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天津消防条例心得体会(优秀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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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天津消防条例心得体会(优秀17篇)
时间:2023-11-04 21:39:16     小编:FS文字使者

心得体会是我们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所总结和概括的一种重要经验,它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反思和成长。每个人都应该养成总结的习惯,因为它可以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提高自己的能力和素质。心得体会不仅仅是对自己的一种梳理和总结,更可以作为对外交流的一种方式,与他人分享经验和见解。写心得体会时,要注意语言的简练、准确和生动。以下是一些写心得体会的实用技巧和经验分享,希望能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帮助。

天津消防条例心得体会篇一

作为一名普通市民,我们不仅要学会防火知识,更应该认真理解消防员为我们所做的奉献和牺牲。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只要保持警觉、科学防火、提高自救能力,就能减少火灾发生的可能性,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伤害。在这里,我将分享自己从天津消防队伍中学到的心得体会。

第一段:警觉意识的重要性。

警觉意识是防火的前提。在平时生活中,我们应该时刻保持警觉,发现一些潜在的危险因素,比如电器电线老化、电器过载、电气设备短路等情况。这些潜在危险点往往是火灾的源头,如果不及时处理,会对我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的威胁。

天津消防部队经常在社区、商场等公共场所进行消防宣传,通过解说、图表、小品等多种形式对防火知识进行普及,让市民更加了解如何预防火灾,避免火灾的发生,增强了市民的警觉意识。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也要自觉加强警觉意识的培养,以便及时发现危险并采取有效的措施。

第二段:学会科学防火。

消防部门多年来一直在推广科学防火知识,如何正确使用灭火器、熄灭燃烧的电器等等。

火灾在发生前有可能会出现明显的苗头,这时,及早采取正确的措施,就可以控制火势,避免事故的发生,比如及时拨打报火电话、沙发着火后迅速用水、灭火器等熄灭火区。

生活用火也是危险因素之一,引起火灾的原因之一就是燃气泄漏。如果家中使用天然气,需定期对气管和气阀进行检测,如果燃气管道有泄漏情况,要及时进行维修处理。

第三段:提高自救能力。

如果火灾发生,还是要提前制定好组织、调度、实锤、救援等预案,提高自救能力。天津消防部门开展了许多消防演习,提高市民在火灾中的应变能力。

一方面,我们要学会正确的自救方式,提高自救能力,避免在火灾中受到伤害;另一方面,可以拨打火警报警电话,及时寻求消防队的帮助。

第四段:消防队员的奉献精神。

消防队员是一支真正的英雄部队,他们时刻保护着我们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避免火灾的发生,他们时常赴危险一线,冒着生命危险进行灭火抢救,在业余时间还要进行专业技能的提升。

天津消防部门不仅在火灾中表现出奉献精神,同时还常常在日常生活中,向市民传授消防知识,帮助市民增强消防意识,提高防火安全水平。

第五段:最后的总结意见。

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和消防技术的不断更新,我们应当时刻关注防火安全知识的变化。天津消防部门多年来推广了很多防火措施,有效增强了市民的消防意识,提高了市民的自救能力。

我们普通市民要重视消防安全,提高警觉意识,科学预防火灾的发生;进一步加强自我教育,加强自救能力,在火灾发生时化危为机,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相信通过我们的努力,会使我们的社会更加安全、和谐。

天津消防条例心得体会篇二

天津消防条例是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而制定的法律法规,对于加强公众对火灾防控意识,提高消防设施和消防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在学习和贯彻天津消防条例的过程中,我深感它对个人和社会的重要性,同时也体验到了一种责任与使命的担当。

二、消防个人责任的强调。

天津消防条例提出了明确的消防责任制度,鼓励个人和单位承担起防火责任。在我看来,个人是消防工作的基础,只有每个人都能够自觉地加强自身的消防意识,才能真正做到积极参与防火工作,为社会的安全贡献一份力量。因此,我感悟到要时刻保持警醒,不仅要学习消防常识,还要熟悉所在区域的消防设施和逃生通道,时刻保持火警意识,做到随时应对火灾危险。

三、加强消防设施和设备建设。

天津消防条例要求建筑物和公共场所必须配备消防设施和设备,明确了防火门、灭火器等的规定。这让我深感消防设施和设备的重要性,在单位和家庭,我发现了存在的不足之处,通过加强消防器材的配置和维护,提高消防设施的完善程度,提升应对火灾的能力。同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消防设施建设,倡导全民消防,提高公众对消防工作的认识和参与度。

四、加强消防队伍建设。

消防队伍的建设是实现火灾防控的基础,天津消防条例对消防队伍的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包括培训消防人员、提高专业素养、加强装备更新等。我意识到消防员是保护人民生命安全的最前线,他们的辛勤付出和无私奉献值得尊敬和称赞。同时,我也明白了每个人都是潜在的消防员,我们要时刻保持警醒,不能等待消防队伍的到来,而是应该主动参与到火灾防控中去,为消防队伍减轻负担,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安全。

五、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天津消防条例强调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对消防安全的认识和警惕性,我深感宣传工作在消防工作中的重要性。通过灾害知识宣传、火灾警示教育等形式,提高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加强对灾害预防和应急逃生的培训,有效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我认识到自身在宣传教育工作中的责任,要利用各种媒体平台,积极参与和传播消防安全知识,培养公众对消防的重视和关注,共同构建起安全的社会环境。

