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山荒坡承包协议(精选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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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山荒坡承包协议(精选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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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山荒坡承包协议篇一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自己坐落在_________的荒山_________亩发包给甲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_________米,东西长_________米,四至为南至 _________,北至_________,东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

二、承包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起 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承包费用_____元(大写),一次交清。

四、对本合同条款,甲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甲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乙方签订本合同书。

五、乙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甲方所属村民,报酬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八、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九、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经管站、林业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荒坡承包协议篇二

甲方:

乙方:

为筹集资金修缮进村公路,12月27日晚,浆水乡洛阁村一组(孙家寮自然村)召开全体村民大会,与会村民一致同意将所有权、管理权及使用权属本组所有的部分荒山发包转让给本组村民xx和xx二人。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根据国家《物权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特订立本合同书,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本组所有的坐落在高岭背的部分荒山约320亩发包转让给甲方经营。此片荒山的四至界线分别为:面对该山,北(下)至山脚田埂,南(上)至山脊分水处(与小塘村山岭交界线),东(左)至与小塘村山岭交界线,西(右)以高岭背莽梅高压电线下(具体情况见示意图即本合同书附件)。

二、承包期限为叁拾年(30年),自201月1日起至2040年1月1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11元,大写壹拾壹万贰千元整。

四、承包费用的交付方式为现金支付,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一次性付清。承包费用为承包期内的一次性费用,即承包期内,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收取、索取与承包荒山有关的费用(比如管理费、使用该山内简易公路的使用费和其它赞助费或木材等物资)。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12月27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即获得此荒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甲方在承包期内的经营管理方式、股份组成由其自主,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进行干预,任何个人不得在此荒山范围内进行开采矿产、开荒耕作、砍柴烧炭等生产活动。如遇国家(县政府及其以上政府、乡政府、村委会)征地开矿、修路等开发,土地征用费归本组(乙方)集体所有,乙方要履行向土地征用方索取林木赔偿费、因征地开发而造成的经营补偿费的义务,该两款项无条件地全部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扣留。

七、现有进山公路和此荒山中的简易公路属乙方所有,任何个人(含承包方)不得耕作侵占和损毁,但在承包期内,甲方可以无偿地作运输使用。

八、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期满,此荒山内的地表附属物包括一草一木都属甲方所有。承包期内,如发生森林火灾或本村村民私自进山零星盗伐林木,乙方必须履行配合、协助司法机关查处案件和甲方向肇事者索要赔偿的义务。合同期满即到2040年1月1日后,此荒山内的地表附属物包括一草一木都属乙方所有,林地使用权、管理权和处分权即归乙方,但甲方有优先再承包的权利。

九、此荒山四至界线若发生纠纷争议,乙方必须无条件的出面调解并妥善处理,调解处理费用开支由乙方负责。因四至界线发生纠纷造成承包范围内的面积减少了10亩以上(含10亩)时,承包费用酌情减少,具体情况另行议定。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也必须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林业和养殖、药草种植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管理权和处分权,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其它情况。

十四、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书自双方签章之日起产生法律意义上的效力。本合同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一份、现任组长邓志勤持一份、洛阁村委会存档一份,每份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件:发包转让荒山示意图。

甲方签章:

乙方法人代表签章(公章):

年月日

荒山荒坡承包协议篇三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推进新形势下企业内部改革,提高生产率和提升企业竞争力,双方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协商一致、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甲方同意将部由乙方承包,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协议。

1、本协议本着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以承包生产的形式确定发包方、承包方、职工三方的权、责、利的关系,并按协议约定进行利益分配和风险担当。

2、承包期间,甲方提供给乙方所有生产资源和资金投入(所有物料的应付款均由甲方代为支付,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支付现金),由乙方负责生产管理和落实生产目标的完成情况。

3、承包期间车间的所有权、行政隶属关系及税收、财政等渠道不变。

1、本协议的承包期限为 1 年,即从 20_ 年 2 月 22日至20_年 12 月 31 日止。

2、承包的主要项目:乙方对车间进行承包(包括但不限于),职工工资、生产产品所需的原材料和辅助材料费用、办公费用及场地和房租租金等一切生产运行所需的费用。

3、承包期间乙方不得私自购置设备、报废设备,不得随意开发供应厂商。

1、甲乙双方利润分配:甲方利润为 80 %,乙方利润为 20 %。

2、乙方的利润每月结算一次,甲方每月预支乙方应发工资,利润分红剩余部分次年5月份一次性付清。

3、工伤医疗费和因交期或品质等原因产生的客诉索赔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甲方承担 40 %、乙方承担 60%。在生产过程中因各种原因造成的补料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如因交期和品质等原因导致订单变更或取消的,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承担责任。

(一)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对主管级以下员工有人事任免权,主管级以上员工有建议权。

2、乙方有权在不违反甲方制定的厂规厂纪下进行奖惩、辞退违纪员工。

3、乙方现有的车间人员,有权自主调动和使用。

4、乙方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发包的生产任务。

5、承包期间,乙方须接受甲方对其行政管理、成本控制、品质保障、生产计划等项目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的具体实施方案另行规定。

6、承包期间,乙方应保证甲方提供的厂房、设备完好,所有的人为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费用或按原价培偿。

7、自觉遵守甲方的厂规厂纪,接受甲方和员工的监督,尊重保护员工民主权利,听取员工意见和建议。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按协议的规定向乙方下达生产任务,并监督乙方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对未完成情况进行相应处罚。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行政体系执行情况、成本控制、品质保障、生产指标达成情况等方面进行绩效考核,如未达成甲方要求的指标时,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利率中扣减相应的利润。

3、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财务监督、审计和产品质量检查。

4、甲方有权按国家法律、法规,厂纪厂规和本协议规定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须垫付乙方承包期间购买原材料、辅助生产材料、办公用品时的费用(垫付费用从效益收入中扣还给甲方)。

