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假制度心得体会(热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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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制度心得体会(热门18篇)
时间:2023-11-04 15:44:16     小编:笔舞

总结经验和体会让我对问题有了更深入的理解,更能够从中汲取经验教训。总结要客观公正,真实反映事实,避免主观臆断和偏见的干扰。请大家放下身段,积极思考,共同学习,共同进步。

请假制度心得体会篇一

近年来,我国的公安工作取得了巨大的成就,这与公安民警们的辛勤付出密不可分。然而,随着公安工作的日益复杂和繁重,民警的工作压力也越来越大。为了缓解民警工作压力,提高其工作热情和工作效率,公安机关逐渐完善了请假制度。在实践中,我深刻感受到民警请假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我认为民警请假制度有助于消除工作压力。公安民警是维护社会安定的中坚力量,工作任务重,承压能力要求高。在这种高强度的工作环境下,民警很容易产生身体和心理的疲劳,从而影响工作质量。然而,有了完善的请假制度,民警可以在合适的时候请假休息,疏解工作压力,恢复体力和精神状态,以更好地投入到工作中。

其次,民警请假制度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一个疲惫的身心很难保持高效率的工作状态。如果持续劳累、长期未休息,民警的工作效率势必下降,可能会出现马虎大意甚至犯错的情况。但是,有了请假制度,可以让民警根据自身需要合理安排休息时间,积极调整状态,提高工作效率。能够休息得好的民警,才能确保在工作岗位上发挥最佳水平。

此外,民警请假制度还能够增强民警对工作的归属感和责任心。请假不是为了逃避工作,而是为了更好地适应工作。实践证明,合理的请假安排可以降低民警的辞职率,减少内外流失。当民警感受到组织对他们的关心和照顾时,他们会更加珍惜工作机会,投入更多的心血和精力,为维护社会安全作出更大贡献。

最后,民警请假制度也具有一定的风险,需要注意平衡。请假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民警的身心健康,但过度的请假可能会导致工作缺失和安全隐患。因此,公安机关应该制定明确的请假规定,严格审批程序,确保民警的请假行为合规合理。同时,民警也应该充分认识到请假制度的限度,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请假时间,不影响工作进度和社会安全。

综上所述,民警请假制度的实施符合公安机关的实际需要和民警的合理期望。通过合理安排请假时间,消除工作压力,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工作归属感和责任心,进一步推动了公安机关的发展。但是,这个制度也需要协调好利弊关系,平衡好各方利益,确保工作安排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民警的作用,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

请假制度心得体会篇二

近年来,教师请假制度不断改革升级,旨在提高教师请假的公平公正性。作为一名教师,我在实际工作中深切地感受到了这一改革所带来的巨大变化。下面,我将从个人体验出发,以五段式的形式,分享一些我对教师请假制度的心得体会。

第一段:了解请假制度的重要性

教师请假制度对于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和保证教育教学的正常运行具有重要意义。过去,教师请假时往往没有一个明确的制度,因而很容易发生不公平的情况,有些教师请假很容易被批准,而有些教师却碰壁频频。这种情况导致了教师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的下降,也对学校和学生的正常教学秩序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因此,一个公正透明的教师请假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第二段:体验新的请假制度

我们学校最近对请假制度进行了改革,并将其纳入到了学校的管理规定中进行管理。在这个新制度下,教师请假需要填写请假申请表,并选择适当的请假原因,并由校长或主管领导审批。首次面对这个新系统,我感到有些束手束脚,但也意识到这是一种对教师请假进行规范和透明化的尝试。于是,我积极拥抱这个变化,并根据制度的规定,合理合法地提出了请假申请。

第三段:感受到公平公正

在这个新的请假制度下,请假申请的审批过程更加公平公正。校长和主管领导会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来审核请假申请,遵循公平、公正、合法、及时的原则。我在亲身感受到这一点后,对学校加强对教师的请假制度的认识和重视,对教师请假审批的公正性产生了更深刻的认识。这让我更加坚定了在教师请假时要遵循规定、按照程序进行的观念。

第四段:带来的积极影响

公正透明的教师请假制度带来了许多积极的影响。首先,教师们对请假的态度变得更加认真和负责。因为请假制度的规范和透明,教师们不再有“买请假条”、“请假借口”等不良现象的出现,而是更加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请假申请,合理合法地请假。其次,学校的教学秩序得到了更好的保证。请假制度的公正性和透明度,让教师请假不再成为教学工作的一个隐患,从而保障了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五段:对进一步完善请假制度的建议

虽然我们学校的请假制度已经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值得改进的地方。首先,应该加强对教师请假制度的宣传和培训,让教师深入了解并积极投身到新的制度中。其次,在请假申请的审批过程中,可以通过增加相关教育背景和经验的审批人员,增强审批人员的专业性和公信力。最后,在请假制度的执行过程中,可以建立健全相关的监督机制,增加日常巡查频率,以保证请假制度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综上所述,教师请假制度的改革对于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保障教育教学的正常运行具有重要意义。教师们应该积极拥抱这项改革,深入理解并遵循请假制度的规定,做到合理合法地请假。而学校和管理部门也需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相关制度,确保教师请假制度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共同营造一个和谐有序的教育环境,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服务。

请假制度心得体会篇三

中学请假制度是学校管理的重要一环,它对学生的成长和发展起着积极的作用。我最近有幸深入了解并亲身体验了中学请假制度,收获了很多感悟与体会。通过这次经历,我深刻认识到请假制度对于培养学生自律能力、责任感和社会素养的重要性,也意识到该制度在执行和管理上还存在一些问题。

第二段:体验与感悟。

在中学的请假制度体验中,我深刻感受到自律能力的重要性。由于学校要求请假时需事先书面申请并经过监护人同意,这就迫使我先整理好所有的事项,然后再向老师请假,以便得到许可。这一过程培养了我事前思考和计划的能力,提高了自我规划和时间管理的能力。此外,向老师请假时需要写上请假事由,这强迫我要有责任感地对自己行为负责,提高了我的人际沟通能力和表达能力。这些经历和体会,使我在请假过程中认真、负责并且提高了自身素质。

第三段:问题与建议。

尽管请假制度对于我们中学生的个人成长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但在其实施过程中,我发现了一些问题。首先,有时请假的流程繁琐,书面申请、监护人同意、老师批准等环节需要耗费较多时间和精力。其次,部分学校对请假制度的管理松散,导致学生的请假违规行为较多。因此,我建议应该简化请假流程,减少繁琐的环节,节约时间。同时,学校应加强对请假制度的宣传与教育,提高学生和家长的知晓度和重视程度,同时建立起严格的请假评审制度,以确保请假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中学请假制度具有重要的社会教育意义。通过请假制度,学生们可以在实践中学会如何合理安排自己的时间和任务,养成良好的自律和规划习惯。同时,学生们还可以学会如何向他人请假,并通过这个过程提高沟通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这种请假制度的设计与执行,培养学生的社会素养和责任感,在一定程度上为他们未来进入社会打下了良好基础。

第五段:结语。

中学请假制度是学校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它对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通过亲身体验,我深刻理解到请假制度对培养学生自律能力、责任感和社会素养的重要性。尽管请假制度的执行和管理上存在一些问题,但只要加强宣传教育、简化流程并建立严格的评审制度,这一制度的价值将会得到充分发挥。希望每位学生都能够认真对待请假制度,通过请假的过程,培养自己的自律能力和责任感,用行动证明自己的成熟和成长。

请假制度心得体会篇四

请假制度是公司日常运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工作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临各种各样的情况需要请假,如疾病、家庭原因或是其他个人紧急事务。然而,一个良好的请假制度对于公司的正常运作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都至关重要。

第二段:假期福利与工作效率。

一个健全的请假制度可以带给员工一种安全感和福利感。当员工知道他们可以在合理的情况下请假而不会受到惩罚时,他们会感到公司真正关心员工的生活和工作平衡。这种福利感将大大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效率。相反,如果请假制度不合理,员工可能会感到压力重重,担心请假会影响他们的职业发展,并且可能会犹豫申请假期。

第三段:透明度和公正性。

请假制度应该建立在透明度和公正性的基础上。公司应该为员工明确解释请假制度的条款,包括请假的申请程序、审批流程和请假时间的限制。这样做可以减少员工之间的误解和不满,并保证每个员工都有平等的请假机会。此外,公司应该设立一个明确的请假记录系统,以便及时了解员工的请假情况和工作分配的合理性,这将为公司提供制定决策和改善请假制度的依据。

第四段:责任与衡量。

请假制度应该强调员工的责任感。员工应该提早预计请假的时间,并在需要时提前通知上级。当员工请假时,他们应该尽量安排事务的妥善处理,确保工作不会因请假而受到严重影响。此外,公司也应该有一套衡量员工请假的标准和方法,以便合理地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通过这种方式,员工将更加懂得如何平衡个人事务和工作,同时保持良好的工作表现。

第五段:改进和总结。

请假制度是一个不断改进和完善的过程。公司应该继续关注员工的反馈和建议,并定期评估请假制度的有效性和公平性。如果员工对某些方面感到不满意,公司应该认真倾听并采取措施进行改进。同时,公司也应该不断总结和分享好的实践经验,以便其他公司也可以从中受益。

结论:

请假制度是公司管理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它与员工的福利感、工作效率、透明度和公正性息息相关。一个良好的请假制度将有助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促进员工的工作生活平衡,增强员工对公司的忠诚度。通过透明、公正和合理的请假制度,公司将建立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从而实现员工和企业的双赢。

