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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规范司法心得体会篇一
按照高检院的统一部署,20**年1月至12月在全国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为保证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根据高检院、省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我院也结合本院实际制定了相关活动方案,分阶段扎实稳步地推进这项工作的开展。
这次专项整治活动的目的就是通过开展集中整治,牢固树立规范司法、公正司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纠正思想观念、司法行为、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的长效机制,使检察人员的司法理念进一步端正,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司法作风进一步坚实,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对照专项整治方案,我发现在工作中仍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亟待解决,如:对案件当事人及其近亲属态度不够好,对案件存在的问题推脱逃避,不注重释法说理,不注重矛盾化解,特权思想仍然存在。执法办案不讲策略效果,不注重维护发案单位正常经营管理秩序,不能充分考虑到案件当事人人格尊严。办案程序性有待提高,有打擦边球、钻空子的嫌疑,对一些未做要求的程序性的问题处理不严谨。请示汇报不到位,有擅自决定处理案件的情况。办案制度执行不严格,证据保全有待进一步加强。不注重听取律师或当事人的意见,律师或当事人所提意见不按规定附卷或在相关文件中予以体现,对律师合法要求不能依法及时办理,造成律师、当事人和办案人员沟通交流不畅,有意见不能及时有效反映和表达。考核数据有水分,把有利于考评计分的数据多报,不利于考评计分的数据不报、少报或者迟报。没有认真履行流程监控职责,重办案期限监督,轻办案活动监督,发现和纠正浅层次问题多,重大问题少,在违法违规办案监督方面存在“盲区”和空白。组织、监督案件信息公开不力,选择性公开、延迟性公开、不规范公开的情况仍然存在,没有形成以公开倒逼规范司法行为的态势。
下一步我们要结合具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围绕上述重点环节和问题,结合本部门实际,逐一对照检查,逐项整改纠正。注重问题导向,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切实增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进一步规范司法心得体会篇二
的统一部署,自5月份开始,在先进性教育的基础上,我院着手开展专项整改。在这次整改活动中,我院以查摆问题为突破口,以制度建设为主轴,以检查考核为标尺,从实际出发,立足长远,通过查摆问题、健全制度、落实整改等途径,整改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10月份,我院就专项整改开展情况,分两个层面征询了意见,即由院领导带领部分中层干部向13名镇级班子和171名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征询意见;由法庭庭长带队向辖区企业负责人、社区、村党组织书记、主任征询意见。从反馈情况来看,社会各界对我院开展专项整改情况表示满意,认为我院的整改切实落到了实处,同时对我院近年来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所做的工作表示支持,对我院案多人少、执法条件差等困难表示理解,同时对我院在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一、采取的主要措施
专项整改活动伊始,我院上下迅速进入了角色,党组重视,干警积极,部署周密,在短期内就形成了活动的高潮,为整改活动取得实效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认真查摆,找准问题
专项整改的目标是规范行为,要确保目标的实现,查摆问题、找准问题是关键。为此,我院按照上级法院确定的整改要求和重点岗位、环节(请登陆政法秘书网),结合本院实际,周密部署,采取抽查案件、征求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座谈走访、自我剖析等多种形式查摆问题与不足。整个查摆活动主要体现了“四多”、“四性”,即:多方位查摆,保证查摆的全面性;多层次查摆,保证查摆彻底性;多形式查摆,保证查摆完整性;多环节查找,保证查摆的针对性。针对查摆的问题,我院积极采取措施,对症下药。同时,针对申诉难、申请再审难,我院对近年来特别是集中处理涉诉上访遗留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且把信访作为发现工作中存在问题的线索。
2.“三查一听”,全面检查
今年1至10月,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9649件,办结8712件,收案数和结案数分别比去年同期上升19.3%和27.13%,办案质量和效率都有了新的进步。在整改期间,我院采取“三查一听”,加大了对案件的评查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审判工作中的失范行为。“三查”,即一为“自查”。案件承办人在每月案件送检前对自己本月所办的案件进行全面自查。二为“评查”。各业务庭、法庭每月审结的案件在月底前送院监察室评查,评查项目包括程序、实体、法律文书及其他方面,按标准扣分;监察室每月发布一期质检通报,指出存在问题,通报到庭,点名到人,限期整改。今年以来,共查案8803件,通报“不规范案”144件。三为“督查”。所有上诉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由院监察室进行督查,不定期发布督查初审情况通报,对案件进行分析,查找问题,确定责任。同时,改进通报方式,在通报案件改判或发回重审情况的基础上,指出存在问题,作出客观评析,以便干警了解差错原因,及时改正,较好地起到了指导审判的作用。“一听”,即“听庭”。审监庭安排人员对各业务庭、人民法庭审理的案件不定期进行听庭,对庭审程序和庭审功能的发挥进行检查,并定期通报听庭情况,总结成功经验,指出庭审存在的具体问题和不足。今年以来,共听庭23件,通报“不规范案”4件。同时,改进通报方式,加大对面上工作的指导力度,在通报庭审情况的基础上,提出改进庭审方式的建议,有效地促进了庭审质量的提高。全面落实《审判流程管理规则(试行)》,由立案庭负责对案件的审限跟踪,对审理时间已达三分之二审限的案件,予以通报催办,对临近审限的案件由院分管领导予以督办。今年,共编发案件催办、督办通报10期,对196件案件进行了催办。
3.学习考核,双管齐下
在活动中,我院继续加强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的学习,重点组织了对《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等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提高法官和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七・一”前夕,针对干警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提出的缺少组织活动等问题,院党组出台了整改意见,并于7月1日,联合市检察院举行庆“七・一”法检联谊活动,进行了乒乓球、拖拉机、篮球对抗赛,活跃干警生活,将整改落到实处。10月29日,根据省高院、##中院《关于全省法院系统专项整改活动考试考核工作安排》要求,全院干警参加了全省法院系统专项整改活动考试,检验专项整改取得的成果。
4.健全制度,落实规范
以审判管理、队伍建设和行政管理为重点,对全院的制度进行了一次重新梳理与修订,并于10月出台了《××市人民法院内部规章制度汇编》。整理编入了54项内部制度和15项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分为政工人事纪检制度、审判业务管理制度、司法行政管理制度及附录四编。在整改活动期间,先后出台了《司法警察工作细则(试行)》、《人民陪审员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关于开展争创“优秀法官、优秀案例、优秀裁判文书”活动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使各项工作制度有章可循,规范操作。在健全制度的同时,抓好制度的落实与执行,如在工作中,切实执行《关于落实司法为民思想制定便民制度和举措的实施意见》及10项便民制度和29项具体便民举措,使司法为民制度化,真正方便群众诉讼。
二、专项整改解决的问题
通过这次专项整改,我院的司法行为得以规范,司法质量得以提高,司法制度得以完善,一些不规范案件暴露的薄弱环节得到加强,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反映的意见得到整改,群众满意率明显提高。
(一)整改重点岗位,解决了司法公正问题
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我院抓住重点岗位环节,认真进行了整改规范,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司法不公问题。
1.容易发生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的岗位和环节得到整改
我院以民商事审判和执行工作为整改重点岗位,着力解决少数案件特别是少数民商事案件审判中存在的司法不公问题。
