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警管理制度心得(模板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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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警管理制度心得(模板20篇)
时间:2023-11-05 00:03:11     小编:念青松

健康是我们最重要的财富,但如何保持健康在现代社会中却是一个挑战。总结要突出成果和收获,评估自己在学习和工作中表现出的进步和成就。请参考以下总结范文,了解不同领域的经验和经验分享。

辅警管理制度心得篇一

正值北风呼呼,寒风凛冽的冬季,群山环抱的梅岭东方度假酒店会议室内却热火朝天,讨论激烈。20xx年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护士长管理培训班在这里隆重举办,其目的是为了加强护士长的管理水平,提高我院护理服务质量。

第一天是由我们护理部熊主任诠释了新的护理模式—责任制整体护理,并告诫我们不能照本宣科,应针对我院护理现状如护理人力资源缺乏,护理队伍年轻等特点找到最适合我院发展现状的护理模式。随后张超副主任、梅赣红总护士长、金春莲总护士长手把手地教我们如何进行在职护士培训教育,如何规范管理文件夹,如何书写护士长手册。 第二天,由北京金牌专家董胜利医学心理硕士授课,课堂上教师采用了互动游戏、现场提问等形式,生动有趣地讲解如何提高护士长管理执行力,如何进行护理管理,护理管理文化等。董老师的课件内容高屋建瓴,让我们的思想境界骤然提升,到达了一个从前自己难以企及的高度。文字组织更是“字字珠玑”,其中的很多内容都可以做为座右铭,激励我们在平凡的岗位上,去思索人生的价值。老师博古通今,我们在感慨他知识渊博的同时也反省自己知识的贫乏。我们如饥似渴地畅饮知识源泉,对于我们每一位护士长来说这不光是一次管理水平培训,更是一次心灵的洗涤。

护士长竞聘演讲时的情景还历历在目,豪情壮语也记忆犹新,但当我真正走上这个护士所谓“领头羊”岗位时,才发现了与现实的差距。半年了,一路走来,有许多艰难,也受了不少挫折,怀疑过,退缩过,甚至想过放弃自己的梦想,通过两天的培训让我受到鼓舞,看到希望。

“性格决定命运,态度决定人生”。一件事情总会有两面性,不能总陷在沼泽中不能自拔 。当你以积极态度面对困难时,有时它会迎刃而解,换个角度对于我来说,这些经历何尝不是一次难得的摔打和锻炼。复杂的处境磨砺了人的心智,提高心理承受力和处理问题的能力,激发了积极奋斗的意志力。我想,我也会用积极向上的态度,给自己一个阳光明媚的人生。也将尽最大努力,带好自己的一支护士队伍,让她们以积极的态度面对生活,面对护士这个职业。

“自知为明,知人者为智”。这句话给我的感触颇深,一个明智的管理者,不但自身要有良好的修养,渊博的知识,精湛的专业技能,还要有卓越的协调沟通能力,雷厉风行的执行力,以及不竭的激情和开拓创新能力,更应具备知人善任,用人之长,容人之短的胸襟。这将是完成护理工作最有效的措施。人尽其才,扬长避短,这些都对我们的日常工作有现实的指导意义。

培训结束,是以一段催人奋进的尼克胡哲励志演讲视频结尾。很喜欢他的一句话:“人生的遭遇难以控制,有些事情不是你的错,也不是你可以阻止的。你能选择的不是放弃,而是继续努力争取更好的生活。”以此激励自己及身边所有的人。

辅警管理制度心得篇二

管理制度是保障我公司正常健康运转的根本。你知道管理制度学习心得是什么吗?接下来就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管理制度学习心得,供大家阅读!

自开展了公司。

规章制度。

学习活动以来,通过对“职业技能鉴定考评管理办法”、“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故障)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的学习,我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学习规章制度,遵守规章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下面根据学习情况,结合个人实际谈谈体会。通过学习,提高了我的思想认识,增强了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由于平时工作比较繁忙,我们只抱着干好每天的工作,而规章制度学习与己关系不大、可学可不学的想法,对规章制度疏于学习,在学习时也不够深入,对内容也理解不够全面。在这种思想支配下,就会萌生一些自由散漫的思想。通过这次规章制度学习教育,使我深刻地认识到,不学习规章制度、不熟悉规章制度对各环节的具体要求,就不可能很好地遵守规章制度,并成为一名合格的员工。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加强规章制度的执行,是自己与公司快速成长的保证,了解到严格执行公司各项制度是我们每一位员工的重大责任。通过学习让我意识到自己在以后的工作中应严格要求自己,把学习规章制度深入到自己的工作中,从而不断提高自己实际工作中的自主性和能动性。在工作中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履行自己的。

岗位职责。

通过这次学习,对照所学的制度,我意识到自己在平时的学习和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对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方面的内容理解的不够深刻细致,平时不是很重视。二是每次做完工作,不善于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经验。三是对工作中不善于自我创新,不进行深入的研究。四是对自己的工作态度方面不能够做到很好的自我调节,导致有时工作态端不端正从而影响到工作。针对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采取如下改进措施:一是平时应加强对公司相关的业务与规章制度的学习,熟悉和掌握规定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及各项能力。二是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并对工作方式方法做到勤总结勤反省,争取在以后的工作中做到用最短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从而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做到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尽职尽责。三是平时应多了解一些有利于工作与公司发展的比较具有新颖的一些好的想法与意见。四是对于自己的工作态度方面,应加强自我调节,在以后的工作坚决杜绝这种事情发生。

制度是发展形势的要求,是竞争的手段,是实现目标的保障,因此贯彻落实我公司的制度势在必行。

1.要做好一个工作,就必须要热爱这个工作,精业、敬业的为全体职工服务。

2.要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做到精益求精,工作起来就要全身心的投入,不为外界所干扰。

3.要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在干好日常工作的前提下,我们需要不断的充电和学习。

4.要不断的提高自己的适应能力和应变能力,加强团队协作精神和默契度。

我想我有责任,有义务,有能力继续学习下去,不断的总结自己,反省自己,为公司的发展进一份绵薄之力。

通过2月中旬由办公室组织对《公司规章制度文件汇编》分三次的集中学习,本人经过自我理解和同事们在会上积极的讨论,让我对公司的制度有了更深的认识,意识到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重要性,也使我反醒到自己平时工作中对于制度方面做不不全面的地方,通过这次的培训让我的对规章制度的意识得到加强,达到了学习的预期目的。下面是我对这次教育活动的体会:

自开展制度学习以来,我能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会上认真听取并做好笔记。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加强规章制度的执行,是自己与公司快速成长的保证,了解到严格执行公司各项制度是我们每一位员工的重大责任。通过学习让我意识到自己在以后的工作中应严格要求自己,把学习规章制度深入到自己的工作中,从而不断提高自己实际工作中的自主性和能动性。在工作中严格按照各项规规章制度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

通过这次学习,对照所学的制度,意识到自己在平时的学习和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对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方面的内容理解的不够深刻细致,平时不是很重视。二是每次做完工作,不善于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经验。三是对工作中不善于自我创新,不进行深入的研究。四是对自己的工作态度方面不能够做到很好的自我调节,导致有时工作态端不端正从而影响到工作。针对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在以后的工作将采取如下改进措施:一是平时应加强对公司相关的业务与规章制度的学习,熟悉和掌握规定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及各项能力。二是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并对工作方式方法做到勤总结勤回头看,争取在以后的工作中做到用最短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从而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并在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要求,做到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尽职尽责。三是平时应多了解一些有利于工作与公司发展的比较具有新颖的一些好的想法与意见。四是对于自己的工作态度方面,应加强自我调节,在以后的工作坚决杜绝这种事情发生。

辅警管理制度心得篇三

第一条为加强辅警队伍的全面建设和规范管理,充分发挥其在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中的作用,结合我局辅警队伍建设管理的现状,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根据岗位职责,全局辅警分为保安队员、专职保安联防队员、交通协管员、流动人口协管员、临时用工人员等五大序列。

第三条辅警人员按岗位职责必须具备从事本岗位工作的专业技能。

(一)保安队员、专职保安联防人员、交通协管员、流动人口协管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自愿从事保安联防工作;

3、身体健康、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

5、无违法犯罪记录,未有被公安机关解聘的经历;

6、退伍军人、共-产-党员以及有驾驶、电脑、文秘等专业技能的优先录用。

(二)临时用工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和组织纪律观念,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团结协作精神;

2、身体健康、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年龄18至45周岁;

5、炊事员必须有一定的烹饪技术;

第四条招聘辅警人员在局党委的领导下进行,由政治处与相关职能部门、单位组织实施,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1、公布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基本程序和方法等;

2、报名与资格审查;

3、分岗位组织考试;

4、政治处与相关职能部门、单位研究提出录用方案报分管局领导审批、录用。

第五条凡录用辅警人员须填写《海安县公安局辅警人员审批表》,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使用。录用保安队员需经保安公司、政治处审核后,报分管局领导、局主要负责人审批后,与保安公司签订合同;录用专职保安联防人员需经用人单位、治安大队、政治处审核后,报分管局领导、局主要负责人审批后,与保安公司签订合同;录用交通协管员需经交巡警大队、政治处审核后,报局分管领导、局主要负责人审批;录用流动人口协管员需经用人单位、治安大队、政治处审核后,报分管局领导、局主要负责人审批;录用临时用工人员需经用人单位、办公室、政治处审核后,报分管局领导、局主要负责人审批。

第六条保安队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2、加强组织、纪律作风建设,严格遵守各项制度;

3、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做好"六防"工作,确保安全;

4、对发生在警卫目标内的各类案件要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5、法律、法规、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专职保安联防人员在公安民-警的组织带领下,履行以下职责:

1、开展治安巡逻、伏击守候;

2、开展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安全检查和安全防范宣传教育;

3、协助盘查、堵控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和可疑物品;

4、协助开展入户调查和社区警务工作;

5、保护案件和事故现场,并立即报告;

6、参加抢险救灾,帮助群众排忧解难;

7、完成公安机关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八条交通协管员在交巡警的组织带领下,应履行下列职责:

1、协助开展道路交通治安管理基础调查工作;

2、协助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维护工作;

3、协助开展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4、协助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5、协助交巡警进行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察保护,抢救伤者等工作;

6、开展巡逻、设卡、伏击、守候。

8、参加抢险救灾,帮助群众排忧解难;

9、完成公安机关布置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九条流动人口协管员须在公安民-警的组织带领下,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协助开展入户调查和社区警务工作;

2、协助管理流动人口,摸清底数,建立台帐,掌握现实情况;

3、协助落实流动人口管理各项安全责任措施;

4、及时发现和预防流动人口违法犯罪;

5、完成公安机关布置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十条临时用工人员应履行如下工作职责:

(一)驾驶员工作职责:

1、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保持车况车貌良好;

2、服从调配,保证完成工作任务用车,确保无交通事故;

3、完整记载行驶里程,节约油料,降低各项费用。

(二)110报警服务台接警人员工作职责:

1、熟练使用文明用语,熟记文明用语规范;

2、熟记有关通信联系电话;

4、熟悉掌握各种设备的使用方法,严格有关操作规程。

(三)文印人员和微机操作人员工作职责:

1、熟练使用各项文印设备,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2、严格遵守文印工作制度,节约使用各类耗材;

3、及时完成各类文书的打印、印制、装订工作,做好服务工作。

(四)炊事员、保洁员工作职责:

1、炊事员须按时保障单位人员用餐,确保饮食卫生,后勤保障到位;

2、保洁员须经常性对办公、生活区及单位门前进行打扫,

随时保持清洁明净的卫生环境。

第十一条辅警人员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由用工单位按照有关规章制度对其实施管理。用工单位要定期组织辅警人员教育培训,过好正常组织活动,严格落实各项制度措施。

第十二条保安队员接受保安公司统一管理。派出所不能直接向企事业单位、娱乐服务场所派驻保安人员。派出所可以在保安公司未开拓业务的企业联系派驻保安,但派驻人员必须是保安公司的保安人员或经保安公司、政治处审核,局领导审批,且与保安公司签订合同的人员。凡由派出所联系派驻,保安公司返还部分保安服务费(标准暂为1万元/人返还1000元,超过1万元部分全部返还)。不论是保安公司直接派驻的,还是派出所联系派驻的,都必须接受保安公司统一管理,工资奖励由保安公司直接考核发放。

第十三条辅警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履行职责,尽心做好本职工作。

第十四条辅警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下列工作纪律:

1、遵纪守法,依法办事;

2、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4、规范着装,文明执勤;

5、服务群众,接受监督。

第十五条辅警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保安队员、专职保安联防人员、流动人口协管员不得有以下行为:

2、参与收粮要款、计划生育、城市管理和殡葬改革等非职责范围内的活动;

