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后心得体会 处罚的心得体会(实用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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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后心得体会 处罚的心得体会(实用11篇)
时间:2023-11-04 00:23:03     小编:ZS文王

当我们经历一段特殊的时刻,或者完成一项重要的任务时,我们会通过反思和总结来获取心得体会。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处罚后心得体会篇一

20xx年3月1日新《企业年度检验办法》(以下简称新《年检办法》)的实施,标志着我国企业年检制度的重大改革。而新《年检办法》基本保留了原来逾期未年检处罚的罚种和处罚幅度,这与新《年检办法》体现的年检制度的整体设计和变化相矛盾。

新《年检办法》一是针对企业不按规定接受年检和年检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增加了“责令限期接受年度检验”和“责令改正”的环节。二是规定“企业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验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其限期接受年度检验”同时通过“并处罚款”的方式对企业实施处罚。三是将责令企业限期接受年检到期以后,对逾期未年检企业实施吊照的公告期从原来的30日延长至60日,从而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六十四条有关公告送达的时间要求一致。四是细化了逾期年检罚款的对象,由原《年检办法》规定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非法人经营单位细化为公司、分公司、非公司法人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和其他经营单位。五是新《年检办法》对于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的逾期年检处罚,不再把违法所得作为罚款数额的参考。六是新《年检办法》规定,年检机关在年检中发现企业违反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的,除责令改正外还可以依照有关企业登记管理规定进行处罚,从而为适用《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上位法提供了依据。

企业年检制度性质的变化决定了逾期未年检行为性质的变化。从传统企业年检性质出发,以及根据原《年检办法》第十九条关于“企业未参加年检的性质实际上是企业未被确认经营资格而从事经营的行为”;而根据新《年检办法》,企业逾期未年检只是企业未按时接受登记机关的检查。比较两者的违法性和危害性,前者明显严重于后者。但新《年检办法》对逾期未年检行为的处罚幅度未作调整,仍保持了1万元至10万元的罚款幅度,这缺乏合理性。从理论上说《行政处罚法》的过罚相当原则要求设立和适用行政处罚时,处罚后果必须与行为的违法性、危害性相适应,不能过重或者过轻。从实践上看,公司制企业由于工作疏忽等主客观原因逾期参加年检,即对其处以1万元至10万元的罚款,处罚金额偏高。如xxx有限公司是20xx年12月28日注册的,该公司主观上以为不需要年检,疏忽了年检,客观上讲该当事人倘若当初将登记错后2天就可免于处罚,只差2天就要受1—10万元的处罚,当事人如何能接受。处罚幅度既偏高又不科学,实践中很难得到当事人的认可,处罚也常常很难到位。

年检性质的变化还引起了年检吊照处罚上的悖论。传统企业年检定位于企业主体资格的再确认,企业不参加年检则意味着登记机关对其主体资格的否认,企业将承担权利作出被限制的不利法律后果,这符合法律的逻辑。而新企业年检制度定位于企业登记事项的定期检查制度,该制度设计的目的在于通过企业提交登记信息材料,登记机关维护市场主体的档案信息,从而保证市场主体信息的`公开性、真实性,为保障市场交易安全,保护交易双方利益和维护市场秩序创造条件。这时再规定对逾期未年检企业实施吊照处罚,则显得过于严厉。因为吊销企业营业执照限制了企业除清算以外所有的权利能力,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方式。衡量行政管理秩序和市场主体资格两种法益的重要性,以危害后者的利益保障前者的秩序不符合现代法律公正性的要求。

