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登记承诺书(优秀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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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登记承诺书(优秀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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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我们不断成长和进步的动力之一。写总结时要注重逻辑性和连贯性,将各个总结要点有机地连接起来。以下是一些总结范文的汇编,其中包含着丰富的写作思路和技巧,供您参考。

生育登记承诺书篇一

我与xx在20xx年xx月xx日结婚,现申请办理第一胎生育登记。

我承诺:我们夫妇结婚后以及结婚前均未有生育或收养行为,不存在任何违反计划生育的情况。我们愿意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如果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虚假陈述,取得的'登记材料即《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及第一胎生育登记均自动失效;无条件退还基于此登记申领到的各项奖励、扶助、补贴、津贴、保险、诊疗费等所有待遇;并同意按使用虚假计生证明以最高幅度处罚;造成违法生育的,按最高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承诺人:(签名并按手印)。

生育登记承诺书篇二

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此项决议一出,立即引发社会各界热议。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后,人们是否会选择生育第二个孩子?在理想与现实之间,人们的实际行为又会受到哪些因素的影响?这些显然已成为当前亟待探讨的问题。早在206月,笔者所在课题组进行了一项关于“北京民众当前生育意愿和行为”的调查,调查访问形式为电脑辅助电话调查(cati),以在北京市家中或工作单位有固定电话、年龄在20—50岁的成年人作为访问对象。此次调查共获得有效问卷1201份,被访者平均年龄31.6岁(标准差为8.8),男性占49.5%,女性占50.5%。

73.2%被访者认为理想子女数为2个。

当被问及“您认为幸福美满的家庭最好有几个孩子”时,73.2%的被访者认为“2个最好”,19.4%的被访者认为“1个最好”,4.8%被访者认为“3个及以上最好”,还有2.6%的被访者认为“没有孩子最好”。据此推算,北京居民平均理想子女数为1.8个,标准差为0.6。

总体看来,理想子女数与被访者的婚育情况直接相关,与其他特征的关联并不明显,如性别、出生年代、居住地区和户口所在地等因素。单从婚育角度而言,未婚人群的理想子女数明显高于已婚人群。理想子女数或多或少地都会受到人们所处具体生活状态、阶段的影响,如大多数未婚人士总是会对幸福家庭的重要纽带——孩子充满憧憬,而已婚人士则可能会更多地面临工作、养家等实际压力,因此会优先考虑能否养得起的问题。同时,不同类型家庭的理想子女数也存在差异,“男非女独”家庭期望有2个孩子的比例最高,“男独女非”家庭的期望值相对次之,“双独”家庭的理想子女数最少。我们认为,人们以往的家庭成长经历往往会对其理想子女数产生直接影响。对于拥有兄弟或姐妹的大多数人而言,他们深知亲缘同伴的重要性,因此更希望拥有1个以上的孩子。而对于“双独”夫妻而言,他们难有类似的体验,一部分人可能无法认识到“兄弟姐妹”的意义和重要性,因此理想子女数会相对少一些。我们还询问已生育子女的被访者“您对现有孩子数目满意吗?”结果显示,七成以上的人表示满意。不过,拥有不同数量孩子的被访者,其满意状况存在显著差异,如拥有2—3个孩子的人满意程度最高,这部分人群中95.0%的人表示满意,而对于仅拥有1个孩子的人,其满意程度却出现了明显下降,其中有32.4%的人表示并不满意。

结合相关的访谈资料,我们还发现,对相当多的中国人而言,拥有2个孩子是较为理想的数量。当然,也有一部分人认为拥有1个孩子就够了。相比之下,不愿意生育孩子和希望拥有3个及以上子女的家庭并不算太多。可见,以往那种多子多福的传统观念变得日益淡薄。

生育理性使得多数人不生育二孩。

在调查中,我们向已有1个子女的被访者询问了其生育二孩的计划,结果表明,有84.6%的人表示不打算生,仅有15.4%的人说有此计划。值得注意的是,在打算再生的被访者中,明确表示计划再生一个的人数比例61.2%,想生但尚未列入计划的为35.8%,而仅有3.0%的人坦承目前已经怀有第二个孩子。