3、接警、单独处警,查办各类案件;

4、给违法犯罪嫌疑人员通风报信;

5、擅离职守或者酒后执勤;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行为。

(二)交通协管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单独接警、处警,参与行政执法以及办理交通事故处理工作;

(2)扣押他人合法证件、车辆以及财物;

(3)单独上路执勤,查处道路交通违章;

(5)违反《交巡警大队协勤员着装管理规定》规定等行为;

(6)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为及社会上严重反对的行为;

(7)利用协管员身份谋取私利和违法乱纪。

(三)临时用工人员不得有以下行为:

1、驾驶员不得违章驾车、酒后驾驶车辆,不得私自用车、擅自将车辆外借;

3、文印人员不得接私活,工作中知道的机密,不得外传。

4、炊事员不得利用购买食品之机,克扣营私。保洁员在日常保洁工作中不得在办公区内打听、了解与本岗位工作无关内容。

第十六条辅警人员的工资报酬实行低工资、高奖惩,谁使用、谁付酬,由合同签约单位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1、保安人员工资由保安公司确定,经费由保安公司支出;

6、直属大队、单位、机关部门电脑输录人员(经县局核定并审批的)试用期(3个月)月基本工资300元,试用合格者,月基本工资为450元,外加50元保险费,经费由县局支出。

上述2-7项人员从2004年1月1日起每工作一年每月加20元。

9、计算机专门人员且有突出贡献的,另行规定,经费从ck报警服务费中支出。

第十七条辅警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解聘:

1、多次违反工作纪律,经教育不改的;

2、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未及时制止或者报告的;

4、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的;

5、给违法犯罪嫌疑人员通风报信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情形。

第十八条解聘辅警人员,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分别报主管部门审核,报经分管局领导、局主要负责人批准,由合同签约单位与其终止合同。对解聘的人员,应及时收回服装、标志和执勤证、执勤标志。

第十九条本规定由县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辅警管理制度心得篇四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辅警在维护社会治安和保障人民安全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了更好地管理和规范辅警队伍,相关部门建立了一系列日常管理制度。通过自己多年的参与和实践,我体会到了这些制度的重要性和合理性。以下是我对辅警日常管理制度的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辅警日常管理制度在维护秩序和安全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在社会治安方面,辅警在路口、村庄、商场等各个场所执勤,起到了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在这过程中,辅警日常管理制度的执行可以确保辅警队伍的纪律性和效率性,提高辅警工作的效果和质量。

其次,辅警日常管理制度有利于提高辅警队伍的素质和水平。辅警是社会服务的典范,他们的工作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道德和职业素养。辅警日常管理制度中包含了各种培训、考核和评价等机制,可以促使辅警不断加强自身的学习和提高,从而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和专业素养。

此外,辅警日常管理制度还能保障辅警的权益和利益。制度明确了辅警的权责,确保他们在工作中能够享受到应有的待遇和权益。比如,辅警日常管理制度规定了合理的工作时间、工作休息规定,保障了辅警的劳动权益。此外,制度还规定了对辅警的培训、奖励和晋升机制,保证了辅警在工作中得到合理的成长和发展。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我也发现了辅警日常管理制度的一些问题。首先是制度的灵活性不足。因为辅警的工作环境和任务需要经常变动,制度过于刚性,不能随时随地地适应实际情况的需要。其次是对辅警队伍的激励机制不够完善。虽然制度规定了一些奖励和晋升机制,但与一些其他行业相比,还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最后是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有时候,一些辅警没有按照制度要求进行工作,这就需要相关部门强化监督和管理,以确保日常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综上所述,辅警日常管理制度对于辅警队伍和社会治安的维护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日常管理制度的执行,可以提高辅警队伍的素质和水平,保障辅警的待遇和权益。但制度也存在灵活性不足、激励机制不完善和执行问题等一些不足之处。因此,相关部门应该进一步完善日常管理制度,提高灵活性,加强激励机制和管理监督,以不断提升辅警队伍的工作质量和效益。同时,辅警队伍也应积极配合执行,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为社会治安和人民安全做出更大的贡献。

辅警管理制度心得篇五

辅警是我国公安机关的重要一员,担负着维护社会治安和保卫人民安全的责任。为了更好地加强辅警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我所在的辅警支队制定了一套日常管理制度。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和体验,我对这一管理制度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和理解。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的心得体会。

第一段:制度的必要性与意义

辅警是公安机关的重要力量,其职责决定了其需要承担维护社会治安的重要任务。在辅警队伍庞大且职责繁重的情况下,日常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这一制度的设立旨在规范辅警队伍的行为,提高队员的纪律素质,增强队伍的战斗力。通过明确辅警队伍的职责、权力和责任,制定统一的工作流程和规范操作,有助于提高辅警队伍的工作效率和质量,并确保辅警队伍始终保持高度警觉,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和使命。

第二段:加强对辅警队伍的指导和培训

在日常管理制度中,加强对辅警队伍的指导和培训是一个重要环节。通过定期组织辅警队伍的业务培训和理论学习,提高队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技能,增强队员的工作能力和执行力。同时,通过组织公安知识的学习和宣传,提升辅警队伍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确保辅警队伍合法执法、依法办事。

第三段:建立健全的考核机制

辅警队伍的工作需要高度的纪律性和责任感,因此,一个健全的考核机制对于提高队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至关重要。日常管理制度中应明确对辅警队伍的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根据队员的表现,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激励优秀队员,倒逼工作不力的队员努力提高。通过建立健全的考核机制,可以保证辅警队伍的工作质量和绩效能够保持持续的提升。

第四段:加强队伍建设,形成团结有序的工作氛围

辅警队伍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队员之间的团结和协作至关重要。日常管理制度应加强对辅警队伍的组织建设,营造一个团结有序的工作氛围。通过组织丰富多样的集体活动,加强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形成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对于存在的问题和矛盾,要及时处理并妥善解决,避免产生不良影响。

第五段:不断完善与改进日常管理制度

日常管理制度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进行完善和改进。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工作环境的变化,辅警队伍所面临的工作难度也在增加。因此,日常管理制度需要与时俱进,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优化制度内容和操作流程,更好地适应实际工作需要。同时,要积极倾听队员的建议和意见,明确问题症结,加以改进,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总结:辅警日常管理制度是保障辅警队伍工作规范和高效运行的重要保证。通过加强对辅警队伍的指导和培训、建立健全的考核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和形成团结有序的工作氛围,并不断完善与改进日常管理制度,可以有效提高辅警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效能,为社会治安维护提供坚实的保障。作为一名辅警,我将继续努力,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自己,为维护社会安全做出更大的贡献。

辅警管理制度心得篇六

不知不觉,在三合派出所实习已经有一个多月的时间了。回想起刚开始的期待和浅浅的不安,现在的心里是满足的。

在xx派出所,先不说宿舍、办公环境这些硬件条件吧,首先这里的民警对我们都是和蔼可亲,像是对自己的亲弟弟妹妹一样照顾关爱。他们平时绝对不会因为一点小事情责怪我们。相反的,很多民警在值班的时候都会带我们去吃当地的特色美食,也常常端火锅回来给我们吃,说让我们改善伙食。所长、副所长对我们也宽容和蔼,从不过分要求我们。我们刚来的时候,所里没有镜子,刘所长还特地在卫生间的盥洗池上方安了一面大镜子,方便我们梳洗。这样点点滴滴的关爱总是让我们感觉到很温暖。

我们所的条件应该算是好的。办公环境也很舒适,一进派出所就是一个小二层的大厅,打扫地干净整洁,因为是新修的楼,所以里面都是崭新的设施。门窗,地板砖都是很新的。

渐渐的我没有了刚来时的陌生感和恐惧感。一个月中派出所的民警已经把一些业务知识和操作技巧手把手地教给了我们。慢慢的我学会了很多东西。比如行政、刑事案件的录入、指纹、掌纹的取样、尿检、采血样以及接警、做笔录、现场勘查等一系列的办案流程。

一个月过去了,我开始渐渐融入到派出所这个大家庭中,渐渐把自己就看作是派出所中的一员,每天认真的接警、出警、办理各种案件。也虚心的学习各种程序和技巧。一个月以来,我学会了不少,也开始懂得在一个新环境里怎样和大家和谐相处。

我期待之后的五个月,我能够为所里做得更多,也能够收获更多。

辅警管理制度心得篇七

如果有以下行为之一,必须进行对话教育

1、一个月内迟到早退两次的;

2、工作期间脱岗现象的;

3、不按规定服装的;

4、工作拖延,效率低下,不按时完成任务的;

5、服务态度差,对大众有冷、硬、横、推现象

6、工作场所或值班车辆卫生状况差的;

7、工作中故意无法通信的;

8、不服从命令,不服从指挥的;

9、工作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的;

10、未经同意驾驶执法车辆或驾驶时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

11、有其他情况需要说话的。

辅助警察违反以下条款之一时,应警告

1、作风散漫,纪律松弛,缺勤一天或迟到早退,一个月内两次谈话后,仍未纠正

3、服务态度差,对大众冷、硬、横、推产生不良影响的;

4、工作期间退休,一个月内接受两次对话教育后,仍未纠正

6、工作期间,通信不畅造成一定结果的;

7、值班期间,服装不规范,经过对话教育后,仍未修正

8、值班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经过对话教育后,仍未纠正的;

10、非工作时间驾驶执法车辆(经领导同意除外),通过谈话教育后仍未纠正的;

11、被大众投诉的问题是事实,情节轻微的

12、年末审查结束的;

13、违法六条禁令,情节轻微

14、其他情况需要警告。

辅助警察队员违反以下条款之一的,全部解职

1、违反《六条禁令》造成严重后果的;

2、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受到治安罚款以上处罚的;

3、一年内两次被警告的;

4、擅自使用执法车辆,造成严重后果的;

5、因工作和风格问题受到大众投诉,产生不良影响,经过验证

6、利用工作为自己、亲戚、朋友谋取不当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

7、严重失职、个人欺诈、对使用者产生重大影响的;

9、有其他违反纪律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辅警管理制度心得篇八

薪酬的`学习不是一蹴而就的,这需要不断地学习和实操演练才能够融会贯通。我们应该在不断的学习和探索中发现薪酬制度中存在的漏洞并完善它,才能找出一个符合我们经营发展相符的薪酬管理体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薪酬评定及其预算、支付等管理工作,建立公司与员工合理分享公司发展带来的利益的机制,促进公司实现发展目标。

第二条:原则

公司坚持以下原则制定薪酬制度。

一、按劳分配为主的原则

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三、员工工资增长与公司经营发展和效益提高相适应的原则

四、优化劳动配置的原则

五、公司员工的薪酬水平高于当地同行业平均水平。

第三条:职责

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是集团员工薪酬管理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有:

(一)、拟订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薪酬预算;

(二)、督促并指导 子公司实施集团公司下发的薪酬管理制度;

(三)、检查评估子公司执行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情况;

(四)、事后审核子公司的《工资发放表》(附件一)和《工资发放汇总表》(附件二);

(六)、核算并发放集团公司员工工资;

(七)、受理员工薪酬投诉。

二、子公司办以室是子公司员工薪酬管理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有:

(一)、拟订本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和薪酬预算;

(二)、督促并指导 本公司各部门实施薪酬管理制度;

(三)、核算并发放员工工资;

(五)、办理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布置的薪酬管理工作。

第二章薪酬结构

第四条:薪酬构成

公司员工的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福利三个方面,分类与构成如下图:

第五条:工资

本公司员工工资按考核周期和计发方法不同分为年薪制工资和月薪制工资两大种类,按构成内容和计发依据不同又分为基准工资、提成工资、加班工资和津贴等若干部分。

第六条:基准工资释义与分类

一、本制度所称基准工资是指公司为每个职位设置的若干个职等中分设的每个薪级,在某一考核周期内不包括提成工资、加班工资和津贴的工资计发基数标准。

二、基准工资按考核周期和计发方法的不同分为年薪制工资中的基准年薪和月薪制工资中的基准月薪两类,按构成内容和计发依据不同又分为相对固定应发的基础工资(基础年薪或基础月薪)和依个人绩效考核情况上下浮动的绩效工资(绩效年薪、基础绩效工资)两部分。

第七条:基准提成工资释义与构成:

二、基准提成工资分成应发基础提成工资和依个人绩效考核情况上下浮动的提成绩 效工资两部分。

第八条:津贴

本制度中的津贴是指特殊岗位的津贴和路救服务补贴等。

第九条:奖金

公司设置的奖金主要包括年终绩效工资、超额利润提成奖和突出贡献奖三类。

第十条:福利

公司设置的福利包括法定福利和其他福利两部分。

第三章年薪制

第十一条:年薪制的释义

年薪制是以年度为考核周期,把经营管理者工资收入与经营业绩挂钩的一种工资分配方式。

第十二条:年薪制员工范围

第十三条:年薪制员工工资的构成

本公司年薪制员工工资构成的内容只包括基准年薪、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和津帖,[莲~山 课件 ]不参与提成工资分配。其中,基准年薪分为基础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

