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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检察院报告的体会篇一
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进入了新常态,中央“八项规定”出台,标志着作风建设同时进入了新常态。各级领导以及各级领导机关对作风建设高度重视,但由于种种原因,违反作风建设的现象时有发生。从20xx年1月至20xx年6月,我县共发生了13起共70人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案件,22人被,免职,48人当年年度考核被评定为不称职。违反作风建设规定人数之多、次数之多,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教训是深刻的,也是引人深思的。反思这些违反作风建设的案件,认真分析我县当前作风建设的现实状况,我们才真正领悟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这句话的深刻含义。
一、当前我县作风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广大干部职工在思想认识上存在误区。县作风办办公的地点设在县纪委,广大干部职工片面地认为作风办是纪委的作风办,抓作风建设是纪委的事。没有认识到抓作风建设是县委的一项长期的、经常性的重要工作,没有意识到县作风办是县委抓干部作风建设的日常机构,更没有意识到抓作风建设每一个单位、每一个人都是作风建设的最终落实者。
二是领导机关表率作用发挥不好。领导机关或多或少存在“特权”思想,领导机关的“一把手”忙于事务性工作,对作风建设的具体事务抓得少,督促少,没有引起部属的足够重视,而且领导机关的少数干部职工,甚至认为县作风办一般不会督促检查领导机关,存在随意放纵和特权的思想意识。县作风办对领导机关检查少、督促少的问题也确实存在。
三是少数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发挥不好。少数领导干部自身要求不严,经常以领导岗位工作的特殊性作为挡箭牌,将自己不纳入作风建设管理的范筹,个别领导干部甚至自己违反作风建设规定,影响了领导干部的形象,带坏了单位的风气,也导致自己没有底气去抓作风建设,没底气去纠正违反作风建设的人和事。
四是“一把手”管理不严格。“一把手”怕得罪人,怕麻烦,怕影响团结,不敢于较真,当老好人,只要工作任务完成了,其他一切好说,明知违反作风制度规定,也是视而不见,见而不管,管而不严。是一个无原则一团和气,没有战斗力的集体,有的单位甚至认为,只要县作风办没查到其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人和事,作风建设就是抓得好的。
五是缺少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县作风办明查暗访多一点,县城机关的作风建设就相对好一点,县作风办忙一点,督查次数少一点,作风建设就相对松一点。从这一点上可以看出,作风建设停留在县作风办抓作风建设,各单位党委党组还没有卯足劲,用足力抓作风建设,很少督查,很少较真。
六是奖与罚不统一不协调。作风建设制度规定都有,但奖和罚没有达到辩证的统一。制度规定执行的和不执行的,执行好的和执行不好的,该奖的没奖,该罚的除了县作风办处理的外没罚,县作风办不处理,单位几乎不处理。致使不少规定和制度形同虚设。同时,发生违反作风建设的问题后,对其单位的影响和对其单位一把手的责任追究的力度还不够大。
七是缺乏经常性的教育。对制度规定的学习不经常,宣传教育不经常,提醒不经常,督促检查不经常,民主生活会不正常,导致干部职工对作风建设和制度规定的思想意思淡化,对自身存在的问题意识不到,习以为常,麻木不仁。
二、当前我县抓好作风建设亟待落实的几个具体措施
以上几个方面存在的问题,虽然有一定的客观性,但主要还是主观方面的原因造成的。要进一步减少和遏制这些问题,确保作风建设各项制度规定落到实处,必须一手抓治标,一手抓治本,当前,务必抓好以下几个治标的具体措施。
一是在全县范围内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作风纪律整顿。各单位要选择适当时机,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作风纪律整顿;要以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案件为典型教材,“自照镜子”、“自查炉灶”,举一反三,深入查找本单位作风建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把开展作风纪律整顿情况作为年终考评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检查。
二是明确单位一把手是作风建设第一责任人。各单位“一把手”为单位作风建设的总负责人(县人大、县政协的总负责人分别为县人大主任、县政协主席,县委常委单位的总负责人为该单位县委常委),对本单位的作风建设负总责。县作风办每次查处对象,由县作风办责成单位“一把手”按要求处理到位。单位一年内干部职工多次违反干部作风建设规定的,要根据违反的情节和影响的程度,对单位党政“一把手”做出相应处理。
三是把作风建设纳入绩效考核和双文明考核范畴。一年内被县作风办查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1次的,在绩效考核和双文明考核的总分中扣2分/人次,一年内被县作风办查处2次及以上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对该单位绩效考核和文明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形成单位重视作风建设,人人重视作风建设,人人批评埋怨违反作风建设人和事的良好局面。
四是全力支持各级各单位抓作风建设。各级各单位要敢于作为,敢于抓作风建设,凡是本单位自行处理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以局党委党组下文通报批评并罚款或给予处分为准),在年终绩效考核和双文明考核总分中加0.5分/人次。
五是强化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的示范作用。实行从严追究参与违反作风建设职务最高的领导责任制度。凡是被县作风办查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案件,要从严追究参与此案职务最高的领导的责任,除按照作风建设规定处理外,还要对其给予纪律处分。是处级领导干部的,坚决报市委处理。
六是领导机关要切实率先垂范。县委办、政府办、人大办、政协办及常委单位领导机关,要切实抓紧抓好本单位的作风建设,为全县各单位做出榜样。县作风办要定期组织县委办、政府办、人大办、政协办及常委单位的纪检组长,采取交叉检查的方式进行明查暗访,确保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在领导机关落到实处。
三、今后我县抓好作风建设的几点建议
从目前我县作风建设的现状看,我县的作风建设依然长期艰苦,依然复杂严峻,依然任重道远,全县上下必须认清形势,必须提高认识,必须理清思路,必须敢抓敢管,在影响制约作风建设的“带”、“用”、“管”、“教”、“学”五个字上下真功夫、长功夫、细功夫,切实夯实作风建设基础。
一是要认真抓好“带”字。领导就是旗帜,领导就是标准,领导就是方向。实践和经验一再证明:好作风是一级带一级带出来的,有什么样的班长,就能带出什么样的班子;有什么样的班子,就能带出什么样的队伍。领导干部自身作风的好坏,决定着干部作风建设的成败。古训有言:“正人先正己”、“打铁还需自身硬”、“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道理就在其中。还有人曾这样比喻过:一只威猛的老虎,它带的哪怕是一群羊,也同样令人畏惧;一只温顺的羊,它带的哪怕是一群老虎,也未必让人害怕。这个比喻就足以说明领导干部带头作用的极端重要性。因此,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牢固树立“我的形象就是单位形象”的意识,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要求下级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以自身过硬的作风,作出表率。
二是要认真抓好“用”字。组织选什么样的干部当领导,就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党员干部应当具备什么样的作风。领导者,国之栋梁,民之精英,理当是全社会的标杆和旗帜,是前进的方向和时代的潮流。因此,用一名干部,无疑就是在社会上树立起一面鲜艳的旗帜。干部选得好,则旗帜树得光彩亮丽、迎风飘扬,党员干部队伍则风清气正,干部作风自然优良;干部选得差,则旗帜树得黯然无光,党员干部队伍乌烟瘴气,怨声载道,心气不顺畅,党员干部作风就不言而喻。同样选准一名干部,能够带一方发展,促一方和谐;用错一名干部,将会贻误发展,祸害百姓。组织政工、人事部门作为替党和人民选干部管干部的重要职能部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要在干部选任的每一个环节,时刻践行“树旗帜”的忠诚,始终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公道正派,真真切切用好每一名干部;时刻遵循“树旗帜”的思想,考虑周全、权衡利弊这名干部是否可用;时刻坚守“树旗帜”的标准,不断完善严格的选人用人标准、程序和法令,细化量化“德、能、勤、绩、廉”的详尽规定,让领导干部和老百姓心里亮堂堂,让全社会都清楚地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是好干部、什么是孬干部,要做到什么样子,达到什么标准,才有机会被提拔重用。
三是要认真抓好“管”字。管好干部正旗帜。“试玉要烧三日满,辨材须待七年期”,选好干部更要管好干部,旗帜才不倒,才能成为动力、方向和楷模。党员干部队伍的管理,是一项长期艰苦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坚持领导抓抓领导、经常抓抓经常,反复抓抓反复。一方面,要在重考核、重约束的基础上,树榜样、立标兵、育先进;要研究制定切实务实可行的操作办法、政策措施、法律法规,坚持用制度来规范管理,靠制度来管人,而不是凭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性格特点、个人好恶、主观意志来管理;要注重经常性的管理,不能上级有要求就抓一阵子,高兴了就放松放松,采取“一日曝十日寒”的管理方式和方法。另一方面,领导干部在当好排头兵的同时,要敢抓敢管、善抓善管,不敷衍、不搪塞、不护短,一抓到底,敢于正视、勇于解决作风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不能视而不见,见而不管,管而不严。特别是对违反制度规定的人和事,不管后台有多硬、职务有多高、功劳有多大,都要敢于坚持原则,顶住压力,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处理到位,决不手软,决不姑息迁就。
四是要认真抓好“教”字。没有管理的教育是无益的教育,没有教育的管理是无效的管理。由此说明经常抓作风教育是促进管理的,是非常必要的。换句话说,抓教育就是要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抵御不良风气的能力,它是加强作风建设的固本之策。然而,当前一些单位从年头到年尾,很少组织党员干部职工集体学制度学法规,很少开展党团活动,很少讲党课,开民主生活会是认认真真制定方案措施,扎扎实实走过场,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是蜻蜓点水,你好我好大家好,一系列的教育环节和机会被忽略了,领导以及党员干部职工几乎接受不到触及思想、触及灵魂的正面教育。因此,各级党组织都要切实负起对党员干部进行作风教育的责任。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家庭美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遵章守纪、廉洁从政、群众路线教育等等,通过学习教育、开展讨论、剖析检查、整改问题,达到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端正作风,强化自我的目的。同时,党员干部要相互监督、相互帮助,把作风建设的要求切实落到实处,做到见微知著、防微杜渐,绝不要等到干部犯了错误、出了问题,才去教育整顿,才去检查反省。只有每一个党员干部职工的作风好了,一个单位、一个地方的作风建设才会好起来,人民群众对党员干部的作风状况才会满意。
五是要认真抓好“学”字。一是要认真学习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是人民群众拥护支持的好作风,是现成的教科书。因此全体党员干部要继承和发扬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的作风;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广泛开展民主,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谦虚谨慎,戒骄戒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作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作风;民主集中的作风。使全体党员干部在思想上自觉地筑牢同党内不良作风作斗争的长堤。二是要认真学习制度法规。制度法规是一垛无形的墙,有制度法规的存在,才有规矩。加强对制度法规的学习教育,就是要强化全体党员干部的制度法规意识,在思想意识中把制度法规变成有形的墙,明白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事情不可以做。不可以做的事情去做了就会撞墙,就会给自己造成损失和伤害,就会失去组织和人民群众的信任。三是要与时俱进地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指示精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指示精神是统一全体党员干部思想的行动纲领,全体党员干部必须随着时代的变化,不断加强学习,自觉解放思想,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转变作风,清除私心杂念,在思想上始终做到目标明确,方向准确,在行动上不空谈、不浮夸、不务虚,不动摇、不懈怠、不折腾,将主要精力用在联系群众、狠抓落实上,以优良的作风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总之,抓住了“带”,就抓住了核心;抓住了“用”,就抓住了关键;抓住了“管”,就抓住了根本;抓住了“教”,就有巩固提高;抓住了“学”,就有补充完善。在以上五个字中,没有“带”字,就没有核心,一盘散沙;没有“用”字,就没有关键,无从下手;没有“管”字,就没有根本,无以类聚;没有“教”字,就没有巩固,难以提高;没有“学”字,就没有补充,无法完善。这五个字是作风建设的一个统一体,相辅相成。抓紧抓实抓好这个五字,就是作风建设的新常态,也必将呈现作风建设的新局面。