(1)规范民商事审判工作。一是按照程序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公开审判制度的若干制度》,进一步实行庭审公开,做到公开举证、质证、认证、宣判,保证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增强审判工作透明度,以公开促公正。二是完善了各类案件的庭审操作规范,形成规范有序的庭审方式,规范庭审程序和法官言行。通过听庭监督,提出改进庭审方式的建议,实现了庭审“四规范”,即法官着装规范、法槌使用规范、庭审语言规范、值庭法警警容规范。三是进一步强化了庭审功能,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举证、质证的权利,使当事人有话讲在法庭、有证质在法庭、有理辩在法庭,充分发挥庭审查明案件事实、分清责任的功能。四是建立了严密的监督制约体系。通过案件评查,指出裁判文书制作的不足之处,进一步规范了证据认证、判决说理和裁判用语。同时,认真开展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充分发挥监察室对案件质量的评查作用。继续严格执行裁判文书核稿制度和三校会签制度,加强庭室领导和院领导对案件的审查,把好案件的出口关。五是切实保障外部监督。进一步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有效发挥人民陪审员的监督作用,从而进一步保证案件审判时适用法律的准确性和裁判结果的公正性。
(2)规范执行工作。在专项整改活动中,我院在加大执行力量的同时,在规范执行工作、深化执行改革方面下了不少的功夫,以实现执行工作的长效良性循环。一是执行制度更加健全。在切实贯彻落实省高院关于执行工作的各项制度的基础上,我院又结合自身实际,制订了《关于审判和执行案件裁决权的暂行规定》、《关于收取申请执行费和执行费用的通知》、《关于执行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印发〈重申和建议审执分开后的若干制度〉的通知》等多项规定,以进一步深化执行改革,细化执行局有关执行工作的职责。二是委托评估、拍卖工作更加规范。将委托评估、拍卖职能从执行局划至司法行政科,从对外委托的提出到委托机构的选择都与案件承办庭和承办人相分离,且公开进行,避免暗箱操作。三是执行方法更加有效。实行执行个案台帐制度,由执行局领导和院分管领导对执行案件实行分级督办,并且相继推行网上执行、凌晨突击执行、双休日加班执行等执行方法,切实提高了执行效率。
2.容易侵犯当事人诉讼权利、实体权利的岗位和环节得到整改
我院严格按照程序法,保证当事人全面、充分地行使诉讼权利,及时依法支持和采纳当事人的合理主张和诉求,并且严格准确适用实体法,使当事人的所有合法权益都得到确认和保护。尤其在刑事审判方面,坚持依法办案,正确适用法律,做到有罪依法追究,无罪决不错判。要求审判人员树立科学、公正的刑法观念,做到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准确定罪量刑,严格遵守法定的量刑原则制度,做到量刑均衡,罪刑相称,罚当其罪。坚持做到审判人性化,充分保护被害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特别是对附带民事赔偿部分注重调解原则,对刑事自诉案件坚持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依法进行调解,达到化解矛盾、促进安定的社会效果。
3.容易发生地方和部门保护的岗位和环节得到整改
在活动期间,我院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和社会各界支持,优化司法外部环境,坚持依法独立审判、依法居中裁判。在立案方面,坚持该立则立,不该立的坚决不立,立案庭、各人民法庭庭长严把立案关,准确把握法律关系,有效防止了争管辖情况的发生。在委托执行和协助执行方面,我院对受托执行案件非常重视,指定精干力量执行,并且由执行局负责人随时督促执行,保证执行取得实效,绝不敷衍塞责;对需要协助执行的案件,我院派遣熟悉被执行人所在地环境的同志协助执行,防止执行干扰,需要我院调查财产情况的,积极予以配合,认真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反馈给对方法院。
(二)健全相关制度,解决了司法制度问题
1.审判组织制度更加完善。审判权下放后,如何加强对审判权的有效监督,理顺合议庭、审判长和独任审判员之间权责关系是一个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为此,我院制定了《关于试行审判长独任审判员选拔聘任制的实施意见》及《关于审判和执行案件裁决权的暂行规定》,对审判长、独任审判员的选任程序、任职条件、职责范围、责任承担等作出了规定,既保证审判权的运行符合审判工作的规律与需要,又加强了对审判权运行的监督。如规定民事、商事案件的审判长及独任审判员“有权签发自己所办案件和各类法律文书”,“合议庭意见不一致的,而且不同意审判长意见为多数的.,审判长可报请庭长或院长审核”等。
2.审判流程管理更加合理。在这次专项整改活动中,改革了一些不适应审判工作现状、不符合审判工作要求、影响到审判流程实施的环节,强调落实了《关于印发〈审判流程管理规则(试行)〉的通知》,目的只有一个,即通过制度的完善促进流程管理的科学规范从而保证审判工作的高效、优质。同时,加强了对审理周期的监督,我院已通过局域网统一了立案口径,对全院所有案件均实现网络化管理和全程跟踪监督。在此基础上,通过案件催办、督办,加强对办案周期的监督,切实增强了干警的效率意识。
3.裁判文书制作更加规范。我院着力提高法官的规范化庭审能力和裁判文书制作水平,自203以来,施行裁判文书核稿制度和三校会签制度,确保裁判文书的质量。今年,在专项整改期间,根据上级法院的要求,专门制订了《关于开展争创“优秀法官、优秀案例、优秀裁判文书”活动的实施意见》,对优秀案例、优秀裁判文书评比实行“双评制”,即首先我院组织人员对各庭报送的优秀案例、优秀裁判文书进行评选,每年评选10个优秀案例和20篇优秀裁判文书,作为本院的典范;其次评选出的优秀案例、优秀裁判文书作为参加##中院“全市优秀案例”、“全市优秀裁判文书”的候选对象,参加##中院的评选。通过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法官的裁判文书质量意识,强化了裁判说理,减少了错别字。
4.案件质量评查更加科学。为规范案件质量查评,我院制订了《关于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再审案件及立案工作质量评查的有关规定(试行)》,并分类详细制订了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和再审案件的查评标准。为积极预防差错案件发生,明确差错案件责任,我们制定了《年月目标考核奖惩实施办法》,对差错案件的内涵、追究范围进行了科学的界定,同时对责任追究的程序、责任形式等作出了具有较强操作性的规定,以求惩前毖后、不枉不纵、职责相符。
5.司法行政管理更加健全。为创建和谐有序的工作环境,我院制订了《办公大楼管理办法》、《关于加强机关办公秩序管理的通知》等制度;根据上级部门对公车管理的要求,制定了《关于开展夜间和节假日人员车辆出入机关办公楼进行登记的通知》,建起了较通顺的后勤保障网;建立了严格的人员、车辆制度出入制度,每天24小时由工作人员值勤,凡外来人员找本院工作人员的,需登记后方可进入;对车辆则实行指定地点集中停放制度,严禁在他处私自停放。另外,为规范诉讼费用收取、管理,严格经费使用,我院严格执行诉讼费用收取管理的相关制度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对诉讼费用的缓、减、免,亦严格按照《关于缓、减、免诉讼费用审批权限的若干规定》执行。
(三)加强队伍建设,解决了司法形象问题
专项整改所要实现的“司法公正”的目的,亦包括了形象公正,为此,我院通过学习、教育,进一步提升干警的司法形象。
1.注重学习,提高干警素养。尽管今年相继开展了先进性教育和专项整改活动,但部分干警在对待学习上思想还不够重视、态度还不够认真、形式还不够多样,有走过场的现象。对此,我院始终坚持“边整改边学习边教育”的原则,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掀起了学理论、学业务、学先进的“三学活动”,全院干警重温了《党章》等先进性教育的学习材料,加强了自身业务能力建设,学习了宋鱼水等优秀法官的先进事迹,进一步提高了政治理论素养,增强了业务能力水平,落实了司法为民宗旨。
2.落实制度,规范干警行为。近年来,我院引发和制订了一系列规范干警业外行为的制度,在干警肩上架起了“制度高压线”,如制定了《关于严肃执行禁止“三同”办案及处理办法的规定(试行)》,印发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干警“八个不准”》、《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试行)》等。但在问题查摆中,我们注意到,“三同”现象又有所抬头,部分干警在处理与律师、当事人的关系和待人接物上不够超脱,对此,我院及时重申了《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进一步严申相关纪律。
(四)开展以会代训,解决了整改培训问题
在专项整改活动期间,我院先后三次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对该项活动进行了组织动员、阶段小结和部署落实,以会代训,突出了针对性。5月25日下午,我院召开了全院干警大会,对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进行了动员,明确意义,统一认识,阐明当前开展的专项整改活动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争创全国一流法院工作等活动的关联性和目的的一致性,要求全体人员在审判任务十分繁重的情况下,把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全力以赴,提高了干警对整改活动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干警搞好整改活动的使命感和责任感。7月22日,我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对上半年工作进行总结,对前一阶段专项整改活动中取得的成绩及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小结,并提出了下步工作打算。10月14日,在全市法院院长座谈会召开之后,我院再次召开全院干警大会落实会议精神,会上再次对专项整改活动进行了部署和强调,进一步提高了干警的思想认识。
三、存在问题及意见和建议