第十四条:基础年薪的释义

本制度所称基础年薪是按基准年薪的一定比例折算出的、按月平均支付的工资,是年薪的预支部分。

第十五条:绩效年薪的释义

本制度所称绩效年薪是基准年薪减去基础年薪后的剩余部分。绩效年薪的实际支付金额,要根据年薪制员工个人年度绩效得分来计算,具体计发办法,按集团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办法》规定。

辅警管理制度心得篇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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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认为当前学校管理制度的规范应该着重注意以下几点:

一、要建立民主科学的

教学

管理机制

1、学校的生存主要以教学为主,新课改的核心是“教学民主”,新的课程改革要求教学民主化,教师要由教师中心、居高临下、注重表演的传授者转变为共同建构学习的参与者。教学民主的实施者是教师。一个学校的教师没有一点民主的意识,又怎能奢望他对学生进行民主意识的培养。

2、在重新构建学校管理制度的时候,还应加强民主规章制度建设,并注意以下两点:一是简明、具体,具有可操作性;二是要赋予教职工对领导的监督权,只有从制度上保证教职工们对领导实施监督,制度建设才具有实质意义。

3、教师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状况,直接影响教师民主化教学意识的养成。

二、管理制度要强调以人为本

1、要了解教师,目前教师压力是非常大的,这种压力及来自家长的、来自社会的乃至学校。

2、要尊重教师,在制定学校管理制度的时候,既要做到规范化科学化,同时要做到尊重教师,制度的制定要做到人性化,要充满人文关怀。

3、要发展教师。要树立管理即服务的观点,要把学校的管理构建成教师发展的平台,对优秀人才既要放宽准入条件,要舍得向更高更好地方选送,确立名师意识。教师是学校发展的主体,不要把他们视为仅仅完成学校任务的工具。要使教师们有主人翁意识,归属感、集体荣誉感,多发掘他们的潜能,多给一些人文关怀,这样就能更好地体现出学校管理制度的人性化。

三、

要构建全新的评价体系

教师评价是课程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教师评价与教师的专业发展、职称职务晋升、经济收入等切身利益有着密切的关系,教师评价的公正与否,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教师的工作热情和工作态度。

1、在考评内容和标准的制定上,要体现新课程的精神,要反映教师创造性劳动的性质,要符合课程改革对教师角色转换要求以及教学改革的方向。

2、在考评的组织实施上,要杜绝一切形式主义,努力使考评过程成为引导教师学会反思、学会自我

总结

的过程,从而进一步提高认识、更新观念。

3、重视教师个体差异。由于教师在人格、职业素养、教育教学风格、师生交往类型和工作背景等方面都存在巨大的差异,因此使教育教学变得丰富多彩。

总之,学校管理制度的规范,涉及到方方面面,不同的地方不同的学校,都应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管理制度的重新构建,以保障新的课程改革的顺利进行和学校的全局发展。

企业管理制度是企业的脉络,通过一系列的管理制度,员工可以充分了解这个企业的具体管理模式及在这一管理模式下的个人的行为规范及准则。

合同是市场主体自由谈判,以促进资源向更高价值转移的最主要交易形式,是当事人双方为确认某种事实而达成的具有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协议。各项贸易都是基于一份完整,合法,合理的合同之上,而合同的准确性和合法性同样是保证贸易顺利进行的必备条件,而我们业务中日常接触到的合同大体有两种:买卖合同和出口合同。基于合同的重要性,为加强合同管理,公司对于合同的定制及跟踪执行制定了一整套的规范系统。

首先,公司经营的所有商品与供货单位签订由公司统一制订的买卖合同,合同需经经理审批签字,盖有公司合同专用章并使用公司统一下发的合同编号。其次,公司经理办公室指定为买卖合同审核和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工作,审核无误后方能盖上合同专用章。最后由财务部按有效的买卖合同及有关手续分批付款。希望通过此套流程操作以防止签订买卖合同中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避免造成经济损失。

合理定价是整个合同的关键要素之一,业务员应完全掌控各项材料的单价及使用情况(如服装部分的各项面料及辅料的单价及用量,加上运杂货费、利润和应纳税款等成本支出来综合制定),务求定价合理准确。其次,部经理要认真复核,严格把关,分管总经理对大类商品的收购要认真审核,坚决杜绝因定价过高而造成亏损,务求做到‘双重保险’。

合同跟踪管理是保证合同能够正常有序的顺利执行的重要保障。公司同样制定了一系列的购销合同跟踪管理制度,其中要求业务员签订买卖合同后要专人负责,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如发现执行中有困难,应及时提出解决办法;如对方不能执行,要迅速寻求追索办法,直至使用法律手段。由此得出,企业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于:一方面使企业的生产经营与市场接轨,满足市场的需要,提高企业适应市场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另一方面是使企业在履约过程中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为了避免单据编制的重复,保证公司正常业务的有序开展,各业务部本部门的所有合同均应按所签时间顺序依次排列来编制合同号及运编号,以便能够简明迅捷的登记、查询、了解各项业务活动的相关情况。

通过这段时间对企业管理制度的学习,本人充分了解了公司对于基本业务及日常规范所提出的规章及正确的流程,这不但将会规范我们以后的业务工作,同时提高的业务操作的效率,保证了各项业务的顺利有序执行。

中国农村金融网讯:根据联社统一安排,青莲社通过总社统一组织学习、分机构组织学习和职工自己学习等多种学习方式对联社前期要求的规章制度和后期财务部门要求的财会四个制度进行了学习,通过学习,使我对新的管理、操作制度有了一个新的理解,明确了省联社成立后通过建章立制反、所要进行的新的管理办法和新的要求,新的管理办法都是在新的历史时期结合自身业务制定的。学习后,我又对已经学过的自己觉得还需要进一步学习的内定再次进行了自学,我有了以下-体会:

一、新的历时时期、新的管理体制下制定新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十分重要。

度和办法处罚力度相当强,可以看出新的领导班子对违规经营和违规操作的的打击和]处理决心,借以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的决心和信心。我们能能够理解,一个制度的执行,关键在于用什么作保障,信用社的稳健经营,健康发展要有一个好的运行机制、好的员工团队,好的职业素养来维护,而这个好的运行机制就是要有一个好的有操作性的规章制度来作基本保证。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个企业没有规章制度,就没有约束机制,就形成不了企业文化。

二、对出台的新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在广大职工中开展大张旗鼓的学习和宣传十分必要。

再好的制度,再好的办法,如果不能充分的运行到工作实践中,得不到真正的执行,也就等于没有制度,没有制定,在学习过程中,我们有同志觉得麻烦,怕开会,怕学习,认为只要踏踏实实做事,老老实实做人就行了,没有学习的必要,反正自己不犯,其实不然,我们不学习新制度,新办法,怎么能知道什么事可以做,做事不可以做,什么行为是违规行为,什么是合规行为,那就只能一切凭经验办,凭感觉办,凭老办法办,自己违规也不知道,就象开展的普法活动一样,加强宣传,把新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宣传到人,学习到人,使职工人人知道新的管理制度和办法的内容,个个明确新的时期的新规定,做一个知法规,明制度,并且遵守规章制度的合格职工,人不学要落后,学习制度的目的是学以致用,严格按照制度办事,合规经营。我们不但要做学习制度的人,还要做宣传制度的人,更要做坚持制度,抵制违规的人。

三、新的管理制度和办法表述细致,环环到位,处罚严厉。

利于信用社的发展,既然是试行办法,在操作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希望能作一参考,等待正式办法出台时作一定的修正,多站在有利于信用社发展的角度制度规章制度。不过所有的制度,纪律都是给可能准备违规和要违规踩红线的人制定的,信用社要打造一流队伍和一流服务,必须要加强管理,通过管理来实现约束职工行为,达到管理目的,作为职工中的一员,我们始终要坚信一切违规行为都是要受到惩罚的行为,学习了制度,明确了制度中规定的行为,我们就要自觉遵守制度,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合规操作。

辅警管理制度心得篇十

通过2月中旬由办公室组织对《公司规章制度文件汇编》分三次的集中学习,本人经过自我理解和同事们在会上积极的讨论,让我对公司的制度有了更深的认识,意识到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重要性,也使我反醒到自己平时工作中对于制度方面做不不全面的地方,通过这次的培训让我的对规章制度的意识得到加强,达到了学习的预期目的。下面是我对这次教育活动的体会:

自开展制度学习以来,我能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会上认真听取并做好笔记。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加强规章制度的执行,是自己与公司快速成长的保证,了解到严格执行公司各项制度是我们每一位员工的重大责任。通过学习让我意识到自己在以后的工作中应严格要求自己,把学习规章制度深入到自己的工作中,从而不断提高自己实际工作中的自主性和能动性。在工作中严格按照各项规规章制度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

通过这次学习,对照所学的制度,意识到自己在平时的学习和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对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方面的内容理解的不够深刻细致,平时不是很重视。二是每次做完工作,不善于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经验。三是对工作中不善于自我创新,不进行深入的研究。四是对自己的工作态度方面不能够做到很好的自我调节,导致有时工作态端不端正从而影响到工作。针对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在以后的工作将采取如下改进措施:一是平时应加强对公司相关的业务与规章制度的学习,熟悉和掌握规定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及各项能力。二是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并对工作方式方法做到勤总结勤回头看,争取在以后的工作中做到用最短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从而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并在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要求,做到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尽职尽责。三是平时应多了解一些有利于工作与公司发展的比较具有新颖的一些好的想法与意见。四是对于自己的工作态度方面,应加强自我调节,在以后的工作坚决杜绝这种事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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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警管理制度心得篇十一

【篇一】辅警人员管理制度

一、采集收集信息。以房屋为载体,以入户调查为手段,及时采集上报实有人口、实在单位、实有房屋等基础信息,达到“全、新、实、准”;广泛物件信息员、治安积极分子等,及时收集、上报案件线索、涉及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各类信息,定期排查、分析社情动态和突出治安问题。

二、管理实有人口。加强对实有人口的服务与管理,对常住人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流动人口“行知去向、行知轨迹”、境外人员“随时走访、动态掌控”;强化对7类重点人员的管理,及时预防、发现、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教育、管理、挽救有违反犯罪行为人员,做到:“月考核、季谈话”;协助司-法-部门做好社区矫正对象、帮教对象管理,特别对那些无人照顾或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要强化帮教,引导其健康成长,关爱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和特困家庭,积极开展对着一群体的帮扶活动。

三、化解矛盾纠纷。依托社区居委会,结合入户走访,通过谈心、“拉家常”侧面了解有无矛盾纠纷发生;通过社区干部、信息员和治安积极分子多渠道发现和树立各类矛盾;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参与到矛盾纠纷调解过程中,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四、组织安全防范。深入基层、依靠基层,大力开展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指导治保会、保安队、义务巡逻队等群防群治力量的治安巡逻,形成严密的群防群治网络;广泛利用辖区资源,动员群众使用技防、物防设施,提高治安防范水平;严格辖区公共场所、娱乐场所、特种行业、商贸市场、出租房屋、危险物品和校园周边安全的治安管理,预防、减少各类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五、服务人民群众。深入社区,倾听群众意见,积极拓宽与群众的交流通道,及时、热情受理报警求助,为群众排忧解难,搞好警民关系,严禁“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情况发生,定期向居民代表报告工作;明确社区民-警审批权限,在规定时限内办理.

