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热款项结清协议(模板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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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热款项结清协议(模板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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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对过去的回顾,同时也是对未来的思考,它是我们不断进步的动力和方向。首先要明确总结的目的和意义。在范文中,你可以找到一些写作总结的常见错误和不足之处,以及如何避免它们。

款项结清协议篇一

甲方:

乙方:

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保证工程结算的准确性,甲方原将奉节县五马镇厂河坝双溪家园附属工程的工程造价结算工作交乙方来完成,经双方商定,达成如下共识条款:

奉节县五马镇厂河坝双溪家园附属工程的合同约定甲方所承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工程造价结算编制。

乙方按与甲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完成奉节县五马镇厂河坝双溪家园附属工程的工程造价结算编制,采用按总价承包形式包干,总价款为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乙方编制完成的结算与建设单位(甲方)核对认定结算报告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全套结算书电子文件(excel格式)并交付全套纸质资料2份。移交结算书时甲方应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项。

1、按时准确地提供乙方完整的结算备查复印件资料:合同及补充条款、竣工图、材料价格核定单、工程设计变更单、工程签证单。

2、原件在上报建设单位时自备查、交乙方整理装订完善,并负责所发生的资料费用。

3、按约定时间付给乙方费用报酬。

1、必须保证编制结算的准确性,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甲方整个工程结算的编制、核对工作。

2、负责结算备查资料的收集装订。

3、保证在甲方与审计单位约定时间内进行认真核对工程量及工程计价完成审定报告。

乙方领到甲方支付的费用报酬,以出据收条为准;若甲方要求开正规发票,所缴的税费由甲方负责支付。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希共同遵守执行;双方帐款结清后,本协议自然失效。

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款项结清协议篇二

致济南拓能科技有限公司:

我公司菏泽恒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济南拓能科技有限公司合作东明石化项目施工单位,现因东明石化公司已经拨付施工款项,特此申请已经拨付的款项。

郓城恒通158加油站:总工程款9520元扣付13%1237元拨付8283元。

共25178.5元。

请审核。

菏泽恒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__年_月_日。

款项结清协议篇三

甲方:

乙方:

1、甲、乙双方于20xx年xx月xx日签订了

2、根据现场工作量结算,实际增补费用0元(见增补协议或附件结算清单)。工程已通过质量验收。

3、扣除项:

4、人民币:元

5、本结算协议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6、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款项结清协议篇四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共同努力,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完成该项工程的结算工作,双方同意就本工程结算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本结算协议书的签订仅代表甲乙双方就合同执行价款的最终核定,并不解除乙方与甲方签署的`(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规定的所有责任及义务,除非该责任及义务已被乙方遵照合同文件完整无误的履行完毕(包含保修期内的所有责任及义务)。

2、双方同意,除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而发生保修金扣款外,从本结算协议书签定之日起,互不向对方提出增减工程费用要求。

保修期间乙方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合同编号:

合同价:

结算总价: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为合同书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若与合同书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协议相关规定为准。

4、协议书原件与此结算书封面一起作为工程结算款支付的依据。

5、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款项结清协议篇五

出借方:(甲方)。

担保人:(丙方)。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额、期限。

借款方向出借方借款人民币万元(小写:)借款期限自年月日,共计天。

三、借款人须向担保公司交纳保证金元,逾期还款所产生的评估、保全、公证费用,从保证中扣除。

四、违约责任:若借款人逾期向出借人偿还借款,承担逾期借款银行贷款利息四倍的利息的违约金,并承担借款总金额20%的违约金。

五、担保人就上述借款、利息、违约金及律师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六、借款逾期三个月未还的,甲方有权以抵押财产抵顶或拍卖偿还借款。

七、还款事项。

若借款到期未能还款,借款方必须提前5日以书面通知,并办理相关展示手续。

八、借款利息执行同期民间借款最高利息。

九、权利义务。

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借款,出借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扣除保证金,并对违约部分依照邮政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承担利息。借款方提前还款,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十、保证条款借款方用做抵押,并由提供保证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还款责任。到期不能归还出借方的'借款,抵押人自愿以抵押物抵顶。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借款的。抵押权解除。若抵押物为房屋,抵押物人应在房屋登记布恩办理登记手续。如抵押物为运输工具,抵押人应保证抵押物无任何权属争议,并在检查完好的情况下将抵押物交付贷款方保管。

(一)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偿还贷款。

(三)借款方有义务接受出借方的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四)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还款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

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何一方依法向高台县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出借方签名:身份证号:借款方夫妻双方签名(捺印):

借款方身份证号:

担保人签名(捺印):身份证号:担保方签名(捺印):

担保方签名:身份证号:

签订时间:年月日。

款项结清协议篇六

乙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丙方(简称丙方):_________________

1、丙方为乙方下属分公司,承接总公司委托的业务。

2、甲方和乙方签定的_____________工程分包施工协议内容全部有效,全部内容由乙方委托丙方实施。如有任何经济纠纷或法律纠纷,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3、原甲方应付乙方该工程的全部款项现由甲方直接支付给丙方并由丙方开具相应的____________发票给甲方。

