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车改方案(优秀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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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车改方案(优秀17篇)
时间:2023-11-07 22:02:17     小编:紫衣梦

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包括资源、时间和可行性等。成功的方案应该能够持续创造价值和解决问题,而不是一时的权宜之计。以下是一些方案制定的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校车改方案篇一

根据安排,20xx年年底之前,中央和国家机关的公车改革要基本完成。日前,记者先后联系到多个部委,工作人员均表示,目前中央层面公车已于去年11月底全部封存,交通补贴发放工作已经基本完成。

去年7月,中办和国办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关于车改终于有了顶层设计,这也被外界评为“史上最严厉车改”。严厉之一在于《意见》和《方案》为公车改革设下了一个时间表,20xx年底前,中央和国家机关应力争基本完成公车改革;地方党政机关在20xx年底前完成。

根据中办和国办的《意见》和《方案》,取消一般公务用车,要适当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中央和国家机关,司局级为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以下每人每月500元。20xx年最后一张工资条,车补终于现身了。

中央部委一公务员告诉记者,去年12月,他拿到了800元车补。据知情人士证实,目前中央层面公车封存和补贴发放的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公车都上交封存,但车辆的处置一下完不了,得分期分批完成。

按照计划,地方车改的交卷铃将在今年年底响起,因此在20xx年年末,江苏、湖北等地已经相继召开会议,部署新一年的车改计划。去年12月19日,江苏省发《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确定首批改革单位就有1.6万个。

“上半年省级机关要改到位。下半年全省各级党政机关要改到位。这次第一步改革是党政机关和参公的事业单位,下一步还有其他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都要按照时间节点往前推进。”

所谓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因此车改的实质进展也较早体现在经费安排方面。目前各省对于20xx年预算编制的工作已经展开,从预算账本来看,各省对于公车改革也已经早做安排。中部某省份相关负责人表示,著名的“三公”经费中,公车购置与运行费将不再出现。

而另一东南省份的相关负责人则表示,由于省里的公车改革具体落实方案还未确定,因此年初拿出的预算账本公车经费仍将存在,但随着改革推进,这部分经费将用于车补方法及人员安置等。

公车车改后司机怎么安排?--个例。

广东省官方媒体宣布,最快将在今年4月底出台地方版本的公车改革方案。这将是继中央和国家机关公车改革之后,首个地方上出台的公车改革方案。在广东一个地级市政府当司机的陈建国已经听到到了一些“不好的谣言”。“听说是没有编制的要刷掉,而有编制的可以转岗。”陈说。

尽管当了近八年的司机,但陈建国并没有取得所在单位的编制。这也成为他现在烦恼的来源。陈建国的工资并不高,一个月四千多的工资在当地只算是及格线之上。但好处是,这个活儿不需要风吹日晒,离家近,可以照顾家里老小。如果领导不是特别“来事”,司机仍是一个比较舒适的工作。

“我最喜欢的就是每天早上出门把车擦得干干净净的。”陈建国说,他开的是一辆丰田suv。不过,如果“谣言”成真,改革之后陈建国将面临职业的重大转变。“没有编制决定了待遇会不一样,我已经着手寻找新工作。”陈建国听说,一位有编制的同事,已经内定将调往同市某机关的行政部门,并且待遇还将有所提升。

陈建国的情况是眼下公车改革在司机这一环上的写照。去年,我国启动全面公车改革的大幕,根据国务院、中央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中央和国家机关力争20xx年底前完成,地方党政机关在20xx年底前完成,用两到三年时间,完成包括事业单位、国企和国有金融企业改革。

改革山雨欲来。

如同陈建国一样,远在山城重庆的一位国企司机考虑到改革后的出路问题,也正心有怨气。“天天说改革,改嘛,使劲改,反正我还有两年就退休了。”面对记者,这名多年的老司机满嘴的不在乎,但心里明显装着“怨气”。

这种怨气不仅仅包含了对改革之后工作去向的不安,也有打破铁饭碗之后的愠怒。但个人利益的得失在大的社会改革洪流面前,显得不值一提。据公开报道,目前中国公车数量超过400万辆,公车消费超过4000亿元,但仅1/3用于公务活动,1/3是司机个人,还有1/3属于领导个人和家庭。公车的巨大浪费已经成为引发社会公众不满的主要问题之一。

实际上,在最初的顶层设计上,对公车改革中司机的去向已经有了明确的安排。在上述的《指导意见》中便指出,公车取消后,各级党政机关根据实际需要,重新聘请司勤人员,未聘人员原则上以内部消化等措施妥善安置。依法做好未留用人员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工作,相关必要支出由各级财政安排专项经费予以保障。

国家发改委的官员曾表示,对因取消公车而失岗的司勤人员不会简单推向社会,主要采取内部安置的办法,用多种方式保障其能够继续就业。要做好相关司勤人员的人事劳动关系变更、经济补偿发放、社保关系处理等工作,充分尊重和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而当改革的大幕开启之时,司机们才发现,并非所有人都可以获得改革的制度抚慰。“无论怎么改革,有编制的和没有编制的,都会是不同的待遇,这是体制决定的问题。”一名政府官员告诉记者。该官员预估,在聘用制下的机关单位、国有企业的司机数目远多于真正有编制的。“没有编制的很可能走人。”贵州一县政府的一名司机张哲也表示。尽管没有编制,一个月只有20xx多块的工资——相比正式工少了近千元,并且单位不会给缴纳社会保险,但在张哲看来,这在当地看来仍是一个好工作。“我可以认识不少领导,混个脸熟办事都方便点。”张哲说。

对于公车改革,张哲早就从新闻上看到,虽然支持这个政策,但是想到自己极有可能是被分流的那一部分,他已经开始寻找新出路。“补偿、转岗啊之类的想都不敢想。以后可能是出去打工去。去广东,或者就近一点去成都之类的地方。”张说。

漏洞依然存在。

与外界想得不一样的是,对于公车司机的职位,司机们往往是“鸡肋”的态度。公车司机往往工资不高,也就与当地平均工资持平,要说不好吧,隐性“油水”也挺多,但要说好吧,往往可以倒出一肚子苦水。“大家所熟知公车的三分之一私用我基本无福享用,每天能保证三分之一的时间给我休息就满足了。”成都市一位从1993年复员转岗做单位司机的王志对记者讲起做司机的心酸事,简直就停不下来。“人情多、私事多,不管是单位谁病了,还是单位员工子女要用车了,公车就成了领导对群众的关怀,而这时候用的都是我的休息时间,基本没推辞过。”王志说。因为频繁出车、长期保持驾驶姿态,王志年仅40多岁颈椎已经相当严重,记忆力也变得很差,左手臂已经被吹成风湿。“司机这个岗位,没有转干的机会,开了几十年车还在开车。不管自己工作再多,学习再多,开始的时候就注定了暗淡的结局。”成都市的另一位政府部门专职司机告诉记者,“我是举双手赞同车改的。但是要改就要改彻底,不能光治标不治本。”

司机们担心的是公车改革之后,自己饭碗丢了,钱从左手倒到了右手,成为了公务员们的变相福利。“很难想象,习惯了坐专车的领导们,会甘愿拿着补贴去骑车,挤公交。”武汉市一位国企单位车队队长告诉记者,他管理着十几位该单位的司机,负责统一调度。

这位队长的担心已经成为现实。西部某地级市的一位政府官员的司机告诉记者,自己开的并非是单位的公车,而是领导自己私人购买的汽车。“我的编制是在行政岗位上,但是在单位的工作就是领导的司机。公车改革对我没有什么影响。”而同样的事情在全国各地都有,在湖南某地级市,一个领导甚至把自己司机升职为办公室主任,但工作内容也只有开车。

但同时,一些基层部门实际的用车需求也不能忽视。“很多单位还是很需要区别对待,比如我们项目部,经常跑山区,单位没有一个车很难做事。”重庆市一家国企战略规划部人士告诉记者,的确需要配备一个司机。“希望地方在出台改革规划的时候,不要一刀切,提出思路和要求,有特殊要求的单位可以自己改。”

地方车改两大难点:

公车改革难点一。

改革过渡年,经费“减法”难做。

车改方案明确,车改后用于车补的经费要少于从前的车辆购置与运行费用,但部分地方表示,车改第一年,车停了、补贴发了,但车辆处置、人员安置却难以一步到位,仍要费用支撑,因此想要不冲破这条费用控制的红线,工作难度较大。

补贴“国标”低,多地需要降补。

虽说公车改革是二十年筹划,一日成真,但此前一些地方试点工作早已铺开。本轮车改就是要将各省各地的土办法归置一遍,其中最重要的就在于补贴标准的统一。而以往各地车改步子较大,如今要让补贴额度降下来,动员工作需要做到位。

中共南京市委党校政策教研部副教授惠天认为,有些地方在先期车改试点过程中高于国标,就算是超了也不算违规。但是现在既然有了一个国家标准了以后,就要做好两项工作:第一就是明确国家规定的刚性,另外可能就会有一些惩戒。

【公车改革司机安置】。

公车服务中心成司机分流“主力”

尤余所在的南京某区政府,目前共有公务用车40多辆,有编制的司机才十几人。

“这30多个不在政府编制序列的司机,大多是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雇佣,或者是由领导从其他单位带过来。现在这些司机担心车改后的安置问题。”尤余说。

非编制司机是各地的普遍现象,试点地区都曾遇到这个问题。杭州、温州的解决经验是“内部消化”和经济补偿。两地都在车改后成立了公车服务中心,该中心成为司机分流的“主力”。

马建华介绍,杭州在编司机只占30%。70%聘用制司机在尊重个人意愿的基础上,通过竞聘上岗的方式安排到公车服务中心、城管协警等,其他按照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解除了劳动关系。

温州市管委会称,涉改司机主要有三个去处:编内人员办理转岗;编外人员有的被推荐到与政府机关合作的公务用车服务公司继续工作,解聘司机则给予经济补偿。

“内部消化”也是中央制定的改革思路,但并不是所有地区都有“内部消化”空间。更多地区车改刚有传闻还没有实际动作,聘用司机就开始成批辞职。

前不久,济南刚宣布要启动公车改革,改革方案还未面市,聘用司机就开始找“后路”。当地媒体报道称,一些司机特意考了大货车驾照。

尤余有编制,但他估计自己不会被留用,因为“指标”太少。尤余考虑的出路主要有两个,要么提前退休,要么内部转岗,他期待能转到一个有事做的岗位。“以往周末,领导妻子要逛商场、做美容、亲朋好友聚会,司机又不好说不去,也烦。当然,后这样的现象明显减少了。”

四类车改试点:

1货币化模式。

杭州、温州。

取消或大幅减少公车数量,按级别发放补贴。

2半货币化模式。

广东部分地区。

继续保留公车,但统一集中管理,发放额度不等的乘车卡,各部门人员刷卡坐车。

3购买服务模式。

江苏淮安楚州区、沈阳浑南新区。

公车变“私车”,将公车出售给个人或企业,党政机关向购买者买用车服务。

4加强管理模式。

成都、重庆渝中区、广东中山、惠州。

车辆外出必须登记,详细记录事由、时间、地点、行程、乘车人等信息,下班后和节假日未经批准不得使用公车。

学校车改方案篇二

市公车改革实施方案市公车改革实施方案篇1:西联乡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请示关于呈送义安区西联乡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请示区公务用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要求,现将《义安区西联乡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随文呈报。

妥否,请批示。

妥否,请批示。

1、基本构成》,及时报区车改领导小组审批(2月29日前)。(二)精心组织,分步实施我乡将严格按照区车改小组的要求,及时完成车辆封存和车辆移交工作。接区公车改革领导小组批复后,及时在我乡公示车改方案(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意见后,组织实施。

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及配套文件日前出台,标志着云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方案》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参改范围、主要任务、强化管理、组织实施7个部分共21条,重点围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补贴发放、车辆留用、司勤人员安置、拟取消车辆处置和改革后公务出行保障等几大关键问题,提出了具体政策和措施。改革的6项主要任务是》有关要求,推进云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加快构建新型公务用车制度,有效降低行政成本,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7〕40号)和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地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制定与报送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车改办〔2017〕1号)精神,结合云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按照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总要求,围绕建设廉洁型机关和节约型社会,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加快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切实降低公务交通支出费用,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现代化行政管理体制相统一,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一致的云南省新型公务用车制度。

