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面临复杂的情况时,总结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理清思路和解决问题。在总结中可以添加一些关键词或关键句,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文章的重点。以下是一些经验丰富的人士总结的成功经验,希望对大家有所启示。
征地补偿补充协议篇一
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连云港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连政规发〔20xx〕4号)的要求和内容,我镇逐条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程。
青湖镇专门成立了由书记苏卫哲同志任组长的征地拆迁工作领导。
小组,及时制定了工作计划及方案,召开了青湖镇征地拆迁工作布置会,宣传征地拆迁政策。
二、研究、编制年度征地拆迁工作计划和年度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
青湖镇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征地拆迁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工作流程和工作人员职责等规章制度,严格要求,对照执行。
三、针对征地拆迁政策调整情况,结合青湖镇实际,研究、编制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为切实推进青湖镇征地拆迁工作,维护土地所有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连云港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连政规发〔20xx〕4号)文件及县政府的相关规定,结合青湖镇实际,制订出青湖镇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并在实际工作中贯彻执行。
大家较快熟悉了征地拆迁的相关政策和工作方法,为征地拆迁各项工作的平稳推进提供了保障。
五、深入基层摸底,开展工作调研。
青湖镇征地拆迁工作组深入基层走访调研,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的新方法、新思路,探索对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就业、就医、子女就学等社会保障新机制,形成调研文章。
六、做好征地拆迁工作例会有关会务、进度报表编制和征地拆迁工作宣传、报道工作。
例会,给各相关部门负责人施压鼓劲,确保征地拆迁工作快速推进。
七、做好征地拆迁资金使用计划的制定及征地拆迁补偿款的决算、审计工作。
坚持征地拆迁资金有计划使用的原则,注重做好计划,并按照计划予以申请、拨付,使征地拆迁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避免资金盲目使用情况的发生。
八、摸底排查系统内征地拆迁工作。
经摸底排查,我系统内未发生一起违规、违纪的人和事。
二0xx年五月三十日。
征地补偿补充协议篇二
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现就北京外国语大学温州附属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北京外国语大学温州附属学校建设工程。
2、项目用地位置:南白象街道南湖村。
3、批准机关、批准时间、批准文号:浙江省人民政府于2016年5月9日以浙土字a[2016]-0036号批准。
4、批准征地面积:项目用地面积:1.0774公顷,其中:征收南湖村集体土地1.0774公顷(计16.161亩),其中一般建设用地0.5334公顷(计8.001亩),建设用地(城镇低效用地a)0.544公顷(计8.16亩)。
二、征地补偿安置依据:《温州市市区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办法》(温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43号)文件。
1、本次征地实行区片综合价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如下:
2、征地补偿费用为:120.2378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万贰仟叁佰柒拾捌元整),其中:
2)安置补助费:77.5728万元。
3)征地现场处理包干费:3.8786万元。
4)地面附着物补偿费按实另行补偿。
3、征地补偿费由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分配。
四、征地安置措施:
1、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本次征地可安排20人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
2、住宅用房安置指标:本次征地政府可安排住宅用房安置指标489.60平方米。
3、其他安置方式:/。
五、本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已经在征地报批前通过书面送达、公开张贴征地听证告知书等形式,告知并征求了被征地村的意见,规定期限内未收到听证申请。本次公告后,仍有不同意见或者要求举行听证的,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村民委员会为单位,用书面形式送达本机关(联系电话:86098081、联系地址:瓯海区府2号楼304室),逾期将被视为放弃。
六、本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征求意见并报温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本机关组织实施。对公告涉及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可以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书面向温州市人民政府申请协调,协调不成的,申请人可按规定的程序向裁决机关申请裁决。协调、裁决期间,不影响征地方案的实施。
