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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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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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篇一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立足资源、区位、交通、环境四大优势,把发展民营经济作为提升县域经济综合实力的突破口,努力推动全县经济实现超常规、跨越式大发展。2015年,面对持续加大的经济下行压力和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全县上下按照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新理念,主动应对挑战,奋力攻坚克难,抓五点,促七化,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缓中趋稳向好的态势。地区生产总值完成28亿元,同比下降19%;固定资产投资完成97.6亿元,同比增长18.7%,比全市高出11.9个百分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28.15亿元,同比增长6.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2708元,同比增长7.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6251元,同比增长7.7%;粮食总产量达到9.42万吨。多年来,民营企业对**经济和财政的贡献率一直保持在80%以上。截至目前,全县共有民营企业 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12家,其中9家为民营企业。2015年以来,工商新注册企业 家。

(一)贯彻落实我省《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部署及政策落实的情况

1、根据我省《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和省市相关工作部署,在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下,针对民营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县长办公会,专门研究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

2、根据工作需要,我县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统战部长、工商联主席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任成员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根据工作职能各负其责,县组织部门在全县20家民营企业成立了党支部,派驻党支部书记,协助企业渡难关。宣传部门积极为企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县统战部门认真做好非公有制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引导他们“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有力地促进了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人士健康成长。通过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使全县民营企业平稳度过了困难时期,同时也营造了更为优良的发展环境,进一步增强了企业回报社会的信心和决心。

3、县四套班子成员人人蹲企业,个个包项目,深入厂矿为企业家们支招鼓劲,与企业家们共同研究应对策略。

4、积极联络外地专家来为我县企业发展出谋划策。今年9月下旬,河北卓达集团由集团下设的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项目管理委员会、地产集团、绿建产业发展中心等组成的考察团,到我县新材料产业园区等考察调研,与各部门和企业进行座谈,在社区、园区规划建设、企业融资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宝贵建议。

5、我县通过建设政务服务中心、建立县领导包联企业制度、组织银企对接、整顿矿业秩序等措施,为发展冶金产业积极营造宽松优良的政策环境、廉洁高效的服务环境、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和公正规范的法治环境。

6、出台落实优惠政策。在认真贯彻落实好省、市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同时,县委、县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促进中小微型企业发展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工业平稳增长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同时县干部入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编印了《惠企政策汇编》,为民营经济发展及时提供政策宣传,鼓励民营资本投资高新技术、新兴产业、服务业等领域,在规划建设上,向民营经济倾斜;在政策落实上,站在民营经济的角度考虑问题,加大配套投入力度;在土地优惠、企业融资、贡献奖励、税费减免、财政补贴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给民营经济提供更多的优惠,在全县形成了“尊商、爱商、护商、富商”的浓厚社会氛围。

7、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以政务服务中心为平台,建立首席代表制、超时默认制、公开办事制等制度,实现规范化、标准化服务,将政务服务事项审批流程统一简化为“受理—审核—审批—办结”四个环节,保证了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结,承诺办理时限由12.8天压缩为5天,压缩60%。

8、推进商事制度改革。重点推进“三证合一”工作,将当前企业设立登记需要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合并到一起办理,实行“一窗受理,一表填报,并联审批,统一发证”登记制度。另外,通过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取消注册资本最低额限制,放宽经营场所的登记要求、名称核准条件、经营范围登记条件,使市场活力得到进一步激发,群众投资创业的热情持续高涨。

通过这次视察活动,绝大多数民营企业主对我县制定的鼓励和支持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以及在优化发展环境中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表示满意,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得益于政府构建的良好发展环境。

(一)民营经济发展中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1、民营经济规模小。尽管近年来**县民营企业规模正在逐步壮大,但相比较而言规模偏小。私营企业的原始积累较少,使用的设备陈旧,技术落后,产品单一,技术开发和创新能力非常有限,市场竞争力差,企业发展能力不强,易于解体,不太稳定。

2、融资难制约企业的发展。目前,各级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尤其是对民营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十分有限,民营经济融资步履艰难,原因有:一是一些个体私营企业人格信用差;二是无可用以抵押的资产;三是金融界对民营企业贷款有认识误区,认为贷款市场风险及个人前途风险与所有制密切,倾向国有企业。四是融资渠道单一,主要是国有商业银行与农村信用合作社,它们在风险与收益的权衡中更多关注风险防范,很难满足中小民营企业扩大再生产以及技术开发对资金的需求;五是银行及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贷款担保手续繁、周期长,综合借贷成本较高;六是中小企业担保、融资与风险投资体系不健全。私营企业也不能享受各级政府提供的技术改造贴息贷款等财政优惠政策。由于中长期发展资金的匮乏,以致一些企业的产品市场前景虽然看好,却苦于资金不足而难以扩大再生产,资金短缺已成为制约民营企业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的重要因素。

3、传统行业比重大。多年来,我县一直以矿产资源开发企业较多,传统产业仍相对集中,科技含量较低、市场占有率低,产品寿命和市场份额的预期风险较高。而从事产品开发、高新技术、出口创汇的很少。

