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户变更承诺书(精选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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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变更承诺书(精选19篇)
时间:2023-11-06 04:20:15     小编:琉璃

技巧和方法是我们在学习和工作中取得进步和成就的关键,它们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应对问题和挑战。制定一个完美的解决方案需要我们充分的思考和努力。我们可以参考下面这些总结的例子,来提升自己的写作水平。

账户变更承诺书篇一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负责人签字);

(3)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二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6个月内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6)受聘医疗卫生机构聘任证书及复印件1份;

(7)《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8)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二寸近照3张(严禁艺术照、大头贴)。

(1)护士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具有承担中、高等医学院校护理教学任务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2)医疗机构应为本机构聘用的护士集体申请办理护士执业注册。办理护士集体注册时,同一医疗机构只需提交1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1.对象及条件

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

2.护士申请变更注册应当向拟执业地注册主管部门报告,并提交下列材料:

(1)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2份;

(2)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

(3)受聘医疗卫生机构聘任证书及复印件1份;

账户变更承诺书篇二

工商行政管理局:

由和(自然人股东或法人股东)共同投资组建(拟成立企业名称), 现全体股东承诺:我企业名称在今后使用过程中如有名称相近似的企业提出异议,本企业自愿服从工商部门的裁决,无条件变更公司名称,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及诉讼赔偿由本公司承担,特此承诺。

x公司全体股东

法人股东(盖章):

自然人股东(签字):

xx年xx月x日

账户变更承诺书篇三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

兹因 ,申请对卫生许可证的 进行变更。

我公司承诺:

1、 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均为真实;

2、 生产卫生条件与原卫生许可申请内容一致。如有不实之处我公司愿负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承诺人签名:

承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四)《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

(五)《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六)《浙江省食品流通许可实施细则(暂行)》

1

本条件适用于在流通环节从事食品经营的,应当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的商场、超市、副食品店等。

2.1  配备有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与申请材料一致。

2.2  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经营活动的从业人员,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要求。

3.1  经营场所周围无有毒、有害场所、污染源,或与有毒、有害场所和污染源保持规定距离。

3.2  经营场所与个人生活空间应当分开。

3.3   经营场所内部环境整洁。

已建立制度,并形成书面材料。规章制度应明示。

4.1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4.2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5  

5.1  具有与食品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5.2  设备空间布局和操作工艺流程合理。

5.3  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能够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5.4  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5.5  食品用工具和容器必须与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

6.1  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对采购的食品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履行检查义务,检查食品感官质量和标签;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通过多种方式,记载查验情况。销售进口食品的,还应当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

6.2  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票据。

鼓励其他食品经营者参照前款规定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食品经营者可以将供货者提供的销售票据或清单作为进货查验记录,票据或清单应当装订或者粘贴成册。

6.3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企业总部应当向所属经营者提供进货查验的证明。统一配送之外自行采购的食品,应当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6.4  从事批发业务的食品经营者销售食品,应当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销售票据。

从事批发业务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向购货者开具载有前款规定信息的销售票据或清单,同时加盖印章或签字。

6.5  食品经营企业的进货查验记录、批发记录或者票据应当真实,不得伪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食品经营者应当采用先进技术手段对进销货记录或者票据进行管理。

6.6  以电视购物、邮购、电子商务、直销等方式销售食品的,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查验食品及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保存相关交易凭证和交易记录。

6.7  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食品经营柜台的出租者和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对食品流通安全,应当履行下列管理义务:

(一)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二)与入场食品经营者签订协议,明确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四)定期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

(五)建立和完善食品经营管理制度,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培训;

(六)设置食品信息公示媒介,及时公开市场内或行政机关公布的相关食品信息;

(七)加强市场卫生环境管理,保障场内卫生环境良好;

(八)其他应当履行的食品安全管理义务。

发现食品经营者不具备经营资格、应当禁止其入场销售;食品经营者不具备与所经营食品相应的经营环境和条件的,可以暂停或者取消其入场经营资格;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7.1  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贮存、保管、运输安全管理制度。对贮存、保管、运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食品,食品经营者应当配备相应的设施,并按照有关要求贮存、保管、运输。

