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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井转让协议书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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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 商,就下述门面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门面
1.转让门面位于 建筑面积平方米。现对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转让上述门面承租权的行为,已经过该门面所有权人表现同意。
2.本合同生效和门面交接完毕后,甲、该门面所有权人双方之间原租赁协议终止履行,权利义务自行解除。乙方与该门面所有权人再另行签订租赁合同。
(注:甲方保证:乙方能继续享有甲方与该门面所有权人原协商的交纳租金和其他费用的价格和方式,并继续拥有承租权利与转让权。)
二、门面设施、设备的归属
1.转让门面现有装修设施在转让后归乙方所有。转让门面租赁期届满后,该门面装修设施的不动产归该门面所有权人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所有。
(注: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新签租赁合同划分。)
三、门面转让费的支付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 1000 元。甲方在合同签订次日向乙方腾让门面并交付钥匙,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详见《转让财物交接清单》)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四、债权债务的处理
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五、交接条件、时间及方式
1.转让门面定于年 月 日正式交接。门面交接时,甲方应腾空非《转让财物交接清单》范围内的一切设施、物品和货物,保持门面已有装修、装饰、设施、设备、门窗、墙面、地面和天花板面的完好和完整,以便于使用。
2.办理门面交接手续时,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现场验收,按照《转让财物交接清单》点验、接收有关财物,交接完毕后,甲、乙双方应共同签署《转让财物交接清单》,在该房屋所有权人的现场监督下,甲方向乙方交付门面钥匙。门面钥匙一经交付,转让门面即告验收、交付完毕。
3.转让门面不符合约定的交接条件时,乙方有权拒绝交接,甲方应及时整改、修复,直至符合约定交接条件为止。并将视为甲方逾期交付门面,由甲方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七、违约责任:
1.甲方保证该门面有合法承租权并有权依法转让,应该按时交付门面,甲方逾期交付门面时,按下列方式计算违约金:逾期交付天数 元/天;超过7天甲方仍不能交付转让门面时,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合同,返还已支付的门面转让费,和按上述约定追偿违约金。
2.乙方应按时接收门面和支付门面转让费。乙方逾期接收门面超过7天时,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不予返还已支付的门面转让费。乙方逾期支付门面转让费时,按下列方式计算违约金:逾期付款天数 元/天。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年月
水井转让协议书篇二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房东(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首层街铺的______药店(原为:___药店)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平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或重新与乙方签署新的房屋租赁合同。
二、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__年__月__日止,月租金为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租金为每月交付一次。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每年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三、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营业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_________________),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
四、乙方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上述费用已包括(经营许可证等证照、药品、货柜、货架、经营执照、药房加盟权、店内的一切及装修和甲方的押金)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药店乙方有完全的处分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受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该店铺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药品等其他,租期内乙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欠一切债务或其他纠纷由甲方负责偿还和理清,与乙方无关。
七、因乙方以前未经营过药店,经甲乙双方达成协议,甲方承偌在乙方接手药店后,用一个月帮助乙方认识药品知识,指导乙方管理药店,期限一个月,即以签合同日开始。期间双方不产生任何费用。
八、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日期:
乙方签字:日期:
丙方签字:日期:
水井转让协议书篇三
经双方协商,甲方_________同意将_________果园以_______元整(_______元整)转让给乙方_________,在公、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定立如下协议内容,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甲方_________将座落在农四师六十二团园艺一连_________的果园_________亩转让给乙方_________,其中:果树_________株、杏树_________株、酒葡萄树_________株,共_______株,以及地上所有附属建筑物。果园四边界限为东、西、南、北。
转让期限为永久。乙方_________一次性付给甲方_________转让费用为_______元整(_______元整),于_____年____月___日之前交清,乙方付款时甲方出具收款收据。
协议签订之后,乙方享有甲方原在园艺一连的经营权、管理权、使用权、继承权、转包权等所有权利。
1、因乙方缺乏对园艺的种植管理经验,甲方定期指导乙方园艺的种植管理技术,每到修枝、嫁接、追肥、打药、套袋、采摘等技术环节,甲方向乙方进行具体指导和帮助。
2、在承包期间内,乙方享有国家全额补偿权利,甲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3、本协议所涉及的转让费需缴纳的税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由甲方纳税。
1、甲方必须保证其转让果园为自建私建园,如出现第三方争议,甲方自行承担后果。
