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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政法工作总结篇一
自县纠风办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工作的文件下发后,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召开动员大会,把开展民主评议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它作为加强司法行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队伍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推进司法行政事业加快发展的重要举措来抓。
(一)成立领导小组。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处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时建立了领导干部联系点工作制度,各分管领导按日常工作分工确定了活动联系点,作为联系点的第一责任人,具体指导督查各联系点的活动开展,查找存在问题,督促限期整改,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公众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制定活动方案。根据市局xx县纠风办对活动的部署和要求,制定并下发了《2014年xx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和《xx县司法局2014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选题评议实施方案》,明确了活动的指导思想、评议对象、评议内容、评议方法和步骤、工作要求,使活动做到有的放矢,不走过场。
(三)聘请行风监督员。我局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聘请了熟悉我局业务工作的叶冬华、林愫玉、肖超伦、张庆清、李志波五位同志为我局政风行风监督员。
(四)广泛宣传动员。通过县政府网站、司法局网站宣传民评工作的指导思想、评议内容、工作要求等,公开我局工作职能和最新工作动态,主动接受社会、群众和媒体的监督。在系统内部,我局于6月17日召开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员会议,传达了我县和市司法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并组织干部学习讨论,为民主评议工作的开展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能否达到预期效果,真正取得实效,关键是要结合业务,找准切入点,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在促进各项工作上下功夫,把民评工作融入到业务工作中去,把业务工作结合到民评工作中来,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一)人民调解工作。年初,县委办公室出台了《xx县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明委办发〔2014〕1号)文件,对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拓展组织网络、完善保障机制等作了明确规定,进一步完善了人民调解工作制度。5月份,我局积极组织召开2014年度全县人民调解工作促进会;6月份,我局积极成立了xx县人民调解员协会,并选举产生首届会长、副会长等。2014年,xx县有5个单位和6名个人的人民调解工作获得了市级表彰;出台了人民调解“三项经费”保障标准。今年来,全县排查矛盾纠纷案件468 件,调处468件,调处成功466件,调处成功率99.6%,人民调解系统案件录入率100%,未发生民转刑案件。
(二)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一是推进队伍建设。全县9个司法所,已配备9名社区矫正协理员,并邀请13名精通法律、熟悉矫正业务的退休政法系统老领导、律师和法官组成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二是实施技能管理。率先推出社区矫正人员手机卫星定位监管系统,现共为116人配备电信天翼定位手机,定位手机配备率达100%,涵盖了全县所有乡镇。截止目前,我县共接收录入社区矫正对象403名,在矫116人,已解矫287人,实现了无脱管、漏管,无重新犯罪的工作目标。三是建立县级社区矫正中心。率先在全市成立县级社区矫正中心,配备了监控全县社区矫正人员的监控中心、接收中心等功能室,并配备了指纹脸部识别考勤机、电视拼接屏等。四是安置帮教工作。为加强刑释解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工作,县局依托社会企业,在明信橡塑、赋鑫纺织等企业中建立了4家社区矫正与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截止目前已安置刑释解教人员20余名。截止目前,全县刑释解教人员共517名,帮教517名,帮教率达到100%,无重新犯罪现象。11月份,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会议在明溪召开,部署全面深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三)普法宣传工作。3月28日,全国普法办《关于通报表扬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文件中,我县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年初,县依法治县办评选了190户2013年度县级“遵纪守法示范户”;成立了我县首支自行车“六五”普法宣传队。今年来,我局积极上街开展法律咨询、发放法制宣传材料,解答群众法律咨询,举办法制讲座22场,受教育人数4000多人,开展学生带法回家1530多人次,受教育人数3240多人次,张贴标语120多张,开展法制进村入户250多次。并利用新浪网开通“法制宣传365”微博,发布微博200多条;利用移动手机发送“普法短信”6万多条和开设“普法讲堂”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
(四)法律援助工作。坚持把以人为本、服务为民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通过“12348”法援服务热线平台,面向社会及时高效地提供各类法律咨询、相关政策信息服务等。截至目前,全县共办理法援案件170件,受援人达170余人,为受援人挽回损失或取得利益400余万。
