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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方面协议书篇一
一、双方签定如下协议:
二、四至界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石岩子荒山面积地属____村____组____组所有。
四、承包年限自____年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____日止,________年。
五、承包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元)。
六、乙方有权在所承包的荒山范围内植树造林,不得开荒种地。
七、在承包期间如国家征占用,所得补偿费用归乙方所有。
八、由于自然灾害人为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九、如乙方需采伐木料,需要有关手续,甲方必须无条件的盖给公章,申请等并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手续,费用由乙方自负。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日期:_________
土地方面协议书篇二
征收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被征收单位:乡(镇)村小组(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规范土地征收工作,保障项目用地需要,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峡江县征收土地管理办法》规定,需依法征收乙方土地,现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征收乙方土地面积亩,其中水田亩,旱地亩,园地亩,宅基地亩,林地及其他土地亩,未利用土地亩。
2、甲方征收乙方土地四至是:东至:,南至,西至,北至。(详见征地勘测定界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峡江县征收土地管理办法》规定,甲方应支付乙方以下征地补偿费:
1、土地补偿费:水田每亩元,旱地每亩元,园地每亩元,宅基地每亩元,林地及其他土地每亩元,未利用地每亩元,计人民币元。
2、安置补助费:水田每亩元,旱地每亩元,园地每亩元,宅基地每亩元,林地及其他土地每亩元,未利用地每亩元,计人民币叁佰玖拾万零贰仟肆佰陆拾肆元伍角元。
3、青苗及附着物补偿费:由青苗核实工作组负责调查种类、数量、权属等,补偿按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征地补偿费共计人民币元。
征收土地协议签订后,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向县政府行文请示拨付征地补偿费,经县财政、国土等部门核实报县政府同意后,由县财政将征地补偿费拨付给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将征地补偿费转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得截留、挪用。
1、征收县城近期规划区内和巴邱镇规划区内用于城市建设的集体耕地,按征收耕地8%的`比例预留土地,用于被征地村组发展生产、村内公益事业、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和解决农民生活保障、医疗保障及就业培训等。
2、甲方支付给乙方全部征地补偿费用后7日内,乙方应清理完地上青苗及附着物,净地交给甲方。逾期不交付土地的,甲方有权依照法律规定收缴土地。
3、甲方在告知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上抢栽、抢种、青苗和抢建建筑物、构筑物,否则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4、甲方征收乙方土地,所有权归国家。
附件:勘测技术报告及勘测定界图
甲方代表(签章)乙方代表(签章)
乡(镇)政府代表(签章)
鉴证单位代表(签章)
年月日
土地方面协议书篇三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农村土地流转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1、甲方愿意将承包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计_______________平方米。详见下表: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耕种农作物,生产经营。
地块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地时评估等级:_______________
面积_______________亩。
2、土地四至界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转让期限:
1、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期限为( )______年。自( )______年( )______月( )日起至( )______年( )______月( )日止。
2、最长期限不得超过现在土地承包的剩余期限。(第二轮发包土地标准)
3、甲方应于( )______年( )______月( )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三、转让价款与支付方式:_____
1、转让价格:_____每亩(1000平方米),每______年承包费( )______元,承包土地共计( )亩。
2、转 让 款:_____每亩人民币( )______元,共( )亩。( )______年,共计人民币( )______元。
大写人民币; 。
3、支付方式:_____乙方必须在( )______年( )______月( )日前,将承包款全额给甲方全部支付完毕。
四、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规定:
1、在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应当向原发包方提出转让申请,并经原发包方同意。
2、转让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当终止于原发包方在该流转土地上的一切承包关系。(异议)
3、甲方交付的承包土地,必须符合双方合同约定的标准。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不得损坏农田,给土地造成永久性伤害。
5、乙方无权享受国家和政府提供的各项支农服务(包括粮食直补)(异议)由甲方享受。
综上所述:双方必须遵守此合同,如有违背合同规定,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本合同一试三份。双方各持一份,原发包方一份。
甲 方:__________ 签字
乙 方:__________ 签字
代 笔 人:__________ 签字
证 明 人:__________ 签字
原发包方:__________
土地方面协议书篇四