年检制度的改革改变了年检制度的性质,降低了逾期未年检行为的违法性。因此,年检处罚制度改革的方向应当降低罚款处罚的幅度,并将年检处罚按时间段拉开处罚幅度,如6月30日前未提交年检材料处罚xxx元,7月30日前未参加年检的处罚xxx万元,7月30日至9月30日为催办企业年检时间,这期间参加年检的处罚xxx万元,9月30日以后为吊销营业执照处罚。但要减少吊销营业执照。我们建议对于逾期未年检的企业,从保护企业和交易双方利益,有利于行政管理出发,对其采取罚款的处罚,同时降低信用等级;对2年以上(含2年)未参加年检的企业,区分其纳税情况,未正常纳税的,吊销其营业执照;仍正常纳税的,将其纳入“休眠企业数据库”,同时为企业设置救济方式,根据企业申请将其划出数据库,以解决目前实践中遇到的企业被吊照后无法恢复主体资格,及吊销营业执照处罚程序复杂繁琐且面临较大诉讼风险等难题。

处罚后心得体会篇二

一,新学期的开始,我们能让新老生安定情绪,通过家访电访,了解孩子的生活情况的同时,让孩子感受到我们老师的关爱和亲切,我们针对有些情绪容易波动的孩子,提前稳定他们的情绪,了解孩子在假期的情况及加强家园交流,由于我们做好了工作,孩子们很快就适应了大班的集体生活,喜欢我们班这个大集体。

二、开学后,我们建立了生活常规、游戏常规、活动常规。培养幼儿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为了培养幼儿的积极性,我班还设立了值日生,孩子们佩戴上值日卡后的神态可自豪了,使幼儿养成了勤劳的习惯,不仅在园里,很多幼儿在家里一改以前懒惰的习惯,自己收拾玩具,孩子们在家兴趣勃勃地向家长讲述着在园当值日生的情境、工作,那神态可自豪了,家长们都说我们这个值日生活动很好。

三、在教学上我们针对大班幼儿的特征,做好教学工作计划,开展了“特别的我”主题活动,在“特别的我”课程单元里,我们带领孩子比较现在的自己和以前有什么不同,感受长大的心情。同时引导幼儿欣赏别人的特别之处,学习与同伴融洽相处……做到课题与环境结合,发挥幼儿的参与性,体现出主题信息,及时展示幼儿的活动过程。

四、我们还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在原来圈操的基础上进行了改编,增加地面的动作,师生一起练习,幼儿很感兴趣。效果较好。我们还加强早练活动,组织幼儿锻炼,增强幼儿体质。

五、在家长工作方面。我们召开了家长会,请专家开展“课程理念”的知识讲座,传达科学育儿方法和技巧。教师并组织班级会议,让家长了解本学期的教学计划以及注意事项等等。家长们积极配合我们开展主题活动,认真填写各类调查表,按时发放《家园联系手册》,如实反映了幼儿在园学习、生活情况。

六、在卫生保健方面,做好班级卫生工作计划及总结。王老师每天都能认真地做好消毒和打扫工作,协助教师加强幼儿的保健卫生,管理好午睡,做好预防幼儿犯病工作,经常晒被子、枕头,减少细菌滋生。幼儿的出勤率较高。并受到家长的赞扬。

处罚后心得体会篇三

第一段:引言(200字)

受到处罚是每个人生活中不可避免的一部分,然而,我们往往只看到了被处罚带来的负面影响,而忽视了其中蕴含的宝贵经验和教训。作为一种反思和自省的机会,受处罚提供了一个平台,让我们审视自身错误,并促使我们成长。以下将介绍我个人受到处罚后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错误的代价(200字)

在我的成长过程中,我曾经犯下了许多错误。其中一次错误是我在考试中作弊。当我被老师发现并受到处罚时,我感到非常羞愧和后悔。因为我抄袭他人的作业,我没有真正学到知识,也没有通过自己的努力取得好成绩。这次处罚让我深刻认识到,不诚实的行为只会给自己带来暂时的好处,而终究会伤害到自己的成长和未来。

第三段:反思的契机(200字)

尽管犯下错误是不可避免的,但我明白受处罚后的反思才是关键。处罚让我开始反思自己的行为,并意识到错误的严重性。我开始思考我的价值观和道德底线,以及如何遵守规则和诚实面对自己。除了反思,处罚也让我开始重新评估自己的目标和方法,明白如果想要获得长远成功,必须通过付出努力和诚实取得。

