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检查总结报告(精选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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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钱检查总结报告(精选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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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是向上级、同事和客户等展示自己工作成果的重要方式。如何编写一份优秀的报告?下面给出几点建议供参考。希望通过学习和借鉴这些报告,我们可以提升自己的报告写作能力。

反洗钱检查总结报告篇一

总公司稽核调查部:

近日,xx收到贵部下发的《关于xx2011年反洗钱工作专项审计报告》后,xx立即将该报告中所反映的问题向全体工作人员进行通报,并要求各机构、各部门反洗钱岗位工作人员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要求,认真学习公司相关政策文件的精神,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目前,xx已针对审计报告中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总结,并结合xx实际情况进行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 制度建设与学习

(一)进一步提高对反洗钱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当前洗钱犯罪和恐怖融资活动犯罪呈现多发态势,犯罪分子洗钱意识越来越强,洗钱手段愈趋复杂化,保险金融机构面临的被动洗钱风险会越来越大。做好反洗钱工作,对预防打击各种犯罪,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防范公司的经营风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既是我们应当履行的社会责任和法定义务,也是公司强化管理防范风险的客观需要。对此,安徽分公司反洗钱领导小组要求在今年的反洗钱工作中要不断深化对反洗钱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增强做好反洗钱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高度重视反洗钱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切实履行反洗钱各项义务。

(二)法律法规学习及落实

认真学习反洗钱“一法四规”文件内容,特别是结合保监会2011年末下发的《保险业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以及安徽保监局下发的《安徽保险业反洗钱工作指引》等规定,认真组织各机构、各部门开展对反洗钱法律法规文件的学习。xx先后两次发文(xx皖发[2011]96号、100号)要求各机构、各部门学习“安徽保险业反洗钱工作指引”以及监管机关领导所做的《提高认识 抓好落实 切实防范保险业洗钱风险--在贯彻落实保险业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视频会议上的辅导讲话》重要指示,认真学公司领导在反洗钱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并将上述学习资料进行书面整理,上报至分公司反洗钱联络人处进行整理、归档。

总公司于2011年末修订下发了五项反洗钱制度,内容涵盖了反洗钱基本制度的落实、反洗钱宣传与培训、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等重要内容。xx认真领会总公司制度精神,结合合规会议要求,认真学习、积极总结,确保反洗钱各项制度得以贯彻落实。目前xx正在根据总公司制度内容,结合分公司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制度内容,建立实施细则,加强制度的操作性。

二、深入开展反洗钱的培训宣导

一是利用晨会、各项培训、司务会等机会,采取各种形式深入开展反洗钱知识、反洗钱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宣传,提升公司广大员工、特别是销售人员、前线员工反洗钱的主动意识。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加大分公司反洗钱宣传力度,提升群众反洗钱意识。 二是认真执行公司反洗钱培训宣传制度,组织开展在公司内部总经理室、部门负责人、反洗钱岗人员,特别是针对普通员工开展专题培训,普及反洗钱基本内容和意义,了解反洗钱工作与员工自身利益的关联性,有针对性地组织对全员的反洗钱培训,提高学习的积极性。 三是分公司反洗钱领导小组成员积极参加人民银行、保险监管部门以及上级公司举办的反洗钱宣传培训活动。

xx一季度重点对新成立的三级机构开展反洗钱培训工作。分别针对xx筹建及xx公司筹建进行全体反洗钱工作相关人员,各相关岗位的培训,内容涵盖了反洗钱法律法规、总公司全部反洗钱制度以及安徽分公司已建立的反洗钱实施细则及工作要求,培训人数共计32人,所有人员均经过笔试测试。

同时xx利用网络学院开展全体员工的反洗钱培训工作,共计175人参加网络学院反洗钱知识学习,全部人员均通过闭卷测试。

针对“反洗钱监控报送系统”的上线及日常使用,xx要求各机构反洗钱联络人、分公司合规岗、各部门各机构负责人等共计36人通过网络学院学习该系统功能及日常操作。

三、强化反洗钱监管规定和公司反洗钱内控制度的执行力 在今年的工作中,一方面需要根据反洗钱的监管要求和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司系统的反洗钱内控制度,确保反洗钱内控制度的健全、完善并具有操作性,另一方面,最关键的就是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强化对反洗钱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和公司反洗钱内控制度的执行力。通过宣导进一步提升反洗钱相关岗位人员的执行意识,通过强化培训不断提升反洗钱相关人员的执行技能,通过明确分工落实有关部门和人员的执行责任,通过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确保反洗钱制度执行的效果。通过进一步强化对公司反洗钱监管规定和公司内控制度的执行力,确保反洗钱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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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钱检查总结报告篇二

在培训和宣传相结合的同时不断提升____银行员工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切实履行反洗钱业务,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对各项业务的监管,努力提高反洗钱工作水平。

一、精心构建完善领导组织体系,为做好反洗钱工作奠定基础。

领导全行的反洗钱工作,还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定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反洗钱工作,各支行相应成立了由支行行长为组长的反洗钱领导小组,构建了一个较为完善的反洗钱组织体系。

根据人行的工作要求,结合____银行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反洗钱内控制度,为更好地完成反洗钱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整章建制,健全和完善内控机制,为反洗钱工作提供制度支持。

建立健全反洗钱的相关制度,一是制定并下发了《____银行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工作安排》《____银行反洗钱业务制度汇编》。

1、进一步明确各分支行内部各环节的工作流程,从一线临柜人员发现、分析、报告可疑支付交易,到领导审核,再到分支行反洗钱领导小组向上级行有关部门报告,都要明确时间限制和工作责任,层层落实第一责任人负责制,限度地提高反洗钱工作效率。

2、要按照内控优先的原则,切实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落实,严格按照“业务创新,科技支撑”的有关要求,强调内部控制制度的优先制定原则,将反洗钱工作系统化、制度化、可控化、规范化。

三、严格培训,加强学习,为反洗钱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人员保障。

为增强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和顺利开展,____银行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进行:

1、深刻领悟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

提高管理人员特别是分支行会计主管的觉悟和反洗钱知识的积累,为反洗钱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好准备。

2、建立了支行反洗钱培训登记簿专门用于登记反洗钱内容的培训记录。

同时邀请有关专业人员来行进行专题培训,近三年来自主培训及结合外聘人员培训共计30场次接受培训人员近600人次。

3、认真选配工作人员。

在工作中,要求分支行将一些文化程度较高、业务能力强、熟悉反洗钱法等方面知识的机构人员安排到反洗钱工作岗位上来,从事反洗钱报告工作。

反洗钱检查总结报告篇三

10月31日,第十届全国人大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这部备受社会关注的法律历经5年提案、起草和审议过程,在国家立法层面上确立了反洗钱的各项基本制度,标志着我国反洗钱工作在法制化和国际化的轨道上又迈出了关键的一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意义重大,是我国反洗钱法制建设的一座重要里程碑,对于预防洗钱活动、遏制洗钱犯罪、维护金融秩序和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反洗钱法》是一部体现构建和谐社会要求的法律。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安定有序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这些要求在《反洗钱法》的内容中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洗钱犯罪与一系列上游犯罪相关,涉及到社会领域的各个方面,预防和打击洗钱活动,直接关系到社会是否安定有序。洗钱是将非法所得合法化,这严重冲击社会公平、挑战正义,必须依法加以预防和打击。相当一部分洗钱活动是利用虚假证件、假名账户、空壳公司等进行的,这些现象公然违背社会诚信原则,《反洗钱法》对此进行了严格规定,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与金融机构建立业务关系或者要求金融机构为其提供一次性金融服务时,都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二、《反洗钱法》是一部预防和监控洗钱活动的法律。对于洗钱犯罪,我国《刑法》已经在第191条和第312条明确规定了刑事制裁措施。与之相配合,《反洗钱法》作为一部行政法律,旨在预防、监控洗钱活动。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反洗钱法》确立了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即中国人民银行,同时规定了国务院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从而建立了“一部门主管,多部门配合”的反洗钱行政监管体制。第二,《反洗钱法》明确规定了金融机构的四大反洗钱预防义务:建立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建立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以及建立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制度,这些制度都是预防和监控洗钱及其上游犯罪活动的有力保证。第三,洗钱活动渗透到社会经济各个方面,因此《反洗钱法》注重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专门对举报洗钱活动的行为及其保密制度作出了规定,这就可以更早、更快、在更大范围内预防和监控洗钱活动。通过这些规定,《反洗钱法》构建了一个集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和社会公众三方面力量为一体的反洗钱预防控制体系。