通过查摆问题,发现我院的司法行为仍有不规范之处,如:一是庭审仍不够规范,有的合议庭庭审驾驭能力不强,极个别法官开庭迟到、仪表不合规定、庭审时精力不集中,庭审程序不够规范等。二是有的案件裁判质量不高,有些民商事案件法律适用标准不统一,法律文书“低级差错”仍有出现。三是审判作风还不够扎实,有极个别干警接待当事人还不够耐心,不够细致,工作责任心需要增强。四是在执行工作方面,少数案件结案方式仍不规范,财产保全和执行强制措施操作程序还不够到位。五是在队伍建设方面,思想政治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对队伍监督管理力度不够,对青年法官的培养力度不够等。通过认真剖析原因,我院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加以整改。
1.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加强世界观的改造
要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做到“真学、真信、真用”,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化为干警的自觉行动,真正想群众之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忧、谋群众之所求。要严格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进行对照检查,平时政治学习要做到有制度、有计划、有检查,认真落实学习制度,确保学习效果,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要针对我院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开展调查研究,努力探索一条符合我院实际的发展之路。同时以中心组学习来带动各部门的学习和每个干警的学习,营造浓厚的理论学习氛围,加强理论修养的培养,把理论学习和思想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树立崇高的理想宗旨观念,自觉地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
2.进一步提高素质能力,确保司法廉洁高效
院党组成员要进一步提高自身的修养和领导能力,多读书,多学习,切实提高自身各方面的水平和能力,做好表率;通过读书会等形式,提高中层干部的领导能力;坚持每周半天的学习制度,倡导、引导干警树立崇高的理想信念,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教育和引导全院干警在审判中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严格依法办案,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审判的质量、效率和社会效果的三统一。
要下大力气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采取形式多样的培训和深造方式,每年组织一次全院性业务培训,并不定期组织部门业务培训,形成制度,并尝试让一些法官到上级法院对口部门学习,拓宽视野,加强联系,尽快提高司法实践能力。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保证教育培训所需要的经费,并要求参加培训的干警珍惜机会,端正学习态度,做到学有所成,力争在几年内培养出一批理论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精通法律的专家型法官,以适应审判工作发展的需要。加快法院人员结构、学历结构、年龄结构优化,引进高学历人才,为法院审判工作输送新鲜血液。
继续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院领导同中层干部和普通干警之间形成定期谈心制度,了解干警的思想动态和各部门工作的开展情况,从而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要重教育、建制度、严管理、强监督,努力构建符合法院特点的“不想为、不能为、不敢为、不愿为”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司法队伍廉洁。
3.进一步提高司法水平,落实司法为民
继续实行“三查”“一听”“二挂钩”的质量检查体系,继续推行裁判文书三校会签制度,完善审判质量保障机制;加强监察室、审监庭的督查力度,完善案件监查体系,对发回重审和改判的案件,做到件件分析,查明原因;加大查案力度,严格错案责任追究,并对每一件拟归档的案卷进行评查,评查通过后方可归入档案室。进一步加强审理案件的质量意识、效率意识的培养,积极组织法官进行庭审观摩,疑难案件评析,尽量减少和杜绝案件质量低劣的情况发生,确保司法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探索破解“执行难”的新工作机制,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切实得到保障。重视干警执法水平、办案艺术的培养,摒弃凭经验办案、凭直觉办案。
切实落实涉诉信访案件,由立案庭统一登记,各职责部门归口办理的制度,各职能部门必须按制度规定办理涉诉信访,并将办结情况告之立案庭,由立案庭统一上报。完善司法为民举措,把便民诉讼和规范诉讼二者有机的结合起来,要积极运用就地立案等方式,方便群众诉讼,提高诉讼效率,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继续推行诉讼费减免制度,进一步扩大司法救助的范围,对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和农村五保户提起的诉讼案件,一律免收诉讼费,对当事人确属经济困难的,凭镇、村两级证明,经审核后,均可予以缓、减、免诉讼费用;继续发放诉讼指南,推出预约立案等措施,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
4.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法院管理机制
要围绕审判工作规律和法官职业特点,构建科学、规范、有序的法院管理机制。健全以审判工作为中心的审判流程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案件流程和审限管理制度,坚决贯彻好审限警示、审限催办、督办以及超审限通报及责任追究制度,切实杜绝超审限问题。修改完善院考核办法,各项质量、效率指标与考核完全挂钩,对质检、改判、发回重审、月结案率、平均办案周期等指标,在考核中要充分体现出优奖劣罚。健全以制度建设为中心的司法政务管理机制。建立中层干部履职情况评价机制,落实中层干部管理职责,切实发挥好承上启下作用;进一步完善后勤保障机制,更好地为审判工作和全院干警服务;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严格车辆管理,消除安全隐患,避免产生严重后果。健全以“两庭”建设为中心的物质保障管理机制。继续争取党委、人大和政府的领导和支持,抓好院机关审判办公大楼的建设,完成逍林法庭异地重建工作,为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及时必要的保障。
5.营造法院文化,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
要努力构筑公正、高效、廉洁、文明的氛围,确保整改的长效性。一要倡导现代司法理念。要求全院干警确立“中立、平等、透明、公正、高效、独立、文明”的现代司法理念,并把此作为指导和衡量自己工作的重要标准。我院将继续举办各种形式的论文研讨会,确定主题开展大讨论,通过交流促进法官理念的升华。二要讲究司法礼仪。我院将从教育入手,邀请专家为全院干警进行司法礼仪培训,平时要注重对干警日常行为的引导与规范,要求做到庄重得体,严肃而不失亲和。三要开展主题活动。我院新的办公大楼将投入使用,届时将开展“新大楼,新形象”活动。同时,还将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干警业余生活,并通过各种有益的活动提高干警的思想觉悟、道德境界和司法素养。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通过这次专项整改活动,我们认识到,我们离全国一流法院的目标尚有一定距离,与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期待仍存在差距,与现代司法理念对司法工作和司法队伍的要求还有所滞后。为此,我们将努力按照“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和“走在前列、干在实处”的工作思路,继续扎实推进专项整改活动,努力深化先进性教育成果,强管理、抓队伍、保公正、促和谐,全力发挥审判职能,优质完成各项审判任务,为和谐社会的构建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进一步规范司法心得体会篇三
规范司法是司法工作中极为重要的一个方面,它关乎公正、公平、公开的司法原则的贯彻。司法从业人员要高度重视规范司法,不断总结经验,不断提升自己的司法水平。在司法实践中,我深刻认识到规范司法的重要性,通过不断努力,我得出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规范司法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作为一名司法从业人员,应当时刻保持对法律的尊重和敬畏,始终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司法实践中,我们不能抱有私人恩怨、个人偏见或其他不正当行为影响判决结果,要始终保持中立、公正的立场。同时,我们还要严守职业道德,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参与不正当的活动,做到廉洁奉公。
其次,规范司法要注重司法公正。司法公正是司法工作的核心要求,也是社会公众对司法的期待。司法从业人员在办案过程中,不仅要处理好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更要充分尊重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们要对案件进行审慎研究,依法明确事实和证据,不以偏见、私心做判断,做到公正、公平地对待每一个案件和当事人。同时,我们还要注重程序正义,严格遵守法定程序,确保每一起刑事案件的审判过程合法、公正。
