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法律保护下双方达成的交易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在撰写合同时,要注意使用简洁明了的语言,避免理解上的歧义和纠纷的发生。以下是一些典型的合同文本,供您参考和使用。
肉狗养殖合同篇一
1.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双方提供如下通知方式:
(1)甲方接收通知方式。
邮寄地址: 。
收件人: 电话: 。
(2)乙方接收通知方式。
邮寄地址: 。
收件人: 电话: 。
双方应以特快专递或专人递交的方式向对方上述地址发送相关通知。接收通知方拒收、无人接收或未查阅的,不影响通知送达的有效性。一方变更接收通知方式的,应自变更之日起二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对方确认变更,否则视为未变更。
2.通知被视为送达的日期应按如下方式确定:
(1)专人递交的通知在专人递交之时视为有效送达;
(2)以特快专递发送的通知应于交予合法快递服务公司发送后的第三日视为有效送达。
3.本合同所列明的联系地址和/或联系方式可作为一般商务送达、司法送达(包括仲裁与诉讼等)等各种送达方式之有效联系方式与地址,送达主体可以是甲乙双方,也可以是法院、仲裁委员会等司法行政机关。
肉狗养殖合同篇二
合同编号: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1、饲养时间年月日至 年月日,共 天。
2、乙方自愿饲养数量为 只,合计只并定向出售给甲方。
4、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交纳元/只押金,共 元,。此押金款在毛鸡回收率在90%全部退还;未达到90%时,按照实际只数退还押金。
1 毛鸡回收实行甲方棚前过磅或乙方自送两种方式进行
2 乙方自送鸡按照合同鸡胴体出成指标倒推算毛鸡重量。
3 乙方自送毛鸡到甲方,运费按甲方宰杀计划按时装车出发,因道路,天气等原因不能进车时,由乙方负责倒运,若导致计划放空乙方承担0.2元/只的放空费,装车时应轻拿轻放,不合格鸡(死鸡、残鸡、小鸡等)严禁装笼,在鸡装笼时,要排放均匀,不能有挤压和仰卧现象,抓鸡时不得抓翅、抓腿,一律双手抱着抓。如不按要求抓鸡,在宰杀前出现残翅、残腿、断爪和淤血现象,将追究甲方的经济赔偿责任。 4乙方须按最早出栏日期提前三天向甲方报出栏计划,回收日期以甲方确定日期为准。乙方提报计划经甲方确定后,不得私自退计划,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1 甲方回收率不超过90%,超出部分按当天市场价回收,回收只数以生产胴体只数统计数据为准。
2 当毛鸡平均只重高于5市斤时,超出部分按当天市场价回收(超出部分=总重量-乙方当天回收毛鸡总数*5);当平均只重低于4市斤时,按照甲方标准结算。
3 乙方当天毛鸡平均只重符合甲方要求但其中有部分不在范围之内,如不符合要求比例在2.5%以内,当天结算金额和结算重量都按正常价格和重量结算;如超过2.5%,超出部分的不符合甲方要求的鸡只按照公司标准结算,不符合要求的鸡只数量及重量以甲方生产胴体数量及重量为准,结算价格以甲方标准结算。 4乙方当天毛鸡平均只重不符合甲方要求但其中有部分不在范围之内,但平均重量在3.7市斤以上,低于3.4市斤比例在5%以内,按照甲方现行结算标准结算,如乙方鸡只低于3.4市斤比例在5%以上,超过部分结算价格在甲方标准的基础上再下浮0.03元/斤;鸡只数量及重量以甲方生产胴体数量及重量为准,结算价格以甲方标准结算。
1甲方应保证如期回收乙方饲养的`合格毛鸡,根据乙方出栏计划,按时装车,如因乙方原因耽误装车造成的运输费用损失和误工费全部由乙方承担,因雨雪天路滑,汽车不能靠近鸡舍,由乙方负责倒运装车,倒运费甲方自负。
甲方不承担损失
3乙方场内或鸡舍内不得存养合同以外的雏鸡或其他鸡只,一经发现根据情节给予处罚,并将该批鸡降价收购。
4、乙方出栏时提前10小时停食,提前两小时停水、保持鸡体干燥,如不按规定停食、停水,在屠宰时发现嗉中有食,乙方将按抽检出的每只鸡的实际食量的5倍从每只鸡中扣除。
5甲方义务为乙方提供肉鸡饲料管理技术和疾病防治技术,协助解决乙方饲养管理过程中的各种疑难问题。
6、乙方应在成鸡出栏前一天到当地兽医检疫部门开具产地检疫证明,检疫费由乙方承担,无检疫证明不回收成鸡,并承担相应的车辆运费损失车辆消毒证明,养殖户身份证复印件和电话号码,养殖户身份证复印件和电话号码必须真实有效。
对发生疫情伤亡过大或遇到其他不可抗拒的灾害,而无法履行合同,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派人确定后备案处理(注:乙方须有甲乙双方签字的书面处理文件方可处理,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7棚前过磅称重在乙方所在地,由乙方准备磅称。(磅称须由技术监督部门
验证合格)。
1、乙方防疫、消毒和预防治疗用药必须来源于公司,禁止滥购乱用非公司指定的药品,发现病情应立即告知公司技术服务人员,在技术员的指导下用药。
2、毛鸡进厂时,甲方将对乙方饲养的肉鸡提取样品,并标明饲养单位及编号,然后低温冷冻存放,每20天集中检验一次,检验不合格的,由甲方承担本批检验费用及经济损失,并按合同约定的药残价格处理。
1甲方须持现款购雏购料,乙方在成鸡回收后按本合同约定之价格15日内付毛鸡总款额的50%,其余的50%(作为药控保证金)30日内全部付清,结算地点***。
2、结算时,给予冬季取暖和夏季降温补贴,冬季时间从每年的11月30日至第二年的3月10日,在此期间饲养的肉鸡,按实际饲养天数每只鸡(按出栏成鸡数计)每日给取暖补助0.01元,夏季从7月15日起到8月30日止,按饲养进入天数,每只鸡每日给降温补贴费0.005元。
1本合同一经签定,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任何一方因不执行合同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时应予赔偿,并且守约方有权终止合同。
2无论出现任何问题,双方均应本着平等、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
3本合同如需公证,公证费用由提出方负担。
4 出栏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月日