三、《反洗钱法》是一部贴近中国实际的法律。近些年来,随着走私、毒品、贪污贿赂等犯罪不断发生,非法转移资金活动滋生蔓延,我国的洗钱问题日益突出,不仅破坏我国金融秩序,而且危害到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为了有效预防和打击洗钱活动,自上个世纪90年代初以来,我国一方面制定了以《刑法》第191条和第312条为核心的反洗钱刑事法律规定,另一方面初步建立了以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为主体的反洗钱预防制度,对于预防洗钱活动发挥了积极作用。《反洗钱法》没有照搬照抄某些目前国际上通行但不符合中国实际情况的标准和做法,而是立足于中国现实,遵循逐步展开、稳步推进的原则,总结了我国多年的反洗钱实践经验,是对我国现行各项反洗钱制度一次系统的补充、完善、强化和升华。

四、《反洗钱法》是一部展现我国负责任大国形象的法律。在经济全球化和资本流动国际化的背景下,洗钱活动愈益具有跨国特性,并由发达国家不断向发展中国家蔓延。“9·11”事件后,国际社会越来越认识到,依靠一国力量难以预防、遏制和打击跨国洗钱犯罪和恐怖活动,必须通过规范和协调国内、国际立法,加强反洗钱和反恐融资国际合作。《反洗钱法》的颁布,表明我国已经通过立法形式将反洗钱和反恐融资的国际义务转换为国内法,展现了一个负责任大国的国际形象。同时,也为我国加入国际反洗钱组织、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增大国际事务话语权、保障和谋求国家利益铺平了道路。

五、《反洗钱法》是一部贯彻依法行政精神的法律。就反洗钱工作而言,依法行政主要是对反洗钱监管部门提出的要求,就是要求反洗钱监管部门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这些要求在新颁布的《反洗钱法》中得到了充分的贯彻。对赋予反洗钱监管部门的每一项行政权力,都有相应的限制或责任条款进行制约,以防止权力的滥用。例如,《反洗钱法》在对客户资料和交易信息保密、反洗钱调查和临时冻结程序、人民银行各级分支机构权限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对在反洗钱执法过程中出现行政违法行为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规定了严格的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重任,肩负着在本系统、本单位推进反洗钱工作全面深入开展的重任。因此,我们要以此为契机,站在维护金融机构诚信和稳定、维护国家整体利益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政治高度去认识做好反洗钱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履行好反洗钱工作职责,共同开创我市反洗钱工作的新局面。

反洗钱检查总结报告篇四

为了让学生有一个良好的休息空间。营造安全、安静、整洁、文明的宿舍环境。本学期在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处室的精诚协作下,在各年级各班主任的共同努力下,宿管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同时也还存在些问题,为使今后工作更具针对性、实效性,学校进行了宿舍内务卫生、宿舍美化检查评比。本次检查的目的是树立样板,查找差距,剖析原因,统一思想,明确目标,争先创优。 寝室评比主要从寝室卫生、寝室内务、寝室文化、和寝室安全等方面进行。从总体上看,通过评比活动,增强了学生的自律意识,激发了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学生宿舍管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学生宿舍环境变得整洁、优雅、舒服。从寝室检查情况和寝室评比情况看,有以下一些地方值得总结:

一、好的方面:

(1)全体班主任给予了足够的重视,积极地配合我们开展工作。按时打扫了宿舍的清洁卫生,并且大部分寝室保持较好。

(2)地板、墙壁打扫彻底,基本制止了在墙上乱涂乱画的现象,墙角屋顶的蜘蛛网得到了彻底清除。

(3)各寝室内务整理较好,大部分寝室内的日常用品摆放整洁、有序。

(4)大部分寝室内有健康、上进的名言警句,文化氛围浓。没有发现有粘贴不良信息的宿舍。

比较好的宿舍有:八(13)班的107号 八(14)班的111号 七

(3)班的203号 七(6)班的206号 九(6)班的419号 九(4)班的417号 ;这些宿舍都能做到环境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文化氛围好。

样板宿舍 :九(11)班的303号 特点宿舍整齐干净,尤其是被子折叠军事化,床单下垂部分一条线 九(8)班的420号 特色有花,尤其是园地布置,有学生相片、人生格言,特别是有学生的联系地址和电话号码,这一点值得推广。

二、存在的问题:

学生宿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部分寝室气味不佳,室内空气质量差。

2.寝室物品过多,摆放杂乱无章,整体上显得凌乱不堪,尤其被子叠的不方正,床单拉的不平整。

3.个别宿舍存在安全隐患,主要体现于开关问题,有安全隐患。

4. 床铺叠放不整齐,有部分同学床铺上的被褥和毡露出来,还有的同学乱放衣物、袜子、毛巾等。

5. 床下面摆放的杂物过多,乱扔乱放鞋子等;摆放开水壶的位置不够合理安全。

6、个别寝室打扫不够彻底,如门、窗的后面及有些垃圾死角,个别宿舍窗台夹层里的垃圾没有处理干净。

7、有部分宿舍文化园地上的张贴不合理,超出了设计的边框线;还有张贴

边角已开。

三、整改措施:

1、责任落实到人。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宿舍,舍长负责本宿舍,值日生负责当天宿舍清洁工作。

2、加强宣传教育。班主任利用开班会和检查宿舍等机会,对学生宿舍的安全用电规定、文明宿舍要求等内容传达到各班级、各宿舍。

3、加强检查督促。宿舍的安全、卫生能否搞好,关键是否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坚持自我检查与学校管理部门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同时坚持学生检查小组每天公布检查结果1次,班主任每周至少到本班宿舍检查3次,宿管对宿舍的用膳、卫生、就寝、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并登记,宿管部则及时公布,并以此为主要依据对班主任进行考核,进行文明寝室和优秀寝室长的评比评选,及时张榜表彰,借此广树典型,以点带面,充分发挥其示范、辐射作用。

2015年10月30日

为配合学院近期开展的“三风”建设,营造安全、整洁、文明的宿舍环境。2015年12月11日晚在林琳导师的带领下,系团总支学生会干部、12、13级各班班长、生活委员的协作下,对12、13级电子、通信专业的寝室进行了宿舍内务卫生、宿舍美化等检查。此次检查寝室卫生主要从门面、地板、床铺、垃圾处理、大功率电器等方面进行着手,检查结果如下:

一、好的方面:

(1)各寝室的同学积极地配合我们开展工作,按时打扫了宿舍的清洁卫生,并且大部分寝室保持较好。

(2)地板、墙壁打扫彻底,基本制止使用大功率电器的现象。

(3)各寝室内务整理较好,大部分寝室内的日常用品摆放整洁、有序。

(4)大部分寝室内有健康、上进的名言警句,文化氛围浓。没有发现有粘贴不良信息的'宿舍。

二、存在的问题:

学生宿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部分寝室气味不佳,室内空气质量差。

2.寝室物品过多,摆放杂乱无章,整体上显得凌乱不堪,且生活垃圾没及时处理。

3.床铺叠放不整齐,有部分同学床铺上的被褥和毡露出来,还有的同学乱放衣物、袜子、毛巾等。

三、整改措施:

1、责任落实到人。班长、生活委员负责本班学生宿舍,舍长负责本宿舍,值日生负责当天宿舍清洁工作。

2、加强宣传教育。班长与生活委员利用开班会和检查宿舍等机会,对学生宿舍的安全用电规定、文明宿舍要求等内容传达到各班级、各宿舍。

3、加强检查督促。宿舍的安全、卫生能否搞好,关键是否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坚持自我检查,同时坚持系学生会检查小组每两周检查1次。

四、总结:

总体来说,本次宿舍卫生大检查达到了原定的目标,起到了良好的了解和督促作用,起到了促进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有效改善宿舍卫生状况的作用,对各年级寝室情况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摸底,通过交流沟通,也了解了寝室文化和大家日常寝室生活的基本情况。同时,对于各个寝室强化安全意识,搞好卫生建设起到了促进作用。

2015年12月11日

机电系学生会副主席:余灿灿

转眼间,2012—2015学年上学期的工作即将结束,回顾本学期我校宿舍的管理情况,其中,既有值得我们骄傲的地方,也有许多不足的方面;既有成功的喜悦,又有失败的经验。

一. 工作概况

首先,我们通过对住校学生调查,了解住宿学生的情况,并把此情况报告给学校,以便学校更好的安排工作,使学生宿舍更加美丽温馨,使学校更好的为学生服务。

再次,我们会定期地对宿舍进行检查,主要针对宿舍内部使用“违章电器”以及出现的“烟头、酒瓶”,我们的目的是为同学们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最后,为了配合学校对学生提出的“三自”要求,即“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并本着服务同学的目的,我们在各宿舍选出了舍长,旨在探索学生宿舍自我管理的新模式,与此同时监督其他宿舍,举报一些不安全的违规行为,定期做工作总结。

