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的评估和反馈是不可忽视的环节,可以通过反馈来改进和调整方案。制定方案之前,需要对相关数据和信息进行充分收集和分析,以支持决策和制定方案。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范例,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学校桌椅采购方案篇一
为了做好学生校服订购工作,本着公开、透明的基本原则,尽可能做到物美价廉,最大程度保证学生基本权益,经学校研究决定,学生校服订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具体方案如下:
1、参加投标厂家必须具有资质证书,保证质量符合行业标准且有售后服务承诺;
2、学生校服分为初中、高中秋装两类,可同时投标;
3、服装式样:用厂家自行设计的式样,但投标时均需做出样品;
4、缝制做工:和样品一致,符合检测要求;
5、印字:上衣左胸前印福州八中校徽;
8、交货时间:签约后三十日内;
9、投标人须交付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于开标前交付,未中标者,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者留作保证金,交货验收合格后退还。
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要求和国家相应行业及与此相关的报价编制依据资料文件进行报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编制竞争性报价。
投标时采购人对投标人提供的以下资料原件进行审验,合格者接受报价: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
2、法人代表不能亲临须有其授权书;
3、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加盖单位公章);
5、生产经营许可证。
上述资料的复印件请按顺序装订,密封进投标文件袋(投标报价表一并封入,并加盖公章),同时将原件携带至投标地点,以便查验,未按规定携带原件或携带不全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b、开标时间:20xx年9月27日下午3:30(投标文件必须于20xx年9月27日下午3:00之前送达,逾期不候)。
学校桌椅采购方案篇二
为有效保障我市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根据我国肺炎疫情流行情况和研究进展,通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取多举措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自武汉发生肺炎疫情以来,疾控中心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成立了专项应对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职责清晰、落实到人。明确了专家组、流调组、检验检测组、消杀组、后勤保障组的成员及责任。
及时订购了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多重核酸检测试剂。针对火车站、机场客流量大的公共场所订购了红外人体表面温度快速筛检仪,能有效监测到体温异常的流动人员,为及时发现可疑患者提供了有效的保障。对储备的应急物资进行认真的梳理,储备口罩、消毒液等物资,保障疫情处置的需要。
疾控中心按照国家、自治区的要求,采取更严格的措施,强化疫情监测应对,密切关注疫情上报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时时保持备战状态,随时迎战。
1月21日,开展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个案调查表、实验室检测方案、消毒技术方案、实验室生物安全知识等内容开展培训,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确保各项防控措施有效落地。
加强宣传工作,将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通过多途径向社会公布和讲解,强调正确引导,宣传科学防控,不信谣、不传谣。讲清疫情特点、防治要点,让群众安心。市疾控中心专家队伍,春节期间在岗值守,时刻准备着打赢这场没有硝烟战争。
在疫情防控期间,市疾控中心的医护人员们冲在前,做表率,切实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
学校桌椅采购方案篇三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校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生校服采购的领导管理工作,组织校服采购工作,给予指导意见,督促采购小组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序开展校服采购工作。
组长:
组员:
组长:
副组长:
学校代表:
家委代表:
家长代表:
社会代表:
学生代表:
洛浦中学校服采购管理小组成员合计13人,其中家长成员5人,学生代表2人,社会代表1人,学校代表5人。
校服采购工作小组负责确定是否选用校服、确定校服的款式、确定校服采购方案,并就校服选用、采购及售后服务等制定具体细则并执行实施。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一)流程简述。
(二)具休流程。
1、组成以学校、家长委员会为主体,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社会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委员会,按照自愿为主的原则,共同商定本校是否穿校服。
2、本校统一穿着校服,由家委代表、学生代表、教师代表等确定校服款式、校服数量、校服采购方式、校服预算、售后服务、收款方式等。
3.校服采购采取委托第三方机构代为集中采购的方式,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投标的具体工作。
4.在确定校服生产企业之前,应对校服生产企业实施实地考察,核查其是否真实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的资质证明是否与实际相符,对企业的生产能力、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度作必要的调查、核实和比较,选择质量保障体系健全、质优价廉、售后服务完善、社会信誉好的校服生产企业。
5.按学年与中标生产企业签订校服采购合同和廉洁承诺书,采购周期不超过三学年。
6.代理公司对招标结果进行公示。学校确定中标人与其签订合同,并将合同送区校服管理工作办公室报备。(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报备)。
7、中标单位供货。
(1).学校、中标单位共同讨论供货方式,通知学生采购校服办法。
(2).完成学生校服供货(建议采购快递邮寄)。
8.校服采购过程必须全程对家长和社会进行公开,包括公示招投标的方式、校服的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价格等情况,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学校校务监督委员会要加强对校服选用、采购、质量等的监督。采购各环节的相应材料必须全部存档备查。
1、提高政治站位。校服是学校重要的文化标识,是学校团队精神和学生精神风貌的直接体现,统一校服管理对于培养学生全面发展、开展学校常规管理、维护师生的安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校服工作同时也是百姓关注的民生实事。各部门、各年级要充分认识校服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要积极宣传,正确引导,规范开展,把做好这项工作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紧密结合起来,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出发点,切实加强管理,端正教育行风、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
2、明确工作责任。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认真履行职责,规范操作校服管理工作。成立相关机构,全面强化校服管理工作。要注重加强校服文化育人功能的研究,大力宣传和推广校服文化。
3、及时向学生和家长公开通过招投标方式、选定的校服生产企业信息、校服执行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价格(中标价)、质量检测报告等情况,主动接受监督。校务监督委员会应加强对校服选用、采购、质量等的全程监督。
4、在招标文件和合同里明确校服质量技术标准。所采购的校服的质量必须符合gb/t31888-2015《中小学生校服》、gb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db4401/t78-2020《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服质量技术规范》、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29862-2013《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gb/t22854-2009《针织学生服》、gb/t23328-2009《机织学生服》、gb/t2662-2008《棉服装》、gb/t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gb/t8685-2008《纺织品维护标签规范符号法》、qb/t2172-20xx《注塑拉链》、qb∕t2173-20xx《尼龙拉链》等国家、省、市的标准规范。
5、在招标文件和合同里要明确校服的管理实施“双送检”制度。即一是校服供应商必须要提供校服的布料、辅料等原材料及出厂前的校服成品在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二是由学校、教育主管部门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的结果必须为合格报告。就是说投标时和供货时都要有合格的检验报告。所有的检验费用由校服企业承担。
6、校服要严格执行验收程序,对校服进行认真的验收,验收时严格查验校服是否具有完整的产品标识、是否有法定机构的合格检验报告,学校建立质量验收台账,及时记录校服验收情况,校服检验合格后方可发给学生使用。
7、根据全区校服采购的统一合同格式,我校认真进行校服采购合同管理,凡校服供应商违反合同约定及出现质量问题的,要按照合同约定办理退赔事宜,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
8、廉洁自律,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促进校服工作健康发展。
明确工作责任,学校及相关人员在校服采购过程中,未履行职责、存在违反程序、收取回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xx—2023年广州市番禺区洛浦中学学生校服供应商资格采购。服务期三学年(20xx-2023学年)。预算金额人民币53.088万元。
校服采购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和国家及地方有关文件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招投标的具体工作。
学校桌椅采购方案篇四
为进一步确保我校学生校服质量安全,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根据《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装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20x】3号)、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拟对我校20xx级新生校服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比选采购,学校现向池州市域范围内校服生产企业进行校服比选采购招标。
xx中学20xx级新生校服及服务。
邀请招标。
新生夏季校服一套;春秋季校服一套;冬季校服一套。
(1)夏季校服一套:浅色t恤一件,左胸前有学校标识logo;深色长裤一条;
(2)春秋季校服一套:长袖上衣一件,左胸前有学校标识logo;深色长裤一条;
(3)冬季校服一套:外罩衫一件,脱卸式内胆一件,整体为冲锋衣款式,左胸前有学校标识logo,内胆需防静电,外罩衫面料需有一定防水功能,加反光条;深色长裤一条。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2、厂家情况介绍(具备生产、经营校服的情况、厂家的企业文化及实力);能反映比选单位近两年来业绩状况的有关材料(所有提供的材料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3、各单件服装的明细报价及总报价,三季校服总价不超过600元人民币(报价表格见附件1)。
4、产品质量承诺书。
5、产品售后服务。
6、相关资料证书复印件。
7、其他有利于中标的材料。
8、信誉要求。
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情形(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注:以上资料须按顺序装订成册,统一编页码,同时加盖公章。比选标书须提供正本一份和副本七份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于比选时现场递交给评比小组。
9、以上提供的材料如有一样不真实,该标书作废并列入黑名单,今后不得再参与我校校服比选投标。
10、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属于不合格投标人,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1、比选人投标时须携带以下证件原件用于资格审查: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必须提供比选人自产的校服实物样品2套(按照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标准注明相关参数)。比选入围企业1套样品在学校代表、家长代表及入围企业代表共同监督下密封留存学校。比选中标企业供货时须提供本次比选产品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3、运输及其他相关费用由投标单位负责。
4、中标单位需上门为每名学生量体订做。