二、基本原则。

(一)创新制度、保障公务。改革公务用车实物供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并适度补贴交通费用,从严配备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

(二)统筹兼顾、政策配套。统筹各方面利益关系,分级、分类制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实现新旧制度平稳过渡和有机衔接,确保改革方案的科学性、指导性和可行性。

(三)因地制宜、倾斜基层。针对云南省边境线长、山高谷深、路网不健全、自然灾害频发以及禁毒防艾、处突维稳任务繁重和交通社会化保障能力差等实际,对基层特别是边疆民族地区及乡镇予以政策倾斜,确保改革后的公务用车。

(四)统一部署、分步实施。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中央确定的改革方向以及本方案要求,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省级党政机关先行推进,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加快推进,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按照中央部署有序推进。

三、主要目标力争2017年12月底完成省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2017年1月底完成州市级改革,2017年3月底完成县市区、乡镇(街道)改革,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按照驻在地进度推进。2017年完成全省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通过改革,实现全省公务用车数量大幅压减,行政成本明显降低,努力构建公务出行便捷可靠、交通费用节约可控、车辆管理规范透明、公务交通补贴适度合理、监督制约切实有力、监管问责严格有效、符合云南省实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

四、参改范围。

(一)机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7〕40号)和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地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制定与报送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车改办〔2017〕1号)精神,结合云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按照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总要求,围绕建设廉洁型机关和节约型社会,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加快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切实降低公务交通支出费用,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现代化行政管理体制相统一,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一致的云南省新型公务用车制度。

二、基本原则(一)创新制度、保障公务。改革公务用车实物供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并适度补贴交通费用,从严配备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

(二)统筹兼顾、政策配套。统筹各方面利益关系,分级、分类制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实现新旧制度平稳过渡和有机衔接,确保改革方案的科学性、指导性和可行性。

(三)因地制宜、倾斜基层。针对云南省边境线长、山高谷深、路网不健全、自然灾害频发以及禁毒防艾、处突维稳任务繁重和交通社会化保障能力差等实际,对基层特别是边疆民族地区及乡镇予以政策倾斜,确保改革后的公务用车。

(四)统一部署、分步实施。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中央确定的改革方向以及本方案要求,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省级党政机关先行推进,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加快推进,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按照中央部署有序推进。

三、主要目标力争2017年12月底完成省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2017年1月底完成州市级改革,2017年3月底完成县市区、乡镇(街道)改革,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按照驻在地进度推进。2017年完成全省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一)机构》(国管节能〔2017〕293号)要求,确保全年购买新能源汽车达到一定比例。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按照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要区分用途,实行统一或者单位集中管理,统一喷涂标识,采用卫星定位等手段,实现全程有效监督,确保规范合理使用。

(二)完善财务管理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财务管理,按照参改人员数量和职级核定公务交通补贴数额,严格补贴发放,不得擅自扩大补贴人员范围、提高补贴标准。对未参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单位和人员,不得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一、目的为进一步改善乘用车辆的使用和管理,弥补公有车辆的不足,公司决定,改变乘用车辆运营结构,利用员工自有车辆办理部分公务,以方便工作用车,减少交通费用,特制定本方案。

二、私车公用适用范围:。

1、适用人员:自有车辆的在职人员。2、适用事宜:本部门自有车辆在职人员办理本部门公务。

3、适用地域:市区及所辖区域。

三、对车辆的要求各种手续完备、已交纳车辆保险等相关规费、安全性能好,能确保行车安全、正常行驶的车辆。

四、派车程序:。

1、公司公车派车由经营管理部统一调配,部门用车时填写《用车申请》,经部门领导或分管领导批准后,交经营管理部部长批准派车。公车费用从当月部门补贴额度中扣除。

2、私车公用由各部门自行负责调配,派车程序由各部门自行设置并做好统计记录。私车补贴按月由部门统计并分配核算后经部长签字同意交经营管理部统一发放。

五、补贴额度:公司按照职务及部门两种方式共同执行用车补贴,私车公用的具体补贴额度如下:。

1、职务补贴额度:2、部门用车补贴考核额度:。

六、费用核算管理办法。

1、职务补贴按岗位直接计入当月工资,与本人考勤情况挂钩,计算方法与基本工资计算方法相同。

2、公务派车按里程计算费用,公车费用从部门补贴考核额度中扣出,出车费用以所办理的业务事实归口核算。

3、私车补贴实行准包干使用,由部门自行核算,超支、节余均由部门自行分配。公司根据各部门上报材料按年度统一结算。

七、车辆使用费用补助标准无论使用个人车辆或公司车辆统一按以下规定的标准核算费用:。

1、排量在2.0(含2.0)l以下,按2元/公里;2、排量在2.0-3.0(含3.0)l,如【宝马车】,按2.3元/公里;.0l以上,如【商务车】,按2.5元/公里。3、排量在3八、事故责任的划分私车公用期间发生的因酒后驾驶、违反交通规则等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罚款,由个人承担全部责任,负担所有费用,公司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九、补助未涉及的部门在私车公用时,核算标准按第七条执行。十、本规定自2017年1月18日起执行,执行日期截止到2017年12月25日。

学校车改方案篇三

(一)改革要求按照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切实降低公务交通费用支出,积极推进廉洁型机关和节约型社会建设。

(二)基本原则

1.创新制度,保障公务。改革公务用车实物供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确保区域范围内公务出行不受影响。2.统筹兼顾,政策配套。妥善处理改革涉及的各种利益关系,严格执行县的改革方案和配套政策,确保新旧机制平稳过渡、有机转换。3.统一部署,分步实施。统一执行全县的公车改革工作方案,确保公车改革平稳有序进行。

计局机关公务用车制(三)总体目标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 度改革,适时启动**县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通过改革,实现公务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费用节约可控、车辆管理规范透明、监管问责科学有效,基本建立符合审计实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

二、组织机构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动员大会召开后,局党组按照县车改办的相关要求,及时成立县审计局车改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县审计局公车改革工作,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曾宪嵩 党组书记、审计局局长副 组 长: 宋纯江 党组成员、副局长梁大琼 党组成员、副局长朱 红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成 员: 各科、室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综合科全体工作人员为办公室工作人员,日常工作由田湖负责。

三、

参改范围 (一)机构范围: **县审计局机关。**县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待国家出台有关政策后按规定执行。

(一)改革公务交通保障方式 1.取消一般公务用车,适当发放交通补贴。按县规定保留2辆业务车辆(机关 1、事业1)。2.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 对参改人员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自行选择公务出行方式,在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内从事公务活动的,不再报销公务交通费用。公务交通保障范围为: 县城区或规定区域,按县公务用车改革领导小组确定的范围执行。跨行政区域和远距离公务出行,按照差旅费管理规定执行。3.特殊情况公务用车保障: 对执行重大抢险救灾、事故处理、突发事件处置等不可预测的特殊任务,执行**县特殊情况公务用车保障办法。

(二)公务交通补贴标准

1.执行我县公务交通补贴层级划分和统一的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我县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为: 厅(局)级每人每月1950元、正处级每人每月1200元、副处级每人每月1**0元、正科级每人每月750元、副科级每人每月700元、科员每人每月500元、其他每人每月450元。2.补贴发放方式: 公务交通补贴属于改革性补贴,扣除单位统筹使用部分,随工资按月发放给个人。3.根据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从公务交通补贴中划出5%作为单位统筹部分,用于解决不同岗位之间公务出行不均衡的问题。

五、司勤人员安置**县审计局工勤编制2人。2017年12月后没有专职司勤人员,现临时聘用1人从事驾驶工作。公车改革后继续聘用。

(一)加强保留公务用车的管理。实行编制管理,严格配备标准。(二)严格财务管理。严格公务交通补贴发放,不得擅自扩大补贴人员范围、提高补贴标准,不得以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严禁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交通费用。

(三)严肃改革纪律。不擅自处置涉改车辆,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收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公务人员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

(四)公务出行保障措施。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改变工作模式,采取网上政务、电子公文传输、视频会议等方式,确保改革后公务的正常开展。

八、改革后公务交通费用节支出率测算情况

(一)改革前公务交通支出测算(按20**年进行测算)根据文件规定,改革前公务交通总支出以20**年度为测算依据: 改革前公务交通总支出,涉改公务用车实际更新和新增购置费+涉改公务用车实际运行费+涉改司勤人员支出+其他相关支出。经测算,公务用车运行费为83000元,涉改司勤人员支出67200.00元。

(二)改革后公务交通支出测算(按20**年进行测算)根据现有文件的规定,改革后公务交通总支出以20**年度为测算依据: 改革后公务交通总支出=改革后公务交通补贴费支出+保留车辆费用支出+保留司勤人员费用支出+其他相关费用支出经测算,改革后的20**年公务交通预计支出为5262625.35元,其中改革后公务交通补贴费支出75000.00元,保留车辆费用支出23560.00元,保留司勤人员费用支出33600.00元。(三)节支预测及节支率计算根据文件规定,**县审计局的公务交通支出节支率为: 节支率=(1-改革后的公务交通支出/改革前的公务交通支出)×100%=12.1%。

学校车改方案篇四

尽可能具体的写出策划名称,如“*年*月**大学**活动策划书”,置于页面中央,当然可以写出正标题后将此作为副标题写在下面。

二、活动背景 :

这部分内容应根据策划书的特点在以下项目中选取内容重点阐述;具体项目有:基本情况简介、主要执行对象、近期状况、组织部门、活动开展原因、社会影响、以及相关目的动机。其次应说明问题的环境特征,主要考虑环境的内在优势、弱点、机会及威胁等因素,对其作好全面的分析(swot分析),将内容重点放在环境分析的各项因素上,对过去现在的情况进行详细的描述,并通过对情况的预测制定计划。如环境不明,则应该通过调查研究等方式进行分析加以补充。

三、活动目的、意义和目标:

四、资源需要:

列出所需人力资源,物力资源,包括使用的地方,如教室或使用活动中心都详细列出。可以列为已有资源和需要资源两部分。

五、活动开展:

作为策划的正文部分,表现方式要简洁明了,使人容易理解,但表述方面要力求详尽,写出每一点能设想到的东西,没有遗漏。在此部分中,不仅仅局限于用文字表述,也可适当加入统计图表等;对策划的各工作项目,应按照时间的`先后顺序排列,绘制实施时间表有助于方案核查。人员的组织配置、活动对象、相应权责及时间地点也应在这部分加以说明,执行的应变程序也应该在这部分加以考虑。

实情自行调节。

六、经费预算:

活动的各项费用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周密的计算后,用清晰明了的形式列出。

七、活动中应注意的问题及细节:

内外环境的变化,不可避免的会给方案的执行带来一些不确定

性因素,因此,当环境变化时是否有应变措施,损失的概率是多少,造成的损失多大,应急措施等也应在策划中加以说明。

八、活动负责人及主要参与者:

注明组织者、参与者姓名、嘉宾、单位(如果是小组策划应注明小组名称、负责人)。

注意:

3、如有附件可以附于策划书后面,也可单独装订;

4、策划书需从纸张的长边装订;

5、一个大策划书,可以有若干子策划书。

一. 比赛宗旨

友谊第一,比赛第二,我付出,我收获

二. 比赛目的

丰富大学生课余生活,培养大学生道德素养

三. 比赛主题

本次背诵比赛以背诵“弟子规”为主题,通过本次背诵比赛丰富大学生课余生活,培养大学生道德素养。

四. 比赛时间

xx年1月27日星期三晚上19:

五. 活动地点

艺术楼一楼演播大厅

六. 参赛对象

艺术学院xx届所有新生

七. 比赛承办方

主办方:咸阳师范学院艺术学院学生会

承办方:艺术学院学习部

八. 活动安排流程及要求

1. 艺术学院xx届所有班级每班选6名学生代表班级参 赛。

2. 各班参赛选手,必须提前将自己的班级,姓名,电话由各班组织委员统一交到学习部部长刘*(***)手中。(限制时间为1月25日晚自习)

3. 参赛选手必须提前3分钟到后台准备,不得乱跑,不得大声喊叫。

4. 按照划定的区域,按照班级【艺术设计1~6,美术学1~4,绘画1~2,舞蹈1~2音乐学1~5音乐教育1~2,美术教育1~2】的顺序,先后入场就座。

5. 1月25日18:各班班长在艺术楼329抽选入场顺序。

6. 比赛按班级进行,每次上场六名同学,参赛选手先到题箱抽题,做完自我介绍之后,按照所抽的题目,背诵相应的段落文字。等待本班同学背完之后,一起鞠躬;从舞台另外一侧下场。