(五)公证工作。我县公证机构奖励性绩效工资改革工作已率先在全市县区落实。7月底,县公证处办公场所已完成重新装修之,并正式投入使用,总面积达311㎡;9月份,全市公证工作会议在我县召开。今年来,我县公证处共办理公证案件1818件,其中国内458件,涉港澳台20件,涉外1340件。
(六)律师工作。今年来,福建归化律师事务所担任单位常年法律顾问58家,办理各类案件221件(其中民事193件,刑事17件,非诉讼11件),代写法律文书112份,解答法律咨询152人次。为贯彻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县归化律师事务所吴铭寿、唐福勇分别担任雪峰镇城西村民委员会和沙溪乡沙溪村民委员会法律顾问。
(七)队伍建设工作。参加省、市、县各级组织的培训共14人次,累计216天;组织机关干部参加普通话三甲培训;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活动期间,我局共集中学习25天,收集意见建议50条,梳理出问题15个,已处理15个,撰写相关活动论文11篇;我局组织干职观看学习《焦裕禄》、《永远的焦裕禄》教育专题片、学习《廉政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等,教育引导干职增强公正、廉洁执法意识,提高公正、廉洁执法能力水平。
我局紧紧围绕依法行政、落实政策、政务公开、廉政勤政、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办事效率、服务质量等方面情况,深入查找问题,严格落实整改计划,切实清理自身不良现象。
(一)深刻反思,从自身查找。在开展民评工作中,督促全体干职围绕评议内容进行全面反思,查摆出自己和单位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根源,从而采取措施彻底清除一切不符合良好政风行风工作的现象。
(二)广开言路,多渠道征求意见。在自身查找问题的基础上,我们还广开言路,通过多种形式征求意见,力求全面查摆。一是发放征求意见函。向有关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及代表和服务对象等寄发征求意见函,广泛收集各方面的意见,共收回30余张。二是召开民评各类会议。分别召开了不同对象参加的座谈会、民主生活会、民评领导小组会、动员会等民评各类会议3次,听取不同对象的意见和建议。三是上门走访。县局行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深入基层听取有关单位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四是接受投诉。通过在局机关设立投诉箱、向社会公布县司法局电子邮箱及司法局网站、政府oa网等多种媒介,虚心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投诉,认真对待。
(三)剖析问题,限期整改。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和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们都进行了归类、梳理和剖析。总体来说,我局在政风行风建设、制度落实及队伍建设上虽然取得了一些成就,但是也存在不足:一是加强司法行政队伍的作风纪律建设,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和业务水平,热情为人民服务;二是要增强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职业责任心,认真办好每一件法律援助案件,确保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我们针对上述问题进行了重点整改:
1、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扎实开展业务规范年活动。继续推行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绩效管理,发挥广大干部的聪明才智和工作积极性,增强全体干警的向心力,建设一支富有活力、充满朝气的队伍,促进司法行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2、强化教育,切实提高和统一思想认识 。加强政治教育,提高干部职工和律师队伍的政治素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加强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预防“河边湿鞋”,预防心态失衡,预防“糖衣炮弹”,预防非份追求;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从根本上澄清模糊认识,营造良好的工作和服务环境。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是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推进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有效载体,是司法行政队伍履行职责使命、服务明溪科学发展、跨越赶超的重要举措。通过民主评议工作,我局的政风行风建设、队伍建设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为巩固和扩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成果,2014年我局重新修订了《xx县司法局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xx县司法局效能考评制度》、《xx县司法局廉政制度》、《xx县司法局考勤、请销假、会议、后勤工作、信息工作制度》、《xx县司法局党支部工作制度》、《xx县司法局服务承诺和限时办结制度》、《公民代理、辩护登记制度》等多项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健全了《xx县法律援助工作流程》、《xx县公证处办证流程图》、《xx县司法局行政权力运行一览表》等工作流程。印发了工作责任书,细化了工作目标和岗位任务,强化制度的执行力。明确了绩效考核和评比表彰等制度,激励干群自我教育、自我改进,自我提高,使队伍建设各项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形成了内有动力、外有压力的有效机制,努力推动我县司法行政系统科学发展。
司法局政法工作总结篇二