20xx年8月10日8:00—17:00到xx中学德育处办理报名手续。(逾期不补报)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比选时间:另行通知。
比选地点:xx中学。
由学校从池州一中20xx级新生家长中抽取7名代表组成比选委员会,由学校纪委监督全过程。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见附件2),由比选委员会对参加比选厂家现场评分,得分最高者(现场评委打分的总分平均分,如果总分平均分得分相同,依次选择投标报价、产品质量、信誉和生产能力、售后服务及公益措施得分平均分最高者)为入围企业。由学校代表及新生家长代表与入围企业就供货时间、样式等细节进行磋商,达成一致后,学校确认其为中标企业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由新生家长代表推举一人代表xx中学20xx级家委会与中标企业签订供货合同。
协议服务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重新比选。
学校桌椅采购方案篇五
根据《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3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渝教财发〔2016〕6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校服质量监督检查的通知》(渝教财发〔2017〕32号)和《重庆市綦江区綦江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綦教〔2019〕13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学校校服采购实施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x。
成员:xx。
(二)采购小组。
组长:xxx。
1、坚持“学生自愿”原则。充分征求我校家长委员会、家长及学生的意见,尊重家长意愿,与家长委员会(家长代表)共同商定本校学生是否统一采购校服及相关事宜。
2、坚持“非营利”原则。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学生实际,合理确定我校学生校服的价格区间,必须按照非营利原则据实收取,不得加收其他任何费用,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机制。(企业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按照采购数量总货款5%的比例对特困户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及孤儿学生实行免费赠送。)。
3、坚持“公开透明”原则。我校将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关于校服采购的规定,与家长委员会(家长代表)共同制定我校学生校服采购方案和管理办法,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确保学生校服采购工作。
4、坚持“确保质量安全”原则。我校要选择质量保障体系健全、产品质量合格稳定、社会信誉好的合法合规企业(供应商)采购校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学生校服和床上用品生产要求和质量标准,各技术参数不低于校服安全与质量应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新四项标准,强化学生校服质量管理,建立和落实学生校服验收、“双送检”和“明标识”制度,做好采购前后的组织管理工作。
冬季校服(两套)。
(一)总体要求。
1、符合我校办学理念,体现我校特色和标识。
2、符合中学生身份及年龄特点,美观、朴素、大方、得体、实用。
3、体现出当代中学生精神风貌,适合学校及其他场合穿着,集体穿着整体效果好。
(二)样式要求。
1、样式简洁,文化氛围浓,突出学校特色。
2、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3、一旦确定样式,该样式的知识产权属于学校。
(三)颜色要求。
颜色明快,能体现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追求。
(四)安全质量要求。
达到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新四项国家标准。
1、具备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机构类型须为企业法人);或三证合一。注册资金在壹仟万元及以上。
2、生产厂家营业范围中须含有服装生产销售项目。
3、生产厂家银行开户许可证。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截图。
6、校服生产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必需全部具备以上材料。严禁弄虚作假,否则将被取缔参与竞标的资格,该企业将永远不得参加我校的校服竞标。
1、参加学校校服采购的企业须在9月13日下午6:00前在学校学生处张绍海主任处登记报名,同时递交上述资质条件材料。并与学校签订校服设计方案转让承诺书,即承诺一旦学校选中设计方案,则其知识产权和,即使在后阶段未中标都务必放弃追究学校或者中标企业责任的权利。
2、经资质审查合格的企业(在綦江区教委服务中心报备且具备上述第六项所有条件的企业),针对《项目说明》对校服的总体要求自行设计校服,于20xx年9月22日9:00-11:00递交校服设计方案彩色打印稿和校服设计方案电子文档到綦江中学学生处张绍海处(联系电话:15826094967)。不按时递交设计方案的视为弃权,不得参与设计方案的后续评标活动。
3、20xx年9月22日下午2:30召开“校服设计方案”评选会。参与甄选企业按照抽签顺序依次展示并讲解自己的设计方案,时间不超过20分钟。綦江中学校服采购小组从中选定校服款式设计图。
4、20xx年9月22下午校服设计款式展示结束后,校服采购工作小组立即对每一企业的每一项目进行评分,教师代表组评分占60%,学生和家长代表组评分占40%,并告知所有参与甄选企业学校确定的设计款式及相关补充要求。
(二)确定成衣样品。
1、参与甄选的企业根据学校确定的款式及相关补充要求,在7个工作日内依据自己对该图的理解,按照学校规定的布料、辅料及其他所需材料制作一套成衣样品。样品上不能出现任何反映企业名称的信息。
2、20xx年9月30日上午9:00提交校服成衣样品至綦江中学躬耕楼104张绍海,逾期不再受理。每家参与甄选的企业只能提供一种成衣样品方案,不得提供其他备选方案。
3、递交成衣样品的同时递交校服布料成份说明、其他用材说明等。
(三)确定中标企业。
本次校服采购由綦江中学校服采购工作委员会设最高限价640元/生(两套),为保证校服质量,避免黑校服、毒校服流入校园,本项目设最低限价,最低报价不能低于最高限价的80%。未参加方案设计的企业不得参与此次评标活动。
1、校服展示流程及要求:
(1)投标企业抽签决定展示顺序并由学校校服采购委员会做好登记。
(2)在每家企业的成衣样品上贴上抽签决定的序号。
(3)评委亲自查看校服的布料、款式等。
(4)綦江中学校服采购工作小组组织身材适中的男、女生作为成衣样品的试穿模特,并按照企业抽签顺序一次性全面展示一家企业的成衣样品。
(5)在模特展示成衣样品的同时企业可以进行说明和讲解,时间不超过10分钟。说明和讲解不得透露企业的名称信息。
2、评委的组成及评分方式。
(1)为保证评标的公开、公平、公正,綦江中学校服采购评标委员会由学校行政代表、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和学生代表共同组成。
(2)校服采购评标委员会人员由学校纪委临时随机抽取。
(3)综合评价内容明细。
所有评分结束后,由綦江中学校服采购评标委员会统计得分情况,按最终得分确定1家中标企业。
3、中标企业与学校签署《綦江中学学生校服定制合同》,并交纳履约保证金50000元。合同原则上一年一签,凡是学生及家长满意度达到98%及以上可以续签下一年,最多续签3次。
4、提供的样衣留校封样保存,以此作为学校收货的验收依据。
5、选定款式设计。
1、根据评选确定的校服设计方案,若最后中标的生产企业不是方案的设计者,则由中标企业一次性付给设计企业方案1000元的设计转让费,未中标的方案设计企业将知识产权和版权等一并独家转让给学校并签订转让合同。
2、校服设计方案转让给学校后,其知识产权和版权等归綦江中学享有,转让方不得再将该设计转让给其他第三方。
3、中标生产企业必须在本企业生产校服、不得外包代加工生产,若没有在本企业生产,学校有权终止合同。
4、中标企业在合同签订后50日之内完成学校规定数额的校服套数,学生按照采购价格自行在网络平台购买,中标企业务必在8月20日前将质监部门的抽样检测报告或者送检报告(达到gb18401gb31701gb/t31888标准)送达学校张绍海处。
5、中标企业需提供售后服务说明书和网络购买平台资料。
学校桌椅采购方案篇六
组长:皮涛(校长)
副组长:陈立志(家委会成员)
组员:梁燕弟(副校长)
陈灿星(采购工作组成员)
刘现(老师)
梁建民(采购工作组成员)
黄春秀(家委会成员)
郑文雯(家长代表)
梁志霞(家长代表)
蒋炽恩(家长代表)
刘妙芬(家长代表)
校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策,全面负责学校学生校服的领导管理工作,组织校服采购工作,制定指导意见,确保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序开展校服采购工作。制定校服采购管理办法和工作实施方案,协调有关部门,理顺管理体制,确保校服采购工作运行畅通等;负责校服的选用、征询、采购、质量监控、信息公开等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流程规范。
组长:陈慧(校务监督委员会组长)
副组长:方丽华(家委会成员)
组员:蒋仲仪(党支部宣传纪检委员)
杨冬怡(党支部组织委员)
李芳(家长代表)
黄林英(家长代表)
工作职责:负责监督校服采购工作的全过程及廉政问责工作。
1.组织我校全体行政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如《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办法的通知》,理清校服采购工作要点,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校服采购管理制度。
2.成立校服采购工作小组,分析本单位校服工作实际情况,并就是否穿着校服、校服穿着制度、选用校服款式、校服采购方案等进行充分沟通,初步拟定校服采购方案。学校与家长委员会、家长代表等召开学校家长委员会会议,商讨学校校服工作事宜。
3.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告栏等渠道对是否穿着校服、选用校服款式、校服质量标准、校服采购方案、校服工作会议纪要等做好征询和公示工作,收集群众意见,并对各方意见进行答疑。
1.编写采购需求书,按照有关程序选取委托招标代理实施公开招标,并编制招标文件。
2.校服采购工作小组确定采购方案和招标文件,并将采购方案和招标文件送区校服管理工作办公室报备。
3.挂网招标。(挂网时间不少于21天)
4.招标结果公示。
5.确定资格商,签订合同(全区校服采购统一合同格式),并将合同送区校服管理工作办公室报备。
1.供应商与学校对接,落实学校需求情况,做好供货准备。
2.实施供货,根据合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实施供货。
采购方案的制定以及整个采购流程,均须家长委员会、家长代表等多方人员参与,并主动公开招投标的方式、校服的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价格等,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各采购环节的材料须全部存档备查。
由学校采购小组及校务监督小组对供应商的供货进行验收,对供应商的供货进行留存样本封存,须查看校服是否具有完整的产品标识和法定机构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并建立质量验收台账,及时记录校服验收情况,校服检验合格后方可发给学生使用。
(一)明确校服质量技术标准。所采购的校服的质量必须符合gb/t31888-2015《中小学生校服》、db4401/t78-2020《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服质量技术规范》等国家、省、市的标准规范。
(二)严格执行“双送检”制度。即一是要求校服供应商投标时必须要提供有效期内的校服布料、辅料等原材料及投标校服样品在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二是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结果须为合格。所有的检验费用由校服企业承担。
(三)明确投标时必须提供样品,中标后样品由学校封样保存,并作为日后验收的依据。
(四)明确违约责任,招标文件中应写明中标人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五)明确验收标准,严格执行验收程序。学校校服采购工作小组对校服进行验收时,须查看校服是否具有完整的产品标识和法定机构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并建立质量验收台账,及时记录校服验收情况,校服检验合格后方可发给学生使用。同时,认真进行校服采购合同管理,采购的校服如出现质量问题,应立即与校服供应商交涉,按照采购合同约定要求校服供应商办理退赔事宜,并及时向上级主管的教育、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一)提高政治站位。校服是学校重要的文化标识,是学校团队精神和学生精神风貌的直接体现,统一校服管理对于培养学生全面发展、开展学校常规管理、维护师生的`安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校服工作同时也是百姓关注的民生实事。我们充分认识校服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宣传,正确引导,规范开展,把做好这项工作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紧密结合起来,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出发点,切实加强管理,端正教育行风、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
(二)明确工作责任。学校领导、校服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认真履行职责,规范操作校服管理工作。设立投诉机制,学校定期对学生校服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督促中标企业严格按要求生产让学校、家长放心满意的校服。
(三)廉洁自律,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促进校服工作健康发展。学校及相关人员在校服采购过程中,未履行职责、存在违反程序、收取回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桌椅采购方案篇七