5、甲方每月应按公司“薪资制度”发放给乙方工资。

6、不得违反本协议规定,干涉乙方权利。并按照协议规定保障乙方的权益。

承包方内部分配利润:指乙方所得 %的利润中扣除各类异常费用支出后的纯利润,具体分配如下:

利润分配项目 分配比例

部门优秀员工 5%

部门年终奖预留 6%

内部培训和其它活动经费 6%

部门异常预留 8%

经理助理 5%

采购员(2人) 8%

半成品课长 10%

钉胶组长 4%

喷漆组长 5%

成品课长 10%

装配组长 4%

包装组长 4%

经理 25%

合计 100%

1、本协议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协议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协议依然有效。

2、 乙方因管理不善或决策严重失误,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不负违约责任。

3、甲方如违反本协议规定,干扰乙方的生产管理活动,使乙方生产管理活动无法正常施行或使乙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4、 本协议规定的承包期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协议自行终止。

1、甲方违反协议规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直接损失,并从甲方利润中扣除 %作为违约金。

2、乙方违反协议规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从乙的利润中扣除 %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

3、协议期满,乙方不能按质量交还甲方提供的设备等财产,乙方应赔偿缺少或损坏数量价值的损失,并从乙方利润中扣除 %作为违约金。

1、 本协议期满后,如甲方仍须发包时,乙方在履行本协议良好的情况下,甲方应优先考虑由乙方续约。

2、甲、乙任何一方如需续约或终止协议,应于本协议期满前3个月向对方提出。协议期满后3个月内甲方应支付乙方在承包期间应享有的利润。

3、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代表:(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荒山荒坡承包协议篇四

甲方:龙岗街道办事处官峰村 社

法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红森椿生态农场

法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为加快农村生态产业发展,促进农村林地、荒山的综合开发利用,发挥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平等双赢的前提下,签订以下合同:

一、甲方将本社毛家山周围林地、荒山约 亩发包给乙方经营使用,界址 东 西 南 北,由乙方筹建生态农场。

二、毛家山期为30年,从2015年 月日起至2043年 月 日止。

三、毛家山林地荒山的承包金额为每亩300元,承包金实行年年支付形式,每年12月20日前付清当年承包金。

四、乙方在承包合同期产有下列权利:

1、综合利用和开发林地、荒地,对林地、荒地树、竹拥有所有权,有确伐和新栽种其它林竹等权利。

2、在承包范围内享有临时建设房屋、圈舍、道路、水渠、塘池、对坡、沟、坎有权挖填方和整治。

3、享有国家对上述承包范围内容各项补助或扶持资金。

五、甲方(含该社群众)应支持乙方正常的经营和管理,为其发展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和治安环境,甲方负责召开本社社员大会,在同意发包林地荒地意见表上签字按上指印,将此表原件交付乙方保存。

六、合同到期,乙方将承包范围内的林地、荒地按现时状况交给甲方(含基础设施),其它动产属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继续承包的权利。

七、违约责任:如一方违约,赔偿守约方经济损失捌万元整。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和官峰村委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具有法律效益。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官峰村委:

二o一三年 月 日

发包方: 龙里 县 羊场 镇 翠微 村 甲摆勺 组(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提高荒山土地利用,发展农村社会经济,保护好生态环境,甲乙双方经协商,甲方愿意把大坡顶集体荒山承包给乙方开发,具体条款规定如下:

一、该幅集体荒山东面 甲摆金山 为界,南面 二组责任土 为界,西面 蛤-蟆关马路 为界,北面 马野山 为界。

二、承包年限为叁拾年,从贰零壹壹年 月 日,至贰零肆壹年 月 日止。

三、承包价款叁拾年共计 元整),签字后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开发的项目不能有污染土地的项目,除此之外,乙方自主选择开发项目,甲方不得干涉。

五、甲乙双方签字后,甲方自行处理群众工作,如有阻拦等矛盾影响乙方利益,甲方负责减低损失。

六、乙方在开发中,如修建项目公路及其他临时用地,所占用的土地,由乙方进行施工开发,所遇群众工作由甲方负责同样给予解决,不准任何人阻拦,甲方必须无偿让出修建土地。

七、到期后,如甲方继续愿意承包出去,同等条件必须先等乙方承包,承包款另议,如协商不一致,甲方无偿收回。

八、所承包的荒山所有林木归乙方管理并受益,即所有权归乙方,甲方不得有争议。

九、如本寨有老人过逝选重乙方包的土地,可以使用,但面积在宽6米,长6米,多出的土地按市场折价。

十、本协议签字后发生法律效力,任何方不得违约,如违约付违约金拾万元。

十一、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村委会保留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甲方:芦草沟村委会

乙方:胡军 身份证号:6501081977071111038

为开发本地资源,响应政府倡导和鼓励兴办民营企业、推动我区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方依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经村民代表会议研究通过,将项下集体所有的荒山承包给乙方经营建厂,双方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土地位置、面积:29亩

本合同项下土地位于芦草沟村五队西面荒山,东面二分厂,南面电线杆,西面马涛,北面高俊田养殖场,面积为29亩。

二、承包经营期限及承包费

该合同项下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年,自年 月日起至月日止。承包费每亩每年 元,每年为一个上交期,也可以分期交清,承包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交清。承包费总计: 元。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

2、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要保证乙方自主经营,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要依法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4、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要协调处理好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其他村名之间发生的争端纠纷,不得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得擅自提高承包金。

5、在此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给乙方出具办理土地手续的相关证明并协助乙方办理土地使用手续。

6、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新发包该地块。

7、在合同履行期内,如发生土地权属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乙方在承包期内,必须依法经营管理,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承包期内的一切债权债务及经济、民事、刑事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与所雇人员发生的劳动纠纷、安全责任、经济纠纷、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3、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得将所承包的土地进行抵押、质押、担保。

