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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调研报告篇一
商品交易市场是我国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人民群众的生产主活密切相关;在发展过程中,一些商品交易市场存在食品安全、假冒侵权、虚假宣传、侵害消费者利益的突出问题,个别商品交易市场甚至成了藏污纳垢的庇护所;因此,加强商品交易市场规范管理,是执法部门当前乃至今后很长时期的工作任务之一,如何适应市场监管的新趋势新要求,达到对商品交易市场规范管理标本兼治的目的,就亟需制定一部专门的法规来调整,有法可依很有必要。
(一)本辖区商品交易市场管理的基本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商品交易市场现状:
宁阳县商品交易市场在经历了70年代恢复,80年代中后期和90年代快速建设和培育发展之后,商品交易市场一度达到58处,曾对地方经济发展起到了全面的带动作用;大致分为三种类型:一类是历史上沿袭形成的“农村大集”,一般每隔3、5天进行一次集中交易,大多占用农村道路两侧、村头等闲臵场地,摊位呈断续分布状态,占市场总数的68%。这类市场占用场地多为农村集体公共场地,土地所有权虽属村委会所有,但绝大多数村委会并不对集贸市场进行设施的投资,市场仍处于自发状态,基本没有进行法人登记;第二类是在乡镇政府驻地开办的商品交易市场,这类市场在建设前期,是对之前传统旧集贸市场进行的改造体,市场设施的修建、地面硬化一般是有乡镇政府、驻地村和工商部门共同投资兴建,日常保洁一般由驻地村或工商机关承担(90年代末期随着“办管脱钩”工商部门退出了市场开办和物业管理角色,交由驻地村);这类市场摊位比较集中,占市场总数的20%左右。
立法调研报告篇二
姓名:
班级:学号:的调查报告潘刚。
一、调查概况。
调查时间:
调查方法:文献法、访谈法。
调查目的:了解我国受贿罪立法的情况,为完善相关立法提供借鉴。
二、调查结果分析。
通过调查笔者发现我国受贿罪的立法存在诸多问题,具体如下:
(一)受贿罪的罪名体系不严整。
较之19xx年刑法,现行刑法对受贿罪的规定无疑有所完善。但从总体上讲,受贿罪的罪名体系不严密,不能涵盖当前许多变相的受贿犯罪行为,因而也就不能有的放矢的进行有效惩治。表现在:。
立法调研报告篇三
5月18日上午,市文物局局长成健、市法制办副主任郑文廷、市文体广新局副局长任民政一行9人就《城头山遗址保护办法》立法工作赴我县城头山遗址实地考察调研。调研组一行先后参观了城头山博物馆、城墙剖面展示馆、稻田遗迹展示馆等城头山古文化遗址核心景区,并详细了解遗址内的'各类出土文物和景区建设及保护情况。
下午,调研组在县桃花滩宾馆2号楼四楼会议室召开立法调研座谈会。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高波出席会议,县政府法制办、文体广新局、文物局、住建局、城头山管理处等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调研组听取了我县关于城头山古文化遗址近年来的保护状况、目前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以及此次立法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等情况进行了专题汇报。与会人员围绕调研组提出的问题展开深入交流,畅所欲言。调研组对我县城头山遗址保护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真听取了与会人员对办法草案的立法建议,并当场解答了与会人员提出的一些疑惑、问题,为下一步办法草案立法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据了解,《城头山遗址保护办法》将是我市关于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的第一部政府规章,对澧阳平原史前遗迹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立法调研报告篇四
8月24日,县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对我县文物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由xxx会主任、副主任、驻会委员、办事机构负责人组成)在文旅委负责同志陪同下,深入瀛洲镇仁里古村落、上庄镇上庄古建筑群、城区文昌阁、霞间古窑址,实地察看了解文物保护现状,征求镇村干部、住户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召开调研座谈会,听取了县政府关于我县贯彻实施文物保护法情况汇报及文旅委的补充汇报,座谈了解全县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情况,探讨推进我县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现将调研情况综合如下:
一、我县文物保护工作情况。
我县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文物古迹众多。通过第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我县共登记文物点454处,有古祠堂、古民居、牌坊、楼阁、碑刻、字画等多种类型,在全县11个乡镇均有分布。其中国家级文保单位4处,省级文保单位13处,县级文保单位40处。此外,全县还有馆藏文物1000件(套)。
多年来,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遵循“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文物保护方针,在文物抢救、保护、挖掘、管理、利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文物保护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文物保护法颁布实施以来,县政府及县文物主管部门积极开展文物法制宣传教育,把文物保护法纳入全民普法规划,结合“法制宣传日”、“文化遗产日”、“国际博物馆日”,结合展呈文物、文化下乡等活动,广泛宣传文物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二是文物保护投入逐渐增加。以来,我县争取国家、省及相关部门专项资金,先后投入1268万元,完成龙川胡氏宗祠、磡头节妇坊、听泉楼、文庙等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工作。县政府在财政困难情况下,仍挤出资金对德锦汪氏宗祠、方祠文昌阁、五教堂、石氏支祠等文物进行了维修。今年,我县又启动太平天国壁画、明伦堂考棚2处省保单位修缮工作。三是文物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先后编制了《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龙川胡氏宗祠保护规划》,出台了《绩溪县古村落、古民居保护管理暂行办法》,完成了抽水蓄能电站文物异地保护、杭黄高铁霞间古窑址保护工程以及胡氏宗祠、胡适故居、三雕馆、博物馆等文物风险单位安全达标工作。同时,加大对破坏文物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开展现场执法4次,及时处理倒卖古民居及其构件的违法行为。四是文物保护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文物的合理利用日益成为文物工作的重要内容,丰富了历史文化宣传教育形式和内涵。瀛洲、伏岭、上庄等乡镇,文物工作与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紧密结合,既实现了文物的有效保护和传承,又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文物资源成为我县旅游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文物保护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文物保护意识不强。有的领导干部、工程建设施工单位不能正确认识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关系,在城乡建设中擅自拆除历史建筑及其他文物古迹,破坏历史风貌,有的居民把保护文物视为负担和阻碍,忽视文物传承文明、认知教育、发展经济的功能,随意损毁、改建、拆除、出售文物。据统计,近十几年中,我县损失的`不可移动文物就有中王桥(县保)、古窑址(省保),还有消失的古民居14幢。
(二)文物保护力量薄弱。县xxx与县博物馆合署办公,现有在职工作人员只有13人。不仅文保工作人员少,而且专业人员更少,也没有独立的执法队伍,文物保护队伍与文物大县、监管任务不相适应。
(三)保护经费严重不足。文物保护经费没有纳入财政预算,文保资金来源渠道不广,难以满足文物保护的实际需求,存在不少文物点濒临倒塌的现象。
(四)分散文物保护难度大、隐患多。我县众多文物点中古民居占比高,古民居比较集中的地方,可以搞旅游开发,通过合理利用促进保护,而那些零散分布的古民居,其管理人因维修经费得不到有效落实,失去保护积极性,甚至产生与政府抵触的情绪,以致少数古民居被用作堆放稻草等杂物,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五)部门配合也有待加强。在城乡建设审批环节文物部门参与不够,不少文物点周边不断出现超高、超密建筑,“建设性破坏”时有发生。
三、进一步推进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营造文物保护氛围。县政府及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文物的不可再生性,加大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宣传教育要做到点面结合,要重视运用发生在身边的具体案例来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加强文物知识宣传普及,增强干部群众尤其是青少年的文物保护意识,营造“保护文物,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
立法调研报告篇五
1、立法需求。《陕西省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立法的原则、目的和意义,立法应重点解决的问题。各地在地下水管理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
2、地下水管理体制。现行全省地下水管理体制的利弊;当前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哪些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需要立法中再明确哪些具体的政策措施;地下水管理机构管理职责划分;在地下水管理中应如何协调划分国土、环保及水利部门的职能。