5乙方必须在出鸡期限内出鸡,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拒收,如乙方私自外卖,乙方必须向甲方缴纳2.0元/只违约金。
1、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鉴字之日起生效,毛鸡回收付款后本合同随之无效。
3、 本合同的解释权归*****有限公司
甲方: 乙方: 地址:
电话: 日期:电话: 日期:
肉狗养殖合同篇三
合同类型:
区 域:客户姓名:
签订日期: 年月日
养回收合同肉鸡饲
甲方:河南正友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利互惠、平等合作的原则,就乙方饲养甲方白羽肉鸡合同回收一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有效期及合同保证金
1、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乙方最后一批鸡只未出栏,本合同自动延长到乙方出栏为止。
2、合同保证金:为体现甲、乙双方合作的真实性,乙方在签订合同时,按订购合同数量向甲方缴纳合同保证金 元。
3、乙方合同到期后,如果自愿继续合作,本合同保证金将自动转入下一合同期间;如乙方书面提出终止合同,在乙方交鸡后7日内,甲方将返还乙方合同保证金。
二、饲养地点
1、饲养地点:市
/组笼(笼养),饲养数量只。合同期限内,乙方不能变更饲养地点,否则视为第三方饲养,此合同同时作废。
三、饲料
1、乙方承诺全程使用甲方指定的全价配合饲料。
2、全价饲料使用标准:1#料 1公斤/只;2#料 使用至出栏。饲料价格3600元/吨。
3、乙方在饲养期间需要提前3天定料,如因乙方定料时间延误导致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断料,导致损失由甲方承担。
4、乙方在饲养期间不得擅自使用非甲方饲料;不得向甲方饲料中添加其他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物质;否则甲方有权按违约处理。
5、最低料肉比标准:下表为棚前检斤最低料肉比标准,到场料肉比按此标准提
实际料肉比低于标准料肉比时,少用部分饲料,乙方向甲方返还800元/吨,从乙方肉鸡回收款中扣除。
四、动保产品及药物残留
1、乙方在饲养期间,必须全程使用甲方或乙方代理人的动物保健产品。每只鸡动物保健产品最低使用标准不得低于1.2元/只。低于此标准,甲方有权在毛鸡款中直接扣除。
2、如乙方私自用药,导致药物残留超标,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四、 鸡雏
1、 鸡苗价格4.10元/只,乙方在入雏前7天,向甲方提出申请入雏时间、数量;并向甲方缴纳雏款。甲方依据乙方缴纳雏款时间定雏,并提前3天,通知乙方入雏时间、数量,鸡雏供应厂家等相关信息。
2、 甲方规定合同鸡雏价格指混合雏,如甲方提供鉴别公鸡(指公鸡比例不低于75%),鸡雏价格上调0.5元/只。
3、 甲方通知乙方入雏时间后,乙方不得随意退定雏,否则甲方有权扣罚合同保证金,合同自动终止。
4、 鸡雏数量确认:甲方保证鸡雏102只/箱(含路耗),乙方可以按入雏数量5%进行现场抽检,但抽检时,鸡雏运输司机必须现场确认。
5、 甲方有权依据乙方定雏数量,在入雏时浮动5%,乙方不得有异议。
6、 鸡雏品质约定:鸡雏平均体重在36克以上为合格(种鸡周龄29周以上)。前7天死亡数量不得超过2%,超出2%以上部分由甲方承担,但死亡数量必须有死雏或鸡爪为证。如乙方认为鸡雏品质有问题,应在入雏后4天内电话通知甲方业务人员,7天内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人员现场确认后,确实是鸡雏品质问题,甲方承担死亡超出2%以上部分。如果因乙方饲养管理不当导致死亡(如湿度、温度不合适;药物、煤气中毒;同一批鸡雏60%以上客户没有问题;乙方弃养),甲方不承担责任。
五、 运输
1、 饲料运输:300公里以内,饲料运费由乙方代理人承担;300公里以上,乙方代理人可以适当向乙方收取超出标准部分的运费,收取上限为50元/吨。
2、 毛鸡运费:因棚前检斤,毛鸡运费由甲方承担。
3、 鸡雏运费:甲方负责将鸡雏运输到乙方鸡场,运费由甲方承担。
六、 毛鸡回收
1、 乙方应提前3天向甲方申请,申请时应说明出栏时间、数量、平均体重,以便甲方安排车辆。
2、 甲方提前1天通知乙方出栏具体时间、车辆信息。确定出栏后,乙方不可以拒绝出栏,否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合同保证金。
3、 毛鸡出栏其他事项约定:a、乙方负责抓鸡、装车,并保证车辆安全离开鸡场;b、每车装车时间不得超过2.5小时(360笼),乙方要确认毛鸡车到场、离场时间是否相符,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毛鸡车晚点,其扣罚由乙方承担,因毛鸡车原因,造成晚点,扣罚由毛鸡车承担;c、抓鸡前,乙方要向甲方检斤员出示合同、身份证复印件,合同与身份证复印件姓名要相符;d、检斤单上客户签字栏,签字姓名要与合同姓名相符,否则甲方有权视为市场毛鸡。
4、 毛鸡车进场晚点,每分钟扣罚10元。
a、 单只3斤以下,甲方拒绝回收。
b、 有鸡痘、皮炎、烂抓毛鸡,乙方要随毛鸡车进场,确认比例。
烂爪:按检出比例计算,扣罚0.2元/公斤。例如交鸡6000只,均重3公斤,检出比例为20%。扣罚金额为6000*3*20%*0.2=720元。
如乙方不到场确认,则按甲方屠宰场检出比例为准,甲方以检出比例扣罚,乙方不得有异议。
6、 毛鸡出栏时,乙方应提供如下手续:检疫证、自产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七、 毛鸡结算:
1、 乙方在毛鸡出栏后3天内,到甲方财务核对账务,办理毛鸡结算手续。延迟一天,扣罚50元。
2、 办理毛鸡结算时,乙方应提供如下手续:附件一:肉鸡单批饲养回收
协议、棚前检斤单原件、入雏凭证、饲养手册、料票及转料单。
3、 付款:乙方办理完毛鸡结算之日起,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毛鸡款,逢节假日顺延。
八、 各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权利与义务
