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劳动合同大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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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劳动合同大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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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件,用于明确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需要准确、明确地表达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引起误解和争议。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合同签署的注意事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湖北省劳动合同篇一

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有关法律,制定了《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下面是详细内容。

《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营和安全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质量安全和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诚信自律,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实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统筹指导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工作;。

(二)制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措施和工作计划;。

(三)研究、协调有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四)督促落实、考核评价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

(五)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六)建立健全协调联动、综合监督管理和信息共享机制;。

(七)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农业、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第七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在村(居)民委员会、社区明确食品安全信息员,承担协助执法、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引导等职责。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乡镇或者特定区域设立的派出机构,负责本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及食品安全等相关部门、社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新闻媒体应当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意识。

第二章食品生产经营。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九条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销售记录等制度,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省农业部门等有关部门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协作机制,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

支持和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应用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建设追溯体系,提升企业质量管理能力、促进监管方式创新、保障食品安全。

第十条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

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取得经营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出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许可。

第十一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制度。对初次交易的食品供货者,应当查验其营业执照和生产经营许可证,保存复印件,并每年复核不少于一次。

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时应当向供货者索取可追溯的销售凭证和查验食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并保存其复印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采购婴幼儿配方乳粉应当按照批次查验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并保存复印件。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应当采用信息化、网络化技术等实现索证索票电子化管理,保证每个分支机构可在其经营场所查询索证索票信息。

鼓励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采用信息化、网络化技术实现索证索票电子化管理。

第十二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制度,如实记录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名称、使用范围、使用量、使用日期等事项,并在其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公示。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食品生产经营者贮存食品添加剂,应当使用专用贮存设施,并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

第十三条食品生产者在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有效期限内连续停产六个月以上的,在恢复生产后七日内,应当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以会议或者讲座等形式宣传推介声称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时,其宣传内容应当真实、全面,与广告审批部门批准的内容一致,不得作虚假或者误导消费者的宣传,不得进行现场销售。

第十五条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经营的,应当在自动售货设备的明显位置公示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等信息。自动售货设备及其放置地点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条件。

利用网购、邮购、电视电话购物等无实体店铺方式从事食品经营的,应当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经营者应当以便于消费者识别的方式公示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营业执照、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等信息。经营者发布的食品信息和内容应当合法有效、真实准确,不得进行夸大宣传和虚假宣传。

第十六条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应当建立并执行经营主体审查登记、销售食品信息审核、销售食品检查报告、平台交易管理、投诉举报处理等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安全。

第十七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对外配送食品,应当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使用专用封闭工具配送食品;分装、贮存、运输食品的容器、用具、温度和时间应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提供集体用餐配送服务,应当在食品容器或者包装明显位置注明配送单位、制作时间、保质期、贮存条件和食用方法等,并按照规定留存配送食品的样品。

第十八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委托仓储、物流配送企业贮存、运输食品的,应当对受托的仓储、物流配送企业的食品安全保障能力进行审查。

从事食品贮存、运输的,应当保证食品贮存、运输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清洁、无毒无害,并符合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食品安全要求。

受托从事食品贮存、运输的,应当按照规定查验委托方身份证明、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以及合格证明文件、检验检疫证明等材料,并承担贮存和运输过程中的食品安全责任。

第十九条为食品生产经营、冷藏冷冻、贮存等提供场所的出租者,应当查验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并留存复印件;发现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报告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条食品交易会、展销会的举办者应当建立食品经营者档案,记录食品经营者的基本情况、许可证号、经营范围和商品信息,并在举办前三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告知管理措施、举办地点、举办时间、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等信息。

第二十一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型餐饮实行许可管理制度,食品摊贩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实施许可和登记备案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型餐饮经营者应当按照许可的范围生产经营食品。未经许可或者登记备案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型餐饮和食品摊贩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十二条申请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型餐饮许可的,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在二十个工作日内颁发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型餐饮服务许可证;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告知理由。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小型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届满继续生产经营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型餐饮经营者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延续,原发证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及时办理换证手续。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型餐饮许可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手续,未经批准不得变更。原发证机关应当在收到变更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第二十三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型餐饮和食品摊贩生产经营食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来源合法并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二)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三)食品添加剂使用符合有关食品安全标准;。

(四)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对人体安全、无害;。

(八)遵守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相关规定;。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二节食用农产品。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农业部门应当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机制,保证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第二十五条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含批发市场、零售市场)开办者应当在市场醒目位置设置信息公示栏,公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用农产品检验结果、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处理情况、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

第二十六条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对进入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安全质量负责,承担下列职责:

(五)印制并督促入场销售者使用格式统一的销售凭证;。

(六)发现违法行为或者存在潜在风险隐患的,及时制止并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除履行前款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与入场销售者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明确双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权利义务;未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的,不得进入批发市场进行销售。

第二十七条食用农产品零售市场开办者应当建立快速检测制度,配备快速检测设备,每天抽查场内食用农产品,及时公布快检结果。

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应当配备检验设备和检验人员,或者委托具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对进入该批发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样检验,并及时公布抽检结果。

第二十八条食用农产品进入集中交易市场销售,应当提供产地证明、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

入场销售者无法提供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的,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应当进行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检验检测合格的,方可进入市场销售。

第二十九条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应当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用农产品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食用农产品销售者采用电子数据追溯,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第三十条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应当建立质量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三十一条进入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在保鲜、贮存、运输过程中应当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保鲜剂、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和包装材料等食品相关产品,不得添加有毒有害物质。

第三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第三十二条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小作坊,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依法取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

(一)具有固定、合法的经营场所,与污染源保持安全距离;。

(三)具有与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设施以及卫生防护设施;。

(五)有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三十三条申请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开办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四)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

(五)生产加工场所平面图及其使用证明;。

(六)主要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说明;。

(七)拟生产的食品品种和生产工艺说明;。

(八)生产加工场所的卫生与安全情况说明。

第三十四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应当载明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名称、经营者姓名、许可证编号、生产加工地址、生产加工范围等信息。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应当在其生产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以及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食品安全分类等。

第三十五条禁止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加工下列食品:

(一)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

(二)婴幼儿配方食品和其他专供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四)采用非物理压榨方法生产的食用植物油和其他食用油脂及其制品;。

(五)国家和省规定禁止生产加工的其他食品。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的食品目录,向社会公布,并根据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的食品目录进行调整。

第三十六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建立进货台账,如实记录供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采购数量和时间等内容。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应当建立生产销售台账,如实记录生产销售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销售日期等内容。

进货和生产销售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第三十七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应当有包装和标签,标明食品名称、成分表或者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小作坊的名称、生产地址、联系方式、许可证编号等信息,并明显标示“小作坊食品”。

对难以包装和标识的食品,应当在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中予以明确。

销售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的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小作坊的名称或者标志及联系方式。

第三十八条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作业规范,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检查。

鼓励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建立食品出厂自检制度。

第四节小型餐饮。

第三十九条从事小型餐饮经营活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并依法取得小型餐饮服务许可证:

(一)具有固定、合法的经营场所,与污染源保持安全距离;。

(二)操作间设在室内,与就餐场所、卫生间有效隔离;。

(六)具有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四十条申请小型餐饮服务许可证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四)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

(五)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和设备布局、加工流程、卫生与安全设施等示意图。

第四十一条小型餐饮服务许可证应当载明小型餐饮服务单位名称、经营者姓名、许可证编号、经营地址、经营范围等信息。

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小型餐饮服务许可证、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和食品添加剂等食品安全相关信息。

第四十二条禁止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裱花蛋糕、生食水产品以及国家和省规定禁止经营的其他食品。

第五节食品摊贩。

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城乡规划要求,按照方便群众、合理布局、保障安全的原则,统筹考虑交通、市容、环境等因素,划定食品摊贩经营区域或者指定路段,确定经营时段供食品摊贩经营,并向社会公布。幼儿园、中小学校门口道路两侧二百米范围内不得划定为食品摊贩经营区域。

食品摊贩应当在指定的经营地点、经营时段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保持周边环境卫生整洁,不得影响道路通畅、交通安全。

第四十四条食品摊贩经营者应当持有效健康证明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登记备案,取得食品摊贩登记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放食品摊贩登记卡,应当记录经营者的身份信息和住址、经营范围等信息,确定其经营地点和经营时间,并在十个工作日内将登记信息向城市管理部门备案。

食品摊贩登记卡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届满继续经营的,经营者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一个月前到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延续手续。食品摊贩经营者一年内无食品安全违法记录的,登记卡有效期自动延期一年。

第四十五条食品摊贩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经营场所与垃圾堆放点等污染源保持25米以上的距离,保证食品不受污染;。