请假制度心得体会篇五

近年来,大学生请假成为一个热点话题。而请假这个简单的事情,背后却涉及到其他诸多问题,如请假制度、请假理由、长期请假等等。在我的大学生活中,我亲身体会到了请假制度的重要性和合理性。下面,我将就大学生请假制度心得进行探讨。

首先,大学生请假制度的实施可以有力地调动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由于大学中学生的学习自由度相对较高,缺乏强制性的约束,因此学生在某种程度上会对学习产生困惑和迷茫,从而导致学习动力的下降。然而,通过请假制度的引入,学生必须遵守所规定的请假程序,这将迫使学生思考请假的理由和后果,从而提高了他们的责任感。同时,制度还规定了请假的限度,避免了请假成为逃避学习的手段。因此,大学生请假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学生的学习热情,使他们养成了良好的学习习惯。

其次,大学生请假制度的实施能够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和个人发展。大学生正值身体发育和思想成熟的阶段,而请假制度则充当了一种保护学生身心健康的屏障。如果学生身体不适,或者因个人原因需要请假,通过请假制度,学生可以及时向学校请假,得到医生和辅导员的关注和帮助。同时,制度也保障了学生的个人发展权益。在大学中,学生的社团活动和实习实践等都是提高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通过请假制度,学生可以合法地参与各种活动,丰富自己的人生经验。正是因为请假制度的存在,学生才能在成长的道路上充分发展自己。

然而,大学生请假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首先,制度的运行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逻辑漏洞。有的学校虽然规定了请假制度,但并没有对请假操作过程进行详细的指导和监督,容易造成不同辅导员和老师的执法不一致性,使请假制度失去一些约束力。其次,在实际操作中,有些学生可能会滥用请假制度,造成请假浪费和资源浪费的问题。例如,一些学生因为无故请假而导致课程进度缓慢或组织活动受阻,这会给其他同学带来负面影响。因此,在制度的实施上,学校应加强对请假流程的管理和审查,确保请假制度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最后,对于大学生来说,合理利用请假制度是非常重要的。在我的实践中,我发现大部分学生存在着对请假制度的不了解和不关注,或者存在滥用请假的情况。因此,我认为学生首先需要了解请假制度的相关规定和操作流程,明确自己的请假理由和请假时间,并积极与辅导员和老师沟通协商,使得自己的请假合理合法。同时,学生也应该树立正确的请假观念,避免滥用请假权益,养成良好的请假习惯。只有这样,大学生请假制度才会真正服务于学生的利益,发挥应有的作用。

综上所述,大学生请假制度对于大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身体健康和个人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虽然制度在实施中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但只要学校加强管理和指导,学生正确对待请假制度,相信请假制度将会更好地为学生服务。让我们共同关注和改进请假制度,以提高大学生的整体素质和幸福感。

请假制度心得体会篇六

随着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大学生请假制度日益受到关注。请假既是学生的权利,也是一项需要规范的行为。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需求和个人发展,大学生请假制度的完善迫在眉睫。在我个人的大学生活中,我也积极尝试请假,在此分享一些心得体会。

第二段:请假制度的意义

请假制度对大学生来说,意味着学习与生活的平衡。大学生活忙碌而紧张,适当请假可以给自己提供一些喘息的机会,也能够为活动、比赛等提供更多的时间。此外,请假制度也是大学生培养自主能力和责任感的重要途径。通过请假,大学生们需学会合理安排时间、规划行程,养成良好生活习惯。

第三段:请假制度的挑战

然而,面对请假制度,大学生也会面临一些挑战。首先是请假理由的核实。为了避免滥用请假制度,学校往往设置了一系列审核条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这就给大学生增加了一些繁琐的事务。其次,请假制度的限制性。某些活动和比赛常常要和请假假期冲突,而无法同时参与多项活动可能会带来一些遗憾。最后,大学生请假还要面对其他同学和老师的理解和支持,并遵守学校的请假规定。

第四段:有效请假的技巧

为了更好地应对请假制度的挑战,我们需要掌握一些有效请假的技巧。首先是提前计划。提前规划好要请假的时间,并事先了解学校请假制度的具体规定,从而能够更加合理地安排请假时间和事务。其次是理由合理。请假时要提供真实可信的理由,这样才能得到他人的理解和支持。最后是积极沟通。在请假前后,要与同学、老师进行积极的沟通,表达自己的想法和需求,以便更好地争取到请假的权益。

第五段:请假制度的不断发展

大学生请假制度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学校及时反馈、总结请假的情况,会对请假制度进行调整和改进,以更好地适应大学生的需求。同时,大学生们也需要理解并遵守请假制度,以个人诚信和负责任的态度争取到请假权益。请假制度并不是为了阻碍大学生的发展,而是为了更好地帮助大学生成长,提高他们的自主能力和责任感。

总结:

大学生请假制度不仅是学习与生活平衡的一种保障,也是大学生培养自主能力和责任感的重要途径。尽管请假制度会给大学生带来一些困扰和挑战,但通过提前计划、合理理由和积极沟通,我们可以更好地应对请假制度的挑战。相信随着大学生请假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我们将能更好地适应社会需求和个人发展,实现自己的理想和目标。

请假制度心得体会篇七

(一)管理人员全年无休假,每人给予6000元/年满勤奖;在云南省内请假4天(含4天),接送家属、看病(需提供医院证明)不做为休假考核。

(二)本制度规定管理人员每年探亲假30天(探亲假不带薪),请假在30天内的人员公司只给予3000元/年奖金;超出30天假期取消3000元/年奖金。特殊情况如直系亲属(爷爷奶奶、父母、兄弟姐妹、儿女)生病,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病情相关资料经公司核实后,另加20天内假期并不予罚款,不享受3000元/年奖金;除以上规定假期以外,每人每天均罚款200元,以此类推。属假期请假天数在年终奖中均扣除该天数。

(三)因身体原因需回福建看病,按请假天数计入假期考核,不计假期超日罚款,但取消3000元/年奖金,并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病情相关资料及病历经公司领导和部门领导审核,病情未达到住县级以上医院将计为请假期考核,如有弄虚做假被查出每人每次罚款1000-3000元,均按超假期条款处理。

(四)春节前后原则上不予请假,如确须请假经部门领导同意批准后,将按:3天内每天罚款200元、4—10天每天罚款300元、11天以上每天罚款500元,本次假期按最多天数计算标准进行罚款,请假天数计入年终奖考核,扣除该假期天数。

(五)春节期间留厂管理人员每年补10天探亲假期,若在当年只请假10天以内,不计入请假考核,可享受年满勤奖6000元,留厂人员暂定每人补贴20xx元。

(六)请假人员原则上提前一个月向部门领导申请请假并说明实际请假理

由,在不影响工作前提下部门领导给予审批,若部门领导内部无法自行安排人员,部门领导向公司申请公司调人员到该部门代替工作,若领导不同意或公司无法安排人员,该部门领导不予批准请假,超出请假审批权限将对该部门领导罚款1000元/次。

(七)请假人没写请假条、请假条不及时提交办公室和收假后不及时到办公室报到,公司不做该请假人当月工资;如请假时间和报到时间弄虚作假,查实后将处罚1000元/次。在外工作的管理人员如须请假和延期请假,必须委托本部门人员代办理请假条交给办公室人员,收假后用电话告知办公室人员,否则视为无请假处理。

(八)请假时限最低按半天起计算,请假半天之内部门领导不予审批。

(一)在原有考勤制度上对缺勤罚款和补勤单作调整。

(二)现有缺勤将按50元/次罚款,补勤单在5天内上交办公室人员(出差人员和公务人员回厂当天开始计算),不属公事人员不允许补勤,如发现补勤单弄虚做假每人每次罚款500-1000元,部门领导负连带责任罚款200元。

(三)当月补勤人员提交补勤单时限规定次月3日,超过3日后提交办公室将不再受理,后果自负。特殊情况例外。

三、中层领导人员岗位调整规定:

(一)部门领导对中层领导岗位调整须经董总同意后方可调整。

(二)一般管理人员,部门领导有权自行调整本部门人员岗位,如在该部门原有岗位工作长期表现不好,经部门领导多次警告无效,可交给公司领导处理,原则上公司规定所有交给公司领导的人员,将安排到门卫工作,个别工作表现不好月薪降到1800元,待表现好后恢复原有工资。

(三)各部门领导组织本部门人员每月开会不低于2次,否则对部门领导

罚款每次500元,特殊情况例外。

本制度执行之日起,一般管理人员和中层领导请假经本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公司,不须向董总审批请假。

本制度即日起生效,与其他制度若有冲突,以本制度规定为准,公司保留最终解释权。

请假制度心得体会篇八

经校务会讨论通过,关于教职工公假、病假、事假、调休等请假制度作以下补充规定,如有违反或除特殊情况外,无论何种事由未办理请假手续,作旷工处理。

一、关于公假

1、教职工公假到校办请假备案,另请附会议通知,(教研活动不需会议通知)。

2、中层干部公假到分管校长处请假,到校办备案,另请附会议通知。

二、关于病假(看病)