学校成立校服采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校服采购工作小组和校服采购工作监督小组,统一领导,规范操作。
组长:王奕敏(广州市番禺区南雅学校校长)。
副组长:汤婉芬(广州市番禺区南雅学校教导副主任)。
成员:罗定邦(广州市番禺区南雅学校教师)。
冯永昌(广州市番禺区南雅学校教师)。
庞子妍(广州市番禺区南雅学校教师)。
校服采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学生校服的领导管理工作,组织校服采购工作,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学校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序开展校服采购工作并负责学校校服的日常管理工作。
组长:吴永韶(广州市番禺区南雅学校总务处主任)。
副组长:卢永标(广州市番禺区南雅学校总务处干事)。
组员:黄薇(广州市番禺区南雅学校团支部书记)。
吴金玲(广州市番禺区南雅学校少先队辅导员)。
李媛(家委会代表)。
郑金(家委会代表)。
夏媛媛(家长代表)。
王芳(家长代表)。
林丹玲(家长代表)。
彭萍(社会代表)。
杨涵晞(学生代表)。
林思宏(学生代表)。
廖元菲(学生代表)。
学校成立由学校、家长委员会、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社会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采购工作小组,由学校校服采购负责人担任组长,家长委员会、家长代表人数不少于小组教师成员的50%。校服采购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校服的选用、征询、采购、质量监控、信息公开等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流程规范。
(三)校服采购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黄凯玲(广州市番禺区南雅学校校务监督委员会主任)。
成员:杨锦标李岱李秋虹麦小凤。
校务监督委员会参与校服采购全过程,监督程序和流程,监控校服质量,监管廉政风险。
1、学校要根据九年一贯制学校实际,深入论证评判,与学生、家委会、家长代表等充分沟通,确定是否选用校服、款式、采购方式等,并就校服选用、采购及售后服务等制定具体细则。
2、学校主动会同家长委员会共同确定校服的款式、面料材质、预算等。采取自行采购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代为集中采购的方式,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投标的具体工作。校服采购工作小组应对校服生产企业资格进行审查,并选择产品质量高、信誉好的校服生产企业为我校学生提供校服。同时在学校网站或公告栏公示校服采购情况,让学生家长知晓。
3、学校在确定校服企业之前,应对有意向参与校服企业的生产能力、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度等作必要的调查、核实和比较,进而选用质量保障体系健全、质优价廉、售后服务完善、社会信誉好的校服企业。
4、学校家长委员会应积极配合学校定期通过座谈会等形式,听取学生及家长对校服质量、款式以及校服穿着制度等方面的意见,及时向学校提出改进意见,以发挥校服穿着在学校教育中应有的作用。
(一)宣传发动阶段。
1、学校做好前期的了解工作。认真学习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教规字〔20xx〕1号)、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番禺区校服采购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番教通〔20xx〕56号)、《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校服采购管理工作指引》等文件,落实有关精神。制定《广州市番禺区南雅学校学生校服采购管理制度》,同时收集关于对学校校服采购工作的有关想法及合理的建议,由各个班级家委会收集、汇总家长、学生有建设性的可行性意见。初步制定工作方案。(20xx年6月11日前完成)。
2、召开校级家委会商讨学生校服采购有关事宜。成立校服采购工作小组,分析本单位校服工作实际情况,并就是否穿着校服、校服穿着制度、选用校服款式、校服采购方案等进行充分沟通,初步拟定校服采购方案。学校与家长委员会、家长代表等商定结果后应形成会议纪要,并与会议签到表一起留档。学校不直接参与决策,只提供建议和意见。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20xx年6月16日前完成)。
3、学校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告栏等渠道对是否穿着校服、选用校服款式、校服质量标准、校服采购方案、校服工作会议纪要等做好征询和公示工作,收集群众意见,并对各方意见进行答疑。(20xx年6月18日前完成)。
4、建立组织机构。成立由学校、家委会成员组成的学校校服采购工作小组暨招投标小组,负责校服采购工作。(20xx年6月22日前完成)。
(二)招投标阶段。
1、编写采购需求书,按照有关程序选取委托招标代理实施公开招标,并编制招标文件。(6月30日前完成)。
2、校服采购工作小组确定采购方案和招标文件,并将采购方案和招标文件送区校服管理工作办公室报备。
3、挂网招标。(挂网时间不少于21天。全区各采购单位于20xx年7月1日—12月31日内完成校服招标所有工作。)。
4、招标结果公示。
5、确定资格商,签订合同(全区校服采购统一合同格式),并将合同送番禺区校服管理工作办公室报备。
(三)供应货品阶段。
1、供应商与学校对接,落实学校需求情况,做好供货准备。校服完工后,由家长委员会校验产品标识、标注、质量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检验合格后,方可由班级家委会发放给学生使用。校服采购领导小组要严格遵守各项规定,严把质量关。
2、实施供货,争取20xx学年秋季入学新生尽早穿着新校服。
采购方案的制定以及整个采购流程,均须家长委员会、家长代表等多方人员参与,并主动公开招投标的方式、校服的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预算等,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各采购环节的材料须全部存档备查。
1、要明确校服质量技术标准。所采购的校服的质量必须符合gb/t31888—2015《中小学生校服》、db4401/t78—2020《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服质量技术规范》、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29862—2013《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gb/t22854—2009《针织学生服》、gb/t23328—2009《机织学生服》等国家、省、市的标准规范。
2、要严格执行“双送检”制度。即一是投标时校服供应商必须要提供有效期内的校服布料、辅料等原材料及投标校服样品在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二是由学校、教育主管部门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结果须为合格。所有的检验费用由校服企业承担。
3、要明确投标时必须提供样品,中标后样品由采购人封样保存,并作为日后验收的依据。
4、要明确违约责任,招标文件中应写明中标人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5、要明确验收标准,严格执行验收程序。学校校服采购工作小组对校服进行验收时,须查看校服是否具有完整的产品标识和法定机构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并建立质量验收台账,及时记录校服验收情况,校服检验合格后方可发给学生使用。学校要认真进行校服采购合同管理,采购的校服如出现质量问题,应立即与校服供应商交涉,按照采购合同约定要求校服供应商办理退赔事宜,并及时向主管的教育、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6、要完善售后服务保障和投诉处理机制。在校服采购实施过程中,对可能出现的校服预算、服务、质量等问题提前做好应对措施。各单位要完善校服投诉处理机制,区校服管理工作办公室设立投诉电话(020—84641619、84641696),处理校服管理投诉事宜,并鼓励学校、群众及时反映校服管理的有关情况。
1、提高政治站位。校服是学校重要的文化标识,是学校团队精神和学生精神风貌的直接体现,统一校服管理对于培养学生全面发展、开展学校常规管理、维护师生的安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校服工作同时也是百姓关注的民生实事。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校服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要积极宣传,正确引导,规范开展,把做好这项工作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紧密结合起来,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出发点,切实加强管理,端正教育行风、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
2、明确工作责任。学校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认真履行职责,规范操作校服管理工作。区教育局将设立投诉机制,会同相关部门定期对全区学生校服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督促中标校服生产企业、学校等做好校服工作。
3、加强廉洁自律。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促进校服工作健康发展。学校及相关人员在校服采购过程中,未履行职责、存在违反程序、收取回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桌椅采购方案篇八
为了满足教师服装的需要,毕节东辰实验学校对教师服装采购实行竞争性谈判选择供货单位,为保证公平竞争,确保竞谈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业主单位:毕节东辰实验学校。
(三)项目地点:毕节东辰实验学校校园内。
(四)物品采购质量及相关要求。
1、男士西服套装(含长短袖衬衫各1件,领带1条);女生西服套装(含长短袖衬衫各1件,丝巾1条)。
2、教师服装要求:颜色为深色,两扣为主,西服要体现时装化。
3、面料要求:产品质量达到国标要求,符合《国家纺织产品安全技术标准》,男装含毛达70%以上,女装面料有弹性为宜。
4、资质审核通过的厂家参与投标时请带好面料样品及成型服装样品提供展示,中标方需把样品提供给学校进行备存,以便后期验货付款。
(五)服务要求:
1、供货商接到学校通知后安排裁缝师为教师测量尺寸,测量完成后按照供货时间交货。
2、因为产品质量问题的,供应商应无条件给予退货、补货,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方承担,供应商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安全责任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六)完成供货时间:教师服装:2021年9月20日前,具体发货品种和数量以学校通知为准。
(七)合作年限:五年。合作期满如果供货商的服务、价格、质量得到双方认可则可以续签一年合同。
(一)响应人应为中国大陆(港澳台除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校服加工制作资质的企业。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和法人代表红色印章,签订合同时原件交项目学校审查,复印件与原件必须相符。)。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报名资料用a4纸制作并装订成册,不得涂改,按业主要求的时间递交给竞谈会现场审查。
(一)本次竞谈必须由公司法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亲自参加:
(二)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合同价为竞争性谈判中标价,供货商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实际发放数量结算,验收合格后一次结清货款,具体内容在合同中约定。
(三)竞谈单位在竞谈时需缴纳2万元竞谈保证金,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货物验收后一次性无息返还。竞谈单位按时按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后,及时与业主单位签订供货合同,若中标单位不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导致未及时与业主签订供货合同的,视为中标单位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竞谈保证金不予退还,业主单位另行选择供货单位。
(五)竞争性谈判程序。
1、成立竞谈小组,负责本次竞谈相关工作。
2、审查资格证件:由谈判小组人员按照竞谈方案第三条要求对谈判响应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取消参加竞谈资格。
(六)确定中标单位方式。
以竞谈小组发放的采购物报价单合计报价,实行二次报价,第一次为试报价,竞谈小组设定拦标价,在第二次报价前公布,第二次报价为响应报价,以报价最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他依次为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相同报价采取抽签方式现场确定中标单位。超出拦标价报价为废标,拦标价以内报价为有效报价,以有效报价比选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如只有一家有效报价则作为唯一中标候选人,两家有效报价则比选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三家有效报价则比选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相同最低报价则现场抽签决定,如所有报价均超出拦标价则该场该类竞谈流标,择期另行竞谈。报价包含材料、加工、运输、分发、税费等。
3、竞谈结果经公示三日无疑义后发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凭中标通知书与业主方签订合同。
