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对读完一本书或文章后的个人感受和思考的总结和表达,它可以让我们更好地理解、吸收和传递所读内容,我想我们需要写一份读后感了吧。在写读后感时,如何结合书中的具体细节和自身的情感体验,使其更加生动和感人?在这里,我们为大家准备了几篇读者朋友们的读后感作品,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启示。
乡土中国读后感心得篇一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一书可谓名声在外,好像在很多不同的地方都看到过对这本书的推荐。还有很多不同的老师也对其进行推荐。而为完成一次思修作业,我选择了阅读《乡土中国》。《乡土中国》是费孝通老先生在20世纪40年代后期,根据在西南联合大学和云南大学所讲授“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应当时《世纪评论》之约,整理写就、分期连载的14篇文章(约六万字)。在重刊序言中,费老说了成书的因由:“当时在大学讲课,不喜欢用现存的课本教材,而企图利用和青年学生们的接触机会,探索一些觉得有意义的课题。无所顾忌的想打开一些还没有人闯过的知识领域,一面探索一面讲,费老提出的观点完全是讨论型的,所提出的概念一般都没有经过琢磨,大胆朴素。”
全书读来,感触最多的就是书中经常提到的中国农村是个熟人社会。中国农村是“自来熟”的人的聚集地,在农村里村民之间很少使用契约、合同等城市里规范的文本,人与人之间有时候借钱也只是一句话的事情。在农村里白天往往是不关门的,这是与城市中截然相反的。再吃饭的时候村民们往往选择蹲在自家门口吃饭。于是就会有相识的邻里在门前说各种各样的八卦。村民之间的熟悉程度是城市里左邻右舍均不认识的人所无法想象的。人们从出生开始,除了少部分人因升学、工作等原因离开,绝大部分人从生到死均在这个村庄度过,对于这些村民来说这个村庄便是它们的全世界。每个人的一生像镜子一样,十分的通透,别人看着你长大,你看着别人老去,对周围每个人的性格、每家的具体情况甚至每家的亲戚都了如指掌。可能因为这种熟悉降低了人与人之间交往的心理成本,降低了人与人之间的隔阂,大家相互都知根知底彼此之间做事很放心。这与城市里面人与人之间不仅仅有厚厚的墙壁相隔,人心之间还缺乏一种相知与熟悉形成鲜明对比。在城市中人们往往连住在上下楼的人都不知道是谁。再加上城市里面人的流动性较大,人与人之间始终隔着一层壁垒,始终保持戒备。
在文中乡土本色,这章的关键词是“熟悉”。“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加思索时的可靠性。”乡土社会最基本的单位是村落,那里的人们,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对他们成长的乡土的熟悉是一种经验式的总结。而这种熟悉,使他们构建出了一个中国农村的熟人社会。在下乡中,这一章解释了乡土社会文盲的普遍存在的原因“在乡土社会中,不但文字是多余的,连语言都并不是传达情意的象征体系。”在乡间,人与人的距离太近,口耳相传即可满足乡间的交流。而在农村中,时不时字并不能对他们的生活构成太大的影响,文中奶奶一生未食过字,却仍被认为是一名非常明事理的人。这就像文中所提到的“我要辨明的是乡土社会中的文盲,并非出于乡下人的‘愚’,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
乡土社会是相对静止,稳定的,所以它的发展进程就相对比较缓慢,从乡土社会进入现代社会的过程中,很多突然迅速涌入的东西无法用乡土社会的根生于土地的习俗来应对,所以土气就成了骂人的词汇,乡再也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而且我觉得作者说的很对,不同的社会环境不能用同一种标准去衡量。他们的起点不同那么他们所接受的比较规则也必须有所不同。
农村与土地的关系密切相关,溶于骨子里,血缘总会有排斥性,人口不流动,所以新客想要融入一个村子是非常难的事情,除非他有土地。
作者对于乡土社会的不成文的秩序特别推崇,他认为这是一种出乎与道德上的礼制,现代社会的法律会破坏会误解,是一种被动和强制。但是我觉得传统固然可贵,稳定的社会结构不代表不发展,在剧烈的新时代的潮流中,新问题的涌出会加剧,那么按照原有的进程,相关秩序的出现是会落后的,但是法制是可以实时更新。
乡土中国读后感心得篇二
《乡土中国》是费老先生根据其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讲授“乡村社会学”一课的教学内容而编辑成的一本小册子。之所以说是小册子,是因为这本书很薄,由14篇文章组成,但是每篇文章之间又有逻辑联系。
《乡土中国》一书探讨了中国乡村社会的特点,乡村有别于城市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乡村是一个“熟人社会”,与此相对应的就是“陌生人社会”。也正是从这本书开始“熟人社会”这个概念开始流行起来,特别是用在解释乡村社会的一些特性的时候。本书围绕乡村社会的特点分析介绍了“熟人社会”形成的原因、乡村的社会结构以及社会秩序等问题。
一、“熟人社会”
乡村就是一个“熟人社会”,即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形成这种社会的原因与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性是分不开的,所谓的“乡土性”就是指生活在乡村的人世世代代都与“土”脱不了干系,土地是他们最普遍的谋生办法。从我们的历史上看,我们的祖先也是通过种地延续下来的,所以说我们的民族也是和泥土分不开的。
土地的一大特点就是不可移动性,而乡下人又是靠土地生活,所以他们祖祖辈辈都生活在同一片土地上,代代相传,生于斯,死于斯。那么一个村子里“每个孩子都是在人家眼中看着长大的,在孩子眼里周围的人也是从小就看惯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会很特殊,大家都是知根知底的,互相都很熟悉,也就产生了信任,社会关系就是靠这种信赖维持的,而不是法律。乡下人间这种特殊的信任关系导致了今天的法律在乡村不能适用,在城市里是“良法”,在那里似乎成为了“恶法”,有点“水土不服”。而且由于土地的因素,社会的流动性很小,社会变迁速度也很慢,与城市的变化速度形成了天壤之别,所以才形成了“二元城乡结构”,与这“土”也是有一定关系的。
二、语言和文字。
城里人眼里的乡下人是“愚”的,这里所说的愚不是智力问题,而是说乡下人不识字,是文盲。这就叫“愚”吗?这个标准似乎不合理了吧。按费先生的说法应该是指“乡下人在城市生活所需的知识上是不及城市里人多”,否则就不能自圆其说了。
乡村里很多人都是“白字先生”,即使识字的也识得不多,但是这与“熟人社会”是分不开的。所以就要考虑文字在乡村的用途,“我们是不是因之可说向下多文盲是因为向下本来无需文字眼睛呢?”也就是说乡村里是否有文字的需求。
在这种熟人社会,也就是“面对面的社群”,人们的交流用得更多的是语言,亦或通过足声、声音、气味就能辨别对方,亦或一个表情、一个手势就能表达想表达的东西。这是人与人交流最基本的方式,也是最原始的方式,这些在乡村里还是很常见,这种环境下文字似乎显得是那么地不必要。而且文字本身也不是完美的,“文字是间接的说话,而且是个不太完善的工具”。但是在城市却恰恰相反,文字就是生活必不可少的交流媒介,工作、生活甚至娱乐都离不开文字,因为有这种需要所以才要识字。
更进一步说,“在‘面对面的社群’里,连语言本身都是不得已而采取的工具。语言本事用声音来表达的象征体系。”“我们绝不能有个人的语言,只能有社会的语言。”“在亲密社群中可用来作象征体系的原料比较多。表情、动作,因为在面对面的情境中,有时比声音更容易传情达意。”(《文字下乡》)。
乡村社会流动性小,社会变迁慢,生活经验、技巧都是长者口口相传的,不会有遗漏晚辈都是按照老人所说生活处事,根本不需要文字记载。“在一个每代的生活等于开映同一影片的社会中,历史也是多余的,有的只是‘传奇’。”乡村社会生活本来就很简单,关系也不复杂,用这个圈子的“特殊语言”就能很好的维持社会秩序,所以文字也就没有存在的空间。
所以说,“如果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只有认清了文字存在的前提和基础,才能使乡村真正接受文字,否则都是削足适履。只有当这种熟人社会被打破之后,才会渐渐有使用文字的需求。
三、社会结构。
简单地说,“团体格局”中存在一个超越个体的“实在”,它是无形的,但是它却将每个个体联系在一起,对待每个个体都是平等的,“人人生而平等”。“差序格局”中就不存在这种没有差别的兼爱,它是以“己”为中心,不断地往外推形成了一个网,就像把石头丢向水面形成的一圈圈波纹,每个人都是一个网的中心,也就是没有让人与人牢牢结合在一起的力量。每个个体似乎都是独立的,他在自己的.圈子里就是“老大”。
“这里所谓‘私’德问题就是个群己、人我的界限怎样划分的问题”。团体格局中个人与群体界限分明,西洋社会里的国家这个团体就是一个明显的也是唯一特出的群己界限,维系着团体秩序就是国家的宪法、法律等等。差序格局中的这种界限却是模糊不清的,可以凭借自己的意志伸缩,所以“在差序格局中里,公和私是相对而言的”,没有明确的公私之分,社会结构式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维持这种社会秩序的就是私人之间的道德。
