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是指将自然科学的成果应用到生产实践中,以促进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总结应该突出主题,简明扼要地概括过去一段时间的工作和学习情况。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特约商户协议书篇一
从一起信用卡交易纠纷案看特约商户的审查义务高原
案情简要介绍:原告霍某于1993年12月3日向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申领了长城信用卡1张,卡号为8750190110733xxx,在申请表签名时明确声明在“用卡签单时均须使用此签名”。2002年2月24日晚19许,原告霍某装有身份证与信用卡的钱包被盗,其于当日20时16分通过电话方式向发卡银行申请挂失,并于同月26日向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刑警大队报案,该案至判决时仍未侦破。当日19时49分至20时13分之间,该卡被他人在被告广东某电讯服务有限公司的营业厅通过pos机分6次刷卡购买手机7部,共消费29030元,广东省银行卡网络服务中心已将此款项划入被告公司帐户。在发生该笔交易时,被告某公司收银员为慎重起见要求该冒用人出示身份证进行核对并复印一份留存备查,并根据规定要求使用人在消费单据上签名,也对其签名与信用卡背面的签名进行了核对。在法庭调查中,该身份证复印件与原告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一致,但信用卡冒用人在被告处消费时单据上的签名笔迹与原告在申领信用卡时的签名笔迹样本以及原告作为证据提供的在其他特约商户消费时的签名笔迹三者都明显不相似。2003年1月9日,原告霍某将被告某电讯服务公司起诉至广州市东山区人民法院,认为由于被告“在使用人的签名与信用卡背面的签名明显不一致的情况下,接受持卡人进行刷卡消费,导致原告的财产损失”。因此,要求被告赔偿原告霍某的全部损失。东山区人民法院在审理后认为:“被告的工作人员没有认真审核冒用信用卡人的签名与该信用卡背面上的签名是否一致,便与该冒用信用卡人发生商品交易行为,特别是冒用信用卡人对同一笔消费要求分6次刷卡,被告的工作人员对此未产生警觉,仍违反规定进行了6次分单处理,并通过pos机划卡结算。没有及时、主动与发卡银行联系,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违反了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和广东省银行卡网络服务中心发布的有关规定,因此,对于原告的损失,被告存在过错,应负相应的赔偿责任。”最后,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等规定,判决被告某电讯服务公司赔偿原告17418元,即承担了60%的赔偿责任。该案一审判决后,原被告均未上诉,现已发生法律效力且被告已主动履行了判决书中确定的义务。
尽管本案已经生效并已履行完毕,但笔者认为这其中的很多理论问题仍需澄清,否则有可能会给以后的司法实践带来误导。同时也对该判决结果是否公平及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等问题发表自己的主要看法,并对本案展开讨论,以求见教于大方。
首先,从信用卡交易这一法律关系的性质上来说,一般认为持卡人持信用卡在特约商户直接购物或消费时只构成一般的商品买卖或服务的法律关系。该关系是信用卡交易关系的前提和基础,但是却又相对独立于信用卡支付关系。笔者认为,持卡人在利用信用卡支付价款时只与普通的买卖关系在付款方式或结算方式上不同而已,并不产生其他新的法律关系。同时笔者也认为在信用卡付款不存在透支的情况下,持卡人与发卡行之间或发卡组织之间主要形成的是一种服务的法律关系(有的学者认为是代理关系,笔者认为并不准确)。因此,从法理上来说,只要特约商户在进行pos机刷卡交易时的行为符合其与发卡行或银行卡组织之间所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有关审查义务时,不论实际持卡人是否为合法的持卡人,他都必须接受消费者用信用卡支付的这种付款方式。对于核对实际消费时的持卡人是否为合法持人,特约商户也只能在其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以及与发卡组织的具体约定进行审查,而不得强加给特约商户过重的义务,从而让特约商户承担更大的、不合理的责任。对于此类案件的处理,我们也不能简单的以一般侵权责任中有关过错的理论及归责原则来进行处理,或者随意增加某一方当事人的义务或责任。
其次,我们来讨论特约商户在接受pos机交易时应负有哪些义务。中国人民银行于1996年1月26日发布的《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第43条规定:特约单位经办人员受理信用卡时,应审查下列内容:(1)确为本单位可受理的信用卡;(2)信用卡在有效期内,未列入“止付名单”;(3)签名条上没有“样卡”或“专用卡”字样;(4)信用卡无打洞、剪角、毁坏或涂改的痕迹;(5)持卡人身份证或卡片上的照片与持卡人相符;(6)卡片正面的拼音姓名与卡片背面的签名和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该办法第44条也规定:特约单位受理信用卡审查无误的,应在签购单上压卡,填写实际结算金额、用途、持卡人身份证号码、特约单位名称和编号。如超过支付限额的,应向发卡银行索权并填写授权号码,交持卡人签名确认,同时核对其签名与卡片背面签名是否一致,无误后,将信用卡、身份证和第一联签购单交还给持卡人。从该规定来看,除“如超过支付限额的,应向发卡银行索权并填写授权号码,交持卡人签名确认,同时核对其签名与卡片背面签名是否一致,无误后,将信用卡、身份证和第一联签购单交还给持卡人。除此之外,特约商户主要审查“卡片正面的拼音姓名与卡片背面签名和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即可,并无须核实其“签名笔迹是否一致”的义务。而且,该规定也已被中国人民银行于1999年1月5日所发布的《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废止。但值得注意的是,《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中删除了原在《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特约商户应负担的有关义务的规定。因此,特约商户在接受刷卡这种支付或结算的方式时应负有什么具体义务,主要来自银行卡组织与特约商户之间进行的约定。笔者同时也注意到,银行卡组织与特约商户之间的协议大都类似于原《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中对特约商户有关义务的规定。因此,笔者就对特约商户是否应负有审查“签名笔迹是否一致”这一义务的合理性等问题展开讨论。
从审查核实签名笔迹是否一致这一义务的来源上来看,主要有两个方面:一、从实体上来看,要求特约商户对持卡人在签单时的签名笔迹与信用卡背面上的签名笔迹是否一致的义务又主要来自两个方面:其一就是中国人民银行等国家主管部门的具体规定,其二便是银行卡组织与特约商户之间的特别约定。如前所述,由于现在中国人民银行已没有再对特约商户在接受刷卡交易时的审查义务作出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因此,主要便是第二种情形了。但笔者认为这一约定对特约商户来说并非完全合理,而且他们之间的这些约定并不一定都会当然有效或全部有效(限于本文篇幅,在此不作深入讨论)。由于信用卡背面的签名大多数也就只有两到三个汉字,对于一个练习过硬笔书法的盗卡人,特别是一些犯罪手段高明或运用高科技手段犯罪的人来说,在较短的时间内来模仿信用卡背面的签名笔迹并非难事。而特约商户的收款人员也并非专业的笔迹鉴定人员,他如何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就能鉴别出此二者的笔迹是否一致?除非是模仿的效果太差,很明显。而且,“一致”的含义究竟是什么,“相似”算不算“一致”。我们都知道,在司法实践中对某些情况下的.签名笔迹鉴定,就连经验丰富的笔迹鉴定专家都无法作出肯定或否定的结论。那么让特约商户的一个普通收款人员来具有此项专业技能实属要求过高。而且,银行卡背面用于签名的纸条也会存在被替换的可能,此时的笔迹核对又有何必要呢?!而在本案中,原告霍某在1993年12月3日申领信用卡时声明其在此后的“用卡签单时均使用此签名”的签名笔迹也与其本人在法庭上提供的在其他特约商户消费时的签名笔迹明显不相似,足以说明笔迹核对的难度及局限性。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个人的书写习惯等方面都会发生改变,其签名笔迹也就会随之发生改变,如何能保持完全的、没有具体判断标准的“一致”呢?而且某些银行卡组织对某些银行发行的银行卡进行交易时明确告知特约商户无须核对其身份证件(本案中,广东省银行卡网络服务中心就于2001年2月21日、22日向被告等特约商户发出通知,明确告知对中国银行所发行的信用卡在通过pos交易时无须要求持卡人出示身份证),就算是实际使用人不是合法持卡人,特约商户也无法知道其持卡与刷卡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而仅仅只是要求核对“姓名一致性”或者是“笔迹的一致性”是极其危险的。如果仅此就让特约商户来承担责任,既不符合客观事实,也不尽公平合理,更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二、从程序上来看,在此类信用卡交易纠纷案件的审理中,法院一般认定特约商户的工作人员未尽到消费时审查冒用人的签名与信用卡背面的签名是否一致的义务,此理由在证据法理论上并不充分。我们知道,特约商户在与持卡人在进行交易之前并不知道该持卡人在申领信用卡时预留的签名笔迹样本,甚至连持卡人的姓名就可能不知道。因此,特约商户根本无从知晓该信用卡背面的签名是否与预留的签名是否一致,也就是说,他也根本无法知道该信用卡背面签名的真实性。