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施方案(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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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施方案(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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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即方子、方法。“方案”,即在案前得出的方法,将方法呈于案前,即为“方案”。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方案应该怎么去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施方案篇一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统领,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当前农村工作和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进一步解放思想,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乡村振兴宏伟目标。

每个村健全一个具有发展活力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培育一个带动集体经济发展的经营主体,培植一个以上可持续增收的集体经济项目,建立一套激励集体经济发展的灵活机制,健全一套规范集体经济健康发展的管理办法。

1.坚持思路创新,推动科学发展。理清发展思路,强化发展理念,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与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探索集体经济的多种实现形式,推动集体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2.坚持村级主体,突出市场主导。充分发挥村级组织主体作用,增强村级组织发展集体经济的内生动力和造血功能。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发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作用,不搞行政命令,防止因发展集体经济而增加村级债务和农民负担,防止在发展集体经济过程中侵害农民利益的现象发生。

3.坚持因地制宜,实施分类指导。从本地经济基础、区位优势、资源条件等实际情况出发,因村制宜,面向市场,选准产业、项目和载体,实行一村一策,宜农则农、宜商则商,重点抓好集体经济收入为“空白”的村经济发展工作。

4.坚持资源整合,实现整体推进。整合各方资源,加大资金、项目和政策支持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形成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整体合力,提高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整体水平。

各村(社区)结合实际,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途径和模式。

1.培植农业主导产业,发展资源开发型集体经济,壮大特色农业经济。鼓励村级组织结合农业综合开发,领办和创办高效农业、设施农业、生态农业、观光农业示范项目,带动农民发展优势明显和特色鲜明的主导产业,形成“一村一品”,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把农民增收和集体增利结合起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

2.盘活农村土地资源,发展资产经营型集体经济,壮大物业经济。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鼓励村集体统一经营农户自愿转让的土地,实现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结合村庄整治,开展土地整理和宅基地整治、零星自然村迁并,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新增的有效耕地由村集体所有和经营。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可采取自主经营、租赁、抵押、承包、作价入股等方式流转,增加集体资产收益。

3.发展村级合作组织,发展服务型集体经济。适应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业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经营的新趋势,构建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业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鼓励村级组织牵头成立各种专业技术协会、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等,采取“支部+公司(合作社、协会)+农户”等多种形式,开展技术指导、信息传递、物资供应、产品加工、市场营销等生产经营服务,以有偿、微利的服务方式增加集体经济收入。

4.增强村办企业活力,发展异地发展型集体经济。引导村级组织依托大中型企业特别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配套兴办各种小型加工、服务等企业,构建企业带动、产业互动格局。围绕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兴办种植养殖型、加工增值型和产品运销型等各种经济实体。同时,盘活存量优质资产,通过流转集体建设用地、依法组建联合投资公司等方式,“走出去”创业增收。

5.挖掘自然资源潜力,发展休闲旅游观光型集体经济。坚持开发利用资源与保护生态环境相统一,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充分挖掘村域内的水、林、风景等自然资源特别是荒水、荒地、荒滩资源潜力和乡土文化浓郁的优势,创办集体经济实体,发展农家乐、度假村、休闲观光农业等,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

6.创新多种经营方式,发展自主经营型集体经济。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创新集体经济经营组织形式和运作方式,搞活集体经济项目。村集体直接从事产、供、销活动获取经营收益。同时,结合实际,灵活选择独资、合资、合作经营和委托、租赁、拍卖、转让、承包经营等多种形式。建立健全产权清晰、管理规范、制度完善的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体制,实行资本运营,实现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1.加强村级集体资产管理。进一步明确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市场主体地位,建立健全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坚决制止和查处平调集体资产行为,实行市场化运作,不断提高资产保值增值水平。加强对村级“三资”(资产、资源、资金)的清理、登记、管理,逐村建立“三资”台帐。村级集体资产发包出租,必须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实现收益的最大化;村集体经营性物业资产不允许随意变更,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2.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建立健全村级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严格收支审批,努力控制非生产性开支。完善村帐“双代管”制度,规范代管手续。建立健全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及时、真实地公开相关信息。建立和完善村干部办公费用包干制度,规范村干部办公经费开支。