4、乙方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经营所需的水、电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要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土地承包费。

6、乙方可在所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设备。

四、合同的转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可以将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经主张任何权利。本合同所承包的土地流转后的承包方造成的损失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转包时要签订转包合同,不得擅自改变本承包合同中关于确保土地性质不变等内容。

3、本合同项下的土地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仍必须按本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五、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及终止

1、本合同一经圈定,即具有法律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合同。

3、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工程,一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整体开发建设,该土地需被征用,该项策划给你包土地上的地面附着物经权威资质部门评估后,补偿费归乙方所有,土地归集体所有。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甲乙双方不想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六、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到期金额的5%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若甲方违约退还乙方所付的全部承包费及违约金。

七、合同纠纷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申请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盖章:

乙方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荒山荒坡承包协议篇五

乙方(承包方):

为了充分利用农村闲臵荒山,发挥其经济效益,甲方依照公开协商的方式,决定将荒山对外承包。现甲、乙双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荒山承包的具体事宜协商一致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1、甲方现将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荒山荒坡发包给乙方进行养殖业开发和荒坡管理。

2、承包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金合计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

3、乙方在承包期间,自主承包经营,自定经营项目,自负盈亏,在不改变土地权属的情况下,有权在承包范围内,根据经营需要,自定承包荒山的使用开发方式,甲方不得干涉。但乙方使用时依法需办理相关手续时,由乙方负责,甲方无条件予以配合。如双方有未尽之事宜或双方发生纠纷,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的`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如协商不成,可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4、承包期间,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或者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致使合同中途解除或者变更,甲方按乙方的实际承包年限或变更范围一次性退还多收乙方的承包费,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补偿,由双方另行协商。

5、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需补充或者变更,由双方协商依法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

6、合同承包期满后,如乙方继续承包该荒山荒坡,必须在期满前60天内用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7、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中间人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中间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荒山荒坡承包协议篇六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加强我镇经济产业结构调整,提升生态环境,满足乡村生态、休闲、旅游,有效合理开发利用荒山、荒地资源,增加本村组剩余劳动力经济收入。甲方自愿将位于xxxx镇xxx村xxx组xxxxx荒山、荒地承包经营权委托乙方进行流转,经甲乙双方本着自愿、互利、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

一、租赁地点,四至界畔:

1、位于xxxxxxxxxxxx。

2、东至xxxxx、南至xxxx,西至xxxxxx、北至xxxx。

二、租赁期限和起止时间:

1、租赁期为_______年。

2、租赁时间: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租地总面积及确定方式:

共计_______亩,按组土地薄和现场丈量的数据为准。(注:每户有委托流转承包经营权的土地情况表附后。)

四、出租地的用途:

主要用于生态农家乐、农业经济作物、种殖兴办各类养殖及附属设施。

五、租地价格和支付方式:按年支付每亩价格_______元。第一年签订合同时一次性支付,以后每年 10 月份支付租金。

六、附着物的处理及赔偿:

现有附着物除(杂草)有部分果苗的按一次性赔偿支付给农户,再不另行其它任何赔偿费用。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每年按时收取租金。

2 、乙方在办理立项建设,规划等事项审批时,需甲方提供手续等方式协助的,甲方必须协助办理。

3、协调解决乙方与村民发生的土地纠纷及阻碍,乙方正常经营等问题。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l、在合同期具有独立经营权,管理权、产品处理权和收益权,在通往承租地区域、周边、道路、便道、水、堰塘有无偿使用权,同时享有国家政策给予乙方各项补贴和资助权。

2、按时支付农户租金。

九、合同期内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规定的前提下乙方可自主、分、转、租经营权。

十、合同期满后,若乙方继续租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满足承包给乙方。如甲方主张收回,应当对乙方的土地上的附着物和建筑物等按评估价格补偿。

十一、违约责任与赔偿

1、双方应遵守合同及附件的所有条款,甲乙双方违反合同和有效附件的所有条款,都属于违约。

2、若甲方有违约应向乙方支付在该项目投入的全部资金。

3、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

十二、其它约定事项

1、国家对乙方承包的荒山、荒地给予的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等归甲方原承包所有,甲方原承包户承担粮油作物的农业政策性保险等相关费用。

2、维护土地承租者的合法权益。在土地出租合同履行期间承租土地范围内的农民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在已委托出租的土地上再从事任何农业生产活动和搞种养殖业。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xxxxx镇xxxx村xx组农户荒山、荒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委托书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签章:

签约日期: 年月

鉴证方(签章):

鉴证方代表(签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荒山荒坡承包协议篇七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户为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更好地巩固和发展xx村石榴园,增加经济收入,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在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甲方将部分荒山,承包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共同协议,特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严格履行。

一、甲方将部分荒山承包给乙方,建猪圈搞养殖和种植,其土地所有权及其产权属甲方集体所有,乙方有管理、使用、生产、销售权,但没有买卖权。

二、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依法经营,提供技术信息和经济信息,促使乙方更好地管理好果树,从而得到更好地经济效益。

三、承包范围

北起南至

东起西至

四、承包荒山亩数

五、承包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为年

最新承包荒山合同范本合同范本

六、乙方应在承包范围内的零星荒地和空闲地,补栽石榴树,经甲方验收后,确定棵树棵从第五年元月一日开始缴纳承包金,每年每棵应缴6元,上缴承包金时间,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前必须缴清,否则甲方每天按拖欠金额的3%罚乙方违约金交给甲方。

七、乙方在承包期间,交给甲方的承包金外,国家或上级有关部门收取的税费等应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承担。

乙方应保护好承包范围内的松树,不准随意砍伐,没少一棵对乙方进行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当时交清,同时保护好桥涵等设施如有破坏,由乙方修好。

