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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预算管理篇一
医院编制收支预算要遵循稳妥可靠、量入为出的原则;保证重点与兼顾一般相结合的原则及完整性和统一性原则。
固定预算、弹性预算、增量预算、零基预算、定期预算、滚动预算。
1、收入预算管理
医院收入是指医院在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中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以及从财政及主管部门取得的财政补助经费。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其他收入。
(1)收入预算的编制
收入预算根据单位上年度实际收入水平,结合当年的业务计划及医疗收费标准调整情况来确定收入总额。
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应根据主管部门分配此项补助款额的意向或计划预计编制。
医疗收入中的门诊收入应以计划门诊人次和计划门诊人次费用计算,住院收入应以计划病床占用日数(或计划出院病人数)和计划床日费用水平(或每出院病人医疗费水平)计算,其他医疗收入应分不同的服务项目,确定不同的总额,分别计算。
药品收入实行“药品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办法。
医院收入预算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财政部门核定。
(2)收入预算的分解
为了保证收入预算的有效执行,必须实行收入预算指标的分解。医院应将收入预算指标分解到医疗科室,有的可分解到诊疗组,直至每一个人,让他们做到心中有数,知道每年甚至每季度、每月的收入预算数。
(3)收入预算的执行和分析
为了促进收入预算顺利实现,医院应每季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考核、评价收入预算的执行情况,分析完成好坏的原因,发现薄弱环节和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保证全年预算的顺利完成,并为编制和执行下年度预算提供依据。
2、支出预算管理
医院的支出是指医院在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发生中的资金耗费和损失,包括医疗支出,药品支出、其他支出、财政专项补助支出。医院的各项支出必须贯彻“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的原则,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遵守财政、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
支出预算的编制应本着既要保证医疗业务正常运行,又要合理节约的精神,以计划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工作任务、人员编制、开支定额和标准、物价因素等为基本依据。
(1)支出预算的编制
①医疗支出预算的编制
对人员经费支出应根据医疗业务科室计划年度平均职工人数、上年度人均支出水平、国家有关工资福利政策等计算编列。公用经费支出部分,对公务费应以上年度人均实际支出水平为基础,按计划年度医疗业务科室平均职工人数、业务发展计划、经费开支定额计算;
对业务费可在上年度实际开支的基础上,根据年度业务工作计划合理计算;设备购置费根据计划固定资产购置计划,修购基金提取方法、比率计算编制;修缮费可根据需要和财力可能编制。
②药品支出预算的编制
药品销售成本应根据药品收入预算和上年度的药品综合加成率(或综合差价率)及药品价格政策等因素计算确定,其他项目编列方法与医疗支出基本相同。
③财政专项支出预算的编制
应根据计划年度财政预计安排的专项补助,结合项目的完工程度编制。
④其他支出预算的编制
参考上年度实际开支情况,考虑计划年度内可能发生的相关因素,正确预计编制。
医院应采用零基预算方法编制支出预算。支出预算应报主管部门审核并经财政部门核定。
(2)支出预算的分解
医院的各项支出预算应分解到各职能科室、各诊疗科室、班组甚至个人,将年度预算细分为季度和月度预算,通过分期预算控制社现年度预算目标。
(3)支出预算的控制、考核和分析
医院要加强对支出预算的控制。为了确保预算的顺利完成,医院应将预算分解成部门预算,并加强对各项支出的事前和事中控制,每季对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运用一定的方法考核分析各因素对支出完成的影响程度。
对于特殊情况下增加的支出项目,需根据医院实际支付能力,经院办会议研究方可立项支出;否则,财务部门对于预算外项目有权拒绝执行。凡经院办会议研究决定、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的收支预算,原则上当年不作调整,对于特殊情况确需调整预算的,应根据财务规定的权限及程序办理预算调整手续。
医院预算管理篇二
医院预算是对计划年度内医院财务收支规模、结构和资金渠道所作的预计。是计划年度内医院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和工作任务在财务收支上的具体反映。是医院财务活动的基本依据。
1.收支统管。医院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统筹兼顾。对预算的安排就是资金的安排,要对各类资金统筹调度、合理安排。
2.积极稳妥。编制预算要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收支平?,略有结余,不搞赤字预算。一切收支数字的预测和计算都要科学、严密、准确、真实。
3.以法理财。收支预算是医院财务工作的重要基础,预算的编制过程也是贯彻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制度,规范财务管理的过程。
1、编制医院财务预算的基本要求
医院收支预算的编制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编制预算是医院预算管理的基础环节,为保证预算编制的科学、合理、必须先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1)对上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分析研究。(2)核实基本数字。(3)正确测算各种因素对医院收支的影响。 (4)准确掌握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有关编制医院收支预算的要求,熟悉新的预算科目及其内涵,熟悉预算表格的内在联系。
2、编制财务预算的组织程序
医院提出预算建议,财政部门下达预算控制数,医院编报正式预算,财政部门正式批复预算。
3、编制医院财务预算的具体方法
医院应逐步改革传统的基数+增长'的预算编制方法,采取零基预算法编制年度预算。也就是在科学测算计划年度内各项工作对医院收支影响程度的基础上,确定每项工作可能给医院提供的收入或需要安排的支出数量,而不是审核修改上年预算或审定新增部分。
(1)收入预算的编制。财政补助收入数,应根据财政部门核定的定额补助和定项补助数编列。医疗收入,门诊部分应以计划门诊人次和计划平均收费水平计算,住院部分应以计划病床占用日数和计划平均收费水平计算,其它医疗收入应区分不同的服务项目,确定不同的定额,分别计算;药品收入,可以上年度每门诊人次和每占用床日药费的实际收入水平为基础,结合预算年度业务量预计变动数计算编列;其它收入,可根据具体收入项目的不同内容和有关业务计划分别采取不同的计算方法,逐项计算后汇总编制。