我们要清楚,在进行笔迹核对时只能拿申领信用卡时的签名笔迹样本与实际消费时签单上笔迹进行对比,或者是拿信用卡背面的签名笔迹与签单上的笔迹进行对比,而不能随便用其他的签名来进行对比或鉴定。对于前一种情形,特约商户根本无法做到,而且特约商户没有任何过错。那么在对签单时的签名笔迹与信用卡背面签名笔迹进行对比时,从举证责任来看,原告霍某认为“使用人的签名与信用卡背面的签名明显不一致”,那么原告应该举证来证明这一事实,也就是说原告负有举证责任。现信用卡已丢失,其丢失的信用卡背面上的签名笔迹很难取得,很显然,原告根本就无法来完成其举证责任。现行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并没有要求此种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从而要求被告来完成举证。因此,原告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那么法院也只能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事实上,特约商户既无义务且在事实上也没有保存信用卡背面的签名笔迹。因此,如果法院在此类案件中都采取此类举证责任分担理论的话,毫无疑问都会使特约商户举证不能,岂不是强加给了特约商户在接受信用卡交易时都必须复印该信用卡背面签名笔迹等义务?此外,结合到本案案情,原告于2002年2月24日19时左右信用卡被盗,其电话挂失的时间是当日20时16分,但信用卡被冒用的时间却是在当日19时49分至20时13分之间,也就是说就算是原告霍某在挂失后立即生效,但由于该交易已经完成,其损失已经发生。()而对同一次交易特约商户不得分次处理,仅仅是持卡人自己设定的自我保护方式,该限额既然由持卡人设定,那么他也就可以进行更改。在这种情况下,你能说特约商户的责任有多大?因此,由于该交易已经在挂失前完成,因此该行为并不是导致原告霍某的财产受到损失的原因或主要原因,而信用卡被盗及被冒用这一行为才是其财产受到损失最主要、最直接的原因(最起码第一次刷卡交易如此)。所以,法院判决让被告某电讯服务公司承担主要责任似有不妥。同时,在此类案件中,由于持卡人一般在申领信用卡时与发卡银行之间的合同及信用卡章程中都无一例外的认可在持卡人的信用卡被盗或被丢失后在挂失前及挂失后的24小时内所产生的风险及责任都由持卡本人承担。因此,法院在没有否定这一特别约定的效力的情况下,判决让被告承担主要责任,更无合同约定义务依据。不过笔者认为,发卡银行与信用卡申领人之间的这一条款极不公平。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应持卡人的请求予以变更或撤销,或者直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确认其为无效,以加强对持卡人的保护。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在信用卡交易中特约商户的审查义务主要由其与信用卡服务组织之间合同中的约定来确定,但不能违背合同法关于格式合同的规定,同时不得违反民法中的公平等基本原则。在信用卡交易业务蓬勃发展的今天,正确、公正、合理、合法处理信用卡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纠纷,不仅可以保护信用卡交易中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还可以通过司法实践活动来促进信用卡业务的健康发展。同时,由于以前信用卡交易中无法避免的客观原因(或核对签名笔迹、信用卡挂失制度等),使得信用卡交易中各方当事人的风险较大。但随着现代社会通讯技术的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已经有可能也有条件进行解决。笔者也欣喜也看到,国内一些银行已经推出了信用卡“即时挂失即时生效”制度,最大限度地避免了信用卡丢失后被冒用而给持卡人所带来的财产损失风险,较好地保护了持卡人、特约商户等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笔者也呼吁各发卡银行及发卡组织能够真正从保护持卡人的权益出发,提高服务的质量与水平,建立起“即时持失即时生效”制度,以促进信用卡业务的健康发展。
特约商户协议书篇二
甲方:
乙方:
为有效实现“管理信息化,服务有形化”,使具有组织服务功能、金融服务功能、生活服务功能的青春慈x绿卡在我市广大市民特别是在广大团员、青联委员、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中广泛使用,并给青春慈x绿卡的持有者提供更多更好更优的服务,本着互利互惠的合作基础,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签订如下协议:
一、双方权利和义务:
2、甲方提供“青春慈x绿卡特约商户”标志牌。
3、甲方为青春慈x绿卡特约商户联系pos机公司,安装pos机。
4、甲方负责发放青春慈x绿卡。
5、乙方为持有青春慈x绿卡的会员提供以下优惠:
6、乙方为其他消费者提供的优惠政策,不得优越于提供给持有青春慈x绿卡会员的优惠政策。
7、乙方向甲方交纳青春慈x绿卡推广费元整。
8、甲方并可为乙方提供中国慈x数码桥网时尚商城增值服务,名称,费用为元整。
二、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的合作期限为一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其他规定:
2、如果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规定,或向消费者提供假冒伪劣产品、不良服务,一经发现即取消“青春慈x绿卡特约商户”资格,并容许甲方在中国慈x数码桥网、青春慈x网站及其他媒体发布公告。
3、持卡人与乙方因为消费所引起的任何纠纷,按照法定程序解决,与甲方无关。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协议当即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特约商户协议书篇三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内容及范围。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授权给乙方指定区域进行“微商户”产品的推广销售工作,并向乙方提供腾讯高朋微商户官方授权编码,可供查询。
二、甲方应及时详尽地向乙方提供与代理业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向乙方的销售和技术人员提供有关的业务及操作流程培训,帮助乙方提高技术服务能力,拓展业务范围。
三、甘肃、宁夏两省的线上推广,由甲方协同总部积极运作,为加盟商营造好的市场环境。
四、为规范市场,甲方有权利对乙方是否正确推广销售产品进行监督,预防破坏整体市场。甲方有权对违规使用微商户产品的加盟商向总部反映,总部有权关闭违规商户后台。
六、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违反甲方代理管理规定进行扣除保证金,停止代理资格等处理。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在本协议约定的区域范围内自行开拓与发展客户,积极推广甲方产品,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代理业务中如实向客户介绍甲方产品,并确保为商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甲方声誉。
二、乙方有责任完成协议规定时间内的基本任务量,不允许以任何借口降低任务量,否则,甲方有权收回代理权或者另寻代理商。
三、乙方与客户签单后,应及时向甲方通知,并认真做好服务与维护工作。
四、乙方需要甲方人员协助培训或者从事其他相关工作的,甲方可根据协议内容给予帮助。
五、未经甲方正式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以甲方办事处或者“总代理”等有垄断性、排斥性等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商业活动及其他非本协议目的之活动,更不得做任何超出协议内容及经营范围之外的本业务不相关的事。否则,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代理条件。
一、当地网络条件具备、具有培训、策划、经营实力的企业或个人公司、熟知电商相关知识或工作经验者。
二、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或良好信誉的商家。
三、勇于承担责任,具备开拓发展能力的企业或个人。
第五条:合作条件。
一、一次性支付3万元担保金。如无意外,在合作终止日全额退还。
二、一次性采购10套产品,每年最低完成10套产品的销售。
三、每次采购,最低10套产品,不设上限。协议范围内,双方的关系确定为合作关系。
为拓展市场更好地、更规范地服务商家,根据公司的规划,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和对乙方的经营能力的审核,同意乙方加入甘肃微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_________的代理销售网络。同意乙方在_______省(市、自治区)_________市(地区)_______县(区)_______地点代理经营微商户产品。