结语。

天津消防条例是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法规,对于整个社会的安全有着重要意义。在学习和贯彻天津消防条例的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个人和社会对于消防工作的责任,加强消防设施和消防队伍的建设,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是保障消防安全的基本措施。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够实现消防安全的目标,构建起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希望每个人都能够在日常生活中牢记消防安全的重要性,时刻保持警醒,为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贡献一份力量。

天津消防条例心得体会篇三

消防是一项重要的公共安全事业,为了提高社会公众对消防安全的认识和意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我在学习《消防条例》时,深刻体会到了消防安全的重要性,也加深了对消防知识的了解和应对火灾的能力。本文将就此谈谈我对《消防条例》的心得体会。

首先,我认为《消防条例》对于消防安全的重要性进行了充分的强调。法律的存在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和个人的安全,而《消防条例》正是针对消防安全问题制定的一项法律法规。它明确了公民、单位和政府在消防安全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对于加强消防工作、预防火灾事故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其次,《消防条例》详细规定了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的建设和使用要求。我从中了解到了各种消防设施和设备的种类和功能,比如消防水源、消防通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同时,它还规定了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相关法规配备和维护消防设施和设备,对于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再次,我觉得《消防条例》加强了火灾防控体系的建设。它明确了消防工作的组织体系和职责分工,明确了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责任和义务。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火灾防控体系,可以更好地预测、预防和处置各类火灾事故,更好地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此外,《消防条例》还强调了火灾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性。它规定了火灾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实施,要求单位和个人及时报警、自救互救,并强调政府应当加强火灾事故的救援能力和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通过对火灾应急救援工作的规范,可以更加迅速、有效地响应火灾事故,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最后,我认为《消防条例》在宣传教育方面有着积极的作用。它规定了加强火灾防控宣传教育工作的任务和措施,要求政府、单位和个人加强对公众的消防知识普及,提高公众对消防安全的认识和意识。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可以使更多的人了解到消防知识,知道如何在火灾发生时正确应对,提高火灾防控的能力。

综上所述,《消防条例》对于消防安全的重要性进行了充分的强调,规定了消防设施和设备的建设和使用要求,加强了火灾防控体系的建设,强调了火灾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性,并加强了宣传教育工作。我将继续加强对《消防条例》的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对火灾的能力,为社会的消防安全作出应有的贡献。让我们共同努力,共建一个更加安全的社会。

天津消防条例心得体会篇四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市的不断扩大,消防安全问题日益凸显。为了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级政府纷纷出台了一系列消防条例,以约束和规范社会的消防行为。近期,我参与了一次关于《消防条例》的培训会议,深深体会到消防条例的重要性以及自身在消防安全方面的不足之处。在本文中,我将以个人心得体会为主线,分享在培训会议中的所思所感。

首先,消防条例的制定和执行是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在会议中,我们了解到消防条例是经过充分研究和论证后制定出来的,其目的在于规范市民的消防行为,提高消防意识和防火能力,减少火灾事故发生。消防条例的执行是重要的,只有每个人都切身遵守条例,并建立起良好的消防习惯,才能从根本上提升消防安全水平。作为普通市民,我们要认识到自己是消防安全工作的参与者和推动者,时刻保持注意和警惕,遵守消防条例是每个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其次,消防条例的实施需要结合个人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制定防火措施和预案。在会议中,我们了解到不同场所、不同行业有着不同的消防安全要求,因此我们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制定科学合理的防火措施和应急预案。比如,在家庭中,我们可以购买一些灭火器材和消防设备,备齐应急情况下可能用到的重要物品,并定期进行消防训练,提高自身的防火能力。而企事业单位也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设置合理的消防通道和应急疏散路线,以及配备消防器材,加强员工的消防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防火自救意识。

此外,消防条例的宣传和普及是常态化的,需要长期持续地进行。在会议中,我们了解到消防条例的宣传普及工作非常重要,只有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让每个市民都了解消防条例的内容和重要性,才能形成合力,共同维护社会安全。政府、媒体以及社会组织等部门都要主动承担起宣传责任,通过不同的形式和渠道将消防知识传播给每个人。同时,要针对不同年龄、不同职业的人群,开展相应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加强对消防知识的普及,增强人们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最后,个人要加强自身的消防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消防安全意识。在会议中,我们了解到消防安全知识对每个人来说都是必备的,只有了解了消防知识才能更好地面对火灾事故。因此,我们要积极主动地学习消防知识,关注消防安全的最新动态,不断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同时,要保持警惕心和预见性,时刻关注周围的消防隐患,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

总之,消防条例的制定和执行是我们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而个人的参与和努力则是消防安全工作的关键所在。通过参与《消防条例》的培训会议,我深切感受到消防安全的重要性以及自身在消防安全方面的不足之处。我将从现在开始,积极学习消防知识,遵守消防条例,并将消防安全意识传递给身边的每一个人,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天津消防条例心得体会篇五

消防主题一直以来都备受关注,因为消防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为了进一步提升全民的消防意识和防火能力,许多地方都制定了相应的消防条例。近期,我所在的社区也出台了一部新的消防条例,通过学习和宣传这一条例,我深深感受到了消防工作的重要性,也在实践中获得了许多心得体会。