(2)支出预算的编制。医院的支出的编制包括医疗业务成本、管理费用、财政专项补助支出、科教项目支出和其它支出。医院支出预算的编制应本着既要保证医疗业务正常运行,又要合理节约的精神,以计划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工作任务、人员编制、开支定额和标准、物价因素等为基本依据。
1、医疗业务支出
对人员经费支出部分应根据医疗业务科室计划年度平均职工人数,上年末平均工资水平,国家有关调整工资、增加工资性补贴的政策规定、标准,职工福利费的提取标准、提取额度,计划开支的按规定属于职工福利费范围的增支因素,离退休人员数和国家规定的离退休经费用于开支标准等计算编列;公用经费开支部分,对公务费应以年度人均实际支出水平为基础,按计划年度医疗业务科室平均职工人数、业务发展计划、经费开支定额计算;
2、商品和服务支出
在上年度实际开支的基础上,根据计划年度业务工作量计划合理计算;根据需要和财力对可能安排的修购项目实事求是的编列。
3、药品费用按实际费用编列。
4、对固定资产按月计提折旧。
5、根据收入预算计提医疗风险基金。
6、对医院行政管理部门、后勤部门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以及其它各类杂项开支应分别计算编列。
7、其它支出,可参考上年度实际开支情况,考虑计划年度内可能发生的相关因素,正确预计编制。
医院预算管理篇三
一、根据国家对医院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原则,医院各项收支都要纳入预算管理范围内。
二、在编制预算时,应根据国家方针政策和上级部门下达的任务,结合本院情况,本着开源节流,增收节支的原则进行编制。
三、收入预算应根据上年度实际收入水平,结合当年的计划目标及医院收费标准增减情况进行编制。
四、支出预算应根据上年度实际支出水平,以及本年度工作计划,收入预算,物价变动情况等因素。既要保证医疗业务活动需要,又要量入为出,测算编制支出预算。
五、定额预算补助,按去年的基数加一定的增长率编报。
六、专项补助、科研经费、大型维修、大型设备购置以及清欠基金等其他专项补助,分轻重缓急,进行可行性论证后编报。
七、各种基金的收入根据收支结余和有关规定分配或提取金额编制。
八、各项预算报表经职工代表大会或院长办公会议审定后严格管理。
九、为了促进收入预算顺利实现,加强对支出预算的控制,每季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考核,评价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完成好坏的原因,发现薄弱环节和问题,研究对策,保证全年预算的顺利完成,并为编制和执行下年度预算提供依据。
医院预算管理篇四
1、根据国家对医院实行'金额管理,差额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原则,医院各项收支都纳入预算管理范围内。
2、在编制预算时应根据国家方针政策和上级部门下达的任务结合本院情况,本着开源节流增收节支、略有结余的原则进行编制。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3、收入预算应根据上年度实际收入水平,结合当年的计划目标及医疗收费标准增减情况进行编制。
4、支出预算应根据上年度实际支出水平,以及本年度工作计划、收入预算、物价变动情况等进行编制,既要保证医疗业务活动的需要,又要量入为出,处理好需要与可能两者间关系。
5、差额预算补助、专项补助、科研经费、大型维修、大型设备购置以及清欠基金等其他专项补助,按照上级部门下达的预算指标编制,做到专款专用。
6、使用分配的各项资金收支预算,应根据收支结余和有关规定提取金额编制。
7、各项预算报表经院长办公会审定后严格管理。
医院预算管理篇五
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
加强医院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医院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以及国家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相关规定,结合医院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
的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等,不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第三条医院是公益性事业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
第四条医院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正确处理国家、单位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保持医院的公益性。
第五条医院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科学合理编制预算,真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经济管理,实行成本核算,强化成本控制,实施绩效考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加强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六条医院应设立专门的财务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人员,会计人员须持证上岗。
三级医院须设置总会计师,其他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设置。
第七条医院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医院的财务活动在医院负责人及总会计师领导下,由医院财务部门集中管理。
第八条预算是指医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目标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医院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医院所有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第九条国家对医院实行“核定收支、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地方可结合本地实际,对有条件的医院开展“核定收支、以收抵支、超收上缴、差额补助、奖惩分明”等多种管理办法的试点。定项补助的具体项目和标准,由同级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根据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有关规定确定。
第十条医院要实行全面预算管理
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包括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决算、分析和考核等制度。
第十一条医院应按照国家有关预算编制的规定