2、甲方无故终止合同,应向乙方陪偿转让费的五倍违约金。
3、甲方方拒不交付合同规定的全部资料及果园经营管理等所有权利,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甲方返还转让费,并支付转让费的五倍违约金_______元。
1、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应按本合同条款,友好协商,自行解决。
2、双方不能协商解决争议的,提请受让方所在地或合同签约地管理机关调处,对调处结果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和终止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园艺一连留存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井转让协议书篇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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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_________转让协议,协议如下:
第 一条在友好协商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地经营和管理,甲方将_________转让给乙方,包括已列明的所有固定资产和所有无形资产(详细清单附后略),总额 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其中应收押金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
第二条本协议签字生效之日起,乙方先付甲方人民币_________元,乙方可派收费和财务人员进入,从即日起,所有的收入归乙方,同时药品、人员工资、水电、房租等所有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之前的所有相关费用由甲方结清。
第三条_________个月后,所有的经营管理权归乙方,甲方应协助乙方平稳过渡,同时乙方应承认甲方所签署的合同或口头合同;对于有异议或有争议的问题,双方应在相互尊重理解的基础上友好与合同方协调解决。
第四条甲方在办理完成转让变更手续,乙方(或乙方代表)为法人和负责人后,乙方必须付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元)予甲方,余额_________元乙方必须在年底检查(上级)完毕后_________日内付清予甲方。
第五条陈述和保证
5.1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行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5.2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1)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行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2)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甲方的责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本协议履行义务,则应承担罚款_________元给乙方并应按本协议继续完义务。
(2)如果甲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乙方遭受损失,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赔偿。
6.2乙方的责任
(1)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则甲方可解除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_________元。
(2)如果乙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甲方遭受损失,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第七条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转让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九条协议附件
9.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权利的保留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四条通知
14.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14.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14.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六条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水井转让协议书篇五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发包方(法人):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发包方的主持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达成以下荒山承包经营权转让协议:
一、转让范围:
甲方于半年前(年 月 日)向发包方书面提出自愿放弃 荒山承包权,自愿将其承包的位于承包经营权、收益权及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一次性全部转让给乙方。东至(坐标点),西至(坐标点),南至(坐标点),北至(坐标点)。
二、转让期限:
从20xx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即甲方全部承包期限的所有剩余年限。
三、转让补偿金(含应补偿甲方的一切费用)及付款方式:
转让补偿金为人民币
四、转让现状:
地上附着物除禁山上柏枝大王庙周边已栽种其余承包区域均为荒山荒坡。
五、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收取转让金后,即为本协议生效期,乙方不得反悔。
2、甲方保证其所转让的荒山荒坡四至清晰,权属明确,如因指界不清发生 与第三方的界限纠纷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
3、自本协议生效之日甲方将其与发包方签订的2份承包合同原件交给乙方 或原承包方
15日内由甲方登报(忻州日报)声明其名下丢失的林权证作废;自 动放弃在该承包区域内的一切权利和主张。
4、本协议生效之日前,甲方以该荒山荒坡抵押、担保、顶账等债务事项均
由甲方自行负责赔偿处理。不得影响、干扰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甲方的家人、亲戚人等不能以甲方的协议或林权证条款为由,干扰、阻挠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
5、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自动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转由乙方接 管经营,同时确立发包方与乙方的承包关系。
6、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依法享有经营该荒山荒坡的使用、收益、经营决策、流转处置等合法权益,与甲方再无瓜葛。
六、双方议定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以本协议转让费 万元额度的10倍为违约(含损失费、补偿费)金标准。