(二)具有符合食品卫生条件的食品制作和销售的亭(棚、车、台)等设施;。

(三)提供即食食品的,应当根据食品的种类配备相应的加热、保温或者冷藏、冷冻设备;。

(四)具有防雨、防尘、防虫、防蝇等设施以及密闭的废弃物收集设施;。

(五)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应当清洁、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卫生和包装材料要求;。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四十六条禁止食品摊贩经营下列食品:

(一)凉荤菜、发酵酒以外的散装酒;。

(二)不经复热处理的熟食、现制乳制品、冷加工食品;。

(三)国家和省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其他食品。

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七条省人民政府卫生部门应当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和风险监测能力建设规划,建立覆盖县市区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网络,并逐步向社区、农村延伸。

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部门会同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通报、会商机制,形成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分析报告,研判食品安全风险,并报同级人民政府。

第四十九条对地方特色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省人民政府卫生部门应当会同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并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包括地方特色食品及原料、地方特色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及检验方法与规程等。标准制定应当充分考虑地方食品特点和传统饮食习惯,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并经省人民政府卫生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

第五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综合的食品检验体系,整合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检验资源,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建立协调、统一、高效的食品检验检测体系。

鼓励支持食品安全全流程监测技术的研发及使用,支持第三方检测机构通过竞标方式参与食品安全监测,实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培育优质第三方检测专业机构。

第五十一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农业等部门应当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营者的日常监督检查;对消费量较大、安全风险较高的食品和专供婴幼儿、老年人等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和保健品等进行重点抽样检验;对网络食品加强日常监管,组织开展网络食品抽样检验,确保网络食品安全。

第五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型餐饮和食品摊贩进行综合治理,统筹规划、建设、改造适宜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型餐饮和食品摊贩生产经营的集中场所和街区,配套建设相应的供水、供电、排污等设施,改善生产经营环境。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型餐饮、食品摊贩集中经营场所和街区建设。

第五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农村自办集体聚餐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加强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健全完善申报备案制度、流动厨师培训制度、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制度。

第五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餐厨废弃物的管理,建立健全餐厨废弃物管理体系以及工作协调机制,支持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促进资源循环利用,保障食品安全。餐厨废弃物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五十五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用记录负面信息披露制度和守信激励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记录许可颁发、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实行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管理。

第五十六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中现场发现食品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掺杂异物以及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可以通过视听图像和现场检查笔录等方式取证。当事人拒绝签字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签字,且证明人不愿签字的,应当注明原因,并由两名以上在场执法人员签字确认。

第五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建立食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信息共享等工作制度。

第四章信息公开和社会参与。

第五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实行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开与发布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工商行政、农业等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发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信息,并相互通报各自获知的食品安全信息。

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调查信息由省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统一发布。

第五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食品安全管理决策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

除依法需要保密外,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风险监测方案、地方标准制定、规划编制、环境影响评价以及其他事项应当公开,并通过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向公众说明情况,充分征求意见。

第六十条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接受举报的机关应当对举报人的信息保密,对举报属实的予以奖励。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食品安全举报奖励专项资金,用于食品安全举报案件的奖励。

第六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咨询、建议意见、投诉举报受理平台,公布投诉举报方式,完善投诉举报受理处置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农业、质量监督、工商行政、商务、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及时处理食品安全投诉举报,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第六十二条食品行业协会应当建立完善行业自律性管理约束和奖惩机制,制订并组织实施行业、职业道德准则,规范行业行为,提供食品安全信息、技术,推进行业诚信建设。

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应当提高公众食品安全自我保护能力和维权意识,依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六十三条新闻媒体应当公正、客观报道食品安全信息,正确发挥公众舆论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弘扬诚实守信的食品安全经营行为,依法对食品安全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曝光,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社会舆论环境。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法律、法规有行政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食品安全受到损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侵权者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六十五条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以会议或者讲座等形式现场销售声称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食品;违法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5000元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5000元以上的,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小型餐饮服务许可证,超出许可范围,或者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按照规定办理延续手续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拒不改正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食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并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八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拒不改正的,处20xx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第六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20xx元的,处20xx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20xx元以上的,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拒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第七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在划定经营区域或者指定路段,以及确定的经营时段以外摆摊设点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管理部门或者承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职能的其他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查处。

食品摊贩经营者未取得食品摊贩登记卡,或者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四十五条和第四十六条规定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拒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拒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罚款:

(六)食品交易会、展销会的举办者未按照规定建立档案、报告的;。

(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未按照规定建立并保存进货、生产销售台账记录,查验相关证明的。

第七十二条已取得许可证或者登记卡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型餐饮和食品摊贩不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条件,继续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或者注销登记卡。

第七十三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在一年内累计三次因违反本条例规定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以外处罚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被吊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型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小型餐饮服务许可。

第七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在工作中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七十五条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是指通过集中交易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等销售食用农产品的活动。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是指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从业人员较少、生产加工规模小、生产条件和工艺技术简单,从事传统、低风险食品生产加工以及销售活动的经营者。

小型餐饮,是指有固定经营场所,从业人员少、设施简单,未达到国家食品经营许可条件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小餐馆、小吃店、小饮品店等经营者。

食品摊贩,是指在有形市场或者固定店铺以外的划定经营区域或者指定经营场所,从事预包装食品或者散装食品销售以及现场制售食品的经营者。

第七十六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型餐饮的规模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具体确定。

第七十七条本条例自年月日起施行。

湖北省劳动合同篇二

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期满或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湖北省劳动。

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用人单位名称。

用人单位性质。

职工姓名。

(一)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学徒期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到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学徒期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为: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具体工作为: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工作,为岗位(工种)。具体生产(工作)任务为: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具体内容如下:

(一)甲方的权利:

1、按照岗位责任组织生产,检查考核乙方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情况;。

3、根据生产(工作)或调整劳动组织的需要,在征得乙方同意后。

变更乙方生产(工作)岗位;。

4、当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时,有权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5、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2、创造条件提高乙方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

3、根据有关规定及本合同有关条款,按时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并提供保险福利待遇;。

4、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5、双方约定的其他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

2、按照规定领取劳动报酬和享受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3、享有休息、休假与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对违章指挥、

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4、按照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的有关条款,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时,乙方有权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

6、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1、服从甲方的生产组织管理,尽职尽责,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保守国家秘密、甲方商业秘密,爱护甲方财物;。

3、遵守厂纪厂规和劳动纪律,执行生产操作规程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讲究职业道德;。

4、努力学习政治文化知识,刻苦钻研技术,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积极参加必要的。

社会活动;从事技术工种或岗位的,上岗前必须接受培训;。

5、双方约定的其他义务:

(一)甲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生产(工作)实际,实行工作制。甲方对乙方实行每日工作时间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小时的工时制度。甲方确需乙方加班加点时,在征得工会和乙方同意后,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并按有关规定支付加班费或调休。

(二)劳动报酬。

2、甲方除按本条第1款规定之标准支付乙方工资外,另每月支付给乙方:

3、加班工资,按不低于本条第1款协商确定的工资标准和《劳动法》的规定计发,具体标准如下:

4、因生产经营发展,或本合同商定的其他条款变化,本条协商确定的各项劳动报酬标准需要调整时,应经甲、乙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5、双方商定的其他报酬: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甲方按所在地规定的一定比例按月为乙方交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费,乙方个人负担的部分,由甲方代乙方在其工资中扣缴,具体缴纳办法及标准为:

(二)乙方退休养老金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甲方投保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机构领取。

(三)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病、负伤、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以及生育,其有关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和省现行规定执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内死亡,其死亡待遇和遗属津贴按国家和省现行规定执行。

(五)乙方其他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省以及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一)下列情况,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甲方转产或调整生产任务的;。

2、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且不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的;。

3、由于不可抗拒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二)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违反或不履行劳动合同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

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9、经有关部门确认,甲方歇业或合营、合资期满关闭,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依照第6、7、8、9条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10、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三)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上款解除合同条件的;。

2、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伤残并被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探亲假期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四)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按国家、省和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保险福利待遇的;。

4、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

5、甲方有侵害乙方合法权益行为的;。

6、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费离职学习和培训的;。

7、乙方参军、入学或出境定居的:

8、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五)在下列情况下,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2、属于技术骨干,承担某项重点工程的建设、改造任务或科研项目而任务未结束的;。

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1、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双方约定):

2、乙方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双方约定):

(一)甲方违反或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支付给乙方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为: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时,乙方应交回:

甲、乙双方签订本劳动合同后,应在十五日内将劳动合同送劳动行政部门鉴证。

本合同的签订、变更、续订、解除、终止及履行要接受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任何一方在法定期限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章)法人代表(签章)。