征收单位: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被征收单位: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规范土地征收工作,保障项目用地需要,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峡江县征收土地管理办法》规定,需依法征收乙方土地,现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征收面积及四至
1、甲方征收乙方土地面积______亩,其中水田______亩,旱地______亩,园地______亩,宅基地______亩,林地及其他土地______亩,未利用土地______亩。
2、甲方征收乙方土地四至是:______________东至: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详见征地勘测定界图)
二、征地补偿费项目及标准
1、土地补偿费:水田每亩____________元,旱地每亩____________元,园地每亩____________元,宅基地每亩____________元,林地及其他土地每亩____________元,未利用地每亩____________元,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安置补助费:水田每亩____________元,旱地每亩____________元,园地每亩____________元,宅基地每亩____________元,林地及其他土地每亩____________元,未利用地每亩____________元,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3、青苗及附着物补偿费:由青苗核实工作组负责调查种类、数量、权属等,补偿按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征地补偿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三、付款方式:
征收土地协议签订后,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向县政府行文请示拨付征地补偿费,经县财政、国土等部门核实报县政府同意后,由县财政将征地补偿费拨付给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将征地补偿费转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得截留、挪用。
四、其他事项
1、征收县城近期规划区内和____________镇规划区内用于城市建设的集体耕地,按征收耕地8%的比例预留土地,用于被征地村组发展生产、村内公益事业、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和解决农民生活保障、医疗保障及就业培训等。
2、甲方支付给乙方全部征地补偿费用后7日内,乙方应清理完地上青苗及附着物,净地交给甲方。逾期不交付土地的,甲方有权依照法律规定收缴土地。
3、甲方在告知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上抢栽、抢种、青苗和抢建建筑物、构筑物,否则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4、甲方征收乙方土地,所有权归国家。
五、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及土地被征收所在地乡(镇)政府各持壹份,此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附件:勘测技术报告及勘测定界图
乡(镇)政府代表____________(签章)
鉴证单位代表____________(签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方面协议书篇五
甲方:
乙方:
甲方在xx村,租用两块土地,一块用于建盖仓库,一块用于建盖农贸市场。
甲乙双方就上述两块土地开发经营一事,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负责与xx村签订上述两块土地租用合同,第一块土地用于建盖仓库,一年租金人民币.约五万元;第二块土地用于建盖农贸市场,一年租金人民币约五万元。两块土地一年租金不能超过十二万元。超过十二万元由甲方支付。
第二条:在上述两块土地上建盖农贸市场和仓库预算投资人民币不能超过六十五元。
第三条:上述两块土地一年租金元加建盖农贸市场和仓库预算投资人民币元。共计总投资人民币元。该款全部由乙方投资。
第四条:财务管理:乙方把投资款打入双方约定的银行帐号,投资款专款专用支出必须有乙方签字。
财务分工:甲方指定一名出纳,乙方指定一名会计,乙方分管财务。
第五条:盈利分配:盈利甲乙双方各得50%,上述两块土地房屋如遇政府,补偿款甲乙双方各得50%。
第六条:甲方乙方的责任:
6.1甲方保证农贸市场及仓库出租前后不能出现任何问题,如果出现问题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及乙方的经济损失。
6.2乙方保证在签定合同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投资款打入双方指定账户汇入或现金支付人民币五十万元整,如果投资款未能按时汇入或支付的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及经济损失。
6.3甲方乙方共同负责经营管理、对外招商进入农贸市场经营、出租仓库,所收租金必须付清乙方投资款后,剩余利润甲乙双方各得50%,在此期间亏损各负责50%。
第七条: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各自的债权债务各自负责处理解决,与本投资联营合同无关。
第八条:违约责任: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认真执行不得违约。双方特别约定: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叁拾万元。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9.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属,签字之日起正式生效。
9.3本合同用中文书就,共3页,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方面协议书篇六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
一、地块概况
1、该地块位于 。
2、土地面积为 _____平方米。
3、该地的界限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 。
4、现该地块的用途为 用地。
5、因村委会确权时登记错误,导致原本属于甲方的土地,登记到乙方、丙方名下。
6、错误登记到乙方名下的土地界限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 ,面积为 _____平方米。
7、错误登记到丙方名下的土地界限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 ,面积为 _____平方米。
二、协议内容
1、本协议第一条所涉及土地因村委会确权的时候权属登记错误,导致原本属于甲方的土地使用权登记到乙方、丙方名下。甲方、乙方、丙方对上述内容均承认并认可。
