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有关借款合同的法条篇一
乙方(出借人):_____
甲乙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用途为 ,借款期限为 ______年,从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二、计算借款利息的利率为:,借款利息的支付方式 ,借款利息的支付时间 .
三、借款期限届满,甲方保证返还借款,否则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借款人:_____ 出借人:_____
见证人签名:______
乙方(出借人):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借款协议。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用途为 .
第二条:借款期限为 ______年,从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第三条:计算借款利息的利率为:_____ ,借款利息的支付方式 ,借款利息的支付时间 .
第四条:借款期限届满,甲方保证返还借款,否则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第五条: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日内将借款交付甲方。
第六条:还款方式:_____ .
第七条:借款期限届满,甲方如不能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元。
第八条:甲方对于借款用以下第 种方式担保。
①由保证人 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②甲方用 抵押担保,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和违约金,抵押期限为 ______年(或至甲方还清乙方的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为止)。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日内办理抵押登记,否则本合同不生效。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身份证号:_____
身份证号:_____
电话:_____ 电话:_____
日期: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有关借款合同的法条篇二
借款合同(范本)
陈*敏律师草拟
出借方: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______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贷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月息__________‰。按季收息,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调整后的规定计算。
五、借款期限:
借款时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止。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为凭分____________次或一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保证条款:
借款方请__________作为自己的借款保证方,经出借方审查,证实保证方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的能力,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必要时,借款方可以从保证方的存款账户内扣收贷款本息。
八、违约责任:
1.签订本合同后,出借方应在代款方提出借据______________日内(假日顺延)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账户。如出借方未按期发放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20%计算向借款方偿付违约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出借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出借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或从存款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出借方有权商请其他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
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需要将借款展期,应在借款到期前5日内向银行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出借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展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出借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逾期利息和罚息。如企业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危及贷款安全时,出借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九、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各方协商不成,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十、其他:
除因法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外,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法律规定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双方协议的附加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的附件: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工式三份。出借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__________份,报送________有关单位各留一份。
出借方:__________(盖章)借款方: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签章)法定代表人:____(签章)
保证方: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签章)
开户银行和账号: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有关借款合同的法条篇三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第二条甲方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甲方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第四条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五条抵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六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抵押期间,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九条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条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抵押期间甲方不得动用。
第十一条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三十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二条抵押期间,抵押物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条抵押期间,甲方经乙方书面同意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五条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第十六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改变贷款用途、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七条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乙方有权就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扣付。
第十八条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贷款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九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解决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按下列第________项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均办理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应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附件________号《抵押合同》项下抵押物清单
抵押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权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处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物评估价值________万元
已经为其他债权设定抵押额度________万元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关借款合同的法条篇四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出借人、抵押权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抵押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就甲方向乙方出借借款,并以甲丙双方共同公司股份份额中,丙方自有股份份额为乙方进行抵押一事,经三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借款合同条款,本合同作为抵押合同的主合同与抵押合同共同发生法律效力。