本协议双方签定即生效,款项全部结清即失效。如有任何争议,三方约定由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乙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丙方(简称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款项结清协议篇七

公司领导:

为使公司增加合理利润,经我部努力已与业主总工室、中煤设计院主要领导达成口头协议,拟在本项目的部分工程(工序)中开展优化设计,具体项目、相关人员职务及公司增加利润见附表。主要人员的配合费用约为四万一千元。请领导审批。

启东恒大项目部

20__年_月_日

款项结清协议篇八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_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月期间,乙方与甲方下属企业______公司装璜分公司之间装饰装修改造工程的全部结算事项订立如下协议:

一、自上述工程开工至今,甲方共计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合计_______元人民币。

二、经甲乙双方核对,扣除乙方依据双方合同约定应向甲方支付的管理费用后,甲方尚拖欠乙方工程款的本息合计为______万元人民币。

三、甲方按下表所列的时间和付款金额向乙方支付上述款项:

四、本协议订立后,乙方自愿免除追究甲方在前述工程项目履行过程中的所有违约责任。

五、甲方应当严格按照本协议第三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款项,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款项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六、本协议订立后,双方就甲方拖欠乙方的.工程款结算及甲方的违约责任均以本协议为准,再无其他争议。

七、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交远华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自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款项结清协议篇九

因乙方承包甲方酒店装饰工程所发生的工程欠款,经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平等的原则,达成以下付款协议:

一、甲乙双方共同协议商定工程价款:

双方共同委托第三方核定乙方承包的装饰工程价款,达成最终认可价格为(大写):(小写:)。

甲方已支付乙方装饰工程款,下欠工程款。经双方协商确定甲方于年月日付给乙方工程款,剩余欠款待甲方试营业(拟定10月1日试营业)一个月后的十日内一次性付清。

三、工程款付款形式为现金支票或转账支票。

四、如到期甲方不能按时付款,甲方除承担所欠乙方工程款0.02%/月的利息外,并按所欠工程款的0.5%/日支付逾期金。

五、自本付款协议书签订之日起,乙方在甲方所承包的装修、装饰工程,一次性无条件的交付甲方,所有权归属甲方。

六、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产生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到汶上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______年___月___日。

款项结清协议篇十

甲方:

乙方:

广州亚运建设项目工程是广东省、广州市的重点项目,及时完成建设项目的结算工作,不仅是省市领导的明确要求,也是建设项目开展财务决算、资产移交、工程审计等工作的前提条件,是圆满完成建设任务自身的需要。为及时做好工程结算工作,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工作协议书,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工程结算报告的提交及审定。

1.1承包人在本工作协议书附件中提供的全部名工程结算人员,在年月日至月日必须保证在工地现场办公,专门从事竣工档案编制、工程结算工作;否则,应按号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专用条款第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直至承包人改正到位为止。

1.2承包人应按原合同专用条款第款的要求编制工程结算基础资料,并在年月日前向发包人提交符合原合同专用条款第款要求的全部竣工结算资料。

1.3本工程合同正常结算工作以截止在年月日前上报的工程结算资料为基础进行,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协助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完成上报结算书的审定工作。

1.4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年月日提交的手续齐备的工程结算资料后,应组织有关单位在年月日前审核完毕,及时报送上级部门审批。

1.5承包人虽未能在年月日前上报,但能在年月日前上报且符合原合同专用条款第款要求的工程结算资料,由发包人作为本工程合同的善后处理工作组织审核审定。

1.6本工程结算资料发包人接收的最后截止日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承包人仍未报送本工程结算资料,视为已全部报出,发包人不再受理任何本工程结算资料。

1.7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及时派出足够的工程结算管理人员与发包人派出的工程结算管理人员一起组成工程结算管理小组,要求及时报送工程结算资料并予以落实,否则,应按原合同专用条款第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承包人不按发包人的要求及时派出足够的工程结算管理人员,发包人有权另行聘请有关工程结算管理人员,有关费用在原合同对专业工程管理配合服务费中支付,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2、工程结算定审后有关款项的支付。

本工程结算定审、承包人按原合同专用条款第款约定完整移交工程竣工档案且不发生原合同专用条款第款的违约情形的,双方同意依据原合同专用条款第款的约定按如下方法之一处理:

(1)发包人已支付的累计金额小于工程结算定审金额的100%的(含项目保障费实际支付金额),发包人继续支付至结算定审金额的'.100%。

3、工程结算中争议问题的处理。

对于工程结算中有争议的问题,依据合同的相关约定,本着“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和风险共担”的原则,按如下约定处理:

(1)承包人在年月日前上报的工程结算资料经发包人审核后如发生争议,在年月日前双方能达成一致且经上级主管部门审定的部分纳入正常结算审定;未能达成一致的部分如能在年月日前取得一致的,将与承包人在年月日至年月日之间上报的工程结算资料为基础并在年月日前取得一致的部分一起,经上级主管部门审定后,由发包人作为本工程合同的善后处理工作组织审核审定。

(2)双方未能在年月日前达成一致的本工程结算争议,按照原合同专用条款第40.1款的约定由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4、本工作协议书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工作协议书的约定与原合同相冲突的,以本工作协议书的约定为准。

5、本工作协议书于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双方履行完本工作协议书中的义务与责任时终止。

6、本工作协议书一式份,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款项结清协议篇十一

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切实搞好安全生产和实现双赢的目标,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租用乙方______一台,用于马场河铁矿xx工作,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另视工程进度可另行协商,如合同期内乙方的工程任务结束,该合同自行终止。

二、乙方机械必须适合、满足甲方的'生产需要,相关手续齐全有效。驾驶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凡手续不齐全和证件不合格无效的,不予签订合同。

三、甲方租用乙方机械每月_______元计算,挖机械油费、驾驶人员吃、住由甲方负责、机械。工作时间以甲方计时为准,私自加班不计时间,须加班由甲方通知,超出每月规定时间240小时月,按_____元小时。

四、乙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须一次性向甲方交纳安全保证金,每台______元。合同到期或终止时,由甲方查明违约等责任后,安全保证金一次性全额退还乙方。

五、自乙方机械进入工地后,经双方核算准确施工时间,确认无误后,满一个月结算租费。

六、在合同期内,乙方在生产经营或其它行为中所发生的机械、事故和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七、乙方机械进入工地后,听从甲方现场负责人的指导,安全施工,如场地内有光缆、坟墓、管道等设施,甲方人员须告知并现场指导,不听劝阻私自施工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本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如有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对方除向违约方赔偿损失外,有权终止合同,如违约方不接受,对方可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附合同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备注:乙方人员工作结束后外出所发生的任何伤亡及违法行为与甲方无关,由乙方全部承担。

甲方:

乙方:

日期:

款项结清协议篇十二

鉴于:甲方为具有 资质的工程公司,乙方为甲方在____________项目(下称__________项目)的实际施工单位,乙方于_______年___月进场施工,并于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向甲方账户汇入工程垫资款_______元,用于甲方在___________项目的工程垫资(/并与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至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次向甲方账户汇入工程垫资款________元,用于甲方在阳泉项目的工程垫资);同时双方约定,阳泉项目业主方(下称项目业主)向甲方支付工程款后,甲方需尽快归还乙方之前为阳泉项目垫资的工程款项和利润分成(资金占用费、施工费)。 现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需在收到项目业主工程款后的____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归还工程垫资款_________元及利润分成(资金占用费、施工费)_______元,共计___________元。

二、甲方一次性收到项目业主各类工程款后,甲方需一次性支付乙方相关款项。

三、如甲方分批收到项目业主工程款后,甲方需将每次收到的款项全部支付给乙方,直到所支付款项达到本协议约定总金额为止。

如产生违约金,适用本条第一款,甲方向乙方所支付款项总金额将包括该违约金。

四、如甲方未按前四条约定付款,甲方需按总金额__________%/每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五、如甲方在收到项目业主款项两个月后仍不履行或部分不履行本协议所约定的义务,乙方有权通过多种司法途径保护自身权益。

六、如有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约定。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签署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款项结清协议篇十三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____工程造价结算审计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造价结算审计业务范围

甲方委托的_________工程项目,具体项目以甲方委托的资料为准。

二、乙方结算审计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以往执业经历中无不良记录。

(二)乙方结算审计人员必须为乙方在册人员,不得临时招聘人员。乙方结算审计人员应具备注册造价师或省级二级以上的造价员任职资格,精通造价知识,且从事本专业不少于3年。

乙方项目经理:

乙方主要审计人员:

(三)乙方将企业营业执照、资质以及结算审计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交甲方备案。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检查乙方结算审计工作的进度安排及落实情况。

2、对结算审计人员违反本规定及职业道德的行为进行监督,并对乙方审计人员的工作情况向乙方通报,提出意见要求。

3、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乙方增加或更换审计人员,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4、结算审计完成后,甲方对工程总造价或部分单项工程进行复核,如复核审减金额超过乙方审定金额的5%,则甲方不予支付此部分工程结算审计费用,且甲方有权另行委托其他造价咨询机构进行二次结算审计,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并承担甲方二次审计费用。

5、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有关约定时,如甲方在结算审计前发现可单方解除合同;如甲方在结算审计过程中发现可单方解除合同;如甲方在结算审计结束后发现可全额拒付审计费用,已支付部分费用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起10日内返还,否则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甲方此部分的利息。

(二)甲方的义务:

3、为乙方派驻的审计人员提供食宿、交通、通讯等便利条件,但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进行与结算审计工作相关的`必要的配合和协调。