对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根据年度事业发展计划以及预算年度收入的增减因素,测算编制收入预算;根据业务活动需要和可能,编制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收支预算必须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十二条医院预算应经医院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后上报主管部
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根据行业发展规划,对医院预算的合性、真实性、完整性、科学性、稳妥性等进行认真审核,汇总并综合平衡。财政部门根据宏观经济政策和预算管理的有关要求,对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申报的医院预算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核批复。第十三条医院要严格执行批复的预算经批复的医院预算是控制医院日常业务、经济活动的依据和衡量其合理性的标准,医院要严格执行,并将预算逐级分解,落实到具体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医院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应定期将执行情况与预算进行对比分析,及时发现偏差、查找原因,采取必要措施,保证预算整体目标的顺利完成。
第十四条医院应按照规定调整预算
财政部门核定的财政补助等资金预算及其他项目预算执行中一般不予调整。当事业发展计划有较大调整,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需要增加或减少支出、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医院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提出调整预算建议,经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审核后报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调整预算。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或调减支出预算。
第十五条年度终了,医院应按照财政部门决算编制要求,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编制决算。
医院年度决算由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复。对财政部门批复调整的事项,医院应及时调整相关数据。
第十六条医院要加强预算执行结果的分析和考核
并将预算执行结果、成本控制目标实现情况和业务工作效率等一并作为内部业务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逐步建立与年终评比、内部收入分配挂钩机制。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应会同财政部门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对医院预算执行、成本控制以及业务工作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并将结果作为对医院决策和管理层进行综合考核、实行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七条非偿还性资金。
第十八条收入包括
医疗收入、财政补助收入、科教项目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医疗收入,即医院开展医疗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门诊收入和住院收入。
1.门诊收入是指为门诊病人提供医疗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挂号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化验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卫生收入是指医院开展医疗服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生材料收入、药品收入、药事服务费收入、其他门诊收入等。
2.住院收入是指为住院病人提供医疗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床位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化验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护理收入、卫生材料收入、药品收入、药事服务费收入、其他住院收入等。
(二)财政补助收入,即医院按部门预算隶属关系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补助收入,包括基本支出补助收入和项目支出补助收入。基本支出补助收入是指由财政部门拨入的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经费、政策性亏损补贴等经常性补助收入,项目支出补助收入是指由财政部门拨入的主要用于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承担政府指定公共卫生任务等的专项补助收入。
(三)科教项目收入,即医院取得的除财政补助收入外专门用于科研、教学项目的补助收入。
(四)其他收入,即医院开展医疗业务、科教项目之外的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培训收入、租金收入、食堂收入、投资收益、财产物资盘盈收入、捐赠收入、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等。
第十九条医疗收入在医疗服务发生时依据政府确定的付费方式和付费标准确认第二十条医院要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建立健全各项收费管理制度医院门诊、住院收费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并切实加强管理,严禁使用虚假票据。医疗收入原则上当日发生当日入账,并及时结算。严禁隐瞒、截留、挤占和挪用。现金收入不得坐支。
第二十一条支出是指医院在开展医疗服务及其他活动过程中发生的资产、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二十二条支出包括医疗支出、财政项目补助支出、科教项目支出、管理费用和其他支出。
(一)医疗支出,即医院在开展医疗服务及其辅助活动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耗用的药品及卫生材料支出、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提取医疗风险基金和其他费用,不包括财政补助收入和科教项目收入形成的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其他费用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
(二)财政项目补助支出,即医院利用财政补助收入安排的项目支出。实际发生额全部计入当期支出。其中,用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发生的支出,应同时计入净资产,按规定分期结转。