7. 评委在各班背诵完之后,给出打分结果。

8. 打完分的表,由指定的人员负责传递,交予汇总小组。

9. 由指定的人员负责评分表的汇总工作,要准确无误的记录各班的成绩。在大会结束前,及时公布比赛成绩。

1. 按照成绩,排出名次和奖项

九. 参赛事项:

1. 所有参赛人员必须能十分熟练地背诵“弟子规”

2. 所有参赛人员必须声音洪亮,吐字清楚

3. 所有参赛人员必须按照抽到的题目进行背诵

5. 比赛期间,不得携带小纸条;否则,视为该选手所在的班级放弃本次比赛

6. 上下场的秩序要安静整齐有序

8. 参赛者的着装大方得体,形象好,气质佳

9. 所有xx届的班主任必须到场,参与评分

十. 评分标准

1. 声音洪亮,衣着整齐,吐字清楚 3分

2. 背诵熟练程度 1分

3. 班级整体形象好,参赛选手之间配合默契 3分

4. 参赛人员上下场安静且整齐 2分

5. 班主任出席比赛 2分

6. 总分2分

十一. 奖项设置

经所有评委评分之后,在指定的人员汇总之后,评出如下奖项:

1. 一等奖:1名

2. 二等奖:3名

3. 三等奖:5名

4. 团体奖:4名

5. 优秀选手奖:2名

共计15个奖项

十二. 嘉宾和评委

艺术学院的领导、辅导员,xx届各班班主任,艺术学院主席

十三. 比赛通讯稿的征集

针对本次比赛,征集通讯稿。所有xx届大一新生都可以参与。

十四. 主要负责人的联系方式

总负责人:张**

学校车改方案篇五

2010年11月22日,国家发改委正抓紧启动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相关工作,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促进此项工作加快推进。2012年12月中央提出“八项规定”,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专门作出批示,要求将公车整治列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范围,进一步纠风并规范制度,让公车改革峰回路转,势在必行。

2013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第五章明确提出公车改革的方向:“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改革公务用车制度”,并提出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等改革方向。

2014年国家发改委发布公务用车体制将迎来一场全面改革,其范围不仅涵盖中央党政机关、也将延展至地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车改革、公车配备管理政策等方案。

二、目的本着“减少用车成本及管理成本、保障业务工作开展、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坚持积极、稳妥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确保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兼顾公司和员工利益,通过公车改革制度,逐步实现公司业务用车市场化、社会化、货币化,建立起符合企业自身实际经营情况的用车制度。

租赁服务,用车单位可根据用车时间、用车数量、驾驶司机等相关服务要求,向集团租赁相关车辆。

货币补贴,车改对象不允许使用单位车辆,根据公司领导职称、业务需求,直接以货币形式作为车辆使用补贴。

五、车改方案(1)、租赁化1.1融资性租赁:

使用人在三年租赁期间,公司承担65%的租金费,以公司名义出资补贴租金。剩余35%租金费用由使用人自行承担。

使用人在租赁期间进行摇号,租赁期限到期后,公司直接将该车过户到使用人名下。(过户费由使用人自行承担)1.2、经营性租赁:

由使用人全款支付使用车辆费用,公司将在五年内,平均每月以固定金额标准,补贴使用人车辆费用。使用人在五年内进行摇号,使用期限到期后,公司将该车直接过户到使用人名下。(过户费由使用人自行承担)。

1.3、车辆使用津贴:

1.

31、领导用车津贴:3000元/月。(包括燃油费、过境费、停车费等)1.32、车辆使用津贴包含了车辆使用人在本地区范围内的车辆使用费用,原则上超支不补。

1.

因业务工作需要,进行临时性租赁车辆使用,使用单位需在每月31日前,按照核算租赁费用支付。2.2、短期、长期性租赁:

因业务工作需要,进行短、长期性租赁车辆使用,使用单位需在每月31日前,按照核算租赁费用支付。

(2)、货币化。

1.1公司按万元的补助标准,由领导以个人名义购买车辆,登记车主必须是参加车改者本人。

1.2车改人员与公司签订服务协议,五年任职期满,车辆归领导个人所有。

1.3车改的人员在岗时享受车改待遇,协议期内领导人员辞职、被免职或工作调出的,从变动的次月起停止享受车改待遇,车辆收回;个人可自愿将车辆折旧余额(按五年折旧期)款项补交公司后,车辆归个人所有。

1.4车改人员享受3000元/月的车辆城市交通补贴(包括燃油费、维护费、保险费等),每月由个人持发票在补贴指标额度内据实报销,规定的补贴标准实行限额包干、超支自负的原则,车辆装饰、日常维修维护等费用及意外因素造成的损失由本人负责。

六、其他。

为配合我市公务车制定改革,顺应时势,节约成本费用,促进廉政建设,规范车辆管理,集团将全面推行公车改革方案,有效控制和使用办公费用,拟对集团及各权属公司及事业部办公用车管理进行改革制度。

车改后设立《集团租赁车辆服务中心》服务于集团及各事业部,并针对车辆使用进行统一化管理。同时,建立一系列配套制度,解决用车补贴核定、租用车辆、应急车辆使用管理等相关环节的规范问题。《集团租赁车辆服务中心》将本着“减少用车成本及管理成本、保障业务工作开展、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细化工作要点,认真实施工作项目,并设立健全的岗位编制如调度部、安检部、行政部、保险部等职能部门服务于集团各权属公司及各事业部。

学校车改方案篇六

公车改革修改方案 公车改革方案 为有 效控制和使用办公费用,拟对集团公司及各权属公司(不含上市公司)办公用车管理进行改革(下称 车改)。

一、车改的基本 内容

1、车改系指对集团公司和权属公司非生产性办公用车管理 的改革。含配属个人专用的公车和公用车辆。

2、收缴在用全部 公车。重新核定和配备集团公司和权属公司公用车辆,严格公用车辆 的管理和使用费用的控制,不再配公车个人使 用。

3、为提高办 事效率,拟采取租借私车方式实行私车公用管理,并根据不同情况对 私车出租者给一定的购车补贴和日常 用车补助。

二、私车公用适用人员(下称车改对象)1、集团公司管理层;2、权属公司管理层、集团总部部 门长;3、因工作需要原配有公车的特殊岗位人员,或自购车辆可纳入私 车公用管理的其他人员。

三、购车补贴、用车补助人员及标准 收缴公车后,对原配有 公车和没有配公车的车改对象,均实行私车公用管理。视其车辆的主要用 途和实际使用不同情况,给予不同的一次性购车补贴和年度用车补助。

1、享受购车补贴人员和标准

?根据车改对象的工作性质,需购置较高档次车辆的集团高管,一次性补助 30万元。?集团管理层其他人 员和权属公司总经理,以车价的50%计补贴购车款,以20万元为最高 限额。

?原配有公车的权属公司 管理层人员、总部部门长等,一次性补贴购车款10万元。

?原配有公车的其他人员和未配公车的权属公 司管理层人员、总部部门长,一次性补贴购车款5万元。

2、享受日常用车补 助人员和标准 :

?给予30万元购车补贴款人员,日常用车补助4.5 万元/年。年 行驰里程4万公里以上,或实际油耗费用达到或超过补助标准时,可报总裁酌情增加补助款。

?其他给予购车补贴人员,根据其私车公用的车辆价值,限额享受不同的日常用 车补助: a、车辆价值20万元(含20万)以下,用车补助 1.8万元/年;b、车辆价值30万元(含30万)以下,用车补助2.7万元/年;c、车辆价值30万元以上,用车补助3.6万元/年。

?非公司补贴购车而拥有私车的人员,确因工作需要频繁外出公 干,且其私车可纳入私车公用管理范围的,并可根据实际公用情况和 车辆状况,给予500-10000元/年行车补助。

四、购车补贴和用车补助办法 1、购车补贴办法: ?凡享受购车补贴的车改对象,新购私车公用的车辆价值原则上 应不低于其补贴标准 的2倍。否则根据实购车价按比例减少享用购车补 贴款。

?购车补贴款凭私车公用车辆购置发票(复印件),经车主所在公司总经理审核,集团总裁签批后,由其财务部 门的个人借款名义按补贴标 准一次性支付。补贴款分三年作为其个人收入摊销冲抵借款。转入当年收入冲抵借款额的应缴个人所得税,由其所在公司缴纳。

?获得购车补贴的 人员,应承诺为公司服务至少三年。其间,因 个人原因离职的,按三年期(从领得购车补贴 之日计36个月)的时差退还相应比例的购车补贴借款。

2、日常用车补助办法: 凡享有购车补贴实行私车公用人员,应与其所在公司签订“私车公用租借协议”备案。对仅享受私车公用行车补助的车辆、人员则实行登记管理。

? 签订“私车公用租借协议”的人员车辆,按前项日常用车 补助的多少,分别按 年支付其50 00、4000、3000、2017元不同的年度租 金。车辆出租人应按年到税 务机关开具其所在公司单位名称的租赁费 发票并自行缴纳营业税。财务部门凭发票支付租金 并代扣代缴其个人 所得税。

? 私车公用 租借期内,由承租公司按日常用车补助标准,限额 承担其车辆使用费用(包括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交通处罚费及车辆保养 维修费等)。其加油卡由其所在公司统一办理,其他报销的费用凭证,也应开具公司名称发票,按季报销。

? 采取登记管理的其他私车公用 人员车辆,日常用车费用,由 车主先行支付,按年度凭其带有公司名头的费用凭证限额报销领取。

? 公司承担和支付的日常 用车费用,累计超过其限额标准的部 份,由车主自理。有结余的跨年不结转。车辆年检费、交强险等费用应由车主承担,不在其日常用车补助范围报销。

五、现有 公车的处理 1、无论是配备个人使用或公用的现有公车,由车辆所有权公司收 缴,行驶证、保单等相关证件应收齐全,并将行驶证集中交于集团公 司总裁办公室统一 处理。

2、集团公司将在现有公车中挑选车况较好的车辆作为集团公司和 权属公司今后公务接待用车,重新予以分配。

3、多余公车按现值的80%优惠卖 给车改对象或 公司其他员工。出现多人竞购,可采取公开拍卖。如集团内部最终无人购 买,即向社会 出售。

4、现有公车作价和处理,由集团公司统一委托二手车市 场评估或 办理过户。内部员工购买退役车辆的过户费,由车辆所有权公司承担。处理车 辆的收入归车辆所有权公司。

六、公务车辆的管理

1、各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留1-2辆公务车用于客人接待,并配备专驾司机。车辆和司机由相 关部门统一管理。除司机工资、补贴、差旅费外,每辆车限定使用年费,严格实施预算 管理。

2、无特殊情况,私车公用人员不 应再索用公务车。市内公干一 般也不应派用公车。

3、凡申请使用公车,用车单位和 个人须按行驰里程和理论油耗、以及行车费用(路桥费、停车费等)签署公车使用回执 单,由司机交 车辆管理部门登记并予考核。

4、司机行车公里补贴,以公 车使用回执统计的实际行车里程按补 贴标准计发。

5、财务部门负责对车辆管理部门实行预算控制;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对公车使用费用分解和考核。6、集团公司和权属公司因时因事接待 任务过重,可调、借用其他 公司公车,调 借用车辆使用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除司 机工资费用等 外)由借用公司承担,从公 车使用年费预算中列支。

7、车 改后,原则上不再为私车公用人员配备司 机。从安全角度考 虑,长途行车若使用私 车的,可调用公务车司机,其他行车费用 由车主承担。因工作性质特殊须配司机的,应报请总裁特许后办理。其司 机在闲暇 时,可由车辆管理部门分派其他行车任务。

