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需要处理一些琐碎的事情。如何在未来的职业选择中找到适合自己的道路呢?在这里为大家推荐一份优秀的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
东莞入户申请书篇一
您好,本人系xx师范大学20xx届毕业研究生xxx。现由于工作变动,特向您申请协助办理相关落户事宜。20xx年6月,本人与深圳市龙房地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就业协议,人事档案挂靠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户口挂靠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集体户。学校为本人开具的户口迁移证的有效期限为20xx年6月21日至20xx年7月21日。
x月底,本人又与中国水电集团第十三工程局达成新的就业意向。为避免落户深圳再回迁天津的诸多不便,本人并没有在户口迁移证的有效日期内落户深圳。
x月初,本人在与原单位解除就业协议之后,又与中国水电集团第十三工程局签订了新的就业协议,之后按照规定又分别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和天津市教委人才中心办理了就业报到证改派,中国水电集团第十三工程局企业性质为央企,总部位于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xx号,具有人事档案接收权,且同意本人户口落于其集体户。综上,恳请贵处协助本人办理相关落户事宜,对于此事给您造成的不必要麻烦,本人也表示深深的歉意。谢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东莞入户申请书篇二
本人______,性别:______,文化程度: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非农业户口。
配偶:______,性别:______,文化程度: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农业户口。
本人于______年月______日与配偶______在__________________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内育有______,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现在已______岁。由于配偶现年龄已满______周岁,结婚也已经满______年,符合国家户口迁徒政策,因此本人申请夫妻投靠,把配偶____的户口从______迁入______,希望有关领导给予批准,谢谢!
申请人: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东莞入户申请书篇三
_公安分局:
本人__,性别:男,文化程度:__,__年__月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非农业户口,现居住于________,所属辖区:____派出所。
配偶__,性别:女,文化程度:__,__年__月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非农业户口。
__年__月__日与配偶__在本市__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夫妻双方均属晚婚(初婚),无子女。由于本人户口所在地__省__市离配偶居住户口所在地____相隔较远,加之配偶于__年__月应聘在______工作,给生活和工作带来诸多不便,因此本人申请夫妻投靠,把配偶__的户口从异地迁入户本市建邺区,希望有关领导给予批准。谢谢!
申请人:____
__年__月__日
东莞入户申请书篇四
xx派出所:
本人_____,____岁,已婚,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为___市集体户口,户口所在地为___路___号。现由于___市人才类“集体户”清理工作的推进,需将户口迁入居住地“社区公共户”。
本人及直系亲属在沪无住房,所在单位无集体户口,现寄居亲戚家中,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故申请将户口迁至该处“社区公共户”,垦望批准!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东莞入户申请书篇五
尊敬的领导:
本人___,性别_,_族,政治面貌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未婚/已婚,户籍所在地___省__市。本人于年月日毕业于____学校/___专业,并取得学位集体户口落户申请书申请书。自年月至今在公司___部门工作,工号____。
为了今后工作及生活等方便,准备长期在____市居住,特申请把户口从___省__市迁至公司集体户口。特此申请,望领导审核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__年__月__日。
东莞入户申请书篇六
____派出所:
本人_____,____岁,已婚,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为___市集体户口,户口所在地为___路___号。现由于___市人才类“集体户”清理工作的推进,需将户口迁入居住地“社区公共户”。
本人及直系亲属在沪无住房,所在单位无集体户口,现寄居亲戚家中,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故申请将户口迁至该处“社区公共户”,垦望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申请时间:
东莞入户申请书篇七
我叫______,男(女),____年__月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现住在济南市______,(若是再婚者,将自己第一次婚姻状况写清楚,包括什么时间与谁结婚,什么时间离婚,有无子女,子女归属问题)。
我爱人______,女(男),____年__月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户口所在地为:____省____市(县),属于非农业(农业)户口,(若是再婚者,书写同上)。
我与______于____年__月__日登记结婚,两人均为初婚(或是其他),未生育(或是已有孩子,户口随______落于____地方),为生活方便,特申请将____的户口落于我的户口上,望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____
申请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东莞入户申请书篇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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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攀枝花律师。
(一)离婚后双方的户口就要分开,也就是每人一个户口本。
(三)带着户口迁移证去即将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比如,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可以将户口迁回工作单位。
(一)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三)不同省区对户口迁移手续问题还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如果不明白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亦可到当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
解答于:20xx—09—1816:4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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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入户申请书篇九
xxxx派出所:
本人_____,____岁,已婚,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为___市集体户口,户口所在地为___路___号。现由于___市人才类“集体户”清理工作的推进,需将户口迁入居住地“社区公共户”。
本人及直系亲属在沪无住房,所在单位无集体户口,现寄居亲戚家中,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故申请将户口迁至该处“社区公共户”,垦望批准!
