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复杂的商务交易,一份详细的合同是确保交易顺利进行的基础。要确保合同的双方都对合同内容有清晰的认知和理解。总之,合同范本对我们起草和签订合同起到了重要的参考作用。
济南商品房合同篇一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证件号码:
电话号码: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证件号码:
电话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协商乙方向甲方租用商品房,现将具体事项达成合同如下:
四、双方的责任及义务:
1、甲方需协调好周边的关系,做到和睦相处;
2、甲方只负责房屋主体的安全(自然灾害不在范围内)与维护;
3、乙方负责支付使用期间水、电费,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给水电公司;
5、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从事非法活动,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8、如双方不按合同要求路运行职责和义务,双方均有权终止合同。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济南商品房合同篇二
丙方:_____,身份证号:_____。
鉴于甲乙双方系母女关系,乙丙双方系夫妻关系,现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二、该房屋总价款为______元,其中房屋首付款为______元,余款______元由银行按揭贷款支付。首付款当中丙方出资______元,甲乙共同出资______元;银行按揭贷款______元由甲方一人负责偿还。
三、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一致约定,该房屋全部产权归乙方一人所有,甲丙对该房屋的出资视为对乙方的个人赠与,甲丙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主张该房屋的所有权。
四、违约责任:甲乙丙各方应当诚信履行本协议,如有一方违约,应向守约方承担包括律师费在内的赔偿责任。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自三方签字后生效。
(以下内容无正文)。
甲方:_____乙方:_____丙方: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济南商品房合同篇三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逾期超过_______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_________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_______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乙方已付房价款的_________作为甲方的损失赔偿金。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4、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按照市场评估价返还乙方房屋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
5、如因规划部门、设计部门的原因导致房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应当通知乙方,如有补偿款发放,甲方应当全额退还乙方。
6、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二、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高新区人民法院起诉。
三、其他约定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一式5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见证人各一份。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济南商品房合同篇四
第1条、 合同原则:鉴于目前买卖双方因为合同不明造成诸多争议,为充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出卖人的合同义务,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买受人购买出卖人商品房一事达成本合同。
第2条、 文字定义:
(3)、 本合同所称"本楼"或者"楼房"系指买受人所购商品房所位于的楼座;
(4)、 本合同中所称"小区"、"社区"系指房屋所处于的社区;
(5)、 本合同中所指"退房",是指买受人将房屋或者取得房屋的权利退还给买受人,由出卖人退还买受人支付的购房款的行为。
第3条、 合同标的:本房屋位于 市 区(县) 路 号 楼 层 室,目前施工进度情况参照由出卖人提供的照片;房屋所在楼房共有 单元 层,买受人所购房屋以自然习惯计数处于 单元 层,朝向为 .
第4条、 居住目的:出卖人知道买受人购买商品房系为自己住用、通过出租获得利润或者在商品房升值时通过及时转让获得利润,或者行使相关的所有权或用益物权以获得利益。出卖人承诺在买受人购买此房屋后,本楼内其他房屋仅可作为住宅使用外,不得作为公司办公用房使用,以保持居住环境的安静与安全。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5条、 协商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及履行过程中,由各方依次选择谈判地点,分别为出卖人销售场所( 市 区(县) 路 号)或者为买受人及买受人的代理人指定的场所( 市 区(县) 路 号),各方应在会面协商时准备好应当提供的文件资料,以节省双方的时间。
第6条、 土地权利:本项目由北京市政府有关机构批准立项,项目的批准文号为: ;批准文件的主要内容为: .本宗土地原所有权人为: ,原土地使用权人为: ,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编号为: ;土地使用证号码为: ,土地使用权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土地使用权性质为: (商业或住宅)。
第7条、 权利担保:考虑到目前出卖人无法提供正式《国有土地使用证》,为保证买受人的权利,出卖人承诺于 年 月 日前向买受人提供正式《国有土地使用证》,并且在他项权利记录中不会有任何担保抵押记录,如到期不能提供,则买受人有权要求退房,出卖人则应当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如出卖人不同意退房,或者同意退房但没有同意之日起 日内使买受人取回全部房款以前;出卖人都将因缺少《国有土地使用证》而每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8条、 相关许可:用地规划批准部门为: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施工许可部门: ,施工许可证: 开工证: .建筑企业:总设计单位: ,建筑师姓名: ,注册建筑师号码: ,总施工单位: ,总监理单位: .第9条、 销售许可:房屋销售许可部门为: ,房屋销售许可证: ;出卖人承诺已经依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可以提供、办理并具备办理销售许可的全部文件。
第10条、 购买过程:出卖人承诺买受人希望购买的第 楼 户已经与其他买受人签订了买卖合同,致使买受人的购买目的不能实现;如果买受人发现此套住的宅买卖合同晚于本买卖合同签订的日期,则视为受到出卖人的歧视,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承担的违约偿责任为:每平方米支付1000元违约金,或者总额不低于10万元的补偿款。
第11条、 商品房标准:商品房将适用标准为: 作为本商品房的设计和建筑标准。商品房验收:由 负责验收;由 负责进行质量评价。
第2部分 广告与样品
第12条、 销售广告:买受人根据出卖人于 年 月 日刊登在 报第 版的广告,参考出卖人提供广告(包括文字、图片、音像资料、电子出版物、网络),与出卖人就购买商品房一事进行协商;出卖人承诺商品房及周边环境符合广告所描述之内容,双方就可预见的内容进行约定,如双方没有在涉及房屋质量、装修、周边环境等细节作出说明时,则出卖人提供或发布的广告及宣传品可作为证据,证明出卖人承诺提供房屋符合广告宣传品中文字及图案的描述。
第14条、 样板间:考虑到目前出卖人制作的样板间是促使买受人购买房屋的重要原因,出卖人承诺在未来向买受人提供房屋质量、面积与装修标准不低于样板间,对于足以影响质量的瑕疵,买受人可以选择以下二种方式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2)、 解除合同: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则出卖人应当将房屋修复,修复前视为未交房,并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5条、 样板间时间:出卖人承诺在买受人入住后三年内保存样板间,并且承诺在拆除样板间时征得买受人的同意,否则将向买受人支付5万元赔偿金。
第3部分 房屋质量
第16条、 质量原则:考虑到买受人支付的价款,买受人所购房屋各项验收标准不仅要达到合格要求,还应当达到优良标准;出卖人不得仅以房屋质量合格来履行合同义务,而是在满足基本质量要求的前提下,同时还需要达到买受人的特别要求,并证明其各项验收标准均达到优良等级。
第17条、 建筑施工:出卖人承诺全部建筑材料均符合政府或者专业机构颁布的标准要求,其施工方法亦根据政府相关规范进行,全部材料实验结果及操作规范均可公开以备买受人的查阅。
第18条、 防震减灾:考虑到买受人所购房屋将可能在未来时间内长期使用,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提供楼房地震安全性能评价测试报告,以使买受人的安全在未来得到保障,否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则出卖人应当将房屋修复,修复前视为未交房,并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9条、 墙体平直:房屋的墙体及平面均应当平直,倾斜角度不得大于0.1度,计算方法为:高度差/直线距离;不平直情况并不得超过政府规定的标准;如无法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则出卖人应当将房屋修复,修复前视为未交房,并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20条、 防水情况:房屋顶棚无水渍、厨房及厕所防水良好、上下水管与地板结合处无漏水、渗水;如无法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则出卖人应当将房屋修复,修复前视为未交房,并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21条、 表面裂缝:出卖人承诺商品房内部无任何裂缝,保温层墙壁表面平整,瓷砖地板平整无松动、无爆裂、无间隙;出卖人保证房屋的沉降情况优于北京政府颁布的最高要求,并对于可能发生的加速沉降或不均匀沉降情况对质量产生的影响向买受人提供检测及评估报告。如果双方无法对是否是裂缝达成共识的,则双方从楼内业主中随机选择3人,由这3人确定是否属于裂缝、漏水、渗水、墙体平直等,此3人的观点应当作为有效证据。出卖人有义务申请有关机构就此问题进行评价,如出卖人不予以申请,则视为存在裂缝,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