乙方有权制止在承包范围内采石、起土、埋坟、放牧。

八、乙方在承包期内如不按时交清承包金,以及甲方指定的空闲地不按期补栽石榴树,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乙方在承包期满后,可以另立合同,继续承包,或者甲方另包他人。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签订日期:

甲方:xxxxxxxxxxx村委会公章

甲方代表人(签章)

乙方代表人(签章)

荒山荒坡承包协议篇八

甲方:

乙方:

为发展经济保护和发展林木资源,甲方把原龙潭政府林场(已荒弃多年)的经营权给乙方承包,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承包山林的面积范围:承包范围为旧龙潭政府林场的全部范围,面积约七十五亩,四至界限为:东至风流坳横至石托窝田面的山背直下窿口为界;南至林场屋对面荒田坑边为界;西与宝溪山背分水为界;北至山顶与宝溪山分水为界。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60年,即从2012年6月1日至2072年5月31日。

三、承包租金及方法:五年一租价,每年一交租,在每年的5月30日前交下一年租金,第一个五年叁仟元;第二个五年在原基础递增10%,即每年叁仟叁佰元,如此类推,直到承包期满。

四、承包期间,乙方对荒山地所种植物有管理、砍伐、收益权,但必须依法依规办证,否则按森林和林业部门有关规定处理。

五、乙方承包利益受到侵害时,甲方给予支援。

六、合同期满,乙方所种的一切果树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损坏,如合同期满乙方愿意续包,甲方给予优先承租。

七、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违约,如甲方违约要以乙方全部投入资金的五倍作补偿。

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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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山荒坡承包协议篇九

一、承包荒山荒坡的基本情况及用途甲方将位村东北荒坡,租给乙方栽植核桃树、种植、养业等。四至:东至柳沟河西____,西至新推道路外边,南至高速公路,北至杨____和杨____北边。不准毁坏杨、槐林木。西边道路由乙方无偿使用。

二、出租期限承包期可分三期、为________年。

三、第一期为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乙方应一次性付清________年的承包费20万元。承包到期后、乙方有排他性的优先继续承包权________年、如乙方放弃二期承包权,所享用不予退还。二期承包到期后,如乙方自愿继续享有排他性的承包权________年,也可无偿退出。

四、租金支付时间与方式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租金共计人民币:00元贰拾万元整)。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对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2、依法维护双方的权益不受任何侵犯。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承包租荒坡上拥有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权。

2、合同期内如果国家对荒山荒坡进行补贴或征用,地上附着物归乙方,土地补偿金甲、乙双方对半分成。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七、违约责任本合同签订后,除双方协议一致外,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如果乙方违约则应当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缴纳违约金人民币:50000元(伍万元整);如果甲方违约则应当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除地上物外,缴违约金人民币:50000元(伍万元整)。

八、纠纷的解决方式在合同的旅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起诉到当地法院即____县人民法院。

九、其他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个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合同签证: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荒山荒地承包合同范本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二、承包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承包期满,甲方有优先承包该荒山权。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_________元,共计_________元(大写)。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________年承包费用_________元,以后每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因植树需架设管道从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八、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九、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一、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二、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三、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五、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荒坡承包协议篇十

优秀作文推荐!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开发利用土地资源,发展良种按短周期工业原料林,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座落在马虎岭的荒山,发包给乙方经营,四界是:东至湿幼;南至尾幼;西至弄马;北至松王。此林地面积由甲乙双方用广西壮族自治区测绘局绘制的1:10000地形图现场勾绘计算为准。双方都要在图上签名盖章确认。

第二条:甲方提供的荒山地必须是甲方合法拥有使用权之荒山地。荒地承包期间,是人民政府原发给甲方的山界林权证中的使用权给乙方,乙方完全拥有该荒地的经营使用权,甲方不得以持有山界林权证为由,否定本合同乙方取得的荒地经营使用权。

第三条:承包期限为叁拾年。即从2009年08月10日至2039年08月09日止。

第四条:承包荒地共计4015亩,承包金每亩每年15元,每五年付款一次,每次付款共计301125元。

第五条:甲方承包给乙方的荒山地必须权属明确,界限清楚,在承包期内因荒地权属、界限出现纠纷而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甲方要加强对当地群众进行法律教育,共同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如发现有害乙方的合法权益者,甲方要协助乙方按有关规定处理。如不协助处理,对甲方处损失的50%罚款。

第七条:在承包期间内,乙方有权实行独立自主合法经营和建设,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干涉,乙方也可以在保证甲方转让费的前提下,乙方有权将荒山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或与他人合作经营,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但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将有关合同及附件的`副本送交甲方备案。

第八条:本合同不因甲、乙双方法人代表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期限内必须严格执行本合同条款,由于不可抗力造成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经调查核实后,可据实际情况减、免乙方当年的承包金或在条件允许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

第九条:甲方若在中途单方面终止合同或者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须按乙方已支付给甲方承包金总额和乙方投入资金总额的五倍罚金赔偿给乙方。

第十条:乙方若中途单方面终止合同,甲方有权接收或处理乙方所有荒山地上的资产,并收回荒地使用权。

第十一条:乙方不按期交付甲方承包金,逾期30天,即按拖欠款的5%支付违约金。逾期半年,除如数追回欠款及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无偿收回土地,接管其作物和生产设施,或者重新发包。

家下拨用于该片土地发展生产的支家物资,甲方不得侵占、克扣。

第十三条:荒山承包合同期满,荒山如数交还甲方,地面上的林木和其他附属物由乙方半年内自行处理,逾期不处理则为甲方所有。若乙方需要处长承包期,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如甲方有意继续转让,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包权。

第十四条:签署本合同时,甲方必须提交转让使用权之荒地的山界林权证书附图复印件及地形图。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打手摸盖章后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补充,所补充的秣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镇林管站和镇司法所各执壹份备案,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代表人:

签约地点:

荒山荒坡承包协议篇十一

甲方(盖章、签字):身份证号:

二组组长(签字)身份证号:

四组组长(签字)身份证号:

五组组长(签字)身份证号:

乙方(盖章、签字):身份证号: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本村所有的坐落在_________的荒山_________亩流转给乙方,从业种植等农业及商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_________米,东西长_________米,四至为南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东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

二、流转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流转费用: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后一次性付清上一年度流转费用_________元(大写:)。

四、对本合同条款,甲方已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一致通过。甲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乙方签订本合同书。

五、乙方在开发流转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甲方所属村民,报酬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因植树需架设管道从河中取水及挖掘土方,甲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

七、乙方在荒山流转期间,所规划树木株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可随时采伐;行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在新栽树木成活率达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树木由乙方自行处理。

八、甲方人员不得破坏乙方流转范围内的树木,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在荒山流转期间,山林防火由甲方负责。

九、乙方取得土地流转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商业及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原流转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甲方不得干涉。

十、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以内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流转经营权流转。土地流转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一、甲、乙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乙方作为流转经营户,甲方应让乙方享受招商引资和荒山流转的各种优惠政策;。

4、乙方的流转期间,甲方应积极维护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协调处理与周边村民及其他土地用户间的关系,出现争议及时解决,并不得由此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

5、在流转期间,甲方应及时按乙方要求,配合乙方办理承包经营期间水、电、路的连接,使用需要甲方配合办理的事项。

6、乙方在流转期间,有权享受除流转费外同甲方其他流转经营户同等的待遇,有权使甲方及所属村民组的公用水源,电力设施和其他公用设施。

7、流转期间,乙方有权选择转让,转包,出租抵押或其他方式进行流转经营。

十二、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因乙方在流转地段投入而提高土地利用价值,有权从甲方处获得相应的补偿,乙方在承包范围内之添附不便移动的林木,房产等财产由双方协商作价,协商不成的,依法评估由甲方接收,并一次性付清相应价款。动产部分由乙方自行处置,合同终止时,乙方添附的所有财产由乙方在期满后三个月内另行处置。

十三、原荒山树等附属物,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全部归乙方所有。

十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必须认真履行,期间除本合同已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十五、违约责任: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流转费总额3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围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六、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甲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甲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七、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八、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改荒山和荒地优先流转权。

十八、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合同书一式五份(叁页壹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叁份备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荒坡承包协议篇十二

近几年来,大力开发荒山荒坡,取得显著成果.那么对于荒山荒坡承包

合同

书你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荒山荒坡承包合同书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甲方:

乙方:

为发展养殖业,合理使用土地,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 的荒山5亩发包给乙方从事养殖等农业生产经营。

二、承包期限 。

三、承包费用 。

四、对本合同条款,甲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甲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乙方签订本合同书。

五、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乙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甲方不得干涉。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七、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八、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经管站、林业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为促进林业发展,繁荣唐河经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和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林地林木的面积、位置

甲方将位于唐河县祁仪乡 荒山荒坡承包给乙方。乙方享有承包山坡林地的使用权、乙方所植树种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及自建附属物的所有权,并在林权证办理登记时注明,乙方只享有所栽植树种的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

上述两宗地荒山荒坡的四至为:

二、承包山坡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荒山荒坡用途为从事经济林开发生产及其它经营活动。

三、山坡林地承包经营期限

承包期限为50年,即自20xx年 月 日至 2060年 月 日。

四、承包金及支付方式

1、承包价款以林权证所标的面积,每亩每年3元。

2、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于本合同订立后,向甲方预付承包金人民币 元整,剩余部分待林权证办理后全部付清。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乙方承包山坡林地时已有林木的所有权及使用权,除乙方所种植的菩提树以及林下经济所有树种,并对已有林木有权进行依法处臵,不受乙方限制。甲方享有承包山坡林地的所有权。

2、甲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将山坡林地交付乙方,并确保现有道路畅通。

3、甲方必须在 年 月 日前办好林权证,如超过时间因林权证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甲方按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补偿给乙方。

4、负责协调承包山坡林地与村集体组织、村民之间等外部关系,确保乙方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5、甲方享有国家的林业补贴资金。

6、保证上述承包的山坡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且未设定任何担保。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不享有承包时已有林木的所有权。承包期内,依法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收益权,有对山坡林地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进行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臵乙方所栽树种及产品。

2、承包期间乙方继承人在承包期内享有继承权。

3、承包期内有权将承包经营权以入股、出资、合作、抵押等合法方式予以利用,但须经甲方同意。

4、乙方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可在承包山坡林地上建造用于生产的房屋及服务设施等。

5、合同期内,乙方必须对承包的荒山植树造林,不得荒芜,如荒芜两年以上时可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承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行发包。

6、乙方施工用机械不受甲方的限制,乙方在栽种、管理、用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用甲方劳动力。

7、保护合理利用山坡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进行对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行为。

8、乙方所种菩提树及果实开发等政策性补贴由乙方享受相关项目利益。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如甲方重复发包上述林地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4、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重新签订承包合同。

七、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向对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守约方要求履行合同的,合同仍然有效。

八、合同纠纷的解决方法

合同双方发生纠纷,应当依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乡人民政府调解解决。不愿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生效条件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负责人)或者受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且支付承包款后生效。

十、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可以针对所承包的山坡林地如需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会、乡人民政府、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自己坐落在_________的荒山_________亩发包给甲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_________米,东西长_________米,四至为南至 _________,北至_________,东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

二、承包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起 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承包费用_____元(大写),一次交清。

四、对本合同条款,甲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甲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乙方签订本合同书。

五、乙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甲方所属村民,报酬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八、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九、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经管站、林业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荒坡承包协议篇十三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就承包甲方荒山造林一事,甲乙双方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民法典》、《森林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林地的地点、四至及面积

