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机安全使用协议(专业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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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机安全使用协议(专业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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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机安全使用协议篇一

出租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房屋出租的安全管理,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制定安全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

2.甲方依照有关规定认真办理《安全协议》。

3.企业入驻前向乙方交清工作环境和水、电、要害部位等安全注意事项。

4.对乙方提出的有关安全问题,积极协助解决。

二、乙方责任

2.乙方入驻前要对工作环境及相关设施进行检查和确定,如有问题及时与甲方联系。

3.乙方在租赁期间因违反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造成单位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依法自行处理和解决;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4.乙方人员不准私自动用、拆卸甲方厂房原有的设施,由于未执行此项规定,造成乙方人员或甲方人员伤害,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5.乙方在甲方区域内进行物料运输、装卸车辆,遵守甲方的有关安全规

6、乙方对本单位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并依法自行管理与检查。

三、如甲乙双方因工作需要到对方工作区域或甲方其他单位进行工程施工,提前与对方联系。

四、由于甲方或乙方未严格执行《安全协议》约定内容,造成对方单位人员伤亡事故,按照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划分责任,依法协商处理。

五、甲方或甲方上级专业部门有权随时检查工作现场及《安全协议》落实情况。对不安全隐患有权指出并要求责任方及时整改,由此造成的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七、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执行。

甲方签字(盖章):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吊机安全使用协议篇二

出租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建设部的有关文件精神,为加强胜北社区各单位出租房(场地)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出租房(场地)安全事故,保护国家和租户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区经济发展和稳定,分清事故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乙方根据甲方的房屋质量和环境,自愿承租本房屋。

第二条:乙方在租赁期间,应注意安全用电和消防安全等事项。因乙方不慎发生的各种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出租房内不准使用天然气。

第四条:如乙方擅自乱接、改动水电气暖设施,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如死亡、重伤、轻伤、火灾、中毒等)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如乙方私自乱拉乱接水电气暖设施,发生的事故,给国家财产、出租房财产造成损失,他人人身、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房屋(场地)在租赁期间,如乙方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告知水电气供应部门,进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不告知或不维修,发生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出租房内,严禁存放液化气罐、烟花爆竹、汽油等危险化学品,对于发生事故的,所产生(包括甲方)的损失,一律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租赁期间,乙方需按照地方消防部门的规定,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自觉接受消防部门、出租方的安全检查,对于检查出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如不及时整改,所造成的损失(包括甲方),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九条:如发生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双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

联系电话:_____联系电话: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吊机安全使用协议篇三

我校院内的所有教职工住房均属d类危房,按教育局规定应予以拆除。但根据我校教职工的实际困难和生活需要,暂时由教职工居住和使用。为了确保我校校舍房屋使用的安全,更好地保护学校及教职员工生命财产,维护校园的安全和稳定,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及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校教学区和生活区无法分割的实际,进一步明确我校校舍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自查、各种隐患自除、法律责任自负”的原则,特与校舍用户签订安全协议如下:

一、协议对象:明光市古沛中学校舍使用人。

二、协议要求:

1、本校区域内提供教职工使用的宿舍用房属生活用房,住户应当严格遵守房屋使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做好居住区域内的各项安全工作,依法承担相关安全责任,并严格接受学校的监督管理。

2、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按时回到学校。学校关大门后,任何人不得在校门内外高声喧哗、敲门。如有违反,不听劝阻,学校将报请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3、学校的教职工宿舍仅供教职工本人及家属居住,不得租住学生(尤其是教职工本人及家属不住在校园院内的),若存在安排少数学生(直系亲戚)住宿的现象,教职工本人应承担管理和监护责任,学生在教职工住房内发生的一切不良不法行为所产生的后果由教职工本人承担。

4、严禁住户私拉乱接电线。所有住户应主动对安全用电、用火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及时主动自行整改。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离开住房时,注意关锁门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以防盗贼。

5、住户不得在居住区域内存放易燃、易爆及有毒等危险物品。

6、住户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不得擅自将房屋出租或转借他人,不得擅自将房屋与他人调换使用。否则,将根据学校规定,中止房屋使用协议。

7、住户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约定,安全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使用性质。爱护并维护房屋内设施,发现房屋门窗等设施损坏脱落的,应及时自行予以维修,若因此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住户自行承担责任。(住户发现房屋的结构性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如墙体开裂、地基下沉等情况的,应立即通知学校。)。

8、住户不得在休息时间大声开放音响、高声喧哗及做其它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

9、住户应将剩饭菜、垃圾及其它生活杂物倒入指定位置。

10、见义勇为,自觉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三、责任追究。

若住户违反我校校舍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未履行安全责任的,学校将视情节严重程度和造成损失情况,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与住户解除房屋使用协议;导致他人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相关的住户必须依法承担相应的一切刑事及民事责任。

本协议书一式二份,教职工本人执有一份,学校执有一份。

明光市古沛中学户主(签字):

(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吊机安全使用协议篇四

安全是指不受威胁、没有危险、危害、损失。进行场地使用时,为了安全起见,需要签订安全

协议书

。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场地使用安全协议书,供大家参考!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为了规范安全管理,明确双方在深圳市xx区工业城路xx厂房层(以下简称:租赁场所)上的安全生产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厂房租赁期间的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条例、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协议如下:

1、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

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

规章制度

。明确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

1.2、双方应当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投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1.3、双方应当主动开展安全监督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1.4、当任何一方的设施或系统发生异常状况,有可能会危及到对方的安全生产时,应当在第一时间通知对方做好应急准备。(亲子活动安全协议书)

1.5、当任何一方的设施或系统发生异常状况,有可能会危及到对方的安全生产时,应当在第一时间通知对方做好应变准备。

1.6、任何一方如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当事方应当立即向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及对方报告,并尽力协助进行紧急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同时要保护好现场。

2、甲方安全责任:

2.1、甲方应提供产权证等能证明其建筑物合法性的书面材料场地租赁安全协议书场地租赁安全协议书。

2.2、甲方有责任对租赁场所的安全生产予以综合管理,甲方指定行政部作为乙方的接口及综合管理单位。

2.3、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租赁场所的安全生产,督促乙方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2.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交和现场调阅有关安全资质、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安全培训等安全资料。

2.5、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的生产场所、办公生活场地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责令乙方立即排除。

2.6、甲方有权根据现场的检查记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乙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评价,并视具体情况扣除部分或全部。

2.7、甲方人员进入现场必须遵守乙方现场安全管理规定,配合乙方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2.8、甲方不得对乙方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要求乙方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下强行生产。

3、乙方安全责任:

3.1、乙方应提供在租赁场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有关许可证等有效的证照。甲方应查验相关证照、并复印留存。

3.2、甲方出租的场所,经甲、乙双方确认,符合乙方生产经营的安全生产条件。如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由乙方负责整改,直至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后,乙方可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场地租赁安全协议书

合同范本

3.4、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并张贴在醒目部位。

3.5、乙方应当依法做好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增强员工的法制观念,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员工自觉遵守安全制度;员工应当持证上岗工作。

3.6、乙方必须自行提供本单位员工必备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3.7、要做好定期和日常的安全检查,防止伤亡事故、火灾事故及其他事故的发生。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定期安全生产、消防检查和监督。

3.8、要做好安全用电、防汛防台、防中毒、防盗窃等工作。保持用电设施的完好,严禁乱接乱拉电线。根据要求,配备和维持好灭火器材,确保消防安全通道畅通。

3.9、严禁“三合一”。未经政府有关部门局面审核同意,禁止在承租的厂房、场所等房屋内居住人员。

3.10、凡涉及消防、安全许可的,应在取得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后,方可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3.11、凡涉及特种设备的,应取得相应的检验检测合格证书后,方可投入生产经营。

3.12、加强劳动管理,依法做好从业人员的工伤保险。

3.13、厂房、场所的装修和设备安装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消防等安全要求,不得破坏建筑结构。凡涉及国家规定需要审查验收后方可使用的,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及时办妥相关手续,并将备案材料交甲方存档。

3.1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搭建、改建、改变房屋使用性质;不得擅自转租场地租赁安全协议书场地租赁安全协议书。