食品经营者委托他人提供食品贮存、保管、运输等物流服务的,应当对被委托人是否具备相应的食品贮存、保管、运输条件进行审查,确保食品贮存、保管、运输的安全。

7.2  食品经营者对贮存、销售的食品应当定期进行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主动将其退出市场,并做好相关记录。

7.3 食品经营者贮存、销售散装食品的容器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

食品经营者贮存、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销售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

销售生鲜食品和熟食制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所需要的温度、空间隔离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7.4 食品经营者禁止经营下列食品:

(一)《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食品;

(二)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的食品;

(三)食品包装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八条规定的预包装食品;

(四)未在显著位置上清晰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的食品;

(五)没有中文标签的进口食品;

(六)伪造或者变造生产日期、生产批号、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的食品;    

(七)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许可标志、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食品。

7.5  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广告制作者、广告发布者应当核查广告主的经营资质和食品安全信息的真实性,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食品广告,不得设计、制作、代理、发布。

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广告、通知、声明、店堂告示及食品的标签、包装、说明等,不得宣称或者标示食品由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承担食品检验职责的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等消费者组织推荐。

7.6  食品经营者应当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自觉履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更换、退货等义务。鼓励食品经营者在其销售的食品包装上附加特殊身份标记,将其销售的食品与其他食品经营者销售的食品相区分。

7.7  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食品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患有《食品安全法》规定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疾病的从业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食品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8  

8.1  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退市制度。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8.2  食品经营者应当协助食品生产者执行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产者对召回的食品采取补救措施,能够保证食品安全的,食品经营者在履行查验和记录制度后,可以继续销售。

8.3   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及时采取处置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应当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

1、申请:申请人到市(县、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或辖区工商所领取《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申报材料。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出具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和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或不齐全的,当场出具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和补正通知书,自收到补正材料之日起方为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

4、承诺:申请人认真领会告知承诺书内容,愿意按照告知承诺制办理的,由全体申请人或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在承诺书上签字或盖章后附相关材料一并提交工商所核查人员。

5、核准发证。对申请人提交的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予以受理的,许可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许可决定的,经许可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许可机关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应当出具《准予许可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

(一)《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二)《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四)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

(五)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六)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八)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委托他人提出许可申请的,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交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

新设食品经营企业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该企业的投资人为许可申请人;已经具有主体资格的企业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该企业为许可申请人;企业分支机构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企业为申请人;个人新设申请或个体工商户申请食品流通许可,业主为许可申请人。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字盖章。

1、申请人获得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于许可证核发后二个月内依法进行执法检查,如在检查中发现不符合告知和承诺的许可条件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必要的行政措施,直至撤销许可。一切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进入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二)对经营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三)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四)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法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以及用于违法经营或者被污染的工具、设备;(五)查封违法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场所。

申请人对告知事项不明确的,应当及时与市行政服务中心食品流通许可窗口和辖区工商所联系。市行政服务中心地址:衢州市区荷花西路107号,联系电话:3890289,邮编:324002。

为加强特种行业治安管理工作,有效地预防治安、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共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根据国家有关特种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管理特种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和规章有:

(一)全国人大棠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二)国务院《印刷业管理条例》;

(三)公安部《典当业治安管理办法》;

(四)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发布《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五)公安部《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

(六)国内贸易部、公安部《旧货流通管理办法(试行)》;

(七)公安部《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业治安管理办法》;

(八)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

(九)原国家教委、公安部《社会力量办学印章管理规定》;

(十)公安部《关于加强刻字业治安管理、打击伪造印章犯罪活动的通告》;

(十一)民政部、公安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管理规定》;

(十二)《山东省旅馆、刻字、旧货业管理办法》。

二、国家规定实施治安管理的特种行业包括:

(一)旅馆业:是指为过往人员提供住宿条件以及其他生活服务的行业。包括经营接待旅馆住宿的旅馆、饭店、宾馆、招待所、客货栈、车马店、浴池、度假村等。

(二)刻字业:又称印章业。包括刻字业、原子印章厂、刻字社、刻字店和刻字摊点等使用机械,手工工艺或者其他技术、对外经营刻制各种公章、印章、戳记、钢印和个人名章的行业。

(三)印刷业:是指使用机械、电子、激光、化学刻版技术印制或复印各种书报、文件、图表、证件、证书、证劵、票据等的行业。包括排版、制版、装订、印刷、复印、影印、打印等从事印刷业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四)旧货流通业:指经营已进入生产消费和生活消费领域,处于储备、使用和闲置状态,保持部分或全部原有使用价值的物品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1、典当业:是指以实物占有权转移的形式为客户提供短期质押贷款的特殊的工商企业。如当铺、典当行等。2、拍卖业:是指从事以公开竞价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财产所有权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企业。3、信托寄卖业:是指经营他人委托销售物品业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如信托寄卖店,信托寄卖公司等。4、废旧金属收购业:包括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业和非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业,如各种废旧金属收购站、点和回收公司等。5、二手机经营业:是指已经消费者使用,二次进入市场的通讯终端设备,包括移动电话、无线寻呼机、有线电话机、传真机、微机等。

(五)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业。1、机动车修理业:是指经营各种机动车辆修理和具备汽车喷漆、划痕、修补等专项修理功能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经销机动车配件的商店。2、报废机动车回收业:是指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的企业。

(六)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纳入治安管理的其他特种行业。

三、特种行业应当符合相关安全规定:

(一)建筑物和各项设施坚固安全,出入口和通道畅通,必要的应设置明显标志;

(二)消防设备齐全,放置得当,符合《消防法》以及有关消防管理规定;

(三)电器设备符合安全标准;

(四)重点要害部位按规定配置防盗安全设施,具备相应的通信、报警、电话装置;

(五)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特种行业应当具备的其他安全条件。

四、特种行业应当遵守各项治安管理规定:

(一)特种行业实行治安责任制。特种行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治安责任人,应对经营或者管理的特种行业的安全负责,落实安全措施,维护治安秩序。

(二)特种行业应建立治安保卫组织或配备治安保卫人员并落实治安责任制,治安保卫人员上岗前要按照治安管理部门的要求对其进行安全业务和职业道德培训。

(三)特种行业从业人员必须符合国家行业资格认证的相关规定条件,并经过公安机关法律、法规教育培训。

(四)特种行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不同行业的特点,制定细致严密、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主要包括:1、开业审批及经营项目的申报备案制度;2、登记验证制度;3、财务保管制度;4、门卫制度;5、巡逻值班制度;6、安全检查制度;7、情况报告制度;8、年度审验制度;9、奖惩制度;10、建立档案备查制度。

(五)特种行业经营活动中发现的违法犯罪或治安案件、治安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要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六)特种行业应使用市公安局统一印制的《治安管理日常检查记录簿》,遇有公安检查时,必须出示记录簿。依法被取缔的特种行业,收回记录簿。

(七)特种行业中按行业不同应当遵守的其他治安管理规定。

五、特种行业经营单位和个人应按规定向公安机关申办《特种行业许可证》:

(一)目前仍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的行业有:旅馆业、印章业、典当业、拍卖业、信托寄卖业、机动车回收业,机动车交易市场。

(二)特种行业的单位和个人,经主营部门审查批准后,持有关证明,向公安机关申请《特种行业许可证》,公安机关按发证权限在5个工作日内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

(三)特种行业扩大经营项目、转让、歇业、合并、迁址、改变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在法定期限内持《特种行业许可证》向原批准发证的公安机关办理注销,变更手续。

(四)其他不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的特种行业,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监督管理和备案(登记)工作。

六、特种行业严禁下列行为:

(一)未办理经营手续,擅自经营;

(二)营业证照过期或私自转、改经营内容,扩大经营范围;

(三)在经营上违反有关的治安管理法规;