此致敬礼!
申请人:
申请时间:
东莞入户申请书篇十
10.地税部门出具的工资薪金纳税情况证明。
1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企业参保员工名单(吸纳就业情况、参保情况由人力资源部门对照企业参保员工名单,通过与社保部门的信息系统对接查询审核;申请人及其企业吸纳的5名以上的员工须在该企业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且目前为参保状态。企业登记注册情况、依法经营情况、纳税情况通过信息系统对接直接查询审核;企业有非法经营、偷税漏税、欠薪等违法行为的,不予受理)。
12.符合条件准入的表彰奖励类人才及其提交的资格资料。符合条件准入的表彰奖励类人才包括以下六类,并对应提交相应的资格资料:
(1)获得省(广东省委、省政府)部级以上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提交荣誉证书、证书真实性证明材料(能够通过部门提供的名单目录查验的,无须提供荣誉证书真实性的证明材料;荣誉证书名单目录由相关政府部门负责提供)。
(2)获得东莞市委、市政府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奖励(包括优秀新莞人、“两新”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两新”组织优秀党组织书记、见义勇为好市民)的,提交荣誉证书(由人力资源部门结合相关政府部门提供的荣誉证书名单目录作出查验)。
(3)在驻莞部队服役期间被授予荣誉称号或荣立一等功,退役后在莞连续工作满1年、在莞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1年的,提交立功表现证书、在莞工作时间证明(由人力资源部门结合民政部门提供的立功名单目录作出查验;在莞工作时间证明须提供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且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在莞登记注册;在莞参保情况由人力资源部门通过与社保部门建立的信息系统接口直接查询审核)。
(4)在驻莞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退役后在莞连续工作满2年、在莞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2年的,对照上述第(3)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作出查验。
(5)在驻莞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退役后在莞连续工作满3年、在莞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3年的,对照上述第(3)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作出查验。
(6)近5年由我市人力资源部门推荐参加国家、广东省或我市人力资源部门主办或与部门、行业组织联合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奖项的,提供相关职业技能竞赛奖项证书(由人力资源部门对照历年技能竞赛获奖名单作出查验)。
四、资格申请办理程序。
人力资源部门按照“即来即办”要求办理条件准入类人才入户资格申请:
(一)受理建档。收到申请资料,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按规定当场予以受理建档,确认原件与复印件信息一致后,向申请人退还原件;申请资料不齐全的,退回申请资料,告知需要补正的资料。
(二)资格审核。经现场审核,申请资料齐全且符合入户条件的,当场发放《东莞市人才入户卡》。不能当场作出审核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原因,并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确定审核结果。
(三)复议核查。申请人在知道审核结果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的,受理部门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并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四)人事关系(档案)转移办理。获得入户资格的申请人,需要转移人事关系(档案)的,可向人力资源部门申请办理人事关系(档案)转移。
(五)归档备查。各受理部门应当完善档案管理制度,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对人才入户资格申请、审核资料进行归档。
五、户口迁移。
(一)申请入户。申请人可在6个月内,持《东莞市人才入户卡》和入户材料到拟入户地公安分局户政办证窗口(莞城、虎门公安分局辖下派出所)填写《东莞市入户人员信息表》和《入户申请审批表》,办理入户手续,逾期未办理入户手续的,视为放弃入户资格。
(二)入户资料。申请人办理入户手续时,除提交《东莞市人才入户卡》外,还须根据自身实际按如下情况提交相应证件、证明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广东省居住证或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东莞市引进人才证明》。
2.婚育证明材料:申请人已婚、再婚的提供结婚证;申请人丧偶的,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材料。
3.随迁人员相关材料:随迁人员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可不用提供)、户口簿、广东省居住证(未满16周岁可不用提供),随迁子女且户口簿不能直接反映该子女与父母双方亲子关系的提供随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随迁子女属收养的,以《收养登记证》代替《出生医学证明》。申请人属离婚或再婚,随迁与前配偶所生未成年子女(或属非婚生育的),须提供子女抚养归属法律文书。
4.选择入户地的依据材料。
5.选择入户地依据材料”
1.按规定需要核发户口准迁证明的,公安部门自受理户籍迁入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的人口信息、户籍资料审核,并通知申请人领取户口准迁证明。属省内户口一站式迁移的,公安部门自受理户籍迁入申请之日起18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的人口信息、户籍资料审核,经迁出地公安机关迁出核准操作后,通知申请人到迁入地办理落户手续。