七、车改方案的实施

1、集团公司和权属公司遵照车改方案,按购车补贴和用车补助不同标准,以表式 介定车改对象,经相关领导和总经理审核 后送总裁办公室呈总裁审批。

2、非公司补贴购车而纳入私车公用管理的,人员范围和补助标准 要以实际工作需要严格把关。

3、最终列入的车改对象和实际享用的购车补贴、用车补助,以 总裁审定为准,由总裁办转相关公 司执行。

4、各权属公司可根据工作 需要和现有公车车况,提出留用公务车数量和车号建议,经集团公司平衡调剂后决定。公务车司机按实际留用的车辆数配置。

总裁办公室 2017年6月20 日 篇2: 江门公车改革方案尘埃落定 厅级月补1690元 江门公车改革方案尘埃落定 厅级月补1690元 江门公车改革迎来 实质性进展。昨日,记 者获悉,《江门市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称总体方案)和《江门市市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称实施 方案)已经印发至相关单位,市直及各市(区)公务用车制 度改革9月底 前需完成,乡镇于12月底前完成。方案中规定,取消 一般公务用车,保留一线执 法执勤车,合 理确定机要通信、应急公务用车数,其中,市及各市(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保留的车辆待审核确 定,市直每个单位则不超过3辆,各 市(区)直每个单位不超过 2辆。

公务员补贴分四 个档次,厅级每人每月1690元、处级1040元、科级650元、科员及以下其他人员 每人每月 600元。

对象:江门市全面推进公务用 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称总体 方案)和《江门市市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称实施方案)已经印发至相关单位,市直及各 市(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9月底前需完成,乡镇于12月底前完成。

方案中规定,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一线执法执勤车,合理确定机要通信、应急公务用车数,其中,市及各市(区)党委、人大、政 府、政协机关保留的车辆待 审核确定,市直每个单位则不超过3辆,各市(区)直每个单位不超过2辆。

公务员补贴分四个档次,厅级每人每月1690元、处级1040元、科级650元、科员及以下其他人员每人每 月600元。

对象》和《广东省省直 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经中 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复,这也是首 个获批的地方改革方案。

解读 时间:广东省省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经中 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 组批复,这也是首个获批的地方改革方案。

解读 时间》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今天下 发。按照 新方案,我国将取消副部级以下领导干部用车,取消一般公 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社会 化,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司局级每月 补贴1300元、处级800元、科级及以下500元。

新方案出炉后将带来哪些新变化,各地一把手是否可以保留用 车,如何规避公车贱卖、既拿补贴又坐公车等现象的出现,有关领导 和专家在接受媒体 采访时做出了回应。一问: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今天下发。按照新方案,我国将取消副部级以下领 导干部用车,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 务出行社会化,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司局级每月补贴1300元、处级800元、科级及以下500元。

新方案出炉后将带来哪些新变化,各地一把手是否 可以保留用车,如何规避公车贱卖、既拿补贴又坐公车等现象的出现,有关领导和 专家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做出了回应。

一问》精神,特制订本单位公车改革实施方案。

人、副 县级领导 干部 人、副调研员 人、正科级领导干部 人、主任科员 人、副科级领导干部 人、副主任 科员 人、科员及以下 人、工勤人员 人。

三、参改车辆情况 本单位现有一般公务用车 辆,改革后保留一 般公务用车 辆(由允许保留车辆的单位填报),取消一般 公务用车 辆。(单位如没有车辆,填报“本 单位没有一般公务用车”)

(一)保留车 辆信息: 车牌号、车辆品牌、排气量(升)、车架号、购车价格(万元)、购置时间、行驶里程(公里)、车辆类型。(按保留车辆数量分 别填报)(二)取消车辆信息: 车牌号、车辆品牌、排气量(升)、车架号、购车价格(万元)、购置时间、行驶里程(公里)、车辆类型。(按取消车辆数量分 别填报)本单位现有执法执勤用车 辆,改 革后保留执法执勤用车 辆,取消执法执勤用车 辆。(由11个允许保留执法执勤用车的单位填报,其他单 位不需填报)(一)保留车辆信息: 车牌号、车辆品牌、排气量(升)、车架号、购车价格(万元)、购置时间、行驶里 程(公里)、车辆类型。(按保留车辆数量分 别填报)(二)取消车辆信息: 车牌号、车辆品牌、排气量(升)、车架号、购车价格(万元)、购置时间、行驶里程(公里)、车辆类型。(按取消车辆数量分 别填报)四、司勤人员情况 本单位现有正式司勤人员 人,改革后提 前离岗(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人,留 用(允许留用车辆 单位)人,转岗 人。现有临时司勤人员 人,改革后继续聘用(留用正式司勤人员不足的单位)人,转入公务用车服务平台 人,终止、解除劳动关 系 人。

五、工作措施

„„ „„ „„篇 三: 公车改 革方案实施细则全文 公车 改革方案实施 细则全文 《中央 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 度改革方案》全文如下。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推进 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加快建立新型公务用车制度,有效降低行政成本,根据《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制定本方案。

式,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实现 公务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费用节约可控、车辆管理规范透明、监管问 责科学有效,为全国公务用车制度改 革作出示范。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制度创新、保障公务出行。改革公务用车实物供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 用车,普通公务出行方式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实行社 会化提供并适度补贴交通费用,从严配备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

2.坚持统筹兼顾、注重政策配套。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正确处理 改革涉及的各方面 利益关系,科学制定改革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增 强可行性和协调性,确保新旧机制有 效转换。

3.坚持统一部署、分类分步推进。率先推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其所属参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驻地方的 中央垂直管理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按照 属地化原则推进,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非参公事业单位、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企业参照本方案制定相关改革政策,坚持先易后难,分类分步稳妥推进改革。

二、主要 任务(一)参改范围 1.机构范围: 中央纪委机关和中央各部 门,全国人大机关,国务院各部门,全国政协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参公 事业单位。2.人员范围: 在编在岗的司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3.车辆范围: 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 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二)改革方式

1.对参 改的司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适度发放公务 交通补贴,自行选择公务出行方式,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城区)内公务出行不再报销公 务交通费用。

2.按照节约成本、保证公务、便于操作、简化档次的要求,合理确定各职级工作人员公务 交通补贴标准。具体为: 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 元。各单位可根据实际 情况,从公务交通 补贴中划出一定比例作为单位统筹部分,集中用于解决不同岗位之间公务出行不均衡等问题,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补贴总 额的10%。统筹资金使用要公开透明,具体管理办法由各单位自行制定。

3.公务交通补贴属于改革性补贴,列入财政预算,在交通费中列 支、按月发放,用于保障公务人员普通公务出行。适时 适度调整公务 交通补贴标准。

4.执法执勤部门统一参加公务用 车制度改革,按规定保留的执法 执勤用车 要严格配备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执法执 勤部门的其他一般 公务用车一律纳入改革 范围。

5.对未参改单位和人员,不得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三)车辆处置

1.对取消的公 务用车,由公务用车主管部门统 一规范处 置。

2.对取消的公务用车,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以评估价作为处置基准价,采取 公开拍卖等方式进行公开处置,处置结果向社 会公开。

1.根据保留公务用车的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司勤人员岗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现有在册正式司勤人 员中,采用竞聘上岗、综合择优等方式确定上岗人员。

2.对其他司勤人员,按照以人为本、积极稳妥、因地制宜的原 则,坚持内部消化为主,通过内部转岗、开辟新的就业岗位、提前离 岗等多种方式妥善安置,不得将其简单推向社会。

3.做好相关人员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工作,妥善处理该类用工形式司勤人员与单位的劳动关系,维 护好相关人员合法权益。

4.人员安置工作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筹协调,所需支出 由财政安排专项经费予以保障。

三、保障措施

法执勤用车进行核定和规范。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 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执法 执勤用车应当喷涂明显的统一标识。国管 局会同中直管理局负责修订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加 强公务用车规 范化管理。进一步精简公务用车管理机构。(二)严格财务管理。财政部要严格交通费用预算管理。各单 位要加强财务 管理,按照在编在岗公务员数量和职级核定补贴数额,严格 公务交通补贴发放,不得擅自扩大补 贴人员范围、提高补贴标准。

(三)加强公务用车纪律检查和审计。严肃公务用车纪律,各部门 各单位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 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 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 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使 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 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不得以交通补 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公务人员不得既领取公务交 通补贴、又违规乘 坐公务用车。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执行情况进行监 督检查,纠正和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审计部门要对公务用车改革情况 进行监督,并将改革后公务用车配备 和运行维护费用、交通补贴发放、车辆处置情况等纳入日常和专项审计监督。

(四)切实保障公务出行。北京市要采取切实措施,健全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完善出租车市场化运营管理方式,增加社会化交通供给。及时解决公务出行遇到的问题,保障中央和国家机关普通 公务出行。

四、加强组织实施

制度改革工作组,负责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实施方案,报中央公 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已先行改革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规范执行。

(二)明确责任。各部门各 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本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要认真研究部署,明确任务分工和责任,确定相关 责任人员,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改革顺利推 进。(三)分步实施。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力争在2017年年底前基本完成。驻地方的中央垂直管理单位改革方案由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与地方改 革同步推进。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非参公事业单位、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企业改革方案由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会 同有关部门制定,力争在2017年年底前完成。

(四)加强舆论引导。切实做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广泛宣传相关政策规定、典型经验和成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使广大公务人员和人民群众了解、支持改革,努力为改革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学校车改方案篇七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加快推进我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根据中央《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党中央部署的一项严肃政治任务。各地各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转变公务出行观念,改变公务出行方式,把中央各项改革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要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合理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降低公务交通运行成本,有效保障公务出行,努力实现公务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费用节约可控、车辆管理规范透明、监管问责科学有效,基本形成符合安徽省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应坚持以下原则:从严从紧,应改尽改。严格核定保留车辆编制,能取消的公务用车,按规定一律予以取消;公务出行能通过社会化、市场化方式保障的,一律交给社会和市场。厉行节约,保障出行。将节支率作为制定实施方案的底线,确保改革后的公务交通支出低于改革前公车运行成本。通过社会化、市场化方式,保证必要公务出行不受影响,严禁出现“既坐车、又拿钱”的现象。统一部署,分级负责。省级在抓好对全省公车改革指导、协调的同时,重点抓好省直党政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的改革,省辖市负责市本级及所属县(市、区)、乡镇公车改革工作。规范透明,接受监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规范操作程序,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2015年6月底前完成省直公务用车改革,9月底前完成省辖市本级改革,12月底前完成县(市、区)、乡镇改革。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按照中央统一部署适时推进。

二、参改范围

(一)机构范围

各级党政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参公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机关)。事业单位、省属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公务用车改革,待中央部署后再适时启动。

(二)人员范围

在编在岗的厅局级及以下公务员、参公单位管理人员和机关行政编制工勤人员。鼓励省属厅(局)正职主要负责人和市、县(市、区)、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改革,确因环境所限和工作需要不便取消公务用车的其他岗位人员,按照总量控制、严格管理的原则,在中央核定的岗位范围内,由省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确定,允许以适当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车实物保障,但须严格规范管理,不得再领取公务交通补贴。

(三)车辆范围

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四)其他

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地税)和省经信委、省司法厅、省监狱管理局、省检察院下设机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按照属地化原则,与驻在地统一标准,由省级主管部门负责与所在地同步推进,所需经费按原渠道供给。省直管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按照所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执行。

三、主要任务

(一)改革公务交通保障方式

1.合理确定保留公车数量。全省党政机关保留公务用车,严格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根据主要职责、工作性质、人员编制、内设机构和实际工作需要,合理核定机关保留公务用车编制。

省直机关各单位原则上保留1辆机要通信和4辆以内的应急用车。省属参公事业单位与其主管部门不在同一城市办公的,可保留1辆应急车辆;与主管部门在同一城市办公的,原则上不保留应急车辆,人员编制数纳入主管部门一并核定应急车辆编制。在确保节支率的前提下,省辖市、县(市、区)可根据地域面积、人口数量,确定保留一定数量的公务用车,改革后保留的公务用车,原则上不再配备到部门,要建立跨部门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实行统一管理,用于部门机要和应急保障。在社会化交通方式提供不足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也可用于保障各部门跨区域出差、下乡等公务出行需要。