1、病假需向人事部门递交由医院出具的病假单。

2、每月固定看病的教师:请交书面申请,并提出具体时间,交至人事部门,由人事部门提交校务会讨论。如在此之外再有病假,至人事部门请假,按相关规定执行。

3、不影响上课外出看病,如有医生事后开具的病假单或者有学校的调休单可以不按病假处理。原则上每月不能超过二次,每次半天。

制(上班时间为上午8:30——下午3:00)。

三、关于事假

1、半天的事假:填写请假单,并交至人事处办理请假手续,同意后在校办备案。

2、一天及以上的请假:如果是因为重要的家事等,请交书面申请,并交至人事部门。经校务会批准后方可请假。

3、中层干部事假需另向分管校长请假。

四、关于调休

1、不影响学校工作,调休最多一天,原则上不可调休连续一天以上,如有病假单,可以调休充病假,最多不可超过病假天数。

2、除突发事件,请假或调休需提前一天到人事部门办理书面请假手续递交调休单(原则上当天调休不予批准)。

3、中层干部调休需另向分管校长请假,并至校办备案。

注:所有请假请附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如没有特殊情况,口头请假一律不能认定已办理任何类型请假手续。

高级中学

2015年10月15日

员工请假共分病假、事假、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等。现按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职工请假制度如下:

一、病、事假

1、员工请病假需凭病历及医生诊断证明,及时填写假条,经上级批准,假条递交行政人事部备案。2天以上的病假还需附医院病假单。本公司工龄不满3年(含)者病假期间工资按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本公司工龄满3年以上者病假期间工资按本人工资、补贴(如有)的50%计发。员工一个月内病假达到6天(不含休息日)则取消当月满勤奖。非业务人员另扣除当月对应的年终考核奖金。

2、员工请事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条,说明原由,两天(含)内由上级批准,两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假条报行政人事部备案。事假期间停发本人工资、补贴(如有)。员工一个月内事假达到3天(不含休息日)则另扣除当月满勤奖。非业务人员另扣除当月对应的年终考核奖金。事假最小计时单位为半小时。

3、实习期或试用期人员按病、事假时间相应延长实习期或试用期。

4、病假可用调休假、年假冲抵。事假必须先用调休假、延至次年的年假冲抵。

5、凡请病、事假未经上级批准擅自离岗者,按旷工论处。

二、年假

1、在我司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均可享受年假。其中,在我司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满20年以上的,年休假15天。

2、员工休假期间不影响工资、奖金。

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a、在公司工作累计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当年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b、在公司工作累计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当年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c、在公司工作累计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4、员工请休年假,须经直接上级签字批准,并于休假前将《休假单》报人事部备案。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休年假的,可累计至次年。次年因工作安排,书面请休未批的,可按天数以员工本人日工资3倍折算为现金发放。

三、婚假

1、员工需凭结婚证申请婚假。法定婚假三天,达晚婚年龄(男25周岁,女23周

岁)的初婚者可享受晚婚假十五天(含休息日,法定节日及法定婚假三天)。婚假自领证日期起一年内有效,如领证时非我司员工,需提交上家公司未修婚假的书面证明。

2、婚假期间不影响工资、奖金;本公司工龄不满3年者婚假期间无补贴,本公司工龄满3年以上者婚假期间享受相关补贴(如有)。

四、产假

1、女员工本人在怀孕第八周后,应及时告知直接上级,并到人力资源部备案。

2、女员工怀孕期间累计享受11个半天的产前检查假。

3、女员工法定婚育产假90天(产前15天,产后75天);符合晚育年龄(24周岁后)的顺延产假30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生育者每多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产假期含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符合晚育政策的.男员工可在妻子生育后,享15天护理假(含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

4、女员工在公司工龄满3年以上生育并符合晚育条件者,生育期间的各项待遇为:

由社保局发放员工产假期间工资(以生育津贴形式发放,标准以本人生育时的缴费工资进行计算),公司停发工资以及产假期间的奖金。

5、女员工在公司工龄未满3年以上生育并符合晚育条件者,生育期间的各项待遇为:

由社保局发放员工产假期间工资(以生育津贴形式发放,标准以本人生育时的缴费工资进行计算),公司停发工资、补贴及产假期间的奖金。

6、女员工需自产假后5个月内将办理生育报销所需的全部资料提交人事部办理社保报销手续,否则产生的损失由员工自负。生育报销包括三项内容:计划生育手术费(门诊和住院)、产前检查费用、生育医疗费用(不包括婴儿费和超出支付标准的床位费)、生育津贴,具体可报销部分与标准,参照当地法律法规执行。

7、符合晚育条件者的女员工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可享受哺乳假,每天两次,每次半

小时,两次可合并使用或累计为天。哺乳假至婴儿周岁时期满。

五、丧假

1、员工直系亲属(父母、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去世,可给予3天丧假。须赴外地办理丧事的,可视路程远近,酌情给予路程假。

2、员工休丧假不影响工资、奖金。

六、其他

1、职工请假期满后,应即向原准假部门销假,正常上班。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必须办理续假手续。

2、凡未请假擅离工作岗位的,或续假未被批准,继续休假的,均按旷工论处。旷工期间工资、奖金停发,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处分,直至除名。

3、本规定从2015年二月起修订执行,本规定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并结合我公司的相关情况处理,本规定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

请假制度心得体会篇九

一、目的:为规范公司考勤度,请假统一由公司行政运营部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一、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等,经部门负责人和厂长审批后,在行政运营部备案。

二、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三、超假期应及时告知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四、假满回公司销假,告知部门负责人,并继续正常工作。

公司请假标准见下:

(一)事假:除规定休息外按本人工资扣除。

(二)病假:按镇级以上医院证明休假为宜,并取消实际假期天数、

工资及各种补贴、全勤奖。

一、事先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并填写请假单,经审批后方可离开。

二、未办理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扣减当月工资。

三、假期的核准权限如下:

1、车间人员及项目管理人员,请假必须提前两天告知部门负责人,并在假期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审批完成后,送行政运营部备案。

2、管理人员,请假必须提前两天告知副总经理,并在假期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审批完成后,送行政运营部备案。

五、公司内部管理人员请假,均需在行政运营部备案,请假人必须在请假单下备注联系电话,以及紧急联系人和电话,以方便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六、本公司员工请假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七、本公司员工请假期满在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去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拒事情外,均以旷工论处。

八、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九、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代其他员工代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十、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要求请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均以旷工论处外,并以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十一、本规则经公司总经理签字后生效执行。

请假制度心得体会篇十

批准后方可离开公司,不影响福利、工资。

员工请事假、病假及其它各类假,均应事先请假,事后销假。

1.病假。

病假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住院者以6个月为限。但患重大疾病需要长期疗养,经总经理异常批准的不在此限。特准病假以一年为限(工伤除外)。

病假必须在上班前15分钟至上班15分钟内报批,事后凭病历或医院开具的病假条补办病假手续。

病假每日工资的支付标准: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每日工资60%;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每日工资70%;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每日工资80%。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进一步规定,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按有关规定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事假。

事假原则上一年不得超过7天(外地员工的路途时间不计在内),续假不得超过3天。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因素经核实者除外。

员工请假必须提前一天(关键岗位须提前一周)填写“请假单”向部门经理申请,经批准后到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方可离开公司,未办理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岗,否则以旷工论处。确有急事来不及提前请假者,可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请假,事后须补办请假手续。

事假期间,工资不予计发。

公司规定休假的种类有:法定节假日、探亲假、婚、丧、产假。

1.法定节假日:

元旦,放假1天(1月1日),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并不能安排调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2.探亲假。

享受条件: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且与父母或配偶分居两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及集中休假期间与之团聚的员工享受探亲假。

假期规定:

(1)已婚员工每年享受一次探望配偶假,假期为30天;。

(2)未婚员工每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假,假期为20天;。

(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4)路途时间另计。

3.婚假:

(1)员工到达法定年龄结婚,享受3天婚假;。

(2)员工如属晚婚(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根据本地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享受15天婚假。再婚人员不享受晚婚待遇。

4.丧假员工直系亲属(双方父母、配偶、子女)去世者,给予3天丧假;旁系亲属(双方外祖父母、祖父母)去世者,给予丧假1天。路途时间另计。

5.产假。

(1)女员工贴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时享受90天产假。

(2)晚育者可享受105天产假;难产或剖腹产者可享受105天产假;多胞胎生育者在90天的基础上,每胎多加15天的产假。

(3)男员工享受7天的护理假。

(4)有不满18个月婴儿的女员工,在每一天工作时间内给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可合并使用,路途时间另计。

(5)女员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者,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的流产者,给予42天的产假。

请假制度心得体会篇十一

为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请假行为,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病假、休假及其工资福利待遇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请假必须履行审批手续。1天(含1天)以内的,由处室审批;1天以上3天(含3天)以内的,由分管局长审批;3天以上的,由局长审批。

2、请假手续应在事前履行,并安排好手头工作。特殊情况事前未能请假的,要及时补办请假手续。不上班,又不履行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3、请假3天以上的,应填写《请假单》,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请假单一式两份,一份由所在处室留存;一份及证明材料交人教处,作为年底考核依据。请假结束后要及时销假。

4、处室主要负责人请假应向分管局长报告,并报局长。

1、生病不能正常工作,可以请病假。病假7天以上的,应提供病历,并出具医保定点医院或医疗机构的证明。

2、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工资全额发放;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20xx年,按工作性津贴、工作性补贴的单位考核部分之和的90%计发,其他各项全额计发。工作年限满20xx年及其以上的,工资全额发放;病假超过6个月,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20xx年的,按工作性津贴、工作性补贴的单位考核部分之和的70%计发,其它各项全额发放;工作年限满20xx年不满20年的,按工作性津贴、工作性补贴的单位考核部分之和的80%计发,其他各项全额发放;工作年限满20年及其以上的,按工作性津贴、工作性补贴的单位考核部分之和的90%计发,其他各项全额发放。