差序格局这种社会结构在乡村还是普遍存在的,乡村社会秩序就是靠着道德维持的。在这里国家的观念很薄弱,乡村就是国家权力的边缘地带,在这里法律似乎是维持社会秩序的辅助工具。社会稳定的维持就是靠私人之间的道德,而这种没有明确界定的道德是没有标准的,根据对象不同而不同。所以“中国的道德和法律,都因之得看所施的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伸缩”,这种团体道德的缺失导致人人都以把自己私人间的道德放在首位,而国家的法律规则次之,不承认个人平等主义,这就是乡村社会的差序格局,也是法律在这里“不适应”的原因之一。
乡土社会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它是以“小家族”为单位组成的血缘团体,这里的“家”和西洋社会里的“家”含义就不同了。西洋社会家的主要功能是生儿育女,它的的界限是固定的,而乡土社会的“家”则可有大有小,可以自由伸缩,它是一个事业组织,有点类似于团体格局中的团体,但是又有不同。在家族这种社群中,主轴是纵向的,各人之间有一定的亲属关系和差别,这种差别决定了个人在家族中的地位,“孝道”对维持家族内部关系起着重要的作用,一家之长的地位是最高的,团体格局中人人是平等的,受到一个统一的规则约束。所以这就是差序格局存在的原因和私人道德重要性的体现。
四、社会秩序的维持。
乡土社会所求的是稳定,而要维持固有的社会关系,就得避免感情的激动,激动地情感具有破坏和创造的作用,这也就必然要打破乡土社会的稳定。然而在这个熟人社会里,人们共同生活在有限的空间里,都知根知底,互相了解。这个社会是他们所熟知的,只要按着现有的秩序生活就可以了,不需要去摸索和探险。乡土社会之所以没有“浮士德式”的激情,还因为它是一个“男女有别”的社会,也就是“认定男女间不必求同,在生活上加以隔离”,“他们不向对方希望心理上的契合”。这个原则遏制了乡土社会唯一产生感情激动地因素,乡土社会就完全是一个互相了解熟人社会,不存在差异或隔阂。所以说“稳定社会关系的力量,不是感情,而是了解”,乡土社会的熟知维持社会的稳定。
乡土社会可以说是“无法”的社会,但是不能说它是一个“无需规律”的社会。一个没有法律的社会是怎么维持社会秩序的呢?依法而治的社会维持秩序所用的力量是国家公权力,法律是国家最高权力机构制定的行为规范,乡土社会是国家权力的边缘地带,这里不需要法律来规制行为。乡土社会自身的特点——安土重迁,不问时代更替,只管季节变换,有点世外桃源的味道——决定了社会变迁很慢,社会变化很小,依靠祖祖辈辈积累传授下来的经验就足以应对生活中的种.种问题,这种社会我们称之为“礼治”社会。“礼是社会公认合适的行为规范”,维持礼的力量就是传统,乡土社会具备“礼治”的各种社会条件,所以无需国家公权力的干涉。乡土社会的社会秩序依靠传统的力量来来维持的,没有成文的规章制度,而是时间积累起来的文化、经验。如果乡土社会变迁很快的话,传统文化就不能解决所有问题,这个时候礼治秩序就会动摇,就会逐渐被法治秩序所取代,如今的乡村就在经历这个过程,但是会很漫长。
“无法”的社会里亦“无讼”,传统式维持社会秩序的力量,所以调解纠纷的过程可以说是说教的过程,而没有任何程序可言,没有任何成文规范可依。乡村里的人也信服这种说教方式,所以它能起到解决问题的作用,法律也就没有用武之地了。人们甚至不喜欢诉讼,打官司的人都是不道德亦或没教养的人,这是一种羞辱。礼治秩序的维持就在于自身的修养,注重克己。
但是随着法律渐渐走进乡土生活,必然会引起法律规范与传统道德的冲突,该如何处理呢?甚至适用法律和按传统办事的结果是截然相反的,若按法律办案必然引起人们的不满,甚至更剧烈的矛盾。所以在乡土社会构建法治秩序的进程中,不是仅仅把法律和法庭推行下乡,更应该注重怎样才能使法治秩序与乡土生活想融通在一起?怎样才能避免或者减少打破礼治秩序引起的弊病?否则司法机构在乡下人的眼里真成了庇护作恶的机构。“送法下乡”“科技下乡”“文化下乡”“医疗下乡”这些都是为改变乡村的社会结构做的准备,所以构建法治秩序之路漫漫,现今的乡土社会仍是以熟人为主的社会,传统的效力相较更大。
五、乡土社会的权力结构。
乡土社会中存在四种权力,“一是从社会冲突中所发生的横暴权力,二是从社会活动中所发生得同意权力,三是从社会继替中所发生得长老权力,”四是从社会变迁中发生得时势权力。这四种性质不同的权力在乡土社会中可以说是同时存在的,扮演不同的角色,相互制约,相互协作,共同维持乡土社会秩序的稳定,同时推动着乡土社会的变化。
在自给自足的乡村经济中,横暴权力受到限制。横暴权力直接追求的目的就是经济利益,乡村中人们只需满足自己家庭的生活所需,而不需追求过剩的物质积累,这种自然经济下不会诱使其他的群体来征服它们。所以横暴权力受到了经济条件的约束,也就给同意权力流下了活动空间。
但是同意权力同样受到经济条件的限制,同意权力是社会分工的产物,社会分工出现了个人权利与义务的概念。分工体系越发达,这种权利才会随着扩大,才会愈发显现出这种权力的的作用。乡村经济是以小农经济为主,以家庭为一个生产单位,分工是在一个家庭内部进行的,而且还是闭门自给型的,出了家门人与人之间没有所谓的权利义务,所以同意权力也不能很好的施展。按费先生的话说是“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的是乡土社会的权力结构,虽则名义上可以说是‘专制’、‘独裁’,但是除了自己不想持续的末代皇帝外,在人民实际生活上看,是松弛与微弱的,是挂名的,是无为的”。
乡土社会普遍存在这长老权力,他是维持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长老权力是不同于前两者的,它产生的基础不是横暴,也不是契约,但是它又是强制的,是不得不服从的。长老权力是教化式的权力,或者说是爸爸式的,是社会成员新陈代谢过程中产生的,目的是将文化性的社会生活规律传授下一代,为的是这个社会的稳定,因为乡土社会认得行为时手传统的礼管束,礼是通过长老权力强制灌输给新成员,保持着社会的安稳。
在历史的进程中,社会不可避免的要发生变动,即使在乡土社会,只是它相对而言变化得速度很慢。社会结构变化得原因是它不能满足人们的需要,乡土社会产生时势权力的原因是长老权力的教化已经不能够有效解决生活中出现的新问题,即社会变迁的速率大于世代交替的速率,这时就需要“英雄”式的人物来带领人们解决问题。长老权力与时势权力的关系式此消彼长,乡土社会变动少,在很长时期内长老权力都处于主导地位,这样的社会里不允许反对,只有容忍接受。但是随着社会的复杂化,教化权力远远不能应对社会的变动,这时时势权力逐渐居于主导。所以在乡土社会中尽管两种权力是相对立的,但是它是同时存在的,相互配合在稳定中推进乡土社会的变迁。
六、社会变迁。
乡土社会说是静止的,只是相较现代社会而言,变化得很慢,但是时间的积累乡土社会还是悄悄地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之所以说是“悄悄地”,因为它变化的前提还是乡土社会的稳定,没有引起社会动荡,没有经历翻天覆地的大变革。暮然回首发现乡土社会已不再是那个自给自足的熟人社会,不知不觉中增调了很多新的社会元素。
“在社会变迁中,习惯是适应得阻碍,经验等于顽固和落伍。”“在社会变迁的过程中,人并不能考经验做指导。”所以在社会变迁的过程中,传统经验也受到冲击,对传统文化的依赖也有所减少,不再注重那些亲疏远近关系,不再局限于在村子里过完一生等。这些都是必然发生得,只是乡土社会的变迁是很缓慢的,对这种变化不易察觉。
从血缘结合转变为地缘结合,出现了商业,即乡村的集市,集市上即使是很亲近的同乡人也是以“无情”的身份出现进行交易。集市上的交易打破了熟人社会的亲密关系,乡与乡之间的村民可以通过集市产生了交集,乡村生活也更多元化,人们不再满足于自给自足的现状。商业是在血缘之外发展的,地缘又是从商业里发展出来的,所以乡村野不再局限于血缘的结合。社会关系的多元化和复杂化,使得传统道德已经不能完全解决所有纠纷,礼已经不能维持社会的和谐和稳定,随之法律就会渐渐介入乡土生活。
乡土社会靠的是经验,是不需要计划的,“在乡土社会中欲望经了文化的陶冶可以作为行为的指导,结果是应和与生存的条件”。乡土生活可以靠着欲望去行事,而结果往往是与生存法则是相符的,这种微妙的关系有点儿像是一种本能,其实是相当长时期的盲目地经过错误和试验积累形成的一套传统的生活方案。现代社会人们依据已知的手段和目的关系趋计划他的行为,是根据自己的“需要”求生存,而不是单纯的欲望,这样的需要使人们以较少的劳力获得更多的利益。乡土社会也不再单单依靠欲望生活,渐渐学会了依靠需要谋生,这样使得以体力为主的乡土生活变得轻松一些,与城市生活渐渐产生了关联,乡土社会不再是一个封闭的世外桃源。
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对农村建设的不断重视,乡土社会原有的礼治秩序逐步被打破,熟人社会里多了很多陌生的面孔,人与人之间不再是知根知底的亲密关系。乡土社会里融入了更多城市生活得元素——工厂、医疗、社保、科学技术,乡土社会渐渐现代化了。虽然城乡差距还是很大,而且有些乡村还很封闭,很落后,但是乡村已经迈出了历史的一步,最终会实现城乡一体化,只是路还很漫长,很艰辛。
乡土中国读后感心得篇三
《乡土中国》这本书很薄,但是可以读得很厚,第一遍我没有太看懂,回过头又重新读了一遍,想要了解真正的中国可以从这本书开始,它对中国的社会结构、国民性格的形成做了基层的分析,解读。关于”乡土性“和”现代性“,采用了学术研究的名词来阐述,里边的每一章展开来讲都是一幅宏大的”故事“。它没有“嘲讽”,没有“置身事外”,没有”指手画脚“,而是以一种做学问的调查态度去剖析,这是一个学者的理性,更是一种踏实研究的态度,光是这一点就足够我们学习和敬仰。