20xx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政风行风工作在市纪委纠风办的指导下,严格按照《龙岩市20xx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岩纠办[20xx]1号)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实际情况,把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贯穿到司法行政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大职能作用,对全市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进行全面、周密的组织和领导,充分发挥群众参与、民主监督的重要作用,深入开展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为重点的政风行风建设,促进了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一年来,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成效显著:连续六届被龙岩市委评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被福建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授予“2009-2013年全省依法治省先进集体”;被福建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行业”;我市被全国普法办授予“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现将一年来我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我局始终把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放在重要位置。为了扎实开展好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局党组高度重视,今年3月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国务院、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全省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对政风行风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部署和落实。印发了《20xx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要点》(龙司办[20xx]30号)、《20xx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龙司[20xx] 43号),明确了我局政风行风工作的指导思想、评议对象、内容、标准、时限、程序和实施步骤,并下发各县(市、区)司法局和市局机关各科室,使全系统法律服务工作者进一步明确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任务、工作重点、工作目标,同时将其纳入本系统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管理,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各县(市、区)司法局也及时成立了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政风行风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全市形成了党组(支部)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责任部门组织协调,其他部门各负其责,全系统上下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格局,确保做到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思想统一、思路清晰、责任明确、措施落实。
(二)强化领导,精心组织。为了确保我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能够顺利开展,我局下发了《龙岩市司法局关于调整聘请政风行风评议代表的通知》(龙司[20xx]46号),调整聘请了市人民检察院副处级检察员、宣传处处长邓加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戴景彤、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曾庆泉、市公安局工会副主席、特警支队副政委邱树灿、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执法监督大队大队长李治源等5名干部作为政风行风评议代表,对我局政风行风建设各项工作进行民主监督,开展“问事治庸、问效治懒、问责治散”,不定期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岗位履职、绩效管理、便民服务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近期按市纪委通知要求,及时调整了我局政风行风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下发《龙岩市司法局关于调整政风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龙司办[20xx]51号),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余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政治部,由政治部周红副主任任办公室主任,以确保政风行风工作的顺利开展。把加强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了一把手全面抓、分管领导重点抓、职能科室具体抓的责任制。同时制定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按步骤、分阶段扎实有序地开展工作。
(三)落实责任,严格奖惩。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明确市局各科、室、处、中心负责人对党风廉政建设及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政风行风建设应付的责任,年初,龙岩市司法局领导与各县(市、区)司法局长、市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签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状》。《责任状》明确要求全系统积极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不断推进司法行政机关作风建设,下大力解决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及法律服务业中的突出问题。同时,将责任制列入责任人年终公务员考核、绩效考评和民主评议党员内容,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责任制有关规定的,实施责任追究;对工作成效显著的责任人表彰奖励。