2、有权对甲方在工程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

3、有权按合同规定收取审计费用。

4、乙方在审核工程结算过程中,若发现竣工图、图纸会审纪要、工程变更、现场签证以及认质认价等资料不齐全(签收资料清单以外)影响审计工作的,或施工方不前来配合核对的,乙方有权书面(需盖公章)通知施工单位在5日之内(自通知之日起计算)将缺失资料补齐或前来核对,所补资料必须是原始资料且必须为原件,并且签章齐全。

(二)乙方的义务:

1、委派符合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精通工程造价业务且有较高职业道德的审计人员对本工程进行审计。

2、审计过程中坚持科学、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审计工作。

3、自签收委托人移交的结算资料之日起60天内提供该部分结算审计报告。全部单项工程出具审计报告后_________天内出具最终审计报告。时间每超一天,支付甲方500元违约金。由于非乙方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顺延。

4、按照不同施工单位分别进行审计的书面审计报告要求一式六份,且审计报告要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造价咨询单位签字盖章后方为生效;按照各单项工程出具的书面审计报告要求符合甲方要求,审计报告要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造价咨询单位签字盖章后方为生效。两种形式的审计报告必须提供相应书面报告同内容电子版各1份。

5、乙方有随时向甲方就审计报告内容进行解释的义务。

五、结算审计费用

结算审计费用=甲方送审额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审减额_________×_________%,若乙方审减额低于:甲方送审额_________×_________‰,则按照审减额支付审计费用。

甲方送审额是指针对本项目甲方进行初审后的额度,具体数据以甲方确认为准。

六、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其他约定事项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若甲方发现乙方造价人员有明显违背职业道德的审计行为(如吃、拿、卡、要或与施工单位串通损害甲方利益等),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行选定造价咨询机构。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三)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两份。

(四)其他: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

八、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款项结清协议篇十四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甲方与乙方就____________(工程项目名称)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__),建设工程总价款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整人民币。该项目已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竣工,已经甲方、乙方及________方验收,并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甲、乙双方进行了工程结算,并签订了《____________工程结算协议书》。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建设工程款共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整,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实际已向甲方支付建设工程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整,尚未支付的建设工程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整。

双方在此相互确认:除乙方应按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外,双方相互无任何其他应付款项或需承担相关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

双方对以上所述事实均予以确认,并无异议。

基于以上所述,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偿还所欠工程款项事宜,达成本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在此确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建设工程款共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整,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实际已向甲方支付建设工程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整,尚未支付的建设工程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整。(见本协议附件:1、付款凭证;2、付款明细、3、未付款明细)。

月________日止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建设工程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整。(见本协议附件:4、还款计划明细;如系分期支付,请写明分期付款的阶段及数额)。

第三条强制执行条款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已经对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含义、内容、程序、效力等具有了明确的了解,经慎重考虑,双方同意本协议签订后向北京市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并赋予本协议强制执行效力。

2、乙方保证承担举证义务,自每期(如分期付款)款项付清之日起____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和北京市公证处提供有关证据证明其已经支付了应付款项,并分别由甲方和承办公证员核对签收,否则视为乙方对未支付事实的确认,即乙方未按期履行当期应付款项。

3、甲、乙双方同意如自任何一期款项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__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未向北京市公证处按期提供付款凭证,且甲方出具文件说明乙方未能按期支付应付款项时,甲方有权单方面依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本协议向北京市公证处申请签发执行证书。甲方承诺在申请强制执行证书之前,将按照乙方在本协议中确定的.联系地址向乙方发出《履行应偿借款通知书》(函寄或送达),同时注明宽限期起止日期。在宽限日期截止时,如乙方仍未向北京市公证处举证其已按期支付了应付款项,或虽积极举证但不足以对抗甲方的债权,也未与甲方达成任何关于还款的展期协议,则视为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事实确有发生,在此情况下,甲方将向北京市公证处申请出具强制执行证书。

4、甲方有权依据北京市公证处出具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本协议及执行证书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全部未付款项。乙方愿意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5、甲方在申请执行证书时,应承担相应的举证义务并提供以下文件,保证向北京市公证处完全、正确地披露乙方履行债务的情况:

(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

(2)《授权委托书》;

(3)《强制执行申请》;

(5)经公证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本协议;

(6)甲方在北京市公证处的监督下向乙方发出的《履行应偿借款通知书》;

(7)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6、乙方承诺愿以其全部资产接受强制执行,其资产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双方各自的承诺和保证

1、甲、乙双方在达成签订本协议意向后即向北京市公证处申请办理本协议的公证事宜。

2、乙方应按本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应付款项;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办理有关收款和债务抵消的财务手续,并有义务在乙方付款当日向乙方出具有关发票凭证。

3、甲、乙双方指定联系地址及北京市公证处指定联系地址:

甲方联系地址、电话及传真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收件人:____________.

乙方联系地址、电话及传真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收件人:____________.