如果我们说文字有四个层级,本能,情感,哲学,审美,越往后越高级,但受众面也会越窄,我倒想从情感的层面去说说,大概我也就是这个级别,入不了俗,也深刻不了,更达不到审美层面的高级。
从“乡土性”来说,其社会结构是倾向于稳定的,而感情的淡漠是稳定的社会关系的一种表示,中国传统的感情是偏向于同性去发展。我们常常可以看到,在乡下,夫妇间感情的淡漠是日常,一早起来各忙各的,各人做好各人的事,除了工作和生育事务上,夫妇间大多是“没什么话可说的”,这是因为中国传统的婚姻把生育之外的其他功能比如经济、政治、宗教等纳入到了这个社群所引起的结果,这更像是一份事业,而一切事业都不能脱离效率的考虑,效率是要讲纪律,排斥私情的,所以中国自古讲的是“三从四德”,“相敬如宾”,是负责,是服从,两性间的矜持和冷漠就是自然而然的了。
从“现代性”来说,其实中国的“现代性”是从“乡土性”这基层上长出来的,自然也就带着“乡土”的烙印,这是文化所影响的。真正“现代性”的感情是浮士德式的,在相异的基础上去求充分了解,是需要不断的在创造中求统一,是把感情的激动,不断的变,作为生命的主脉。恋爱是一项探险,是对未知的摸索,是不停止的,是追求,是向对方寻求心理上的契洽。在中国现有的文化环境下,浮士德式的感情追求是让人撕裂的,是充满与环境对抗的,但生命力也会因之越强。
我很高兴的能看到在现在的中国,有这么一小群人有着对爱情美好的追寻,他们能够跳出传统婚姻中承载着的经济等功能,把夫妇发展为家庭关系中的主轴,让两性之间的感情作为家庭凝合的力量。
当然,无论“阿波罗式”的还是“浮士德式”的文化模式,没有对错好坏,全看个人追求和需要,但我还是希望看到越来越多的人因为爱情而结婚,并在恋爱的持续中,不断的去克服阻碍,不以实用为目的,而是去创造生命的意义。
乡土中国读后感心得篇四
在上世纪四十年代的云南乡村中,有一所聚集了全中国最优秀的知识分子的学府,名曰西南联大。在联大里教书的,都是各个科目的顶尖专家。费孝通先生就是其中之一,他教授乡村社会学。十四讲的乡村社会学讲义结成册,就成了我手中这本《乡土中国》。
不得不说,这本书的语言并不算是极佳的典范,逻辑性也有待商榷,可是其中蕴含的许多思想,经过了七十年的沧桑变迁,仍然历久弥新。
作者首先提到了中国社会的乡土性,他说中国的基层是乡土性的,而这一说法,即便是经历了改革开放、生产劳动力向城市显著迁移的当今,仍是正确的。新闻联播里总提到“走基层”,领导人走的便是农村农户小作坊小工厂,可见中国的基层便是乡土社会。城市里的人,多半也都是由农村迁移而来,他们的思维模式也具乡土性,总想去寻找土地。譬如说我的父母亲,他们便来自湖南的小村庄里,此刻在北京享受着城市的各种便利,却总想去整一块地种,喜欢去近郊的田野山区,最爱的大概是回老家吧。作者提到中国人具有以土地为根基的文化思想,一点不错,我认为这是因为土地给人安全感。此刻许多人期望在城市里买一套自我的房,明明只是租一套房能够省下更多钱、甚至有更好的居住环境,人们还是乐意住在一套完全属于自我的五十平米的小屋里,这便是因为安全感。这种对安全感的渴望,来自于农耕民族的文化根基。若是天天东奔西跑,住在蒙古包里的游牧民族,恐怕也不会这么地对“房子”有追求。鄂尔多斯能成为鬼城,除去规划的不合理外,游牧民族的文化也是重要的因素。蒙古族的人往往爱花大价钱买越野车,恐怕也是祖上遗留的文化基因吧。
作者也提到了乡土社会是长老社会,也一点不错。在我的老家,人去世后,葬礼是异常重要的。乡下人办丧事,有很多习俗要遵循。有的人,儿孙都到城市去了,西去之后还能按规矩办事,便是靠着村里“长老”们的帮忙。该请多少桌,做什么菜,进行什么仪式,长老们都谙熟于心,他们是乡土文化的传承者。
可是,国家发展到此刻,作为第一产业的农业早已不再是几亿人生活的唯一依靠,没有多少人面朝黄土背朝天地生活,农村里的年轻人大多外出打工,也就诞生了“农民工”一词。领导走基层,见到的多数是留在村子里的老人和小孩,青壮年很少。农业工业化,农村人口城市化,是国家发展的重要因素,而未来的逆城市化,则是我国步入发达国家的重要一步。所以说,乡土中国面临着消失的局面。当农业不再需要很多人拿着锄头牵着黄牛的时候,乡土社会也便消失了。
如若费先生在此,必会哀叹传统的消失,而我却不这么认为。一方面,人类的文化是随环境、生产力而产生变化的。另一方面,人类的发展的方向是多元、高效,也即物理中的熵增焓减论。两相结合,不难看出乡土社会的慢慢消失是一种自然。就如同北京的城墙,当年梁思成先生竭力主张不要拆除,却还是被国家拆掉了。这其实很正常,我们的社会由君主专制转向民主集中,从封建主义变为社会主义,安能保留那象征封闭的城墙?政府最终留下紫禁城作为文化单位,选择在旁侧的中南海办公,与明人焚毁元朝宫殿相比,好得太多。
有人曾表达过自我对乡土社会的向往:“我想闻一闻村口的垃圾,听一听村头老汉的争吵,我相信那必须是真实的”不错得很,村口的垃圾真的很脏很臭,裹同着牛羊鸡豚的粪便味,变质腐烂的猪饲料味,真实的无可附加。村头老汉的争吵也真的无聊至极,无非就是昨日你打牌少给了我两块钱这类事情罢了。乡土社会,绝不是什么梦想。两千多年前的老子愿小国寡民,但那时没有工厂,没有汽车,没有计算机,没有互联网,没有核弹头,也没有高效的农业技术,两千多年以后拥有这些的我们,自然对这个世界应当有不一样的期许。但不管怎样发展,乡土社会“无争”的思想,都会为世人所铭记,老子渴求的和平,也永远不会被人忘却。因为世界上,最宝贵的永远是和平。
乡土中国读后感心得篇五
从王小波的杂文集知道了费孝通,依稀记得有篇论述农村同性恋研究的文章,引入费孝通关于农村社会的研究结论,作为佐证,不知道为何就一直记得这个作者和这本书。正好在找书看的过程中发现了这本书,一共也就一百来页,看起来毫无压力,于是带着好奇,开始了。
我看书的习惯就是必须从头看到尾,前文,目录,正文,后记,必须全部读过才算是安心,这样的好处是从前文,后记中可看到写书的一些背景,更有助于理解书本,坏处就是会效率低些,但是我觉得一本值得看的书,前文后记也是非常值得了解的。看书最重要的是先看目录,对于作者如何论述有一个框架的了解,就像是勾勒出了树干和树枝的轮廓,看的过程中将一些点作为叶子,点缀在树上。初看目录,可能因为对论述主题的生疏,无法全然明白和记住结构,没有关系,看的过程中,读完几章后再回头看就会觉得清晰,读完全书再看一遍,如果脉络已深深印入了你的脑海,说明书已经融入了你的记忆,倘若对于某个章节还能有更生动细节的回忆,那就是你和这本书的缘分所在了。
分享了自己看书的一点心得,回到乡土中国这本书。首先,这本书主要论述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特征,成因,演化等。乡土社会在这里可以理解为农村社会。这本书的妙处在于语言平实,逻辑清晰,章节之间环环相扣,从土地,到人和土地的固定连接,到人形成家庭,形成社会,让你读的过程中,深深感受到乡土社会的特点,进而通过这个切入点,了解中国社会的特点,以及和西方社会的区别。做产品讲究don'tmakemethink,这本书也可以用这句话来形容。它的内容是值得我们思考,寻味的,而它的论述过程很自然,让你省去了诸如考虑这句话啥意思,这篇和上篇啥关系的总结,验证的过程,会有非常顺畅的阅读体验,丝毫不费力的跟着作者去思考社会学,这样本来会特别让人难以理解的科学。
看完后记,了解到作者的人生可谓命途多舛。在和妻子一起下乡调研过程中,妻子不幸意外去世。wenge被打压,失去了研究生涯的黄金时期。乡土中国产生于这个中断之前。通过这本书,和这样一个社会学研究者相遇,和这样深入浅出的,朴实无华,逻辑严谨的文字相遇,是一件幸事,希望自己有朝一日也能写出这样的好文章。厚积薄发,大道至简。
乡土中国读后感心得篇六
《江村经济》是3月商务印书馆出版发行的图书,作者是费孝通。
《江村经济》是费孝通1938年在英国伦敦大学学习时撰写的博士论文,论文的依据是作者在江苏省吴江县开弦弓村(今属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的调查资料,最初以英文发表,题为《开弦弓,一个中国农村的经济生活》。1939年在英国出版,书名为《中国农民的生活》。作者将开弦弓取名为江村。1986年,江苏人民出版社出版中文本时沿用原书扉页上的《江村经济》一名。
乡土中国读后感心得篇七
《隋唐演义》是一部描写隋朝年间至唐朝初期这段奸雄四起,战火纷纷的长篇历史小说。隋朝时期六短之君杨广昏庸无能,天下大乱。其中,以程咬金为首的瓦岗寨势力较大,组织十八路联军在扬州劫杀杨广,后瓦岗寨又大破一字长蛇阵与铜旗阵,夺得金镶玉玺。李渊派来的李元霸与李世民强逼瓦岗寨交出金镶玉玺,最后以李渊登上王位,统一天下告终。
书中塑造了众多的人物形象,如:为朋友宁可两肋插刀的秦琼、混世魔王程咬金、神机妙算的徐茂公等,他们身上的品质值得我们学习。
秦琼的行侠仗义让我赞叹。他为了保护程咬金与尤俊达的安全,冒名顶替程咬金去见杨林,程咬金与尤俊达深受感动。这让我想起了东汉时期的荀巨伯冒死探友、北宋时期的宋江不顾自身安危向晁盖透露县中秘密、三国时期的关羽宁可不在阵前做大将也要与刘备相聚。这正应了那句俗语“多个朋友多条路,多个冤家多堵墙”。
程咬金有三大优点。第一,胆子大,与尤俊达劫王杠、在刚刚占领瓦岗寨的时候他只身一人探地穴,就像当年的徐霞客,不被迷信所吓倒,勇敢的举起火把考察麻叶洞,并顺利出洞;第二,热心肠,只要别人向他苦求,即使再无理的要求他也会答应;第三,脸皮厚,在唐朝统一全国后,他靠一张厚脸皮当上了鲁国公,并得了一把砍王斧、获得了七十二张免死牌,真是“脸皮厚,吃个够”啊!