听检察院报告的体会篇二
根据县委提出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机关作风建设的要求,我就如何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机关作风建设进行了调研。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局机关现有股室10个、局基层下属单位9个,全局干部职工246人,其中局机关干部职工58人,党政班子成员12人。从调研的情况来看,96%的被调查者对我局机关作风建设评价较好。这说明3月份以来,通过开展科学发展观学习,局机关作风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好转。调查中,大家普遍认为,局机关作风建设有四个方面的明显变化。
1、健全工作规范,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各股室、各基层单位立足实际,针对作风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抓好整改,取得了一定成效。各股室、各基层单位普遍推行了首问负责、限时服务、行政审批超时默许制等制度,不断优化服务方式,规范职业行为,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今年三月以来,各股室、各基层单位在加大服务力度、改善服务质量上狠下功夫,在主动服务、优质服务上做好文章,大局意识、宗旨观念和服务意识有了明显增强,形成了为城乡建设规划建设服务、为群众服务的良好氛围。
2、强化依法行政,施政行为明显规范。通过科学发展观的动员学习,各股室、各基层单位也非常注重加强法制建设,能够通过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定期将工作情况和办事依据向社会公开,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各股室、各基层单位通过各种形式,不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也促进了机关干部依法办事水平的提高。
3、突出效能建设,工作作风明显好转。近1个月来,通过坚持不懈地加强作风建设,各股室、各基层单位抓工作落实的力度得到增强,办事拖拉、梗阻现象大为减少。局党委要求各级股室要做到“说一句、算一句,句句算数;干一件、成一件,件件落实”。局领导班子经常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解决城乡建设规划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通过实行定期通报、定期督查等措施,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落实。
4、健全完善制度,廉政建设明显加强。各股室、各基层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廉洁自律各项制度规定,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促进了机关股室廉政建设。重申了有关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了机关廉政建设。
二、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
通过调查发现,通过对科学发展观的深入学习,我局机关作风建设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面上仍然存在着不平衡,在个别股室和部分干部职工身上有些问题仍然存在,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学习风气还不浓,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有被动应付现象。有的单位学习制度流于形式,被动应付的多,主动系统学习的少。有的单位学习形式单一,不联系实际,教条主义,影响了学习成效。二是有学用脱节现象。有的机关干部不重视理论知识的学习,不善于理论联系实际,不善于运用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的各种新矛盾、新问题。三是学习自觉性不强。有的机关干部不注重学习业务知识,满足于已有水平,凭经验做事,有吃老本的现象,专业化的素质不够高。
2、制度执行还不力,日常管理不严。一是纪律有待加强。有的股室工作制度不够健全,执行不力,上下班晚来早走。有的机关干部上班时间,串办公室。有极少数工作人员上班时间擅离职守,造成空岗,给群众办事带来不便;二是管理不严。有的单位对办公设施、办公设备管理不够到位。有的单位不注意节能、节水、节电、节材,办公成本高。
3、公仆意识还不牢,行政效能不高。一是有梗阻现象。有的单位内部分工不够明确,责任不够清晰,科室之间工作不协调,缺少协作。二是服务意识差。个别机关干部有时不注意执法方式方法,导致群众有意见。
4、作风还不够务实,工作落实不力。一是言行不一的现象仍然存在。个别同志工作不扎实,不能脚踏实地地深入基层,不能扑下身子开展工作,不能面对面地抓落实。有的领导干部接受任务时满口答应,工作落实中拖拖拉拉。二是作风不够民主。有的单位对工作抓而不紧、抓而不细、大而化之。三是工作标准不高。部分干部工作要求低、标准低,抓落实力度不够。在确定的重点工程项目和重点工作等关键问题上,精力不集中,难以见到成效。
5、思想不够解放,观念更新不快。一是思想观念陈旧。面对各地竞相发展的.态势,面对城乡建设新任务,有的干部思路不够开阔,办法不够多,措施不够硬,创新力度不够大。二是缺乏危机感。有的干部“小成即满、小富则安”,易满足现状,不求进取。三是有畏难发愁情绪。有的同志一味强调客观困难,不注重调查研究,不深入思考问题,工作主观能动性没有充分发挥。
导致作风建设产生问题的原因很多,既有主观方面的因素,又有客观方面的因素。通过分析研究,我们认为主要是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
1、思想认识不到位。在一些单位和股室,作风建设不被重视。究其原因是一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这个问题的认识有一定的片面性。近年来,各单位股室城市建设工作任务都很重,工作压力都很大。有的股室和单位没有正确处理好抓作风建设与抓中心工作的关系,片面强调客观原因,对作风建设消极应付,没有主动地开展工作,造成作风建设与中心工作相互脱节。从机关干部自身来看,个别机关干部放松对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认为自己作风很好,加强作风建设是别人的事情,与自己关系不大,对作风建设不入心、不入脑、不入耳,被动接受教育,不愿接受锤炼。
2、制度落实不到位。在一些股室和单位作风建设之所以效果不够明显,制度落实不到位是一个重要原因。一方面,虽然近来通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但有的单位没有结合实际,照搬照套,内容空泛,导致有的规章制度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降低了作风建设成效。另一方面,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原来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和工作守则,逐步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但一些单位和股室没有及时进行删节、修订和完善。同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作风建设上时间和精力投放不足,在工作思路上不清晰,在工作方法上不对路,在工作措施上不得力,导致作风建设成效不够明显。
3、监督管理不到位。作风建设监督职能不够落实,措施不够到位,工作没有形成合力,导致作风建设监督管理不到位。同时,受思想观念、整体素质等多种因素的影响,群众监督的渠道不宽,领域不广。
三、下步机关作风建设工作的要求和工作重点。
针对我局机关作风建设还存在的问题,对下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在工作重点上必须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思想教育。大力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开展宗旨观、政绩观教育,引导广大机关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把正确的政绩观同正确的权力观统一起来,牢固树立人民利益至上的理念,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大力开展民主观、法制观教育,坚持充分发扬民主,重视群众参与,牢固树立行政必须依法、用权必须监督的理念,努力做到依法行政、从严行政。
2、规范机关行为。坚持依法行政,规范从政行为,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缺位、错位、越位等现象,确保职能到位。
3完善制度建设。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超时默许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以失职追究制来严肃工作纪律,逐步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做到少开会、少发文、多指导、多督办。
4、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素质。要在局机关内部大力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工作环境,建立起能者上、庸者下的科学“赛马”机制。要大力开展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切实提高局机关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
听检察院报告的体会篇三
吴金山
难点问题,分析问题的原因,研究解决的对策措施。
我院干警分类数量为53人,科级以上干部32人,内设机构数量为11个,派出机构1个,获得省级文明单位。
根据收回的102份调查问卷统计,82%的调查对象认为我院工作作风整体较好,83%左右的调查对象认为我院工作纪律很好,工作效率高,干警服务态度热情,服务质量高,86%的调查对象认为我院在廉洁从检方面做得较好,85%的调查对象认为我院办案水平高。总之,近年来,通过机关作风教育整顿和深入学习习近平系列讲话等活动,我院的作风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机关工作更加正规,干部爱岗敬业,公仆意识和节俭意识明显增强,干部的精神面貌有了新的变化,整体素质有了较大的提高,群众反映强烈的作风建设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全厅上下呈现出风正、气顺、人和的氛围。
但在问卷调查中,也有15%的调查对象认为我院作风建设存在僵化执法、对干部队伍管理教育不到位,缺少奖惩激励机制,工作好坏一个样等突出问题;12%的调查对象认为我院机关干部作风存在服务态度差,办事效率不高,纪律松散、形象不佳,廉洁意识不强等突出问题。
我院通过平时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主要集中在:
1、在工作作风上:一是监督检查、决策落实不到位现象还需改进。当前,政务公开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不够透明,有的办事原则、工作标准、工作程序、工作要求等没有公开,给当事人办事带来了很大的不便;二是办事效率低,存在“四难”现象。“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依然存在。
2、在干部作风上:一是学风不够端正。有的干部学习不刻苦,心浮气躁,静不下心来,钻不进去,满足于一知半解,凭经验办事,跟着感觉走,知识更新跟不上,业务能力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的需要;二是政治和大局意识淡薄。有的干部政治意识不够强,大局意识差;三是自由主义现象存在。有的干部组织原则性差,搞“一团和气”,讲原则讲程序讲团结注意得不够好;四是责任心和事业心不强。有的干部缺乏工作激情和开拓创新精神,工作不够积极主动,工作标准不高,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五是纪律观念淡漠。有的干部执行制度不严格,保密意识不强;六是个人主义严重。()有的干部考虑自己的进退去留较多,想权力多,想责任少,有好处的就上,有难处的就让,不能正确对待和运用手中的权力。
这些问题,虽然不是我院作风的主流,有些只是发生在个别部门和少数人中间,但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造成机关不良作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思想意识等主观因素,也有社会政治环境等客观因素。