3.15、乙方不得损毁、丢失甲方原有消防设施;乙方应自行配置、维护保养消防设施(消火栓、灭火器、自动报警装置、自动灭火装置等消防设施),不得堵塞消防疏散通道。

3.16、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组织的应急演练。

3.17、乙方若在厂房内进行动火、破土、高处、危险化学品、受限空间专项作业应按《专项作业许可证审批流程》(wi094001附件8)到物业管理处办理《××作业许可证》,并派专员监督。经物业管理处保安员检查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不可动工。

3.18、乙方对确定为重大危险源或重大安全隐患的,应按有关规定报告市、县(区)安全监管部门,并告知甲方。

3.19、如果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设备损毁、或人员伤害事故,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3.20、乙方如有以下情况,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厂房、场所的租赁协议,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包括扣除部分或全部安全生产保证金):

3.20.1、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违法生产、经营场地。未按规定登记注册以及无证、无照、无安全生产资质从事生产经营的。

3.20.2、不接受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

3.20.3、改作生产、使用、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的。

3.20.4、安全隐患严重又不认真及时整改。

3.20.5、擅自转租或转借出租厂房、场所。

3.20.6、发生伤亡事故不及时报告或不及时组织抢救。

4、其他条款

4.1、本协议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将向甲方缴纳人民币元作为安全生产保证金,

交甲方保管。安全生产风险金主要用于安全管理。对乙方安全管理不到位、不服从甲方安全管理的,甲方有权从此安全生产风险金内扣除,用作租赁场所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乙方承担所在租赁厂所内发生的事故责任,安全生产风险金每年结算一次,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安全生产风险金的剩余部分,待租赁协议终止时,结余部分甲方应返回给乙方场地租赁安全协议书合同范本4.2、乙方在承租场所发生的安全事故或造成第三方伤害的,均由乙方负责。

5.效力及其他

5.1、本协议经各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于相应

租赁合同

终止时终止。

5.2、未尽事宜应以主合同约定为准。本协议未尽事宜和修订款项可经双方协商或另行签约。

5.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及乙方各执两份。

甲方(章):乙方(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定日期:年月日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 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原签订的 企业入驻协议(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安全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书),作为原入驻协议的补充协议。

一、甲方责任

1. 甲方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他政府部门的有关安全规定。

2. 企业入驻前向乙方说明工作环境要害部位安全注意事项。

3. 对乙方提出的有关安全问题,积极协助解决。

4. 甲方应定期对乙方承租的场所进行隐患排查、消防设施设备维护,如需整改,及时通知乙方进行整改。

5. 甲方应不定期对园区入驻企安全负责人及园区内安全管理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安全培训包括消防器材使用培训、消防知识培训、消防逃生演练、消防应急演练、安全知识培训讲座等)

二、乙方责任

1. 乙方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他政府部门的有关安全规定。在生产过程中,定期组织职工开展安全教育,切实遵守安全作业规程,注意用电安全,确保防火防盗措施到位。

2. 乙方入驻前要对工作环境及相关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确定,如有问题及时与甲方联系。

3. 乙方如需对租赁场地进行装修,则乙方应将装修方案报消防等相关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向甲方报备,否则,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乙方装修期间,须严格按安全施工管理规范执行,并自行承担施工安全责任。

4. 乙方在租赁期间因违反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依法自行处理和解决;一切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5. 乙方人员不准私自动用、拆卸甲方租赁场地原有的设施设备,由于未执行此项规定,造成人员伤害(包括甲乙双方人员和第三方人员),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6. 乙方应指定一名安全负责人负责对本单位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并依法进行管理和定期检查。

7、 乙方应认真落实本协议第七条所列相关注意事项,租赁期内,乙方对承租场地安全承担全部责任。

三、租赁期内,乙方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甲方对乙方租赁场地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向乙方下达整改通知,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整改。如不按要求及时整改,甲方可按性质对乙方进行罚款,直至解除双方的租赁合同。

四、由于甲方或乙方未严格执行《协议书》约定内容,造成对方单位或第三方人员伤亡事故,按照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划分责任,依法协商处理。

五、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执行(生效)。

七、附:用电注意事项、仓储注意事项、消防注意事项

(一) 用电注意事项

1、电器方面(1)不违反“停电检修安全工作制度”,进而误合闸造成维修人员触电。

不违反“带电检修安全操作规程”, 使操作人员触电。(3)不带电移动设备。(4)不用水冲洗或用湿布擦拭电器设备。(5)不违章救护他人触电,造成救护者一起触电。(6)在对有高压电容的线路检修时要进行放电处理。

(7)不得使用超过规定负荷的大功率或超大功率电器产品。

2、施工方面

(1)严禁误将电源保护接地与零线相接,且插座火线、零线位置接反使机壳带电。(2)严禁插头接线不合理,造成电源线外露,导致触电。(3)严禁供电线路架设不规范造成搭接物带电。(4)严禁随意更换与原规格不符合的空气开关,失去短路保护作用,导致电器损坏。(5)严禁施工中未对电器设备进行接地保护处理。

(6)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园区相关电器设备。3、电器产品、工具质量方面(1)严禁电器设备缺少保护设施,造成电器在正常情况下损坏和触电。(2)严禁带电作业时,使用不合格或不合理的工具或绝缘设施造成维修人员触电。(3)严禁使用劣质材料、不符合设计要求材料做出的绝缘等级、抗老化能力低、容易触电的产品。

4、其他方面(1)降低电器设备的对地绝缘水平。

(二) 仓储注意事项

1、为了加强仓库安全管理,确保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2、仓库安全管理必须贯彻“预防为主”,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仓库必须确定一名安全防火责任人,并建立健全各项防火规章制度。

4、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修保养方法,做好本职工作。

5、仓库物品应当分类,严格按照“五距”(灯距、堆距、行距、柱距、墙距)的要求堆放, 不得混存。

6、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甲、乙类物品库房和丙类液体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7、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电器设备的周围和主线槽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8、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9、仓库应当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严禁吸烟,不准住人。

10、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法规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保证随时好用,确保安全。

11、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12、组建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制定灭火应急方案,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13、仓库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14、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15、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16、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17、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18、装卸甲、乙类物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

19、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

20、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21、库房外一律不得采用明火作业。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三)消防注意事项

1、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租赁期间应妥善保管和维护甲方在乙方租赁场地配置的消防器材,不得随意搬动或损毁,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3、乙方不得占用或遮挡消火栓、灭火器、防火门、防火卷帘门等消防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范围等,乙方必须保证消防通道具有回路并畅通。

4、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期间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通知乙方。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同意。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订立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愿以各自的资源优势,共同致力于高新科技成果转化、企业孵化、产业项目研究、开发和人才培养。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良好的园区环境、工作、办公条件及周到的公共设施与服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取得与甲方进行项目合作的权利。

乙方有义务遵守园区的各项管理规定,维护________________的整体声誉,促进技术创新工作良性循环的形成。

第二条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含分摊面积,下同)的场地提供给乙方使用(附图纸一份)。场地使用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正式启用并全额交费,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若提前入驻,计费时间从实际进驻日开始计算)当场地原为毛坯房时,乙方自行负责自用面积内的装修及风机盘管的购置、安装。为了保证整个大楼消防设施和中央空调风机盘管的安装质量,本大楼的消防设施和中央空调风机盘管由指定的公司安装。

第三条 乙方可将上述场地作办公等用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用途,亦不得转让场地使用权。乙方保证在上述场地使用过程中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劳动卫生等标准。

第四条 为做好大楼本体的维护管理,更好地为入园单位提供优良的办公、经营、研发、实验、教育培训等的工作环境,乙方按上述场地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_______元的标准向甲方交纳场地使用费合计人民币_______元(其中场地租金_______元、管理费_______元)并且应于每月_______日前按月交付到甲方指定帐户。每两个年度甲方有权根据物价情况调整场地使用费一次,每次调整幅度不得超过__%。

第五条 科技园主楼采用中央空调供冷,乙方原则上不允许私自装设空调。中央空调每周开机__天,每日开机时间为__。如乙方因特殊需要要求加装独立的空调机或备用发电机,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报批获准,且不得有碍大楼外观的整体观瞻。科技园副楼空调由企业自行解决,但需甲方审批。

第六条 中央空调费、水电费和通讯费的计算及付款方式:

1、中央空调费采用两种收费方式,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选定其中一种。

b、中央空调费采用固定的分摊方式:__元/月平方米。不再分摊其他费用。

2、水费、电费按实际计费,分摊部分按合同面积分摊。

3、通讯费:市内电话、长途电话、上因特网等三项业务的登记办理、开通、服务和交费等,均由设于园内的“电信营运商服务处”统一一个窗口办理,并附设办理移动电话及其他电信业务。

上述水电费均由物业管理部门代收代缴。均摊的公共水电费由物业管理部门按月公布,接受甲乙双方的共同监督。

第七条 场地使用费和水电费等费用每月结算一次,按月收取,在规定时间内结清,如不按期交纳费用,每超过一日,按欠交金额的千分之__收取滞纳金。

第八条 甲方交付使用场地时,向乙方收取一个月的场地使用费作为保证金,合计人民币__元。保证金在乙方离场后的下一个水电费结算日可以结清水电费时一并结算,结算时只退本金,不计利息。

第九条 乙方需要进行二次装修时,需要和甲方签定二次装修协议。具体见双方签定的二次装修协议。

第十条 乙方在场地正常使用过程中,其原有的消防设施出现安全隐患或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和物业管理单位,甲方和物业管理单位应在接到通知后应采取应急措施,并在__日内组织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承担维修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损失。乙方二次装修时增加的消防设施由乙方自行维护。

甲方有权在先知会乙方后进入乙方场地检修和保养大楼的固定装置和设施。

第十一条因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1)乙方拖欠各项费用达__个月或以上;

(2)乙方所欠各项费用总额达 __万元或以上;

(3)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改变用途的;

(4)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十条规定,致使场地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自行进行装修的;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场地转让给第三方的。

甲方根据上述情形可单方解除协议,书面通知乙方迁离,收回使用场地,并有权要求乙方付清所有欠费及违约金。

第十二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

甲方延迟交付使用场地达 两个月或以上;

甲方违反本协议第十条规定,使乙方无法安全使用场地的;

甲方违反本协议第十一条规定,致使乙方无法继续使用的;

未经乙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对乙方使用的场地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影响乙方使用的。

乙方因上述情形可单方面解除协议,书面通知甲方,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赔偿金,以及退还乙方所付保证金等结余款项。

第十三条 如协议期内乙方与甲方另有签订孵化协议,则在本协议有效期满之日前__个月内,经甲方专家组评估,不符合继续留园孵化条件的,甲方应向乙方发出不再续签协议的通知,乙方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迁离本大楼。逾期不迁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因其它原因需提前解除本协议的,应提前一个月提出,双方商定后签订书面解除协议,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提出解除协议的一方负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预定场地使用定金共__万元,此定金在乙方进场时可冲入驻时的场地使用保证金、多退少补。若甲方违约,不能按期向乙方提供场地,则双倍返还定金,若乙方违约,在规定日期内不开始进场装修,则定金作违约金处理,不予返还。

第十六条 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本协议在履行中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相关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本协议共四页,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吊机安全使用协议篇五

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风险提示:确定出租人对房屋具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

实践中,有的出租人对房屋并不具备所有权或者处分权,导致租客入住以后被真正的房主驱逐,而这时所谓的出租人往往已不见踪影。所以:

1、若出租人是房东,请检查房产证上的户名或查看购房合同。

2、若出租人是二房东,则需要有房东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若出租人是租客,则需要房东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文件原件,并在合同中约定如产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文件不真实时,转租人应承担何种责任。

出租之房屋座落于厦门市_______区______路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室内设备和装修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一、租赁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之使用,不得擅自另作别用。

风险提示:明确约定承租期限、续租优先权。

由于承租人不希望频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时间内又要寻找新的房客,双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较稳定的时间,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继续租赁这套住房。

注意,法律规定租期最长不得超过20年,超过部分无效。

二、租赁期限,从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每月租金为______币___________元整。

三、付款方式:乙方应每______向甲方交付_____币___________元整。每次付款应提前______付清。

风险提示:明确各项金额及支付方式。

租金、押金的金额及支付方式等需明确约定,否则极易产生争议甚至诉讼纠纷。

另外,建议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来支付租金及押金,可直接在合同中指明具体银行账号。如果采用现金支付方式,应尤其注意保管好有效的收款凭证。

四、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付_____币___________元整作为押金,到合同期满,且乙方交清租赁期间应交的一切费用后,甲方应将押金无息退还乙方。

五、在租赁期间:乙方应负责交付__水、电费__煤气费__电话费__有线电视费__卫生费__小区管理服务费等费用。

六、租赁期间乙方如有延迟支付租金,则每天按延迟租金部分的2%加收滞纳金,延迟租金达_____天的,甲方有权可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若有家具杂物等不搬者,甲方可视为废物,任由甲方处理,乙方不得有异议并有权追回所欠租金及滞纳金。

七、租赁期间,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如有正当理由要求解除合同时,须提前壹个月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后解除合同,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支付壹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赔偿金。

八、乙方不得利用该房屋之便进行非法活动,如有发现,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乙方所缴纳的押金则作为赔偿甲方的违约金,乙方要承担因非法活动而产生的一切民事、经济、法律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九、租赁期间,乙方应爱惜室内一切设备,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该出租屋及配套损坏,应负责恢复房屋原状,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认为需要装修该房屋时,须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自行改装,但不可损坏原有的建筑结构,乙方在交还房屋时应负责恢复原状。

十、租赁期满,乙方按时将房屋归还甲方,如乙方需续租须提前半个月与甲方协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退出时,若有家具杂物等布置不搬者,甲方可视为废物,任由甲方处理,乙方不得有异议。

十一、乙方应遵守《厦门市暂住人员登记管理规定》暂住人员租赁住房的,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三日内向暂住地派出所办理暂住手续。

十二、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由甲、乙方双方协商解决,另拟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中介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十四、合同签订之日的电表底数________,水表底数_______,煤气表底数________。

甲方: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吊机安全使用协议篇六

出租方:__________(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简称乙方)

为保障国家、企业和双方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安全管理协议:

一、甲方出租供乙方承租使用的库房、房屋、场地及所属的设施设备等(简称出租物)应手续齐全、具有合法产权证等,并且具备安全使用的基本条件;乙方向甲方提供乙方的经营资质等证明资料,并保证相关经营资质等持续合法有效。

二、经双方共同对甲方所提供的出租物进行验收认可后,即由乙方负责承租范围内的所有安全管理工作;如本协议的签订之日早于双方验收之日的,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由乙方负责承租范围内的所有安全管理工作。自乙方负责承租范围内的所有安全管理工作之日起至承租期结束,该期间所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三、甲方应明确告知乙方其安全管理部门和安全负责人,并及时向乙方提供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治安防范等有关规定;乙方应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设臵安全管理机构,并按规定配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及时告知甲方),负责其在承租范围内的所有安全管理工作。

四、乙方应遵守国家、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和甲方的各项安全规定,否则,由此引发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甲方对其出租供乙方使用的出租物及相关设备的安全状况、乙方在管理区域内的安全生产、消防管理情况等,有进行安全检查监督的权利;乙方应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监督。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对其承租范围内发现的各类不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可对乙方的违规行为做出口头或书面指正、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乙方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在承租期内,严禁从事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禁止的行为,及与其正常经营办公无关的活动;乙方不得动用明火、更改或搭接电源线路、水源线路、煤气仪表、消防管线等,确有需要时,必须按规定提前申报,经甲方负责安全的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实施全过程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做好防范措施,否则,由此引发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的批准同意并不能免除或减轻乙方依法应承担的安全义务和责任;乙方不得私自改变、拆卸租赁物原有的设施,乙方在承租范围内进行装修、改造时,必须报经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和甲方有关部门,经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由此引发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的批准同意并不能免除或减轻乙方依法应承担的安全义务和责任。

七、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承租范围内安装和使用电气设施设备。

八、乙方不得使用高功率、高危险性设备,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物品,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生产设备和工艺,不得违法改造和使用特种设备,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九、乙方负责对本单位员工及相关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负责开展本单位承租范围内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负责为本单位工作人员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负责教育和监督本单位工作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负责本单位承租范围内安全标示、安全设施设备及器材(如灭火器)的设臵等。

