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是自己给的,我们应该学会珍惜当下的每一天。阅读是提高语言表达能力的有效途径之一,下面分享一些阅读的方法和技巧。总结是一个提高思考和表达能力的过程,以下是一些不错的总结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撤被告申请书篇一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市____商贸城有限公司,住址:__市__区___路_号铺
法定代表人:刘__
被告:__市__区____商贸城,住址:__市__区___路_号铺
投资人:黄__
请求事项:
1、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被告;
2、判令被申请人与被告__市__区____商贸城连带赔偿原告的各项损失合计348119.20元。
主要事实和理由:
被告__市__区____商贸城声称已于____年1月28日将其在____商贸城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包括与原告签订的《厂房租用协议》转让予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同意承受并以被申请人名义独立经营,但现有证据显示:
3、原告及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均显示,被告与被申请人也是共同参与了对原告的侵权行为,构成共同侵权:
2〉被申请人于____年5月28日、6月9日就其拟采取的侵权行为向原告发函,其资料和被告的函如出一辙,可见其与被告有共同故意。
3〉法人是拟制的人格,个人独资企业虽然不具有法人地位,依然能够以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具有团体人格的组织体属性,两者的对外法律行为均需要经过法定代表人或投资人以及员工的职务行为体现效力。一套人马从事两个主体经营范围和具体事项均无二致的经营行为,实际两个主体已经混同,在相对人无法区分时应连带承担法律职责。
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原告提出追加被申请人__市____商贸城有限公司为本案被告之申请,请予批准。
申请人:邹__
诉讼代理人:___
__年__月__日
撤被告申请书篇二
追加——————————为(——)——法民——初字第——号案被告;
事实与理由:
——————————————————————————————————————————————————————————————————————————————————————————————————————————————————————————————————————————————————————————————。请予以批准!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原告:————————。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撤被告申请书篇三
被申请人:***,男,汉族,四十岁左右,住xx省xx县城。
被申请人:***,男,汉族,四十岁左右,住xx省xx县城。
申请撤销对被申请人人工费纠纷一案的起诉。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告***人工费纠纷一案贵院已受理。后申请人追加两被申请人为被告。现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当时都是被告单位的员工,其行使的`是其职务行为,故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与该案不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基于以上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特申请撤销被申请人为本案共同被告参加诉讼,请贵院予以准许!
此致
xx省xx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撤被告申请书篇四
新疆博乐垦区人民法院:
你院受理本委托人作为原告诉被告王建仕和被告兵团农五师高级中学追索劳动报酬3.6万元纠纷一案,现本委托人特委托余远生(系本人姐夫)代理本人参与本案诉讼,委托权限为一般代理(出庭、宣读起诉书、举证、质证、申请回避、法庭辩论、代收法律文书),委托期限至本案一审终结。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撤被告申请书篇五
代理人:张律师,云南民定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__________。
依法追加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_________________一案中,……(写明相关事实),其与本案正在进行的诉讼,具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的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此致
___法院。
申请人:
__年__月__日。
撤被告申请书篇六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__,男,__族,__岁,身份证编号:__,__,__人,现住__号。
上诉人因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不服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____)永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故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1.撤销永城市人民法院(____)永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书。
2.改判被告人不构成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
事实与理由
上诉人在本案中的地位决定上诉人无从知晓河南文化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文化公司)无履行合同的能力。
文化公司为本案第一被告人丁发起成立,在设立公司之时,丁向工商登记部门投送的各种资料及公司的设立过程,上诉人均不知晓。上诉人开始只是丁的一个司机,后被丁派到郑州分公司任副经理,从事的都是按照丁的指令做一些具体事务,包括文化公司对外招标的各种事宜,上诉人均不知晓,故上诉人没有机会知道文化公司的资金运作状况。再者,上诉人原来没有从事过项目投资方面的工作,加上自身文化程度较低,也无能力判断文化公司是否投资该项目的'资金状况。但永城市人民法院(____)永刑初字号判决书认定上诉人明知被告人丁无履行能力,仍介绍被害人施工企业签订工程施工合同,骗取合同履约金,属认定事实错误。
二、上诉人无非法占有的主观目的,客观上也没有占有施工企业的钱财。
上诉人虽然介绍了两家企家和文化公司签订了合同,但所收的这两家企业的合同履行金,均按照丁的指示,全部交给了丁本人或汇到了丁指定的帐户上。至今为止,上诉人为文化公司工作时垫付的各项费用6万多元(已向法院提交证据)也无着落。客观地说,上诉人本人也是本案的受害者,何来占有受害企业钱财之谈,更谈不上主观上的占有。
综上所述,永城市人民法院(____)永刑初字第判决书针对上诉人而言,查明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恳请二审法院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有错必究的工作态度,给上诉人一个公平的判决。
此致
__人民法院
上诉人:__