2、现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一致,该土地使用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丙方不得以确权登记为由主张对该土地行使任何权益。
3、若日后因该土地征收、征用而产生的征地赔偿等其他补偿,补偿款均为甲方所有,乙方、丙方对该款项不享有任何权益。
4、如该土地可以进行重新确权,乙方、丙方应当配合甲方将该土地确权到甲方名下。
5、此协议自签字之日起产生法律效力,若乙方、丙方出现违约的情况不,甲方将按照我国的《民法典》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追究乙方、丙方的责任。
6、该地由甲方独立运作。
三、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3、本协议经各方代表或本人签字后生效。
4、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乙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丙方(盖章/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土地方面协议书篇七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合作开发位于阳西县县城黎昌朗村委会张公桥村和黎昌朗村留用地地块事宜,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供三方共同遵守执行。
由甲乙双方共同组建全新公司运营。
1、甲方负责提供土地,并协助乙方输一切开发手续;甲方不参与新公司经营、管理,采取固定预期收益的形式与乙方合作开发。
2、乙方负责出资组建公司,并负责开发、经营与管理。
1、乙方共须向甲方支付合作开发土地收益总金额万元(以实际测量证载面积为准,面积如有变动,则金额相应调整)。
2、乙方分三期向甲方支付合作开发土地的预期收益款,第一期在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个月内支付总额的%;第二期土地收益款在支付;第三期土地收益款在支付。
3、该土地项目开发至结束过程中,产生利润的分配,甲方占%,乙方占%。
4、政府按“三旧改造”政策返还给甲方的款项(包括各项优惠政策带来的收益和土地出让金等)和竞买者支付给甲方的拆迁补偿及租金补偿全部归乙方所有,上述款项甲方应在收到后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若甲方逾期支付给乙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额的每日千分之的违约金。
5、甲方对已收取乙方的合作开发土地预期收益款,如各种原因造成合作开发土地不能转为项目用地时,甲方需要退还乙方支付的所有款项。
甲方须在乙方支付第二期土地预期收益款时,须在个工作日内将本项目土地的相关证件及资料交给乙方。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须有完整合法的关于项目用地用于开发的手续。
2、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甲方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土地用途变更、设臵及办理招拍挂条件等手续。
3、鉴于乙方前期投入大量资金,甲方承诺,无论乙方在招拍卖会上以任何价格拍得土地,甲方仅向乙方收取开发土地预期收益款万元/亩。
4、甲方收取乙方土地预期收益款后向乙方开具发票,所发生的一切相关税金由负责。
5、甲方收取乙方第二期土地预期收益款后,甲方须协助乙方解决土地上现在建筑物迁移问题,所产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及职责分工;
1、依约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合作开发土地预期收益款项。
2、土地交接后,合作开发土地所产生一切债务及应承担的一切责任。
1、甲方必须协助乙方以甲方名义办理项目用地转换功能等开发手续,以书面形式通知为准,办理相关手续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若甲方拒绝协助办理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2、甲方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办理土地交接,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若乙方在本协议规定的三期付款时间内未能向甲方支付相应款项,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因自然灾害方面的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均不构成违约,由此产生的损失双方自行承担。
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本协议经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履行不因甲、乙双方法人变动而影响本协议的执行。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开户行:
帐号: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开户行:
帐号: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土地方面协议书篇八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二章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金的缴纳。
第三条出让人出让给受让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编号为__________,宗地总面积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让土地面积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见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出让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出让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应达到本条第___款规定的土地条件:
(一)达到场地平整和周围基础设施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周围基础设施达到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场地尚未拆迁和平整,建筑物和基础地上物状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现状土地条件。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_________________,自出让方向受让方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日内,受让人须向出让人缴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元)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九条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____款的规定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日内,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___期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一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金时,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相应的利息。
第三章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第十条本合同签订后___日内,当事人双方应依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所标示座标实地验明各界址点界桩。受让人应妥善保护土地界桩,不得擅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受让人应立即向出让人提出书面报告,申请复界测量,恢复界桩。
第十一条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新建建筑物的,应符合下列要求:
主体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
附属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容积率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密度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限高___________________;
绿地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受让人同意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第十三条受让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动工建设。
不能按期开工建设的,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但延建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四条受让人在受让宗地内进行建设时,有关用水、用气、污水及其他设施同宗地外主管线、用电变电站接口和引入工程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受让人同意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进出、通过、穿越受让宗地。
第十五条受让人在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日起30日内,应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按规定向出让人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
出让人应在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依法为受让人办理出让土地使用权登记,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十六条受让人必须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让宗地上的一切活动,不得损害或者破坏周围环境或设施,使国家或他人遭受损失的,受让人应负责赔偿。
第十七条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利用土地,需要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的,必须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并向出让人申请,取得出让人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第十八条政府保留对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城市规划调整权,原土地利用规划如有修改,该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响,但在使用期限内该宗地建筑物、附着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届满申请续期时,必须按届时有效的规划执行。
第十九条出让人对受让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并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价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价格给予受让人相应的补偿。
第四章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第二十条受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后,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但首次转让(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时,应当经出让人认定符合下列第__款规定之条件:
(一)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转让、抵押双方应当签订书面转让、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权出租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应当签订书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转让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仍由受让人承担。
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出租、抵押。
第二十四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的,转让、出租、抵押双方应在相应的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持本合同和相应的转让、出租、抵押合同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
第五章期限届满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向出让人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项下土地的,出让人应当予以批准。