1、因事不能上班的,可以请事假。

2、全年事假累计超过15天的,从第16天起停发本人的单位考核部分的工作性津补贴。

3、享受年休假待遇的工作人员,可以用年休假冲销病事假天数,冲销不完的病事假天数再按上述规定处理。

4、当年度因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未参加考核的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不予发放;因病、事假工作不满一年的人员,按实际工作月数计发目标考核奖。

1、鼓励机关职工按照规定休假。年休假由各处室根据工作情况,结合个人要求统筹安排。

2、工作年限满一年不满十年的,每年休假5天;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每年休假10天;满二十年以上的,每年休假15天。休假期间遇有法定节假日,可扣除节假日天数后顺延。

3、如确因工作需要当年未安排休假的,经局长同意,可与下年度休假期合并使用。

1、工作满1年,与配偶或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指利用公休假在家居住1夜和休息半个白天,“父母”不包括岳父母、公婆),可享受探亲假。

2、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30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20天。如果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45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一次20天。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3、请探亲假的,当年不再安排年休假。探亲假期间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4、探亲假的往返路费,可按有关规定给予报销。

1、机关干部职工达到法定婚龄的(男22周岁、女20周岁),结婚时给予婚假3天;符合晚婚年龄的(男25周岁,女23周岁),延长婚假10天。

2、婚假应在领取结婚证半年内休完,逾期作自动放弃。

1、女职工生育时给予产假90天。难产的凭医院证明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女年满24周岁初次生育的,或者年满23周岁结婚后怀孕的初次生育)的,延妇女方产假30天。

2、产假期满后,因身体不好,上班有困难,需要继续休息的,持医院证明、本人申请,经研究批准,可再请不超过6个月的哺乳假。哺乳假期工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80%发给。

3、女方产假期间,给男方护理假7天;女方为晚育的,给男方护理假10天。护理假应在女方产假期间用完,过期不补。

4、妊娠3个月内自然或人工流产的,给予休假20—30天;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人工引产的,给予休假50天;7个月以上引产的,给予休假90天。男性结扎,休息7天;女性结扎休息21天,如在产后结扎的增加产假14天。女性放节育环休息2天,取环休息1天。

1、直系亲属(父母、公婆、岳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给予丧假3天。

2、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料理丧事的,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1、本制度如与国家及省、市有关新出台政策不符的,以国家及省、市规定为准。

2、本制度由人教处负责解释。

请假制度心得体会篇十二

请假是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常见的事情。一个良好的请假制度对于员工和学生的生活非常重要。通过请假制度,可以更好地平衡个人的需求和职责之间的冲突,并确保工作和学习的效率和质量。在我的工作和学习中,我深刻体会到了请假制度的重要性和效果。在这篇文章中,我将介绍我的请假制度体会,包括请假的原因和方式、请假的影响以及请假制度对于个人和组织的意义。

首先,我想分享一下我请假的原因和方式。在工作和学习中,有时我们可能会遇到一些突发情况,例如生病、紧急事务等,这时就需要请假。我一般会向我的上级或老师提出请假申请。我会提前告知请假的原因,并详细说明请假的时间和具体事宜,以便让上级或老师了解情况并批准我的请假申请。有时,我还会提供医生的证明或其他支持材料,以便让请假的理由更加可信。

其次,我想谈一谈请假的影响。请假会对个人和组织产生一定的影响。对于个人来说,合理的请假可以使个人得到更好的休息和恢复,提高工作和学习的效率。当我们身体不适或有其他紧急情况时,坚持工作或学习可能会导致问题更加严重,甚至对身体和心理健康产生不良影响。而通过请假,我们可以获得必要的休息,帮助身体和心理恢复到最佳状态。对于组织来说,合理的请假制度可以提高员工和学生的满意度和忠诚度。如果员工或学生觉得组织对请假的态度和处理方式不当,可能会降低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学习动力,甚至增加员工的流失率和学生的辍学率。

接下来,我想强调一下请假制度对于个人和组织的意义。一个良好的请假制度可以提高工作和学习的效率和质量。当我们处于身体或心理不适的状态时,很难全身心地投入工作和学习。通过请假,可以让员工和学生在更好的状态下投入工作和学习,提高工作和学习的质量。另外,请假制度还可以促进个人和组织之间的沟通和信任。当员工和学生能够在需要请假时得到理解和支持,他们会更加愿意与组织保持良好的沟通,从而建立起更加健康和稳固的工作和学习关系。

最后,我想总结一下我的请假制度体会。请假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对于员工和学生的生活至关重要。通过请假,可以更好地平衡个人的需求和职责之间的冲突,并确保工作和学习的效率和质量。一个良好的请假制度可以提高个人的休息和恢复速度,增加员工和学生的满意度和忠诚度。对于组织来说,合理的请假制度可以提高工作和学习的效率和质量,同时促进个人和组织之间的沟通和信任。

在我个人的工作和学习中,我深切体会到了请假制度的重要性和效果。我将继续遵守和支持请假制度,确保在需要请假时,能够通过合理的方式来请假。我也希望更多的组织能够意识到请假制度的价值和意义,建立和完善适合员工和学生的请假制度。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员工和学生的权益,提高工作和学习的效率和质量。

请假制度心得体会篇十三

请假制度是组织机构中的一项重要规定,它为员工提供了合理的请假权利与便利,使得员工能够在必要时放松自己的身心,保持工作的积极性。在长时间的工作实践中,我深深体会到请假制度的意义和好处。本文将从请假制度的重要性、请假制度的相关规定、请假制度中的问题、改善请假制度的途径以及请假制度带给我的启示五个方面,谈一谈我对请假制度的心得体会。

首先,我认为请假制度对于组织机构的正常运行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至关重要。请假制度保证了员工在合理范围内的休息时间和权益,使得员工能够得到应有的休息和放松,从而更好地恢复精神状态,提高工作效率。如果没有请假制度,员工可能会长时间连续工作,造成身心疲惫,导致工作质量下降和工作意愿的减弱。因此,请假制度能够帮助员工合理调配工作和生活,保持工作的动力和积极性。

其次,我在实践过程中发现,完善的请假制度应该包括相关的规定和流程,以便员工能够便利地享受请假权利。请假制度应该明确规定了员工请假的时间、方式、审批流程等细节内容,使得员工能够清楚地了解如何正确申请和使用请假权利。此外,制度中还应该规定了请假的限制和责任,避免员工滥用请假权利导致工作任务无法完成。当然,对于那些在特殊情况下需要临时请假的员工,也应该有相应的灵活处理方式,以避免阻碍工作的进行。

然而,我也注意到了请假制度存在的一些问题。有时候,由于组织机构的偏差或者管理的不到位,员工申请请假的流程较为繁琐,审批周期过长,影响了员工的正常休假权益。另外,一些组织机构对请假制度的管理不够严格,导致员工滥用请假权利,工作效率大受影响。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应该提出合理的建议,以改善请假制度,使其更加科学和有效。

为了改善请假制度,首先,组织机构应该加强对请假流程的管理和监督。在员工请假的过程中,应该明确流程并制定出相应的时限,使得员工能够高效率完成请假申请和审批工作。其次,组织机构应该建立有效的考核机制,对滥用请假权利的员工进行监督和约束,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同时,对于员工请假后工作任务的安排,组织机构应该有相应的规定和调整,以确保工作的正常进行。

最后,我对请假制度的体会也让我认识到了一些重要的启示。首先要重视健康和休息,合理安排工作和生活,以保持工作的高效率。其次,要珍惜请假的机会,适时放松自己的身心,远离工作压力,以便更好地回归工作。最后,要对请假制度有清醒的认识和正确的使用,遵守规定和社会道德,以免给组织机构和同事造成不必要的困扰。

总之,请假制度在组织机构中的重要性不可忽视。我通过实践深深地体会到了请假制度的意义和好处。同时,我也认识到请假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空间,希望组织机构能够加以重视和改善。最后,我从请假制度中学到了一些重要的启示,希望能够在工作中得以实践和应用。

请假制度心得体会篇十四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员工休假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也包括试用人员、顾问、临时人员等。

第三条 公司实行员工每周五天工作制,周六、周日休息,特殊情况下可以要求加班。

第四条 员工应当妥善安排休假。在积极完成承担的工作任务,服从公司工作需要的前提下,按照休假程序,经审批同意方可休假。

第二章 请销假的审批及手续

第五条 请假应当根据请假手续及核准权限进行申请:

(一)请假不超过一天的,本人事先填写《请假单》,由本部门负责人审批。

(二)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的,本人事先填写《请假单》,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查后,报主管副总裁审批。

(三)请假三天以上的,本人事先填写《请假单》,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查和主管副总裁审核后,报总裁审批。

(四)经审批的《请假单》应当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五)特殊情况的另行规定。

第六条 员工休假结束后应及时到人力资源部销假,每逾期销假一天处以一百元罚款。

第七条 所有请假事由必须真实,如发现以虚假事由请假的,一经查实,即作旷工处理。

第三章 法定节假日休假

第八条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公司在下列法定节日,安排员工休假:

(一)元旦,放假一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三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国际劳动节,放假三天(5月1日、2日、3日);