(四)为追求经济效益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五)其他违反特种行业经营的行为。

七、特种行业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必须接受相应处罚:

公安机关应经常对辖区内的的特种行业进行安全检查。公安人员对特种行业进行检查时,应出示《警察证》和《治安管理检查证》,特种行业工作人员应予以协助。特种行业的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违反特种行业各项管理法律、法规有关条款,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接受公安机关的相应处罚。

公安机关按照“事前告知承诺、事中监督检查、事后违规处罚”的管理原则,依法对行业进行治安管理,监督其经营行为。特种行业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工作,严格依法经营,如有违反法律、法规经营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公安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特种行业治安管理告知承诺书(回执)

特行: (地址

,负责人 ,经营项目

联系电话 )于 年 月 日收到公安机关 号告知承诺书,承诺如下:严格依照公安机关的“告知”事项,遵守各项管理规定,依法从事经营活动,认真履行自己应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责任,自觉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督管理,切实落实治安管理责任制。如有违反,自愿接受相应的处罚。

承诺人(单位)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莆田市工商局:

本公司经营范围中加工经营蜜饯有效期至2015年05月13日到期,新的许可证于2015年05月20日办理完毕。因工作人员疏忽,致使新许可证的有效期与旧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不能衔接,为此全体股东承诺自2015年05月13日至办理营业执照变更期间,公司经营行为的所有法律责任和债权债务由全体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同时申请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

全体股东签字:

账户变更承诺书篇四

xx有限公司于20xx年7月31日召开股东会议,要求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由原来的50万减至30万,股东胡应才由49.5万减至29.7万,股东邱贤花由0.5万减至0.3万,并在6月10日—6月16日的新参考文摘登报告之,减资后公司原有的债仅、债务由全体股东共同承担。

全体股东签字:xxx

20xx年xx月xx日

账户变更承诺书篇五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原件,存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页纸上);

4、全国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单;

6、注册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7、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证明;

10、市卫生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1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原件,存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页纸上)

13、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原件,存复印件);

14、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证明;

15、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机构出具的业务技能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16、市卫生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18、注册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19、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0、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机构出具的业务技能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21、市卫生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除按延续注册要求提交的材料外,还应提交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教学、综合医院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账户变更承诺书篇六

合同号: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 (合同名称) 合同(合同号: ,下称“原合同” )。由于 原因,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对原合同内容作出如下变更,并由双方共同遵守:

1、原合同条款:

现修改为:

2、原合同条款:

现修改为:

3、删除原合同条款:

4、生效及其它

本协议是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本协议变更的内容外,原合同中的

其他

条款仍然适用,对双方有约束力。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字:

甲方:

乙方:

合同付款账号变更协议

一、 鉴于乙方公司原收款帐户已作注销变更,现经双方协商一

致同意,将原合同(《*********合同》,下称原合同)中第xx条第xx款中约定的款项支付帐号由原帐号:

xx-xxx-xxx-xxx-x,开户行:xx-xxx-xxx-x,变更为帐号:xx-xxx-xxx,开户行:xx-xxx-xx,原合同中双方约定的第二期及第三期款项将转入变更后的帐户收取,乙方收到该款项后需确保按原合同约定提供相应收款票据。

二、 其它条款仍按原合同执行。

三、 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件:乙方原帐号注销银行证明文件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第1 / 1页

甲方(企业):_____ 

性别: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对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变更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劳动合同变更内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协议签订后,原劳动合同书仍继续履行,但变更条款按照本协议执行。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代表(签名)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账户变更承诺书篇七

莆田市工商局:

本公司经营范围中加工经营蜜饯有效期至20xx年05月13日到期,新的许可证于20xx年05月20日办理完毕。因工作人员疏忽,致使新许可证的`有效期与旧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不能衔接,为此全体股东承诺自20xx年05月13日至办理营业执照变更期间,公司经营行为的所有法律责任和债权债务由全体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同时申请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

全体股东签字:

天喔(福建)食品有限公司20xx-5-30

账户变更承诺书篇八

________________单位:

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我单位(公司)向贵单位提交了________________材料(_____________及有关附件)。