2.符合条件的大中专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按《东莞市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办理入户的,按以下两种情况提供材料:
(1)属本市大中专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且户口已迁入院校集体户的,凭《东莞市人才入户卡》、居民身份证以及“选择入户地的依据材料”到入户地公安分局办理市内户口迁移手续。
(2)属本市大中专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但户口未迁入本市的,或属非本市大专院校毕业生,凭《东莞市人才入户卡》、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以及“选择入户地的依据材料”到入户地公安分局办理。
3.留学人才按《东莞市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办理入户的,按以下两种情况提供材料:
(1)未注销常住户口的,凭“入户资料”规定的资料,到入户地公安分局办理。
(2)已注销常住户口的,凭《东莞市人才入户卡》、《办理户口通知》(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核发)、留学人员最后一次回国时持用的中国护照、原注销户口底册或户口注销证明以及“选择入户地的依据材料”到入户地公安分局申请,市公安局审核后为留学人才办理落户手续。
(四)入户通报。公安部门要及时将户籍迁入人员情况通报辖区社区居委会,并每月定期将人才入户办理情况汇总报至属地人力资源部门。
六、本实施细则由市人力资源局、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七、本实施细则自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12月31日。
东莞入户申请书篇十一
通过适当提高参保年限、在莞居住就业年限、镇街引导的指标分值,使“在莞参加社保满5年”的目标群体基本达到100分的入户分值。
放宽计划生育、父母投靠的限制条件。
放宽对人才入户政策计划生育内容中关于超生问题的限制,将“超生的,夫妻双方必须接受处理完毕满5年”调整为“超生的,自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满5年,且夫妻双方接受处理完毕”。取消《东莞市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关于父母投靠子女“自入户后3年后可向入户地公安部门提出入户申请”的限制,申请人父母投靠子女的一律依照公安部门的现行政策办理。
注意:1.超生的这个地方听起来有点像文字游戏,其实通俗点讲就是,只要超生小孩满5岁且已经缴清罚款就可以了。2.一些自以为“高大上”的镇街关于超生的处理还是犹抱琵琶半遮面,比如东城,答复是会研究一下该怎么处理。而一些真正“高大上”的镇街已经开始执行了,比如长安。
东莞入户申请书篇十二
(一)基本条件。申请入户我市,须同时符合以下三项条件: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就业、经商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2.无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超生的,必须自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满5年,且夫妻双方接受处理完毕;其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夫妻双方必须接受处理完毕。
3.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二)人才准入条件。符合基本条件,年龄在50周岁以下。
(符合条件准入的表彰奖励类人才,不作年龄限制),达到以下准入条件之一的,可提出入户申请。
1.具备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2.具备国家注册执业资格;。
3.具备高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
4.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
5.受聘于我市社会工作岗位的社工人才;。
7.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8.本省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具备中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的学制教育应届毕业生;。
9.来莞创业、就业,且未在国(境)外入籍或定居的留学人员;。
10.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在莞累计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6000元以上;。
12.符合条件准入的表彰奖励类人才。
本细则所称“以下”不包含本数,“以上”均包含本数。经认定评选的东莞市特色人才,按照《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暂行办法》规定,直接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
二、申请方式和地点。
条件准入类人才入户的资格申请,由入户地所在镇街的人力资源分局负责具体受理审核,市人力资源局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
申请人有自有房产的(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的自有房产),可向自有产权居所所在镇街人力资源分局提出申请;无自有房产的,可向工作单位所在镇街人力资源分局提出申请。
三、资格申请所需资料。
申请人申请时,应一次性提交所需资料(属本人持有证件证明的收取复印件核验原件,属专为本次申报出具的证明材料收取原件,下同)。需随迁人员的,应在申请时一并提出。
(一)基本资料。申请人提交入户资格审核申请时,应完整提交以下基本资料:
1.申请人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广东省居住证(属于引进人才的,提供企业出具的引进人才证明,可不提供广东省居住证)。
