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审批报告(优质2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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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审批报告(优质2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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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撰写报告,可以提升自己的表达能力和思考能力,同时展示个人的专业素养。报告的篇幅要适中,不宜过长或过短,以免读者疲劳或信息不足。报告的撰写并非一蹴而就,需要多次修改和改进,不断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

土地审批报告篇一

20xx年1—12月,我窗口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领导和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下,我们从规范服务、收退件的管理、限时承诺、办事结果、工作纪律、服务对象评议等方面入手,对我窗口工作人员从德、能、绩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1、今年1—12月,我窗口共办理新《就业失业登记证》2160份。

2、工伤认定受理673件,已认定673件,结案率为100%,案件无一积压,保持了较高的办案水平。并为其中的189人进行了劳动能力伤残鉴定。

3、认真梳理全市“老工伤”人员情况,同原工业、二轻、商业系统留守工作人员积极联系,并进行走访调查和查阅相关档案资料,最终确认了14名“老工伤”人员符合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

5、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今年新申报增加1户,通过实地查勘,符合办学条件,成为我市第一家专业培训保安的学校,并为两家学校增加培训项目进行了评估,将结果报送德阳上级机关备案。

我窗口在今年的“政务服务先进窗口”的评选活动中,二次被授予“流动红旗”。

在20xx年的工作中,以“强化服务、争创一流”和“提高业务水平、办事效率”为主线贯穿全年工作。具体工作措施为:

一、以“作风转变年活动”为契机,加强科室的业务政策方面的学习,开展好特色服务,个性化服务,创新服务,提高服务质量。

1、坚持周五学习制度,让科室工作人员熟悉人社局各类法律、法规政策,提高业务水平,为网上咨询和前来办事的企业和群众提供满意的答复。

2、提高服务质量,推行一站式服务,实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的工作制度。

3、办理事项做到“四清”:咨询一次写清,表格一次发清,材料一次拿清,内容一次审清。

4、注重自身能力建设,做到“提高三个能力”:提高做好本职工作的能力、提高接待服务对象的能力、提高处理问题的能力。

5、主动协调,不能让服务对象跑冤枉路。通过开展陪同办理,预约办理,延时办理(下班后),公开服务电话。

6、及时向政务中心和局领导汇报工作,让领导了解情况,争取支持,化解工作中不利因素。

二、立足本职工作,开创行政审批工作新局面。

1、在工伤认定办案的过程中,首先,要求工作人员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不良现象发生。其次,是集体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对典型、复杂案例进行分析,共同研究案件的共性和特点,不断增强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和执法责任理念。第三,在工伤认定期间主动联系双方,通过对当事双方讲解政策,并按照正常程序进行办理,使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有力的维护社会的和谐和稳定。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工伤认定工作,结案率达到100%。同医疗保险局加强联系,每星期定时对参保的工伤职工的身份、受伤情况、住院情况每周不定时到医院进行了解和核实,并每月定时到xx市以外的定点医院对工伤住院职工进行了解和核实,避免出现冒名顶替的现象出现。第四,在处理工伤案件的过程中,主动对未参保企业以实际案例进行工伤保险方面的宣传工作,做到认定工作和宣传工作两不误。

2、按时保质完成《就业失业证》的打印工作。并逐步推行送证件进乡镇、进社区、进家庭活动。

3、加强用人单位工时管理,规范用人单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有效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和需要,依法审查申报资料,到企业实地调查,领导批示等程序展开工作.同时,对申请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职业介绍机构对材料审查后,组织工作人员对其申办条件进行实地考察核实,提出审查意见报领导审批。对以上的审批项目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对不予许可的,告知其理由、复议权、诉讼权及期限。

4、配合劳动监*大队,规范人力资源市场中介行为,打击非法职业介绍机构,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就业权益。

5、实施周五学习制度及行政审批工作月小结制度。每周五下午安排科室工作人员学习业务及传达有关文件精神,每月由科室负责人召集本科室工作人员小结当月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找出差距、研究改进措施。

严格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发扬成绩,克服不足,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办法,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为开创人社工作的新局面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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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审批报告篇二

第一段:引言(150字)。

土地审批涉及到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方方面面。在我们的国家,土地是一种重要的资源,土地审批是一个重大的政治和经济问题。对于地方政府和来自社会的各种利益相关者来说,可以说是关键性的问题,需要审慎和要求高的专业知识。我在参与土地审批过程中,获得了很多经验和教训,这些经验和教训对于我未来的发展有很大的帮助。

第二段:理解土地审批(250字)。

首先,在审批土地的过程中,我明白了土地审批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这个过程可能涉及到公共利益、私人和公共财产问题、法规的遵守,以及可持续发展。在这个过程中,需要认真对待每一个细节。这需要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例如财产法、土地规划和城市规划等方面,以及相关法规的知识。只有这样才能对土地审批过程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细节的把握。

第三段:应对审批挑战(250字)。

其次,在审批过程中,我遇到了很多挑战。例如,有些利益相关者可能会试图采取不道德的方式来影响审批过程。还有一些挑战是由不同的政府机构之间的不同意见和担忧造成的。我认为,面对这些挑战的解决方案是仁德和勇气。我们需要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在这方面不能偏离自己的原则。此外,我们还需要有足够的勇气和实力来应对挑战。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审批过程中获得成功。

第四段:获得经验的重要性(250字)。

第三,在我的审批过程中,我发现获得相关经验非常重要。这需要从社会的各种来源中学习,例如从其他专业知识丰富的行业人员,政府机构,以及学术界。对于社会的挑战和变化,我们需要不断提高我们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保持专业性和完整性。与此同时,我们还需要认真关注各种官方和公开的信息来源,例如地方政府网站和其他官方信息途径,了解最新的更新和发展情况。

第五段:结论(300字)。

总体而言,土地审批是一个重要的政治和经济问题,需要进行严密的审查和细致的分析。在我的审批过程中,我获得了很多经验和教训,这对我未来的发展有很大的帮助。在这个过程中,需要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面对各种挑战需要担负,需要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保持专业性和完整性。在未来,我将会继续参与这个关键性的问题,并通过我的知识和经验来帮助地方政府做出最合适的决策。

土地审批报告篇三

土地审批是现代城市化建设的基石之一,也是国家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位土地管理工作者,我在多年的从业经历中积累了许多土地审批的心得体会。接下来我将分享其中一些对我有启发和帮助的心得,希望对土地管理工作和城市化建设有所帮助。

第一段:前期准备非常重要。

土地审批工作需要进行大量、复杂和繁琐的准备工作。在土地审批前,一定要深入了解业务知识和审批流程,了解相关法规和政策法规,掌握各种常见情况处理方法,制定详细的计划和指导方案,做到心中有数。同时,也应当了解相关的市场情况和社会风貌,以帮助我们更加有效地做出决策。

第二段:审批过程中应注意公平公正。

在土地审批过程中,我们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审批程序进行审批,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确保公平、公正的土地审批结果。此外,我们应当提高审批效率,避免拖延时间和效率的浪费,因为我们的工作不仅是为了满足申请人的需求,更是为了城市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第三段:注意审批风险控制。

审批前,我们必须全面评估相关项目的风险和影响,并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方案,保证在审批过程中能够及时发现和控制任何潜在的风险。此外,在审批过程中,我们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一些有效的措施,如引导、合作等,尽可能避免风险的发生,确保社会与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第四段:重视信息公开和沟通交流。

土地审批涉及的人员和利益方众多,如申请人、其他有利益者、监管部门等,必须在审批过程中注意有效的信息公开和沟通交流,确保所有利益方都能获得清晰的信息支持。这对于审批事项的快速推进、社会_stakeholder_的理解和支持、最终审批结果的公正公开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第五段:不断创新和改进,提高审批效率和质量。

最后一条心得是不断创新和改进。一个好的审批部门必须时时刻刻提高自身管理和工作能力,深化改革、加强创新,提高审批效率和质量。与业务深度与广度有关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能力也需要在不断学习和实践中提高。在此基础上,我们可以逐步实现对图像结果的重视,以更有效地推动城市化建设的快速发展。