现郑重承诺:_________________提交材料中所涉及的文件、证件及有关附件是真实有效的,复印件与原件是一致的,并对因提交材料虚假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由于公司法人代表资格现正在办理变更,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及有关附件资料复印件在变更完后尽快提交给贵单位。自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起我公司法人代表由_______________变更为_______________,旧法人代表此日前所从事的所有业务所遗留的所有权利责任一并由新法人承担。

承诺人:______________(印章)

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

账户变更承诺书篇九

杭州市江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由xx(自然人股东或法人股东)、xx(自然人股东或法人股东)和xx(自然人股东或法人股东)共同投资组建xx有限公司(拟成立公司名称),现全体股东承诺:我公司名称在今后使用过程中如有名称相近似的企业提出异议,本公司自愿服从工商部门的裁决,无条件变更公司名称,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及诉讼赔偿由本公司承担,特此承诺。

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自然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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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变更承诺书篇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

兹因,申请对卫生许可证的进行变更。

我公司承诺:

1、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均为真实;

2、生产卫生条件与原卫生许可申请内容一致。如有不实之处我公司愿负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承诺人签名:承诺单位(盖章)

年月日

法人委托代理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

现我公司委托代理办理卫生许可相关事宜。特此证明。

(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账户变更承诺书篇十一

xx区地方税务局:

本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变更法人代表,需向贵局申请办理变更税务登记。为自觉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定,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保障国家税收收入,自愿作如下承诺,并承担因违反本承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1、保证向贵局提交的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的全部文件、证件等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2、对本单位变更前的应缴未缴税金、欠缴税金等相关涉税事项,承诺由变更后的法人代表、投资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签字并盖章):xxxx

承诺单位(盖章)xxxx

承诺日期:20xx年11月27日

账户变更承诺书篇十二

东营市建设工程招标办公室:

现将我单位的基本账户报贵办备案,并保证我单位备案的银行基本账户的准确性,可靠性。保证我单位在参加招标投标活动时,投标保证金只从我单位备案的基本账户中转出,同时也保证我单位的基本账户发生变化时,及时办理登记(或在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保证金进账截止时间前到贵办办理变更手续)。因投标保证金或基本账户原因,造成的废标由我单位负责。

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单位全称:

开户行:

账号: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二〇一二年月日(此件一式二份)

账户变更承诺书篇十三

甲方:

乙方:

因乙方单方面原因,对编号为:原协议中收款账户作出变更。

开户行:

收款账号:

收款人:

现更改为

开户行:

收款账号:

收款人:

因该账号更改发生的收款不畅、无法收款等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收款账户变更不影响原合同其他权利义务及约定事项的执行,执行期限与主合同一致。本协议由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账户变更承诺书篇十四

甲方:

乙方:

因乙方单方面原因,对编号为:原协议中收款账户作出变更。原账户信息。

开户行:

收款账号:

收款人:

现更改为。

开户行:

收款账号:

收款人:

因该账号更改发生的收款不畅、无法收款等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收款账户变更不影响原合同其他权利义务及约定事项的执行,执行期限与主合同一致。本协议由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账户变更承诺书篇十五

xx区地方税务局:

本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变更法人代表,需向贵局申请办理变更税务登

记。为自觉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定,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保障国家税收收入,自愿作如下承诺,并承担因违反本承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1、 保证向贵局提交的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的全部文件、证件等材料真实、

合法、有效。

2、 对本单位变更前的应缴未缴税金、欠缴税金等相关涉税事项,承诺

由变更后的法人代表、投资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签字并盖章):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日期:20xx年11月27日

账户变更承诺书篇十六

转让方: (甲方)

住所:

受让方: (乙方)

住所: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 有限公司的股东转让出资事宜,于 年 月 日在东莞市订立。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持有 有限公司 %的股份共 元出资额,以 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份。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十五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股份。

第二条 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 有限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份,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承认 有限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

责任。

第三条 盈亏分担

本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 有限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四条 费用负担