乙方承包甲方林地小地名:____________。四至:________路;________湾(________湾山交界);________岭(________湾交界);北至公路面积____________亩。林地详细四至界线见附后的万分之一地形图。

二、承包方式、期限

乙方承包甲方荒山造林,乙方拥有承包甲方荒山造林后林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承包林木所得收益甲乙双方采取比例分成方式。林地承包期限为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分成方式

承包林地上林木的所得收益由甲、乙双方按比例分成,甲方享受林木收益的30%,乙方享受林木收益的70%(若林木由乙方自行采伐出售须扣除采伐时的税收、人工费、搬运费及其它杂费)。承包期内,在不损害甲方利益情况下,乙方有权将林木所占份额由子女继承或出让给第三方,甲方不得阻拦。

四、责任和义务

承包合同签订后,乙方负责完成造林任务并承担管护责任,并使成林。其生产人员安排及生产方式由乙方自主决定,甲方无权过问。造林和管护所需资金由乙方金额承担。甲方必须保证承包林地权属清楚、无山林纠纷,并协助乙方防止山林火灾和人畜破坏。若发现村民耕牛等性畜在造林地放牧或人为毁坏林木,乙方一经查实有权依乡规处罚。未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在承包林地内从事其它非林业生产活动(如放牧、挖矿、取土等)或出让给第三方。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好有关林权证书。

五、甲方林权证不能抵押出卖,如果抵押出卖,后果自负

六、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的,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甲乙双方在林地承包期内发生争议的,尽量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解决。

七、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八、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县林权办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荒坡承包协议篇十四

为发展林业生产,加快荒山绿化,切实搞好我场退耕还林“退一还二”工程,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减少自然灾害的作用,扭转以往荒山造林由甲方实施,又因经费短缺,无力管护,造成屡造屡毁的现象,现经场职工代表会议研究通过,甲方将部分荒山承包给热爱林业,责任心强,有志于荒山造林的职工。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二、承包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费及交付方法:承包费为。

1.00元亩183;年,亩215;。

1.00元亩183;年215;________年元,计人民币元整。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一次性交给甲方。

四、乙方承包的荒山用地性质属于退耕还林工程中“退一还二”的荒山造林任务,国家不纳入退耕还林钱粮补助政策的面积范围,甲方也不予任何补助。

五、乙方承包经营荒山造林所得收益完全归乙方享有;乙方承包经营荒山造林及管护所需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支付。

六、乙方取得荒山承包经营权后,在________年末前必须完成全部造林任务,并达到国家退耕还林“退一还二”工程要求的荒山造林树木成活率和保存率。

七、自签订本合同起至________年末,乙方承包的荒山造林,经国家退耕还林“退一还二”工程检查验收仍达不到要求的成活率和保存率,甲方将解除本合同,并将该荒山承包给他人造林。由此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含承包费)均由乙方自己承担。

八、根据荒山立地条件,遵循“适地适树”的原则,以及在总结近年来荒山造林经验的基础上,由甲乙双方共同研究决定整地方式、造林树种、树木株行距等。

九、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造林技术规程执行,甲方在乙方造林期间及时进行质量检查,提出技术标准要求,乙方必须接受和执行。

十、乙方必须维持承包荒山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用途、建设或者毁林开荒、闲置荒芜等。乙方必须认真搞好幼林抚育管护工作。

十一、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乙方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的荒山上毁林开垦、采石、采土和进行其它毁林行为。甲方要求乙方将承包的荒山用网围栏围起来,并进行________。

十二、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乙方合同的执行情况,有权制止乙方违反林业政策、破坏森林资源的各种违法行为。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对其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服从甲方的规划和技术指导。

十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权归乙方所有。乙方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可依法继承、转让、抵押、担保、入股等,但必须经甲方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十四、因国家建设需要,征、占用乙方承包的荒山时,若乙方承包的荒山造林树木成活率和保存率,已通过国家退耕还林“退一还二”工程验收的,其属于乙方的补偿费由乙方领取;若未通过验收的,则该补偿费先由甲方领取并代为保管,待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________年末)全部通过验收后,一并全额发放给乙方;若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________年末)仍未通过验收的,该补偿费由甲方收取,同时甲方将该荒山另行承包给他人。

十五、依据国家有关禁牧的政策规定,为了保护乙方承包经营荒山及其它林地资源,甲方要求乙方必须做到:在承包经营的荒山上,在不改变林地用途,不占用林地面积,不影响林地树木生长的前提下,可以搞养殖业,但不得超过所承包的荒山范围,更不得在承包荒山外散养、散松牛、羊等牲畜。

十六、乙方在承包荒山造林期间,在同等条件下须优先使用甲方所属职工及其子女,报酬由乙方承担。

十七、甲乙双方必须信守本合同。若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相关条款已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违约方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八、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收回承包给乙方的荒山,并转包给他人,由此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其乙方承包费也不予退还:

1.改变荒山的林业用地性质、用途,进行非林开发、建设的;。

2.毁林开荒、荒芜荒山的;。

4.在承包荒山外散养、散松牛、羊等牲畜的。

十九、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并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二十、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森林公安派出所及上级主管部门各一份。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荒坡承包协议篇十五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有效使用荒地,促进运城市盐湖区上王乡子谏村的经济发展,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荒山承包经营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1.1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土地性质为荒山,位于运城市盐湖区上王乡子谏村,甲乙双方共同勘查确定的四至边界为:东至,西至,南至,北至。(双方勘查确定的承包土地界址图作为本合同附件一)。

1.2双方确认,本协议项下承包土地面积为亩。本合同生效后,该荒山如经甲、乙双方或任何第三方平整、改造、修葺后总面积发生变化的,承包土地面积及承包金数额不再变更,仍以约定的土地面积及承包金数额为准。