二.具体方面

1)文化卫生方面

1 对宿舍楼内外乱扔垃圾、吸烟喝酒等不文明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2 指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为学生创建文明的生活环境。

2) 安全方面

1 每月两至三次对宿舍内部使用违禁电器的现象进行不定时的检查,以高要求、严标准来要求各宿舍,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宿舍,通报给学校,并进行相应处罚。

2 对宿舍楼的卫生,我们进行了分工负责,将具体的任务分配到各个宿舍,使得责任划分更加明确。

3) 学生管理方面

1 由于各个宿舍舍长来自学生,并在学生中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号召能力,让他们“动起来” ,形成齐抓共管,便能收到更好的效果。

2 认真做好日常的生活管理、作息管理、人身安全管理和清洁服务管理,保证宿舍区生活秩序正常,为学生提供良好的住宿生活环境。

三.取得的成绩

通过我们的辛勤工作以及不懈努力,我们在这一个学期里取得了令人骄傲的成绩:

1) 学生宿舍内部更加干净、清洁、明亮,使宿舍真正成为同学们的第二个家;

3)通过我们的积极检查和监督,学生宿舍的环境有所改善。

四.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不足

虽然我们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但是我们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在肯定我们的成绩之时,也必须看到我们的错误:

1) 对学生的卫生教育以及安全意识教育应常抓不懈,无论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

2) 我们的工作方法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工作开展的不够深入、扎实,科学管理、规范管理尚未实现。

3)宿舍文化建设、学生自我管理组织建设还没有完全落实。 宿舍与我们每一个人都息息相关,它不仅仅是我们休息生活的场所,也是校园教育的第二课堂,因此宿舍的环境对于我们的学习和生活是至关重要的,良好的宿舍环境也是我们学习和生活的重要保证。 我们也希望通过对宿舍的检查,为学生创建一个舒适、优雅的生活环境。

2015年3月17日(周二)下午,为响应学校的号召,把同学们日常生活和学习的场所——寝室建设得更加洁净,更加舒适,旅游学院学生会生活部的全体成员和学院的部分生活委员在学校的组织下展开了寝室卫生检查工作。现就我学院的卫生检查工作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 组织情况:

1. 我学院的检查人员两人与其他学院两人,学校学生会一人,共五人组成一个小组,共六个小组,每个小组负责一层楼的卫生检查。

2. 小组中,一人负责开门,并向在寝室中的同学说明检查情况。三个人负责检查,并按照打分要求进行打分,另一人全程监督。

二、 寝室卫生情况:

1. 大多数的寝室能保持地面的整洁,地面干爽,无乱丢垃圾,乱摆鞋袜,乱放物品等现象。卫生间和洗漱台的清洁卫生状况也是良好,多数寝室都摆放整齐,打扫干净。

2. 不足的方面是桌面和床铺的整洁,检查中,只有少部分寝室的同学将桌面收拾干净,物品摆放整齐。多数寝室都是杂乱无序的,床铺上没有叠被子,或是衣物乱放,或是乱拉线乱挂衣物等。

3. 在违规电器方面,我们只发现极个别寝室有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的情况。

4. 同学们对寝室检查的配合度很高,基本没有出现拒绝检查的现象。

三、 后期整理情况:

我们将寝室大检查得来的分数情况全部整理录入电脑,并对之作了简单的统计分析。以便以后检查寝室时,更有针对性,更能督促同学们做好寝室卫生,给自己创造一个更好的生活环境。

总结:开学第二周就展开大规模的寝室检查表明学校整治寝室卫生状况的决心,当然同时也收到了很好的效果。整体上,多数的寝室还是能够打扫好寝室迎接检查。但还是有部分寝室不以为然,没有做好卫生工作。由于很多寝室都没有注重桌面整洁和床铺整理,所以,要着重这两方面的检查。应当将检查制度化,常规化,全面化。使同学们逐渐地由被动打扫到主动整理,形成内在的行为,而不是外力促使的行为。

旅游学院

2015年3月19日

反洗钱检查总结报告篇五

根据公司检查制度规定要求,为了解与掌握各分公司、项目部的运行动态,杜绝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股份公司于10月22日至12月20日组织相关人员进行xxx年度第二次质安大检查,有关检查情况及相关信息汇总如下:

本次检查覆盖浙江、江苏、安徽、上海、山东、河北、陕西等区域相应直属项目部、分公司及其所属项目部。共检查43个在建工程,开具整改单135份,截止xxx年12月底目前在建工程总计208个,检查覆盖率为21%。

1、检查内容:(1)工程质量:包括工程技术资料、工程实体质量、原材料抽样等;(2)安全文明:包括安全台帐和现场安全及文明施工情况。

从本次检查情况来看,在分公司层面上,除了象山分公司、第五工程公司、上海办事处等几个“老牌”优秀分公司还能正常的对工程进行有序管理,其余分公司在人员配备及管理上面依然存在诸多不足,较上半年第一次大检查后无明显改善,直接导致有些工地无人管理,甚至出现分公司名存实亡现象。

在检查过程中对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台账资料方面出现问题频率较高的通病进行了统计,具体为:

3、1工程质量。

(1)混凝土工程:主体砼结构观感质量差,有较多蜂窝、麻面、孔洞现象;外形尺寸偏差,保护层厚度不足,梁内垃圾未清理;二次结构浇筑,砼浇筑质量差,振捣不密实。混凝土收缩裂缝现象普遍。部分工地未设置砼试块标准养护室(委托商混公司)或标养室内设施不标准,温度、湿度等主要控制要求不能达到;养护室内试块数量与资料统计不符,且试块表面标记不清。

(2)钢筋工程:梁主筋焊接接头位置不符要求,位于锚固区域之内;电渣压力焊焊工单人操作,接头质量差。梁板钢筋绑扎不到位,梁主筋与箍筋绑扎不足,梁有效截面大大缩小,箍筋间距不符设计要求及抗震构造要求,箍筋倾斜或加密区段长度不足,造成数量不足,间距偏大;钢筋保护层使用水泥砂浆垫块等。

(3)砌体工程:灰缝砂浆不饱满、留搓、接搓方法不符合要求。填充墙体顶端与梁板斜砖塞口不严实、不饱满;发泡剂使用不规范:墙体裂缝现象也普遍存在。

(4)防水工程:屋面楼板混凝土的裂缝控制措施不足,渗水痕迹较明显,防水卷材收头部位翘边;分割缝处油膏粘结不牢固。

3、2安全文明。

本次检查在安全文明方面总体较以往有所提高,检查过程中也涌现出像凤台电厂冷却塔工程、蒲家经济适用房等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做的较好的项目,但仍有不少项目部对安全文明工作投入不够,存在不少安全隐患,主要具体表现为:

(2)文明施工:工地大门设置不规范,施工现场道路硬化、防尘措施工作不到位,材料未归类堆放无标识,职工宿舍卫生情况差,现场安全警示标语、标牌数量不足等。

(3)外脚手架:相当数量的工地脚手架连墙件数量不足(特别是进入装饰粉刷阶段),脚手片铺设不到位,内侧高处临边无防护或防护不到位,开口部位横向斜撑未设。型钢悬挑架固定端长度不足,尤其转角和阳台处。u形钢筋抱箍与型钢间隙未楔紧,斜拉钢丝绳及吊环设置不规范,悬挑架底部封闭不严,卸料平台与脚手架混搭等。

(4)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大部分工地承重支模架未按专项方案的要求进行搭设,现场搭设不符构造要求:扫地杆未设、水平拉杆单向设置,梁下纵向水平杆未设,立杆间距过大,垂直、水平剪刀撑缺少等问题依然普遍。

(5)三宝四口防护:安全网未使用阻燃型,高空作业人员基本都没有佩戴安全带。电梯井隔离不到位,防护门未定型化。施工层洞口防护和楼梯栏杆等未及时跟上,通道口防护不按规定搭设等。

(6)施工用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未达到“三级配电”要求,总配电箱漏保参数不符,分配箱、开关箱不标准。机具未设置单机开关箱。电缆线未架空或埋地保护。

(7)大型机械:部分工地塔吊基础积水,埋地节或螺栓锈蚀,接地不符要求;塔吊起重量限制器不灵敏吊钩无保险装置,电缆绝缘破损,回转限位器不灵敏;施工电梯卸料平台两侧防护不严,顶部无防护门或防护门不符要求,无防止从内侧开启措施;部分工地施工电梯楼层呼叫器未设。物料提升机缆风绳及地锚设置不规范,卸料平台两侧安全防护不到位,底部进料口防护门失灵。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维修保养不及时或维修保养记录虚假。