(三)科教项目支出,即医院利用科教项目收入开展科研、教学活动发生的支出。用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发生的支出,应同时计入净资产,按规定分期结转。
(四)管理费用,即医院行政及后勤管理部门为组织、管理医疗和科研、教学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医院行政及后勤管理部门发生的人员经费、耗用的材料成本、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费用,以及医院统一管理的离退休经费、坏账损失、印花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利息支出和其他公用经费,不包括计入科教项目、基本建设项目支出的管理费用。
(五)其他支出,即医院上述项目以外的支出,包括出租固定资产的折旧及维修费、食堂支出、罚没支出、捐赠支出、财产物资盘亏和毁损损失等。基本建设项目支出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取得的有指定用途的项目资金应当按照要求定期向财政部门、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报送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报送项目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接受财政部门、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的检查验收。
医院预算管理篇六
第一条为提高医院的管理水平、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增强各部门的计划组织和预算管理水平、合理控制财务支出、加强内部控制、实现医院的战略目标、构筑医院的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预算管理制度是根据医院的发展战略,以现金流量为重点,逐层分解相关指标,对各部门下达目标,全程管理其经营活动,并对其实现的.业绩进行考核与评价的内部管理会计制度。
第三条预算管理的目的在于以预算、控制、协调、考核为手段,管理服务于医院的发展和经济活动的全过程的控制,最终实现医院的战略目标。
第四条本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预算的组织机构、预算管理体系、预算的编制、预算的执行、调整、预算的控制与分析、预算的评价、考核与奖惩和附则等。
第五条预算按预算的长短分为年度预算和月度预算。
1、本医院的年度预算期限为当年1月1日至次年12月31日,它是以医院的经营目标为依据,以医疗业务收支预算为起点,编制全年的医疗总收入、医疗总支出、资本性支出等预算,组成年度预算。年度预算总目标分解落实到每个月度,列出月度目标,便于月度检查,季度调整、以确保年度目标的实现。年度预算是制定月度目标的重要依据。
2、月度预算的期限从当月1日至31日。根据年度预算和月度经营情况,编制月度资金预算,用于医院的资金平衡和费用管理。
3、长期预算以医院未来3―5年的发展规划性预算,长期预算是制定短期预算的重要依据。
第六条医院的预算管理组织机构包括医院预算管理委员会的预算专项会议、财务部门的预算分析会。
第七条医院预算管理委员会是医院预算管理的最高机构,在预算组织机构中居于核心地位,以预算专项会议的形式审议或审查各项预算事项,听取预算实施结果的分析汇报。
会议由医院院长主持,各副院长、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财务部门为预算管理组织的常设部门,由其负责预算相关事项的日常处理和预算的整理、汇总、编制。
第八条医院预算管理委员会在预算管理中的主要职责:
1、组织医院有关部门论证并决定年度经营目标
2、审定医院预算编制的指导原则、编制方法和程序
3、组织召开质询会,对财务部门提交的各部门预算草案和医院整体预算草案提出质询,并就必要的修改与调整提出意见
4、根据医院的经营目标,审批医院年度预算
5、每季度末听取医院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审议各部门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
6、定期检查和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听取财务部门及其他部门的汇报,提出改进意见,督促预算管理目标的实现
第九条财务部门在预算管理中的职责
1、根据医院的年度经营计划、制定、修改医院的预算政策、预算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2、参加有关预算的医院预算管理委员会,向其他部门传达预算的编制方针、程序、具体指导各部门的预算编制。
3、根据预算的编制原则,平衡各部门的财务预算,制定医院的预算草案。
4、召开各部门预算规划会议,讨论平?预算,并报医院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
5、将最终确定的各部门预算,通知各部门执行,并且跟踪实际执行情况。
6、预算执行完毕后,按要求及时形成预算执行反馈和差异分析报告,月度提交预算执行报告反馈给各部门,季度提交预算差异分析报告给医院预算管理委员会。
7、初审各部门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
8、协助医院预算管理委员会协调,处理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
第十条医院的各医疗科室、人事部、文化发展部、院办公室、信息管理部、设备管理部、基建科、总务部等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部门业务涉及的预算的编制、执行、分析、控制、监督等工作,并配合财务部门做好医院总预算的综合平?、协调、分析、控制等工作。其主要负责人参与医院财务预算工作的全过程,并对本部门财务预算执行结果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医院的预算分类为:
1、按预算周期分为年度预算、季度预算、月度预算
2、按预算内容分为资本预算、业务预算、财务预算
第十二体预算所包括的主要内容结构图如下:
年、季、月度预算
医院预算
部门预算
门诊收入预算
住院收入预算
科教项目预算
科教费用预算
培训预算
薪酬预算
福利支出预算
用人计划
财务预算
业务预算
资本预算
损益
预算
资产负债
预算
现金流量
预算
财务费用
预算
应缴税金
预算
医疗业务总收入
预算
医疗业务成本
预算
科研教学
预算
管理
预算
固定资产投资
预算
医疗成本预算
医疗业务收入预算
医用材料采购预算
医疗药品采购预算
医疗人员费用预算
医疗费用预算
设备大修
预算
医疗风险预算
管理费用预算
办公设备投资预算
医疗设备投资预算
技改项目投资预算
基建项目投资预算
资本性支出预算
医疗项目成本预算
现金预算
预计损益表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预算
医疗人工预算
采购资金预算
医用材料药品预算
医疗费用预算
期末存货预算
第十四条预算的编制原则:
1、目标一致性原则。预算必须与医院目标相一致,各级预算必须服从于医院的战略目标和经营目标。
2、全面性原则。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做到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并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全过程监控。