4、知名企业缺乏。随着民营企业的发展,民营经济的发展水平不仅表现在总量上,更大程度反映到“叫得响”企业的拥有量上。

5、用地难问题:土地指标不足。我县的建设用地指标偏少,远远不能满足我县民营企业新上技改转型项目的需要。

6、环境容量制约。**地域辽阔,污染物排放容量较大,但上级下达的控制指标总量偏低,一些重点工业项目、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受到很大影响。

(二)民营经济的发展,我县从民营企业自身建设和政府扶持两方面应对

近年来,我县借助团中央定点扶贫平台优势,大力实施“走出去、引进来”的人才发展战略。

1、培育内部专业人才。借助团中央定点扶贫平台优势,选送机关青年干部、大学生村官赴沿海省份挂职锻炼,学习借鉴发达地区的好经验、好做法,目前已先后选送6批66名,正在计划第七批选送工作。县人社部门先后举办了20多期培训班,对2000多名企业职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

2、引来外部先进人才。团中央和清华大学在车河有机社区设立了青年创业基地和法学院留学生实习基地,引进以高级工程师何潭清、王新民为代表的新型工业、经营管理、高技能人才23名,聘请中国农业大学教授胡跃高等56名优秀农业专家,为我县转型发展提供人才保障。不断加强与国内外科研院所、学术机构和高等院校的战略合作,已与中国体改研究会、清大控股公司等科研机构与学术单位签订了合作协议,聘请北大、中国农大、兰州大学、武汉中南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规院、易兰国际等专家教授组成的决策咨询委员会和规划委员会,为我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和技术支撑。

3、创新金融支持体系。为了破解企业融资难题,我县积极创新融资服务体制机制,主要采取了以下三项措施。一是构建政银企合作协调机制。为打破银行和企业间信息不对称这一发展瓶颈,县政府积极发挥主导作用,每月组织一次全县金融工作座谈会,研究金融支持县域“转型综改”的信贷投放计划和信贷产品创新;每季度组织一次政银企座谈会,引导各金融机构及时掌握全县经济形势和信贷需求,优化信贷结构,加大信贷投入,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多次邀请国家开发银行、省工行、省农发行、省晋商银行、省证监局等相关领导来灵指导金融工作,为政府及企业融资出谋划策。二是建立政银企合作融资机制。将落实货币信贷政策与推动金融改革发展有机统一起来,信贷产品创新实现“一行一品”,对全县经济转型发展形成了有力支撑。独创性开展了“助保金”贷款业务。具体做法是:在政府主导下,以建设银行为试点,以县域内的优质小微企业共同组成“重点小微企业池”,池内企业相互之间既是贷款人又是担保人,共同向建设银行贷款,池内企业按其在建设银行获得的贷款额度自愿缴纳不低于5%的资金即“助保金”,用于先行代偿该池中所有企业的逾期贷款;同时,县政府向建设银行提供企业贷款总额10%的风险补偿金,用于补偿建设银行对小微企业助保金贷款产生的风险。目前,建行已为我县小微企业累计发放贷款1.5亿元以上。另外,组织工行、农行、建行、商行、农发行、邮储银行和农信社等金融机构积极开展中小微企业帮扶活动,争做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孵化剂”和“助推器”,通过创新开展综合财产保险履约贷款、土地收储担保贷款、土地收益保证贷款业务、存货抵押贷款等业务,帮助企业缓解融资难题。三是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一些小微企业存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停留在个体制、家族制等传统管理阶段,没有专门的财会人员,报表靠手工填写,银行想贷款也不敢。为了逐步解决类似问题,我县积极组织金融行业的专家作为志愿者,为有关部门人员、村干部、企业家等讲解金融知识,对其进行现代企业知识培训,帮助其掌握现代企业制度的内涵、内容、优势等。

(一)创新产业发展体系

多年来,我县坚持“以矿为基、多元发展”的思路,充分发挥资源丰富的优势,初步形成了以锰、铁、银等矿产资源采选、冶炼、加工为主体,以建材、农副产品加工为辅的工业产业格局。但由于产业结构单一,受市场外部环境影响较大,我县经济发展受到诸多制约。为了破解结构失衡难题和转型升级难题,我县规划设计了八大园区,搭建企业发展平台。通过大力发展园区经济,发挥集聚效应,形成产业优势,降低投资成本,提升城市功能和品位,推动经济发展。有机农业园区,立足**山好、水好、空气好的生态优势,在南部山区1185平方公里的区域内建设国内面积最大的连片有机农业园,推动农村资源变股本、股本变资金,实现农民股民化、农村景区化和农业产业化。新材料产业园,围绕京津冀产业转移承接,重点发展珍珠岩保温板材、农林园艺、陶瓷、特种玻璃等新材料和环保节能类产业。光伏产业园,在下关和独峪两乡建设生态治理100万千瓦光伏发电新能源技术应用示范项目,积极探索生态修复治理多元化、产业化和新兴产业生态化的发展新路径。通用航空产业园,利用**空军机场,瞄准通用航空终端服务环节,开展公务机运营服务等通航业务,将**打造成为华北地区重要的通用航空运营基地。冶金产业园,依托巍山矿区锰、银、铅的开发加工,重点建设以矿产品深加工为支柱,集金融服务、现代物流、教育培训为一体的高新技术循环发展经济园区。平型关军事文化园,以红色革命教育为主线,建设完善旅游配套设施,系统化、规模化、高品质开发建设平型关景区,打造国内知名的军事文化创意主题公园。唐河湿地生态园,规划面积16.4平方公里,通过河道治理、植被恢复、景观设计和业态规划,使唐河湿地成为市民休闲互动和提升城市形象的公共空间。农业科技园区,以润生生物材料基地为龙头,扶持春阳、康馨、大山等一批现代农业企业发展壮大,发展苦荞、核桃、花椒等农业特色产业。