七、本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温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将在本机关门户网站公告公示专栏内予以公布。当事人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八、本机关已经与被征地村、街道办事处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街道办事处和被征地村要按照协议规定,落实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九、公告期10天。
特此公告。
xx市国土资源局(盖章)。
20xx年6月13日。
征地补偿补充协议篇三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村镇建设规划,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甲方征收现属于乙方位于集体所有的`土地。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及江西省人民政府“相关条文”的规定,经双方协商,就征地补偿安置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______亩,_______亩。
二、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四至:______详见征地图。
图号为_____。
三、甲方按照有关规定,应支付乙方征地补偿费用为:万元。
人民币(大写: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其中:1、土地补偿费:______万元。
2、安置补助费:______万元。
3、地面附着物补偿费:______万元。
征地补偿补充协议篇四
甲、乙双方就小学房屋无偿转让事项,经协商一致,并经土地所有权人同意,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1、甲方自愿将坐落在房屋院落(包括:正房间、厢房间)无偿转让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房屋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给乙方。该院落具体位置为:
东邻:________________,西邻:________________。
南邻:________________,北邻:________________。
登记长度为:________米、宽度为________米,面积共________平米。
2、该院落相关的附属物同时全部转让,附属物包括:
3、甲方应在前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
4、本合同生效后,一方如不能按规定交付房产或按规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五十元违约金。
5、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并已经取得全部共有人的`一致同意。若因产权、使用权或其他产权原因而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甲愿意赔付乙方全部转让款、房屋的改造、建造、装修等费用及土地增值部分。
6、合同生效后甲方有配合乙方办理相关产权证照转移义务,如因政府原因确实无法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甲方须把相关证件交乙方保存。如遇政府征地拆迁,该院落的拆迁利益(包括拆迁补偿款、回迁房等)全部归乙方所有。
7、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村委会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协议电脑打印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村委会意见:________________。
村委会盖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征地补偿补充协议篇五
征收人:武夷山市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徐春晖,职务:市长。
住址:武夷山市中山路18号。
因武夷山市工业路棚户区二期改造项目建设需要,武夷山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于4月29日作出《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工业路棚户区二期项目房屋征收决定》(武政征决[]1号),并于同日发布《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工业路棚户区二期项目房屋征收公告》(武政告[2014]15号),决定对武夷山市工业路棚户区二期改造项目范围内所有房屋进行征收,房屋征收部门为武夷山市建设局,受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为武夷山市棚户区改造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棚改办”)。207月22日,市政府作出《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工业路棚户区二期项目房屋征收决定的补充决定》(武政征决[2014]4号),并于2014年7月24日发布《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工业路棚户区二期项目房屋征收公告》(武政告[2014]25号),将《武夷山市工业路棚户区二期改造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以下简称《补偿方案》)规定的签约期限调整延长至2014年11月4日。
被征收人位于武夷山市城关五九路20号的房屋(以下简称被征收房屋)在本项目征收范围内,房屋所有权证号:武房字第93051号,登记建筑面积148.10平方米,另共用分摊面积为28.23平方米,建筑结构砖混、砖木;土地使用权证号:国武用字第272号,批准土地使用面积83平方米,另分摊面积12.9平方米。