2.计划生育证明(由申请人提交户籍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并经入户地镇街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
3.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的声明。
4.在莞就业、经商证明材料。(1)就业的,提供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且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在莞登记注册(用人单位在莞登记注册情况通过信息系统对接口直接查询审核);(2)以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等形式在莞工作的,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3)经商的,提供设立组织机构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4)代理制保险营销员,通过核查其在莞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情况作为在莞从业的依据。
5.选择入户地依据材料:
(1)迁入本人名下自有房产的,
(3)迁入工作单位集体户的,提供单位集体户口簿扉页复印件,单位同意入户证明(盖单位公章);(4)迁入镇街新型社区集体户,免交本项依据材料。
6.保证提交资料真实性的声明书。
(二)资格资料。申请人须按达到的准入条件类别提交相关证明资料:
1.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证书须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首页的“专业技术资格查询”栏目进行查验。不能在该栏目作出查验的,请按以下要求操作:(1)参加国家统一考试或各省自行组织考试取得的职称证书,可通过国家或各省官方网站核查,不能在官方网站核查的,持证人须提供原发证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2)在广东省内通过评审、认定取得的职称证书,可通过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核查,不能在官方网站核查的,持证人应提供人事档案保存的与证书相对应的评审表、考核认定表或提供原发证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3)广东省外通过评审、认定取得的职称证书,须先到工作所在地人力资源分局办理资格确认)。
2.国家行业注册执业资格证书(证书须在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官方网站作出查验,未能作出有效查验的,须提供原发证机关开具的证书验证证明;国家注册执业资格名录、证书查验办法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提供)。
3.高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须在“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或“东莞市职业技能鉴定办公室证书查询网”作出查验,未能作出有效查验的,须提供原发证机关开具的证书验证证明)。
4.本科以上学历证书、学历鉴定机构出具的验证证明(能够在教育部学信网查询个人学历情况的,无须提供学历验证证明,只须提供学信网有效的验证码)。
5.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由民政部门定期提供在莞上岗的社工名单核对查验)。
6.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非全日制本科、全日制大专学历证书(相应证书须对照上述第3或4点要求作出查验;缴纳3年以上社会养老保险情况,由人力资源部门通过与社保部门建立的信息系统接口直接查询审核)。
7.大专以上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学历鉴定机构出具的验证证明(相应证书须对照上述第4点要求作出查验)。
8.中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本省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须对照上述第3点要求作出查验)。
9.留学人员资格审查证明(留学人员到东莞市人力资源局申请出具)。
东莞入户申请书篇十三
昨日,《东莞市人才入户管理办法》、《东莞市条件准入类人才入户实施细则》及《东莞市积分制人才入户实施细则》。
正式发布实施。
昨日上午,我市召开全市人才入户工作会议,对系列政策文件作出解读。
副市长喻丽君出席会议并作工作部署,要求加快各部门业务人员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同时深入企业和学校,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和持久性。
市人力资源局局长游其晃、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局长张拔海、市公安局副局长刘沛雄出席会议。
据悉,我市人才入户的积分门槛确定降至100分,条件准入进一步放宽,审批流程进一步简化,其中,满足三大基本条件的全日制大专学历以上应届生(含大专)可直接入户。
会上,游其晃、张拔海分别就条件准入类人才入户和积分制入户政策进行解读,刘沛雄就人才入户中户籍迁移工作提出贯彻意见。
据悉,我市新的人才入户政策采用“12”的政策框架模式,即1个管理办法、2个实施细则,具体为《东莞市人才入户管理办法》,规定人才入户的总体原则要求、基本条件、入户地选择等;《东莞市条件准入类人才入户实施细则》,具体明确了10类准入条件、相应资料要求、办理流程等,条件准入类人才入户具体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受理;《东莞市积分制人才入户实施细则》,明确了积分项目内容、资料要求、审核流程等,积分制人才入户具体由新莞人服务管理部门负责受理。
喻丽君强调,优化人才入户政策是我市引进人才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户籍改革的重要内容,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迅速动员起来,加快入户政策宣传,建立人才入户“快车道”,确保人才入户政策实施开好局、起好步。