(二)创新招商服务体系

由于我县经济基础较为薄弱、内生动力不足,要实现转型跨越发展、后发崛起,加强招商引资工作,是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重要途径。一是加大招商力度。京津冀一体化发展概念提出以来,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相关工作,主动融入环渤海经济圈,乌大张合作区也已纳入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上升为国家战略。伴随着荣乌高速晋冀段全线贯通,**区位优势更加明显。为做好京津冀相关产业转移的承接工作,县政府组织发改、经信、国土、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对京津冀地区禁止、限制产业政策进行认真研读,结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我县实际,对适宜承接的产业类别进行了认真梳理,主动对接。同时,积极组织参加省、市举办的各类招商引资活动如中博会、厦洽会、中国西部进口展暨国际投资大会等,并由团中央牵线搭桥,于2015年11月成功邀请中国青年企业家联合会来自北京、天津、江苏、浙江、甘肃、河北等地40多名企业家代表,在我县举办了专场**招商引资项目推荐会。二是提升服务水平。对于达成初步意向的投资项目,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专题办公会议研究项目落地事宜,并成立由县长亲自挂帅的项目推进协调领导组。工商、发改、住建、国土、环保等部门均为招商项目开通绿色通道,对企业注册、立项、规划、环评等手续办理时限作出承诺。县人社、市政、供水、供电等部门及时提供人力资源、水、电、气、暖等各项生产要素等基本情况,为外来投资项目落地提供便利条件。

(一)民营经济发展制约因素仍很多

受国际贸易壁垒、原材料价格波动、劳动力成本上涨、产品市场需求下降等因素影响,造成全县经济持续低迷;全国出口下降、投资回落、消费不足,矿山企业抗风险能力不强,应对能力较弱,表现在市场需求不足,部分行业产能过剩,产销形势受到较大影响,如我县水泥行业和铁矿产业。企业人才和用工短缺,特别是高科技人才更缺,制约了企业的发展,如山西润生大业生物材料有限公司。同时,由于土地指标影响,规划、环保等刚性制约因素,企业在扩大规模、扩大产能等方面更加困难。

(二)民营经济瓶颈难以突破

我县民营企业大部分是传统工业居多,新兴的高成长性、高科技企业少,如锰矿加工企业,由于缺少矿产品,大部分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不仅造成企业资产闲置,还严重影响我县的财政收入;特别是企业资金短缺问题较为普遍,如山西润生大业生物材料有限公司、佳农牧业有限责任公司,企业融资过度依赖政府,大多数企业有效资产已经全部抵押,很难再从银行获取贷款,民间及行业担保公司发展尚在起步阶段,小贷公司数量少额度小,担保公司担保能力接近饱合,再担保能力不强,民营企业资金的强烈需求与国有银行的严格审批制度存在矛盾。形成了企业“贷款难”和银行“难贷款”的两难境地。山西石工水泥有限公司由于周转资金不足和贷款不及时错难于正常生产。

(一)积极破解民营经济发展难题

1、强化金融服务创新,打造良好的融资环境,降低贷款门槛,简化办贷程序,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发展政府主导的担保公司,加强行业融资平台和跨行业“互保池”融资平台建设,支持重点企业与投资基金对接,继续推进企业上市进程。

2、建立市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基金,选择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科技含量高的中小企业,进行省级重点扶持。

3、建立科研成果对接转化机制,优先向区域内企业提供最新科研成果,加快科研成果转化步伐。

4、协调金融机构压缩贷款审批环节,减化信贷手续,放宽中小企业贷款条件,加快中小企业创业大厦建设步伐,为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提供各类社会化服务。

5、搞好产需面对面的深入对接,鼓励较大企业发展配套产品合作伙伴,完善产业链条,缓解较大企业产能不足吃不了,小企业订单不足吃不饱的问题。

(二)继续打造民营经济发展良好环境

1、全力实施民营经济腾飞计划,着力推进五大工程,在生产要素、市场竞争、创业服务、人才培训、软环境建设上不断进行培育和发展。

2、要合理进行规划布局,全面推行企业退城进区,加强项目管理和土地集约利用,对上世纪就已闲置的企业,把厂房和土地依法收回,条件成熟的引导对外招商合作。

3、加快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基地建设步伐,规范审批、检查、收费等环节。

4、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破坏经济发展环境人员从严处理,用硬措施打造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

5、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认真落实综改试点县和扩权强县改革任务,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让企业和承办企业自然人、法人少跑路,快审批,享受市级审批权。