【篇二】辅警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辅警队伍的全面建设和规范管理,充分发挥其在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中的作用,结合我局辅警队伍建设管理的现状,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根据岗位职责,全局辅警分为保安队员、专职保安联防队员、交通协管员、流动人口协管员、临时用工人员等五大序列。

第三条辅警人员按岗位职责必须具备从事本岗位工作的专业技能。

(一)保安队员、专职保安联防人员、交通协管员、流动人口协管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自愿从事保安联防工作;

3、身体健康、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

5、无违法犯罪记录,未有被公安机关解聘的经历;

6、退伍军人、共-产-党员以及有驾驶、电脑、文秘等专业技能的优先录用。

(二)临时用工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和组织纪律观念,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团结协作精神;

2、身体健康、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年龄18至45周岁;

5、炊事员必须有一定的烹饪技术;

第四条招聘辅警人员在局党委的领导下进行,由政治处与相关职能部门、单位组织实施,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1、公布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基本程序和方法等;

2、报名与资格审查;

3、分岗位组织考试;

4、政治处与相关职能部门、单位研究提出录用方案报分管局领导审批、录用。

第五条凡录用辅警人员须填写《海安县公安局辅警人员审批表》,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使用。录用保安队员需经保安公司、政治处审核后,报分管局领导、局主要负责人审批后,与保安公司签订合同;录用专职保安联防人员需经用人单位、治安大队、政治处审核后,报分管局领导、局主要负责人审批后,与保安公司签订合同;录用交通协管员需经交巡警大队、政治处审核后,报局分管领导、局主要负责人审批;录用流动人口协管员需经用人单位、治安大队、政治处审核后,报分管局领导、局主要负责人审批;录用临时用工人员需经用人单位、办公室、政治处审核后,报分管局领导、局主要负责人审批。

第六条保安队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2、加强组织、纪律作风建设,严格遵守各项制度;

3、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做好"六防"工作,确保安全;

4、对发生在警卫目标内的各类案件要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5、法律、法规、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专职保安联防人员在公安民-警的组织带领下,履行以下职责:

1、开展治安巡逻、伏击守候;

2、开展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安全检查和安全防范宣传教育;

3、协助盘查、堵控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和可疑物品;

4、协助开展入户调查和社区警务工作;

5、保护案件和事故现场,并立即报告;

6、参加抢险救灾,帮助群众排忧解难;

7、完成公安机关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八条交通协管员在交巡警的组织带领下,应履行下列职责:

1、协助开展道路交通治安管理基础调查工作;

2、协助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维护工作;

3、协助开展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4、协助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5、协助交巡警进行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察保护,抢救伤者等工作;

6、开展巡逻、设卡、伏击、守候。

8、参加抢险救灾,帮助群众排忧解难;

9、完成公安机关布置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九条流动人口协管员须在公安民-警的组织带领下,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协助开展入户调查和社区警务工作;

2、协助管理流动人口,摸清底数,建立台帐,掌握现实情况;

3、协助落实流动人口管理各项安全责任措施;

4、及时发现和预防流动人口违法犯罪;

5、完成公安机关布置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十条临时用工人员应履行如下工作职责:

(一)驾驶员工作职责:

1、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保持车况车貌良好;

2、服从调配,保证完成工作任务用车,确保无交通事故;

3、完整记载行驶里程,节约油料,降低各项费用。

(二)110报警服务台接警人员工作职责:

1、熟练使用文明用语,熟记文明用语规范;

2、熟记有关通信联系电话;

4、熟悉掌握各种设备的使用方法,严格有关操作规程。

(三)文印人员和微机操作人员工作职责:

1、熟练使用各项文印设备,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2、严格遵守文印工作制度,节约使用各类耗材;

3、及时完成各类文书的打印、印制、装订工作,做好服务工作。

(四)炊事员、保洁员工作职责:

1、炊事员须按时保障单位人员用餐,确保饮食卫生,后勤保障到位;

2、保洁员须经常性对办公、生活区及单位门前进行打扫,

随时保持清洁明净的卫生环境。

第十一条辅警人员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由用工单位按照有关规章制度对其实施管理。用工单位要定期组织辅警人员教育培训,过好正常组织活动,严格落实各项制度措施。

第十二条保安队员接受保安公司统一管理。派出所不能直接向企事业单位、娱乐服务场所派驻保安人员。派出所可以在保安公司未开拓业务的企业联系派驻保安,但派驻人员必须是保安公司的保安人员或经保安公司、政治处审核,局领导审批,且与保安公司签订合同的人员。凡由派出所联系派驻,保安公司返还部分保安服务费(标准暂为1万元/人返还1000元,超过1万元部分全部返还)。不论是保安公司直接派驻的,还是派出所联系派驻的,都必须接受保安公司统一管理,工资奖励由保安公司直接考核发放。

第十三条辅警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履行职责,尽心做好本职工作。

第十四条辅警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下列工作纪律:

1、遵纪守法,依法办事;

2、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4、规范着装,文明执勤;

5、服务群众,接受监督。

第十五条辅警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保安队员、专职保安联防人员、流动人口协管员不得有以下行为:

2、参与收粮要款、计划生育、城市管理和殡葬改革等非职责范围内的活动;

3、接警、单独处警,查办各类案件;

4、给违法犯罪嫌疑人员通风报信;

5、擅离职守或者酒后执勤;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行为。

(二)交通协管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单独接警、处警,参与行政执法以及办理交通事故处理工作;

(2)扣押他人合法证件、车辆以及财物;

(3)单独上路执勤,查处道路交通违章;

(5)违反《交巡警大队协勤员着装管理规定》规定等行为;

(6)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为及社会上严重反对的行为;

(7)利用协管员身份谋取私利和违法乱纪。

(三)临时用工人员不得有以下行为:

1、驾驶员不得违章驾车、酒后驾驶车辆,不得私自用车、擅自将车辆外借;

3、文印人员不得接私活,工作中知道的机密,不得外传。

4、炊事员不得利用购买食品之机,克扣营私。保洁员在日常保洁工作中不得在办公区内打听、了解与本岗位工作无关内容。

第十六条辅警人员的工资报酬实行低工资、高奖惩,谁使用、谁付酬,由合同签约单位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1、保安人员工资由保安公司确定,经费由保安公司支出;

6、直属大队、单位、机关部门电脑输录人员(经县局核定并审批的)试用期(3个月)月基本工资300元,试用合格者,月基本工资为450元,外加50元保险费,经费由县局支出。

上述2-7项人员从2004年1月1日起每工作一年每月加20元。

9、计算机专门人员且有突出贡献的,另行规定,经费从ck报警服务费中支出。

第十七条辅警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解聘:

1、多次违反工作纪律,经教育不改的;

2、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未及时制止或者报告的;

4、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的;

5、给违法犯罪嫌疑人员通风报信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情形。

第十八条解聘辅警人员,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分别报主管部门审核,报经分管局领导、局主要负责人批准,由合同签约单位与其终止合同。对解聘的人员,应及时收回服装、标志和执勤证、执勤标志。

第十九条本规定由县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篇三】辅警人员管理制度

1、在社区民警的组织、带领下,开展社区治安巡逻防范工作。

2、按照社区民警要求,积极开展治安防范知识宣传,提高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及时发现、报告影响社区稳定和治安秩序的突出情况和隐患。

3、遇有紧急情况,及时向社区民警报告,立即对现场秩序进行维护,保护好现场。

4、在社区民警的统一安排下,完成其他社区安全服务工作。

5、严禁值班期间离岗,做好每天的值班记录,交接班事宜。

6、严格行为规范,服从命令,听众指挥,着装整洁,举止端庄,礼貌待人,热情服务。

1、严格遵守公安部“五条禁令”和市局“四减四责”、“三个凡是”工作要求,恪尽职守、勤政廉洁,树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

2、坚持把群众工作作为日常工作的首要内容,“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开展全天候警务工作,依法受理群众的报警求助,态度热情、耐心细致,对群众提出的困难给予帮助。

3、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广泛征求辖区群众的意见建议,增进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信任与支持。

4、严格遵守《人民警察保密守则》规定,落实保安工作制度,严禁非警务人员使用公安局域网计算机,严禁“一机两用”,杜绝问题发生。

5、严格遵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规定,工作时间穿着警服,做到警察严整;警务工作室物品摆放整齐划一、保持清洁。

6、主动与社区党组织沟通情况,争得工作支持。

【篇四】辅警人员管理制度

一、采集收集信息。以房屋为载体,以入户调查为手段,及时采集上报实有人口、实在单位、实有房屋等基础信息,达到“全、新、实、准”;广泛物件信息员、治安积极分子等,及时收集、上报案件线索、涉及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各类信息,定期排查、分析社情动态和突出治安问题。

二、管理实有人口。加强对实有人口的服务与管理,对常住人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流动人口“行知去向、行知轨迹”、境外人员“随时走访、动态掌控”;强化对7类重点人员的管理,及时预防、发现、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教育、管理、挽救有违反犯罪行为人员,做到:“月考核、季谈话”;协助司-法-部门做好社区矫正对象、帮教对象管理,特别对那些无人照顾或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要强化帮教,引导其健康成长,关爱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和特困家庭,积极开展对着一群体的帮扶活动。

三、化解矛盾纠纷。依托社区居委会,结合入户走访,通过谈心、“拉家常”侧面了解有无矛盾纠纷发生;通过社区干部、信息员和治安积极分子多渠道发现和树立各类矛盾;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参与到矛盾纠纷调解过程中,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四、组织安全防范。深入基层、依靠基层,大力开展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指导治保会、保安队、义务巡逻队等群防群治力量的治安巡逻,形成严密的群防群治网络;广泛利用辖区资源,动员群众使用技防、物防设施,提高治安防范水平;严格辖区公共场所、娱乐场所、特种行业、商贸市场、出租房屋、危险物品和校园周边安全的治安管理,预防、减少各类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五、服务人民群众。深入社区,倾听群众意见,积极拓宽与群众的交流通道,及时、热情受理报警求助,为群众排忧解难,搞好警民关系,严禁“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情况发生,定期向居民代表报告工作;明确社区民-警审批权限,在规定时限内办理.

【篇五】辅警人员管理制度

1、在社区民警的组织、带领下,开展社区治安巡逻防范工作。

2、按照社区民警要求,积极开展治安防范知识宣传,提高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及时发现、报告影响社区稳定和治安秩序的突出情况和隐患。

3、遇有紧急情况,及时向社区民警报告,立即对现场秩序进行维护,保护好现场。

4、在社区民警的统一安排下,完成其他社区安全服务工作。

5、严禁值班期间离岗,做好每天的值班记录,交接班事宜。

6、严格行为规范,服从命令,听众指挥,着装整洁,举止端庄,礼貌待人,热情服务。

1、严格遵守公安部“五条禁令”和市局“四减四责”、“三个凡是”工作要求,恪尽职守、勤政廉洁,树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

2、坚持把群众工作作为日常工作的首要内容,“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开展全天候警务工作,依法受理群众的报警求助,态度热情、耐心细致,对群众提出的困难给予帮助。

3、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广泛征求辖区群众的意见建议,增进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信任与支持。

4、严格遵守《人民警察保密守则》规定,落实保安工作制度,严禁非警务人员使用公安局域网计算机,严禁“一机两用”,杜绝问题发生。

5、严格遵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规定,工作时间穿着警服,做到警察严整;警务工作室物品摆放整齐划一、保持清洁。

6、主动与社区党组织沟通情况,争得工作支持。

【篇六】辅警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辅警队伍的全面建设和规范管理,充分发挥其在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中的作用,结合我局辅警队伍建设管理的现状,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根据岗位职责,全局辅警分为保安队员、专职保安联防队员、交通协管员、流动人口协管员、临时用工人员等五大序列。

第三条辅警人员按岗位职责必须具备从事本岗位工作的专业技能。

(一)保安队员、专职保安联防人员、交通协管员、流动人口协管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自愿从事保安联防工作;

3、身体健康、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

5、无违法犯罪记录,未有被公安机关解聘的经历;

6、退伍军人、共-产-党员以及有驾驶、电脑、文秘等专业技能的优先录用。

(二)临时用工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和组织纪律观念,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团结协作精神;

2、身体健康、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年龄18至45周岁;

5、炊事员必须有一定的烹饪技术;

第四条招聘辅警人员在局党委的领导下进行,由政治处与相关职能部门、单位组织实施,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1、公布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基本程序和方法等;

2、报名与资格审查;

3、分岗位组织考试;

4、政治处与相关职能部门、单位研究提出录用方案报分管局领导审批、录用。

第五条凡录用辅警人员须填写《海安县公安局辅警人员审批表》,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使用。录用保安队员需经保安公司、政治处审核后,报分管局领导、局主要负责人审批后,与保安公司签订合同;录用专职保安联防人员需经用人单位、治安大队、政治处审核后,报分管局领导、局主要负责人审批后,与保安公司签订合同;录用交通协管员需经交巡警大队、政治处审核后,报局分管领导、局主要负责人审批;录用流动人口协管员需经用人单位、治安大队、政治处审核后,报分管局领导、局主要负责人审批;录用临时用工人员需经用人单位、办公室、政治处审核后,报分管局领导、局主要负责人审批。

第六条保安队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2、加强组织、纪律作风建设,严格遵守各项制度;

3、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做好"六防"工作,确保安全;

4、对发生在警卫目标内的各类案件要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5、法律、法规、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专职保安联防人员在公安民-警的组织带领下,履行以下职责:

1、开展治安巡逻、伏击守候;

2、开展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安全检查和安全防范宣传教育;

3、协助盘查、堵控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和可疑物品;

4、协助开展入户调查和社区警务工作;

5、保护案件和事故现场,并立即报告;