有效期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签约日计。除非本协议提前终止,乙方可在协议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协议合作的书面请求,经甲方同意,可以续签《微商户合作协议书》。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六条如果产生有关本协议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绝协商的,则任何一方均可诉请本协议签定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七条协议签署地为兰州市。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之甘肃微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日起生效。双方各备案一份,复印件无效。乙方兹承认签署本协议,并已阅读及明白本协议所列条款所包含的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如果某个条文认为是不适用或无效的,可以在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予以更改和修正,该条文不适用或无效不应影响整个协议的效力。同时签署的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的.更改和修正,与本协议有同等。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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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约商户协议书篇四
甲方:
乙方:
为有效实现“管理信息化,服务有形化”,使具有组织服务功能、金融服务功能、生活服务功能的青春慈x绿卡在我市广大市民特别是在广大团员、青联委员、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中广泛使用,并给青春慈x绿卡的持有者提供更多更好更优的服务,本着互利互惠的合作基础,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签订如下协议:
一、双方权利和义务:
2、甲方提供“青春慈x绿卡特约商户”标志牌。
3、甲方为青春慈x绿卡特约商户联系pos机公司,安装pos机。
4、甲方负责发放青春慈x绿卡。
5、乙方为持有青春慈x绿卡的会员提供以下优惠:
6、乙方为其他消费者提供的优惠政策,不得优越于提供给持有青春慈x绿卡会员的优惠政策。
7、乙方向甲方交纳青春慈x绿卡推广费元整。
8、甲方并可为乙方提供中国慈x数码桥网时尚商城增值服务,名称,费用为元整。
二、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的合作期限为一年,自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
三、其他规定:
2、如果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规定,或向消费者提供假冒伪劣产品、不良服务,一经发现即取消“青春慈x绿卡特约商户”资格,并容许甲方在中国慈x数码桥网、青春慈x网站及其他媒体发布公告。
3、持卡人与乙方因为消费所引起的任何纠纷,按照法定程序解决,与甲方无关。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协议当即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
特约商户协议书篇五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需要使用协议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大家知道协议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特约服务站协议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甲方:
乙方:
为维护甲方的产品信誉和企业形象,拓展销售市场,满足用户对甲方产品在售前、售后服务的需求,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甲方的“福建”牌和“武夷”牌(代号为“fj”和“fjg”)系列汽车产品的服务等事宜,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承担甲方系列车辆的维修与保养工作。
2、按甲方的规定受理产品质量索赔及从事产品保用服务工作。
3、完成甲方委托或下达的其他服务工作。
1、甲方负责制定和提供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工作标准及费用结算标准,并根据产品开发及改进情况及时向乙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
2、甲方承担本方的系列车辆保用费用。
3、乙方要按甲方制定的服务工作标准及各项相关规定从事服务工作。
4、乙方要按甲方提出的要求及时对服务工作不足之处进行整改,并最终达到甲方的相关标准。
5、为保证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乙方要储备足够的甲方规定的原厂备品,并在服务维修过程中使用原厂备品。
6、乙方要及时向甲方申报交寄内容真实准确的索赔单据及相关齐全的`三包旧件及清单等。
7、乙方有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和产品信誉的义务。
8、乙方接到质量信息必须通知甲方,并将处理过程及结果以电话或传真的形式一并通知,甲方按乙方通知登记备案,并以传真回复乙方作为与甲方结算的凭证。
9、乙方外出服务必须通知甲方,经甲方批准方可外出服务,月末结算时须附甲方售后服务部负责人批复的传真件方可结算。
10、乙方外购备品及时处理维修服务必须按甲方配件备品中心提供的备品价格执行,甲方将按备品价格的20%补贴给乙方。更换维修材料300元以上的乙方需得到甲方授权,未经甲方授权的外购备品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乙方全部承担,同时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关系。
11、乙方从甲方配件备品中心购件及处理维修,甲方将按备品价格的16%补贴给乙方。
12、乙方外购件处理维修服务,不是原厂件将由乙方购件的销售配件商承担续保。
13、乙方收到甲方的三包件应及时更换,新旧材料应妥善保管,若未及时返还造成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4、由甲方先行提供三包件的,乙方必须在次月15日前将换下的三包旧件全部返还,未返还的视为甲方让售给乙方,甲方有权从乙方的服务结算费中扣除。
15、对要求三包服务的肇事车辆应第一时间通知凯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售后服务部,服务站不得擅自处理,否则造成纠纷由服务站自行承担。
1、协议期满后,甲方根据考核情况有权决定是否与乙方续签协议。
2、协议期内如乙方违反协议规定的内容,甲方有权提出终止协议、结清账款。
3、终止协议后或协议期满甲方未与乙方续签服务协议的,乙方不得继续利用甲方的名义从事维修服务工作。
1、协议期内乙方如未在甲方规定时间内返还旧件、产品索赔鉴定单报表及报送保用费用表,甲方有权单方作出对其处以200-500元扣款,直至对逾期费用不予报销。
2、协议期内如乙方违反甲方的规定或提供虚假保用费单据,甲方有权单方作出对其按虚假额度以1-10倍扣款、停业整顿直至撤消协议的决定。
3、因乙方违约导致的协议终止,乙方无权提出任何赔偿要求。
4、甲方不承担因乙方故意或过失导致的赔偿责任。
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福建凯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代表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服务站全称)公章
代表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特约商户协议书篇六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内容及范围。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授权给乙方指定区域进行“微商户”产品的推广销售工作,并向乙方提供腾讯高朋微商户官方授权编码,可供查询。
二、甲方应及时详尽地向乙方提供与代理业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向乙方的销售和技术人员提供有关的业务及操作流程培训,帮助乙方提高技术服务能力,拓展业务范围。
三、甘肃、宁夏两省的线上推广,由甲方协同总部积极运作,为加盟商营造好的市场环境。
四、为规范市场,甲方有权利对乙方是否正确推广销售产品进行监督,预防破坏整体市场。甲方有权对违规使用微商户产品的加盟商向总部反映,总部有权关闭违规商户后台。
六、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违反甲方代理管理规定进行扣除保证金,停止代理资格等处理。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在本协议约定的区域范围内自行开拓与发展客户,积极推广甲方产品,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代理业务中如实向客户介绍甲方产品,并确保为商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甲方声誉。
二、乙方有责任完成协议规定时间内的基本任务量,不允许以任何借口降低任务量,否则,甲方有权收回代理权或者另寻代理商。
三、乙方与客户签单后,应及时向甲方通知,并认真做好服务与维护工作。
四、乙方需要甲方人员协助培训或者从事其他相关工作的,甲方可根据协议内容给予帮助。
五、未经甲方正式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以甲方办事处或者“总代理”等有垄断性、排斥性等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商业活动及其他非本协议目的之活动,更不得做任何超出协议内容及经营范围之外的本业务不相关的事。否则,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代理条件。