4、地下水开发利用管理。如何规范地下水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地下水管理机构参与水行政主管部门竣工验收如何规定;废井封填如何具体实施。
5、地下水超采治理措施。包括地下水超采区划分、禁采1。
区限采区划分、地下水超采治理主要措施等。
6、地下水资源保护。在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地面沉降易发区、生态脆弱区、渭北岩溶区地下水保护以及地下水涵养与补给方面需要设立哪些管理措施;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地下水污染预防及水质保护方面应行使的监督管理职能。
立法调研报告篇六
同志们:
今年立法计划确定了4件立法项目、12件调研项目,立法项目能不能如期提请审议,调研项目能不能为明年立法准备一批立法项目,关键在狠抓落实。有关方面必须明确责任,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在确保立法质量的基础上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如期完成任务,实现今年的立法计划,并为明年立法计划的编制奠定良好基础。下面,就落实今年立法计划,我谈三点想法。最后,吕主任还将作重要讲话。
一、明确责任,加快进度,切实加强法规草案起草工作。
法规草案起草工作是立法活动的基础性工作。其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立法质量的高低。今年立法计划确定的4件立法项目,都有了一个法规草案初稿,有了一定基础。但是,还不完善,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还有一些问题需要继续调研论证,法规草案还需要继续完善。希望承担法规草案起草任务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法规草案起草工作,要明确主管领导、工作班子、责任进度要求和经费保障,切实做到“任务落实、班子落实、时间落实、经费落实”。多年的立法工作实践告诉我们,起草部门只有做到了上述四个落实,才能按期优质完成法规草案起草工作。今天会后,希望起草部门制定具体的起草工作计划,分送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法规工作室和市政府xxx,并按照工作计划抓紧开展工作。
在起草过程中,要进一步强化法规草案起草和送审的时间观念。有一点要强调,法规草案必须按照我市制定地方性法规办法的规定,在市xxx会会议举行的二十日前向市xxx会提出。对不能如期提交常委会审议,或者确实需要对立法计划项目进行调整的,要及时向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4件立法项目,都已初步明确了提请市xxx会一审的时间。起草部门在起草工作计划中要将法规起草、调研、征求意见、修改论证和送审等每一个环节的时间具体化,要根据提请常委会审议的时间,对立法准备工作进行倒计时安排。农业机械化促进实施条例安排在3月份市xxx会会议一审,只有2个月的时间了,中间还有春节和人代会,时间尤其紧迫,一定要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进度。其他立法项目也不能等,赶早不赶晚,也要抓紧时间,把工作做到前面,把工作做扎实。有关专门委员会、法规工作室、xxx要掌握起草工作进度,进行督促检查,保证法规草案如期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
在起草过程中,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工作。重大问题、主要分歧要事先协调,尽可能解决在法规草案起草阶段,解决在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之前。在权责界限不明、分歧意见较大的情况下,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和法规草案起草部门应当举行由相关部门参加的起草协调会,在正式向常委会提出立法议案前,取得统一意见,避免影响立法的进程和法规的质量。因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确需设定行政许可的`,起草部门应当按规定召开听证会、论证会等,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有关专家的意见,并在向常委会所作的法规草案的说明中予以详细说明。
立法调研报告篇七
4月10日,天水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天水市违法建设查处办法》立法调研座谈会,就《天水市违法建设查处办法》的起草制定和调研论证进行讨论。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克强参加座谈会。
会上,市建设局、市国土局对我市违法建设、违法用地总体情况进行了汇报,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政府法制办等相关单位及市人大调研组有关人员分别发言,分析了违法建设的主要原因,探讨了从法规层面应当采取的对策。
张克强强调,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问题导向,增强责任感,加快节奏、靠实责任,按照立法计划安排,扎实做好调研、起草、审查论证、征求意见等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办法》的起草和提请审议工作。要细化工作,落实措施,加强立法学习,借鉴发达地区立法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
要广纳民意,开门立法,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询专家和群众意见,充分体现出各方智慧和力量。要为民立法、解决问题,进一步理顺体制,重点解决多头执法、执法不严以及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依法保护人民群众利益和全市改革发展成果。
立法调研报告篇八
陕西的周公庙位于岐山县城西北六公里处的凤凰山南麓。《诗经大雅卷阿》中云:“有卷者阿,飘风自南,恺弟君子,来游来歌,以矢其音。”……“凤凰鸣矣,于彼高岗梧桐生矣,于彼朝阳,菶菶萋萋,雍雍喈喈”。诗中提到的“卷阿”,正是现在周公庙所在地的古称。周公姓姬名旦,是周朝的开国元勋,曾辅佐周武王灭商,摄政7年后还政周成王,开创了分封制度,制礼做乐,奠定了中华民族的政治文化基础。孔子将其思想进一步人伦化、世俗化,形成传承数千年的儒学思想,成为中国社会最基本的文化传统。
早在西周初期,“古卷阿”便是游览胜地。周公旦晚年归隐于此,制礼作乐,使得天下大治,万民归心。因此,这里可谓中华礼乐文明的发源地。唐武德元年(公元6),高祖李渊为纪念曾助武王灭商立国、辅成王平叛安邦的周公姬旦,下诏在相传其制礼作乐的“卷阿”创建周公祠。后经宋、元、明、清历代修葺、扩建,形成了以周三公(周公、召公、太公)殿为主体,姜嫄、后稷殿为辅,亭、台、楼阁点缀辉映的古建筑群。据记载,庙区内现存古建筑共30余座,占地约7公顷,整体建筑对称布局,大都保留清代建筑原貌。这里主要介绍庙里的戏楼建筑。周公庙现存的三座戏台建筑,都为古戏楼建筑风格,其中民国以前的有两座。乐楼处于中间,东西戏楼分设两边。下面分别对三座戏台进行详细分析:
一、乐楼。
乐楼坐南面北,与南面的山门和北面的周公殿一同耸立于南端建筑群中心纵轴线上,穿过它便是主庙区,由于是中院的门户,因此也被成为中楼。是周公庙主体建筑之一。周公庙乐楼创建于元代至元二十七年(公元1290年),为纪念周公制礼作乐而建,明嘉靖七年(公元1528年)因故坍塌而拆除,到嘉靖三十八年时重修,清嘉庆十八年(公元18)再次重修。民国时期直至建国后乐楼经过多次的补修和维修得以成为省内保存最完整的古代戏楼建筑。周公庙乐楼的整体为过间式戏楼建筑,戏台下可以通过行人。屋顶为五架梁式,外观(南面)呈歇山顶建筑,使乐楼看上去像一个面阔五间前带廊的整体建筑,漏极屋顶全为绿色琉璃彩瓦、筒瓦扣缝,正脊中间施一黄绿色琉璃宝瓶,两端施正吻。正中檐门额上悬“飘风自南”四个黑底镏金楷书字横匾,楹联板对上书:制大礼作大乐并戡大乱大德大名垂宇宙,训多士诰多方兼膺多福多才多艺昭日月。
“飘风自南”,此四字为清时庙王村文人学士王麟所书而楹联则是由毗邻周公庙东,陵头村,清光绪壬午科举人冯拱辰所撰。乐楼内观(北面)为硬山顶样式,檐角上翘,垂脊雕龙,岔脊前端施仙人。檐椽下的斗栱昂口均为三踩斗栱,昂头呈马蹄状,柱头斗栱耍头雕龙头,补间斗栱耍头雕象头。雀替雕刻凤凰,工艺精美复杂。戏台为一面观式,面阔米,进深米,戏台两侧建有耳房,面阔米,成回廊结构。台中有相隔雕花隔扇将戏台分成前后两个部分,前台供奏乐演戏。隔扇上方正中有“肃雍和鸣”四字,语出《诗经周颂有瞽》。左右有演员出退场两门,门上分别写有“出云”,“入霭”。戏台两侧墙上有两幅壁画,描画了周代宫廷宗庙乐舞的真实场面。
二、西戏楼。
西戏楼又称西舍戏楼在周公庙山门和乐楼之间主干道的.西侧。此戏楼据考建于创建于清朝末年,民国初年。直至解放初期,戏台还在被经常使用。此戏楼面阔10米,进深9米,为硬山建筑。由于此戏楼现被用为仓库,用围墙包住,台基被填平,因此无法看到内观,因此无法进一步考察,但从檐部斗栱,可以看到与乐楼几乎是相同的,还带有已经不太明显的彩绘。
三、东戏楼。
东戏楼曾经存在,但在战争年代被军校拆除,后建于1947年左右,也叫东舍戏楼。由于年代较晚,已不再考察范围。但由于此戏楼布局以及梁架结构与西戏楼相同,而未经改造,因此可与西戏楼作比照研究。距今已有1380多年历史的周公庙,古树参天,很多古柏已有千年历史,正是见证了周公庙无数的春夏秋冬。
院内之害至今保存完好的唐宣宗钦赐的“润德泉”和唐汉白玉石雕“玄武像”也印证了周公庙的历史。其中,唐《润德泉记》碑立于唐大中二年(公元848年),高236厘米,宽78厘米,厚23厘米,须弥座,有收分,现置于周公庙润德泉北平台上。碑阳顺次刻有凤翔节度使崔珙奏状、中书门下签呈、唐宣宗李忱答诏、崔珙答谢表四文之全部,完整地记录了唐代的公文报批程序,是研究唐代公文制度的一个实证。此碑为周公庙现存最早的石碑,清人金石著作中多已著录。《石墨镌华》载“:文词婉至,有盛世风。书亦遒健有法。且其叙例,大似汉人碑例,而逊其古质耳。如此等碑,宋以后恐不易得也。”《金石史》云“:笔气萧散,有褚河南意。后书年月及衔,复似柳,如出两手。”为标准的唐楷,有很高的书法艺术价值。
立法调研报告篇九
为了使我市制定的《深圳经济特区中医事业发展条例》更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前瞻性,根据中医立法工作计划安排,20xx年1月11日至18日,市卫生局与市xxx联合组成调研小组,就我市中医事业发展现状、存在哪些法律障碍、立法需规范哪些法律关系等问题,采取实地考察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在市内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道如下。