作为一位土地管理工作者,这些心得是其多年经验的借鉴和总结。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会继续秉持这些理念,不断提升自己的审批能力,为城市化建设发挥更大的作用。

土地审批报告篇四

一、项目名称:水利工程建设开工报告审批(施工许可)。

二、审批依据:(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71项“水利工程开工审批”;(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7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三、申报材料:

一、项目法人单位应具备的材料。

(1)、申请报告。

(2)、项目法人的营业执照。

(3)、初歩设计批文。

(4)、取得有效的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5)、需取水的项目已取得取水许可的有效证件;。

(6)、项目法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

(7)、项目法人与监理单位订立监理合同。

(8)、已向具有管辖权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了质量监督手续。

(9)、通过施工图审查(施工图纸可满足3个月以上主体工程施工的需要;。

(10)、与项目所在地的乡(镇)政府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11)、与项目所在地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12)、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发文成立紧急救援组织;编制紧急救援预案(包括防洪预案)。

(13)、发文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14)、项目所在地水行政管理部门的初审意见;。

二、施工单位应具备的材料。

(1)、施工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

(3)、施工人员的意外人身保险单。

(4)、企业法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6)、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的爆破、电工、起重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有效证件。

(7)、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四、审批程序:受理---审查---发证。

五、法定时间:20个工作日承诺时间:3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七、查询方式:窗口电话:0578—2217027。

八、投诉电话:0578—2217087。

土地审批报告篇五

申报材料。

审批程序。

法律依据。

申报条件。

温馨提示。

1、建设用地申请(村委会、用地单位);

2、建设单位有关资质材料(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3、建设项目立项批复文件(市、区计委);

4、规划定位通知单、规划建设用地许可证、规划定位图;

5、涉及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林业、环保、铁路、水利等部门);

6、土地规划审核意见单;

7、权属审查确认、地类认定;

1、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局窗口受理建设用地预审申请,进行联合踏查,出具用地预审报告。

2、申请人按照预审报告提出的意见,做好测图、确权(涉及其他土地使用权的应达成协议)等前期准备工作。材料齐备后,申请人向本机关正式申请。

3、本机关审查申报材料,根据预审意见,履行内部审核审查手续,集体决策后,报市政府审批。

4、颁发建设用地批复。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0个工作日内由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并上报,经有权批准机关批准并交齐相关费用后,7个工作日内转发农转用及用地批文。

土地审批报告篇六

自某某年入职以来,我一直很喜欢这份工作,但因某些个人原因,我要重新确定自己未来的方向,最终选择了开始新的工作。

希望公司能早日找到合适人手开接替我的工作并希望能于今年5月底前正式辞职。如能给予我支配更多的时间来找工作我将感激不尽,希望公司理解!在我提交这份辞呈时,在未离开岗位之前,我一定会尽自己的职责,做好应该做的事。

最后,衷心的说:“对不起”与“谢谢”。

祝愿公司开创更美好的未来!

望领导批准我的申请,并协助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此致

辞职人:

日期:

土地审批报告篇七

受理范围。

由市水务管理局负责审批水利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所有项目,

由市水务管理局负责审批开工报告。

受理条件。

1.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已批准。

2.项目法人(或责任主体)和法定代表人已按有关规定成立及任命。

3.有关主体工程已按规定确定了监理与施工单位,并已签订经济合同。

建项目年度计划(全部由社会投资的项目除外),广东省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含基建管理项。

目)投资承包合同已签订。

5.《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书》已办理。

6.到位资金满足合理工期确定的年度施工需要。

7.已征用建用地。

8.现场施工准备完成。

体工程施工需要。

是否限制性审批事项。

(指具有竞争性或数量限制等限制条件的审批事项)否。

限制性条件。

同一初步设计文件批复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只办理一次开工报告手续;因故由主管部门责令停工的,其复工需重新办理开工报告审批手续。

选择方式。

(如听证会、招标投标、拍卖等)。

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开工请示,含项目法人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初审意见。

2.初步设计批准文件(复印件)。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明确项目法人(或责任主体)和任命法定代表人的文件(复印件)。

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5.双方已签订的广东省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含基建管理项目)投资承包合同书(复印件)。

6.《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书》(复印件)。

7.主体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安排。

拟开工建设项目征地范围内的物权人签定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3)征地(或拆迁)范围内的各项补偿款已按征地(或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约定,足额发放给被征收人(或房屋被拆迁人)。

受理机构及地点。

市水务管理局办事窗口。

责任科室。

建设与管理科。

市水务管理局。

申报者持所需资料到市水务管理局办事窗口办理登记手续;

窗口转局主管科室组织审批并拟批文;

领导审核签发,由窗口发批文给项目建设单位。

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内。

发文类型。

批复。

是否有年审。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不收费。

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2号);

受理咨询及投诉电话。

2268717。

法律救济办法。

备注。

对应《珠海市第三轮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和调整目录(第一批)》第1类第10项。

事项编号:

事项名称:

土地审批报告篇八

为进一步加大税务系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的力度,持续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改进税务行政审批工作,促进税收现代化,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正视突出问题

20xx年以来,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中央要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纳税人期盼相比,还有差距,主要表现为:个别地方取消审批事项落实不到位,存在变相审批的现象;个别事项的审批不规范、不公开、不透明,有的手续还比较繁琐,耗时长、效率低;一些审批事项取消后,后续管理方式单一,管理措施针对性操作性不强,等等。这些问题,必须通过进一步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切实加以解决。

(二)澄清模糊认识

一是关于审批事项底数不清的问题。审批事项底数,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xx年第10号,以下简称10号公告)发布的审批清单为基础,清单之外不存在其他审批事项(仅由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除外)。

二是关于已经取消审批事项的原有依据,包括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未修改或者废止前,仍然应当进行审批的问题。各级税务机关应当以国务院或者税务总局取消审批事项的决定为准,自国务院或者税务总局决定取消审批事项之日起,取消的审批事项不得再进行审批。

三是关于备案等后续管理措施没有法律依据的问题。后续管理措施,是税务机关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行使税收征收管理权的体现,税务总局有权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提下制定备案等后续管理措施,依法加强税收管理,规范税收秩序,促进税法遵从。

四是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会增加执法风险或进户执法的问题。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彻底转变管理理念,充分认识到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是依法还权明责于纳税人的重要体现,同时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在不增加纳税人负担的基础上,积极运用备案、申报、风险和信用管理等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范税收流失。

(三)加大改革力度

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类别。10号公告发布的8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清理完毕,其中列为其他权力事项的23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将结合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继续做好清理和规范工作。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再梳理,进一步加大取消力度,提高取消事项的含金量。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6号),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逐项优化和公开审批流程,明确审查标准,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进一步改进税收管理方式,防止将日常税收管理事项和管理方式审批化,增加即时办结事项,不断提高税收服务和管理效能。

(四)全面清理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

按照国务院审改办的统一部署,税务总局全面清理中央指定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公布中央指定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指定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原则上取消;对有法律法规依据的,通过充分论证,对不合理的指定予以取消。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地方税种的减税、免税事项,应当按照新修订的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执行,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的,不得实行审批。

(五)巩固改革成果

严格实行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管理,非经法定程序,任何税务机关不得在清单之外增设和变相增设行政审批事项,不得在公开的清单外实施其他行政审批,不得对已经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继续实行变相审批,不得以事前备案、核准性备案等名义对已经取消的事项改头换面继续审批。对已经取消的上级税务机关的审批事项,要同时取消下级税务机关对应的初审、复审、审核等。不得将国务院或税务总局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指定交由行业协会、事业单位或涉税中介组织继续审批,已经指定的应当立即纠正,停止审批。积极引导行业协会采取有别于行政审批的方式,加强对行业行为的规范。对已经取消的中介服务应当切实落实到位,不得采取任何方式变相予以恢复。做好下放审批事项的衔接工作,明确下放后的配套措施、承接方法,确保接得住、管得好。

