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小区住户申请书大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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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小区住户申请书大全(14篇)
时间:2023-11-04 21:21:08     小编:GZ才子

健康饮食是指合理搭配食物、科学吃饭,以达到身体健康的一种饮食方式。在写总结时,我们可以借鉴一些优秀的总结范文,学习别人的经验和写作技巧。运动不仅可以提高身体素质,还可以培养坚韧和毅力,以下是一些相关的文章。

小区住户申请书篇一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城镇化建设进程,扩大人口规模,提高城市和城镇发展质量,提升人气,富集要素,适应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省政府批转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准入范围包括市中心城市、县城、建制镇建成区。

第三条常住户口准入的基本条件为:有固定住所,或稳定职业(生活来源)。

固定住所:包括购买的商品房、房改房、二手房、自建房、租住房、单位给本单位员工使用的集体住房。

有稳定职业(生活来源):指被当地机关、团体、企业(含民营和私营)、事业等单位正式录用(其中被企事业单位录用、聘用的应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养老保险),或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

公安机关对有稳定职业(生活来源),但暂无固定住所的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设立集体户口,进行登记管理。对工作人员10人(含)以上的由单位申请单独设立;10人以下的由公安机关综合设立,统一管理。单独设立、综合设立的集体户口,用人单位必须明确具体的管理人员,负责单位员工户口迁入、迁出等日常管理工作,做到变动及时、管理规范。

第四条租房人员户口的准入:

我市户籍人口租住成套合法产权住房或商住两用房,已实际入住或经营使用,经产权人同意,租房人可将本人、共同生活的亲属户口迁入,在实际居住地或在常住集体户做“租住户”登记。

租房人登记常住户口时,需提供租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房屋租赁合同。在实际居住地登记入户的,出租房屋产权人需提供身份证、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同意入户证明。

第五条暂住人员的户口准入:

在我市同一住所暂住满2年、具有稳定收入的暂住人员,凭个人申请、暂住证(含居住证)、入户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可登记常住集体户口。

第六条亲属投靠户口的准入:

亲属投靠户口申报,凭被投靠人书面申请、居民户口簿、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共同居住生活证明及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可登记常住户口。

第七条投资、购买商品房人员户口的准入:

(一)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私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业主或单位员工可登记常住户口。股份制企业可参照此标准执行。

(二)外商(含港、澳、台商)来宿迁市境内投资办企业,其大陆亲属或企业在职大陆员工可登记常住户口。

(三)在宿迁市境内投资兴业的,投资者或单位在职员工可登记常住户口。

(四)引资在宿迁市兴办工业企业(含农副产品加工企业),且项目已竣工或已开业的,引资人可整户登记常住户口。

(五)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非住宅商品房的,房产所有者可整户登记常住户口。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凭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相关手续,或营业执照,或单位证明),落户人户籍证明,可在单位集体户、店铺开设地或住所地登记常住户口,单位在职员工尚需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及单位同意落户证明。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须随监护人同时迁移,方可申报户口登记。

第八条引进人才户口的准入:

(二)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进入市人才库的人员,要求在市区落户的,凭学历或职称证明以及市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即可办理整户落户手续。

(三)具有颁发中专以上学历或技术职称资格的学校,由学校、培训机构(不含6个月以下短期培训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求学、培训人员花名册(外省、市需提供户口迁移证),可登记常住户口。

第九条干部、职工调动户口的准入:

干部、职工调动落户,凭工作调动介绍信(单位证明)、本人身份证件、随迁人员户籍证明,可登记常住户口。

第十条对符合上述落户条件的我市常住人口户口迁移(申报)事项,市公安局和县(区)公安(分)局不再逐级审核审批,申请人可以直接到申请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第十一条对集体户口已不具备管理条件的,应予以撤销;对户口已迁入但在实际管理中已不具备户口准入条件的,公安机关应按照实际居住地登记常住户口的原则,责成户口迁出,并停止办理户口相关业务。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15日后施行。《市政府批转市公安局关于市区常住户口准入管理办法的通知》(宿政发〔〕107号)同时废止。