2.市内调研的基本情况。
在实地考察和召开座谈会期间,各层面的中医从业人员均一致认为我市中医立法十分必要且非常急迫,就我市中医发展的现状、立法应解决的问题畅所欲言地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建议和想法,为《深圳经济特区中医事业发展条例》的起草提供了宝贵的素材和起草思路。
3.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中医医疗机构设置不足现有的中医药资源和服务远远不能满足市民对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日益增长的需求,目前我市仅有3个区设有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也只有xx区有1家,且规模很小,仅30张病床。各区中医药发展不平衡的现象严重存在,作为深圳面积第一大区的xx区,至今无一家中医院。
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人员编制及构成比例不合理医院人员编制少,留不住人才,且现有人员构成比例不合理,有的中医院中医师的比例甚至低于西医师。
中医医疗收费过低许多治疗效果很好的中医医疗技术得不到与之相符的价值体现,如中医手法复位骨折治疗费仅几十元钱,而如果进行手术治疗其医疗费少则上千元,多则上万元,由于经济利益的.驱动,许多医院及中医师就放弃中医最传统的简、便、验的治疗方法而选择西医疗法,从而导致中医西化。
适宜的中医医疗技术得不到医疗保险政策的支持由于中医的自身特点以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而现行的医疗保险政策却是重治疗轻预防,住院标准一直以西医为标准,使得许多具有中医住院治疗征象的病人无法收入院,白白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机。此外,许多适宜的效果良好的中医治疗方法(如中药熏蒸、耳穴按压等疗效极佳的中医技术等),被误认为保健方法,不列入医疗保险记帐范围,从而制约了中医的发展。
与中医药有关的评审或者鉴定活动如中医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中医医疗事故鉴定、中医师的继续教育、中医科研课题评审、中医医疗质量评估等,没有体现中医药特色,没有遵循中医药自身的发展规律。
现行的对中医药制剂的管理,阻碍了中医药的发展我国目前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利于对中医药制剂的保护和利用。对中医药的秘方、偏方和验方的管理、利用和对院内制剂的管理没有体现中医药的传统特色。
假中医、中医推拿、针灸减肥充斥市场目前,社会上许多无牌中医师、针灸推拿按摩减肥,街头巷尾处处可见,在水疗和按摩保健中心等非法的医疗机构中也处处可见,大多是没有资格的人员也在从事中医推拿、按摩、针灸等医疗活动,且假医假药假广告的泛滥,已严重败坏了中医的声誉,更使中医技术贬值。
中医管理体系不完善,人力不足市卫生局中医处是我市唯一中医机构的行政管理处室,定编5人,目前到位2人,无论从制定政策法规、宏观管理,还是具体中医执法等正常管理工作,心有余而力不足。再则,各区卫生局没有设立中医科,个别区卫生局学中医专业的科员尚未配备,影响中医事业的发展。
科研机构分散,绩效差目前,我市有两所中医药研机构,市中医药研究所挂靠市中医院,几乎没有发挥应有作用,市中西医结合临床研究所挂靠市第二人民医院,硬件软件建设都受到牵制,难于发挥较好作用。
立法调研报告篇十
尊敬的易主任、各位领导:
根据县_会工作安排,今天到消防大队调研《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情况,首先,我代表县消防大队全体官兵和文职人员对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
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消防工作一直是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点行业。新修订的《_安全生产法》自去年12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县消防大队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将《安全生产法》与《消防法》、《四川省消防条例》的宣贯和执行同步进行,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监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发现了一些工作中的问题,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
2、强化宣传,努力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消防大队通过“安全生产月”、“普法宣传月”、“119消防宣传周”等活动载体,不失时机地加大宣传学习《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工作力度,全民的消防安全生产意识有了提高。据统计,近两年大队组织咨询、讲座、录像、电影等各项活动近50余场,参加人数达万余人次;悬挂张贴安全警示标语和横幅7000余幅;印发《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汇编》等宣传材料5600余份;举办各类培训27期,受训人员达3100人次;发送各类消防安全提示短信30000余条,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的消防工作。
3、加强检查,认真消除火灾隐患。首先,大队提请县政府建立了重大节日(或活动)由政府领导带队参加的安全检查和每季度一次的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例会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其次,安监、公安、文化、卫生、质检等部门相互配合,协同作战,根据县政府总体部署,具体落实每季度每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今年1-4月,全县共检查社会单位700余家,通过检查发现各类火灾隐患240多件,排除220余件,整改率90%以上,同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有效地遏制了恶性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4、突出重点,大力开展专项整治。按照_安委会和县委县政府的部署,消防大队近期报请县政府主要开展了“今冬明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大火灾隐患集中专项整治”、“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并且密切结合国内近期重特大火灾事故和大英县的实际开展石化企业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排查了隐患,狠抓了整改,一些人民群众关注的消防安全问题,得到了初步解决,推动了全县安全生产状况的进一步好转。
二、存在的问题。
从消防部门开展实际工作的情况来看,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落实情况还有待加强。新《安全生产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的有关部门要按照法律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但是从实际的工作中看,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意识不够,认为安全生产就是安监部门的事情,消防安全就是消防部门的事故。
2、部分私营企业的工会组织还不不健全,职工在安全生产和工伤保险方面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新《安全生产法》规定,“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私营企业的工会组织建立健全还有待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指导,工会的法律地位和作用有待加强。
3、少数企业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基层管理工作比较薄弱,安全生产不稳定因素仍然较多,尤其是当前经济形势下,一些经济效益急剧下滑的企业,在安全生产上的投入和重视程度都在降低。以工业园区王茂线业为例,作为生产棉麻类的消防安全重点监管单位,在运行多年的基础上消防设施严重缺乏,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4、全县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应急快速反应能力亟待加强。一方面,关于市政消火栓的建设。最近两年,大英县城的城市道路改造与城市给水管道建设没有同步进行,造成城市市政消火栓建设严重不足。各乡镇的消火栓建设才刚刚处于起步阶段。从消防部队的日常接处警情况来看,消防水源成为了制约消防抢险救援的一个重要因素。截止目前,全县还没有一个消防取水码头。另一方面,关于城市消防站建设情况。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普通消防站的保护面积不宜大于7平方公里,消防队在接到报警后应该在5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根据大英县城市规划,大英县规划城市面积为34平方公里,2014年修订的大英县城市消防规划明确全县将建设文化产业园、郪江新城、太吉、工业园区、梁家坝五个消防站。目前全县仅有工业园区消防站在投入使用,由于该站处于城市边缘,距离新城区路程较远(经测试,从目前消防站出警,在避开上下班高峰,并且选择最近道路的前提下,最小的抢险车到达高速路口需要8分50秒,满载的水罐消防车需要12分钟),已不能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文化产业园消防站虽已经政府同意,但是目前处于停滞状态。
三、几点建议和工作请求。
1、进一步提高政府部门及生产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继续抓好《安全生产法》的宣传学习,扎实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努力让全县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掌握安全法规的基本内容,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和自我保护意识。要把社会普及性宣传教育培训纳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内容,把老百姓最需要,最适用的安全常识传播出去,提升安全知识的知晓率。