3、适度性原则。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防止低估或高估预算目标,保证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切实可行。
4、分级预算原则。各部门对各自归口的业务做预算并对预算编制负责,医院对各部门予以监控审批。
5、上下结合原则。自上而下分解目标,自下而上编制预算。
6、不调整原则。预算一旦确定,没有审批,不予调整,以保证预算的严肃性与合法性。
第十五条预算的编制程序及流程
1、医院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员参与、上下结合、分别编制、分类汇总、综合平衡的方式编制。
(1)下达目标。医院院长办公会议和医院预算管理委员会根据医院的发展战略和预算期经济形势的初步预测,在决策的基础上,一般于每年10月底以前提出下一年度医院的财务预算目标,包括医疗收入目标、医疗成本费用目标、结余目标和现金流量目标,并确定财务预算编制的政策,由财务部门下达各职能部门。
(2)编制上报。各职能部门按照医院下达的财务预算目标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及预测的条件,提出详细的部门财务预算方案,于11月底前上报财务部门。
(3)审查平衡。财务部门对职能部门上报的财务预算方案进行审查、汇总、提出综合平衡的建议。在审查、平衡过程中,由院长办公会进行协调,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初步调整的意见,并反馈给有关职能部门予以修正。
(4)审议批准。财务部门在有关职能部门预算修正调整的基础上,编织出医院的财务预算方案,报院长办公会讨论。对于不符合医院发展战略或者财务预算目标的事项,院长办公会责成有关职能部门进一步修订、调整。在讨论、调整的基础上财务部门正式编制医院的年度财务预算草案,提交院长办公会或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议批准。
(5)下达执行。财务部门对院长办公会审议批准的年度总预算,分解指标体系,下达各部门执行。
2、预算编制流程如下:
各预算部门
财务负责人,财务部门
审批人
上报审批
编制预算
下达正式预算
第十六条预算编制的内容要求
1、业务预算是反映预算期内可能形成现金收付的医疗经营活动的预算,包括医疗收入预算、医疗支出预算、医疗费用预算、医疗项目成本预算、物资采购预算、期间费用预算等。
(1)医疗收入预算是医院在开展医疗活动过程中取得的医疗收入的预算,依据年度目标结余,预测的医疗市场经营或医疗服务需求编制。
(2)医疗支出预算是医院在开展医疗服务及其辅助活动过程中预期所要发生支出的预算,是在医疗收入预算的基础上,依据各业务科室的医疗服务能力、各项物资材料及人工的消耗定额及其物价水平状况编制。包括直接人工预算和直接材料预算:
(3)医疗费用预算是医院在预算期内为完成医疗服务活动预算所需各种间接费用的预算,主要在医疗支出预算基础上,按照费用项目及其上年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期降低成本、费用的要求编制。
(4)医疗项目成本预算是医院在预算期内完成医疗服务活动所需的医疗支出成本、住院床位成本和医疗费用的预算、主要依据医疗支出预算、医疗材料预算、医疗人员预算、医疗费用预算等汇总编制。
(5)采购预算是医院在预算期内为保证医疗服务活动的需要而从外部购买各类药品、各项材料、低值易耗品等存货的预算,主要根据医疗收入预算、医疗支出预算、期初存货情况和期末存货经济存量编制。
(6)期间费用预算是医院在预算期内组织医疗服务活动必要的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其他费用等预算,在区分变动费用与固定费用、可控费用与不可控费用的基础上,根据上年实际费用水平和预算内的变化因素,结合费用开支标准和降低成本、费用的要求,分项目、分责任单位进行编制。其中:科研开发费用以及业务招待费、会议费、宣传广告费等重要项目,应当重点列式。
2、资本预算是医院在预算期内进行资本性投资活动的预算,包括固定资产投资预算。
固定资产投资预算是医院在预算期内购建、改建、扩建、更新各类固定资产进行资本投资的预算,包括医疗设备购置预算、一般设备购置预算、基建工程预算、大型改造预算等,根据医院有关投资决策资料和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编制,处置固定资产所引起的现金流入,也列入资本预算。
第十七条各职能部门的预算编制分工及要求:
业务操作
具体预算类别
操作部门
编制要求
资本预算
基建投资预算
基建项目部门
编制医院的房屋建筑物等工程项目支出、维修预算
设备投资预算
设备部、总务部
编制医院的医疗设备、一般购置、维修保养预算
it系列投资预算
信息管理部门
编制医院的it系统投资、维修保养预算
办公设施投资预算
办公室、总务部
编制医院的办公设备、家具的购置、维修保养支出预算
业务预算
医疗费用预算
各医疗科室
1:编制医疗收入预算
各医疗科室
2:编制医疗费用预算
医保科
3:编制销售货款回收预算
医疗支出预算
各医疗科室
1:编制直接医疗成本预算
2:编制直接医疗人工费用预算
3:编制间接医疗费用预算
4:编制医疗项目成本预算
物资供应部门
编制物资材料采购预算
科研教学预算
科教科
编制科研教学费用支出预算
管理预算
人事部
1:编制用人计划预算
2:编制员工薪酬预算
3:编制员工福利、各种基金支出预算
4:编制员工培训及费用支出预算
办公室
编制管理费用预算
预算平
财务部门
1:根据部门预算情况进行综合平衡
2:根据初步平衡结果报院长审批
预算编制
财务部门
根据院长的初步审批结果编制预算
审议批准
院长
依章程规定及经营计划批复预算
下达执行
各预算执行部门
财务部根据批复结果分解预算下达各部门
第十八条医院年度预算编制质询会细则
1、会前准备:财务部门提前1周下达会议议程和材料要求,各部门提前准备好年度计划、预算草案及相关材料。
2、参加人员:医院院长、副院长、总会计师、各部门主任、财务部门相关成员、其他有关人员等。
3、主要内容:院长介绍医院的总体经营目标、财务目标以及各单位分解目标;各部门汇报各自的计划,接受与会人员质询,明确修改方向;院长明确各部门计划修改方向。
4、会后事项:财务部门提出预算草案修改的要求和时间表;跟踪预算的修改,并重新汇总,重新编制医院预算草案,报院长办公会审核、医院预算管理委员会批准。
第十九条医院预算一经批准下达,各部门必须认真组织实施,将预算指标层层分解,从横向和纵向落实到内部各部门、各环节和各岗位。
第二十条费用预算剩余可以可以跨月使用,但不能跨年度使用,成本、费用预算如遇特殊情况确需突破时,必须由相关部门提出申请,说明原因,经院长审批纳入预算外支出。
第二十一条医院正式下达执行的预算,一般不作调整。但当市场环境、经营条件、国家法规政策等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不可抗力的重大自然灾害、公共紧急事件等致使预算的编制基础不成立,或者将导致预算执行结果产生重大差异,需要调整预算的,按原编制程序报经批准。
第二十二条医院预算的调整应符合以下要求:
1、预算调整事项符合发展战略和现实医疗服务活动状况;
2、预算调整重点放在预算执行中出现的重要的或非正常的关键性差异方面;
3、预算调整方案客观、可行。
第二十三条须调整预算时,由职能部门书面报告,阐述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客观因素变化情况及其对预算执行造成的影响程度、预算的调整幅度等,报分管副院长审核提出意见并进行修改。
财务部门对职能部门提交的预算调整报告进行审核分析,集中编制医院年度预算调整方案,提交医院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议批准?