七、本协议签字之日当场交款生效,后附甲方的收款凭证及 年月 日放弃荒山承包权的书面申请复制件一份。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备案留存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发包方(签章 法人签字):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水井转让协议书篇六
甲方(卖方):身份证号:
电话:住址:乙方(买方):身份证号:
电话:住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权益转让事宜,签定本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一、该房屋权属状况如下:
1、甲方于年月日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开发商)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该合同约定:甲方以人民币元整的总价款购买位于的房屋一套(以下称该房屋):
房屋相关信息见《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
上述合同已由登记备案,由于甲方尚未取得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乙方已全面了解该房屋的上述情况。
2、甲方保证其与开发商签署的上述合同内容属实,并且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任何其他权利限制,甲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乙方以总房款人民币元整买卖该房屋,甲、乙双方间的实际付款方式如下:
1、乙方于签约后日内以方式,支付甲方房款人民币元整;
3、双方同意,因房屋转移产生的税金及其他所有手续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甲方的义务为:
1、甲方负责获得开发商同意,进行房屋的权益转让;
2、甲方应在年月日之前协助乙方在国家房地产管理部门办妥该房屋权益转让手续;
四、乙方的义务:
1、乙方负责支付该房屋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相关进户费用;
2、该房屋的维修基金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在年月日之前和甲方一起在国家房地产管理部门办妥该房屋权益转让手续;
八、甲、乙双方约定,如因开发商原因导致双方不能办理该房屋的权益转让事宜。则双方应在获知本情况后,七日内依本协议总房款及其他条款约定另行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的,逾期达15日,则视为违约,同时违约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总房款的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时间:时间:
水井转让协议书篇七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协议法》,就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的商铺,转让给乙方一事,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店面转让达成本商铺转让协议:
第一条甲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商铺(面积______平方米)转让给乙方使用。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协议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第二条该店铺产权为房东,房东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协议,协议到期日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年租为______人民币,店面交给乙方使用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房东履行租赁协议,每年交纳该协议约定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
第三条该店铺现有装修,装饰,工具,设备(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该协议期满后,不动产归房东所有,其他归乙方所有。
第四条乙方在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顶手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整(小写:______元),甲方不得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第五条乙方接收后,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前,该店铺的所欠一切债务及售后等事项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乙方逾期向甲方交付转让金,甲方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协议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如由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正常使用或甲方自己中途收回店铺,甲方应退回乙方全部转让费,赔偿装修,添置设备损失费,并支付乙方转让费______的违约金。
第七条商铺转让协议范本一式二份,甲、乙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水井转让协议书篇八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上海市 权益转让事宜,签定本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一、该房屋权属状况如下:
2、有关内容详见所签定的《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甲方保证其与发展商签署的上述《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内容属实,并且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任何其他权利限制,若有甲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乙方以总房款人民币______元整买卖该房屋,甲、乙双方间的实际付款方式如下:
1、乙方于签约后五日内以汇款方式,支付甲方房款人民币_______元整;
3、双方同意房款可以人民币或美元计价,若以美元计价则依交款汇兑当日中国银行公告之汇率标准办理,双方各无异议。
三、甲方的义务为:
1、甲方负责获得发展商同意,进行房屋的权益转让;
四、乙方的义务:
1、乙方负责支付该房屋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相关进户费用;
2、该房屋的维修基金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依中介方通知五个工作日内到上海市______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妥该房屋权益转让手续。
八、甲、乙双方约定,如因发展商原因导致双方不能办理该房屋的权益转让事宜。则双方应依中介方通知三天内依本协议总房款及其他条款约定另行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的,逾期达15日,则视为违约,同时违约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总房款的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水井转让协议书篇九