北京市公证处联系地址:

承办公证员: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此确定:如任何一方的联系地址、电话及传真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给对方和北京市公证处,如没有及时履行告知的义务而发生的无法联系的状况,将由未履行告知义务的一方承担由此而带来的法律后果。

第五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件:战争、骚乱、罢工、瘟疫、水灾、洪水、地震、风暴、潮水或其他任何类似事件。

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尽快通知其他方,并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其他方提供详细情况报告及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协议的影响程度说明。

3、发生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协议义务而使其他方xx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因未尽本项责任而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协议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协议,或是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六条保密

除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本协议双方另行达成书面协议外,未经另一方同意,本协议任何一方在上述交易完成前,不得将本协议的有关内容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自_____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经公证处公证。

3、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____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持________份,一份留存于_______市公证处备案。

甲方:

乙方:

日期:

款项结清协议篇十五

开发企业: (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银行: (以下简称乙方)

为推动甲方所开发的房地产的销售,促进银企双方业务的共同发展和长远合作,就房产按揭贷款事宜,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一致:

一、甲方和乙方共同为甲方开发的地处 的总面积为 平方米的房产按揭项目合作而订立本协议。该房产建设的有关批复文件及证书复印并加盖甲方公章后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二、乙方向甲方开发的前述房地产项目最高可提供总用于期房,又适用于现房。实际贷款额度以实际签署合同并发放的按揭贷款累计金额为准。乙方有权根据市场环境和信贷政策的变化调整该最高额度。

三、对购买上述甲方开发的房产的企业,甲方应优先向乙方推荐。乙方对甲方推荐的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经审批同意后应及时发放按揭贷款。

四、担保条款

甲方建造的上述房产为期房的(已建成竣工但尚未办理产权证及进行抵押登记的,视同期房),对于向乙方申请借款用于购买房产的借款人,甲方对第二条所述的最高额度内的期房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双方约定如下:

(一)甲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房产购买者取得房产所有权证,办妥抵押登记和其他相关手续,并将他项权证及有关资料交乙方持有之日止(以下简称“担保阶段”),对房产购买者向乙方的借款本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房产购买者在担保阶段内未能按时偿还贷款本息或相关费用的,在保证期间内,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并有权从甲方在建设银行任何营业机构开立的账户中直接扣划相应金额。

(二) 担保范围

1.贷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

2.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

3.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保全费、差旅费等)。

(三)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担保阶段内借款人每期应付款项逾期之日起至担保阶段届满后两年。

(四)甲乙方关于担保条款约定,其效力独立于本协议,且担保有效期不受本协议第十二条有效期的约束。

(五)甲方同意放弃对本条款的抗辩权。

借款人在房产买卖和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纠纷,乙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六、甲方确认甲方出售的房屋已具备合法合规的出售条件,不存在任何瑕疵。否则,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给予赔偿。

七、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反映其基本情况、经营及财务状况,以及房产建设的立项、规划、许可、投资估算、融资方案、建设、销售等相关资料。甲方承诺其向乙方提供的该等情况及资料内容合法、真实、完整。

八、该按揭房产项目在建设银行办理房地产开发贷款的,甲方应在乙方或其指定机构开立销售房产专用账户,账户名称 ,账户号 ,用以存入房产销售款项。若甲方出售的房产为期房,则乙方有权对于该账户内的资金使用进行监督,且甲方承诺该账户内的款项全部用于房屋工程的建造。

九、甲方应在乙方开立保证金存款账户,存入保证金 万元,保证金账户号 。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年。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乙方(盖章):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在滁州市开发建设的 住宅小区房产开发项目的银行按揭贷款代理等事项,经过友好的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向乙方提供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销售的房地产的全部资料,包括楼号、房型、面积、售价等。

二、 乙方的本公司的网站( )及公司和公司下属的分店无偿为甲方的房地产项目发布销售信息。

三、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在甲方购房客户的银行按揭贷款的申请、房地产它项权利证

明及房地产权证,土地证办理等带路业务,代理费用为----- 元/套。费用由按揭客户向乙方支付。所有业务办理流程,甲方购房客户只需在贷款银行签字的时候到场,其他由乙方派专人跟踪办理,无需客户亲自到场。

四、 在购房客户明确需要办理按揭贷款时,甲方即可通知乙方参与购房客户的贷款

申请等准备工作。乙方保证客户在提供完整资料,付清除公共维修基金后的所需费用后,7个有效工作日内办理银行客户签字、产权预抵押、土地抵押手续,并保证银行将贷款额划入甲方账户内,以款到为截止日期,并对相关手续的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详细流程见附件)若当天甲方办理贷款客户数在3户以上,乙方负责邀请银行客户经理到甲方销售部现场办公。若在3户以内,则安排统一办理时间,由乙方派专人负责从销售部带领客户前往贷款银行办理银行签字手续。