6、进行全省“一盘棋”考量,改革措施及政策制定要向欠发达县区和贫困山区倾斜,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

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篇二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中纪委第七次全会精神,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引向深入,4月24日,学校党委下发文件,就进一步推进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作出具体安排。

2012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中纪委第七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央、教育部和北京市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校园廉政文化建设,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大学校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督查力度,为推动学校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1.贯彻上级的决策部署,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中纪委七次全会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教育部、北京市教工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加强党的政治纪律教育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引导和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坚定政治立场,自觉把思想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围绕迎接和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对校园网、校内广播等媒体的管理,切实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3.结合学校的实际工作,认真做好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分工,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把学校领导和各相关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分解做实做细。

4.进一步完善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中,加强学校二级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的组织建设,促进二级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

5.加大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贯彻学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防止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监督检查《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和《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执行情况,规范院级单位的民主决策程序,规避学院决策风险。

6.党委组织召开学校“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认真总结2011年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2012的主要工作任务。

7.大力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将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学校宣传教育工作总体规划,2012年5月开展以“贯彻落实师德规范,推进校园廉政文化”为主题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通过师德楷模的专题报告,发放《教职工廉洁教育读本》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相关学习材料,举办宣传橱窗等,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和廉洁文化,营造校园重德养德、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8.在大学生中开展廉洁修身教育,各学院要在学生入学、入党、考核考试、就业择业等重要环节,集中开展廉洁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学校将组织部分学生干部参加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参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2012年下半年组织开展大学生校园廉洁文化作品创作征集活动。

9.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继续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直属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认真做好新一届处级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工作;按规定召开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对违反《廉政准则》和“十不准”的情况进行检查处理。

10.做好科研经费专项治理工作。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通知》精神,明确学校校长和分管校长负责制。按照上级要求,健全学校科研经费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执行重大科研项目的审计监督规定。

11.加强对校办企业的监管,健全监管机制,按照上级要求,规范校办企业重大经济行为决策程序,贯彻落实教育部将颁布的高等学校校办企业管理相关规定,对校办企业管理情况和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情况进行检查。

12.加强学校物资、设备采购的监管。进一步完善学校的物资、设备采购监管制度,按照教育部要求,推进执行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确保采购的公开、透明和规范,严防商业贿赂问题发生。

13.加强学校的学风建设,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学校实际,开展学风建设专项活动,制定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加强学风建设的体制机制,制定有力措施遏制学术不端行为。

14.加大落实学校《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力度,认真梳理在教育、制度、监督、惩治方面的已有制度,针对新形势和新要求,查找不足,继续补充和完善制度。按上级要求,做好学校反腐倡廉惩防体系建设的总结工作,研究制定2013-2017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规划。

15.继续发挥职代会、教代会的民主监督作用,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落实,不断完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工作机制;贯彻执行《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和《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党务公开实施方案》,推进各学院实行院务公开,实现校务、院务公开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16.认真做好2012年各类招生、人事招聘的考试、面试、录取工作,继续加大对学校各类招生、招聘工作的监管力度,深入推进“阳光招生”,严肃查处招生录取中的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案件,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维护学校良好的办学声誉。

17.深化学校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延伸到学校的学术权力运行和学术行为的管理中。学校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职工要结合科研、教学和学术工作查找廉洁教育和学术权力运用方面的风险点,签订廉洁教育承诺书。

18.结合学校章程的制定,加强学校的内控制度建设,对已有的廉政风险防控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从制度机制、工作流程等方面检查学校重点部门和岗位的风险防控责任落实情况,严肃追究违反制度、不按工作流程办事的领导干部责任,落实学校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体系。

19.按照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精神和要求,完善学校教育收费的管理机制,认真做好学校春、秋两次的教育收费的监察工作。督促各相关单位认真研究教育收费政策和规定,全面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加强对各项收费项目的管理和监督检查,杜绝违规收费发生,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行为。

20.落实好校级、处级干部的述职述廉民主测评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开好校、院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民主生活会;校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工作分工,参加分管单位的民主生活会,加强指导和监督。

21.贯彻落实《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第17号令),在学校推行新的经济核算与经济运行办法中,落实各单位(部门)、各学院的经济责任制;探索和实施对二级单位经费使用与经济运行情况的财务审计,进一步发挥内审的监督职能。

22.继续做好基建(修缮)工程的结算审计和建设中的逸夫科研实验楼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按照《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做好2012年换届转岗、离任、调任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召开学校的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履行经济责任、促进科学决策等方面的作用。

23.健全学校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机制,完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制度;检查学校会计委派制的落实情况和校办企业、资产管理公司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学校校办产业和国有经营性资产的监管体系,确保学校的国有资产安全。

24.完善学校专、兼职结合的纪检监察工作机制,以开展的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完善各二级单位的纪检组织,形成全校反腐倡廉教育和查办案件的组织协调机制。

25.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队伍建设,解决学校纪检机构力量不足、人员配备不到位的实际问题;选派新上岗的纪检人员参加教育部、北京纪工委组织的纪检业务培训班和经验交流会,提高全面履行职责的能力。26.认真做好各类信访举报的受理工作,加大查办案件的工作力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惩治作用和治本功能,落实“一案两报告”制度;对反映的问题按规范程序及时进行调查核实,严肃查处行贿、受贿、贪污公款、考试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以及学术腐败问题,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篇三