一、甲方向乙方出借款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 ),
二、期限为 ,自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起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甲方将此笔借款借给乙方后,乙方应向甲方出具借据,借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起发生法律效力。
四、如乙方在借款期内发生下列事项,则甲方有权利提前收回借款。
(一)乙方违反借款合同的条款。
(二)丙方擅自将抵押股份份额变更、变卖或因抵押股份发生其他变故可能对甲方的权利造成损害的。
(三)乙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还款的情形。
抵押合同条款,本合同条款作为借款合同的从合同与借款合同共同发生法律效力
一、丙方作为乙方借款人的担保方自愿以其在 的所占( )股份为借款合同的抵押股份向甲方进行抵押担保。
二、乙方必须按照本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将所借款项归还抵押权人。如乙方借款期限到期未还,甲方作为抵押权人优先顺序受偿本抵押合同内丙方向甲方所抵押的股份份额。
三、股权抵押担保人丙方保证该抵押股份无其他抵押权人,甲享有优先顺序受偿的权利。
四、抵押担保的范围为本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滞纳金及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同时也包括借款人因违约对出借人造成的损失。
五、抵押期限自抵押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六、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担保人丙方不得出租、变卖、赠与抵押股份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股份。
其他条款
一、本合同中的借款合同条款及抵押合同条款自借款抵押协议三方签订后生效。
二、本合同属于甲乙丙三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对三方均具有约束力。如违反约定,愿
意接受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一份,见证人各留一份。
甲方(出借人、抵押权人):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抵押担保方):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有关借款合同的法条篇五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前交付甲方。
二、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争议解决方式:
1,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同意提交____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选择性条款不得违反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可以选择原告、被告、标的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
2、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七、本合同自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有关借款合同的法条篇六
合同编号: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借款人:______
贷款人:______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双方遵照有关法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借款
第一条 借款金额:______(大写)_____(小写)。
第二条 借款用途: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借款的实际放款日和还款日以借据为准。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 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办理借款手续后_________个营业日内将借款放出。
第六条 借款人用下列资金,但不限于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第七条 本合同到期,借款人应主动归还全部借款本息。不主动归还的,借款人同意贷款人从借款人账户划收。
第二章 借款利率和计息
第八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为______月息千分之_____。
第九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自贷款方放款之日起计息,按日计息,按季结息,借款到期还清本息。
第十条 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归还借款的,仍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
第十一条 借款人在贷款人结息日前应在其账户备足应付利息,由贷款人从借款人账户划收。
第三章 担保
第十二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可能发生的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由向贷款人提供_________方式担保,并另行签订合同编号_____的担保合同。
第十三条 如果担保合同中约定的有关事项发生,贷款人认为足以影响担保人的担保能力的,借款人应重新提供令贷款人满意的担保。
第四章 双方承诺
第十四条 借款人承诺:
(1)按照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2)不利用借款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3)在本合同项下借款全部清偿前,借款人有任何一种改变经营方式行为(包括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联营、与外商合资或其他形式)时,应最迟于改变经营方式前三十天通知贷款人,并保证贷款本息的清偿。
(4)发生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时,保证立即归还贷款本息。
(5)当客观上有危及借款安全情况时(包括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的诉讼、财务状况恶化等),应当在事件发生后_____天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并保证贷款本息的偿还。
(6)按时如实提供贷款人要求的资料(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所有开户行、账号、存款余额等),并配合贷款人调查、审查和检查与借款有关的生产、经营、财产等情况。
第十五条 贷款人承诺:
(1)按期足额发放贷款。
(2)对借款人的债务、财务、生产、经营情况保密。
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
第十六条 借款人需要延长借款期限的,应在借款到期日前______日内向贷款人提出申请,并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
第十七条 借款人如要将本合同项下债务转让给第三者,应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在受让人和贷款人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有关借款合同的法条篇七
抵押权人(甲方):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
因乙方原用于抵押贷款的期房已竣工,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双方就竣工的房地产重新办理抵押登记达成如下协议:
一、期房抵押变更为已竣工的房地产抵押,房屋产权证号:钦房权证城区字号,于钦州市人民路38号翰林福第栋单______元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贷款金额为:_________元整。抵押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整。
二、双方约定已竣工房地产抵押期限为原期房抵押期限,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日止。(到还清借款本息注销止)
三、本协议为原借款合同编号:_____〈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补充协议。
四、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章)后,经房地产抵押登记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有关借款合同的法条篇八
全文
合同编号:___
贷款方:
借款方:____
保证方:____
(借款合同中应否有保证方,应视借款方是否具有银行规定的一
定比例的自有资金和适销适用的物资、财产,或者根据借贷一方或双
方是否提出担保要求来确定。)
借款方为进行____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
并聘请____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
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种类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金额 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整。
第四条 借款利率 借款利息为千分之__,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__年零__个月,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借款分期如下:
-------------------------
| 贷款期限 | 贷款时间 | 贷款金额 |
|------|--------|-------|
| 第一期 | 年 月底前 | 元|
|------|--------|-------|
| 第二期 | 年 月底前 | 元|
|------|--------|-------|
| 第三期 | 年 月底前 | 元|
-------------------------
2.还款分期如下:
--------------------------------
| 归还期限 | 还款时间 | 还款金额 | 还款时的利率 |
|------|-------|------|--------|
| 第一期 | 年 月底前 | 元 | |
|------|-------|------|--------|
| 第二期 | 年 月底前 | 元 | |
|------|-------|------|--------|