20xx年6月16日—28日地点:示范楼304。
学校桌椅采购方案篇九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采购小组。
组长:
成员:
1.坚持“学生自愿”原则。充分征求我校家长委员会、家长及学生的意见,尊重家长意愿,与家长委员会(家长代表)共同商定本校学生是否统一采购校服及相关事宜。
2.坚持“非营利”原则。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学生实际,合理确定我校学生校服的价格区间,必须按照非营利原则据实收取,不得加收其他任何费用,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机制。(企业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按照采购数量总货款5%的比例对特困户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及孤儿学生实行免费赠送。)。
3.坚持“公开透明”原则。我校将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关于校服采购的规定,与家长委员会(家长代表)共同制定我校学生校服采购方案和管理办法,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确保学生校服采购工作。
4.坚持“确保质量安全”原则。我校要选择质量保障体系健全、产品质量合格稳定、社会信誉好的合法合规企业(供应商)采购校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学生校服和床上用品生产要求和质量标准,各技术参数不低于校服安全与质量应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新四项标准,强化学生校服质量管理,建立和落实学生校服验收、“双送检”和“明标识”制度,做好采购前后的组织管理工作。
冬季校服(两套)。
(一)总体要求。
1.符合我校办学理念,体现我校特色和标识。
2.符合中学生身份及年龄特点,美观、朴素、大方、得体、实用。
3.体现出当代中学生精神风貌,适合学校及其他场合穿着,集体穿着整体效果好。
(二)样式要求。
1.样式简洁,文化氛围浓,突出学校特色。
2.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3.一旦确定样式,该样式的知识产权属于学校。
(三)颜色要求。
颜色明快,能体现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追求。
(四)安全质量要求。
达到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新四项国家标准。
1.具备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机构类型须为企业法人);或三证合一。注册资金在壹仟万元及以上。
2.生产厂家营业范围中须含有服装生产销售项目。
3.生产厂家银行开户许可证。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截图。
6.校服生产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必需全部具备以上材料。严禁弄虚作假,否则将被取缔参与竞标的资格,该企业将永远不得参加我校的校服竞标。
1.参加学校校服采购的企业须在9月13日下午6:00前在学校学生处张绍海主任处登记报名,同时递交上述资质条件材料。并与学校签订校服设计方案转让承诺书,即承诺一旦学校选中设计方案,则其知识产权和版权等一并属于学校所有,即使在后阶段未中标都务必放弃追究学校或者中标企业责任的权利。
2.经资质审查合格的企业(在綦江区教委服务中心报备且具备上述第六项所有条件的企业),针对《项目说明》对校服的总体要求自行设计校服,于20xx年9月22日9:00-11:00递交校服设计方案彩色打印稿和校服设计方案电子文档到綦江中学学生处张绍海处(联系电话:15826094967)。不按时递交设计方案的视为弃权,不得参与设计方案的后续评标活动。
3.20xx年9月22日下午2:30召开“校服设计方案”评选会。参与甄选企业按照抽签顺序依次展示并讲解自己的设计方案,时间不超过20分钟。綦江中学校服采购小组从中选定校服款式设计图。
4.20xx年9月22下午校服设计款式展示结束后,校服采购工作小组立即对每一企业的每一项目进行评分,教师代表组评分占60%,学生和家长代表组评分占40%,并告知所有参与甄选企业学校确定的设计款式及相关补充要求。
(二)确定成衣样品。
1.参与甄选的企业根据学校确定的款式及相关补充要求,在7个工作日内依据自己对该图的理解,按照学校规定的布料、辅料及其他所需材料制作一套成衣样品。样品上不能出现任何反映企业名称的信息。
2.20xx年9月30日上午9:00提交校服成衣样品至綦江中学躬耕楼104张绍海,逾期不再受理。每家参与甄选的企业只能提供一种成衣样品方案,不得提供其他备选方案。
3.递交成衣样品的同时递交校服布料成份说明、其他用材说明等。
(三)确定中标企业。
本次校服采购由綦江中学校服采购工作委员会设最高限价640元/生(两套),为保证校服质量,避免黑校服、毒校服流入校园,本项目设最低限价,最低报价不能低于最高限价的80%。未参加方案设计的企业不得参与此次评标活动。
1.校服展示流程及要求:
(1)投标企业抽签决定展示顺序并由学校校服采购委员会做好登记。
(2)在每家企业的成衣样品上贴上抽签决定的序号。
(3)评委亲自查看校服的布料、款式等。
(4)綦江中学校服采购工作小组组织身材适中的男、女生作为成衣样品的试穿模特,并按照企业抽签顺序一次性全面展示一家企业的成衣样品。
(5)在模特展示成衣样品的同时企业可以进行说明和讲解,时间不超过10分钟。说明和讲解不得透露企业的名称信息。
2.评委的组成及评分方式。
(1)为保证评标的公开、公平、公正,綦江中学校服采购评标委员会由学校行政代表、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和学生代表共同组成。
(2)校服采购评标委员会人员由学校纪委临时随机抽取。
(3)综合评价内容明细。
所有评分结束后,由綦江中学校服采购评标委员会统计得分情况,按最终得分确定1家中标企业。
3.中标企业与学校签署《綦江中学学生校服定制合同》,并交纳履约保证金50000元。合同原则上一年一签,凡是学生及家长满意度达到98%及以上可以续签下一年,最多续签3次。
4.提供的样衣留校封样保存,以此作为学校收货的验收依据。
5.选定款式设计。
1.根据评选确定的校服设计方案,若最后中标的生产企业不是方案的设计者,则由中标企业一次性付给设计企业方案1000元的设计转让费,未中标的方案设计企业将知识产权和版权等一并独家转让给学校并签订转让合同。
2.校服设计方案转让给学校后,其知识产权和版权等归綦江中学享有,转让方不得再将该设计转让给其他第三方。
3.中标生产企业必须在本企业生产校服、不得外包代加工生产,若没有在本企业生产,学校有权终止合同。
4.中标企业在合同签订后50日之内完成学校规定数额的校服套数,学生按照采购价格自行在网络平台购买,中标企业务必在8月20日前将质监部门的抽样检测报告或者送检报告(达到gb18401gb31701gb/t31888标准)送达学校张绍海处。
5.中标企业需提供售后服务说明书和网络购买平台资料。
学校桌椅采购方案篇十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确保校服安全和品质,充分发挥校服的育人和审美功能,根据教育部原工商总局原质检总局原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xx〕3号)的要求,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校服是校园文化的重要元素,是学校形象的重要展示,是加强美育、德育工作的重要载体。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学生统一穿着校服上学已成为趋势,各地各校校服管理工作也不断规范、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但个别地方或学校仍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职责分工不明确、选用采购程序不规范等现象。为了让学生穿上“安全、优质、美观、舒适、宜价”的校服,各地各校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和规范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努力构建规范有序的校服选用程序,建立健全校服监督惩处机制,着力解决校服选用采购过程中出现的变相强制购买、价格偏高、款式品类过多、变动频繁、程序不规范、管理缺位等问题。
校服标准严格执行《中小学学生装(校服)》(t/jyhq0009-20xx)标准;安全类别必须符合《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18401-20xx)、《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701-20xx)要求;配置可警示性标志的还应符合《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反光校服》(gb/t28468-20xx)要求。
各地各校可结合实际适当提高指标要求。
中小学生校服选购周期原则上不低于三年,毕业年级原则上不统一购买校服。
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适用、实用、够用”原则,确定校服各学段在校期间校服种类、套(件)总数。
学校成立校长任组长,相关处室、教师代表、家长和学生代表等担任成员(其中家长和学生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二)的校服管理工作小组,负责校服选用、采购、监督等工作。学校要确定专人负责校服管理工作。学校是否启动校服选购工作,应结合实际深入论证,并与学生家长充分沟通,广泛征求意见,同意选购校服的学生家长人数达到总数的五分之四及以上的学校才能统一选购。坚持自愿原则,学生不愿意购买校服的,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应予以同意。
学校在校服选购前后均应及时向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各环节相关资料全部留档备查,鼓励通过信息化方式进行归档管理,留存时间不少于3年。
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规,按照统一招标采购、统一质量标准、统一校服价格、统一服务规范的原则,面向质量保障体系健全、售后服务完善、社会信誉好、创新能力强的校服生产企业公开招标采购。市属学校校服采购管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列入金安区、裕安区管理。
学校校服款式由各校校服管理工作小组选定。校服供应商应提供体现地域文化特色、符合时代精神特征、展现青少年形象的不同季节的多款式校服,供学校校服管理工作小组遴选。有条件的地区、学校可邀请供应商进行校服展示或通过微信群、qq群等新媒体渠道展示校服款式,师生、学生家长参与评议、遴选。鼓励学校根据自身特色组织师生员工自行设计校服款式。校服款式一经确定应保持相对稳定,以减少家长重复支出。
校服采购合同文本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制订,供选用学校参考使用。学校校服采购合同签订后应提交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查。校服采购合同还应包含质量检测报告和调换、修补、退货、增购等售后服务约定;增购校服的价格不得高于合同价。
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及时公示校服采购工作,包括中标校服供应商、校服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价格等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校服验收实行“明标识”制度。供应商提供的校服标识应当符合《消费品使用说明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gb5296.4-20xx)标准规定,并由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当批次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学校应对校服认真进行履约验收,核实供货产品与采购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所使用的面辅料等是否完全一致,查看校服质量检测报告和质量标识。建立健全验收台账和留样封存制度,每批次产品由学校随机抽取不少于2套/件留样封存。
校服检测落实“双送检”制度。首检由校服商将其自行采购的校服布料、辅料、配饰等原材料及出厂前的校服成品主动送检,并取得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作为投标前置条件;二检由学校随机抽取检测所需数量校服,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学校送检,相关检测费用由供应商在投标方案中列支,不得向学校家长另外收取。
(一)加强组织领导。中小学生校服涉及环节多,各县区应建立教育部门牵头,市场监管等部门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明确校服管理工作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负责人,加强组织协调,认真研究和解决校服管理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着力提升校服管理工作水平和校服品质。
(二)严格监督检查。各县区应结合实际制定校服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加强校服监督管理;每年定期由教育部门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校服质量“双随机”检查,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对反映有质量问题的校服依法开展督查检查,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处理。市教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适时开展校服工作专项督查检查。
(三)严格收费管理。学校校服收费按照教育部(教基一〔20xx〕3号)和省教育厅(皖教秘基〔20xx〕68号)文件规定执行,校服费用应据实收取,不得加收其他任何费用,不得计入学校收费或截留、挪用。校服费用收支情况及时向学生、家长公开公示。
(四)加大关爱力度。鼓励校服供应商按选购校服学生人数的3%以上比例,对贫困学生、低保家庭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等家庭困难学生无偿提供校服,减轻其家庭经济负担。鼓励有关爱心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向学校捐赠校服。