3.加强村级民主管理。建立健全村级集体经济民主决策机制,全面推行《村级重大事务预审报备制度》,规范和完善民主决策的内容、形式和程序,保障党员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确保村级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完善监督机制,以村民为主成立监委会,对村级集体资产的运营情况进行监督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把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根本性措施,切实抓紧、抓实、抓好。要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加强对工作中新情况、新问题的分析研究,结合实际落实工作措施,妥善解决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中遇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2.形成工作合力。镇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宏观指导、检查督办和宣传表彰等活动,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提供服务,全力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镇纪委要加强对村级集体经济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经济发展和经营管理办公室要切实抓好新农村建设和产业发展的管理和指导,加强对农民负担、扶贫开发、惠农政策、专业合作社和土地流转等具体问题的探索和研究,及时提出解决办法和应对措施;财政所要加大财政支农政策宣传和财政支农资金落实工作。同时,全镇各单位要按照镇党委、政府统一部署,认真,落实帮扶工作任务,重点从班子建设、发展规划、资金支持等方面对结对村进行帮扶,共同推进全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

3.严格考核奖惩。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当前农村工作的重要任务,事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全镇上下必须高度统一认识,严格标准抓好每一环节工作,镇党委、政府将组织专人定期督办检查,并把发展集体经济纳入村级年度工作实绩底线考核一并奖惩。

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施方案篇二

为进一步发展壮大全街道村集体经济,着力提高基层党组织领导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全面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根据县委文件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要站在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不断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推进农村科学发展,加快建设生态、美丽、健康、幸福新。

坚持“村级主体、因地制宜、培植典型、整体联动、部门配合”的原则,创新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形式,多途径增加村级集体经济可支配收入,大力实施街道“一村一品”示范工程,确保2017年村集体经济收入3万元以下自然村实现翻番,2018年5万元以下自然村“一村一策”推进措施取得实效。

(一)土地经营型。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土地出租、土地互换、宅基住房、土地入股、股份合作等方式,实现土地向企业流转、向种植大户流转,实现村集体和农民收入双增收。在充分保障群众利益基础上,由土地承包经营权流入方,提供土地流转管理服务费,用于村级组织的集体收入。同时,将整平后的沟、路、渠等新增土地的收益,全部划归村集体支配。通过引进农业龙头企业、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家庭农场和种粮大户等方式,采取企业+基地带动型、“公司+村集体合作社+农户”带动型、园区经济带动型等多种模式,加快推进土地集约化经营。

(二)资源开发型。探索发展“边角经济”,对村里的路坎沟边、闲置荒片、房前屋后边角的集体闲散土地资源,通过统一收回、分户承包、股份合作等形式,与各类市场主体合作发展种植产业或经营项目,实现参与各方共建共赢。

(三)资产运营型。对闲置土地、院落、厂房等集体资产,采取合理流转、承包租赁等形式,通过收取一定的承包费,增加村级积累。利用村级组织闲置的办公场所,创建农村综合服务组织,在出租房屋和为民服务中,为村集体创造一定的积累。

(四)有偿服务型。依托村集体兴办村级服务组织,如劳务输出组织、各种便民服务代理点、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把一家一户难以完成的农技推广、农田改造、机械耕作、产品销售等,由村级服务组织统一起来实施,在实行集约化规模经营的同时,为群众提供有偿服务,增加集体收入。

(五)项目开发型。村集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兴建厂房、商业用房或市场基础设施,通过对外租赁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引进项目,通过利润分成等增加集体收入。

(六)培植主导产业。鼓励村级组织创办高效农业、设施农业、生态农业、旅游观光农业示范项目,带动农民发展优势明显和特色鲜明的主导产业,培植苗木、蔬菜、果树等特色种植项目,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把农民增收和集体增收结合起来,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

(七)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型。在充分征求村民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将村集体财产投资或理财,实现集体财产的保值增值。