| 第三期 | 年 月底前 | 元 | |
--------------------------------
第六条 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____________。
2.还款方式____________。
第七条 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退还给借款方。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6.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关闭、破产,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的,在处理财产时,除了按国家规定用于人员工资和必要的维护费用时,应优先偿还贷款。由于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关、停、并、转或撤销工程建设等措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向贷款方申请,可
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它
本合同非因《民法典》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民法典》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它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
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报送……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盖章)
地址:____
电话号码:____
借款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盖章)
地址:____
银行账户:____
电话号码:____
保证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盖章)
地址:____
银行账户:____
电话号码:____
签约日期:____
签约地点:____
有关借款合同的法条篇九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的需要,向乙方申请________贷款,乙方同意向甲方发放上述贷款。甲、乙双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贷款种类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下列第种类的贷款:
1.短期贷款2.中期贷款3.长期贷款
第二条 贷款金额与贷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
(小写):________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为________,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 贷款用途
甲方应将在本合同项下借入的本金用于________,但乙方不对甲方运用该借入的贷款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 贷款利率与利息
1.本贷款采用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确定利率:
(1)短期贷款,根据本合同签订日的相应档次的法定的贷款利率,为________。每季结息日当日,按中国人民银行相应档次利率确定下一季贷款利率水平。
(2)中长期贷款,根据本合同生效日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为________。每季结息日当日,按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应档次利率确定下一季贷款利率水平。
2.本贷款自乙方划出贷款之日起计息,按________(月/季)结息,结息日为________(每月的20日/每季度末月20日)。
3.首次付息日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付息日逢非乙方工作日,则应顺延至下一个乙方工作日支付利息,最后一笔借款到期时,利随本清。
第五条 还款方式
1.甲方按下列计划偿还本金:
归还期限还款日期还款金额
第一期
第二期
第三期
2.甲方所偿还之贷款本息,应汇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账户,并授权乙方直接扣款。
3.甲方如需提前还款,则应于拟提前还款日前三十个日历日将不可撤销的提前还款计划以书面形式提交乙方,并取得乙方的同意。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和利率向甲方收取利息。
第六条 贷款展期
如甲方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贷款,需要办理贷款展期时,应在贷款到期前________个乙方工作日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签订贷款展期协议。如乙方不同意展期,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七条 贷款的担保
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担保方式为________,由乙方与担保人就本合同的具体担保事项签订编号为________的担保合同。
第八条 甲方声明与保证
1.甲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成立的中国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提供的与本贷款有关的一切文件、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用途提取和使用贷款。
2.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清偿贷款本金和利息。
3.甲方应定期应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真实反映其经营和财务状况的报表及其他文件。
4.在贷款期间内,甲方经营决策的任何重大改变,包括但不限于转股、改组、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合资、合作、联营、承包租赁、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变更等可能影响乙方权益的决策,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落实贷款的清偿责任或提前清偿贷款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5.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对其经营情况及贷款使用情况所做的调查了解及监督,乙方因甲方阻挠行为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均应由甲方承担。
6.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采取任何方式转移或变相转移本合同项下的债务责任。
7.甲方转让、出租或以本合同项下债务以外的债务设定担保等方式,处分其重大资产或营业收入的全部或大部分,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落实贷款的清偿责任或提前清偿贷款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8.如发生对本合同的债务履行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重大经济纠纷、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财务状况恶化等,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9.如保证人出现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以及经营亏损等情形,部分或全部丧失与本贷款相应的担保能力,或者作为本合同项下贷款担保的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价值减少时,甲方应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
10.在贷款期间,如甲方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住所、电话、传真等,应在变更后七个日历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对甲方的经营情况及贷款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了解。
2.在甲方履行了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满足了放款条件的前提下,乙方应按期足额向甲方发放贷款。
3.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有关甲方的资料、文件、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予以查询的除外。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贷款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按实际逾期天数支付利息并承担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收取办法为:________。
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项下尚未使用的任何款项,并要求甲方立即偿还所有已提贷款、应付利息及其他费用,且乙方要求甲方偿还前述款项之日即为本合同项下的债务提前到期之日。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乙方处开立的账户中直接扣款以抵偿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
(1)甲方没有按期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
(2)甲方没有履行本合同第九条第3款至第9款约定的任何一项义务;
(3)甲方向乙方提交的与本贷款有关的证明和文件及本合同第八条的声明和保证被证明为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故意使人误解;
(4)甲方全部停止偿还其债务,或不能或表示其不能偿还到期债务;
(5)甲方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财务状况恶化等;
(6)甲方住所、营业范围、法定代表人等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对外发生重大投资等情况使乙方债权实现受到严重影响或威胁的;
(7)甲方发生危及、损害或可能危及、损害乙方权益的其他事件。
4.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乙方除行使本条第三款约定的权利外,有权对违约使用的部分自挪用之日起,在本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 %计罚息。