1、工作效率低下。机关虽然经过了多次机构改革,人员进行了调整,职责作了进一步明确,但是依然存在职责交叉,职责不明,关系不顺,必然导致工作效率低下。
2、思想政治工作薄弱。有的一味抓业务,思想政治学习流于形式,政治思想工作针对性不强,不能解决当前复杂的思想问题,不能做到释疑解惑、理顺情绪、凝聚人心。致使一些干部惰性思想、个人主义严重,宗旨观念淡薄。
3、管理考核疲软。缺乏科学有效的管理激励考核制度,没有一套“奖勤罚懒”的奖惩考核体系,机关工作忙闲不均,苦乐不平,工作上没有紧迫感危机感,没有目标追求,没有精神寄托。
4、主观思想被动。有些人长期在机关工作,过惯了按部就班的、老调重弹的稳定日子,平时不注重加强学习和世界观的改造,养成了拖拉散懒的工作作风,组织纪律松懈,我行我素,过多地考虑计较个人得失。
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要切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高度重视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向上,树立起机关的良好形象。
1、改进学风,创建充满活力的学习型机关。一是突出学习重点。要加强理论学习,尤其是政治理论学习,领会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要学习经济、政治、法律、科技、文化和历史等方面的知识,学好学精环保业务知识,努力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创新学习方法。坚持集中学与个人学相结合,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向书本学与向实践学相结合,提升学历教育与业务技能培训相结合;结合工作实际,带着问题学,在学习中思考,把学与思、知与行结合起来,做到学用相长,融会贯通,以解决问题和推动工作的.成效检验学习效果。三是完善学习制度。健全学习制度,制定学习计划,选定学习内容,明确学习目标,建立机关干部终身学习体系。机关干部要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每天抽出一定时间自学,改变当前部分干部职工存在的玩风浓、学风淡现状,促使干部职工爱岗敬业。
2、服务大局,创建群众满意的执法机关。一是强化服务意识,服务于依法治国的大局。严肃整顿工作懒散、消极怠工、相互推诿的不良作风,转变工作态度。改善机关运作方式,切实改变“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真正机关建设成为党政干部为民、便民、利民的“窗口”。二是完善考核机制。科学合理地制定和完善考核目标、评价标准、考核程序和考核办法,把干警的工作、学习、作风等情况纳入考核范畴。健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发挥党内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等方面的作用,畅通监督渠道,把检察权力置于强有力的监督之下,切实转变服务态度,杜绝“吃、拿、卡、要”,“冷、硬、横、推”等不良现象。
3、严格管理,建设风清气正的廉洁型机关。一是加强思想教育。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以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为警示,明确岗位职责,增强廉政意识。深入学习贯彻廉政建设“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积极开展党的宗旨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挡得住诱惑,淡泊名利,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在提高党员素质上下功夫,教育干警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从政,勤勤恳恳工作,默默无闻奉献。二是主动接受监督。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立意见箱、开门评议单位部门、上门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对于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处理和解决,并明确专人抓落实。
听检察院报告的体会篇四
良好作风是时代的召唤,勤政廉政是人民的期盼。作风建设是永恒的主题,只有进行时,没有休止符。通过“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深入开展,科学发展的能力、开拓创新的能力、执行落实的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我深刻认识到作为民政战线上的一名工作人员,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不断转变工作作风,推动民政服务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转变工作作风,端正工作态度。我们要始终保持锐意进取的朝气,弘扬党的浩然正气,坚持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立足本职,勤勉笃学,严谨细致,精益求精,要以更高的要求鞭策自己,牢记使命、恪尽职守、堂堂正正做人,公道正派做事,时时处处以身作则,切实在作风建设中走在前做表率。
坚持求真务实,扎实干好工作。坚持把福利院院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勤于思考,学会用心,总结和提炼经验性的做法,更好的为福利院院民服务。合理利用身边资源,丰富入住老人的晚年生活,特别是封闭管理期间,用更多的的爱心和关心,为老人建设一个幸福、康乐的家园。
听检察院报告的体会篇五
检察院工作报告20,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区检察院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检察职责,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在新起点上取得了新发展,为平安**、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先后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先进基层检察院,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创建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秀市先进集体,继续保持了全国青年文明号、省级文明单位和省级文明接待室等荣誉称号。
准确履行打击犯罪和化解矛盾职责,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密切配合,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涉众型经济犯罪,保持了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共受理移送审查逮捕案件210件273人,依法批准逮捕130件165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40件347人,已提起公诉193件272人,批捕、起诉的准确率保持了100%。严把案件程序关、证据关、事实关和法律适用关,共依法追捕18人,追诉11人,追加漏罪3件,改变罪名2件,及时准确地打击了犯罪。坚持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对14起群众反映强烈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污染环境案件坚持快捕快诉,对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使用宽缓刑事政策不批捕46件64人,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对5名犯罪嫌疑人变更了强制措施,对7件因亲友邻里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促成了刑事和解,有效地减少了社会对抗,修复了社会关系。对执法办案活动实行全程风险评估预警,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推动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内解决。
依法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责,努力为发展实干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进一步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共立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22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37.5万元。坚持严格执法、秉公办案,办案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区检察院反贪局获得全省检察机关十佳反贪局称号。着眼于干部少犯错误、发展少受影响,更加重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强化了对招投标、物资采购等关键环节的程序监督,为政府节约资金300余万元,切实提升了预防工作实效。更加注重执法办案的社会效果,坚持办案想到稳定、执法促进发展的工作理念,从有利于维护党和政府形象、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权益、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出发,找准查办案件与服务大局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在坚决查办阻碍政令畅通、危害民生民利、影响发展稳定大案要案的同时,坚持理性平和规范执法,讲求办案的方式方法,慎重选择办案时机,慎重使用羁押、扣押款物等强制措施,努力维护发案单位的正常秩序,共结合办案提出检察建议16份,帮助发案单位堵漏建制,优化了干事创业的环境。
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取得新进展。加强刑事诉讼监督,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9件20人、撤案15件18人,对侦查活动依法提出纠正意见41次,对刑事判决依法提出抗诉2件,切实保障了刑事诉讼活动严格依法进行。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对符合抗诉条件的3起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及时建议提请抗诉,对不符合抗诉条件的7起案件,认真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切实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加大对看守所监管秩序和场所安全的监督力度,依法纠正监管行为12次,审查看守所提请减刑4件4人,监督看守所将剩余刑期在3个月以上的26名罪犯全部移交监狱服刑。强化对社区矫正的'全方位监督,对全区320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两次集中大检查,办理矫正对象又犯罪案件7件9人,对2名严重违反监管规定的矫正对象监督收监执行。健全完善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先后与环保、()国土和工商等9个部门会签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规定》,督促有关部门向公安机关移交17件涉嫌犯罪案件,促进了依法行政,有效地打击了犯罪;针对校园周边小餐桌卫生安全和黑出租载运学生等问题,督促行政执法部门强化监管,消除了隐患;通过督促起诉程序追缴土地出让金730余万元,有效地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着力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充分发挥派驻山头、八陡和开发区三个检察室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打造了以3个检察室、15个社区服务站、76名民生检察联络员为主体的三级监督网络,建立了与乡镇综治、司法、工商等部门的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共受理辖区内群众信访、举报16件,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咨询68件,协助基层党委政府化解不稳定因素18件,发挥了派驻检察室维护稳定、服务经济、保障民生的一线平台作用。