(五)严肃责任追究。各地各校要将校服招投标工作纳入廉政风险防控重点,及时排查主要廉政风险点,细化预警防控措施。在为学生服务、代办有关事项过程中,不得获取任何经济利益。从严查处在校服采购中存在的违反程序、弄虚作假、收取回扣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人员,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实施意见适用于我市公、民办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校服及幼儿园园服的采购管理。由市教体局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如遇国家、省政策调整,按调整政策执行。
学校桌椅采购方案篇十一
1、金额:本次投标保证金一个标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2、保证金招标结束后退还 。
本次招标采取100分制,前期考察评分加现场打分后汇总得分,得分从高至底排序中标。
2、市场实地考察(35分):由学校评标组成员(18人)对报名商家做实地考察,内容包括商家资质真伪、商户性质、注册资本、门面规模、仓储、运输、配送服务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评分。
附:投标方有近3年来供应大型企事业机关单位的供货经历(需提交证明材料,如:合同),可以加分(3家及以下加1分,4家及以上加2分)。
3、商家个人自述(10分):自述时间3至5分钟,可以带书稿,自述内容包含介绍产品、供货经历、配送服务能力、承诺质量保证、风险保证等。
4、竞争性询价(35分):采取合理价位法确定中标,招标方当场给出报标商品,以低于市场价的百分点报价,总合计,求平均值,评标组成员给出评分。
5、现场经过评委组成人员对资质审核、市场考察,个人自述、询价报价,四块评分后进行汇总议标并当场公布中标结果。
6、每个标类按评分分值从高至低选取 3 家商户当场宣布中标结果(注:每类标三家中标),中标商户应在中标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方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即生效。
1、投标现场实行企业法人代表本人出席投标制度,不得委托代理人进行现场投标,未按时参加开标大会的,视为自动弃权,现场将留取投标影像资料,以免因不法投标人的投机,造成不良后果后,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禁止投空标、串标、围标,一经发现的,取消投标资格。
3、中标方在供货过程中,价格不能高于当时当地市场价,凡是发现价格高于市场价的,招标方有权警告或立即终止协议,结算时执行当时当地市场价格。
4、中标方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相关的规定和制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供应并取得学校好评的,可优先获得顺延供货资格。
5、每年合作结束后,由学校组织师生对供货商进行考评,若各部门对供货商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满意度低于80%,学校结束与供货商的合作,重新进行招标。
6、特别说明:以上方案的解释权归弥勒市第四中学所有。
学校桌椅采购方案篇十二
1、成立学校食堂伙食委员会。
校长(xx)、教导主任(xx。)、报账员(xx)食堂管理员(xx)、食堂炊事员(xx)组成学校食堂伙食管理委员会。
2、伙食管理委员会成员职责:
校长:负责审批学校食堂经营方案、审批管理制度、对食堂重大事情的决议进行审批、审批食堂帐务。
食堂管理员:负责制定食堂食谱,制定食堂管理制度,负责召集食堂管理委员会成员对食堂重大事情进行讨论研究并形成决议,监督伙食质量,组织伙委会全体成员每月定时召开安全、卫生及伙食营养搭配的专题工作会议。核对炊事员所购买食品的重量、价格,不定时到供货店铺核查;如有出入,需将核查情况报校长处理。
炊事员:负责食堂的具体事务,负责食品的购买、加工、烹饪、分发;食堂卫生打扫。
1、食堂购买的各类物品凭票报帐,票据上要注明品名、重量、价格、总价、供货方、需有经手人(如食堂管理员或炊事员等)签字,证明人(学校老师)签字,交学校校长处审批,方可报帐。
2、大米、油、调料品、煤气等储备物资由学校(xx负责)定点采购,与供方(xx琳琚超市)建立长期供货合同,货主凭有食堂管理员(xx)、炊事员签字的发票到报账员(梁建英)处结帐,每周五定期结算一次,校长负责不定时核对。
3、蔬菜、肉类、海鲜等日常食品的采买,由校长、食堂管理员负责列出一周食谱,再在每一天前由食堂管理员协同炊事员列出购买品种名称和数量,报校长审批后,由食堂炊事员(两人)负责共同采买;发票(或购买凭证)在第二天交到食堂管理员(xx)处核对重量和价格后,再由食堂管理员将票据拿到校长处审批后,方可拿到报账员(梁建英)处报帐。
4、炊具或其它厨房用具的添置,须由炊事员列出品种名称和数量,报校长审批后,由食堂管理员协同炊事员一起购置,发票必须手续齐全,再到报账员(梁建英)处报帐。
5、食堂帐务独立,专款专用,多还少补,每月由报账员结算一次,再由校长审核后公示食堂账务情况,接受伙食管理委员会、全体教师、家长的监督。
1、食物采购尽可能定点,学校与供货商应建立长时段供需关系,并尽量签定合同,争取食品价格优于市场价,采购时须向货主索要经营许可证及卫生许可证的复印件,肉、禽类食品必须是经过有关检役部门检验的,以保证食品卫生质量达标。
2、供应商送米、油、调料品等食品到食堂后,由食堂管理员xx核准数量和检验质量后签收,然后送进保管柜,由炊事员验收签字。
3、蔬菜、肉类、海鲜等日常食品采买回来后,由食堂管理员xx核准数量(重量、价格)并检验质量后签字验收。
4、伙委会成员随时抽查购物的数量、记帐、价格、质量等,发现问题,提交校长处理。
5、事务管理员应加强市场行情的调查了解,尽量多想办法,督促供货商和采买员采购价廉物美的物品,以降低成本,减少支出。
1、食堂管理员(xx)为食堂物资(含餐具、厨具)保管第一责任人。
2、食堂管理员(xx)应及时做好食堂实物帐,如实填写入库单。
3、食堂管理员(xx)应做好保管食物柜子的卫生和“四防”工作(防鼠、防霉、防盗、防火),杜绝霉烂变质物品进入食堂。
1、提高安全作业观念,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工伤事故等工作。
2、上班时要全面检查水、电、消毒柜等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以防发生安全事故。下班要关好水、电源开关及门、窗等,做好防范工作。
3、切肉、切菜及电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贯例和相关操作规范进行,严防工伤事故。
4、食堂内不准会客,更不准陌生人及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出。
5、严格管理杀虫药品,防止误用、误食药物。
6、注重饮食卫生,食堂管理员要认真做好每天的“试吃”工作,防止食物中毒,认真做好每天食物的留样工作,每餐的各样熟菜要留样4两,并在留样冰箱中停放48小时。
学校桌椅采购方案篇十三
为贯彻落实广元市教育局、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颁发的《广元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办法》文件精神,顺利推动我校学生校服的定购工作,特制定青川县骑马乡中心小学学生校服订购实施方案。
为规范学校管理,深化校园文化建设,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中小学生校服管理有关文件精神,依法加强学校校服管理,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充分考虑学生活动需要,展示青少年的风貌,突出育人功能,呈现学校文化特色,确保学生健康成长,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推动我校学生校服订购工作的落实。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1、建立组织机构。学校成立由校长董义军为组长,学校家长委员会主任李雪梅为副组长,两名教师、两名学生、五名家长代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由学校家长委员会主任李雪梅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2、召开学校全体家长会,学校家长委员会,学校全体教职员工会议,积极稳妥和规范地做好校服订购宣讲工作。积极提倡统一着装,但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原则、不强迫或变相强迫其统一着装。
3、搞好校服征订。学校按照《广元市中小学校服校服管理办法》文件规定开展工作。
(1)订购校服标准:按照《广元市中小学校服校服管理办法》文件规定,1至9年级订购春秋装一套。
(2)订购校服要求:学校、家长委员会与青川县教育局提供备案的推荐企业共同商定有关面料、样式、价格、交货日期、售后服务及对特体学生的量体裁衣、个别学生的补订与特困学生的费用减免等意向协商一致。企业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按照采购数量总货款2%的比例对特困户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及孤儿学生实行免费赠送。自愿订购的学生须由学生及家长提交自愿购买学生校服告家长书并由学校存档。
4、在坚持学生自愿的前提下,严格按照从县教育局推荐的备案生产经营企业订购校服。在学校的指导下,由学校家长委员与中标企业填报采购计划表,让企业按要求制作,制作后由企业送到学校,家长委员会主任负责按采购计划表的要求付款。
5、学校要严把质量关和各项规定。要认真监管中标企业的执行情况,做到万无一失。
1、校服采购实行审查备案制。受学校家长委员会委托,学校组织人员制定订购方案,经家长委员会同意后报青川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采购方案中明确本次采购的具体执行方式和具体执行程序,及分管领导审签后公示。公示期不低于5个工作日。
2、学校对在青川县教育局备案的报名企业,实行资格预审制度,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严格按照学校校服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样品。校服样品不得出现供应商及品牌名称。
3、评标时,报名企业提供与比选公告要求数量一致的样品及投标文件以供评审。校服样品以编号的方式现场公开陈列,评标小组对照评比标准现场对样品进行评比;评标小组对资格审查中通过的投标资料内容进行评选,对照评比标准现场进行选择。
4、样品和投标文件经现场审查无异议后,公示评选结果并封存样品。选取三家作为备选供应商,第一家无法正常履行合同时,依次顺延。
5、评比结果在政府的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在学校指导下,由家长委员会委托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20xx年11月2日起至20xx年11月6日17时止
报名地址:xxxxxxxxxxx
联系人:xxx
电话:xxxxxxxxxxxx
1、要严格学生校服控制每生订购的套数。要保证每名学生都有校服,特殊困难家庭的学生校服问题,要与企业协商,企业有义务保证落实对特困生的减免承诺。
2、据实代收的校服费要直接用于学生,学校和教师不得代收费。校服订购后应按合同规定,督促家长委员会负责人,将代收校服费全部转交提供服务的企业。
3、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本着对学生和家长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文件精神,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宣传引导,保证此项工作稳定顺利地开展。
学校桌椅采购方案篇十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xx〕5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招标采购工作的通知》(全国学生营养办函〔20xx〕2号)、《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督函〔20xx〕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我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桂政发〔20xx〕219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中小学校食堂监督管理,保障学生在校集中用餐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规范学校食堂食品采购配送行为,结合我县学校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监督管理,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行为,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学生健康水平、增强青少年身体素质,构建和谐平安校园。
以“确保安全、规范管理、竞争择优、降低成本、提高质量”为宗旨,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方式,规范学校食堂食品采购配送行为,预防学校食物中毒、食品污染事件的发生,为广大在校师生提供安全卫生的食品。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严格把关、确保质量的原则;坚持安全、营养、方便快捷的原则;坚持降低成本,物美价廉的原则。
为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统一采购配送规范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由县教育局局长任组长的隆安县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体卫艺股,办公室主任由县教育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管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集中采购配送工作。
各中小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中心小学领导小组成员由中心小学校长、分管副校长、辖区村校校长及教学点负责人、中心小学总务主任及其他中层领导、教师代表、食堂管理员等人员组成,县直学校及各乡镇初中学校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校长、分管副校长、总务主任及其他中层领导、教师代表、食堂管理员等人员组成。