5.对甲方在贷款期内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乙方除行使本条第三款约定的权利外,有权按本合同利率水平上加收 %计收违约金;对逾期本金,有权在本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 %计罚息,并对未支付的利息及罚息按逾期贷款罚息率计收违约金。
6.乙方因实现债权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差旅费、律师费等),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二条 义务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甲方的一切义务均具有连续性,对其继承人、代理人、接管人、受让人及其合并、改组、更改名称等后的主体均具有完全的约束力。
第十三条 公证
如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提出公证要求,本合同应在国家规定的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其费用由提出方承担。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
第十五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乙方权利的累加性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是累加的,并不影响和排除乙方根据法律和其他合同对甲方所享有的任何权利。除非乙方书面表示,乙方对其任何权利的不行使、部分行使和/或延迟行使,均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或部分放弃,也不影响、阻止和妨碍乙方对该权利的继续行使或对其任何其他权利的行使。
第十八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本合同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担保的,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约定的外,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九条 其他
1.甲方向乙方提交的贷款申请表和其他材料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本合同的某条款或某条款的部分内容在现在是或将来成为无效的,该无效条款或该无效部分并不影响本合同及本合同其他条款或该条款其他内容的有效性。
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有关借款合同的法条篇十
双方兹因借款事宜,订立本件契约,条款如下:
一、甲方愿贷与乙方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于订立本约之同时,由甲方给付乙
立合同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兹因借款事宜,订立本件契约,条款如下:
一、甲方愿贷与乙方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于订立本约之同时,由甲方给付乙方,不另立据。
二、借贷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利息每万元月息________元,乙应于每月____日给付甲方,不得拖欠。
四、届期未能返还,乙方除照付利息外,并按利率一倍加计的违约金给付甲方。
五、本契约书的债权,甲方可自由让与他人,乙方不得异议。
六、乙方应觅保证人一名,确保本契约的履行。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本利的责任,并抛弃先诉抗辩权。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连带保证人: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借款合同的法条篇十一
贷款方:中国__银行__分(支)行(或信用社);
借款方:__(单位或个人);
保证方:__
(借款合同中是否应有保证方,应视借款方是否具有银行规定的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和适销适用的物资财产,或者根据借贷一方或双方是否提出担保要求来确定。)
借款为进行___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__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种类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元整
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利息为千分之___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__年零__个月,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借款分期如下:
贷款期限^贷款 时间^贷款金额
第一期^年^月底前^元
第二期^年^月底前^元
第三期^年^月底前^元
2.还款分期如下:
归还期限^还款时间^还款金额^还款时的利率
第一期^年^月底前^元
第二期^年^月底前^元
第三期^年^月底前^元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
2.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退还给借款方。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6.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关闭、破产,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的,在处理财产时,除了按国家规定用于人员工资和必要的维护费用时,应优先偿还贷款。由于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关、停、并、转或撤销工程建设等措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向贷款方申请,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况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有关借款合同的法条篇十二
借款合同(样式四)
合同编号:
经(下称贷款方)与(下称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自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种类)贷款(大写),用于,还款期限至止,利率按月息‰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方法计算。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
分期用款计划分期还款计划
日期金额日期金额
第二条?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
第三条?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本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分,按规定加收%利息。
第四条?借款方保证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必须在贷款到期前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方审查同意,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借款方不申请延期或双方未签订延期还款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贷款方按规定加收%的利息,并可随时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贷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第六条?借贷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委员会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其他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及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
第九条?本合同从借、贷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借、贷双方各执一份。
借款方:贷款方:
借款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贷款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章)
负责人:(章)
经办人:(章)
开户银行及账户:
经办人:(章)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有关借款合同的法条篇十三
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 - - 号)
出借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地 址:
电 话: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证照号码:
住 所:
联系电话:
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
证照号码:
住 所:
联系电话:
乙方因资金周转需要,向甲方申请借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本合同项下之借款用于 且必须合法使用。
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
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为 天,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借款按以下方式支付:以转账形式支付,甲方划入乙方指定账户(开户行: ,户名: ,银行帐号为: )。
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月利率 %;借款人到期未归还本金的,逾期部分按照在本条约定利率的基础上加 %利率。
乙方如果需要展期,应在本合同到期1日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经审查同意展期的,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合同;若甲方不同意展期的,则本合同仍然有效,乙方已经占用的借款和违约金应按本合同规定偿付。
合同期限届满,乙方应以转账形式一次性偿还借款。乙方划入甲方指定账户(开户行: ,户名: ,银行帐号为: )。