客观而言,是否打算生育第二个孩子不仅与个人特征有关,还与家庭特征息息相关。研究发现,性别因素的影响有限,男性与女性的再育意愿不存在显著差异。然而,年龄是关键性因素,如在已有1个孩子的家庭中,20—29岁年龄段的人有近一半打算再育,30—39岁年龄段打算再育的人减少至1/5左右,40岁以上希望再育者的比例则不足5%。这一点不难理解,因为生育年龄是先天性的制约条件。此外,认为理想子女数为1个的`被访者几乎不打算再育,认为理想子女数为2个的仅有约1/5的人打算再育。大体上,“双独”和“单独”家庭更倾向于再生育一个孩子,而“双非”家庭打算再育的比例不足前者的一半。通过访谈了解到,原有政策是限制“双非”家庭打算再育的直接因素,此外,年龄偏大也是促使他们放弃再育的重要原因。从居住地来看,分布于城市与农村被访者的再育意愿不存在显著差异。若是分户籍来看,非京籍者明显比京籍者更希望再育。综上,20—29岁年龄段的人群以及“单独”或“双独”家庭,由于在生理、政策等层面具备相应的条件,因而他们更有资本向往再生育一个孩子;同时,那些认为理想子女数为2个且已生育1个子女的非京籍人群(即流动人口)更有可能计划生育第二个孩子。

对一孩家庭生育意愿与计划的调查数据分析发现一个颇为有趣的现象:认为一个家庭理想子女数为2个的比例可以达到70.5%;如果落实到生活实际,有32.3%的人表示对现有1个孩子的数目并不满意,比例不及前者的一半;在更进一步地涉及未来的再育计划时,仅有15.4%的人表示打算再生育,比例又减少了一半。可见,理想与现实似乎总是存在某些差距,看似存在矛盾的表象,事实上却反映出生育观念变迁的实质及其复杂性。对于大多数中国人而言,生育就是一种现实性的选择,而当前,人们似乎已经习惯于接受1个孩子。

在打算生育第二个孩子的人群中,“一个孩子太孤单,两个孩子有个伴”是首位原因,占52.6%;其次是“喜欢孩子,喜欢大家庭”,占31.6%;再次是“希望儿女双全,凑个‘好’字”,占7.0%;因为符合国家独生子女二孩政策打算再生育的占7.0%;持从众心理的仅占1.8%。从中可以看出,人们在选择是否生育第二个子女时,是比较理性的,出发点主要是精神层面,多从孩子和个人角度考虑。

生育登记承诺书篇三

7月11日是第26个世界人口日,国家卫计委在12日通报了我国人口和计生工作的情况。我国总人口仍然保持增长,在去年末已达13.68亿人。而在全面放开二孩方面,卫计委首次透露,目前正在抓紧制定相关规定。

不知是从“只生一个”到“单独二孩”的政策转变太大,还是有关生育计划的政策非同小可,国家卫计委在开放“单独二孩”没有出现生育反弹的情况下,对全面放开二孩政策的表述和行动,还是显得那么谨慎。实际上,如果把开放“单独二孩”政策当做试水,那么,全面放开二孩政策的结果也是不难想象的。

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经济蓝皮书:中国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认为,中国目前的总和生育率只有1.4,远低于更替水平2.1,已经非常接近国际上公认的1.3的“低生育陷阱”。但是,国家卫计委仍然认为“我国总人口仍然保持增长”,似乎全面放开二孩政策,还是存在着生育反弹的风险。这在国家卫计委与相关专家之间,形成了“皇帝不急急太监”的尴尬局面。

不少专家认为,当前我国生育率太低,带来劳动人口减少、人口老龄化等一系列问题,成为影响我国未来发展的严重隐患,全面放开二孩政策显得十分紧迫。而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张东伟更是直言不讳:我国已实施计划生育20多年,现在全面放开二孩政策,担心的不应是生育反弹,而是即便放开后生育率也不回升。这才是应该引起警觉的。

这个数量庞大的群体,对“单独二孩”的态度已经摆明了,如果全面放开二孩政策,扩大的受益面也屈指可数了。

制定政策的人或许以为政策很好使,但在生育问题上,不准超生时很有政策的优势,因为,守法的是绝大多数,但当有条件容许多生一个时,政策就缺乏了强制性。相关部门可能还停留在当年开展计生工作的难度上,觉得“单独二孩”政策会像泄洪一样引发高峰。殊不知,现实的工作节奏和生活压力,让绝大部分工薪阶层真正体会到了“只生一个好”。而生得起也养得起的,可能根本无需政策开放,至于那些不顾三七二十一的,哪里还顾得上“单独二孩”还是“全面开放”。