大力加强素质能力建设,服务大局服务民生取得新成效。坚持不懈地抓好思想、廉政和作风建设,积极开展“守纪律、正检风、做表率”专项活动,深刻认识“四风”之害,严查整改工作中的庸懒散奢问题,努力以铁的决心、铁的纪律打造出铁的队伍。坚持不懈地提升执法办案能力,不断深化教育培训工作,通过定期组织技能竞赛、优秀案例评选等活动,全面提升了检察业务水平,先后有3名干警在省、市检察院组织的各类技能比武中获得一、二等奖,5名干警获得优秀检察官和专门人才等荣誉称号,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9篇。进一步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让人民群众从每一个司法环节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不懈地增强服务大局和服务民生的实效,结合办案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调研分析,向区委区政府呈报了社区矫正、工程建设领域渎职犯罪等5篇调研报告,及时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扎实开展“五进两服务”大走访、“民生政法进网格”等活动,为企业、镇村和学校举办法律讲座65场,就民生诉求、劳资纠纷等问题提供法律帮助53件次。高度重视“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工作,帮助池上镇下小峰村完成了旧村改造手续和自来水管道铺设工程,组织青年干警与6名留守儿童结成“一对一”帮扶对子,在访贫问苦、解决群众困难中锻炼了干部、改进了作风。
20,区检察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执法办案和队伍建设为重点,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为平安**、法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听检察院报告的体会篇六
**检察院举行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会上,全体与会人员纷纷表示,接下来要立足岗位、奋发进取,认真贯彻会议精神,踊跃投身检察事业和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的热潮中来。
通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十九大报告,对我们党充满了信心,对我们国家充满了希望。报告内容丰富、“亮点纷呈”、“新意”很多。
报告中,党的领导摆到了极端重要的位置,一些新提法在十九大报告中首次出现。
报告指出,“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
在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中,摆在最重要位置的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14条基本方略中,摆在第一条的是“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报告再次重申,“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
报告提出,“保证全党服从中央,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报告还明确,“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支持人大、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发挥作用,这两个方面是统一的”。
报告要求“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其中政治领导力摆在第一位。在我们党要全面增强的8个方面的执政本领中,增强政治领导本领也摆在重要位置。
报告还要求,坚持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
报告在分析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时提出了“四个伟大”。报告指出,“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紧密联系、相互贯通、相互作用,其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报告提出了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总要求。要求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
报告再次重申,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等方面,十九大报告出现了许多新提法、新举措。
报告出现了“打铁必须自身硬”的新提法。“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有了新表述,“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报告还鲜明提出,坚决防止和反对圈子文化、码头文化,这一表述以往少见。
报告提出要“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报告作出这样的宣示:“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的决心必须坚如磐石”。
报告提出要“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报告还强调“房子是拿来住的,不是拿来炒的”。
报告高度重视理想信念,高度重视初心和使命。大会的主题开宗明义就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报告昭示,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报告透露,全军将开展“传承红色基因、担当强军重任”主题教育,全党将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为世界举足轻重的大国,中国共产党作为世界第一大党,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的每次召开都注定全党期待、全国关注、全球瞩目。
作为一名检察院党员干部,我们要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守正道、弘扬正气!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工作,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我坚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级党员干部奋发有为,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努力,必将取得新的辉煌。
检察院其他人员也纷纷表示,五年来取得的成就鼓舞人心、催人奋进,展望后面五年,我们信心满满。今后,我们要继续坚定不移高举党的旗帜,坚定不移拥护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贯彻党的决策。
听检察院报告的体会篇七
人民检察院报告是我国司法实践的重要参考文献之一,反映了当前社会法治建设的进展和矛盾问题。我最近阅读了一份人民检察院报告,深受启发。本文将就这份报告的核心内容,进行分析和总结,以期对我国的司法改革和法治建设有更加深入的了解。
这份人民检察院的报告深入挖掘了当前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和解决方案。报告涉及了多个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刑事司法、民事司法和环境司法等。其中,我印象最为深刻的是关于刑事司法领域的内容。报告指出,在刑事案件审查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如取证不准确、证据难以保全、对被告人的权益保护不到位等。为此,报告提出了加强取证工作、完善证据链条、确保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等具体建议。
通过阅读这份人民检察院报告,我深刻认识到了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的必要性。刑事司法是法治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依法保护好所有人的合法权益,才能更好地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因此,确保刑事案件审查的合法化、程序化是非常关键的。通过加强取证工作,我们可以提高案件审查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完善证据链条可以确保审判过程的透明和可信度;保护被告人的权益则体现了我们司法制度的人文关怀。在司法实践中,不能只注重结果,而忽视了过程中的公正与公平。因此,我们需要深入思考如何打造更加完善的刑事司法制度,让每一个人都能感受到司法的公正与温暖。
报告提出的加强取证工作、完善证据链条、确保被告人合法权益的建议,我深表认同和支持。取证是刑事案件认定事实的基础,取证工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直接关系到案件审查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因此,通过加强取证工作,确保取证过程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是十分重要的。此外,完善证据链条也是非常必要的,只有通过严密的证据链条,才能保证审判结果的可信度和公正性。而保护被告人的权益则是我们法治社会的重要体现。只有当每一个被告人都能享有合法权益的保护,才能保证刑事案件审查的真实和公正。
人民检察院报告的核心内容为我们提供了反思司法实践的机会,也警示着我们在司法改革和法治建设中所面临的问题和挑战。通过阅读该报告,我们对刑事司法存在的问题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并对报告中提出的建议表示了认同和支持。在未来的司法实践中,我们需要切实做好刑事案件审查的各个环节,确保程序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同时尊重和保护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只有这样,我们才能逐步建设起更加完善的法治社会,并让每一个人都能享受到司法的公平和温暖。
听检察院报告的体会篇八
一是重视信访举报,做好信访件的核实处理工作。今年以来,我院科学配置控申部门的力量,确保人民群众举报、控告的渠道畅通,特别是牵涉到我院的执法公正的人和事,不管是年代久远还是事情细小,都认真接待,认真调查核实,认真处理,确保信访首办责任制的落实到位。
二是拓宽外部监督渠道,确保社会监督落到实处。我们重新调整、聘请了11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界人事担任新一届检风检纪监督员,并就工作形式等制定了规则。此外,我们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在统一执法理念的同时,主动征求他们对我们工作中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三是加强对人大的汇报工作。今年以来,我们为切实改进执法作风,主动接受人大的监督,规范对人大个案检查的汇报工作,统一管理、备案,要求所有向人大汇报的案件情况,要及时、真实、准确。我们今年已经有6名检察员接受了人大机关和部分代表的述职评议,人大以及部分代表对述职的几名同志的工作表示了认可。
同志们,回顾200x年的检察工作,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清醒地看到,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查办职务犯罪的深度和广度离人民满意的标准还有差距;二是干警的执法水平和办案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机关作风建设和队伍建设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执法不够严谨,执行办案制度及办案纪律不到位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四是关心干警生活、工作的措施还有待于进一步落实;五是一线力量不足和办案经费短缺等困难,更需要各方面的关心和支持。对此,我们党组一班人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团结一致,加倍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
述职人:
20xx年xx月xx日
检察院述职报告(五)
听检察院报告的体会篇九
实习,顾名思义,在实习中学习。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之后,或者说当学习告一段落的时候,我们需要了解自己的所学需要或应当如何应用在实习中。因为任何知识源于实习,归于实习。所以要付诸实习来检验所学。现在即将面临毕业,实习对我们越发重要起来。为此本站演讲稿栏目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了精彩的实习报告范文,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大学的最后一个暑假,我去区检察院实习,时间是从二00二年七月十六日至八月九日。实习期间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检察人员交办的工作,得到院领导及全体检察干警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
此次实习,主要岗位是审查起诉科,因此主要实习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实习中,我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跟随干警提审,核实犯罪事实,探询犯罪的心理、动机。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国的公诉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同时还配合公诉人员做好案件的调查笔录和庭审笔录,做好案卷的装订归档工作。