喻丽君要求,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人才入户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推动人口红利向人才红利转变,要准确把握入户政策的创新性,展现开放包容城市形象。
同时把握重点,迅速推动人才入户政策贯彻落实,全力加强学习培训,全线加强宣传攻势,持续开展宣传,让人才入户政策被大众所认识、熟悉,成为展现我市城市形象的重要标识;要全程建立“快速通道”,加强两种入户方式的协调分流和户籍迁移环节的衔接,制定配套实施细则,促进人才应入尽入。
东莞入户申请书篇十四
个人近3个年度在东莞市内纳税情况(该项可合计国税、地税税款的分值,最高不超过100分):
1、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3000元的,10分;
满4000元的20分;
满5000元及以上的30分。
(2)除工资薪金外的其他个人所得税:每满1000元积1分,可累计,最高不超过10分。
2、个体工商户纳税。
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缴纳的税额,每满1000元积1分,可累计,最高不超过30分。
3、企业纳税。
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企业的股东或合伙人,以其投资份额占该企业实收资本比例而分摊企业已缴纳税额,每满3万元积10分,可累计,最高不超过30分。
4、房屋契税。
在我市购买住房所缴纳的房屋契税,每满1000元积1分,多套房屋契税可累计,最高不超过30分。
东莞入户申请书篇十五
迁户口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请大家考虑全面再行办理,因为申请办理是费时费力,如果想再回迁,那就更加是难上加难。
本人想迁户口的主要目的,是希望孩子能在莞享受义务教肓,及当地医保,能够在自己的身边长大,不当留守儿童。
因本人刚刚递交了积分入户资料,在办理过程中也走了一些弯路,为了方便大家办理,将具体流程稍加整理了一下,希望能让需要入户的同事及朋友比较清楚了解办理程序,能够更加顺利、快捷递交入户资料。
东莞市积分入户标准分数是130分,只要达到这个分数就可以去申请了,所以申请人先下载《积分制入户计分标准》算一下积分够不够再去申请。
需要办理积分入户的人员,请先登录新莞人服务管理局对积分入户作一个大概的了解。
/进入积分入户页面,下载相关的政策法规和积分入户制申请所需要的表格,然后可以根据我总结的流程作参考去着手准备资料了。
个人实际操作流程总结如下:
第一步:需要完成两项申请人的基础资料在莞登记工作(带近期1寸免冠彩照3张)。
1、去所属镇街社区的流动人口服务中心填写《新莞人信息采集表》。
2、去所属镇街社区的计生服务中心进行婚肓登记,(如果已婚)登记时计生办会要求女士去所属计生服务所检查,然后出具《广东省流动人口避孕节肓情况报告单》,如果经检查合法,计生服务中心会将申请人资料录入电脑,并与申请人签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同书》。
办理时需带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居住证、房产证、户口本、已婚肓者(结婚证、准生证、小孩出生证)。
第二步:需要回原户口所在地办理两项业务(如家乡离莞较远,可请在家的家人代办)。
1、计生证明:在网上下载表格一式两份,填好基础资料后去相关部门盖章。
2、无犯罪证明:直接凭申请人户口本去户籍地派出所办理。
第三步:学历及专业职称查询验证。
1、学历验证:在学信网上自行查询,再凭验证码在网上(在线验证报告)处打印出《教肓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式两份,然后到想要入户地点的所属镇区(宣传教肓办公室)找负责人签字盖章。
2、专业技术资格查询:去证书颁发所属城市的人力资源局网站查询到个人信息,然后打印出《专业技术资格信息库网上查询证明书》作为提交资料即可。
第四步:在职证明:请本人所就职公司协助提供。
1、《劳动合同》:有经劳动部门备案的可直接提交复印件,未经劳动部门备案的在提交复印件的同时,需要提交公司出具的最近3个月的工资证明,盖上公章。
2、在职证明:请公司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
第五步:填表说明:东莞市积分制入户申请表需要填写一式两份。
(每份贴上近期1寸免冠彩照各1张)。
1、文化程度:个人是大专就直接填写大专,然后是姓名,还有就是毕业院校和证书编号。
2、职业资格:职业技术资格名称及等级,然后是姓名,还有就是证书编号。
3、居所情况:房产证编号,及房产证上的所有人姓名。
若房产证上的人名不是申请人本人,但与申请人是夫妻关系,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复印件。
4、其他部份:如社保参保情况、计生情况、就业情况、居住情况等都只要填写申请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5、社会贡献、在莞投资、激励条件等因本人申请时未涉及,不了解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可自行打电话到新莞人服务中心查询。
第六步:资料提交。
去所属镇街新莞人办事中心提交资料,应携带所有证件包括:身份证、居住证、学历及职称证、户口本、房产证、已婚需随迁配偶的要有结婚证、有随迁子女的还要有孩子的出生证、准生证、流动人口婚肓证明等。
(需各复印1份)。
应提交所有证明原件:申请表一式两份、计生证明、无犯罪证明、学历验证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明、在职证明、最近3个月工资证明、劳动合同(带原件去,只需提供复印件)等。
2、递交成功后,办事人员会出具一份受理通知给到申请人。
资料递交成功后,申请人可凭身份证在查询到办理进度。
东莞入户申请书篇十六
办证时限:
领证方式:
选择特快专递的,由特快专递公司送证上门;选择回公安机关领证,到原受理部门领取。
收费标准:
核发《准迁证》工本费4元、《户口簿》工本费10元。
注意事项: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各级新莞人服务管理部门举报弄虚作假骗取入户资格的`申请人,
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个人,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该申请人自被发现伪造或提供虚假资料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积分制入户。
东莞入户申请书篇十七
为统一和规范全市人才积分制入户工作,加快人才入户办理,根据《东莞市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申请对象。