第22条、 住宅寿命:出卖人承诺此住宅的安全使用寿命不低于70年,在30年内绝对不会产生主体质量问题,其质量足以抵抗八级地震所产生的不良影响;如果不能满足此等条件,出卖人将以全部房款的两倍向买受人进行赔偿,如果造成买受人及其亲属受到伤害的,按除支付全部医疗救助费用以外,还应当支付50万元赔偿;如果造成造成买受人及其亲属死亡的,则向死者亲属支付300万元赔偿金。
第23条、 文件:考虑到房屋质量将在未来相当的时间内对买受人的安全与收益要求有巨大影响,而提供完全的质量文件是出卖人不可推卸的责任与义务,为充分保证买受人的知情权,出卖人除提交竣工验收备案表以外,还应当向买受人提效如下文件:
(1)、 施工单位的竣工报告;
(2)、 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价报告;
(3)、 勘察单位质量检查报告;
(4)、 规划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
(5)、 卫生部门出具的水质检验合格文件;
(6)、 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
(7)、 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合格文件;
(8)、 电梯工程监督报告;
(9)、 施工单位签署的质量保修书;
(10)、 抗震评估机会出具的地震安全性能评价报告;
第24条、 文件交付:
(2)、 如无法按时交付上述文件,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则出卖人应当将房屋修复,修复前视为未交房,并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25条、 质量标准:商品房设计质量不应低于各级政府有关机构颁布的最有利于买受人的标准,本合同最后所列明的各项规范及标准均为出卖人应当遵守的强制性标准,即出卖人所提供的房屋质量不得低于各项规范的要求;如无法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则出卖人应当将房屋修复,修复前视为未交房,并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26条、 质量证明:考虑到出卖人的优势地位,出卖人在房屋交付时应当向买受人提供证明其质量合格的申报手续及质量评价报告;当买受人对此报告提出异议时,出卖人应当证明这种异议不成立;出卖人不能证明的则视为存有质量瑕疵,在瑕疵未消除前不视为交房。
第27条、 质量评价:出卖人在交付商品房前应当提供质量评价报告;买受人有权查验与商品房质量相关的全部文件,有权委托相关机构对商品房质量进行重新评价,此等机构可能并非在国内注册或登记;如出卖人拒绝提供文件,或者在买受人申请重新质量评价时拒绝进行协助,则视为房屋质量不符合规定而不能交房;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视为未交房,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4部分 户型空间
第28条、 商品房户型: 室 厅 卫 浴 厕 厨,本商品房使用率为: ;房屋层高: 毫米;室内净高: 毫米;立面图中所列尺寸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净高度。
第29条、 起居室尺寸:长度: 宽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30条、 书房尺寸:长度: 宽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31条、 卧室尺寸:长度: 宽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32条、 卫生间尺寸:长度: 宽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33条、 厨房尺寸:长度: 宽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34条、 阳台尺寸:长度: 宽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36条、 重要门窗:长度: 宽度: 高度: 下沿距地面: (毫米);
第37条、 贮藏空间:长度: 宽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5部分 房屋面积
第38条、 建筑面积:
(1)、 文字定义:商品房销售的建筑面积为套内建筑面积与分摊的公用面积之和。
第39条、 建筑面积变化:
(1)、 面积范围: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约定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如果经过实际测量后,面积在 至 平方米之间的,则双方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2)、 面积超出: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建筑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大于 平方米的,出卖人无权要求买受人支付多余价款,并且应当据实办理产权登记。
(3)、 面积不足: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建筑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小于 平方米的,出卖人应当根据与约定建筑面积的差值,双倍向买受人支付多收价款,并且应当据实办理产权登记,当此面积小于 ,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视为未交房,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4)、 面积费用:鉴于目前买受人所购商品房面积所适用的契税为2%,如果因为出卖人的原因使面积扩大,导致买受人不得不支付比原来税率更高的税费,因此而多支付的税费,由出卖人承担;买受人同时有权不支付由于面积扩大所引起的各种费用(物业管理费、取暖费用等)的增加,必须支付的由出卖人承担,买受人保留退房的权利。
第40条、 分摊的公用面积:
(1)、 文字定义:可分摊的公用面积是指与商品房在同一幢楼内且为本楼提供公共服务的建筑面积。
(2)、 基本原则:此部分仅存在于与本楼内部并与本楼建筑结构中存有相连结的部分并且仅向本楼居住者提供非营利性服务,不符合此条件的建筑不得计入公摊面积。
(3)、 分摊构成:公共门厅、电(楼)梯前厅、电梯井、电梯间、电梯机房、管道井、消防控制室、水泵房及仅为本楼服务的其他设备间;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面积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4)、 面积核实:因分摊的公用面积涉及范围大、操作过程复杂,使买受人无法核对及查实,可能给合同一方提供欺诈机会;为保证交易的公平性,出卖人根据《房产测量规范》和《房产图图式》提供公摊面积的构成与尺寸,以使买受人可以根据自有的条件对面积进行核对。
第41条、 套内建筑面积:
(1)、 文字定义:套内建筑面积为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和阳台建筑面积三者之和。
(2)、 面积范围: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约定套内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如果经过实际测量后,面积在 至 平方米之间的,则双方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3)、 面积超出: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大于 平方米的,出卖人无权要求买受人支付多余价款,并且应当据实测面积办理产权登记。
(4)、 面积不足: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小于 平方米的,出卖人应当根据与约定套内建筑面积的差值,双倍向买受人支付多收价款,并且应当据实测面积办理产权登记。
(5)、 比例增加:交房后,套内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相比都发生增加的,应当按相同比例增加,建筑面积增加的比例大于套内建筑面积增加比例的,买受人无须为任何增加的面积支付费用。
(6)、 比例减小:交房后,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相比都减少的,应当按相同比例减少;建筑面积减少的比例小于套内建筑面积减少的比例的,出卖人应当按照最有益于买受人的原则退款,包括要求出卖人退还全部房款或面积变化应退的房款,买受人有权选择诸多退款方案中的一个。
第42条、 套内使用面积:
(1)、 文字定义:套内使用面积是指各功能使用空间(如卧室、起居室等)墙体内表面所围合的水平投影面积之和。
(2)、 面积构成:卧室面积: 平方米、书房面积 平方米,客厅面积: 平方米、卫生间面积各为: 平方米;面积的数字以出卖人现有的平面图纸为标准。
第43条、 使用面积变化:
(1)、 面积范围: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约定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如果经过实际测量后,面积在 至 平方米之间的,则双方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2)、 面积超出:买受人所购商品房使用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大于 平方米的,出卖人无权要求买受人支付多余价款,并且应当据实测结果办理产权登记。
(3)、 面积不足:买受人所购商品房使用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小于 平方米的,出卖人应当根据与约定使用面积的差值,双倍向买受人支付多收价款,并且应当据实测结果办理产权登记。
第44条、 露台面积:鉴于露台面积并不计算在买受人购买面积之中,出卖人将面积为: 平方米的露台之使用权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在使用过程中无须支付物业管理费;如出卖人或者第三人或者行政机构阻碍买受人使用此部分面积,则出卖人应当根据平均房价的三倍与按露台总使用面积计算应当退还给买受人的费用。