出让人同意续期的,受让人应当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与出让人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
第二十六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没有提出续期申请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条规定未获批准的,受让人应当交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出让人代表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并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第二十七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未申请续期的,本合同项下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受让人应当保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为破坏,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让人可要求受让人移动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恢复场地平整。
第二十八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提出续期申请而出让人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土地使用权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出让人应当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残余价值给予受让人相应补偿。
土地买卖合同【2】。
甲方:
乙方:
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地块概况。
1、该地块位于xx市,土地面积为×平方米(折×亩)。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详见附件。
2、现该地块的用途为商住用地,属开发用地。
二、转让方式。
1、甲方与乙方共同出资成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作公司),甲方以所售卖的土地作价x万入股认缴注册资本,占x股权;乙方以货币出x万一次性出资注册资本,占x股权。
2、甲方所出让的土地保证在合作公司营业执照下发后,一个月内办理完成土地过户至合作公司名下事宜。并确保该地块的容积率大于等于x,绿化率不少于x,建筑密度不小于x,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转让价为××万元/亩,转让总价为人民币x万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四期向甲方支付土地价款:
第一期定金,地价款的x%,计人民币x万元,付款时间及条件:双方签订协议书,且已办好合作公司营业执照手续和完成货币入资。
第二期,转让土地在国土局登记受理办理过户于合作公司名下时,双方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乙方再行支付地价款的x%,计人民币x万元。
第三期,办结该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后x个工作日内支付地价款的x%,计人民币x万元,余下x%的尾款待土地办理完规划许可证后十天内付清。
4、为保证前款第一期地价款的及时支付,甲方应先行办理合作公司购买转让土地的出让协议,以确保过户等工作的实施进度与本协议相吻合。
5、该项目由乙方独立运作,盈亏自负。甲方愿意帮助乙方解决有关开发指标、税费返还及政策协调。
三、违约责任。
1、甲方诚邀乙方参与其×亩土地的第三方转让事宜,并承诺创造条件让乙方取得该块土地,若乙方未能取得该地块,甲方愿意双倍返还定金,计67万元,甲方应在确认乙方不能取得该土块的土地使用权之日起x个工作日内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地价款,应以每日未付部分的x作滞纳金支付给甲方。如未能按时付款超过x个工作日,视同终止履行本协议,并有权处置已付定金。
3、甲方、乙方分别承担合作公司注册的相关费用。
四、其他。
1、在土地出让过程中,乙方仅承担应由受让方承担的土地契税和交易费用,其他有关营业税等均由甲方另行承担。
2、乙方的开发建设应依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3、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5、本协议经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最新土地买卖合同最新土地买卖合同。
6、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代表:
乙方(盖章):
代表:
土地方面协议书篇九
借用方(以下简称乙方):___
一、甲方出借土地的位置和用途:___出借土地位于____市____镇,东至_____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____亩。土地借给乙方用于用地。
三、本协议签定同时甲方将土地交付给乙方使用,在出借期限内乙方有权自行使用该土地,包括但不限于搭盖建物等地上附属物,但不得用于从事非法活动。
四、土地平整及建筑物报批等有关事项由乙方自行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出借期限内,若甲方及乙方确因重大事项需要提前解除本协议,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可提前解除。
六、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约定内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终止解除合同。若有违约,应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七、本协议自乙方签定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签字)
签定时间: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方面协议书篇十
乙方:________
租赁土地的地名面积。
租赁土地的地名叫________。面积________亩。四址:东西南北共有________块。
租赁用途。
该地块只能种植水稻及蔬菜,不得种植其他作物,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在合同期间,不得随便更改土地的用途。
租赁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________年。合同期满后,双方同意,可延续合同。
租金及支付方法。