乙方(受让方):嘉兴市鑫悦叉车销售有限公司
签约地点:洛克化工公司
签约日期:20xx年10月20日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自愿的原则,就叉车转让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交易标的:
杭叉内燃平衡重式叉车,型号:出厂编号:,发动机号:(含操作说明书一份、合格证一份、维修工具一套??)。
二、转让价格:人民币八千元整。
三、付款方式:乙方应在协议签订后叁日内,一次性付清转让款。
四、甲方权责:
2、甲方具有转让标的物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保证标的物无产权纠纷;
3、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额款项后,甲方三日内向乙方交付标的物。
五、乙方权责:
1、乙方标的物作了充分了解,并同意在该状况下受让;
2、乙方具有转让标的物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六、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且甲方向乙方交付转让标的物后,双方并于11月30日前完成过户手续,过户后标的物的风险即转移至乙方。
七、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协议双方签字即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嘉兴洛克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乙方:嘉兴市鑫悦叉车销售有限公司
年 月 日年 月 日
水井转让协议书篇十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位于文山海威尔小区联排别墅35—36号百家教育培
训学校所有权转让给乙方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转让给乙方该学校100%所有权。转让后,甲方不得变向转让在校培训学生及老师,如有违反则视为违约,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并取消合同。
二、学校转让价 万元(人民币 万元整)(含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至20xx年3月 日的房租),乙方以现金或转账的形式支付给甲方。
四、甲方必须帮助乙方办理好培训学校的办学许可证及相关证件变更登记手续,如
果甲方推诿及不帮助乙方办理相关证件,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并取消合同。
五、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立即为乙方办理办学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变更登记手续。国
家职能部门相关文件及证照变更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年检通过后,乙方需在两天内将 **元以转账或者现金形式交付甲方,剩余 **元在之后两个月内以转账或者现金形式付清,否则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协议,并且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
六、本协议签订后,如有学生与学校存在培训教育关系或者有教师与学校存在劳
动关系,甲方应在办学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前解除与学生、老师的法律关系,若有已收费未培训和培训未结束的学员,其培训费一律转给乙方,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七、学校办公所在地的场地租赁费用问题,双方协商如下:
(一)甲方与文山海威尔小区联排别墅35、36号房东已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于20xx年3月到期,租金为每年交付一次。培训班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房东履行原有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每年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其他各项费用。
(二)转让后学校所有的电脑、打印机、桌椅、教具等办公用品、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
(三)甲乙双方转让前后的所有设备、设施等必须一致,如有出入,将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转让协议生效前甲方所涉及的学校债权债务由甲方依法承担,如果依法追究承担赔偿责任或连带责任的,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转让手续办理完毕后,学校一切经营权归乙方所有。
九、本协议生效后学校所有事务由乙方负责,乙方拥有对学校的所有权和决策权以及经营权,乙方依法享受利润和风险及亏损。甲方完全退出参与学校培训学校利润分配,甲方将对培训学校经营及管理不承担任何责任、义务。
十、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学校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十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完毕时生效。
十二、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文山市教育局存档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水井转让协议书篇十一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门面房屋转让给乙方,双方就房屋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转让房屋基本情况
转让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xx市 港区孟庄十字街口西南角 一层最南侧。把房屋相关的使用权同时转让给乙方。该房屋占地面积为50㎡,乙方对该房屋情况已充分了解。
第二条 转让价格
双方商定该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人民币):
第三条 付款方式
双方一致同意购房款由乙方当天支付。乙方已于 年 月 日向甲方支付( )人民币的房款。
第四条 房屋交付
甲方应于该房屋转让协议款( 万)全部付清之日,签定房屋转让协议并将该房屋的全部钥匙交付乙方。交付后,该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归乙方行使,甲方不再享有该房屋的任何使用权利和义务。
本协议签订后,因该房屋所发生的 年 月 日后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见证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水井转让协议书篇十二
1、根据《公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公证不是所有房屋转让的`必经程序,但是有些房屋所有权转移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2、司法部、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联合通知》中规定,以下几种事项必须办理公证:
(1)继承房产,应当办理“继承权公证书”.