乙方(签章)。

湖北省劳动合同篇三

住所: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98号1108室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许艳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居民身份证号码:

一、劳动合同类型及期限按下列第1项确定。

一、工作时间按下列第3项确定:1、实行标准工时制。

2、实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的不定时工作制。

3、实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结算周期:按3个月结算。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乙方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

第四条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与时间。

一、乙方试用期间的月劳动报酬为元。

二、试用期满后,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月劳动报酬为元,或根据甲方确定的薪酬制度确定为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按完成工时计酬,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甲方违法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应向乙方支付赔偿金;乙方违法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本合同条款如与今后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时,按国家新的法律法规执行。

4、本合同依法订立,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名: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湖北省劳动合同篇四

甲方(用人单位)。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

姓名: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原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吉林省劳动合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_______种类型合同。

(一)固定期限合同: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合同: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生效。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合同: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完成时终止。

其中试用期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乙方工作应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条乙方实行__________工时制。

(一)标准工时工作制。

(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

第六条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

乙方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以及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带薪年休假等休息休假权利。

第七条甲方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乙方加班。

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甲方每月_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__________元。

第九条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执行。

第十条甲方结合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

乙方的工资水平,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结合乙方的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劳动贡献等确定,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一条甲方应严格执行《吉林省企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及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第十二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法定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者按照国家、吉林省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费。

五、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必须按国家和吉林省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其中,个人缴费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四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休息休假、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国家和吉林省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_______。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六条甲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各项制度,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防止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第十八条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九条甲方应根据自身特点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乙方思想觉悟、职业道德水准和职业技能。

第二十条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甲方应当提供适当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和工作岗位,并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第二十二条乙方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劳动职责,并亲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

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

并采用书面形式确定。

八、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二十四条甲乙双方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6、37、38、39、40、41、42、43、44、45条和《吉林省劳动合同条例》第25、26、27、28条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情形的,甲方应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十六条经济补偿按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乙方月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乙方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内,甲方要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八条甲方应当在与乙方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与甲方办理工作交接。

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手续时支付给乙方。

第二十九条甲方违法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执行。

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九、其它事项。

第三十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双方可以订立专项协议,约定服务期。

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与乙方约定的服务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违约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三十一条乙方负有保密义务的,双方可以订立专项协议,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竞业限制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竞业限制的范围_________________.在竞业限制期间甲方给乙方经济补偿_________元/月。

第三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或保密协议中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

第三十三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四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当事人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三十五条以下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本合同中有关内容今后与国家、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者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湖北省劳动合同篇五

一、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可以选定以下一项作为本合同的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学徒期   个 月,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到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学徒期   个月,自   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具体工作为:

二、生产(工作)任务及条件。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工作,为   岗位(工种)。具体生产(工作)任务为: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具体内容如下: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按照岗位责任组织生产,检查考核乙方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情况;

3、根据生产(工作)或调整劳动组织的需要,在征得乙方同意后。

变更乙方生产(工作)岗位;

4、当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时,有权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5、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2、创造条件提高乙方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

3、根据有关规定及本合同有关条款,按时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并提供保险福利待遇;

4、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5、双方约定的其他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

2、按照规定领取劳动报酬和享受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3、享有休息、休假与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对违章指挥、

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4、按照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的有关条款,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时,乙方有权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

6、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1、服从甲方的生产组织管理,尽职尽责,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保守国家秘密、甲方商业秘密,爱护甲方财物;

3、遵守厂纪厂规和劳动纪律,执行生产操作规程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讲究职业道德;

4、努力学习政治文化知识,刻苦钻研技术,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积极参加必要的。

社会活动;从事技术工种或岗位的,上岗前必须接受培训;

5、双方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工作时间与劳动报酬。

(一)甲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生产(工作)实际,实行  工作制。甲方对乙方实行每日工作时间   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   小时的工时制度。甲方确需乙方加班加点时,在征得工会和乙方同意后,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并按有关规定支付加班费或调休。

(二)劳动报酬。

2、甲方除按本条第1款规定之标准支付乙方工资外,另每月支付给乙方:

3、加班工资,按不低于本条第1款协商确定的工资标准和《劳动法》的规定计发,具体标准如下:

4、因生产经营发展,或本合同商定的其他条款变化,本条协商确定的各项劳动报酬标准需要调整时,应经甲、乙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5、双方商定的其他报酬: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甲方按所在地规定的一定比例按月为乙方交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费,乙方个人负担的部分,由甲方代乙方在其工资中扣缴,具体缴纳办法及标准为:

(二)乙方退休养老金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甲方投保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机构领取。

(三)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病、负伤、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以及生育,其有关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和省现行规定执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内死亡,其死亡待遇和遗属津贴按国家和省现行规定执行。

(五)乙方其他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省以及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续订、解除及终止。

(一)下列情况,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甲方转产或调整生产任务的;

2、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且不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的;

3、由于不可抗拒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二)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违反或不履行劳动合同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泄漏甲方商业秘密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

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9、经有关部门确认,甲方歇业或合营、合资期满关闭,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依照第6、7、8、9条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10、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三)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上款解除合同条件的;

2、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伤残并被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探亲假期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四)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按国家、省和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保险福利待遇的;

4、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

5、甲方有侵害乙方合法权益行为的;

6、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费离职学习和培训的;

7、乙方参军、入学或出境定居的:

8、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五)在下列情况下,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2、属于技术骨干,承担某项重点工程的建设、改造任务或科研项目而任务未结束的;

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1、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双方约定):

2、乙方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双方约定):

八、其他有关事项。

(一)甲方违反或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支付给乙方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为: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时,乙方应交回:

九、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甲、乙双方签订本劳动合同后,应在十五日内将劳动合同送劳动行政部门鉴证。

十一、本合同的签订、变更、续订、解除、终止及履行要接受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合 同 鉴 证。

(   )鉴字第   号   。

经审查,本合同符合劳动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予以鉴证。

鉴证机关(签章)   鉴证人(签章)。

年   月   日。

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和乙方要求,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经协商,变更原合同条款内容或增加原合同未尽事宜如下:

甲方(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合 同 鉴 证。

(   )鉴字第   号   。

经审查,本合同符合劳动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予以鉴证。

鉴证机关(签章)   鉴证人(签章)。

年   月   日。

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和乙方要求,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经协商,变更原合同条款内容或增加原合同未尽事宜如下:

甲方(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合 同 鉴 证。

(   )鉴字第   号   。

经审查,本合同符合劳动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予以鉴证。

鉴证机关(签章)   鉴证人(签章)。

年   月   日。

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和乙方要求,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经协商,变更原合同条款内容或增加原合同未尽事宜如下:

甲方(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合 同 鉴 证。

(   )鉴字第   号   。

经审查,本合同符合劳动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予以鉴证。

鉴证机关(签章)   鉴证人(签章)。

年   月   日。

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和乙方要求,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经协商,变更原合同条款内容或增加原合同未尽事宜如下:

甲方(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湖北省劳动合同篇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劳动合同。

第一条本劳动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下列第种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到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以完成工作任务为终止合同的标志。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甲方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安排乙方从事。

工作,工作地点为。

甲乙双方可以签订岗位协议书,约定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内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工作制。

(一)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

(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三)不定时工作制:甲方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应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者不定时工作制的,由甲方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

第五条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以及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带薪年休假等休假权利。

第六条甲方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乙方加班。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四、劳动报酬。

第七条甲方结合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乙方的工资水平,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结合乙方的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劳动贡献等确定,实行同工同酬。

第八条甲方按下列第种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标准为元/月(周),绩效工资(奖金)根据乙方实际劳动贡献确定。

(二)计件工资。乙方的劳动定额为,计件单价为。(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标准为。

第九条甲方于每月日前以货币或银行转账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甲方应书面记录支付乙方工资的时间、数额、工作天数、签字等情况,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

第十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负责代扣代缴。

第十二条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休息休假、患病或负伤、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四条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和安全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危害防护制度,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培训。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制度规范和操作规程。

第十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劳动工具及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十六条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预防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权拒绝。乙方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按照本劳动合同的约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十九条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条甲方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本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甲方权利和义务的单位继续履行。

第二十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第二十二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进行。

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的,甲方应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十四条甲方违法解除或者终止本劳动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劳动合同或者本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依法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解除、终止本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双方可以订立专项协议,约定服务期。

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七条乙方负有保密义务的,双方可以订立专项协议,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以下协议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九条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三十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三十一条本劳动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劳动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湖北省劳动合同篇七

(一)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为。

(二)无固定期限,自。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二、生产(工作)任务及条件。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按照岗位责任组织生产,检查考核乙方完成生产。