听检察院报告的体会篇十
按照高检院有关检察制度改革精神,院领导班子在成立之初就提出,本年度业务工作的重点是积极推进检察改革,努力寻求新型办案模式。
今年以来,我们在公诉部门主要进行了四个方面的改革。一是全面推行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进一步更新执法观念,转变管理职能,在公诉部门设置了3个主诉检察官办案组,同时对选任制度、办案制度、配套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初步形成了责、权、利相统一的办案工作新机制。二是积极开展普通程序简易审。
从提高诉讼效率和节约诉讼成本的目的出发,我们与区法院共同商讨制定了《刑事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简便审理的审理办法》,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对法庭讯问、质证及辩论范围进行适当简化。三是率先试行量刑建议制度。为了切实提高干警执法水平,拓展公诉职能,强化内部制约考核,加强审判监督,我院在全市率先推行了量刑建议试点,今年3月份以来,共向法庭提出量刑建议146次,95%以上被采纳。目前这项改革已被市院在全市检察系统进行推广。四是努力探索证据开示和公诉引导侦查制度。通过这项制度的施行,进一步增强了执法透明度,强化了外部监督,提高了诉讼效率,节约了诉讼成本。
我们在侦查监督部门着力推行主办检察官介入案件引导侦查的试点。要求各主办检察官对情节恶劣、影响较大的重、特大案件坚持适时介入,围绕公诉,提前掌握案情,引导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如今年11月,市区皇宫花苑李××故意杀人案发生后,我们高度重视,研究决定由检察长和分管检察长带领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干警迅速介入侦查,立足“零口供”,与公安侦查人员共同研究确定侦查方向,收集固定证据,为顺利公诉该案打下扎实的基础。
我们在反贪部门重点推行了两大改革。一是创新侦查理念,构建高效机制。我们成立了由分管检察长、反贪局长参加的侦查指导调控中心,建立线索信息库,把过去已查未立的或久查未决的线索、存查线索、积存线索及新受理的线索输入微机,定期检索,滚动使用。侦查中,集中突破,合理配置紧张的侦查力量,我们将技术科与反贪局合署办公,重兵合围,配足配齐技术力量,强化自侦科技含量;将反贪局隶属的两个科室改组为四个办案小组,通过人才资源重组,实现侦查力量优势互补。
案件突破后,多路出击,分组取证,确保外围证据的及时到位,不给犯罪嫌疑人隐匿和毁灭证据、订立攻守同盟的机会,达到以快致胜。立案后,专人承办,责任到人,提高所办案件的准确程度。这一做法被作为经验在全省反贪工作会议上交流,后又被市、省院转发推广。二是转变执法思想,强化人性化执法。今年以来,我们注重以观念更新推动严格执法,以“人性化”措施促进文明执法。我们制定了《文明办案十规范》,要求办案干警牢固树立“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执法观念,在各个执法环节上强化“以人为本”的人性化办案思想,以依法、公正为前提,注重维护案件当事人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给予当事人人文关怀。实践表明,这一做法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通过上述主要业务部门一系列的改革措施,我们取得了喜人的成绩。今年来,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236件312人,经审查批准逮捕222件293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各类刑事犯罪案件288件390人,经审查提起公诉261件345人,依法移送上级检察机关起诉3件6人,无一错漏;反贪部门受理各类职务犯罪线索57件,立案14件,所立案件大要案达71.4%。其中有市政工程总公司李××侵吞30余万元的贪污案,省水利科学研究所孙××35万余元的挪用案,扬州冶金机械有限公司4人涉嫌贪污、受贿的串案、窝案等,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
听检察院报告的体会篇十一
20xx年xx月29日至xx月29日,我参加了xx市xx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二处的实习。实习期间得到了检察院老师的热心指导,了解了检察院侦查监督的主要工作流程,也学到了做人、处事、生活的道理。对于法律实践工作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对自己的学习和生活也有了些思考。在实习期间,我做到了遵守实习所在地的纪律,严格要求自己,以下是我的实习报告:
xx市xx县人民检察院成立于1955年。xx检察院现设有15个处室,分别承担国家机关工作人贪污受贿、渎职等职务犯罪的侦查,刑事案件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以及对刑事诉讼、民事、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等各项工作。本人实习工作所在的处是侦查监督二处,该处主要负责对犯罪嫌疑人的批捕工作,这是公安机关向检察院移交检察院的第一步。从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提请逮捕通知书开始,要对案情进行仔细分析,确定犯罪嫌疑人是否符合逮捕的条件,这其中包括对犯罪嫌疑人年龄的审查,对违法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审查,对犯罪行为可能被判处刑罚的认定。侦查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所进行的法律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也是刑事诉讼法中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在诉讼活动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具体体现。侦查监督的方式主要是通过对公安机关的立案进行监督、侦查活动的监督和本院办理审查逮捕案件自行发现等方式实现。强化侦察监督工作,是依法治国、维护司法公正的需要。侦察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职责,对于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对于保证公正执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人在xx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二处实习期间,主要负责法律文书方面的工作。具体有整理案卷材料,负责卷宗材料的录入及归档工作;撰写审查批捕意见书等法律文书。除此以外,我还跟随检察员参与了一些刑事案件的办理过程。主要学习和工作有以下几点:
1、学习侦查监督处的具体规定:
进入侦查监督二处,王云光老师简单的介绍了侦查监督二处工作的情况,给了我一些有关侦查监督的书籍和资料学习。经过认真的学习我对侦查监督处有了进一步的了解。知道了自己的工作范围和内容。侦查监督处的工作流程大体是这样的,由公安机关移送提请批准逮捕书,然后经过检查机关提审犯罪嫌疑人,确定其是否有必要对其进行逮捕,并完成审查报告,向公安机关发送批准逮捕,不批准逮捕或是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最后公安机关在回执中将执行情况报告检察院。
2、卷宗材料的归档工作
所谓的归档工作即将由检察员一年一度承办案件中已经侦查审理结束的案件的卷宗材料进行有序的编排,然后将材料全部送到检察院内勤处存档。一个完整的归档工作流程包括:(1)将案件中各类相关的法律文书(通常包括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决定书、公安机关呈请对犯罪嫌疑进行拘传、刑事拘留、或是延长居留期限、逮捕的意见书;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决定书、补充侦查意见书以及公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起诉意见处等)、涉案书面材料(包括公安机关查封扣押涉案赃物的统计材料,证人证言、各类鉴定文书、律师的辩护意见书等)按照公检法机关的办案流程依次排序,并且编写页码及案卷材料目录;(2)将每个案件的书面材料依次排序编码后,还需要将其进行装订,贴封条及盖承办人员的印章;(3)按照该流程将所有案卷材料整理完毕后,还需要在检察院的内部网上进行电子录入归档,通常的工作内容就是将所有整理完毕的案件的编号、案由、处理结果、法院的判决文书内容进行填写;至此,一个完整的归档流程才算是完毕。本人在xx检察院实习期间,正值检察院统一进行归档工作时期,因此也参加了检察人员的归档工作。在这期间,我们进行归档的案件主要是我们所在办公室两位主诉检察官在20xx年承办并经法院审结的20多起刑事案件。这些刑事案件主要是经济犯罪的刑事案件,主要的案由主要有这么几类:贩卖毒品;非法制造发票;职务侵占;制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诈骗等。
通过参与检察院的归档工作,我熟悉了在司法实践中,公、检、法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具体流程,也了解了许多法律文书的格式、内容,如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给检察院的起诉意见书、检察机关对案件审查后的审查报告以及做出的对犯罪嫌疑人起诉或不起诉的意见书、法院开庭审理后对犯罪嫌疑人做出的刑事判决书等。另外,在装订卷宗进行归档的过程中,通过阅读案件材料,可以了解到实践中司法机关立案、定罪量刑的标准,了解到司法机关具体是如何适用法律的规定来实现自身的职能,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保护人民的合法利益;巩固了平时在课堂及书本中所学的法学理论知识。
3、撰写审查批捕意见书
案件审查报告是检察院工作文书的一种。审查逮捕案件意见书有专门的各式,一、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二、发案、立案、破案经过;三、经审查认定的案件事实;四、需要说明的问题;五、处理意见。由于法律文书对当事人具有绝对效力,所以在填写的时候,不能有丝毫差错,包括犯罪嫌疑人的姓名,犯罪事由等。制作法律文书一定要有一颗细致的心,经过反复查看后,才加盖人民检察院的公章,然后送达公安机关。其通常是检察员在阅读了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材料,并对案卷中涉案的证据、事实进行审查核对,对案件中可能存在的疑点调查清楚后,做出一定处理意见(即起诉或不起诉意见)的报告,该报告一般交给公诉处的处长或上级领导审阅并由其做出批示,即同意或不同意检察员做出的处理意见。由于案件审查报告关系着对犯罪嫌疑人做出的处理决定,因此,其在公诉过程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一个案件审查报告的撰写通常需要阅读大量的案卷材料,并且要对案件中案情的来龙去脉、争议点、疑点有十分清楚的认识,只有如此,才能客观全面地得出处理结论。本人在xx检察院公诉处实习期间,也参与了涉及诈骗、非法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等案由的若干个案件审查报告的撰写工作。一个案件的审查报告的内容通常包括: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公安机关依法侦查查明的事实及处理意见;检察员在审查所有涉案材料后作出的处理意见及依据,这其中包括了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与辩解、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物证书证、勘验笔录、鉴定结论等。由于上述法定证据均是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做出处理意见的依据,因此,在阅读预审卷中提及的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当事人的陈述、证人证言等书面材料时必须要一一进行核对,以确保据以做出处理意见的证据的合法性,同时也要从有利于犯罪嫌疑人、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对于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证据也要一一予以采纳并予以充分的说明。只有这样才能够切实有效地发挥检察机关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权的职能。
一个月的实习时间是短暂的,学到的东西也是有限的,但是在王老师的帮助之下我体会颇多:
1、写审查批捕意见书时和做笔录等字面材料工作时要细心,不能仅仅依靠模板,需要有自己的思考和总结。比如信用卡诈骗罪的成立情形有三种,不能同时用一个理由一个模板。对于证据的论述要用法言法语,规范法律用语。将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来并非易事,真的需要经验和理解。特别感谢王老师在这方面对我的辅导。
2、切不要小看了基础的打印和复印等工作。帮助老师复印打印是分内的事情,经常会有很多复印工作等着,但是在复印的时候也要特别仔细,不要漏印或多印。有一些小技巧可以使复印效果更好。这些小事中也是能体现一个人的能力和态度的。
3、实习过程中要注意细节,许多内容是国家秘密,切不可随意与他人侃谈。王老师一直提醒我,侦查监督处的资料是不可以外拿也不可以告诉其他人的,毕竟犯罪嫌疑人此时的罪行并未确定,我们的工作只是审查证据是否充分能否达到批准逮捕的条件而已。这些是关于应有的职业素质的要求,给我印象深刻。