1、为保障甲方债权安全,丙方自愿以其拥有的全部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银行存款、公司股权、投资收益等)为本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保证责任。
保证责任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甲方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如:评估费、保险费、保管费、公证费、鉴定费、拍卖变卖费以及律师费)等。保证期限为乙方全部借款项下的款项结清止。
2、本合同项下之担保如发生了不利于甲方的变化,经甲方通知,丙方应按要求另行提供令甲方满意的担保。
3、若主合同项下还存在其他担保,则丙方对甲方承担的担保责任不受其他任何担保人所提供的担保的影响,也不因之而免除或减少,其担保责任的承担也不以甲方向其他任何担保人提出权利主张或进行诉讼/仲裁/强制执行为前提。
1、乙方、丙方违反本合同下的任一条款,即构成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2、乙方、丙方违约,甲方均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3、因乙方、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丙方承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费、保险费、保管费、公证费、鉴定费、拍卖变卖费以及律师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在本合同签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协商和诉讼期间,争议不涉及的其他条款双方仍须履行。
本协议经三方签字后生效,借款本金及违约金全部清偿后终止。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址: 大连
抵押权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电话:
抵押人、债务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电话:
甲方与乙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编号为 - - 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为确保甲方主合同项下债权(以下称主债权)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人民币大写) (元)
主合同下的借款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详见抵押财产清单(附件1)
抵押担保范围为主债权、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物权的费用(包括为收回贷款所产生的公证、评估、鉴定、拍卖、诉讼或仲裁、送达、执行、律师代理、差旅费等全部费用)。
乙方应确保对抵押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处分权,抵押物上无权利瑕疵。
抵押期间,抵押财产由乙方占有的,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财产,保持抵押财产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
抵押期间,抵押财产毁损、灭失、被征收或因非甲方原因导致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所取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应视作抵押财产的替代,存入甲方指定的帐户继续作为主债权的担保,也可以经债务人及甲、乙三方协商提前偿还债务。
乙方的行为不得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该行为。若该行为已造成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则乙方应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
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赠与、转移、出租、转让、再抵押(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财产所得价款应优先清偿其所担保的债权或转为保证金担保。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处分抵押财产并实现抵押权:
1、乙方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或履约能力出现风险的;
2、乙方的经营状况或财务状况恶化、或涉及重大经济纠纷;
3、乙方被宣告破产、停业、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暂扣或吊销许可证、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解散(乙方为自然人的,还包括乙方被宣告死亡、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或因重大健康状况、婚姻、工作、收入、财产等导致履约能力可能出现风险的);
4、乙方违反本合同中关于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约定;
5、抵押财产被采取查封、扣押或其他强制措施或依法被监管的;
若发生上述各项情况的,将被视为本担保出现风险。
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乙方未能清偿主合同项下的全部被担保债务或发生本合同项下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甲方有权处分抵押物,并对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变更本合同时,须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在本合同签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协商和诉讼期间,争议不涉及的其他条款双方仍须履行。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有义务办妥抵押财产清单中所列明的抵押财产的抵押登记手续。若因为乙方原因未能在合同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办妥抵押登记手续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_______(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式)的违约金。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址: 大连市沙河口区
有关借款合同的法条篇十四
一、立合同单位:
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二、互协条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投资时间及金额:
投资时间共__年零__月。自19__年__月__日至19__年__月__日止。投资实际数额以支用凭证(并作为合同附件)分__次或一次支用。投资总额____万元。其中甲方投资____万元,乙方投资____万元。
四、供货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产品质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资金利息及偿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附加条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正本一式__份,甲方执__份,乙方执__份,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本合同附件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与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修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方有效。
甲 方: (盖章) 乙 方: (盖章)
地 址: 地 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开户银行及帐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有关借款合同的法条篇十五
【当事人情况】
主体描述
1. 借 款 人:【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法定地址: 【 】
电 话:【 】 邮政编码:【 】
通讯地址:【 】
基本帐户开户行:【 】
账 号:【 】
贷 款 人:【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法定地址:【 】
电 话:【 】 邮政编码:【 】
通讯地址:【 】
当事人陈述与保证
1. (1)借款人是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民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2)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须的同意、批准及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3)借款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贷款人提供的全部文件、报表、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未向贷款人隐瞒可能影响其财务状况和还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金额与币种
1. 本合同项下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小写):【 】
用途
1.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于:【 】。
(2)借款人拟改变借款用途的,应经贷款人书面同意。
期限
1. 期限:自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 放款金额、放款日和到期日以《借款凭证》的记载为准。
利率
1. (1)利率:【 】。该利率系中国人民银行现行相应期限档次贷款的基准利率上浮【 】%。
(2)本合同项下,借款人以【 】为一期,按期还款,首期自放款日起计算。计算一期的正常利息采用月利率,本合同项下的月利率为:□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3)本合同签订后、放款前,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法定利率的,贷款人将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调整后的利率,利率浮动水平按【 】条约定执行。