徐茂公在战争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十八路反王在扬州劫杀杨广的时候,他智激裴元庆,第三杰反打第二杰;在大唐朝争夺土地时他又智激程咬金,两次劫尉迟恭押送的粮草,后又生摛尉迟恭;在大破一字长蛇阵与铜旗阵时徐茂公起着指挥作用,安排周密,致使这两个大阵被瓦岗军轻而易举的攻破了,屡屡立功。他的足智多谋令人敬佩。
《隋唐演义》这部书不仅告诉了我为人处事的道理,也为我上演了一节生动的历史课,让我体会到了中国古典文学的特色,它在我的人生道路中增添了一盏指路灯。
乡土中国读后感心得篇八
这是一个西藏已经开放为全世界的旅游胜地却依旧守口如瓶的秘密。多年之后身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的藏獒专家卓木强巴突然收到一个陌生人送来的信封,信封里装着两张照片,照片上惊现的远古神兽,促使卓木强巴及导师、世界犬类学专家方新教授亲赴西藏。他们在调查过程中震惊地发现,照片上的动物竟然和帕巴拉神庙有关……不久之后,一支由特种兵、考古学家、生物学家、密修高手等各色人物组成的神秘科考队,悄悄从西藏出发,开始了一场穿越全球生死禁地的探险之旅,他们要追寻藏传佛教千年隐秘历史的真相……西藏,到底向我们隐瞒了什么?!
带着这一系列疑问,我开始《藏地密码》的阅读之旅,从此便被这部书深深迷住了。小说的故事很简单,用作者自己的话说,就是一个人找一条狗的故事。故事从一张照片说起,引发出一串串神奇的故事:紫麒麟传说、巴桑的回忆、横穿可可西里、史前冰川惊魂记、笔记之谜、帕巴拉神庙是否存在?当我看完最后一章,合上书本的刹那,心头怅然若失,为了这个不是结束的结束。
小说给我感触最深的,有2个方面,一是对“情”这个人世间最美好的字眼的叙述。尤其让人动容落泪的是岳阳、张立这两个生死之交的兄弟情。张立中蛊毒快要不行了的时候,是岳阳在旁边艰难地用口中唯一的一点唾沫帮张立降温。当所有人都放弃了希望,连一向不服输的卓木强巴也表示无能为力时,是岳阳在一旁坚持着:“强巴少爷,不要放弃张立啊……”还有什么能比得上这同生共死的兄弟情?连强巴最后也忍不住哽咽道:“我卓木强巴,不会放弃任何一个人的……”“家人,就是指,没有任何人会被放弃,没有任何人会被忘记……”好一个不抛弃,不放弃!
卓木强巴与灰狼三兄弟之间生死相依的情谊读来也让人感慨不已,尽管有点神话意味,
另一个感触比较深的,是关于生命的意义,关于追求,关于信仰的思考。生命因何而存在?人类因何而存在?这是卓木强巴对自己的疑问,也是我们对自身的疑问。带着这个疑问,卓木强巴毅然放弃了如日中天的事业,执着地去追寻自己的理想,去找寻传说中的紫麒麟。他是多么富有激情,多么自信!在追梦的过程中,他犹豫过,彷徨过,失败过,但却从未放弃过!没有什么能挡住为梦想而拼搏的脚步,即使是失败,也是值得的。人的一生不能甘于平庸,要做那敢于搏击海浪的海燕,在乌云和大海之间高傲地飞翔!为了每个人心目中的信仰。
“虽然我们诞生在永恒的黑暗中,光明只是短暂的一瞬间,但正是这短暂一瞬的光芒,诞生了生命和希望。因此,虽然我们都自黑暗中来,却注定了要用此生追随光明。”这或许就是人存在的原因。我们的祖先一生追随生命和希望,从此,地球上到处都是人类,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
生命是因何存在?人类因何存在?做为一个人,又为什么活着?存在的意义是什么呢?
乡土中国读后感心得篇九
导语:《乡土中国》是费孝通著述的一部研究中国基层传统社会——农村的作品。读完《乡土中国》,你有什么感想?欢迎阅读《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中国》研究的是根植于中国农村的乡下人。中国有几千年的农耕历史,“乡土中国”在某种意义上是中国传统的符号,在这个思想激荡的时代里,成了畅销书。
保持者认为:靠务农为生的乡下人世世代代附着在土地上,以定居为常态,即便因为种种原因离开土地的农民,也像“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又在新的土地上落地生根。定居下来农民附着在土地上,很少流动,乡土社会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在缺少流动和变化的乡土社会里,每个人都在一个“熟悉”的环境里生活。在相对稳定、熟悉的生活环境下,形成了许多乡土中国的独特现象:“规矩”即可约束行为,法律则大可不必;“常识”即可应付变化,“规律”就可有可无了。
费孝通先生说,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我很同意,因为我们的民族确实是和泥土分不开的。在中国,从女娲用泥土造人的传统神话故事开始,到历代的引起社会轰动和反思的农民起义,都与泥、与土,分不开。“土”,是中国人的根,是中国人身上的烙印,是中国人骨子里流淌着的东西。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首我们小时候就能朗朗背诵的诗,其实就能说明曾经中国社会以农民为荣,尊敬、崇拜他们。
中国人有“私”的毛病,费孝通先生从社会结构的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中国人的社会结构“是好象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波纹的中心是自己,推及的远近视财富和势力而定。波纹的中心既不相同,推及出去的圈子也就各不相同,一切皆以跟自己的亲疏远近为出发,因此中国人缺乏团体意识、缺乏对权力和义务的`共识和遵从。在“推己及人”的波纹式社会结构中,也形成了维系人际关系的道德要素:“亲子和同胞,相配的道德要素是孝和悌”,“朋友,相配的是忠信”,“在我们传统道德系统中……很不容易找到个人对于团体的道德要素”。
乡土中国的“家”通常是父亲一系的“大家”,费孝通称之为“小家族”。乡土中国的家不但承担了生育的基本功能,而且可以承担政治、经济、宗教等社会功能。在我们的乡土社会中,家里要有家法,夫妇间要相敬如宾,妻子要三从四德。在乡下,通常都是男的和男的在一起,女的和女的在一起,孩子们又在一起,这是性别和年龄造成的距离。中国人在感情上的矜持和保留,也是在这种社会格局中养成的。
费孝通先生认为,乡土中国不是一个法治社会,“但是‘无法’并不影响这社会的秩序,因为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乡土中国的“礼”靠社会传统来维系和传承。
礼制不同于法律,亦有别于道德。在中国传统社会里,礼是从教化中养成了个人的敬畏之感,是主动的,如“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相比之下,法律是强行限制人的行为的,而道德是整个社会所支持、默认的。做了不道德的事,即使有些还没有严重到会受法律的制裁,却必定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即我们俗话说的良心的谴责。
费孝通先生认为,薄弱的基础决定了农业社会不能建立起强大的权力帝国,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也构建不出西方式的民主社会,乡村中国“在人民实际生活上看,是松弛和微弱的,是挂名的,是无为的”。在乡村中国,亦有一种发生在长幼之间的很强的“教化权力”,该种权力保证文化传统的延续。
费孝通先生认为,在乡土社会,血缘关系决定了社会地位。在稳定的社会之中,血缘又推而广之为地缘。因血缘和地缘而形成了一个个关系紧密的社会群体。在群体内部,人们靠人情往来,这样就限制了商业的发展。
最后,作者认为,乡土社会的稳定是相对的,只不过乡土社会的变化极为缓慢。缓慢的变化缓冲了变化可能带来的冲突,因此乡土中国自春秋战国之后,少见思想激荡。缓慢的变化在名实分离的教化过程中得以实现——面对教化保持面子上的遵从,具体执行之中则遵循事实上的变化。这一过程中,恐怕也形成了国人心口不一、阳奉阴违的一些陋习。
费孝通先生已经仙逝,作为一个既没有乡村生活经历,也没有文科教育背景的人,对大师的理论做了一些揣测,请费先生原谅这种无知无畏。
乡土中国读后感心得篇十
近日,因为旁听课程的要求,又重读了《乡土中国》一书。本书是费孝通先生对于理解中国基层社会的基本性质所作的一个尝试,由14篇短文所组成,文章篇幅不长但蕴含着对传统中国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诸多方面的探索与思考,语言简洁,通俗易懂,归根结底,是费孝通先生在书中所阐释的基本观点与中国社会的诸多方面是十分贴切、适宜的。
费先生在开篇即提出“这里所说的乡土社会,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传统基层社会所特具的一种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它并不排斥其它体系同样影响着中国的社会,那些影响同样可以在中国的社会里发生作用”,可见,“乡土社会“是费先生所提出的一个理想概念,即韦伯所说的理想类型。但概念源自于实际经验的归纳与总结,通过”乡土社会“这样一个理想类型型的概念,可以看到许多中国基层社会所具有的特性。
“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费先生在开篇提出即提出中国传统基层社会的属性,“土”气是因为不流动而发生的,在乡土社会中,人与人、人与环境都是熟悉相通的,就如作者所说“游牧的人可以逐水草而居,飘忽无定;做工业的人可以择地而居,迁移无碍;做庄稼的人却搬不动地,长在土里的庄稼行动不得,侍候庄稼的老农也因之像是半身插进了土里,土气是因为不流动而发生的”。“不流动是从人和空间的关系上来说的,从人和人的空间排列上说就是孤立和隔膜。孤立和隔膜不是以个人为单位的,而是以住在一块的集团为单位的”。作者也分析了乡土社会以村落为集团的四个原因:每家所耕种的土地的有限性;水利等需要合作的需求;安全保护的需求;多子家庭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可以看出,在乡土社会中,以村落为集团的社会是完全可行的了。“靠着土地生活,自然也受到土的束缚”,不过随着乡土性的逝去,“在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以文字下乡为例,在推崇文字下乡的人看来,乡下人是“愚”不可及的,但实际上在乡土社会这样一个面对面的熟人社会,文字不是必需的,甚至是多余的。文字也好、语言也罢,不过是伴随着人类社会发展需要记忆的东西增多而出现的象征体系,它们的使用需要人们共知这些符号所代表的意义,在乡土社会,人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年轻一代都是大人们看着长大的,在乡土社会中所生活的人,每个人的生活经历大抵是一致的,所不同的不过是经历的前后区别,在他们之中,同样会产生一套他们所熟知的符号,相比文字,在乡土社会这样一个熟人社会中,语言,表情,动作等无疑是更为直接形象的,因为文字是一个间接的象征体系,文字的用语讲究文法、排列等,实际上在两个不同的情境中理解相同的文字往往是会产生偏差的,因之,乡土社会中文字是多余的,倘若强行推进文字下乡可能好处未得,坏处却已显现,这与在后文提及的法律下乡是一致的。