(八)借力扶贫项目。大力推进产业扶贫,在扶贫资金使用上,优先安排对集体经济收入有作用的产业项目,重点培育村级组织经济发展项目,实现贫困户脱贫与村集体增收共赢。

(九)其他方式。村集体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在多方论证的基础上,稳步探索适合本村的其他增收方式。

(一)调查研究,找准门路。抽调人员,组建工作组,采取进村入户、走访座谈等多种方式,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进行逐村调研,摸清底数,查实家底。对2017年集体收入3万元以下的自然村和2018年集体收入5万元以下自然村分别建立工作台账。通过调研,详细了解各村集体经济发展现状,全面总结发展好的经验做法,分析研究存在的突出问题,帮助寻求加快发展的对策路子,创新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门路。

(二)迅速行动,认真实施。一要科学制定方案。结合村情民情,坚持因地制宜,逐村开展可行性论证,鼓励引导各自然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细化目标任务,将各项任务分步排出时间表,分人明确责任,确保每一个环节都有人负责把关。各网格书记要切实负起“带头人”的责任,按照制定的目标要求逐项抓好落实。二要抓好工作指导。对有项目、发展好的村,要突出提档升级,加强规范管理;对无项目的薄弱村,要帮助村“两委”找路子、跑项目、抓发展,找出一条符合本村实际情况的发展道路。三要加强协调沟通。认真研究各方面的政策,多渠道争取项目、政策和资金,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对上级帮扶的资金要专款专用,全力培植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与壮大。

(三)总结表彰,完善机制。在全街道经济工作会议上,街道党委、政府对村级集体经济十强村和村级集体经济增速快的前十名村进行奖励。另外,通过召开现场会、推介会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好思路、好项目、好经验,发挥典型示范引导作用,整体推进全街道村级集体经济的健康发展。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街道党委成立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指导全街道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各办事处党总支书记要对这项工作亲自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上下联动,合力攻坚。各部门要紧密协作,相互配合,履行职责,积极提供人力、物力、财力、信息支持,帮助各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三)严格考评,强化督办。街道党委将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作为千分制考核的重要内容。针对2017年集体收入3万元以下自然村,于2019年年底实现收入翻番,对2018年集体收入5万元以下自然村,2019年底集体收入明显提高,确保“一村一策”推进扎实有效。督查办要对各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情况,进行经常性地跟踪检查督办,实行每月通报、季度检查、年底考核。

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施方案篇三

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农民富裕、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途径和可靠保证。为加快促进大兴区农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壮大,根据中央和市级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全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已取得成绩为基础,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已有发展资源和发展能力为依托,以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北京大兴国际机场运营等重大机遇为契机,发挥镇级主导作用,因地制宜,因村施策,推进一部分基础条件好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先富起来,带动大部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富起来,逐步实现全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同富裕。

第一阶段:消除薄弱村。到2020年底,市级低收入村全部消除,2017年度收不抵支村基本消除,市级扶持壮大集体经济试点村年集体经营性收入达到10万元。

第二阶段:培育重点村。到2022年底,2017年度资不抵债村基本消除,培育一批集体经济发展先进村和示范村。

第三阶段:推广至所有村。到2025年底,全区农村集体资产总额和农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增长幅度较大,农村集体经济综合实力明显增强。

(一)高效开发优势资源

1.加快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加快推进各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统筹做好入市收益分配工作,增大农村集体经济总量。(牵头单位:区试点办、区经管站)

2.稳步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研究制定《大兴区农村宅基地及房屋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推动试点宅基地改革,探索宅基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的有效结合,保证宅基地改革和产业发展同步推进,确保农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大兴分局、区试点办)

3.预留土地征收项目指标。深化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对有条件预留用地或预留产业用房的经营性开发土地征收项目,采取预留用地、预留产业用房或将预留用地、用房指标折算为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等措施,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主要用途为发展物业租赁经济。(牵头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大兴分局、区经管站)