再次,规范司法要严守程序规则。程序规则是司法工作的基本准则,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司法从业人员在执行司法工作时,要严守审判程序,确保案件的合法、公正审理。我们要时刻关注程序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不得随意违反程序规则,不得私自变更、强行修改程序,要确保案件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同时,我们还要善于运用程序规则,推动案件的顺利开展,提高办案效率。
此外,规范司法还要注重司法文明。作为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司法从业人员,我们要不断提高自我修养,注重个人的道德修养和职业素养。我们要保持良好的言行举止,做到言谈举止文明规范,不轻言妄语,不侮辱、羞辱当事人和其他职业人员。我们还要积极向公众传递正确的法律知识和法治观念,起到良好的社会示范作用。
综上所述,规范司法是司法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关乎司法公正、司法效率和司法权威。作为司法从业人员,只有不断总结经验,提升自己的规范司法意识和能力,才能更好地履行职责、服务社会。我将始终坚持规范司法的原则,不断努力,为维护公正、公平、公开的司法环境做出自己的贡献。
进一步规范司法心得体会篇四
按照高检院的统一部署,**年1月至12月在全国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为保证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根据高检院、省市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我认真学习了最高检、省、市检察院的活动方案,结合我分管的实际工作,谈一下自己的心得体会。
这次专项活动的目的就是通过开展集中整治,牢固树立规范司法、公正司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纠正思想观念、司法行为、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的长效机制,使检察人员的司法理念进一步端正,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司法作风进一步改进,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重点围绕我分管的侦查监督、公诉、民行检察部门,突出整治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受人之托,违反原则和规定,过问、干预相关部门正常办案工作,利用检察权获取个人好处。
2.特权思想严重,执法言行强势,作风霸道强硬,压制和妨害诉讼参与人正当权利行使。
3.执法办案不讲策略效果,不注重维护发案单位正常经营管理秩序,不尊重当事人人格尊严。
4.对告状求助群众态度冷漠,置之不理,缺乏应有的同情心和责任感。
6、不按规定程序办理案件,该请示汇报不请示汇报,擅自决定处理案件。办案制度执行不严格,丢失卷宗材料和证据。
7、出席法庭不按规定着检察制服,法庭用语不规范,不遵守法庭纪律,不尊重审判人员、被告人和辩护人,指派不具有检察员或者代理检察员身份的人员出庭,没有受检察长指派擅自出席法庭。
8、民行部门不经过检察委员会研究或不经检察长决定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和执行监督检察建议;滥用检察建议,对法院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不规范、不严谨,一些通过口头或其他书面方式即可纠正的错误,不适当使用检察建议,一份检察建议多头发放,重复统计,影响检察建议的权威性和说服力;超期办案。
9、刑事诉讼中,不依法履行相关告知义务,侵犯律师和当事人依法应当享有的诉讼权利。
10、不依法听取或不注重听取律师和当事人意见,律师和当事人所提意见不按规定附卷或在相关文书中予以体现,对律师合法要求不能依法及时办理,造成律师、当事人和办案人员沟通交流不畅,有意见不能及时有效反映和表达。
11、办案数据造假,把有利于考评计分的数据多报,不利于考评计分的数据不报、少报或者迟报。在侦查监督、审判监督、执行监督各个环节,为争取多得考评计分弄虚作假、凑监督数量。在公诉等环节,职务犯罪共同犯罪案件人为分人分案起诉,虚报案件审结率,等等。
12、不认真履行流程监控职责,重办案期限监督,轻办案活动监督,发现和纠正浅层次问题多、重大问题少,在违法违规办案监督方面存在空白和“盲区”。
13、不认真履行案件质量评查职责,重数量轻质量,重形式轻实质,对特定种类案件的评查不及时,导致案件质量问题没有被及时发现、纠正,造成负面后果。执行不到位,监督的刚性不足,责任追究不落实,不敢担当、不敢较真碰硬,对扩大解释“特别重大贿赂犯罪”等违法违规办案情形疏于监督。
14、组织、监督案件信息公开不力,选择性公开、延迟性公开、不规范公开比较普遍,没有形成以公开倒逼规范司法行为的态势。
15、超越职权办案,插手经济纠纷。
16、利用职权,违法办案、徇私舞弊。
17、充当诉讼掮客,与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勾连,利用自己或者他人的职务便利,帮忙打探案情,协调关系,捞取个人好处。
下一步我要结合具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围绕上述重点环节和问题,结合本部门实际,逐一对照检查,逐项整改纠正。注重问题导向,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切实增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进一步规范司法心得体会篇五
规范司法是现代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是维护社会公正、促进国家稳定的关键之一。作为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务人员等司法工作者,要按照法定程序,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以及职业道德标准,为当事人求得合法权益,同时保持司法公正和完善司法制度。
第二段:司法规范与职业道德。
司法规范是法律制度的落实,在司法实践中保障了各种权利和义务,维护了法律规则的严谨性。职业道德是法律人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守则,是规范司法行为的重要标准,是维护司法公正和公信力的关键所在。只要我们注重维护专业道德,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才能真正做到秉公执法,废私徇情。
第三段:规范司法的实践理念。
1.守住底线:要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绝不能越过法律底线,做出违背事实和证据的判决,或者徇私舞弊,折磨无辜。
2.把握中枢:司法工作涉及的案件数量和复杂性越来越高,要保持独立、公正、中立,依法独立裁判。处理案件需要全面吸取各种证据材料,理性研判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掌握关键:司法人员必须要理解各种法律和司法规定,熟知法律的基本原则和相关法规,熟悉各种司法程序和规则,大量实践中的技能和技术;掌握各种技巧,善于与当事人沟通,站在客观公正的角度,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第四段:规范司法的必要性。
规范司法是整个司法行业必须遵守的职业道德准则,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首先,它可以有效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事业有序、公开、公正;其次,它可以帮助监督司法行为,监督不当行为,做到依法行使职权,依法独立裁判;最后,它可以提高司法工作质量和效率,提高司法公信力和公信力。
第五段:结语。
规范司法是推动司法领域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和途径,是全社会关注司法公正的重要表现。对于司法人员而言,要坚持职业道德,深刻认识司法规范的重要意义,做到依法独立、正确行使职权,履行宪法赋予的自由、平等和平等法治的职责,以保证司法工作的公正、公正和公正。我们必须切实正确应对,并深化这一理念,共同努力,推进司法领域的不断发展和进步。
进一步规范司法心得体会篇六
司法是维护社会正义的重要力量,而规范司法则是保证司法公正、有效的基石。作为法律工作者,我们每一个人都必须时刻铭记自己的职责与使命,坚持遵守法律法规,保持公正客观的态度,严格遵守规范,才能让司法更加公正。下面,我将分享自己对于规范司法的体会和思考。
第二段:遵守法律法规。
作为法律工作者,我们首先要做到的就是遵守法律法规。这不仅是我们的职责所在,也是司法保证公正的基础。在司法过程中,如果我们没有遵守法律法规,就会导致审判结果的不公正,严重损害当事人的权益,甚至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和和谐。因此,我们必须要深入学习和理解法律法规,时刻对自己的行为进行规范和修正,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风范。
第三段:保持公正客观。
作为法官或者律师,我们需要做到的第二条就是保持公正客观。在司法过程中,我们必须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判观和律师职业操守,切忌被其他因素左右或者被个人主观意识导致鉴定和判决产生偏向。同时,我们需要关注案件实际情况,了解案件相关的法律法规、判例和司法解释,并在审判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裁定,保障裁判的公正性。
第四段:严格遵守规范。
作为法官或者律师,我们需要严格遵守规范。这不仅是为了保证司法公正,也是为了展示职业操守和责任感。我们需要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规范,在审判过程中建立庭审记录和相应的证据文件,保证案件审理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如果我们能够严格遵守规范,就能够让司法更加规范化、透明化,有效防止人为因素的干扰和扭曲。