首先,消防条例的出台对提高人民的消防意识起到了重要作用。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火灾的认识逐渐加强,但依然有许多人对于火灾的防范意识不够强烈。消防条例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强化人们的消防意识,引起大家对火灾风险的重视。通过宣传和普及消防法律法规,社区居民能够了解火灾可能造成的危害,由此产生对防火工作的重视和认知。

其次,在实施消防条例的过程中,我们应该注重宣传教育的同时,也要加强执法监督。只有激发起广大居民的消防意识,才能够提高整个社区的防火能力。为此,社区组织了一系列宣传活动,如制作宣传海报、发放宣传单张等等。而且,社区还成立了消防志愿者队伍,定期开展防火宣传知识培训。这些举措不仅向社区居民推广了消防知识,还提供了一支专业的队伍来执行消防条例,有效保障了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再次,消防条例的实施需要全员参与、共同努力。无论是业主、住户还是物业公司,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遵守相关的消防规定。物业公司应当按照消防条例的要求,对小区内的消防设施进行日常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住户应当主动参与消防演习和培训。只有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才能够形成社区大防火格局,提高整个社区的防火能力。

最后,消防条例的制定和实施需要不断完善和更新。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社会环境的变化,火灾的类型和形式也在逐渐变化。因此,消防条例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进行修订和更新,以适应不断变化的防火需求。另外,制定和实施消防条例还需要借鉴和吸取其他地方的经验和做法,形成一套系统完备的防火制度。只有如此,才能够更好地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总之,消防条例的出台和实施提高了社区居民的消防意识和防火能力,为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打下了基础。通过学习和宣传消防条例,我深刻体会到了消防工作的重要性,也领悟了“预防为主、防护结合”防火理念。希望在今后的日子里,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提高自己的防火意识,将消防知识传播给更多的人,共同建设一个安全、稳定的社区。

天津消防条例心得体会篇六

消防是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作,也是一项极具责任和挑战的工作。为了规范消防工作,保障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各级政府都制定了一系列的条令条例。在此,我想分享一下我对消防条令条例的心得体会。

第一段:消防条令条例的重要性

消防条令条例是各级政府对消防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它对于消防工作的开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消防条令条例所规定的各项制度和要求,旨在建立起一套科学、规范、高效的消防管理体系,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安全措施的合理配置和使用。通过合理的法规制定和严格的执行,可有效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段:消防条令条例的细节规定

消防条令条例对各类场所、建筑物和设施的消防要求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比如,针对公共场所而言,消防条令条例要求场所必须设置合适的疏散通道,并配备齐全的消防设备,以便在火灾发生时及时疏散人员。此外,对于高层建筑物而言,条令条例还要求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等,以增强高层建筑的火灾安全性。

第三段:消防条令条例的执行与宣传

制定了消防条令条例只是第一步,关键在于切实的执行和宣传。各级政府应该积极推进消防条令条例的宣传工作,加强对企事业单位和居民楼宇的消防宣传,提高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同时,政府应加大对单位和个人的消防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消防措施得到有效落实,从而推动火灾防控工作的深入开展。

第四段:消防条令条例的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消防条令条例的出台和实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在运行中还是存在一些问题。一方面,一些单位和个人对消防安全意识不强,对法规要求理解不深入,缺乏自觉性。另一方面,一些地方政府在执行消防条令条例时存在着不规范、不严格的问题,相关责任部门没有真正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影响了消防工作的效果。

第五段:对消防条令条例的建议

为了完善消防条令条例的执行,提高消防工作的效果,我认为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尤其要加强对儿童和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培养他们正确的消防安全行为习惯。二是加强对各类场所和建筑物的消防设施使用和维护的监管力度,确保设施的完好性和使用效果。三是完善相关责任部门的执法和检查机制,对于违反条令条例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进行处罚,形成有效的震慑机制。

总结起来,消防条令条例是规范消防工作的重要依据,它的出台旨在维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加强对消防条令条例的学习和理解,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共同努力为建设安全、和谐的社会做出贡献。

天津消防条例心得体会篇七

作为消防员,在灾难现场的经历是不可避免的,而这次我去天津协助灾后重建,也是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执行任务和参加培训过程中,我获得了很多经验和见解,这些对我深刻地影响了我的消防观念和实践。

我与我的同事们受命前往天津,协助当地消防员竭力灭火。那时,我们必须手持灭火器和其他工具以尽可能快地控制火势。同时,我们还要小心燃烧物质随时可能失控引发爆炸的危险。这次灾难使我更加了解了事发现场以及应对突发情况的重要性,因为有经验和临场反应的能力,才能保障自身安全的同时,实现消防任务的成功。

在天津,我们参加了一系列消防培训,包括火灾逃生和楼防烟、灭火器的正确使用,以及火灾预防和灭火救援等课程。这些课程使我更加了解并加强了消防思想,让我更加关注消防救援安全管控,尽管是在慌张气氛下。

在协助天津消防员应对灾难的时候,我深深感受到了天津消防精神——“燃起同理心,绽放合作花”。在灾难之后,整个城市团结协作,参与灾后重建的志愿者、搜救人员与整个城市民众唤醒了我们内心的同理心、激励了我们助人为乐的热情。我们消防员的职责也是如此:不断学习新的技术和技能,手握先进的设备,恪守维护火灾灾害中的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的职责和承诺。