(2)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订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3)赠与房产,应当办理赠与人的“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双方共同办理“赠与合同公证书”.
(4)有关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涉外和涉港澳台的法律行为,必须办理公证证明。
1、确认基本信息的真实性与有效性。
合同签署人出售房屋的有效性:房产证、身份证和签署合同人要统一,如有特殊情况,需出据有法律依据的公证委托书。
2、交易金额及付款方式的约定。
有关金额约定时应顶格大写,字迹清晰。明确付款金额和具体时间,保证总金额一致,前后时间不冲突。
3、附属设施需注明。
煤气、暖气和一户一表要注明,并约定日期交接相关证件或变更证件。
4、签字及联系方式。
合同需要买卖双方本人签字,并尽量多留存电话,留存住址或可以邮寄到的联系地址,以保证买卖双方的正常联系。
5、合同签署中不要留白和随意涂改。
如需要修改,交易双方须全部在修改处签章确认。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一套房屋转让给乙方,双方就房屋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转让房屋的基本情况
转让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市区小区号楼层室,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为框架结构、水、电、供暖等设施齐备且具备正常使用功能。
第二条转让价格
双方商定该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人民币)。
第三条付款方式
由乙方向甲方预先支付购房定金万元后,由甲方将该房屋购房手续办理到乙方名下。当日,乙方将剩余房款一次支付甲方。
第四条房屋交付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当天,将上述房屋的全部钥匙交付乙方,并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由乙方对房屋进行验收,乙方如无任何异议,视为该房屋情况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完成房屋交付,上述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归乙方行使。
第五条房屋过户
房屋交付乙方后,甲方应当负责办理该房屋的过户手续,将该房屋的产权证办理到乙方名下,办理产权证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甲方的承诺保证
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处分权,转让该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
甲方保证该转让房产不涉及第三方的权利,本合同签订前该房屋集资购房款、天然气管道安装费、交房日前拖欠的物业管理费、大修基金、购房契税等及其他应当交纳的费用等已全部交清,如有尚未交纳或拖欠的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履行自己约定义务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承担全部购房款20%的违约金。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xx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年月日身份证号:手机:
乙方:年月日身份证号:手机:
水井转让协议书篇十三
甲方:xx公司(法人代表:xx)
乙方:xx制构件有限公司(法人代表:xx)
一、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将xx县xx乡半坡村东11.6亩土地所种果园转让给乙方。该地块位于xx至xx东,东至半坡村六组地界,西至xx线,南至半坡村三组地界,北至半坡村六组地界。
二、乙方在合同签定之日,一次性付给甲方转让费拾叁万元整(13万元)
三、
甲方将协议原件交乙方。四、乙方履行xx)公司和半坡村委会所签协议的义务,享有原协议的一切权力。
五、本着友好协商精神签订此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六、本协议自签字之日生效。附兴园公司和xx乡半坡村村委会协议。
七、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贰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月日
水井转让协议书篇十四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签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推荐主办券商)。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副推荐主办券商)。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二、乙方、丙方为已取得从事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担任其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推荐主办券商,负责推荐甲方股份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报价转让,并指导和督促甲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担任甲方股份报价转让的副推荐主办券商,当乙方丧失主办券商业务资格时,由丙方担任甲方的推荐主办券商;乙方、丙方同意接受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办法(暂行)》、《主办券商推荐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业务规则》、《股份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则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释义。
除另有约定外,本协议中下列词语仅具有本章所赋予的含义:
(一)非上市公司:是指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三)主办券商:取得协会授予的代办系统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
(六)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
(十)高级管理人员:甲方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人员。
第二章甲方的承诺及权利、义务。
第一条甲方基本情况。
(一)设立时间;
(二)股份发行情况;
(三)股本总额;
(四)股东人数;
(五)股权结构(以图表形式附后);
(六)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持股明细。
第二条甲方就委托乙方担任其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推荐主办券商事项,向乙方作出如下承诺。