第五段:结语。
通过以上的分享,我相信大家对于规范司法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和认识。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司法公正的守护者,在此过程中,我们需要时刻关注自己的职业操守和责任心,保持良好的心态和态度。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更好地维护社会正义,让司法更公正、更有力量。
进一步规范司法心得体会篇七
近年来,随着法治社会建设的不断推进,法院司法规范活动逐渐成为司法实践中的重要环节。我作为一名法院工作人员,深受其影响,在参与司法规范活动的过程中,不仅对法律的深入理解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也在实践中感受到了司法规范活动的重要性。以下是我对法院司法规范活动的心得体会。
首先,法院司法规范活动是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司法公正是法治社会的基石,也是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最基本要求。只有从司法活动的各个环节都能遵循严格的规范,才能确保司法公正不受任何干扰和破坏。通过参与司法规范活动,我认识到司法规范的重要性,并深刻体会到,只有依法办案,做到客观公正,才能获得人民的信任,维护社会的稳定。
其次,法院司法规范活动可以提高审判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在司法活动中,我们会面临各种各样的复杂案件,而法院司法规范活动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规范和加强审判过程,确保每一个案件都能得到公正的审理和判决。通过参与规范活动,我深刻认识到只有在规范的基础上,才能正确行使审判权,避免主观随意,从而提高审判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为当事人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
再次,法院司法规范活动有助于促进司法的透明化和公众参与。在过去,司法工作往往是封闭的、家法式的,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了解甚少,而通过司法规范活动的开展,可以让人民群众更加了解司法工作的程序和规则,增加对司法公正的信任。另外,司法规范活动也鼓励公众参与司法监督,使司法能够更加透明公正。通过开展活动,我们可以向公众解释和宣传法律、法规,回应公众关切,提升司法公信力。
再者,法院司法规范活动强调法官的自律意识和素质提升。作为司法人员,我们需要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优秀的专业技能,同时还要保持高度的敬业精神和高廉素质的道德观念。通过参与司法规范活动,不仅可以让我们更加深入地理解法律,还可以通过规范活动,督促法官自律,提升个人的道德修养和理论素养,从而提高司法公正的实现度。
最后,我认为法院司法规范活动需要不断创新和完善。目前,虽然司法规范活动已经在全国推行,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规范活动的形式和内容需要不断创新,以适应不同地区和不同层级法院的需求;另外,监督机制和评价体系也需要进一步完善,从而确保司法规范活动真正发挥作用。因此,我呼吁司法部门在推行司法规范活动的过程中,要密切关注实际问题,不断改进和完善。
总之,法院司法规范活动是司法工作中必不可少的一环,它对于保障司法公正、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促进司法透明和公众参与,强调法官的自律和道德修养,具有重要的意义。我深信,通过不断地参与和推进司法规范活动,我们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不断提升司法水平,为社会稳定和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进一步规范司法心得体会篇八
近年来,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司法工作也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而规范司法工作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作为一名从业多年的法律从业者,我深刻认识到规范司法工作的必要性。在这个过程中,我不断总结和思考,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接下来,我将结合自身经验,对规范司法工作给予一些个人见解,以期对相关从业者提供一定的参考。
首先,我认为规范司法工作的第一步是要做到规程明确,执业务实。在司法工作中,一切从公平、公正的原则出发,秉持相关法律法规的精神。司法工作人员应牢记自身的职责,时刻保持执法的原则。同时,在具体操作中要注重实际操作,将法律理论贯彻到实际操作中。只有如此,我们才能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司法服务。
其次,规范司法工作需要做到独立、公正、廉洁。长期以来,人们普遍对司法工作存在一定的误解,认为其中还存在贪污腐败等不良行为。因此,我们司法工作者首先要正视这一问题,以高度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清除一切不良影响。同时,要加强对自身的监督,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职业道德规范。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确保司法工作的独立和公正,让人民群众放心。
再次,规范司法工作需要注重个人修养和专业素养的提升。法律是一门精深的学科,司法工作更是需要以理论为基础。所以,我们司法工作者要自觉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一方面,要扎扎实实学好法律知识,不断拓宽视野,与时俱进。另一方面,要不断提升自身的审判能力和沟通能力,做到更好地为当事人服务。只有这样,我们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此外,规范司法工作也需要注重团队合作的重要性。司法工作不仅仅是一项个体的工作,更需要与相关人员形成良好的协同效应。在具体工作中,我们要积极主动地与其他法律从业者合作,沟通交流。相互之间要建立起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解决问题。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形成合力,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司法保障。
最后,规范司法工作也需要在公众教育方面下功夫。司法工作是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工作,因此,我们要积极主动地向公众宣传司法法规和法律常识。通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提高人们的法律素养,减少法律纠纷的发生。同时,要注重加大对青少年的法律教育,培养正确的法律意识,提高公民的法治素质。只有如此,我们才能实现法治建设的目标。
总之,规范司法工作是一项大计,需要每一个司法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通过明确规程、做到独立公正、注重个人修养和团队合作,我们能够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全面、高效的司法服务。同时,通过开展公众教育,提高人们的法治素质,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贡献。希望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的司法工作能够更加规范,为法治中国的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进一步规范司法心得体会篇九
按照市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我院检察长在中层领导干部会议上和全体干警大会上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动员,并专门召开党组会,研究成立院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制定西城院具体实施方案。党组提出,一方面要全面深入查找执法办案中的不规范行为,另一方面要结合西城特点,将专项整治工作与本院其他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为将专项整治工作每个环节的要求落到实处,我院制定的工作方案附有任务推进进度一览表,将要求和落实时间具体化。本院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后,各部门立即组织干警学习领会,并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落实第一阶段任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两次会议,专门研究整治工作的推进。在第一阶段,我院开展了以下工作:
第一,明确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和工作人员,将上述人员的名单和联系方式在内网公布,并将领导小组办公室分为信息联系组和执行监督组。
第二,明确领导小组办公室例会制,每两周召开一次例会,时间在周一下午,会商相关事宜,部署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第三,在内网设置专项整治工作专栏,各部门报送信息直接上传专栏。