(一)广开言路,虚心纳谏。为了进一步推动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建议,我局采用多种形式与群众交流。一是设立工作意见箱。在司法局宣传栏、法援窗口、公证处窗口设立工作意见箱和政风行风监督台,征求广大群众和服务对象对我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开展政风行风民主评议社会调查。结合我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向社会各界发放意见表200多份,征求意见函51份,局领导主持召开专题调研座谈会31场,共征求到意见建议136条,其中“四风”方面的意见建议21条、工作方面的意见建议115条。三是走访调研。我局积极开展“五进五到”调研走访活动(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到法律援助中心,到公证处,到司法所,到律师事务所,到司法鉴定所),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通过实地调查、走访了解、座谈等形式广泛听取基层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四是评查回访。结合法律服务评查月活动,局领导带队分7个组到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所进行评查,对法律服务当事人进行回访,发现司法行政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问题。五是座谈交流。市局分别召开机干部、离退休干部、公证员和律师事务所律师代表2场座谈会,局领导亲自参加面对面征求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当面评议,接受监督。为进一步推进行评工作开展,我局于今年10月16日下午组织召开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政风行风“面对面”评议座谈会,市政风行风第一督导组组长吕小舟、第一督导组成员周榕、江瑾、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议代表、当事人代表及市司法局领导和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座谈会上,司法局总结了今年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开展情况并阐述了这次活动的目的和要求,各民评代表踊跃发言,各抒己见,对司法局的政风行风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针对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市司法局领导及有关科室负责人现场作了认真解答。市政风行风第一督导组组长吕小舟做了总结发言,就加强作风建设、法治建设及评议工作进行了交流点评。会后,局政风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面对面”评议收集到的意见进行研究,逐条进行整改,并进行了反馈。
(三)参与访谈,推广经验。11月6日,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炳明代表市司法局参加了龙岩电视台《红土清风》电视上线专题访谈节目。在节目中,张副局长围绕“立足职能促帮扶,服务民生促和谐”这一主题,就我局的工作概况,对完善法律服务行业、发挥人民调解职能、法律援助惠民工作、加强律师诚信执业、加强司法鉴定监督管理、开展干部“走村入户”活动、为企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方面以及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做了详细的解答。此次访谈既让群众更加详细的了解到司法行政的各项职能以及寻求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途径和具体方法,既拉近了司法行政与广大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又进一步端正了我局领导干部的工作作风吗,进一步增强了为党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畅通了沟通渠道。
我局根据今年的走访调查、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严格落实,以确保20xx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取得实效。根据征求到的群众办事难、领导干部下基层时间次数较少、会议文件多等问题,我局经认真研究,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如下:
(一)整治群众办事难。我局坚持为民办实事,做好事,进一步改进工作流程,减少办事环节,创新方式,进一步便民利民。
1、法律援助降低援助门坎、简化申请手续、畅通援助通道。一是将法律援助的困难标准降低至收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二是农民工和残疾人持《法律援助证》、计生二女户持《计生证》即可免予审查;三是未成年人和老年人放宽审查标准,在校未成年人免予审查;四是在法院系统、看守所、闽西司法鉴定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直接受理法律援助案件。
2、行政审批缩短审批时限、减少审批环节。一是向社会承诺司法行政审批项目除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时限由原来一周压缩为二天外,其他20项审批办结时限均由30天压缩为6天;二是我局21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减少到4个环节以内;三是从三月份开始,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司法局窗口实行专业人员值班制度。即在保留原有窗口工作人员不变的情况下,由职业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自愿报名到窗口轮流值班,为来访、来电的当事人现场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当场办理申请事项和案件等。
3、司法考试便民利民。一是司法考试报考人员从现场报名到直接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审查和网上打印准考证;二是司法考试通过人员可异地申请法律执业资格证;三是大三考生在异地通过考试的,可回龙岩申请法律执业资格证。