(六)建立审批清单动态更新机制

国务院发文公布取消或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税务总局更新税务行政审批目录,各省税务局应当在税务总局目录更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审批清单并向社会公开。

(七)建立配套工作同步落实机制

税务总局原则上在国务院发文公布取消或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个月内,完成相关税收规范性文件修改、纳税服务规范和税收征管规范更新、后续管理措施发布等工作,并在上述工作完成后的45天内完成征管信息系统的调整。各省税务局原则上应在税务总局相关配套工作完成后1个月内做好相应的细化配套工作。

(八)建立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机制

税务总局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情况纳入执法督察和督查督办事项,实施绩效考评,坚决制止和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现象。各省税务局应当加强监督检查,以五个“有没有”为标准,即行政审批事项该取消的有没有取消、该下放的有没有下放、该规范的有没有规范、该公开的有没有公开、该简化的有没有简化,全面开展自查,集中组织抽查,认真听取意见,对发现的问题应当坚决予以纠正,强化责任追究,对解决问题不力、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应当予以通报,并追究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保证审批改革顺利推进,确保改革红利有效释放。

土地审批报告篇九

(一)预审事项。

2、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供地政策;

3、建设项目用地选址是否符合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及压覆矿藏情况;

4、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补充耕地初步方案是否可行,资金是否有保障;

5、属于《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建设项目用地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修改方案、建设项目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6、是否符合用地计划;

7、是否符合有关产业政策;

8、是否符合项目用地控制指标或用地定额;

9、是否符合禁止、限制供地项目目录范畴;

10、环境评估及其他应当审查的内容。

(二)预审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

(三)预审程序。

1、《申请表》、《申请报告书》、初审意见;

2、接收报件;

3、初步审核(填写不通过意见,退回报件,由局领批准);

4、《预审复函》初稿或初审文件;

5、局领导批准(延长期限通知单);

6、预审意见复函;

7、申请单位、初审单位、发改委;

(四)预审要件。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3、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需审批的建设项目);

4、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需审批的建设项目);

5、标注项目用地范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及土地勘测定界图等;

6、属于《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建设项目用地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应当出具经相关部门和专家论证的规划修改方案、建设项目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和修改规划听证会纪要。

(四)预审时限。

1、中小型建设项目预审受理后,一般在7个工作日完成项目预审。

2、重大建设项目预审受理后,项目预审时限最多不能超过国家《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规定的预审时限。

3、市级初审的建设项目,一般在预审材料齐全并受理后3日内终结初审意见。

土地审批报告篇十

1、征地审批权限。

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我国征地批准机关为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

一、下列情形中由国务院批准征收。

(一)1、征收基本农田的或者征收的土地中含有基本农田的。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即一般耕地。

(三)其他类型的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即征收土地若超过七十公顷无论是什么类型都必须由国务院来批准征收,包括了耕地之外的所有土地,同时也包括征用耕地35公顷以下其他土地70公顷以下,两项之和超过70公顷的。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的。

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涉及农用地转用的,农用地转用应当有国务院批准,而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故在征收农用地的若用地项目属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则征地审批实际上也应当由国务院批准。

二、省级人民政府的征地审批权限。

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35公顷以下的,其他土地70公顷以下的,包括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和其他土地之和不足70公顷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省政府批准征地的同时需要报国务院备案。

2、征收土地报批程序(以批次征地为例)。

第一步:征地告知。在征地报批前,市、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就当将拟征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征地告知书》的形式告知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同时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征地告知书》应当在拟征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张贴。征地按规定告知后,应当填写《征地告知书送达证明》。征地告知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的青苗,抢建或突击装修的地上附着物,征地时不予补偿。第二步:征地调查确认。在征地告知后,市、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及时调查核实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据实填写《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应对调查结果予以确认。《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作为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依据,不作为被征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农户或地上附着物产权人是否同意征地的凭证。知情确认属于征地审查报批的必备材料。

第三步:组织征地听证。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就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提出听证书面申请的,市、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当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组织听证。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听证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听证书面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放弃听证的,市、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可在《征地告知书送达证明》备注栏内书面记载,由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四步组织报批材料。

报批材料主要有:

2、补充耕地证明;。

3、征地补偿费用标准、安置措施的说明材料;。

4、征地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书;。

5、被征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要求听证的,听证笔录;。

6、占用林地的,提供林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7、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核意见;。

8、农用地转用计划通知书;。

9、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审核表及集体土地所有权证;。

2.由用地单位提交的、有资格的单位出具的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

3.地籍资料或者其他土地权属证明材料;

4.以有偿方式供地的,还应当提供草签的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及说明和有关文件;

5.为实施城市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占用土地的,还应当提供城市规划图和村庄、集镇规划图。

四、征地审核与批复。

基本工作流程。

1.征用土地的审核: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收到上报的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和有关方案后,对文件、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应当在5日内报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

2.征用土地的审查: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并将审查所需的文件、资料及时送该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3.征用土地的审定: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并按规定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30日内审查完毕。

4.征用土地的批复: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同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批件后5日内将批复发出。

申报文件。

1.农用地转用方案;

2.补充耕地方案;

3.征用土地方案;

4.供地方案;

5.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

五、征用土地方案的公告。

基本工作流程。

1.征地方案公告: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用土地方案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2.公告的实施: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用土公告,该人民政府的国土房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征用土地方案的公告。

3.征地补偿登记: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用土地公告规定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4.补偿内容调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有关国土房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申报文件。

1.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

2.征用土地方案公告。

六、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基本工作流程。

1.经批准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由土地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2.区、县国土房管局根据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基本工作流程。

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2.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实施:有关人民政府的国土房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意见: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人民政府国土房管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确定:有关人民政府国土房管部门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进行修改。

5.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审批要求:有关人民政府国土房管行政主管部门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人民政府审批时,应当附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意见及采纳情况,举行听证会的,还应当附具听证笔录。

6.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管理:有关人民政府国土房管部门将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拨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有权要求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一定时限内提供支付清单。人民政府国土房管部门有权督促有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予以公布,以便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查询和监督。

申报文件。

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2.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补偿安置的实施。

基本工作流程。

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用地单位与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2.区、县国土房管局应当依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向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支付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1.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2.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基本工作流程。

用地单位征用集体土地,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根据以下不同情况由行政主管部门向用地单位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1.以有偿使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由国土房管局与用地单位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并向用地单位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用地单位交纳土地有偿使用费后办理土地登记。

积、土地用途、土地使用条件等内容。

申报文件。

2.市政府批准征(占)地的批文;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征》附件和附图;

4.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图同比例尺的地形图4份;

5.钉桩坐标成果通知单;

6.工程进度计划;

7.计划任务结转单,但当年批准征(占)地的免交。

土地审批报告篇十一

作为一个土地审批相关工作人员,我有幸在近几年内参与了多个土地审批项目。在这个过程中,我经历了很多课程和资料的学习,也有了很多实践经验。这些让我领悟到了一些关于土地审批的心得和体会。在这里,我想分享一下我的思考和体验,希望对于相关从业人员和其他人员也能够有所启示。

第二段:审批资源要优化利用。

首先,对于土地审批的工作,我们要优化集中审批和分散审批资源的使用。这样能够更好的利用资源,更加透明地进行土地审批的工作。同时,这也有利于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城市和乡村的发展。

第三段:审批流程要合理可行。

其次,审批流程也要更加合理可行。在土地审批的过程中,如果审批流程繁琐,审批时间过长,那么可能就会影响到项目的实施和推进。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加快审批流程,更好地服务于企业和政府,促进土地的合理利用。

第四段:审批工作要注重公平公正。

另外,土地审批的工作也要注重公平公正。在审批的过程中,我们要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到各方的权益,做到公正、公开和透明。这样能够增强民众的信心和对政府的信任,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第五段:审批工作要与其他工作有效衔接。