a、 甲方有权定时对乙方的饲养条件、管理水平和信誉等级进行评估,乙方应积极配合。对不符合国家农业部、甲方饲养场规范等相关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整改应不能达到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损失由乙方承担。
b、 甲方有权根据疫病控制需要及药物残留检测规定,对乙方饲养场中的鸡只随机抽取血样、肉样,进行疾病和药物残留进行检测,乙方不得拒绝。
c、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肉鸡饲养管理、动物保健等方面的、现场监督、专业咨询服务及不定期饲养管理技术培训。
d、 甲方按肉鸡回收计划,回收乙方饲养的合格肉鸡。
e、 甲方为乙方提供免费技术服务,但甲方不承担相应损失。
2、 乙方权利与义务
a、 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的饲料、鸡雏进行数量的验收。
b、 乙方有权监督检斤和结算方式。
c、 乙方有义务依照本合同各项约定履行养殖责任。
3、 违约责任
a、 乙方私自掺入非合同肉鸡、鸡雏、饲料,甲方视为乙方违约。
b、 乙方私自外售合同肉鸡,甲方视为乙方违约。
c、 乙方弃养,甲方视为乙方违约。
d、 当乙方违约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赔偿损失;扣留乙方合同保证金;降价(或按市场价)回收该批肉鸡。甲方有权选取上述方式之一,对乙方进行违约责任追究。
九、 合同的变更、转让与解除
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时,可以变更本合同。
2、 因自然界不可抗拒的因素,如火灾、地震、水灾等,使当事人无法履行本合同时,受灾乙方在遭受损失后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受灾方不承担对方经济损失责任。
3、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十一、乙方自愿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肉狗养殖合同篇四
为了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甲方将集体所有的鱼塘承包给乙方,用于养殖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乡人民政府批准,将位于_________乡______村面积_________亩承包给乙方。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用途为:养殖,但乙方可以适时以合理的方式调整和优化。
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地上物的处置和设施设备配套提供:
为用于乙方养殖业甲方许可乙方无偿使用下列资源和设备:
五、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_____元。
2.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本年度的承包金,由甲方出具合法收据。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
5.按照合同约定,保证水、电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电价格收取乙方电费。
7.为乙方提供自来水,并给予乙方以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并履行相关表决和报批手续保证承包合同的合法、有效性。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鱼塘。
2.享有承包鱼塘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4.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5.乙方可在承包的鱼塘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6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7.根据需要自主决定转包或调整养殖结构或鱼塘用途。
8、遇政府拆迁、征收、征用、或其他政府政策影响享有补偿、赔偿的权利。
七、合同的转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可以将承包的鱼塘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2.转包时要签订转包合同,不得擅自改变原来承包合同的内容。
3.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5.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未定合同的相应顺延。
九、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乙方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包括养殖业可得利益和为重新承包相类似的鱼塘需要多支付的承包费、和重新投资。
2.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份。
附土地平面图。
发包方: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肉狗养殖合同篇五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住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鉴于:
1.甲方有 海域使用权/经营管理权,乙方具有一定的养殖经验、养殖技术。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肉狗养殖合同篇六
为共同促进养兔业的健康、稳定、快速发展,走向共同致富的道路,维护双方当事人的权益,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回收合同条款:
1. 甲方供种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供种兔:品名_______,_______组,公母比例_____,每___只一组,每只体重在4市斤以上,甲方确保为无病残的健康种兔。
第二条:本合同种兔款为____元/组,共___组,合同总款金额共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
二、甲方回收乙方商品兔标准及价格
第一条:不分公母,无病残,无残毛损皮,避开换毛期,每只体重在4.5市斤以上。第二条:按市场价每市斤高于2角钱回收,肉兔最低保护价为5元/市斤,獭兔最低保护价为10元/市斤,乙方必须提前两天报计划。
第三条:甲方按计划收购乙方健康活兔,一次收购市区内80只,市区外150只,县区外300只,甲方按实际回收重量结算兔款,现金支付,确保乙方利益。
三、服务与管理
第一条:乙方所购需的饲料、疫苗(依甲方提供的`免疫程序)需提前3日通知甲方。甲方在路程远近及所付费用,在3日内送至乙方所在地。
第二条:乙方引种之日起,七日内如乙方种兔发生伤亡的,及时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给予免费调换,引种七日后,乙方种兔如发生伤亡的,可凭种兔或带有耳号的完整兔皮,交50%的种兔款甲方给予调换等量同性的健康种兔。
四、履行责任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条款,诚信合作,双赢发展,如一方未履行本合同条款或自行终止合同的,应赔偿给另一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二条:本合同履行地为甲方所在地。
第三条:本合同期限为二年,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后可继续签订)
法定代表人:电话:身份证号:
乙方代表人:电话:身份证号:
签订时间:_____年___月___日
肉狗养殖合同篇七
本合同签署后,乙方应派驻主导养殖技术人员进场,主导养殖技术人员应当具有一定的专业水准。在辅助养殖人员的辅助下在合作海域内能够独立的养殖水产。因苗种质量问题或乙方养殖技术导致的水产死亡、生长不佳等问题等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乙方派驻的主导养殖技术人员进场后,甲方负责派驻辅导养殖技术人员辅助主导养殖技术人员工作,并由双方共同进行包括养殖圈清圈建设、投苗、喂养、清圈等水产养殖日常工作。乙方向甲方负责提供苗种,并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苗种费用的发票,苗种费用暂不支付。甲方可以派驻巡场检查人员,随时检查养殖圈的使用情况。合作海域内所有固定设施、设备属于甲方所有。
3.责任承担。
养殖过程中产生的所有可能对第三方产生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环境损害赔偿责任、人身损害赔偿责任、行政处罚责任等由双方根据过错承担,若无法确定原因的,则按照甲方 %、乙方 %的比例承担。已承担全部责任的一方有权向对方追偿。甲乙双方派驻人员的劳务费用由各方自行承担。
(二)销售及分配。
1.合作养殖水产的捕捞与销售。
(1)捕捞。
所有水产捕捞工作均由甲方渔船进行,且甲方应安排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全程监督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捕捞、称重并书面记录等。捕捞水产的重量应由甲方书面确认。
(2)销售。
乙方负责对捕捞完成的水产进行包装、销售。所有销售回款均应打入由甲方开设的以下指定账户:
指定收款账号: 。
开户行: 。
户名: 。
甲方有权保有对指定账户的控制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从该指定账户中提款,不得使用其他账户截留销售费用。否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作,享有对全部销售回款的所有权,并就乙方私自提取款项及未进指定账户销售款项享有追偿权。
乙方销售过程中应以乙方名义销售,并承担因为海产品销售可能导致的一切消费者赔偿责任、产品质量侵权责任等对第三方的责任。
甲方在上述合作养殖及合作养殖水产的捕捞与销售过程中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养殖圈建设、苗种费用、喂养、清圈费用均计为:甲方养殖成本。
2.合作养殖水产的收益分配。
合作期限届满后,双方结算销售合作养殖水产的全部收入(以下简称“销售收入”),结算完成后,由甲方负责对销售收入按照如下方法进行分配:
如销售收入小于等于甲方养殖成本,所有销售收入均归甲方所有,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苗种费用。
肉狗养殖合同篇八
甲方:
身份证:
乙方:
身份证: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诚实守信的原则,乙方自愿与甲方合作,为明确双方的利益和义务,就肉鸡委托养殖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委托养殖的约定:
1.甲乙双方坚持优势互补、共享成果、共担风险的原则进行委托养殖;。
2.甲方负责技术指导,鸡苗、饲料、药物等物料供应;。
4.乙方负责养殖的场地、设施和劳动力;。
5.乙方对甲方提供的物料和肉鸡有管理权,并负管理责任,养护应合同规定将委托养殖的肉鸡交付甲方回收。
二、鸡苗、饲料、药物的供应规定:
1.甲方向乙方提供优质鸡苗,并由乙方认可,并出具收条。
2.甲方向乙方提供牧慧产农场料,以料场出厂价为准,并出具收条。
3.甲方向乙方提供合格的药物,并由乙方认可,并出具收条。
三、鸡苗、饲料、药物供应日期
1.甲方在年只,价格元/只。
2.甲方在年吨,价格元。
3.甲方在年元。
四、销售结算:
1.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由甲方收购,乙方不能擅自处理;。
2.收购价格以当日市场价为标准;。
3.甲方回收后,十天内向乙方交付乙方差价。
五、争议的解决。
1.合同已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任何一方因不执行合同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时应予赔偿。