(二)严格落实下基层制度。针对我局领导干部下基层时间、次数较少的问题,我局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关于推进领导干部“四下基层”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实际,出台了《中共龙岩市司法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下基层倾听群众诉求为民办实事工作的意见》(龙司党组[20xx]9号)(以下称《意见》),指导工作实践,并严格落实执行。
1、健全完善领导干部下基层工作机制。《意见》提出,市局班子成员每年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的时间不少于1个月,每年提交一份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的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召开调研座谈会要根据内容的需要,邀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多方面听取意见。要多到基层一线、困难和矛盾多的地方;要善于发现问题,特别是基层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及制约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要集中力量分析原因,找到解决方法,指导推动基层工作的有效开展;要注意统筹安排调研活动,严守工作纪律,努力减轻基层负担,提高调研实效。同时,要坚持和完善挂钩联系基层机制,积极推行挂钩帮扶、结对帮扶措施。市局班子成员要在县以下基层单位、联帮挂乡镇(村)、干部驻点村及本单位服务对象中建立1-2个联系点,采用多种方式指导基层组织,理清发展思路,近年来,从我局账户下拨60万元用于联帮挂和驻村帮扶资金,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改变农村面貌。
2、改进倾听群众诉求的方式方法。《意见》指出,市局及各县(市、区)司法局要不断拓展倾听群众诉求的渠道,要通过建立健全公示、听证咨询、民意调查等制度,设立意见箱、开通热线电话、发放征求意见卡等方式,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就司法行政改革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和基层司法行政人员普遍关心的问题广泛征集意见建议,与群众协商,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或公布意见建议采纳和处理的情况。要探索建立网上群众工作制度,逐步建立党员干部与网民有效沟通机制,运用网络手段和博客、微博、微信、论坛等平台,广泛听取民意,做好宣传引导,更好地发挥司法行政贴近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能作用,不断提高群众工作水平。
3、严格执行,抓好落实。为进一步推动《意见》的落实执行,我局采取了如下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市局机关各科室协助领导分片挂点制度和“四下基层”活动,统筹协调全系统的为民办实事工作。二是明确工作职责。对目标任务进行具体分工,将任务分解到具体科(室)、具体人,排出时间表,明确工作责任,建立反馈和通报制度,推动项目落实。三是加强考核评议。政工人事和纪检监察部门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入户暗访等形式,及时了解和掌握“四下基层”工作进展情况,每年年底通报,并向市委和省厅党委汇报,以推动活动健康开展。四是强化监督检查。把为民办实事工作纳入司法行政各级党组的年度目标管理考核项目,强化监督检查,提高工作实效。
(三)整治文山会海。我局制定下发了《中共龙岩市司法局党组关于进一步改进作风的实施意见》,提出转变文风会风,精简会议活动,坚持少开会、开短会、开管用的会,继续实施“无会周”制度。明确召开的全市性工作会议,人数不超过80人,时间不超过1天;部门业务会议不超过半天,不安排局主要领导出席和合影;尽量采用视频会议形式召开,时间控制在90分钟以内。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严禁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大型会议接待用餐尽量安排自助餐。坚持少发文、发短文、发管用的文。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缩短文件篇幅,普发类文件不超过5000字,请示、报告不超过3000字;信息不超过1000字;简报不超过3000字;研究报告等不超过5000字。坚持少讲话、讲短话、讲管用的话,全市性会议领导讲话稿一般不超过8000字,汇报一般不超过10分钟;发言不重复已协调一致意见和别人意见,发表新意见一般不超过3分钟。坚持少应酬、不搞形式主义、不做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局党组成员原则上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论坛等,取得一定成效。
通过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进一步推动了我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发展,司法行政工作在服务龙岩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中的作用凸显。
(一)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作用,努力拓展调解领域,在全市推广上杭县人民调解中心和漳平市“三级三轮三选”、永定县重大矛盾纠纷片区联动联调及武平县“五五调解法”工作经验,丰富人民调解机制内容,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深入开展。这些做法被省综治考评组肯定为三大两点。强化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组织和区域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健全调解网络;加强调解纠纷信息和舆情的收集分析,及时掌握矛盾纠纷动态,做到早预防、早调解;全市每年调处近2万件矛盾纠纷,为社会的安全稳定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7个县(市、区)全部成立了县级人民调解中心,其中,上杭县人民调解中心得到张德江委员长和司法部、省司法厅领导的充分肯定,被授予“全国模范调委会”称号。到目前为止,全市134个乡镇(街道)、1908个村居(社区)均成立了调委会,有人民调解委员会2181个,人民调解员19609人,实现了人民调解组织县、乡、村三级全覆盖,这一做法被省委“八闽快讯”刊载。截至11月底,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6041件,调处成功15780件,调处成功率98.4%。今年5月,我市成立了首批3个以个人名字命名的调解工作室,有力促进人民调解工作质量和水平的提升。