第四段:接受责任(200字)

作为承担错误后果的一部分,接受责任对于改过自新至关重要。在我受到处罚后,我毫不推卸责任,而是勇敢地承认错误,并向相关人员道歉。接受责任的过程不仅使我内心感到解脱,更让我认识到,只有自己愿意承担责任并采取行动,才能真正改变和成长。

第五段:修正和成长(200字)

受处罚后,我开始采取积极的行动来修正自己的错误并实现个人成长。我主动向老师请教,找寻学术上的问题,并主动加入清晨学习小组,以增强自己的学习能力和自律性。通过付出更多的努力,我在考试中取得了好的成绩,并在课堂中展现了积极参与的态度。这次处罚带给我一次学习和成长的机会,让我变得更坚强和自律。

结论(200字)

受处罚并不仅仅是一种负面的经历,它亦是一个深思熟虑、自省的机会。通过承认错误、接受责任并采取行动来修正错误,我们能够成长并避免犯同样的错误。受处罚的过程带来痛苦,但我们从中获得的教训却是无价的。只有通过深刻的反思和积极的改变,我们才能成为更好的人,并为自己的未来铺平道路。

处罚后心得体会篇四

第一段:引言(引出处罚的背景和重要性)

处罚在人类社会中扮演着不可忽视的角色,它是一种有目的地采取的惩戒措施,用以惩罚违反社会规则的行为,并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经历过处罚的人常常会对此产生深刻的体验和感悟。本文将就处罚的心得体会进行探讨,以期引起对处罚机制的关注和深思。

第二段:反思(反思自己的错误和受到的处罚)

在自身经历中,我也曾经历过一次耐人寻味的处罚,这让我深感处罚的必要性和正义性。当时,因为我的粗心大意,我在期末考试中错过了重要的考卷,导致我的成绩受到严重影响。作为惩罚,老师决定扣除我一定的考试成绩,以作为对我粗心行为的惩罚。这一处罚让我深刻反思了自己的不谨慎,并且明白了错误行为带来的后果。

第三段:反思的启示(从处罚中学到的教训)

这次处罚的启示是:细节决定成败。我由此认识到,细心和细节对于成功至关重要。在学习和生活中,一个细节的差错可能导致整体的败笔。如果我当初能耐心检查一遍试卷,才不会造成如此大的损失。这个教训告诉我,不能因为一时的粗心大意而因小失大,我们需要时刻保持警觉和细致,以免遭受不必要的处罚和损失。

第四段:反思的转变(对处罚的态度和行为的改变)

这次处罚对我来说是一次及时的教育,从此我开始注重细节,细心检查自己的工作和学习。并且,这件事还激发了我对自我控制和纪律的意识。我决心以更严谨的态度面对生活中的每一项任务,并加强自身的纪律性。从那以后,我开始制定详细的计划,合理规划时间,并积极配合老师的要求和安排。我也用自身的努力来弥补这次考试的失误,取得了不错的成绩,进一步证明了改变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第五段:总结(处罚心得的价值和应用)

处罚虽然带来了惩罚的痛苦,但它也给了我们学习和成长的机会。通过反思和改变,我们能够探索自身潜力,发挥自身的优秀品质。处罚心得告诉我们,我们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同时承担由此带来的后果。只有在深思熟虑和认真反思后,我们才能真正实现自我教育,并走上人生之路的正确道路。

在人类社会中,处罚是一个重要的社会规则和行为纠正机制。曾经的处罚给了我宝贵的学习经验和成长机会。通过深思熟虑和改变自己,我意识到细节的重要性,并加强了自己的纪律性。处罚心得的价值在于让我们从错误中吸取教训,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并努力改进和弥补。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人生的道路中勇往直前,取得更大的成就。