4、多听多看多记。作为实习生,在侦查监督处的工作内容不多,但是可以有机会听到工作人员探讨疑难案子,可以从他们的分析中了解到很多自己欠缺考虑的地方,这是在学校里学不到的实践能力。尤其是王老师对经济类犯罪的总结让我受益匪浅。
以上就是我的实习体会。一个月的时间很短暂,但收获很多,也发现了自己在实践工作中实际操作能力的欠缺和理论知识不平的不扎实,我会在以后的学习和工作中逐步完善。
听检察院报告的体会篇十二
尽管上任一年来,院里各项工作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对照党和人民的要求,还存在一些缺点和不足:
1、有时因工作忙,政治理论学习还不够自觉。
2、对说情风只是抵制,没能做针锋相对的斗争。
3、业务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由于原来长期从事经济检察工作,对刑事检察工作不是很熟悉,所以尤其要提高刑检业务水平。
4、工作方法还比较简单,领导水平和领导艺术还需进一步加强。
述职人:本站
20xx年xx月xx日
检察院述职报告(六)
听检察院报告的体会篇十三
检察队伍建设始终是检察机关永恒的主题,如何抓好基层检察院的队伍建设,为检察工作夯实基础,仍然是当前检察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
一、基层检察院干警队伍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1、干警队伍年龄结构不尽合理。在基层检察机关,年龄结构偏大,以我院为例,50岁以上干警27人,占干警总数的34.2%,40岁以上干警29人,占干警总数36.7%。特别是在具有助理检察员以上法职人员中,50岁以上的20人,占全院助理检察员以上法职人员总数的45.5%,40岁以下的法职人员只有8人,占助理检察员以上法职人员总数的18.2%,仅占全院干警总数的10.1%,其中30岁以下的干警中无助理检察员以上法职人员。
2、检察干警整体素质不高。当前基层检察院队伍整体素质并不高。当前基层检察院的检察人员主要来源有几种情况,一是恢复重建时,检察机关从其它单位和行业调进的人员,二是国家分配的部队转业干部,三是通过几次公开考录的大中院校学生。在这些人员中,除第三种人员有一较高的学历和法律基础外,其他人员均是到检察机关后才开始学习法律和从事法律工作的,这是导致人才基础薄弱的一个重要原因。
3、基层院干警政治待遇落实不够到位。
《检察官法》虽然已经实施近十年,但关于检察官职级待遇、福利待遇等规定一直没有落实。现实工作中检察干警职级仍然与行政职务挂钩,这样能够享受职级待遇的就只有为数不多的院领导和中层干部,而具有突出专业工作能力的业务骨干虽然工作量和工作责任很大,但职级得不到对应,干警的政治待遇偏低,基层院的干警特别是一些中层干部,往往工作几十年,仍然是“科员”,明显低于政府行政机关的职级设置。政治待遇得不到落实,不同程度地挫伤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4、基层检察机关缺乏各种类型的人才。主要表现在:一方面,复合型、专家型人才缺乏,基层检察院干警知识结构较单一,司法文秘、司法会计、计算机等检察技术人才缺乏。在宣传文秘工作上,人手不足或青黄不接,一些干警在同一个岗位上久居难退,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当涉及财会经济等专业性、技术性较强内容时不能熟练操作,影响了案件查办。计算机专业人才缺乏,网络建设存在一定困难,难以适应新时期检察工作的需要。另一方面,研究型人才缺乏,基层检察院干警在日常的检察实践中接触各类案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较多,而针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缺乏调研力量,不能很好的加以解决,理论对检察工作实践的指导作用发挥不好。
二、加强基层检察院干警队伍建设的对策
典型引路是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方法。近几年,检察系统涌现出了不少先进人物和先进典型。基层检察院要大力宣扬他们的先进事迹,唱响正气歌,特别是要注意发现、总结、培养自已的先进人物和先进集体,发挥其榜样、示范作用,影响、带动全体检察干警,形成争先创优的氛围。三是常抓“警示教育”。要坚持干警思想分析制度,找准倾向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要坚持谈心制度,帮助检察干警解决思想问题。要坚持提醒制度,对个别检察干警的违法违纪苗头及时提醒,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四是落实岗位责任制。为使政治教育落到实处,基层检察院应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思想政治建设实行下管一级,严格现任追究。
3、开展分类培训,提升干警的业务素质。要根据业务特点和个人基本素质及特长,开展分类培训。培训实行短期培训与中长期培训相结合,单一学习培训与系统全面培训相结合,混合培训与分类培训相结合,并建立培训档案。同时要结合实际建立检察人才库,鼓励干警自学成才,参加学历教育培训,对业务骨干进行特殊培养,为他们的成长创造条件,努力培养出一批能适应新形势下检察工作和现代化建设的复合型人才。要经常性地开展岗位练兵活动,通过举行小型的研讨会、辩论会等,探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同时也为人才的显露提供平台。
4、落实从优待警,增强队伍凝聚力。在检察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干警身体每况愈下的情况下,要多方面关心他们生活,凡上级院和地方党委有明文规定的政治待遇要认真加以落实,凡遇干警或家属生病住院的要及时探望,凡遇干警重大变故的要及时上门慰问,凡干警子女就业入学需要帮助的尽量帮助解决等等,把组织的温暖及时送到每位干警的心里。要积极争取干警的福利待遇和工会疗养的权利,以优待赢得广大干警的心,不断增强队伍的凝聚力。
5、抓司考,有效补充检察官。各基层检察院应把培养检察官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一是对新进人员的招录应实行由省级检察院统一招录的办法,尽可能招录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人员,以便提高招录人员素质和一进检察机关就有办案资格。二是对不具备检察官资格的人员,要鼓励其参加司法考试,并给他们的复习备考提供便利,对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员予以一次性奖励,提高应考的积极和通过率,为检察官补充来源。三是对检察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力着重培养高素质专业化的检察官队伍。
听检察院报告的体会篇十四
1、熟悉司法机关工作流程、司法程序。
2、加强对法言法语的掌握,锻炼能力。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使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践中巩固所学知识。
二、实习内容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们小组的实习提供安排和帮助指导的老师和叠彩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致谢,感谢你们为我们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这一次司法实习,我和我们小组的其他四个组员被安排到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检察院。实习期间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按照叠彩区检察院的正常工作时间准时上下班,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检察人员交办的工作。此次实习,主要岗位是公诉科,因此主要实习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在实习中,我跟随干警提审、核实犯罪事实,探询犯罪的心理动机。在检察官的协助下我参与了9起案件的讯问(1起非法经营案、2起抢劫案、2起盗窃案、2起贩卖毒品案、1起交通肇事案、1起非法拘禁案)4起案件审查报告和起诉书的书写(非法经营案、盗窃案、抢劫案,故意伤害案)以及3起案件(故意伤害案、运输毒品案、盗窃案)的开庭审理。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国的诉讼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同时还配合讯问作好案件的询问笔录。还掌握了案卷的整理、清卷、订卷、贴封条等工作具体操作事项;在时间中巩固了一些司法文书如执行通知书、换押证、提押证、委托辩护人告知书等的书写。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
通过在叠彩区人民检察院的实习活动,增加了对检察院运做流程和管理模式的感性认识,并激发了我们的理性思考。熟悉了对公诉案件从案件的受理到提起公诉的如下过程:
1、接到公安局送来案件后,对案件进行查阅。
2、看完案件后书写与案件相关的换押票、委托辩护人告知书送达给犯罪嫌疑人。带上提押证到看守所讯问犯罪嫌疑人。讯问犯罪嫌疑人时,要告知犯罪嫌疑人案子已经移送到讯问人所在单位和权利义务,是否申请回避,查清犯罪嫌疑人是否已经收到委托辩护人告知书,公安机关在办理犯罪嫌疑人的案子时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有违法为,以前是否受过刑事处罚(主要是查看是否属于加重情节中的累犯行为),此次因何事被逮捕,以及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所交代的情况是否属实。并让犯罪嫌疑人将案件的经过详细的叙述一遍。
讯问的目的是为了查清犯罪嫌疑人的犯罪目的、动机、时间、地点、手段、方式、参与犯罪的人员,造成的后果,犯罪后的表现、赃款和赃物及作案工具的数量、特征、、去向以及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等与量刑有关的情况。
3、讯问完犯罪嫌疑人后,对案件进行讨论并做出综合分析报告和结案审查报告。审查报告的内容应包括:(1)受案和审查过程;(2)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3)发案、立案、破案简要经过;(4)审查认定的案件事实及证据;(5)需要说明的问题;(6)审查结论及处理意见。
4、写起诉书。起诉书的内容包括被告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所犯罪名适用法律。
5、提起公诉。
(一)章堂堂、吴华、张山抢劫案
本案的争议的焦点在于是属于抢劫罪还是盗窃罪?我们在认定某一犯罪行为属于何罪,主要是看犯罪行为是否符合所犯罪名的四个(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方面构成特征。
抢夺罪和抢劫罪都是带一个“抢”字的公然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主观上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但是这两种犯罪在构成特征上有显著差别:(1)两罪的主体虽都是一般主体,但是抢夺罪的主体是以满16岁的自然人,而抢劫罪的主体是以满14岁的自然人,因此,以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犯抢夺罪,不负刑事责任;犯抢劫罪,则应当负刑事责任。(2)两罪在主观方面虽然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但在故意内容上切有不同,抢夺罪的意图以公然夺取的手段非法占有公私财物,抢劫罪则是意图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非法占有公私财物。(3)在客观方面,两罪的差别是在司法实践中分两罪的关键。抢劫罪是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取财物,抢劫的手段行为具有明显的强制性,直接针对被害人的身体,使其不能反抗、不敢反抗或不知反抗从而迫使其交出财物或任行为人抢走其财物。抢夺罪的客观行为则不具有这种强制性,没有使用抢劫罪中的种种强制手段,而是公然夺取。抢夺往往也需要用强力,有时也会因此种强力造成被害人受伤甚至致被害人重伤、伤亡,但这强力与抢劫罪中的暴力有本质差别。抢劫罪的暴力指向被害人的人身,具有排除被害人反抗的性质和目的,而抢夺罪的强力则指向要抢夺的财物,目的是将财物夺到手中,不是有意识地对被害人的人身进行侵犯。即使在抢夺财物时,由于用力过猛,造成被害人摔倒受伤,甚至导致被害人重伤、死亡也只能以抢夺罪中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处罚,而不能认定为抢劫罪。此外,抢劫罪的构成并无数额的限制,而抢夺罪一般必须是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能构成。(4)两罪侵犯的客体不同。抢劫罪除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之外,还同时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而抢夺罪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从上述对抢劫罪与抢夺罪特征分析可推出,本案所犯罪名应是抢劫罪。首先,本案的主体符合抢劫罪的主体特征,即都以年满14周岁且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其次,在主观方面具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且以暴力(从沈婷身后将其推倒)方法抢取了被害人的财物。再次,在客体方面,本案的犯罪嫌疑人既抢劫罪除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之外,还同时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最后,在客观方面,张山从沈婷身后冲上去将沈婷推倒,使得沈婷不能反抗后将沈婷肩上的挎包抢走,符合抢劫罪的客观要件。所以,本案应属于抢劫罪。