代理律师:____
__年__月__日
撤被告申请书篇七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贵院受理的(案号:(20xx)穗天法民一初字第2330号)原告诉被告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交通事故纠纷一案,经原告调查确认,由于客观原因,特申请将本案被告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变更为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不再列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为本案的被告,请准予。
申请人:
20xx年11月26日。
撤被告申请书篇八
住址:xx羊区青羊大道。
被申请人:四川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
住所:xxx市武侯区。
请求事项:
1、追加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诉xx、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共同被告。
2、判令被申请人与xx、xx承担连带责任。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xx、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贵院已于20xx年7月16日以(20xx)温xx初字第号受理。20xx年8月3日,被告刘虎成以被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身份向申请人换据,确认借款本金950,000元整,并约定按照月利率2.5%的标准计息,借款期限为一年,用于被申请人公司流动资金使用,并约定到期无法偿还债务,以被申请人公司财产及股份经营权作为抵押,期间被申请人也以公司账户向申请人偿还利息。债务到期后,经申请人多次催收,被申请人拒不偿还。因此,申请人要求三被告共同偿还本金950,000元及利息575,541元(自20xx年8月3日至20xx年7月31日按月息2.5%标准计算),并承担连带责任。
综上所述,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利,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特向人民法院提起申请,请求依法追加被申请人为被告并承担连带责任。
此致
x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撤被告申请书篇九
申请人:王春利,女,20__年4月2日出生,汉族,住郑州市金水区柳林镇王庄村20号。
申请人:李永亮,男,20__年5月12日出生,汉族,住郑州市金水区柳林镇大贺庄61号附2号一队016。
被申请人:孟祥飞,男,汉族,20__年9月1日出生,住河南省濮阳县城关镇火神庙街43号。电话:。
被申请人:周来齐,男,汉族,20__年4月15日出生,住安徽省砀山县关帝庙镇杨庄村周庄122号。电话:。
被申请人:陈进良,男,汉族,20__年4月22日出生,住河南省西平县盆尧乡陈老庄村四组。电话:。
申请事项:
事实与理由:
本案原告王新民诉被告王春利、李永亮、王志刚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贵院已经立案受理。本案的全部事实为被申请人王志刚为装修自己经营的饭店门头招牌,找来设计人员孟祥飞,孟祥飞又找来木工周来齐和电焊工陈进良,以上人员共同从王春利、李永亮经营的商店借电进行电焊作业,并征询过房东王新民的意见。最终因电焊作业过程中违章操作,导致电气线路超负荷运转引发了本次火灾事故。故被申请人孟祥飞、周来齐、陈进良在本案中亦存在过错,亦为本案侵权责任人,应当对本案火灾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共同承担责任。
为了帮助法院查明事实真相,依法认定本案全部责任人员,申请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9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的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此致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撤被告申请书篇十
申请事项
追加被申请人王__、王____为本案的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陈__因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贵院业已历城民初字第11345号案件受理,被申请人王__、王____与本案正在进行的诉讼,具有法律上直接的'利害关系。
1月6日被申请人王__驾驶王____所有的车牌号为鲁ae__65的大货车到申请人处修车。修车过程中王观军倒车过猛致使车板掉落,掉落的车板将本案原告砸伤。两被申请人是本案的实际侵权责任人,与本案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二者参加诉讼,有利于法庭查明事实真相,明确法律责任。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王__、王____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此致
___法院
申请人:
__年__月__日
撤被告申请书篇十一
申请人:姓名:季俊生,性别:男,年龄:60岁,民族:汉族,工作单位:成都飞机公司,住址:本市光华村省党校15—1—10号,电话:xxxxxx。
被申请人: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飞},法人代表、总经理:王广亚;直接责任单位:成飞人力资源部,现任部长何勇(以下简称司人部),电话:xxxxxxx。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黄田坝,通讯地址:成都飞机公司,邮编:xxxxxxx。
依法追加被申请人成飞(具体地说是司人部)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青羊区中医医院,成都中山医院,成都佳士实业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件中,由于各位被告及其律师甚至有政府官员法官,长期都是依据我的内退协议写的我与成飞的劳动合同只是"中止",不是解除之事实,依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请示》的复函第三条规定:"关于内部退养的职工可否流动的问题。根据国务院《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国务院令第111号)的有关规定,对距退休年龄不到5年的职工办理内部退养是安置富余职工的一项措施。职工办理离岗退养手续后,与新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到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法规,不承认我再打工应受劳动法保护,不服从成都市劳仲委的有效裁决,不服从青羊区人民法院的判决,导致这个重大法律政策问题,几年十多次审理都不能了结。成都市劳仲委的裁决法院已执行显然没有错误,劳动部的法规的法规显然没有错误,唯一需要严格认真审查的,就只是我与成飞的劳动合同,究竟是中止——中途停止后又继续,还是劳动部法规所说的解除。