为做好标的评定工作,成立隆安县中小学校食堂食品招标评定工作小组,成员由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及学校代表组成。
实施范围。
1.全县中小学校、公办幼儿园学生食堂每日各餐点。
2.南宁市龙翔学校、经典用谦学校学生食堂营养餐。
(二)实施时间。
20xx年春季学期开学至20xx年秋季学期结束。
(一)大米及其它粮食类;
(二)食用油(花生油或调和油);
(三)肉类、禽蛋类;
(四)蔬菜类、水产品类、豆类及豆制品类;
(五)酱油、盐、料酒、醋等调味品及干杂类;
(六)湿米粉、蒸包、糕点(烤包)等。
凡列入学校食堂采购的食品原材料均纳入。四季豆、野生蘑菇、熟肉制品等不列入采购之列(采购品种及参数详见附件4)。
标的设置。
20xx年隆安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集中采购配送标的设置种类如下:a标:大米;b标:肉类、禽蛋类、蔬菜类、水产品类、豆类及豆制品类、食用油、酱油、盐料酒、醋等调味品及干杂类;c标:鲜湿米粉类;d标:蒸包类;e标:烤包、点心类。
为确保供货及时安全,根据合格供货商数量决定其标的摇号线路中标个数。(如供货商超过10家,则每家供货商只能中标1条线路;如果供货商不足10家,则在确保每家供货商中标1条线路后,余下线路再组织供货商进行第下一轮摇号,在下一轮摇号中每个供货商只能中标1条线路,直至所有线路供货商都产生。)。
(一)总体要求。
1.具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企业或公司的经营、仓库、检测、办公等场所须在隆安县境内,且原则上申报成为一般纳税人。从业人员须持有健康证。同一法人注册的企业或公司只能用一家企业或公司进行竞标。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无拖欠货款行为,没有发生过违法违规行为和严重食品安全事故。
3.流动资金须达到如下要求:a标每条线路20万元;b标每条线路150万元;c标每条线路5万元;d标每条线路5万元;e标每条线路5万元。投标单位(人)递交报名材料时,须提交投标单位(人)银行账户流水。
4.具有履行合同的设备和能力(设备包括:电脑、打印机、货架、符合条件的运输车辆、食品安全检测仪器设备,相应的各类食品储存、运输容器、专用留样冰箱等)。
5.必须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办公室、食品安全检测室、储存仓库等。经营场所、仓库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米以上,不得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内。
6.符合食品安全法、动物防疫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制定的其他要求。
7.投标单位(人)中标后,要于1个月内在县教育、市场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完成经营场所视频监控系统安装配备工作,实现供货地点网络监控智能监控,实现“画面可存储、问题可核实、信息可追溯、全程可监控”,确保教育主管部门、食品监管部门及社会公众可参加食品安全监督。视频监控系统和网络连接安装、运行费用由供货商自行负责。
(二)各标的投标单位(人)资格要求。
评审人员通过查阅投标材料、实地核查等方式,依照相关标的评分标准(具体评分办法详见附件2)对投标单位(人)投标资格进行量化评分。总分达到85分以上(含85分)的投标单位(人)方可进入相关标的竞标。
通过摇号方式确定中标单位(人)。
20xx年1月6发布《20xx年隆安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集中采购配送工作实施方案》。县教育局、各学校(含中小学、幼儿园)将本方案以书面形式对外公告5个工作日(20xx年1月6日至20xx年1月10日)。
(二)投标人报名及报送材料。
1.报名时间:20xx年1月7—10日,每天上午8:00—12:00。
2.报名地点:隆安县教育局体卫艺股(隆安县城厢镇江滨路22号隆安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三楼303室)。
3.材料提交。报名时须递交如下材料一式3份(其中2份交县教育局体卫艺股,1份核验后退回投标单位(人)留存):
(1)20xx年隆安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集中采购配送供货商报名表(附件1);
(2)营业执照;
(3)税务登记证(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无须提供)或一般纳税人的佐证材料;
(4)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属于生产企业的需提供食品生产明细表;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从业人员健康证;
(8)经营场所、生产车间、仓库不动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9)仓库多方位的内部环境及设施照片3-5张,外部毗邻环境照片3张;
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现场核验(原件核验后退回,留存复印件),相关提交留存的材料均应利用a4打印或复印,材料均需加盖公司(企业)公章或财务章,照片应为彩色照片原件。
(三)材料评审及现场核验。
投标单位(人)报名递交材料后,县教育局会同县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组织评审组于20xx年1月8至14日,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到投标人经营场所(含仓库)进行实地核查,依照相关标的评分标准进行量化评分。对评分低于85分的投标人,于20xx年1月16日下午前告知其未能进入竞标环节。
(四)组织竞标,确定中标人。
20xx年1月17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县教育局组织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集中采购配送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相关学校各若干名工作人员代表组成),采取公开摇号方式确定中标单位(人)。评议全过程进行录像。摇号结果经隆安县中小学校食堂食品招标评定工作小组审核确认后,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异议的,中标单位(人)按规定缴纳保证金后,确定为20xx年隆安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的供货商。
各学校要将确定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供货商工作程序的相关材料收集、整理归档。
(一)县城所在地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价格应低于县城市场平均零售价的5%以上。
(二)集镇所在地学校(乡镇中心小学、乡镇初级中学),食堂食品原材料价格应低于当地市场平均零售价的3%以上。村校、教学点食堂食品原材料价格不能高于当地集镇市场平均零售价。
(四)县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组成的县价格监督小组,要定期对全县各学校食堂食品供货价格进行监督检查。
(一)确定中标单位(人)后,学校要与供货商签订采购供应合同,供货商与学校签订合同后,凭合同到县教育局交原材料质量保证金。a标每条线路5万元;b标每条线路10万元;c标每条线路1万元;d标每条线路1万元;e标每条线路1万元。供货商应按合同向学校配送优质、安全的食品。各学校与供货商协商,每周确定一次菜谱。各学校应于每周五前将本校食堂次周所需的各类食品原材料品种、数量,以传真或电子文件等形式向供货商提交订货计划,注明购买食材品种、规格、数量、供货时间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必须至少提前一天协商解决好。供货商要认真核对各学校的订货计划并按学校所需准备好各类食品原材料,并于次周将每日的食品原材料分别按约定的时间由本公司人员送到相关学校。肉、禽等鲜活食品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视学校实际需求酌情配送,但必须确保学校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二)供货商从生产加工单位、生产基地、流通经营单位(商店、超市、个体工商户)采购食品原材料配送到学校的,应当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供货商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个体工商户等)采购畜禽肉类配送到学校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三)供货商与学校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让学校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广泛参与、全程监督,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学校食堂每天所采购的食品原料品种、价格都必须进行每日公示,供学校广大师生及社会进行监督。
(四)各学校要对所采购的食品原材料实行双人采购,双人验收。采购员、验收人员每月轮换一次。(五)每次供货,供货商必须向学校食堂提供“隆安县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一票通台账食品进货凭证(进货台账)”和其他票证。对存在质量问题的食品要保证退货,赔偿相应的损失并及时换取符合质量标准的食品。
(六)县教育局定期或不定期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县学校食堂原料采购工作进行现场监督指导,对供货商进行必要的检查。
(一)结算方式。
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货款每月结算一次,每月初10个工作日内结算上月货款。
(二)付款方式。
供货商必须向学校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正式票据,票据必须与供货商竞标时的税务登记证相符。
县直学校、乡镇初级中学、乡镇中心小学负责审核本学校(含辖区村校、教学点)每月采购账目,审核无误后,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款项汇入供货商竞标时提供的对公银行账户,不允许通过现金直接支付。
经县教育局批准自行采购的学校,按相关工作程序进行报账,不允许通过现金直接支付。
(一)主动退出。
供货商中标后因各种原因无法履行职责,中途主动退出的,需提前15日向县教育局提出申请。主动退出的供货商,自退出之日起3年内不能参加我县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和配送。
(二)一票否决。
供货商在在履行供货合同期间,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相关学校可与供货商终止供货合同,供货商停止供货的时间以县教育局书面通知为准。且该供货商3年内不得参与我县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和配送。
1.因食品原材料问题而发生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被相关部门认定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2.供货商提供的食品原材料被市场监管局抽检认定为存在质量问题,一年内达两次或两次以上的。
3.相关证照被行政主管部门吊销的。
(三)勒令退出。
1.中标后,供货商将标的转让、转包或委托他人配送的,一经查实,由县教育局约谈相关企业(个人),限定时间整改,约谈2次以上(含2次)拒不整改的,取消供货资格。2年内不能参加我县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和配送。
2.在合同周期内,相关学校集中反应意见大的供货商,由县教育局约谈相关企业(个人),限定时间整改,约谈2次以上(含2次)拒不整改的,取消供货资格。2年内不能参加我县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和配送。
供货商退出后,由县教育局组织在年度已中标供货商中重新报名摇号产生。期间学校的供应,由县教育局在年度已中标供货商中明确临时供应商。
(一)县教育局牵头负责组织协调、统筹指导监管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工作。
(二)县直学校、乡镇初级中学负责组织本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工作。负责做好每天采购计划,做好货物验收签字,做好索证索票和出入库工作。建好相关台账登记。组织学校评议小组对配送方或定点采购方的食品质量及配送服务进行评议。
(三)各乡镇中心小学负责组织本乡镇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工作;指导辖区内学校做好每天采购计划,做好货物验收签字,做好索证索票和入出库工作。组织本乡镇辖区学校评议小组对配送方或定点采购方的食品质量及配送服务进行评议。
(四)各学校具体负责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每天采购计划,对货物验收签字,做好索证索票和入出库工作。建好相关台账登记。每学期期末,组织本学校评议小组对配送方或定点采购方的食品质量及配送服务进行评议。