(二)孟中诈骗案
孟中与同伙“水水”,在桂林市中山中路某一大楼大厅租一摊位,以招工为名,将被害人周雪骗至此处后,以借被害人周雪手机接听电话为由,被害人将手机递给秦中后,孟中假装听电话,并谎称信号不好,一边与电话中的对方(“水水”)通话,一边往大厅门外走,然后乘机逃走。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本案属于诈骗罪、抢夺罪还是盗窃罪?首先让我们来看这三个罪的构成特征: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特征为:
第一,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第二,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使被害人陷入错误,信以为真,从而仿佛自愿地交出财物,使财物有被害人转移到行为人一方。诈骗罪是欺骗他人并使之交付财物的行为(骗取),其基本构造是实施欺诈行为——使他人限于错误——他人实施处分行为——财物转移。欺诈行为和财物转移的结果之间有相当因果关系时即为己有。因此,构成诈骗罪的客观方面需要具备四个要素。
其一,欺诈行为。欺诈行为是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使他人陷入错误的行为。“虚构事实”,是指捏造客观上并不存在或者根本不可能发生的事实。虚构的事实可以是全部,也可以是部分;可以是过去或者现在的事实,也可以是将来事实可以是全部,也可以是部分;可以是过去或者现在的事实,也可以是将来方在蒙蔽的情况下“自愿”交付财物。
其二,是对方陷入错误。欺诈行为必须要使对方陷入错误,从而产生处分财产的可能性。使对方陷入错误,包括使对方误认为:应当将其占有的财物转移给行为人;或者是自己的财物属于他人所有,应当归还他人;或者是将自己的财物转移给他人后会产生更大的回报;以及将自己的财物转移后他人会按承诺时间返还。实施了欺诈行为,但他人被骗以后并没有处分财产,行为人即使最终取得财物,也不是通过欺诈行为得逞的,就不应当构成本罪。例如,假扮顾客选购金银首饰时,对售货员诈称旁边另有顾客需要售货员帮助,待其离开后将财务物放入怀中离开商场的,行为人虽有欺骗售货员的行为,但对方发生的错误以及由此而产生自愿交付的行为都不存在,行为人的实质是违反售货员的意思去地财物的占有,不构成诈骗罪而构成盗窃罪。
其三,财产交付。财产交付,是知被害人基于认识上的错觉而“自愿地”交付财物,行为人由此取得财物的占有权。被害人基于有瑕疵的同意交付财物是诈骗罪和盗窃罪相区别的根本标志,所以,欺骗他人使之离开一定场所,然后取得财物的,只成立盗窃罪。
其四,财产损失。诈骗罪的成立要求有财产损失发生。
第三,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不构成本罪的主体。
第四,主观方面是故意,且要求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抢夺罪,是指以当场直接侵害财产占有人意思的手段夺取财物,尚未达到抑制占有人意思程度的行为。构成特征为:(1)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他人的财物所有权,不包括他人人身权利。(2)客观方面表现为抢夺他人所占有的财产的行为。抢夺,是指以当场直接侵害财产占有人xx意思的手段夺取财物。通常将抢夺行为界定为乘人不备,公然实施。抢夺的具体方式大致有两种:一是乘人不备不抢夺。二是创造他人不注意的机会,以自行车、摩托车撞击他人,乘机取得被害人财物。
第三,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第四,主观方面是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构成特征:
第一,本罪所侵犯的客体为简单客体,即他人财物的所有权。犯罪对象是他人的财务,限于动产。
第二,客观方面表现为违背占有人的意思,以秘密窃取的手段将财物转给自己或者第三人占有的行为。客观方面必须具备两个要件:秘密窃取方法。窃取,是指违反占有者的意思,排除其占有,有自己或者第三者对财物进行占有。窃取不能以暴力、胁迫的方法实施。秘密性必须只针对被害人而言,至于周边公众是否知晓不影响秘密性的成立。秘密窃取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乘财物的所有人、持有人或者经手人不在场时,将财物偷走;另一种是虽然公私财物的所有人、持有人或者保管人等、在场,但是行为人却乘其不备进行偷窃。
第三,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第四,主观方面只能有直接故意构成,且要求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
盗窃与抢夺有一个共同特征:行为人窃取财物都违背了所有人或持有人的意思,同时未对所有人或持有人使用暴力或胁迫;而二者的区别,我认为,即在于盗窃手段具有“行为秘密性”的本质特征,而抢夺罪的犯罪手段则不具有这种属性。
综上分析,我认为在本案中孟中最终取得手机并不是因欺诈手段或抢夺而得,而是因秘密窃取而得。孟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欺骗手段,使财物脱离物主的控制,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然后秘密窃取据为己有,其行为属于盗窃性质。孟中非法占有财产起主要作用的具体手段是秘密窃取而非欺骗。孟中的行为属于以欺骗手段造成占有者的财物支配力松弛,违反其意思取得,而不是有占有者自行交付的,不是诈骗而是窃取行为。这种“诈术盗窃”的方法,实际上是通过实施诈骗行为,为盗窃行为创造方便条件,对财物的取得方式最终还是靠窃而非骗,不是财物所有人“自愿”交出了财物。
因此,我认为本案应属于盗窃罪。
三、结语
通过这次实习,我在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方面的知识得到了进一步的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用有所了解。这近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学习,我认为对我以后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度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的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很大的帮助。
听检察院报告的体会篇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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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检察院实习报告【一】
为期六周的实习期结束了,我在这六周的实习过程中学到了很多在学校课堂上根本学不到的知识和技能,应该说是受益颇深。在具体的实习过程中,我了解了国家机关的相关职能,细化了一些课堂上的知识,对自己的学习和生活也有了一些思考。
在实习过程中,我做到了一次不落,全勤到位;中间还加班两次,出差一次共三天;与单位的工作人员打成一片,说来真正体验了具体的实践工作。
一、实习单位的基本状况
我这次实习的单位是xx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处,从开学初一直到xx月xx日,共经历了六周。
反渎职侵权处主要是为了处理国家工作人员犯渎职罪、利用职务侵权罪而设立的。从我国现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来看,反渎职侵权处主要负责四十多个罪名的侦查工作,是具有很强专业性质的检察机构。
xx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处是主要职能是负责对全市检察机关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实施的非法拘禁、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等案件的侦查、预审工作的指导;负责重大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侦查;直接立案侦查本地区重大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组织、协调、指挥跨地区的渎职侵权犯罪大、要案件的侦查及个案协查工作;协调、指导全市涉外及跨区、县渎职侵权案件工作;研究分析全市渎职侵权犯罪的特点和规律,提出惩治对策;承办区、县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中疑难问题的请示事项;研究制定全市有关渎职侵权检察业务工作的规定。
二、实习过程的主要情况
我进入反渎职侵权处实习,主要从事的是一些法律文书的处理,跟随侦查人员办理一些案件,以及一些协助性质的工作。在此期间,我认真学习了有关渎职、侵权类犯罪的具体规定,明确了这两类犯罪的立案标准,了解了国家机关在侦查犯罪方面的一些技术手段和工作流程。
(一)学习渎职侵权案件的具体规定
刚进入实习单位,单位领导向我们介绍了一些关于反渎职侵权处工作的基本情况,又给了我一本关于反渎职侵权工作的手册。我认真学习了有关反渎职侵权案件的一些细节情况。
通过学习,使我对于课堂上有关这一类罪名的相关情况有了更细化的认识,对于渎职侵权罪的认知程度加深了。
(二)法律文书处理
在实习期间,我协助处理了xx市各基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科的立案报批表;负责录入一些预立案案件的基本状况;协助打印记录一些询问和讯问笔录以及一些其他的基础法律文书工作。
实践中的检察文书与我所学习的司法文书课程有很多相通的地方,有些有区别,但基本大同小异。对于笔录的记录,我觉得我还是缺少实践经验,不知道该记那些语言,不该记录那些语言,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
(三)协助办案人员办理相关案件
实习过程中,我跟随检察人员办理了一起税务人员渎职案件,一起司法人员渎职案件,一起海关工作人员渎职案件等。值得一提的是,还接触了一起跨地区的重大侵权案件。
通过跟随办案,我深知实践与理论的差别。理论是系统化的,而实践中的案件由于时间地点的差别,可以说是非常凌乱的,没有丰富的经验和能力是根本拿不下来的。
三、专业知识在实习过程中的应用
我在学校学习的是法学专业,可以说是面面俱到式的学习。但由于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处立案管辖的渎职侵权类犯罪包括刑法分则第四章规定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和刑法分则第九章规定的渎职犯罪,所以对于我在反渎职侵权处的实习工作具有实用价值的,主要包括刑法和刑事诉讼法。
首先,刑法中关于这些罪名的构成和认定,对于认定犯罪是非常有指导意义的;刑事诉讼法中关于人民检察院独立侦查案件的管辖范围是反渎职侵权处工作的依据,关于侦查的程序规定,询问和讯问的方式和证据等,都是与实际相结合的。
其次,由于刑法本身调整的社会关系就极为复杂,而且国家职能的广博,使得侦查渎职、侵权类犯罪时需要应用许多学科的知识,如会计、税务、交通等等。在处理相关的一些案件中,我明显感觉到其他专业知识对反渎职侵权工作的重要性。如果对于这些知识不够了解,那么就看不出问题,说不定就成了一个外行。
最后,在法律文书的处理过程中,感觉到实践中的法律文书比起书本上的文书类型要多的多。虽然文书格式各异,但与课堂上所讲的也是大同小异。
四、实习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其原因和解决途径
由于渎职侵权类案件的复杂特征,加之我们国家体制的一些不完善,使得在处理渎职侵权案件中产生许多问题。结合我的观察,发现了如下的一些问题:
首先,对于案件的后续工作做的不够。侦查人员侦查完以后,对于案件出现的原因等许多方面不作处理,没有及时向一些单位提出司法建议,对于犯罪的再预防不利。
其次,在办案过程中,对于现代科技手段的应用还不完善。在我实习期间,正值辽宁省全面推选询问讯问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但是在跟随办案过程中,发现这些技术设备不完善,而且相应的软件程序不是很先进,技术人员的技术手段也不熟练。
最后,在跨地区办案过程中的效率不够高,在这次实习的出差过程中,我发现行程那么远,只是核实几个问题,等回来后,过几天还得过去,执法效率不是很高,而且浪费了国家的司法资源。
当然,实践中的问题不止这些,这些只是我看到和感觉到的。分析其中的原因,不外乎如下:
一是办案人员有一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只管自己所办的案子中的问题,而对于引发犯罪的原因的事项不关注,怕得罪别的机关和人员。
二是培训和学习体系不完备,技术人员的学习和培训没有跟上时代。而且由于技术人员的技术单一,不能适应案件录音录像的专业特点。
三是地区合作不强。异地司法协助的功能没有发挥好。
针对出现问题的原因,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逐步解决和消除这些问题:
完善办案人员的职责,对于办案人员的职责,不但要对其侦查案件的活动,还要针对其办案所接触到的问题。在案件中发现容易出现犯罪的地方,让办案人员给予司法建议的职责;加强案件处理完毕后的再预防工作,防止同类情况的出现。
加强技术人员的学习和培训,从政策和纪律上要求其与时俱进的学习,对于跨专业的知识要求其尽量掌握。
充分加强地区司法合作,对于不需要异地办理的案件,尽量利用当地的.司法资源,同时对于对方的司法协助要求也予以配合。
五、实习体会
这次实习,我真正接触到了法律工作的一部分,提高了自己的实践能力和认知水平,更使我明白了一些道理,体会很深。
(一)在课堂中一定要刻苦学习理论知识,应当明白“书永远都不白读”的道理。现在许多同学都说,实践与理念是不同的,书上讲的在实践中是用不上的,看书没什么作用。从我的实践来看,课堂知识对于从总体上把握工作的方向,对于某些工作的指导作用,是实践所不能代替的,加强课堂知识的学习,对于工作是很重要的。