2.无论出现任何问题,双方均应本着平等、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
3.本合同如需公正,公证费用由提出方负担。
六、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毛鸡回收后本合同随之失效。
甲方:
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乙方:
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肉狗养殖合同篇九
由于政府收回海域使用权的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养殖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作合同,乙方应配合立即无条件撤出合作海域,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方式将合作海域内所有水产品捕捞,销售完毕后,所得费用按照一方一半的方式分配,互不追究一切违约责任。
(二)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定义:指在本合同签署后发生的、本合同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是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际或国内运输中断、流行病、罢工,以及根据中国法律或一般国际商业惯例认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一方缺少资金非为不可抗力事件。
2.不可抗力的后果:
(1)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
(2)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并在其后的三十(30)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足够证据。
(3)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4)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5)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肉狗养殖合同篇十
为了充分利用水利资源,发展渔业生产,为城乡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商品鱼,增加集体和个人收入,甲乙双方认真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地点和面积
甲方将位于____鱼塘(河道、水库、湖面)____亩,承包给乙方养鱼,鱼塘(河道、水库、湖面)的所有权归甲方,乙方有管理使用权和合同规定的受益权,但不准出卖、出租或转让,在承包期内,乙方如去世,其家庭成员享有承包继承权。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 乙方上交甲方提成的办法及时间
盏揭曳缴辖坏南视?或承包款)后,即出具收鱼(款)凭证。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将养护鱼用的房屋____间(如果有)和下列工具提供给乙方使用:________。
2.上级主管部门如有扶持渔业生产的贷款、现金或物资,甲方应合理分配给乙方。
3.甲方应对群众进行保护渔业生产的教育。如发生偷、毒、炸鱼等情况,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
4.养鱼与农业用水发生矛盾时,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用水最低水位线不低于____米。
5.乙方需要排水或抽水时,甲方应及时提供抽水机给乙方使用。
6.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除了不可抗力的情况发生外,乙方必须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
2.乙方养鱼、新放鱼苗、看管鱼塘的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3.乙方在捕捞鱼时,严禁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危险方法。
4.乙方每年捕鱼后,应优先完成承包任务。
5.承包期届满,乙方应及时交还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养护鱼房屋和工具,如有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负责修理或赔偿。
6.承包期届满、鱼塘内不到____规格的小鱼、鱼苗,乙方应无偿交给甲方(或由甲方按双方协议价格购买)。
7.乙方有自主养鱼经营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后,超额部分全归乙方。
8.乙方抓住偷鱼者送交甲方处理,按每人偷鱼一次罚款____元计算,罚款归乙方。
9.合同期满后,甲方如再行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第六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提供养护鱼用房屋、工具,应偿付违约金____元给乙方,乙方并可提出解除合同。
2.甲方如截留上级主管部门扶持渔业生产的贷款、现金或物资,截留贷款按其金额的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截留现金或物品,按其金额的____倍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3.甲方如无故不及时向乙方提供抽水机,应对所造成的损失负责。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承包任务,每逾期一天,按所欠商品鱼的市场价格(或承包款的金额)的__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2.乙方如用电、毒、炸等危险办法捕鱼,应按总承包款的__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甲方并可提出解除合同。