第四,要求各业务部门结合本院工作方案制定本部门的工作方案,确定一至两项不规范行为作为整治重点,提出本年度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并确定一名专项整治工作联络员,负责报送工作信息。
第五,梳理以来最高检、市院、我院出台的所有涉及办案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对照比较后及时完善。
第六,纪检监察部门结合案件专项评查,确定本院执法办案中的十一项风险点。
第七,在各部门年初向党组汇报工作时,着重强调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汇报的重点。
第八,明确了院领导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的责任分工,每名院领导负责督导主管部门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
我院在专项整治工作第一阶段,除市院要求的规定动作外,认真领会高检院和市院的精神,力争做出西城特色,要求将专项整治工作与本院的业务培训工作以及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从日常的每一项工作做起,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不搞形式,不走过场,真正解决我院在执法办案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
针对上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紧抓落实,将要求落到实处。各部门在本部门及时开展学习,深刻领会最高检、市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孟建柱书记、曹建明检察长系列重要讲话,学习的相关信息在内网通过处室动态的形式予以反映。对于各个部门确定的整治重点,经过梳理,确定了26项部门整治重点,领导小组结合本院实际,提出了本院存在的10项共性问题作为整治重点。监察部门结合案件评查以及近年来受理查办的案件归纳出11项风险点。下一阶段,我院将紧紧围绕上述47项问题,开展查摆。对照第一阶段工作方案,参照市院第一阶段的做法,我院按照规定和要求全面扎实的完成了第一阶段的工作。
目前,我院领导小组办公室已经制定出第二阶段的工作实施方案,并向院党组进行汇报,做好了转段的工作准备。第二阶段工作中,我院将着重强调主管检察长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
进一步规范司法心得体会篇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
全国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以来,各级检察机关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加强组织领导,突出问题导向,注重学习提高,统一思想认识,广大检察干警对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认识得到明显强化,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经过组织集中督导检查,最高检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正式研究,并报院党组审议批准,全国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自4月20日起由动员部署阶段转入对照检查阶段。现就做好对照检查阶段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对照检查阶段工作的重大意义和关键作用
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是新时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是适应反腐败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的需要,也是解决检察机关自身存在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的需要。对照检查阶段是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关键环节,专项整治工作能否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做好对照检查工作至关重要。各地要正确认识和准确把握专项整治对照检查工作的重大意义和关键作用,把查摆和解决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作为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始终突出问题导向,引导广大检察干警把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作为端正司法理念、规范司法行为、改进司法作风的一次重要契机。要坚持把统一思想、深化认识贯穿专项整治工作的全过程,妥善处理个别地方在动员部署阶段存在的思想认识不到位、推进措施不够有力、学习研讨不够深入等问题,继续解决少数干警存在的不以为然、消极应付、等待观望等思想误区和认识问题。各级检察机关特别是各级检察院党组要进一步加强领导,严格按照曹建明检察长重要讲话精神和最高检的部署要求,专题研究,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对照检查阶段的再动员、再部署工作,切实把不规范司法行为彻底排查到位、重点问题梳理归纳到位、主要原因剖析到位、整改重点方向和措施明确到位,为全面组织整改落实打下良好基础。
二、准确把握对照检查阶段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
各级检察机关要严格按照最高检工作方案的要求,准确把握对照检查阶段的任务要求、方法步骤和保障措施。一是要研究制定对照检查工作方案,对照重点整治的八个方面内容,紧密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实化,拟制具体的问题对照表,作为第二阶段对照检查的标准,把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查深、查准、查实、查透,要对近两年来司法办案不规范行为进行全面排查,特别是对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要全覆盖、全检查、不遗漏,找准突出问题和重点环节。二是要对查摆出的突出问题和征集的意见建议进行分类整理,厘清类别,筛选重点,抓住典型,制定工作台账。要列出详细具体的问题清单,在6月底前上报最高检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三是要从司法理念、司法行为、纪律作风等方面,深度剖析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产生的原因和根源,提出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四是要召开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每个班子及其成员和部门负责人都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开展深刻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全员参与、全面查摆,人人受触动,人人有反思。最高检将派员列席省级检察院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级院要派员列席下级院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各级院领导班子成员要出席内设机构各部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五是坚持开门搞查摆,广泛听取广大人民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安、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的意见,让人民群众参与其中,自觉接受监督,提高社会公信力,确保对照检查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三、突出重点,从严要求,全面查摆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
对照检查要明确方向,突出重点,畅通渠道,深刻剖析。一是要全面对照检查。认真查摆和梳理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本条线不规范司法的突出问题,将司法不规范行为及其表现形式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具体的案件、具体的人,每个人也要针对自己的岗位特点、工作职责、所办案件,对照存在问题进行深刻的自我剖析。二是要突出查摆重点。要围绕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执法不文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搞查摆,围绕所办案件和具体执法行为搞查摆,围绕与其他政法部门存在的分歧搞查摆,围绕发案单位、律师、案件当事人的意见搞查摆。三是查摆方式要灵活多样。要坚持开门搞查摆,制作印发统一格式的《征求意见函》,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坚持自己查与社会评相结合,交叉评查与座谈交流相结合,互帮互查与督查巡视相结合,强化上级院对下级院的监督,注重查摆实效。四是区别不同性质的问题。要正确处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与自身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关系,重点问题与一般性问题的关系,新问题与老问题的关系。对一般性问题和自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立足于教育纠正、整改提高。对于违法违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突出问题,要坚决查处,绝不姑息。五是要深刻剖析司法不规范的深层次原因。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与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相结合,把问题查到位,把原因分析透,突出查思想、查制度、查行为、查作风、查纪律,剖析思想观念、司法理念、制度机制、规范标准、执法行为、执法作风、执法纪律等方面的问题。