刘平,程文审判长都知道,在你们分别开庭之前,我就请求成飞人力资源部(以后简称司人部)出庭作证,证明自我内退起,我与成飞的劳动合同就已解除,他们不仅没有出庭,而且,在我向他们递交了成都市劳仲委的裁决书和青羊区人民法院的执行通知书以及青羊区人民法院法院确认我可以再建立劳动关系的判决书后,直至今年8、9月份,他们还说你当然不能与其它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说"中止"与终止意义不同;因此我终于认识到,查清我内退后与成飞的劳动合同,到底是"中止",还是解除,是正确审判我的所有劳动争议案件,使所有各方心服口服,不再反复的前提和关键;也就是说,在我的所有劳动争议案件中,成飞司人部必须到庭参加诉讼,否则我的所有劳动争议案件永无了结和令所有各方心服口服之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的规定,特再次申请追加被申请人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具体地说是成飞司人部)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谢谢。
撤被告申请书篇十二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_,民族: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律师事务所,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_,民族: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申请事项:
依法追加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_____________一案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与本案正在进行的诉讼,具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的.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此致
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撤被告申请书篇十三
申请人:__x,男,____年08月06日生,回族,__省__县人,住__省__县__镇__村42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联系电话:139872____x。
被申请人:__市__汽车信息服务部。
负责人:__x(联系电话138872____x);。
地址:__省__市__________;。
请求依法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__x诉申请人__x交通肇事附带赔偿一案贵院已受理。____年03月21日,交通事故发生前一天,申请人委托朋友将云l____x解放牌4100型货车连同车辆相关证件交给被申请人__市__汽车信息服务部,委托该信息部代为办理落户手续。____年03月22日上午九时许,申请人获悉__市三通汽车信息服务部工作人员__x驾该货车发生交通事故,致受害人吴__死亡。
申请人认为:该交通事故发生在申请人委托被申请人办理车辆落户手续期间,事故发生时该肇事车辆由被申请人实际保管和控制,并由申请人__市__汽车信息服务部工作人员驾驶,被申请人__市__汽车信息服务部应该是本案的实际侵权人,与本案正在进行的诉讼,具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原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之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共同被告,请予批准。
此致
__市人民法院。
____年04月11日。
撤被告申请书篇十四
申请人:
性别:
身份证号:
住址:
性别:
住址:
依法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的诉讼,具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的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此致
人民法院。
20xx年3月31日。
撤被告申请书篇十五
申请人:,住所地: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女,汉族,邢台县晏家屯镇北小吕村人,住该村,系被告郑建飞的母亲。
被告:,男,汉族,邢台市晏家屯镇北小吕村人,住该村。
1、依法追加被申请人胡双菊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xx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由于是胡双菊让其子郑建飞与我们签订的《房屋场地租赁协议》,并且该《房屋场地租赁协议》履行了半年之久,在履行过程中,我们才了解到胡双菊才是该租赁场地的'房屋所有权人,鉴于郑建飞与我们签约的行为是一种代理行为,因此该租赁合同纠纷与被申请人胡双菊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的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胡双菊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此致
邢台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撤被告申请书篇十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诉法》第132定“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
申请人:xxx,男,1975年08月06日生,回族,云南省巍山县人,住云南省巍山县xx镇xx村42号。身份证号532927xxx,联系电话:139872xxxxx。
被申请人:大理市xx汽车信息服务部。
负责人:xxx(联系电话138872xxxxx);。
地址:云南省大理市xxxxxxxxxx;。
请求依法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xxx诉申请人xxx交通肇事附带赔偿一案贵院已受理。20xx年03月21日,交通事故发生前一天,申请人委托朋友将云lxxxxx解放牌4100型货车连同车辆相关证件交给被申请人大理市xx汽车信息服务部,委托该信息部代为办理落户手续。20xx年03月22日上午九时许,申请人获悉大理市三通汽车信息服务部工作人员xxx驾该货车发生交通事故,致受害人吴文凤死亡。
申请人认为:该交通事故发生在申请人委托被申请人办理车辆落户手续期间,事故发生时该肇事车辆由被申请人实际保管和控制,并由申请人大理市xx汽车信息服务部工作人员驾驶,被申请人大理市xx汽车信息服务部应该是本案的实际侵权人,与本案正在进行的.诉讼,具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原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之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共同被告,请予批准。
此致
××市人民法院。
20xx年04月11日。
撤被告申请书篇十七
申请人:________,性别:女,身份证号:________,住址: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性别:男,住址:________。
依法追加被申请人________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的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________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此致
敬礼!