3.合同期届满时,乙方如捕捞小于____规格的小鱼、鱼苗,应向甲方偿付____元违约金。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鱼塘崩溃、干涸,经证实后,甲方应据实减少或免除乙方的承包任务。
第九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合同。
2.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签订合同。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肉狗养殖合同篇十一
种兔养殖獭兔商品兔回收合同甲方:
乙方: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县______村。
为共同促进养兔业的健康、稳定、快速发展,走向共同致富的道路,维护双方当事人的权益,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回收合同条款: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供种兔:品名_______,_______组,公母比例_____,每___只一组,每只体重在4市斤以上,甲方确保为无病残的健康种兔。
第二条:本合同种兔款为____元/组,共___组,合同总款金额共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
第一条:不分公母,无病残,无残毛损皮,避开换毛期,每只体重在4.5市斤以上。第二条:按市场价每市斤高于2角钱回收,肉兔最低保护价为5元/市斤,獭兔最低保护价为10元/市斤,乙方必须提前两天报计划。
第三条:甲方按计划收购乙方健康活兔,一次收购市区内80只,市区外150只,县区外300只,甲方按实际回收重量结算兔款,现金支付,确保乙方利益。
第一条:乙方所购需的饲料、疫苗(依甲方提供的免疫程序)需提前3日通知甲方。甲方在路程远近及所付费用,在3日内送至乙方所在地。
第二条:乙方引种之日起,七日内如乙方种兔发生伤亡的,及时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给予免费调换,引种七日后,乙方种兔如发生伤亡的,可凭种兔或带有耳号的完整兔皮,交50%的种兔款甲方给予调换等量同性的健康种兔。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条款,诚信合作,双赢发展,如一方未履行本合同条款或自行终止合同的,应赔偿给另一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二条:本合同履行地为甲方所在地。
第三条:本合同期限为二年,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后可继续签订)。
法定代表人:电话:身份证号:
乙方代表人:电话:身份证号:
签订时间:_____年___月___日。
肉狗养殖合同篇十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乙方自愿承租甲方养牛场有关事宜达成以下一致协议,以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 租赁期限:
1、 租赁期限一年,自年月 日至年月日止。
2、 租赁金额合计元整(按照每年300元/头计算),在双方签字之前一次性缴齐。
3、 乙方须向甲方交租赁保证金一千元整,在租赁期间,乙方未造成房屋设施损坏及重大事故,甲方在合同期满返还租赁保证金或冲抵下一年租赁金。
二、 双方责任:
1、 租赁财物归甲方所有,乙方只有使用权,承包期限满后,乙方按原物归还甲方。期满后如续租,乙方在同等情况下优先续租。期满后如不续租,乙方建设的不可拆除性物品不得拆除。甲方财物乙方必须妥善保管,爱惜使用,如有损坏、遗失乙方必须修复、赔偿。
2、 甲方只提供现有圈舍、房屋、设施不增不减,不干涉乙方正常生产、生活。
3、 乙方单独承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合同期内发生一切风险和责任由乙方自己承担。
4、 合同期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按时缴纳,如电费、水费等等。
5、 合同期内乙方不得转租他人,只允许用于养牛生产,不得在养殖厂养殖其它禽、畜,并不得占用甲方非租赁的任何场地(如未经允许在厂内随意划分菜地等),如需要改造、扩建必须与甲方协商,甲方同意后方可改、扩建,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有承包费用不予退还。
6、 乙方负责保管、看护、维修牛场租赁场地的一切设施,所涉及的费用自理。合同期满后完好无损失交还给甲方。如有丢失、损坏按原价赔偿。
7、 合同期内乙方负责安全管理,要做好牛场工作防火、防盗、人为破坏等防护工作,如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价赔偿其造成的一切损失。
8、 对牛舍的危房,乙方在使用时要自行维修,如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与其相关的任何责任。
9、 乙方在租赁期间要遵守法律,不得有违纪行为。如违法犯纪后果由乙方自负。
10、 乙方在租赁期间要服从甲方统一安排,不干涉甲方的一切经营管 1
理。粪便、垃圾及时按要求清理,节约用水、用电。
11、 乙方在租赁期内各自承担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水电费,需根据养牛数量共同承担租赁期的设备维护、耗损费用等。费用由甲方每两月代收一次,遵循多退少补原则,乙方需在规定时间内交清费用。初定每头牛按 元/月(含设备维修、运行费等),生活用电按实收取。
三、 其它事宜
1、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该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期满自动失效。