2.合理确定执法执勤车数量。按照中央规定,我省配备执法执勤用车的部门(系统)仅限于:法院、检察院、公安、纪委(监察)、司法(含监狱)、农业、地税、工商(市场监督管理)、林业(含森林公安)、食品药品监管。本着改革与保障并重、改革后实现节支的原则,保留的执法执勤用车比例,按现有编制数(扣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原则上省级不超过30%,市级不超过50%,县区及以下不超过60%。原有车辆配备管理严格、基数小或先期已进行车改压缩了车辆及交通条件复杂、统算节支率高、建立跨部门综合执法用车平台并承诺在两年内到位的地方可按省辖市不超过60%、县区及以下不超过70%标准执行,超过90%的不再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为保证改革后执法执勤公务不受影响,各参改执法执勤部门保留车辆具体比例可根据自身情况分别研究确定,不搞“一刀切”。既要防止出现“既拿钱、又坐车”的问题,又要避免为了足额拿到补贴、盲目压减车辆影响执法执勤公务的现象。省属驻肥以外单位执法执勤用车保留比例按照当地同级保留比例执行。

除中央确定的17个执法执勤部门外,对确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其他部门,按照低于执法执勤用车保留比例核定留用车辆,由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建立跨部门的综合执法车辆管理服务平台。

3.改革普通公务出行方式。改革后,行政区域(城区或规定区域)内普通公务出行方式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省直机关交通补贴使用范围为合肥市城区(不含四县一市),省辖市、县(市、区)要根据当地自然地理环境、公务出行距离等条件合理确定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避免出现补贴标准与保障范围不相适应的现象。超出保障区域进行公务活动的,按照差旅费相关规定执行。各地要进一步健全差旅费管理相关规定,做好交通补贴范围与差旅费保障范围的衔接工作。

在公共交通服务薄弱的地区允许地方党委和政府适当保留少量调研和接待用车,保留比例按照不超过现有车辆数的35%保留,保留车辆以中巴车型为主,实行总量控制、集中管理。

4.保障特殊情况公务用车。各地跨部门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和综合执法用车平台车辆,可用于重大抢险救灾、事故处理、突发事件等不可预测事项,具体由各级政府应急工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从实际出发在应急预案中另行制定特殊情况下公务用车保障办法。

(二)合理确定公务交通补贴标准

1.交通补贴标准的确定。按照节约成本、保障公务、便于操作的要求,综合考虑公务出行成本、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辖区面积、自然地理环境、公务出行次数和距离、行政级别和实际承担的工作职责等因素,合理确定各职级工作人员公务交通补贴标准。省直机关和各省辖市改革后公务交通支出必须低于改革前支出总额,省直和各省辖市整体节支率均不得低于7%。节支率达不到要求的地区,要相应降低补贴标准。

我省执行不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交通补贴130%的标准。各省辖市之间补贴标准差距不得超过20%。省直机关公务交通补贴层级按照正厅、副厅、正处、副处、科级及以下(含行政编制工勤人员)五档划分。具体标准在省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中明确。省辖市及所辖县(市、区)公务交通补贴层级划分及标准,可不与省直机关相对应,由各市根据当地实际自行确定。省辖市及所辖县(市、区)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2.交通补贴的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属于改革性补贴,统一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在交通费中列支,按月发放。

为解决单位内部不同岗位之间公务出行不平衡问题,允许各参改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决定从公务交通补贴中划出不超过本单位补贴总额的10%作为统筹资金使用。采取统筹的单位应制定统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确保公开透明。

(三)妥善安置司勤人员

1.安置原则。按照“以人为本、依法合规、各司其责”的原则,坚持内部消化为主,多途径、最大限度地安置司勤人员,不得将司勤人员简单推向社会,特别要做好工作年限长、年龄较大的司勤人员安置工作,确保安置工作平稳顺利。

2.妥善安置司勤人员。各参改单位应根据保留公务用车的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司勤人员岗位。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对现有在册正式司勤人员通过竞聘上岗、综合择优等方式确定上岗人员,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未能竞聘上岗的,通过内部转岗、提前离岗、自谋职业等多种方式妥善安置。在册正式司勤人员不能满足保留公务用车需要时,应在其他司勤人员中择优选用,并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做好未聘用司勤人员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工作,妥善处理其人事劳动关系,维护其合法权益。

3.精心组织实施。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成立安置工作组,负责指导参改单位做好司勤人员安置工作。各单位要制定预案,周密部署,对涉改的司勤人员逐一宣传和解释有关政策,保证其知情权和参与权。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好相关司勤人员的人事劳动关系解除、经济补偿发放等工作。安置司勤人员所需必要支出,由各级财政部门安排专项经费予以保障。

(四)公开处置取消的公务用车

对取消的公务用车,先调剂使用、后统一处置,由公车主管部门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以评估价作为处置基准价,向社会统一公开处置。要防止甩卖和贱卖现象,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取消的公务用车处置收入,扣除有关税费后全部上缴本级国库。处置后收回的公务用车号牌,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对暂时未能处置的车辆,各地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立过渡性车辆服务中心(过渡期原则上为三年)或社会化车辆租赁公司,采取市场化运作,提供有偿出行服务,司勤人员优先从这次改革未聘用的司勤人员中公开、择优选用。各级政府不得变相为车辆服务中心等提供财政性补贴,不得借此成立新的公车服务管理机构,不得长期闲置车辆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四、管理保障

(一)加强留用车辆管理

各级党政机关保留的机要通信、应急公务用车,由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实行编制管理,编制数量和配备标准根据各部门各单位实际工作情况科学确定。保留的执法执勤用车要严格限制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机关内部管理和后勤岗位以及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一律不得配备。各级财政部门按规定对执法执勤用车进行核定和规范。留用车辆从本单位现有车辆或同级其他单位取消的公务用车中选取,不得另行购置。配置更新时,用于机要通信、相对固定路线执法执勤、通勤等车辆应当使用新能源汽车,按照《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国管节能〔2014〕293号)要求,确保全年购买新能源汽车达到一定比例。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机要通信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保留的公务用车实行标识化管理,执法执勤用车喷涂明显的统一标识。

省公务用车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及时修订《安徽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办法》。

(二)健全财务制度管理

要严格交通费用预算管理,完善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相配套的财务制度。各单位要加强财务管理,按照在编在岗人员数量和职级核定补贴数量,严格公务交通补贴发放,不得擅自扩大补贴人员范围、提高补贴标准。

(三)完善公务出行保障体系

各省辖市、县(市、区)要采取有效措施,健全城镇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完善出租车市场化运营管理方式,积极发展适合公务出行的市场化交通定制服务,增加社会化交通供给,确保改革后公务出行得到有效保障。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分级负责。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并推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批省直机关和省辖市改革方案,组织实施省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省直各参改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车改实施方案,报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各省辖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审批市直机关及县(市、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组织实施市本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二)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地各部门要健全工作机制,进行细致统计测算,周密制定改革方案,妥善安置司勤人员,及时有效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把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三)舆论引导,凝聚共识。要做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广泛宣传相关政策规定、典型经验和成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凝聚改革共识,使广大公务人员和人民群众了解、支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努力为改革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严明纪律,强化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改革工作的全过程监督检查。任何单位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或固定个人使用执法执勤、应急、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不得以公务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公务人员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审计部门要把公务用车配备和运行维护费用、交通补贴发放、车辆处置情况等纳入日常和专项审计监督及政务公开范围。对违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行为,纪检监察机关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已先行开展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地区要按本方案进行规范。

安徽公车改革最新消息:安徽八市公车改革方案获批

“车补我们从8月底开始就领到了,每个月550元。”省直机关某厅局公务员汪永(化名)昨天告诉说,他已经领了几个月的公务交通补贴。我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省直机关首批取消车辆昨天网上开拍,引起广泛关注。但早在8月底,我省省直机关车改任务已经基本完成。记者从省车改办了解到,目前我省省级以下车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8个省辖市车改方案已获批复。

[车改进展]省直机关车改基本完成

6月29日,《安徽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获得中央车改领导小组审批,我省成为继广东、陕西之后,全国第二批(共4省)获批省份之一。7月8日,全省车改动员大会召开,我省车改进入全面实施阶段。从省车改办了解到,目前,我省省直机关8月底之前已基本完成车改任务,并取得阶段性成果,省级以下车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

省车改办透露,截至11月中旬,我省16个省辖市中除宿州市外,其他15个省辖市的车改实施方案已上报,并根据省车改办初审意见和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省车改领导小组已批复淮南、蚌埠、宣城、池州、六安、芜湖、安庆、黄山8市的车改实施方案。合肥、滁州、铜陵、阜阳的车改方案正在会签中。亳州、淮北、马鞍山3市正在修改送审稿。

[车改以后]正科级每月领车补550元

省直机关某厅局公务员汪永2005年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单位,目前是正科级,按照我省车改方案,从8月底开始,他每个月可以领到550元公务交通补贴。汪永告诉记者,车改对普通公务员影响不大。“我们处室的工作性质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合肥,大家平时其实用到公务车的机会也不多,上下班都是公交或者自己开车。”

张林(化名)在省直机关某厅级单位担任处长。“我们单位的车补也是8月开始发的,我正处级,每个月1000元,跟其他处长都一样。这个都是公开的。”

出差多的单位尚处适应期

汪永说,以前领导出门开会是单位派车,最近已经好几次看到处长开自己的车去开会了。现在大家在市内办事、送材料,也都是开自己的车或者打车。“出去人多的时候,大家就一起开一辆车。”

张林透露,车改之前每个处室都有自己的公务车,基本都是谁用谁申请,并没有配到处长个人。自己平时出门、上下班也都是开自己的车。车改后,单位保留了几辆车,感觉确实节约了成本。不过张林也认为,不同单位工作性质不同,对于经常出差的单位来说,刚开始确实还需要适应。张林告诉记者,自己所在处室常年需要跑下面单位。“不光要跑市县,还要跑乡镇,到村里,如果不开车,一天跑几个点,确实不方便。

学校车改方案篇八

根据市委、市政府下发的《xx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和加强公用车管理工作总体方案》、《xx市市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和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制定市民防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加快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合理有效配臵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建立新型公务用车制度。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创新制度、分类保障。改革公务用车实物供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实行社会化提供并适度补贴交通费用,从严配备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

2、坚持统筹兼顾、注重政策配套。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正确处理改革涉及的各方面利益关系,科学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增强可行性和协调性,确保新旧制平稳转换。

3、坚持统一部署、确保稳步推进。按照中央和省、市政府确定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向和原则,有序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三)总体目标。

市民防办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力争xx。年xx月基本完成,建立健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的配套管理制度,实现公务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费用节约可控、车辆管理规范透明、监管问责科学有效。

(一)参改范围。

1、机构范围:市民防办机关。民防办直属事业单位不属于参公单位,其公务用车制度待中央、省、市出台改革政策后另行实施。

2、人员范围:在编在岗的厅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含机关行政编制工勤人员)一律参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市民防办现有编制xx名,其中行政xx名,工勤人员xx名。目前实际在编人员xx人,其中正局级xx人、副局级xx人,处级xx人、副处级xx人,科级(含副科级)xx人,科员及以下xx人(含工勤人员xx人),符合参改条件。

3、车辆范围: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我办涉及改革车辆xx辆。

(二)改革方式。

1、改革后,对参改的厅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发放交通补贴,自行选择出行方式。公务交通补贴范围要与差旅费保障范围相衔接,超出公务交通补贴范围的公务出行按照差旅费相关规定执行。

2、机关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xxxx到xxxx以外的公务出行按照差旅费有关规定执行。

3、对执行重大抢险救灾、事故处理、突发事件处臵等不可预测的特殊任务,在应急预案中另行制定特殊情况下公务用车保障办法。

4、确定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改革后公务交通支出必须低于改革前支出总额。市民防办公务交通补贴具体为:厅级每人每月xxx元,副局级每人每月xxx元,处级每人每月xxx元,科级每人每月xxx元,科员及以下每人每月xxx元。为解决不同岗位之间公务出行不均衡等问题,可从公务交通补贴中划出不超过补贴总额的xx%作为单位统筹部分。统筹资金使用要规范、公开、透明,并制定相关规定。

公务交通补贴属于改革性补贴,列入财政预算,在交通费中列支,随工资按月发放给个人。未参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单位和人员,不得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市政协办公厅各保留x辆应急用车,其他市级党政机关编制人数在50人以下的保留1辆”的要求,市民防机关保留机要通信用车1辆、保留应急公务用车1辆。

根据《xx。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文件中“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编制按每xx名离退休干部核定x辆,xx人以上的按xx人的递增倍数取整数核定”的要求,目前我办现有离退休干部xxxx名,应保留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2辆。

(三)车辆处置。

对市民防办取消的公务用车,由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规范处臵。按照市里统一部署,封存停驶车辆。