4.盘活利用农民闲置房屋。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组织开展农民闲置房屋盘活利用工作,发挥区属企业、社会资本作用,重点发展乡村民宿、文化创意、城乡居民养老、产业配套服务等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特色融合产业;加强对机场周边未盘活农民闲置房屋的统一管理,鼓励农民将闲置房屋作为公共服务活动场所使用。(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民政局;配合单位:区国资委、区市场监管局)

5.加快培养农村优秀人才。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与市场经济发达地区的学习交流,整体提高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认识和运用水平;研究建立农村集体经济专家库,为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提供战略规划、业务指导等服务,将优秀经济能人、致富能手充实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才队伍中,打造服务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人才团队;全覆盖、分批次培训农村党组织书记,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培养,提高村干部发展集体经济能力;充分发挥村级“第一书记”、党建助理员的作用,推进村庄发展集体经济产业。(牵头单位:区委农工委、区委组织部)

(二)大力盘活集体资产

6.盘活闲置集体资产。进一步加强全区集体资产清查工作,重点摸清闲置集体资产的基础数据和盘活要求。发挥“村资区管”作用,研究建立全区农村集体资产盘活场所,成立专门服务队伍,负责统筹盘活全区农村闲置集体资产;与市农村产权交易所加强合作,提高闲置集体资产盘活效率。(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经管站)

7.探索自主开发模式。预留部分物业等集体资产,采取出租、合作经营等方式,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稳定持久收益。通过预留部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探索自持自用、自主开发等模式,逐步提高镇级集体联营公司参与市场竞争能力。(牵头单位:区经管站、区试点办)

8.完善已有经营模式。继续深化购买底商、留地留产安置、联村入股等已有集体资产经营模式,不断提高集体资产经营效率;加强低收入扶持资金已购置物业的管理,提高低收入村收益。(牵头单位:区经管站、区农业农村局)

(三)拓宽资金投资渠道

9.推进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委会账务分离。在农村基层党组织统一领导下,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委会实行账务分离,明确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委会的财务往来关系;逐步增加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支出,减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担。(牵头单位:区经管站)

10.稳妥开展委贷理财。加强村级委贷理财监管,保障村级股份分红来源。(牵头单位:区经管站)

11.探索购买优质资产。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购买高端商业用房或竞拍土地等优质资产资源。(牵头单位:区经管站、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大兴分局)

12.推进村企合作经营。加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本金保障,稳步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央企、国企合作投资优质产业,获取市场投资收益;将财政奖补资金纳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试点成功后,逐步扩大试点范围。(牵头单位:区经管站、区国资委、区农业农村局)

13.探索引入社会资本。具备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采取入股、合作等多元化经营方式引入社会资本,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利益,并审慎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牵头单位:区经管站)

(四)发展合适特色产业

14.承包公共服务。指导各属地建立健全绿化服务类公司,承包植树造林、养护公共绿地等绿地服务工作;与机场集团加强沟通,指导建立健全保洁、维护等服务类公司,承包机场公共服务。指导建立健全村庄公共服务类公司,承包村庄内垃圾、厕所等公共服务工作。(牵头单位:区园林绿化局、区机场办、区城市管理委)

15.发展地方特色服务产业。根据社会需求,深入挖掘地方人文特色,充分发挥特色技术人才作用,加强与社会资本合作,逐步发展地方特色服务产业。(牵头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16.发展高附加值农业产业。深入挖掘区内优势农业产业,提高农业产业技术含量,强化农业产业创意设计,发展高附加值农业产业。以西瓜、航食、花卉、蔬菜等精品农产品为重点,打造现代农业产业园、新兴农业综合体,提高农业产业附加值。研究庞采路农业产业带现代农业发展方向,优化提升庞采路高端特色农业产业带。(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17.发展文化产业。贯彻落实北京市关于发展文化产业有关精神,综合利用闲置集体资产,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加强“文化+农业”创新发展,打造农村文创品牌。结合区位优势、发展趋势等,谋划成立会展服务公司,为大型会展提供各项综合服务。研究参与重点学校、医院引进工作,提供相关配套基本服务。(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和旅游局、新媒体产业基地管委会、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