在分析了中国社会的乡土性后,费先生在之后分析了乡土社会的社会结构和人际关系。他以“差序格局”这一概念来指代乡土社会的社会结构,以区别于西方社会的“团体格局”。“我们的社会,不像是西方社会那样大家建立在同一个平面上,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扔到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一圈推出去的波纹,被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是不完全相同的”,“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像水面上泛开的涟漪一般,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这个圈子是富于伸缩的,圈子的大小要根据中心势力的厚薄而定,也因之中国人对世态炎凉特别有感触”。在差序格局中,一圈圈波纹的差序称为人伦,对于乡土社会中的人来说,每个人都是以己为中心,也因之而产生了公私不分的问题,这个人向内可以说是“公”,向外则是私了,维系着私人的道德也因之是以己来展开了,在书中,费先生引用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关系很好的阐释了这一点。乡土社会是个偏重父子、婆媳纵轴的单系原则的社会,因此用家族来称谓每个家会更为恰当,实际上最简单的家族就是家庭,但家族比家庭更显示出结构的复杂,也涵盖了政治、经济、宗教等复杂的功能。在偏重父系原则的乡土社会中,实则除了生育外,政治、宗教甚至经济等是以家族为核心的,因而男女之间也仅是因生育和必要的社会分工而相联系的,但乡土社会是个自给自足、分工不发达的社会,这样说来,生育事业可谓男女之间唯一需要联系的了。因而乡土社会是男女有别的社会,是阿波罗式的社会,是生于斯、长于斯、终老于斯,安土重迁的社会,这和西方浮士德式的社会是截然不同的。
在乡土社会中,维持社会秩序的是礼治,是对传统的恪守,对文化的传承。文化源于经验上的积累,在乡土社会这样一个比较稳定不太变动的社会来说,前人的经验对后人是有益的,后人只需搬动前人经验积累下来的文化常识,便足以应付社会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了,这样一代一代积累下来,接受这样一种教化,克己以复礼,乡土社会的秩序也便维持了。在乡土社会,诉讼是可耻的,法律是靠外在的权力执行的,道德则是教化而来的,是由内向外的,在这样一个社会里,是无讼的,如文字下乡一样,现代化过程中,法律知识的下乡是必要的,但若不考虑实际社会的道德观念、思想意识等,强行推行,难免会使某些略知一些法律而道德低下的人在面对不知法律的实诚的乡下人时钻了空间。
随后,费先生在无为政治和长老统治两篇文章中分析了乡土社会的政治结构与政治权力,分别是与社会合作、社会冲突、社会继替、社会变迁角度所对应的同意权力、横暴权力、长老权力和时势权力。社会合作的角度看,社会分工使得每个人有合作的需求,由此产生了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每个人也由此有了对应的权利和所需要承担的义务,可以说同意权力是一种妥协性的权力;与之相对,横暴权力则是占有优势的一方对相对弱势一方的压制,是一种强制性的权力。乡土社会是一个不富有抵抗性的社会,容易成为皇权的发祥地,但分工体系不发达的乡土社会又难以为皇权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与之对应的必要的经济基础,传统社会的统治者为了维持皇权的维持,对在“天高皇帝远”的乡土社会里,采取了“无为统治”的统治方法。乡土社会对外,是无为社会;在其内部,实际是长老统治,与之对应便是长老权力。如前文所述,乡土社会的乡土性、稳定性使得年老一代对年轻一代有了更多的经验积累,因之对年轻一代在诠释传统、教化晚辈方面具有无可非议的权力与资格。德高望重的年长者们,就是礼的象征,是正确的行为范式,是道德标准。乡土社会注重礼治,注重传统,相对稳定,变迁不快,这也为长老权力的存在与发展提供条件。乡土社会虽变迁得慢,但还是有的,与之对应便是时势权力,但也因为乡土社会变迁的缓慢而相对较弱。乡土社会的社会变迁是从传统社会到现代社会的变迁,伴随着变迁,“挟天子以令诸侯的结果,位与权,名与实,言与行,话与事,理论与现实,全趋向于分离了”。
在“学缘和地缘”与“从欲望到需要”两篇短文中,费先生以此来指代从身份社会到契约社会,从传统社会到现代社会的社会性质的转变。乡土社会中,血缘和地缘的分离,是相当难的,作者在书中以“客边”、“新客”为例进行了说明。
无疑,《乡土中国》一书中所提出的“差序格局”、“无为政治”、“长老统治”等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学概念,有助于构建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品质的社会学理论体系与话语体系。本书以“文字下乡”、“法律下乡”等为例,给予中国的现代化之路以某些启示,“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在中国这样一个传统与现代因素铆合的、后发赶超性的超大社会里,怎样渐进式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让改革的红利惠及更多人无疑是值得思考的。《乡土中国》是常读常新的,在14篇短文中,费孝通先生对传统基层中国社会的性质做了思考,其蕴含着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方面面值得深究的问题。
此外,本书中能感受到费孝通先生的大同思想,特别是第一次读“文字下乡”部分时作者对乡下人“愚”的解读,可以说是这本书把我领进了社会学的大门。在面对当今文化各异的社会中,如何在这个世界上实现多元文化的共存与发展,彼此汲取进步的一面、摒弃落后的一面,是需要全世界人们共同努力的。我想用费孝通先生曾说到“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是在恰当不过了,这与今天中国所倡导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本质是一致的,希望有朝一日能有天下大同的一天。
乡土中国读后感心得篇十一
这本小册子我先前已经读过一遍,但当我爱人问起我这本书讲的是什么内容时,我竟一时语塞,不知从哪里说起,便问她怎么突然问我这本书的内容?她说是她同事的孩子,一个高中生,被要求读这本书,这个学生读了两页便读不下去了,她同事和她讨论这件事,她想起我读过这本书,于是问我读的感受。
这本书是费孝通先生在三十多岁的时候写的,正是20世纪40年代,他能比较完整地描述传统中国的乡土特色,而21世纪的中国已经是现代化的中国,书中很多传统的礼治、长老权力等现象已经难以找寻,但是作者用了大量笔墨对传统与现代、中国和西洋进行对比,这给了我很大启发。
文中提到,在传统中国,家庭的主轴是父子还有婆媳。父子很好理解,毕竟子承父业在中国是传统,那么婆媳怎么理解?所谓男主外、女主内,男是父子相继,女则是婆媳相传,要不然也不会有那句话“多年的媳妇熬成婆”,一句话道出了家庭地位的更替。在这个家庭中,主轴的关系是纵向的,要求孝顺,“二十四孝”的精神始终是传统礼治的宣传要点。而如今的现代社会,则是以夫妻为主轴。
在二十世纪初期,奥地利心理学家阿德勒在《自卑与超越》书中提出“婚姻关系是家庭关系中最重要的”,这不仅仅是女权运动的胜利,也是家庭结构在现代社会中的展现。
我想到一个例子,一次我和同事在队部门口炒菜,遇到一位老农,目测年龄六十有余,他短短的个头、瘦削的身材,手里夹着点着的香烟,他上来与我们攀谈。他先是啐了一口痰,感慨了一声,说“世道变了!”我和同事大为惊诧,不知他有何冤屈,不方便接他的话。哪知他说了一句“你们两个大老爷们吭哧吭哧地撅着腚在这炒菜,在俺家,这活儿我从来不屑地干,这都是老娘们儿的活”,我同事倒是极幽默地回了一句“社会越发展,男人地位越下降,城市不如农村啊,农村的老爷们儿地位高”,那老农猛地吸了一口烟,发出爽朗的笑声。
我倒没觉得这有多好笑,联想到我家里爷爷奶奶的地位关系,我每次回家都要帮着奶奶“顶撞”爷爷,但是奶奶好像丝毫没觉得她受爷爷欺负有什么问题,虽然偶尔发两句怨言,却也没什么过激的反应,但是我在城里见到的确是另外一番景象,大男子主义十分少见,男女争吵也基本上多以女性胜利、男性沉默结束。这似乎无关个人品格,这也许就是乡土中国到现代中国的变化。当然,不可否认的,孝顺等优秀传统文化将继续在现代社会存续并发展,但这些文化的表现形式一定是现代化的,“吃人的礼教”是不可能再回归了的,就如同那作古的帝制一般。
费先生在对乡土社会治理力量的解构上,使用了各种权力来说明,有横暴权力、同意权力、长老权力以及时势权力,后面两种权力名词为费先生所独创。后来,年高的费先生谈到自己写这本书,做这些讲演的年轻岁月时,他说那是一股子闯劲,虽不成熟却也可爱。我觉得这几种权力的解释太过学术化,我倒不敢说人家不成熟,只不过是因为我是社会学的彻彻底底的门外汉,长老权力、时势权力的解释让我在与实际印证方面犯了难,而我对这些需要体验的社会现象几乎触及极少。
另外,文中提到西方将社会可以分成安稳的阿波罗模式和求变的浮士德模式。乡土特色类似于阿波罗社会,“言必称古”的文化塑造了一个稳定可靠的社会结构,在社会变迁缓慢的传统中国里,人们最常采用的是用注释的方式来弥补过去的不足,所以那个年代的改革尤其是激进式的改革多半夭折。而现代社会则类似浮士德社会,崇尚个人价值、鼓励积极探索,相信创新创造产生的问题必将也必能由新的创新创造来解决。
乡土中国读后感心得篇十二
在费孝通的《乡土中国》中,主要看到两条线索,一是定位中华本土文化,二是看待外来文化。在世界全球化的今天,《乡土中国》无疑给了我们深刻的启示。既要反对崇洋媚外,又要反对盲目排外,立足本土文化,正确看待外来文化的影响,之所谓“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以我为本,为我所用”。此书包括: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私人关系的道德、家族、礼制等方面,由表至里,浅至深层层剖析中国乡土社会。此书的精华所在,及影响我最深的,无疑是一个“土”字。中国社会未完全意义上摆脱自己的乡土性,本人也觉得无需改变,乡土一次或许与中国现代化的道路些许有些相悖,但是“乡土”,是我国如此本色。全书有目录十一,我选下对我影响深刻的内容做出自己的见解,详如下:
“远在西伯利亚,中国人住下了,不管天气如何,还是要下些种子,试试看能不能种地。——这样说来,我们的民族确是和泥土分不开的了。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中国是农业大国,大河文明的滋养下,中国的农业很早以前便领先于世界。而农业的根基在于土,中国人离不开土,就像孩子离不开母亲的道理一样,正是这片神州大地,孕育着代代炎黄子孙。家立于土之上,国也立于土之上,土为我们所居,是一个大概念的家,由此而生“生于斯,死于斯”中国自古有“落叶归根”一说,人死后,总要把尸骨带回出生地安葬,“一生取给于这块泥土,死了,骨肉还得回入这块泥土。”此观念一直影响着我们,当代,四面八方的农民放下锄头,来到东南沿海发达地区谋生,成为农民工,赚的钱不是为了在城市买套房子安居在此,更多的是吧钱寄回老家建房子,就算在城里有什么不测,家人也要千方百计把在外打工的人送回老家。
我在上文所说的孤立、隔膜是以村与村之间的关系而说的。”出于农业原因,乡下有大大小小的聚居地,说也奇怪,中国习于聚居,但是孤立和隔阂是明显存在的,大家在同一个村子里,生活在彼此熟悉的环境中,把信任和深度交往局限在自己的生活圈子里,放眼到都市中这样的生活圈子由一村缩小到一家,在高楼大厦中,门对门的两户家庭可以说是几乎“老死不相往来的”。再者,中国虽然地大,但是人口都集中在个发达地区,形成人口的过于集中,人就不得不聚而居了,此情况多为都市所有。而美国乡下则很少出现聚居现象,美国人少地多,个人家庭自成单位,独来独往。我想美国等西方国家国民的冒险,个别负责精神也是由此而来的吧。
“土”也成了骂人的名词。乡里人到了城市不会看红路灯和城里人到乡下分辨不出包谷和麦子的道理是一样的,是知识问题,而不是智力问题。国家处于各种原因,人为性的把人们划分为“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除了户口上的区别,农民和城市人世无差别的。只是因为硬件软件上的差异导致农村人接受知识的机会比城里人弱,导致他们知识不及人。习惯性地把乡下人称为“文盲”,不能是“愚”的表现,而是乡土社会的本质。乡土社会不用文字,“用另一句话来说,他们生活上互相合作的人都是天天见面的。在社会学上我们称之作face to face group,直译起来是面对面的社群。”于是他们不习惯用“间接地说话—文字”。就算如此理解,乡人还是被戴上愚的帽子。,乡下人和城里人总会受到不同的待遇,前者总充当弱势群体角色,如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责任事故发生后政府“全力调查”后找出相关“责任人员”—8名无牌烧焊的农民工!因为所谓的“愚”,没有足够的维权意识,这八名农民工被“光荣”推上负责人的位置,成为民符其实的代罪羔羊。而相关的工程负责人,那些批准无牌作业的领导班子,责任人在?他们当然是聪明的,把责任推卸地一干二净,但这聪明明显是道德败坏恶心的产物。在孩子身上,这种不公平也是明显存在的,有些城里,政府会建立农民工子女学校,此做法有利也有弊。特意建立的农民工子女学校,可以方便管理,也有利于孩子的安全问题,这是对待留守儿童问题的较好做法。由于城乡孩子受教育的起点不同,分开学校有利于安排学习进度,但是这人为地分割会使孩子从小形成“我很城里人不同”的思维。其实大家都是平等的,认为乡里孩子“愚”学习能力不如城里孩子,人为地分割在某种程度来说,是一种危害。
在中国这个乡土社会里,教化总是取代折狱,打官司在村人眼里是一件不光彩的事,除非非不得已,否则都不会对簿公堂。中国传统崇尚“礼制”非“法制”,以礼为先,法制传播受传统中国社会的文化影响。像在张艺谋的《秋菊打官司》中,秋菊为“讨个说法”把村长告上市的法院,在村里人看来,秋菊是可鄙的,根本无人理解秋菊的做法,最后秋菊赢得了官司,却输掉了中国千百年来形成的人情世故文化。中国传统文法与现代法制形成的矛盾,非一日之时可以解决。“现行的司法制度在乡间发生了很特殊的副作用,它破坏了原有的礼治秩序,但并不能有效的建立起法治秩序。乡间认为坏的行为却正可以是合法的行为,于是司法处在乡下人的眼光中成了一个包庇作恶的机构了。”由此可见,要让法制深入人心,并非要盲目照搬国外法律条文,而要结合中国的传统文化,人情世故,灵活变通,“所谓礼治就是对传统规则的服膺”—让法律被人们所服膺。通过对《乡土中国》的阅读,让我了解到中国乡土社会的方方面面,更好地认识到我们所处的位置,定位于中国本土趋势,更好地展视未来。
乡土中国读后感心得篇十三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对中国进行社会结构分析的尝试,是最知名的社会学著作之一。该书是作者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写成于十九世纪四十年代后期。作者描述的乡土中国的形成过程是这样的:农耕生活——封闭自足——熟人社会——差序格局——偏重私德——伦理生活——礼俗社会——教化权力——血缘地缘——强化封闭。通过该分析,可以一窥中国的基层社会。
何为乡土中国
顾名思义,乡土就是充满了泥土气息的意思,作者说“中国是一个和泥土分不开的民族。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也受到土的束缚”。这个古老的、有5千年历史的民族,而在此之前的岁月,生存的方式,主要是通过农业。研究乡土中国,也就是在研究这几千年来,世世代代在土地上生存的农民,以一种怎样的姿态存立于世。
5千年到底离我们有多远,假设50岁为一代的话,则传了100代。也就是在这5千年里,我们的文化传承了100次,在这100次的演化中,不断积累、淘汰、脱胎换骨、沉淀,最终形成了当前我们看到的样子。
费孝通则通过他的知灼见识、鞭辟入里为我们进行了底描刻画。在《乡土中国》这本书中,为我们揭开了中国人骨子里掩藏的那些文化特质,差序格局、道德观、名实的分离等等,影响着我们言行举止、为人处事。
乡土社会的差序格局
我们都知道这样一个现象,往水面扔一块石头,会发生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石头大小不同,则砸出来的大小不同,而作者正是采用该隐喻来说明乡土社会的基本结构。我们是以个人为中心,以血缘和其他亲密关系为波纹的一个个波心圆。同时波心圆有大小之别,有权势的人可能大到像一个国,穷苦人家则门可罗雀。关系随着波纹向外拓展而渐次弱化,形成序列差序的格局。当然也最容易出现这样的现象:有权势时车水马龙,无权势时人走茶凉。
在差序格局中,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联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相信有过国外经历的人,很容易感知到这一点,在中国办事最常被提及的就是私人关系。公开的流程和制度往往成了摆设的存在,在私下的链接才是人们常常想走的手段。在西洋社会里争的是权利,而在我们却是攀关系、讲交情。攀关系怎么攀,亲戚、同乡、同学、同事、朋友等。七大姑八大姨能往上扯点缘分也会拼命扯,为着后续好办事。
导致差序格局形成的原因,也正是这样在封闭自足的农耕社会、自己自足的熟人社会中形成的一个逻辑自洽的行为模式。差序的背后是伦理,是父父子子,君君臣臣等不同的这套思想体系下,中国儒家文化的落地生根。靠血缘及其他亲密关系,像水波纹的涟漪一样扩散开去。牵一发动全身,水倒猢狲散,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也是差序格局格局关系最好的注解了。
乡土人的道德观
道德一词是形容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和规范。乡土人的道德观是直接朴素的,如果是自己人犯了法,则包庇隐藏,安之若素。如他人犯了法,则大公无私,大义凌然。一旦知道他人是自己人,则马上开始包庇起来,原本的道德、法律、规则统统视而不见。圈内圈外是利益的分割线,为了个人可以损失国家利益,为了家族可以损害他人。站在任何一圈里,向内看也可以说是公的。公德和私德没有清晰的界限。在这种含混中,磨平了规则的界线。回看现实,大家拼命要融入圈子,获得庇护,也是原来本乡本色的道德观念延续。
由于差序格局是由己及人,由内向外。自己总是中心,像四季不移的北斗星,所有其他的人,随着他转动。同时将群己的界限弄成了相对性。公和私是相对而言的。在这种公式里,你如果说他私么?他是不能承认的,因为当他牺牲族时,他可以为了家,家在他看来是公的。
社会结构格局的差别引起了不同的道德观念。我们传统社会里所有的社会道德也只在私人联系中发生意义。因为在这种社会中,一切普遍的标准并不发生作用,一定要问清了,对象是谁,和自己是什么关系之后,才能决定拿出什么标准来。
何为名实的分离
挟天子以令诸侯是大家最耳熟能详的故事,天子是名,诸侯是实。注重名正言顺,即便名正,面子对,里子是虚的,也在所不惜。注重表面无违,这种对名的注重,一直影响着人们的思想。
回顾我们的乡土社会,是一个环境固定,最容易安定的社会。在这样的环境中,儒家所注重的“孝”道,是维持社会安定的手段,孝的解释就是“无违”也就是承认长老权利。长老代表传统,遵守传统也就可以无违于父之教。保持他们的权力,子弟们在无违的标准中接受传统的统治。费孝通写到“在长老权力下,传统的形式是不准反对的,但是只要表面上承认这形式,内容却可以经注释而改变。结果不免是口是心非。在中国旧式家庭中生长的人都明白家长的意志怎样在表面的无违下,事实上被歪曲的。虚伪在这种情境中不但是无可避免而且是必需的。”
在慢速发展的社会中面子是一套,里子是一套,名和实分离。由于这种文化的影响和传承,虽然时代变化的速度加快了,但是名和实分离的现象仍然随处可见。但当变化快之后,父不父子不子的现象就会不断发生,长老的权利也会逐渐缩小。
写在最后
全书由14篇文章组成,涉及乡土社会人文环境、传统社会结构、权力分配、道德体系、法礼、血缘地缘等各方面。除了差序格局、道德观、名实分离等。本书的其他章节,“家族”告诉我们乡土社会中国的家庭并非以夫妻为主轴,而是以父系亲属原则所组成的社群。“男女有别”则指出传统社会的婚姻和爱情关系不大,两性结合更多是为了分工协作,为社群制造安稳。等等,每一种耳熟但是不能清楚说明的现象,都能在书中找到深刻的解读。
这是一本读来颇为生拗,但是一旦读顺就惊为天人的书籍,是对乡土中国的一次完整清晰的梳理。后续陆续有很多和中国乡土相关的研究,但是都没有这本书带来的震撼让人震惊。前中国人民大学校长陈雨露:“《乡土中国》是讲述中国乡土社会传统文化和社会治理结构的代表作,为了解中国社会文化的基本特性提供了重要参考。"
人性发生的一些重要变化,从欲望到需要是社会变迁中一个很重要的里程碑。在乡土社会中人可以靠欲望来行事,但在现代社会中欲望并不能作为人们行为的指导,于是产生“需要”,因而有了“计划”。
随着时代的不断变化,我们的城镇化率从10。64%~64。72。58%,越来越多的人从乡土来到了城镇。无论我们现在如何说明自己的现代化,乡土的文化已经融入了我们的骨血,流淌在我们的有意识和无意识的行为中。当我们对自己困惑时,可以翻翻《乡土中国》,回到一切的起点。
乡土中国读后感心得篇十四
本书收集的是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后期,费孝通先生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的十四篇文章。此书略薄,正所谓浓缩的精华,先生用通俗易懂、高度概括、简洁明快的语言,为我们透彻地讲解了“乡村社会学”的内容。通览全书,可以感受到一股浓浓的、亲和力极强的“乡土气息”。跟随作者的脚步,可以一窥中国的基层社会。虽然事过境迁,但作者透视社会的眼光、观察社会的方法,对现代社会仍然具有珍贵的价值,值得我们去学习借鉴。