每年当年租金共________元。在每年到期前付清当年的租金。乙方不得中途违约。乙方如果到一年后不交当年租金,乙方有权收回土地。另有约定的除外。国家对土地的补贴以及待遇,由甲方享受。
合同终止。
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果遇到土地被国家征用或集体规划使用或甲方有需要要收回,租赁方必须服从且甲方不赔偿乙方一切损失。合同终止。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乙方家庭成员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联系电话: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公证人签字:________公证时间:________
土地方面协议书篇十一
甲方:李xx,男,壮族,197x年x月x日生,文山市xx镇xx社区xx寨xx号,身份证号:xx。
乙方:李xx,女,壮族,19xx年x月xx日生,xx市xx镇xx社区xx寨xx号,身份证号:xx。
甲方与乙方系亲哥妹关系,双方共同母亲为何xx,现年58岁,父亲已经过世。甲、乙双方于20xx年8月14日分户。分户以来,现乙方已经长大成人,但没有自己的房子,为解决乙方的住房问题,经双方友好协调,决定就分割家庭共有的宅居地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自愿将属于家庭共同财产的位于文山市xx镇xx社区xx寨xx号土地证号为的宅居地分割出50平方米给乙方,作为乙方的建房用地。
2、宅居地分割后,甲方要协助乙方办理土地证等事宜。
3、宅基地分割后,建房由乙方自主决定,甲方不得干涉,甲方在乙方建盖房屋时应该提供必要的方便义务。
4、家庭其它财产暂时不予约定。
5、以上协议是甲乙双本着平等、自愿原则进行的,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不得反悔。
6、本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书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母亲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土地方面协议书篇十二
征用土地单位:____,以下简称甲方;
被征土地单位: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___(审批权力机关)批准的____建设项目的计划任务书和工程选点报告等文件,按照《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和__省(或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经甲方向征地所在地的土地管理机关申请和__县(或市、省)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经甲乙双方实地查看、反复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征用土地数量及方位
甲方征用乙方土地共__亩,其中,稻田__亩,水塘__亩,菜地__亩,坡地__亩,宅基地__亩,林木__亩,共有树木__株。所征土地东起____,南起____,西起____,北起____。
第二条 征用土地的各类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1.根据__省(或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关于征用土地的补偿规定,各类耕地(包括菜地)按该地年产值的__倍(一般为该耕地年产值的三至六倍)补偿。征用无收益的土地,不予补偿。(征用园地、鱼塘、藕塘、苇塘、宅基地、林地、牧场草原等的补偿标准,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制定的办法执行;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还应按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向国家缴纳新菜地开发基金。)
2.根据__省(或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的规定,所征土地上的青苗按该地年产值的__%补偿,所征土地上的水井、林木、水塘等附着物按__办法补偿。房屋的补偿办法另订拆迁合同。乙方人员在开始协商征地方案以后抢种的作物、树木和抢建的设施,甲方一律不予补偿。
3.各类耕地的年产值按耕地被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产量和国家规定的价格核定,稻田按平均亩产大米为__公斤,每公斤计价__元,年产值每亩核定为__元;旱地按平均亩产玉米(或小麦)__公斤,每公斤计价__元,年产值每亩核定为__元;菜地按平均亩产大白菜__公斤计算,每公斤计价__元,年产值每亩核定为__元。
4.根据《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的规定,乙方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征地前农业人口和耕地面积的比例及征地数量计算,共计__人;甲方对乙方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按所征耕地每亩产值的二至三倍计算(年产值按被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产量和国家规定的价格计算,但每亩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其年产值的十倍);征用宅基地不付安置补助费(征用园地、鱼塘、藕塘、林地、牧场、草原等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省、市、自治区政府的标准计算)。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实地勘验征用地界、定立永久性界桩后__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或商定于某段时期内几次)支付全部各类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共__元(其中,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被征土地年产值的二十倍),付款均通过建设银行转帐托付。
第三条 减免公、余粮交售任务
甲乙双方按照__人民政府的规定,根据被征土地的亩数,向__人民政府呈递减免公、余粮交售任务的申请报告。实际减免量,以__人民政府的批文为准。
第四条 安置办法
乙方因被征用土地造成农业剩余劳力,甲方应向有关单位联系,采取以下第( )项办法解决:
1.发展农业生产。甲方协助乙方改良土壤,兴修水利,改善耕作条件;在可能和合理的条件下,经县、市土地管理机关批准,适当开荒,扩大耕种面积;也可由甲方结合工程施工帮助造地,但要从安置补助费中扣除甲方的资助费用。
2.发展社队工副业生产。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下,甲方帮助乙方因地制宜,兴办对国计民生有利的工副业和服务性事业,但要从安置补助费中扣除甲方的资助费用。