一、当地网络条件具备、具有培训、策划、经营实力的企业或个人公司、熟知电商相关知识或工作经验者。
二、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或良好信誉的商家。
三、勇于承担责任,具备开拓发展能力的企业或个人。
第五条:合作条件。
一、一次性支付3万元担保金。(用于合作过程中,承担协议所包含的内容要求,)如无意外,在合作终止日全额退还。
二、一次性采购10套产品,每年最低完成10套产品的销售。
三、每次采购,最低10套产品,不设上限。
协议范围内,双方的关系确定为合作关系。为拓展市场更好地、更规范地服务商家,根据公司的规划,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和对乙方的经营能力的审核,同意乙方加入甘肃微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_________的代理销售网络。同意乙方在_______省(市、自治区)_________市(地区)_______县(区)_______地点代理经营微商户产品。
有效期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签约日计。除非本协议提前终止,乙方可在协议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协议合作的书面请求,经甲方同意,可以续签《微商户合作协议书》。
第六条如果产生有关本协议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绝协商的,则任何一方均可诉请本协议签定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七条协议签署地为兰州市。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之甘肃微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日起生效。双方各备案一份,复印件无效。乙方兹承认签署本协议,并已阅读及明白本协议所列条款所包含的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如果某个条文认为是不适用或无效的,可以在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予以更改和修正,该条文不适用或无效不应影响整个协议的效力。同时签署的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的更改和修正,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___
特约商户协议书篇七
1.请将(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3.税务登记证、4.银行开户许可证、5.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后附于本协议书之后。
2.银行卡指工商银行已经发行或拟发行的牡丹国际信用卡、牡丹国际借记卡、牡丹贷记卡、牡丹信用卡、牡丹灵通卡、牡丹专用卡、牡丹纪念卡、牡丹智能卡等牡丹卡系列品牌的银行卡(本协议中简称“牡丹卡”)以及他行发行的带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
3.特约商户指与收单机构签署协议、受理银行卡、外卡的机构。收单机构指与特约商户签署协议的中国工商银行银行卡机构。
结账功能指pos可以按收银员班次结账,结账后银行按班次入账的功能。
5.下属部门是指大型综合商户存在经营范围明显不同的内设部门,在受理银行卡业务时需要单独设置的部门,如存在需填写此项。
6.特约商户应保证提供的所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表格、特约商户部门档案表内容)真实、合法、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以下各条款为本协议书组成部分:
一、机具管理
如乙方为甲方安装受理机具,双方同意履行以下约定:
(一)乙方对受理pos机具、密码键盘等所有设备享有所有权和处置权,乙方负责指派人员对机具进行安装、调试及对甲方使用人员进行培训,保证甲方正常受理业务。乙方应对甲方报修的机具进行及时维修,对于系统升级等特殊情况,乙方应通知甲方,并指派人员对机具进行升级,资料《工商银行特约商户》。
(二)甲方应指定人员对机具进行管理和使用,严格按乙方要求使用机具,负责机具设备安全,注意防尘、防水、防火,机具设备上不得放置杂物,不得挪做他用。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拆装或移动。乙方有权对甲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甲方负责提供安装机具的`环境(包括:安装场地、线路、220伏电源及多用途电源插座等)。机具如出现故障,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进行维修。若因非正常使用或人为原因造成机具损坏、遗失、被盗等,甲方负责按市场价格赔偿。
二、双方权利义务
(一)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相关业务凭证、受理标识、业务培训及相关资料,负责设立业务咨询和授权电话,协助甲方解决受理中存在的问题。甲方有权对乙方承诺的服务进行监督和投诉。
费后,划入甲方指定的人民币清算账户,甲方应及时对账。甲方有权对最近15日内的交易款项要求查询和改正。对于截获止付、伪冒、没收卡的甲方经办人员,乙方确认。
特约商户(甲方):公章收单机构(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日期:
特约商户协议书篇八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地方之相关法律法规,本着互惠互利、精诚合作,长期发展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在乙方提供的平台发布产品合作推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
1.1产品:指由甲方制造或经销,具有国家有关质量部门认可合格的商品;
1.2区域:浩沙健身俱乐部**区域内所有门店覆盖区域;
1.3用户:经乙方确认的,自愿参加宣传活动的会员或员工,甲方确认消费者身份的方式为:浩沙健身俱乐部会有效员卡和浩沙健身俱乐部工作胸牌。
第二条:作为合作商应具备的条件
2.1具有合法资质的公司或者企业,并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2保证商家和产品的质量及服务,保证正常供应产品和服务。
第三条:委托及法律关系
3.3乙方组织的优惠活动,应秉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如实通过乙方的平台发布甲方提供的产品信息。
第四条:乙方的责任
4.1乙方不得在没有事实依据的情况下主动发布不利于甲方的言论;
4.4乙方有权在与甲方沟通后的前提下,对甲方提供的信息做适当修改与调整;
4.5乙方有权根据当前宣传平台的饱和程度,选择是否使用甲方提供的商品信息。
第五条:甲方的责任
5.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产品样品及其图片、价目表及其他有关产品技术参数等辅助资料;
5.5甲方负责与用户达成交易后,提供客户所需发票或收据;
5.6如果甲方不能尽到其责任,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停止发布甲方产品,甲方必须即时结清与乙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并保证对已购买甲方产品的用户提供后续服务。
第六条:违约责任
6.6乙双方若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协商态度予以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不可抗力
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发生的后果不能防止或者不可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如:地震、火灾、店铺受查封、停业整顿、歇业和倒闭等不可抗力原因致使一方遭受经济损失或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一方对另一方的损失不承担责任;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将事件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并应对15内提供事件详情及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需要延时履行且经政府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照事件对协议的履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协议或终止协议。
第八条:保密
8.1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协议条款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协议的签订及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
8.2本协议有效期内及终止后,本保密条款仍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条:协议的签订与争议
9.1双方合作期限,从日至月日止。
9.2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起生效。