最后,土地审批的工作也需要与其他工作进行有效的衔接。有些时候,土地审批会影响到其他的市政建设、环保等相关工作。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要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做好各项工作的衔接和协调,让土地审批的工作更加有效和完善。

结语:

以上,就是我在土地审批工作中的一些心得和体会。作为一名土地审批从业人员,我们需要不断学习和加强实践,注重互动和交流,才能够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和人民群众,让土地资源得到更好地开发利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发展。

土地审批报告篇十二

关于要求对×××项目予以备案的请示(范本)。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综合表述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我公司拟在**×××投资建设×××项目,该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总投资×××万元,资金来源××××××。现将该项目建议书随文呈报你委,请予以备案。

××××公司。

××年××月××日。

土地审批报告篇十三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机关效能,完善“一站式”服务,根据县政办(2007)21号和县监察局(2007)13号檔精神,我局对现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检查,现将清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为了落实党精神,不走过场,我局对这次清理检查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局长高辉为组长的清理检查领导小组。对农机局所有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检查。

农机局作为政府直属机构,其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共有7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项。

分别是: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1:农业机械登记,核发号牌及行驶证。

2:核发农业机械驾驶证。

3:农业机械年度检验。

4:农业机械驾驶证年度审验。

5:农机维修技术合格证核发。

6:农机行业职业资格证书的鉴定核发。

7:跨区作业证核发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8:农机驾校初审。

1--4项由农机监理站负责办理,第6项由职业技能鉴定站负责办理。第5、7、8三项由农机局负责办理。

上述八项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4项是依据《道交法》的规定设立,第5项是依据《安徽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设立,第6项是依据农业部《关于做好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设立,第7项依据农业部《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办法》设立,第八项是根据安徽省农机局《安徽省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班)审批管理规定》。

上述八项行政许可项目收费依据:1~4项收费依据、标准是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皖价费〈2005〉172号檔。第5项依据、标准为省财政厅、物价局皖价费(2001)276号檔。第6项依据、标准为省财政厅、物价局皖价行费[1998]22号第文件。7,8两项不收费。

通过检查,没有违反规定擅自设立行政许可项目,没有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没有擅自收费现象,也没有不按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的。

对于行政审批项目的办理,按照农业部及省局文件规定,严格按照程序规范操作,并制成流程图,使前来办理的人能够一目了然,有的项目办理流程还发布到我局的网站上,方便了机手和农民,在日常工作中,实行首问负责制,微笑接待制,行政审批岗位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在行政审批过程中,不定期进行督查,督查的主要内容有:法定职责履行情况、审批程序的执行情况、审批行为的规范化程度、违规行为查处改正情况。

行政审批,责任重大,事关政府形象,人民利益,随着依法治国的进程,我局将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责任制,依法行政,把我县的农机化工作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

土地审批报告篇十四

为切实巩固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成果,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根据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成果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0]51号)和市政府《关于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瑞监字[2012]4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专门组织有关人员对行政审批事项逐项进行了认真清理,并开展了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领导,精心部署,深入开展行政审批自查自纠。

有关文件下发后,我局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由分管领导负责,严格对照《通知》要求,对贯彻执行情况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坚决做到不走过场,求实效,并结合实情形成自查报告。

(二)强化措施,注重实效,认真贯彻执行清理成果。

从自查自纠情况看,我局始终以“转变政府行政职能,改革行政管理方式,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健全行政监督机制”为宗旨,没有出现明放暗收、改头换面现象,并在涉及行政审批事项的各方面,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成果,取得明显成效,使我局行政审批程序逐步规范,行政审批效率明显提高。一是依法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按照职权法定的原则,对行政审批事项的设定依据、实施主体、审批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时限逐项进行了清理,对依法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明确了审批条件、程序、期限,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部门和审批工作人员的自由裁量权。二是规范精减行政审批项目。我局坚持“精减目标不动摇,办结期限再缩短10%-30%”的原则,扎实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并对有关的审批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内容也实行了对外公示。三是创新行政审批服务机制。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进行论证,将审批的事项全部纳入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严格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制度,履行“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四是优化再造行政操作流程。我局将审批程序通过精心整合,进行了行政审批流程再造。同时,按照网上审批电子监察系统格式要求,以表格的形式固化在系统中,实现了审批事项申请人可以通过网络申请行政审批,进一步缩短了行政审批时限,使原审批手续繁杂、时间长的矛盾得到有效缓解,真正做到了环节上最精简、时间上最快捷、形式上最便民。五是建立监督检查制度。依法履行了监督检查职能,许可核实工作人员做到持有效行政执法证件。撤销、注销行政许可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做到了先电话通知,后下发通知书,然后在新闻媒体上实行公告。对被许可人从事违法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依法给予了处理,监督检查案卷做到了立卷归档装订成册。另外,对一些资料不完善的矿山,我局通过年检的方式责令其进行整改,并敦促了业主要尽快完善相关资料。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存在重审批轻监管现象。将精力重点放在如何办理许可证方面,但对取得许可后的单位和个人是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监管相对较为宽松。二是因历史遗留问题,矿山的地质报告和开发利用方案等资料还不够完善。

(二)意见建议。一是要尽快制定行政许可监督配套制度,构建合法、有效、可操作性强的行政许可监督体系。二是制定完善的行政审批监督办法或规程,保证此次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结果顺利实施,保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顺利进行。

(一)缩减计划。我局现仅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1个。无新增项目,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精神,对“矿山企业承包、租赁经营”审批项目改为备案的许可项目。依据《江西省矿产资源开采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期限由原承诺办理期限25日缩短为18日;探矿权和市级以上发证采矿权申请、延续、转让、变更、注销审批项目,依据《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240号令)、《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241号令)、《探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国务院242号令)和《江西省矿产资源开采管理条例》,期限由原承诺办理期限30日缩短为20日。同时依据《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241号令)和《江西省矿产资源开采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权限范围内(砂、石、粘土、页岩)采矿权行政许可,在条件符合法定资格、数量、程序合法时,实行先申请后登记然后批复的程序,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依法对外公开。期限由原承诺办理期限30日缩短为20日。

见附表:1、划定矿区范围审批流程;。

2、新立采矿权发证办理流程;。

3、采矿权延续发证办理流程;。

4、采矿权转让审批流程;。

5、采矿权变更办理流程;。

6、采矿权注销办理流程;。

7、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流程;。

8、上报赣州市级以上矿管部门登记发证的采矿权。

土地审批报告篇十五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创新大河西先导区行政审批管理及运行机制,提高政府工作的服务质量,根据市委、市政府对大河西先导区行政审批试点改革的总体要求,现就行政审批流程改革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改革目标

通过行政审批流程再造,力争审批环节明显减少、审批行为得到规范、审批效率显著提高、审批监督机制进一步强化,构建科学、规范、透明、高效的行政审批快速通道。

二、审批原则

(一)集中原则。一是集中受理行政许可申报,先导区管委会设置一个专门的政务窗口,统一受理44项行政许可事项的报批卷宗,统一对外发卷。二是集中统征土地,先导区范围内征用土地,由先导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统一进行。三是涉及项目建设的`行政事业性税费集中在三个环节收取,即所有土地税费统一在土地呈报批准后、用地审批发证之前收取,商品房项目报建费统一在商品房预售许可前收取(非商品房则仍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前收取),房产契税统一在产权证发放前收取。

(二)公开原则。先导区所有行政许可事项的工作流程、项目申报条件、行政许可时限、办理责任人等内容将全部向社会公布,为办事人创造一个公开透明的办事环境。

(三)精减原则。先导区管委会将履行11个市级行政审批部门44项行政许可或审批工作职能。先导区建设项目审批以规划审批为主线,国土、建设、环保、房产等审批为辅线,其报建总时限利用大部委办公的平台,通过各审批环节的整合、并联,原体外环节的纳入、简化,统筹利用各部门资源来予以压缩,而并非简单的压缩某个办事环节时限,并力争单个审批项目报建总时限在原各部门承诺的总审批时限基础上再缩短50%。