(一)保证遵守《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对非上市公司的相关规定,并遵守就股份报价转让事项对部门作出的承诺,乙方依据《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及其他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对甲方作出的指导、督促及采取的相关措施,均构成本协议项下对甲方有约束力的合同义务。
(二)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增加对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相关内容。
(三)如发行新股(不包括公开发行),优先向公司股东配售。
第三条甲方就委托乙方担任其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推荐主办券商事项,享有以下权利。
(一)甲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有权就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获得乙方辅导,并可就相关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向乙方进行咨询。
(二)甲方有权就公司治理、财务及会计制度、信息披露等方面获得乙方业务指导。
第四条甲方就委托乙方担任其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推荐主办券商事项,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推荐挂牌备案工作,及时、完整地向乙方提交备案所需文件,并保证所提交文件均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二)甲方应于协会对推荐挂牌备案文件出具备案确认函之日起(____________)个报价日内完成以下工作:
1.通知并协助股东办理股份登记、存管;
3.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签订证券登记服务协议,将公司全部股份进行初始登记。
(三)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股东名册合法、真实、准确和完整,如因工作失误造成股东股权争议或纠纷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甲方初始登记的股份,应全部托管到乙方席位。
(五)甲方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甲方拟披露信息须经由乙方在指定网站进行披露。
(七)甲方及董事会全体成员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八)甲方披露信息,应经董事长或其授权董事签字确认;若有虚假陈述,董事长应承担相应责任。
(九)甲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公司信息直接或间接为本人或他人谋取利益。
(十)甲方董事会秘书负责股权管理与信息披露事务;未设董事会秘书的,应指定一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负责股权管理与信息披露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人员为甲方与乙方之间的联络人。
(十一)甲方应将董事会秘书或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人员的通讯方式(办公电话、住宅电话、移动电话、电子信箱、传真、通信地址等)和变更情况及时告知乙方。
(十二)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辞职、指定信息披露负责人员被更换或辞职的,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
(十三)甲方应配备信息披露必需的通讯工具和计算机等办公设备,保证计算机可以连接国际互联网,对外咨询电话应保持畅通。
(十四)甲方拟披露信息须及时报送乙方,应同时以纸质文档(包括传真)和电子文档形式报送,甲方应保证电子文档与纸质文档内容一致。
(十五)甲方应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年度报告。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十六)甲方应于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半年度报告。
(十七)甲方披露季度报告的,季度报告应按照乙方要求编制。
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或季度报告的披露应按《信息披露规则》规定的信息披露程序进行。
(十八)甲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应了解并遵守《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及本协议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义务。
(十九)甲方全体董事、监事应按乙方要求的内容和格式签署董事、监事声明与承诺书。
如董事、监事发生变化,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告知并要求新任董事、监事签署董事、监事声明与承诺书。
(二十)董事长不能正常履行职责超过三个月的,甲方应及时将该事实告知乙方。
(二十一)甲方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及财务负责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法律限制转让期间不得卖出;甲方应将新任及离职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名单及其持股数量及时告知乙方,并按有关规定向乙方申请进行或解除其股份转让限制。
(二十二)甲方股东挂牌前所持股份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挂牌报价转让前,甲方应提前三十个报价日向乙方提出申请。
(二十三)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问询、调查或核查,不得阻挠或人为制造障碍,并按乙方要求办理公告事宜。
(二十四)甲方出现下列情况时,应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报价日内告知乙方并披露:
1.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2.发生或预计发生重大亏损、重大损失;
3.合并、分立、解散及破产;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5.重大资产重组;
6.重大关联交易;
7.重大或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诉讼、重大仲裁、重大担保;
8.裁定禁止有控制权的大股东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9.董事长或总经理发生变动;