2、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有关规定,

3、根据生产。

4、当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时,有权依法向劳动。

5、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按照有关劳动安全、劳动保护、职业安全。

2、创造条件提高乙方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

3、根据有关规定及本合同有关条款,按时支。

4、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

5、双方约定的其他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

1、享有参加业务。

2、按照规定领取劳动报酬和享受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3、享有休息、休假与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4、按照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的有关条款,可以解除。

5、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时,乙方有权依法向劳。

6、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1、服从甲方的生产组织管理,尽职尽责,努力完成生产。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保守国。

3、遵守厂纪厂规和劳动纪律,执行生产操作。

4、努力学习政治文化知识,刻苦钻研技术,

5、双方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工作时间与劳动报酬。

(一)甲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生产。

(二)劳动报酬。

1、乙方完成本合同规定的生产。

2、甲方除按本条第1款规定之标准支付乙方。

3、加班工资,按不低于本条第1款协商确定。

4、因生产经营发展,或本合同商定的其他条。

5、双方商定的其他报酬: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甲方。

(二)乙方退休养老金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

(三)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病、负伤、因。

(四)乙方在合同期内死亡,其死亡待遇和遗。

(五)乙方其他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省以及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续订、解除及终止。

(一)下列情况,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甲方转产或调整生产任务的;

2、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且不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的;

3、由于不可抗拒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二)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违反或不履行劳动合同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

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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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名称。

用人单位性质。

一、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可以选定以下一项作为本合同的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日起至。

日止。其中,试用期。

日起至。

日止;学徒期。

月,

日起至。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

日起到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

日起至。

日止;学徒期。

起至。

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具体工作为:

二、生产(工作)任务及条件。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工作,为。

岗位(工种)。具体生产(工作)任务为: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具体内容如下: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按照岗位责任组织生产,检查考核乙方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情况;

3、根据生产(工作)或调整劳动组织的需要,在征得乙方同意后。

变更乙方生产(工作)岗位;

4、当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时,有权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5、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2、创造条件提高乙方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

3、根据有关规定及本合同有关条款,按时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并提供保险福利待遇;

4、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5、双方约定的其他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

2、按照规定领取劳动报酬和享受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3、享有休息、休假与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对违章指挥、

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4、按照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的有关条款,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时,乙方有权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

6、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1、服从甲方的生产组织管理,尽职尽责,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保守国家秘密、甲方商业秘密,爱护甲方财物;

3、遵守厂纪厂规和劳动纪律,执行生产操作规程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讲究职业道德;

4、努力学习政治文化知识,刻苦钻研技术,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积极参加必要的。

社会活动;从事技术工种或岗位的,上岗前必须接受培训;

5、双方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工作时间与劳动报酬。

(一)甲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生产(工作)实际,实行。

工作制。甲方对乙方实行每日工作时间。

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

小时的工时制度。甲方确需乙方加班加点时,在征得工会和乙方同意后,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并按有关规定支付加班费或调休。

(二)劳动报酬。

1、乙方完成本合同规定的生产(工作)任务,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每。

(月、周、日)按。

元支付给乙方工资,支付时间为。

2、甲方除按本条第1款规定之标准支付乙方工资外,另每月支付给乙方:

3、加班工资,按不低于本条第1款协商确定的工资标准和《劳动法》的规定计发,具体标准如下:

4、因生产经营发展,或本合同商定的其他条款变化,本条协商确定的各项劳动报酬标准需要调整时,应经甲、乙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5、双方商定的其他报酬: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甲方按所在地规定的一定比例按月为乙方交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费,乙方个人负担的部分,由甲方代乙方在其工资中扣缴,具体缴纳办法及标准为:

(二)乙方退休养老金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甲方投保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机构领取。

(三)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病、负伤、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以及生育,其有关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和省现行规定执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内死亡,其死亡待遇和遗属津贴按国家和省现行规定执行。

(五)乙方其他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省以及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续订、解除及终止。

(一)下列情况,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甲方转产或调整生产任务的;

2、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且不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的;

3、由于不可抗拒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二)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违反或不履行劳动合同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泄漏甲方商业秘密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

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9、经有关部门确认,甲方歇业或合营、合资期满关闭,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依照第6、7、8、9条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10、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三)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上款解除合同条件的;

2、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伤残并被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探亲假期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四)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按国家、省和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保险福利待遇的;

4、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

5、甲方有侵害乙方合法权益行为的;

6、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费离职学习和培训的;

7、乙方参军、入学或出境定居的:

8、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五)在下列情况下,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由甲方出资培训(包括送大、中专院校或技工学校学习),培训后为甲方服务未满。

年的;

2、属于技术骨干,承担某项重点工程的建设、改造任务或科研项目而任务未结束的;

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1、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双方约定):

2、乙方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双方约定):

八、其他有关事项。

(一)甲方违反或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支付给乙方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为: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时,乙方应交回:

九、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甲、乙双方签订本劳动合同后,应在十五日内将劳动合同送劳动行政部门鉴证。

十一、本合同的签订、变更、续订、解除、终止及履行要接受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

十二、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任何一方在法定期限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乙方(签章)。

(

)鉴字第。

经审查,本合同符合劳动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予以鉴证。

鉴证机关(签章)。

鉴证人(签章)。

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和乙方要求,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年。从。

日起至。

日止。

经协商,变更原合同条款内容或增加原合同未尽事宜如下:

甲方(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乙方(签章)。

(

)鉴字第。

经审查,本合同符合劳动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予以鉴证。

鉴证机关(签章)。

鉴证人(签章)。

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和乙方要求,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年。从。

日起至。

日止。

经协商,变更原合同条款内容或增加原合同未尽事宜如下:

甲方(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乙方(签章)。

(

)鉴字第。

经审查,本合同符合劳动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予以鉴证。

鉴证机关(签章)。

鉴证人(签章)。

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和乙方要求,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年。从。

日起至。

日止。

经协商,变更原合同条款内容或增加原合同未尽事宜如下:

甲方(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乙方(签章)。

(

)鉴字第。

经审查,本合同符合劳动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予以鉴证。

鉴证机关(签章)。

鉴证人(签章)。

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和乙方要求,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年。从。

日起至。

日止。

经协商,变更原合同条款内容或增加原合同未尽事宜如下:

甲方(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乙方(签章)。

湖北省劳动合同篇八

用人单位性质:_________。

职工姓名: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及省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以下简称甲方)和(以下简称乙方),经协商同意,签订本。

(一)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学徒期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具体工作为:_________。

(一)甲方的权利。

1.按照岗位责任组织生产,检查考核乙方完成生产(工作)任务情况;

4.当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时,有权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

5.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_________。

(二)甲方的义务。

2.创造条件提高乙方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

3.根据有关规定及本合同有关条款,按时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并提供保险福利待遇;

4.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5.双方约定的其他义务:_________。

(三)乙方的权利。

2.按照规定领取劳动报酬和享受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4.按照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的有关条款,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时,乙方有权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

(四)乙方的义务。

1.服从甲方的生产组织管理,尽职尽责,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保守国家秘密、甲方商业秘密,爱护甲方财物;

3.遵守厂纪厂规和劳动纪律,执行生产操作规程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讲究职业道德;

5.双方约定的其他义务:_________。

(一)甲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生产(工作)实际,实行_________工作制。甲方对乙方实行每日工作时间_________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_________小时的工时制度。甲方确需乙方加班加点时,在征得工会和乙方同意后,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并按有关规定支付加班费或调休。

(二)劳动报酬。

6.双方商定的其他报酬:_________。

(二)乙方退休养老金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甲方投保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机构领龋。

(三)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并负伤、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以及生育,其有关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和省现行规定执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内死亡,其死亡待遇和遗属津贴按国家和省现行规定执行。

(五)乙方其他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省以及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一)下列情况下,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甲方转产或调整生产任务的;

2.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且不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的;

3.由于不可抗拒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_________。

(二)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0.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_________。

(三)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上款解除合同条件的;

2.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伤残并被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探亲假期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_________。

(四)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本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按国家、省和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保险福利待遇的;

4.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

5.甲方有侵害乙方合法权益行为的;

6.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费离职学习和培训的;

7.乙方参军、入学或出境定居的;

8.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_________。

(五)在下列情况下,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2.属于技术骨干,承担某项重点工程的建设、改造任务或科研项目而任务未结束的;

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_________。

1.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双方约定):_________。

(一)甲方违反或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支付给乙方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为:_________。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时,乙方应交回: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湖北省劳动合同篇九