四、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的示范带动作用
对照检查工作成功与否的关键是各级检察院的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首先,各级检察院的检察长要站在树立检察机关形象、提高司法公信力、构建规范司法新常态的高度,结合本地区、本单位执法办案工作,真正把自己摆进去,带头查摆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其次,各级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要结合分管工作,认真思考,专门研究,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带头查摆自身执法办案和分管部门、分管业务工作中存在的司法不规范问题。再次,各级检察院内设机构特别是业务部门负责人要围绕专项整治工作总体部署,紧密结合本部门、本条线执法办案实际,研究提出对照检查的具体方案,突出部门和条线特点,精心组织推动,加强对下督导检查,创造性地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各级检察院领导同志和部门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来,在抓好自身查摆的同时,严格督导严格把关,及时发现和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对照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充分发挥省以上检察院的作用,进一步加大对下级检察院的督查指导力度
最高检和各省级检察院在抓好机关自身对照检查工作的同时,要积极作为,勇于担当,进一步做好对下级检察院的督查指导工作。一是要充分发挥引领导向作用,带头做好机关自身专项整治工作。凡是工作方案中规定的步骤和要求,最高检和各省级检察院要高标准严要求,狠抓贯彻落实,确保查摆问题不打折扣、不走过场。二是要加强对市、县两级检察院对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跟踪检查,继续做好定点联系和包点督导检查工作。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重点督导检查思想认识不统一、行动迟缓、查摆问题针对性不强和发生不规范司法行为的单位,增强督导检查的针对性。及时掌握进度,及时评估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指导解决。三是要密切关注基层检察院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着力解决思想认识问题,防止和纠正逆反心理、应付心态、替代做法和等靠拖等错误思想,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在基层检察院扎实推进,取得预期成效。四是要督促各地严格掌握专项整治工作的时间节点,严格按计划、分步骤逐渐推进,严防应付、仓促和“抢跑”现象发生,不折不扣完成各项步骤和工作任务。对个别检察院应付、抵触和糊弄的错误做法要严肃批评,问责处理,该补课的要补课,该通报的要通报,坚持时间服从质量,注重实际效果。最高检将适时召开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
六、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集中查摆和集中处理一批顶风违犯、不规范司法的典型案件
各级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强院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和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推动作用,及时听取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专题研究推进措施,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及时查处和整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各级检察院和各业务条线要结合重点整治八个方面的问题,在广泛征求意见、深入对照自查的基础上,抓紧分类整理,及时梳理突出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及时取得整改效果。对那些问题严重、顶风违犯、影响极坏的司法不规范典型案件,对那些司法不规范问题突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单位、部门和人员,要坚持从严处理。最高检和各省级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开展专题巡视督查工作。最高检将梳理筛选一批不规范司法的典型案件,及时作出集中处理。各地也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条线的工作实际,发现一批、处理一批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推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新成效。同时,各地要切实加强专项整治宣传工作,加大在主流媒体的宣传力度,对查摆及整改的主要问题,要按专题分阶段有步骤地形成宣传声势,增强专项整治工作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
进一步规范司法心得体会篇十一
第一段:引出主题(200字)。
规范执法司法是当今社会中非常重要的主题,在当前法制建设不断深化的背景下,对于执法和司法的规范化,不仅是执法司法工作者必须遵守的准则,也是维护法治社会稳定的基石。为此,我们应该时刻谨记规范执法司法的重要性,下定决心感悟规范执法和司法的内涵和实践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的执法司法水平,全面实现与法规相适应的执法司法。接下来,本文将从我的亲身经历和体悟中,探讨规范执法和司法的重要性。
第二段:规范执法的必要性(200字)。
规范执法是保障社会公平公正的必要条件。执法人员应该职业道德操守高尚,遵守法律法规,勇于担当,严以律己,做到态度和行为符合法律规定。这样,才能够保护公民权益,维护社会正义,增强群众对执法的信任。当然,做到规范执法,需要从源头抓起,针对涉及非法行为的人员,要有明确的执法机制和执法权限,同时也需要有完善的执法规定和程序。
第三段:规范司法的必要性(200字)。
司法的规范化也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当法官的执业准则在以法律为准绳的前提下才能真正得到有效的维护时,社会才有可能实现公正。否则,司法规范不仅会导致公民权益无法得到保障,还会造成社会不满和民间裁判的难题。对此,我们应该清楚地认识到,司法工作的本质是以法律规定为基础,必须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不断加强司法的规范和规范,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第四段:个人体悟(300字)。
第五段:总结(300字)。
总结而言,规范执法和司法是维护社会稳定、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是实现社会变革进步的有力保障,也是司法公正和执法公信力的基石。面对社会发展进程中所出现的违规违纪与失范现象,我们必须不断规范管理和加强执法司法水平,从源头抓起,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和执法取证标准,加强执法人员专业培训和监督,做到法制在前,公正在先,促进司法进步,加快国度建设的步伐。同时,我们个人也要努力提高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树立正确的公共利益和奉献精神,为法治社会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进一步规范司法心得体会篇十二
按照高检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认真查摆。在我身上的司法不规范问题,大小不一、形式多样,有的还比较严重。现作如下对照检查。
一、对专项整治活动的认识
通过学习,我深深地认识到,规范司法行为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特别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是解决执法司法中的突出问题,提高司法公信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是检察机关适应执法环境新变化,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必然要求。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官处在法律监督的前沿阵地,为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公平正义,促进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是有的检察官一些干警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依然存,对上级检察院有关规范执法的要求和部署落实不到位,规范执法保障机制不健全,执法方式简单粗糙,违法违纪办案现象屡禁不止,干警违法犯罪时有发生,给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带领了不良影响。针对这些问题,我充分认识到规范司法行为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努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和人们群众的新期盼,做好工作,不断规范司法行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本部门执法活动的现状和存在的不规范问题