在本书中,费孝通先生围绕“中国基层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的问题展开,将中国作为一个整体与西方现代社会进行对比,叙述中国乡土社会的特点。费老说:“搞清楚我所谓乡土社会这个概念,就可以帮助我们去理解具体的中国社会。”究竟什么是乡土社会?它是中国基层社会中“一种特具的体系”,这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生活的方方面面。费老在文中并没有没有明确指出乡土社会的概念,但是我们可以推测出,“生于斯、死于斯”,“终老是乡”的一种固定的“熟人”社会,并且具有强调血缘关系和伦理观念的特征就是乡土社会。费老讲了乡土社会的特征,其核心特征可以归纳为两点,潜在规则的礼治原则和作为外在形态的差序格局。这是中西方基层社会的最大区别。
在《乡土本色》中,费孝通先生开篇提出:“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由此可见,“乡土性”是针对中国社会而言的,不单指乡村社会,还应包括中国传统的城镇。费老首先从人地关系的角度,把传统基层社会的“乡土本色”概括为“乡土性”。何为乡土性?乡土就是中国传统农业社会。土的本意是泥土,乡下人离不开泥土,因为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长期以往,增大了人对土地的粘附性。由于受到土地的束缚,人们安土重迁,过着生于斯,长与斯,死于斯的社会生活。接着作者指出人地关系决定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就是人与人在空间排序关系上的“孤立和隔膜”以及在时间上的“熟悉”,而人与人在时间上和空间上缔结的生存状态,又直接构成了中国基层社会独特的习俗和生活方式的规定性。随着社会的发展,近百年来中国社会结构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们的交流方式、交往方式也发生了巨变。但是乡土社会的特征没有完全褪去,而是将“乡土性”的特点适应性的保留了下来。
《文字下乡》中主要讲在交流方式上,受西方社会影响下的现代社会和乡土社会的不同之处。文字和语言,只是传情达意的一种工具,并非唯一的工具,而这工具本身是有缺陷的,能传的情、能达的意是有限的。比如说“眉目传情”、“指石相证”,就抛开了比较间接的象征原料,而追求直接的会意。中国社会基层,有语言而无文字。在一个乡土社会中生活的人所需要记忆的范围和生活在现在都市的人是不同的。乡土社会的特点就是“鸡犬相闻,老死不相往来”。“落叶归根”就可以解释乡土社会中生于斯死于斯的世代黏着性。不论在空间和时间得到格局上,这种乡土社会,在面对面的亲密接触中,在反复地在同一生活定型中生活的人们,并不是愚到字都不认得,而是没有用字来帮助他们在社会中生活的需要。乡土社会是一个面对面的社会,有些话可以当面说明白,并不需要借助于文字,但并意味着不必推行文字下乡。在现代化的过程中,作为现代化工具的文字使得我们开始逐渐远离乡土社会。费孝通先生认为,如果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也必须下乡。
费孝通先生的这一观点,可以拓展至文字下乡背后的乡村教育。时至今日,尽管乡村教育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教育资源不均衡的城乡空间分布,形塑起来的社会格局深刻影响着现代化进程中的乡村社会。而作为交流媒介的语言、文字,在信息技术的深刻影响下,业已引起社会交往的巨大变迁。这一变迁对城乡的影响深度存在何种差异?这一差异又将如何影响城乡间的社会结构?费孝通先生健在的话,也许也会思考这一问题。
《差序格局》讲的是中西方社会关系、社会结构的不同之处。费老以西方现代社会为参照,把中国传统社会与西方社会在基本结构及各个方面进行了系统的比较,提出的“差序格局”这一本土概念。西方现代社会中人与人的关系可以被归纳为一种“团体格局”,就像“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在中国传统社会,“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联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关于差序格局和团体格局中费老所用的两个比喻,揭示出中国传统社会特点是一种规范特殊性、公私界限不明、社会关系等级化的伦理型交往。在西方现代社会中,每个人的人格是独立的、平等的、互惠的。团体格局中讲契约、法理,以契约信用和法律来判断行为的正当性,以法理保护社会公平公正。社会格局的差别引起了不同的道德观念,在“团体格局”中,道德的基本观念建筑在团体和个人的关系上。
而差序格局中的道德体系出发点是以自己为中心的社会关系网络,从己外推以构成的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每一根绳子都被一种道德要素维持着。中国的法律和道德,都因之得看所施的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伸缩。在现代社会中,差序格局依然存在,但也或多或少发生了变化。血缘、地缘关系弱化了,体现的更多是业缘关系。人们为了生计,一部分年轻人不得不背井离乡,加大了人口流动性,固定的“熟人”社会由于交流、联系的减少渐渐疏远。从乡村向大城市发展,造成了中国乡村的“空心化”,弱化了血缘和地缘的联系,业缘成为影响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重要因素,整个社会呈现一种松散的状态。
《礼法秩序》讲的是中、西方管理方式的区别。人们总是认为中国传统社会是“人治”,而西方社会是“法治”。其实不然,中国传统的社会并不是“无法无天”的,乡土社会是一种“礼治”的社会。费老说:“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西方社会的“法治”并不是指法律本身能统治,能维持秩序,而是说社会上人和人的关系是根据法律来维持的。法律还得靠人来执行,法治其实是“人依法而治”,并非没有人的因素。礼和法不相同的地方是维持规范的力量。法律是依靠国家的权利来推行的。维持礼这种规范的是传统,传统是社会所累积的经验。
礼不同于“从外限制人”的法律,也不同于以舆论话语限制人的道德,而是一种由主动服膺于传统的行为构成的秩序;礼从内作用,但同时是外在于个体的社会秩序,也作为社会秩序从外作用于人,目的在于“克己”;礼治秩序在规模较小的乡土社会里可以满足人们有效地应付生活问题的需要,但现在社会要求规模更大的团体合作,此时,“礼治秩序”要过渡到“法治”。现代社会中,由于“熟人”社会渐渐过渡到“陌生人”社会,人们交往范围的扩大,交往复杂程度增大,导致人们之间的信任感弱化,必须依靠社会契约来作为和交往、合作的保障,所以法律制度也凸显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尊法、守法成为人们交往的准则,对人们也产生必不可少的制约。随着“依法治国”观念的深入,人们的法律意识也逐渐提高,“法治”社会将更有利于现代社会的发展。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距今已是70多年了,当今的社会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政治制度、意识形态等都与费老那个年代大相径庭。重拾费老的《乡土中国》,深刻理解中国传统社会本质,才能更好地应对当今社会的变革与发展。
乡土中国读后感心得篇十五
《乡土中国》整本书阅读从20xx年1月23日开始,历时十多天终于在2月9日下午成功结束,我们圆满完成任务。《乡土中国》这部著作,思想超凡,字句严谨,具有极大的极珍贵的探索精神,让我感受到作者费孝通先生不折不扣的学术品格并为之折服。在阅读这部著作的过程中,我收获了语言、思维,审美,文化的滋养,更是对乡土社会有了更深刻的了解,让我感受颇深。
初得到这本书时,别人都说他苦涩难懂,我略翻开几页,满是文字,让我更是全无阅读兴趣。从小看惯了故事性的书籍,以至于对叙述性文章情有独钟。直到这次。在需完成任务的前提下,我尝试着去阅读,这一路上从未放弃。
记得阅读第一篇文章时,在老师的鼓励下克服了畏难情绪,我慢慢地在每一字上扫下目光,在读的同时去深入思考,在旁边写下自己的理解。第一次难免思考不够深刻,但我也并不气馁,而且还很高兴。渐渐地,在接下来的文章中,我透过现象去深入思考其本质,有了自己独到的见解。越来越觉得自己已经置身于这部书中了。在阅读的过程中早已不是为了完成任务,而是一个享受的过程,同时在费先生严谨思维的熏陶下,我的思维能力和见解都有了很大的提高。
不得不说,这部著作在我的阅读生涯中起了非同小可的作用,让我的阅读有了质的飞跃。不仅如此,我对乡土社会有了清晰的认识,让我看清了他的本质,看清了历史。
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其最大的特点是稳定,乡土社会是农业社会,乡下人依土而生,土地是他们生存的必要条件,而土地是固定的,因而乡土社会是不流动的,他们世代生活在一处“生于斯,死于斯”,每个人都是从小生活在一起就熟悉得很,其实这在我们现在的乡村中也有体现。例如一个村子里要细论起亲属是极多的。
乡土社会的特点即是此,故也是“熟悉的社会”,人们眉目传情,用声气辨,连语言都用处不多,就更不用说文字了,这也是为什么文字下乡成效不大的原因。可见,“改革”并不是易事,要等到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文字才能下乡。
围绕着乡土社会的特点,乡土社会的差序格局就诞生了。每个人的亲属关系如丢石头所形成的同心圆波纹的性质又如同蜘蛛网般错综复杂,在此道德层面,乡土社会的伸缩性也使得公私之辨模糊不清,家庭层面上加的职能是生育,家是绵续的。感情在社会关系上就有创造作用,而乡土社会并不允许有较大变化,因此男女分工维持着家的稳定。“男女有别”,使他们在生活上加以隔离,男女有别的界限致使了中国感情向变态方向的发展,也许这并不是什么好方向吧。
乡土社会也是“礼治”的,法律在这里并不需要,“长幼原则,教化作用”才是首要。
乡土社会的变化速率相对于现代社会可以说是禁止的,但社会终究是变迁的,但长老权力在形式上不容违逆,于是有了“名与实”的分离。乡土社会的传统不变,经验可以解决一切困难,但现代社会适应变化的他们需依着生存的条件去计划。
乡土社会的不流动性,使其变化十分缓慢,不难想象其变革为发展的现代社会是多么不易。前辈们说,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做出的努力不容忽视,我们理应牢记,同时传承前辈的优秀品格、实现人生的价值是我们的目标。我相信在我们的努力下,现代社会会愈加繁荣。
《乡土中国》给了我极大的帮助,希望有时间我能再次阅读,感谢《乡土中国》,让我在文学和能力上都有了很大的提高!