6、参加抢险救灾,帮助群众排忧解难;

7、完成公安机关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八条交通协管员在交巡警的组织带领下,应履行下列职责:

1、协助开展道路交通治安管理基础调查工作;

2、协助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维护工作;

3、协助开展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4、协助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5、协助交巡警进行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察保护,抢救伤者等工作;

6、开展巡逻、设卡、伏击、守候。

8、参加抢险救灾,帮助群众排忧解难;

9、完成公安机关布置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九条流动人口协管员须在公安民-警的组织带领下,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协助开展入户调查和社区警务工作;

2、协助管理流动人口,摸清底数,建立台帐,掌握现实情况;

3、协助落实流动人口管理各项安全责任措施;

4、及时发现和预防流动人口违法犯罪;

5、完成公安机关布置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十条临时用工人员应履行如下工作职责:

(一)驾驶员工作职责:

1、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保持车况车貌良好;

2、服从调配,保证完成工作任务用车,确保无交通事故;

3、完整记载行驶里程,节约油料,降低各项费用。

(二)110报警服务台接警人员工作职责:

1、熟练使用文明用语,熟记文明用语规范;

2、熟记有关通信联系电话;

4、熟悉掌握各种设备的使用方法,严格有关操作规程。

(三)文印人员和微机操作人员工作职责:

1、熟练使用各项文印设备,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2、严格遵守文印工作制度,节约使用各类耗材;

3、及时完成各类文书的打印、印制、装订工作,做好服务工作。

(四)炊事员、保洁员工作职责:

1、炊事员须按时保障单位人员用餐,确保饮食卫生,后勤保障到位;

2、保洁员须经常性对办公、生活区及单位门前进行打扫,

随时保持清洁明净的卫生环境。

第十一条辅警人员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由用工单位按照有关规章制度对其实施管理。用工单位要定期组织辅警人员教育培训,过好正常组织活动,严格落实各项制度措施。

第十二条保安队员接受保安公司统一管理。派出所不能直接向企事业单位、娱乐服务场所派驻保安人员。派出所可以在保安公司未开拓业务的企业联系派驻保安,但派驻人员必须是保安公司的保安人员或经保安公司、政治处审核,局领导审批,且与保安公司签订合同的人员。凡由派出所联系派驻,保安公司返还部分保安服务费(标准暂为1万元/人返还1000元,超过1万元部分全部返还)。不论是保安公司直接派驻的,还是派出所联系派驻的,都必须接受保安公司统一管理,工资奖励由保安公司直接考核发放。

第十三条辅警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履行职责,尽心做好本职工作。

第十四条辅警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下列工作纪律:

1、遵纪守法,依法办事;

2、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4、规范着装,文明执勤;

5、服务群众,接受监督。

第十五条辅警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保安队员、专职保安联防人员、流动人口协管员不得有以下行为:

2、参与收粮要款、计划生育、城市管理和殡葬改革等非职责范围内的活动;

3、接警、单独处警,查办各类案件;

4、给违法犯罪嫌疑人员通风报信;

5、擅离职守或者酒后执勤;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行为。

(二)交通协管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单独接警、处警,参与行政执法以及办理交通事故处理工作;

(2)扣押他人合法证件、车辆以及财物;

(3)单独上路执勤,查处道路交通违章;

(5)违反《交巡警大队协勤员着装管理规定》规定等行为;

(6)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为及社会上严重反对的行为;

(7)利用协管员身份谋取私利和违法乱纪。

(三)临时用工人员不得有以下行为:

1、驾驶员不得违章驾车、酒后驾驶车辆,不得私自用车、擅自将车辆外借;

3、文印人员不得接私活,工作中知道的机密,不得外传。

4、炊事员不得利用购买食品之机,克扣营私。保洁员在日常保洁工作中不得在办公区内打听、了解与本岗位工作无关内容。

第十六条辅警人员的工资报酬实行低工资、高奖惩,谁使用、谁付酬,由合同签约单位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1、保安人员工资由保安公司确定,经费由保安公司支出;

6、直属大队、单位、机关部门电脑输录人员(经县局核定并审批的)试用期(3个月)月基本工资300元,试用合格者,月基本工资为450元,外加50元保险费,经费由县局支出。

上述2-7项人员从2004年1月1日起每工作一年每月加20元。

9、计算机专门人员且有突出贡献的,另行规定,经费从ck报警服务费中支出。

第十七条辅警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解聘:

1、多次违反工作纪律,经教育不改的;

2、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未及时制止或者报告的;

4、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的;

5、给违法犯罪嫌疑人员通风报信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情形。

第十八条解聘辅警人员,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分别报主管部门审核,报经分管局领导、局主要负责人批准,由合同签约单位与其终止合同。对解聘的人员,应及时收回服装、标志和执勤证、执勤标志。

第十九条本规定由县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辅警管理制度心得篇十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辅警队伍的全面建设和规范管理,充分发挥其在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中的作用,结合我局辅警队伍建设管理的现状,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辅警种类。

第二条根据岗位职责,全局辅警分为保安队员、专职保安联防队员、交通协管员、流动人口协管员、临时用工人员等五大序列。

第三章招聘条件。

第三条辅警人员按岗位职责必须具备从事本岗位工作的专业技能。

(一)保安队员、专职保安联防人员、交通协管员、流动人口协管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自愿从事保安联防工作;。

2、年龄18至45周岁,有特殊技能、专长的人员或下岗、失业工人可放宽至50周岁;。

3、身体健康、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

5、无违法犯罪记录,未有被公安机关解聘的经历;。

6、退伍军人、共-产-党员以及有驾驶、电脑、文秘等专业技能的优先录用。

(二)临时用工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和组织纪律观念,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团结协作精神;。

2、身体健康、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年龄18至45周岁;。

3、从事驾驶工作的必须有3年以上驾龄,有熟练的驾驶和维护保养技术,从事驾驶以来未发生责任事故;。

4、从事110报警服务台接警和文印、微机操作工作者必须取得计算机中级证书,具有快速、准确的微机录入能力。110报警服务台接警人员还应会讲标准普通话,用语文明、规范;。

5、炊事员必须有一定的烹饪技术;。

第四条招聘辅警人员在局党委的领导下进行,由政治处与相关职能部门、单位组织实施,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1、公布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基本程序和方法等;。

2、报名与资格审查;。

3、分岗位组织考试;。

4、政治处与相关职能部门、单位研究提出录用方案报分管局领导审批、录用。

第五条凡录用辅警人员须填写《海安县公安局辅警人员审批表》,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使用。录用保安队员需经保安公司、政治处审核后,报分管局领导、局主要负责人审批后,与保安公司签订合同;录用专职保安联防人员需经用人单位、治安大队、政治处审核后,报分管局领导、局主要负责人审批后,与保安公司签订合同;录用交通协管员需经交巡警大队、政治处审核后,报局分管领导、局主要负责人审批;录用流动人口协管员需经用人单位、治安大队、政治处审核后,报分管局领导、局主要负责人审批;录用临时用工人员需经用人单位、办公室、政治处审核后,报分管局领导、局主要负责人审批。

第四章工作职责。

第六条保安队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1、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完成好公司和派驻单位交办的门卫、值班、守护和巡逻任务;。

2、加强组织、纪律作风建设,严格遵守各项制度;。

3、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做好“六防”工作,确保安全;。

4、对发生在警卫目标内的各类案件要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5、法律、法规、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专职保安联防人员在公安民-警的组织带领下,履行以下职责:

1、开展治安巡逻、伏击守候;。

2、开展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安全检查和安全防范宣传教育;。

3、协助盘查、堵控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和可疑物品;。

4、协助开展入户调查和社区警务工作;。

5、保护案件和事故现场,并立即报告;。

6、参加抢险救灾,帮助群众排忧解难;。

7、完成公安机关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八条交通协管员在交巡警的组织带领下,应履行下列职责:

1、协助开展道路交通治安管理基础调查工作;。

2、协助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维护工作;。

3、协助开展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4、协助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5、协助交巡警进行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察保护,抢救伤者等工作;。

6、开展巡逻、设卡、伏击、守候。

7、协助盘查、堵控有违法犯罪嫌疑的车辆、人员、物品,发现制止、扭送违法犯罪嫌疑人员;。

8、参加抢险救灾,帮助群众排忧解难;。

9、完成公安机关布置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九条流动人口协管员须在公安民-警的组织带领下,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协助开展入户调查和社区警务工作;。

2、协助管理流动人口,摸清底数,建立台帐,掌握现实情况;。

3、协助落实流动人口管理各项安全责任措施;。

4、及时发现和预防流动人口违法犯罪;。

5、完成公安机关布置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十条临时用工人员应履行如下工作职责:

(一)驾驶员工作职责:

1、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保持车况车貌良好;。

2、服从调配,保证完成工作任务用车,确保无交通事故;。

3、完整记载行驶里程,节约油料,降低各项费用。

(二)110报警服务台接警人员工作职责:

1、熟练使用文明用语,熟记文明用语规范;。

2、熟记有关通信联系电话;。

3、熟悉基础业务知识,熟悉各警种工作范围和地域范围,正确使用通讯工具,准确传达领导交办的事项,热忱为人民服务;。

4、熟悉掌握各种设备的使用方法,严格有关操作规程。

(三)文印人员和微机操作人员工作职责:

1、熟练使用各项文印设备,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2、严格遵守文印工作制度,节约使用各类耗材;。

3、及时完成各类文书的打印、印制、装订工作,做好服务工作。

(四)炊事员、保洁员工作职责:

1、炊事员须按时保障单位人员用餐,确保饮食卫生,后勤保障到位;。

2、保洁员须经常性对办公、生活区及单位门前进行打扫,

随时保持清洁明净的卫生环境。

第五章日常管理。

第十一条辅警人员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由用工单位按照有关规章制度对其实施管理。用工单位要定期组织辅警人员教育培训,过好正常组织活动,严格落实各项制度措施。

第十二条保安队员接受保安公司统一管理。派出所不能直接向企事业单位、娱乐服务场所派驻保安人员。派出所可以在保安公司未开拓业务的企业联系派驻保安,但派驻人员必须是保安公司的保安人员或经保安公司、政治处审核,局领导审批,且与保安公司签订合同的人员。凡由派出所联系派驻,保安公司返还部分保安服务费(标准暂为1万元/人返还1000元,超过1万元部分全部返还)。不论是保安公司直接派驻的,还是派出所联系派驻的,都必须接受保安公司统一管理,工资奖励由保安公司直接考核发放。

第十三条辅警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履行职责,尽心做好本职工作。

第六章纪律制度。

第十四条辅警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下列工作纪律:

1、遵纪守法,依法办事;。

2、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4、规范着装,文明执勤;。

5、服务群众,接受监督。

第十五条辅警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保安队员、专职保安联防人员、流动人口协管员不得有以下行为:

1、剥夺、限制公民人身自由,辱骂、殴打他人,搜查他人身体,或者扣押他人的合法证件、合法财物;。

2、参与收粮要款、计划生育、城市管理和殡葬改革等非职责范围内的活动;。

3、接警、单独处警,查办各类案件;。

4、给违法犯罪嫌疑人员通风报信;。

5、擅离职守或者酒后执勤;。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行为。

(二)交通协管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单独接警、处警,参与行政执法以及办理交通事故处理工作;。

(2)扣押他人合法证件、车辆以及财物;。

(3)单独上路执勤,查处道路交通违章;。

(4)违反公安部《五条禁令》、《江苏省保安联防等公安辅助人员七条禁令》等纪律、规定;。

(5)违反《交巡警大队协勤员着装管理规定》规定等行为;。

(6)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为及社会上严重反对的行为;。

(7)利用协管员身份谋取私利和违法乱纪。

(三)临时用工人员不得有以下行为:

1、驾驶员不得违章驾车、酒后驾驶车辆,不得私自用车、擅自将车辆外借;。

2、110报警服务台接警人员不得无故脱岗、离岗、串岗,不得窃-听和变相窃-听电话,因工作需要监听电话不得超过三秒钟;。

3、文印人员不得接私活,工作中知道的机密,不得外传。

4、炊事员不得利用购买食品之机,克扣营私。保洁员在日常保洁工作中不得在办公区内打听、了解与本岗位工作无关内容。

第七章工资待遇。

第十六条辅警人员的工资报酬实行低工资、高奖惩,谁使用、谁付酬,由合同签约单位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1、保安人员工资由保安公司确定,经费由保安公司支出;。