小区住户申请书篇二

建北派出所:

本人是****街道居民,于**年**月**日与丈夫***育有一子,名为***。当时因工作忙,没有及时为小孩上户口,现特申请贵所办理***(小孩名字)落户手续。

特此申请

申请人:

**年**月**日

小区住户申请书篇三

市民朋友们:

我们全县6万多移民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团结一心,艰苦努力,已经顺利搬进了绥江新县城和南岸、新滩、会仪新集镇。现在,如何经营好我们的`城市、管理好我们的城市,创建文明、和谐、幸福的新家园,是我们共同的任务和目标。

xx年,县委、县人民政府就提出了“绿色经济强县、湖滨生态旅游县、文明幸福小康县”的建设目标和湖滨生态低碳园林城的新绥江愿景。搬进了新县城和新集镇后,社会各界希望全县城乡居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文明素养能够极快地同步提高。在新的起点上,我们要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崇尚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创造新生活,形成新风尚,树立新形象,是全县人民的共同心愿。

为此,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建设局、县卫生局等单位联合向全县市民发出倡议,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绥江县人民政府发布的《绥江县城市管理暂行规定》和绥江县文明委发布的《绥江县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细则》,摒弃陈规陋习,养成文明的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并通过自己的实际行动,让文明之花走进家庭、走进学校、走进社区、走向全社会,为早日实现“三县”建设目标,为积极创建卫生文明城市打好基础。现倡议如下:

一、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不管您在哪里,应保持公共场所环境整洁,杜绝卫生死角,控制传染病源。垃圾按指定地点堆放,不随意堆放、倾倒或抛弃。不往楼下乱掷杂物,不乱掷烟头、纸屑、瓜果皮壳。不在公共场所乱涂乱画和随意张贴小广告,不悬挂有碍街道和小区美化的物品。

二、维护美好的绿化环境。不论您身处何方,应爱护公共环境,不侵占公共绿地,爱惜花草树木,不践踏草坪,不任意在绿地栽种花草,不损坏绿地、园林小区和其他公用设施设备,不随意将烟蒂丢于草地花丛中,不随意攀爬树杆树枝。

三、呵护和谐的小区环境。小区内汽车、摩托车要在指定线内有序停放;饲养宠物要及时登记和打疫苗;不在社区内进行赌博;不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和用途,不违章凿、拆、搭、建,不利用房屋出租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不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保持楼道畅通,不在过道里堆放杂物。

四、构建文明的社会环境。无论您在什么场合,应使用文明礼貌用语,做到家庭和谐、邻里和睦、尊老爱幼、待人和善,发扬勤俭节约、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优良作风,共同维护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市民朋友们,我们是这个城市大家庭的成员,遵守社会公德,执行法律法规,共建幸福美好家园是我们每一个市民义不容辞的责任。让我们同心协力,精诚团结,讲文明,树新风,为建设文明和谐幸福的新绥江做出应有的贡献。

xxx公司。

日期:

小区住户申请书篇四

第三十九条本市居民因购买、交换、分配或继承住房等原因而立户的,由公安派出所发给《居民户口簿》。

户主户口迁(移)出户的,公安派出所应收回原《居民户口簿》,签发新的《居民户口簿》。

第四十条本市居民遗失《居民户口簿》,应当及时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报失。自报失之日起三十日内仍未找到的,由公安派出所予以补发。期间,居民需使用《居民户口簿》的,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应当出具《户籍证明》。

新的《居民户口簿》补发后,原《居民户口簿》自然作废;对重新找到的原《居民户口簿》,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应当予以收回。

第四十一条本市居民在本市范围内办理户口“网上迁移”的,公安派出所不再签发《户口迁移证》。迁往外省市或者在本市范围内迁移不适用“网上迁移”的,由公安派出所出具《户口迁移证》。