下达执行。
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预算调整方案,医院予以否决。
第二十四条预算调整流程如下:
各预算执行部门
财务负责人,财务部门
院长、预算审批机构
下达修正后的正式预算
预算执行情况及差异分析
分析预算执行情况或预算修正申请,判断是否需要修正预算
对医院预算和相应的部门预算进行修正
修正后的医院预算和相应部门预算
会同有关方面研究提出解决问题行动方案
第二十五条预算执行的控制
1、预算内资金的支出,由部门主任审核,分管副院长审批后,根据不同的资金审批权限由财务负责人、院长批准,财务部门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2、预算外资金的支出由申请部门填写申请报告,详细说明超预算的理由、原因及资金的使用方式等内容。由部门主任审核、分管副院长审批后,财务负责人核准,院长在预算管理委员会批准,超授权部分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后,财务部门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预算内支出审批控制流程为:
经办人员根据预算填制用款申请
部门负责人审核
分管副院长审批
院长批准
财务负责人
批
财务部门核对预算并付款
第二十七条预算外支出审批控制流程为:
经办人员根据预算填制用款申请并说明原因
部门负责人按权限审核
分管副院长审批
财务负责人核准
院长或预算管
会批准
财务部门审核手续并付款
第二十八条各职能部门应对照已确定的责任指标,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部门及人员责任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实施考评。医院对重大预算项目和内容,将密切跟踪其实施进度和完成情况,实行严格监控。
第二十九条对已纳入医院预算,但支付手续不健全,凭证不合格的货币资金支出项目,财务部门不给办理支付。
第三十条财务部门应当运用财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采用比率分析、比较分析、因素分析等方法监控预算执行情况,及时向院长办公会和各职能部门报告或反馈预算执行进度,执行差异及其对医院预算目标的影响,促进医院完成预算目标。并应当定期组织召开预算执行分析会议,通报预算执行情况,研究、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第三十一条各职能部门对预算的执行情况所形成的预算分析报告应于每月10日前上报财务部门、分管副院长、院长等。
财务部门根据相关记录及各部门的预算分析报告进行核对,分析差异产生的原因,落实责任部门,并提出不利差异的改进措施以及有利差异今后进行巩固、推广的措施建议,于每月15日前,形成上月总的预算分析报告院领导。
月度例会上,对前一月各部门的预算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评价、考核、形成正式的预算分析报告及预算考核意见交人力资源部和经济管理部以便考核使用。
第三十二条预算差异分析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本期预算额、本期实际发生额、本期差异额、累计预算额、累计实际发生额、累计差异额;
2、对差异额进行的分析;
3、产生不利差异的原因、责任归属、改进措施以及形成有利差异的原因和今后进行巩固、推广的建议等。
第三十三条医院实行对预算执行情况的评价、考核制度,并与相应的激励机制挂钩,实施事后控制,增强预算管理过程的完整性和权威性。
第三十四条预算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
1、是否按预算编制程序及日程进度完成预算的编制;
2、是否严格执行经批准的预算;
3、预算编制、执行的准确程度;
4、评价医院的预算管理系统及预算的完成情况,分析医院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
第三十五条对预算的考核包括预算完成的情况,预算编制准确性与及时性等指标;考核指标为:结余预算指标、收入预算指标、毛利预算指标、费用预算指标等。
第三十六条考核结果按医院相关制度规定,对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进行奖惩。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权。
第三十九条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执行
医院预算管理篇七
为加强医院预算管理,规范和加强各科室、只能部门预算行为,科学合理筹集、分配和使用医院预算资金,进一步促进医院事业的发展,根据《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1条预算是指医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目标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医院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医院所有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预算能够细化医院战略规划和年度运作计划,是对医院整体经营活动一系列量化的计划安排。预算管理是对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控制、调整、分析和考核等管理方式的总称。
第2条预算管理旨在实现经济业务的有计划开展,体现了经济管理的约束和激励机制,有利于优化医院资源配置。
第3条医院通过预算管理监控发展目标的实施进度,实现经济业务的可控、有序发展,通过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和评价,实现绩效管理。
第4条医院需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制度,配备相应的预算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相应的硬件与软件,通过在各级部门加强预算管理的业务培训,推动预算管理在医院的发展,构建基于预算的医院经济管理模式。
第5条预算管理要实行目标管理,预算目标是根据医院战略行动计划和年度目标的要求,配合战略实施和保证日常业务开展所应完成的工作目标。
第6条医院应根据发展战略目标,确定本年度经营目标,逐层分解到各科室、职能部门,以一系列的预算、控制、协调、考核为内容。
第7条医院预算目标分解应自上而下分解并下达,医院发展战略目标为长期目标,长期目标应分解到中期目标,再分解为年度目标,最后分解到每月。
第8条预算管理的基本任务是根据医院战略目标,确定医院年度经营目标并组织实施;明确医院各科室、职能部门的职责与权限,发挥各级预算部门和预算科室的职能作用;合理配置医院各项资源;对医院经济活动进行管理、控制、分析和监督;为考核评价医院经营财务业绩提供有效依据。
第9条医院预算编制的期间为自然年度。