(二)创新社会治理保平安。创新特殊人群管理服务,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规范化管理年”活动,预防减少重新犯罪。今年截至目前,全市已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9769人,累计解除社区服刑人员6774人,现有在册社区服刑人员2295人,重新犯罪率为0.17%。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人员外出请销假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严格规定社区服刑人员请销假制度;出台《龙岩市社区矫正奖惩委员会议事规则》,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奖惩规定;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成立社区矫正重大执法工作监督管理领导小组;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对符合条件的刑释人员落实低保政策,对7类城镇户籍和4类农村户籍刑释人员优先推荐从事公益岗位。
(三)加强法治建设强素质。全市系统围绕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和服务保障民生,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全市农村开展农家法律书屋建设工作,完成1783个村农家书屋的建设任务,把农家法律书屋建设成为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农村的宣传点、传播点、咨询点。结合综治宣传月、学雷锋等活动,开展法制宣传资料、法制信息、法制文艺、法律服务等法制宣传“四进农家”活动。深入贯彻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治福建”、“法治龙岩”建设,利用手机短信、户外led等宣传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以举办法制讲座、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解答等方式,开展“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服务全面深化改革”、“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律六进,与市政协、市教育局等部门在龙工公司、龙岩高中开展送法进企业、进校园活动。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和谐企业、民主法治村(居)等创建活动。今年上半年,我市被全国普法办授予“全国 ‘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上杭县、连城县被授予“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县,连城县司法局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
(四)整合职能资源提效能。我局注重统筹协调,通过整合职能资源,创新创建模式,强化服务意识、完善便民举措,提升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服务能力,推动法律服务向民生领域延伸和倾斜。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到一线,司法行政促发展”活动,拓展法律服务平台,引导律师、公证主动对接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提供“法律体检”、“法企对接”、法律咨询等多样化专项法律服务;建立律师事务所社区法律服务点,引导律师深入村(居)、社区提供法律服务。开辟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妇女和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开展特殊案件全援助,推行“点援制”,建立“法律援助优秀律师服务队”。今年以来,全市律师担任法律顾问814家,办理各类案件6947件,公证机构办理各类公证8893件,司法鉴定机构办理各类鉴定4321件,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618件。
(五)加强诚信宣传建设。我局始终抓住法律服务行业这个重点,把提升群众满意率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在强化法律服务行业的监督制约上狠下功夫,不断完善落实法律服务人员的执业准入、惩戒、收费、监管等各项制度,在全省首创“法律服务评查月”活动,今年3月份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全市法律服务业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评查月及行风评议活动,同时,积极引导广大律师和公证员牢固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观念,恪守职业道德,真正做到依法执业、诚信为民,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员模范带头作用,积极推动整个社会诚信风尚的形成。今年,市律师协会与市诚信协会在我市律师行业开展诚信执业教育活动,召开动员大会,举办“诚信律师”培训班、座谈会,开展律师诚信执业检查,推进律师行业诚信建设。同时,进一步完善全市系统法律服务业诚信公示制度、责任赔偿制度、服务质量跟踪反馈制度,完善法律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诚信档案,将法律服务执业人员诚信记录通过适当方式在律师网、公证网上向社会公布,切实加强法律服务业诚信建设,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行为,引导我市法律服务市场的健康、稳步、快速的发展,取得了社会效益和法律公信力双提高的较好效果。
政风行风建设事关司法行政工作的大局,任重而道远。今后,我局将继续把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作为一个长期的任务抓好抓实,建立长效机制,巩固行评成果,把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不断把政风行风建设引向深入,开创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