(四)司勤人员安置。

机关现有各类司勤人员xx人,其中在册正式司勤人员xx人,单位劳务派遣人员xx人。

根据保留公务用车转岗安臵的实际需要,合理设臵司勤人员岗位,按照分类安排、公开透明的原则,调整岗位。根据保留车辆台数,按1:1比例应配备4名司勤人员,其余人员给予妥善安臵,具体安臵工作由组织人事处负责制定《xx。市民防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司勤人员安臵方案》,并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市民防办公室党委书记、主任xx为组长。xxx为副组长。xxx为成员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综合处牵头,xxx为办公室主任,xxx为办公室工作人员,具体推进全办公务用车改革并抓好工作落实。

(二)明确责任分工。办公务用车改革领导小组指导推进全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综合处作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牵头部门,主要负责起草改革实施方案并做好与市政府车改办的协调,完善改革配套制度,研究解决改革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按照规定处臵好公务用车,做好公务交通保障工作;财务处负责车辆费用信息统计工作,按要求确定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及发放等;组织人事处负责机关工作人员编制信息的统计,起草《xxx市民防办公务用车司勤人员安臵方案》,协调市编办、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做好司勤人员安臵工作等;监察处、工会负责监督改革进展情况,维护所有人员,特别是司勤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认真抓好落实。深入调查研究,细致统计测算,明确时限要求,确保按时完成。具体方法步骤为:

1、xx月xx日,成立车改领导小组,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车改有关政策和讨论起草车改实施方案,部署车改任务。

2、xx月xx日,召开主任办公会,传达市车改会议精神,研究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司勤人员安臵方案及公务用车改革表格等工作。

3、xx月xx日,上报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司勤人员安臵方案及公务用车改革表格。

4、xx月中旬至xx月下旬,办车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根据任务分工,做好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处理涉改车辆违章、保险等相关事宜,进一步摸清司勤人员个人安臵意愿和研究安臵办法。

5、根据市车改办要求,适时对保留车辆加贴公务用车标识,停驶移交车辆就地封存,办理相关手续并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6、xx月至xx月,做好司勤人员安臵工作,落实相关政策。

(四)加强宣传教育。要加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宣传工作,做好政策解读,阐释改革的目的和意义,正确引导,认真做好公务人员及司勤人员思想工作,使广大干部职工支持改革,确保公务用车改革工作圆满完成。

xx市民防办公室。

xx年xx月xx日。

学校车改方案篇九

央企车改将针对不同职级的参改人员,根据保障岗位履职和公务活动需要,分级分类推进,规范央企负责人履职待遇,实现节约公务交通成本,树立中央企业良好社会形象。

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原则上可配备公务用车。对于中央企业副职负责人,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为其配备公车或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根据实施意见,公务交通补贴可每月按标准发放,或者按年度计算的补贴标准据实报销公务交通费。补贴标准上限由中央企业的主管部门综合考虑履职需要、所在地党政机关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公车改革成本节支及薪酬制度改革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报中央车改领导小组备案后执行。

对于其他符合公车配备条件的人员(如总经理助理、总法律顾问、总工程师等岗位),全部取消配备公车,实行社会化保障。中央企业需根据岗位特点和生产经营实际,在主管部门核定的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上限内,分档确定补贴标准,每月按标准发放或据实报销。

如何确保车改到位?

让每辆公车每次公务出行信息有据可查,防止改革走样“开倒车”

据介绍,公车改革充分考虑事业单位的工作需要,明确医疗救护、新闻转播、科学考察、技术勘察、检疫检测、环卫清洁等特定功能的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用于经营业务的必要车辆可以保留。但保留的车辆要有预算,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必须长期搭载固定设备并进行标识化管理,不得在公车改革过程中新增车辆。经批准保留的车辆要严格用于规定用途。

为坚决避免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现象,文件规定,事业单位不得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向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车辆,不得以各种名义占用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等定向化保障的车辆或长期租用车辆变相作为个人固定用车。中央企业不得擅自增加公车数量,不得向子企业调换、借用公车及转嫁公车购置、租赁和运行费用。通过租赁公车保障履职需要和经营业务的,视同配备公车进行管理。

对于车改后保留的公车,企事业车改意见均要求,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配,健全车辆日常使用登记和公示制度,以确保每辆公车每次公务出行的详细信息有据可查。中央车改办负责人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检查,依纪查处违反公车改革政策和公车管理规定的行为,审计部门要将公车改革管理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审计范围。对违反意见要求及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责任人追责,予以严肃处理。

学校车改方案篇十

中央和国家机关本级140个参改部门公车改革工作已全面完成,参改公务人员49355人,取消车辆3868辆,压减61.8%,安置司勤人员2126人。与此同时,中央垂直管理系统车改也已经启动,中央企业和事业单位车改方案正抓紧制定,即将出台。

地方车改方面,目前各省市基本上形成了车改方案,29个省区市已正式上报,27个方案得到批复。根据已经批复的27个省区市的统计,参与车改的公务人员将涉及772.9万人;改革前公车总数是163.3万辆,将取消73.9万辆,压减比例达45.22%;需要安置司勤人员56.9万人。

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施子海表示:自去年7月份启动公车改革以来,除了改革进度符合预期,节支效果也好于预期。经过测算,中央国家机关车改节支率达10.5%,地方已经批复的27个省区市平均节支率在7.78%,其中省本级平均达到11.28%,都高于7%的预期目标。“这只是根据直接节约支出测算的节支率,如果考虑到司勤人员的相关支出、车位的建设及其他潜在费用,可能节支率会比目前实际的10.5%或者7.78%都还会有所提高。”

此外,施子海还介绍了国家发改委审批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有关情况,110月,国家发改委共审批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237个,总投资18995亿元。其中10月份共审批核准了19个项目,总投资864亿元。

施子海表示,10月份审批的项目主要有以下三方面作用:一是有利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优化资源配置。如新建郑州经周口至阜阳铁路,可进一步完善中部地区路网布局,强化西北与华东地区快速联系。二是有利于加强薄弱环节,解决“短板”问题。如新疆奎屯河引水、黄藏寺水利枢纽、黄河内蒙古段二期防洪等一批重大水利工程,将在提高区域水资源保障水平和流域区域防洪减灾能力等方面发挥重要支撑作用。三是有利于惠民生,提高民生领域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如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二期工程项目,可进一步提高我国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和科研基础设施水平。

学校车改方案篇十一

从武汉市交委获悉,《关于客运出租汽车运营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征集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出炉,关于武汉市出租车改革将推出一揽子措施,缓解“打的难”。据悉,出租车经营权将从“有偿”变为“无偿”;明确经营期与车辆退出营运年限一致,到期需重新申请;严格实行“底线管理”,加强对经营企业和驾驶员监管,可以“差评”;政府出台营运车辆技术标准,经营企业将依照标准自主确定出租车品牌和车型,市民出行将有更丰富的车型选择等。

近期将陆续出台系列配套实施细则,推进改革措施的落实,改善出租车运营环境,提升出租车服务质量,缓解市民“打的难”。

武汉市中心城区目前有客运出租汽车15637辆,经营企业56家,个体经营者417户,从业人员近4万人,日均客运量约100万人次,年客运量约4.4亿人次,占公共交通出行结构的24%。

关键词1:减负增收。

对于出租车司机而言,他们最关心的是本次改革能否带来“利好”的消息?对此,《意见》提出减轻出租车司机负担、增加收入的2条措施。

措施1:经营权无偿使用。

《意见》明确提出:自元月1日起,政府不再向经营者收取经营权有偿出让金,同时规定出租车企业也不得以任何名目向司机收取有偿出让金,将有偿出让金部分从司机承包费中核减,切实减轻司机的负担。市交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此前由于出租车实行经营权有偿使用,每台车需缴纳6400元/年经营权出让金。政府取消该项收费后,减轻了司机的负担,等于增加了他们的营运收入。

措施2:调整运价。

《意见》提出:根据市场供求状况和营运成本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客运出租汽车起步价、公里租价、等候费等标准,明确客运出租汽车出武汉市域的营运价武汉格确定方式。

市交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武汉市出租汽车运价在全国19个副省级以上(含直辖市)城市中水平较底,且久未调整。司机的积极性得不到有效发挥。按照改革实施进度安排,物价部门已启动出租车调价程序,并召开价格听证会。通过调整运价,能够缓解燃料、零配件价格上涨带来的成本压力,适当增加司机的运营收入。

关键词2:调控运力。

如何调控出租车运力规模、优化运力结构,缓解市民“打的难”,满足市民多层次的出行需求?对此《意见》提出3条措施:

措施1:优化运力配置。

《意见》提出,综合建成区面积、人口、道路、交通结构等因素,定期对市场供求状况进行分析评估,根据营运车辆里程利用率和居民出行分担率等指标,提出运力调控计划。今后,根据国家低碳、减排、绿色、环保的有关政策,新增一批新能源车辆。

市交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武汉市中心城区出租汽车保有量为北京1/4,上海1/3。出租汽车万人拥有量为17。4台,低于国家住建部“大城市客运出租汽车万人拥有量不低于20辆”要求。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其他大中城市经验做法,当出租车里程利用率达到65%以上时,就会出现“打的难”问题,就有必要增加新的运力。通过调控运力,在一定程度上还能遏制出租车私下高价转让买卖的行为,保护司机利益。

措施2:发展区域出租车。

为解决新城区市民的出行问题,《意见》充分体现了支持新城区“独立成市”的理念,对发展新城区区域性客运出租汽车首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意见》提出,在新城区适度发展区域性客运出租汽车。区域性客运出租汽车按规定设置营运标志,在批准的'区域范围内营运。新城区人民政府将制定具体管理规定,加强辖区内区域性客运出租汽车的日常监督与管理,明确区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接受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措施3:探索发展约租车。

《意见》在优化运力结构中提出,探索发展约租、驻点等多层次营运服务方式,推广新能源等节能环保汽车,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层次的出行需求。

市交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所谓约租车是指不在道路上巡游揽客,不喷涂、不安装出租汽车标志,通过预约方式承揽乘客,并按照乘客意愿行驶,根据行驶里程、时间或约定计费的经营方式。具有预约租车、定点候客、服务高端和提供订制服务的特点,是国家交通运输部近年提倡的一种新型服务方式。与普通出租汽车相比,约租车有明显的三大区别:车型相对高档;不参与扬招和巡游服务,只提供电召、预约、包车等订制式服务;营运价格相对较高。发展约租车可以为乘客提供更多出行选择,同时能够有效适应“公车改革”需要。

关键词3:“底线”管理。

为加强对出租车企业的监管,《意见》明确提出,行业管理部门要对出租车企业依法开展以乘客投诉、第三方测评、安全营运为主要内容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建立负面清单,实行“底线”管理,体现“违禁则废”的原则。考核优秀的,在新增运力招投标时给予加分;考核基本合格的,责令经营者限期整改,整改不符合要求的,依法减少其营运车辆数量;考核不合格的,依法取消经营者的经营资格。将考核调减的客运出租汽车数量奖励给考核优秀的经营企业。

行业管理部门表示,正在抓紧制定严管措施,经营企业、驾驶员在营运中一旦违规,将视其情节轻重,依法给予阶梯性处罚。经营企业最严重处罚是核减运营指标直至取消企业经营资格,驾驶员则有可能被清除出行业。

《意见》同时也鼓励经营企业实行集约化、公司化经营,打造服务品牌。通过新增出租车运力和经营企业兼并、重组等方式,着力培育骨干经营企业,发挥其主导引领作用。

关键词4:“黑名单”制度。

出租汽车驾驶员作为服务的直接提供者,是本次改革的另外一个重点。《意见》提出,行业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出租车司机的管理,依法开展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加大违规处罚力度。对司机的劣质服务等行为,依法吊销其《从业资格证》。被吊销《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记入从业人员“黑名单”,不得在本市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营运。同时,对司机服务行为实行违规记分制度,考核结果与所属经营企业的考核挂钩。

关键词5:企业选购车型。

据了解,按照以前规定,出租车在更新或新增运力时,车型相对集中统一,此举饱受争议。对此,《意见》也提出了2条措施。

措施1:企业全额出资购车。

《意见》明确提出,强化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出租车经营企业要按照《公司法》规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的运营机制,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承担安全营运、服务质量和稳定工作的责任。经营企业应当全额出资购买车辆,不得以车辆挂靠、一次性买断等方式向驾驶员转嫁经营风险。