生育登记承诺书篇四

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此项决议一出,立即引发社会各界热议。早在6月,笔者所在课题组进行了一项关于“北京民众当前生育意愿和行为”的调查,调查访问形式为电脑辅助电话调查(cati),以在北京市家中或工作单位有固定电话、年龄在20―50岁的成年人作为访问对象。此次调查共获得有效问卷1201份,被访者平均年龄31.6岁(标准差为8.8),男性占49.5%,女性占50.5%。

73.2%被访者认为理想子女数为2个。

当被问及“您认为幸福美满的家庭最好有几个孩子”时,73.2%的被访者认为“2个最好”,19.4%的被访者认为“1个最好”,4.8%被访者认为“3个及以上最好”,还有2.6%的被访者认为“没有孩子最好”。据此推算,北京居民平均理想子女数为1.8个,标准差为0.6。

总体看来,理想子女数与被访者的婚育情况直接相关,与其他特征的关联并不明显,如性别、出生年代、居住地区和户口所在地等因素。单从婚育角度而言,未婚人群的理想子女数明显高于已婚人群。理想子女数或多或少地都会受到人们所处具体生活状态、阶段的影响,如大多数未婚人士总是会对幸福家庭的重要纽带――孩子充满憧憬,而已婚人士则可能会更多地面临工作、养家等实际压力,因此会优先考虑能否养得起的问题。同时,不同类型家庭的理想子女数也存在差异,“男非女独”家庭期望有2个孩子的比例最高,“男独女非”家庭的期望值相对次之,“双独”家庭的理想子女数最少。我们认为,人们以往的家庭成长经历往往会对其理想子女数产生直接影响。对于拥有兄弟或姐妹的大多数人而言,他们深知亲缘同伴的重要性,因此更希望拥有1个以上的孩子。而对于“双独”夫妻而言,他们难有类似的体验,一部分人可能无法认识到“兄弟姐妹”的意义和重要性,因此理想子女数会相对少一些。我们还询问已生育子女的被访者“您对现有孩子数目满意吗?”结果显示,七成以上的人表示满意。不过,拥有不同数量孩子的被访者,其满意状况存在显著差异,如拥有2―3个孩子的人满意程度最高,这部分人群中95.0%的人表示满意,而对于仅拥有1个孩子的人,其满意程度却出现了明显下降,其中有32.4%的人表示并不满意。

结合相关的访谈资料,我们还发现,对相当多的中国人而言,拥有2个孩子是较为理想的数量。当然,也有一部分人认为拥有1个孩子就够了。相比之下,不愿意生育孩子和希望拥有3个及以上子女的家庭并不算太多。可见,以往那种多子多福的传统观念变得日益淡薄。

生育理性使得多数人不生育二孩。

如前所述,大多数受访者的理想子女数是2个,那么他(她)们真的会生育2个子女吗?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在生育问题上会表现出更多的理性,他们会根据自身的家庭状况和经济能力做出更合理的决定。在调查中,我们向已有1个子女的被访者询问了其生育二孩的计划,结果表明,有84.6%的人表示不打算生,仅有15.4%的人说有此计划。值得注意的是,在打算再生的被访者中,明确表示计划再生一个的人数比例61.2%,想生但尚未列入计划的为35.8%,而仅有3.0%的人坦承目前已经怀有第二个孩子。