在县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全县发展环境综合整治暨政法和信访维稳工作会、创建省级生态县暨净空绿地行动工作会相继召开后,我镇把会议精神作为指导全镇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发展的纲领,统筹安排,迅速落实,推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稳步发展,镇村面貌日新月异,人民生活水平和社会满意度大幅提高。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制定方案。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会议精神,我镇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徐亮、镇长张东任组长,所有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提前谋划,周密安排,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工作方案,创造性开展各项工作。

二是加强教育,认真召开会议。首先是召开机关干部会,认真学习会议精神,立足实际,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努力探索解决问题新思路、新办法,力求工作上有新突破、方法上有新思路、作风上有新转变。其次是召开村社党员干部会,先后三次召开村干部会,3月25日至4月1日分五个片召开村社干部、党员代表会议。要求全体村社党员干部,对会议精神要真学、真懂、真落实,用以指导今后工作。

我镇紧紧围绕全县‚‘两化’互动发展推进年‛工作主题,大力实施‚十大行动‛,合力攻坚,奋勇破难,确保全镇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1、重点项目建设情况。

按照全镇今年工作部署和项目建设情况,我镇组织精干力量,成立专门项目工作组,按照‚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的机制,包项目、定时间、定责任,对每个项目都安排有相应部门与人员负责,将责任层层落实到位,及时解决工程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有效推进了项目建设。

2、发展环境整治工作情况。

按照全县发展环境整治暨政法和信访维稳工作会议精神,针对全镇发展环境和信访稳定实际情况,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拟定具体工作措施:一是强化发展环境整治工作的认识,通过召开会议、宣传栏、广播等方式,对群众加强宣传教育;二是和各村各单位签订发展环境整治、安全信访维稳工作专项目标责任书,实行专项目标考核,强化督查,对工作不力、不到位的党员干部严肃处理;三是抓重点,做好重点工程及企业发展的社会稳定和老上访户工作,对阻碍重点项目建设的行为进行规范,对于‚逢工必阻、无理取闹‛的,坚决予以从严打击处理。四是加强治安排查,建立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稳控机制,注重预防,建立完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五是建立常态化安全排查机制,加强

2对交通安全、水上安全、易燃易爆物品、非煤矿山安全等进行安全检查,及时上报、消除不安全因素,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3、净空绿地行动工作情况。

一是按照我县创建省级生态县暨实施净空绿地行动部署,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提高广大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努力为我镇创建省级生态乡镇暨实施净空绿地行动的宣传教育工作提供舆论支持和精神动力。二是认真制定我镇净空绿地行动工作方案,紧紧围绕"两化互动发展推进年"和"创建省级生态乡镇"工作主题,对我镇创建省级生态乡镇暨实施净空绿地行动工作作出整体部署。利用会议、宣传栏、标语等大力宣传创建工作的目的意义、总体目标、具体措施等情况,迅速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引导全镇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工作。三是积极做好企业技改服务,督促企业做好环境保护,积极引进‚环保型‛企业。四是认真做好全镇环境治理和绿化工作。

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篇四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共十四届三江县委落实“六稳六保”重大决策部署专题巡察整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于2020年10月24日召开了工作布置会,落实布置中共十四届三江县委“六稳六保”重大决策部署专题巡察整改工作,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现将整改工作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经过逐一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我局存在6个方面问题:一是对上级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学习理解不够透彻,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的作用未充分发挥;二是工作作风不够扎实;三是服务意识不够强;四是部分工作落实缓慢;五是对巡视巡察、检查督查反馈的一些问题整改不够有力,效果不够明显;六是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资金使用存在安全隐患。

(一)对上级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学习理解不够透彻,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的作用未充分发挥。

整改情况简述:

1.我县就业见习基地,已在县社会保障中心挂牌认定,同时通过海报、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县内招聘符合条件的见习人员,目前已招聘实习生1人。

2.经核实我局并未接收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扶持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桂残联发〔2018〕120号)文件,经县残联核实也未接收过该文件。我县实际落实公益岗政策中要求各乡镇优先考虑有能力的残疾人等就业困难群体,同时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预留岗位数不设上限,全县建档立卡残疾人共6019人,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残疾人654人,安置率10.86%。

3.根据区人社厅、财政厅、扶贫办2019年9月29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车间管理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9〕29号)文件“坚持在易地扶贫搬迁集合安置点、具备条件的贫困村建设、认定就业扶贫车间,建设规格应简洁实用、不贪大求新,防止建设目标层层加码、‘村村建、全覆盖’、建成的车间长期闲置。”的明确要求,我县已超额完成柳州市人社局统一部署的“2019年三江县15家以上”、“2020年三江县10家以上”的目标任务。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二)工作作风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简述:

1.扶贫车间岗前培训补贴是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全区就业扶贫车间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149号)文件实施的,文件没有规定扶贫车间不能使用超过法定劳动年龄的劳动者,也没有规定享受岗前培训补贴人员的年龄。同时劳动法对劳动者的年龄上限没有做出限制,超龄劳动者仍然可以具备劳动者身份。