1.3本合同项下的地貌现状为荒山、荒坡,荒山、荒坡范围内如果存在具有经济价值的`林木、种植物或其他附属物(地上附属物),双方在办理承包交接手续时应对地上现有附属物登记造册,协商补偿价格,由乙方将地上附属物补偿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甲方向地上附属物的实际所有人发放或付清补偿款。

1.4甲方和保证其对上述土地享有集体土地所有权,有权对上述土地发包。

1.5甲方上述土地不存在权属争议及其他任何争议,任何单位、组织及个人对上述土地范围内没有权利主张,甲方对上述土地拥有独立的发包权。

本合同项下土地承包经营用途为发展林业经济、农业经济,包括各种林木种植、经济作物种植及养殖。

3.1本合同项下土地的承包期限共计xx年,从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

3.2承包经营期限届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承包土地,应在承包期限届满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优先将本合同项下土地发包给乙方,双方另行签订新的承包合同。

4.1双方商定:本合同项下土地承包金为xx元/年/亩,每年土地承包金数额为xx元,合同期限内土地承包金总额为xx元人民币。甲方承包期限内的土地承包金单价及承包金总额保持不变,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或变相提高承包金单价及承包金总额。

4.2土地承包金每五年支付一次。第一期:甲方免除乙方年的土地承包金xx元,乙方实交xx元,应于本合同生效后五日内一次性交清。此后,乙方应当在每期届满后三个月内向甲方支付本周期的全部承包金。甲方收到承包金时应当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

4.3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承包金已包括甲方应向国家(集体和个人)缴纳的一切税收和费用,承包期内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金外,甲方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或变相提高承包金。

4.4乙方应按照约定数额及期限向甲方支付承包金,如乙方迟延支付,每迟延一天,应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荒山荒坡承包协议篇十六

甲方:鲜鱼村一社

乙方:鲜鱼村一社社员袁泽清

甲方将集体荒山一段,地名燕子岩,其地理位置为:东面是电视台岩轮与鲜鱼村八社分界;西面是本社大堰壁以上,距大堰沟两米以外,两米以内属集体;南面是与贵州堰沟分界;北面是滴水岩直上,一直到岩,在滴水岩外面现有的杷竹及其它林木归乙方管理砍伐,但不能再进行栽植竹木及其它,否则集体根据其情况给予罚款。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乙方承包期为(20)二十年,即从一九九0年三月份起至xx年三月底止。

乙方向甲方产纳承包费从一九九一年起算,一九九一年交纳(50)伍拾元正,一九九二年交(100)壹佰元正,一直到承包期满,共交承包费(1850)壹仟捌佰伍拾元。交纳时间,订于每年年底十月三十日以前交清承包款,如乙方交款每超出即推迟(10)拾天,乙方付甲方延误费10%。

乙方在承包期中,可根据自己的意图进行种植任何经济林木,甲方无权干涉,从承包期日起,伍年以后,不能再继续种植庄稼,如有在荒上种植庄稼,就在每年承包款上加罚八倍,即就是交(100)壹佰元,就交(800)捌佰元归集体甲方所有。

乙方在承包期内发生地址不名或其他,林权纠纷可由甲方指明和处理。如发生盗窃,甲方可以协助乙方追查破案,查获后按规定给以罚款,由乙方负责追收罚款,除赔偿乙方所应得以外,全归甲方所有。

在承包期内如本人丧失劳动力或死亡后,可委托他人或自己的儿女同样承受承包权。

乙方承包的荒山,不包括现有在荒山内的粮食种植耕地伍米,水果肆米,东树伍米,其它叁米。

乙方承包期满,乙方可继续承包,但必须与甲方协商重新签定

合同

。(20)二十年满后,承包费按有当年产植四、六分层,即四层归集体,六层归承包者,乙方不再承包,由甲方负责转包给别人承包,甲方付乙方的种植费,但必须有记在。如杉木,五分公分之上归乙方,五分公以下归甲方,计费标准按每窝伍角,竹子老的 90%归乙方,保持10%的老竹母,甲方付乙方当年产植的百分之十(10%),嫩的全部归甲方,乙方不得任意确伐嫩竹及其它,否则给以罚款当年产值的百分之三十(30%)给甲方,水果按当年产值甲方付乙方百分之二十(20%),乙方在承包期满后,不得进行毁灭性的砍伐和其他行为。

乙方在承包期间,甲方要进行集体建设,占用土地,土地费全归甲方,集体进行建设在半亩以内,不付乙方任何代价,如有大型的建设,青苗费归乙方所有,还有必须保持好电视台的输电线及其电杆,不得对输电线路的修整进行任何阻拦或敲诈。

承包期中,甲方干部如有变换,合同仍然生效,不得变换或更改仍按合同执行。

合同签定,经过乡、村签发意见盖章后生效,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乙方中途违约,付甲方全部承包款。甲方中途违约付乙方全部种植费。

国家政策的变化和体制改革变化,按政策规定办理。

监证单位:

合江县车辋乡政府(公章上签了:同意按此合同执行)

合江县车辋乡鲜鱼村村民委员会(公章上签了:同意按合同执行)

甲方代表:王福州(生产队长)

乙方代表:袁泽清

一九九0年三月二十日

荒山荒坡承包协议篇十七

出包方:甲良镇梅桃村马鞍组(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覃茂林,身份证号5227261979(以下简称乙方)

为维护林地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林业事业和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甲良镇梅桃村马鞍组集体荒坡现有面积亩,经本组召开群众大会讨论通过,决定由乙方承包该荒坡经营权年,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本组位于集体荒坡亩出包给乙方承包经营,双方已到现场明确四至界线。(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限为30年(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

三、承包金及交纳方式:荒坡每年每亩元。共计金额元(大写:)。于每年月按时交给甲方。

四、乙方承包后现有荒坡上的树木一律归乙方所有。

五、承包期间,乙方有权改种其它作物,并且有经营权和转让权。如国家提供的一切优惠政策由乙方享受。

六、承包期间:如因承包方荒坡的边界或权属与他人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七、承包期满后,乙方将自己的树木等砍完后退还给甲方。