9.3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本协议的订立、执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9.5本协议的注解、附件、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其它
10.1任何一方对本协议提出修改时,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进行修改,并签字盖章确认后方可生效。
10.2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友好协商,签定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同等效力。
10.3具体商务合作部分参见《浩沙惠信息申请表》。
10.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特约商户协议书篇九
合伙人:乙(姓名),内容同上(列出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两方自愿合伙经营____(项目名称),总投资为__万元,甲出资__万元,乙出资__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__%、__%.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合伙两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两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两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两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__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____(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____(签字或盖章)
__年__月__日
特约商户协议书篇十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地方之相关法律法规,本着互惠互利、精诚合作,长期发展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在乙方提供的平台发布产品合作推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1产品:指由甲方制造或经销,具有国家有关质量部门认可合格的商品;
1.2区域:浩沙健身俱乐部xx区域内所有门店覆盖区域;
1.3用户:经乙方确认的,自愿参加宣传活动的会员或员工,甲方确认消费者身份的方式为:浩沙健身俱乐部会有效员卡和浩沙健身俱乐部工作胸牌。
2.1具有合法资质的公司或者企业,并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2保证商家和产品的质量及服务,保证正常供应产品和服务。
3.3乙方组织的优惠活动,应秉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如实通过乙方的平台发布甲方提供的产品信息。
4.1乙方不得在没有事实依据的情况下主动发布不利于甲方的言论;
4.4乙方有权在与甲方沟通后的前提下,对甲方提供的信息做适当修改与调整;
4.5乙方有权根据当前宣传平台的饱和程度,选择是否使用甲方提供的商品信息。
5.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产品样品及其图片、价目表及其他有关产品技术参数等辅助资料;
5.5甲方负责与用户达成交易后,提供客户所需发票或收据;
5.6如果甲方不能尽到其责任,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停止发布甲方产品,甲方必须即时结清与乙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并保证对已购买甲方产品的用户提供后续服务。
6.6乙双方若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协商态度予以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发生的后果不能防止或者不可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如:地震、火灾、店铺受查封、停业整顿、歇业和倒闭等不可抗力原因致使一方遭受经济损失或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一方对另一方的损失不承担责任;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将事件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并应对15内提供事件详情及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需要延时履行且经政府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照事件对协议的履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协议或终止协议。
8.1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协议条款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协议的签订及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
8.2本协议有效期内及终止后,本保密条款仍具有法律效力。
9.1双方合作期限,从日至月日止。
9.2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起生效。
9.3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本协议的订立、执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9.5本协议的注解、附件、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1任何一方对本协议提出修改时,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进行修改,并签字盖章确认后方可生效。
10.2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友好协商,签定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同等效力。
10.3具体商务合作部分参见《浩沙惠信息申请表》。
10.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特约商户协议书篇十一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内容及范围。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授权给乙方指定区域进行“微商户”产品的推广销售工作,并向乙方提供腾讯高朋微商户官方授权编码,可供查询。
二、甲方应及时详尽地向乙方提供与代理业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向乙方的销售和技术人员提供有关的业务及操作流程培训,帮助乙方提高技术服务能力,拓展业务范围。
三、甘肃、宁夏两省的线上推广,由甲方协同总部积极运作,为加盟商营造好的市场环境。
四、为规范市场,甲方有权利对乙方是否正确推广销售产品进行监督,预防破坏整体市场。甲方有权对违规使用微商户产品的加盟商向总部反映,总部有权关闭违规商户后台。
六、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违反甲方代理管理规定进行扣除保证金,停止代理资格等处理。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在本协议约定的区域范围内自行开拓与发展客户,积极推广甲方产品,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代理业务中如实向客户介绍甲方产品,并确保为商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甲方声誉。
二、乙方有责任完成协议规定时间内的基本任务量,不允许以任何借口降低任务量,否则,甲方有权收回代理权或者另寻代理商。
三、乙方与客户签单后,应及时向甲方通知,并认真做好服务与维护工作。
四、乙方需要甲方人员协助培训或者从事其他相关工作的,甲方可根据协议内容给予帮助。
五、未经甲方正式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以甲方办事处或者“总代理”等有垄断性、排斥性等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商业活动及其他非本协议目的之活动,更不得做任何超出协议内容及经营范围之外的本业务不相关的事。否则,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代理条件。
一、当地网络条件具备、具有培训、策划、经营实力的企业或个人公司、熟知电商相关知识或工作经验者。
二、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或良好信誉的商家。
三、勇于承担责任,具备开拓发展能力的企业或个人。
第五条:合作条件。
一、一次性支付3万元担保金。(用于合作过程中,承担协议所包含的内容要求,)如无意外,在合作终止日全额退还。
二、一次性采购10套产品,每年最低完成10套产品的销售。
三、每次采购,最低10套产品,不设上限。