2、专职保安联防队员、流动人口协管员月基本工资为400元,考核奖励控制在月300元(其中含50元保险费)以内,经费由各派出所支出;。

3、交通协管员试用期(3个月)月基本工资为300元,试用合格者,月基本工资为450元,外加50元保险费,经费由县局支出;。

4、110报警服务台接警人员试用期(3个月)月基本工资为300元,试用合格者,月基本工资为500元,外加50元保险费,经费由ck报警服务收费中支出;。

5、办公室文印人员试用期(3个月)月基本工资为300元,试用合格者,月基本工资为600元,外加50元保险费,经费由县局支出;。

6、直属大队、单位、机关部门电脑输录人员(经县局核定并审批的)试用期(3个月)月基本工资300元,试用合格者,月基本工资为450元,外加50元保险费,经费由县局支出。

7、驾驶员试用期月基本工资为400元,试用合格者,月基本工资为550元,外加50元保险费,各基层派出所、中队驾驶员经费由各单位支出,县局(含直属大队、单位、机关各部门)驾驶员经费由县局支出;。

上述2—7项人员从2004年1月1日起每工作一年每月加20元。

8、炊事员、保洁员等其他临时用工人员(经县局核定并审批的)月基本工资控制在400元以内,基层派出所、中队使用的,经费由各单位支出,县局(含直属大队、部位、机关各部门)使用的,经费由县局支出;。

9、计算机专门人员且有突出贡献的,另行规定,经费从ck报警服务费中支出。

第八章解聘。

第十七条辅警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解聘:

1、多次违反工作纪律,经教育不改的;。

2、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未及时制止或者报告的;。

3、因工作失职发生严重刑事案件、重大治安事故或者负责巡逻防范的区域内经常发生违法犯罪案件的;。

4、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的;。

5、给违法犯罪嫌疑人员通风报信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情形。

第十八条解聘辅警人员,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分别报主管部门审核,报经分管局领导、局主要负责人批准,由合同签约单位与其终止合同。对解聘的人员,应及时收回服装、标志和执勤证、执勤标志。

第九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规定由县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辅警管理制度心得篇十三

员工宿舍相当于企业员工的第二个家,是为我们们提供休息的场所,也是为了我们可以更好的去工作。入住宿舍,就意味着成为了宿舍这个大家庭的一份子,就必须要时刻注意自己的行为举止,以免对他人造成影响。也要把保持寝室的良好风气、干净、整洁作为自己的一项责任,时刻牢记。公司制定的《宿舍管理制度》有效的约束了我们的不良行为,有利于我们培养良好的工作和生活习惯,以便于正常工作的有序进行。

伴随着入住宿舍人员的增加,建立良好的规章制度是非常必要的。制度建立的最终目的是让宿舍的管理更规范,让所有的宿舍成员在工作之余有一个清洁、宁静、安全、舒适、文明、健康的生活及休闲环境。

《宿舍管理制度》涉及了入住条件、借宿、维修、清洁卫生等方面事宜的规定,为住寝人员提供了全面的行为准则。

我们应该自觉遵守《宿舍管理制度》中的各项规定,爱护公共财物,按时归寝,积极打扫寝室,整理垃圾,保持居住环境洁净。我们必须按照《宿舍管理制度》中的各项规定执行,只有这样才能使得同事们在劳累一天之后,有个舒适温馨的空间,提高住宿质量。注重平时的打扫,可减轻我们大扫除时的打扫负担。目前,寝室按照值日表进行每日的清扫、拍照工作,整洁度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但是还没有达到非常整洁的地步,这需要我们大家的自觉和共同努力。

自己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做事要实事求是,不能敷衍。正确的指导思想是指导好工作的关键。因此,深入学习《宿舍管理制度》这件事也不应该流于形式,我们应该牢记那些规章制度的细节,让这些规定进入头脑、进到心里,真正体现在自己的行为上。我们是成年人,不应该像小学生一样总被人强调这些看起来很容易做好的事情。远离和摒弃那些坏习惯,约束自己,提升自己。因为在大家同住一起,并不是只有自己,个人不好的行为一定会对他人造成影响。

在生活中不能好好约束自己的人,在工作中也会相应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这种生活中的惰性,必然会对工作的造成不好的影响。我们应该扪心自问,我们尽全力做了吗?我们真正认识到这件事的重要性了吗?我们曾经有哪些不好的行为和习惯?我们给同寝人员带来了哪些不好的影响?我们到底需要怎样做才是对的?公司其他的规章制度我们是不是真正理解并执行了?所有的规章制度都是帮助我们向着好的方向发展,这不应该是负担。我们不该抱怨,我们应该感激,感谢这份关注、这份约束。想好了,就认真去做。为自己,为别人,改变自己。一个小习惯,也许可以改变一个人的一生。

通过本次学习《宿舍管理制度》,我更加深入的理解了其中各项规定,也为我将来入住宿舍打好了提前量,我一定会按照其中的各项规定严格要求自己,牢记并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注意自己的行为举止,做到不影响他人休息,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工作可以有序完成。

辅警管理制度心得篇十四

第一章的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辅警队伍的全面建设和规范管理,充分发挥了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的作用,结合了我局辅警队伍建设管理的现状,特别制定了本规定。

第二章辅助警察的种类。

第二条根据职场责任,全局辅助警察分为保安队员、专职保安联防队员、交通协助员、流动人口协助员、临时雇佣者等5个序列。

第三章的招聘条件。

第三条辅助警察必须具备职场责任从事本职工作的专业技能。

(一)保安运动员、专职保安联防员、交通协助员、流动人口协助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自愿从事保安联防工作

3、健康、无障碍、无传染病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

5、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没有被公安机关解职的经验

6、退伍军人、共产党员和有驾驶、电脑、秘密等专业技能的优先录用。

(二)临时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和组织纪律观念,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团结合作精神

2、健康、无障碍、无传染病,年龄18至45岁

5、炊事员必须有一定的烹饪技术

1、公布考生资格条件、基本程序和方法等

2.申请和资格审查

3.单位组织考试;

4、政治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部门研究提出录用方案的分局领导审查、录用。

第五条采用辅助警察必须填写《海安县公安局辅助警察审查表》,履行相关审查程序后才能使用。采用保安队员经保安公司、政治所审查后,向分局领导、局主要负责人审查后,采用与保安公司签订合同的专职保安联合防卫人员经使用者、治安大队、政治所审查后,向分局领导、局主要负责人审查后,采用与保安公司签订合同的交通协管员经交通警察大队、政治所审查后,报局管理领导、局主要负责人审查的采用流动人口协管员经使用者、治安大队、政治所审查后,报告管理局领导、局主要负责人审查的临时雇用者需要经使用者、公司、政治局审查后,主要负责人审查。

第四章的工作责任。

第六条保安运动员应履行以下责任

1、服从命令,服从指挥,完成公司和派遣公司提交的门卫、值班、守护和巡逻任务

2.加强组织、纪律作风建设,严格遵守各制度

3.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做好六防工作,确保安全

4、对发生在警卫目标内的各种事件保护现场,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5、法律、法规、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专职警卫联合防卫由公安民警组织领导,履行以下责任

1.开展治安巡逻、伏击等待

2.开展防火、防盗、防破坏、事故安全检查和安全防范宣传教育

3.协助调查、堵塞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和可疑物品

4.协助开展入户调查和社区警务工作

5.保护事件和事故现场,立即报告

6.参加危险救济,帮助大众解决问题

7、完成公安机关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八条交通协管员在交通警察组织的指导下,应履行以下责任

1.协助开展道路交通治安管理基础调查

2.协助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维护

3.协助开展车辆、司机管理

4.协助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5、协助交通警察进行道路交通事故现场调查保护,救治伤员等工作

6.巡逻、设卡、伏击、等待。

8.参加危险救济,帮助大众解决问题

9.完成公安机关配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九条流动人口协助员必须在公安民警组织的指导下履行以下工作责任

1.协助开展入户调查和社区警务工作

2.协助管理流动人口,掌握底数,制作帐簿,掌握现实情况

3.协助实施流动人口管理各项安全责任措施

4.及时发现和预防流动人口违法犯罪

5、完成公安机关配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十条临时工应履行以下工作责任

(一)司机的工作责任:

1.做好车辆维护工作,保持车辆状况良好

2、服从调配,保证完成工作任务车辆,确保无交通事故

3.完全记载行驶距离,节约油,降低各项费用。

(二)110警报服务台接待警察的工作责任:

1.熟练使用文明用语,记住文明用语规范

2.记住通信联系电话

4.熟悉各种设备的使用方法,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三)文印人员和微机操作人员的工作责任:

1.熟练使用各文印设备,进行维护

2.严格遵守文印工作制度,节约各种消耗品的使用

3.及时完成各种文件的印刷、印刷和装订,做好服务工作。

(四)炊事员、清洁工的工作责任:

1、炊事员必须按时保障公司人员的饮食,确保饮食卫生,保障物流

2.清洁工必须经常清洁办公室、生活区和单位门前

随时保持干净整洁的卫生环境。

第五章的日常管理。

第十一条辅助警察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雇主按照相关规章制度管理。雇主应定期组织警察教育培训,正常组织活动,严格执行各制度措施。

第十二条保安队员接受保安公司统一管理。派出所不得直接向企事业单位、娱乐服务场所派遣警卫。派出所可以在保安公司未开拓业务的企业联系警卫,但警卫公司的警卫和警卫公司、政治所的审查必须由局领导审查,与警卫公司签约的人。派出所联系派遣,保安公司返还部分保安服务费(标准暂时为1万元/人返还1000元,超过1万元的部分全部返还)。无论是保安公司直接派遣,还是派出所联系派遣,都必须由保安公司统一管理,工资报酬由保安公司直接审查支付。

第十三条辅警工作人员应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履行职责,竭尽全力做好自己的工作。

第六章纪律制度。

第十四条辅助警察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1.遵守纪律,依法工作

2.服从命令,服从指挥

3、保护岗位,尽责任

4.规范服装,文明工作

5、服务群众,接受监督。

第十五条辅助警察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保安队员、专职保安联合防卫人员、流动人口管理人员不得有以下行为

2、参加粮食收入、计划生育、城市管理和葬礼改革等非责任范围内的活动

3、接警察,单独处理警察,调查各种事件

4.向违法犯罪嫌疑人通报

5、擅自离职或酒后工作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行为。

(二)交通协管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单独接警、处警,参与行政执法以及办理交通事故处理工作;

(2)扣押他人合法证件、车辆以及财物;

(3)单独上路执勤,查处道路交通违章;

(5)违反《交巡警大队协勤员着装管理规定》规定等行为;

(6)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为及社会上严重反对的行为;

(7)利用协管员身份谋取私利和违法乱纪。

(三)临时用工人员不得有以下行为:

1、驾驶员不得违章驾车、酒后驾驶车辆,不得私自用车、擅自将车辆外借;

3、文印人员不得接私活,工作中知道的机密,不得外传。

4、炊事员不得利用购买食品之机,克扣营私。保洁员在日常保洁工作中不得在办公区内打听、了解与本岗位工作无关内容。

第七章工资待遇

第十六条辅警人员的工资报酬实行低工资、高奖惩,谁使用、谁付酬,由合同签约单位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1、保安人员工资由保安公司确定,经费由保安公司支出;

6、直属大队、单位、机关部门电脑输录人员(经县局核定并审批的)试用期(3个月)月基本工资300元,试用合格者,月基本工资为450元,外加50元保险费,经费由县局支出。

上述2—7项人员从2004年1月1日起每工作一年每月加20元。

9、计算机专门人员且有突出贡献的,另行规定,经费从ck报警服务费中支出。

第八章解聘

第十七条辅警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解聘:

1、多次违反工作纪律,经教育不改的;

2、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未及时制止或者报告的;

4、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的;

5、给违法犯罪嫌疑人员通风报信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情形。

第十八条解聘辅警人员,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分别报主管部门审核,报经分管局领导、局主要负责人批准,由合同签约单位与其终止合同。对解聘的人员,应及时收回服装、标志和执勤证、执勤标志。

第九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规定由县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辅警管理制度心得篇十五

1.人性化管理?其实等同于无序管理。一个正规的企业,应该有明确的规章制度。有序的安排可以产生高的工作效率。各位员工应有明确的任务分配、时间概念。

与员工的关系。是建立明确的上下级关系好呢?还是作为朋友打成一片好?森严的等级制度会给员工带来很大的畏惧和压力,但可以提高一定的工作效率,缺点是易使员工产生离心,有时很难凝聚团队精神。而平等和善的关系侧会使员工产生惰性,对一个好说话的boss,员工往往会有这样的一种心态,认为自己散漫点,偷懒点boss不会责怪的,有一优点是凝聚力较前者强。综两种态度各有利弊。如何克服?本人建议是平时应保持上下司的威严,但可以经常和员工进行单独聊天,表扬他们的优点,这样易使员工产生信任感,会更努力。也就是刚柔并济,给压力,解压,再加压。