专科院校:指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进行专科职业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师范、医学、公安类的专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规范校名后缀为“高等专科学校”,而非师范、非医学、非公安类的专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则应逐步规范校名后缀为“职业技术学院”或“职业学院”。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wuhanpolytechnic)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湖北省人民政府主办、湖北省教育厅直属的公办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国家“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a档)建设单位、国家紧缺人才培训基地、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全国职教师资培训重点建设基地、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国家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是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主席团成员单位、中国高等职业教育学会副会长单位、中国高教学会产学研合作教育分会副会长单位、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副会长单位、湖北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会长单位、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分会会长单位。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wuhaninstituteofshipbuildingtechnology)是一所中央与地方共建、由湖北省人民政府管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0年入选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5年入选国家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而设立的一所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表彰的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学院创建于1958年,是商务部“中国湖北农业官员培训中心”和“农业部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

学院始建于1958年,经过50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学院已形成以生物为特色,理、工、文相结合,多学科相互渗透、协调发展,办学特色鲜明的普通高等学校。学院现开设26个专业,先后为国内外培养了45000余名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其中近二十年来,作为国家援外培训五大基地之一,为5大洲80多个国家培训了1500余名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与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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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劳动合同篇十

用人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工姓名。

(经双方协商,可以选定以下一项作为本合同的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学徒期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到终止。

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学徒期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具体工作为: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工作,为岗位(工种)。具体生产(工作)任务为: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具体内容如下:

(一)甲方的权利:

1、按照岗位责任组织生产,检查考核乙方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情况;。

4、当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时,有权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5、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2、创造条件提高乙方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

3、根据有关规定及本合同有关条款,按时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并提供保险福利待遇;。

4、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5、双方约定的其他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

2、按照规定领取劳动报酬和享受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4、按照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的有关条款,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时,乙方有权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

6、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1、服从甲方的生产组织管理,尽职尽责,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保守国家秘密、甲方商业秘密,爱护甲方财物;。

3、遵守厂纪厂规和劳动纪律,执行生产操作规程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讲究职业道德;。

4、努力学习政治文化知识,刻苦钻研技术,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积极参加必要的。

社会活动;从事技术工种或岗位的,上岗前必须接受培训;。

5、双方约定的其他义务:

(一)甲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生产(工作)实际,实行工作制。甲方对乙方实行每日工作时间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小时的工时制度。甲方确需乙方加班加点时,在征得工会和乙方同意后,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并按有关规定支付加班费或调休。

(二)劳动报酬。

2、甲方除按本条第1款规定之标准支付乙方工资外,另每月支付给乙方:

3、加班工资,按不低于本条第1款协商确定的工资标准和《劳动法》的规定计发,具体标准如下:

4、因生产经营发展,或本合同商定的其他条款变化,本条协商确定的各项劳动报酬标准需要调整时,应经甲、乙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5、双方商定的其他报酬: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甲方按所在地规定的一定比例按月为乙方交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费,乙方个人负担的部分,由甲方代乙方在其工资中扣缴,具体缴纳办法及标准为:

(二)乙方退休养老金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甲方投保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机构领取。

(三)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病、负伤、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以及生育,其有关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和省现行规定执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内死亡,其死亡待遇和遗属津贴按国家和省现行规定执行。

(五)乙方其他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省以及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一)下列情况,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甲方转产或调整生产任务的;。

2、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且不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的;。

3、由于不可抗拒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二)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违反或不履行劳动合同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9、经有关部门确认,甲方歇业或合营、合资期满关闭,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依照第6、7、8、9条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10、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三)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上款解除合同条件的;。

2、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伤残并被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探亲假期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四)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按国家、省和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保险福利待遇的;。

4、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

5、甲方有侵害乙方合法权益行为的;。

6、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费离职学习和培训的;。

7、乙方参军、入学或出境定居的:

8、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五)在下列情况下,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2、属于技术骨干,承担某项重点工程的建设、改造任务或科研项目而任务未结束的;。

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1、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双方约定):

2、乙方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双方约定):

(一)甲方违反或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支付给乙方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为: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时,乙方应交回:

甲、乙双方签订本劳动合同后,应在十五日内将劳动合同送劳动行政部门鉴证。

本合同的签订、变更、续订、解除、终止及履行要接受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任何一方在法定期限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法人代表(签章)年月日。

乙方(签章)年月日。

合同鉴证()鉴字第号经审查,本合同符合劳动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予以鉴证。

鉴证机关(签章)鉴证人(签章)年月日。

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和乙方要求,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经协商,变更原合同条款内容或增加原合同未尽事宜如下:

甲方(签章)法人代表(签章)年月日。

乙方(签章)年月日。

合同鉴证()鉴字第号经审查,本合同符合劳动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予以鉴证。

鉴证机关(签章)鉴证人(签章)年月日。

湖北省劳动合同篇十一

甲方(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名称:

电话:

用人单位住所:

栖霞区。

法定代表人:

乙方(劳动者)。

姓名:_马远贵_性别:———_男___出生年月:———_______年月日。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从事学校服务工作。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对乙方业绩的考核结果,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服从甲方的安排。(具体工作由乙方所在工作部门规定)。

2、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甲方依法制订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乙双方在工作时间和休息方面协商一致选择确定,平均每周工作四十小时:

甲方实行每天________小时工作制。(月工作15天)。

四、劳动报酬。

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

1、甲方承诺每月__30__日为发薪日,月工资为____元。

2、乙方病事假期间,甲方扣除工资的标准为___月工资/15天____。

五、福利待遇。

1、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

端午、中秋、春节教师福利的一半。

2、甲乙双方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2、不胜任工作,不能完成规定的任务,工作完成不及时,质量不到位;。

3、不服从学校管理,不遵守相关内部规定。

4、其他违规行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合同终止甲方依法可不支付经济补偿: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于_____年___月__日生效,工作任务完成日为劳动合同终止日。

部门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湖北省劳动合同篇十二

(二)无固定期限,自。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二、生产(工作)任务及条件。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按照岗位责任组织生产,检查考核乙方完成生产。

2、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有关规定,

3、根据生产。

4、当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时,有权依法向劳动。

5、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按照有关劳动安全、劳动保护、职业安全。

2、创造条件提高乙方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

3、根据有关规定及本合同有关条款,按时支。

4、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

5、双方约定的其他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

1、享有参加业务。

2、按照规定领取劳动报酬和享受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3、享有休息、休假与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4、按照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的有关条款,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时,乙方有权依法向劳。

6、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1、服从甲方的生产组织管理,尽职尽责,努力完成生产。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保守国。

3、遵守厂纪厂规和劳动纪律,执行生产操作。

4、努力学习政治文化知识,刻苦钻研技术,

5、双方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工作时间与劳动报酬。

(一)甲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生产。

(二)劳动报酬。

1、乙方完成本合同规定的生产。

2、甲方除按本条第1款规定之标准支付乙方。

3、加班工资,按不低于本条第1款协商确定。

4、因生产经营发展,或本合同商定的其他条。

5、双方商定的其他报酬: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甲方。

(二)乙方退休养老金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

(三)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病、负伤、因。

(四)乙方在合同期内死亡,其死亡待遇和遗。

(五)乙方其他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省以及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续订、解除及终止。

(一)下列情况,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甲方转产或调整生产任务的;

2、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且不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的;

3、由于不可抗拒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二)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违反或不履行劳动合同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泄漏甲方商业秘密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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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名称。

用人单位性质。

一、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可以选定以下一项作为本合同的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日起至。

日止。其中,试用期。

日起至。

日止;学徒期。

月,

日起至。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

日起到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

日起至。

日止;学徒期。

起至。

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具体工作为:

二、生产(工作)任务及条件。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工作,为。

岗位(工种)。具体生产(工作)任务为: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具体内容如下: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按照岗位责任组织生产,检查考核乙方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情况;

3、根据生产(工作)或调整劳动组织的需要,在征得乙方同意后。

变更乙方生产(工作)岗位;

4、当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时,有权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5、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2、创造条件提高乙方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

3、根据有关规定及本合同有关条款,按时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并提供保险福利待遇;

4、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5、双方约定的其他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

2、按照规定领取劳动报酬和享受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3、享有休息、休假与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对违章指挥、

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4、按照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的有关条款,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时,乙方有权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

6、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1、服从甲方的生产组织管理,尽职尽责,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保守国家秘密、甲方商业秘密,爱护甲方财物;

3、遵守厂纪厂规和劳动纪律,执行生产操作规程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讲究职业道德;

4、努力学习政治文化知识,刻苦钻研技术,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积极参加必要的。

社会活动;从事技术工种或岗位的,上岗前必须接受培训;