(二)理论知识必须通过实践的检验和认可,这样才能与实践结合,才能更好的指导实践工作。虽然实习单位的工作,我在课堂上都有所闻,但到实际中,才发现,现实还是很复杂的,不是说光凭一些框架式的理论就能解决的。参加实践对于理论知识的学习和深化,是很有帮助的。
(三)现代科技对于处理实际问题作用太大了。在这次实习中,我们查阅案件,都是通过网络,办案自动化不但节约了时间,而且对于处理案件也不无裨益。全程录音录像,提高了案件的透明度,对于司法文明的发展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办公自动化、网络化,提高了效率,节约了国家资源。
(四)必须扩展知识面,增强综合素质。这次实习中接触的案件,与其他各门科学都有联系。在查帐过程中,会计、税务的知识显得极为重要,不明白,就不懂;交通、海关知识对于了解当事人所处的环境,对于案件的侦查对有帮助。加强综合技能的培养,扩大知识面,可以切实的开展实际工作。
2018检察院实习报告【二】
大学的最后一个暑假,我去区检察院实习,时间是从二00三年七月十六日至八月九日。实习期间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检察人员交办的工作,得到院领导及全体检察干警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
此次实习,主要岗位是审查起诉科,因此主要实习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实习中,我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跟随干警提审,核实犯罪事实,探询犯罪的心理、动机。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国的公诉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同时还配合公诉人员做好案件的调查笔录和庭审笔录,做好案卷的装订归档工作。
实习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领导和检察干警求教,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党和国家的政策,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的难过。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 “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在实习过程中,也发现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国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时候,人们对有些法律条文是知道的,但却不知道如何适用它,以至于触犯法律;有时候人们对两个以上不同法律对同一问题的规定不明白,不知道该适用哪一部法律,有一个案件就是这样的,被告人原是某村会计,后来在改选中落选,这样一些会计帐簿、会计凭证需要移交,但是他一直认为《会计法》是规定的要等帐目清算后再移交,所以就坚持不交出,结果被以隐匿会计帐簿、会计凭证罪逮捕。这一个案例就说明我们的普法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的让人们了解法律、法规的含义。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神圣地位,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有希望。
再有一个问题就是青少年犯罪。在实习中所接触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后出生的,甚至有两个犯有抢劫罪的被告人是八七年的。不考虑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从社会大环境来说,我觉得社会也有一些责任的。从八十年代初改革开始到八十年代末,这是一个重大变革的时期。这一段时间对精神文明建设有些放松,也就是说,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时期就有可能已经沾染上了一些不良习气。所以说,教育从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个口号,要真正落到实处。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近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干警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
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其培养的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
2018检察院实习报告【三】
一、 实习目的:
通过在基层人民检察院的实地实习认识,使我对人民检察事业有了一次全面的感性认识,并对检察业务等实践知识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加深了我们对所学课程知识的理解,增强实践能力,使学习和实践相结合。
二、实习时间:
2018年1月1日——2018年5月12日
三、实习地点:
xx县人民检察院。
四、实习内容:
我于2018年1月1日来到xx县人民检察院实习,一月份,为我能刚好全面的了解实习环境,院里决定我先在办公室实习一个月,等我熟悉了本院的基本情况在行安排去具体科室。办公室的实习让我很快全面了解了本院的基本情况,永寿县人民检察院现有检察干警29名,其中检察长1名,副检察长3名。全院共设一局四科一室,即反贪污贿赂局、渎职侵权检察科、侦查监督公诉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民事行政监察科、办公室。
在2月份开始,我被安排到控告申诉科实习。在我领导的关心和科长同事的指导下我逐渐的了解了控告申诉科的重要性和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开展的具体方式。控告申诉部门作为检察机关的对外窗口,是直接面对社会矛盾的第一线。作为检察机关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倾听人民群众新诉求、新期待的重要窗口,做好控申检察工作是做好人民检察工作的重要也是首要环节。控告申诉部门应该以受理来访、来信工作为重点,积极的承办各种涉及刑事问题的控告、举报、申诉、自首和刑事赔偿案件。并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工作及时妥善的处理好可能激化的矛盾。
对于一个来到控告申诉科实习的一个即将成为法律工作者的我,我时刻严格要求自己,按时上班,完成科长交给我的任务,并时刻保持学习的状态。在这里我知道了基层检察系统控申检察主要工作是什么?我们该如何开展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基层检察系统控申检察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涉检信访案件;二是举报线索统一管理;三是申诉;四是赔偿。就目前而言涉检信访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做好涉检信访工作,首先要弄清楚涉检信访的内涵,涉检信访案件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反映的涉及检察机关或检察人员的案件。
具体包括: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案件;反映检察机关在处理群众举报线索中久拖未决,未答复的案件;反映检察机关违法违规或检察人员违纪违法的案件。 控申部门通过受理群众举报,接待来访,收集、掌握群众对检察机关执法情况的反映、意见、建议以及重大社情民意动态,可以准确把握形势,科学分析影响社会和谐的社会矛盾,及时掌握涉检上访群众的情况,对倾向性、苗头性、预警性信息和己发生的涉检上访信息进行广泛地收集整理,使有关部门提前开展工作,做到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在处理涉检上访案件时能够迅速反应、占据主动,确保问题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早预防。
那么如何做好控告申诉工作发挥“窗口”作用?
我认为控告申诉部门的接待窗口是面对面接触群众的一个平台,是了解社情民意的、倾听群众呼声的一个途径,是实施法律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有效形式。控申干警必须以《信访条例》、《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为依据,进一步规范控申接待工作,不断转变工作作风,深化服务层次,提高接待水平,做到接待热情、法规精通、解释耐心,能化解的当场化解,能答复的当场答复。整合信访资源,强化涉检信访的信息沟通,建立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互通交流制度。
一是控申部门应及时与院业务部门联系,在做好保密工作的前提下,相互通报案件办理情况等有关信息,尤其对可能引发当事人上访的信息应及时通报和掌握。二是树立信访工作“一盘棋”的思想,积极建立信访工作大格局,加强上下级检察机关之间的纵向协调,加强与同级工作部门的横向联系,着力完善涉检信访联合调处机制。强化在政法委的组织协调下,与法院、公安等相关部门的工作合力,加强与涉案地方党委政府的协调。三是举报中心接待的应由其他机关和部门管辖的来信来访问题,应及时向有关机关和部门移交和反馈,防止出现漏管失控。
深入基层,发现、解决矛盾于萌芽状态。农村、街道的基层矛盾,在通过下访、举报宣传等方式可以有效地发现,并在矛盾未激化前有力地解决。如我院今年大力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现场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引导广大人民群众遵纪守法,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鼓励和引导群众依法举报,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同时做好举报线索收集工作,化解了基层的矛盾,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避免矛盾激化群众上访,是社会和谐的良方。
另外,下访巡访的工作方式也可以在控申工作中不定期开展,形成制度,持续执行。切实增强网络舆情应对能力。一是加强网络建设,配备专门人才。检察机关应加强自身网络化建设,配备专门人才每天第一时间关注涉检网络舆情,避免出现对本检察院不利的网络舆情时一时手足无措,处于非常被动的局面。二是建立涉检网络舆情逐级报告制。专门人员发现涉及检察院尤其是关系到本检察机关的网络舆情出现后,应及时报告单位领导供其参阅,由单位领导们进行正确甄别筛选,保证舆情的客观性,决定是否需通报其他司法部门或上报上级相关部门。上下左右相互通气会形成党政机关和司法系统应对涉检舆情的合力,沉着有力地应对涉检舆情。三是建立涉检网络舆情的应急预案。当涉及自己的网络舆情出现后,要第一时间进行回应,抢占话语主动权,并对舆情进行客观公正的引导,避免网民的负面炒作。
严格落实化解社会矛盾首问首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一是明确首问接待责任,无论是举报还是申诉,均实行接待、联系、催办、反馈一办到底的责任制度;二是明确承办人制度。将控申接待举报办理各种案件的标准细化、量化,把年初制定的责任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形成“千斤重担大家但”的局面。建立和完善协调工作机制,合力应对涉检上访。一是建立内部协调机制。建立或完善检察机关内部各业务部门之间以及业务部门与控申部门之间良好的矛盾纠纷处理互动机制,加强相互间的及时沟通、配合和协作,明确职责,协调行动,提高效率。 二是完善外部配合机制。检察机关的化解调处工作是全社会“大调解”的一个组成部分。
因此,检察机关应当服从党委的统一安排,建立健全检调对接机制,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以积极的态度介入,以公正的立场处理,协助配合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妥善处理群体性、综合性事件,化解平息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完善办理案件答复工作机制。接到上访案件后,要按信访工作规定对上访人提交的材料列明清单,同时除直接答复的案件外应尽量使用书面答复,书面答复中注重说理说法,让上访人明白。接到实名举报的案件,在案件处理后,应将处理结果及时答复举报人。刑事申诉案件和刑赔偿案件在受理、立案、决定等环节应通知当事人,尤其应注意刑事赔偿案件的时效性。答复当事人是说明情况、说服当事人、避免矛盾激化的主要途径,也是息诉罢访的主要工作。建立和完善排查预防工作机制。在分析一定时期社会面临的热点问题的基础上,切实加强个案研究,把握趋势,研判可能因矛盾激化发生涉检信访或信群访的风险。
不知不觉中5个月的实习已经结束,在这里我我每时每刻都是在学习。学习课本上所没有的知识。为我以后能更好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五、实习总结
通过这次人民检察院实习,使我对检察事业与检察业务有了一次比较全面的感性认识,进一步理解接受课堂上的知识,使理论在实际的生产中得到了运用。近年来,我国对检察工作特别是基层检察工作进行了大支持,基层检察队伍人员越来越庞大和专业化,作为将要走出学校的学生来说,更应该在有限的时间内,掌握更多的专业知识,加强实践和设计能力,这样更有利于将来的发展,使自己在此领域内也有所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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