十、乙方的经营活动不能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出与其无关的场所,否则,由此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一、乙方车辆在场院内行驶、存放时,应严格执行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和甲方的有关规定,服从甲方门卫人员的管理和指挥,不得堵塞通道,占压消防井(栓);乙方要按消防有关规定配备与之业务经营相适的足够的消防器材,并保证其合格有效;必须确保消防通道畅通,严禁在道路两侧停放车辆、堆放物品等堵塞、占用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的行为,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全责。

十二、乙方在租用期间,对所租用范围内的出租物及消防、电气等设施设备等负有安全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的责任,并应按有关法规、标准,(请有资质的单位)对上述设施设备进行检测;对出租物及设施设备在乙方租用期间的任何损坏,乙方应按规定赔付;对于因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及本协议约定而引发的事故,或因此造成甲方(包括甲方受到的处罚)和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十三、双方应定期开会研究安全工作,协调解决安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十四、本协议作为租赁合同(协议)的重要附件,与双方签定的租赁合同(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均应认真遵守,严格执行。

十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承租期结束,并由乙方返还出租物之日终止。合同签订地:____(甲方所在地)。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吊机安全使用协议篇七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方无偿提供房屋作为经双方协商,已达成一致,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条:地址: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房屋质量良好。

第三条:用途:

第四条:本合同租期为年,即从年月日(起租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应当于年月日向乙方交付房屋,交付时,双方共同验收,验收无误的,乙方应当接受。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负责房屋的日常维护、维修工作,确保房屋的正常使用,房屋及家具、家电出现损害时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物业及甲方维修,并积极协助配合物业及甲方维修工作,并承担需交纳的费用。

(二)乙方应合法经营,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否则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三)保证合理使用房屋,房屋设施及家具、家电,不损害房屋结构,保持上下水畅通。

(四)按时交纳水、电费,光缆电视收视费、电话费、网络费,卫生费等,负责按时交纳取暖费及物业费。

(五)如变更房屋用途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六)不得转租、转借。

(七)如因乙方怠于交纳使用期间内发生的费用或因乙方在使用期限内的行为导致甲方承担连带责任的,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一次性向甲方补足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八)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解除。

第七条、非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条款,否则,单方变更无效。

第八条、出现下列情形,本合同自动终止。

( ̄)本合同使用期满,

(二)双方协商终止(乙方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除上述原因外,双方均不得擅自终止本合同。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 ̄)乙方不按约定时间支付相关费用达30日的。

(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

(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的。

(四)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房屋转租、转借给第三人或者将房屋用于抵押、质押、担保的。

(五)乙方在出租房屋内进行违法活动的。

违约责任。

第十条、双方均应信守本合同、任何一方违约,应当向守约方赔偿违约而造成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争议的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向租赁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则。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签署之日,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吊机安全使用协议篇八

村支两委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建房户为直接责任人。

1、严格把握建房安全审查关,严禁给非法建房户批准“三材”物资和供应电力设施;审查建房户的建房安全施工申请书,签订建房安全责任状并报镇安监办备案。

2、认真搞好安全生产相关知识宣传,落实好建房现场安全员。明确职责,在房屋动工时,要组织建房户和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作好记录。

3、严格建房用地选址关,不能在滑坡或因建房可能诱发滑坡的地方建房。

4、对建房户的现场施工、电线设施、爆破物资管理、安全防护用具佩戴等方面进行监管。定期巡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给予及时指出,并责令改正,做好记录。

5、村委会要加强日常监管,若接到建房户的险情报告,必须在1小时内赶往现场,组织抢险,协调处理相关事宜并及时上报。

1、建房户必须增强安全意识,自觉进行安全防护,写出建房安全施工申请书,并上报村委会同意。

2、建房地址不能选在滑坡或地灾危险区,不能选在因开工、采石、挖土可能诱发地灾的地方进行建房。

3、建房户在建房时,要有具体的防护措施,雇请在施工管理方面有经验的人员参与建房,要明确一名现场监管员全天进行安全管理,给施工工人提供必要的`劳保用品。

4、严格按照《xx镇建房安全告知书》的要求进行施工。

5、服从村委会管理,若发生事故,要在第一时间上报村委会,并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应急抢险,配合村委会搞好善后处理,维持社会稳定。

6、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及安全生产合同,原则上要为施工工人办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此责任状一式三份,村委会一份,建房户一份,镇村镇办一份存档备查。

签章:

签字:

xx年xx月xx日

吊机安全使用协议篇九

出租人:

承租人: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租赁房屋。

1.甲方将坐落于__市___小区号楼单元室房屋及等电器设备及等物品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期限和用途。

1.租赁期限: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租赁期满前1个月,甲、乙双方应就租赁期满后是否续租通知对方。

3.该处房屋仅作住宅使用,如果乙方要改变使用用途,需征得甲方同意。

三、租金、费用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月租金人民币元整,3年合计租金元整,按三年租金一次性支付。

2.租赁期间因乙方使用该房屋而产生的水、电、暖气、天然气等费用由乙方支付,租期起始日水表读数:,电表读数:,煤气表读数:。物管费/年、有线电视费/年、网络费/年在双方合同签订时由支付。

1.在租赁期内,乙方应尽可能保持房屋整洁,除房屋结构包括墙、顶等大修项目由甲方负责外,其它如房屋门、窗、水、电等附属设施等均由乙方负责维修,并由乙方自行承担修缮费用。

2.乙方负责该房屋的安全管理,因自身原因造成的盗窃、火灾等事故自行承担损失。

3.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屋内设备。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备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乙方不得改变房屋内部结构。

4.乙方不得对租赁房屋进行大规模装修改造小规模的装饰不得影响房屋将来的正常使用,在租赁期满或因其他原因终止后可自行拆除,甲方不予补偿。

5.租赁期内,乙方不得擅自将该房屋部分和全部转租、转借给第三人使用,不得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与第三人合营合作,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和终止本合同而不对乙方进行任何赔偿。

6.乙方在合同生效、签署合同后,在甲方房屋内发生的任何意外情况,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五、权利与义务。

1.甲方必须保证该房屋权属明晰,同时保证乙方租赁期间内对该房屋的使用权,若因产权纠纷或债务原因影响乙方对该房屋的使用,甲方负责向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进行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行为。

3.租赁期届满时,乙方享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续租权。

4.租赁合同终止日前,乙方应将该房屋腾空并恢复原状交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腾空并收回该房屋,且乙方不得就此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六、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如甲方擅自终止合同,应向退还剩余租金并向乙方支付一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2、在租赁期内,如乙方擅自终止合同,甲方收到的租金不予退还。

3、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交纳相关费用,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为:相关费用1%逾期天数。乙方未按规定时间、金额缴纳相关费用超过15天的,除收取乙方滞纳金外,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保证金不予退还。

4、房屋若遇拆迁或政府规划调整,需要收回房屋的,甲方应提前30天通知乙方,乙方应在甲方通知30天内搬出,甲方将乙方所交的租金剩余部分无息退还给乙方。甲方不向乙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5、房屋及其设备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且双方债权债务结清完毕之日失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吊机安全使用协议篇十

为保障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鉴于部分学生家长在校外给学生租房和租房陪读的实际情况,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我校的'有关规定,同学生家长就在校外租房和租房陪读签订如下管理协议。

1、学生要求在校外租(借)房住宿属于学生(家长)本人自愿的个体行为,在校外住宿期间及其往返住宿地与学校之间路途所发生的一切危及自身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危害社会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自己完全承担。

2、各位家长或监护人必须经常到孩子租住的地方查看,查看租住处的生活、学习情况,有无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与房主协商解决隐患,并要求房主规范管理。

3、房主一定要按时开锁好大门,管理好自己家中租房学生,以防学生夜不归宿;房主要随时清点学生人数,发现未回学生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如果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4、家长应经常对走读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住地发生变更时需及时将新地址、联系方式通知老师。

5、凡在校外租(借)房住宿学生,家长必须陪护。租住房东和家长应切实负担起在住宿期间的安全管理责任,确保不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和案件,如在校外住宿期间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责任由家长和房东负责。