客观而言,是否打算生育第二个孩子不仅与个人特征有关,还与家庭特征息息相关。研究发现,性别因素的影响有限,男性与女性的再育意愿不存在显著差异。然而,年龄是关键性因素,如在已有1个孩子的家庭中,20―29岁年龄段的人有近一半打算再育,30―39岁年龄段打算再育的人减少至1/5左右,40岁以上希望再育者的比例则不足5%。这一点不难理解,因为生育年龄是先天性的制约条件。此外,认为理想子女数为1个的被访者几乎不打算再育,认为理想子女数为2个的仅有约1/5的人打算再育。大体上,“双独”和“单独”家庭更倾向于再生育一个孩子,而“双非”家庭打算再育的比例不足前者的一半。通过访谈了解到,原有政策是限制“双非”家庭打算再育的直接因素,此外,年龄偏大也是促使他们放弃再育的重要原因。从居住地来看,分布于城市与农村被访者的再育意愿不存在显著差异。若是分户籍来看,非京籍者明显比京籍者更希望再育。综上,20―29岁年龄段的人群以及“单独”或“双独”家庭,由于在生理、政策等层面具备相应的条件,因而他们更有资本向往再生育一个孩子;同时,那些认为理想子女数为2个且已生育1个子女的非京籍人群(即流动人口)更有可能计划生育第二个孩子。

对一孩家庭生育意愿与计划的调查数据分析发现一个颇为有趣的现象:认为一个家庭理想子女数为2个的比例可以达到70.5%;如果落实到生活实际,有32.3%的人表示对现有1个孩子的数目并不满意,比例不及前者的一半;在更进一步地涉及未来的再育计划时,仅有15.4%的人表示打算再生育,比例又减少了一半。可见,理想与现实似乎总是存在某些差距,看似存在矛盾的表象,事实上却反映出生育观念变迁的实质及其复杂性。对于大多数中国人而言,生育就是一种现实性的选择,而当前,人们似乎已经习惯于接受1个孩子。

在打算生育第二个孩子的人群中,“一个孩子太孤单,两个孩子有个伴”是首位原因,占52.6%;其次是“喜欢孩子,喜欢大家庭”,占31.6%;再次是“希望儿女双全,凑个‘好’字”,占7.0%;因为符合国家独生子女二孩政策打算再生育的占7.0%;持从众心理的仅占1.8%。从中可以看出,人们在选择是否生育第二个子女时,是比较理性的,出发点主要是精神层面,多从孩子和个人角度考虑。在不打算再生育的人群中,年龄大是主要原因,占22.8%,这部分人大多年龄超过36岁。其次是经济原因,占19.9%,受访者觉得“北京生活压力太大,现在家庭经济条件也一般”,“想要但是养不起”,“目前养一个孩子已经很吃力了,如果经济条件好一些,可能会考虑再生一个”。再次是不符合当时政策条件,占17.9%,现在政策全面放开,可能有些人会考虑生育二孩。还有些人感觉“一个够了,不想要第二个”,占15.4%。“抚养孩子太累、负担重”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占13.1%。可见,人们之所以不打算再生育,主要还是现实条件、客观因素所限,政策因素的影响其实在先前就已经退居其次了。

52%被访者认为生育二孩能提升幸福感。

我们还特意针对不同子女数量的预期效应进行了调查、测量。结果表明,65.6%的人认为,等到孩子均成年后,其本人的社会经济地位并不会因多一个孩子而获得提升;有27.1%的人则认为,在未来,拥有2个孩子会比1个孩子更有可能提高其经济地位;当然亦有7.2%的人认为,如果多一个孩子的话,将来的经济地位还会下降。与上述情况相类似,75.5%的人认为自己将来的受尊重程度不会因孩子数量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仅有23.2%的认为拥有2个子女会比1个子女使自己的受尊重程度提高,当然,还有极少数人(约1.3%)正好持相反的观点。在幸福感上,选择“有2个子女会比只有1个子女让人感到更幸福”的比例达到了52%,表示“感觉一样”的比例为41.4%,而表示“会更不幸福”的比例相对较低,仅占6.7%。

不难理解,大多数人还是相信,即便多生一个孩子,他们未来的社会经济地位并不会因为这一点而发生太大的改变;倒是在幸福感的评价方面,超过一半的人认为多一个孩子会感到更幸福。伴随中国社会的快速转型,现如今人们对于子女的价值定位、期望都已经发生重大的改变,作为新生一代的父母,他们不会也难以指望自己的孩子在长大成人后,为自己带来一些经济收益或社会资本,因此子女数量的多少显得不再那么重要了,但在精神慰藉和幸福回馈方面,或许多生一个孩子还是具有显著意义的。