第45条、 面积测量:房屋分摊的公用部分、面积及全部长度尺寸应当注明,经过测量的应当提供符合《房产测量规范》和《房产图图式》的测量报告,使买受人有权可以获得精确的'详细内容。
第46条、 测量机构:测量机构应当是取得中央政府机构测绘专业管理机构颁发的测量资格的机构,测量义务不得委托给他人;没有专业资格的机构测量的数据无效,买受人有权拒绝支付房款。
第47条、 面积核实:买受人有权根据测量报告对任何一个尺寸进行核实,此等核实无需复杂的测量工具,仅凭于任意一个市场上购买的米尺等测量工具即可进行测量;买受人有权在入住前或入住后对室内全部长度、宽度、高度尺寸进行测量;如果需要对全楼进行测量的,出卖人有义务向买受人提供与本楼相关的图纸,买受人也可以召集楼内其他业主共同进行测量。
第48条、 测量争议:买受人入住前有权聘请有资质的机构入户进行测量,如果测量结果与出卖人提供的测量结果有差异,则双方有权提请法院或者有关机构进行最终决定,在此以前买受人有权先行入住,并且根据最有益于买受人测量的结果支付相关费用。
第49条、 通知到场:当买受人对公共面积进行测量时,如果发现出卖人提供的尺寸与事实不符,则可以通知出卖人到场进行共同测量,此等通知可以通过电话、普通信函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或者传真,出卖人得知通知后应当到场;拒不到场的,买受人即可自行进行测量。
第50条、 违约条件:买受人以约定方法得到的任一个尺寸结果,与出卖人提供的图纸不符,则视为出卖人提供的公摊面积不合法,买受人有权拒绝支付公摊面积的费用;出卖人不得以此为理由拒绝交付房屋,并仍应及时为买受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第51条、 违约责任:当出现上述违约条件后,出卖人应当在3日内双倍退还公摊面积的价款作为违约金,不能退回的,逾期则每天应当支付总房价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6部分 建筑设备
第52条、 用水供应:出卖人在买受人入住时提供24小时供水,水源由市政机构提供,压力为 .出卖人在买受人入住时提供24小时热水,温度为 ;价格 .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53条、 排水设施:出卖人在入住时保证买受人室内的排水设施可以使用。室内排水共有地漏 个,分布在卫生间、厨房等。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按日到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总房价的千分之一。
第54条、 管道密封:出卖人应当在买受人入住时提供管道压力测试数据,并保证管道不会出现任何泄露;如果室内发生液体或气体泄露,导致买受人的装饰装修家具损坏的,如果买受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责任,则出卖人应当以5倍装修家具款额或者每人每日500元作为赔偿,以补偿买受人在选择装修企业、设计施工所支付的费用与耗费的时间。如液体或气体的泄露给买受人或其亲属或其他人员造成伤害,则出卖人应当同时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
第55条、 管线安装:出卖人承诺不在商品房内通行任何公用管线。所谓公用管线是指管线内的物、气体不直接从此管内进入到买受人室内且供买受人单独使用;如有通过,则视为合同的变更,买受人有权拒绝支付任何费用,并有权要求出卖人进行修改;在修改完成以前,视为商品房仍末交付;不能修改的,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56条、 电梯使用:本单元共有电梯 部且不得少于两部,型号为 ,额定载重量不得低于1000公斤,每部电梯服务住户数量不得超过50户,电梯终生保修,买受人可以24小时使用电梯,并可以到达商品房所处层楼,等待时间不得超过3(或18)分钟。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57条、 电梯安全:电梯安全的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当因买受人或其亲属或其他人员因乘坐电梯受到伤害,受害人及相关权利人有权要求出卖人同时承担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
第58条、 消防设施:出卖人提供的消防设施为: ;并在交房时取得消防机构的认可;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7部分 电气部分
第59条、 电力供应:出卖人承诺以符合市政要求的民用电标准提供电力供应,并承诺绝对不以施工用电向买受人提供电力供应;所提供的电力负荷 kva,计费设备为 ,插座位置 ,数量 ,供电平面图 ,可使用时间: 年 月 日。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60条、 通讯设施:线路数量 条,出口位置:见图纸,使用时间为: 年 月 日,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61条、 其他线路:有线电视数据线至少一条,出口位置在: ,使用时间: 年 月 日。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8部分 供暖与燃气
第62条、 供暖设备:供暖设备名称 型号为: 生产企业: :适用标准: .安全使用时间20年,出卖人保证燃气设备的安全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产品质量责任;在产品质量争议时由出卖人承担质量无瑕疵的证明责任。
第63条、 技术指标:在封闭状态下的室温不低于20度时每个月用气量不高于300立方米,温度: 湿度: 暖气片数量 .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64条、 暖气计费:暖气价格不高于政府规定的标准,计费方式 及价格 每月每平方米。
第65条、 使用时间: 出卖人承诺应当于 年 月 日开通暖气供应。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向买受人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总房价的千分之一第66条、 燃气品质:燃气设备: 计量设备: 计费方式及价格: ;燃气安全装置为 .第67条、 使用时间:燃气交付使用时间为 年 月 日 ,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按日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千分之一。
第9部分 装修标准
第68条、 室内装修标准:室内经过装修不得低于或者超过下述标准《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聚氨乙烯卷材地中有害物质限量》、《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用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释放限量》、《混凝土外加剂释放限量》、《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及其他安全标准。
第69条、 施工标准与做法:
(6)、 前款没有说明的,由作为本合同附件的《装修施工图》确定。
第70条、 装修材料:出卖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出卖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完工后的室内空气质量,辐射、照明和噪音强度等指标,使买受人达到安全居注生活的目的。 出卖人违反前两款规定的,应当立即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不再收费,原工期不变。
第72条、 装修价款:该房屋工程总价款为_____元,其中材料费_____元、人工费_____元、管理费_____元、设计费_____元、垃圾清运费_____元、税金_____元、其他费用_____元。工程总价款是各分项价款的总和。前款所述的总价款和分项价款是出卖人的预算价格。结算价格超出预算价格的,买受人按预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结算价格低于预算价格的,买受人按结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出卖人对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设计费、垃圾清运费的报价,不得超过本合同签订时该费用的市场平均价格;出卖人在本合同中的报价超过市场平均价格的,按市场平均价格结算;双方对前款所述的市场平均价格有异议的,可以委托价格评估部门评估,价格评估部门的评估结论,双方应当接受。
第73条、 瑕疵补救:出卖人提供并已经使用的材料和设备与《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不符的,买受人有权选择以下列方式之一处理,出卖人应当接受:
(1)、 买受人同意继续使用的,出卖人免收该材料和设备的费用;
(2)、 买受人不同意继续使用的,出卖人应当根据《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费减半收取,原工期不变。
(3)、 玻璃幕墙:考虑到玻璃幕墙可能对室内外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出卖人承诺未经过买受人同意,不使用玻璃幕墙,否则买受人有权解除买卖合同,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的,则出卖人按总房价的千分之一每日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第74条、 品质保证:出卖人承诺装修时将向买受人提供材料表与设计图,如果没有材料的详细规格,则双方认为由买受人将有权选择最高品质的产品,而计价则由最低计价,例如:双方如果没有就门进行约定,则由买受人选择价值5000元的门,则在最终结算时只能按1000元计价,由出卖人做为对买受人的赔偿。
第75条、 装修变更:买受人变更施工内容的,出卖人应当同意。工期、总价款、《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内容相应变化的,经买受人书面确认后生效。
第76条、 违约责任:装修交付使用时间为 年 月 日,如不能达到此交付时间要求并符合前述质量标准,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向买受人按日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0部分 室内环境