第五段:结论。

以上所述,天津消防是一门很深刻的理论学问,众多消防员们发扬救灾精神、积极学习技能,团结协作,以磨合押敲的团队形象响应事件,这些都让我更加明白了身为一名消防员的职责,在应对灾难和保障民众生命财产安全方面职责和品质的重要性。最后,我也想分享这份思考,希望大家在外出劳作或服务的时候,不断加强自己的技能和品质,锻炼好自己,展现我国消防员的聪明、勇健、智慧和团结。

天津消防条例心得体会篇八

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和人口数量的增加,火灾事故的频率也越来越高。为了有效地预防和应对火灾,天津市制定了一系列的消防条例。通过学习和实践,我深刻认识到消防条例对于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性。本文将从消防意识、预防措施、应急组织、执法监管和自我保护五个方面,分享我的心得体会和感悟。

第一段:提升消防意识,强化消防安全意识

消防条例的意义在于提高人们对火灾的风险意识,以及对自身安全责任的认识。通过学习条例和参加各类消防培训,我意识到火灾并非只是偶发事件,它潜伏在我们周围,时刻都可能发生。我们需要时刻保持警惕,加强对该领域的学习,提高自身的消防意识。只有如此,我们才能在火灾发生时迅速做出正确的反应,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第二段:加强预防措施,防患于未然

消防条例规定了各类场所的消防设施和安全标准,同时要求单位和个人加强火灾预防措施。我发现,只有具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并且定期检查和维护,才能有效地预防火灾事故。特别是在居住区、办公楼和商业中心等人员密集区域,预防措施尤为重要。通过参与居民消防演练和消防安全宣传,我认识到消防预防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积极参与其中,共同营造安全的生活环境。

第三段:建立应急组织,高效处置火灾事故

天津消防条例在火灾事故发生时,要求各单位建立健全的应急组织,及时处置火灾。这需要各组织和个人具备一定的应急处理能力和技巧。通过参与模拟火灾演练,我体会到应急处理的重要性。仅有规范的组织流程和明确的责任分工,才能在火灾事故中为被困人员提供及时的帮助,并将火灾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因此,建立应急组织和加强相关技能培训很有必要。

第四段:加强执法监管,形成严密的防控网

在天津消防条例的指导下,相关执法机构对消防措施和设备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通过了解条例,我认识到执法监管是保障消防条例有效实施的重要手段之一。只有加强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及时处罚,才能形成强大的防控网,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五段:加强自我保护,提高自救能力

天津消防条例注重强调了火灾中个人的自我保护能力。通过学习条例,我明白了在火灾发生时,第一时间保护好自己才是最重要的。同时,还要学习一些简单的灭火方法和逃生技巧,提高自救能力。从实践中我发现,只有当每个人都具备了相应的自救能力和意识,火灾事故的扑灭和救援工作才能更加顺利进行。

总结起来,在天津消防条例的指导下,我深刻认识到消防意识的重要性,自觉加强火灾预防措施,学会应急处理的技能,密切配合相关执法部门的监管工作,加强自我保护能力。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构建一个更加安全和可靠的城市环境,确保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天津消防条例心得体会篇九

近年来,火灾事故时有发生,给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为了增强公众对火灾防控的意识和能力,天津市消防部门开展了一系列消防培训活动。我有幸参加了其中一次培训,受益匪浅。

第二段:介绍天津消防培训的内容和形式

天津消防培训分为理论与实践两部分。在理论课上,我们学习了火灾防控的基本知识,包括火灾的起因、危害、扑救方法以及逃生自救技巧等等。通过讲解和案例分析,我们对火灾防控有了更深刻的了解。而在实践环节,我们有机会亲手操作灭火器具,模拟疏散逃生等场景,通过实际操作来提升自己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能力。

第三段:总结天津消防培训的收获和体会

通过参加天津消防培训,我不仅增加了对火灾防控的知识,更重要的是培养了自己的消防意识和责任感。火灾时刻都有可能发生,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时刻保持警惕,做好预防工作。在培训中,我学会了正确使用灭火器具,并了解了逃生自救的基本原则。这些知识对于我个人和家庭的安全非常重要,我深感责任重大。

第四段:谈谈如何把天津消防培训的知识运用到实际生活中

仅有理论知识是远远不够的,我们还需要将这些知识应用到实际生活中。首先,我会定期检查家中的火灾防控设施,比如灭火器、烟雾报警器等,确保其正常运作。同时,我会教育家人正确使用这些设备,并定期组织家庭的火灾逃生演练。此外,我还会将火灾防控知识传播给周围的亲朋好友,提高大家的消防安全意识。

第五段:对天津消防培训的建议和期望

在天津消防培训中,我发现了一些可以改进的地方。比如,培训的时间有些短暂,课程内容有时显得过于简化。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强培训的深度和广度,引入更多的实际案例和场景模拟,让学员更加真实地感受到火灾防控的紧迫性。另外,我希望天津市各大单位和学校能够普遍推行消防培训,让更多的人从小学习消防知识,养成良好的消防安全习惯。