2.已对接三江春公司创业孵化基地进一步完善申报材料,并重新核对整改了因入孵认定企业提交材料不全审核过程较长,导致的入孵、认定时间、日期逻辑错误的问题。

整改进度:部分整改完成。

(三)服务意识不够强。

整改情况简述:

1.针对疫情期间稳岗补贴和交通补贴申报工作,我局已下发相关政策文件,同时对申报佐证材料有明确规定。此外还制作相关课件多次在各类扶贫业务培训中对各乡镇工作人员和驻村工作队员进行专题培训,同时在后续实际操作中实时对乡镇及工作队予以指导解答,极大减少了群众因文化水平理解能力不同而产生误解,最终稳岗补贴和交通补贴在脱贫攻坚验收前全部发放到位。

2.我局加强了政策落实和服务的主动性,主动联系企业对接相关申报材料的补充事宜,同时积极研究简化审核流程,缩短政策兑现时间,及时兑现各项政策,提高企业满意度。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四)部分工作落实缓慢。

整改情况简述:

1.经核实2019年培训生活补贴因资金原因未能及时发放,目前已完成整改全部发放完毕。

2.2019年第四季度鑫润创业孵化基地房租水电补贴已全部兑现。

3.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是一项持续性工作,历年来持续开展并未中断过。2019年8月12日柳州市人社局下文(柳人社规〔2019〕4号)对相关认定业务内容作局部改动,我县已及时参照落实。2020年6月8日三江县人社局下文(三人社发〔2020〕30号)是针对2020年度的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工作下发的通知性文件,目的是提醒当年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及时到人社部门集中开展就业困难认定,因为每年只有完成就业困难认定的灵活就业人员才能享受相关社保补贴。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五)对巡视巡察、检查督查反馈的一些问题整改不够有力,效果不够明显。

整改情况简述:

1.农民工远程视频综合服务平台项目是柳州市统一部署的基层服务项目,目前仅完成硬件建设,功能前期较为单一,各项服务功能柳州市人社局目前仍在持续开发和完善中。同时我局组织乡镇、行政村管理员开展终端机使用培训,同时要求各乡镇开展培训,保证终端机能正常使用。2020年9月我局就业服务中心联合各行政村村干协管员配合市人社局对终端机硬件进行逐台测试和验收,全部终端机已安装到位并完成联网,同时要求村委做好设备管理,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维护,避免出现设备损坏等问题。

2.为做好扶贫车间扶持工作,我局采取了一系列相关措施,一是落实各项政策补贴,二是举办招聘会及进行招聘信息推送,三是组织贫困户参观扶贫车间吸引他们就业,四是加强扶贫车间资格管理对带贫能力弱的企业予以清退。县人社部门负责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带动5个以上贫困劳动力就业)进行扶贫车间认定工作,只能在职责范围内对其给予相关扶持,并不能决定引进什么企业,我县引进的扶贫车间企业普遍盈利能力不高,同时企业经营会受经营方式、经济环境、疫情因素等多方面影响,并不能保证企业能够成功运营或者不倒闭。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六)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资金使用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情况简述:

经自查梳理,我局就业服务中心编制人员少,股室窗口依靠使用公益性岗位等编外人员维持运作,工作人员更新快流动性大,业务水平不高,是导致出现股室资金支出台账进度与财务室财务系统不一致等问题的原因。已采取调整工作岗位、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制度建设、加强资金台账管理等整改措施,保证资金安全可控。

整改进度:逐步整改并长期坚持。

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篇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不折不扣抓好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以优良作风建设成果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自治区党委决定,由自治区纪委牵头,从今年3月到7月,在全区组织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通过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自查、检查,全面系统梳理全区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成效,坚持成功做法,创新监督执纪方法,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深化标本兼治,持之以恒、锲而不舍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往实里做,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我区落地生根。

(一)查安排部署,看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

1.检查各级党委(党组)是否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常抓常议,长抓长管;

2.检查各级党委(党组)是否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续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宣传教育,严格干部队伍教育管理;

3.检查各级党委(党组)是否重视对中央巡视组和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及时研究巡视整改重大事项,部署推动巡视整改落实;

4.检查各级党委(党组)书记是否重视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党委实施办法以及自治区纪委纠正四风问题系列工作的部署落实,在具体工作中是否将整治四风问题作为全面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

(二)查制度建设,看纪律要求是否从严从紧

1.是否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出台细化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实施办法的具体措施;

2.是否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抓好中央、自治区有关制度承接配套,就规范三公经费管理、职务消费、接待工作和办公用房管理等方面出台配套制度;

3.是否结合近几年工作实践和形势变化,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出台的相关政策和配套制度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4.是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项制度规定,本地、本部门、本单位有无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仅仅当作口号等突出问题;有无违反自治区纪委十个严禁规定,特别是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私车公养、私设小金库、滥发津补贴或福利、隐秘场所聚会、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突出问题。