第77条、 健康保证:考虑到房屋室内外的各项设备及设施将对买受人的健康产生长久的影响,因此出卖人承诺与本房屋的全部设计条件均依据政府的要求进行设计;如果存有可能导致疾病传播的设计缺陷;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78条、 日照时间:考虑到采光系决定房屋价格的重要构成内容,出卖人承诺房屋全年在日照时间最短的一天(冬至日),其窗户能够接受的满窗日照时间为6小时,由出卖人提供具体数据;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79条、 自然通风:考虑到室内通风涉及买受人的安全,系决定房屋价格的重要构成内容,出卖人承诺其自然通风性能不低于政府商品房设计标准的最高要求,具体内容由出卖人提供数据;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80条、 室内保温:考虑到房屋保温情况将对买受人的生活质量有重要影响,出卖人承诺室内保温不低于政府商品房设计标准的最高要求,具体内容由出卖人提供数据;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81条、 房屋隔热:考虑到房屋隔热情况将对买受人的生活质量有重要影响,出卖人承诺外墙隔热不低于政府设计标准的最高要求,具体内容由出卖人提供数据;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82条、 噪声隔音:考虑到室内噪声隔音将对买受人的身心健康有重要影响,出卖人承诺墙体隔声情况不低于政府设计标准的最高要求,具体内容由出卖人提供数据;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83条、 电磁辐射:考虑到室内外电磁辐射可能严重影响买受人的身体健康,出卖人承诺不低于政府设计标准的最高要求,具体内容由出卖人提供数据;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1部分 室外环境与绿化
第84条、 周边建筑:本商品房周围 米外无其他建筑物,从本商品房各窗户、门及门外50米内没有公共垃圾处理场所、污水处理站、供变电站、公共停车尝有轨交通工具等其他设施。出卖人与本商品房相连的建筑物中没有任何饭店餐饮设施、洗浴场所等其他可能声生油污、躁音等污染的设施,以免使买受人的居住环境受到不良影响。
第85条、 采光保障:出卖人应当知道在本楼房与其南侧的建筑物之间的距离,并承诺此距离绝对不会影响买受人所购房屋的采光;其间距系数不得小于1.8,以保证买受人所购商品房之室内的能够直接被阳光所照射。
第86条、 环境绿化:本商品房 米范围内不可能再建设任何非绿化设施,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87条、 绿地定义:所谓绿地是处于房屋以外,种植于地面的自然植物,指高度不低于50厘米,可以包括杨树、柳树、槐树、梧桐,其目的在于给买受人以心理上的舒适感觉,并且能够产生隔音、清洁空气的作用,绿化植物寿命不应低于10年。
第88条、 绿地面积:考虑到绿地面积将对买受人生活有重要影响,出卖人承诺本社区绿地面积为: 平方米,绿化率不应低于北京市标准,交付时绿化率的计算方法为地面绿地面积与总建筑面积之比,房屋交付时本社区的绿化率不低于30%,交付使用时间: 年 月 日;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向买受人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总房价的千分之一。
第89条、 气味条款:本商品房敞开门窗后,不会闻到任何异味;室内在任何条件下均不会出现异味。双方对是否是异味有争议的,可以随机选择3人进行评价,以多数人的意见作为最终结果;此三人的决定如果未被执行,其决定应当在诉讼中作为决定性证据。
第90条、 环保噪声:本商品房敞开门窗后,白天来自室外的声音不高于60分贝,夜晚不高于50分贝,室内原有设备不会产生任何声音。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向买受人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总房价的千分之一。
第91条、 电磁辐射:出卖人承诺不在房屋室外500米内及本商品房楼上建造或允许他人建造任何电磁发射装置,包括寻呼台发射台、移动电话发射台、广播电视转发台或其他有辐射的装置;如果有此设施,无论是否影响人体健康,买受人均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出卖人将承担违约责任。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向买受人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总房价的千分之一。
第12部分 社区及设施
第92条、 社区名称:本商品房所属社区经政府地名管理机构确定为: ,本小区属于政府管理机构认可的合法社区。考虑到社区名称的稳定性有利于买受人购买房屋的增值,因此出卖人承诺将在未来时间内始终使用的名称为 ;如此名称发生变化,出卖人承诺将赔偿给买受人总房价百分之三,作为因名称变更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赔偿。
济南商品房合同篇五
预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预租]。
预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甲方_________(出租/预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_(弄/新村)_______(号/幢)_______室(部位)_______(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_______([出租]实测/[预租]预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____,房屋类型为________,结构为________。该房屋的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甲方已向乙方出示:
(一)[出租]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_________;[证书编号:_________]。
(二)[预租]预售许可证[许可证编号:_________]。
1.2甲方作为该房屋的_________(房地产权利人/代管人/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_________(已/未)设定抵押。
1.3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的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2.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_________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2.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款约定的使用用途。
3.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出租]房屋租赁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预租]房屋租赁期自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签订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3.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满前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4.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_________币)_________元。[出租]月租金总计为(_______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万_________千_________百_________十_________元_________角整)。[预租]月租金由甲乙双方在预租商品房交付使用书中按实测建筑面积计算面积计算确定。该房屋租金______(年/月)内不变。自第______(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4.2乙方应于每月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___%支付违约金。
4.3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庆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__________个月的租金,即(_____币)_________元。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5.2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_________等费用由_______(甲方/乙方)承担。
5.3_________(甲方/乙方)承担的上述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支付方式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6.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______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6.4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归属及其维修责任由甲、乙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7.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______日内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_________元/平方米(_________币)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期间的使用费。
7.2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合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8.1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
8.2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并按规定向该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
8.3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8.4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9.1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三)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四)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9.2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____倍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______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五)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装染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______月的;