第四十二条持证人遗失《户口迁移证》的,应当及时到发证地公安派出所报失并提出补发申请,原发证公安派出所按原证内容予以补发。

第四十三条《户口迁移证》超过有效期而未报入户口的,持证人应到原发证公安派出所申请换发,原发证公安派出所按原证内容重新开具。

第四十四条凡《居民户口簿》没有记载的户口登记内容,居民可以向公安派出所申请出具《户籍证明》。对《居民户口簿》已记载的内容,公安派出所不再签发《户籍证明》,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派出所可以根据居民的申请出具《户籍证明》:

(一)《居民户口簿》在补办期间;

(二)因家庭矛盾等原因无法获得《居民户口簿》,经民警调查确需出具《户籍证明》;

(三)本市集体户口人员无法提供《集体户口簿》。

《户籍证明》只限国内使用(港、澳、台地区除外)。《户籍证明》自签发之日起三十日内有效,过期作废。

小区住户申请书篇五

第二十二条本市居民的户口登记项目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由本人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由其监护人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所有权人、承租人以及农业户户主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变更“户主”:

(一)原户主死亡或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的;。

(二)原户主户口迁(移)出户的;。

(三)房屋所有权人或承租人认为有必要更改的;。

(四)原户主要求或者同意更改的。

集体户申请变更“户主”的,应当由单位主管部门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第二十四条本市居民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姓名”:

(一)父母离婚、再婚的;。

(二)依法被收养或者收养关系变更的;。

(三)在同一学校或工作单位内姓名完全相同的;。

(四)名字的谐音易造成本人受歧视或伤及本人感情的;。

(五)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六)有其他特殊原因的。

对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或正在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人员,不予更改“姓名”。

第二十五条本市居民因医学变性的,可以变更“性别”。

第二十六条本市居民已随父或随母登记“民族”,现要随另一方登记的,经县级以上民族工作部门批准,可以变更“民族”。

第二十七条“出生日期”一般不予更改。本市居民实际出生日期与公安派出所登记的出生日期确实不一致的,可以变更“出生日期”。

第二十八条本市居民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出生地”:

(一)实际出生地与登记出生地不一致的`;。

(二)出生地行政区划调整的。

第二十九条本市居民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籍贯”:

(一)实际籍贯与登记籍贯不一致的;。

(二)籍贯地行政区划调整的;。

(三)本人被收养随养父籍贯的。

第三十条本市居民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变更“公民身份号码”:

(一)错号、重号的;。

(二)更改出生日期的;

(三)更改性别的。

第三十一条本市居民的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兵役情况、身高、服务处所和职业等户口登记项目发生变化的,应当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变更。

第三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户口登记项目变更,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审核后予以直接办理。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条规定的户口登记项目变更,应当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审核后,报区、县公安机关批准后予以办理。

第三十三条因公安派出所的登记差错导致居民的常住户口登记项目与实际不符的,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应当及时予以更正。居民本人发现登记差错,应当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并经公安派出所调查属实后,办理更正手续。

小区住户申请书篇六

第四十九条本规定中的“承租人”是指租用公有居住房屋的本市居民。

第五十条本规定中的“新生婴儿”是指本规定施行之日后出生的婴儿。

第五十一条本规定自7月1日起施行。此前有关户口管理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由市公安局治安总队负责解释。

小区住户申请书篇七

办证(审批)中心或派出所:

本人姓名xxx,出生日期xxx,xx户口性质,出国前住址xxx,我于(时间)第一次出国到(国家),于(时间)第一次获得合法居留,现在我于已经回国定居,现本人申请要求以(农业或非农业)恢复本人的户籍于。

小区住户申请书篇八

市民朋友们:

我们全县6万多移民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团结一心,艰苦努力,已经顺利搬进了绥江新县城和南岸、新滩、会仪新集镇。现在,如何经营好我们的城市、管理好我们的城市,创建文明、和谐、幸福的新家园,是我们共同的任务和目标。

xx年,县委、县人民政府就提出了“绿色经济强县、湖滨生态旅游县、文明幸福小康县”的建设目标和湖滨生态低碳园林城的新绥江愿景。搬进了新县城和新集镇后,社会各界希望全县城乡居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文明素养能够极快地同步提高。在新的起点上,我们要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崇尚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创造新生活,形成新风尚,树立新形象,是全县人民的共同心愿。