10.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11.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正常经营活动受影响;
12.因涉嫌违反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调查或受到行政处罚;
13.涉及公司增资扩股和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事项;
14.乙方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乙方的承诺及权利、义务。
第五条乙方就担任甲方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推荐主办券商事项,向甲方作出如下承诺。
(一)具备主办券商业务资格,具有协会颁发的代办系统主办券商业务资格证书;
(二)具有符合《试点办法》规定的从事报价转让业务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三)勤勉尽责地履行推荐主办券商职责。
第六条乙方就担任甲方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推荐主办券商事项,享有以下权利:
(一)乙方有权依据《试点办法》的规定,暂停、终止甲方股份的挂牌报价,并报协会备案。
(二)乙方有权对甲方提出的公司股东所持股份进行或解除转让限制的申请进行审核,并报协会备案。
(三)乙方有权依据《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的规定,指导和督促甲方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乙方有权对甲方披露信息文件进行形式审查。
乙方可对甲方拟披露或已披露信息的真实性提出合理性怀疑,并对相关事项进行专项调查。
(五)甲方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乙方有权要求其限期改正,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以下措施:
1.向投资者进行风险揭示;
2.暂停解除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的限售登记;
3.对甲方董事长、董事、董事会秘书或负责信息披露的其他人员进行公开谴责;
4.向协会报告。
(六)甲方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连续三年亏损的,乙方有权对其股份实行特别处理。
第七条乙方就担任甲方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推荐主办券商事项,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乙方应依据《试点办法》、《推荐挂牌规则》、《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推荐主办券商职责,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应依据《推荐挂牌规则》的规定,向协会推荐甲方股份挂牌报价并进行备案。
(三)对甲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辅导,使其了解《试点办法》及其他报价转让业务规则。
(四)代理甲方及时按照《公司法》、《试点办法》规定办理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及财务负责人所持公司股份的转让限制登记及解除转让限制登记手续。
(五)乙方及其专职信息披露人员不得泄露尚未披露的信息,不得利用所知悉的尚未披露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六)乙方丧失主办券商业务资格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丙方,并将推荐主办券商业务转移至丙方。
第四章丙方的权利、义务。
第八条乙方丧失主办券商业务资格时,其在本协议中对甲方的权利与义务全部转移至丙方,由丙方担任甲方的推荐主办券商。
第九条丙方享有在乙方丧失主办券商业务资格时承接其推荐主办券商业务的权利,并履行以下义务:
(一)做好业务转移的准备工作;
(二)按照协会规定程序承接乙方推荐主办券商业务;
(三)完成业务转移后,与甲方协商选择另一家主办券商作为甲方的副推荐主办券商,签订推荐挂牌报价转让协议并报市和协会备案。
第五章费用。
第十条甲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下列费用。
(一)委托备案费(____________)元;
(二)乙方代收的备案费(____________)元;
(三)乙方代收的信息披露服务费(___________)元/年;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甲方股份终止挂牌报价的,已经支付的相关费用不予返还。
第六章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第十二条丙方丧失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甲方、乙方应协商选择另一家主办券商,约定其为甲方的副推荐主办券商,重新签订推荐挂牌报价转让协议。
重新签订的推荐挂牌报价转让协议应由甲方和乙方分别向市和协会备案。
第十三条本协议依据《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签订,如因相关规则进行修订或颁布实施新的报价转让业务规则而导致本协议相关条款内容与修订或新颁布的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内容相抵触,本协议与之相抵触的有关条款自动变更,以修订或新颁布后的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相关内容为准,其他条款继续有效;任何一方不得以此为由解除本协议。
第十四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协议自动解除。
(一)协会对推荐挂牌备案文件决定不予备案的;
(二)甲方股份终止报价转让的。
第七章免责条款。
第十五条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任一方损失,其他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发生不可抗力时,三方均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第八章争议解决。
第十七条本协议项下产生的任何争议,各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一)仲裁;
(二)向有管辖权的提起诉讼。
第九章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本协议规定的事项发生重大变化或存在未尽之事宜,甲、乙、丙三方应当重新签订协议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九条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条本协议一式八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二份,报市、协会各一份备案,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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