司法局政法工作总结篇三
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结合业务抓行风,抓机关必须抓基层的工作原则,切实抓好本系统、本行业的政风行风建设,使我局行风建设工作继续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年内全局没有出现违法违纪干警,没有接到群众投诉。
今年以来,我局结合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开展政风行风建设活动。年初就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和纪检组长为正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的政风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治处,具体负责政风行风建设工作。通过建立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正建设和机关管理等项制度,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度;制定了会议制度、文件传阅审批制度、财务收支管理制度、请销假制度、车辆管理制度、信息调研制度、机关干部守则、机关股室业务培训制度、机关内部日常管理等制度。将各项制度打印成册,下发到各股、室、处、所,要求干警认真学习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将政风行风责任层层分解,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具体承担的政风行风责任制,层层签定了责任状,形成了“下管一级、上联一级、一级抓一级”的纠风工作责任制。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廉政法规学习,增强干警抵御不正之风的自觉性。今年以来,我们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的作用,开展党的方针政策及有关廉政法规的学习,坚持每周五下午的学习制度,保证时间、人员、内容三落实。每人记读书笔记万字,全局干警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文章篇,通过学习,使全体同志坚定党的信念,提高了争做政风行风建设模范的信心。二是加强检查督导,落实各项政风行风建设措施。不定期地对全系统工作人员就落实省委政法委《约法三章》、省司法厅《六条禁令》和十六条便民利民措施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年内共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工作余人次,纠正不规范的行为起。三是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培树典型工作,以此促进行风建设的开展,使干警学有榜样,干有标杆;继去年大阁镇司法所长唐连荣被司法部命名为司法部标兵调解员后,今年又被省司法厅荣记个人一等功。五道营司法所扎实工作,上为党委政府分忧,下为平民百姓解难,受到了群众的赞誉。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车俊到五道营考察时给予了很高评价:“好,很好。”之后,他又对市、县领导强调:这样的基层典型要多培养,多关心,让其发挥带动作用。局党组要求全体干警以典型为榜样,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和扩大司法行政机关的影响,在广大人民群众心目中塑造良好的司法行政干警形象。
法律服务市场的规范,是司法行政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的一个重点;认真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是促进法律服务市场整顿建立法律服务诚信体系建设的关键,更是加强司法行政系统行风建设的关键。今年以来我们以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整顿法律服务市场,建立法律服务诚信体系为切入点。认真开展政风行风建设。我们坚持:
第一,针对群众对机关公务员和法律服务人员执业资格的误解,我们及时制发了《严格整顿法律服务市场秩序的通知》,分别对机关公务员和法律服务人员的姓名、职务和执业资格等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局机关公务员在机关的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名法律服务人员在个相关法庭所在地进行公示,方便群众甄别和监督;有效地扼制了无证执业和非法执业人员的违法行为,促进了服务市场的规范。年内机关公务员和法律服务人员均没有被投诉的情况。
第二,强化法律服务机构内部管理,促使其健康发展。今年以来,我们以教育整顿为重点,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加大对法律服务机构的监管力度,督促各机构从内部管理制度的完善入手,建立统一收案、统一收费制度,建立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监督、检查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坤平律师事务所除建立了这些制度外,还建立了专职执业律师年度量化考核标准,律师年度量化考核及奖罚办法,律师服务承诺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逐步进行落实。
第三,严格执法,保证政风行风建设成果的落实。近年来,由于我县经济发展的滞后,法律服务市场中基层法律工作者收入较低,执业人员的外流,有两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虽手持执业证,但不从事法律服务业务,我们根据有关规定给予不予注册的处理。严肃了执业纪律。