5、双方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工作时间与劳动报酬。

(一)甲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生产(工作)实际,实行。

工作制。甲方对乙方实行每日工作时间。

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

小时的工时制度。甲方确需乙方加班加点时,在征得工会和乙方同意后,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并按有关规定支付加班费或调休。

(二)劳动报酬。

1、乙方完成本合同规定的生产(工作)任务,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每。

(月、周、日)按。

元支付给乙方工资,支付时间为。

2、甲方除按本条第1款规定之标准支付乙方工资外,另每月支付给乙方:

3、加班工资,按不低于本条第1款协商确定的工资标准和《劳动法》的规定计发,具体标准如下:

4、因生产经营发展,或本合同商定的其他条款变化,本条协商确定的各项劳动报酬标准需要调整时,应经甲、乙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5、双方商定的其他报酬: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甲方按所在地规定的一定比例按月为乙方交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费,乙方个人负担的部分,由甲方代乙方在其工资中扣缴,具体缴纳办法及标准为:

(二)乙方退休养老金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甲方投保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机构领取。

(三)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病、负伤、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以及生育,其有关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和省现行规定执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内死亡,其死亡待遇和遗属津贴按国家和省现行规定执行。

(五)乙方其他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省以及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续订、解除及终止。

(一)下列情况,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甲方转产或调整生产任务的;

2、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且不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的;

3、由于不可抗拒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二)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违反或不履行劳动合同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泄漏甲方商业秘密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

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9、经有关部门确认,甲方歇业或合营、合资期满关闭,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依照第6、7、8、9条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10、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三)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上款解除合同条件的;

2、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伤残并被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探亲假期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四)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按国家、省和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保险福利待遇的;

4、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

5、甲方有侵害乙方合法权益行为的;

6、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费离职学习和培训的;

7、乙方参军、入学或出境定居的:

8、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五)在下列情况下,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由甲方出资培训(包括送大、中专院校或技工学校学习),培训后为甲方服务未满。

年的;

2、属于技术骨干,承担某项重点工程的建设、改造任务或科研项目而任务未结束的;

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八、其他有关事项。

(一)甲方违反或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支付给乙方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为: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时,乙方应交回:

九、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甲、乙双方签订本劳动合同后,应在十五日内将劳动合同送劳动行政部门鉴证。

十一、本合同的签订、变更、续订、解除、终止及履行要接受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

十二、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任何一方在法定期限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乙方(签章)。

(

)鉴字第。

经审查,本合同符合劳动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予以鉴证。

鉴证机关(签章)。

鉴证人(签章)。

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和乙方要求,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年。从。

日起至。

日止。

经协商,变更原合同条款内容或增加原合同未尽事宜如下:

甲方(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乙方(签章)。

(

)鉴字第。

经审查,本合同符合劳动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予以鉴证。

鉴证机关(签章)。

鉴证人(签章)。

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和乙方要求,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年。从。

日起至。

日止。

经协商,变更原合同条款内容或增加原合同未尽事宜如下:

甲方(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乙方(签章)。

(

)鉴字第。

经审查,本合同符合劳动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予以鉴证。

鉴证机关(签章)。

鉴证人(签章)。

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和乙方要求,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年。从。

日起至。

日止。

经协商,变更原合同条款内容或增加原合同未尽事宜如下:

甲方(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乙方(签章)。

(

)鉴字第。

经审查,本合同符合劳动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予以鉴证。

鉴证机关(签章)。

鉴证人(签章)。

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和乙方要求,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年。从。

日起至。

日止。

经协商,变更原合同条款内容或增加原合同未尽事宜如下:

甲方(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乙方(签章)。

湖北省劳动合同篇十三

一、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可以选定以下一项作为本合同的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个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学徒期个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到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个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学徒期个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为: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具体工作为:____

二、生产(工作)任务及条件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工作,为岗位(工种)。具体生产(工作)任务为: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具体内容如下: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按照岗位责任组织生产,检查考核乙方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情况;

4、当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时,有权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5、双方约定的

其他

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2、创造条件提高乙方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

3、根据有关规定及本合同有关条款,按时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并提供保险福利待遇;

4、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5、双方约定的其他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

2、按照规定领取劳动报酬和享受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4、按照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的有关条款,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时,乙方有权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

6、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1、服从甲方的生产组织管理,尽职尽责,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3、遵守厂纪厂规和劳动纪律,执行生产操作规程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讲究职业道德;

5、双方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工作时间与劳动报酬

(一)甲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生产(工作)实际,实行工作制。甲方对乙方实行每日工作时间  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小时的工时制度。甲方确需乙方加班加点时,在征得工会和乙方同意后,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并按有关规定支付加班费或调休。

(二)劳动报酬

2、甲方除按本条第1款规定之标准支付乙方工资外,另每月支付给乙方:

3、加班工资,按不低于本条第1款协商确定的工资标准和《劳动法》的规定计发,具体标准如下:

4、因生产经营发展,或本合同商定的其他条款变化,本条协商确定的各项劳动报酬标准需要调整时,应经甲、乙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5、双方商定的其他报酬: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甲方按所在地规定的一定比例按月为乙方交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费,乙方个人负担的部分,由甲方代乙方在其工资中扣缴,具体缴纳办法及标准为:

(二)乙方退休养老金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甲方投保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机构领取。

(三)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病、负伤、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以及生育,其有关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和省现行规定执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内死亡,其死亡待遇和遗属津贴按国家和省现行规定执行。

(五)乙方其他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省以及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续订、解除及终止

(一)下列情况,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甲方转产或调整生产任务的;

2、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且不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的;

3、由于不可抗拒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二)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违反或不履行劳动合同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泄漏甲方商业秘密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9、经有关部门确认,甲方歇业或合营、合资期满关闭,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依照第6、7、8、9条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10、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三)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上款解除合同条件的;

2、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伤残并被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探亲假期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四)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按国家、省和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保险福利待遇的;

4、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

5、甲方有侵害乙方合法权益行为的;

6、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费离职学习和培训的;

7、乙方参军、入学或出境定居的:

8、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五)在下列情况下,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2、属于技术骨干,承担某项重点工程的建设、改造任务或科研项目而任务未结束的;

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双方约定):

2、乙方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双方约定):

八、其他有关事项

(一)甲方违反或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支付给乙方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为: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时,乙方应交回:

九、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甲、乙双方签订本劳动合同后,应在十五日内将劳动合同送劳动行政部门鉴证。

十一、本合同的签订、变更、续订、解除、终止及履行要接受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

十二、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任何一方在法定期限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合同鉴证

()鉴字第号

经审查,本合同符合劳动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予以鉴证。

鉴证机关(签章)            鉴证人(签章)

年  月   日

湖北省劳动合同篇十四

用人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

职工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及省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和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经协商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

(一)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_____年个月,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学徒期—个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_月_____日止;学徒期_____年个月,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_工作,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具体生产(工作)任务为: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具体内容如下:

(一)甲方的权利。

1.按照岗位责任组织生产,检查考核乙方完成生产(工作)任务情况;。

4.当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时,有权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

(二)甲方的义务。

2.创造条件提高乙方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

3.根据有关规定及本合同有关条款,按时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并提供保险福利待遇;。

4.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三)乙方的权利。

2.按照规定领取劳动报酬和享受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4.按照有关规定及本合伺的有关条款,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甲方不履行本合伺时,乙方有权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

(四)乙方的义务。

1.服从甲方的生产组织管理,尽职尽责,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保守国家秘密、甲方商业秘密,爱护甲方财物;。

(一)甲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生产(工作)实际,实行__________工作制。甲方对乙方实行每日工作时间_____小时,平均每周土作时间_____小时的工时制度。甲方确需乙方加班加点时,在征得工荟和乙方同意后,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并按有关规定支付加班费或调休。

(二)劳动报酬。

2.甲方除按本款第1项规定之标准支付乙方工资外,另每月支付给乙方:

3.加班工资,按不低于本款第1项协商确定的工资标准和劳动法的规定计算计发,具体标准如下:

4.从事午间(12时至14时)或夜间(22时至次日6时)工作的,每班应付给乙方中班或夜班津贴,具体标准如下: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甲方按所在地规定的一定比例按月为乙方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费,乙方个人负担的部分,由甲方代乙方在其工资中扣缴,具体缴纳办法及标准为:

(二)乙方退休养老金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甲方投保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机构领取。

(三)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病、负伤、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以及生育,其有关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和省现行规定执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内死亡,其死亡待遇和遗属津贴按国家和省现行规定执行。

(五)乙方其他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省以及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一)下列情况下,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甲方转产或调整生产任务的;。

2.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且不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的;。

3.由于不可抗拒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泄漏甲方商业秘密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上款解除合同条件的;。