因被征收人与房屋征收部门武夷山市建设局、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市棚改办在武政征决[2014]4号规定的签约期限届满前,虽经多次协商仍未能达成征收补偿协议。1月15日,市棚改办依法书面通知被征收人进行最后一次协商,被征收人仍逾期未到场协商。
为了切实维护公共利益,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590号令)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及《补偿方案》相关规定,现作出补偿决定如下:
一、补偿方式:被征收人可以选择产权调换,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因被征收人不配合入户丈测,无法对被征收房屋的室内装修进行评估,故下述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值不含室内装修价值;室内装修价值待完成入户评估后,另行货币补偿。
(一)产权调换方式。
1.被征收房屋的价值:根据闽武夷评报房字()第h号房地产估价报告,被征收房屋2-4层砖混住宅(建筑面积:112.05㎡)评估单价为人民币5583元/平方米,1层砖木住宅(建筑面积:29.8㎡)评估单价为人民币5480元/平方米,1层住宅实际用作店面(建筑面积:34.48㎡)评估单价为人民币18724元/平方米,总价值共计人民币1434483元。
2.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就近安置,安置房位于本项目新建安置小区b-6#601(期房),钢混结构,建筑面积约120平方米,根据闽武夷评报房字(2015)第h号房地产估价报告,安置房价值的评估单价为人民币7392元/平方米,总价值共计人民币约887040元。
综上,被征收人如选择产权调换,房屋征收部门应向被征收人支付差价款人民币约547443元,具体以安置房交房办证时的建筑面积结算差价款,多还少补。
根据闽武夷评报房字(2015)第h2001号房地产估价报告,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为人民币1434483元,由房屋征收部门一次性发放。
(三)以上两种补偿方式,被征收人应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房屋征收部门或房屋征收实施单位选择确认其中一种补偿方式;逾期未选的,将按货币补偿方式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补偿。
二、根据《补偿方案》规定,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过渡补助费和停产停业损失补助费按下列方式计算发放:
(一)搬迁补助费。
1.如选择产权调换的,搬迁补助费:8元/平方米·次×120平方米×2次+8元/平方米·次×21.85平方米×1次+12元/平方米·次×34.48平方米×1次=2508.56元,与被征收房屋补偿款同时支付。
2.如选择货币补偿的,搬迁补助费:8元/平方米·次×141.85平方米×1次+12元/平方米·次×34.48平方米×1次=1548.56元,与被征收房屋补偿款同时支付。
(二)临时安置过渡补助费。
1.产权调换:如选择自行过渡的,过渡期暂计24个月,自房屋搬迁腾空之日起计算,临时安置过渡补助费每6个月发放一次,共计:10元/平方米·月×120平方米×24个月+10元/平方米·月×21.85平方米×6个月+20元/平方米·月×34.48平方米×6个月=34248.6元;逾期安置的,从逾期之月起支付双倍临时安置过渡补助费。如选择使用周转用房过渡的,被征收人不能享受临时安置过渡补助费,周转用房坐落于武夷山市富贵华府11号楼a702,建筑面积116.5平方米,待产权调换房屋正式交付被征收人之日,由房屋征收部门无偿收回。如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应同时选择一种过渡方式;未选的,视为被征收人选择自行过渡。
2.货币补偿:临时安置过渡补助费为10元/平方米·月×141.58平方米×6个月+20元/平方米·月×34.48平方米×6个月=12648.6元,与被征收房屋补偿款同时支付。
(三)停产停业损失补助费。
停产停业损失补助费:35元/平方米·月×34.48平方米×6个月=7240.8元,与被征收房屋补偿款同时支付。
三、房屋征收部门已按照货币补偿方式委托银行在工业路棚户区二期改造项目征收补偿安置资金专用账户下独立挂账、足额存储被征收房屋的补偿款、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过渡补助费和停产停业损失补助费等。
四、被征收人应当自本决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将被征收房屋腾空并交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拆除。被征收房屋相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如被征收人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本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南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本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市政府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2月6日。
征地补偿补充协议篇六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使用房山区阎村镇大董村(以下简称甲方)土地铺设水管路和电力线路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占地范围:如附图所示
二、占地期限:
三、占地补偿及缴纳方式:
占地补偿费分2次支付:1、合同签订7日内,乙方支付甲方占地补偿费 元。2、管道、线路施工完成后,乙方支付甲方占地补偿费 元。
四、相关权利义务:签订合同后,甲方保证:1、全力配合乙方的工作;2、负责清理好地上附着物、青苗等; 3、涉及相邻关系中村民阻碍建设等问题,甲方应无条件配合处理。4、水管路和电力线路铺设好后,乙方有对线路维护和修理的权利,甲方应当积极配合不得阻挠。甲方对该范围土地再进行处理时不得影响乙方排污、供水及电力线路的正常使用。