处罚后心得体会篇五

“一事不再罚”原则在我国理论研究与立法实践中尚有未得以充分明晰之处,导致了行政管理实践中的一些混乱、相悖状态。

行选择。因此,由于部门利益、权责划分不清,机关间协调不尽充分等原因,在实践中产生了由不同行政机关分别进行一次行政处罚而在事实上产生“一事多次罚”的形式上合乎法律原则但却悖离原则的内在价值要求的合法、矛盾现象。被称为行政处罚主体的竞合。这无疑是不符合行政统一性、行政法治、行政管理价值的追求的。

上处罚(此处亦可表现为几份处罚,但处罚之间肯定会出现时间上的先后、客观上的表现也是次序不同)”的原则。而如果只做出一项处罚决定,往往会面临一般法与一般法之间、特别法与特别法之间互无优位难以决定选择适用的难为局面。这种情况给行政主体的处罚管理提出了行政执法实践上的难题。

三、《行政处罚法》的“一事不再罚”原则对都有处罚权、相同行政职能的不同行政主体由谁处罚、是否排斥相同的处罚无提供法定指引。我认为这是行政处罚主体竞合的另一种特殊表现形式。由于市场经济的发达,物流、人流、资金流与智力成果大流通在全国范围内甚至世界范围内的出现,一个违法行为在一地已被一个行政主体处罚后,是否还应承担另一地另一相同职能但主体资格不同的行政主体以相同理由、依据而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呢?例如司机王某运送西瓜由a省到c省,途中被a省道路行政管理部门认定车辆超载并处以罚。

处罚后心得体会篇六

回避是为了保护行政执法的公正,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防止行政执法人员利用职权徇私枉法。在行政处罚的相关法规中,对回避方面作出了一定的规定,下面,我就谈谈本人学习的心得体会。

一、行政执法人员回避的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办理违法案件的行政执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申请回避,相对人也有权向行政机关申请,要求其回避……。

二、有直接利害关系一般包括那些情形

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二)本人或者本人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三)与本案的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如有亲戚、朋友、同学或者有重大的恩怨等情况。

三、行政执法人员回避的由谁作出决定

一般办案人员的回避,由工商行政机关负责人决定;分管或者主管负责人的回避,由所在机关负责人集体决定。

四、如果当事人提出或者办案人员自己提出回避申请的,该办案人员怎么办

回避决定作出前,办案人员不得擅自停止对案件的调查处理,也就是说,该办案人员在回避决定作出前,仍应参加案件的调查处理。

五、当事人对回避决定不服的补救途径

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可以再申请一次。

六、回避决定的内容在何种法律文书中应该需要表述及如何表述

七、申请回避或者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法律后果根据理论及实际上的操作,对申请回避或者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而制作的法律文书,属于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这样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处罚后心得体会篇七

第一段:引入处罚的背景及重要性(200字)

处罚是社会管理的一种手段,用于惩罚违背社会规范的行为。它与奖励相辅相成,共同构建了社会秩序和公正。处罚不仅具有预防犯罪的功能,更重要的是通过对犯罪行为的处罚,引导个人重塑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进而实现个人的自我约束和自我教育。在我个人的成长和学业阶段,我也有过不少受到处罚的经历,这些经历对我的人生有着深远的影响。

第二段:个人处罚经历及体会(250字)

我记得上初中时,我因懒惰受到了老师的处罚。当时的我总是拖拖拉拉,每次布置完作业都会等到最后一刻才开始做。因此,我的作业常常只能匆匆完成,质量很低。老师多次批评我,但效果甚微。直到有一次,老师决定给我留下一份完整的作业,要求我在课间完成。这个处罚让我在同学们的注视下默默完成了作业。看到同学们望向我的目光中透露出的嘲笑,我决定要改变自己。这次处罚让我明白了自己的懒惰不仅损害了自己,还会影响到别人。从那以后,我学会了做事情前的规划,并努力克服懒惰的习性。

第三段:处罚能激发内在动力(250字)

处罚,并不仅仅是为了惩罚,更重要的是激发人内在的动力。我曾经因旷课被老师罚站几个小时,这让我认识到,自己的不负责任并不仅仅是考试上的问题,更是对自己未来的一种不负责任。我开始明白,自我约束和自律才能让我走得更远。从那以后,我努力提升自己的学习态度,保证按时完成作业、积极参与课堂讨论,并开始关注未来的规划。这次处罚引起了我的深思,激发了我内在的自我追求。