第10条医院预算编制是实施预算管理的关键环节,预算编制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预算执行结果。预算编制要在预算管理委员会制定的编制仿真指引下进行。
第11条医院预算编制遵循的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医院预算编制有预算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由预算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由各科室、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编制。
2、完整性原则。
3、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原则。
5、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原则。
第12条预算编制方针应包括:
1、医院年度经营目标;
2、医院经营导向;
3、费用分摊标准;
4、业绩评价标准。
第13条预算编制要求:
1、预算内容需与各科室、职能部门业务活动性质相一致;
2、预算的水平需与各个科室、职能部门业务活动规模相一致,保证责权利对等;
3、预算需明确财务计划目标的实现,相互之间应能协调一致;
4、预算的确定需充分发挥各科室、职能部门的积极性,考虑其合理要求。
第14条医院预算编制内容。按照预算管理体制确定的收支范围,预算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收入预算包括医疗收入预算、财政补助收入预算、科教项目收入预算和其他收入预算。支出预算包括医疗业务支出预算、财政项目补助支出预算、科教项目支出预算、管理费用支出预算和其他支出预算。
第15条医院预算编制应按照国家预算编制的有关规定,对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分析研究,根据年度事业发展计划以及预算年度收支的增减因素,测算编制收入支出预算。
第16条医院收入预算编制要根据医院年度事业发展计划以及预算年度影响预算收入各项因素增减变化情况,全面统筹考虑。
第17条医院指出预算编制要根据业务活动需要和可能,做到“量入为出、量力而行”,实现收支平衡。
第18条医院预算编制步骤。
预算编制工作分为准备、编制、审批三个阶段。
1、准备阶段
预算管理办公室对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分析研究,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对预算编报的具体要求和医院下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对下一年度预算编制进行调研准备。
2、编制阶段。
预算管理办公室根据预算管理委员会预算编制指导方针,统一组织职能部门和各科室预算编制工作。
3、审批阶段。
医院预算管理委员会对医院总预算草案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并经院长办公会审批后报上级主管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根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预算管理的有关要求对医院预算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核批复。
医院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组织执行。
第19条预算编制的程序。
1、预算管理委员会根据医院的发展战略和医院经济状况,提出下年度总体预算目标,确定预算编制政策。
2、预算管理办公室结合财政部门、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编制规定,提出预算编制要求,通过医院文件或办公网等形式下达各归口职能部门和医院各科室。
3、归口职能部门根据本部门业务特点和上年度预算完成情况、本年度工作安排,编制本部门下年度预算,经分管院领导签署意见后报财务部门。
4、预算管理办公室对归口职能部门申报的预算进行收集、分类、汇总、初步审核后,报分管财务工作的院领导审查后形成预算草案。
5、预算管理办公室向预算管理委员会提交预算草案,预算管理委员会对所申报预算逐项审核、讨论,综合平衡,全盘考虑,提出修改意见,确定预算草案。
6、预算管理办公室将预算草案上报主管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形成医院正式预算。
7、预算管理办公室向各部门下发预算方案。
第20条预算责任分解。
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后,医院严格执行,由预算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预算管理办公室要将预算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的预算执行部门或个人。医院预算执行遵循以下原则:
(1)严格执行预算原则;
(2)分级组织实施原则。
第21条医院应按照国家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和省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预算执行和重点项目执行情况。
第22条预算调整。
经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批准的预算一般不予调整。因事业发展计划有较大调整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需要增加或减少支出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医院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提出调整预算建议,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调整预算。
预算调整需要经过申请、审议和批准三个主要程序。
第23条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整支出预算。
第24条预算管理办公室负责预算执行分析。预算管理办公室须加强预算分析管理,提高预算执行的有效性。
1、由财务部门建立预算管理账户。采用电子版或纸质版形式,对各归口职能部门、各预算执行科室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分析,做好预算调控工作。
2、预算分析的内容:
(1)对职能部门、各预算执行科室预算管理账户进行统计,分析各部门预算完成情况;
(2)充分考虑影响支出的各种因素,对预算执行数与预算目标数之间的差额进行比较,并分析原因;
(3)将当期预算执行数与上年同期预算执行数相比较,并与年初预算、预算批复进行对比分析,找出产生差额的原因。
3、定期检查分析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并形成书面报告。