(四)国庆节,放假三天(10月1日、2日、3日);

(五)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或组织集体活动;

(六)特殊情况另行规定。

第九条 根据国家政策,对法定节假日前后的周末可以实行调休。

第十条 法定节假日休假期间,员工薪酬、福利待遇不受影响。

第四章 带薪假

第十一条 事假

(一)员工因私事必须本人处理可申请事假,每人每年度可请带薪事假不超过三天。

(二)请事假应从严掌握,并按照请假审批权限报批。超过三天的部分,不享受公司的任何薪资、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病假

(一)员工本人因病、伤诊查,住院治疗和病休不能上班而请假为病假,每人每年度可请带薪病假不超过三天,公伤治疗休息的除外。

(二)请病假的审批及手续:

请病假的需填写《请假单》,并按照请假批准权限报批,事后向人力资源部提交镇以上医院的诊断书、病休建议书、住院手续等证明方有效。

员工因患急病,需在医院急诊治疗的,事后需凭诊断书、住院手续等凭证补填《请假单》报批,经批准的方为有效。

第十三条 婚假

(一)员工本人的婚事,可请婚假三天,符合晚婚条件婚假为十天。员工在外地结婚的,可根据实际里程给予在途时间。婚假必须提前十天通知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

(二)婚假期间薪酬福利待遇不变。

第十四条 产假、护理假和哺乳假

(一)女员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假为十五天。难产增加假期三十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假期十五天。产假必须提前三十天通知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

(二)男员工在妻子生育期间可享受护理假五天,在外地的'可适当给予在途时间。

(三)女员工产假期满身体经医院诊断仍未恢复健康,可请哺乳假至婴儿一周岁止,哺乳假期不计发薪资。

(四)产假和护理假期间薪资福利待遇不变。

第十五条 丧假

(一)父母、配偶丧亡可给假五天。祖父母、兄弟姊妹及子女、岳父母丧亡可给假三天。其他直系亲属丧亡可请假二天。在外地的可适当给予在途时间。

(二)丧假期间薪酬福利待遇不变。

第五章 加 班

第十六条 公司按照国家规定安排员工休息,因工作需要,法定节假日需要加班的,员工不得无故推诿,事后可适当调休。没有调休的,核发加班薪资。

平时需要加班员工需在前一天填写加班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呈分管领导核准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并作为计发加班薪资的依据。(本文来自我爱请假网http://转载请保留此标记)若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的,需在次日及时补签加班申请单并交人力资源部,逾期不计加班。

节假日和周六、周日加班应当打卡。

第十七条 加班薪资的计算方式由人力资源部另行确定。

第六章 其 他

第十八条 本规定 制定,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解释。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为加强学生的管理,规范学生请假行为,根据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校管理手册《学生手册》,并结合我系实际,特制订本补充规定。

一、请假规定:因病、因事确需请假时,应及时办理请假手续

(二)事假,学生因事请假应从严控制,特殊情况需请假者要有充足理由方可酌情准假;

二、请假程序:

(二)学生请假到班主任处领取并填写《学生请假单》,一式2份,其中一份班主任存根,学生在请假期间保持与班主任联系。

(三)上课期间,学生因病、因事临时请假,可以向当堂任课教师请假,任课教师视情况决定是否准假,并应报班主任备案。

(四)除紧急情况外,学生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请假手续;由于遇紧急情况需要请假而不能亲自办理请假手续者,学生必须通过电话等方式,先征得班主任或辅导员同意,由班长代办请假手续。凡事先没有办理请假手续,事后一律不予补开准假单。

(五)学生请假期满,因故仍不能到校上课或参加活动,必须及时办理续假手续,未办理续假手续而未返校者作为旷课处理,并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如不能及时办理手续需及时与班主任联系并说明理由。

三、准假权限

(一)三天以内的请假,由班主任审批;

(二)七天以内的请假,由系领导审批;

(三)一周以上的请假,由分管校长审批;

四、销假

请假期满,返校后必须及时通知班委返校时间,并及时到班主任处销假,否则超过准假时间者,按旷课论处。

五、其它

(一)学生请假,如果学生以欺骗手段请假,被查出,则取消该生的请假资格,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二)如学生违反请假制度,均作旷课处理并给予严厉的纪律处分。

(三)学生请假时数不得超过一学年授课总数的三分之一(含事假、病假、公假),否则不准。

(五)所有学生、班干部等都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义务和职责

(六)各班委要经常对学生考勤情况进行检查,特别是节假日前后要进行重点检查。所有学生、班干部等都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义务和职责。

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严肃校规校纪,杜绝因擅自请假造成的不良风气,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教师请假考勤制度。

一、签到要求。

全体教师必须认真执行学校作息时间,并落实签到制度。每天早、中午到校和离校均要签到,不准代签、补签。以学校铃声为准,若到校铃声响后再签,则属迟到。由当日值班老师在签到簿上做出标记。

二、请假手续。

教师请假必须当面向学校领导提出,并递交请假条。请假条需先经教导主任签字,再由校长签字生效。教导处要将调课情况留底备案。若无教导主任签字,则不准假。

三、事假要求。

教师请事假,必须经学校批准并经教导处备案,由请假者安排好由于请假耽误的课时,找好代课教师。若每月事假在两天之内,按照每节课0.1分从考核分中扣除,本学期的所有事假进行累计,上不封顶。

如果每月超出两天事假,若再请事假按每天50元的标准扣除,并按照每节课10元的标准扣除相应的课时费;同时超出两天的部分,按每节课0.2分从考核分中扣除。

四、病假要求。

若不能坚持到校工作,必须出具(区)县级以上医院的证明。由教导处安排好代课教师,按每节课10元的标准扣除课时费,用于代课教师的代课费。

五、迟到、早退的规定。

无故迟到、早退,每次扣0.2分,若没有事先请假而迟到或早退20分钟以上,则按旷课处理。旷课一天直接扣除50元,并扣1分,同时扣除相应课时费,每节20元。

六、集体活动的规定。

学校或上级部门组织统一活动,如遇迟到或早退则加倍扣分,每次0.4分。如果未经允许擅自不参加,则按旷课处理。即使集体活动在节假日举行,也要按请假处理。

七、教职工的婚丧假、产假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八、其他规定。

教师每学期累计病事假不超过1天,也没有迟到早退等情况,则享受全勤奖,在考核中加1分,并发全勤奖50元。

一、认真执行请销假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工,确保当班时间准点到岗。

二、遇病事假不能上班,必须提前请假。一般事假需在一天提出;特殊事假需在班前一小时提出;如不能提前请假需经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生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三、请事假要逐级办理,不允许越级请假和交叉请假。假期审批权限:一天由客服部主任批准;一天以上由客服中心主任批准。

四、事假必须由本人出面办理,不得由他人代请,病假除外。

五、病假满一天,必须持医疗单位证明方可生效(急诊除外),急诊必须在班前电话通知(可委托他人)班长。病假证明时间必需连续,假条必须在病假到期后第一天交给班长。

六、原则上夜班不允许请假,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在当日十二点之前提出,经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生效。

七、节假日不允许请假,除极特殊情况需提前二天提出,经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生效。

八、班前未请假,迟到二十分钟及以上者;擅离值守脱岗二十分钟及以上者按违纪处理。

九、因公事及外出学习,需经客服中心主任批准

一、 员工在工作期间因本人或其它需要在工作时间内亲自处理事情可允许换班。

二、 换班必须经双方班长同意,填写换班登记表方可。

三、 每人每月换班不得超过2次。不允许连续换班,换班者、还班者不允许连班。

四、 换班必须坚持同工种和技术业务水平相当的原则。

五、 换班双方必须交待清楚,若交代不清造成误班、空班的按旷工处理,并按责任大小考核双方当事人。

六、 换班和还班均不得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七、 班长必须掌握人员情况,不得随意批准。

八、 换班还班必须遵守客服中心各项制度。

九、 节假日当班人员不允许换班或请假。

请假制度心得体会篇十五

第一条 为增强工作纪律,确保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人民-警-察内务管理条令》、《本溪市市直机关规范津贴补贴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除执行国家明确规定的各种假日、双休日外,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离开工作岗位的,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第二章 工作时间

第三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每周工作5天,周六、周日公休;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轮班岗位除外),如国家规定有变化,或上级公安机关特殊要求,按新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 县局民-警每周一至周五按不同季节作息时间规定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中途脱岗,如遇法定节假日、双休日值班或要求正常工作,按县局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考勤制度

第五条 各科所要确定一名考勤员负责考勤,考勤员不在时由本单位负责人负责考勤,考勤人员要坚持原则,不徇私情、秉公办事、认真负责。

第六条 考勤员对每位民-警进行日考勤。填写考勤表做到及时、准确、清楚、规范,不涂改、勾抹考勤表,民-警的请假情况应在考勤表中予以体现。每月2日至下月3日为一个考勤月,考勤员于每月4日将上月考勤情况汇总,经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字后存档备查。考勤表将作为民-警本月和年终考核的依据。

第七条 民-警因执法办案、外出培训等原因或其它不可抗拒性原因不能及时签到的,民-警应当及时通知考勤人员,考勤人员核对证实后备注说明。

第八条 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除正常休假外,请假须填写《请假审批表》,民-警请假一天以内在本县活动的由科、所长批准,超过一天的或离开本县活动的须经主管局长或政委批准;各科、所长请假需经局长批准;返回后及时向局长及政委销假。其余民-警请销假手续由本单位备案。

