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公司对外公告范文(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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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公司对外公告范文(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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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外公告范文篇一

转债代码:110031 转债简称:航信转债

转股代码:190031 转股简称:航信转股

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油济柴”,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000617,证券简称:*st济柴)拟通过重大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方式实行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本次重组”),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信息”、“公司”或“本公司”)拟以现金认购石油济柴为募集配套资金而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发行”)

●投资金额:人民币19亿元

●特别风险提示:(1)市场风险 (2)审批风险(详情请见公告正文部分)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证券市场上市公司配套融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该项目为本次以现金方式认购石油济柴为募集配套资金而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xx年9月5日,本公司(作为认购人)与石油济柴(作为发行人)订立股份认购协议,据此,石油济柴同意将航天信息作为本次配套融资的特定对象之一并向其发行股份,航天信息将以人民币1,900,000,000元认购部分石油济柴本次发行的股份。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证券市场上市公司配套融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该项目为本次以现金方式认购石油济柴为募集配套资金而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本公司本次现金认购股份投资事项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但石油济柴涉及重大资产重组方案需经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会构成本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协议主体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石油济柴于1996年6月经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批准设立。1996年8月,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同意济南柴油厂作为唯一发起人,以募集方式设立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筹),总股份为8,000万股,其中济南柴油厂持有5,500万股,占股本的68.75%;向社会公开募集2,500万股,占股本的31.25%。1996年10月1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深证发[1996]323号《上市通知书》,同意石油济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石油济柴股份总额为8,000万股,全部为a股,可流通股份为2,250万股,股票简称为“石油济柴”,证券编码为“000617”,开始挂牌交易时间为1996年10月22日。截至石油济柴于20xx年4月19日停牌前,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总厂(以下简称“济柴总厂”)直接持有石油济柴60%股份,为石油济柴的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集团”)持有济柴总厂100%股权,为石油济柴的实际控制人。

石油济柴当前主要产品是190mm缸径中高速柴油机、气体机及发电机组,主要应用于石油石化,近海、内河航运及渔业捕捞,煤层气、高炉尾气、沼气等气体发电等领域。

石油济柴近三年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元

资料来源:石油济柴年报及半年报

截至20xx年6月30日,石油济柴的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资料来源:石油济柴20xx半年度报告

公司与石油济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石油济柴本次重组的基本情况

石油济柴于20xx年9月5日发布了《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重组报告书》显示石油济柴拟通过重大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中石油集团持有的中国石油集团资本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油资本”)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随着石油济柴原有资产的置出及中油资本100%股权的置入,石油济柴将持有中油资本100%股权,并通过中油资本及其下属全资公司持有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仑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中石油专属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仑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下属公司的相关股权。石油济柴的业务范围将涵盖财务公司、银行、金融租赁、信托、保险、保险经纪、证券等多项金融业务,成为全方位综合性金融业务公司。

本次石油济柴的重大资产重组详情请参阅石油济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文件。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本次中石油集团拟将旗下优质金融资产整体注入石油济柴,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中油资本属于中石油集团的金融控股平台,旗下的控股子公司与参股子公司与航天信息金融支付产业具有较强的关联性,通过本次合作基础,能够对航天信息金融支付产业发展起到一定的支撑作用,有助于航天信息与中油资本建立合作关系,实现互利共赢。此外本次交易可以优化公司的资产结构配置,促进公司投资多元化发展,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对公司未来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

公司参与本次交易认购,将有3年锁定期,锁定期结束后方可参与市场交易,证券市场受全球宏观经济、行业周期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审批风险

石油济柴重组方案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且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因此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其他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监管机构的审批和对投资主体认定要求也有不确定性,可能影响本次交易的进度。

特此公告。

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九月七日

公司对外公告范文篇二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xx年2月1日,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

杭州万家星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和《关于投资设立杭州曙光家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

一、《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杭州万家星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1、对外投资概述因万家星城项目开发进度需要,决定向杭州万家星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38,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杭州万家星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57,000万元增至95,000万元。

本次增资具体实施授权杭州万家星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权办理。为进一步整合资源、更好地开发杭政储出[20xx]102号地块,经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将出资设立一家项目公司作为建设主体完成杭政储出[20xx]102号地块的开发。

2、增资主体介绍此次增资主体为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其他增资主体,增资后,公司仍持有万家星城公司100%的股权。

3、投资标的基本情况万家星城公司成立于20xx年12月22日,注册资本57,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注册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610号101室,法定代表人:戚金兴,经营范围: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凭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经营)。至20xx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1,375,652,236.27元,净资产49,686,974.87元,20xx年半年度尚未实现营业收入,实现净利润-269,450.13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增资将进一步充实万家星城公司的资本金,使万家星城项目按计划顺利实施。

二、《关于投资设立杭州曙光家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

1、对外投资概述为进一步整合资源、更好地开发杭政储出[20xx]102号地块,公司决定出资设立一家项目公司作为建设主体完成杭政储出[20xx]102号地块的开发。

2、投资主体介绍项目公司的投资主体为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其他投资主体,公司持有项目公司100%的股权。3

3、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项目公司名称(暂定):杭州曙光家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朱慧明,从事杭政储出[20xx]102号地块项目的开发经营与建设。该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由朱慧明先生担任;朱慧明先生兼任该公司经理;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由沈伟东先生担任。

4、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进一步整合资源、更好地开发杭政储出[20xx]102号地块。

三、备查文件目录

1、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年二月二日

公司对外公告范文篇三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疏勒县耀灼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耀灼创投”)之全资子公司北京星河之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河之光”)拟对上海锋之行汽车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锋之行”)进行增资,并拟签署《上海锋之行汽车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星河之光拟以人民币10,000万元认购锋之行新增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锋之行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56,824,201元,星河之光持有锋之行6.683%股权。

(2)董事会审议投资议案的表决情况

20xx年1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北京星河之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该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增资方式

星河之光增资方式为货币资金。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锋之行汽车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0450e

3、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九江路333号2305室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5、法定代表人:郭超

6、注册资本:11,528.5712万元人民币

7、营业期限:自20xx年11月29日至2033年11月28日

8、经营范围:金融信息服务;接收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接收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接收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汽车金融领域的信息咨询;九座以上及乘用车(含二手车)、汽车配件、电子产品的销售;汽车文化推广;会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情况:上海锋之行汽车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是一家给二手汽车经销商提供金融服务的公司,核心高管团队有多年汽车行业经验,对产业理解深入,风控严谨扎实,创建公司3年多以来,已经迅速做到行业排名前列。公司未来会在为二手车行业提供金融服务的基础上,提供包括交易、系统等更多的服务。

9、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1)增资前的股权结构

(2)增资后的股权结构

(三)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注:锋之行20xx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投资金额

星河之光拟以人民币10,000万元认购锋之行新增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锋之行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56,824,201元,星河之光持有锋之行6.683%的股权。

经各方协商确定,星河之光将以人民币10,000万元认购本次增资额中10,480,519元部分,占锋之行注册资本的6.683%。星河之光认购价款中超出本次增资额的部分,应计入锋之行的资本公积。

2、支付方式

本次增资款以货币方式支付。星河之光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3、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上述战略布局长远来看有利于丰富公司产业结构,改善当前主业增长乏力的现状,开辟新的利润增长点,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以及核心竞争力。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情况造成影响。

五、备查文件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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