18.发展旅游产业。加快旅游业转型升级,推动重要旅游目的地建设。充分挖掘永定河、凤河、机场沿线等地域文化,打造特色旅游景区。围绕重点旅游区域,谋划成立相关旅游服务公司。研究利用现有农地、林业资源,逐步打造景观农业,形成特色农业旅游景区。(牵头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园林绿化局)

(五)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

19.消除低收入村。加强产业扶持,到2020年底,消除市级低收入村。落实“一村一策”要求,到2020年底,市级扶持壮大集体经济试点村年集体经营性收入均达到10万元。(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经管站)

20.消除收不抵支村和资不抵债村。通过加强财务规范管理、拓宽集体增收渠道、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等措施,到2020年底,2017年度收不抵支村消除比例达到90%,资不抵债村消除比例达到80%;到2022年底,2017年度收不抵支村消除比例达到95%,资不抵债村消除比例达到90%;到2025年底,2017年度收不抵支村和资不抵债村全部消除。(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经管站)

21.加强组织领导。依托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大兴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工作小组,负责统筹指导全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工作,组长由主管副区长杨彦光担任。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农业农村局局长郑小毅兼任,负责牵头协调落实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工作。各镇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镇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工作的方案制定、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确保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牵头单位:区委农工委)。

22.加大扶持力度。协调金融机构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做好融资服务,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融资提供个人贷款保证保险或金融机构贷款损失信用保险;按农村集体经济进行投资的行业类型不同,分别提供种植、养殖、安全责任方面的保险保障。深入研究政府资金、项目投入对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促进作用,提高政府资金、项目投入效率;研究安排部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指标,采取“点状供地”方式,支持发展农村集体经济重大经营项目;积极推进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信息化水平。(牵头单位:区金融办、区农业农村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试点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3.强化考核奖励。将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工作纳入区级绩效考核,并开展专项督导检查;进一步完善《村干部报酬调整办法》,参照区属国企奖励办法,研究制定《村干部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奖励办法》,对做出重要贡献的优秀村干部给予奖励,有效激发村干部工作热情。(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政府办、区委农工委、区委组织部、区国资委)

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施方案篇四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想和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意见》《山西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三年行动方案》;积极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高村级组织自我保护、服务群众、推动发展能力,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结合我村客观实际和发展优势,现制定出小山头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三年行动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好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草,以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为核心,以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农民共同富裕为主线,以增强村级集体经济造血功能为主攻方向,以体制改革、机制创新为动力,加强政策引导,创新发展模式、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促进农村集体经济持续较快增长,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一)小山头村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小山头村总占地面积1100亩(包括荒山、道路、田坎),现在我村现有粮田176亩;果树地372亩;养殖用地20亩;居民区占地160余亩;企业占地60亩;荒山荒沟300余亩。现有居民户296户,总人口872人。

2、产业发展情况:全村共有大小企业3个,主要产品有节能环保砖、不锈钢制品及印刷品。农民人均纯收入6000元,集体收入25万元。

(二)发展优势

五马办事处小山头村位于长治市城区东南端,东靠磨盘垴、跎岗岭,西临北董村,南与东山旅游路、月季观光园相连,北面与南山头村接壤,距长治市区5公里,外环路穿村而过,交通便利。小山头村东面傍山,西临外环路,村庄东高西低,土地肥沃,四季分明,气候宜人,有丰富的土地资源和良好的生态环境,适宜种植果树和旱地耕作,依托东山发展旅游产业,小山头村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一)发展目标

2018-2020年发展规划

11、继续加大增加农民收入力度,大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以良种苹果、桃、杏种植产业,增加农民收入;引导农民向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发展,大力发展个体服务业,发展多种经济;积极鼓励农民向畜牧养殖特色农业转变,争取创办成1-2个特色养殖示范基地。

2、探索农村发展新模式,进行产业调整,在确保本村农业保持稳步发展的同时要引导村民积极投资第三产业,根据区委区政府东山旅游开发的总体思路和塔岭山桃花节的文化影响力,建设独具特色东山旅游文化区。这样既解决了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问题,还增加这部分村民收入。

3、村务管理建立新机制,实现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村务公开制度化、正常化。村民对村级管理满意率达95%。