八、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本组盖公章后生效,如单方违约并赔偿守约方投资经济损失,并则罚违约金元,并支付守约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会存一份。甲方:甲良镇梅桃村马鞍组

法人代表: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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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山荒坡承包协议篇十八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充分利用山地资源,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效益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乙方承包的荒山应属于甲方合法所有、四至界线清楚、无纠纷,属于非生态公益林的林地,用于种植经济林等。

第二条荒山山名为,东至,南至,西至,北至,面积为亩,以林业图纸为准。

第三条在承包期内,荒山由乙方投资和经营,收益归乙方所有,甲方无权干涉。

第四条承包期限为四十年。具体承包期从甲方交地并由乙方办妥交地手续之日起算起。

第五条承包金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

1、已包含土地上所有经济作物补偿)。

第六条原荒山上的疏残林或其他作物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甲方负责全部清理完毕。超过30天,荒山上的附着物还没有清理完毕的视为放弃所有权,任由乙方处置。在承包期内,荒山上的所有林木包括其他植物,全部归乙方所有。

第七条甲方保证荒山共有的基础设施正常使用:

1、甲方应保证道路畅通,不得收取除国家规定外的任何

2、甲方应保障乙方20kw的用电负荷,保障通信畅通。

3、甲方保证有足够的生产及生活用地下水,打井费用由

第八条甲方应协助乙方办妥《林地使用权证书》、林木砍伐手续、工商税务等相关手续。乙方可将荒山使用权采取转让、转包等方式流转。

第九条乙方在承包期间,视生产经营的需要,可在承包地或未承包土地范围内增建基础设施或开辟林区道路,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阻挠和收取各种费用。但不能违背国家的有关政策。

第十条甲方负责理顺乙方承包地周边关系,避免周边群众无故闹事,保障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

第十一条

1、因山界林权发生纠纷的,甲方必须无条件负责解决,所需费用以及造成乙方直接损失的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搞好林区治安和林木管护工作,如发生损害林地及林木的行为,有义务予以制止并及时通知乙方进行处理。

3、荒山在承包期间,所种林木及地下矿产资源归乙方,如国家需要开采的,地上林木补偿款归乙方,同时扣除面积承包金。

4、荒山承包后,甲方不得随意在承包地内葬新坟,如因葬新坟造成林木损失或者林地面积缩小的,由甲方负责迁出新坟并赔偿乙方损失。在承包地上需要保留的祖坟,不计入承包地面积,但坟地不能再扩大范围。如坟地要修整,可在原坟地范围内修整。

5、因国家建设需要,征、占用承包的荒山时,甲、乙双方共同办理有关手续,尽快取得补偿金。林地补偿金归林地所有者所有,林木及地上附着物补偿金归乙方所有。乙方的承包地被征用后,从被征用之日起,在承包地内减除相应的面积和荒山承包金。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费,所承包荒山上的树木等经营成果无偿收归甲方所有。

2、双方都有违约行为,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应根据各方的过错程度,由各方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皆构成承包合同解除的条件: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

2、乙方超过12个月没有支付荒山承包金的。

3、因不可抗力(指地震、台风、水灾、病虫灾、战争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

4、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事由。

第十四条承包合同提前解约或期满终止时作如下处理:

1、属国家征、占用地原因提前解约合同的,林木归乙方所有,荒山交回甲方,但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全部采伐完该承包地上的林木。

2、乙方承包后在林区所建的基础设施归甲方所有。

3、合同期满后,承包土地上自然萌芽的再生林木归甲方。

4、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将该荒山发包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5、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善后工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五条下列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

1、经与原件核对无误的林地、林权使用证复印件或县人民政府有关山界林权权属证明。

2、村民集体决议及代表签名册。

3、交地确认书。

4、用1:10000地形图勾绘的林地山界。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的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尽量协商解决,确实协商不成,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镇政府存档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荒坡承包协议篇十九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发包方(法人):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达成以下荒山承包经营权转让协议:

甲方于半年前(  年 月  日)向发包方书面提出自愿放弃  荒山承包权,自愿将其承包的位于承包经营权、收益权及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一次性全部转让给乙方。东至 (坐标点),西至(坐标点),南至 (坐标点),北至(坐标点)。

从2015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即甲方全部承包期限的所有剩余年限。

转让补偿金为人民币

地上附着物除禁山上柏枝大王庙周边已栽种其余承包区域均为荒山荒坡。

1、甲方收取转让金后,即为本协议生效期,乙方不得反悔。

2、甲方保证其所转让的荒山荒坡四至清晰,权属明确,如因指界不清发生  与第三方的界限纠纷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

3、自本协议生效之日甲方将其与发包方签订的2份承包合同原件交给乙方 或原承包方

15日内由甲方登报(忻州日报)声明其名下丢失的林权证作废;自 动放弃在该承包区域内的一切权利和主张。

4、本协议生效之日前,甲方以该荒山荒坡抵押、担保、顶账等债务事项均

由甲方自行负责赔偿处理。不得影响、干扰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甲方的家人、 亲戚人等不能以甲方的协议或林权证条款为由,干扰、阻挠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

5、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自动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转由乙方接  管经营,同时确立发包方与乙方的承包关系。

6、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依法享有经营该荒山荒坡的使用、收益、  经营决策、流转处置等合法权益,与甲方再无瓜葛。

、双方议定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以本协议转让费 万元额度的10倍为违约(含损失费、补偿费)金标准。

、本协议签字之日当场交款生效,后附甲方的收款凭证及 年月 日放弃荒山承包权的书面申请复制件一份。

、本协议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备案留存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发包方(签章 法人签字):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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