(4)本合同项下贷款实际发放后,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法定利率的,自法定利率调整日的次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调整后的利率,利率浮动水平按2.1条的约定执行。借款人在本合同利率调整日当日还款的,该期贷款仍执行调整前利率;借款人在本合同利率调整日后还款的,该期贷款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提款条件
1. 在下列条件全部符合前,贷款人有权拒绝放款:
(1)借款人已办妥有关的政府许可、批准、登记等法定手续及贷款人要求办理的其他手续,且前述许可、批准或登记等手续持续有效;
(2)本合同项下担保合同(如有)已生效并持续有效;
(3)借款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4)借款人没有违反本合同的约定。
发放方式与账户
1. 1.借款人以本公司名义在委托银行开立存款帐户,账号:【 】,作为贷款人发放贷款的账户。公司财务部审核确认借款人证件、借款合同、贷款金额、贷款期限无误后,最晚于次日将贷款支付到帐。
2.借款人的提款应至少提前3个银行工作日办理相关手续,并应符合下列放款计划。
放款日 放款金额
【 】年【 】月【 】日; 【 】(大写金额)
【 】年【 】月【 】日; 【 】(大写金额)
【 】年【 】月【 】日; 【 】(大写金额)
结本付息
1. 1.借款人每月还息额=当月贷款余额×贷款天数×日利率。
2.逾期贷款和挪用贷款的罚息依逾期或挪用的金额和实际天数计算。逾期贷款的罚息利率按本合同约定利率上浮 【 】%,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按本合同约定利率上浮 【 】%;浮动利率贷款逾期或挪用后遇人民银行调整基准利率的,贷款人有权相应调整本合同罚息利率,自人民银行利率调整日起适用新的罚息利率。
3.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按下列第 【 】种方式结息,贷款最后到期时利随本清。结息日为付息日:
(1)每季末月的20日结息;
(2)每月的20日结息。4.借款人应按第 【 】条约定的到期日和下列计划按时还款,《借款凭证》记载的到期日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时,以《借款凭证》的记载为准:
放款日 放款金额
【 】年【 】月【 】日; 【 】(大写金额)
【 】年【 】月【 】日; 【 】(大写金额)
【 】年【 】月【 】日; 【 】(大写金额) 4.提前归还贷款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利息。
顺序
1. 1.借款及所涉债务系指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评估、登记、保险、鉴定、拍卖、过户、诉讼或者仲裁、保全、送达、执行、律师、差旅等全部费用)
2.贷款人依本合同或者担保合同所获得的用以清偿债务的款项,有权根据需要对前款各项费用选择不同顺序进行清偿。
提前还款
1. 1.提前还款应符合以下约定:
(1)提前还款日不能为利率调整日;
(2)提前还款时应结清已还本金的利息,利息按本合同约定计至提前还款日的前一日。
2.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的,应在还款日前至少提前10个公司工作日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载明提前还款后的剩余本金、剩余还款期数和期还款额。协议生效且提前还款资金到账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3.借款人经贷款人同意后提前归还部分本金且缩短剩余还款期数的,剩余的贷款本金仍适用原贷款期限对应的中国人民银行相应期限档次贷款的利率,利率浮动水平和调整仍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执行。
4.以等额本息还款方式的对提前归还的贷款本金,贷款人不重新计算已收的利息,剩余贷款的本金按实际占用期限重新计算。
展期
1. 借款人在约定的贷款期限内无法还清贷款,可在贷款到期日前1个月提出贷款展期申请,经公司同意后可以办理展期手续。如展期期限加上原贷款期限达到新的期限档次,贷款从展期之日起,按新的利率档次计息。
逾期与挪用
1. 逾期贷款和挪用贷款的罚息依逾期或挪用的金额和实际天数计算。逾期贷款的罚息利率按本合同约定利率上浮【 】%,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按本合同约定利率上浮【 】%;浮动利率贷款逾期或挪用后遇人民银行调整基准利率的,贷款人有权相应调整本合同罚息利率,自人民银行利率调整日起适用新的罚息利率。
审查与决策
1. 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提供与本合同项下借款相关的全部资料。
征信状况查询
1. 贷款人有权了解、核实有关借款人身份、还款能力、个人信用和家庭财务状况,有权要求借款人提供相关文件资料。
监督贷款用途
1. 1.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提供借款使用情况、个人财产情况等并进行核实,借款人应当按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资料。
2.贷款人对知悉的借款人债务、财产等情况应当保密,但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应政府部门要求依法披露的除外。
转让权
1. 贷款人有权通过【 】平台将本合同项下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且无需事先通知借款人。
清偿内容选择
1. 扣划所得款项不足以清偿借款人全部债务时,应首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费用。本金及利息逾期不足90天的,抵偿费用后的余额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罚息、复利,再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本金;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的,抵偿费用后的余额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本金,再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罚息、复利。
自主措施
1. 对借款人逃避贷款人监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或其他严重违约行为,贷款人有权采取救 济措施,有权向有关部门或单位予以通报,有权通过新闻媒体实现公告催收。
其他权利
1. 贷款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回贷款本金、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收取借款人应付的费用,行使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发放借款
1. 在借款人履行了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满足了放款条件的前提下,贷款人应按期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保密
1. 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提供的有关个人资料予以保密,但贷款人为本合同之目的或办理个人征信之目的披露给保证人及其委托的第三方、个人征信机构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其他义务
1. 贷款人向借款人书面通知下列事项:
(1)放款金额、放款时利率、放款日、还款日、到期日;
(2)根据本合同约定,因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后予以调整的分期还款额;
(3)借款人的还款情况。
转让债务
1. 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采取任何方式转移或变相转移本合同项下的债务责任。
其他权利
1. 借款人有权要求贷款人对借款人提供的有关个人还款能力的资料予以保密,但贷款人为本合同之目的或办理个人征信相关之目的披露给保证人及其委托的第三方、个人征信机构或法 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实提供资料
1. 借款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贷款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未向贷款人隐瞒可能影响其还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接受监督
1. 借款人应遵循贷款人与办理贷款业务相关的业务制度及操作惯例,包括但不限于配合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和借款人经营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提供贷款人要求的一切财务报表、其他资料及信息,并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和信息是真实、完整、准确的。
专款专用
1. 借款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借款挪作他用;借款人不得将借款用于有价证券、期货等投资,股权投资,并自觉接受贷款人或其委托的第三方对本 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调查、了解及监督。
还款付息
1. 贷款人按本合同约定发放借款后,借款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全部借款本息。
信息披露
1. 借款人应当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1)修改章程,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通讯地址或营业范围等工商登记事项,作出对财务、人事有重大影响的决定;
(2)借款人或担保人拟申请破产或可能或已被债权人申请破产;
(3)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或者,主要资产或本合同项下担保物被采取了财产保全等强制措施;
(4)为第三方提供保证,并因此而对其财务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5)签署对其经营和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合同;
(6)借款人或担保人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或营业执照被吊销;
(7)借款人、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主要管理人员涉及违法活动;
(8)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或发生对借款人经营、财务状况或偿债能力有负面影响的其他事件。
影响偿债事项征得贷款人同意
1. 借款人有下列任一事项时,应当至少提前3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且,在清偿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或提供贷款人认可的还款方案及担保前不应采取行动:
(1)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重要资产、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
(2)经营体制或产权组织形式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承包、租赁、联营、公司制改造、股份合作制改造、企业出售、合并(兼并)、合资(合作)、分立、设立子公司、产权转让、减资等。
其他义务
1. 借款人应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登记费、保险费等。借款人必须提供公司认可的有效担保方式,并与贷款人签订相关的的担保合同,如果借款人未按本协议约定偿还贷款本息,借款人自愿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时贷款人有权按照公证书赋予的强制执行效力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抵(质)押合同》中约定的抵(质)押物或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债务人原因
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贷款人有权终止本合同项下尚未使用的任何款项,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所有已提贷款、应付利息及其他费用,且贷款人要求借款人偿还前述款项之日即为本合同项下的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账户中直接扣款以抵偿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
(1)借款人全部停止偿还其债务,或不能或表示其不能偿还到期债务;
(2)借款人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财务状况恶化等;
(3)借款人住所、营业范围、法定代表人等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对外发生重大投资等情况使贷款人债权实现受到严重影响或威胁的;
(4)借款人发生危及、损害或可能危及、损害贷款人权益的其他事件。
保证人原因
1. 如保证人出现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以及经营亏损等情形,部分或全部丧失与本贷款相应的担保能力,或者作为本合同项下贷款担保的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价值减少时,借款人应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新的担保。
抵押、质押原因
1. 发生以下情形,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及所涉债务:
(1)担保人违反担保合同的约定;
(2)担保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
(3)担保物权无效或者被撤销;
(4)担保人要求解除担保合同;
(5)担保人申请破产、被申请破产;
(6)担保人因被撤销、解散等原因终止,或者死亡、被宣告失踪、被宣告死亡。
停止放贷
1. 借款人违约,贷款人有权分别或者同时采取下列措施:
对于尚未发放的借款,中止或者终止发放。
追加担保
1. 1.合同项下的担保发生不利于贷款人债权的变化时,借款人应按贷款人的要求及时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2.本款所称“变化”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人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营业执照被吊销、申请或被申请破产;担保人的经营或财务状况有重大变化;担保人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可能减少或被采取财产保全等强制措施;担保人在担保合同项下有违约行为;担保人与借款人发生争议;担保人要求解除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未生效或无效或被撤销;担保物权不成立或无效;或影响贷款人债权安全的其他事件等。
提前清偿
1. 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贷款人有权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单方面宣布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金部分和全部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所有到期贷款本金并结清利息:
(1)借款人在第_条项(借款人的陈述与保证条款)下所作陈述与保证不真实;
(2)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
(3)第【 】条(借款人通知义务条款)所列应通知的任何事项之一实际发生,贷款人认为将影响其债权的安全;
(4)借款人在履行与贷款人订立的其他合同时,有迟延履行等违约行为且经贷款人催告后仍未予以纠正。
其他补救措施
1. 借款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在收到贷款人通知后七日内予以改正并采取令贷款人满意的补救 措施,否则贷款人有权要求提前到期;借款人应在收到贷款人要求提前到期通知的十日内足额归还所 有应付未付的本金和利息,对未在该期限内归还的借款本息,贷款人有权按逾期天数计收罚息:
(1)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虚假或不完整的信息或资料;
(2)借款人拒绝或阻碍贷款人对其收入或信用情况进行检查;
(3)借款人发生不良信用记录或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4)借款人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家庭财务状况恶化等,使贷款人债权实现受到严重影响或威胁的
(5)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或发生其他影响其偿债能力的事件;
(6)本合同项下之担保发生了不利于贷款人债权实现的变化,且借款人未能按贷款人要求另行
提供所需担保的;
(7) 借款人未经保证人事先书面同意,在抵押给保证人的抵押物上又设定或允许设定任何抵押或其他类型的优先权安排的;
(8)其他严重的违约行为。
借款人的违约责任及承担方式
1. 借款人有以下情形的,构成借款人违约:
(1)未按约定偿还任何一期本金或者利息;
(2)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3)隐瞒企业财务、经营等情况,或者拒绝借款人行使贷款人监督权;
(4)在贷款申请及本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提供虚假、不完整、不准确或者无效的资料及信息;
(5)抽逃出资、虚假出资、转移资产、逃避债务等缺乏偿债诚意、降低或者丧失偿债能力;
(6)与他人签订有损借款人权益的合同;
(7)未履行本合同第_条(通知义务条款)约定的通知义务;
(8)违反所作出的保证、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本合同的约定。
贷款人的违约责任及承担方式
1. 贷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贷款的,借款人有权要求贷款人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按实际逾期天数支付利息并承担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收取办法为:【 】。
担保条款
1. 1.本合同项下借款及所涉债务采取以下第【 】项担保方式担保:
(1)保证担保,保证人:【 】,合同号:【 】;
(2)抵押担保,抵押人:【 】,合同号:【 】;
(3)质押担保,出质人:【 】,合同号:【 】;
(4)其他担保方式:【 】【 】。
2.本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如借款人无过错,则贷款人与担保人对借款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
1. 合同的效力:
(1)借款人为农牧民城镇居民个人或个体工商户的,本合同自借款人签字、贷款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借款人为小型企业的,本合同自借款人签字并盖章、贷款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各条款间相互独立,各条款的效力不受其他条款的影响。某条款或某部分条款无效的,其他条款仍有效。
复数文件和语言
1. 本合同需签署三份或三份以上,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其中:借款人一份,贷款人二份,担保人(若有)各一份,登记机关(若有)各一份,公证机关(若有)一份。
合同解释
1. 如本合同的某条款或某条款的部分内容在现在是或将来成为无效的,该无效条款或该无效部分并不影响本合同及本合同其他条款或该条款其他内容的有效性。
法律适用
1. 借款人、贷款人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借款和担保等相关事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纠纷解决程序与管辖
1. 本合同项下争议依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1)向贷款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2)由 【 】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费用负担
1. 1.贷款人因实现债权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差旅费、律师费等),均由借款人承担。
2.如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提出公证要求,本合同应在国家规定的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其费用由提出方承担。
证据效力
1. 除非有可靠、确定的相反证据,贷款人有关本金、利息、费用和还款记录等内容的内部账务记载,贷款人制作或者保留的贷款人办理提款、还款、支付利息等业务过程中发生的单据、凭证,催收借款的记录、函件,及贷款人制作或者保留的关于本合同履行的材料,均构成有效证明主合同债权债务关系和本合同履行情况的确定证据。借款人不能仅因为上述记录、记载、单据、凭证、函件、材料等由贷款人单方制作或者保留,而提出异议。
其他条款
1. 1.本合同载明的通讯地址适用于合同履行及其后可能的诉讼/仲裁程序,寄送至该地址的书面通知、函件及法律文书等,受送达方必须签收,并在签收后三日内将回执寄送给送达方。如受送达方未签收,则留置之日或者邮件退回之日即为送达之日。
2.通讯地址变更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并由对方出具收到该书面通知的回执,变更自回执载明的收到之日起生效,否则变更无效。
3.本合同未载明通讯地址的,以住所地为通讯地址。
4.其他约定:【 】。
声明条款