(三)查监督检查,看四风整治是否严谨有效

1.是否建立健全监督渠道,充分利用来访、来电、邮件、网页留言、微信平台一键通等举报方式,引导群众参与监督;

2.是否将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历次巡视整改意见、学习贯彻《若干准则》《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列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强化纪律规矩意识;

3.是否紧盯年节假期,在重要时间节点、重要工作推进阶段,综合运用明察暗访、专项检查、信访核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4.是否对监督检查发现的突出、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整治,措施是否有力、成效是否明显。

(四)查纪律审查,看执纪问责是否持续有力

1.是否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实施办法的问题列入纪律审查重要内容,成效如何,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纪律审查空白点;

2.是否及时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有无压案不查、隐瞒不报等情形;

3.是否及时查处对巡视整改落实不重视、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有无不查处、不纠正、不问责等情形;

4.是否重视对重点问题线索的督办和曝光,对上级纪委转办、督办问题线索是否及时核实查处,对查出的典型案例是否定期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5.是否严格贯彻《问责条例》,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作风建设流于形式,导致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单位和部门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和党的领导干部进行严格问责,有无有责不问、问责不严的问题。

回头看工作为期4个月,自治区纪委2017年3月下旬召开动员会部署启动,2017年7月中旬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纠。(2017年3月下旬至4月中旬)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自治区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的通知》以及回头看工作部署要求,做好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回头看的学习动员和安排部署,结合自身实际,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责任分工、推进措施、完成时限等,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要紧紧围绕自治区回头看工作主要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逐项梳理分析,查准、查实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要报上一级党组织和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其中设区市和区直部门(单位)、中直驻桂各部门(副厅级以上单位,含自治区国企、高校、中央驻桂企业等)的自查报告(纸制和电子版,附问题清单)经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签字后于4月底前报自治区纪委(径送党风政风监督室)。

(二)问题导向,重点检查。(2017年4月下旬至6月中旬)

1.交叉检查。自治区纪委组织14个市纪委和相关派驻纪检组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交叉检查活动,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和隐形四风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对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坚决查处;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推进回头看工作走过场、执行党内法规变形走样、巡视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各市、县纪委参照自治区纪委做法组织开展本地区交叉检查,除上述重点检查内容外,要对近几年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零查处、零通报、零问责的单位上门督查,切实发现并查处一批问题,实现监督检查的全覆盖。

2.专项检查。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就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活动。督促自治区党委督查室、自治区政府督查室组织开展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检查,重点整治文山会海、照抄照转,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工作不实、弄虚作假,不担当、不干事,玩风盛行、纵酒闹事等突出问题;督促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分别开展私设小金库和违规发放津补贴检查,重点整治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虚列支出转出资金等方式设立小金库行为和巧立名目,变相滥发各种津补贴,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物业费、水电费、房屋租赁费和违规取酬等突出问题。各市、县纪委要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检查活动。

(三)整改落实,健全机制。(2017年6月下旬至7月中旬)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对本次回头看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和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梳理,建立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限期整改,问题集中的要进行专项整治。要在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对存在的薄弱环节,查漏补缺,及时修订完善制度规定,编密制度笼子。要注重回头看成果的运用,牢固树立抓常、抓细、抓长的意识和习惯,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做到令行禁止、不搞例外,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常态化、长效化。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及时将回头看工作开展和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告上一级党组织和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其中设区市和区直部门(单位)、中直驻桂各部门(副厅级以上单位,含自治区国企、高校、中央驻桂企业等)经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签字后于7月31日前报自治区纪委(径送党风政风监督室)。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充分认识开展回头看工作的重要意义,扛实抓牢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扎实开展回头看工作。党委(党组)书记要带头抓落实,层层压实责任。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回头看工作各项任务要求落到实处。

(二)强化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对回头看工作的监督检查,紧盯任务,倒排工期,确保成效,不得避重就轻、敷衍应付,坚决防止走过场。自治区纪委各派驻(出)机构要督促驻在部门(含综合监督部门)认真开展回头看工作。要突出问题导向,把工作重点放在发现问题、处理问题、督促整改问题上,紧盯老问题,注意发现四风新动向、新情况。要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全方位、多渠道接受群众投诉举报,让群众积极参与进来。要坚持抓早抓小,抓细抓长,组织明察暗访,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问题。

(三)严格执纪问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主责主业,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回头看期间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集中力量、限定时间、快查快结,对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的,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要强化责任追究,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突出四风问题,既要从严处理直接责任人,还要追究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发挥持续震慑作用,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坚守道德高线、严守纪律底线。