(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1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_____日内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10.2因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限制,早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0.3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路性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10.4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______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5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_________(恢复房屋原状/赔偿损失)。
10.6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可没收乙方的保证金,保证金不足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
济南商品房合同篇六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 租房地点:甲方同意把 ____区龙园山庄13栋808 室的房屋租借給乙方,并保证该房的合法出租性。
二、 房屋用途:乙方所租房屋仅为 住宿 所用
三、 租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如期将房屋归回甲方。
四、 租金:每月 元b,大写: 仟 佰元整
五、 租房押金:本次合同不再另外支付押金,按上次的协议继承租房押金,租房终止后,凭甲方所开具的押金收据,将上次的租房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七、 补充条约与之前一致。
八、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作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济南商品房合同篇七
乙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须向乙方提交____________平方米的购房计划。
三、房屋交付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四、双方协商房屋单价一次包定。
五、乙方代收煤气管道费每户____________元,电视天线费每户____________元。
六、预购付款结算办法
1.签订合同时,甲方必须向乙方交纳购房定金。甲方不履行合同,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应当双倍返还甲方定金。合同履行完定金可抵作购房价款。
2.自签订合同后,甲方应在10日内预付第一次购房价款。工程主体完工后预付第二次购房价款。工程竣工移交时结清购房价款。
甲方逾期付款,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滞纳金。
七、乙方如因计划、设计变更等原因不能履行合同,应提前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可另行安排房屋,甲方亦可解除合同。乙方在___日内返还预收房款,不计利息。
八、本合同自双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后正式生效,至乙方给甲方钥匙之日起失效。
九、从交付房屋钥匙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发现因施工质量影响生产、生活的,由乙方在限期内负责维修。
十一、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三、本合同正本二份,副本_______份。
鉴(公)证意见:__________________
鉴(公)证机关(章):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济南商品房合同篇八
甲方(出售方):乙方(团购方):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相、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共识,特定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为确保乙方对甲方开发建设的项目房屋享有优先认购权,并以优惠价格、团购的方式签订本协议项下的商品房住宅,在甲方该建设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认购普通商品房住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团购的基本情况。
1.乙方接受本单位所有购房职工的委托,作为团购商品房的唯一代表,有权处理团购商品房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签约、支付购房款等与之相关的所有事项。
2本项目基本概况。
2-1项目位置:
2-2项目名称:
2-3总用地面积:
2-4建筑面积:
2-5用地性质:住宅、商业用地。
2-6建设周期:两年半。
3、在本协议书签署之后,房屋产权证办理完毕之前,乙方单位团购人员不准私自对外转让团购指标或房屋,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转让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私自转让的一律无效,甲方不予承认,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私自转让人自行承担。
第二条团购商品房的价款。
乙方团购高层住宅的均价为2980元/m2,以乙方拟团购号楼,建筑面积约平方米(最终结算的建筑面积及分户建筑面积以房管局测绘数据为准),初步估算价款万元。
附:乙方团购的房屋为:三室二厅一厨二卫,号楼单元楼户。
第三条团购价款支付方式。
(1)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首付团购商品房估算总价款为总房款的%,计八万元;无偿送美的空调(每间卧室送一台挂机,客厅送一台柜式空调)。
(3)主体工程第十层垫顶时交付总房款的30%。
(4)主体全部垫顶时交总房款另30%。
(5)余款在交钥匙时全部交清。
(6)乙方应统一向团购职工收取团购房款,并在前款约定时间内足额交付给甲方,否则构成违约。
第四条工期及工程质量。
1.乙方团购的高层住宅工程,自甲方收到团购首付款之日起30个月内完工。
2.工程进度,在20xx年2月30日,正负零完工;20xx年6月30日,十层封顶;20xx年10月30日,主体封顶。
3.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告施工进度及乙方关注的问题。
在团购住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特殊情况,甲方可据实予以延期,并免责:
(2)政府法律法规或行政命令、城市规划的变化;
(4)其他类似上述原因而非甲方一方所能控制的客观事件。
4.甲方承诺楼体及室外工程质量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
期未办理签约手续的,视为放弃本认购书中优先认购和价格优惠的权利。
2.乙方团购的房屋为毛坯房。具体交房时间、交房标准以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条款为准,甲方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经过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交付乙方购房职工使用。
3.乙方团购房屋的所有权证由甲方负责协助办理,相关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乙方缴纳,产权证具体办理时间在乙方团购职工与甲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注明。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应据实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2.乙方应严格按照本认购协议约定的金额、时间缴纳认购款,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团购总价款3%的违约金;逾期三十日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已收购房款不予退还,乙方应按团购总价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缴纳团购首付款后,如提出减少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高层住宅的团购面积,须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同意变更团购面积的,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为整体团购协议,主要规定甲乙双方团购过程中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及约定事项。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或按甲方与乙方购房人员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执行。
2.本协议的法律效力及于乙方参与团购人员。乙方应自支付首付款15个工作日内,将乙方团购职工名单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提交给甲方,作为协议附件。
3.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签约代表人:
20xx年月日。
乙方:签约代表人:签约于。
济南商品房合同篇九
施工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有一套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商品房,现委托乙方对该商品房进行室内装修。该工程实行包工包料形式。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对该商品房的装修进行设计(附相关图纸及工程项目预算一份)。