总体来说,参加天津消防培训是一次十分有意义的经历。通过这次培训,我不仅学到了很多实用的消防知识,更重要的是培养了自己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能力。相信在未来的生活中,我能够将这些知识运用到实践中,为自己和身边的人提供更多的安全保障。同时,也希望天津市能够继续加大消防培训力度,提升全民的消防意识和能力,共同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天津消防条例心得体会篇十

总起:平安天津建设的重要性和意义(150字)。

平安天津建设是当前天津市委、市政府重要的发展战略,旨在构建法制化、科技化、智能化的综合治安防控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平安天津建设条例的出台,为城市治安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和指导。通过学习和实践,我深刻认识到平安天津建设的重要性和意义。

主体一:加强综合治安防控力量(250字)。

平安天津建设中,加强综合治安防控力量是重要的一环。只有通过加强公安机关、社区、企事业单位以及居民个人的治安防控力量,才能建立起一道坚固的城市防线。在实践中,各级公安机关要不断加强管理能力和技术力量,提升预防、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的能力。同时,社区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发挥社区网格员在基层治安防控中的作用。此外,企事业单位要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居民个人也要增强安全意识,主动参与到平安建设中来。

主体二:推进智能科技应用(250字)。

现代科技的快速发展,为平安天津建设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智能科技的应用可以大幅提升城市治安的防控能力,同时也需要我们加强对科技应用的引导和规范。在这方面,天津市政府已经加大了对科技企业的扶持力度,推动创新研发,并将科技成果应用于城市治安管理。另一方面,公安部门也要积极引进和应用高新技术,如人脸识别、大数据分析等,以提高破案率和预防效果。

主体三:完善法治体系建设(250字)。

法治是平安天津建设的重要保障,只有通过建设法治体系,才能使治安管理更加科学、规范、公正。天津市政府通过制定《平安天津建设条例》,进一步明确了治安管理的法律规范和责任,对于推动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条例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安机关的执法力度,提高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同时,条例中还明确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到平安天津建设中来。

总结:共同参与的平安天津(300字)。

平安天津建设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公安机关、社区、企事业单位以及每个居民都是平安天津建设的责任人。平安天津建设条例的出台,为各界提供了明确的责任和义务,我们要积极履行自己的责任,主动参与到平安建设中来。只有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才能进一步提升天津的治安水平,创造一个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

天津消防条例心得体会篇十一

消防内务条例是一份对于各类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具有指导意义的文件。通过学习消防内务条例,我们不仅了解了相关法律法规,更明白了自身在防火工作中的责任与义务。下面我将从消防责任、火灾防控、消防演习、设备设施及队伍管理等方面谈一谈我对消防内务条例的心得体会。

一、消防责任

消防内务条例明确了各级单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的职责分工,使消防工作得到更加明确、细致的管理。作为一名单位员工,我要始终牢记自己的消防责任,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勇于担当,加强自身消防安全意识,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二、火灾防控

消防内务条例针对各类场所的火灾防控提出了具体要求,使我们能够更好地了解和掌握火灾的危害性以及应对措施。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我时刻保持警惕,积极排查火灾隐患,保持灭火器材的完好和操作技能的熟练。对于火灾的发生,我要能够迅速、果断地组织疏散和扑灭,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三、消防演习

对于单位内部的消防演习,消防内务条例明确了演习的频率和内容,要求单位定期进行演习并制定演习方案。通过参与消防演习,我的意识到了提前预演的重要性,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提高了各类应急情况的应对能力。在部门内,我们还定期进行外部演练,与其他单位一起进行联合救援,提高了团队协作的能力。

四、设备设施

消防内务条例对单位内部的设备设施和消防通道的设置都有具体的要求。作为一名员工,我要密切关注设备设施的使用和维护情况,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在工作中积极配合单位消防工作人员的检查和整改工作,提高单位的整体消防安全水平。

五、队伍管理

消防内务条例对于单位消防队伍的组建和培训也提出了明确要求。作为一名员工,我要加入到单位的消防队伍中,积极参与培训和演练,不断提升自己的消防技能和应对能力。同时,我会自觉传授所学的消防知识给他人,帮助他人提高消防意识,共同营造平安稳定的工作环境。

总结起来,学习消防内务条例使我对消防安全工作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通过加强消防责任意识、提高火灾防控能力、参与消防演习、关注设备设施和加入队伍管理,我将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作用,为单位的消防安全贡献自己的力量。消防安全事关每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共同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工作环境。

天津消防条例心得体会篇十二

消防内务条例是每个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的纪律,它的出台旨在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一名普通员工,我对消防内务条例进行了深入学习,并从中有了许多体会和感悟。

首先,消防安全是每个人的责任。根据消防内务条例,每个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对消防安全负责。在日常工作中,我们需要时刻保持警觉,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同时,每位员工都要参加定期的消防安全培训,了解火灾的危害和预防方法,掌握灭火器的正确使用技巧。通过这样的学习和实践,我们能够提高自己的消防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增强自身对火灾的防范和应对能力。

其次,消防设施的维护和使用也至关重要。根据消防内务条例,单位应当配备合格的消防器材和设备,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作为一名员工,我们要仔细了解和掌握单位的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操作要点,确保自己在火灾发生时能迅速、有效地使用消防器材进行灭火。同时,我们也要定期参与单位组织的消防演练,熟悉组织疏散的流程和方法,做到心中有数,应对自如。