五、 双方协议签订后,乙方立即为甲方建立客户或办证的'信息表格,以便及时向甲方提供客户信息,每周六向甲方提供贷款办理或产权办证进程及本周收款明细,实现交接无断层。在甲方开发的项目能办理房地产权证并把按揭贷款客户的购房发票联办证联提交给乙方时,乙方保证一次性将表格内的客户(乙方所属客户)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房地产权证的办理工作,乙方即时将房地产权证送交贷款银行实现持证抵押,让银行在甲方交房后的2个月内把甲方所交的所有保证金退回,实现甲方资金回笼。

六、 为保证甲方贷款及办理房产证工作的顺利进行,乙方需支付-------元的保证金给甲方,若乙方不能按期完成甲方的工作,影响甲方资金回笼,甲方有权扣留乙方的保证金。

七、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正式签订之日起生效,其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的统一,不得随意更改以上条款。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八、 以上代理合作建立在甲方客户自愿的基础上,遵循服从客户意见的原则。

九、 在乙方代理过程中,由于乙方的工作失误给甲方客户添加不必要的麻烦,若遭遇客户投诉,并证实属实,乙方应主动负责解释,情况恶劣者,应赔礼道歉,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且甲方有权终止双方合作,宣布本协议无效。

十、 乙方不得向除银行,房管部门外的第三方透露所代理的客户私人信息。

十一、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备注:1.乙方必须协助甲方催客户办理银行贷款,例如客户贷款资料的催缴、银行相关费用的催缴,乙方需在每周六前提供客户办理银行贷款具体进度表给甲方。(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贷款客户办理银行贷款手续,帮助甲方贷款客户提供相关贷款资料)

2.乙方负责在银行贷款手续完善的情况下保证两个工作日内将客户银行抵押手续办好,若由于乙方原因不能及时办理,甲方有权和乙方终止合约并对乙方提出经济补偿。

甲方 (签章) 乙方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款项结清协议篇十六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乙方:天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地: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

法定代表人:

为推动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保障“中心”项目住房贷款资金的安全运行,促进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稳健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就乙方开发建设并依法销售的位于_天津市(市)_南京路__路(街、道)____号(地段)的暂定名为____(楼宇名称)的商品楼宇进行个人住房贷款合作。

第二条对购买本协议第一条所确认楼宇的购房人,乙方推荐其向甲方申请贷款。购房人凭其与乙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和首期款收款收据向甲方申请住房贷款。

对于符合贷款条件的购房人,甲方向其提供个人住房贷款,并与购房人签订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等法律文件。甲方对购房人发放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贷款金额最高为其所购房屋总价款的80%,期限最长为30年,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最低标准执行。

第三条乙方对甲方向购买本协议第一条所列楼盘的购房人连续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提供连带保证。若借款合同有其他保证人的,乙方与其他保证人承担连带共同保证责任。

第四条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以下第_壹_种(二者择一):

壹:自甲方与购房人签订借款合同之日起至购房人房屋办妥正式抵押登记,并将房地产他项权证交由甲方执管之日止。

贰:自甲方与购房人签订借款合同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届满后另加两年。

第五条乙方保证责任的范围限于个人住房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

第六条为保障与乙方的合作顺利进行,甲方承诺如下:

一、在乙方履行保证责任后,甲方将协助乙方向购房人追尝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及费用。 二、对乙方推荐前往甲方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购房人,甲方应在收妥全部资料后的7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做出是否同意发放贷款的决定,并书面告知乙方。 三、如无不可抗力情况,甲方在同意发放贷款后的7个工作日内,依据与购房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将购房人所借款项划入乙方在甲方营业网点开设的售房款帐户内。

四、甲方对交付保管的房产所有权证和他项权证等权属文件应妥善保管,若有损毁、灭失,甲方应予补办,并赔偿乙方及购房人的全部损失。

第七条为保障与甲方合作的顺利进行,乙方承诺如下:

一、乙方保证将甲方发放给购房人的贷款优先用于本协议第一条所指楼宇的建造,直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不得无故挪做他用。

二、乙方认可购房人将其与甲方签订的商品房销售(预售)合同项下之房产及相关权益抵押给甲方以取得借款。

三、乙方同意在担保有效期限内,一旦购房人未能按借款合同约定还借款本息、罚息及有关费用,或借款人有任何违约行为时,只要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履行连带保证责任,乙方在甲方发出此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代购房人偿还所欠甲方全部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

四、乙方保证全面、及时履行与购房人所签商品房销售(预售)合同项下的义务,按时保质完成所建楼宇的建造工程,及时交付使用。

五、抵押楼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乙方应当及时为购房人办理房屋他项权证等有关文件交甲方保管。

第八条双方对在合作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因泄露对方商业秘密而导致对方损失的,泄密一方应承担赔偿对方全部经济损失的责任。

第九条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需要变更和解除本协议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变更或解除协议未达成前,本协议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条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方式

一、本协议的订立、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障。

二、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诚基中心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附则