(五)供货商应做到制度完善,证照齐全,用工规范,诚实守信,严格按合同要求配送食品到学校;自觉协调与学校关系,妥善解决发生的问题和困难;自觉接受教育局、学校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各学校和供货商自觉接受县纪委监委、教育局、财政局、审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等职能部门对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质量安全检测、卫生情况、食堂管理、饮食加工、价格等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学校的食堂食品安全,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县教育局加强学校食堂食品集中采购配送工作的宣传和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成立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要把好食品安全关,全面落实食堂食品采购配送工作,要切实加强食堂管理,及时做好食品需求信息报送。食品供应商要严格遵照合同要求,提供方便快捷、物美价廉的食品配送服务。对因违反规定、疏于管理、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完善制度,加强管理。通过建立健全供货商实行配送服务质量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退出制度等,完善学校食品集中采购与配送工作相配套的具体实施办法、管理细则和操作流程,完善食品采购配送、资金管理、食品卫生安全监管等配套制度办法,规范操作行为,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配送与采购工作的顺利实施。县教育局会同同级财政、市场监管、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对招标采购配送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常态化的监督,确保招标采购配送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三)强化督查,确保安全。县教育局及各学校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深入学校食堂和配送企业进行督查。食品供货商及学校在食品采购、加工、运输等过程中,要严守政策法规,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履行合同,做好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杜绝违规违纪及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各学校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落实公开公示制,通过各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逐项逐个公开集中采购配送食品的品种、数量、金额等信息。要落实通报和问责制度,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并责令整改;情况严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追究相应的责任。
学校桌椅采购方案篇十五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学生校服的质量,加强我校学生校服质量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利益,做好我校校服采购工作,根据《中山市直属中小学校、幼儿园新一轮校服(园服)采购与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中教体〔20xx〕17号)文件精神,特制订我校新一轮中小学校服采购选取招标代理的办法。
组长:
组员:
职责:
2、委托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依照采购操作规范程序,以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学校校服供应资格供应企业。
3、对校服供应企业进行监督和管理,履行与中标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负责本校校服质量的验收及售后服务的跟踪和汇报,受理学生、家长和社会对校服有关问题的投诉,及时向供应企业反馈,协调处理。
(一)招标机构代理条件。
1、有招标代理机构资质;
2、服务态度良好;
3、信誉良好,无投诉记录。
(二)选取办法。
选取过程由学校纪检委员(曾鹏)全程监督,全场录像。
1、在政府采购平台选取10家招标代理机构;
2、有5个评委各选一家,共选出5家;
3、5个评委随机选取1个评委,在5家企业中,通过抓阄随机选取1家作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我校校服采购招标工作。
学校桌椅采购方案篇十六
为规范我区学生的着装,展现学生阳光、青春风采,切实维护学生利益和着装安全,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教规字(20xx)1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中心小学校服采购管理工作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校服采购工作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xxx、xxx、xxx、xxx
工作职责:校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策,全面负责学校学生校服的领导管理工作,组织校服采购工作,制定指导意见,确保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序开展校服采购工作。制定校服采购管理办法和工作实施方案,协调有关部门,理顺管理体制,确保校服采购工作运行畅通等;负责校服的选用、征询、采购、质量监控、信息公开等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流程规范。
(二)校服采购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xxx、xxx、xxx、xxx
工作职责:负责监督校服采购工作的全过程及廉政问责工作。
(一)前期宣传发动阶段
1.组织我校全体行政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如《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办法的通知》,理清校服采购工作要点,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校服采购管理制度。
2.成立校服采购工作小组,分析本单位校服工作实际情况,并就是否穿着校服、校服穿着制度、选用校服款式、校服采购方案等进行充分沟通,初步拟定校服采购方案。学校与家长委员会、家长代表等召开学校家长委员会会议,商讨学校校服工作事宜。
3.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告栏等渠道对是否穿着校服、选用校服款式、校服质量标准、校服采购方案、校服工作会议纪要等做好征询和公示工作,收集群众意见,并对各方意见进行答疑。
(二)采购招标阶段
1.编写采购需求书,按照有关程序选取委托招标代理实施公开招标,并编制招标文件。
2.校服采购工作小组确定采购方案和招标文件,并将采购方案和招标文件送区校服管理工作办公室报备。
3.挂网招标。(挂网时间不少于21天)
4.招标结果公示。
5.确定资格商,签订合同(全区校服采购统一合同格式),并将合同送区校服管理工作办公室报备。
(三)正式供货阶段
1.供应商与学校对接,落实学校需求情况,做好供货准备。
2.实施供货,根据合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实施供货。
采购方案的制定以及整个采购流程,均须家长委员会、家长代表等多方人员参与,并主动公开招投标的方式、校服的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价格等,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各采购环节的材料须全部存档备查。
(四)验收阶段
由学校采购小组及校务监督小组对供应商的供货进行验收,对供应商的供货进行留存样本封存,须查看校服是否具有完整的产品标识和法定机构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并建立质量验收台账,及时记录校服验收情况,校服检验合格后方可发给学生使用。
(一)明确校服质量技术标准。所采购的校服的质量必须符合gb/t31888-20xx《中小学生校服》、db4401/t78-20xx《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服质量技术规范》等国家、省、市的标准规范。
(二)严格执行“双送检”制度。即一是要求校服供应商投标时必须要提供有效期内的校服布料、辅料等原材料及投标校服样品在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二是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结果须为合格。所有的检验费用由校服企业承担。
(三)明确投标时必须提供样品,中标后样品由学校封样保存,并作为日后验收的依据。
(四)明确违约责任,招标文件中应写明中标人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五)明确验收标准,严格执行验收程序。学校校服采购工作小组对校服进行验收时,须查看校服是否具有完整的产品标识和法定机构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并建立质量验收台账,及时记录校服验收情况,校服检验合格后方可发给学生使用。同时,认真进行校服采购合同管理,采购的校服如出现质量问题,应立即与校服供应商交涉,按照采购合同约定要求校服供应商办理退赔事宜,并及时向上级主管的教育、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六)完善售后服务保障和投诉处理机制。在校服采购实施过程中,对可能出现的校服价格、服务、质量等问题提前做好应对措施。完善校服投诉处理机制,学校校服管理办公室投诉电话(xxxx)、区校服管理工作办公室设立投诉电话(xxx、xxx),处理校服管理投诉事宜,并鼓励学校校服采购工作监督小组、家长及时反映校服管理的有关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校服是学校重要的文化标识,是学校团队精神和学生精神风貌的直接体现,统一校服管理对于培养学生全面发展、开展学校常规管理、维护师生的安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校服工作同时也是百姓关注的民生实事。我们充分认识校服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宣传,正确引导,规范开展,把做好这项工作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紧密结合起来,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出发点,切实加强管理,端正教育行风、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
(二)明确工作责任。学校领导、校服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认真履行职责,规范操作校服管理工作。设立投诉机制,学校定期对学生校服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督促中标企业严格按要求生产让学校、家长放心满意的校服。
(三)廉洁自律,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促进校服工作健康发展。学校及相关人员在校服采购过程中,未履行职责、存在违反程序、收取回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桌椅采购方案篇十七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建立健全西乡塘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落实的有效机制,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食堂食品原材料安全监管效能和水平,严防食源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让人民吃得放心的战略要求。坚持“公开透明、安全为先”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则,规范西乡塘区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行为,确保学生饮食卫生安全,营造良好的校园学习生活环境,构建和谐校园、平安校园良好格局。
政府主导,合力推进,遵循“公开透明、安全为先”原则,建立科学规范的招投标程序和监督管理体系,筛选一批物美价廉、诚实信用的食品原材料配送中心,供学校食堂选择,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按政府采购工作程序公开招投标。
政府为加强西乡塘区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工作组织领导,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规范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成立西乡塘区学校食品原料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西乡塘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陆志海(兼)。主要职责: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工作,检查、考核工作进展情况。
从20xx年秋季学期开始,用一个学期时间在西乡塘区中小学、公办幼儿园开展食品原材料统一配送试行工作。列入统一配送的食品原料为学校食堂所需的所有食品原料(含主副食、肉类、蔬菜、调味品等)。将西乡塘区中小学及公办幼儿园分为3个片区进行试点开展食品原材料统一配送试行工作。片区分别为城东片区(包括安吉街道、北湖街道、华强街道片区)、城西片区(包括衡阳街道、西乡塘街道、上尧街道、新阳街道)、郊区片区(包括三镇一办)。20xx年春季学期后再推行至城区所有公办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午托机构,实现中小学、幼儿园、午托机构食品原材料配送全覆盖。
由政府主导,委托招标公司通过集中招投标形式进行公开招标,选择各片区中标配送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实施学校食堂所有食品原材料配送,凡符合准入资质条件的食材配送企业均可参与竞标,参与竞标的配送企业凭投标报价、综合实力、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投标文件编制质量等情况,综合打分排名前三的为中标单位获得配送资格,综合排名四、五、六名的作为候补单位,每个中标单位配送一个片区,配送合同期限1年。
(一)集中采购重点供应品种:大米、面粉、食用油(花生油或调和油)、肉类、家禽、鱼类、冷冻肉、蔬菜类、调味品、干杂类、豆制品类、生鲜米粉、蛋类、糕点类等。不宜采购四季豆、马铃薯、野生蘑菇、熟肉制品及直接入口食品等。
(二)食品原料质量要求:食品原料要求新鲜、无毒、卫生并符合相关规定,配送企业应对每批次食品原料进行检测,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出具产品证明合格材料。具体要求为:
1.大米及其它粮食类,必须符合gb1354-2009标准,生产企业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资质。优先考虑本地两年内生产的稻谷碾出的大米(非转基因),不能采购陈化粮。