五、甲乙双方所订合同在合同期内具有行为的连续性,双方均不能因改制、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及其他原因终止本合同。
六、合同期内违约责任:合同期内,甲方违约需返还乙方占地补偿费并承担由于甲方违约给乙方带来的损失;乙方违约,甲方不退还剩下租期内的占地费,并对土地重新享有处分权。
七、合同附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壹份。本协议自签字日起生效。
九、合同履行期间,遇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当协商无法解决时,可通过法院诉讼。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为发展村庄经济提高村民收入,乙方征用甲方承包土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偿协议如下,共同遵照执行。
一、土地位置:位于 以南, 。
二、用地面积:该宗地块面积 亩,属于甲方承包田地。
三、征地补偿费用:经双方同意由乙方一次性补偿,补偿单价17.3万元/亩,共计补偿甲方费、青苗及附着物补偿费等所有的补偿项目),本协议签订后5日内支付。协议签订后该地块的收益、补偿等一切权益均归乙方所有。
四、乙方承诺,以后如遇该地块地价调整,补偿款差额部分给甲方补齐。
五、甲方承诺:签订本协议后,甲方不得将该宗地块交他人征用或占用;不以任何方式干涉乙方施工、使用;并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该宗地块相关手续。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效力同等。
甲方: 乙方:
2017年10月日 2017年10月日
甲 方:
乙 方:
丙 方:
因xxxx工业园发展需要,在丙方管辖村乙方境内征用土地 亩,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xx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xx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x政发〔2017〕43号)、《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监督管理的通知》(x政办发〔2017〕15号)、《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xx政发〔2017〕16号)、《关于印发xx市征地补偿补充标准的通知》(xx政发〔2017〕25号)的.规定,在监证方的指导下,经甲乙丙三方充分协商,在各方自愿互利的基础上,乙方所在丙作为征拆工作执行主体的条件下,现就征地补偿有关问题达成以下协议:
一、征地位置和范围
1、以被征地村认定征地红线图界线为准。
2、征地红线图由国土、规划部门提供。
二、征地类别、面积补偿标准和金额
注:征地补偿标准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三、付款方式
甲方自协议签订后补偿金额结算完毕之日起15天之内向丙方支付征地补偿款项;丙方确保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征地补偿费。
《征地补偿协议范本》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
征地补偿补充协议篇七
委托人(下称甲方):
受委托人(下称乙方):
甲方因与株洲市荷塘区征地补偿一事,委托乙方律师提供法律咨询、进行谈判、书写法律书等,经双方协议,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三、特别约定:以上法律服务费均不含税金,不开具发票。如甲方需乙方开具法律服务发票,则甲方另行承担乙方开具发票所缴纳的费用。
四、乙方为本次法律服务异地调查、谈判等所需的交通、差旅、食宿费用以及因调查取证必须向第三方支付的正当支出费用,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全部由甲方负担并及时支付。
五、乙方律师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严格遵守法律执业人员职业道德,为甲方的件资料、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保守秘密。如违反,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六、如乙方承办律师不按规定程序认真负责地提供法律服务,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权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协议,要求乙方如数退还或拒付服务费,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甲方须真实地向承办律师叙述情况,提供有关案件的证据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八、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服务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服务费不退回。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应自签订之日起至所需书书写完毕提交给甲方时止。
十、甲方未如约交纳服务费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其代理工作和本代理协议,已收费用不再退还。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纳全部服务费的情况下已经履行了全部工作,则乙方除有权要求甲方如数缴清服务费外,还可要求甲方支付未缴清款每日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十一、本协议如须补充、变更或提前终止,双方应协商一致后决定。
十二、因委托代理或相关事宜产生纠纷时,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有权向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本协议签订地为株洲市荷塘区。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征地补偿补充协议篇八