:本工程属包工包料形式。施工项目以预算表项目为准,施工中如有漏报项目或增加项目,则按实际结算项目数量结算工程款。
:按图纸及工程项目预算表甲乙双方暂定工程总造价合计人民币约: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正(工程款不含税金;装修工程款以最终结算数量计算。)。
: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先付给乙方(工程定金)总工程款的30%___________元;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水电基础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总工程款的20%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泥水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总工程款的.20%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木工工程验收合格)支付总工程款的20%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年______月____(批灰工程验收合格)支付总工程款的10%______________元)。
:从甲方缴交工程定金并水电开通之日起________天内完成。如因甲方改变设计方案、工程款不到位、甲方材料供应不及时或遇台风、暴雨、火灾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工期顺延。
保修为年,保修期内属工程质量损坏,乙方需无偿保修。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签定“工程移交报告和质量保修协议”(如属人为损坏或天然灾害问题,不在保修范围之内)。
(1)因甲方修改图纸或变更施工方案而造成的工期未能按期完成及材料、人工损失等费用由甲方负责。若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下改变施工方案,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施工方案的变更以双方签定的变更项目为准。
(2)甲方应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现场以及水、电源接口(水电费用由甲方负责,施工用设备由乙方自行负责),清除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物。并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费用由甲方负责)。
(3)乙方需指定施工负责人,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频繁撤换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并保证施工安全、及防火安全,若由乙方原因造成的事故损失由乙方负责。
(4)如由于甲方所选购的材料导致施工质量出现问题的,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5)工程未经双方验收确认,甲方不能入住,否则示为甲方验收合格,乙方只对甲方履行保修责任。
(6)附工程的验收标准(水电、泥水、木工、批灰部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工程结算后自行终止。
济南商品房合同篇十
一、甲方:(出售方)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地址: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二、乙方:(购买方)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地址: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1、房屋坐落在____,建筑面积__平方米,房屋编号。
2、房屋性质为,建筑结构为_____,房屋使用年限为___年。
3、房屋交付时间为___年__月__日,交付标准为。
4、房屋销售价格为_______元,其中房屋本身价值________元,装修价值______元。
1、房屋交付时,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市有关要求。
2、房屋的主体结构、外墙、屋顶、地下室、楼梯、电梯、消防设施、水、电、气、通讯等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市有关要求。
3、房屋交付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1)房屋的主体结构、外墙、屋顶、地下室、楼梯、电梯、消防设施、水、电、气、通讯等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市有关要求。
(2)房屋内部装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市有关要求。
(3)房屋内部装修应符合乙方的要求。
1、房屋交付时间为___年__月__日。
2、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房屋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交付的,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尽快完成交付。
3、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房屋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交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1、房屋交付时,甲方应提供下列证件:
(1)房屋产权证。
(2)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3)房屋质量保证书。
(4)房屋内部装修验收证明。
(5)房屋交付清单。
2、如乙方需要,甲方应提供下列证件:
(1)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房屋内部装修图纸。
(3)房屋内部装修验收报告。
1、房屋质量保证期限为年。
2、房屋质量保证期限内,如因房屋本身质量问题,导致房屋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应负责修缮或更换。
3、房屋质量保证期限内,如因装修质量问题,导致房屋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应负责修缮或更换。
4、房屋质量保证期限内,如因其他原因,导致房屋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应负责修缮或更换。
1、房屋交付时,甲方应与乙方共同进行验收,确认房屋交付标准和交付时间。
2、房屋交付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房屋交付清单。
3、房屋交付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房屋产权证。
4、房屋交付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5、房屋交付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房屋质量保证书。
6、房屋交付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房屋内部装修验收证明。
1、房屋交付后,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房屋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应负责修缮或更换。
2、房屋交付后,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房屋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应负责修缮或更换。
3、房屋交付后,如因其他原因,导致房屋不能正常使用的,双方应协商解决。
1、如甲方未按照约定时间交付房屋,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2、如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支付房款,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3、如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接受房屋交付,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4、如乙方在房屋交付后,未按照约定时间支付物业费用,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1、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本合同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向有关部门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出售方):(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购买方):(盖章)____________。
济南商品房合同篇十一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
住所/总部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
房屋座落地址:
建筑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
产权性质:
甲方与乙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根据双方的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1、房屋总价:
2、交纳定金: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交纳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元整作为认购意向金,认购意向金应在合同签订后300日内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并在合同中注明。认购意向金在本次交易的尾款中予以抵扣。
3、尾款支付:
乙方应于本合同所约定的交房日期前向甲方支付房屋尾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整。如乙方逾期未支付,则按照甲方要求支付逾期违约金。
4、其他费用:
(1)产权证书费、过户税及其他有关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2)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按照物业公司规定标准在交房时一次性支付。
(3)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如本合同签订后还有其它未清交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乙方应于现楼按照设计图纸和规范的要求验收。
2、房屋交付时间为本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
3、乙方与甲方应在房屋交付时签订房屋交接书。
1、本合同自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变更协议书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约束力。
3、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当事人应当如约履行。如发生合同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作出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中文文本为本合同的唯一正式文本。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日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济南商品房合同篇十二
甲方(债务人、回购人):乙方(债权人、转让方):鉴于:
1.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
2.甲方愿意保留对该房产的约定回购权。
为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甲方回购乙方购买的商品房的条件。
一、双方同意甲方对前述房产拥有回购权,在约定期限内乙方不得对房产进行处置。
二、甲方有权在支付以下全部款项的条件下进行回购。
3、其他费用合计元(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费、咨询费等)。
回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详见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卖房屋清单详见附件。
第三条回购程序。
1.甲方应当在行使期限届满前10日内通知乙方,并在10日内支付回购款。
2.乙方收到款项后3日内与甲方双方共同办理回购过户或者注销销售备案手续,相关税费甲方承担。
第四条回购权因为以下情况之一丧失:
1.甲方未在约定期限内提出回购申请。
2.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全部回购款项。
第五条甲方丧失回购权的,乙方对房产拥有完全和不受限制的处分权。如果尚未办理房产证,甲方必须在三十个工作日内为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名下办理房产证。如因甲方原因不能提供相关手续为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名下办理房产权证,甲方则应当赔偿乙方相对于购房款的`30%的违约金。
第六条本协议各条款不存在可撤销或可变更事由,任何一方不得申请撤销或变更,亦不得申请减轻或免除本合同约定之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如在年月日前未向乙方支付全部回购房款,视为甲方放弃回购权,乙方有权自行处置该该房产,并不受甲方任何约束。
2.乙方另行出售、处置上述所购买商品房的,甲方应当按照乙方要求积极办理相关各项手续。否则,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七条所约定的条款赔偿乙方。
3.甲方应当对本合同项下商品房的合法性及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或违法情况,足以导致甲方丧失履行能力的,应向乙方支付两倍回购房款。
4.甲方如期支付回购房款后,乙方必须将本合同项下商品房退还给甲方,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两倍回购房款。
第八条关于本协议的通知可按照合同载明的地址送达,一方变更地址的应当通知对方,否则按照原地址寄出后5日内视为送达。
第九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叁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合肥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达成补充协议。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济南商品房合同篇十三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的住房出租给乙方做使用。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使用面积平方米。该房屋属于一般公寓住宅,钢筋混凝土结构,装修完整,墙面清洁,家具、家电齐全完好,水、电、气、有线均已开通。
2.出租屋内包含家具、家电价值等详见《租赁合同之附件》。
租赁期共(个月或年),甲方从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出租期间,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漏水等导致与其他住户发生纠纷。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甲方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如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甲方因此所受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乙方享有优先权。
1.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元,押金元。在签订本租赁合同之日乙方应支付押金和当前月租金。
2.乙方每月日前缴纳下月租金,乙方以现金形式支付租金,租金交纳方式:乙方将月租金汇入到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3.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甲方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1%加收滞纳金。
1.出租期间,水、电、气、有线以及物管费(包含卫生费,污水费,垃圾费,公摊费)由乙方及时缴纳。因乙方不按时交纳上述费用而产生的滞纳金和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2.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等设备的费用)。
1.甲方将房屋交给乙方后,乙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要保持房屋墙面、窗户、玻璃、地面、所有设施及家电、家具的完好,如有人为损坏乙方照价赔偿。
2.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半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乙方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乙方在租赁期间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则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3.甲方维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1.如果甲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2.甲方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1.甲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乙方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
2.甲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乙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元。4.乙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署:乙方签署:代表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签订日期:年月日
济南商品房合同篇十四
卖房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房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证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的`顺利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此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愿将座落__________市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街___________段__________号的___________房(__________室___________厅___________平米)卖于乙方,永远为业,空口无凭,立字据为证。
第二条该房的房价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由于卖房人房证没有到手,房子的买卖现在不能兑现,经甲乙双方决定甲方不得再卖他人,乙方不能悔约,订立此合同,甲方应在签此合同后一个月之内给予房证等证件。
第四条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支付甲方定金_______________元。如一方违约,除适用定金罚则外,还应当赔偿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第五条本合同在施行中出现争议,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解决不成诉至法院。