一、双方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二、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本协议的未尽事宜达成的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并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自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有效期年,至年月日为止。合作期满后双方协商是否延长合作期限。

四、本协议一式肆份,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有权签字人: 有权签字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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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项结清协议篇十七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

甲方:

甲方:

乙方:通信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甲方和甲方分别是甲方、甲方的股东。

2、甲方名下拥有享有已支付的人民币肆千柒佰万的合同权益。

3、甲方名下拥有土地面积共计_____年___月___日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叁千万元,期限六个月。甲方确保在取得该款后,专用于偿还建设银行的贰仟陆佰万元借款,以释放对应的抵押物。

2、乙方于_____年___月___日后,根据甲方的需要,向甲方支付人民币贰仟万元,期限六个月。甲方在取得该款后,专用于支付供电局电配套款项。

3、甲方应当于_____年___月___日归还与建设银行上海南汇支行尚余的贰仟伍佰万元借款,应从预售商铺的款项中予以偿还。

二、保障措施

1、甲方所取得的上述两笔款项,由乙方委托的律师监管,按上述约定用途进行支付。

3、在甲方需要办理房屋预售许可证时,乙方应配合甲方将上述法院保全措施变更为与乙方债权相对应的房产的预售登记。

4、在甲方需要向第三方出售上述预售登记的房屋时,乙方应配合撤销相应房屋的预售登记,甲方应确保将买受款归还于乙方。

5、在甲方需要向银行办理房地产项目贷款抵押登记时,乙方应配合甲方解除上述法院保全措施,此时甲方应确保从银行取得的贷款优先偿还对乙方的欠款。

6、与上述设定公证债权文书的同时,乙方与甲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乙方向甲方支付的人民币伍千万元中的捌佰万元受让甲方、所持有的甲方的100%股权。

7、甲方、对该出让股权的回购期为六个月,宽限期为三个月。若甲方、在乙方许可的时间内回购该股权,回购价为原收购价;若甲方、在乙方许可的时间内无法回购的,视为自动放弃。

8、在乙方向甲方a支付第一笔借款起,甲方a应将公章和合同章以及甲方名下的上述房地产权证肆本,甲方应将公章和合同章以及甲方名下的房地产权证一并交由乙方委托的律师监管。

三、补偿措施

1、甲方充分注意到,乙方中断资本市场运作将资金移于甲方使用以支持甲方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从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给甲方带来利益,据此甲方自愿每月按所用资金3%的比例补偿乙方的损失,期限从乙方第一笔资金存入深圳发展银行上海外滩支行之日起算至归还日止,每月结算一次,由乙方在收款后向甲方出具咨询服务费发票。

2、若乙方能如期收回支付于甲方的本金伍千万元和约定的补偿费,则乙方应及时撤销法院保全措施和为甲方、办理股权回购手续,且甲方无需再履行附属文件1所设定的公证债权文书。否则,将按附属文件1、附属文件2所约定的条件予以执行,以补偿乙方的损失。

四、其他约定

本协议一式六份,自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及乙方各执一份,一份留存于律师事务所,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通信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日期:日期:

款项结清协议篇十八

债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是甲方工程的`分供单位,双方已就工程结算达成协议,结算金额为______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甲方已支付乙方该工程最后一笔款项,金额为________元。

至此,甲方已付清全部结算款项,双方就该项目的债权债务关系完全解除,无任何遗留问题。乙方不得再就该项目款项问题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及任何纠纷事宜。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日

款项结清协议篇十九

甲方:

乙方:

经xx物业管理(s)有限公司和承判人双方核对并同意:

一、最终结算工程款项如下:

1、完成合约工程金额:

2、额外工程金额:

3、代工金额:

4、其它金额:

共计总金额:

二、总金额中应扣除的项目:

1、公司代支付材料及垫付等金额:

2、其它扣款:

三、实际支付金额(总金额-扣除金额):

截至20年月日止支付承判金额:

其中:第一次:第二次:

尚有保固金额:

上述保固金额将于年月日保养期满验收后发还。

双方对上述结算数据今后不得提出异议,特立此据。

甲方:

乙方:

日期:

款项结清协议篇二十

上诉人(原审被告)徐州某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闫某某。

委托代理人韩某。

原审被告王某某。

原审第三人闫某。

委托代理人鹿某某。

上诉人徐州某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公司)因债权债务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徐州市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__年9月14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某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王某某、被上诉人闫某某的委托代理人韩某、原审被告王某某、原审第三人闫某的委托代理人鹿某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20__年8月24日,闫某某与某某公司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某某公司开发的本市号楼土建等工程由闫某某承包,承包形式为包工、包料、包工期。20__年12月26日经某某公司、闫某某、闫某三方同意,该工程又转包给了第三人闫某。工程完工后,闫某因欠案外人陈某雷钢模租赁款,被陈某雷起诉至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该院随后以某某公司尚欠闫某工程款为由,冻结了某某公司帐户存款170000元。后该院在执行中依法扣划132500元,余款37500元闫某于20__年1月25日以债权转让的形式转给闫某某所有,同日,闫某与某某公司约定,某某公司被冻结的170000元资金,除法院执行给陈某雷的132500元外,余款请交给闫某某。为此,闫某书写便条一份,内容为:公司留的170000元资金除给陈某雷132500元外,余款请交闫某某。上诉人某某公司的副经理王某某在该便条上书写:剩余37500元,同意付18000元,余款19500元待水泥款和质量问题协商后方可支付。后因某某公司一直不向闫某某支付上述37500元,闫某某遂持该便条诉至法院,要求依法判令某某公司予以给付。