第九条 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请假手续擅自休假者,按旷工处理。

第四章 休假制度

第十条 病假

一、职工看病须到县级以上医院就医;急症患者可就近应诊,但需有急诊证明。

二、病假需出具医院的诊断书,需住院治疗者,持医生诊断书和住院证明方可准假,工伤假须有当事人证明和医院证明,病假及工伤假应在考勤表中分别体现。

三、病假期间工资待遇:按我局目标管理责任状规定的经费按日扣除其经费。

第十一条 婚丧假

一、民-警本人符合法定结婚条件享受3天婚假,民-警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公婆、岳父母等)死亡时,经批准可享受1—3天丧假。丧假可用电话或托人代请,事后按规定补办手续。

二、民-警夫妻双方不在一地居住和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民-警去外地料理丧事的根据路途远近给予路程假。

三、民-警结婚,属晚婚的奖励婚假15天。

第十二条 年休假

一、参加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每年休假5天;参加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10天;参加工作20年以上的每年休假15天。

二、因公致残并被定为二等残废的;荣获二等功或获得省厅以上荣誉称号的,不论其参加工作年限长短,均享受休假15天的待遇(与前款规定休假期限不予重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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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休假时间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

四、休假时间要在本年度内安排,一次性使用,跨年度不予补假。

五、按规定享受的婚假、产假的.,可合并使用。

第十三条 事假

一、事假一般应提前一天写出请假申请,注明理由,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产假(包括人工流产等计生假)。按国家劳动保护条例规定和计划生育工作有关文件规定,持计生办证明,经局领导批准。

第十五条、民-警违反请销假制度的处理

(二)未按有关规定办理续假手续而延期回来的民-警,延期时间按旷工处理,本人要写出书面检查交政工部门;情节较重的,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党内或行政处分。

(三)事假、病假者按规定扣除出勤补贴,扣除全额为10元/天,旷工加倍。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十七条 本规定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由于养老工作的特殊性,为保证我院工作正常开展和入住老照料工作不脱节特别是不发生安全事故,经研究特制定考勤制度如下:

一、每迟到、早退15分钟,扣罚0.5元,每迟到、早退30分钟扣罚1元。

二、员工有事须在前一天下班前写出书面请假条,报院长批准后,第二天方可按请假对待。如果晚上本人或家人突发疾病等特殊情况,可以电话请假,但必须在上班以后补写假条。每请假1晌扣3元,请假一天扣半天工资(月工资除以30再除以2)。假期满上班以后及时销假。

。 三、无故缺勤1天扣20元,夜班缺勤一次扣15元。

四、另设全勤奖,当月不请假1天奖50元,只请假1天奖40元,请假2天奖15元,请假3天及以上没有全勤奖。

五、员工在工作期间不得擅离职守,确需在工作期间外出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外出。

六、以后根据条件,逐步实行打卡制度,上班打卡在换工作服之后,下班打卡在换工作服之前。

以上制度从201 年 月 日开始执行。

为了适应学校发展需求,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海南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南人社局发【2012】18号文件)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对学校教职工出勤及请假规定如下:

一、签到、坐班规定

学校实行全员上、下午签到坐班制,不允许电话签到或他人代签,否则按缺勤处理。

(一)签到形式 全体教职工一律到门卫值班室签到。

(二)签到时间

夏季:上午6:20——7:40、下午13:00——14:35

冬季:上午6:30——8:00、下午13:00——14:35

(三)离校时间

夏季:上午11:40、下午17:40 (周末17:00)

冬季:上午11:50、下午17:40 (周末17:00)

(四)全体教职工应严格按作息时间坐班,临时请假(指教职工在上班期间因急事需外出处理、时间短的临时外出假),必须经所在年级主任或处室主任批准同意,方可外出,同时进行登记,不登记者一经发现记旷课一节。登记内容包括离校时间、离校原因、回校时间,以备当天值日行政值班领导抽查;临时请假原则上不超过2小时。每人每月临时请假累计达8小时记事假一天,每月最后一天由年级主任、处室主任将当月教职工外出登记情况汇总表报校办。不按时报送汇总表的部门,每迟报一天扣罚负责人10元。

(五)高三年级代课的行政管理人员原则上不享受高考休假。

(六)五天正常上班期间,值班领导随机查岗每周1-2次,当周未查岗扣罚值班领导20元。查岗时,未请假又不在岗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七)校办公室负责统计考勤情况、每周汇总一次、每月公布一次。次月10日前在校园内网公布上一月教职工出勤情况,每推迟公布一天扣罚校办负责人10元。

二、请假程序、审批等相关规定

(一)请假须本人亲自办理。原则上不允许托人请假,特殊情况可委托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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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或同事代理。

(二)请假时,应事先填写《海南州第一高级中学教职工请假单》,并按请假程序和审批权限办理请假手续。专任教师请假还应另附调课单一式两份,一份第一联交校办,第二联交年级组备案,另一份交教学管理处,教学管理处据此记录核发代课费;凡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准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一年内旷工15天的予以解聘。

(三)请假审批权限。

1、教职员工请假一天以内由本处室主任审批;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分管的校级领导审批,三天以上,由校长审批。校长的批假权限最多为15天,超过15天的由校长审核同意,报州组织、人社部门审核批准并备案。超过30天的由校长、州教育局领导同意,州主管领导签署意见,报州组织、人社部门审核批准并备案。

2、在学校组织的校级考试和承担的上级组织大型考试期间的请假及教职员工一学期内的第二次请事假和开学初和学期末一周内的请假,均由校长审批。

(四)教职工请假,中间不扣除公休日和法定节日,连续计假。

(五)公假不扣工资;婚、丧、产假、看护假在规定的天数内不扣工资;教职工住院期间不扣工资。

(六)专任教师请假1天以内由本人自行调课,请假3天以内,由年级组负责调课,3天以上由教学处负责调课。

(七)销假

1、教职工请假期满后,必须在上班当天到校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并向主管处室报到。特殊情况应于返校后两天内补办,逾期不办,未在岗时间一律按旷工对待。

2、教职工请假期满后,因故不能到岗销假的,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并出具相关证明。

3、教职工无故超假及未办理销假、续假手续者,按旷工对待。

三、请病(事)假、公假规定

(一)病假

1、一般性疾病请假(无医院出具的有效证明)均按事假对待。

2、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的,向学校或州教育局请假,请假时需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书、病历等有效证明。

3、请5天之内的病假工资按15元/天扣发,5天以上两个月以内的病假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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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按20元/天扣发,班主任病假一天,还应扣除相应的班主任津贴。超过两个月的病假直接参照海南州委组织部、海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海南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南人社局发[2012]18号)文件,执行下列规定:

(1)病假年度累计或者连续在2个月以内的,扣除工作津贴外,本人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薪级工资、生活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照发。

(2)病假年度累计或者连续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工作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扣除工作津贴外,本人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薪级工资、生活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照发。

(3)病假年度累计或者连续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工作年限满20年的,扣除工作津贴外,发给本人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薪级工资、生活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之和的90%。

4、病假期间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5、患有癌症等重大疾病的教职工,原工资照发,不享受当年的奖励工资及绩效工资。

6、在病假期间,从事营业性活动者一经发现,停发请假期全部工资,并报州教育局。

(二)事假

1、教职工每年有寒暑假,学校行课期间,原则上不允许请事假。教职工因特殊情况请假,本人应写出书面申请,再填写《请假单》,按程序报批。

2、请5天之内的事假工资按20元/天扣发,6—15天的事假工资按25元/天扣发,班主任请事假,还应扣除相应班主任津贴。事假超过15天的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三)公假。请假时必须在请假单后面附上有关文件复印件或书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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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出差不按规定返校,按旷工对待。

(四)半年以上不在岗的教职员工不参加当年年度考核,不确定考核等次,不兑现年度奖励工资和通讯费补贴。

四、请产假、计划生育假、婚假、丧假、看护假规定

1、产假。女教职员工正常分娩给予产假90天;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增假90天,男方给假10天;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假15—30天;怀孕满四个月流产假42天;哺乳假,已经正式上班在哺乳期的教职工,在孩子一周岁以内,每天两次哺乳假,每次60分钟。

2、婚、丧假。婚假3天,晚婚假按学校教学实际量情而定;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直系子女结婚给1天公假;直系亲属去世、配偶的父母去世给丧假5天,非直系亲属去世一律按事假对待;职工需要在外地享受婚假或者办理丧事的,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婚丧假必须一次性使用。

3、看护假。教职工配偶及子女、父母因病住院可给看护假5天。(请看护假以配偶及子女、父母的入出院手续为依据)

五、其他规定

考勤在学期考核中共占10分,出全勤者得满分,否则按以下规定扣分。

1、事假一天扣考勤0.2分,病假一天扣0.1分。

2、旷课一节按旷工0.5天计,旷课一节扣考勤1分,每旷工一天扣发二天全工资。并按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3、迟到或早退一次扣考勤0.1分、扣罚5元;学校大会无故不到一次扣考勤0.2分、扣罚20元;参加校外有关部门布置的活动,学校派出后无故不参加者,每次扣考勤0.2分、扣罚20元,超过一天以上时间的,按实际发生天数以旷工处理;集体升旗、备课组活动及处室例会,一次不到扣考勤0.1分、扣罚10元;迟到、早退全年累计30次以上者,除按以上规定处罚外,年度考核不能评定为优秀,累计超过50次的,当年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全年事假累计10天以上、病假累计15天以上或病事假累计20天以上年度考核不能评定为优秀。