(四)便民原则。为减少当事人往返行政审批机关的次数,降低项目报批成本,对当事人申报的行政许可事项所必需的资料,窗口工作人员须一次性告知。根据当事人的自主选择,对所有行政报批事项均可由先导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实行全程代理,跟踪服务。

(五)廉洁原则。在行政许可过程中,明确界定各级行政审批人员的职能职责,保持政策的刚性与连续性,实行电子化办公,建立部门之间、处室之间相互监督办事机制,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和效能考核机制,真正做到精减廉洁,公开便民。

三、土地征用、转用、供应基本流程

(一)土地征用、转用、供地分三个阶段进行,即用地预审,土地征用、转用报批,土地供应。先导区所有用地均由先导区管委会土地储备(交易)中心【下称储备(交易)中心】统一征、转,统一储备,统一安置补偿,统一供地。

1、用地预审。由储备(交易)中心准备下列资料:

(1)用地、规划申请表

(3)1:500至1:地形图

(4)土地规划调整批文(若需调整规划的)

(5)其他相关资料

报国土规划部国土处审查,由国土处组织本部规划处、环境资源处进行用地预审,主要审查是否符合土地利用规划、是否有农用地转用计划、是否符合环保的要求、是否属禁止、限制供地范围(项目用地)等,审查通过出具预审报告,规划条件,划定规划定点蓝线。

2、土地征用、转用报批。由储备(交易)中心准备下列资料:

(1)用地预审阶段的所有资料及预审报告

(2)地籍调查表、土地权属汇总表及拟占土地权属证明(国土分局承担)

(3)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和勘测定界图、土地利用现状图

(4)预征土地公告(国土分局承担)

(5)听证笔录(有听证要求的、国土分局承担)

(6)补充耕地验收文件(占用耕地的)

(7)相关部门意见

(8)其他相关资料

报国土规划部审查,规划处审查合格发《规划用地许可证》,国土处审查合格划调查红线,编制一书四方案,环境资源处审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情况及压覆矿产、地质灾害等情况,各处审查合格签署意见后上报先导区管委会、省、国务院审批。

3、土地供应。上述地块经省、国务院审查批准后,交土地储备(交易)中心统一储备。根据土地开发进度,由储备(交易)中心协调区级政府搞好土地安置补偿工作。

4、土地划拨。地块符合划拨条件的,由项目申请人准备下列资料:

(1)用地申请表

(2)选址意见书(由国土规划部规划处提供)、立项文件(由项目建设部提供)

(3)1:500至1:2000地形图、红线图

(4)测量测绘成果表

(5)单位资质证书、工商营业执照

(6)法人委托书原件

(7)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8)先导区管委会同意土地划拨批文

(9)其他相关资料

报国土规划部国土处审查并上报先导区管委会审批后发划拨决定书及划拨土地红线图。

5、土地出让。地块进行招、拍、挂出让,由项目建设部就项目准入、投资强度等问题提出审核意见,由国土规划部规划处尽可能做好该地块的规划要点及控制性详规。规划一旦确定即不再变更,土地招、拍、挂出让后,不得改变土地性质,不得修改容积率,不得减少公共绿地,不得占用公共配套设施用地。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由用地人将土地交回管委会重新招、拍、挂。储备(交易)中心根据规划编制土地出让方案,测算土地出让金,测算土地供应后项目建设过程中所有税费,一并列入土地成本,报国土规划部国土处审批后,上报先导区管委会批准,由储备(交易)中心组织招、拍、挂出让,项目用地单位取得出让土地后在建设过程中不再向行政管理部门缴纳任何税费。

项目用地单位通过划拨、出让途径取得土地使用权,交清所有税费后,准备相关资料报国土处审查,核发《土地使用证》。

四、项目建设报批、预售、竣工验收

(一)项目建设报批分五个阶段,即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竣工验收。

1、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由项目建设人准备下列资料:

(1)建设用地规划申请表

(2)土地权属资料(红线图、土地使用证、土地出让合同等)

(3)总平面图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经国土规划部规划处审查总平面图,环境资源处审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后,规划处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由项目建设人准备下列资料:

(1)上一步骤中所有资料

(2)相关设计文件和图纸

由建筑房产处牵头,规划处、环境资源处参与,审查合格后签发批复文件。

3、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两证分别由规划处、建筑房产处牵头,环境资源处参与,同步进行。

4、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由项目建设人准备各类设计图件报规划处审查,规划处审查上述资料,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查,各部门同意,签署意见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家投资项目及国有(控股)企业先由项目建设部按照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社会化运作模式组织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招投标。再由项目建设人准备下列资料:

(1)施工项目报批表

(2)中标通知书(非公有制企业不须提供)

(3)施工合同、监理合同

(4)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核实表及建筑工地计划生育管理登记表

(5)建设工程施工图技术审查报告

由国土规划部建筑房产处审查上述资料,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6、商品房预售。由项目建设人准备以下资料:

(1)房地产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2)土地使用权证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6)审查批准的报建图

(7)工程进度证明材料

(8)商业房预售及物业管理方案

由建筑房产处审查合格后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7、竣工验收。项目建设部以向符合条件的各级质监、安监部门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在建项目实行全程监管。项目建设完工后,由项目建设人准备上述流程各项资料,由项目建设部组织,国土规划部各处参与,会同相关部门,统一组织对竣工项目进行综合验收,发竣工验收合格证书。由国土处发分户《国有土地使用证》,建筑房产处发《房产证》。

土地审批报告篇十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殡葬管理条例》、《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处行政许可工作实际,现将我办行政许可岗位责任明确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湖北省民政厅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省民政厅行政审批办公室主任由分管行政审批的厅领导兼任,常务副主任由民管处处长兼任,副主任由民管处、福利慈善处、社会事务处分管行政许可的处级干部兼任。明确负责各项行政审批岗位责任制的人员、权限、标准等。

二、岗位职责和工作权限。

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实施行政许可一般要经过受理、审核、复核、审定、办结和投诉等环节,行政许可各工作岗位要在本制度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相关工作程序。

设置岗位应遵循内部牵制原则,起着互相监督的.作用。无利害关系的岗位人员可适当合并,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工作的实际,可以合理简化,但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应不得缺少审核环节。

实地踏勘、举行听证时,工作人员不得少于2人。

(一)受理岗位。

1、负责范本性表格文书的发放,向申请人一次性告知有关事项,对申请人的咨询进行答复。

2、负责接收、清点、检查申请人的申请资料,对资料不齐但不能现场补足的,填写《补正通知书》。

3、对不需取得行政许可的,即时告之申请人不受理;对不属于本厅职权范围的,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同时出具书面凭证。

4、负责一般性的审查,对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的申请人作出的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应填写《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决定书》。

(二)审核岗位。

及时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实并实地踏勘,结合相应的法律、法规和经营资格提出初步审核意见。

(三)复核岗位。

对初步审核意见进行复核,提出客观、公正的复核意见。

(四)审定岗位。

对复核意见进行审定,做出是否许可的决定。

(五)告知岗位。

行政许可决定的及时告知举办者,并下发文件和证书。

(六)投诉岗位。

接受有关行政许可的各类投诉。

土地审批报告篇十七

5月16日上午,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杰专题调研市行政审批局挂牌准备工作。

经省委、省政府原则同意,5月2日,市政府下发文件,决定成立市行政审批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首先将市场准入、投资建设等领域涉及到的14个部门的91项行政许可事项划转至市行政审批局,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经过前期紧张地准备,目前市行政审批局筹建工作已基本就绪,拟于5月18日挂牌并投入运行。

杨杰指出,设立行政审批局,是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和“放管服”改革的重大举措,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发展环境的具体行动,也是更好地服务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重大民生工程。要跳出固有思路,打破原有审批思维模式,加大对行政审批制度和“放管服”改革的学习研究,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推进流程再造,着力提高办事效率;要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将整体素质较高、业务能力较强的审批业务骨干选配到市行政审批局,加大对相关部门和人员的督查考核力度,确保市行政审批局运行顺畅。