6、要求在校外租(借)房住宿学生家长及房东要教给孩子防火、防煤气中毒、防触电、防火灾,防不法侵害等安全知识与自救方法,注意用电安全。绝对不允许孩子使用电器(电炉子、电热水器、电褥子等)、不私拉乱接电线、坚决不允许使用蜂窝煤炉取暖等,平时不点火,不携带火机,不吸烟。

7、周六、周日的家校往返必须乘座符合载客交通要求的车辆,严禁其它非客运车辆或超载客车辆往返家校。不要让孩子独自行走,必须要有同伴,严禁使用无牌、无照、无证的车辆接送。严禁超载接送孩子,发现有类似问题及时举报交管部门,在接送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学校概不负责,全部由家长负责,并要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8、家长要告知房主时刻管理好孩子,坚决禁止学生拿刀、枪等带有尖锐器具的玩具追打嬉戏,确保游戏的安全性。如因租住处管理不善,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如爆炸、拐骗、重伤害,走失等)学校概不负责。

9、告知房主要教育孩子之间要互相帮助,团结友爱,不搞小团体,不打击报复。

10、学生在外发生事故或意外,应积极与学校联系,以便协助处理相关事宜。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一份学校留存,一份学生及家长留存,一份房东留存。

学生租(借)住房屋详细地址:xxxxx

甲学校(盖章)

乙方:学生本人(签名):xxx

所在班级

家长(签名):xxx

家长联系电话:xxxxx

房主姓名:xxx

房主联系电话:xxxxxx

吊机安全使用协议篇十一

出租房:(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原签订的xx企业入驻协议(甲乙双方于xx年xx月xx日签订)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安全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书),作为原入驻协议的补充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他政府部门的有关安全规定。

2.企业入驻前向乙方说明工作环境要害部位安全注意事项。

3.对乙方提出的有关安全问题,积极协助解决。

4.甲方应定期对乙方承租的场所进行隐患排查、消防设施设备维护,如需整改,及时通知乙方进行整改。

5.甲方应不定期对园区入驻企安全负责人及园区内安全管理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安全培训包括消防器材使用培训、消防知识培训、消防逃生演练、消防应急演练、安全知识培训讲座等)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他政府部门的有关安全规定。在生产过程中,定期组织职工开展安全教育,切实遵守安全作业规程,注意用电安全,确保防火防盗措施到位。

2.乙方入驻前要对工作环境及相关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确定,如有问题及时与甲方联系。

3.乙方如需对租赁场地进行装修,则乙方应将装修方案报消防等相关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向甲方报备,否则,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乙方装修期间,须严格按安全施工管理规范执行,并自行承担施工安全责任。

4.乙方在租赁期间因违反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依法自行处理和解决;一切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5.乙方人员不准私自动用、拆卸甲方租赁场地原有的设施设备,由于未执行此项规定,造成人员伤害(包括甲乙双方人员和第三方人员),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6.乙方应指定一名安全负责人负责对本单位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并依法进行管理和定期检查。

7、乙方应认真落实本协议第七条所列相关注意事项,租赁期内,乙方对承租场地安全承担全部责任。

三、租赁期内,乙方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甲方对乙方租赁场地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向乙方下达整改通知,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整改。如不按要求及时整改,甲方可按性质对乙方进行罚款,直至解除双方的租赁合同。

四、由于甲方或乙方未严格执行《协议书》约定内容,造成对方单位或第三方人员伤亡事故,按照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划分责任,依法协商处理。

五、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执行(生效)。

七、附:用电注意事项、仓储注意事项、消防注意事项

(一)用电注意事项

1、电器方面

(1)不违反“停电检修安全工作制度”,进而误合闸造成维修人员触电。

(2)不违反“带电检修安全操作规程”,使操作人员触电。

(3)不带电移动设备。

(4)不用水冲洗或用湿布擦拭电器设备。

(5)不违章救护他人触电,造成救护者一起触电。

(6)在对有高压电容的线路检修时要进行放电处理。

(7)不得使用超过规定负荷的大功率或超大功率电器产品。

2、施工方面

(1)严禁误将电源保护接地与零线相接,且插座火线、零线位置接反使机壳带电。

(2)严禁插头接线不合理,造成电源线外露,导致触电。

(3)严禁供电线路架设不规范造成搭接物带电。

(4)严禁随意更换与原规格不符合的空气开关,失去短路保护作用,导致电器损坏。

(5)严禁施工中未对电器设备进行接地保护处理。

(6)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园区相关电器设备。

3、电器产品、工具质量方面

(1)严禁电器设备缺少保护设施,造成电器在正常情况下损坏和触电。

(2)严禁带电作业时,使用不合格或不合理的工具或绝缘设施造成维修人员触电。

(3)严禁使用劣质材料、不符合设计要求材料做出的绝缘等级、抗老化能力低、容易触电的产品。

4、其他方面

(1)降低电器设备的对地绝缘水平。

(二)仓储注意事项

1、为了加强仓库安全管理,确保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2、仓库安全管理必须贯彻“预防为主”,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仓库必须确定一名安全防火责任人,并建立健全各项防火规章制度。

4、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修保养方法,做好本职工作。

5、仓库物品应当分类,严格按照“五距”(灯距、堆距、行距、柱距、墙距)的要求堆放,不得混存。

6、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甲、乙类物品库房和丙类液体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7、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电器设备的周围和主线槽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8、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9、仓库应当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严禁吸烟,不准住人。

10、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法规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保证随时好用,确保安全。

11、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12、组建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制定灭火应急方案,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13、仓库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14、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15、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16、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17、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18、装卸甲、乙类物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

19、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

20、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21、库房外一律不得采用明火作业。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三)消防注意事项

1、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租赁期间应妥善保管和维护甲方在乙方租赁场地配置的消防器材,不得随意搬动或损毁,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3、乙方不得占用或遮挡消火栓、灭火器、防火门、防火卷帘门等消防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范围等,乙方必须保证消防通道具有回路并畅通。

4、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期间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通知乙方。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同意。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吊机安全使用协议篇十二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筑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拆卸、使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起重机械,是指纳入特种设备目录,在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安装、拆卸、使用的起重机械。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建筑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拆卸、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拆卸、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出租单位出租的建筑起重机械和使用单位购置、租赁、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应当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

第五条出租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出租前,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安装前,应当持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到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第六条出租单位应当在签订的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中,明确租赁双方的安全责任,并出具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和自检合格证明,提交安装使用说明书。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起重机械,不得出租、使用:

(一)属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

(二)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的;

(三)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四)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

(五)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

第八条建筑起重机械有本规定第七条第(一)、(二)、(三)项情形之一的,出租单位或者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应当予以报废,并向原备案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第九条出租单位、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资料:

(三)历次安装验收资料。

第十条从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活动的单位(以下简称安装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其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揽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第十一条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和安装单位应当在签订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合同中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与安装单位签订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安全协议书。

第十二条安装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二)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及现场施工条件;

(三)组织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

(四)制定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五)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装、拆卸人员名单,安装、拆卸时间等材料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后,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第十三条安装单位应当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装、拆卸作业。

安装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进行现场监督,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

第十四条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自检、调试和试运转。自检合格的,应当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使用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

第十五条安装单位应当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档案。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档案应当包括以下资料:

(一)安装、拆卸合同及安全协议书;

(二)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三)安全施工技术交底的有关资料;

(四)安装工程验收资料;

(五)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十六条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使用单位应当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建筑起重机械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验收。

建筑起重机械在验收前应当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

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对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使用单位应当自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资料、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名单等,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登记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第十八条使用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二)制定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三)在建筑起重机械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做好安全防护;

(四)设置相应的设备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设备管理人员;

(五)指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六)建筑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的,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十九条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的建筑起重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吊具、索具等进行经常性和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并做好记录。

使用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租期结束后,应当将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记录移交出租单位。

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对建筑起重机械的检查、维护、保养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条建筑起重机械在使用过程中需要附着的,使用单位应当委托原安装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安装单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并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建筑起重机械在使用过程中需要顶升的`,使用单位委托原安装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安装单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后,即可投入使用。

禁止擅自在建筑起重机械上安装非原制造厂制造的标准节和附着装置。

第二十一条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五)审核使用单位制定的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使用情况;