4、争取至2020年全村实现“布局优化,村庄美化,卫生洁化”,建成环境优美、生活富裕、文明和谐新小山头村。

(二)实施步骤

按照总体要求,将规划划分成3个实施步骤:

1、第一步骤,通过城中村改造的推进逐步完善村级基础设施建设。

2、第二步骤,引导村民转变传统经济发展观念。

3、第三步骤,建设生活富裕、文明和谐新小山头村。

(一)强力推进村建设,争取早日奔小康

利用三到五年的时间,以发展第三产业为主导,以典型示范引领,逐步稳妥地推进城中村改造,并解决村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

(二)完善人居环境,建设优美新农村

切实加强农村环境建设和生态保护。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着力治理农村面源污染,加快改水、改厨、改厕、改圈,推广垃圾集中处理,治理脏、乱、差,改善村容村貌和人居环境。开展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深入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发展循环农业、生态农业、节约型农业,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继续推进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重点工程建设,支持发展后续产业。打造“和谐、秀美、文明”的新小山头村。

(三)完善管理机制,推进民主治村

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凡涉及与村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事项及村内重大事项,均实行民主决策,把村民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村干部是否合格标准,坚持民主评议村干部,把评选结果作为村干部使用的标准,加强村民思想道德建设,鼓励村民参政议政,大力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

首先,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村党支部、村委会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增强党员干部为民服务、勇于奉献的思想意识,加快发展、勇于进取的职责意识,创业拼搏、勇于探索的创新意识。真正使党员干部成为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主导。

其次,加强农民素质教育,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农民进行培训,切实提高新时期农民的科技素养和市场意识、发展意识、创新意识等,真正使农民群众成为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中坚。

第三、坚持走出去,引进来,两委班子成员要发挥每个人的主观能动性,善于跑资金、跑项目,引技术、引人才。

第四、强化职责目标落实,严格任务目标考核,真正使两委班子成员人人头上有指标,个个身上有压力,积极主动去工作,协调配合抓落实。

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施方案篇五

为了进一步加快村级经济发展,着力提高农村党支部领导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增强凝聚和服务群众的物质基础,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主题,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新时期农村工作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进一步解放思想,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为富裕文明小康村建设的总体目标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使全村集体经济实力明显增强,集体积累每年增加5000元,形成较强的经济发展后劲,建立充满活力的集体经济自我发展机制,不断满足农村基层建设、服务和管理的支出需要。到2020年底,力争村集体经济有新起色的目标。

结合我村实际,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探索村级集体流转发展途径和模式。

1、盘活农村土地资源。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鼓励村集体统一经营,实现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结合村庄整治,开展土地整理和宅基地整治、零星自然村迁并,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新增的有效耕地面积由村

组集体所有和经营。村组集体

所有建设用地可采取自主经营、租赁、抵押、承包、作价入股等方式流转,增加集体资产收益。

2、培植农业主导产业。鼓励村级组织结合农业综合开发,领办和创办高效农业、生态农业、观光农业示范项目,带动农民发展优势明显和特色鲜明的主导产业,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把农民增收和集体增利结合起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

3、发展村级合作组织。适应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业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经营的新趋势,构建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业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鼓励村级组织牵头成立各种专业技术协会、专业合作社、等,采取“支部+协会+农户”等多种形式,开展技术指导、信息传递、物资供应、产品加工、市场营销等生产经营服务,以有偿、微利的服务方式增加集体经济收入。

1、加强村级集体资产管理。进一步明确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市场主体地位,建立健全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坚决制止和查处平调集体资产行为,实行市场化运作,不断提高资产保值水平。继续加强对村级“三资”(资产、资源、资金)的清理、登记、管理,继续建立“三资”台帐。村级集体资产发包出租,必须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实现收益最大化;

村集体经营性物业资产不允许随意变更,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2、规范村级财务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村级财务收支决算制度严格收支审批,努力控制非生产性开支,完善村级财务“双代管”制度,规范代管手续。建立健全村级财务公开制度,及时、真实地公开相关信息。建立和完善村干部办公费用包干制度,规范村干部办公经费开支。