要加快推进简政放权,继续减少多层审批,减少多头审批,真正做到“简无可简、放无可放”;要更好地把审批寓于服务之中,切实当好“店小二”,紧盯企业投资不便利、群众办事不方便的突出问题,一个一个加以破解,让企业和群众真正感受到审批改革带来的实效。

土地审批报告篇十八

中共奉化市委组织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xx〕21号)、《关于全面实施农村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的指导意见》(浙组通〔20xx〕63号)和《关于组建镇(街道)党员考评中心进一步加强党员考评管理工作的通知》(奉组【20xx】45号)等文件精神,经村党支部严格考评、街道党工委慎重研究,拟对我街道浦口王村不合格党员王常岳作出党内除名处置。有关情况如下:

一、dddd基本情况。

ddd,男,64岁,汉族,初中文化程度,江口街道浦口王村党员,198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身份证号ddd。

二、主要问题和整改情况。

因沉迷赌博导致债务无法偿还,王常岳于20xx年12月外出避债失联,至今未返回,长期不参加村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不履行党员义务,在村内造成较为恶劣的影响。

20xx年3月,浦口王村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开展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党员ddd因上述问题考评得分为40分,被村党支部评定为后进党员,并提出对其进行限期一年整改帮扶的处理意见,落实村支部委员王ddd同志为党内联系帮教人员,报请街道党工委审批后,于20xx年4月起开始整改帮扶。但经多方查找,仍未与王ddd取得联系,无法对其落实有效的整改帮扶;期间,街道及村帮扶人员就王常岳的情况走访座谈了村8位党员,一致认为ddd同志不符合党员标准,严重损害了村党员队伍形象,要求对其进行除名处理。

20xx年7月,村召集全体党员开展“党性体检、民主评议”活动,对党员进行上半年度先锋指数考评,同时对ddd的情况进行了通报和反向测评,大会应到党员64人,实到党员56人,有5名村民代表参加测评。在反向测评中ddd被评价为差的48票,一般的13票,超过50%比例,认定其为不合格党员,上报街道党工委审核。

三、处置意见。

村党支部委员会根据测评结果,确定王ddd同志为不合格党员。鉴于王常岳的表现,为保持党员队伍纯洁性,维护党组织“肌体健康”,浦口王村党支部委员会于20xx年7月30日研究提出对王ddd作自行脱党除名的组织处置意见,并报请街道党工委预审。20xx年10月22日,经街道党工委集体研究,同意村党支部对王ddd作出自行脱党除名处置意见,拟报市委组织部预审同意后提交村支部大会表决。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中共奉化市江口街道工作委员会。

20xx年11月20日。

土地审批报告篇十九

xx县xx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的《关于调整xx县城东新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立项地点及工期的申请》收悉。因项目选址等情况发生变化,经研究,同意在我局岳发改〔20xx〕510号文件基础上,调整你司xx县城东新区棚户区改造工程立项批复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xx县城东新区棚户区改造工程。

二、项目业主。

xx县xx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建筑面积196396.14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109558.35平方米,地下面积86837.79平方米。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42853.05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财政投资。

五、建设地点。

丝绸路延伸段以南、18米道路以东,30米道路以西。

六、项目工期。

720天。

七、其它事项。

招标投标核准事项见附表。

请接此批复后,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规范项目实施,确保发挥项目效益。

附:《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xx县发展和改革局。

20xx年6月23日。

土地审批报告篇二十

今年来,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不断强化责任意识、规范意识、服务意识,扎实推进法制建设和行政审批工作,较好的实现了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计划和目标,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组织开展“执法年”活动。

1、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今年,按照年初全市养殖业工作会议“一新、六强”总体部署,决定20__年在全市畜牧兽医水产系统组织开展“执法年”活动。作为“执法年”活动的组织科室,我科起草下发了《郴州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关于印发郴州市20__年畜牧兽医水产“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郴牧发[20__]1号)文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并陆续下发了《关于做好20__年畜牧兽医水产“执法年”活动信息上报工作的通知》(郴牧法函〔20__〕1号)、《关于开展20__年郴州市畜牧兽医水产“执法年”活动执法人员培训的通知》(郴牧法函〔20__〕2号)、《关于开展“执法年”活动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郴牧法函〔20__〕3号)、《关于印发20__年郴州市畜牧兽医水产“执法年”活动考核方案的通知》(郴牧办发〔20__〕30号)等关于“执法年”活动的通知,这些文件的下发较好的指导了“执法年”活动的开展,3月19日组织县市区局局长召开“执法年”活动动员大会,会后各县市区局积极部署开展“执法年”活动,北湖、宜章、汝城、资兴在4月份分别制定了相应的活动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了动员大会,安排部署了各阶段的工作,拉开了“执法年”活动的序幕。8月份分成五个督查组,采取查看现场、查阅资料和听取汇报的方式对全市“养殖业执法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比较满意,各县市区局都按照年初的方案在行动。

2、积极开展养殖业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3月26日我局结合省农委开展的农业农村法律宣传年活动,在宜章岩泉开展“送法”下乡活动;5月7日局团委组织青年干部以自行车骑行的方式宣传养殖业法律法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以创“四型”机关法律法规知识竞赛为契机,制定了《20__年参加全市创建“四型”机关法律法规知识抢答赛局内选拔赛活动方案》,5月8日组织35岁以下干部参加局内选拔赛的笔试,设立了一、二、三等奖,5月13日组织了局内知识抢答赛,三名选手脱颖而出,代表我局参加市直机关比赛并取得了较好成绩,我局也获得了优秀组织奖。10月27日结合《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颁布和省局开展的“养殖法治在行动”的活动,我局主办的养殖业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在市广电中心演播厅成功举办,各县市区局都积极组队参加,省市县领导及系统200余人观看了比赛,郴州电视台《新闻联播》、《天天播报》栏目、《郴州日报》等新闻媒体对活动进行了跟踪报道,比赛规格空前,极大的推动了“执法年”活动的开展。11月18日组队参加在长沙举办的湖南省养殖法律知识抢答赛,郴州代表队以总分第二名的好成绩荣获二等奖,并揽获“最佳微信人气团队”奖,我局被评为竞赛“最佳组织奖”(参赛代表队中唯一的),宜章的周春梅同志个人荣获“最佳表现奖”。各县市区局也积极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宜章3月份以来,该局共印发宣传资料29000余份,撰写标语85条,悬挂横幅18条,撰写广播讲话7篇,新闻播放2次,通过一系列宣传措施,极大地营造了活动氛围;汝城结合“全省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和“普法宣传”活动,设立宣传咨询点5次;安仁利用一年一度的“春分药王节”开展法制宣传工作,现场发放4000余份资料,还特别邀请了广州温氏集团的专家来宣传养猪技术;永兴县在乡镇动物卫生监督分所办墙刊42期,宣传养殖业法律法规;嘉禾县投入8000元安装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养殖业法律法规,这些宣传活动的开展为“执法年”活动制造了声势。

3、认真抓好信息上报工作。

活动开展以来,我们认真抓好“执法年”的信息宣传上报工作,在郴州日报和市局政务网、政务双微平台,刊发执法活动和信息80多篇次。以郴牧法函【20__】1号文件下发了《关于做好20__年畜牧兽医水产“执法年”活动信息上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局明确信息联络员按时上报各类信息,建立了郴州市养殖业执法交流qq群便于信息的上传下达,在局门户网站和简报上设立了“执法年”活动专栏;县市区局共上报信息、小结85篇,安仁、汝城、资兴、宜章、北湖信息报送积极质量较高,其中安仁报了25篇,为及时了解“执法年”活动开展情况,奠定了基础。