第四段:考虑处罚措施的公正性及合理性(300字)

处罚的实施应该公正且合理。我曾目睹过一个同学因无意中犯了一个错误而受到了过度严厉的处罚,这让我的心情很沉重。这个同学因为个人不留意,不小心打翻了一个同学的书,而被老师要求足足拎书箱五个小时。这个处罚在我看来是不合理和过度的。不仅如此,因为该同学在拎书箱期间没有时间完成作业,又被老师批评了一番。这样的处罚不仅没有激发同学对自己行为的反思,反而伤害了同学的自尊心。公正的惩罚应该根据错误的性质和后果进行评估,并给予适当的惩罚,以期达到改正错误的目的。

第五段:课堂以外的处罚及意义(200字)

处罚不仅限于课堂内,在社会生活中也随处可见。诚然,有些处罚让人苦不堪言,但正因为如此,他们才能提醒我们远离错误的道路,也让我们学会珍惜每一个机会。处罚教会我们承担责任和面对自己的错误,让我们认识到失败是有代价的,唯有通过付出才能取得成功。因此,我们应该对处罚保持正确的态度,将其视为成长的机会,用它来推动自己的进步。

总结:

经历过处罚的我,明白了它对我的成长和进步的重要性。处罚能激发内在的动力,让人正视错误,追求更好的自己。然而,处罚也应该是合理和公正的,不能超过度伤害被惩罚者的心理。课堂以外的处罚同样能给予我们宝贵的人生经验,教会我们成为一个负责任的人。尽管处罚有时会令人痛苦,但我们应该理解它的意义,将其视为成长的催化剂,用它来实现自己的梦想。

处罚后心得体会篇八

作为一个社会成员,我们难免会犯错,或是违背社会规范。而当我们违背规则时,必然会面临处罚。这个过程涉及到道德、法律以及社会秩序等方面,对于个人来说也是一次宝贵的经验。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个人关于处罚的心得体会。

首先,处罚可以帮助我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我们犯错时,通常会被处罚。这个过程是一种警示,提醒我们反思自己的行为。比如,当我在学校不认真听讲,没有完成作业时,老师会给我一次口头批评,或是罚我停留在课后自习室。这个处罚让我反思自己的学习态度,并明确了致力于学业的重要性。只有通过处罚,我们才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有机会改正。

其次,处罚能教会我们责任和后果的重要性。在社会中,我们的行为不仅关系到自己,也关系到他人。当我们违反社会规则时,不仅会给自己带来后果,还会影响到他人。警察的行动令我感触颇深。作为执法机构的代表,他们会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如罚款、拘留等。这些处罚教会了我个人责任的重要性,以及自己的行为如何会对他人造成影响。我们应该意识到自己的言行举止,对他人的幸福和权益负有责任。

再次,处罚还可以提高我们的纪律意识和自律能力。当我们面临处罚时,会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违反了社会规范的。因此,我们会更加注重自己的行为和言行,避免再次犯错。通过这种过程,我们学会了约束自己,形成了良好的自律能力和纪律意识。在工作环境中,我曾因为犯错而受到处罚。从那以后,我更加注重细节,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从而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

最后,处罚让我们明白社会秩序的重要性。社会秩序是社会稳定和和谐的基础。当我们犯错时受到处罚,我们会对社会秩序有更深的认识。我曾因为交通违规被罚款,这个处罚让我深刻体会到了交通规则的重要性。只有每个人都遵守交通规则,才能保证道路的安全和交通的畅通。通过处罚,我们明白了社会秩序的重要性,并且会努力遵守规则,为社会的稳定贡献自己的力量。