协议范围内,双方的关系确定为合作关系。为拓展市场更好地、更规范地服务商家,根据公司的规划,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和对乙方的经营能力的审核,同意乙方加入甘肃微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_________的代理销售网络。同意乙方在_______省(市、自治区)_________市(地区)_______县(区)_______地点代理经营微商户产品。
有效期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签约日计。除非本协议提前终止,乙方可在协议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协议合作的书面请求,经甲方同意,可以续签《微商户合作协议书》。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六条如果产生有关本协议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绝协商的,则任何一方均可诉请本协议签定地人民法院裁决。
日起生效。双方各备案一份,复印件无效。乙方兹承认签署本协议,并已阅读及明白本协议所列条款所包含的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如果某个条文认为是不适用或无效的,可以在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予以更改和修正,该条文不适用或无效不应影响整个协议的效力。同时签署的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的`更改和修正,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特约商户协议书篇十二
第一段:介绍特约商户的概念和背景(200字)
特约商户是一个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签订协议的商家。根据协议,特约商户可以接受持卡人支付货款的信用卡或借记卡,以此为代价获得银行的优惠政策、金融支持和流量支持等。自2011年中国进入“移动支付时代”以来,特约商户在各种场合和应用下大量出现,现在已经是金融市场上不可或缺的角色之一。
第二段:成为特约商户的利弊分析(400字)
成为特约商户既有优点,也有缺点。首先,特约商户可以利用银行的大数据和分析能力,通过收集、分析、挖掘客户消费及线下行为数据,以便更好地了解他们的需求和行为,从而进行有针对性的营销和优化。其次,银行作为特约商户的背书,可以让顾客对商家产生信任和好感。但成为特约商户也有缺点,如需要支付高额的费用、追求开发新客户,还必须严格履行处罚机制等。
第三段:专业运营能力是商户成功的关键(300字)
作为一名特约商户,如何提高并保持自己的市场竞争力,获得越来越多的客户并获取更多收益?首先,商户必须拥有优秀的产品品质以及良好的服务环境、日常维护和管理。其次,需要进行推广,通过悬挂牌,发放促销宣传材料等方式广泛宣传,吸引更多的 新客户。最后,依靠互联网技术,开展线上营销,提升品牌和产品的知名度,吸引不同的客户进行消费。
第四段:特约商户应该非常注意客户的评价(200字)
特约商户应该善于并重视客户反馈,及时的处理顾客‘的投诉和意见,以进一步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良好的口碑评价和客户服务可以帮助企业逐渐成熟和发展,从而获得更多的客户,实现更高层次的合作和发展。
第五段:未来特约商户的发展趋势(100字)
关于特约商户的发展远景,整合多方资源助力的合作方式必将成为潮流。特约商户提供的个性化服务不只是现金支付,无卡、二维码、生物识别支付等支付方式的应用将深化和拓展。大数据在特约商户的应用将会更加普及,进一步加强和拓展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发展的过程中,特约商户应该不断创新和学习,研究这些新技术、新方法,使自己站在互联网大潮的最前沿,赢得更大的市场份额和成功。
特约商户协议书篇十三
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合作达成以下合同。
一、合作方式:甲方向乙方供货,并指定乙方为_______(地区)特约经销商。
二、乙方的年销售总任务为_______元,月销售任务为_______元。
三、乙方应做出完善的市场拓展计划书交予甲方,并严格遵照计划书开展业务。
1、乙方至少有一个专卖场。
2、甲方为乙方提供产品宣传彩页,但收取成本费。
四、产品供应与验收。
1、甲方为乙方按时按量供给商品。
2、甲方提供给乙方全国统一经销出厂价。拿货价格为全国统一零售价的_______折。
3、乙方每月最低订货量金额为_______元。确定订单后需向甲方预付货款金额总数_______%订金,并与甲方确定交货时限,全款到齐后方可发货。(紧急订货及双方签定合同半年内除外)。
4、乙方应保证合理的安全库存量为_______pc,否则当发生紧急订货时,责任由乙方承担。
5、甲方负责提供完好包装的产品,乙方自行提货或协商解决。外地客户甲方负责发送到乙方当地货运站(运费由乙方承担)。
6、乙方收货时,必须对所有货物进行检查,包括数量,规格,包装等,如数量,规格不符或包装损坏,应对损坏部分以外的货物进行签收,并在收货完毕后_______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核实。
五、付款方式。
1、正常订单甲方款到后发货,特殊订做或大量订单甲方要求50%的预付款到帐后备货,全款到齐后发货。
2、乙方支付给甲方的货款必须汇入甲方指定帐号。
六、退换货。
1、由于所供产品质量出现问题,甲方接受无条件退换货。
2、由于产品不适合当地文化出现滞销,首次订货在_______个月内,容许退_______%,_______个月后提出申请的,扣除所退货款的30%。以后补货如有滞销提出退换申请的.,扣除所退货款的_______%。
3、乙方在每批退换货时,需提前_______天书面通知甲方,并收到甲方负责人签字确认的书面回执后方可进行操作,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七、违约:如出现以下任一行为即视为违约。如违约,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独家经销权。
1、乙方无特殊原因连续二个月不订货。
2、乙方无特殊原因连续三个月不能达到甲方规定的月销售量。
3、乙方销售甲方产品的假冒牌商品,或仿造甲方产品。(甲方依据情况对乙方予以追究责任)。
4、乙方不能保证甲方产品专有权的保护(甲方依据情况对乙方予以追究责任)。
5、乙方有损甲方品牌形象的行为。
6、乙方未遵守甲方的经销商制度,搞恶性竞争等行为。
八、合同签订时,双方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签约人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九、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合同到期,双方无异议可参照原合同续约。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
特约商户协议书篇十四
甲方:杭州吧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北部软件园祥茂路99号6—705。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本合作协议书由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双方签署盖章并生效。
甲方为吧点平台运营方,具有稳定的潜在酒吧消费用户群体,用户可通过吧点平台查看酒吧信息,以及获取酒吧最新动态,为乙方酒吧进行宣传和扩大酒吧知名度;并通过吧点预定系统引导用户进行乙方酒吧订位和消费。
乙方为实体酒吧场所,具有自己的固定经营场所,营业期间会有艺人或歌手进行现场演艺。
甲乙双方现就酒吧商户合作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合作内容及方式。
1酒吧推广合作:
1、1虚拟酒吧互动房间创建:甲方为乙方开通以酒吧名称为名的虚拟酒吧互动房间,在吧点平台“泡吧”栏目下显示。由mc在线上主持互动房间,吸引用户进入互动房间交流互动,达到酒吧推广目的。
1、2酒吧商户信息创建:甲方为乙方创建酒吧商户信息,显示酒吧名称、电话、地址、酒吧环境图片。在吧点平台“酒吧”栏目下显示找到。
1、3酒吧活动推广:乙方酒吧有重大演出或活动时,甲方可在吧点平台配合线上宣传,具体方式细节另行商议。
甲方将通过其酒吧预订系统为客人预订乙方卡座、散台、包厢等,乙方应根据客人的实际进店消费情况向甲方支付约定比例的佣金。
(注:具体预定合作细节/佣金金额/比例,详见预定合作附件。)。
第二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拥有和乙方的独家合作权。
2、甲方应及时配合乙方所提供的资料在平台上更新和维护。
3、乙方酒吧有重大活动或节日时,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进行吧点演艺平台的线上活动。
第三条、保密条款及其它。
1、本协议任何一方对在合作过程中所获知的对方未向社会公开的技术情报和商业秘密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其泄露给第三者,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在本协议终止之后,各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不随之终止,各方仍需遵守本协议之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受的保密义务,直到对方同意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协议的保密条款而给对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为止。