本公司规定的股份转让有关费用,包括:全部费用,由(双方)承担。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 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

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八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 有限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

由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自然人股东或法人股东)共同投资组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拟成立企业名称), 现全体股东承诺:我企业名称在今后使用过程中如有名称相近似的企业提出异议,本企业自愿服从工商部门的裁决,无条件变更公司名称,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及诉讼赔偿由本公司承担,特此承诺。

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全体股东

法人股东(盖章):

自然人股东(签字):

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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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丁方: 身份证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明确公司各股东的合法权益和相互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协议书。

第二条 公司名称为:岚皋县溢河乡乡村旅游服务有限公司 。本公司是企业法人,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 公司住所地为:岚皋县溢河乡宏大村 组

第二章 宗旨以及经营范围

第四条 公司宗旨:充分发挥企业的优势,积极开展多元化经营, 全力追求最优经营业绩和利润的最大化,为全体股东提供优厚的回报。

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旅游餐饮服务业

第三章 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方式以及比例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万元。

第七条 各方一致商定出资比例以及出资方式为:

甲方,出资方式为人民币

乙方 %,出资方式为人民币 万元;

丙方 %,出资方式为人民币 万元;

丁方,出资方式为人民币

第四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全体股东在本协议签字后15天内,必须按协议办理认缴出资的手续,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认缴手续完结后,其入股资产和出资归公司所有。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 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二) 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 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和监事;

(四) 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甲 方: 乙 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入股给甲方发展 产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乙方自愿入股甲方投入_____产业。

第三条 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组成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投资各方承诺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的担任和财务会计按照《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制定。具体内容见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2、投资各方的责任以其投入资金比例为限,各方的责任以各自对注册资本的出资为限。公司的税后利润按各方对注册资本出资的比例由各方分享。

3、公司增资扩股成立后,应当在 10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60 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

4、本协议各方未经其他各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泄露本协议内容(为本协议服务人员和甲乙丙丁四方授权从事与本协议有关事项人员以及按照法律规定必须得知人员除外)。

第四条 投资各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筹办费用,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

3、上述各股东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办公司的各项注册事宜;

第五条 本协议的修改、变更和终止

1、本协议一经签订,投资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资,但允许投资各方之间或与其他投资股东实行购买、转让、合并等。

2、对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投资各方共同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生效。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投资各方如有不按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出资义务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违约方未出资的,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并有权按照违约方应当出资额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2、投资各方如有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则任何各方均有权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投资各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内容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签定之前,各方之间所协商的任何协议内容与本协议内容有冲突的,以本协议所规定的内容为准。

第九条 本协议自投资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 份,每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签字日期: 签订地点

账户变更承诺书篇十七

由xx-xxx-x和xx-xxx-xxx-xx(自然人股东或法人股东)共同投资组建xx-x(拟成立企业名称), 现全体股东承诺:我企业名称在今后使用过程中如有名称相近似的企业提出异议,本企业自愿服从工商部门的裁决,无条件变更公司名称,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及诉讼赔偿由本公司承担,特此承诺。

xx-x公司全体股东

法人股东(盖章):

自然人股东(签字):

xx年xx月x日

一、本人承诺对所向工商局提供的所有申请登记注册材料(含股东、董事、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的签字)不含虚假成分,并对其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包括愿为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本公司全体人员保证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有关政策规定,如有违犯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和规定的'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公司负责承担。

三、自然人股东不是国家公务员及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允许参与经营的

其他

人员。

四、本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以下情况: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7、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能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的。

企业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账户变更承诺书篇十八

致:

我方承担的工程项目的合同账户变更为(账号)。同时授权委托(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以我公司名义,对该工程项目办理结算和签认等有关事宜,该工程项目款项汇至变更账户。

以上变更和授权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年月日

账户变更承诺书篇十九

本人__________,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现任________(职务),我承诺:

一、严格执行《测绘管理条例》;

三、在国家测绘行业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异常波动时,自觉承担应急任务,服从国家统一安排和调度。

四、本单位所报资料内容属实。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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