3.迁队或并队。土地已被征完或基本征完的生产队,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组织迁队;也可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与附近生产队合并,甲方要积极为乙方迁队或并队创造条件。
(按照上述途径确实安置不完的剩余劳动力,经__省或自治区或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在劳动计划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可以安排到集体所有制单位就业,并将相应的安置补助费转拨给吸收劳动力的单位;甲方如有招工指标,经__省或自治区或直辖市人民政府同意,也可以选招其中符合条件的当工人,并相应核减被征地单位的安置补助费。乙方的土地被征完,又不具备迁队、并队条件的,乙方原有的农业户口,经省或自治区、或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可转为非农业户口或城镇户口,乙方原有集体所有的财产和所有的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由县市以上人民政府与有关乡村商定处理,用于组织生产和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
乙方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兴建生产生活设施所需建设物资,乡村能够解决的,由乡村自行解决;乡村不能解决的,由当地政府协助解决;地方无法解决的少数统配部管物资,经县(或市)土地管理机关审查核实后,由甲方随同建设项目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分配,物资价款由乙方支付。
第五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征用土地上有青苗的,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应当等待乙方收获,不得铲毁;凡在当地一个耕种收获期内尚不要使用的土地,甲方应当与乙方签订协议,允许乙方耕种。
2.甲方已征用二年还不使用的土地(铁路沿线以及因安全防护等特殊需要,符合国家规定的留用土地,不得视为征而未用的土地),除经原批准征地的机关同意延期使用的土地外,当地县(或市)人民政府有权收回处理,甲乙方均不得擅自侵占或处理。
3.甲方如逾期不向乙方支付征地的各种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乙方可凭本合同正本申请建设银行从甲方银行账户内拨付,并可请求甲方按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偿付违约金。
第六条 乙方的责任
1.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乙方有责任告知所属村民不得在征用土地内种植作物,不得砍伐林木和损坏其它附着物,有违反者,乙方必须赔偿甲方的损失。经甲方同意在征地上种植作物的,乙方应统一安排,不得逾期。
2.乙方在本合同订立后需在征用土地上架设电线、兴修沟渠等,应经甲方同意,乙方应在不影响建设工程的前提下动工,否则按侵犯公有财产报请有关机关处理。
第七条 工程临时用地
甲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建设材料堆场、运输通路和其它临时设施的,应当尽量在征地范围内安排。确实需要另行增加临时用地的,由甲方向原批准工程项目用地的主管机关提出临时用地数量和期限的申请,经批准后,同乙方签订临时用地协议,并按乙方前三年土地平均年产值逐年给予补偿。甲方在临时用地上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甲方使用期满,应当恢复乙方土地的耕种条件,及时归还乙方,或按恢复土地耕种条件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费用。
第八条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可报请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和__县(或市)政府调解,调解不成的,可报请合同管理机关仲裁,也可提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__人民政府、计委、建委、建设银行、农委……各留存一份。
征用土地单位(甲方):____(盖章)
地址:____
代表人:____(盖章)
联系人:____
电话:____
银行账户:____
被征土地单位(乙方):____(盖章)
地址:____
代表人:____(盖章)
联系人:____
电话:____
银行账户:____
__年__月__日订
土地方面协议书篇十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用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国有土地位于____________,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协议附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确认。
第三条本协议项下的土地使用年限为______年,自本协议签字之日起算。
第四条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场地使用费,包括土地开发费和土地使用费。
第五条土地开发费为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人民币,总额为__________元人民币。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须于本协议签字之日起____日内全部付清。
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支付了全部土地开发费后______日内,乙方必须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或变更登记)手续,领取(更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六条土地使用费为每平方米________元人民币,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应于每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缴纳当年的土地使用费。
土地使用费收取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或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市(县)]有关规定五年后由甲方作相应调整,调整后乙方应自调整年度起按新标准缴纳土地使用费。
[或:土地使用费在合资(或合作)作业经营期限内作调整]。
(注:乙方依照有关规定可以享受减免优惠政策的,可依照减免规定拟定此条。)
第七条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协议规定的付款期限内将协议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银行帐号内。银行名称:______银行__________分行, 账户号________________。