2、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要根据全县总体发展需要,加大领导力度,不断提高职能部门和镇乡、街道、社区三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能作用,继续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工作,坚持“一票否决”制度,积极探索先进、高效的安全管理运行机制,强化各行政主管部门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3、加大公共安全资金投入。2012年,成都市政府将全市消防队站建设、消防装备建设和公共市政消火栓建设纳入全市年度十大民生工程,将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作为百姓安居工程目标任务中“完善应急设施”重要组成部分。面对日益加重的消防安全保卫压力,恳请各位领导能为消防部门呼吁,支持市政基础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以及消防队站建设,集全民之力维护全县火灾形势的稳定。
大英县公安消防大队。
立法调研报告篇十一
在实地考察和召开座谈会期间,各层面的中医从业人员均一致认为我市中医立法十分必要且非常急迫,就我市中医发展的现状、立法应解决的问题畅所欲言地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建议和想法,为《深圳经济特区中医事业发展条例》的起草提供了宝贵的素材和起草思路。
3.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中医医疗机构设置不足现有的中医药资源和服务远远不能满足市民对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日益增长的需求,目前我市仅有3个区设有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也只有福田区有1家,且规模很小,仅30张病床。各区中医药发展不平衡的现象严重存在,作为深圳面积第一大区的龙岗区,至今无一家中医院。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人员编制及构成比例不合理医院人员编制少,留不住人才,且现有人员构成比例不合理,有的中医院中医师的比例甚至低于西医师。
中医医疗收费过低许多治疗效果很好的中医医疗技术得不到与之相符的价值体现,如中医手法复位骨折治疗费仅几十元钱,而如果进行手术治疗其医疗费少则上千元,多则上万元,由于经济利益的驱动,许多医院及中医师就放弃中医最传统的简、便、验的治疗方法而选择西医疗法,从而导致中医西化。适宜的中医医疗技术得不到医疗保险政策的支持由于中医的自身特点以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而现行的医疗保险政策却是重治疗轻预防,住院标准一直以西医为标准,使得许多具有中医住院治疗征象的病人无法收入院,白白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机。此外,许多适宜的效果良好的中医治疗方法(如中药熏蒸、耳穴按压等疗效极佳的中医技术等),被误认为保健方法,不列入医疗保险记帐范围,从而制约了中医的发展。
与中医药有关的评审或者鉴定活动如中医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中医医疗事故鉴定、中医师的继续教育、中医科研课题评审、中医医疗质量评估等,没有体现中医药特色,没有遵循中医药自身的发展规律。
现行的对中医药制剂的管理,阻碍了中医药的发展我国目前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利于对中医药制剂的保护和利用。对中医药的秘方、偏方和验方的管理、利用和对院内制剂的管理没有体现中医药的传统特色。
假中医、中医推拿、针灸减肥充斥市场目前,社会上许多无牌中医师、针灸推拿按摩减肥,街头巷尾处处可见,在水疗和按摩保健中心等非法的医疗机构中也处处可见,大多是没有资格的人员也在从事中医推拿、按摩、针灸等医疗活动,且假医假药假广告的泛滥,已严重败坏了中医的声誉,更使中医技术贬值。中医管理体系不完善,人力不足市卫生局中医处是我市唯一中医机构的行政管理处室,定编5人,目前到位2人,无论从制定政策法规、宏观管理,还是具体中医执法等正常管理工作,心有余而力不足。再则,各区卫生局没有设立中医科,个别区卫生局学中医专业的科员尚未配备,影响中医事业的发展。科研机构分散,绩效差目前,我市有两所中医药研机构,市中医药研究所挂靠市中医院,几乎没有发挥应有作用,市中西医结合临床研究所挂靠市第二人民医院,硬件软件建设都受到牵制,难于发挥较好作用。
立法调研报告篇十二
中医药是我国卫生事业的重要特色,也是中华民族5000年灿烂文化的丰碑。岭南中医药历史悠久,源远流长,群众基础良好。在国家和广东省中医药管理局的正确指导下和xx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有关部、委、办、局的大力支持下以及xx市卫生、中医药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我市中医药工作取得了喜人的成绩,中医资源配置有较大投入,医疗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中医科教工作成绩斐然,中医行业管理力度加大,基础内涵建设得到夯实,中医应急医疗救治体系、管理体制改革、医德医风建设都取得了显著成效,整体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部分指标处于全国或全省领先地位。
1.中医立法的背景。
为了使我市制定的《深圳经济特区中医事业发展条例》更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前瞻性,根据中医立法工作计划安排,20xx年1月11日至18日,市卫生局与市法制办联合组成调研小组,就我市中医事业发展现状、存在哪些法律障碍、立法需规范哪些法律关系等问题,采取实地考察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在市内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道如下。
2.市内调研的基本情况。
在实地考察和召开座谈会期间,各层面的中医从业人员均一致认为我市中医立法十分必要且非常急迫,就我市中医发展的现状、立法应解决的问题畅所欲言地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建议和想法,为《深圳经济特区中医事业发展条例》的起草提供了宝贵的素材和起草思路。
3.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3.2中医医疗机构设置不足现有的中医药资源和服务远远不能满足市民对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日益增长的需求,目前我市仅有3个区设有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也只有xx区有1家,且规模很小,仅30张病床。各区中医药发展不平衡的现象严重存在,作为深圳面积第一大区的xx区,至今无一家中医院。
3.3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人员编制及构成比例不合理医院人员编制少,留不住人才,且现有人员构成比例不合理,有的中医院中医师的比例甚至低于西医师。
3.4中医医疗收费过低许多治疗效果很好的中医医疗技术得不到与之相符的价值体现,如中医手法复位骨折治疗费仅几十元钱,而如果进行手术治疗其医疗费少则上千元,多则上万元,由于经济利益的.驱动,许多医院及中医师就放弃中医最传统的简、便、验的治疗方法而选择西医疗法,从而导致中医西化。
3.5适宜的中医医疗技术得不到医疗保险政策的支持由于中医的自身特点以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而现行的医疗保险政策却是重治疗轻预防,住院标准一直以西医为标准,使得许多具有中医住院治疗征象的病人无法收入院,白白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机。此外,许多适宜的效果良好的中医治疗方法(如中药熏蒸、耳穴按压等疗效极佳的中医技术等),被误认为保健方法,不列入医疗保险记帐范围,从而制约了中医的发展。
3.6与中医药有关的评审或者鉴定活动如中医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中医医疗事故鉴定、中医师的继续教育、中医科研课题评审、中医医疗质量评估等,没有体现中医药特色,没有遵循中医药自身的发展规律。
3.7现行的对中医药制剂的管理,阻碍了中医药的发展我国目前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利于对中医药制剂的保护和利用。对中医药的秘方、偏方和验方的管理、利用和对院内制剂的管理没有体现中医药的传统特色。
3.8假中医、中医推拿、针灸减肥充斥市场目前,社会上许多无牌中医师、针灸推拿按摩减肥,街头巷尾处处可见,在水疗和按摩保健中心等非法的医疗机构中也处处可见,大多是没有资格的人员也在从事中医推拿、按摩、针灸等医疗活动,且假医假药假广告的泛滥,已严重败坏了中医的声誉,更使中医技术贬值。
3.9中医管理体系不完善,人力不足市卫生局中医处是我市唯一中医机构的行政管理处室,定编5人,目前到位2人,无论从制定政策法规、宏观管理,还是具体中医执法等正常管理工作,心有余而力不足。再则,各区卫生局没有设立中医科,个别区卫生局学中医专业的科员尚未配备,影响中医事业的发展。
3.10科研机构分散,绩效差目前,我市有两所中医药研机构,市中医药研究所挂靠市中医院,几乎没有发挥应有作用,市中西医结合临床研究所挂靠市第二人民医院,硬件软件建设都受到牵制,难于发挥较好作用。
立法调研报告篇十三
日前,重庆商务职业学院副院长张荣在办公楼第三会议室与来自4个院系的36名学生代表面对面进行交流。学工部、教务处、后勤服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团委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
学生代表踊跃发言,内容涉及学生管理、生活设施、后勤服务、课程设置等方面。各部门负责人就同学们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并对反映的问题与建议做了详细的记录。
张荣以“直面问题、凝聚共识、共促成长”为主题阐述了此次座谈会的意义。他充分肯定了同学们爱校如家的主人翁意识,并敦促涉及部门认真梳理问题,健全管理机制,更好地助力于学生的成长成才。张荣提出了三点希望:一是要讲规矩,有纪律,做有政治觉悟和辨别力的大学生;二是要思进取、重品行,做志存高远、有规划、有毅力、懂感恩的大学生;三是爱学习,勤运动,做学无止境、蓬勃朝气、具有强健体魄的大学生。