第三,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要加强。作为单位的一员,我认识到消防安全教育的重要性,不仅要自己学习,还要帮助身边的人了解消防知识。我们可以利用各种媒体和渠道,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提高大家的消防安全意识。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活动,激发员工对消防知识的兴趣和热情,使消防安全成为每个人的习惯和自觉行为。

另外,消防演练活动是检验单位消防准备能力的有效方式。通过定期组织消防演练,能够发现和解决消防设施存在的问题,提高灭火和疏散的效率,增加员工对火灾应对的信心。在消防演练中,我们要做到飞速疏散、迅速扑灭,树立必胜信念,确保员工在实际火灾发生时不慌不乱,迅速采取正确行动,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最后,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需要全员参与。除了单位领导和消防安全人员的责任外,每个员工都应该积极参与到消防工作中来。我们要自觉遵守消防安全纪律,不随意使用明火,不私拉乱拉电线,不乱扔烟蒂,做到有序办公、文明用火。只有把消防安全树立为改变工作和生活方式的目标,才能真正做到日常防火、常备灭火,不断提高单位的防火防灾能力。

通过学习消防内务条例,我深刻地认识到消防安全是每个人都应该关注和重视的重要问题。只有每个人都践行和遵守消防内务条例,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才能保障单位和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会始终把消防安全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不断提高自己的防火意识和应对能力,为创建平安、和谐的工作环境做出贡献。

天津消防条例心得体会篇十三

近日,青海省颁布了全新的消防条例,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作为一名普通公民,我对这部新条例进行了仔细的阅读和学习,通过对条例内容的深入思考,我深深感受到了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此,我想分享一下我对青海省消防条例的心得体会。

首先,新条例的发布是为了提升全省消防安全水平,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正如条例中所强调的,火灾不仅会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还会破坏社会秩序、影响经济发展。因此,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的发生,对于青海省来说是十分迫切的。新条例的出台,将起到明确责任、规范行为的作用,有助于提高全民的消防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天津消防条例心得体会篇十四

第一段:介绍消防培训的背景和目的(200字)。

天津消防培训是为了提高市民的消防意识和应对突发火灾事件的能力而设立的。作为一名参加培训的市民,我有幸参加了该培训,今天我想分享一下我的心得体会。消防培训旨在增加市民对火灾危险的了解,教授基本的灭火和逃生技能,以保障个人和他人的安全。

第二段:对培训内容和形式的评价(250字)。

在培训中,讲师用图文并茂的方式向我们介绍了火灾的起因和预防措施,包括火灾的分类、常见的火源和易燃物等。讲师生动地演示了灭火器和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并亲自指导我们进行实际操作,增强了我们的参与感和学习效果。此外,培训还设置了逃生演练,通过模拟真实火灾情况的场景,让我们学会如何正确使用灭火器和逃生工具,提高了我们的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第三段:分享在培训中的收获和体会(350字)。

在培训中,我学到了很多有关火灾防范和处理的知识。首先,了解了不同类型的火灾和不同场所的应对措施。例如,在厨房发生油火时,应立即关闭电源和煤气,用湿毛巾捂住口鼻蹲下,并迅速用湿毛巾或灭火器扑灭火源,不能用水扑灭。其次,我学到了如何正确使用灭火器,如何判断火灾规模和火源的位置,并学会了一个简单易用的记忆方法:"PASS"(Pin,Aim,Squeeze,Sweep),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自如地使用灭火器。最后,培训使我认识到了火灾靠预防、安全第一的重要性,只有在平时做好火灾预防工作,我们才能真正做到尽早发现火灾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第四段:对培训效果和价值的思考(250字)。

通过参加天津消防培训,我深刻体会到消防安全的重要性以及个人应对火灾的责任。火灾是一种非常危险且迅猛的自然现象,可以说,它来势汹汹,毫不留情。然而,火灾之患多数源自于个人的疏忽和不作为。只有通过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并学习更多的灭火和逃生知识,才能提高应对火灾的能力。这次培训让我认识到,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是每个人的责任,只有每个人都具备足够的消防知识和技能,才能使整个社会更加安全。

第五段:总结培训的意义和给予的启示(150字)。

天津消防培训为我们提供了一个了解火灾防范和处理的平台,帮助我们建立正确的消防安全观念,认识到自己在火灾预防和救援中的责任和能力。通过这次培训,我深刻认识到,生活中危险随时存在,只有不断提高安全意识,掌握正确的应急处理方法,才能更有效地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我会将这次培训的所学所感带回生活中,与家人、朋友分享,并积极参与志愿者服务,将消防知识传播给更多的人,为社会安全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天津消防条例心得体会篇十五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消防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为此,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消防法律法规,其中包括最新颁布的《月日消防条例》。该条例对于加强城市消防安全、提高人民群众的自防自救意识具有重要意义。我也通过学习《月日消防条例》,对消防安全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并从中获得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我认识到消防安全是每个公民土生土长的责任。消防安全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不仅仅是政府的责任,更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月日消防条例》明确规定了公民对消防安全的责任,强调了公民从消防安全的角度出发,加强自身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通过学习,我认识到自身的弱点和不足之处,并积极改进,提高自己的安全防范意识。