备注:学校暂按此制度执行,待新的人事政策出台后再进行修订。

1. 学校全体员工要严格遵守工作时间,提高办事效率,做到外出必须请假,不得无故缺勤,不得无故旷工。

2. 要严格执行有关请假制度,认真执行请假审批权限,请假要写请假条,请假半天由副校长审批,请假一天以上由校长审批,审批后请假条交予办公室存档,时间到期要及时销假,否则,按旷工计算。

3. 请病假需持医院证明,学校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 请假时间按天进行累计,正式职工请假半天扣除125元,4天为一个周期,请假累计够4天扣除一个月全部补助。有一次请假记录的扣除年终全勤奖。临时人员请假半天扣除25元,累计请假8天以上扣除一个月工资,连续请假15天以上扣除半年工资,连续请假30天以上扣除全年工资。

5. 未按规定请假,无故跨工,时间按天累计,当天迟到早退2次算旷工半天,以此类推。正式职工旷工半天扣除当月补助,旷工一天扣除当月工资加补助,旷工两天以上给予停职。临时人员旷工半天扣除半个月基本工资,旷工一天扣除当月基本工资,旷工两天以上给予辞退。

6. 每月全勤奖励100元。

7. 此制度从1月1日开始执行,办公室每月公布考核统计情况。

2015年1月1日

一、办公室设考勤薄,实行办公室值班轮流,局级干部带班制。

二、职工必须履行签收手续。

三、职工因病或因事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按程序报批请假条后交由办公室考勤人员登记备案,不允许捎假或电话请假;学历达标、职称考试应履行请假手续,无论请假时间长短,必须写出请假条,无请假条者视为旷工;因公出差须到办公室填写外出登记,否则视为旷工。

四、请假审批手续:科级干部请假按、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股级干部请假在2天以内(超过1天应告知局长),主管领导批准,2天以上者,须经局长批准;一般同志半天以内者,科(室)长批准,半天以上2天以内,主管领导批准,2天以上者,须经局长批准。

五、干部、职工享受探亲假、婚丧假、产假、休假除按国家规定执行外,也应按第三条、第四条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六、加班者必须履行加班登记手续。凡需要加班的必须提前到办公室填写加班申请单,经科(室)长、主管局长签字后交办公室备存,办公室考勤人员每月将加班情况如实统计上报。

七、违反考勤制度处理细则

(一)行政处罚

1、职工迟到或早退二次,一般干部由科室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性谈话,股级干部由主管局长批评教育性谈话;迟到或早退三次,一般干部由主管局长进行警告惩戒性谈话,股级干部由局长进行警告惩戒性谈话;迟到或早退四次,全局通报批评,并在职工会上进行检查,取消评先资格;迟到或早退五次,给予警告处分并载入档案。对于警告后,仍违反考勤制度的将由组织研究,从严处理。

2、旷工半天者,一般干部由科室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性谈话,股级干部由主管局长批评教育性谈话;旷工一天,一般干部由主管局长进行警告惩戒性谈话,股级干部由局长进行警告惩戒性谈话;旷工一天半,全局通报批评,并在职工会上进行检查,取消评先资格;旷工2天,给予警告处分并载入档案。对于警告后仍违反考勤制度的,将由组织研究,从严处理。

(二)经济处罚

1、职工迟到或早退一次,扣发10元;迟到或早退2次,扣发30元;迟到或早退3次扣发60元;迟到早退4次扣发文明奖50%;4次以上者,取消全年文明奖金。

2、职工旷工半天,扣发20元;旷工1天扣发60元;旷工1天半,扣发文明奖50%;2天以上(包括2天)取消全年文明奖金。

3、职工请假(因公外出和法定假期除外),病假按1元/半天扣发,事假按2元/半天扣发。

八、办公室考勤人员应坚持原则,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做到每月一公布,半年一小结,全年一总结,为年度考核、考评提供准确依据。

人事管理制度

一、本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在局长领导下具体实施。

二、拟调入财政部门的人员,要按照人事管理规定考试后择优录取,经局支委会研究,上级批准后方可上岗。

三、人事变更、职务任免须经局支委会研究通过决定,并积极做好当事人思想政治工作。

四、职工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服从组织分配,接受人事管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挑选工作,要增强大局意识,干一行爱一行。

五、办公室应加强对在职职工的管理教育,不断提高其思想与业务素质。

六、实行竞争上岗,择优劣汰办法。对于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要加强学习,限期整改;对长期不能胜任工作又不思进取者,按公务员管理办法予以辞退。

请假制度心得体会篇十六

为了适应深化改革从严治校的需要,严明劳动纪律,加强教职工组织性、纪律性,提高工作效率,并妥善解决好教职工生活上的一些实际问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具体情景,特制订本暂行规定:

第一条:职工在办公时间,教师在规定的上课时间及学院统一规定的.每周返校日和系教研室规定的必要活动的时间,均应上班。如因故不能上班,应办理请假手续。

第二条:请假类别和期限。

(一)病假:凡因病必须治疗休养的,可持合同医院或本院卫生所证明请病假。

(二)事假:凡因私事必须本人办理的,能够请事假。

(三)婚假:教职工本人结婚,能够请婚假3天。贴合晚婚条件的初婚者,即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增加奖励假7天;再婚者,给婚假3天。教职工父母在外地,需去外地结婚者,原则上应安排在寒、暑假期内办理。

(四)丧假:教职工的配偶、直系亲属或一齐生活的公婆、岳父母死亡,可给丧假3天。

(五)探亲假:凡贴合享受国家规定探亲假条件的,可申请探亲假。

1.教职工与配偶两地分居,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2.工作满一年的未婚职工,与父母分居两地,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每年可给探亲假一次20天;两年探亲一次的,可给假45天。

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探亲假一次20天。

4.职工夫妻离异或配偶死亡,未再婚,且父母-子女在外地的每年可给探亲假一次20天。

职工当年与父母或配偶团聚连续计算已满规定假期的(不包括女职工产假),不再享受当年探亲假。

5.实习生和学徒工不享受探亲假待遇。实习或学徒、期满并转正定级后,可从下一年度起享受探亲假。

6.教职工探亲假原则上安排在寒、暑假内一次性使用。

7.因工作需要而未能享受探亲假的职工,可按探亲假有关规定发放探亲路费,或报销对方探望路费。

1.按国家规定女职工产假为3个月;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育龄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根据工作需要情景,经本人申请,单位领导批准,可在产假期满后继续休假照顾孩子,至孩子满6个月。

3.女教职工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孩子的,属于晚育,增加晚育奖励假30天。如产妇护理确有实际困难的,此奖励假,可由男方使用。

4.女教职工实施节育、绝育、人工流产等手术,能够根据医生证明按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请假。

(七)工伤假:凡因工负伤,经医院或本院卫生所证明必须治疗和休养的,可给予工伤假。

(八)路程假:教职工到外地结婚(不包括旅行结婚)、奔丧、探亲,可根据实际情景给予路程假,路程假不算事假。

(九)教职工的配偶、直系亲属和一齐生活的岳父母、公婆看病确需陪同的,经部门领导批准,每月不得超过两天假,可不算事假,但应记入考勤,以便考核。

1.因住宅设施维修、拆迁或搬迁,由有关部门出据证明,一般不得超过两天。

2.凭子女学校通知书参加学生家长会的。

3.女职工产前检查,一般每次不超过半天;一周岁以内的婴儿每一天给一小时哺乳时间。(适用于计划生育者)。

4.教职工结婚必须进行的婚前检查,一般不超过两个半天。

第三条:假期计算。

病假、计划生育假、路程假、探亲假、工伤假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在内;婚假、丧假、事假均不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在内。

第四条:各类假期的工资待遇。

本规定中所提的工资概念均指教职工本人的档案工资,即职务等级工资与津贴之和。

1.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工资照发。

2.连续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病假期间工资:

(1)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本人工资的百分之90;。

(2)工作年限满10年的,工资照发。

3.连续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1)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本人工资的70%;。

(2)工作年限满10年及10年以上的,发本人工资的80%;。

(3)凡病假工资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生活费标准的,按最低生活费标准发给。

4.病愈恢复工作,须有合同医院和本院卫生所体检证明,经人事处同意后,当月可发本人全工资;如月内旧病复发,复工前后病假应连续计算。

5.贴合离休条件的职工,病假期间发全工资。

全年事假累计在15天以内的工资照发;超过15天的,从第16天起按日工资扣除工资。尚未转正定级的学徒工、实习生,年内事假超过10天,病假超过15天者,应适当推迟转正定级时间。

(三)婚假、丧假、探亲假、工伤假、路程假工资照发。

(四)贴合本规定第(九)、(十)两款规定的,工资照发。

(五)凡不属国家规定出国、出境探亲范围内的出国、出境探亲访友人员,工资待遇均按事假对待。出国探望留学生配偶的,按国家有关政策办理。

(六)女教职工的产假或职工贴合规定的计划生育假,工资照发。

(七)上述各类假(按公假对待的除外),均按未出勤对待,所以不应享受请假期间的校内分配的岗位津贴、奖金等待遇。

(八)凡本年度并事假累计超过30天的,不能参加年度考核的评优。连续半年并事假,不能参加年度考核。

第五条:请假手续。

(一)教职工请假,必须经领导批准并交待工作后方可离岗。如因特殊情景不能事先请假的,可委托他人代为请假。

(二)凡请病假、工伤假均须有合同医院或本院卫生所的诊断证明,领导方可准假。

(三)请假期满,因故不能上班,能够申请续假,续假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

(四)出国、出境探亲访友或自费留学的请假手续按学院《关于出境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办理。