甲方因建设________________需要占用土地,在________镇人民政府监督协调下,根据《民法典》和《土地法》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用地范围为建设________商业中心所需土地。
二、协议达成后,乙方及其村民不得干扰阻挡甲方在土地范围内施工、经营等合法行为。
三、甲方根据用地的数量对乙方进行土地占用补偿,补偿方法如下:
1、甲方一次性补偿乙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_整)。
(此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退耕还林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土坝补偿、等所有和土地相关的全部费用)。
甲方补偿只对乙方村委会,不直接对村民,具体分配由乙方村委会负责。
2、如村民阻拦施工由村委会出面协调并解决,并不得影响甲方正常施工。
四、违约责任。
协议生效后,双方严格遵守共同履约,如果有一方违约,违约的一方应当向未违约方支付补偿金额20%的违约金。
五、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在正常的履行过程中,乙方村民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拦甲方施工及正常经营活动,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在协商或调解期间不得影响甲方正常施工及经营活动。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应当在双方签订协议后三日内,将补偿款打入乙方村委会指定账户,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本协议由某某镇人民政府监督执行。
3、本协议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协议。
4、本协议于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七份,甲方三份,乙方三份,沙圪堵镇人民政府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章):________________。
征地补偿补充协议篇九
xx大道与xx路交叉口西北角地块征用xx区侯七里集体土地8.574亩。根据协议约定,每亩按征地区片价共需补偿费55.731万元。现对该宗地征地补偿情况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如对征地补偿有异议,请及时举报;若无异议,7日后该项资金将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拨付龙安区对农民进行补偿。
受理举报单位:xx市财政局综合科。
xx市政府纠风办。
xx市财政局xxx市政府纠风办。
20xx年11月1日。
征地补偿补充协议篇十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现就征用乙方位于 面积为 亩的农田事宜,达成如下征地补偿协议:
一、征用土地面积,该土地面积为 亩。
二、征用土地用途为 。
三、征地补偿标准及付款方式:
1、征地补偿标准按 元\亩的征地补偿标准计算,共计征地补偿款 元。
2、付款方式:甲方将征地补偿款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3、本协议签订后所有权归 所有,不因国家土地政策改变而改变所有权。
四、签订合同后,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使用该用地。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一份。
六、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盖章)
乙方:: (签字)
协议签订时间:20xx年 月 日
征地补偿补充协议篇十一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为发展村庄经济提高村民收入,乙方征用甲方承包土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偿协议如下,共同遵照执行。
一、土地位置:位于以南, 。
二、用地面积:该宗地块面积 亩,属于甲方承包田地。
三、征地补偿费用:经双方同意由乙方一次性补偿,补偿单价17.3万元/亩,共计补偿甲方费、青苗及附着物补偿费等所有的补偿项目),本协议签订后5日内支付。协议签订后该地块的收益、补偿等一切权益均归乙方所有。
四、乙方承诺,以后如遇该地块地价调整,补偿款差额部分给甲方补齐。
五、甲方承诺:签订本协议后,甲方不得将该宗地块交他人征用或占用;不以任何方式干涉乙方施工、使用;并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该宗地块相关手续。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效力同等。
甲方:乙方:
20xx年10月日 20xx年10月日
征地补偿补充协议篇十二
甲方:*县*镇村社
乙方:
为了加快*县城市建设步伐,提升城市品位,优化投资环境,实现市委、市政府赋予我县城市面积“县城一年一变样,三年大变样”的目标,确保*路*三岔路口绿化项目区征地拆迁任务顺利完成,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同意解除乙方在*县人民政府城市总体规划*路*三岔路口绿化项目区征地范围内土地亩的土地承包合同。
二、乙方同意土地补偿款按*项目区征地拆迁政府常务会议所确定的*万元/亩(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养老保险补助费)进行补偿。
三、乙方在本次征地范围内在项目区共有块地,总面积亩,甲乙双方在协议上签字后,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土地补偿款元,青苗补偿费元,两项共计元(大写拾万仟佰拾元整),同时甲方收回所征乙方土地使用权。