值得一提的是,我们进一步考察了幸福感、经济状况和照料三方面对生育二孩意愿的影响。调查结果显示,在理想层面,人们希望拥有两个孩子,主要基于幸福感和经济状况两方面的考量。例如,如果有人预期有2个孩子比1个孩子更幸福,就更有可能希望生育2个,反之则亦然;主观上认为自己能够养得起的人比养不起的人更期望生育第二个孩子,但能否养得起都是基于自我感受的判断。谈及是否打算生二孩时,除了幸福感和经济因素存在显著影响外,老人能否帮忙照料二孩也存在显著的影响,如果老人能照料得越多,打算生育二孩的可能性越大。总之,大多数公众的生育观念已经发生了根本性转变,他们的选择更加务实并趋向于理性化、个体化。

生育登记承诺书篇五

承诺人姓名: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户籍地址:

现居地址:现有子女:个。

子女姓名:出生年月:我夫妻现办理孩生育登记,现承诺:申请生育登记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如有不实,生育登记失效,愿意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抄录(上述横线标注文字):

承诺人:年月日。

生育登记承诺书篇六

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

市民在生育子女前到计生部门办理了生育登记证明后,可使用其办理相关证件,如有上户、本地有计划生育服务证的`情况,需到计生部门咨询,确定是否可以使用证明生育。给新生儿上户口时,需要领取了《生育服务证》的夫妻,在其子女出生后,应当持《生育服务证》和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到户籍部门办理新生儿入户手续。

生育登记承诺书篇七

尊敬的工商行政管理局:

兹声明,本申请人已明确知悉上述告知事项,并将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履行相关义务。

本申请人承诺,本次申请工商登记的提交材料真实有效,涉及的`内容和程序均符合法定要求,有关签名(或盖章)系当事人本人签名(或本单位盖章),股东(投资人或合伙人)意思表示真实。

如有虚假,本申请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字(盖章):xxx。

20xx年x月x日。

生育登记承诺书篇八

本人________自愿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产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详见附表)作为向___________的借款抵押物,本人承诺在无法按时偿还该笔借款时,将无条件配合抵押权人采取拍卖、出售、出租等方式处理抵押房地产,用于清偿该借款。若不能按时偿还借款,本人及其配偶将承担一切连带责任。并承诺遵守以下条款:

一、借款人保证在房地产设置抵押时,该房地产无任何对第三人已设定了抵押权,并保证抵押权具有完整性。

二、借款人保证对所设置的房地产拥有完全的产权,并且无任何瑕疵。

三、在借款人所签署的《借款合同》终止前,不得自行解除抵押条款。

四、借款人保证在房产做抵押期间,不擅自将抵押物变卖、拆除、改建、赠与,不改变其使用性质。

五、今后凡涉及产权、抵押纠纷,概由抵押人承担债务及法律责任。

六、本抵押承诺书一经本人签字后即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特此承诺。

签署时间:年月日。

附表:

抵押人:(签字手印)。

生育登记承诺书篇九

xxxxx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公司(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郑重承诺:工商部门已告知相关审批事项和审批部门。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我(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将及时到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在取得行政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如有超出登记经营范围从事后置审批事项经营的需要,也将先行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和相应审批手续,未取得相关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签名:

生育登记承诺书篇十

树道德之新风,立诚信之根基,是每一位当代大学生义不容辞的责任。为圆满完成本学期期末考试,本人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一、本人已认真阅读并了解《20__-20__学年第2学期诚信考试倡议书》、《线上考试致学生告知书》、《__管理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等考试相关要求和规定,在考试中将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二、本人承诺在考试中独立答题,诚信考试;不抄袭,不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

三、本人将服从任课教师、监考教师及学校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扰乱考试工作秩序。

四、如果本人有考试违纪或作弊行为,愿意接受学校按照相应规定对本人的处分,且服从无补考考试资格等相应处理。

五、本人将牢记“考试失败还有机会,考试作弊危害巨大”的训诫,通过自己的努力付出来取得应得的成绩;愿意考前认真复习好每一门功课,以诚信的态度对待每一场考试,考出真实水平,考出诚信学风,共同营造公平、诚信的考试氛围。

承诺人(签字):__。

20__年x月__日。

生育登记承诺书篇十一

引导语:公司企业注册承诺书详细记录了企业成立之初的薪资责权分配,是企业诚信的一种表达,其具有法律约束力。以下是小编提供的企业登记注册承诺书,大家可以阅览参考一下!