3.如何增强员工的工作热情?以电话营销为例,电话营销是种很枯燥的工作,而由于工作的特殊性,又需要时刻保持激情。由于电话的无效率很高,难免易使员工产生消极的态度。所以每天一个会议是很重要的。会议分早会和晚会,本人比较倾向于早会。早会有如下优势:晚会以总结为主,但经过一个晚上,对第二天的工作效率的提高难免有折扣。早会却不同,总结昨天的失败和成功,鼓舞士气,提高今天的工作效率。重要的一点是会议应该是互动的,让员工互相发表意见,有一点尤其重要,就是让成功者把他们成功的经验和大家分享,互相学习。

4.对待员工之间的关系。人是种群居的生物,在一起难免会产生“我和某某很好,和某某和不来啊”等等情况。一个个小的团体就会出现,各自拉帮结派,很容易降低了工作效率,是公司内部的一颗隐行炸蛋。所以一定要保持员工的各自独立性。在与员工的谈话中可以暗示,公司反对朋党,有同时表示对其的信任,对其很重视,希望其加油,不要辜负公司的期望等。这样会让他们之间互相竞争,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尤忌偏袒某个员工。

5.录用员工的问题。同样人是有惰性的,只有给予压力,才有进步。因此建议招收有生活压力的员工,这样的员工易努力工作。也就是很多时候为什么外地的要比本地的勤快。出于成本考虑,外地的也相对低廉。但有一点,员工态度一定要端正,人要诚恳。

6.人力投资的回报率问题。企业的目的就是以最小的成本去创造最大的利润。企业雇佣的员工就是要让他们去创造最大的利润。所以一定要发挥他们全部的能力,工作时间就是工作,若工作累了让他们休息,那安排休息时间又有什么用呢?尤其是小企业,本身的资金并不充沛,所以一定要降低不必要的人力开支。能让员工兼职的,就无需另外聘用。为每个员工制定业绩考核表,若回报率达不到预期目标,就采取惩罚措施,能力实在不够只有解雇。

总结:也许太严厉的制度会限制员工的发展,会使员工反感,但严格的制度产生压力,压力提高工作效率。因此公司业绩也会上升,相同员工的收入也会增加。而松散的公司,导致的只有低效率的工作,最终的结果是不满意的业绩,员工也会因收入的减少而抱怨。所以长久看来,严格的制度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保障。且习惯的养成很重要,若一开始无有效的制度,那么以后也很难制定出。

辅警管理制度心得篇十六

为进一步加强蒲石河抽水蓄能电站库区治安工作建设,规范外来人员及车辆出入行为,推动库区现场管理顺利实施,保证蒲石河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各项工作正常开展,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库区全体保安人员及所有外来人员和车辆。

1、坚守岗位,24小时轮流值班,临时有事离开,须经队长同意,并安排其他保安人员接替。

2、上岗穿警服,戴警帽,举止大方,精神饱满,文明执勤,礼貌待人。

3、负责规范进出库区车辆登记、库区治安情况。4、严禁与公司员工及来访客人发生争执。

5、保持值班室卫生干净整洁,警用器械完好无损。6、工作时间内严禁因私会客,打瞌睡。

7、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消除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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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上班期间严禁饮酒、赌博,禁止酒后驾车、无证驾车。

1、库区内车辆凭通行证进出指定区域。

2、库区所属货运车辆凭安监部开具的出门证进出库区(零公里岗亭)。

3、外来车辆出入,必须如实盘查,并由联系相关人员进行通报后登记放行。

每日7时30分、19时30分交接班,交接班时检查值班室内物品,缺少或损坏及时上报修补或更换。

1、夜间巡逻人员每晚必须对办公楼、厂区、外围等地进行巡查。

2、遇到突发事件,需及时处理,情节严重或不能的处理的及时上报电站派出所。

第一条 为加强辅警队伍的全面建设和规范管理,充分发挥其在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中的作用,结合我局辅警队伍建设管理的现状,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根据岗位职责,全局辅警分为保安队员、专职保安联防队员、交通协管员、流动人口协管员、临时用工人员等五大序列。

第三条 辅警人员按岗位职责必须具备从事本岗位工作的专业技能。

(一)保安队员、专职保安联防人员、交通协管员、流动人口协管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自愿从事保安联防工作;

2、年龄18至45周岁,有特殊技能、专长的人员或下岗、失业工人可放宽至50周岁;

3、身体健康、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5、无违法犯罪记录,未有被公安机关解聘的经历;6、退伍军人、共-产-党员以及有驾驶、电脑、文秘等专业技能的优先录用。

(二)临时用工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和组织纪律观念,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团结协作精神;

2、身体健康、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年龄18至45周岁;

5、炊事员必须有一定的烹饪技术;

第四条 招聘辅警人员在局党委的领导下进行,由政治处与相关职能部门、单位组织实施,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1、公布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基本程序和方法等;2、报名与资格审查;

3、分岗位组织考试;

4、政治处与相关职能部门、单位研究提出录用方案报分管局领导审批、录用。

第五条 凡录用辅警人员须填写《海安县公安局辅警人员审批表》,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使用。录用保安队员需经保安公司、政治处审核后,报分管局领导、局主要负责人审批后,与保安公司签订合同;录用专职保安联防人员需经用人单位、治安大队、政治处审核后,报分管局领导、局主要负责人审批后,与保安公司签订合同;录用交通协管员需经交巡警大队、政治处审核后,报局分管领导、局主要负责人审批;录用流动人口协管员需经用人单位、治安大队、政治处审核后,报分管局领导、局主要负责人审批;录用临时用工人员需经用人单位、办公室、政治处审核后,报分管局领导、局主要负责人审批。

第六条保安队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1、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完成好公司和派驻单位交办的门卫、值班、守护和巡逻任务;

2、加强组织、纪律作风建设,严格遵守各项制度;

3、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做好“六防”工作,确保安全;

4、对发生在警卫目标内的各类案件要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5、法律、法规、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 专职保安联防人员在公安民-警的组织带领下,履行以下职责:

1、开展治安巡逻、伏击守候;

2、开展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安全检查和安全防范宣传教育;

3、协助盘查、堵控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和可疑物品;

4、协助开展入户调查和社区警务工作;

5、保护案件和事故现场,并立即报告;

6、参加抢险救灾,帮助群众排忧解难;

7、完成公安机关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八条 交通协管员在交巡警的组织带领下,应履行下列职责:

1、协助开展道路交通治安管理基础调查工作;

2、协助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维护工作;

3、协助开展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4、协助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5、协助交巡警进行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察保护,抢救伤者等工作;

6、开展巡逻、设卡、伏击、守候。

8、参加抢险救灾,帮助群众排忧解难;

9、完成公安机关布置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九条 流动人口协管员须在公安民-警的组织带领下,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协助开展入户调查和社区警务工作;

2、协助管理流动人口,摸清底数,建立台帐,掌握现实情况;

3、协助落实流动人口管理各项安全责任措施;

4、及时发现和预防流动人口违法犯罪;

5、完成公安机关布置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十条 临时用工人员应履行如下工作职责:

(一)驾驶员工作职责:

1、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保持车况车貌良好;

2、服从调配,保证完成工作任务用车,确保无交通事故;

3、完整记载行驶里程,节约油料,降低各项费用。(二)110报警服务台接警人员工作职责:

1、熟练使用文明用语,熟记文明用语规范;

2、熟记有关通信联系电话;

4、熟悉掌握各种设备的使用方法,严格有关操作规程。

(三)文印人员和微机操作人员工作职责:

1、熟练使用各项文印设备,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2、严格遵守文印工作制度,节约使用各类耗材;

3、及时完成各类文书的打印、印制、装订工作,做好服务工作。

(四)炊事员、保洁员工作职责:

1、炊事员须按时保障单位人员用餐,确保饮食卫生,后勤保障到位;

第十一条 辅警人员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由用工单位按照有关规章制度对其实施管理。用工单位要定期组织辅警人员教育培训,过好正常组织活动,严格落实各项制度措施。

第十二条 保安队员接受保安公司统一管理。派出所不能直接向企事业单位、娱乐服务场所派驻保安人员。派出所可以在保安公司未开拓业务的企业联系派驻保安,但派驻人员必须是保安公司的保安人员或经保安公司、政治处审核,局领导审批,且与保安公司签订合同的人员。凡由派出所联系派驻,保安公司返还部分保安服务费(标准暂为1万元/人返还1000元,超过1万元部分全部返还)。不论是保安公司直接派驻的,还是派出所联系派驻的,都必须接受保安公司统一管理,工资奖励由保安公司直接考核发放。

第十三条 辅警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履行职责,尽心做好本职工作。

第十四条 辅警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下列工作纪律:1、遵纪守法,依法办事;

2、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4、规范着装,文明执勤;

5、服务群众,接受监督。

第十五条 辅警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保安队员、专职保安联防人员、流动人口协管员不得有以下行为:

2、参与收粮要款、计划生育、城市管理和殡葬改革等非职责范围内的活动;

3、接警、单独处警,查办各类案件;

4、给违法犯罪嫌疑人员通风报信;

5、擅离职守或者酒后执勤;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行为。

(二)交通协管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单独接警、处警,参与行政执法以及办理交通事故处理工作;

(2)扣押他人合法证件、车辆以及财物;

(3)单独上路执勤,查处道路交通违章;

(5)违反《交巡警大队协勤员着装管理规定》规定等行为;

(6)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为及社会上严重反对的行为;

(7)利用协管员身份谋取私利和违法乱纪。

(三)临时用工人员不得有以下行为:

1、驾驶员不得违章驾车、酒后驾驶车辆,不得私自用车、擅自将车辆外借;

3、文印人员不得接私活,工作中知道的机密,不得外传。

4、炊事员不得利用购买食品之机,克扣营私。保洁员在日常保洁工作中不得在办公区内打听、了解与本岗位工作无关内容。

第十六条 辅警人员的工资报酬实行低工资、高奖惩,谁使用、谁付酬,由合同签约单位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1、保安人员工资由保安公司确定,经费由保安公司支出;

6、直属大队、单位、机关部门电脑输录人员(经县局核定并审批的)试用期(3个月)月基本工资300元,试用合格者,月基本工资为450元,外加50元保险费,经费由县局支出。

上述2一7项人员从2004年1月1日起每工作一年每月加20元。

9、计算机专门人员且有突出贡献的,另行规定,经费从ck报警服务费中支出。

第十七条 辅警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解聘:

1、多次违反工作纪律,经教育不改的;

2、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未及时制止或者报告的;

4、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的;

5、给违法犯罪嫌疑人员通风报信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情形。

第十八条 解聘辅警人员,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分别报主管部门审核,报经分管局领导、局主要负责人批准,由合同签约单位与其终止合同。对解聘的人员,应及时收回服装、标志和执勤证、执勤标志。

第十九条本规定由县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规范协管员(辅警)队伍正规化建设,切实解决队伍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本着“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依据《劳动法》等相关规定,特制定以下制度: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必须进行谈话教育:

1、一个月内迟到早退二次的;

2、在执勤期间,有脱岗现象的;

3、不按规定着装的;

4、工作拖拉、效率低下,不按时完成任务的;

5、服务态度差,对群众有“冷、硬、横、推”现象的;

6、工作地或值勤车辆卫生状况差的;

7、工作时故意使配备通讯不畅通的;

8、不服从命令,不听从指挥的;

9、值勤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活动的;

10、未经同意驾驶执法车辆或驾车时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

11、有其他情形需要谈话的。

辅警违反下列条款之一的,应给予警告:

1、作风散漫,纪律松弛,旷工一天或因迟到早退,个月内经两次谈话后,仍不改正的;

3、服务态度差,对群众“冷、硬、横、推”,造成不良影响的;

4、值勤期间脱岗,一个月内经两次谈话教育后,仍不改正的;

6、值勤期间,因通讯不畅造成一定后果的;

7、值勤期间,着装不规范,经谈话教育后,仍不改正的;

8、值勤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经谈话教育后,仍不改正的;

10、非工作时间驾驶执法车辆(经领导同意除外),经谈话教育后,仍不改正的;

11、被群众投诉问题属实,情节轻微的;

12、年终考核末位的;

13、违法“六条禁令”,情节轻微的;

14、有其他情形需要警告的。

辅警队员违反下列条款之一的,一律予以解聘:

1、违反《六条禁令》造成严重后果的;

2、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受到治安罚款以上处罚的;

3、一年内二次受到警告的;

4、擅自使用执法车辆,造成严重后果的;

5、因工作或作风问题被群众投诉,造成恶劣影响,经查证属实的;

6、利用工作之便为自己、亲属、朋友谋取不当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

7、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影响的;