其次,我了解到了一些基本的火灾防控知识。《月日消防条例》对于火灾防控的措施和规范做出了明确规定,发生火灾时应怎样进行报警、疏散、灭火等都有详细的解释。通过学习,我了解到了火灾的成因、蔓延途径以及如何正确使用灭火器等基本知识。这为我以后在面对突发火灾时,能够迅速做出正确的反应提供了帮助。

再次,我认识到消防安全不仅仅是火灾防控,还包括电气用品、烟花爆竹、涉气、液化气等日常生活中的危险品的使用和管理。《月日消防条例》对这些方面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强调了危险品管理的重要性。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增强安全意识,严格遵守规定,做到对电器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不私拉乱接电线、合理使用液化气等。只有意识到日常生活中的危险品使用也是消防安全的一部分,才能真正做到全方位的消防安全。

此外,我还了解到了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管理的重要性。《月日消防条例》对于各类单位,特别是公共场所,进行了严格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的要求。通过学习,我认识到隐患排查管理是消防安全的重要环节,只有在日常工作中加强隐患排查,及时处理和整改存在的隐患,才能真正保障消防安全。因此,我开始重视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明确了单位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员工的安全。

最后,我体会到了消防宣传普及的必要性。《月日消防条例》要求各级政府要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通过学习,我认识到消防安全宣传普及的重要性。只有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让更多的人了解消防安全知识,培养他们的自防自救能力,才能真正提高整个社会的消防安全水平。

综上所述,学习《月日消防条例》使我对消防安全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消防安全责任在每个公民身上,掌握基本的火灾防控知识是必要的,日常生活中的危险品使用也是消防安全的一部分,消防隐患排查管理和消防宣传普及都至关重要。相信在全社会共同努力下,我们能够建设一个更加安全、和谐的城市。

天津消防条例心得体会篇十六

青海省消防条例是我国在推进全面加强消防工作的背景下出台的一部重要法规。作为一个普通市民,我通过学习这部条例,深刻认识到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对青海省消防条例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条例内容的重要性。

青海省消防条例对于明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消防义务、规范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些内容对于加强社会消防意识,提高火灾防控能力具有重要意义。条例明确规定了公民要善于火灾自救和互救,法人和其他组织要制定出台消防安全制度等,这些规定帮助每个人明确了在火灾发生时应该承担的消防责任。

第三段:对个人的启示。

通读青海省消防条例,我深刻认识到消防工作不仅是政府、单位的责任,也是每个人的责任。条例规定了公民的消防义务,每个人都有义务保证家庭和工作环境的消防安全。条例提到了消防自救和互救的内容,我们要加强自身的消防知识和技能,不仅要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还要预防火灾的发生并及时自救。在面对火灾事故时,我们还要加强互助合作,共同将火灾的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第四段:对单位的影响。

青海省消防条例对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消防责任也做出了明确规定。单位要制定消防安全制度,配有齐全的消防设施设备,定期检查维护火灾隐患等等。条例的出台为单位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操作指南,单位应该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加强纪律性和责任感,不断加强消防工作,确保员工和财产的安全。

第五段:对社会的影响。

青海省消防条例的出台对于整个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条例的实施不仅是责任担当,更是一个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过程。所有居民都要履行自己的消防义务,共同维护社会的安全和稳定。在推动全民消防安全教育方面,各级政府应该加大投入,提升教育水平,通过宣传、培训等多种形式,让更多人了解消防知识,提高火灾防控的能力。

总结:

青海省消防条例的出台为广大市民提供了一个明确的法律基准,也为单位和社会提供了消防安全的操作指南。每个人都应该认真学习条例内容,明确自己的消防责任,加强自身的消防知识和技能,以提高我国整体消防安全水平,确保社会的安全与稳定。

天津消防条例心得体会篇十七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天津市出台消防条例。下文是小编收集的天津市消防条例,欢迎阅读!!

第一条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网络,全面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安消防业务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根据消防工作发展需要增加投入,保障火灾预防、扑救和应急救援的实际需要。

第四条市和区、县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

公安派出所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对发现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都有举报、投诉和制止的权利。

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第六条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消防公益宣传、火灾预防、消防安全救助等消防志愿服务活动。

鼓励单位和个人对公共消防事业进行捐赠。

第七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对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履行消防工作领导职责。上级人民政府对下一级人民政府、本级人民政府对所属各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应当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考评,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

第十条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组织编制和修订本市消防规划,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消防规划确定的消防站建设用地不得出租、买卖或者挪作他用。

第十一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发展改革、建设交通、财政、水务、通信等部门,根据消防规划、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对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装备等公共消防设施进行建设、管理和维护。公共消防设施不足或者不适应消防工作需要的,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

区、县经济开发区和乡、镇设立的工业园区、仓储物流区等区域内的公共消防设施,应当按照国家标准由本级人民政府负责建设和管理。

第十二条规划、建设交通、气象、地震、测绘、环保、通信、供水、供电、供气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执行火灾扑救或者应急救援任务的需要,及时、无偿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相关信息资料。

第十三条报刊、广播、电视、通信、网络等传播媒体和有关单位应当积极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常识,适时发布消防公益广告。

第十四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保障消防安全。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全面负责。

第十五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履行下列消防职责:

(一)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普及消防常识;。

(二)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三)制定消防安全公约,督促居民、村民遵守;。

(四)组织成年居民、村民扑救火灾,维护火场秩序,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五)督促区域内有关单位制定落实消防安全制度。

第十六条公民应当履行下列消防义务:

(一)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

(三)装修住宅符合防火要求;。

(四)爱护公共消防设施;。

(五)不乱堆、乱放可燃物,不堵塞公共通道;。

(六)掌握防火、灭火和逃生方法。

第十七条除灭火救援和消防演练、测试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防供水设施。

供水单位应当对市政消火栓进行检查、维护,保证灭火使用。

第十八条农村道路和村民住宅的规划、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

村庄内主要道路,应当满足消防车通行需要。

农村设有生产生活供水管网的,应当设置室外公共消火栓;利用河流、池塘等天然水源作为消防水源的,应当设置可靠的取水设施,满足火灾扑救需要。

第十九条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车辆,必须进行消防安全性能检测。

禁止利用民用建筑、地下建筑,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

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内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禁止在地下建筑内使用液化石油气。

禁止在地下建筑和集贸市场内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

第二十条单位和个人研制易燃易爆的新材料、新产品或者有火灾危险性的新设备、新工艺的,在交付生产、使用或者技术转让时,应当提出预防火灾的措施。生产、使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落实预防火灾的措施,确保安全。

第二十一条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必须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有关管理规定。

易产生静电且能引发火灾或者爆炸的场所及设施,应当采取防止产生静电或者导除静电的措施。

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储存可燃物资仓库的电器产品、线路和导除静电设施,应当定期自行或者委托检测机构进行消防安全技术检测。

第二十二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自职责,落实消防责任,严格火源、电源以及易燃易爆和可燃物品的管理。

施工现场应当根据灭火需要设置临时消防给水设施和临时消防车通道,配备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

施工现场需要采取保温、养护措施的,保温、养护材料应当采用不燃或者难燃材料。

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不得设置员工宿舍。

因施工影响道路通行的,施工单位应当预留消防车通道。

第二十三条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和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必须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明火作业前应当清除现场可燃物,配备灭火器材,设专人监护;明火作业后应当清理现场,消除火灾隐患。

第二十四条同一建筑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书面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没有明确约定的,消防安全责任由各方共同承担。

第二十五条综合楼、商住楼和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和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项目时,应当查验共用消防设施的完好状况,做好查验、交接记录,并将查验结果书面告知业主委员会。

物业服务企业对搭盖违章建筑或者堆放杂物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的行为,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制止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报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应当依法予以处理。

第二十六条学校、福利院、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和医院等场所应当执行消防技术标准和有关管理规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火灾发生时婴幼儿、学生、老年人、残疾人和病人的逃生救助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

学校、福利院、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和医院等场所供人员住宿的房间,禁止违章使用明火和电热器具。

第二十七条公共汽车、客运长途汽车、城市轨道客运列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和逃生救助设施,并保持其完好、有效。

公共交通工具的从业人员,应当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在火灾等突发事件发生时,及时采取措施并引导乘客疏散。

第二十八条下列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一)建筑消防设施的安装、调试、检测人员;。

(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

(三)从事生产、储存、销售、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作业人员;。

(四)电焊、气焊操作人员;。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十九条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单位,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人员密集场所和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与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的监控中心联网,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预防、扑救火灾的快速反应能力。

第三十条市消防协会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在本市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活动实行行业自律管理。市消防协会应当建立健全各项自律性管理制度,制定执业准则,规范技术服务活动,发挥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

第三十一条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有关部门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消防技术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依法设立后,应当向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第三十二条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消防技术标准和执业准则,接受委托进行消防技术咨询、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消防安全评估、电气消防安全检测等消防安全技术服务,并对服务质量负责。

第三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消防组织建设,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

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的建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十四条依法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的单位,可以采取一个单位自建或者多个单位联建等形式组建,所需经费由组建单位共同承担。

专职消防队的建立,应当报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

专职消防队的撤销及其负责人的调整,应当向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第三十五条志愿消防队应当定期进行灭火训练,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使用方法,能扑救初期火灾。

第三十六条任何人发现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讲清起火地点、起火单位等有关情况。

消防队接到火警,必须立即赶赴火灾现场,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扑灭火灾。

在紧急情况下,公安消防队指挥员可以决定强行排除妨碍消防车(艇)通行或者影响灭火救援行动的障碍。

发生火灾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如实提供火灾现场情况。

第三十七条单位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参加扑救外单位火灾所损耗的燃料、灭火剂和器材、装备等,由火灾发生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区、县人民政府给予补偿。

志愿消防队员在工作时间参加扑救火灾的,其所在单位不得扣发工资、福利。

第三十八条鼓励金融机构将有关单位的消防安全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二)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储存可燃物资仓库的电器产品、线路和导除静电设施,不按规定进行消防安全技术检测的。

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二千元以下罚款:

(二)施工现场采取保温、养护措施,保温、养护材料未采用不燃或者难燃材料的。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学校、福利院、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和医院等场所供人员住宿的房间违章使用明火和电热器具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故意隐瞒或者提供虚假火灾现场情况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处警告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应当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本条例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20xx年7月19日天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天津市消防条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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