原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债权转让合同是指债权人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第三人取得债权,向债务人主张的合同,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该案从原、被告提供的证据来看,系债权转让合同。原债权人为闫某,债务人为某某公司,受让人为闫某某。闫某承包某某公司工程,某某公司欠闫某170000元工程款,闫某欠陈某雷钢模租赁费132500元,法院执行完毕后,闫某于当天办理了两份手续,第一份为债权转让手续,意思是将存在某某公司17万元支付给陈某雷132500元外,余款37500元转给闫某某,手续已办完,该手续由王某某签字认可,如果闫某某领走了37500元,闫某的另一份借据就发生了效力,两份手续办完后,截止到起诉之日止,仅有案外人陈某雷通过法院执行132500元,余款37500元没有领款手续,加起来应当是170000元,显然不符合财务的规定,因此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形成了证据的锁链,原告的诉讼请求成立,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被告的抗辩观点不能成立,法院不予采信。遂判决:一、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被告徐州某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原告闫某某工程款人民币37500元。二、驳回原告闫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上诉人某某公司不服上述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称,被上诉人仅仅依据便条起诉没有法律依据,且该便条附加条件是水泥款和质量问题解决以后才能支付,因此该债权不能转让。另外闫某又出具了其他条子证实170000元已经支付,故不能再向闫某某支付。

被上诉人闫某某答辩称,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理程序合法。上诉人提出的债权转让法律没有规定具体形式,只要通知到债务人就生效。另外上诉人提出拖欠水泥款和房屋质量存在问题作为债权转让的条件是不成立的,法律规定只要债权存在,在通知到债务人就已经生效,欠款和房屋质量不影响债权的成立,如果上诉人认为有欠款和存在房屋质量问题可以另案起诉。请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原审第三人闫某答辩意见同闫某某的答辩意见。

原审被告王某某答辩意见同上诉人某某公司的意见。

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确认,本案的争议焦点是:闫某向闫某某的债权转让是否成立,某某公司是否应该向闫某某支付37500元款项。

为支持其上诉观点,上诉人某某公司向法庭出具如下证据:

1、职工工资分配表一份。形成时间为20__年4月12日。原审第三人闫某在该分配表签字,要求予以支付工资款。

上诉人认为,该分配表可以证实闫某在向某某公司出具便条要求将37500元工程款转让给闫某某后,又向公司要求将尚欠的上述工程款支付工人工资,而且公司亦已经实际支付,因此公司已经不欠闫某工程款,不应再向闫某某支付。

被上诉人闫某某质证称,该分配表形成时间在债权转让之后,因此与本案没有关系。

原审第三人闫某质证意见与闫某某相同。

原审被告王某某质证称,该工资款支付后,某某公司已经不再对闫某负有债务。

xx小区xx室住户王淑梅出具的请求、承诺和收条以及xx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和维修组出具的证明。

上诉人认为,上述证据可以证实由闫某承建的xx小区2期8-1-301室由于出现质量问题,由某某公司向房主进行了6000元的赔偿,因此应在尚欠闫某的37500元中扣除上述款项。

被上诉人闫某某质证认为,上述请求等四份证据均为案外人书写,与本案没有关联性。

原审第三人闫某质证意见同闫某某的意见。

原审被告王某某没有发表质证意见。

3、案外人张冬梅书写的收条一份。载明收到xx小区12号楼水泥款13125元。案外人闫成华书写的收到75吨水泥的收据。

上诉人认为该款项应当从尚欠闫某的37500元中扣除。

被上诉人闫某某质证认为,上述两案外人与其没有任何关系,因此水泥款不应扣除。

关于上述3组证据,本院认为,闫某要求支付工资的工资分配表形成于其将债权转让给闫某某之后,由于债权转让已经实际完成,因此该证据不能对抗其之前书写的债权转让的便条,不能从闫某某已经接受的债权中扣除;某某公司与王淑梅就质量问题达成的赔偿意见由于没有实际施工人闫某参与协商,该事实的成立与否不能得以证实,故对该证据本院不予采信;由于闫某某不承认案外人张冬梅、闫成华与其有隶属关系,且某某公司亦不能证实闫某某委托张冬梅、闫成华接收水泥和水泥款,故张冬梅、闫成华的行为无证据证实应由闫某某承担责任,故该证据本院亦不予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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