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篇六

xx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自成立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确保各项决策落地生根,现将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等5部门《关于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我局做到安排部署、调查摸底、帮扶资金、严格程序、贯彻落实“五个到位”,切实推动困难退役军人军属帮扶援助工作落地落实。一是安排部署到位。按照省、市总体部署,我局结合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并下发了《xx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xx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意见(试行)》、《xx市部分优抚对象数据核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等3项抚恤优待制度,确保把好事办好办实。二是调查摸底到位。通过开展“大走访”工作,摸清困难退役军人的致贫原因、家庭情况、迫切诉求等,为开展帮扶援助奠定坚实基础。三是帮扶资金到位。实行“随调随发”方式,保证经过严格审核、调查后,第一时间帮助退役军人解决实际困难。四是严格标准到位。严格核定帮扶对象和帮扶标准,对困难程度不同的退役军人实施不同标准的帮扶援助,让帮扶援助工作发挥出最大效应。五是贯彻落实到位。通过阶段性努力,我局进一步加强了部分优抚对象数据核查和精细化管理工作,为全市优抚对象发放医疗补助金14.9万元,为447名无工作单位的优抚对象缴纳2021年度医保14万元,为35名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提供帮扶资金3.5万元,首次甄选16家拥军企业、拥军商户,引导商户为困难退役军人提供让利活动,帮助其生活困难。

为贯彻《关于推进城镇下岗退役军人再就业工作的意见》精神,努力为失业退役士兵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帮助此类退役士兵解决生活难题,我局通过“四个一批”,有效开展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工作。一是政策扶持一批。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要实行政策先行,我局通过为退役军人、域内企业解读退役军人就业税收减免、初创补贴等优待政策,引导我市企业吸纳退役军人就业,帮助退役军人解决创业“无米下锅”的难题。二是培训孵化一批。通过广泛调研,开展“订单式”培训。通过举办退役士兵技能培训、继续教育、就业服务推介会、肉牛养殖技术培训班等,提升退役军人就业竞争力。三是典型激励一批。我局联合市融媒体中心积极打造“xx风采军人”专题节目,通过就业创业成功退役军人进行行业讲解、经验介绍,引导退役军人掌握就业创业新途径。四是推荐供岗一批。开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专项行动,通过召开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为我市退役军人提供合适的就业岗位。截止目前,我局联合域内企业共提供招聘岗位310个,先后为xx市清水林场、xx市消防救援大队、xx市润洁环保有限公司等企事业单位输送优秀退役士兵70余人。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精神,结合省、市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工作安排,我局以六个举措,切实做好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一是加强领导,科学筹划。我局制定了《xx市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明确了补缴范围、补缴程序和办理时限。二是超前安排,强力推进。自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以来,我局6次牵头召开社保接续工作业务讨论会、工作调度会,强力推进此项工作。三是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制作发放宣传工作手册1000余份,通过市融媒体及我局新媒体平台发放公开信,切实将政策宣传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四是肩负责任,统筹推进。通过受理退役士兵个人申请、建档立卡、政策解答等方式,统筹推进我市社保接续工作。五是坚持政策标准,严格审核。按照政策标准,做好退役士兵个人申请的审核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避免引发新的矛盾。六是加大统筹,有序完成。按照省、市工作要求,我局此项工作一直名列前茅,并于六月底前全部完成。期间,我局共受理退役士兵申请1991人,符合政策保障对象1976人,不断缴人员669人,未缴费48人,已完成补缴1259人,完成缴费比例为97.5%。

自2020年以来,我局多措并举,全力以赴推动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总结好经验,结合地方工作实际情况,夯实工作基础,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方案,适时开展“回头看”工作,进一步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篇七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中纪委全会精神,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引向深入,4月24日,学校党支部召开会议,就进一步推进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作出具体安排。

2017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中纪委第历次全会精神,以习总书记系列讲话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教育部和湖北省随州市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校园廉政文化建设,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大学校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督查力度,为推动学校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1.贯彻上级的决策部署,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中纪委历次全会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曾都区教育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加强党的政治纪律教育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引导和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坚定政治立场,自觉把思想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围绕迎接和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对校园网、校内广播等媒体的管理,切实维护校园和谐稳定。3.结合学校的实际工作,认真做好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分工,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把学校领导和各相关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分解做实做细。

4.进一步完善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中,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的组织建设,促进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

5.加大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贯彻学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防止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规范学校的民主决策程序,规避学院决策风险。

二、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扎实推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6.党支部组织召开学校“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认真总结2017年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2017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7.大力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将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学校宣传教育工作总体规划,2017年5月开展以“贯彻落实师德规范,推进校园廉政文化”为主题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通过师德楷模的专题报告,发放《教职工廉洁教育读本》相关学习材料,举办宣传橱窗等,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和廉洁文化,营造校园重德养德、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8.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继续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曾都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对违反《廉政准则》和“十不准”的情况进行检查处理。

9.加强学校物资、设备采购的监管。进一步完善学校的物资、设备采购监管制度,按照教育部要求,推进执行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确保采购的公开、透明和规范,严防商业贿赂问题发生。

10.继续发挥职代会、教代会的民主监督作用,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落实,不断完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工作机制;实现校务、院务公开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11.结合学校章程的制定,加强学校的内控制度建设,对已有的廉政风险防控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从制度机制、工作流程等方面检查学校重点部门和岗位的风险防控责任落实情况,严肃追究违反制度、不按工作流程办事的领导干部责任,落实学校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体系。

12.按照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精神和要求,完善学校教育收费的管理机制,认真做好学校春、秋两次的教育收费的监察工作。全面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加强对各项收费项目的管理和监督检查,杜绝违规收费发生,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行为。

13.落实好校级、中层干部的年度述职述廉民主测评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开好干部民主生活会,加强指导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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