3、加强村级民主管理。建立健全村级集体经济民主决定机制,全面推行村级重大决策“四议两公开”,规范和完善民主决策的内容、形式和程序,保障党员和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确保村级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完善监督机制,以村民为主成立监事会,对村级集体资产运营情况进行监督。

1、2016年初,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五年发展规划。

2、2016年5月底前,实行组帐乡代管,进一步完善村民小组财务监管制度。

3、2016年12月底前,进一步完善村民小组集体“三资”监管代理各项制度,开展小组“三资”清理监管代理情况检查验收工作。

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施方案篇六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夯实产业振兴发展基础,增强村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提高为民服务能力,为农村开展人居环境集中整治等工作提供经济支撑,近日,长春市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三推两帮一扶持”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通过“三推两帮一扶持”,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三推”发力

创新集体经济发展新路径

“三推”是指,推行“六种模式”、推广农安县巴吉垒镇资产清查经验、推动党建引领集体经济发展。

——推行“六种模式”,即深入推行资源利用型、资产活化型、村企合作型、合作社带动型、资本运营型、“三农”服务型六种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模式。根据经济基础、产业状况、资源禀赋、区位条件等因素,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六种模式”进行再研究再对照,找准与本地推行的契合点,研究制定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意见。盘活村级现有资产,鼓励进行合作化经营,增加经营性收入比重。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村集体+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集体经济、农民收入“双增强”。

——推广农安县巴吉垒镇资产清查经验。参考借鉴农安县巴吉垒镇在资产清查工作中成立专班、宣传先进、阳光操作等经验做法,积极开展违规发包和乱占集体资源清查工作,挽回集体收益损失。同时,建立村集体资产定期清查、登记、评估和经营制度,实现资产规范化管理,杜绝村集体资产流失现象再度发生。

——推动党建引领集体经济发展。把懂经营、善管理的农村拔尖人才选拔到村班子中,提升村班子抓集体经济发展能力。采取乡镇领导督促、县乡教育培训、年底重点述职等方式,消除村班子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消极思想和畏难情绪。同时,加大政策、资金、人才等支持力度,全方位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两帮”助力

激发集体经济发展新活力

“两帮”是指,支部联建帮助建强集体经济、党员结对帮扶增强集体经济活力,即从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两个层面,助力集体经济更好发展。

——支部联建帮助建强集体经济。积极推进组织联建,坚持大村带小村、强村带弱村、富村带穷村、中心村带周边村,放大组织、产业、资金等要素效应。发挥强村、弱村的独特产业优势,充分整合两村的项目、人才、技术等资源,找准最佳利益链接点,激发单元效能,壮大优势产业,实现强弱互补、产需平衡,促进区域产业协同发展,形成产业经济共同体。

——党员结对帮扶增强集体经济活力。推行“1+2+1”模式,即1名致富党员联系2名群众和1名困难党员。组织有带富能力的党员与创业农户对接帮扶,帮助抓服务、送技术、打品牌、提效益,推动农业产业化、规模化。与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党员公开承诺、党员志愿服务等工作结合起来,实现最大帮扶效果。

扶持聚力

培育集体经济发展新动能

“一扶持”是指,中央和省集体经济扶持项目。通过做大做强扶持项目,发挥项目引领示范作用,推动产业协同发展。

建好集体经济扶持项目。通过压实责任、落实包保力量、加大资金投入,做大做强扶持项目,发挥扶持资金最大效用。通过加强对工作落实和扶持项目的监督检查,实现扶持项目推进落实情况全程跟踪问效。对好的项目,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宣传推广,着力产生“立起一个,带动一片”的效应,发挥项目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推动产业协同发展,切实用中央和省扶持资金“撬动”长春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全局。