(七)施工现场有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应当组织制定并实施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第二十二条监理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三)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四)监督安装单位执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情况;

(五)监督检查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情况;

(六)发现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安装单位、使用单位限期整改,对安装单位、使用单位拒不整改的,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第二十三条依法发包给两个及两个以上施工单位的工程,不同施工单位在同一施工现场使用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建设单位应当协调组织制定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安装单位、使用单位拒不整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建设单位接到监理单位报告后,应当责令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立即停工整改。

第二十四条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在作业中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有权在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立即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第二十五条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起重司机、司索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建筑施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

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统一的样式。

第二十六条建设主管部门履行安全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建筑起重机械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和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第二十七条负责办理备案或者登记的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起重机械档案,按照有关规定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统一编号,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状况。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规定,出租单位、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的;

(二)未按照规定办理注销手续的;

(三)未按照规定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的。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规定,安装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履行第十二条第(二)、(四)、(五)项安全职责的;

(二)未按照规定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档案的;

(三)未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装、拆卸作业的。

第三十条违反本规定,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履行第十八条第(一)、(二)、(四)、(六)项安全职责的;

(二)未指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的;

(三)擅自在建筑起重机械上安装非原制造厂制造的标准节和附着装置的。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履行第二十一条第(一)、(三)、(四)、(五)、(七)项安全职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规定,监理单位未履行第二十二条第(一)、(二)、(四)、(五)项安全职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的,责令停止施工:

(一)未按照规定协调组织制定防止多台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的;

(二)接到监理单位报告后,未责令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立即停工整改的。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规定,建设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现违反本规定的违法行为不依法查处的;

(二)发现在用的建筑起重机械存在严重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不依法处理的;

(三)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

一、大型设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各种机械设备都应遵守《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要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规程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消除安全隐患。

2、对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操作技术培训、考核,取得操作证后,方可单独操作。

3、执行定机、定人、定岗位制度,加强责任心教育,要求操作人员不仅要保证本机的安全,且要保证协同作业人员的安全。

4、结合机械设备的定期检查,委派专人对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装置进行检查,以确保安全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5、机操人员必须听从施工人员的正确指挥,精心操作。对于施工人员违反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和可能引起危险事故的指挥,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

二、设备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机械设备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与通知,作出详细实施方案并安排落实。

2.执行、建立和健全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安全使用的规章制度。

3.组织对项目使用施工设备的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

4.做好机械操作的三定工作,坚持持证上岗制度,组织操作维修工的安全技术学习与培训。

5.做好新机械和重新安装大型设备的技术试验和检验验收以及安全交底工作;负责机械事故调查、分析,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及上报工作。

三、(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现场使用的施工设备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检查出来的问题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并负责检查整改完成情况,同时填写相关安全资料。

2.执行定机、定人、定岗和坚持持证上岗制度,加强人员安全教育,督促机械作业人员遵守作业规程。发现制止并纠正违章作业。对不遵守安全规定的人提出处理意见。

3.经常深入现场检查使用机械的安全状态。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提出改善措施,并报告领导安排人员着手整改。

4.参与机械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工作,填写事故报告单。

5.组织新进工人和即将派驻工地上岗的机械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学习。经常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四、机电工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做好大型机械的定期检查,深入现场对大型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及指示装置进行检查测试,发现隐患立即安排机电人员排除改正,以确保施工设备安全装置齐全有效动作灵敏可靠。

2.在大型机械进出场过程中,严格遵照预先制定的施工方案进行作业,并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同时对参与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保证施工作业顺利进行。

3.参与对安装好大型施工机械的试验验收,填写收集验收必需的安全及技术资料。

4.经常对机电设备巡视检查并做好工作记录、检查出来安全隐患或不合乎规范要求的地方提出整改措施并安排落实下去。

5.负责施工机械安全使用、安全检查,并负责分析处理一般的机械事故和上报工作。

6.组织好机械班组的安全教育和安全学习。每月一次向操作、指挥维修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提出具体要求。

7.执行机械定机、定人、定岗三定原则,坚持持证上岗制度。

8.新进和重新要装的机械,在投入使用前,都应进行技术试验和安全装置的检验,合格后投入生产。失修、安全装置失灵的施工设备严禁投入使用。

9.负责机械设备各种资料收集、积累、保管、上报工作。

五、设备科机电设备安全检查制度

(一)、每班检查

1.项目机操班组每天上班前由机长负责检查试验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和常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机电维修人员予以修复。

2.项目机电班每天对设备电气装置、机械结构、传动制动以及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主管工长或技术领导后立刻予以解决。

(二)、不定期检查

1.设备科领导、项目工长经常深入现场巡视、询问、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和安全状态,发现隐患和不合规范的地方及时安排解决。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予以制止、纠正和处理。

2.按照上级文件通知和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对机电设备进行专项检查。

3.雨季和台风到来之前,项目机电工长召集相关机电人员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和防护,确保机械不受影响。风雨过后,由机修电工对设备的电气线路及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认没问题后才可投入使用。

(三)、定期检查

1.项目机电工长和安全员每周一次对使用的机电设备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安排解决。

2.设备科汇同质安部人员在每月25~30日对各项目使用的塔吊、施工电梯、井架以及小型施工机具及施工用电进行检查评分,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制定措施予以整改消除。

六、设备科安全技术教育制度

1.对新进工人必须从建筑施工的四大伤害以及机械作业的一般安全知识进行教育学习,树立其安全防范意识。

2.安排从事机械操作指挥的工人由设备科申报本地的劳动局,按照安全技术、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和禁止事项等内容进行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电工、机修工、电焊工、驾驶员等特殊工种,设备科、质安部安排,学习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与工作技能,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4.即将安排到工地从事机械操作的人员,由分管工长和安全员负责按照相关安全操作知识进行进场前教育。

5.变换工种作业的工人,在上岗前必须进行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与学习。

吊机安全使用协议篇十三

由于乙方需要在甲方运维管理的电缆通道地下有限空间区域内进行施工作业,为进一步明确双方安全职责,依据《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第1部分:通则》(db11/852.1-20__)、《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第2部分:气体检测与通风》(db11/852.2-20__)、《____市电力公司有限空间作业防气体伤害安全工作规定》(____电安____号)等法律、法规要求,经协商,双方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施工作业基本情况。

工程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下有限空间名称、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

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场负责人及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协议期限。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

至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

第三条甲方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如实提供地下有限空间类型、内部设施及外部环境等基本信息。

2.甲方接到地下有限空间作业申请后,应核查乙方企业资质和有限空间作业条件材料,对乙方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内容、范围、计划起止时间、作业单位及作业负责人等信息审查、登记备案。

第四条乙方责任。

1.乙方须严格遵守《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第1部分:通则》(db11/852.1-20__)、《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第2部分:气体检测与通风》(db11/852.2-20__)、《____市电力公司有限空间作业防气体伤害安全工作规定》(____电安____号)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乙方应按照甲方关于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的要求提供审批文件,办理审批备案登记制度。未经甲方审批合格,不得擅自进入甲方管理的地下有限空间进行作业。

3.乙方应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工作;并在作业现场明确符合条件的作业负责人和监护人。乙方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和作业人应经过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考试合格。其中监护人应持有效的地下有限空间特种作业操作证。

4.乙方应制定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旦发生事故,作业负责人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5.乙方进入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应配备气体检测、通风、照明、通信等安全防护设备、个体防护装备及应急救援设备等,设置专人进行维护,按相关规定定期检验,并建档管理。

6.乙方作业负责人应在作业前对实施作业的全体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告知作业内容、作业方案、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作业安全要求及应急处置方案等内容,并履行签字确认手续。

7.乙方应当使用经甲方现场审核合格的作业设备和救援设备进行地下有限空间作业,未经甲方现场书面审核许可,不得擅自更换使用其他劣于经审核的设备或不适宜在作业范围内作业的设备,情况紧急使用替代设备不致发生安全事故的,可以酌情使用替代设备;如果使用替代设备存在安全隐患,乙方应当立即停止作业,更换适宜设备。

8.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应遵守本协议规定和作业审批要求,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如存在违章现象,甲方有权依据违章严重程度暂停或终止其工作。