今年以来,局党组一班人以抓行风、促工作为突破口,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截止到月底,我局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一是基层基础工作有新突破:为加强基层司法所的软件建设,县局积极争取资金万元,为全县个基层司法所制作了基层司法所工作和人民调解工作两块展示牌,集中反映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风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取得新进展;同时,印制统一的人民调解卷宗用纸套万余张,保证了人民调解工作的正常进行。为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员的素质,我们采取分片集中、突出重点对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分片集中于大阁、凤山、土城、鱼儿山、黑山嘴个集中点,突出案例分析、人民调解卷宗制作等实际操作技能的演练,确定乡镇调解员和村调解委员会主任为重点,已培训基层人民调解员人,占总人民调解员人数的,圆满的完成基层人民调解员培训任务,我们做法被市局予以肯定,并向全市推广;除此以外,今年还承担的大阁、凤山、土城个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任务,采取新建和购置方式新建三处总面积平方米,平均平方米,经过县局积极争取资金万元,为三个司法所购置摩托车、微机、办公桌椅,截至月日,三个司法所顺利经过市局和县有关部门的验收,已经交付使用,圆满完成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任务。通过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有了较大发展,截至月底,全县基层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类民间纠纷件,调处件,调处率达,比上年同期增长了;与此同时,接收的名刑释解教人员落实了帮教措施,使我县的重新犯罪率控制在以内,远低于全省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的控制线,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二是法律服务工作取得新进展。法律援助中心亲自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起,指派其他机构承担完成法律援助任务件,解答热线咨询人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近万元。坤平律师事务所共为家机关、单位担任法律顾问,代理经济、民事、行政案件件,刑事辩护件,法律援助件,代书余件,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件,解答法律咨询人次。业务收费达到多万元。公证处的社会服务职能在服务“三农”过程中得到了充分的发挥:大阁镇韩村村民购买了长城种子站销售的农大⒏长城⒏长城种子,按长育期没成熟,生长过程中出现黑穗,公证处人员及时对部分耕地玉米生长现状进行证据保全,为多户农民挽回多亩种子的经济损失。县公证处继续拓展公证服务领域,经过多方努力,开辟了县畜牧局的围栏种草项目的招投标公证、县国土资源局的土地使用权拍卖公证等新型公证事项;住房贷款合同公证、婚前财产公证、证据保全等公证事项的数量也有明显增加,前十个月收入万余元。司法医学鉴定中心通过加强鉴定文书的质量,严格司法鉴定程序,确保了各项工作的精益求精。出具司法医学鉴定书份。全县家基层法律服务所,为基层政府、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及各类企事业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个。代理各类诉讼事务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余万元,实现业务收入万元。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全县经济发展。三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成果。今年以来,我局党组一班人,抓住“四五”普法的验收年这一关键,推动“法律进村入户到人工程”的进一步开展,为了增强法制宣传的氛围,要求各乡镇制作了宣传牌、宣传栏、公路沿途粉刷法制宣传标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周年”大型文艺演出、有奖征文等活动,使“四五”普法工作掀起新高潮。同时,我们还多次深入乡镇、学校检查指导工作并进行法制讲座,指导基层的普法工作的正常开展。通过普法和法制教育,今年组织了科级以下公务员的普法考试,参加人数达,参考人员考试成绩均在分以上。还推荐出后营房村和土城村两个省级“民主法制示范村”,沙锦营等个村获得承德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
我局以深化服务为出发点,以人民满意为落脚点,作好了两项工作的落实。一是完善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开展了送法进企、进校、到村入户的普法活动和法律援助进村入户活动,形成了法律知识送到家,民调工作做到家,法律事务办到家,法律热线连到家的工作局面。公证工作将服务“三农”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方向,“预约办证”、“上门办证”的业务量逐月增加,群众满意率较高。二是主动接受监督。在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完善政务公开的基础上,我局邀请了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服务对象为代表的名特邀行风监督员,请他们对我局工作进行监督。同时,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群众呼声。
一是在政治上关心干警。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坚持由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与广大干警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思想交流,及时纠正干警思想政治方面存在的问题,提高了干警的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二是在生活上照顾干警。对家庭困难、自身或家属患病的干警,坚持按时走访,帮助解决困难,解除了了干警的后顾之忧,局机关在资金异常紧张的情况下,为位身患癌症的离岗人员解决差旅费余元。三是在工作上激励干警。实行严格的考勤登记制度,并责成专人对干警出勤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奖励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干警年休假制度,使每个干警均能享受到法律赋予休息的权利。
以上是我局一年来的行风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虽然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但是,距离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相差很远,今后我们将更加努力,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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