(8)施工机具:施工机具未接地,现场搅拌机操作手柄无防护装置、料斗无保险钩,氧气、乙炔使用不符安全距离等。

3、3资料台账。

3、3、1技术资料。

1、局部原材料合格证收集不到位。

2、局部资料未及时到各部门签字盖章。

3、沉降观测未及时跟上。

4、拉结筋未做隐蔽验收。

5、施工日记与现场作业,资料台账不对应(施工员与资料员未及时沟通)。

6、局部检验批等资料未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局部技术资料无监理单位审核签字等问题。

7、砼施工检验批评定未到砼强度报告出来就已评定为合格。而且未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填写表格。

3、3、2安全资料。

1、安全技术交底未落实到每一职工,签名不真实(特别是电工、焊工、塔吊指挥驾驶、承重架、井架、食堂、门卫等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安全日记不能真实反应施工现场作业与资料台帐不对应。

3、“三宝四口”验收未每幢每层分开验收,文明施工、施工用电等验收未基础、主体各分部主体验收。

4、施工电梯、塔吊等大型机械每月维修保养记录不齐。

5、消防检查、安全检查等流于形式,内容欠具体,不能真实反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6、配电箱、安全防护用品、小型机械等合格证不到位。

7、个别项目部与各班组无签订安全协议。

9、个别专项施工方案无针对性,且未经公司总工审批。

10、食堂卫生许可证和食堂人员健康过期比较多,未及时重新审批。

1、表扬奖励。

本次大检查共34个项目符合综合评分条件,根据评分情况进行综合排名,分别对前三名和后三名进行奖励和处罚。

2、对总分后三名处以5000元罚款,分别为:湖州阳光花城、三门城东村公寓房、秦皇岛达润时代逸城四期工程。

本次大检查历时两个月,对计划中的项目进行逐一检查,检查所涉及的项目为目前所有在建项目中工程量相对较大且具有代表性的工程,可以反映出目前我单位施工现场的总体水平。在表扬好的方面的同时也要深刻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希望所有项目部都积极行动起来,根据各自工程特点结合上述出现频率较高的各类问题进行自查自纠,提高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平,同时为我公司在当地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尽自己最大的努力!

反洗钱检查总结报告篇六

两节期间北城街道严格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开展了一系列工作,现将基本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为切实抓好岁末年初的安全生产工作,在街道上级通知后,北城街道立即召开安全生产会议。街道办事处主任孙旭,武装部长马霄,经济中心主任矣开全等相关领导对安全工作提出具体的要求和部署。要求各企业,各社区居委会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把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同日常生产工作结合起来。各领导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重视,亲自抓、总负责,各分管领导及主要负责人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分兵把守、狠抓落实,切实把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各企业要加强企业内部管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认真做好企业内部管理的同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相关管理制度,做到责任到人,尽力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为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节日期间安全形势的稳定,我镇开展了多次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

安全会议召开后,街道安委会针对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检查方案,以政府检查结合各企业、各村(居)委会自查的形式对辖区范围内的道路交通、公共聚集场所、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特种设备、食品卫生等行业和领域进行了全面排查、治理。12月29日至1月18日,我街道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大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150人次,排查大小生产经营单位82家,其中烟花爆竹销售店33家,查出安全隐患47条,完成整改47条,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同时以大检查为契机,积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以及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提高了企业员工及各村群众的安全意识,进一步提升了北城街道安全生产的水平,夯实了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

在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中我街道高度重视相关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积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督促各社区居委会和企业履行好一岗双责的责任。同时,各村社区居委会、各企业单位也按照街道安委会的要求,进行春节安全值班人员的安排,制定安全巡视制度,制定应急预案,这些制度的.落实为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对于安全生产工作,安全意识可以说是其中的重要因素,因此我街道十分重视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通过丰富多彩的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力求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增强居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在节前的各项检查中共张贴、下发各种标语和宣传材料497份,出黑板报26期。

通过一系列切实有效工作,我街道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广大群众安心幸福的过节提供了保障,也为年初的安全生产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反洗钱检查总结报告篇七

根据公司检查制度规定要求,为了解与掌握各分公司、项目部的运行动态,杜绝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股份公司于10月22日至12月20日组织相关人员进行x年度第二次质安大检查,有关检查情况及相关信息汇总如下:

本次检查覆盖浙江、江苏、安徽、上海、山东、河北、陕西等区域相应直属项目部、分公司及其所属项目部。共检查43个在建工程,开具整改单135份,截止x年12月底目前在建工程总计208个,检查覆盖率为21%。

1、检查内容:(1)工程质量:包括工程技术资料、工程实体质量、原材料抽样等;(2)安全文明:包括安全台帐和现场安全及文明施工情况。

从本次检查情况来看,在分公司层面上,除了象山分公司、第五工程公司、上海办事处等几个“老牌”优秀分公司还能正常的对工程进行有序管理,其余分公司在人员配备及管理上面依然存在诸多不足,较上半年第一次大检查后无明显改善,直接导致有些工地无人管理,甚至出现分公司名存实亡现象。

在检查过程中对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台账资料方面出现问题频率较高的通病进行了统计,具体为:

3、1工程质量。

(1)混凝土工程:主体砼结构观感质量差,有较多蜂窝、麻面、孔洞现象;外形尺寸偏差,保护层厚度不足,梁内垃圾未清理;二次结构浇筑,砼浇筑质量差,振捣不密实。混凝土收缩裂缝现象普遍。部分工地未设置砼试块标准养护室(委托商混公司)或标养室内设施不标准,温度、湿度等主要控制要求不能达到;养护室内试块数量与资料统计不符,且试块表面标记不清。

(2)钢筋工程:梁主筋焊接接头位置不符要求,位于锚固区域之内;电渣压力焊焊工单人操作,接头质量差。梁板钢筋绑扎不到位,梁主筋与箍筋绑扎不足,梁有效截面大大缩小,箍筋间距不符设计要求及抗震构造要求,箍筋倾斜或加密区段长度不足,造成数量不足,间距偏大;钢筋保护层使用水泥砂浆垫块等。

(3)砌体工程:灰缝砂浆不饱满、留搓、接搓方法不符合要求。填充墙体顶端与梁板斜砖塞口不严实、不饱满;发泡剂使用不规范:墙体裂缝现象也普遍存在。

(4)防水工程:屋面楼板混凝土的裂缝控制措施不足,渗水痕迹较明显,防水卷材收头部位翘边;分割缝处油膏粘结不牢固。

3、2安全文明。

本次检查在安全文明方面总体较以往有所提高,检查过程中也涌现出像凤台电厂冷却塔工程、蒲家经济适用房等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做的较好的项目,但仍有不少项目部对安全文明工作投入不够,存在不少安全隐患,主要具体表现为:

(2)文明施工:工地大门设置不规范,施工现场道路硬化、防尘措施工作不到位,材料未归类堆放无标识,职工宿舍卫生情况差,现场安全警示标语、标牌数量不足等。

(3)外脚手架:相当数量的工地脚手架连墙件数量不足(特别是进入装饰粉刷阶段),脚手片铺设不到位,内侧高处临边无防护或防护不到位,开口部位横向斜撑未设。型钢悬挑架固定端长度不足,尤其转角和阳台处。u形钢筋抱箍与型钢间隙未楔紧,斜拉钢丝绳及吊环设置不规范,悬挑架底部封闭不严,卸料平台与脚手架混搭等。

(4)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大部分工地承重支模架未按专项方案的要求进行搭设,现场搭设不符构造要求:扫地杆未设、水平拉杆单向设置,梁下纵向水平杆未设,立杆间距过大,垂直、水平剪刀撑缺少等问题依然普遍。

(5)三宝四口防护:安全网未使用阻燃型,高空作业人员基本都没有佩戴安全带。电梯井隔离不到位,防护门未定型化。施工层洞口防护和楼梯栏杆等未及时跟上,通道口防护不按规定搭设等。

(6)施工用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未达到“三级配电”要求,总配电箱漏保参数不符,分配箱、开关箱不标准。机具未设置单机开关箱。电缆线未架空或埋地保护。