9.乙方工作人员必须在甲方指定的设备上或区域内工作,不经许可严禁扩大工作范围和转移工作地点。

10.乙方由于未执行本协议或违反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程制度的规定而发生的一切人身事故,责任自负;造成设备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本协议有效期限以现场作业实际开、竣工时间为准。如施工工作内容、范围有变动时,乙方应当停止作业,及时通知甲方,双方根据变更的工作内容和范围办理及时签订补充协议。

第六条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___________乙方(章):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吊机安全使用协议篇十四

安全是指不受威胁、没有危险、危害、损失,关于车辆使用的安全。

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车辆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确保员工和车辆使用安全,根据公司改制对资产划分协商意见和对机动车使用安全管理责任,现就使用、管理及有关费用与使用人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权利、责任。

2、甲方负责车辆保险费、车船费、年审费相关手续的办理。缴费由乙方负责。

3、甲方为乙方提供的车辆技术状态完好。

4、甲方为乙方提供车辆齐备的手续证件。

5、甲方为乙方提供的车辆配备有灭火器、备用工器具、备胎等。

6、甲方负责配合乙方处理车辆年审、交通事故处理,保险理赔等。

7、没有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车辆涂饰,对车箱加装扶手和拦杆。

二、乙方权利、责任。

1、乙方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大渡河公司制订的《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对所使用的车辆安全负全部负责。

2、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情况下均无权将车辆借于他人使用,不得转让、租赁,否则,出现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3、乙方承诺模范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不酒后驾车,不疲劳驾驶,不危险驾车(如超速、不按规定信号行驶等)。违反规定而造成的罚款,扣分等由乙方承担。

4、乙方负责驾驶人员的相关安全教育。

5、甲方车辆发生事故,由乙方负责上报和进行善后处理,承担一切安全事故的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负责,并及时通知甲方。

6、乙方必须保证甲方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

7、车辆使用期间,车辆维修费、油料费、过路费由乙方承担。

三、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2、本协议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的,按国家和省市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3、本协议一共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年12月27日。

甲方:x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加强车辆管理,明确责任,控制费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签订本协议书。

本协议中车辆为甲方所有,甲方有权随时对车进行监督和检查,乙方(为甲方公司司机)为车辆使用第一责任人,负责该车辆的使用、安全及保管。

2、车辆使用责任人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遵守公司相关规定。

3、车辆使用责任人对车辆及备品备件要爱惜使用、妥善保管。车辆要定期维修保养,确保车况良好。若由于责任人未及时对车辆保养和维修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4、每次行车前必须检查刹车、方向盘、喇叭、照明、信号灯等主要装置是否齐全完好消除隐患。5、在公务车使用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后,无论责任在哪方,要在维修车辆前写出书面说明。

6、发生我方责任交通事故后,应主动协助对方、交管部门及保险公司解决问题。因私发生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所确定的免赔差额,由用车人负担;因公事故由公司和用车人共同承担。

7、提倡厉行节约的原则。使用责任人在保证车辆正常使用的情况下,须树立节约思想,提高车辆的利用率,减少车辆空驶率。

8、因个人操作原因违反交通规则受到处罚,全部由使用责任人或用车人负担,严重违。

章应自觉到办公室登记,并写出书面经过及检查,主动协助相关部门解决问题。

9、严禁乱停乱放、酒后驾驶、严禁无证驾驶、违章驾驶、超速驾驶,若出现责任事故的,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使用责任人全部承担。

10、未经公司批准,不得将公司车辆借给外单位人员及没有驾照的人员使用,如违反规定出现各种问题均由使用责任人负担。

11、责任人不得对车辆进行任何改装,一经发现,取消用车资格,收回车辆。

12、在车辆调配和移交时,原车辆使用责任人须将随车的相关手续、行驶证等证件及配件(防盗锁、清洁工具等)全部移交行政部,经验收无误后方可办理手续;如有遗失,原车辆使用责任人负责赔偿。新接收人员应当到行政部办理接收手续。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x有限公司(甲方)使用责任人(乙方):(盖章)签字:

日期:日期: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开展班级活动的需要,出租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承租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以下各条款达成一下车辆租赁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租赁目标。

甲方同意专门为乙方提供________辆________车租给乙方使用,并提供司机为乙方工作。

二、租赁时间要求。

甲方须在20xx年4月26日到达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武汉市江夏区纸坊熊廷弼街特8号),接送乙方同学至武汉市中山舰博物馆(武汉市江夏区金口街中山舰路特一号)。

甲方须在20xx年4月26日到达武汉市中山舰博物馆(武汉市江夏区金口街中山舰路特一号),接送乙方同学至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武汉市江夏区纸坊熊廷弼街特8号)。

三、租金及付款。

1.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元/辆);租金包含本合同规定服务内容而产生的司机工资、车辆保险费、汽油费、养路费,以及停车费和过桥费等其他各种税费和一切开支。

2.乙方在服务结束后立即支付租金。甲方在收到租金后,须立即提供正式的发票。

四、甲方职责。

1.甲方需保持车辆清洁,车内无异味,车辆各项性能完善,车辆及驾驶员手续齐备合法,并确保车辆行驶安全。

2.甲方负责支付由本。

租赁合同。

所产生的各项政府税收。

3.在服务期间,甲方不得携带和同意非乙方人员乘坐本次车辆。

4.为保证活动的正常开展,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按时到达约定的地点。

5.甲方在工作期间,因自身违反交通法规,发生交通事故等而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证件,不影响双方签定的汽车租赁合同的执行,因此造成的车辆及乙方外人员损伤和公安交通部门对甲方的罚款均与乙方无关,应由甲方承担。

6.发生甲方责任交通事故导致乙方乘坐人员受到伤害需要赔偿时,甲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予以赔偿。

7.如乙方有需要,甲方应积极提供服务车辆和驾驶员的必要的相关信息。

五、乙方职责。

1.乙方应爱护车辆及其设备,如因使用不当导致损坏应照价赔偿。

2.乙方及时付清所有租金。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更换不称职的司机,甲方应积极与乙方协商解决。

4.乙方应教育乘坐人员遵守交通和安全规则。

六、其他。

1.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文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中文为准。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首先友好洽谈解决。

4.如出现纠纷,采用法律途径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吊机安全使用协议篇十五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保障桥下空间人员、财物的安全,依据国家和北京市相关法律法规的若干规定,结合工程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相关规定使用桥下空间,包括桥下空间消防安全规定、用电安全规定、

1、桥下空间使用单位,须按照《北京市防火安全责任制度的现行规定》,把桥下空间场地列为防火重点部位,建立健全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防火责任,加强防火安全管理。

2、桥下场地停放车辆的,要按顺序停放,不得阻塞消防车通道和占压消防栓。车辆停放要保持安全疏散距离。

3、配备相应种类和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维修,保证完好和有效性。

5、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车辆停放在桥下空间场地。

6、桥下空间场地内部准从事加油、修车的活动。

8、进入桥下空间场地停车后,驾驶员要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确保安全方可离开。

9、桥下空间场地不得存放汽油,柴油易燃可燃物等。使用过的油棉纱的废弃物品,必须及时清理,不准存放在场内。

10、对违反以上规定的视其情节严重否,扣罚安全抵押金,对违反规定造成后果的终止合同移交国家司法机关处理。

1、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定,按照电工操作规程做到用电安全。

2、除专业电工人员外。任何人不得私自自接、换或挪动供电设施,需在桥下设置电线、设施应向桥下空间管理部门做出书面申请。

3、未经批准不得安装和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一经发现将扣罚安全抵押金。

4、电源线绝缘套管不得被挤压,与灼热部位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5、有专人负责用电的管理,并挂牌明示。

6、桥下场地不的私拉乱接各种电线插座。

7、用电设备必须接好安全地线,移动电器必须有专用插座,电器插头必须完好。

8、电源之路上使用的.电器设备总功率不得超过线路和配电室总电量的负载能力,防止因过载引发事故。

9、桥下场地照明设施要完好,对破损的照明设施要及时更换。

10、桥下场地使用的电器设备,须离开现场时必须关闭。

11、对违反以上规定并发生事故的,将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依据合同扣除安全抵押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桥下空间场地使用单位是桥下空间环境卫生责任人,担负桥下空间场地的环境卫生工作。