2.食用油产品原料必须为非转基因原料。
3.猪肉、牛羊肉、鲜鸡鸭等肉类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
4.调味品、豆制品、糕点、生鲜米粉等预包装食品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或“sc”食品生产许可,小作坊生产的产品不能进学校食堂。
5.蔬菜类、禽蛋类、水产品必须保证新鲜,配送企业须每天对蔬菜类农产品进行质量安全检测。
(三)采购价格约定
1.中标配送企业每周依据教育局制定的一周食谱进行报价,需罗列清楚完成一周食谱所需原材料(含调料等)的价格,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南宁市物价局公布的《南宁市农贸市场采价日报表》当期价格,涉及日报表中无报价的食材以市场价格为准,每次报价请提供相关材料作为依据。报价需包含食材价格、运费、税费等。
2.价格的调整:当价格往下波动超过5%时,则由城区物价局知会城区教育局,并联合向西乡塘区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下调价格申请,经过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在5个工作日内下发通知给中标配送企业和学校调整供货价格;当价格往上波动超过5%时,则由供货商向西乡塘区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上调价格申请,经城区物价局和城区教育局联合审核后,认为符合调整条件的,提交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在5个工作日内下发通知给中标配送企业和学校调整供货价格。供货价格调整幅度以报告期市场价格波动幅度为准。
(四)食品安全要求
1.配送企业必须自备有食品原料安全检测设备及试剂,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采购配送需要的仓储、冷藏运输等设施设备,确保食品原料的安全储存和安全运输。
2.配送企业从生产加工单位、生产基地、流通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原材料的,要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采购畜禽肉类的,要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肉品品质合格证明原件,并在送货给各学校时复印给各学校存档。
3.食品配送要求供货商及学校双方都必须进行留样。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及留样食品盛放容器要求、放置条件要求、冷藏时间要求(48小时)、留样数量要求(100克),并做好留样食品名称、留样数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台账记录。
(五)食品配送及验收要求
1.学校每天要对所采购食品实行双人验收制度,按照食品质量要求进行签字验收,学校验收人员每月轮换一次。
2.配送企业按合同向学校配送优质、安全的食品,每次供货,必须向学校食堂提供带有供货商盖章(或签字)的配送清单和其他票证及食品价格。
3.各学校与配送企业协商,每周确定一次菜谱;配送企业每月应能提供3至5种时令蔬菜,供学校预先选择。
4.各学校要在每周星期三前将本校食堂下周所需的各类食品原材料的数量向供货商以传真或电子文件等形式提交订货计划,说明购货品种、规格、数量、供货日期时间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必须至少提前一天协商解决好。配送企业要认真核对各学校的订货计划并按学校订货计划准备好各类食品原材料,并于下周的星期一到星期五将每天的食品原材料分别在与学校约定的时间前送到相关学校。肉、禽等鲜活食品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视学校实际需求酌情配送,但必须确保学校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六)后勤管理工作要求
1.配送企业与学校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供货原则,让学校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广泛参与、全程监督,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学校食堂每天所采购的食品原料品种、价格都必须进行每日公示,供学校广大师生及社会进行监督。
2.各相关学校要做到减员增效,通过集中采购配送提高食堂后勤工作效率。
3.城区教育局要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对西乡塘区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工作进行现场监督指导,对中标的配送企业进行必要的飞行检查。
(七)结算与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
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货款每月结算一次,每月3日前对完帐,7日前结算上个月的货款,如遇节假日顺延。
2.付款方式
(1)配送企业必须及时向学校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正式票据,票据必须与供货商税务登记证相符。
(2)各学校按相关财务制度进行对账,审核无误后,由各校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入供货商的银行账户,各学校不得用现金直接支付。
(一)信息发布。按招标程序将实施西乡塘区学校食堂食品原料统一配送的信息、配送企业准入条件、招标内容和竞标时间等通过政府采购办公开发布,鼓励符合条件的标准化配送企业参与竞标。
(二)开展招标。由城区教育局牵头,明确采购人,采购人受各个学校和校外午托机构的委托,各个学校和校外午托机构要出具委托书。采购人可委托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公布入库的社会招标代理机构实施招标,也可以选定城区定点的代理机构,通过集中招投标形式进行公开招标,确定各片区中标的配送企业。如报名参加招投标的配送企业不足3家,无法实施政府采购的,可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中标企业。评标小组由相关技术人员和职能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根据《配送企业竞标评分标准细则》(附件2)对竞标的配送企业的规模、信誉、产品质量、配送能力和价格进行评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打分决定中标配送企业。中标配送企业负责配送完学校食堂所需的供应品种,不能转包分包。
(三)招标程序。投标公司按照标书要求准备招标材料及审查现场,招标公司先对现场进行实地审核,实地现场情况与标书描述一致者方可进入下一阶段招标审查阶段。如投标公司现场与标书描述存在较大差异或应标配送企业弄虚作假的,三年内不得参与西乡塘区食品原材料的招标工作。
(一)个体工商户及各类企业均可参标。投标人所投标的项目应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营业执照上地址与实际经营场所地址相符合,有配送中心及有生产基地的投标人,需提供相关租赁合同。
1.个体工商户资质:具有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证照上标注的经营项目范围能清晰反映该单位具有承揽本项目的资格。
2.企业资质:具有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如是食品生产企业应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应持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证照上标注的经营项目范围能清晰反映该单位具有承揽本项目的资格。
(二)配送品种全覆盖。入围的食品原材料配送企业有能力经营食材品种包含实施集中采购所有品种,并且能出示供应商的相关资质或者授权书及供货协议。
(三)企业仓储及配送能力。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配送需要的独立仓储、交通运输等设施设备,确保食品原料的安全储存和安全运输,配送冷冻食品的要设立独立冷冻库和冷藏配送车辆;配送新鲜肉类、蔬菜的应配置封闭式厢式配送车辆。
(四)具备良好的企业信誉。投标人无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记录,信誉良好,近三年内受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有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纪录的配送企业不得入围。
(五)食品安全检测能力及措施。配送企业必须自备有食品原料安全检测设备及试剂,能按要求对供应的生鲜肉类、蔬菜等食材食品关键性安全指标进行快速检测,每年至少两次及以上送检到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并出具有产品检测合格报告。
(六)竞标的配送企业必须与所有上游供应商(生产厂家及厂家代理商、肉类加工中心、蔬果基地及代理商)有采购合作协议,配送企业自营的生产中心、肉类加工中心或蔬果基地必须在材料中附上明确加工中心及基地与配送企业的法律关系文件。
(七)签订合同后,除非教育局、中标配送企业和学校三方同意,不允许私自更改投标时备注说明的预备供货的各个品类的品牌、质量等级和规格。
(八)配送企业不允许因为价格变动或者自身原因随意删减学校订单要求,配送的订单满足率必须达到95%以上。
(九)订单商品出现问题时,收货单位将按照问题商品订单按约定的条款处理。
(十)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
(一)配送企业在供货期间,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城区教育局可与配送企业终止供货合同并没收质量保证金,停止供货的时间以城区教育局书面通知为准。之后,该配送企业三年内不得参与西乡塘区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配送。
1.有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部门查实的。
2.因食品原材料问题而发生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被相关部门认定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3.因配送企业自身原因,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食品原材料认定为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
4.相关证照被行政主管部门吊销的。
5.配送企业违反合同相关条款规定,合同相关条款规定要求退出的。
(二)如果中标配送企业在运作一段时间后,未能达到学校及监管单位的要求,采取以下方式处理:
1.单个学校收货单位,配送企业3次以上出现质量问题时,学校有权书面向城区教育局提出更换配送单位申请,食药部门、教育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更换;接替的配送企业从其他中标单位中按顺序选择。
2.当出现食品安全或产品质量问题时,确实由于片区配送企业的原因造成的,领导小组有权撤销片区供货的配送企业,并从候补的配送企业名录中按从高分到低分替补选择配送单位。
3.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对食材的检测力度,如检测样品合格率低于一定的预警水平,食药部门有权力向领导小组提出更换配送企业的建议。
4.在城区教育局未书面通知解除合同之前,配送企业仍须按要求按质按量给予相关学校配送食品原材料,保证学校食堂的正常运转,但配送企业货款暂时不予以结算。
城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协调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学校食堂原料集中采购供应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城区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各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城区财政局:负责对资金落实、使用及政府采购过程进行监督。
城区审计局:负责对实施学校食堂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城区物价局:负责西乡塘区各级各类学校食堂原料价格进行全程监督,依法查处乱涨价、虚高价格等违法行为。
城区工商和质监局:负责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公示的企业信息对申报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供应单位的主体资格合法性发表意见。
城区食药监局:负责对学校食堂食品的质量及索证索票等进行查验,依法查处采购使用不合格食品及食品原料等违法行为。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实施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供应管理工作,将其作为降低学校食堂成本,保证食品安全,提高服务质量,办人民满意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摆在突出位置,并狠抓该项工作的落实。
(二)各司其职,重在落实。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各有关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既要做到分工明确,又要加强配合,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供应工作有序开展并保证得到切实落实。
(三)强化督查,确保落实。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学校食堂集中采购相关要求落实监督措施。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自己部门的监督职能作用,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供应工作检查到点,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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