(7)大型机械:部分工地塔吊基础积水,埋地节或螺栓锈蚀,接地不符要求;塔吊起重量限制器不灵敏吊钩无保险装置,电缆绝缘破损,回转限位器不灵敏;施工电梯卸料平台两侧防护不严,顶部无防护门或防护门不符要求,无防止从内侧开启措施;部分工地施工电梯楼层呼叫器未设。物料提升机缆风绳及地锚设置不规范,卸料平台两侧安全防护不到位,底部进料口防护门失灵。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维修保养不及时或维修保养记录虚假。

(8)施工机具:施工机具未接地,现场搅拌机操作手柄无防护装置、料斗无保险钩,氧气、乙炔使用不符安全距离等。

3、3资料台账。

3、3、1技术资料。

1、局部原材料合格证收集不到位。

2、局部资料未及时到各部门签字盖章。

3、沉降观测未及时跟上。

4、拉结筋未做隐蔽验收。

5、施工日记与现场作业,资料台账不对应(施工员与资料员未及时沟通)。

6、局部检验批等资料未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局部技术资料无监理单位审核签字等问题。

7、砼施工检验批评定未到砼强度报告出来就已评定为合格。而且未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填写表格。

3、3、2安全资料。

1、安全技术交底未落实到每一职工,签名不真实(特别是电工、焊工、塔吊指挥驾驶、承重架、井架、食堂、门卫等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安全日记不能真实反应施工现场作业与资料台帐不对应。

3、“三宝四口”验收未每幢每层分开验收,文明施工、施工用电等验收未基础、主体各分部主体验收。

4、施工电梯、塔吊等大型机械每月维修保养记录不齐。

5、消防检查、安全检查等流于形式,内容欠具体,不能真实反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6、配电箱、安全防护用品、小型机械等合格证不到位。

7、个别项目部与各班组无签订安全协议。

9、个别专项施工方案无针对性,且未经公司总工审批。

10、食堂卫生许可证和食堂人员健康过期比较多,未及时重新审批。

1、表扬奖励。

本次大检查共34个项目符合综合评分条件,根据评分情况进行综合排名,分别对前三名和后三名进行奖励和处罚。

2、对总分后三名处以5000元罚款,分别为:湖州阳光花城、三门城东村公寓房、秦皇岛达润时代逸城四期工程。

本次大检查历时两个月,对计划中的项目进行逐一检查,检查所涉及的项目为目前所有在建项目中工程量相对较大且具有代表性的工程,可以反映出目前我单位施工现场的总体水平。在表扬好的方面的同时也要深刻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希望所有项目部都积极行动起来,根据各自工程特点结合上述出现频率较高的各类问题进行自查自纠,提高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平,同时为我公司在当地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尽自己最大的努力!

反洗钱检查总结报告篇八

在今天社会中,贩毒、走私、贪污腐败、偷税漏税、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这些说起来都是很严重的刑事犯罪,这些犯罪的目的都可以和钱联系起来。最后,“洗钱”都会成为最为关键的一环。

何谓洗钱?通俗的概括:“就是把黑钱漂白,把脏钱洗干净,给非法的资金披上合法的外衣。”

在法律上的洗钱,是将贩毒、走私、贪污腐败、偷税漏税、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等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通过手段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洗钱”对国家的政治稳定、社会安定、经济安全以及国际政治经济体系的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由此,反洗钱诞生了!

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反洗钱是政府动用立法、司法力量,调动有关组织和商业机构对可能的洗钱活动予以识别,对有关款项予以处置,对相关机构和人士予以惩罚,从而达到组织犯罪活动的一项系统工程。

反洗钱工作在当今复杂的金融和社会环境下是一项重要而艰巨的工作,做好反洗钱工作是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根本客观要求。对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维护社会公正和市场竞争。打击腐败等经济犯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作为银行的基层员工,做好反洗钱工作毋庸置疑是我的义务和责任。在反洗钱工作支行为我行员工进行反洗钱知识培训,增强了员工的反洗钱意识。通过培训也为全体员工更好的履行反洗钱义务,提供了良好的学习交流平台,巩固了员工的反洗钱知识。

反洗钱工作中,公民也是反洗钱工作的主要参加人。但是,大部分公民“不清楚什么是反洗钱”,这可能会纵容洗钱犯罪行为。其中,犯罪分子往往利用普通人对反洗钱的不熟悉,以及对个人信息安全的疏忽,通过普通人的账户进行洗钱,这种方式更隐蔽,给反洗钱加深了难度,同时,还可能是给公众造成不良的影响,严重的可能构成协同犯罪。针对以上问题,我支行引导客户“反洗钱”学习,通过在营业网点设立宣传展台、分发宣传资料进行。

反洗钱工作中,还需要专人进行“反洗钱”工作,作为我支行的“反洗钱”工作人员之一。通过营业室主任的“反洗钱”知识培训,自身工作中的实践学习,逐渐对反洗钱工作明了,深刻的明白了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为了做好反洗钱工作,我要从根本做起,尽可能的了解客户,及时更新客户资料。每天及时对反洗钱系统中的案例进行分析处理,发现可疑案例及时上报,从而使反洗钱工作更好的进行。

在今后工作中,切实做好反洗钱各项工作,防范金融风险,打击一切不法洗钱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金融体系稳定。为反洗钱工作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反洗钱检查总结报告篇九

第一条为了预防洗钱活动,维护金融秩序,遏制洗钱犯罪及相关犯罪,防止违法犯罪分子利用银行(以下简称“本行”)营业机构从事洗钱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

第三条本行反洗钱工作主要任务是依法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进行反洗钱宣传和培训;合规操作;依法采取预防、监控措施,收集反洗钱信息;依法报告大额交易、可疑交易及其相关报表和信息;配合中国人民银行做好反洗钱工作,预防洗钱违法犯罪、履行反洗钱义务,维护金融秩序稳定。

第四条本行对依法履行反洗钱职责或义务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应当依法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第五条本行反洗钱工作应坚持审慎识别、及时上报、果断处理、严守秘密的原则。总行及各级支行必须认真履行反洗钱义务,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妨碍反洗钱义务履行。本行反洗钱工作的履行以存款人开户行为第一责任人,交易行为第二责任人。其中,对于柜台业务,如代理行认为可疑的,除应及时上报外,还应与开户行联系并作好记录;如代理行不认为可疑而未上报的,但开户行分析后认为可疑的应及时上报。对于非柜台业务(例如同城票据交换集中提入、自助设备交易、网上银行交易),应由开户行进行监控、分析,发现可疑的应及时上报。

第六条本行所属机构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出本机构反洗钱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并保证该制度能够有效实施。同时应当配备必需的人员、技术设备,并给予必要的财力保障和技术支持。

第八条总行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行反洗钱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反洗钱工作办公室。

第九条本行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监管机构的要求,组织领导辖内机构开展反洗钱工作,分析研究反洗钱工作重点,对反洗钱工作进行指导。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对部门及辖内机构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

第十条反洗钱工作办公室设在总行,下设反洗钱垂直管理岗。接受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具体负责反洗钱检查监督;组织反洗钱业务技能培训;组织进行反洗钱宣传;并对反洗钱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反洗钱工作办公室对掌握的有关反洗钱信息,认为有必要向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的,应及时向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反洗钱办公室反洗钱垂直管理岗主要职责为:

(一)提取反洗钱大额交易,通过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指定的网站上报大额交易;

(四)完成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交给的工作,参加相关会议,做好部门协调工作。

第十一条本行各级分支机构成立反洗钱工作组,工作组负责所管辖机构反洗钱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工作组下设从事反洗钱工作的相关岗位,具体负责反洗钱工作的执行与协调。

各分支机构反洗钱工作组对掌握的有关反洗钱相关信息,认为有必要向总行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直接报告的,应及时向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第十二条各级分支机构反洗钱工作组下设立“反洗钱信息采集分析岗”、“反洗钱信息复核及报告岗”、“反洗钱监督管理岗”。

“反洗钱监督管理岗”主要职责是监督检查其余两个岗位的履职情况;分析报送质量;定期对反洗钱信息进行分析、数据整理,形成分析报告,为反洗钱工作提供决策依据;不断总结经验,提高工作效率和效果,逐步达到不漏报、不滥报的工作目标。

第十三条各分支机构任何员工对掌握的有关反洗钱信息,认为有必要向总行反洗钱工作办公室或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直接报告的,可越级直接向反洗钱工作办公室或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第三章尽职调查、保存记录。

第十四条履行客户尽职调查义务。

本行各级机构应当勤勉尽责,建立健全和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遵循“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针对具有不同洗钱或者恐怖融资风险特征的客户、业务关系或者交易,采取相应的措施,了解客户及其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质,了解实际控制客户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

(二)按照规定了解客户的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质,有效识别交易的受益人;