总结起来,处罚是一次宝贵的经验,能够帮助我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教会责任和后果的重要性,提高自律能力和纪律意识,以及明白社会秩序的重要性。通过这些体会,我们将更加注重自身的言行举止,遵守规则和法律,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做出贡献。处罚不仅仅是一种惩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对于我们个人和社会来说,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处罚后心得体会篇九

《行政处罚法》经由八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并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这部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的法律,是我国行政法制建设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它不仅对政府法制建设影响深远,同时也对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烟草专卖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更严的要求和更高的标准。分析目前烟草专卖行政处罚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两个:一是处罚“疲软”,突出体现在处罚依据不足、处罚手段不强、处罚保障不力、处罚效果不大;二是处罚“太滥”,具体表现在处罚依据滥、处罚主体滥、处罚程序滥、处罚动机滥。《行政处罚法》的实施,将会对行政处罚“太滥”的问题起到一定程度的遏制和治理作用。为彻底解决上述问题,保障《行政处罚法》和《烟草专卖法》立法宗旨的实现,必须切实加强烟草专卖行政法制建设。当务之急是要加快立法步伐,规范处罚行为,提高执法水平。

加快立法步伐。立法工作是法制建设的基础和执法工作的前提。目前,烟草专卖立法工作与整个行业法制建设的发展和烟草专卖行政执法实践的需要尚有一定的差距。《烟草专卖法》颁布已五年,而其《实施条例》时至今日尚未出台。为保障《烟草专卖法》的有效实施,急需制定有关的规章、办法等,以解决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中处罚依据不足的问题。同时,还应对各地以各种名义出台的行政处罚依据进行清理,凡与《行政处罚法》的要求不相一致的,应停止执行,纠正处罚依据“太滥”的现象。烟草专卖立法工作必须注意质量问题。首先,要符合法律规范三要素的要求,对于烟草专卖行政执法机关的职责和权限、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反《烟草专卖法》的法律责任要作出具体、明确、严谨的规定;其次,法律、规章、办法等之间要进行周密的协调和衔接,防止出现冲突和空档,以避免执法人员无所适从、无法可依;第三,所有法律法规等应便于执行,具有可操作性,同时还要考虑人们的心理承受能力和客观实际的需要,使之切实可行。

规范处罚行为。《行政处罚法》对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资格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重塑了行政处罚作为行政权的固有权威和独立品格。鉴于烟草行业政企合一的特殊体制,当前应根据《行政处罚法》的原则规定和烟草行业的实际情况,规范烟草行政职能,严格界定各级烟草专卖局(公司)的政府行为和企业行为,明确行使行政权的部门和人员。同时,还要对授权、委托、派出等机构进行清理和整顿,根据需要和可能重新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针对《行政处罚法》对实施行政处罚程序等的特殊要求,要对现行的行政处罚程序做相应的修改和完善。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办案的与决定处罚的相分开的要求,要重新明确内部的责任划分,以实现行政管理科学化。此外,自上而下还要切实加强行政处罚的监督,尤其要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必须高度重视程序问题。现行的执法程序与《行政处罚法》中规定的程序有许多不同之处,尤其需要特别注意的,一是听证程序。它采取当事人与执法人员当面辩论,公开进行的形式,是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并使处理决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的民主制度,也是行政机关在作出决定过程中的一个自我监控程序,意义非常重大。二是执法程序。《行政处罚法》规定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也称裁执分离。烟草行业在目前实行的政企合一的体制情况下,如何做到既强化监督,又保障执法效率,需要进一步思考和研究。