为此,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建设局、县卫生局等单位联合向全县市民发出倡议,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绥江县人民政府发布的《绥江县城市管理暂行规定》和绥江县文明委发布的《绥江县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细则》,摒弃陈规陋习,养成文明的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并通过自己的实际行动,让文明之花走进家庭、走进学校、走进社区、走向全社会,为早日实现“三县”建设目标,为积极创建卫生文明城市打好基础。现倡议如下:

一、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不管您在哪里,应保持公共场所环境整洁,杜绝卫生死角,控制传染病源。垃圾按指定地点堆放,不随意堆放、倾倒或抛弃。不往楼下乱掷杂物,不乱掷烟头、纸屑、瓜果皮壳。不在公共场所乱涂乱画和随意张贴小广告,不悬挂有碍街道和小区美化的物品。

二、维护美好的绿化环境。不论您身处何方,应爱护公共环境,不侵占公共绿地,爱惜花草树木,不践踏草坪,不任意在绿地栽种花草,不损坏绿地、园林小区和其他公用设施设备,不随意将烟蒂丢于草地花丛中,不随意攀爬树杆树枝。

三、呵护和谐的小区环境。小区内汽车、摩托车要在指定线内有序停放;饲养宠物要及时登记和打疫苗;不在社区内进行赌博;不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和用途,不违章凿、拆、搭、建,不利用房屋出租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不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保持楼道畅通,不在过道里堆放杂物。

四、构建文明的社会环境。无论您在什么场合,应使用文明礼貌用语,做到家庭和谐、邻里和睦、尊老爱幼、待人和善,发扬勤俭节约、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优良作风,共同维护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市民朋友们,我们是这个城市大家庭的成员,遵守社会公德,执行法律法规,共建幸福美好家园是我们每一个市民义不容辞的责任。让我们同心协力,精诚团结,讲文明,树新风,为建设文明和谐幸福的新绥江做出应有的.贡献。

 xxx公司。

日期:

小区住户申请书篇九

市民朋友们:

社区文明是社会进步的标志,居住卫生是健康生活的保障。小区卫生环境与每位市民息息相关,创建文明城市需要每位市民的共同参与。为了营造一个更加文明、优美、舒心、安康的生活环境,我们提出如下倡议:

1、树立整洁、优美、文明的环境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维护自身和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

2、保持楼道环境清洁美观,不乱吐乱扔、乱刻乱画、乱泼乱倒、乱扯乱挂。

3、维护小区环境卫生,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扔乱倒垃圾,不从事有碍小区环境卫生的活动。

4、生活垃圾入箱入桶,建筑垃圾及时清运;不往路边倾倒垃圾,保证道路的整洁、通畅。

5、自觉清除小区内废水、废渣,不乱开乱种,保持绿化布局合理,环境优美。

6、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小区内不养牲畜,不养禽类。

环境整治人人参与,美好环境家家受益。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每个家庭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为打造干净整洁、健康宜居的生活小区而共同努力!

 xxx公司。

日期:

住户表扬物业的表扬信。

写给高校旁住户的感谢信。

小区住户申请书篇十

为维护住宅物业管理小区公共环境卫生和正常生活秩序,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人文社区,根据本小区实际制定此倡议书:

一、邻里之间,尊老爱幼,宽容友善,互助和谐。

二、珍惜物业服务人员劳动成果,自觉维护小区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便溺,不乱扔垃圾等废弃物。

三、爱护共用设施设备,不涂抹、损坏、拆除。

四、爱护一草一木,不在绿地上停车,不践踏绿地,不毁坏绿地种植东西,不摘花折枝,不涂划、损坏园林小品。

五、不利用房屋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

六、不在家中和公共区域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

七、不从高空抛洒垃圾、废弃物品。

八、不占用公共楼道、消防通道以及在公共区域堆放杂物。

九、保持原规划设计,不进行违章搭建。

十、在小区装修管理规定允许时间内装修,不影响邻里正常生活、休息,不拆改承重结构。

十一、使用电视机、音响等设备时音量适度,不影响邻里正常生活。

十二、按照小区物业管理规定的时间和区域遛宠物,自觉清理宠物粪便。

希望全体业主和使用人自觉遵守此倡议书,让我们同心协力共建美好家园。

xxx公司。

日期:

小区住户申请书篇十一

好的环境可以愉悦人,更重要的是改变人、塑造人,小区建设的好坏,不仅仅是社区的事,也是我们每一个居住在小区居民的事。今年是社区创建市级文明单位的第一年,是提升社区品位和文明程度、构建和谐、平安、文明社区的关键之年。社区广大居民群众是创建文明单位的主力军,也是文明单位的直接受益者。为此,特向广大居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从现在起,让我们积极争做创建市级文明单位的参与者。希望我们广大居民能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到文明创建的活动中来,培养良好的道德风尚,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牢固树立公共环境卫生意识和公共交通意识,做讲公德、讲文明、讲卫生的好居民。

二、从现在起,让我们争做文明行为的'传播者。创建文明单位是每位居民义不容辞的职责,我们要积极宣传创建活动的有关规定,让文明卫生行动家喻户晓、老少皆知。我们要身体力行,从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带动身边人,以自己良好的公德风尚影响身边人,形成人人关心文明创建、人人支持文明创建、人人参与文明创建的良好风气。

三、从现在起,让我们争做环境卫生的维护者。无论你是离退休干部职工,还是普通居民,无论你是高龄尊长,还是少年儿童,只要你生活在我们居住的小区内,你就有义务维护小区形象,积极支持和配合文明创建工作,服从小区管理,维护创建成果,做到不乱扔垃圾、不乱贴乱画、不乱穿马路、不乱停乱放、不损坏公共设施、不损害花草树木、不随地吐痰、不讲粗话脏话、不在公共场所吸烟;做到向不文明行为告别,自觉抵制不文明言行。人们常说:“送人玫瑰,手有余香。”送人一点文明,我们居住的小区就会愈加美丽起来。

广大居民朋友们:社区因你而美丽,你因社区而自豪。请您把单位、家庭、个人卫生打扫保洁好。我们深信:有了广大居民朋友的关注、支持和参与社区文明创建工作,一定会把我们的家园建设的更加美丽!

小区住户申请书篇十二

为维护住宅物业管理小区公共环境卫生和正常生活秩序,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人文社区,根据本小区实际制定此倡议书:

一、邻里之间,尊老爱幼,宽容友善,互助和谐。

二、珍惜物业服务人员劳动成果,自觉维护小区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便溺,不乱扔垃圾等废弃物。

三、爱护共用设施设备,不涂抹、损坏、拆除。

四、爱护一草一木,不在绿地上停车,不践踏绿地,不毁坏绿地种植东西,不摘花折枝,不涂划、损坏园林小品。

五、不利用房屋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

六、不在家中和公共区域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

七、不从高空抛洒垃圾、废弃物品。

八、不占用公共楼道、消防通道以及在公共区域堆放杂物。

九、保持原规划设计,不进行违章搭建。

十、在小区装修管理规定允许时间内装修,不影响邻里正常生活、休息,不拆改承重结构。

十一、使用电视机、音响等设备时音量适度,不影响邻里正常生活。十二、按照小区物业管理规定的时间和区域遛宠物,自觉清理宠物粪便。希望全体业主和使用人自觉遵守此倡议书,让我们同心协力共建美好家园。

××物业管理公司(盖章)。

20xx年x月x日。

小区住户申请书篇十三

尊敬的小区广大居民朋友们:

好的环境可以愉悦人,更重要的是改变人、塑造人,小区建设的好坏,不仅仅是社区的事,也是我们每一个居住在小区居民的事。今年是社区创建市级文明单位的第一年,是提升社区品位和文明程度、构建和谐、平安、文明社区的关键之年。社区广大居民群众是创建文明单位的主力军,也是文明单位的直接受益者。为此,特向广大居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从现在起,让我们积极争做创建市级文明单位的参与者。希望我们广大居民能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到文明创建的活动中来,培养良好的道德风尚,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牢固树立公共环境卫生意识和公共交通意识,做讲公德、讲文明、讲卫生的好居民。