本次座谈会广泛了解了学生在生活、学习、成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达到了切实帮助学生解决困难,推动学生管理体制改革的目的。
立法调研报告篇十四
自××年月组织任命我为地区文物局局长以来,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在地委、行署、文化和体育局的正确领导下,团结全局职工,动员全区广大文化遗产工作者,积极努力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个人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自己政治思想水平。
在一年里,认真参加单位组织的各类学习,并注重自学。
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精神、“××”会议精神,地委、行署的相关文件,以及文化遗产相关法律法规、相关知识等方面的理论。使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都有很大的提高,为进一步做好工作奠定了一定的基础。在加强自身学习的同时,始终按照党的干部、国家公务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到遵纪守法,廉洁勤政,积极努力,开拓创新,积极努力工作。
二、工作职责的履行情况:
(一)深入研究,创新推动全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由于从事文物工作多年,长期坚持深入实际,对全区的文化遗产资源情况、保护管理情况等有了较为详实的了解。经常以为什么保护、保护什么、怎么保护为题,以全区文化遗产工作者进行研究讨论,摸清了全区文化遗产的基本特色,为地委、行署制定历史文化“五古”保护建设发展战略,提供了依据。成为具有开创性的试验区历史文化保护方式,她的全面开展,将使我区历史文化的实物载体—古城、古镇、古寨、古驿道、古建筑等“五古”得到全面的保护,解决了城市迅猛发展中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问题,为建设具有鲜明特色的、易居城市,可持续发展文化旅游奠定了基础。
(二)认真组织协调,抓好全区文化遗产普查工作。
通过认真组织、指导、督促,全区各县、市已按时完成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二阶段野外文物调查工作。据统计,普查出文物点1480处。其中,新发现文物点783处,复查文物点697处。其中,调查已消失文物点156处。经省文物局验收为合格。
按时完成全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20xx年申报项目及省级名录传承人普查和保护申报工作。申报名录项目42个,省级保护名录传承人59人。公布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22个,传承人10人。
(三)夯实巩固基础,力求工作全面推进。
针对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基础差,与全区社会经济发展不相适应这一现象。本人在长期的工作调查研究中,结合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将工作的重点放在巩固夯实基础工作上。重要抓了以下基础工作:
1、组织、协调完成第×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推荐申报工作。在省文物局的'安排部署和指导、帮助下,根据各县、市推报,地区综合,编制完成××××近现代建筑群旧址、××××旧址、××机械厂主厂房、××墓群石刻、××××遗址、××山村文化景观等申报项目资料编制工作,协助省局完成《××××》申报项目的资料收集、编制等工作。现已报国家文物局待批。
2、文物保护修缮设计方案编制工作。协调配合完成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织金古建筑群保护抢救修缮方案的编制工作;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学校旧址;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等的保护修缮方案的编制工作。积极配合××博物馆,完成展厅扩建工程及陈列展览设计方案编制工作。
3、珍贵馆藏文物的保护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文物局的统一部署和工作安排,在进行摸底调查、统计的基础上,积极配合省文物局文物专家鉴定组,对我区的地区博物馆、市文管所、××县文管所、××县文物局、××博物馆等单位的文物藏品进行了文物鉴定,初步鉴定出一级文物4件,二级文物121件,三级文物229件。为进一步做好全区文物藏品数据资料收集及信息库项目建设奠定了基础。并按时完成了珍贵文物藏品的基本数据收集和上报工作。
4、文物安全检查工作:根据地区行署、国家文物局、省文物局的有关通知要求,地区文物局以××××火灾为警示,要求各县、市必须将文物消防安全列入头等大事,切实落实。并组织专门的检查组,相继开展了两次全区文物安全消防检查工作,对全区重点文物消防安全防范单位进行了全面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对存在隐患的单位进行了隐患排除和整改,增加了必要的消防安全设施,使文物保护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得到了进一步改善,文物安全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5、根据××专项规划编制需要,地区文物局举办了××期间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申报培训班,对全区有关规划编制人员进行了项目规划申报编制培训,确保了申报项目的可行性。组织编制了全区申报项目30个,总计申报项目经费2.6亿余元;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项目××中央补助资金申报项目6个,保护名录项目总计申报经费1202万元。同时,完成了大方、黔西三个国家级生态保护试验区项目的申报工作。
6、为完成地委书记秦如培关于××会馆、城隍庙的保护修缮工作指示,结合工作实际,两庙的保护修缮设计方案由地区文物局牵头,现已完成方案编制工作。省文物局局长××同志高度重视,亲自带领文保处处长××等相关领导,实地考察,对地委、行署高度重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省文物局已下拨文物维修补助经费90万元,帮助支持××庙的文物修缮工程。
7、文物宣传工作。在坚持文物宣传与“三普”相结合,采取“走到哪里,宣传到那里”的长态性宣传形式外,6月“文化遗产日”期间,根据地区文物局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等县、市,充分利用文化遗产资源,文化遗产普查成果,举办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化遗产宣传活动,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其间,地区文物局、市委宣传部、地区社科联合在市举办了一期《××××文化论坛会》。
8、根据地区行署的安排,及地区高速办、铁路办的要求,文物局积极配合省考古所,认真做好辖区内的大型基本建设考古调查工作。先后配合协助完成《××××》、《××××》、《××××》、××××》、《××××》等项目的考古勘探调查工作;受考古所的委托,地区文物局主持完成了《××××》、《××××》、《××××》、《××××》的基本建设项目的考古勘探调查工作。
9、随着地委、行署对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日趋重视,地区文物局局长××作为文化和体育、旅游部门唯一的代表,被地区城市建设规划委员会聘为专家组成员,先后参与了《××××建设发展总体规划》、《××县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县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管理区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县××乡建设总体规划·及文化遗产保护、旅游发展规划》、《××县××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建设规划》等城镇建设发展规划的评审工作,以及地区大型基本建设中的铁路、高速公路、变电站等建设项目规划的评审工作。使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层面得到很大的提高,文化遗产保护真正纳入到地方经济社会总体规划、纳入到城乡建设发展规划之中。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城乡建设、基本建设的发展,把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贯穿到各项规划、建设之中。
10、地区博物馆、大方奢香博物馆两个免费开放单位,在省文物局的指导和帮助下,在运转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力求以优质的文化产品和积极广泛的宣传动员等多种形式,努力地开展基地宣传教育活动。年接待观众,地区博物馆12万人(次)、××博物馆近18万人(次)。市《××××陈列室》,虽没有列入免费开放单位,没有运行经费,但至10月开馆以来,多方自筹资金,不断完善开放设施设置、环境卫生,提高陈列展览讲解水平,始终以免费开放单位的要求,坚持免费开放,年接待观众5万余人(次)。
(四)、突出重点,抓好大型项目工作。
在省文物局的指导和帮助下,多方协调、配合,完成了××遗址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待省文物局组织评审通过后、报国家文物局);通过向国家文物局、省文物局的大力协调,××遗址于××年××月,被列入全国第×批国家遗址公园保护建设项目。
地区文物局在人员编制少,专业人员紧缺,工作任务重等情况下,始终坚持克服困难,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工作态度,为全区文化遗产事业的发展努力工作,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的认可。先后荣获了省文化厅“××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先进集体”、省文物局“××省珍贵馆藏文物资料收集及信息库项目建设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全区有8名文化遗产工作者分别荣获国家、省主管部门的先进个人表彰。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学习不够。学习中,还没有形成一种良好的学习风尚,使全体职工在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方面学习的深度广度都不够,在推进工作上有一定的不足。