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施方案篇七

为进一步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根据《安徽省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推深做实“百千万”工程扎实开展“六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皖集体经济组1号)和宣城市《关于开展“一抓六动”专项行动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广德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规划(2019—2022年)》,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省“百千万”工程和宣城市“一抓六动”专项工程,推深做实“一抓双促”工程,强化政策支持,探索有效形式,创新工作机制,逐步建立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稳定增长机制,高标准、主质量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为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到2021年底,全市133个村(桃州镇的升平、天寿、景贤和祠山岗茶场4个非农社区不包括)年经营性收入不低于10万元;实现当年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的集体经济强村31个。

全面贯彻执行《广德市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十条意见》,围绕资源开发、资产盘活、产业带动、服务创收、物业租赁、乡村旅游、社会帮扶、股份合作等八大主要路径,通过扎实开展“五个强化”行动,建立村级集体经济稳定增长机制,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一)做好资金保障。进一步发挥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金功能,除上级财政资金外,市财政安排配套扶持资金,分别对18个重点扶持村(其中中央扶持村13个,省级扶持村3个,市级扶持村2个)按每村50万元标准全部补足资金。市、乡镇两级要安排专项工作经费,并将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顺利推进。(牵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二)突出市场导向。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注重以市场化手段推动集体经济发展。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健全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机制,推进村集体经济组织实体化运营,强化市场主体地位,发挥功能作用。探索推行村企联建、村银结对、村社合作等方式,用好金融资金、工商资本、社会资源三类要素,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积极探索“党支部+公司+农户”等模式,培强市场主体、延长产业链条,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文化体验、健康养老、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牵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各乡镇)

(三)落实用地政策。依据国土空间规划,通过增减挂购、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矿废弃地复垦等方式,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用于农村产业发展。严格落实征收集体土地留地安置政策,安排不低于实际征收面积5%的留用地,作为村集体发展建设用地,或采取等价置换工商业用房等方式进行补偿。结合新编村庄规划预留一定规模建设地,保障好新产业新业态、乡村文旅设施、现代农业产业园及产业融合发展等项目用地。探索工业项目飞地模式,建立园区与村居联结机制,鼓励符合条件的村级集体工业项目集中入园区。(牵头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各乡镇)

(四)强化党建引领。深入贯彻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推进集体经济做大做强。在乡镇设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指导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向乡村振兴重点村选派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示范推动集体经济发展。积极探索集体经济发展职业经理人制度。加强县乡农经干部队伍建设,强化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管理指导。引导新型经营主体、致富带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等参与集体经济发展,打造一支会经营、善管理的农村经营人才队伍。(牵头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五)建立帮扶联动。强化政府帮扶引导,落实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包村联系制度,确保每个重点扶持村有1名县级党政班子负责同志具体包联,定期调研指导,帮助解决难题。乡镇党政负责同志要对所辖村包保联系实行全覆盖,每季度现场调度项目推进情况不少于1次。引导企业辐射带动,持续推进农村“三变”改革,探索村企合作、村企联建等,通过提供资本要素、指导生产经营、发展上下游产业等,带动集体经济发展。整合社会资源力量,鼓励社会资本与村集体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促进集体经济发展。探索建立强村与弱村结对帮扶机制,实行合作共建、抱团发展。(牵头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乡镇)

(一)明确工作责任。扶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在市集体经济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市集体经济办牵头组织实施,市集体经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政策支持和业务指导。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组织、财政和农业农村部门统筹推进,有关部门支持配合,市主导推动、乡村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加强组织领导,持续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二)抓好组织实施。各乡镇要考虑各村发展阶段和条件,采取“一村一策”等方式,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对基础条件较好的村,着重完善体制机制,加强规范管理,持续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对有一定集体资产资源条件、但缺少经营性资金的村,着重给予引导性支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经营管理指导,提升自主发展能力。建立项目库,加强项目建设过程把控,综合考虑实施周期、预期收益、风险隐患等因素,对集体经济项目申报审批、运营管理、竣工验收实行全程监管,提高项目建设质量。

(三)强化考核激励。把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纳入全市党建+发展双百分制考核、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市集体经济办公室对各乡镇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建立月报告制度,每月25日将当月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实行奖惩制度,对领导重视、工作业绩突出的乡镇、村要进行表彰,对工作中涌现的优秀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措施不力、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任务未完成或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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