3.乙方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探亲假期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本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按国家、省和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保险福利待遇的;。

4.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

5.甲方有侵害乙方合法权益行为的;。

6.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费离职学习和培训的;。

7.乙方参军、人学或出境定居的;。

(五)在下列情况下,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2.属于技术骨干,承担某项重点工程的建设、改造任务或科研项目而任务未结束的;。

甲方违反或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支付给乙方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为:

十、甲、乙双方签订本劳动合同后,应在十五日内将劳动合同送劳动行政部门鉴证。

十一、本合同的签订、变更、续订、解除、终止及履行要接受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

十二、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任何一方在法定期限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章):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合同鉴证。

()鉴字第号。

经审查,本合同符合劳动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予以鉴证。

鉴证机关(签章)_________。

鉴证人(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和乙方要求,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经协商,变更原合同条款内容或增加原合同未尽事宜如下:

甲方(签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湖北省劳动合同篇十五

用人单位性质。

职工姓名。

一、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可以选定以下一项作为本合同的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为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个月,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学徒期个月,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个月,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学徒期个月,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具体工作为:

二、生产(工作)任务及条件。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工作,为岗位(工种)。具体生产(工作)任务为: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具体内容如下: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按照岗位责任组织生产,检查考核乙方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情况;。

3、根据生产(工作)或调整劳动组织的需要,在征得乙方同意后。

变更乙方生产(工作)岗位;。

4、当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时,有权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5、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2、创造条件提高乙方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

3、根据有关规定及本合同有关条款,按时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并提供保险福利待遇;。

4、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5、双方约定的其他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

2、按照规定领取劳动报酬和享受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3、享有休息、休假与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对违章指挥、

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4、按照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的有关条款,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时,乙方有权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

6、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1、服从甲方的生产组织管理,尽职尽责,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保守国家秘密、甲方商业秘密,爱护甲方财物;。

3、遵守厂纪厂规和劳动纪律,执行生产操作规程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讲究职业道德;。

4、努力学习政治文化知识,刻苦钻研技术,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积极参加必要的。

社会活动;从事技术工种或岗位的,上岗前必须接受培训;。

5、双方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工作时间与劳动报酬。

(一)甲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生产(工作)实际,实行工作制。甲方对乙方实行每日工作时间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小时的工时制度。甲方确需乙方加班加点时,在征得工会和乙方同意后,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并按有关规定支付加班费或调休。

(二)劳动报酬。

2、甲方除按本条第1款规定之标准支付乙方工资外,另每月支付给乙方:

3、加班工资,按不低于本条第1款协商确定的工资标准和《劳动法》的规定计发,具体标准如下:

4、因生产经营发展,或本合同商定的其他条款变化,本条协商确定的各项劳动报酬标准需要调整时,应经甲、乙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5、双方商定的其他报酬: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甲方按所在地规定的一定比例按月为乙方交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费,乙方个人负担的部分,由甲方代乙方在其工资中扣缴,具体缴纳办法及标准为:

(二)乙方退休养老金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甲方投保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机构领取。

(三)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病、负伤、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以及生育,其有关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和省现行规定执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内死亡,其死亡待遇和遗属津贴按国家和省现行规定执行。

(五)乙方其他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省以及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续订、解除及终止。

(一)下列情况,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甲方转产或调整生产任务的;。

2、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且不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的;。

3、由于不可抗拒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二)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违反或不履行劳动合同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泄漏甲方商业秘密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

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9、经有关部门确认,甲方歇业或合营、合资期满关闭,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依照第6、7、8、9条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10、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三)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上款解除合同条件的;。

2、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伤残并被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探亲假期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四)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按国家、省和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保险福利待遇的;。

4、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

5、甲方有侵害乙方合法权益行为的;。

6、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费离职学习和培训的;。

7、乙方参军、入学或出境定居的:

8、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五)在下列情况下,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2、属于技术骨干,承担某项重点工程的建设、改造任务或科研项目而任务未结束的;。

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1、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双方约定):

2、乙方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双方约定):

八、其他有关事项。

(一)甲方违反或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支付给乙方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为: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时,乙方应交回:

九、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甲、乙双方签订本劳动合同后,应在十五日内将劳动合同送劳动行政部门鉴证。

十一、本合同的签订、变更、续订、解除、终止及履行要接受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

十二、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任何一方在法定期限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法人代表(签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鉴证。

鉴字第号。

经审查,本合同符合劳动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予以鉴证。

鉴证机关(签章)鉴证人(签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湖北省劳动合同篇十六

职工姓名。

一、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可以选定以下一项作为本合同的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学徒期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到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学徒期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湖北省劳动合同篇十七

签订日期:

用人单位名称用人单位性质职工姓名。

(二)无固定期限,自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月月日止;学徒期日止。日起到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年年月月日起至日起至年年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为:(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具体工作为:

二、生产(工作)任务及条件。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工作,为种)。具体生产(工作)任务为:岗位(工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具体内容如下: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1、按照岗位责任组织生产,检查考核乙方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情况;2、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有关规定,决定对乙方劳动报酬的分配形式,并对乙方实施奖励或处分;3、根据生产(工作)或调整劳动组织的需要,在征得乙方同意后变更乙方生产(工作)岗位;4、当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时,有权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5、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1、按照有关劳动安全、劳动保护、职业安全卫生的规定,向乙方提供必需的生产(工作)条件;2、创造条件提高乙方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3、根据有关规定及本合同有关条款,按时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并提供保险福利待遇;4、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5、双方约定的其他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1、享有参加业务(技术)学习(培训)、参加工会、参与民主管理和提出合理化建议、评选和被评选为先进职工(生产者)等权利;2、按照规定领取劳动报酬和享受劳动保险福利待遇;3、享有休息、休假与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4、按照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的有关条款,可以解除劳动合同;5、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时,乙方有权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6、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1、服从甲方的生产组织管理,尽职尽责,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保守国家秘密、甲方商业秘密,爱护甲方财物;3、遵守厂纪厂规和劳动纪律,执行生产操作规程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讲究职业道德;4、努力学习政治文化知识,刻苦钻研技术,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积极参加必要的社会活动;从事技术工种或岗位的,上岗前必须接受培训;5、双方约定的其他义务:

2、甲方除按本条第1款规定之标准支付乙方工资外,另每月支付给乙方:

3、加班工资,按不低于本条第1款协商确定的工资标准和《劳动法》的规定计发,具体标准如下:4、因生产经营发展,或本合同商定的其他条款变化,本条协商确定的各项劳动报酬标准需要调整时,应经甲、乙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5、双方商定的其他报酬: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甲方按所在地规定的一定比例按月为乙方交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费,乙方个人负担的部分,由甲方代乙方在其工资中扣缴,具体缴纳办法及标准为:

(二)乙方退休养老金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甲方投保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机构领取。

(三)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病、负伤、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以及生育,其有关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和省现行规定执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内死亡,其死亡待遇和遗属津贴按国家和省现行规定执行。

(五)乙方其他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省以及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续订、解除及终止。

(一)下列情况,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1、甲方转产或调整生产任务的;2、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且不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的;3、由于不可抗拒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4、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二)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乙方违反或不履行劳动合同的;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泄漏甲方商业秘密的;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6、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7、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8、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9、经有关部门确认,甲方歇业或合营、合资期满关闭,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依照第6、7、8、9条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支付经济补偿金。10、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三)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上款解除合同条件的;2、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伤残并被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乙方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5、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探亲假期间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7、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5、甲方有侵害乙方合法权益行为的;6、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费离职学习和培训的;7、乙方参军、入学或出境定居的:8、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2、属于技术骨干,承担某项重点工程的建设、改造任务或科研项目而任务未结束的;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1、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双方约定):2、乙方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双方约定):

八、其他有关事项(一)甲方违反或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支付给乙方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为: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时,乙方应交回:

九、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甲、乙双方签订本劳动合同后,应在十五日内将劳动合同送劳动行政部门鉴证。

十一、本合同的签订、变更、续订、解除、终止及履行要接受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

十二、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任何一方在法定期限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年月日。

法人代表(签章)。

乙方(签章)年月日。

湖北省劳动合同篇十八

用人单位性质。

职工姓名。

一、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可以选定以下一项作为本合同的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学徒期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到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学徒期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具体工作为:

二、生产(工作)任务及条件。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工作,为岗位(工种)。具体生产(工作)任务为: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具体内容如下: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按照岗位责任组织生产,检查考核乙方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情况;

3、根据生产(工作)或调整劳动组织的需要,在征得乙方同意后。

变更乙方生产(工作)岗位;