二是工作中综合协调、统筹兼顾不够。由于工作任务重,业务人员较缺,工作中往往重这头轻那头,不能做到综合平衡。
三是思想沟通不够。由于工作压力大,和自己的修养不足,在与干部职工、与上级领导的思想沟通和思想交流方面往往过于简单方法、方式不够。
针对这些不足,一定要加强学习,增强自身的理论水平和修养,努力充实自己,更新观念,提高行政执政和统筹协调能力,改进工作方法确保工作整体推进。
立法调研报告篇十五
为做好耕地占用税立法研究工作,根据中省市《关于开展耕地占用税立法调研工作的通知》要求,财政局联合地税局、国土局对我县耕地占用税及农用地转用环节的收费情况进行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耕地占用税是以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为纳税人,以纳税人实际占用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税额标准一次性征收的税种,也是利用税收的杠杆作用促使单位和个人尽量少占耕地、节约耕地的一项重要措施。我县根据中省市《关于做好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征管职能划转工作的通知》精神,原由县财政部门(包括乡镇财政所、城关契税所)征收管理的契税和耕地占用税,自3月15日起改由县地税部门负责征收管理。
随着经济的发展,城镇化进程与工业化建设的进一步加快,占用耕地的规模不断扩大,加强和完善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越来越显示出其重要性和紧迫性。耕地占用税采用地区差别税率,根据不同地区的具体情况,分别制定差别税额,我县适用税率为18元/平方米。耕地占用税全部留县,20—(1-7)实际入库2215万元。
二、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执行情况及存在问题。
(一)征税对象概念模糊。
1.《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中“耕地”概念与土地管理部门对“耕地”的概念解释有出入,按照土地管理部门的口径,园地、林地、草地、废弃地、撂荒地、滩涂等均按非耕地管理;而税务机关解释的“耕地”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地、复垦整理地、休闲地、轮歇地、草田轮作地、间作地、已垦滩地、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废弃地、撂荒地等。由于对耕地赋予的概念不同,纳税人认知模糊,增加了税务部门征收管理的难度。
2.条例第七条占用“基本农田”的,适用税额应当在本条例第五条第三款、第六条规定的当地适用税额的基础上提高50%。但在实际工作中税务机关与国土部门对土地性质“基本农田”与“非基本农田”界定存在分歧。
(二)部分纳税主体难以界定。
1.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经申请批准占用耕地的,纳税人为农用地转用文件中标明的建设用地人;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中未标明建设用地人的,纳税人为用地申请人。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的,纳税人为实际用地人。但在实际工作中建设用地都通过土地招拍挂程序取得,农用地转用文件中未列明建设用地,用地申请人为县级人政府,按照规定,纳税人就确定为县级人政府,这给税款的征收、管理、执法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和不确定性。
2.税务机关征收工作中有一部分遗留问题无从解决:如土地几经转让后,现该宗土地通过土地招、拍、挂形式出让予现有人,该宗土地的耕地占用税纳税人因年代久远无法追缴。
(三)部分计税依据的确定存在分歧。
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但实际中,有时还有受托代占的情况,这种情况虽然在相关文件中已经给了补充规定,但还是会让纳税人误解,给确定具体税额造成不便。
(四)宣传不力,征管工作没能做到家喻户晓。当前,在耕地占用税方面的宣传工作上还明显滞后,无论是在宣传经费投入、宣传报道及人员安排,抑或相关部门协税主动性方面,都存在严重不足。一些用地单位对该税种知之甚少、甚至一无所知,拒交、拖欠税款现象时有发生,主动申报纳税更是无从谈起。
三、农用地转用环节的'收费情况。
四、国土部门农用地转审批和实际工地流程。
(一)农用地转审批程序。
1.拟订申报。市、县人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编制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经同级人政府审核同意后,分批次报上一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2.审查批准。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收到上报的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和有关方案后,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应当在5日内报经同级人政府审查。同级人政府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政府批准,并将审查所需的材料及时送该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有批准权的人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并按规定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30日内审查完毕,报有批准权的人政府批准。其中,补充耕地方案由批准农用地转用方案的人政府在批准农用地转用方案时一并批准。
3.组织实施。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经批准后,由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政府组织实施,按具体建设项目分别供地。
(二)供地流程:
1.取得政府批复。
2.实施土地征收工作。
3.出具规划设计条件书。
4.地价评估。
5.政府批准出让方案。
6.实施招拍挂程序。
7.签订出让合同。
五、耕地占用税立法建议。
(一)明确纳税人。
1.以立法形式明确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主体。《土地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土地属于国有;《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第三条,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也就是说,实际占有使用耕地者不缴纳耕地占用税,而将耕地变为非耕地者才缴纳耕地占用税,从而导致几乎所有占有使用耕地(含承包耕地)者认为耕地属于个人私有。建议凡占有使用耕地的单位和个人都应缴纳耕地占用税。
2.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与农用地转审批流程合理衔接,确定实际占用耕地的单位和个人,改变政府作为纳税人的不正常现象,这样既符合耕地占用税的立法目的,也便于税收征管。
(二)改变征收环节。
凡涉及土地招、拍、挂的土地,把耕地占用税包含在土地出让金中,将耕地占用税和出让金及其他规费分离各自入库,明确纳税人,以便地税机关征收。
(三)调整税额标准。
耕地占用税的税额标准不应以人均耕地面积来确定征税标准,而应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的经济发展状况作为标准来确定征税标准,做到与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的土地使用税的标准、等级、类别相衔接,与经济发展状况相衔接,有利于公平税收负担,做强县域经济发展速度。
(四)征管工作流程与部门配合。
1.建立有效的部门协作机制,促进部门之间的配合与协调。土地管理部门要及时给税务部门提供各种占地资料,在有关单位申请使用土地时,应与税务部门一同到现场对用地数量、用途和类别等进行勘察与评定,确定其应征税额,将土地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之间相关信息传递规定为法定义务,此外,还应加强与银行、公检法等方面的配合。对纳税人欠的税款、滞纳金经催缴无效后,征管机关可开具扣缴通知书,通知银行协助扣缴;动用司法手段打击各种偷、逃、抗税行为,有效发挥税收强制性作用,保证税款应收尽收。我县实行房地产税收一体化后,取得了明显成效。
2.在土地使用证和相关文书上登载耕地占用税的缴纳及免税情况,实行终身跟踪,并规定无耕地占用税登载信息的相关合同、文书无效,无耕地占用税登载信息的土地使用证无效。
立法调研报告篇十六
在地委、行署、××指挥部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地区文化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局的整体工作部署,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围绕工作目标,锐意进取、狠抓落实,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信念坚定,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
高度重视政治理论学习,按时参加援疆前方指挥部、局党委中心组、党支部组织的集体学习,深刻领会中央和各级党委的会议精神、方针政策,在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不打折扣。及时学习并传达中央××工作会议、自治区党代会、地委委员(扩大)会议精神,结合单位实际做出工作部署,狠抓落实。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反恐维稳值班的各项要求,按时带班;组织应急小分队,落实安保措施,及时演练,确保安全稳定。对大是大非问题,始终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做到认识不含混、态度不暧昧、行动不动摇。对于社会上出现一些错误言行,敢于主动发声批驳。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坚守党的纪律,具有很强的政治坚定力、政治敏锐力、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执行力。