措施2:自主选择车型。

《意见》特别指出,行业管理部门今后只对车辆制定技术规定,从动力性能、安全设施、节能环保、服务设施、营运标识等方面作出规定,由出租汽车经营者按照技术规定选购车辆。

关键词6:调整许可方式。

据了解,此次改革,明确提出对经营者实行经营许可及营运车辆数量管理,将出租车的营运许可期限统一为6年。

对此,市交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此前,经营权每轮期限为5年。而国家机动车强制报废年限为8年,车辆报废年限与经营权期限始终无法同步。车辆到期而经营权未到期,经营者购买新车继续营运;经营权到期而车辆未到期,车辆还需继续营运。两种情况循环往复,使得行业退出机制难以真正建立。《意见》提出,客运出租汽车营运许可终止期为对应车辆实际退出营运时间,营运许可终止后,经营者需重新申请,并由管理机构对上一轮营运期内服务质量进行审查,确认为合格的,予以许可;不合格的,不予许可。

此外,从出租汽车的行驶里程来看,单车日均营运里程超过了450公里,1年营运里程16万公里,6年下来营运里程近100万公里,远远超过国家规定的引导报废标准,车辆技术状况很难满足人民群众的乘坐需求。因此,从保障出租汽车安全营运、保持车辆卫生状况、提供优质舒适服务和提升城市形象等方面出发,要求出租汽车营运满6年必须退出营运。作此规定,既符合国家政策,也比较符合武汉市出租汽车行业实际。

关键词7:保障的哥的姐权益。

为保障驾驶员的合法权益,改善出租车司机运营环境,激励出租车司机提升服务质量,《意见》同时提出:出租车经营企业要规范运作机制,保障驾驶员的社会保险、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等合法权益;行业管理机构要开展新风奖、星级驾驶员和优秀企业评选活动,对弘扬文明新风的司机进行表彰奖励。认真听取经营者、驾驶员的意见和建议,切实解决出租车营运中遇到的行车、停车、如厕、加气等困难和问题。同时,加大对非法营运的打击力度。呼吁形成全社会关心关爱驾驶员的氛围。

学校车改方案篇十二

据介绍,中央事业单位车改将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公务出行采取报销公务交通费用、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或其他符合规定的社会化方式保障,从严配备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从而实现公务交通保障高效、费用节约、成本下降和管理规范。按照要求,不得既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又报销公务交通费用。

《中央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中央企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2月17日发布。就企事业车改正式启动相关事宜,记者采访了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

学校车改方案篇十三

按照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要求,底,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其所属参公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将基本完成。各地方也将陆续上报车改总体方案。

年终将至,各地车改进度如何?近期,记者在江西、安徽、内蒙古等地调研发现,目前在这些省份,一些城市作为试点,通过大力推进公车改革已经取得了多方面成效。但与此同时,公车改革进度差距明显、“改革者成为众矢之的”、车补方案不贴近实际等问题也集中暴露,成为新车改取得实质性进展的关键点。

今年,甘肃省兰州不再新购公务用车,还将对94辆车进行内部调剂、近200辆车进行报废,公开招标保险公司、汽修厂……今年,兰州市公务用车进入全面改革阶段,节约、压缩成为核心,将通过实行费用包干制度、定点维护、定点保险等措施后,公车费用将大幅降低,预计全年将节省2000多万元。近日,记者走进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就相关具体问题进行深入采访。

要用车,提前一周报送审批计划。

我市公务用车改革是从去年12月31日正式启动,并于今年1月1日对所有越野车进行了集中管理,同时,启动了市级公务用车管理系统。

“市级党政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是参照省上相关规定执行,严格实行车辆编制管理,要压缩车辆总数。”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王正选说,对于执法执勤用车编制,将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财政、公安、国家安全、司法及其他行政执法机关主管部门,根据车辆保障装备标准和工作需要确定,统一纳入本单位车辆编制管理,执法执勤用车不得与一般公务用车重复配备。

“今后,公务用车都需要有派车单才可以使用。由所在单位按工作需要提前一周报送用车审批计划,经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车辆管理系统审批后才能使用。集体外出开会或参加公务活动,要求尽量合并乘车或集体乘车。”王正选说,这些过程均是从网上完成,非常便捷。

严格落实日常使用登记、统一调度安排、定点存放和节假日封存等制度,使用范围包括远郊三县一区、兰州新区和兰州辖区以外地区。

公开招标,保险、汽修费用降低三至五成。

王正选说,今后兰州公务用车要实行费用年度包干制度,包干费用包括加油费、维修费、保险费和停车费、通行费等。具体做法是,市级公务用车运行费用经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按季度审批后,由市财政局拨付使用单位。市级公务用车运行费用的使用情况定期进行公布,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目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已委托政府采购,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6家定点保险公司、8家汽车维修厂。“比我们预想的效果要好,所有公务用车集中保险后,保险费用可以降低51%。”王正选高兴地说,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6家定点保险公司,可以享受“团体优惠价”,整个核算下来,预计费用可以节省51%。

王正选说,定点维修又是一个亮点,所有中标的定点维修厂对维修价格给予了优惠,即在明码标价的基础上,对公车维修优惠30%。

“保险费用节省51%,维修费用节省30%,这两项加起来,就可以为公车总费用节约15%。”另外,按照市上要求‘三公’经费下降15%的‘硬指标’,公务用车也不例外。如果按一辆公务车每年2万元的运行费用来算,集中保险、集中维修后,整体可以节省费用15%,再加上“三公”经费要求减少的15%,一辆公务车每年可节约6000元。

今后,逐步引进节能环保型车辆。

“依据现在的情况来看,兰州公务用车统一管理后,保守估计今年就可以节省1600万元。”王正选对此满怀信心。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对公务用车统一管理只是我市公务用车改革的第一步。今后,还会按照节约、环保的原则,逐步引进节能环保型车辆,优先采购自主品牌和自主创新的新能源汽车,并对现有公务用车进行清洁能源的'改造。如此一来,公务用车的配备和使用就会进入一个良性循环。

“今年,兰州市不再新购公务用车。”王正选坦言,不新购公车的情况下,为了解决一些单位用车的刚性需求,我市将会做一些必要的内部调剂工作。“按照我们摸底调查的情况看,今年共有94辆车可以进行内部调剂,基本满足公务用车的需求。”王正选说。

公车司机工资,实现统一审核管理。

据了解,按照省财政厅的相关要求,我市还要报废一批公务用车:一类是以前购置的公务用车,已到报废期限的车辆;一类是排放量大、浓度高、排放稳定性差的“黄标车”。根据摸底统计情况看,今年全市可以报废的公务用车有近200辆。

“按每辆车每年的运行维护费2万元来算,200辆报废车又可以节约400万元。”王正选说,省下的费用与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和“三公”经费压缩的费用,全部加起来就是2000多万元。

公务用车驾驶员工资统一审核管理也是公车改革的又一大亮点。“在编驾驶员工资经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核后发放,实现工资的统一审核管理。”王正选说,这一部分涉及的人员约有2000多人。公车驾驶员工资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核,再由市财政局拨款,最后由用人单位发放。

学校车改方案篇十四

7月24日,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湖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这意味着我省公车改革进入实施阶段。以下是由本站小编j.l为您整理推荐的《湖北车改方案》正文,欢迎参考阅读。

改革将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改革后,参改的厅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将发放公务交通补贴,自行选择公务出行方式,行政区域内公务出行不再报销公务交通费用,超出公务交通补贴范围的公务出行按差旅费规定执行。

省级党政机关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按厅局级、县处级、乡科级和科员及以下分4档,分别为1690元/月、1040元/月、650元/月、450元/月。各市(州、直管市、林区)根据本地区财政状况、节支目标等确定补贴层级和标准,但不得高于中央对应层级补贴标准的130%(厅局级1690元/月、县处级1040元/月、乡科级650元/月)。

参改机构包括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垂直管理系统系统驻地方单位公务公车制度改革按照属地化原则,与驻在地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同步推进。

车改将涉及全省在编在岗的厅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含机关行政编制工勤人员),离退休干部服务机构车辆纳入改革范围,离退休干部用车暂按现行办法提供保障。取消的公务用车,将采取公开拍卖的方式处置。改革后,全省公车数量将压缩51%。此外,我省已出台办法妥善安置司勤人员。

根据方案,我省力争于8月前基本完成省级党政机关公车改革,年底前基本完成市、县、乡级公车改革,适时启动其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公车改革,用两年左右时间全面完成改革。

学校车改方案篇十五

全国性的公车改革方案出台后,河南省机关事务局工作人员称,河南“地方版”车改将按照“国家版”进行调整。如何调整,关系到车改方案能否落实到位。

长期关注公车改革的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在接受河南商报记者采访时称,车改方案出台后,有人觉得补贴少,不够用。

车改展望之观点。

省政协委员。

在河南“两会”上,省政协委员张景林就提交了《高度重视并尽快解决公务车的浪费问题》提案。

当年,他提了一个“取消公车,有事儿打‘的’”的建议,希望遏制公车浪费问题。

根据张景林搜集的资料显示:每年公务用车消费支出1500亿~亿元(不包括医院、学校、国企、军队等超编配车),每辆公车年消耗为8万~10万元,有的公车一年就更换40多个轮胎。

此次中办、国办出台的车改政策中,对取消公车后的公务人员有具体的补贴标准。

张景林认为,“国家的举措很具体,地方落实起来容易操作。”

他还建议,政府部门使用车辆,应该遵循市场规律,像现在的出租车,或者专业的汽车租赁公司的车辆,效率都比公车高得多。

张景林对此次车改方案寄予厚望,但他同时呼吁,“国家版”车改政策要想在河南落地生根,“落地方案一定要制订得越详细越好”。

比如,除了按照国家政策制定补贴标准外,还要考虑到公务人员因公出行的各种情况。“像公务人员出差,该怎么报销,乘坐什么样的公共交通工具,都应该有详细规定。”张景林说。

在他看来,只有地方出台更详细的实施细则,政策在执行时才不会走样。

另外,张景林还提到,对于此次车改中保留的一些特殊公务车辆,纪委、审计部门需要担起责任,做好监督,防止有人“领了补贴,公车照用”。

车改展望之对话。

关于此次公车改革如何在地方落实,长期关注公车问题、曾连续8年给全国“两会”上书要求进行“公车改革”的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向河南商报记者说出了他对于车改在地方落实中的一些建议和观点,希望对河南等地方车改有所帮助。

另外,叶青告诉河南商报记者,近日,他通过对国家性车改“全版原著”的研读,发现一些重要内容没有被媒体所重视,希望在媒体上予以补充,以便于大家全面了解车改内容。

试点地区的高车补要砍下来。

河南商报:“国家版”车改方案出台后,一些地方官员对比之前试点时制定的补贴标准,觉得新的补贴标准少了,不够用。比如,郑州经开区试点时定的科级补贴标准为每月1500元,按照新标准,每月只有500元。

叶青:新的补贴标准出台后,地方制定的标准都要跟着改,高于国家标准的车补要砍下来。他们肯定会心痛,但是社会需要公平,官员要带头。

另外,国家规定的补贴只是适度补贴公务出行,不能把私用的算进去。如果你把上下班也算进去,那可能真的不够用,所以一定要去掉私用部分。

公务出行时尽可能地选择其他交通工具或者步行。我的补贴标准是1200元,我出来开会,半小时之内都骑车,1200元基本够了。

车补不等同于出差报销。

河南商报:一些郊县城市的公务人员认为,经常到城市或省会开会、办事、出差,现在公车没了,补贴也降低了,会打消办事积极性。

叶青:不要把车补等同于出差报销。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要与差旅费保障范围搞好衔接,对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要做好远距离公务出行的差旅费保障。

我觉得,一个月出差一次也好,出差10次也好,实报实销,这样看似麻烦,却堵住了公车私用的漏洞。只要改革,在我的有生之年,我相信官员出差会越来越少。

车补可根据油价进行调整。

叶青:车补是可变的。根据交通成本等相关因素变化情况,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可适时适度进行调整。

比如现在规定1300元,如果油价上涨或者下跌了,1300元要调整,一到两年根据油价调整一次。前,93号汽油每升1.95元,当时我一个月补助500元,现在补贴1200元。

取消公车后,县委书记可以掏钱租车。

叶青:这里就要提到过渡性车辆服务中心了。探索发展适合公务出行的.市场化交通定制服务,增加社会化交通供给,这意味着价廉物美的市场化提供的班车将会存在,不过,乘坐者要出钱。

比如,县委书记完全可以没有车,但是租车公司可以全天候地满足他的公务出行需求,需要用车时,打电话叫车,跟租车公司每个月清算一次。当然,纪委和审计部门要介入,监督用车情况,政府不得变相为租车公司提供财政性补贴。

各地车补数额不宜差别太大。

河南商报:您怎么看一些城市的不同县、区之间高低不同的交通补助?