1. 借款人和贷款人均同意并确认,借款人、贷款人通过其【 】账户和银行账户采取的行为所产生的法律效果和法律责任归属于借款人、贷款人本人;借款人、贷款人授权和委托【 】根据本合同所采取的全部行动和措施的法律后果均归属于借款人、贷款人本人,与【 】无关,【 】也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在任何情形下,【 】不是本合同项下任何借款或债务的债务人或需要以其自有资金偿还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借款或债务。【 】亦不是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担保人或需要以其自有资金承担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借款人和贷款人同意,【 】有权就其为借款人和贷款人提供的服务收取服务费。(【 】均指中间平台)
签署信息
1. 借款合同编号:【 】
借款人:【 】
(签字):【 】
日期:【 】年【 】月【 】日 借款合同编号:【 】
贷款人:【 】
(签字):【 】
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
1. 借款人(公章): 【 】 贷款人(公章):【 】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 】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
(签字并盖章) (签字并盖章)
签署日:【 】年【 】月【 】日 签署日: 【 】年【 】月【 】日
【签署条款】
有关借款合同的法条篇十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出借人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借款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资金人民币(大写)万元。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借款实际发放日与借款起始日不一致的,借款起始日以借款实际发放日为准,借款期限随之顺延。
第三条借款指定用于,借款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借款月利率为________%。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采用以下_____方式归还:
5.1本金到期一次性归还,利息按月支付,到期利随本清。每月利息_______元。如涉及到按日计算利息,日利率=月利率÷30。付息日为每月的日,还本日为借款到期日。
5.2等额本息还款法:即借款期限内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偿还借款本息。每月还款额为人民币(大写金额): 。还款日为每月 日。
第六条借款人应当将借款本金和利息等通过转账方式支付到出借人名下的银行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
账 号:
开户行:
第七条借款人符合出借人要求的借款发放条件并办妥相应借款及担保手续后,出借人在个工作日内放款。双方一致同意,出借人将借款通过转账方式汇入借款人以下账户,转账一旦成功,即视为借款已被借款人提取和使用。
户 名:
账 号:
开户行:
第八条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借款及所涉债务系指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花费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保全费、诉讼或仲裁费、送达费、执行费、保管费、过户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
第九条出借人依本合同和相应担保合同所获得的用以清偿债务的款项,原则上按照先清偿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再清偿违约金、赔偿金,之后清偿利息,最后清偿本金的顺序进行清偿。
第十条借款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借款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第十二条借款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出借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未向出借人隐瞒可能影响其还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第十三条出借人有权对借款人的借款使用情况、经营情况和财务资金状况、负债和对外担保、重大健康状况、婚姻、工作、收入、住所、个人财产等信息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借款人应给予配合并按时如实提供出借人要求的有关资料和报告相关信息。
第十四条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出借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第十五条对借款人存在逃避出借人监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恶意逃废债务或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时,出借人有权向有关部门或单位予以通报,并有权在新闻媒体上公告催收,出借人作出的通报和公告行为视为向借款人主张权利。
第十六条借款人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借款挪作他用。借款人应承担本合同项下所有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登记费、保险费等。
第十七条借款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币种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第十八条借款人在出现和可能出现影响其还款能力的行为或事件时应当在五日内书面通知出借人。
第十九条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如有)发生不利于出借人债权的变化时,借款人应按出借人的要求及时提供出借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第二十条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的,应提前向出借人提出申请,经出借人同意后,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载明双方权利与义务。未经出借人同意,借款人不得提前还款。
第二十一条为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能得到清偿,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事宜以相应的担保合同为准。
第二十二条借款人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或承诺与保证的均构成违约,出借人有权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交付的借款,单方面宣布合同项下已发放的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所有到期借款本金并结清利息,并有权要求借款人支付借款本金 %的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借款人逾期还款的,借款人自逾期之日按照逾期清偿本息的 %/日按日计收逾期违约金,直至清偿完毕之日。
第二十四条借款人未按时足额还款的,应当承担出借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所有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第二十五条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出借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第二十六条双方的联系信息如下:
联系人信息
出借人
借款人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第二十七条双关于送达的特别约定
27.1本合同第二十六条中双方预留的联系地址系双方送达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及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
27.2本合同约定的送达地址的适用范围包括非诉阶段和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法院可直接通过邮寄或其他方式向双方预留的地址送达法律文书。
27.3任何一方的送达地址变更的,应在变更当日书面通知对方。
27.4因一方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和法院或仲裁机构(若争议已经入司法程序解决)、拒收或指定的接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相关文件或法律文书未能被该方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27.5双方一致同意采用传真、电子邮箱、移动通讯等能够确认对方收悉的方式送达,产生上述地址送达的同样法律效果。采用传真、电子邮箱、移动通讯等方式送达的,发送之日即为送达之日。
27.6本条约定的送达条款属于本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有效送达地址的确认和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本合同及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不影响本条的效力,双方均须依合同约定承担有效送达的法律后果。任何一方变更其联系方式或地址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仍有权将变更前的联系方式视为有效。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经合同双方签名或盖章后成立,自出借人支付出借款项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九条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条款或协议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变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变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条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出借人执两份、借款人执一份。
(以下为签章处,无正文)
出借人(签字或盖章) 借款人(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市 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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