第四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双方在订立协议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
2、若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一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经书面通知另一方、本协议内受影响之条款可在不能履行之期间及受影响之范围内中止履行。
3、如是政府行为因素产生的不可抗拒致使协议无法履行,提出方必须出示相应的政府文件,否则以违约责任论处。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
1、如双方就本合同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杭州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该仲裁裁决为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2、本合同的订立、执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第六条、合作时间与合同的变更。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后,以书面形式加以补充;
第七条、其他。
1、本合同的标题及各条款的标题是为检索方便拟定,不应用来解释合同的含义。
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注解、附件、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杭州吧点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盖章(签字):盖章(签字):
日期:20xx年月日日期:20xx年月日
预定合作补充附件。
第一条、关于预订及合作。
1、预订合作:甲方将通过其酒吧预订系统为客人预订乙方座位,乙方应根据客人的实际进店消费情况向甲方支付约定比例的佣金。
2、预订价格: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售价应低于乙方前台最低价格(包括促销期间的价格,下同)和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分销渠道的价格,或者至少不高于上述价格。
3、酒吧信息:乙方保证其在“酒吧信息表”中所列的信息准确无误,并承诺其提供给甲方的信息真实、完整;如其信息发生变更,则乙方需及时书面通知甲方更新。
4、预订条件及操作细节。
1)预订确认:甲方通过预定系统向乙方进行预订确认。对于乙方承诺给甲方的预留座位数以内的预订;预定成功后甲方向客人发送确认预定订单。对于预留座位数以外的预订,甲方需得到乙方确认后方可向客人确认订单。
2)预留座位变更:乙方可以提前通知甲方变更添加预留座的数量和类型。在乙方没有空余座位可供预订的特殊情况下,乙方应至少提前两小时通知甲方进行“无座”处理。
3)价格信息: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座位所适用的价格。乙方有权变更价格,但需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电话联系通知甲方确认。乙方应对此等价格以及该价格变化的准确性负责。
a、若乙方门市价格下调或推出低于吧点售价的特惠价时,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调整,以便使吧点售价始终低于乙方现行的门市价格或特惠价。
b、乙方应保证甲方客人进店当日的前台价格始终不低于其向甲方提供的售价,否则,乙方构成违约,乙方应对价格差额部分向甲方进行赔偿,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相应损失。
4)消费订单审核:乙方应指定专门部门或专人配合甲方进行订单审核工作,审核方式为:次日通过甲方提供的预定系统确认消费金额。
第二条、甲方的业绩提成。
1、由甲方带来的预定客户来乙方酒吧进行消费,甲方获得消费总额的%作为业绩提成。
2、甲方工作人员在乙方场所从事接待与销售工作过程中,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甲方的用户享受乙方规定的相应馈赠10%优惠的权利。
3、甲方年订位消费业绩完成万人民币以上,乙方将按照年消费业绩的____%一次性额外奖励甲方。
第三条、甲方的赠送权限。
本条件按每个酒吧给出的政策变化,后续消费部分按10%提成,但不计入年业绩考核量。
1、甲方用户可享受的vip赠送的权限为:当天自订房(卡/台)单个消费额的10%。(限小吃,水果)甲方用户提供凭证,签字即有效。
2、散台,吧台给予甲方用户赠送的权利,限每人(啤酒、洋酒)支,限每天人。
3、备注:
第三条、结算。
在合同期内甲方和乙方每月15号30号核对两次业绩量,乙方每月号发放甲方的订位消费提成,如遇到特殊情况则短暂的顺延,如乙方无故逾期支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交纳应付款金额的10%作为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三十天未付款,则乙方构成严重违约,甲方有权立即单方终止本协议,乙方应当在甲方发出终止通知之日起三日内交纳全部欠款及滞纳金,否则甲方将采取进一步法律措施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如有跨月份的消费,计入下月份,凡预订后未入到店消费的不计入统计。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结算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否则即构成违约,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特约商户协议书篇十五
1.授权经销 。
2.分销区域、渠道和产品 。
2.2 销售区域指附件一所列的甲方指定的行政区域。 。
3.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
4.乙方的投资、人力资源 。
4.5 乙方雇佣人员的工资与福利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
4.9 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参与所有乙方人员调动。 。
5.供应价格及转售价格 。
5.2 乙方同意依照甲方的建议转售价格转售产品。 。
5.3 甲方有权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调整产品供应价格和转售价格。 。
6.流动资金与付款 。
6.1 乙方承诺对销售甲方的产品投入足够的流动资金。 。
7.市场支持及业务指导 。
(1)最广的铺点 。
(2)最佳的陈列 。
(3)最好的客户服务 。
8.交货 。
9.乙方的收益回报 。
10.协议书保密及完整性 。
11.期限及终止 。
12.违约责任 。
13.知识产权 。
14.转让 。
15.争议的解决 。
16.修改 。
17.附件 。
本协议书的附件包括: 。
附件一乙方销售区域 。
附件二销售支持 。
附件三销售返利 。
附件四覆盖和分销奖励 。
附件五进销存报告奖励 。
附件六价格单 。
附件七收货确认政策 。
18.文本 。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
附件(略) 。
特约商户协议书篇十六
乙方: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
现甲乙丙三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规定,就合伙经营酒店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字号、主要经营地
1.1合伙字号:___________。
1.2经营场所位于:___________市路号。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2.1经营项目:___________
2.2范围包括:___________(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范围为准)
第三条合伙的组织形式
3.1酒店的组织形式是个体工商户,以方名义注册酒店,甲乙丙三方对酒店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四条合伙期限
4.1合伙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五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5.1甲乙丙三方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为:___________
甲方以__________出资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出资比例为_____%。
乙方以__________出资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出资比例为_____%。
丙方以__________出资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出资比例为_____%。
5.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齐。各合伙人的出资存入合伙人共同设立的专用账户,除经合伙人同意的日常经营开支外,任何一方不得挪用,否则赔偿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的损失。