(四)保证与其有代理关系或者类似业务关系的境外金融机构进行有效的客户身份识别,并可从该境外金融机构获得所需的客户身份信息。

第十五条记录和保存客户详尽资料。

(一)在规定的期限内,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能够反映每笔交易的数据信息、业务凭证、账簿及反洗钱报送分析资料等相关资料。客户身份资料在业务关系结束后、客户交易信息在交易结束后、反洗钱报送分析资料在报告后,严格按照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及相关规定进行保管,如某项资料规定保管期限少于五年的应当至少保存五年。

(二)在遇本行分支机构账务合并,应当将客户身份资料、反洗钱报送分析材料等对开展反洗钱工作有帮助的资料移交到账务合并后的机构。

第四章操作规程。

第十六条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各地区最高级别的反洗钱工作组应根据当地人民银行及总行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反洗钱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按季进行数据分析并总结本地区的反洗钱工作进展情况,形成分析报告向总行反洗钱工作办公室报告。基本操作规程如下:

(四)完成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交给的工作,参加相关会议,做好部门协调工作。

第十七条各分支机构“反洗钱信息采集分析岗”、“反洗钱信息复核及报告岗”负责按照《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收集可疑交易和符合反洗钱规定的可疑情况,并于可疑交易和可疑情况发生后制作反洗钱报告表立即通过指定的报送路径报告。

第十八条相关业务操作规程。

(二)对现金收付达到规定要求的业务进行备案管理。

(三)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关于进一步落实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实名制的通知》、《境内外汇帐户管理规定》和相关规定做好账户管理,合规开立账户,不得为客户开立匿名、假名账户。

(四)发生交易时,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行相关操作规定合规操作,正确记录和计量经济业务。

第十九条本行各级反洗钱工作组织根据反洗钱工作需要,有权对接触客户、进行交易的部门、分支机构进行反洗钱调查,相关部门和分支机构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

第二十条本行各级反洗钱工作组织应定期对所辖网点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分为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

第二十一条对反洗钱工作进行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出具检查人员证明和现场检查通知书。检查人员少于二人、未出示检查人员证明、现场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机构有权拒绝接受检查。

第二十二条对反洗钱进行现场检查后,检查组应出具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应当交被检查机构核对。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被检查机构可以要求补充或者更正。被检查机构确认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无误后,应由分支机构负责人签名和加盖公章;检查人员应当在确认书上签名。

第二十三条调查和检查中需要进一步核查的,检查人员可以查阅、复制被调查、检查部门和机构的账户信息、交易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文件。检查小组查阅文件、资料,应当会同在场的工作人员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检查人员和在场的工作人员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检查小组,一份留存被检查部门和支行备查。

第二十四条本行各级反洗钱工作组织应建立反洗钱培训、宣传制度,切实加强对职工的培训及对外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反洗钱意识和预防监控水平。培训必须保证每年不少于一次,并保存培训记录。

第二十五条及时报告。反洗钱信息采集分析岗应在可疑交易(情况)发生后立即向反洗钱信息复核及报告岗报告;反洗钱信息复核及报告岗应及时制作可疑交易报告表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及报告路径上报。

第二十六条保密传递。反洗钱工作人员在报告和传递反洗钱相关信息时,应按照《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和相关保密规定保守反洗钱工作秘密,不得违反规定将有关反洗钱工作信息泄漏给客户和其他人员。

第二十七条积极配合。反洗钱工作人员应当依法积极配合、协助中国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开展反洗钱工作。

第二十八条严肃处罚。本行各级反洗钱工作组织应对所属机构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并有权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和本行相关制度规定,对违反反洗钱工作的行为进行处罚。对于触犯法律的本行工作人员,一律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总行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反洗钱检查总结报告篇十

在20xx年一季度中,我社反洗钱工作紧紧围绕人行反洗钱工作要求及工作重心,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反洗钱法》,充分认识到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根据“一法四令”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宣传与培训相结合的同时,继续提升员工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日常工作中,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对各项业务的监管,努力提高反洗钱识别水平。现将xx年一季度反洗钱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注重领导,完善组织领导体系。

在社主任领导的高度重视下,结合我行实际,成立了反洗钱领导工作小组,由主任许正为组长,赵龙龙、代定军为成员,对反洗钱工作进行了系统安排,做到了行动有安排,安排有落实,将反洗钱工作落到了实处。

二、注重培训学习,提高反洗钱工作认识。

我社仍将反洗钱“一法四令”等法律法规作为反洗钱业务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并纳入全员业务培训计划中,由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开展集中培训等形式的反洗钱业务培训,力图使每位员工都能够深刻地领会反洗钱的精神意义和宗旨。

三、搭建有风险等级划分平台,建立人工分析识别机制。

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是金融机构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重要内容,它对有效防范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随着我行cbus系统的上线,反洗钱系统进行升级和完善,不仅增加了风险等级划分模块,而且建立可疑交易主动分析识别报送机制,加强人工判别,对人工判定为可疑交易但系统未能识别的,使用反洗钱系统进行新增上报,这不仅提高了反洗钱可疑交易上报的准确率,更为做好反洗钱系统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反洗钱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为保证此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我社将继续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确保我行反洗钱工作的顺利开展。

反洗钱检查总结报告篇十一

接行总部关于的文件精神后,我支行迅速根据文件要求展开全面认真的自查工作,现将自查工作报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我支行指定专人负责反洗钱工作,对支行日常业务往来情况进行专门的检查,负责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分析和报告.

二.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情况

支行一线员工对反洗钱的内控制度比较熟悉,能够较清楚的鉴别洗钱非洗钱的区别界限,对可疑交易的识别能力正在逐步提高,同时能在日常工作中保持较高的警惕性.

三.客户尽职调查情况.

对于存款人开户,我行按照人行关于银行账户管理办法能够认真检查客户的开户资料,如法人代表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的`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确认无误后才予以开立结算账户.对个人账户坚持查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确认无误后予以开立账户.在本次自查中未发现有匿名账户和假名账户.

四.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情况.

对于大额和可疑交易,我行能够按照规定及时并准确的填制各类报表向上级管理机构报告.

五.账户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情况

我支行能严格执行有关保存账户资料和交易记录的规定,对相关资料均能报存至少5年以上.并确保此类资料的完整.

六.对当前反洗钱工作的建议.

(1).金融单位与实名证件管理部门未能联网,资源无法达到共享,使金融单位在对客户调查时,尤其在当前科技条件下无法对客户证件100%的鉴别准确.建议尽快采取措施避免此类情况的发生.

(2).建议有关部门缩短反洗钱信息的上报流程,以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对洗钱犯罪的打击速度.

反洗钱检查总结报告篇十二

今年,我行的反洗钱工作,根据省分行、人民银行漳州市中心支行反洗钱工作部署,在抓反洗钱组织机构建设、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客户身份识别及客户尽职调查报告、规范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情况、宣传培训等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现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1、及时调整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今年2月,调整分行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增加法律事务部经理为反洗钱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今年12月,机构整合,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律合规部,分行重新调整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确实加强对反洗钱工作的领导。

今年以来共有9个支行因人事变动,相应调整了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

2、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布置反洗钱工作。今年,分行按季召开反洗钱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及时通报季度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反洗钱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形文下发专题会议纪要,跟踪督办会议精神的落实。各支行结合本行实际,定期召开反洗钱工作会议,落实市分行反洗钱专题会议精神。

1、及时落实上级行精神。反洗钱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在收到总行、省行及人行、监管部门反洗钱相关文件、规定后,我们都及时把反洗钱工作精神传达到各部门、支行、网点员工,并结合我行实际,提出具体工作要求,落实上级行、当地人行反洗钱工作布置。2、建章立制,加强内控管理。根据人行反洗钱检查要求及我行实际,今年5月份,对反洗钱内控制度进行梳理、细化,制定了《中国建设银行漳州分行反洗钱工作管理实施细则》等十三项制度,对分行各职能部门反洗钱工作的主要职责进行了细分,明确要求各职能部门设立反洗钱岗位、专人负责反洗钱工作;明确要求各级营业机构要根据“了解客户”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客户身份审查和登记制度;落实反洗钱大额和可疑交易报送归口管理部门;明确反洗钱司法配合和移送以及反洗钱保密制度等。

各支行也根据省分行《实施办法》及分行《实施细则》,结合支行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反洗钱内部管理办法、考核制度、检查机制等。

1、做好反洗钱可疑交易的报送。今年度,我行上报人民币可疑交易笔数65312笔,859.94亿元,其中:对公报送5671笔,251.31亿元;对私报送59641笔,608.63亿元。外币可疑交易笔数890笔,23634.91万美元,其中:对公报送808笔,23266.44万美元;对私82笔,368.47万美元。