乡土中国读后感心得篇十六
人与人之间的生活总是充满争执的。或许是由于过于大声的外放音乐,或许是楼道内的阻塞物,又或者是装修时发出的巨大声响,这些每天发生的平凡小事,虽说不重要,却使我们内心烦躁。
像这样的矛盾之所以会发生,有诸多原因:其一,在于人非生而是社会的一份子。作为伪社会性动物,人本不习惯于现代社会嘈杂拥挤的大城市。因此会对陌生人感到淡漠,会为了一己之私而破坏公共设施,是因为本性如此。这是人的先天性因素,也是它使我们与周围人之间的冲突难以避免。
其二,在于社会中所存文化的影响。在《乡土中国》一书中,作者较为详尽的描绘了中国传统文化中极重要的一部分:“私”。“私”的含义,除自私之外,更在于由己推人的思维模式。对自己与家庭而言有利,却损伤社会利益的事,在这种思维模式之下,也因为公与私之间弹性可变而不再清晰了。至于社会上他人的问题,无人拥有的公共产物,这些都不属于普通人“私”的概念之类的事物,便因为这样的文化而被忽略了。
其三,在于中国乡土社会到现代社会的转变。在现代化的今日,虽然生活中多了许多高科技的产物,但人们的思想并没有像时代的浪潮一样飞速发展。即便是在上海这般的大城市中,依旧存在不少从过去遗留下来的问题。乡土社会中对于群己关系的界定,在现代社会的今日仍在发挥作用。而当源自礼治社会的规则运用于法治社会中时,便发生了矛盾与冲突。于是,扰乱人们正常生活的情况也发生了。
那么改变这一现状的方法又是什么呢?于我而言,所有问题的根源似乎都指向乡土社会中群己关系的认识与现代社会的生活方式间发生的冲突。问题的根源是在80年前费孝通先生所提出问题的后续。也就是说,乡土中国的社会惯性仍旧存在。
而现存的问题既然属于乡土社会的惯性,他便必然有消亡的一天。若说要用什么来加快去消亡的话,便也只能依靠人们最为熟悉的方法:教化了吧。但教化的手段,在今日则可以更为先进一些。不仅可以利用在路边随处可见的公告牌,也可以在互联网上进行相应的宣传。
我认为现在出现的许多矛盾证明了中国处于转型的路上,前文所述的问题终有一日会被解决,我们可做的便是加速这一进程。
乡土中国读后感心得篇十七
近日,读了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受益良多。不仅对当时的农村生活,“差序格局”、“礼制秩序”、“长老统治”等方面有了更多了解,同时领略了社会学的魅力所在,对社会学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费孝通先生曾说过:“社会学是一门综合性较强的学科,它把社会作为—个整体,综合研究社会现象各方面的关系和其发展变化,包括人们对人际关系的知识和理论。它最根本的任务是解决一个生在社会里的人,怎样学会做人的问题。这是对社会学高度和本质的概括。
首先费孝通先生从普通乡下人的土气入笔,一反常人对土气这个词的藐视,称赞“土”字用的精当,因为中国传统社会的小农经济依靠的正是土地。曾听人说过,远在西伯利亚,中国人住下了,不管天气如何,还是要下些种子,试试看能不能种地。——这样说来,我们的民族确是和泥土分不开的。也正是因为有了土的滋养,才有了“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传统农业,才有了聚村而居、与世无争的传统生活,才有了中国人生生不息的传统文化根源。中国的问题说到底还是需要回到乡村里去理解,毕竟中国是农业大国。在“乡土本色”中,费老说中国乡土的特色是不流动的熟人社会,由此产生的是符合这种社会的习惯,与现代社会截然不同。对“熟人社会”的说法,我思考良多。
费先生认为,在乡土社会这样的“熟人社会”中,法律是无从发生的,因为“大家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得着多说么?”只有在现代社会中,由于社会变迁,人们在较大的环境中活动,各人不知道各人的底细,都是陌生人,所以要讲个明白,也才需要画个押、签个字,也由此,法律才有产生的必要。在此基础上,费先生概括了熟人社会的一些特点和要素,诸如: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政治、血缘和地缘等等。同时,费孝通又认为,乡土中国不是一个法治社会,“但是‘无法’并不影响这社会的秩序,因为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乡土中国的“礼”靠社会传统来维系和传承。礼制不同于法律,亦有别于道德。法律凭借权力机构强加于个人,道德靠社会舆论维持,按照费孝通的意思,做事合乎“礼”则更像“凭良心办事”的意思。
中国的熟人社会这种基层社会结构,是与其独特的聚族而居的聚落形态密切相关。而这种聚落形态恰恰是小国寡民的政治学主张的理想模式,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这种聚落形态,是自然和政治因素的双重影响。在南方,确实是过一山而语言风俗就不同,所以聚族而居是很自然的选择。但在北方,好像自然因素就没这么强烈,非自然因素才是根本。这里的非自然因素可能就跟政治有关了。在中国,重农抑商是主流,不是皇帝们不爱钱,他们是爱权胜过爱钱,不患寡而患不均。寡,好管,不均,一个容易乱,一个不均,就有富可敌国的素封,就可能挑战皇帝的力量。所以,历代皇帝,都在作打击豪强的事情,比农民起义还彻底。农民起义不过是个催化剂的作用。而安土重迁,就是一项基本国策,其现代版本就是离土不离乡。
另外,功能主义系人类学研究的一个手段,简言之,即需要导致文化的产生,文化又反过来满足需要。法治的功能令其无法在熟人社会中产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许多人认证了,熟人社会为什么不能产生法治,是因为不需要!而陌生人社会需要法治,所以法治产生于陌生人社会中。这虽然是一个循环认证,但不妨碍其解释的合理性。以中国目前为例,通说为我们正在建设法治国家,但有些现象,很难解释:比如刑讯逼供的减少,是来自文明国家的压力?还是对外来文明成果的汲取?还是本身技术的进步,已经不需要刑讯逼供?正是在这种难以解释中,社会已经开始变迁了。费老的《江村经济》中,探讨了技术变革对社会变迁的影响,较《乡土中国》更进了一步。而“社会变迁”无疑是中国近百年来的一个宏大的话题,近代中国,社会变迁已经成了所有爱国、有志知识分子都想探究与解决的大问题。所以,可以理解,当人们突然发现这个理论可以解释社会变迁的时候,他们的兴奋是可以预计的!功能主义在中国的流行也就可以理解了!
但是,熟人社会被人诟病的地方,是相当多的社会活动缺乏成文规则。但并不是说这个社会就没有规则。这其间根本没有任何逻辑关系。将这些不成文规则成文化,将这些不成文规则中的不合理的、落后的因素剔除掉,引导到所谓的先进道路上去,就真的.是不可行的吗?任何社会,不管是熟人社会还是陌生人社会,都需要法治。这是不证自明的公理。现代法治,已经不仅仅局限于规则的存在,还关心它的存在形式、稳定性、适用性等一系列微观的、技术的内容。但这并不脱离于规则和律令已然存在这个基础。
所以,我认为,社会的结构形态特征,对法治的形成与否并非有如此决定性的影响。换言之,是否在东方这种所谓的“熟人社会”,就形成不了法治,或者说,形成不了真正意义上、纯粹意义上、真正纯粹西方意义上的“法治”,答案很明显,是否定的!日本、新加坡、中国台湾、香港(尤其香港的新界地区很有标本意义),都是不胜枚举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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