4、开展执法培训,加强队伍建设。

我局在5月28日组织开展“质量安全执法培训”各县市区局分管领导和负责人共44人参加,培训还邀请市法制办周进洪副主任讲授了一堂生动的法律课;6月3日组织开展“渔政执法培训”,参训人员包括20__、20__年着装补办执法证、没有参加过执法培训的人员和从事执法工作需办证人员共49人,其中4个局的一把手参加了培训,培训除了邀请市法制办周进洪副主任还特地邀请了省局渔政处的专家授课;11月9日邀请市法制办监督科赵兰玲科长针对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为我局执法科室上了生动的行政执法课,通过这些培训让执法人员学法、懂法,在执法的过程中做到依法。各县市区局也在积极组织各类培训,宜章局4月16日—17日该局机关干部及乡镇专管员40余人,参加了全县行政执法培训班及县局业务培训。并全部通过执法考试,获得执法证书,从而为以后的持证上岗,持证执法打下坚实基础;资兴局以全市养殖业暨综合执法、春季禁渔会议为契机,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各乡镇动物防疫员共106人开展了一次行政执法工作业务培训。

5、采取措施促进执法开展。

局执法科室新添置了执法记录仪、照相机、执法车等执法设备。各县市区局积极加强执法力量,制定激励措施,强化工作保障,促推监管执法开展。资兴市整合力量,从相关股室及乡镇动物防疫站抽调工作人员,成立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建立养殖业执法专职队伍,并投入3万多元配备执法记录仪、便携式打印机等执法装备,制定案件举报奖励制度。举报违法行为经核查属实的,按罚款金额分档次给予奖励(罚款金额在5000元以内的每件奖励200元,罚款金额5000元以上的每件奖励200-1000元);北湖区成立城区检疫执法队伍,配备了电动车等交通工具;嘉禾县投入10.5万元购买执法记录仪、照相机等执法设备,组建县站执法网络,实现信息共享;汝城县投入4万元配备电脑、打印机、摄像机等执法设备,启动文明、大坪、热水等屠宰场七个站所电子出证执法工作,并在东江湖交界地区与资兴开展联合禁渔执法;宜章县实行股室每办结一个案件,年终奖励该股室500元奖金的激励措施提高办案积极性;临武县将查办案件情况与年终绩效考核挂钩;安仁县加大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在禁渔执法中,联合公安部门出警8人次。

6、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工作。

4月20日,在郴江河道开展了春季增殖放流暨市城区河道集中放鱼活动,5月11日至12日,饲料办联合苏仙区、北湖区饲料监管执法人员,对君鑫物流园饲料批发市场进行了专项执法。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购销台帐登记、产品标签及假冒伪劣产品等。执法人员共检查45家饲料批发商,完成饲料抽样16个,下达整改通知2份。北湖局4月23日,区动监所通过周密布署,组织11名执法人员,分成2组,对城区21家冷库、22个农贸市场,2个畜禽屠宰场进行了突击巡查,在罗家井农贸市场查获400公斤病害猪肉。“执法年”活动开展以来,各县市区局按照“养殖业执法年”活动要求,制定各类专项整治方案,组织开展兽药、“瘦肉精”、饲料、动物卫生监督、渔政和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等6项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成效。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5171人次,查出各类问题407起,立案查处104起,移交司法机关9起,拘留8人,罚没款为130414元。资兴市立案查处案件66件,办结64件,拘留9人,共处罚金83021元;嘉禾县处理从疫区调入未经检疫动物案,处罚款38000元;北湖立案查处未经检疫生猪产品经营销售案件10起,处罚款27500元,严厉打击私屠乱宰行为。开展市城区动物诊疗场所专项整治,关停8家无证照动物诊疗场所;永兴县处理规模养殖场违法使用假兽药案,处罚款10000元;宜章县吊销《兽药经营许可证》3个,回收注销《兽药经营许可证》1个;桂阳县开展《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核,现场核实30个养殖场,发放《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5份。专项整治活动的大力开展,把“执法年”活动推向了小高潮,也大大的震慑了违法分子。

二、扎实开展日常工作。

1、制定涉企检查计划。按照《关于20__年规范涉企检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郴优办发〔20__〕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开展的“执法年”活动,制定上报了我局涉企检查计划,检查次数比去年要增加了30%,加强了对企业的监管,突出了“执法年”活动主体,规范了涉企检查工作,9月份按照上报计划,由渔政科牵头,组织市局、苏仙、北湖的渔政执法人员对城区内的超市、宾馆、酒店开展了为期一周的,野生水生动物经营利用情况的专项检查,督促办证企业6家,处罚3家。

2、完成“法治郴州”建设工作。领导干部普法考试工作开展顺利,11月14日我局处级干部7人全部参加了在市农业委举行的“六五”普法考试,科及科以下干部全部完成了网上学法任务,90%的同志已经参加11月6日组织的全市市直机关无纸化考试。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没有出现违纪违规现象。

3、认真抓好依法行政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20__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20__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的通知》(郴政办函[20__]69号)文件精神,我们认真开展依法行政工作。一是制定了《郴州市畜牧兽医局依法行政工作方案》,组织召开了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二是完成了责任清单的编制。按照《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市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有关问题的通知》(郴政办函〔20__〕3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多次与市农业局、市法制办衔接,参照省农委责任清单,对本部门的责任进行认真梳理,制定了我局责任清单,目前,责任清单已经放到市政府门户网站;三是完成了规范性文件清理。5月26日参加了市委党内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会议,按照会议精神,在局务会上对涉及我局的有两个规范性文件,《中共郴州地委关于大力发展以养猪为主的养殖业生产的决定》(郴地发[1979]048号)文件和《关于加速养殖业产业化进程的决定》(郴发[]6号)文件,该如何处理进行了讨论,最后决定对《中共郴州地委关于大力发展以养猪为主的养殖业生产的决定》(郴地发[1979]048号)文件宣布废止,对《关于加速养殖业产业化进程的决定》(郴发[1997]6号)文件予以修改,清理意见已经报市委办公室;四是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我局制定的《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制度汇编》和3月编制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要求,明确本部门的职责、权限、责任,将执法职责和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的业务科室,各科室根据职责制定了专项检查、整治、执法方案,比如质量安全科制定了《关于开展养殖环节“瘦肉精”集中排查监测的通知》,饲料办制定了《关于开展20__年郴州市饲料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等。确定执法人员的岗位和责任,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五是用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行政处罚案例指导制度》、《行政处罚说明理由制度》、《行政处罚合法性审核制度》、《重大复杂案件集体审批制度》、《重大行政处罚监督检查制度》等制度,规范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行为,同时,对执法人员严格实行岗前培训、持证上岗,对调离、退休的执法人员及时收回执法证,案件的办理除纸质文书外,还全部通过郴州市行政处罚系统进行处理,做到纸质和电子系统同步;六是制定下发本系统自由裁量权基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制定出台了《郴州市养殖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和《郴州市饲料行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自由裁量权基准共91条,涵盖了对畜牧、渔政、质量安全、饲料、卫监等领域。在办理案件时,一律按照自由裁量权基准处罚,今年是我市机构改革的一年,我局在改革之列,所以我局对自由裁量权基准的修改将推迟到明年,已经向市法制办说明了情况;七是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逐步形成。目前,我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按照省农业厅《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湘农业联〔20__〕148号)文件执行,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已经制定,待市法制办审核;八是根据系统特色制定监管事权划分方案,经过与法制办和相关科室多轮讨论,10月份已经通过局务会,待市法制办审核;九是参加了市法制办组织的重点领域执法检查工作,上报了行政执法指导案例1份,报送2份案卷参加案卷评查,上报了案卷评查自查报告和整改措施;十是完成了执法文书网上公布工作,公布的文书先由法规科把关再由分管领导审阅后,由专人发布在局门户网站,上报了执法文书网上公布年度工作报告。