第25条考核主体。预算执行的结果应纳入医院整体绩效考核工作中,由绩效管理部门或财务部门实施考核。
第26条预算的考核具有两层含义:一是对医院经营业绩进行评价;二是对预算执行者的考核。预算考核是发挥预算约束与激励作用的必要措施,通过预算目标的细化分解与激励措施的付诸实施,达到提升医院经济管理的目的。
第27条预算考核是对预算执行效果的一个认可过程。预算考核应遵循以下原则:
1、目标原则:以预算目标为基准,按预算完成情况评价预算执行者的业绩。
2、激励原则:预算目标是对预算执行者业绩评价的主要依据,考核必须与激励制度相配合。
3、时效原则:预算考核是动态考核,每期预算执行完毕应立即进行。
4、例外原则:对一些阻碍预算执行的重大要素,考核时应作为特殊情况处理。
5、分级考核原则:预算考核要根据组织架构层次或预算目标的分解层次进行。
第28条财务部门须将预算执行情况与绩效考核挂钩,提高预算执行的严肃性。
第29条预算绩效考核包括下列内容:
1、预算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2、预算执行情况和执行效率;
3、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果,预算绩效目标的落实情况。第30条绩效考核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考核方法主要采取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成本效益分析法等。
第31条医院应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及时调整优化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结构,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32条预算绩效考核的程序。
1、由预算管理委员会组织进行预算绩效考核,提出考核方案,预算管理办公室具体实施;
2、年末预算管理办公室对职能部门、各科室按不同项目形成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向预算管理委员会汇报;
3、职能部门向预算管理委员会汇报本部门预算管理措施及制度建设情况、预算资金使用情况和资金使用效益情况;
4、预算管理委员会根据预算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目标相对照、对预算部门进行综合打分;
5、根据考核结果,对预算执行科室实现奖惩;
6、预算管理委员会或财务部门将预算绩效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接受监督;
7、财务部门和职能部门总结分析预算实际执行情况,总结经验,为下年度预算做好准备。
第六章附则
第32条本制度由预算管理委员会制定并监督实施。本规定未作规定或没有明确规定的事项须经预算管理委员会批准,然后执行或办理。
第33条本制度自xxxx年xx月xx日起实施。
医院预算管理篇八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预决算管理制度》、《浙江省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试行办法及考核标准》,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根据国家对医院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原则,医院所有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1、在编制预算时应根据国家方针政策和上级部门下达的任务,结合本院情况,本着'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开源节流,增收节支,略有结余'的原则进行编制,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2、收入预算应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根据上年度实际收入水平,结合当年的计划目标及医疗收费标准增减情况进行编制。
3、支出预算应根据上年度实际支出水平以及本年度工作计划、收入预算、物价变动情况等进行编制,既要保证医疗业务活动的需要,又要合理节约的精神,处理好需要与可能两者间关系。
4、差额预算补助、专项补助、科研经费、大型维修、大型设备购置以及清欠基金及其他专项补助,按照上级部门下达的预算指标编制,做到专款专用。
5、预算编制一般采用的方法主要有:定额预算法、比例预算法、标准预算法、零基预算法、弹性预算法、概率预算法。上述的预算编制方法在实际工作中一般都是交叉或综合运用的,预算编制人员按年度所有因素和事项的轻重缓急测算每一科目、款项支出的需求。
1、各项预算报表应经预算管理委员会讨论并经院务会及职代会审议通过后,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审批;凡未列入预算或超出预算的重大开支应按规定审批程序报批后才可执行。
2、预算管理委员会根据医院发展规划,在对预算期经济形势做出初步预测和决策的基础上提出下一年度工作目标。
3、各职能科室根据医院预算管理委员会提出的工作目标,要求所属责任科室上报为完成工作目标需要的经费及预算项目。
4、购置专业设备和电脑设备的预算需要提交医院设备管理委员会审议。
5、财务科汇总职能科室的预算项目,上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
院级预算按规定程序审核后由财务科严格遵照执行。凡已列入预算的,财务科应保证正常用款需要;凡未列入预算或超出预算的开支,未经规定程序追加或调整的任何人无权决定付款。
医院应至少每半年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考核、评价收支预算进行执行情况,分析完成与否的原因,发现薄弱环节和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保证全年预算的顺利完成并为编制下半年度预算提供依据。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当上级下达的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或由于国家有关政策的变化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使原批准的预算数发生较大的变动,应编制调整方案(调整的原因、项目、数额、措施及有关说明),并经预算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报经主管部门调整预算;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小时,由医院自行调整,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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