣传引导,让学生在活动中感受并选择道德诚信。再次,学校还应尝试通过行之有效的制度机制规范学生的行为,建立诚信档案,建立师生间、学生间的互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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