3、 该合同在甲方经营失败后自动终止。
4、 租赁期间如有其它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肉狗养殖合同篇十三
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一、 合同 总则:
1、饲养时间年月日至 年月日,共 天。
2、乙方自愿饲养数量为 只,合计只并定向出售给甲方。
4、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交纳元/只押金,共 元,。此押金款在毛鸡回收率在90%全部退还;未达到90%时,按照实际只数退还押金。
二、 毛鸡回收:
1 毛鸡回收实行甲方棚前过磅或乙方自送两种方式进行
2 乙方自送鸡按照合同鸡胴体出成指标倒推算毛鸡重量。
3 乙方自送毛鸡到甲方,运费按甲方宰杀计划按时装车出发,因道路,天气等原因不能进车时,由乙方负责倒运,若导致计划放空乙方承担0.2元/只的放空费,装车时应轻拿轻放,不合格鸡(死鸡、残鸡、小鸡等)严禁装笼,在鸡装笼时,要排放均匀,不能有挤压和仰卧现象,抓鸡时不得抓翅、抓腿,一律双手抱着抓。如不按要求抓鸡,在宰杀前出现残翅、残腿、断爪和淤血现象,将追究甲方的经济赔偿责任。 4乙方须按最早出栏日期提前三天向甲方报出栏计划,回收日期以甲方确定日期为准。乙方提报计划经甲方确定后,不得私自退计划,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三合格毛鸡质量要求
1 甲方回收率不超过90%,超出部分按当天市场价回收,回收只数以生产胴体只数统计数据为准。
2 当毛鸡平均只重高于5市斤时,超出部分按当天市场价回收(超出部分=总重量-乙方当天回收毛鸡总数*5);当平均只重低于4市斤时,按照甲方标准结算。
3.4市斤比例在5%以内,按照甲方现行结算标准结算,如乙方鸡只低于3.4市斤比例在5%以上,超过部分结算价格在甲方标准的基础上再下浮0.03元/斤;鸡只数量及重量以甲方生产胴体数量及重量为准,结算价格以甲方标准结算。
三、甲、乙双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应保证如期回收乙方饲养的合格毛鸡,根据乙方出栏计划,按时装车,如因乙方原因耽误装车造成的运输费用损失和误工费全部由乙方承担,因雨雪天路滑,汽车不能靠近鸡舍,由乙方负责倒运装车,倒运费甲方自负。
甲方不承担损失
3乙方场内或鸡舍内不得存养合同以外的雏鸡或其他鸡只,一经发现根据情节给予处罚,并将该批鸡降价收购。
4、乙方出栏时提前10小时停食,提前两小时停水、保持鸡体干燥,如不按规定停食、停水,在屠宰时发现嗉中有食,乙方将按抽检出的每只鸡的实际食量的5倍从每只鸡中扣除。
5甲方义务为乙方提供肉鸡饲料管理技术和疾病防治技术,协助解决乙方饲养管理过程中的各种疑难问题。
6、乙方应在成鸡出栏前一天到当地兽医检疫部门开具产地检疫证明,检疫费由乙方承担,无检疫证明不回收成鸡,并承担相应的车辆运费损失车辆消毒证明,养殖户身份证复印件和电话号码,养殖户身份证复印件和电话号码必须真实有效。
对发生疫情伤亡过大或遇到其他不可抗拒的灾害,而无法履行合同,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派人确定后备案处理(注:乙方须有甲乙双方签字的书面处理文件方可处理,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7棚前过磅称重在乙方所在地,由乙方准备磅称。(磅称须由技术监督部门验证合格)。
五、药残控制
1、乙方防疫、消毒和预防治疗用药必须来源于公司,禁止滥购乱用非公司指定的'药品,发现病情应立即告知公司技术服务人员,在技术员的指导下用药。
2、毛鸡进厂时,甲方将对乙方饲养的肉鸡提取样品,并标明饲养单位及编号,然后低温冷冻存放,每20天集中检验一次,检验不合格的,由甲方承担本批检验费用及经济损失,并按合同约定的药残价格处理。
六、结算:
1甲方须持现款购雏购料,乙方在成鸡回收后按本合同约定之价格15日内付毛鸡总款额的50%,其余的50%(作为药控保证金)30日内全部付清,结算地点***。
2、结算时,给予冬季取暖和夏季降温补贴,冬季时间从每年的11月30日至第二年的3月10日,在此期间饲养的肉鸡,按实际饲养天数每只鸡(按出栏成鸡数计)每日给取暖补助0.01元,夏季从7月15日起到8月30日止,按饲养进入天数,每只鸡每日给降温补贴费0.005元。
七、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一经签定,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任何一方因不执行合同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时应予赔偿,并且守约方有权终止合同。
2无论出现任何问题,双方均应本着平等、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
3本合同如需公证,公证费用由提出方负担。
4 出栏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月日
5乙方必须在出鸡期限内出鸡,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拒收,如乙方私自外卖,乙方必须向甲方缴纳2.0元/只违约金。
八、附则
1、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鉴字之日起生效,毛鸡回收付款后本合同随之无效。
3、 本合同的解释权归*****有限公司
甲方: 乙方: 地址:
电话: 日期:电话: 日期:
肉狗养殖合同篇十四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有养殖场(貂场)一个,出租给乙方使用,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出租的养殖场座落于 ,养殖场面积2.6亩。
第二条 租期_,自 年月_日至_____ 年_月_日。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及条件:
1.每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元,押金5000元。
第四条 水电费,缴费办法:
1.租赁期间养殖场发生的水电费由乙方缴纳.