4、做好了行政审批和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关于印发20__年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和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公开绩效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郴政服发[20__]11号)文件的要求,认真做好了行政审批和政务公开工作。一是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稳步推进。20__年已经按要求集中到市政务中心窗口办理,所有事项纳入了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内办理;单位与审批科签订了《授权书》,授权的范围和方式全部落实到位,成立联合窗口以来我局已把行政审批清理后的事项全部授权给联合窗口;在政务中心设立窗口以来,我局一直安排素质高、专业技能过硬的干部进驻窗口,进驻窗口的工作人员都能很好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遵守中心的管理;按照规定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工作,编制审批标准,对所有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逐项编制出唯一对应的权力要素、审批流程、裁量准则和服务方式,政务中心已经录入了审批系统。确实做到了事项、授权、人员到位;二是加强政务中心窗口管理工作。按照政务中心管理处的要求,我局于9月份进驻窗口,负责联合审批窗口6个单位的审批接待业务,经过挑选我局9月、10月分别安排两名业务骨干,能遵守窗口纪律,及时与其他单位衔接处理审批事项,领导对窗口工作也是十分重视,局长、分管领导都到窗口现场办公,局长1次,分管领导2次到窗口现场办公;三是政务公开制度不断强化。严格按照市政府的要求,通过市政府门户网,对畜牧兽医水产部门的机构、职能、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其他应该公开的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开公示,对各项目审批事项的事项类型、许可对象、许可依据、许可数量、承诺期限、许可条件、许可程序等各项审批内容和审批环节,实行及时更新并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开。同时,按照市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对我局的审批事项一步一步完善,现已经上报了项目的子项目和许可依据,表格等材料。9月份开始我们在门户网站开辟了执法公开专栏,对外公开行政处罚执法文书。

回顾今年的工作,我们立足日常工作规范化,基础工作扎实化,认真履职,主动作为,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法制学习的实效性有待加强。虽然我们每年都会组织大家进行法制学习,法制学习已经实现制度化、常态化,但部分同志认为学法太累、太难、太空洞,主动学习、深入学习意识不强,学习存在走形式、走过场的问题。二是处罚系统的规范使用有待加强。虽然我们积极争取局里的支持,配置了相关硬件设备,也组织了大家进行使用学习,但我局的行政处罚系统离实际使用、规范使用还有很大差距,部分科室的使用存在适用程序不对、证据资料不全、内务整理不清等严重的常识性问题,且事后补录情况严重。三是执法系统的相互协调有待加强。存在着各执法科室各自为战,横向沟通少、纵向请示少的突出问题,一些科室办案,既不及时与法规科联系,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也不请示分管领导,存在处罚事后通报的现象。在上半年法制办、纪委对我局进行的行政处罚系统使用情况检查中暴露出的办案档案不全、程序不对等突出问题,在检查之前,法规科就已经多次要求相关科室进行改进完善,但效果不佳。此外,我局行政审批权限不少,但审批受理办件却不多,与我局有关科室在查处案件上的力度不够有一定关系。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多请示,多沟通。多与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请示汇报,及时反应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寻求领导的大力支持,强力推进工作开展。多与相关科室同志沟通交流,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多学习,多指导。不断提高本科室的业务水平和指导能力,采取请专家领导开讲座、以案说法、结合相关科室业务开展指导等形式,多渠道、全方位的提高全局的法制意识。三是严要求,严监督。对相关执法科室和办案人员加强监督,对办案质量提高要求,优质高效办铁案,力争不办错案,不错办案,多出精品案例。

土地审批报告篇二十一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措施及行政审批事项“接、放、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精神,我局组织开展了行政审批相关情况自查工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

近年来,我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及时组织人员学习上级文件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文件要求,切实做好行政审批管理的各项工作。

审批;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3、收集、利用、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4、拆除或者闲置环境保护设施的同意;5、临时在岸滩堆放、处理固体废弃物审批;6、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排污许可证核发;7、入海排污口设置审批;8、向大气排放可燃性气体审批;9、中午或者夜间在城市市区内使用超过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的机械作业证明;10、建设项目试生产申请审查(非行政许可);11、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非行政许可);12、排污费减缴、免缴、缓缴审批(非行政许可);13、从事含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制冷设备、制冷系统或者灭火系统的维修、报废处理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备案(非行政许可)。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我局已按要求向县审改办提出了清理调整意见。

我局承接国务院、自治区、北海市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共有12项,其中行政许可9项,非行政许可3项,分别是: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3、收集、利用、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4拆除或者闲置环境保护设施的同意;5、临时在岸滩堆放、处理固体废弃物审批;6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排污许可证核发;7、入海排污口设置审批;8、向大气排放可燃性气体审批。9、中午或者夜间在城市市区内使用超过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的机械作业证明;10、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非行政许可);11、排污费减缴、免缴、缓缴审批(非行政许可);12、从事含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制冷设备、制冷系统或者灭火系统的维修、报废处理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备案(非行政许可)。按相关文件要求制订了行政审批事项接收方案,并在县政府公开网站上进行了公布,完成了交接工作,并对上级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入县政务服务管理中心集中办理。在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工作中,我局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评估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

四、今后工作。

我局将继续落实好工作职责,严格按规定执行上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措施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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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审批报告篇二十二

县监察局、县政务服务中心:

根据《市监察局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做好迎接省监察厅、省政务服务中心对行政审批等事项办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相关工作的通知》(监发20118号)要求,我镇对现有的行政审批进行认真、彻底的自查自纠,现就我镇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为切实搞好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自查自纠工作,我镇由镇长亲自抓,分管领导书记切实负责,从党政办抽调2人专门负责对现有的行政审批进行认真、彻底的自查自纠。

制作各类标牌、相关制度,按照“一规范”、“二上墙”、“四登记”、“五制度”、“六公开”、“八告知”的要求,突出首问责任制度、限时办结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廉政建设制度、责任追究制度、预约服务制度的工作制度,稳步实施服务型政府的职能转化。

(一)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情况。

5.工作人员按值班制度统一安排、业务技能熟练、用语文明、态度热情。工作设置了首问责任岗,工作时间窗口无空岗现象。

(二)推行全程代办服务工作。

1.加大宣传,扩大影响。我镇对便民服务中心全程代理制度进行大力宣传,截止目前,共下发宣传资料200份,各村(社区)制作宣传栏1期,书写标语3幅。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宣传便民服务中心职能和作用,及时总结和推广便民服务中心运行工作中的经验和好的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确保了便民服务中心的效能得到充分的发挥。

2.对公布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实行全程代理。对权限在上级的行政许可类事项,便民服务中心开展初审、呈报、代理服务。对审批服务事项业务少、频率低的项目进行办理整合,实行一人多岗、一专多能。

(三)建设村全程代办点。

2.将服务事项及好办事流程、服务内容、法定办事时限和压缩后承诺时限公示上墙;

(四)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积极配合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

2.积极配合县政务服务中心的电子政务建设及政务公开工。

作,报送信息量居各乡镇前列;

3.严格按照市县政务服务中心要求,及时报送受理事项统计月报表,确保数据真实无误。

便民服务中心自10年7月以来共发放宣传资料3700余份,接待办事群众及咨询政策的700余人。其中及时办理362件,待办中的28件,咨询政策557件,不符合相关政策退回的3件。危房改造20户为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68人次,调解民事纠纷1件,接待处理人民来信来访9人次,办理照顾生育二孩28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年参保人员达95%以上。全年为民义务咨询科技知识3866人次,印发宣传资料259份,同时为三农提供了充足的种子、农药、化肥、农机具等,全面落实了粮食直补,农机退耕还林等政策性补贴。

经过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我镇在行政审批事项工作贯彻执行情况总体是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改进的地方,主要是:

2、对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监督检查制度还不够完善;

3、学习不够重视,特别是对行政审批事项工作贯彻执行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4、由于资金困难,村级代办设置不完善,网络政务普及度不够。

一是进一步强化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重点加强对行政审批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办理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长效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的各项制度,加强对程序、实体的监督检查、使行政审批行为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努力实现审批行为的实体公正和程序正当。

三是强化宣传,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让群众了解办事程序,充分发挥公众的监督作用,营造依法审批的良好氛围。

我镇行政审批将通过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精简行政审批程序,减少行政审批环节,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提高办事效率,强化服务量推进公共绩效管理和效能政府建设,巩固和深化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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