甲方银行账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________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项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概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该土地用于建设__________项目,乙方必须按规划要求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
在本协议期限内,乙方确需改变土地用途的,经甲方同意后办理变更土地用途的手续。
第九条甲方同意承担该土地的征地、拆迁、界址定点具体事务,并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付土地。
乙方应妥善保护界桩,不得私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应及时书面报告当地土地管理部门,请求重新埋设,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土地使用年限期满或乙方提前终止经营时,本协议同时终止履行。乙方应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交还土地使用证。乙方对该土地内投资建设的建筑物、附着物有权处置,但时间不得超过________,逾期由甲方无偿取得。
如乙方需继续使用该土地,须在期满六个月之前向甲方提交续期用地申请,经甲方同意后,须重新签订土地使用协议方可使用。
第十一条乙方依据本协议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如需转让、出租、抵押,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条例》规定办理出让手续,补交出让金。
第十二条如果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不能按时支付土地使用费,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应缴费额______%的滞纳金。滞纳期超过六个月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十三条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致使乙方延期占有土地使用权,则本协议项下的土地使用期限应推延,乙方有权请求赔偿。
第十四条如果乙方在该土地上连续两年不投资建设,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乙方已付土地费用不予返还。
第十五条本协议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十六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不在协议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第 十八条本协议一式____份签署,甲乙方双方各执____份。
第十九条本协议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市(县)签订。
第二十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协议附件。
本协议附件是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相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省________(自治区、直辖市)
______________________市(县)土地管理局(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签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签字)
土地方面协议书篇十四
甲方父母方代表:甲方爱人见证:
乙方长子方代表:乙方爱人见证:
丙方次子方代表:丙方爱人见证:
丁方(女儿方)代表:
第一条本协议书中所述的两套房屋其中一套位于,登记证书号为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人为乙方,本协议书中称壹号房;另外一套位于,登记证书号为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人为甲方,本协议书中称贰号房。
第二条本协议所述房屋,经甲乙丙三方协议,壹号房由乙方使用、居住,其所有权归乙方享有,与丙、丁方无关;贰号房待甲方百年归老年后其所有权、使用权由丙方继承,与乙、丁方无关。
第三条甲方本着平等、关爱子女的原则进行承诺,在享有上述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居住权期间,不对该房屋作出任何处置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出卖、抵押等行为。
第四条经三方协议,为确保丁方将来生活有依靠,丁方有权选择随甲、乙、丙方共同生活,使用和居住壹号房及贰号房的权利。
第五条贰号房在甲方使用居住期间,如需修缮、装修等施工行为,在甲方经济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由甲方承担;如费用过大,甲方征得丙、丁双方同意后,由三方共同出资,并不得有议。
第六条贰号房在甲方或甲方爱人在世之年,乙方、丙方、丁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未经甲方同意,对本协议此房屋作出任何处置行为。
第七条本协议书签订后甲方仍保持有权选择壹号房或贰号方作为居住房的权利,期间甲方生、老、病、死所产生费用,由乙方及丙方按各自50共同承担,不得以房屋折旧比例分摊。本协议书不改变乙、丙双方对甲方应尽的法定赡养义务,也不改变乙丙双方对甲方除房屋之外的`任何财产继承份额的权利。
第八条本协议订立后,甲方、丁方有权自主选择与乙、丙双方家庭之一共同生活,而另一方则每年都应抽出一定时间,带上家人,到甲方或丁方选择共同生活的一方房屋内陪甲方、丁方居住、探视或伤病照顾之义务,期间产生生活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收取,乙方及丙方当以尽精神赡养父母、共同关心姊妹之义务,双方酌情相互体谅补给。
第九条本房产协议书所涉及内容为甲方百年归老后房产分割协议,除房产之外的任何有形无形财产继承份额则以甲方口头遗嘱或书面遗嘱为准,乙方、丙方、丁方不得有异议。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肆份,每方各执壹份,自签名之日起成立,儿媳作为见证人在本协议上签名;另:为示公证,特邀请叔辈、二人作为本次协议书签订旁证。
第十一条本协议效力约定:除经书面协议可以改变本协议约定内容之外,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均不得改变本协议内容。
甲方父:甲方母:
乙方(长子):乙方爱人见证(长媳):
丙方(次子):丙方爱人见证(次媳):
丁方(女儿):
叔辈旁证:
签订时间:年月日时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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