今年10月份,东城支行在业务运行过程中,发现2户pos个体经营户,资金往来与其经营规模明显不符,及时上报人行。今年12月份,分行营业部在业务运行过程中,发现漳州市芗城区三英贸易有限公司交易往来与其经营规模明显不符,及时上报人行。

2、确实履行客户尽职调查义务。我行各级机构认真执行客户尽职调查制度,严格执行福银20xx253号《关于加强大额现金存取管理,预防和遏制洗钱犯罪及相关犯罪的通知》,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时,对个人客户要求出示身份证件或有效的足以证明个人身份的其他法定证件,必要时,要求出具多个证件进行对比;对单位客户,则要求其出具法人代码证、营业执照或有关批件、税务登记证等,以提供完整的客户信息,对身份不明确、证件不合规、提供资料不完整的,不予受理。同时,做好大额现金存取台帐的登记,按月上报前十名存取交易明细,对大额现金交易对象重点监控和分析。

3、做好反洗钱非现场监管报表报告。我行根据非现场监管报表填报要求,认真做好报表的填报工作,未出现填报内容失真和错报现象。

4、认真落实总行反洗钱数据监测系统运行工作总行反洗钱可疑交易监测系统正式上线后,因数据处理比以前多,有些网点处理不及时,造成确认率较低,分行牵头部门及时通报各单位的确认进度,督促各单位及时登录,对系统中的大额交易数据进行补录,对可疑交易数据进行补录、分析、确认、报送,提高确认率。同时做好网点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操作员变更、数据录入、确认等问题向上级行反映并反馈网点。

5、配合人行、省行开展反洗钱相关业务核查。今年3月,根据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反洗钱调查通知》(福银调(20xx)第45号)要求,东山支行积极组织人员对调查所涉及8个账户自开户以来交易情况进行了调查和分析,及时上报当地人行。今年9月,省人行对现金存取较大客户进一步了解其身份及大额现金交易的背景、目的等信息,以判断其交易是否与身份相符,是否存在洗钱的可能,我行涉及角美、华安、东城、平和、芗城支行及步文分理处1户对公客户、10户个人客户的核查,我们布置支行核查,并将核查情况上报省分行。

1、开展反洗钱宣传。今年5月31日上午,分别在闹市区和漳州师院举办两场反洗钱宣传活动分行财务会计部、营业部和东城支行均派员参加。本次宣传活动,以打击洗钱犯罪,维护经济稳定,增强社会各界反洗钱意识为宣传目的,体现了反洗钱宣传“进闹市”和“进高校”特色。宣传采取张贴宣传海报、分发宣传手册、现场员工讲解等方式进行。由于准备充分,吸引了过往群众和学生驻足咨询。本次活动共接受咨询200多人次,分发反洗钱知识宣传材料1600多份,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各支行也因地制宜,结合当地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东城支行在办公楼门口开展反洗钱宣传活动,分发反洗钱知识折页500多份;东山支行于6月、16月组织开展了两次反洗钱专题宣传活动;龙海支行下载反洗钱知识26问,装载至各网点电视平台,通过屏幕不间断滚动播放,营造宣传氛围和扩大宣传范围;云霄支行安排反洗钱业务骨干在建行储蓄专柜门口开展反洗钱上街设点宣传。

2、加强反洗钱业务学习培训。今年9月3日,分行组织全辖相关人员参加省分行反洗钱工作视频会议。

9月20日,举办反洗钱业务知识培训,主要内容一是对《反洗钱法》实施一年多以来支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问题进行答疑解惑;二是对反洗钱可疑交易监测系统上线后存在问题进行规范指导。全市共有64位反洗钱岗位人员及网点业务操作人员参加了培训。各支行也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及支行实际,开展多形式的学习培训。如组织人员参加当地人行视频培训,利用班前讲评时间学习反洗钱业务知识,举办反洗钱业务培训,专题业务考核。东山支行还邀请东山县人行营业室主任,就反洗钱法律法规以及金融机构如何尽职履行反洗钱职责和有效防范反洗钱法律风险等方面,对全体员工进行培训同时进行反洗钱业务知识测试,以巩固培训学习效果。

3、履行反洗钱法定义务,开展反洗钱检查。

(1)根据省分行要求,5月份,布置全辖开展反洗钱自查。同时,针对省行反洗钱检查存在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2)10月13日至10月17日,由分行纪检监察部牵头,组织对全辖16个综合型支行进行检查,检查发现在内控及制度建设方面、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方面、账户管理方面、人民币现金管理方面、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方面方面45个问题,对相关责任人45人次进行经济处罚2350元。各支行也根据分行反洗钱领导小组工作安排,组织反洗钱检查、互查。

(3)积极配合人行反洗钱检查。今年16月19日至21日,人行漳州分行对我行云霄支行开展反洗钱检查,我们及时布置支行做好检查各项准备工作,并与人行沟通检查情况。根据人行提出的监管意见,进一步督促支行落实整改。

1、加强反洗钱的学习教育。一是要求以网点为单位,建立反洗钱学习制度。各网点要指定专人负责定期从oa、邮箱下载并收集上级行下发的反洗钱规章制度及相关业务通知,建立反洗钱规章制度电子文件夹,利用晨会时间以及每周四学习时间组织学习,并做好学习记录。二是开展反洗钱知识学习活动。分行将对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梳理,打包下发各单位组织学习,同时拟为检验学习效果,3月份,在全行范围内开展一次反洗钱知识学习测试活动。

三是开展反洗钱警示教育,拟2月上旬,传达省人行吴成居副行长在打击洗钱犯罪及其上游犯罪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议的讲话精神,组织全辖反洗钱人员观看人行反洗钱警示教育片。

2、开展反洗钱业务培训。拟4月份,举办一期反洗钱专(兼)职人员业务培训,邀请人行相关人员进行授课或座谈。7月份,举办一期由企业单位经理、财务人员参加培训班,学习相关反洗钱规定。

3、加大反洗钱宣传。宣传工作做的越好,就越能取得客户的理解和支持。拟于6月份、10月份,举办两次大型的反洗钱宣传活动,继续沿着反洗钱宣传进闹市、进高校、进社区的特点进行。活动期间,要求每个营业网点悬挂反洗钱宣传活动标语、开展上街咨询活动、营业大厅滚动播放反洗钱视频录像等。

4、加强反洗钱的检查和指导。一是日常检查,依托业务部门,充分利用专业检查队伍,在进行业务检查中,把反洗钱的三大义务(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建立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执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列入检查范畴,进行检查。二是拟在5月份,在全辖范围内开展反洗钱自查、互查。自查由支行自行组织检查。互查由分行安排,部分支行交叉检查。三是9月份,组织反洗钱重点检查,对日常工作比较不到位的支行进行检查。

5、继续做好反洗钱可疑交易监测系统运行工作

反洗钱检查总结报告篇十三

第一章总。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反洗钱现场检查工作,维护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对金融机构进行反洗钱现场检查,应遵守本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包括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上海总部,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地(市)中心支行和县(市)支行。

第三条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反洗钱执法部门负责反洗钱现场检查。

第四条反洗钱现场检查包括现场检查准备、现场检查实施和现场检查处理等。

第五条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对反洗钱现场检查中获取的信息保密,不得违反规定对外提供。

第六条现场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人员应将现场检查过程中的所有资料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监督检查及案件协查档案管理办法(试行)》(银办发〔2006〕160号文印发)立卷归档,妥善保管。

第二章管。

第七条中国人民银行对下列金融机构执行反洗钱规定的行为进行现场检查:

(一)金融机构总部;

(二)中国人民银行认为应当由其直接检查的金融机构。

第八条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对下列金融机构执行反洗钱规定的行为进行现场检查:

(一)辖区内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和地方性金融机构;

(二)上级行授权其现场检查的金融机构。

第九条上级行可以直接对下级行辖区内的金融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可以授权下级行检查应由上级行负责检查的金融机构;下级行认为金融机构执行反洗钱规定的行为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可以请求上级行进行现场检查。

第十条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之间对管辖权有争议的,应当报请共同上级行指定管辖。

第十一条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检查单位)应了解和分析所管辖的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情况,确定被检查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被查单位)。

第十二条检查单位对被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应当立项。检查单位的反洗钱执法部门就每个被查单位要分别填写《现场检查立项审批表》(附件1),制定《现场检查实施方案》(附件2),经本行(部)行长(主任)或者主管副行长(副主任)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检查单位在现场检查实施前应成立现场检查组。检查组成员包括组长、主查人和检查人员。