9、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派出所

二o一三年三月八日

辅警管理制度心得篇十七

第一条为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确保依法合理使用警务辅助力量,保障警务辅助人员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警务辅助人员在公安工作中的协助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等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警务辅助人员,是指依法履行本办法规定的辅助性警务职责、纳入警务辅助人员用人额度、经费保障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工作人员。

治安联防、治安志愿者、护村队、护校队等社会群防群治力量以及在公安机关从事膳食、保卫、保洁等后勤服务工作的人员,不属于警务辅助人员。

第三条警务辅助人员统称辅警,按照辅警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实行分类管理,划分为勤务辅警和文职辅警。

第四条本省行政区域内辅警的招聘、履行职责、权利、管理、保障等适用本办法。

签订聘用合同的辅警招聘、权利、管理、保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通过劳务派遣等方式招聘的辅警,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条辅警不具备执法资格,应当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辅警协助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履行职责行为后果由所在公安机关承担。阻碍辅警依法履行职责或者对辅警实施不法侵害的,依法追究阻碍人或者侵害人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各地辅警用人额度应当与当地社会治安状况、经济发展水平、人口数量、地域面积、警力配备情况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等相适应,一般不得超出本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总量,具体配备标准由同级人民政府核定审批。

第七条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公安机关主要负责辅警招聘、管理和使用工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主要负责因公(工)死亡后符合烈士评定条件的辅警烈士评定及烈属抚恤工作,财政部门主要负责辅警经费保障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要负责指导辅警薪酬确定和落实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

第八条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主管全省的辅警管理工作,各市、县(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辖区内辅警的管理工作,上级公安机关指导、监督下级公安机关辅警的管理工作。

辅警管理遵循“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

第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明确本级公安机关辅警管理机构,负责辅警的管理工作;公安机关用人单位负责辅警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职责、权利与义务。

第十条勤务辅警负责协助公安机关执法岗位民警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警务活动。履行下列职责:

(一)协助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

(二)协助开展治安巡逻、治安检查以及对人员聚集场所进行安全检查;

(三)协助盘查、堵控、监控、看管违法犯罪嫌疑人;

(四)协助维护案(事)件现场秩序,保护案(事)件现场,抢救受伤人员;

(五)协助疏导交通,劝阻、纠正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采集交通违法信息;

(七)协助开展公安监管场所的管理勤务;

(八)协助开展出入境管理服务、边防检查;

(九)协助开展消防监督管理;

(十)协助开展社会治安防范、交通安全、禁毒等宣传教育;

(十一)协助记录讯问、询问笔录;

(十二)协助开展接报案、受案登记、接受证据、信息采集、调解、送达文书等工作;

(十四)其他可由勤务辅警协助开展的工作。

第十一条文职辅警负责协助公安机关非执法岗位人民警察从事行政管理、技术支持、警务保障等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三)协助开展警用装备保管和维护保养、后勤服务等警务保障工作;

(四)其他可由文职辅警从事的工作。

第十二条辅警不得从事以下工作:

(一)国内安全保卫、技术侦察、反邪教、反恐怖等工作;

(二)办理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

(三)案件调查取证、出具鉴定报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四)执行刑事强制措施;

(五)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六)审核案件;

(七)保管武器、警械;

(八)单独执法或以个人名义执法;

(九)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从事的工作。

第十三条辅警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获得履行职责必要的工作和劳动保护条件;

(二)获得工资报酬,享受法定福利、保险待遇;

(三)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培训;

(四)对所在单位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依法对侵害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申诉;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四条辅警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安机关的管理制度;

(四)文明执勤、恪尽职守、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尊重社会风俗习惯;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招聘。

第十五条辅警的用人计划应当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社会治安情况和用人额度有关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经同级机构编制、财政等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六条辅警的招聘工作,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在批准的用人计划内统一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招聘辅警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办法。

依照前款规定招聘辅警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辅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国有企业下岗分流人员,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第十八条辅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满十八周岁;

(四)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六)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其中文职辅警应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特殊、专业警务辅助岗位可以适当降低或者提高前两款规定的条件,但应当在招聘公告中注明原因。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辅警:

(二)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三)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五)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六)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七)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八)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九)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十)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十一)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第二十条招聘辅警,应当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核、公示等程序实施。招聘机关应当采取措施,便于公民报考。

根据岗位性质和特点,可以对前款规定的招聘程序进行简化或调整顺序。对专业要求较高的岗位,可以采用其他测评办法。

第二十一条招聘辅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新招聘的辅警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试用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层级;试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人事)关系或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第四章层级晋升。

第二十三条辅警分为7个层级,由高至低分别为:一级辅警长、二级辅警长、三级辅警长,一级辅警、二级辅警、三级辅警、四级辅警。

第二十四条辅警层级晋升按照管理权限、晋升条件和规定程序进行。辅警晋升层级,应当具备相应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资历、工作实绩和年度考核等次等资格条件,在核定的层级额度内组织实施。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辅警管理部门每年定期组织开展层级晋升工作,辅警的层级原则上应逐级晋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绩效优先,注重能力的原则。

第二十六条辅警的层级是确定辅警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依据。

第五章管理。

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辅警的岗位责任、教育训练、考核考勤和保密管理等制度,加强对辅警的管理。同时要建立健全辅警退出机制,保障出口渠道畅通。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将辅警的教育训练工作纳入队伍教育训练计划,对辅警开展岗前训练、晋升训练和业务训练,提高辅警素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辅警管理机构负责辅警教育训练的组织实施。

第二十九条岗前训练是对新招聘的辅警进行的入职训练。岗前训练的时间不少于15天,训练内容主要包括职业道德、基本业务知识、基本岗位技能、基本法律知识、辅警工作权限、工作流程标准等,重点培育忠诚意识、服务意识、保密意识和基本职业素养。经考试考核合格后,方可安排其履行相应的岗位职责。

第三十条晋升训练是对晋升层级的辅警进行的训练。晋升训练时间不少于7天,训练内容根据拟晋升对象和工作需要设定,侧重综合能力提升,可与业务训练合并组织。参加过晋升训练的辅警可不再参加当年业务训练。

业务训练是警种、部门根据辅警岗位职责要求进行的训练。辅警每年参加业务训练的时间累计不少于7天。训练内容根据辅警岗位职责需要设定,主要包括有关政策法规、基础业务知识、专业技能和体能、心理行为训练等,重点培养专业素养,强化知识技能更新,提高工作能力。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定期对辅警的工作绩效、遵章守纪、教育训练等情况进行考核。

第三十二条定期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考核结果作为层级升降、奖惩以及续订、解除劳动(人事)关系或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的主要依据。

第三十三条辅警在协助开展警务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

(二)涉及本人近亲属利害关系的;

(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警务辅助活动的。

前款规定的回避,由所属的公安机关辅警管理机构决定。

第三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公安机关投诉举报辅警涉嫌违法违纪的行为。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受理和反馈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处理针对辅警的投诉举报。

第六章待遇保障。

第三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辅警的招聘、工资福利、日常运行公用经费、教育训练、装备购置、服装、奖励、保险、抚恤以及保障工作运转等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第三十六条辅警的薪酬结构、待遇项目由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会同省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具体标准由各地区参照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自行核定,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特殊、专业岗位辅警的薪酬标准应当与所从事的工作相适应。

第三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辅警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鼓励为一线协助执法执勤以及高危险岗位的辅警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比照建立因公(工)负伤紧急救治绿色通道。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定期组织辅警参加健康查体,并建立健康档案。

第三十九条辅警享有的假期和相关待遇,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对在保护公共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等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辅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特别优秀的辅警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要给予适当照顾。

第四十一条辅警因工受伤、致残、死亡的,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被评定为烈士的,其家属享受《烈士褒扬条例》规定的待遇。

第四十二条辅警应当配发统一的工作证件,按照规定统一着装,持证上岗,其工作证件、服装式样和标识应当符合公安部相关规定。

辅警离职时,应当交回所配发的工作证件、服装、标识和装备。

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根据岗位工作需要,为辅警配备必要的执勤及安全防护装备,但不得配备或者使用武器。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照相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十五条辅警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规定的,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解除劳动(人事)关系或退回劳务派遣单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十六条公安机关对辅警的处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当事辅警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第四十七条辅警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四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办法施行后,上级机关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辅警管理制度心得篇十八

一、采集收集信息。以房屋为载体,以入户调查为手段,及时采集上报实有人口、实在单位、实有房屋等基础信息,达到“全、新、实、准”;广泛物件信息员、治安积极分子等,及时收集、上报案件线索、涉及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各类信息,定期排查、分析社情动态和突出治安问题。

二、管理实有人口。加强对实有人口的服务与管理,对常住人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流动人口“行知去向、行知轨迹”、境外人员“随时走访、动态掌控”;强化对7类重点人员的管理,及时预防、发现、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教育、管理、挽救有违反犯罪行为人员,做到:“月考核、季谈话”;协助司-法-部门做好社区矫正对象、帮教对象管理,特别对那些无人照顾或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要强化帮教,引导其健康成长,关爱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和特困家庭,积极开展对着一群体的帮扶活动。

三、化解矛盾纠纷。依托社区居委会,结合入户走访,通过谈心、“拉家常”侧面了解有无矛盾纠纷发生;通过社区干部、信息员和治安积极分子多渠道发现和树立各类矛盾;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参与到矛盾纠纷调解过程中,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四、组织安全防范。深入基层、依靠基层,大力开展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指导治保会、保安队、义务巡逻队等群防群治力量的治安巡逻,形成严密的群防群治网络;广泛利用辖区资源,动员群众使用技防、物防设施,提高治安防范水平;严格辖区公共场所、娱乐场所、特种行业、商贸市场、出租房屋、危险物品和校园周边安全的治安管理,预防、减少各类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五、服务人民群众。深入社区,倾听群众意见,积极拓宽与群众的交流通道,及时、热情受理报警求助,为群众排忧解难,搞好警民关系,严禁“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情况发生,定期向居民代表报告工作;明确社区民-警审批权限,在规定时限内办理.

辅警管理制度心得篇十九

三是新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处罚力度相当强,可以看出新的领导班子对违规经营和违规操作的的打击和]处理决心,借以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的决心和信心。我们能能够理解,一个制度的执行,关键在于用什么作保障,信用社的稳健经营,健康发展要有一个好的运行机制、好的员工团队,好的职业素养来维护,而这个好的运行机制就是要有一个好的有操作性的规章制度来作基本保证。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个企业没有规章制度,就没有约束机制,就形成不了企业文化。

再好的制度,再好的办法,如果不能充分的运行到工作实践中,得不到真正的执行,也就等于没有制度,没有制定,在学习过程中,我们有同志觉得麻烦,怕开会,怕学习,认为只要踏踏实实做事,老老实实做人就行了,没有学习的必要,反正自己不犯,其实不然,我们不学习新制度,新办法,怎么能知道什么事可以做,做事不可以做,什么行为是违规行为,什么是合规行为,那就只能一切凭经验办,凭感觉办,凭老办法办,自己违规也不知道,就象开展的普法活动一样,加强宣传,把新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宣传到人,学习到人,使职工人人知道新的管理制度和办法的内容,个个明确新的时期的新规定,做一个知法规,明制度,并且遵守规章制度的合格职工,人不学要落后,学习制度的目的是学以致用,严格按照制度办事,合规经营。我们不但要做学习制度的人,还要做宣传制度的人,更要做坚持制度,抵制违规的人。

不过所有的制度,纪律都是给可能准备违规和要违规踩红线的人制定的,信用社要打造一流队伍和一流服务,必须要加强管理,通过管理来实现约束职工行为,达到管理目的,作为职工中的一员,我们始终要坚信一切违规行为都是要受到惩罚的行为,学习了制度,明确了制度中规定的行为,我们就要自觉遵守制度,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合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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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警管理制度心得篇二十

今天是山东省20xx年远程培训的第一天,上午7:00即墨四中的全体领导干部就早早的来到了学校,根据各自分工再次检查落实好本次培训的各项准备工作及时到位。学校将本学年命名为“服务年”,旨在全体领导干部树立服务意识,全心全意服务于广大师生。在新学年开始之际,学校决定从本次培训做起,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实施“123”管理制度,确保本次培训圆满完成。

3、指实施教导处、教研组、备课组三级管理模式,目标层层落实,具体负责完成每天各项培训任务的实施与目标达成。

上午8:30学校召开了“即墨四中20xx年教师远程研修动员大会”,学校分管领导就本次研修工作传达了上级精神,制定了工作目标,明确分工,并根据我市进修学校的布置提出了具体要求,老师们干劲十足,对本次培训充满了信心。

通过实施“123”管理制度,培训当天,学校上下井然有序,143名参训教师到岗及时,上线及时,学习积极,作业完成质量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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