4、当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时,有权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5、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2、创造条件提高乙方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

3、根据有关规定及本合同有关条款,按时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并提供保险福利待遇;

4、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5、双方约定的其他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

2、按照规定领取劳动报酬和享受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3、享有休息、休假与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对违章指挥、

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4、按照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的有关条款,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时,乙方有权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

6、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1、服从甲方的生产组织管理,尽职尽责,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保守国家秘密、甲方商业秘密,爱护甲方财物;

3、遵守厂纪厂规和劳动纪律,执行生产操作规程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讲究职业道德;

4、努力学习政治文化知识,刻苦钻研技术,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积极参加必要的。

社会活动;从事技术工种或岗位的,上岗前必须接受培训;

5、双方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工作时间与劳动报酬。

(一)甲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生产(工作)实际,实行工作制。甲方对乙方实行每日工作时间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小时的工时制度。甲方确需乙方加班加点时,在征得工会和乙方同意后,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并按有关规定支付加班费或调休。

(二)劳动报酬。

2、甲方除按本条第1款规定之标准支付乙方工资外,另每月支付给乙方:

3、加班工资,按不低于本条第1款协商确定的工资标准和《劳动法》的规定计发,具体标准如下:

4、因生产经营发展,或本合同商定的其他条款变化,本条协商确定的各项劳动报酬标准需要调整时,应经甲、乙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5、双方商定的其他报酬: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甲方按所在地规定的一定比例按月为乙方交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费,乙方个人负担的部分,由甲方代乙方在其工资中扣缴,具体缴纳办法及标准为:

(二)乙方退休养老金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甲方投保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机构领取。

(三)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病、负伤、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以及生育,其有关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和省现行规定执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内死亡,其死亡待遇和遗属津贴按国家和省现行规定执行。

(五)乙方其他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省以及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续订、解除及终止。

(一)下列情况,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甲方转产或调整生产任务的;

2、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且不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的;

3、由于不可抗拒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二)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违反或不履行劳动合同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泄漏甲方商业秘密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

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9、经有关部门确认,甲方歇业或合营、合资期满关闭,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依照第6、7、8、9条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10、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三)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上款解除合同条件的;

2、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伤残并被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探亲假期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四)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按国家、省和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保险福利待遇的;

4、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

5、甲方有侵害乙方合法权益行为的;

6、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费离职学习和培训的;

7、乙方参军、入学或出境定居的:

8、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五)在下列情况下,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2、属于技术骨干,承担某项重点工程的建设、改造任务或科研项目而任务未结束的;

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1、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双方约定):

2、乙方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双方约定):

八、其他有关事项。

(一)甲方违反或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支付给乙方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为: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时,乙方应交回:

九、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甲、乙双方签订本劳动合同后,应在十五日内将劳动合同送劳动行政部门鉴证。

十一、本合同的签订、变更、续订、解除、终止及履行要接受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

十二、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任何一方在法定期限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法人代表(签章)。

乙方(签章)。

合同鉴证。

()鉴字第号。

经审查,本合同符合劳动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予以鉴证。

鉴证机关(签章)鉴证人(签章)。

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和乙方要求,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经协商,变更原合同条款内容或增加原合同未尽事宜如下:

甲方(签章)法人代表(签章)。

乙方(签章)。

合同鉴证。

()鉴字第号。

经审查,本合同符合劳动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予以鉴证。

鉴证机关(签章)鉴证人(签章)。

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和乙方要求,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经协商,变更原合同条款内容或增加原合同未尽事宜如下:

甲方(签章)法人代表(签章)。

乙方(签章)。

合同鉴证。

()鉴字第号。

经审查,本合同符合劳动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予以鉴证。

鉴证机关(签章)鉴证人(签章)。

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和乙方要求,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经协商,变更原合同条款内容或增加原合同未尽事宜如下:

甲方(签章)法人代表(签章)。

乙方(签章)。

合同鉴证。

()鉴字第号。

经审查,本合同符合劳动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予以鉴证。

鉴证机关(签章)鉴证人(签章)。

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和乙方要求,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经协商,变更原合同条款内容或增加原合同未尽事宜如下:

甲方(签章)法人代表(签章)。

乙方(签章)。

来源:劳动保障部劳动工资司。

湖北省劳动合同篇十九

用人单位性质。

职工姓名。

一、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可以选定以下一项作为本合同的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学徒期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到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学徒期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具体工作为:

二、生产(工作)任务及条件。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工作,为岗位(工种)。具体生产(工作)任务为: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具体内容如下: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按照岗位责任组织生产,检查考核乙方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情况;。

3、根据生产(工作)或调整劳动组织的需要,在征得乙方同意后。

变更乙方生产(工作)岗位;。

4、当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时,有权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5、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2、创造条件提高乙方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

3、根据有关规定及本合同有关条款,按时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并提供保险福利待遇;。

4、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5、双方约定的其他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

2、按照规定领取劳动报酬和享受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3、享有休息、休假与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对违章指挥、

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4、按照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的有关条款,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时,乙方有权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

6、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1、服从甲方的生产组织管理,尽职尽责,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保守国家秘密、甲方商业秘密,爱护甲方财物;。

3、遵守厂纪厂规和劳动纪律,执行生产操作规程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讲究职业道德;。

4、努力学习政治文化知识,刻苦钻研技术,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积极参加必要的。

社会活动;从事技术工种或岗位的,上岗前必须接受培训;。

5、双方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工作时间与劳动报酬。

(一)甲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生产(工作)实际,实行工作制。甲方对乙方实行每日工作时间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小时的工时制度。甲方确需乙方加班加点时,在征得工会和乙方同意后,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并按有关规定支付加班费或调休。

(二)劳动报酬。

2、甲方除按本条第1款规定之标准支付乙方工资外,另每月支付给乙方:

3、加班工资,按不低于本条第1款协商确定的工资标准和《劳动法》的规定计发,具体标准如下:

4、因生产经营发展,或本合同商定的其他条款变化,本条协商确定的各项劳动报酬标准需要调整时,应经甲、乙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5、双方商定的其他报酬: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甲方按所在地规定的一定比例按月为乙方交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费,乙方个人负担的部分,由甲方代乙方在其工资中扣缴,具体缴纳办法及标准为:

(二)乙方退休养老金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甲方投保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机构领取。

(三)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病、负伤、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以及生育,其有关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和省现行规定执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内死亡,其死亡待遇和遗属津贴按国家和省现行规定执行。

(五)乙方其他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省以及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续订、解除及终止。

(一)下列情况,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甲方转产或调整生产任务的;。

2、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且不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的;。

3、由于不可抗拒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二)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违反或不履行劳动合同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泄漏甲方商业秘密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

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9、经有关部门确认,甲方歇业或合营、合资期满关闭,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依照第6、7、8、9条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10、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三)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上款解除合同条件的;。

2、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伤残并被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探亲假期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四)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按国家、省和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保险福利待遇的;。

4、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

5、甲方有侵害乙方合法权益行为的;。

6、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费离职学习和培训的;。

7、乙方参军、入学或出境定居的:

8、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五)在下列情况下,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2、属于技术骨干,承担某项重点工程的建设、改造任务或科研项目而任务未结束的;。

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八、其他有关事项。

(一)甲方违反或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支付给乙方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为: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时,乙方应交回:

九、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甲、乙双方签订本劳动合同后,应在十五日内将劳动合同送劳动行政部门鉴证。

十一、本合同的签订、变更、续订、解除、终止及履行要接受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

十二、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任何一方在法定期限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法人代表(签章)。

乙方(签章)。

合同鉴证。

()鉴字第号。

经审查,本合同符合劳动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予以鉴证。

鉴证机关(签章)鉴证人(签章)。

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和乙方要求,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经协商,变更原合同条款内容或增加原合同未尽事宜如下:

甲方(签章)法人代表(签章)。

乙方(签章)。

合同鉴证。

()鉴字第号。

经审查,本合同符合劳动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予以鉴证。

鉴证机关(签章)鉴证人(签章)。

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和乙方要求,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经协商,变更原合同条款内容或增加原合同未尽事宜如下:

甲方(签章)法人代表(签章)。

乙方(签章)。

合同鉴证。

()鉴字第号。

经审查,本合同符合劳动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予以鉴证。

鉴证机关(签章)鉴证人(签章)。

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和乙方要求,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经协商,变更原合同条款内容或增加原合同未尽事宜如下:

甲方(签章)法人代表(签章)。

乙方(签章)。

合同鉴证。

()鉴字第号。

经审查,本合同符合劳动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予以鉴证。

鉴证机关(签章)鉴证人(签章)。

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和乙方要求,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年。从年月日起至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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