第五条 乙方的职责:
1.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乙方的义务。
2.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无故拖欠,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3.甲、乙双方在合同终止前,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是否终止合同。
4.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以合理防范措施,保护租赁期内房屋的完好无损(自然折旧、自然灾害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如确需要变更用途,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且改造后的房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再自行拆除,乙方造成租赁房屋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如乙方在租赁期满不负责恢复原状,甲方有权自行恢复原状,费用由乙方负担。
5.乙方保证承租甲方的房屋作为养殖用途,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给甲方造成的连带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 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可随社会物价指数变动而适当调整)。
第七条 租赁房屋如遇政府征地或其他不可抗力的特殊情况,造成养殖场不能继续出租的按实际使用日期结算租金。
第八条 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相关部门或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 本合同经过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年 月日
承租方:年 月 日
肉狗养殖合同篇十五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经过协商,订立生猪运输协议书,条款如下:
一、合作期限:从年月日到年月日。
二、合作方式:松散型。
三、生猪收购地点由甲方指定,运送的到达地点是连云港市天缘食品有限公司院内,运输方式为货车运输。
四、运输费用结算方式为:单车结算。每车按距离远近,分别给予150-600元/车,乙方将生猪运到院内后,经甲方验收检查无误后,甲方应及时支付乙方运输费用。
五、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生猪,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避免生猪拥挤等危害生猪健康的行为。运输过程中如发生生猪应急处置不当、生猪数量缺少等问题,乙方应确认数量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全额赔偿。
六、乙方车辆和驾驶员必须有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要求的各类有效证件和保险。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的任何事故和意外伤害均与甲方无关。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肉狗养殖合同篇十六
乙方:
为了支持果园发展养猪事业,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在xxx果园进行养猪生产,特签订如下协议。
1、甲方同意将果园自建的养猪场240平方米和猪场内设施租赁给乙方进行养猪生产,时间从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止。
2、同意提供养猪人员在养猪期间现有的水电设施及住宿房间二间和公用厨房炊事用具。
3、乙方在养猪期间不得私自改变猪场设施和设备,如需改造利用应征求甲方同意,其所产生的经费开支由乙方负责。
4、甲方向乙方提供扩建猪栏场地和种菜用地,费用由乙方自理。协议期停止后,其所建猪栏产权归甲方所有。
5、乙方养猪场地及配套设施不得私自转让,如改变养殖性质,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1、按照甲方提供的养猪场地,进行自行投资、自行管理、自行销售,年生产生猪出栏数达xxx头以上。
2、同意在养猪期间所有猪粪肥料无偿提供给甲方使用,并按甲方的要求堆放猪场附近。
3、承担养猪场卫生管理设备及甲方提供猪栏和管理人员生活住房内电费(每月由甲方承担xx度后的电费。)。
4、合理使用甲方提供养猪场地及生活食宿设施,如在使用过程需维修改造或损坏设施,愿自行负责经费开支。
5、遵守甲方果园管理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对不安全因素造成经济损失与甲方无关。
1、本协议书时间20xx年月至年月。
2、本协议书甲乙双方不得随意终止,如遇国家征地需要终止协议,应提前60天时间告知对方,并终止本协议。
3、未尽事宜通过双方协商,补充协议同样产生效力。
本协议书通过甲乙双方自签字之日起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身份证号:
乙方代表:身份证号:
贰零xx年月日。
肉狗养殖合同篇十七
乙方:
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提高甲方猪场的经济效益,并充分发挥甲方猪场的资源优势和地理优势,提升猪场的形象,经双方协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本协议期限 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协议期限为______年______个月;合同期满,乙方若要继续留在甲方猪场工作,则另行商议决定。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及职责 甲方聘用乙方为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须按时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工作任务,如乙方为甲方猪场进行猪场设计规划、提供技术指导、培训猪场员工、防疫、治病等一系列任务。
七、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办法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自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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