______人民法院。
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撤被告申请书篇十八
申请人:,性别:女,身份证号:,住址:。被申请人:,性别:男,住址:
依法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的诉讼,具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的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此致
___法院。
申请人:
__年__月__日。
撤被告申请书篇十九
一、请求依法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要求停止侵权并搬出号。
二、请求依法判令监护人承担侵权期间给申请人造成的房租损失。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侵权赔偿纠纷一案急由贵院立案审理。申请人与被告20xx年4月13日离婚,分割财产时被侵占房屋由申请人所有并办理了产权过户,婚生女由被告抚养。20xx年3月3日执行局强制执行之前,被申请人一直随被告在该房屋居住,强制执行之后被申请人依然居住在该房屋,至今拒不迁出。被申请人和本案的审理有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的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此致
签名:
日期:年月日
撤被告申请书篇二十
申请人(原告):xxx,男,苗族,1976年6月20日出生,住高县文江镇得狼村碾子头组,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联系电话1xxxxxxxx。
被申请人:高县文江镇芙蓉村村民委员会,住高县文江镇芙蓉村。
被告: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住高县文江镇芙蓉村。
法定代表人:xxx,住高县文江镇白庙街道19,联系电话xxxxxxxx。
1、追加被申请人为芙蓉村煤矿拖欠xxx工资纠纷一案的被告。
2、判令被申请人为本案连带责任人,代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支。
付原告xxx工资20000.00元。
事实和理由。
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闭时,拖欠申请人工资3万元,后来,经文江镇政府协调,政府出面补发了1万元,为继续追讨企业拖欠的2万元工资,申请人于20xx年11月18日向高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高县人民法院已受理立案,案号:(20xx)宜高民初字第1575号。按诉讼程序,申请人进行了举证调查,在调查中发现了新的证据,证据证明芙蓉村煤矿企业法人已经解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四条的规定,高县文江镇芙蓉村村民委员会是芙蓉村煤矿的出资人,应当是本案的当事人,故向高县人民法申请追加被告,增加诉讼请求。
高县文江镇芙蓉村村民委员会是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的出资人、企业产权所有人。芙蓉村村民委员会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投资投工,用以矿建矿的方式建设了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芙蓉村村委一直以发包给私人经营的.方试经营煤矿。20004年,芙蓉村村民委员会曾把芙蓉村煤矿委托、承包给珙县白皎矿业公司经营;芙蓉村村委发包煤矿的收益除了用于村委开支外,还给全村村民分红;20xx年芙蓉村煤矿关闭,政府给煤矿的关闭补偿款,也是划拨给了芙蓉村村委,并且,芙蓉村村委将大部分补偿款以分红的方式分发给了全村村民。以上事实说明高县文江镇芙蓉村村民委员会是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的出资人、实际企业权产所有人。何开平是芙蓉村村干部,这可能是营业执照上写企业所有人是何开平的原因。
《高县人民政府关于关闭高县腾龙先锋煤矿等六个煤矿的决定》(高府发[20xx]23号)文件,已经公布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于20xx年10月31日关闭,说明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已经不再依法存在;文江镇人民政府出面冻结了煤矿所有的资金,给职工发放拖欠款,都没有付清,煤矿已经闭坑,煤矿地面设备、设施已经全部拆除,说明芙蓉村煤矿已无财产和经费;煤矿所有管理人员已经解散,煤矿地面所有场所全部荒废,说明芙蓉村煤矿已无组织机构和场所。综上所述,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已经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十七条“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依法成立;(二)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规定的条件,说明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法人已经解散,企业法人终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十六条“企业法人终止,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并公告。”,芙蓉村村委作为芙蓉村煤矿的出资人,在企业法人已经终止后,没有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属其违法。应当视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已经被注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四条“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的规定,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关闭时未依法进行清算,高县文江镇芙蓉村村民委员会作为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的出资人、实际企业产权所人,就是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拖欠款纠纷的当事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第一款(“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的规定。被告作为企业出资人、实际企业产权所有人、芙蓉村煤矿拖欠款纠纷的当事人,在无偿接受了政府划拨的煤矿关闭补偿款后,应当和白庙乡芙蓉村煤矿同共承担民事责任,在煤矿没有财产的情况下,依法代芙蓉村煤矿支付2万元工资给申请人(原告)xxx。
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申请人(原告)提出追加高县文江镇芙蓉村村民委员会为本案被告,请予以批准。
谨呈。
高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11月30日。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85389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