二、勤政务实,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思路清晰,把握大局,讲求实效,年度重点工作如期完成。
按照年度工作计划,提出了“确保一个目标,抓好两项工作,实现三个突破”的总体工作思路。按照以上工作思路,细化责任、建章立制、狠抓落实。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年初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都顺利推进:地区坎儿井抢救性加固(一期)工程和××地区烽燧维修保护(一期)工程如期完工。陆续编制上报了《地区烽燧维修保护(二期)工程方案设计》、《××坎儿井抢救性保护工程(××段)方案设计》、《××遗址群文物保护总体规划》、新增第×批国保单位保护设施建设方案设计等10余个项目方案。率团到××省考察学习管理经验,协调××地区文博管理人员到××跟班学习培训,与省文物局签订了对口支援合作协议,对双方开展技术、人才、项目援助做出了安排。
(二)依法办事,坚持原则,率先垂范,保证日常工作高效运转。
根据单位工作职责和实际情况,积极倡导并认真践行“严谨、务实、廉洁、高效”的工作理念,完善了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了对干部职工的日常考核,规范了机关公文流转,进一步发挥局务会职责,使单位各项工作做到依法、规范、有序。在工作中坚持原则、严以律己、强化落实,对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人和事,坚决按照规章制度果断处理,确保单位风清气正。保证了可移动文物普查、考古发掘、依法行政、党建、宣传、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精神文明、计划生育等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三)作风民主,敢于担当,服务基层,树立领导干部良好形象。
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注重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践行为民务实清廉的群众路线。遇事同干部职工商量,对于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充分尊重大多数人的意见。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征求基层意见及建议,及时解决基层遇到的困难。对于意见及建议,做到立行立改。下半年,根据基层反映的一些文保单位易遭破坏问题,积极向行署呼吁,充实完善了群众看管员队伍,新增看管人员80人。针对两县一市文物局保护经费紧缺的问题,从自治区下拨地区的专项经费中予以解决。为民务实的作风得到了干部职工的肯定和好评,激发了干部职工和基层单位的工作积极性。
三、清正廉洁,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见实效。
在工作中,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立足本职,着眼防范。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负责分管科室,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工作目标,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统一部署、落实、检查、考核。定期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碰头会,结合全局的业务工作研究、讨论、部署全局党风廉政工作。充分发挥宣传文化阵地优势,广泛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各类主题宣传,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不断增强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建立了“五重一大”议事制度,认真执行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强化监督,大事坚持通过局务会研究确定。
在工作和生活中,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干部和人才管理办法》,认真学习并坚决贯彻上级廉政建设的有关精神,反对“四风”,遵守地区改进工作作风“十二项规定”,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微、慎独、慎始、慎终,不向援助单位和服务对象提出任何不合理要求。按规定及时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要求与约束。以优良的作风树立了清正廉洁、甘于奉献的援疆干部和党员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
四、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一是业务知识学习不够系统。二是对文物的合理开发利用工作研究不够。三是协调部门关系能力还需加强。在以后的工作中,将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一是合理安排工作,确保每天的学习时间,系统学习业务知识。二是加强研究,学会借力,争取专业机构和社会力量的支持,加快文物保护单位的合理开发利用步伐。三是加强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地区相关单位的联系沟通,建立定期会晤机制。建立和谐稳定的工作关系,为哈密地区文物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拓展更大的空间。
立法调研报告篇十七
近日,我市召开《镇江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条例》立法调研座谈会,市文广新局、市法制办、非遗保护中心相关成员、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代表参加了座谈。
会上,市文广新局代表说,我市非遗资源丰富,传承项目数量可观,传承人队伍也在不断壮大。但是在传承人群体中逐渐出现了“权利寻租、于法无据、重申报、轻保护”的现象,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条例迫在眉睫。
目前,立法工作小组已赴丹阳、句容、扬中等地展开专题调研10余次,就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传承现状等,举行了座谈会。在业界专家的指导下,《条例(草案)》多次修改,基本框架现已搭建完毕,但仍有完善和提升的空间,尤其是在提高立法质量、突出地方特色、增强可操作性等方面,需要做好草案的进一步修改完善工作。
刘善教、黄俊章、金桂芬等非遗项目传承人从各自的视角对条款内容发表了看法,特别是在传承人的认定、权利与义务、考核与管理、退出等方面,仔细地进行了推敲和审议。他们纷纷表示身为传承人,在享受国家待遇的同时,要肩负起传承中国传统文化的重任。
立法调研报告篇十八
市地税局在接管契税征管三年多的工作实践中,不断摸索、总结契税征管经验,改进工作方法,采取各项措施,逐步提升了契税征管效率,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部门配合、信息共享、健全制度、落实执法、优化纳税服务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及不足。
20xx年3月,市地税局从财政部门接管契税征管工作,2008年1月在水磨沟区设立了专门的征收大厅负责各类房地产业交易税收的`征收工作,20xx年双聘工作对岗位及人员进行了部分调整,现有工作人员44人,其中正式干部15人,外聘人员29人,人员岗位设置正副科所长2人,内勤1人,票证管理人员1人,调档及档案管理人员2人,装订档案2人,业务咨询1人,办理集体户及历史遗留问题相关事宜1人,办理退税及拆迁补偿1人,出票人员4人,涉税辅导窗口人员3人,发号2人,一手房契税审核及录入人员6人,二手房契税审核及录入6人,土地契税审核及录入2人,保洁员1人。另有九人为新招聘人员,将在契税二厅投入使用后进行调配。
近年来,随着乌市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城镇化进程的逐步加快,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与之相关的各项税收收入也得以较快增长。
非法中介人员进入。在领取票号时采取实名制并将票号入档,在契税大厅张贴了警示标语,为了安全起见,在高峰期当地派出所派驻联防人员及派特警维护秩序,防暴队员随时准备在契税大厅维持秩序,同时,监察室配合契税大厅、公安部门投入了很大的精力严厉打击中介机构的违法代办行为。
4、派驻监察干部参与并监督契税核定征收工作,局领导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抽查纳税核定资料,确保纳税核定执行税收政策无误。今年3月份,由监察室、法规科和管理科共同组成的巡视小组对契税大厅20xx年11月份至20xx年元月份的“住房信息档案资料”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查阅二手房的资料,共抽查了2000多户的资料,调查结果表明“家庭唯一一套生活用房证明”的开具存在的问题较多,多数为假证明。经调查核实,一些案卷中契税票复印件的日期、票号、计税金额均被改动过,与房产交易管理中心调取的存档资料信息不符,找出了契税征管工作中存在漏洞的原因。
5、利用现有资源,尽最大努力增设至13个申报及缴税窗口,开设两条pos机收款线,中午窗口办税人员加班加点受理纳税申报;在区、市局两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契税征收二厅已进入装修后期,9月20日投入试运行。届时两个大厅将分别承担办理商品房和二手房的业务,两个大厅都将再增设三个窗口;同时,已与银行、乌市房产交易中心等多家单位协商、联系,从9月13日起临时启动双休日上班制度,以有效地缓解目前排队人员多的现象。
6、针对非法中介机构代理契税申报的现状,在20xx年《关于在新形势下建立健全腐朽风险防控工作机制的报告》中已将契税大厅工作列为“存在腐朽的风险点”加以管理。