(一)基本条件。申请入户我市,须同时符合以下五项条件: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就业、经商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2.无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超生的,夫妻双方必须接受处理完毕满5年;其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夫妻双方必须接受处理完毕。
3.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4.在广东省内参加社会保险。
5.持我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
(二)积分条件。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建立积分指标体系,对申请人申请入户的条件进行量化评分,当申请人累计积分达到规定分值100分时,经公示无异议的,获得入户资格。
申请人申请时,应一次性提交所需资料(属本人持有证件证明的收取复印件核验原件,属专为本次申报出具的证明材料收取原件,下同)。需随迁人员的,应在申请时一并提出。
(一)基本资料。申请人提出积分制入户申请时,应完整提交以下基本资料:
1.申请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申请人及随迁人员的户口簿。
2.申请人本人有效《广东省居住证》。
3.户籍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4.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的声明(现场填报)。
文化程度加分及所需资料:
1、由本人提供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及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大专或以上学历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高中学历的提供《中国中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若申请人提供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必须是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在教育部学信网或广东省人力资源部门技工教育网站上能查询到个人学历信息的,可不用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但必须在递交申请当日向受理点提交以上网站有效的验证查询码,查询码可写在毕业证复印件的右上角。
3、高中学历层次包括: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
4、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分别参照大专、本科学历积分。
5、教育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毕业证书、认证证明或查询码进行文化程度核查和评分。
6、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计分,不累计加分。
职业资格加分及所需资料:
1、由本人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通过人才条件准入方式申请入户。
2、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计分,不累计加分。
3、职业资格证书由人力资源部门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或“东莞市职业技能鉴定办公室证书查询网”作出查验,未能作出有效查验的,须提供原发证机关开具的证书验证证明。
社保加分及所需资料:
1、在我市参加社保的,提供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2、在省内其他城市参加社保的,提供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在莞就业居住时间加分及所需资料:
以下四种方式,申请人任选一种计分:
1、选择以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年限计分的,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号码由社保部门直接核实。
2、选择以工作年限计分的,提供劳动合同(前的劳动合同须办理鉴证)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未经人力资源部门鉴证的,需同时提供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工资支付凭证或考勤记录等佐证材料。
3、选择以在我市经商营业年限计分的,提供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选择以居(暂)住证核定的,提供历年流动人口居(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房产加分及所需资料:
1、提供自有居所的房地产权证或已办理合同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随迁人员名下的自有居所申请加分的,须同时提供能证明申请人与随迁人员关系的结婚证、户口簿或出生证。
2、乙类镇街包括石龙、石碣、寮步、大岭山、大朗、黄江、樟木头、清溪、凤岗、桥头;丙类镇街包括中堂、望牛墩、麻涌、高埗、道滘、洪梅、沙田、谢岗、横沥、东坑、企石、石排、茶山;其他为甲类镇街。
3、以下两种情况不加分:申请人自有居所所在镇街与申请入户的镇街不一致的;非住宅类房产。
实际年龄加分及所需资料:
由积分制入户信息管理系统自动评分,以申请时实际年龄为准。
社会服务加分及所需资料:
志愿服务加分:
参加我市志愿者服务的,提供由镇街团委、志愿者协会开具的《东莞市积分制入户志愿服务情况申请表》和《志愿服务记录表》时数证明;参加我市社区志愿服务的,提交《社区志愿者服务积分入户审核表》。
义务献血加分及所需资料:
由本人提供东莞市中心血站开具的《无偿献血证》原件及复印件。
慈善捐赠加分及所需资料。
1、由本人提供捐赠证明。
2、接受捐赠的单位必须是政府认定的慈善组织。
纳税情况加分及所需资料:
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纳税加分及所需资料:
1、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累积缴纳。
2、由本人填报《纳税情况登记表》。
房屋契税加分及所需资料:
2、“房屋”范围:为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住宅,不包括土地、车位、商铺、写字楼等;。
3、由本人填报《纳税情况登记表》,提供缴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当房屋契税的'纳税主体包含申请人配偶时,需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企业纳税加分及所需资料:
1、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累积缴纳。
2、由本人填报《纳税情况登记表》根据具体情况提供缴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投资份额占该企业认缴资本比例以工商登记为准。
科技专利加分及所需资料:
1、由本人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发明专利、获得国家或省部级奖励的优秀科技成果可累计加分;其他优秀科技成果不累计加分。
计划生育加分及所需资料:
1、由本人申报《东莞市人才入户、积分制入学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已上环的,提交上环证明或现居住地计生服务所出具的半年内的查环查孕证明;已结扎的,提交结扎证明。
镇街引导加分及所需资料:
1、积分制入户信息管理系统自动评分。
2、乙类镇街包括石龙、石碣、寮步、大岭山、大朗、黄江、樟木头、清溪、凤岗、桥头;丙类镇街包括中堂、望牛墩、麻涌、高埗、道滘、洪梅、沙田、谢岗、横沥、东坑、企石、石排、茶山;其他为甲类镇街。
违反计划生育减分及所需资料:
1、由本人提供户籍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2、对原已提交户籍地计生证明的,则无需重新办理户籍地计生证明,需提交现居住地计生服务所出具的查环查孕证明(从户籍地计生证明办理之日起,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3、超生的,必须自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满5年,且夫妻双方接受处理完毕;其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夫妻双方必须接受处理完毕。
违法(非刑事犯罪)行为减分及所需资料:
由公安部门通过部门联网系统核查。现场填报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的声明。
东莞入户申请书篇十八
南城区体育公园一楼。电话:22816827。
东城区莞温路180号东城区人才服务中心。电话:22632889,22314729。
万江区万福路81号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电话:22710110。
石龙镇新城区惠如新村8号。电话:82292371,82292372。
大岭山镇综合大楼1楼服务厅。电话:85788198。
樟木头镇银河北路6号一楼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电话:87120228。
横沥镇沿江路综治大楼4楼。电话:83716488。
道滘镇花园大街1号镇办事中心。电话:。81332132。
谢岗镇原外经大楼三楼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电话:87636929。
望牛墩镇公安分局一楼办证大厅。电话:88516777,88516778。
虎门镇行政小区房地产管理所八楼。电话:82889912,82889913。
常平镇沿河东二路1号房地产大厦10楼。电话:83557325。
石排镇市民办事中心9号和10号窗口。电话:81701832转826或827。
石碣镇教育办一楼。电话:86010015。
洪梅镇桥东路流动人口股。电话:88432911。
大朗镇银朗南路288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电话:82816139,82816206。
东坑镇政府南楼一楼。电话:83868326,83385701。
寮步鸿图广场b1—b3栋一楼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电话:82391119。
高埗镇振兴路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电话:81300061。
塘厦镇爱民街3号三楼303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电话:82077848。
桥头镇桥光大道3号行政办事中心c座二楼。电话:83429768,83458809。
凤岗镇新型社区窗口。电话:82192122。
凤岗镇雁田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窗口。电话:87776277。
凤岗镇官井头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窗口。电话:87508368。
茶山镇综治维稳中心。电话:81855028。
企石镇江滨路5号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电话:81928028。
厚街镇政府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电话:85895022。
麻涌镇行政办事中心一楼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电话:88232701。
黄江镇常梅路黄牛埔路段一个窗口服务大朗四楼。电话:83664656。
沙田镇行政办事中心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电话:88809877。
长安镇莲峰路30号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电话:85844777。
中堂镇行政办事中心积分制入户办理窗口。电话:88126908。
松山湖园区礼宾路行政办公区b3栋一楼一站式服务大厅。电话:2289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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