二、从现在起,让我们争做文明行为的传播者。创建文明单位是每位居民义不容辞的职责,我们要积极宣传创建活动的有关规定,让文明卫生行动家喻户晓、老少皆知。我们要身体力行,从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带动身边人,以自己良好的公德风尚影响身边人,形成人人关心文明创建、人人支持文明创建、人人参与文明创建的良好风气。

三、从现在起,让我们争做环境卫生的维护者。无论你是离退休干部职工,还是普通居民,无论你是高龄尊长,还是少年儿童,只要你生活在咱们居住的小区内,你就有义务维护小区形象,积极支持和配合文明创建工作,服从小区管理,维护创建成果,做到不乱扔垃圾、不乱贴乱画、不乱穿马路、不乱停乱放、不损坏公共设施、不损害花草树木、不随地吐痰、不讲粗话脏话、不在公共场所吸烟;做到向不文明行为告别,自觉抵制不文明言行。人们常说:“送人玫瑰,手有余香。”送人一点文明,我们居住的小区就会愈加美丽起来。

广大居民朋友们:社区因你而美丽,你因社区而自豪。请您把单位、家庭、个人卫生打扫保洁好。我们深信:有了广大居民朋友的关注、支持和参与社区文明创建工作,一定会把我们的家园建设的更加美丽!

xxx公司。

日期:

小区住户申请书篇十四

我们全县6万多移民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团结一心,艰苦努力,已经顺利搬进了绥江新县城和南岸、新滩、会仪新集镇。现在,如何经营好我们的城市、管理好我们的城市,创建文明、和谐、幸福的新家园,是我们共同的任务和目标。

xxxx年,县委、县人民政府就提出了“绿色经济强县、湖滨生态旅游县、文明幸福小康县”的'建设目标和湖滨生态低碳园林城的新绥江愿景。搬进了新县城和新集镇后,社会各界希望全县城乡居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文明素养能够极快地同步提高。在新的起点上,我们要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崇尚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创造新生活,形成新风尚,树立新形象,是全县人民的共同心愿。

为此,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建设局、县卫生局等单位联合向全县市民发出倡议,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绥江县人民政府发布的《绥江县城市管理暂行规定》和绥江县文明委发布的《绥江县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细则》,摒弃陈规陋习,养成文明的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并通过自己的实际行动,让文明之花走进家庭、走进学校、走进社区、走向全社会,为早日实现“三县”建设目标,为积极创建卫生文明城市打好基础。现倡议如下:

一、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不管您在哪里,应保持公共场所环境整洁,杜绝卫生死角,控制传染病源。垃圾按指定地点堆放,不随意堆放、倾倒或抛弃。不往楼下乱掷杂物,不乱掷烟头、纸屑、瓜果皮壳。不在公共场所乱涂乱画和随意张贴小广告,不悬挂有碍街道和小区美化的物品。

二、维护美好的绿化环境。不论您身处何方,应爱护公共环境,不侵占公共绿地,爱惜花草树木,不践踏草坪,不任意在绿地栽种花草,不损坏绿地、园林小区和其他公用设施设备,不随意将烟蒂丢于草地花丛中,不随意攀爬树杆树枝。

三、呵护和谐的小区环境。小区内汽车、摩托车要在指定线内有序停放;饲养宠物要及时登记和打疫苗;不在社区内进行赌博;不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和用途,不违章凿、拆、搭、建,不利用房屋出租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不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保持楼道畅通,不在过道里堆放杂物。

四、构建文明的社会环境。无论您在什么场合,应使用文明礼貌用语,做到家庭和谐、邻里和睦、尊老爱幼、待人和善,发扬勤俭节约、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优良作风,共同维护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市民朋友们,我们是这个城市大家庭的成员,遵守社会公德,执行法律法规,共建幸福美好家园是我们每一个市民义不容辞的责任。让我们同心协力,精诚团结,讲文明,树新风,为建设文明和谐幸福的新绥江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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