提高执法水平。《行政处罚法》的实施不仅是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又上一个新台阶的重要标志,同时也对各级烟草专卖局的行政执法水平和执法人员的素质都提出了更新更高的标准,为适应新的形势,必须相应提高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的水平。首先要把行政执法工作摆到各级烟草专卖局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从行业发展的大局和宏观视角来看待行政执法工作。由于政企合一的体制,烟草行业普遍存在着重经营、轻管理的现象。为此,必须强调要先当好局长,然后才是经理的重要意义,在目标考核中不可忽视专卖行政执法这一块。其次要下大力气抓好“三五”普法工作。经过“一五”、“二五”普法工作,全民的法律意识虽有所增强,但总体看差距还不小。要提高烟草部门的执法水平,必须抓好各级领导和专卖执法人员的普法教育,强化他们的法制意识。中央领导多次安排法律讲座一事,为我们学法、用法、依法治国树立了榜样。第三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现有人员的素质。任何法律制度都必须通过人来实现,没有完善的法律制度不行,但只有完善的法律制度而缺少公正执法的人员也不行。基于此,要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进行人员培训。建议国家局组织较高层次的执法理论研修,可商同有关高等院校,定向培养一批烟草行业高层次的行政执法人员。省、市局可举办行政执法骨干培训班,突出学好《行政处罚法》。同时,还要鼓励专卖执法人员结合本职工作自学。第四要制定相应的监督制约制度,如“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守则”、“错案追究制”等等。还要加强执法队伍的廉政建设,严肃查处执法人员中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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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后心得体会篇十

第六十三条本法第四十六条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的规定,由国务院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六十四条本法自10月1日起施行。

本法公布前制定的法规和规章关于行政处罚的规定与本法不符合的,应当自本法公布之日起,依照本法规定予以修订,在12月31日前修订完毕。

附:刑法有关条文

第一百八十八条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故意颠倒黑白做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处罚后心得体会篇十一

处罚室是一个有些人讳莫如深的地方。身为一个学生,我曾多次进入过处罚室,每次走出来,都会有深刻的体会。在处罚室待的时间或长或短,但无论如何,它都是一个反思与反省的机会。下面,我将分享我在处罚室里的心得体会。

首先,处罚室教会了我承担责任。每次进入处罚室,都是因为犯了错误。无论是违反规定、上课玩手机,还是对老师不礼貌,我都必须承担自己的过错。在处罚室待的时间里,我有时间反思自己的行为,并意识到我应该为我的错误负责。这让我明白,当我们犯错时,我们不能将责任推给别人,而要勇于主动承认错误,并努力改正。

其次,处罚室教会了我克服困难。进入处罚室并不令人愉快。无论是孤独的空间还是无处可去的时间,都让人沮丧。但是,我发现在那里我可以做一些事情来克服这些困难。有时我会读一本书,有时我会思考自己的错误,有时我会写下我今后要改正的计划。这些活动让我从困难中找到了乐趣,并且帮助我度过了那段时间。处罚室教会了我面对困难,并通过自己的努力走出困境。

第三,处罚室教会了我反思自己的行为。进入处罚室,我被迫面对自己的错误和不良行为。这是一个反思自己的时间和机会。我开始思考为什么我会犯错误,我应该怎样改正它。我重新审视自己的行为,寻找改进的方法。通过反思自己的行为,我变得更加谦虚和成熟。我学到了不同的方法来看待事物,这有助于我在未来避免再犯同样的错误。

第四,处罚室教会了我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当我第一次被送进处罚室时,我感到愤怒和不公平。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明白了这不是浪费时间生气的好机会。在处罚室里,与其抱怨和发泄情绪,不如利用这段时间来冷静下来,并思考自己的行为。逐渐地,我学会了控制自己的情绪,不再为一些小事而发脾气,而是更加冷静地思考问题,并根据情况做出更好的选择。

最后,处罚室教会了我珍惜所拥有的。当我在处罚室里时,我感受到了自由的限制和失去了自由的宝贵。我想念自由呼吸新鲜空气的感觉,以及可以与朋友一起学习和玩耍的时光。处罚室教会了我珍惜我所拥有的,并提醒我要对我所享有的一切心怀感激。从那时起,我学会了更加珍惜我在学校的时间和机会,不再轻易放弃我所拥有的一切。

总之,处罚室并非只是一个制裁的地方,也应当被视为一个学生成长和教育的机会。通过我的经验,我体会到处罚室教会我承担责任、克服困难、反思自己的行为、控制情绪以及珍惜所拥有的。这些经验对我来说都非常宝贵,让我成为一个更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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