5.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120万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第六条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6.1合伙的利润由合伙人依照出资比例分配和分担,若是出现亏损,各合伙人应及时出资补亏。
6.2合伙存续期间。如遇装修、大型拓展活动或增加经营项目、新增设施时,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根据本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增加出资,用于扩大规模或者弥补亏损。
6.3合伙人每(年/月)结算一次,于每______月______日分配上(年月)经营利润,经营利润是扣除当月已结算的所有开支(包括弥补上月亏损)外的营业结余,由三方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每(年/月)最后一日由各合伙人对本年/月的经营情况进行财务结算及库存盘点,结算及盘点结果需全体合伙人签字确认。
6.4债务承担:___________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各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7.1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时,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如火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7.2退伙
合伙期间,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可退伙,退伙需提前30日告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除名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其它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未履行出资义务;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酒店造成重大损失;
挪用、侵占合伙财产的;
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其他行为。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定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时现有共有资产总值*出资比例)。退伙人对给合伙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退货人在合伙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7.3出资转让
不得随意转让,若转让,必须经另外两个合伙人的同意。
第八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8.1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对合伙事务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
以合伙项目资产支付合伙债务;
8.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___________
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检查合伙账册及经营情况;
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8.3不具有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擅自执行合伙事务,给合伙业务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4对于合伙事务,由分管的合伙人提出建议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后执行,无法达成一直意见的,根据出资比例表决后按过半数意见执行;应该合伙人事务给合伙人事务造成损失的,表决时同意该意见的合伙人应当予以赔偿。
8.5一方对另一方负责管理的工作有监督、建议权,合伙经营及财务情况对全体合伙人公开并可随时查询。
第九条禁止行为
9.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9.3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合伙的继续
10.1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合伙字号继续经营原合伙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10.2在合伙人死亡或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还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合伙终止和清算
11.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合伙项目长期亏损且无法盈利;
合伙期限届满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被依法撤销
11.2合伙的清算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清算日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委托的合伙人担任,也可以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清算自合伙解散后15日内进行,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有意清算的合伙人可自行清算。
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合伙所欠税款;合伙债务;最后再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清算后有剩余,按双方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的,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按出资比例分担。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按其出资额的_____%赔偿其他合伙人损失;如果逾期30日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12.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出资份额或中途撤资的,按其出资额的_____%向其他合伙人赔偿损失。
因撤资给合伙造成的损失大于前款约定的,应按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12.3合伙人私自以合伙财产对外提供担保的,其行为无效,因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又给对外担保的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2.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造成损失,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13.1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应共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伙经营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
14.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经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14.2新入伙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14.3本协议一式3份,合伙人各执1份。
14.4本协议子全体合伙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14.5由于本次合伙项目经营性质属方设立的个体工商户。但并不影响本合伙协议的内容,甲、乙、丙三方在签订本协议前均已对协议内容进行认真阅读并理解,协议内容均属三方真实且准确的意思表示。本协议签订前,若甲乙丙三方已完成出资且合伙项目已进行经营的,甲乙丙三方需对现有资产进行盘点,并制作盘点清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双签订确认,该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捺印)
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捺印)
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丙方(签字、捺印)
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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