根据实际情况,可在检查组下成立若干专项检查小组,每个专项检查小组成员不得少于2人。

第十四条检查组组长负责现场检查的全面工作。职责如下:

(一)主持进场会谈和离场会谈;

(三)决定现场检查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五条主查人的职责如下:

(二)组织起草《现场检查报告》和《现场检查意见书》等检查文书;

(三)管理被查单位提供的业务档案和有关资料;

(四)决定现场检查组织和实施中的其他有关事项。

第十六条检查人员按照分工具体实施现场检查。

第十七条检查单位应制作《现场检查通知书》(附件3)一式2份,1份于进场5天前送达被查单位,另1份由检查单位留存。对需要立即进场现场检查的,可在进场时出示《现场检查通知书》。

需要被查单位于检查组进场前报送或进场时提供有关数据、资料的,检查单位应在《现场检查通知书》中具体列明所需数据、资料的内容、范围。

第十八条检查组进场前,检查单位应对检查组成员进行专项培训,要求检查组成员掌握现场检查实施方案、现场检查要求和被查单位有关情况,遵守工作纪律等。

第十九条检查组应向被查单位出示《中国人民银行执法证》和《现场检查通知书》,按《现场检查通知书》确定的时间进驻被查单位。

检查组应与被查单位举行进场会谈,会谈由检查组组长主持。会谈内容包括:

(二)听取被查单位的反洗钱工作介绍(被查单位应提供文字材料交检查组归档)。

主查人负责编制《现场检查进驻会谈纪要》(附件4),并由检查组组长和被查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二十条检查组调阅被查单位会计凭证等资料应填制《现场检查资料调阅清单》(附件5)一式2份,由主查人和被查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1份交被查单位,1份由检查组留存。现场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应将调阅资料退回被查单位,由主查人和被查单位负责人分别在《现场检查资料调阅清单》上签字确认。

第二十一条检查组进行现场检查时,应对检查工作进行记录,编制《现场检查工作底稿》(附件6)。检查组应对所编制的《现场检查工作底稿》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二条检查组应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取证。取证材料包括被查单位有关凭证、报表和反洗钱工作档案等原件或复印件。取证时检查组应不少于2人在场,并填写《现场检查取证记录》(附件7)。

《现场检查取证记录》上应载明证据的来源和取得过程;证据的编号、名称、证据原件或复印件等情况。

《现场检查取证记录》由检查人员、主查人及证据提供人、被查单位负责人分别签字或盖章,并由被查单位在所附的证据材料上加盖行政公章或业务章。证据提供人、被查单位负责人拒绝签字或者盖章的,检查人员应当在《现场检查取证记录》上注明。

第二十三条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检查单位行长(主任)或者主管副行长(副主任)批准,检查组可对有关证据材料予以先行登记保存。

登记保存时,检查组需填写《现场检查登记保存证据材料通知书》(附件8)一式2份,1份由检查组留存,另1份加盖检查单位行政公章后送被查单位签收。被查单位拒绝签收的,检查组应在《现场检查登记保存证据材料通知书》上注明。对先行登记保存的,检查单位应当在7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第二十四条检查组应按《现场检查通知书》确定的时间离开被查单位。如需延期,应报本行(部)行长(主任)或者主管副行长(副主任)批准,并于《现场检查通知书》确定的离场日3天前告知被查单位。

第二十五条离开被查单位前,检查组应退还全部借阅材料,并与被查单位举行离场会谈,由检查组组长通报检查的有关情况。

第二十六条检查人员应对《现场检查工作底稿》进行分类整理,拟写现场检查总结,并将现场检查总结和《现场检查工作底稿》一并交主查人审核。

主查人应组织检查人员对有关检查内容进行复核、综合分析,制作《现场检查事实认定书》(附件9)。检查组组长应在《现场检查事实认定书》的每1页签字。此项工作应于现场检查离场次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二十七条检查组应将《现场检查事实认定书》发给被查单位。被查单位应在收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对《现场检查事实认定书》所述事实进行确认或提出异议。对《现场检查事实认定书》所述事实没有异议的,被查单位应在每1页加盖行政公章,并由被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有异议的,被查单位应提交说明材料及证据,检查组应予以核实。被查单位超过时限未反馈的,不影响检查单位根据证据对有关事实的认定。

第二十八条在核实现场检查事实并确认检查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后,检查组应起草《现场检查报告》(附件10),报本行(部)行长(主任)或者副行长(副主任)。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现场检查基本情况,包括检查内容、范围、时间以及检查方案的执行情况等;

(二)被查单位执行反洗钱规定的基本情况;

(四)提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处罚、移送等情况的建议及其依据;

(五)其他值得关注的问题。

第二十九条现场检查结束后,对被查单位执行有关反洗钱规定的行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中国人民银行规章规定的,检查单位应当直接制作《现场检查意见书》(附件11),经本行(部)行长(主任)或者副行长(副主任)批准,并加盖本行(部)行政公章后,送交被查单位。

《现场检查意见书》应当包括检查时间、检查事项、检查内容、对被查单位执行有关反洗钱规定行为的认定、检查结论。

第三十条现场检查结束后,中国人民银行县(市)支行发现被查单位执行有关反洗钱规定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中国人民银行规章规定的,应将现场检查取得的全部材料报告其上一级分支机构,由上一级分支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后续处理。

第三十一条现场检查结束后,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地市级以上分支机构根据现场检查情况或者中国人民银行地市级分支机构根据县(市)支行报送的材料,发现金融机构执行有关反洗钱规定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中国人民银行规章规定的,应先制作《现场检查意见告知书》(附件12),经本行(部)行长(主任)或副行长(副主任)批准并加盖本行(部)行政公章后,送交被查单位。

《现场检查意见告知书》应以检查事实为依据,符合反洗钱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内容应包括检查时间、检查事项、检查内容、对被查单位执行有关反洗钱规定行为的认定和对被查单位处理的初步意见。

第三十二条被查单位对《现场检查意见告知书》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现场检查意见告知书》之日起10日内向发出《现场检查意见告知书》的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地市级以上分支机构提出陈述、申辩意见;被查单位陈述的事实、理由以及提交的证据成立的,发出《现场检查意见告知书》的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地市级以上分支机构应当予以采纳;被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的,不影响发出《现场检查意见告知书》的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地市级以上分支机构根据现场检查相关证据对被查单位有关行为的认定和处理。

第三十三条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地市级以上分支机构应当根据被查单位对《现场检查意见告知书》陈述和申辩的意见以及《现场检查事实认定书》和其他相关证据制作《现场检查意见书》,经本行(部)行长(主任)或副行长(副主任)批准并加盖本行(部)行政公章后,送交被查单位。

本《现场检查意见书》的内容除检查时间、检查事项、检查内容、对被查单位执行有关反洗钱规定行为的认定外,还应当包括对被查单位的处理意见。

第三十四条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地市级以上分支机构根据现场检查记录、《现场检查事实认定书》、《现场检查意见书》以及其他证据材料初步认定被查单位执行有关反洗钱规定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中国人民银行规章规定,且依法拟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令〔2001〕第3号)对被查单位进行处理。

第三十五条对于检查中发现的涉嫌洗钱犯罪的线索,检查单位应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第六章附。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反洗钱检查总结报告篇十四

为全面深入贯彻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有关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精神和部署,落实大唐集团公司、广西分公司和广源公司有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要求,结合电厂实际,自7月初以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原则,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现将本阶段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厂长。

副组长:副厂长总工。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于电厂安监部。

主任:安监部主任。

副主任:设备部主任发电部主任。

成员:设备部专责维护班长运行值长。

二、切实加强领导迅速行动。

电厂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此次安全大检查工作,把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组织参加广源公司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视频动员会后,立即行动,周密部署。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根据上级公司要求,结合电厂实际,组织制定检查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制定检查方案、全面动员部署确保此项活动取得实效。

依据上级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和要求,电厂结合汛中安全检查的开展,厂领导亲自带队深入生产现场,对照安全大检查表和《企业依法指导手册》,全面、细致开展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通过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压力容器改造和注册未完成、中控室正压呼吸器压力偏低、未安装大坝泄洪预警装置、#1和#2机组水导油槽存在甩情况以及#3机组调速系统管路渗油等10个大项,27个小项,通过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方式,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

四、阶段小结。

通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使全体干部、员工深刻领会国务院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集团公司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对安全生产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强化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忧患意识,真正把“安全第一”的思想落实到各项生产经营工作之中。为维持电厂安全生产稳定局面,还要进一步将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形成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长效机制,着力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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