第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济南商品房合同篇十五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订《__________》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乙方预订路号《___________》栋单_______元层户(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已领取该房屋(证书号:_____________),并经测绘机构实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另有地下附属面积______平方米。该房屋定于年月日交付。
第二条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每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买卖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总房价为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乙方采取方式付款。
第三条乙方同意签订本协议时,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作为甲、乙方双方当事人订立商品房出售合同的担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
第四条甲、乙双方商定,预订期为天,乙方于年月日前到与甲方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
第五条甲方同意将发布或提供的广告、售楼书、样品所标明的房屋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状况作为商品房出售合同的附件。
第六条在本协议的第四条约定的预订期限内,除本协议第七条、第八条约定的情形外,甲方拒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的,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的,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2、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前,由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房屋房地产权利的。
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方未遵守本协议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
2、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前该房屋已存在的抵押、预租、查封等事实的。
第九条违约责任。
违约金的数额,双方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没有约定,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规定的标准确定违约金:
一、因甲方的过错,未在约定的时间内交付房地产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为已经收取的转让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所得利息的两倍。
二、因乙方的过错,未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转让价款的',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为逾期支付的转让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所得利息的两倍。
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应按实际发生的情形分项计算损失数额。
第十条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该商品房的损失,不以甲方违约论,甲乙双方应据实协调,在房屋交付之前风险由甲方承担,交付后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其他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申请相关机构调解,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协议壹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各执壹份。
(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济南商品房合同篇十六
甲方按照法律的规定,已合法取得北京市_____区(县)_____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__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_____。甲方在上述地块建设项目的名称为_____,现已竣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_____字_____号),经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审核,准予上市销售,外销许可证号为_____。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_____的房屋,甲方愿意出售,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将该房屋所占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给乙方。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房屋的买卖事项,订立本契约。
第一条_____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房屋状况详见附件),土地面积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产权过户之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上述面积已经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测绘。
第二条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_____币____元,价款合计为(大写)___币___仟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小写:_____)乙方预付的'定金_____元,在乙方支付购房价款时转为购房价款。
第三条乙方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将购房价款全部汇入甲方指定银行。
甲方指定银行:_____。
银行帐号:_____。
第四条甲方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交付时,甲方提交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竣工核验证书》,并办妥全部交接手续。交付地点:_____。
甲方同意按《建筑工程保修办法(试行)》的规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第五条乙方同意其购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管理公司代管。
第六条双方同意在签定本契约后一个月内,持本契约和有关证件到北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办理房屋买卖立契过户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屋所有所权证。
办理上述手续时发生的税费,由双方依照有关规定负担。
第七条本契约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按期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逾期超过_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契约。契约终止自乙方方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契约终止后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还须并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给乙方。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
第八条本契约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按期付款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契约的约定付款之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逾期超过_____日终止本契约。契约终止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
第九条本契约由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项,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
本契约的附件,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契约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双方因履行契约引起的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契约正本一份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北京市房地管理局两份。副本_____份。
甲方(签字)_____乙方(签字)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
地址:_____地址:_____。
联系电话:_____联系电话:_____。
邮政编码:_____邮政编码:_____。
代理人:_____代理人:_____。
联系电话:_____联系电话: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
签约地点:_____。
签约时间: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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