税收征管政策制定的不严密给中介人员造成了可乘之机,利用税收征管政策制定中的一些模糊性打擦边球,为了有效的打击纳税人通过开具假证明和制作假的房产信息资料骗税、不缴税的行为,六月中旬,经过市局协调和水区地税局的努力,契税大厅完成了与乌市房产交易中心的联网,搭建了信息平台,实现了信息共享,实现房产中心可以调阅我局开具的契税票以核实买房人是否真的缴纳税款;契税大厅可以利用房产交易管理中心网上的信息核实**市房屋产权登记档案信息查询申请表的真伪,同时,房产交易管理中心与各公证处已经联网,实现对首次购房、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原房主档案信息、公证信息等多项证明的调阅核实,最大限度的减少和降低了税款流失的现象。
7、对干部自身的廉政教育常抓不懈。水区地税局廉政工作从年头讲到年尾,今年组织了多次各类针对契税征管工作的检查和巡查,对确实因为服务态度影响工作的干部也给予了严肃的处理,不姑息迁就。对区局、市局、市政府、行风热线等单位转办的投诉举报,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和回复,并多次汇报一些亟待解决的业务性问题。并对契税工作提出更高要求:一是继续加大对契税大厅的监督力度,加强局领导巡视和监察室的工作人员的蹲点检查工作,及时了解情况,掌握一手资料,掌握工作的主动权;二是加大正面宣传力度,通过与电台和电视台配合做好对契税的宣传工作,使纳税人在办理契税缴纳工作时要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了解缴纳契税的相关法律知识和工作程序,有效的维护自己的权利;三是对检查或举报反映的问题要积极落实,及时处理,一旦证据确凿,做严肃处理;同时也本着对干部负责的态度,对一些有苗头性的问题也要认真组织调查,做到不冤枉一名干部,也不纵容怀有侥幸心理的违法违纪干部破坏我局契税大厅的窗口形象。
三年多的契税征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部门配合、信息共享、健全制度、落实执法、优化纳税服务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及不足。
立法调研报告篇十九
8月24日,县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对我县文物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由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驻会委员、办事机构负责人组成)在文旅委负责同志陪同下,深入瀛洲镇仁里古村落、上庄镇上庄古建筑群、城区文昌阁、霞间古窑址,实地察看了解文物保护现状,征求镇村干部、住户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召开调研座谈会,听取了县政府关于我县贯彻实施文物保护法情况汇报及文旅委的补充汇报,座谈了解全县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情况,探讨推进我县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现将调研情况综合如下:
一、我县文物保护工作情况。
我县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文物古迹众多。通过第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我县共登记文物点454处,有古祠堂、古民居、牌坊、楼阁、碑刻、字画等多种类型,在全县11个乡镇均有分布。其中国家级文保单位4处,省级文保单位13处,县级文保单位40处。此外,全县还有馆藏文物1000件(套)。
多年来,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遵循“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文物保护方针,在文物抢救、保护、挖掘、管理、利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文物保护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文物保护法颁布实施以来,县政府及县文物主管部门积极开展文物法制宣传教育,把文物保护法纳入全民普法规划,结合“法制宣传日”、“文化遗产日”、“国际博物馆日”,结合展呈文物、文化下乡等活动,广泛宣传文物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二是文物保护投入逐渐增加。以来,我县争取国家、省及相关部门专项资金,先后投入1268万元,完成龙川胡氏宗祠、磡头节妇坊、听泉楼、文庙等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工作。县政府在财政困难情况下,仍挤出资金对德锦汪氏宗祠、方祠文昌阁、五教堂、石氏支祠等文物进行了维修。今年,我县又启动太平天国壁画、明伦堂考棚2处省保单位修缮工作。三是文物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先后编制了《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龙川胡氏宗祠保护规划》,出台了《绩溪县古村落、古民居保护管理暂行办法》,完成了抽水蓄能电站文物异地保护、杭黄高铁霞间古窑址保护工程以及胡氏宗祠、胡适故居、三雕馆、博物馆等文物风险单位安全达标工作。同时,加大对破坏文物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开展现场执法4次,及时处理倒卖古民居及其构件的违法行为。四是文物保护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文物的合理利用日益成为文物工作的重要内容,丰富了历史文化宣传教育形式和内涵。瀛洲、伏岭、上庄等乡镇,文物工作与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紧密结合,既实现了文物的有效保护和传承,又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文物资源成为我县旅游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文物保护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文物保护意识不强。有的领导干部、工程建设施工单位不能正确认识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关系,在城乡建设中擅自拆除历史建筑及其他文物古迹,破坏历史风貌,有的居民把保护文物视为负担和阻碍,忽视文物传承文明、认知教育、发展经济的功能,随意损毁、改建、拆除、出售文物。据统计,近十几年中,我县损失的`不可移动文物就有中王桥(县保)、古窑址(省保),还有消失的古民居14幢。
(二)文物保护力量薄弱。县文物局与县博物馆合署办公,现有在职工作人员只有13人。不仅文保工作人员少,而且专业人员更少,也没有独立的执法队伍,文物保护队伍与文物大县、监管任务不相适应。
(三)保护经费严重不足。文物保护经费没有纳入财政预算,文保资金来源渠道不广,难以满足文物保护的实际需求,存在不少文物点濒临倒塌的现象。
(四)分散文物保护难度大、隐患多。我县众多文物点中古民居占比高,古民居比较集中的地方,可以搞旅游开发,通过合理利用促进保护,而那些零散分布的古民居,其管理人因维修经费得不到有效落实,失去保护积极性,甚至产生与政府抵触的情绪,以致少数古民居被用作堆放稻草等杂物,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五)部门配合也有待加强。在城乡建设审批环节文物部门参与不够,不少文物点周边不断出现超高、超密建筑,“建设性破坏”时有发生。
三、进一步推进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营造文物保护氛围。县政府及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文物的不可再生性,加大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宣传教育要做到点面结合,要重视运用发生在身边的具体案例来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加强文物知识宣传普及,增强干部群众尤其是青少年的文物保护意识,营造“保护文物,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
(二)加强文保组织领导。要将文物保护事业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一调度文物保护工作;编制并完善古民居、古遗址、古桥亭等项保护规划,形成点线面、多层次、全覆盖的保护规划体系;建立县文物保护协调机构和文物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定期进行会商协调,在事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文保单位修缮、项目建设等重大问题上以文物保护为先决条件,确保文物保护前置审批;健全县、乡(镇)、村文物保护网络组织,落实文物管理责任;加强部门配合,文旅、住建、公安、国土、市监、商务等单位要形成联动机制,齐抓共管。
(三)创新文物保护方式。根据文物普查成果和保护规划,进一步明确文物保护重点区域、重点村,按轻重缓急对全县古建筑、古遗址等文物实行挂牌保护,并建立文物台账,实行动态监测管理。创新保护方式,为每处文保单位定制“个性化”保护方案,实行“一处一策”、“一点一策”,加强保护的实效性。推进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实现“保护-开发-利用-发展-保护”的良性循环,以强化对传统古村落、古民居保护。学习外地成功经验,探索采用旅游公司租赁保护、“互联网+”方式,完善优化仁里村的“淘宝众筹”办法。支持成立民间保护组织,制定文物保护乡规民约,夯实文物保护群众基础,大力推进民间文物保护。
(四)增强文物保护能力。重视文物保护队伍建设,适时充实文物保护工作人员,聘请文物保护信息员,及时发现、抢救、保护、利用文物资源;加大文物保护执法力度,整合文旅执法力量,加强文物保护巡查,严肃查处破坏古建筑、古遗址以及损毁文物的人和事,严厉打击文物违法犯罪行为;加大文物保护投入力度,除了积极向上争取文物保护资金外,要将文物保护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并整合历史文化名城、农村危房改造、改徽等项资金,用于文物保护工作。同时,扩宽筹资渠道,积极引入民间资本,增强文物保护资金“供血”能力。
(五)促进文物合理利用。坚持文物保护方针,依法促进文物的合理利用,把文物保护与经济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文物保护、传承、利用的有机统一。重视县博物馆的功能建设,提高陈列展示和讲解服务水平,进一步服务民生、资政育人。通过加强文物保护来促进城乡建设、文化建设、旅游发展,充分发挥文物事业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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