四、本协议所涉及地块的地上附着物由*县江武路支旗三岔路口绿化项目办按*国土资字[2009]42号文件标准进行补偿,附着物补偿共计元(大写拾万仟佰拾元整)(附着物补偿款核算清单附后)。
五、土地补偿款、青苗补偿费及附着物补偿款总计元(大写拾万仟佰拾元整)。
六、双方责任
1、本协议自签字5日内,甲方付清乙方所有补偿款项。
2、乙方在领取补偿款后,3日内自行清理地上附着物,腾出地块,移交甲方,如逾期未清理,由甲方处置,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江武路支旗三岔路口绿化项目办存档一份。
甲方:村社
社长:(签字):
乙方:(签字)
*镇村委会
代表(签字):
监证单位:
代表(签字):
年月日
编号:
*路*三岔路口绿化项目办地 补 偿 协 议
路*三岔路口绿化项目办书
征
*
征地补偿补充协议篇十三
乙方:xx村村委会。
因建设发展需要,经市政府批准,市土地管理局决定征用xx村集体所有土地1000亩。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经与村委会协商,就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1被征用土地的方位:该地块位于xx厂东边,东至xx,西至xx厂,南至xx,北至xx面积约i000亩〔以实测结果为准)。
2土地补偿单价为人民币x万元/亩。
3地上的种植物按庄稼xxx元/亩,果树xx元/棵作价补偿。
4以上两项由双方派人联合组成测量组进行实地测量统计,根据实际测量统计结果计算总价款。
5补偿款计算出来后,甲方将在一个月内一次性拨付给乙方,乙方应在收到该款项后一个月内分发给村民。
6乙方应做好村民的思想工作,在协议签订后两月内将该土地上之所有的集体、私人财物清理干净,将土地交与甲方处理。
7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市土地管理局(章)。
xx村村委会(章)。
计算机信息在征地补偿评估中的应用的论文。
征地补偿补充协议篇十四
乙方:武胜县三溪镇三溪村村民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现就征用乙方位于雷屯村小学正前方面积为 亩的农田事宜,达成如下征地补偿协议:
一、征用土地面积,该土地面积为 亩。
二、征用土地用途,该土地用于雷屯村村级活动场所。
三、征地补偿标准及付款方式:
1、征地补偿标准按 元\亩的征地补偿标准计算,共计征地补偿款 万元。
2、付款方式: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天内,甲方将征地补偿款 万元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3、本协议签订后所有权归雷屯村村民委员会所有,不因国家土地政策改变而改变所有权,不因雷屯村民委员会换届而改变所有权。
4、今后因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该土地征地补偿上升,将不再另行补偿,遵照本协议执行。
四、签订合同后,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使用该用地,如发现
甲方把该土地他用或签订协议后一年内没有开工建设可以无条件收回。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敦寨镇一份。
六、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后再作补充。
甲方:
武胜县三溪镇卫生院法人代表: (盖章)
乙方:
武胜县三溪镇三溪村村民: (签字)
协议签订时间:20xx年 月 日
征地补偿补充协议篇十五
乙方:___________
根据《xx乡总体规划》和《xx乡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建设要求,结合《xx乡202x年易地搬迁项目实施方案》,我镇计划在xx乡xx村xx社计划征地80亩。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征地补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耕用地补偿:
耕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甲方征用乙方耕地亩,标准为3700元/亩,补偿款,共___________元/亩,补偿___________款。共计___________补偿款,大写___________。
二、征用后土地使用权:
土地征用后乙方不再享有土地使用权,镇政府将按易地搬迁项目设计要求进行建设,并不予耕种。
征用和拆迁补偿时间: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补偿款一次性付清。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
征地补偿补充协议篇十六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就甲方补偿乙方征用土地及土地征地范围内的青苗事项订立本合同协议书,以资共同遵守。现就征用乙方位于____村,征用___土地面积为____平方米(____亩)的土地事宜,达成如下征地补偿协议:
一、征用土地面积,该土地面积为___平方米(___亩)。征地补偿标准按___元/亩的征地补偿标准计算,共计征地补偿款____元。
二、征用土地范围内青苗名称为___,数量为___,单价为___元,共计____元(若该征用土地上无青苗则不需补偿)。
三、经以上两项合计共____元。
四、甲方在本合同协议签订完当天,一次付完补偿款给乙方。
五、本合同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开发使用该土地,不能以任何理由阻挡甲方使用该土地。
六、本合同协议签订后,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再增加征用土地及征用土地范围内青苗的补偿费。
七、本合同协议签订后,甲方施工期间,甲、乙双方出现的问题,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本合同协议自签字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合同订立时间: ___年___月___日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85716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