本企业了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政策、规定、管理结构和申报认定流程,基于对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采用的安全方案、保密措施、网络身份识别和验证系统的充分信任,自愿申请注册成为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的注册企业,并做出如下承诺:

一、在注册过程中将真实、准确地填报《企业注册登记表》,并对该信息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在成为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的 注册企业后,愿通过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和电话等方式获得相关通知信息。并承诺按要求通过网络完成认定申请材料的上报工作。

三、认真阅读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在每个环节上提供的《企业声明与确认书》,并承诺一经确认,视同与本承诺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诺书

xxxxxxxx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xx万元,其中:股东xx以货币方式认缴注册资本xx万元,股东xx以货币方式认缴注册资本xx万元,股东xx以货币方式认缴注册资本xx万元。

现申请实收资本零首付设立登记,全体股东承诺如下:在公司实收资本到位前,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的法律责任;公司成立3个月内实收资本未到位20%前,不得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或开设分支机构;3个月内公司实收资本到位20%后,在5个工作日以内持《验资报告》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在满3个月实收资本仍不能到位20%,公司停止一切经营活动,依法进入清算程序,并在5个工作日内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清算小组备案,公司清算终止后,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承诺人:

年 月 日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今有 xx共同出资xx 成立名称为 xxx的企业,拟用“xxx ”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主要从事 xxx行业。

全体投资人特此承诺:该企业名称的申请和使用遵守诚实信用和公平竞争原则。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拟设企业将规范使用企业名称的全称,从事的主营业务与其行业表述用语是一致的`。若与其他企业因名称发生争议且登记机关依法作出变更名称的处理决定的,拟设企业将服从登记机关的处理决定,办理企业名称变更登记。

全体投资人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今有 xxx共同出资 xxx成立名称为xxx 的企业,拟用“xxx ”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主要从事xxx 行业。

本单位(或个人) 对该企业名称登记无异议。

本单位(个人)特此承诺: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若本单位(个人)与该企业因名称发生争议时,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通过民事司法途径解决。

同意使用单位(或个人)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生育登记承诺书篇十二

我申请参加贵院20__年自主招生考试,坚持以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现特向贵院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暂行规定》,只报考一所院校。若同时报考二所以上(含二所)院校,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2.保证自己是符合高考或单考单招报考条件,并已办理高考或单考单招报名手续的高中毕业生,准确向贵院提供本人的真实信息,并愿意承担所提供信息与事实不符可能引起的相关责任。

3.认真学习《考生守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自觉地遵守考试纪律,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处罚。

4.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扰乱考试工作秩序。

5.不携带各种无线电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除考试规定外的其他任何物品进入考场。

6.考试时思考、沉着应试,做到不吸烟,不喧哗,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7.若被贵院录取则保证按时入学。

承诺人(签字):__。

20__年x月__日。

生育登记承诺书篇十三

申请人郑重承诺如下:

变更(备案)登记。三、经营范围涉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保证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再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并对未经批准擅自生产经营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四、保证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缴纳出资等义务。五、严格自律,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承诺人盖章(签字):

日期:

生育登记承诺书篇十四

奎文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潍坊舒婴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郑重承诺:工商部门已告知相关审批事项和审批部门。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我(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及时到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在取得行政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如有超出登记经营范围从事后置审批事项经营的需要,也将先行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和相应审批手续,未取得相关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签字:

生育登记承诺书篇十五

 xx有限公司于20xx年7月31日召开股东会议,要求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由原来的50万减至30万,股东胡应才由49.5万减至29.7万,股东邱贤花由0.5万减至0.3万,并在6月10日—6月16日的新参考文摘登报告之,减资后公司原有的债仅、债务由全体股东共同承担。

全体股东签字:xxx。

20xx年xx月xx日。

生育登记承诺书篇十六

本人已经认真阅读告知承诺书的全部内容,愿意作出如下承诺:

1、不属于下列人员之一(具体法律依据见《法律、法规、规章和党纪、政纪规定不得经商办企业或者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厂长)的规定》):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3)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领导人员;

(4)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人员的配偶、子女;

(6)法律、法规、规章和党纪、政纪规定不得出资设立企业或者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厂长)的其他人员。

3、承担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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