第六条:批假权限。

(一)副处以上(包括相当职务)干部请假,3天以上须经主管院长批准。

(二)科以下(包括相当职务)职工请假,7天以内,由系、处负责人批准;8天至15天,应由各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事处批准;超过15天者,须经主管院长批准。

(三)产假、探亲假(境内)由各单位按规定审批。

(四)出境人员批假手续按学院《关于出境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办理。

(五)除并事假外,若超过本规定中规定的期限再继续请假的,均按事假对待。

第七条:旷职、旷工和待遇。

凡属下列情景之一的按旷职、旷工论:

(三)不服从组织调动和分配,不按指定时间到工作岗位报到的。

教职工在旷职、旷工期间不发工资。若本年度旷工超过5天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不一样的行政处分;若本年度旷工超过15天者,应予解除聘任,并限期调出;若超过30天者,则按自动离职处理。

第八条:学院职工应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如遇特殊情景迟到或早退并来不及请假的,应在事后及时补假。否则,按迟到或早退论处。迟到、早退一次扣除院内分配的岗位津贴的10%。本年度迟到、早退累计超过20次,不能评为年度考核的优秀等次。

第九条: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考勤工作,认真填写考勤统计表,对各类假期超出规定时间的及旷职、旷工者应及时通知人事处,按规定扣发工资或予以行政惩处。

第十条:实行经济承包单位,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一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过去规定如有与本规定不符之处,以本规定为准。

请假制度心得体会篇十七

为进一步完善机关、事业单位的请销假制度,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组织纪律,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进取性,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管理文件规定,结合我局的实际,现将有关休假管理制度规定公布如下,请局机关全体人员及局属各管理单位认真按制度执行。

超过两天须经分管领导批准。

(二)病假证明与职工请假呈批表应及时(三天内)报组织人事科备案。

(三)因急诊来不及请假时,应尽快以电话等方式说明情景,并在事后补办有关请假手续。如无病历证明,则按事假处理。

1、工作人员请假一天,由科室或所属单位负责人批准;超过两天,由分管领导批准。超过三天,须经局长批准。2、科室负责人请假,由分管领导批准。3、副职领导请假,由正职领导批准。4、局属事业单位中层领导请事假一天以上的,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如因身在外地或交通原因未能填写请假呈批表的,可先经过电话请示科室或所属单位负责人,事后须及时补办书面手续,如未按上述手续办理的将视为旷工处理。

干部、职工持结婚证,经批准,可享受婚假5天。实行晚婚者(男方25周岁,女方23周岁),可增加婚假10天;休婚假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不作为计算假期的天数。

工作人员的配偶及直系亲属死亡时,可给予处理丧事假5。

天,工作人员的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经单位领导批准,也可给予5天的丧假。对于需要到外地办理丧事的,可酌情给予路程假,休丧假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不作计算假期的天数。

计划生育假期具体按《广州市计划生育假一览表》执行。

1、享受探亲假待遇的范围和对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

满一年的干部、职工,与配偶、父母不住在一齐,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探亲对象居住在异地,并且双方居住地相距在80公里以上的,可享受探望配偶、父母亲的待遇。

2、探亲假期。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能够每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一)享受休假待遇的范围。凡参加工作时间满一年以上。

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二)年休假假期时间规定:工作人员工作满一年不满十年者,已转正定级的,每年可享受休假5天;参加工作满十年不满二十年者,每年可休假10天;参加工作满二十年以上者,每年可休假15天。

(三)确定工作人员年休假的工作年限按现行计算连续工龄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工作人员休假,原则上按年度安排,不跨年度累计。如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能够跨一个年度安排。原则上不允许连续两年不休假。年休假分段安排的,原则上不超过三段。

(五)凡在一年内请病假、疗养累计超过四十五天,或请事假累计超过二十天者,当年不再享受休假待遇。

(六)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七)已婚职工或未婚职工当年已按规定享受探望父母假期的,或按规定享受了夫妻分居探亲期的,不再安排年休假。如当年已休年休假,而休假天数少于探亲假天数的,可给予补足。女性工作人员按规定休产假或计划生育手术假的,男性工作人员按规定休计划生育手术假的,仍可享受年休假待遇。

(八)工作人员参加有组织的休假及疗养活动,计算为年休假时间。如活动的时间多于本人当年可享受的年休假时间,多出时间计算为本人下年度休假时间,以此类推。

(九)年休假申请人必须在拟休假前一个月提出休假申请,以便所在科室(单位)能提前做好人手和工作的安排。休假人员获得休假批准后,须尽量在休假前处理完手头的工作,如因工作的特殊性确实处理不完的,要做好未完成工作的交接,并在休假回来后尽快投入相关的工作。

(十)安排工作人员休假,要从有利于工作出发,在保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每年分期分批安排好工作人员的年休假。

以上假期均应实行销假制度,休假后(三天内)须报组织人事科销假。

请假制度心得体会篇十八

1、半小时以内的短假教师口头向年级组长请假,行政人员口头向办公室主任请假,后勤人员口头向总务主任请假,作记录备查不记考勤;半小时以上但不足两小时的短假,由年级组长填写《教职工请假记录》;短假原则上不能影响课务。如突发紧急事件需要影响课务时,一般应由教师本人自行调课解决,并由年级组长告知教务处,由请假者承担代课费。短假累计三次或累计时间达2小时算半天事假。

2、请假半天以上(含半天)必须由本人事先写好请假条,因病请假除急诊外必须附上医院诊断书或病假证明。急诊凭单位领导签字和急诊诊断证明在3—5天内办理补假手续。

请假批准后,持请假条到教务处或总务处备案,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课务。除特殊情况(如突然身体不适、发生意外情况)外,凡用电话请假、请人代办请假以及事后请假一律无效,也不得私自请人代课或代班而擅离职守,否则作旷工处理。

每学期第一周和最后一周及“五一”、“十一”长假前后、学校重大集体活动期间原则上不批准事假。

3、请假期满必须立即销假,按时上班,如果需要续假,必须提前办理续假手续。

4、婚假、产假、丧假等均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公伤假要有市级医院的公伤证明,并也都要办理请假手续。

5、教师在上班时间要离校参加函授进修、学习培训与考试等,必须事先凭学习、考试通知单在学校请假,待批准后方可参加,不算事假,但本人有课需别人代上的,本人要承担相应的代课费。主管部门和学校统一安排的学习、培训除外。

6、批准假期权限:

年级组:两小时以内的短假。

教务处、总务处:事假1天,病假3天。

分管校长:事假2天,病假5天。

校长: 事假3天—7天,病假6天—2个月。

事假7天以上,病假2个月以上需经市教育局研究批准。

病假6个月以上需经市人事局研究批准。

学校中层以上领导请假,由校长批准;校长、书记请假,一天以内向校级领导说明,一天以上向市教育局请假。

教务处、总务处负责将员工请假情况在学校公告栏中予以公示,行政值日依据公示如实记载并有义务有权利到教务处、总务处查证核实。年级组长批准的短假务必及时记录在册,否则学校不予认可,全部责任由年级组长自负。请短假出校园者务必在门卫室详细登记(时间一栏由门卫填写),否则按制度追究请假者和门卫责任。

附:有关各种假期的规定。

(1)国家法定假日:元旦、五一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春节等。

(2)寒暑假(限教师享受)(3)结婚假三天。晚婚假(男25周岁,女23周岁)十五天。

(考虑到教育工作的特殊性和教师享有寒暑假,教师的婚假、探亲假应尽量安排在寒暑假,以保证教学秩序的正常)(4)产假3个月,难产假3个半月,晚育兼难产假4个月。因医院节育手术事故造成的计划外孕流作公假,计20天。

(5)丧假:丧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子女假期3~5天;婿、媳、兄弟姐妹及配偶兄弟姐妹假期1~2天。

7、教职工一学期事假累计不得超过七天,其中工作年限不到五年的,假期不得超过4天。

1、上班时间已到而无故未到岗(10分钟内)即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而无故提前离校(10分钟内)即为早退;在上班时间内未请假而中途离校(10分钟内)即为中离。

2、凡迟到、早退或中离超过10分钟不足一小时则算一次缺席;事先未经学校同意而无故不上班达 1 小时以上即为旷工;两次缺席算旷工半天。

教职工政治学习、开会等集体活动以事先通知的时间为准,除因公和事先请假以外,点名时未到现场即为迟到,10分钟后才到算缺席,整个集会一直未到算旷工半天,提前离会算早退,提前离会时间超过10分钟算缺席。

上课铃声已响时,该上课的教师未到课堂即算迟到;上课10分钟后才到堂算旷课;中途无故离开课堂算中离,超过10分钟算旷课;未到下课时间提前下课算早退,超过10分钟算旷课。

1、每月月底统计一次出勤情况:年级组汇总后(含出勤统计、请假条及相关证明)报教务处,教务处、总务处分别报学校办公室,经办公室审查后(凡不符合请假程序、手续不完整的一律无效视为旷工,并对批假者进行批评)送财务室一份,并张榜公示。

2、期末量化考核时按全期出勤情况进行累计:事假、病假、迟到、早退、中离、缺席、旷课、旷工均要按相关规定扣除相应考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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