1)地面无垃圾、污垢、积水、落叶、果皮、烟蒂等。

2)墙面无广告,无污垢。

3)场地护栏下无垃圾杂物。

3、桥下场地每日清扫一次,有污垢要及时情路。清扫后的垃圾要及时处理,不可随处堆放,日扫日清。

4、值班室或值班岗的墙体,玻璃要保持干净,无污渍、无破损;室内干净整齐,不得堆放杂物。物品码放要整齐有序。

5、护栏、护网完整、整洁,无缺失,无损坏,不准在护栏、护网搭挂物品,如护栏护网被撞损坏,要及时滞留肇事车辆,记录车号、司机姓名,报告主管部门及时修复。

6、对违反上述规定并劝告不听的,发告知通知书,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扣罚安全抵押金,终止合同,取消试用资格。

四、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乙方:(盖章)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

吊机安全使用协议篇十六

乙方:

根据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加强车辆管理,明确责任,控制费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签订本协议书。

一、车辆的权属及责任

本协议中车辆为甲方所有,甲方有权随时对车进行监督和检查,乙方(为甲方公司司机)为车辆使用第一责任人,负责该车辆的使用、安全及保管。

三、车辆的使用保管

1、车辆使用责任人负责车辆具体的使用、安全及保管。

2、车辆使用责任人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遵守公司相关规定。

3、车辆使用责任人对车辆及备品备件要爱惜使用、妥善保管。车辆要定期维修保养,确保车况良好。若由于责任人未及时对车辆保养和维修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4、每次行车前必须检查刹车、方向盘、喇叭、照明、信号灯等主要装置是否齐全完好消除隐患。5、在公务车使用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后,无论责任在哪方,要在维修车辆前写出书面说明。

6、发生我方责任交通事故后,应主动协助对方、交管部门及保险公司解决问题。因私发生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所确定的免赔差额,由用车人负担;因公事故由公司和用车人共同承担。

7、提倡厉行节约的原则。使用责任人在保证车辆正常使用的情况下,须树立节约思想,提高车辆的利用率,减少车辆空驶率。

8、因个人操作原因违反交通规则受到处罚,全部由使用责任人或用车人负担,严重违

章应自觉到办公室登记,并写出书面经过及检查,主动协助相关部门解决问题。

9、严禁乱停乱放、酒后驾驶、严禁无证驾驶、违章驾驶、超速驾驶,若出现责任事故的,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使用责任人全部承担。

10、未经公司批准,不得将公司车辆借给外单位人员及没有驾照的人员使用,如违反规定出现各种问题均由使用责任人负担。

11、责任人不得对车辆进行任何改装,一经发现,取消用车资格,收回车辆。

12、在车辆调配和移交时,原车辆使用责任人须将随车的相关手续、行驶证等证件及配件(防盗锁、清洁工具等)全部移交行政部,经验收无误后方可办理手续;如有遗失,原车辆使用责任人负责赔偿。新接收人员应当到行政部办理接收手续。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x有限公司(甲方) 使用责任人(乙方): (盖章) 签字:

日期: 日期:

吊机安全使用协议篇十七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为了规范安全管理,明确双方在深圳市xx区xx工业城xx路xx厂房xx层(以下简称:租赁场所)上的安全生产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厂房租赁期间的.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条例、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协议如下:

1、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

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明确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

1.2、双方应当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投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1.3、双方应当主动开展安全监督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1.4、当任何一方的设施或系统发生异常状况,有可能会危及到对方的安全生产时,应当在第一时间通知对方做好应急准备。(亲子活动安全协议书)

1.5、当任何一方的设施或系统发生异常状况,有可能会危及到对方的安全生产时,应当在第一时间通知对方做好应变准备。

1.6、任何一方如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当事方应当立即向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及对方报告,并尽力协助进行紧急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同时要保护好现场。

2、甲方安全责任:

2.1、甲方应提供产权证等能证明其建筑物合法性的书面材料场地租赁安全协议书场地租赁安全协议书。

2.2、甲方有责任对租赁场所的安全生产予以综合管理,甲方指定行政部作为乙方的接口及综合管理单位。

2.3、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租赁场所的安全生产,督促乙方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2.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交和现场调阅有关安全资质、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安全培训等安全资料。

2.5、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的生产场所、办公生活场地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责令乙方立即排除。

2.6、甲方有权根据现场的检查记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乙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评价,并视具体情况扣除部分或全部。

2.7、甲方人员进入现场必须遵守乙方现场安全管理规定,配合乙方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2.8、甲方不得对乙方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要求乙方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下强行生产。

3、乙方安全责任:

3.1、乙方应提供在租赁场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有关许可证等有效的证照。甲方应查验相关证照、并复印留存。

3.2、甲方出租的场所,经甲、乙双方确认,符合乙方生产经营的安全生产条件。如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由乙方负责整改,直至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后,乙方可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3.3、乙方为自己生产经营活动中安全管理的主体,要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自觉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4、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并张贴在醒目部位。

3.5、乙方应当依法做好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增强员工的法制观念,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员工自觉遵守安全制度;员工应当持证上岗工作。

3.6、乙方必须自行提供本单位员工必备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3.7、要做好定期和日常的安全检查,防止伤亡事故、火灾事故及其他事故的发生。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定期安全生产、消防检查和监督。

3.8、要做好安全用电、防汛防台、防中毒、防盗窃等工作。保持用电设施的完好,严禁乱接乱拉电线。根据要求,配备和维持好灭火器材,确保消防安全通道畅通。

3.9、严禁“三合一”。未经政府有关部门局面审核同意,禁止在承租的厂房、场所等房屋内居住人员。

3.10、凡涉及消防、安全许可的,应在取得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后,方可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3.11、凡涉及特种设备的,应取得相应的检验检测合格证书后,方可投入生产经营。

3.12、加强劳动管理,依法做好从业人员的工伤保险。

3.13、厂房、场所的装修和设备安装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消防等安全要求,不得破坏建筑结构。凡涉及国家规定需要审查验收后方可使用的,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及时办妥相关手续,并将备案材料交甲方存档。

3.1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搭建、改建、改变房屋使用性质;不得擅自转租场地租赁安全协议书场地租赁安全协议书。

3.15、乙方不得损毁、丢失甲方原有消防设施;乙方应自行配置、维护保养消防设施(消火栓、灭火器、自动报警装置、自动灭火装置等消防设施),不得堵塞消防疏散通道。

3.16、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组织的应急演练。

3.17、乙方若在厂房内进行动火、破土、高处、危险化学品、受限空间专项作业应按《专项作业许可证审批流程》(wi094001附件8)到物业管理处办理《××作业许可证》,并派专员监督。经物业管理处保安员检查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不可动工。

3.18、乙方对确定为重大危险源或重大安全隐患的,应按有关规定报告市、县(区)安全监管部门,并告知甲方。

3.19、如果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设备损毁、或人员伤害事故,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3.20、乙方如有以下情况,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厂房、场所的租赁协议,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包括扣除部分或全部安全生产保证金):

3.20.1、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违法生产、经营场地。未按规定登记注册以及无证、无照、无安全生产资质从事生产经营的。

3.20.2、不接受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

3.20.3、改作生产、使用、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的。

3.20.4、安全隐患严重又不认真及时整改。

3.20.5、擅自转租或转借出租厂房、场所。

3.20.6、发生伤亡事故不及时报告或不及时组织抢救。

4、其他条款

4.1、本协议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将向甲方缴纳人民币元作为安全生产保证金,

交甲方保管。安全生产风险金主要用于安全管理。对乙方安全管理不到位、不服从甲方安全管理的,甲方有权从此安全生产风险金内扣除,用作租赁场所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乙方承担所在租赁厂所内发生的事故责任,安全生产风险金每年结算一次,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安全生产风险金的剩余部分,待租赁协议终止时,结余部分甲方应返回给乙方。

4.2、乙方在承租场所发生的安全事故或造成第三方伤害的,均由乙方负责。

5.效力及其他

5.1、本协议经各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于相应租赁合同终止时终止。

5.2、未尽事宜应以主合同约定为准。本协议未尽事宜和修订款项可经双方协商或另行签约。

5.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及乙方各执两份。

甲方(章):乙方(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定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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