叶青:根据国家出台的车改政策,同一省(区、市)内不同地区补贴标准差距不得超过20%,同一市(地、州、盟)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这是地方制订方案的原则。

另外,方案还指出,地方补贴标准层级划分可不与中央和国家机关层级完全对应;驻地方的中央垂直管理单位补贴标准按属地化原则参照所在地区标准执行,经费由中央财政负担。这些规定都很务实,是地方按照“国家版”政策调整的参照。

公车没了,司机可以转后勤。

河南商报:取消一般公车后,不少司机面临去留问题,您怎么看?

叶青:司机安置有三大块。

一是行政单位有编制的老司机,基本上都在50岁以上,这些人到了快退休的年纪,如果不愿意买断工龄,很多单位让他们转后勤,他们还可以继续在单位里面干。

二是对于在单位工作了一二十年,没有编制,但全家老小都靠着工资生活的司机,我建议可以留下一些表现比较好、技术比较好的可以继续开。剩下的大部分还是要去外面的租车公司工作。

学校车改方案篇十六

申报单位需提供以下审核资料:

根据中车改办〔2015〕84号和京政函〔2015〕106号文件制定的车改方案,车改方案内容主要包括参改人员范围、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和预算、车辆保留和取消情况、节支率测算情况、司勤人员情况及安置方案、车辆停驶和封存计划、组织实施情况等。

对于现有车辆情况、拟保留车辆编制申请和拟上交车辆手续情况等信息,由申报单位根据车改文件和主管部门要求分别填报中车改办〔2015〕84号文件所附附表1《现有车辆信息统计表》、附表2《保留车辆编制申请表》和附表3《拟上交车辆手续情况表》三张表格。对于司勤人员安置情况,由申报单位填报附表4《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司勤人员安置情况汇总表》。前述四张附表随同方案一起申报。

(二)相关资料。

1、参改人员。需提供单位人员编制核定文件、人事部门出具的参改人员名单等。人事部门出具的参改人员名单应包括人员姓名、身份性质、职级、所在部门、所属单位性质等具体信息,按职级分类统计。涉及国家安全、侦察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部门、特殊单位,按照有关保密要求处理。

2、公务交通补贴预算。参改单位根据规定的补贴标准、人员范围等要素,在“方案”中详细说明测算情况。实行公务交通补贴单位统筹的,应明确统筹比例和公务交通补贴统筹资金管理原则。

3、参改车辆。需提供参改车辆原核编文件、车辆购置预算批复文件、车辆购置原值入账凭证及发票、机动车行驶证及产权登记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公安、法院、检察院等17个执法执勤部门以外单位,因工作需要,确需保留长期固定搭载专业技术设备、用于执行特殊任务的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指非执法执勤用车中的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由参改单位提出申请,附购置车辆预算批复文件以及长期固定装载的特殊专业技术设备明细清单。

17个执法执勤部门以内单位,对保留和取消执法执勤用车中的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一般执法执勤用车情况要进行说明,并详细说明保留车辆的计算过程。附执法执勤用车原核编文件,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需附长期固定装载的特殊专业技术设备明细清单。

4、节支率测算。计算节支率时,涉及改革前支出、改革后支出的相关数据所对应的报表、账页、凭证等复印件;费用支出科目较分散的,还需提供测算表格和说明材料。

5、司勤人员安置。参改单位在“方案”中详细说明司勤人员总人数及编制情况(总编制数、在编人数、空编人数);司勤人员用工情况(在册正式人员、自聘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等人数);司勤人员合同签订情况(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等人数)。参改单位需提供司勤人员情况统计表,该表由参改单位根据主管部门布置情况填报中车改办〔2015〕84号文件附表4《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司勤人员安置情况汇总表》,并附正式在册司勤人员编制文件、相关合同协议、人事部门签章的安置人员原工资薪金水平等证明材料。

6、车辆停驶封存。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本单位车辆封存时间和有关情况的验收证明;主管部门不出具证明材料的,由申报单位提供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备封车情况的文件。

7、其他资料。根据审核工作需要,要求申报单位补充提供的有关资料。

学校车改方案篇十七

按照国家的要求,中央和国家机关将先行示范公车改革,要求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地方党政机关20xx年年底前完成,用两到三年时间,完成包括事业单位、国企和国有金融企业改革。

从省财政厅获悉,目前,黑龙江省正积极制订公务用车改革方案和实施细则,包括确定党政机关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妥善安置司勤人员、公开规范处置公务用车的具体办法等,方案制订后将上报省政府常务会议批准,预计将在一个月内出台。

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在黑龙江省公务用车改革方案正在起草时,黑龙江省日前发布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中,已透露了黑龙江省公务用车的改革方向,并对黑龙江省公务用车方面进行了详细规范。

《条例》规定,黑龙江省要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改革公务用车制度,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降低行政成本,建立符合国情、省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

改革公务用车实物配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按规定配备的其他车辆。普通公务出行方式由公务人员自主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取消的一般公务用车,采取公开招标、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不得以车改补贴的名义变相发放福利。

公务用车实行政府集中采购。

黑龙江省规定,今后黑龙江省党政机关应从严配备实行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擅自扩大专车配备范围或者变相配备专车。从严控制执法执勤用车的配备范围、编制和标准。执法执勤用车配备应严格限制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机关内部管理和后勤岗位以及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一律不得配备。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今后黑龙江省公务用车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应选用国产汽车,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公务用车严格按照规定年限更新,已到更新年限尚能继续使用的应继续使用,不得因领导干部职务晋升、调任等原因提前更新。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等实行政府统一采购,降低运行成本。

此外,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执法执勤用车应喷涂明显的统一标识。根据公务活动需要,严格按规定使用公务用车,严禁以任何理由私用、挪用或者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因私使用配备给领导干部的公务用车。

公开招标拍卖公务用车。

从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了解到,目前,全国已有10多个省市开展了公车改革,将产权交易市场作为公车处置的重要平台。为配合做好黑龙江省公车改革工作,作为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综合性产权交易平台黑龙江联交所,正积极筹建黑龙江省公车处置平台,调试全省交易网络系统,为公车改革各项配套服务做好准备。

据了解,黑龙江联交所在12个地市设立了子公司或办事处,实现了全省统一交易规则、统一信息发布、统一审核鉴证、统一统计口径、统一收费标准。全省公车处置通过联交所及其子公司公开拍卖,可实现公车改革的规范处置。目前,黑龙江联交所还引进了2套全国性的网络竞价系统,可实现上百台车辆同时处置、上万人同时竞价的规模化交易。参与者在任何地方只要登录竞价系统,即可参与竞价,杜绝了暗箱操作,规避了传统现场竞拍方式中的串标、围标、控场等现象发生,提升了竞价率。

黑龙江联交所还接入了国务院国资委的网络监测系统,实现国务院国资委和省国资委两级国资系统,对国有产权交易的实时监测;接入了省监察厅的电子监察系统,纪检监察部门对产权交易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可实时进行电子在线监察。黑龙江省公车处置平台将实现全方位监管,以确保公车处置过程公开透明。

二、车改五大热点。

热点一:车改时间。

《方案》提出,20xx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全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年底前完成全省其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其他国有金融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通过本次车改,建立公务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费用节约可控,车辆管理规范透明,监管问责科学有效,符合省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

热点二:车改范围。

《方案》指出,本次车改的机构范围是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全省其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另行实施。参与车改的人员范围是在编在岗的厅(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参改单位的行政编制工勤人员参加公务用车改革。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所属正厅级机关主要负责人,市(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主要负责人,县(市、区)、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可选择性参加车改。不参加车改的,保留定向工作用车或实物保障工作用车,不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参加车改的,不保留定向工作用车,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参与车改的车辆范围也已划定,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接待、调研、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

热点三:交通补贴。

按照《方案》要求,对参改的人员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自行选择公务出行方式。在所在城市行政区域(城区)内公务出行,不再报销公务交通费用。全省、省直和市(县)改革后公务交通支出原则上要低于改革前公务交通支出,节支率不低于7%。如达不到节支要求,要降低补贴标准。

省直党政机关公务交通补贴的层级和标准分别为:厅级每人每月1690元、处级每人每月1040元、科级每人每月650元、科员及工勤人员每人每月500元。各市(地)、县(市)要综合考虑本地自然地理环境、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自行确定补贴层级与标准,补贴层级及标准划分可不与省直层级完全对应。地处内陆的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绥化和七台河市辖区内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中央标准的130%;其他边境市(地)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不得超过中央标准的150%,辖区内市(地)和非边境县(市、区)的公务交通补贴标准要与边境县(市、区)有所差别。

公务交通补贴属于改革性补贴,列入财政预算,在交通费中列支,按月发放,用于保障公务人员普通公务出行。未参加车改的单位和人员,不得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同时,各地要结合实际界定本地区交通补贴保障的一般公务出行范围,公务交通补贴范围要与当地差旅费保障范围有效衔接。

热点四:啥样的公车保留。

《方案》明确,根据需要,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接待和调研用车、执法执勤用车将在本次车改过程中有所保留,但数量也有严格控制。经审核符合保留条件的特种专业技术车辆、参改单位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的现有编制内老干部服务用车等其他业务用车予以保留。

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省直部门可根据机构人员编制、职能以及应急工作任务等因素保留1~5辆车辆;市(地)党委、政府各保留5辆以内车辆;县(市、区)党委、政府各保留3辆以内车辆。市(地)所属部门原则上不保留应急车辆,县(市、区)所属部门不保留应急车辆,应急任务所需公务用车,鼓励通过建立市(地)、县(市、区)政府公务用车平台解决。建立的政府公务用车平台,市(地)级控制在60辆以内,县(市、区)控制在40辆以内。

接待和调研用车,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保留接待和调研用车。省直各部门,市(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县(市、区)党委、政府,留用数量不超过原有接待、调研车辆的35%。

执法执勤用车。执法执勤部门统一参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保留执法执勤用车的部门仅限于中央20xx年公车专项治理中明确的法院、检察院、公安、国家安全、纪检监察、司法、交通、农业、税务、工商、林业、食品药品监督部门。以原核定的执法执勤车辆编制为基数,省级保留30%、市(地)保留50%、县级保留60%以内。此外,其他具有行政执法职能部门的行政执法车辆,确需保留的由各地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从严核定。

热点五:取消的公车咋处置。

据了解,取消的公务用车,在公务用车主管部门统一协调下优先用于调剂补充保留的车辆,其余车辆集中公开规范处置,严禁甩卖和贱卖现象,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从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中确定鉴定评估机构和拍卖机构,对取消车辆进行综合鉴定评估后,以公开拍卖方式进行处置。处置公务用车所得收入,扣除有关税费后,全部上缴同级国库。

热点五:司勤人员如何安置。

《方案》明确,根据保留公务用车的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司勤人员岗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现有在册正式司勤人员中,采用竞聘、综合择优等方式确定上岗人员。对其他司勤人员坚持内部消化为主,通过内部转岗、开辟新的就业岗位等多种方式妥善安置。此外,要做好相关人员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工作,妥善处理该类用工形式司勤人员与单位的劳动关系,维护好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所需必要支出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

此外,《方案》明确,经批准保留的车要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要重新核定车辆编制,严禁超编制留用车辆。定向工作用车要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标准。机要通信、应急公务用车和接待、调研用车要严格按规定用途使。执法执勤用车要严格限制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使用。所有保留车辆,除定向工作用车和涉及国家安全、侦查案件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应当喷涂明显标识。加大监督力度,严查违规行为。各地、各部门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用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不得以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参改人员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对违纪违法行为进行纠正和查处,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情况进行监督,并将改革后公务用车配备和运行维护费用、交通补贴发放、车辆处置情况等纳入日常和专项审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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