政治处工作总的来说,离办案一线较远,执法规范的问题没有出现大的纰漏,但也不是一块净土,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或多或少的存在着。主要问题如下:对照自身情况,发现自己也存在在政治学习上投入的时间还不够多,对政治理论的认识还不够深刻,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不到位。没有很好地执行在履行本职岗位管理职责的同时,还要对所在单位和分管工作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没有做到既要严于律己管住自己,也要严格要求管好部下,做到自己不出事,部下也不能出事。管理工作拓展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必须延伸到哪里执行不到位。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执行的不好。没有形成自上而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在工作中没有克服形式主义,没有脚踏实地地工作,没有能够把功夫下到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上;坚持反对官僚主义,没有主动团结同志,和队员融在一起;没有保持艰苦奋斗,勤奋工作,以饱满的精神投入到工作中去;在生活上没有做到勤俭节约,没有能远离享乐主义思想,抑制奢靡之风,没有自觉抵制不健康思想和价值观的影响。没有能够较好处理好家庭关系、朋友关系、同事关系。
三、重点整治的八个方面
一是司法作风简单粗暴,特权思想、霸道作风严重,对待当事人和来访群众态度生硬、敷衍塞责、冷硬横推的现象在一定范围内存在;二是执行办案规范和纪律规定不严格,参与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落实不到位,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适用不规范,对一些限制性规定变通执行的现象没有及时进行纠正;三是不依法听取当事人和律师意见,对律师合法要求无故推诿、拖延甚至刁难,限制律师权利的现象偶有发生,做为一名党级成员,没有进行及时的提醒,四是违法采取强制措施,违法取证,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现象没有发生,但这种错误思想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没有引导和教育干警加以澄清;五是为追求考评成绩而弄虚作假,违规办案的思想有时也存在,虽然没有弄虚作假,但这种意识也存在;六是受利益驱动,越权办案,违规插手经济活动的现象不存在,但也有模糊认识;七是私下接触当事人及律师,泄露案情或帮助打探案情,或者受人之托过问、干预办案,利用检察权获取个人好处的现象没有,但有时也对社会不公存在漠视心理;八是接受吃请、收受贿赂、以案谋私,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现象在自身不存在,但也有一些观念也执法规范有一定距离。
工作不实,工作不力。受领工作任务后,首先想到的是到时别误事,粗枝大叶求速度,而不是精益求精求质量,在处理速度与质量的关系上,降低标准,放松要求,僚草应付代替严谨作风。创新意识不强,没有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例如局限于上级布置什么做什么,有时产生的新想法也只是停留于心动而无行动的状态。遇到问题时“傻子过年看邻居”,先看别只是怎么做的,先想过去是怎么处理的,较少用创新的办法解决困难。
与群众接触的机会少了,缺少与群众之间的勾通了解,与群众之间的感情也随之淡漠。不能很好地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帮群众之所需,察民情、解情忧、保民安、帮民富做得不到位。思想不再像刚入党时那么精纯,追求也不再那么高尚。例如看到社会上有些人不是靠正当手段,不是靠自身刻苦努力而得来不义之属,心理也会产生不平衡。认为党中央对反腐败斗争抓的比较紧,谁往枪口上撞,谁找死。只要自己不搞,其他人愿意怎样搞就怎样搞,与己关系不大,在思想上也会放松对自己的约束,艳羡那些有钱人、有权人过着的豪华、享乐、奢靡的生活。没有牢固树立立检为公、司法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
我身上存在的问题,表现在工作、生活上,说到底,根源还是思想问题,党性问题,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没有拧紧。
(一)理想信念不坚定。没有把理论学习放在应有的位置,凭兴趣、凭爱好、凭自觉,被动接受要我学的要求,而不是我要学的主动进取。理论与实践隔离,忽视了理论与实践的辨证唯物关系,对政治理论的学习只满足于记住几条重要论断和几句讲话,缺乏系统性、经常性的深入学习。
(二)党性修养不强。社会转型时期,传统的价值观受到很大冲击,权力和金钱崇拜逐步成为更多人的价值取向,也或多或少地影响到了自己。存在着轻重不同的问题的,以事务工作代替政治和党性锻炼,党性修养有放松,有时也考虑个人的荣辱进退了,考虑群众利益和全局利益少了。致使工作有时不够深入,满足于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满足于面上不出问题,创新意识淡化,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减弱。左顾右盼,上下比较,还是自我感觉良好,比不上好的典型,但也还不算太差,安于现状,精神懈怠,不思进取。
(三)宗旨意识不牢固。对执法规范专项整治认识不深,对坚持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还没有真正在思想上、行动上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党的宗旨意识淡化,逐步远离了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对自己人民公仆身份产生的模糊认识,颠倒了党和群众的关系。在工作上群众观念淡薄,看不到群众的首创精神,指导工作主观意志成份多,为群众想的少、做的少,服务群众,缺乏真功夫。
(四)担当意识不强烈。工作中存在推诿扯皮现象。还没有牢固树立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实践。把时间和精力更多投入于事务性工作,把学习当作“软指标”,因而放松了对理论的再学习、对理想的再坚定、对革命意志的再锤炼。把上级和领导满意不满意、认可不认可作为工作的重要目标,急功近利、急于求成,考虑长远发展、长远利益少。
四、整改措施
今后,要立行立改,切实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
(一)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按照执法规范专项整治活动要求,加强学习的自觉性。每天要抽出一小时学习理论,认真记好学习笔记,学习中努力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特别是解决好当前司法为民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要注意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改造主观世界,提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能力,坚信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提高党性修养,以制度律己律人。从这次执法规范专项整治活动做起,我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科学地分析基层干警的意见,正确把握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从各种意见中梳理出代表绝大多数干警根本利益的意见,排列出最能反映绝大多数干警愿望和要求的问题,落实好案件质量和岗位责任评查制度,不断完善和健全各项措施,促进司法公正、高效。主动让干警参与政治处工作的决策。及时发现、总结和推广创造的成功经验,切实把干警的积极性和创造精神引导好、保护好,做好经验总结,树立典型,通过典型示范的作用带动面上的工作。
(三)强化宗旨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牢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服务的宗旨,坚持以人为本,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为自己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经受市场经济的严峻考验,正确对待个人前途和个人得失,艰苦奋斗、谦虚谨慎,戒骄戒躁,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将群众路线落到实处,在执法观念上牢记为民宗旨,在执法过程中落实便民措施,在执法效果上实现利民目标。
(四)敢于担当责任,练就过硬本领。在自身世界观的改造上下功夫,从小事做起,防微杜渐,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抵制各种剥削阶级思想的侵蚀。经受住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蚀,经受住金钱美女和灯红酒绿的考验,经受住各种裹着糖衣炮弹的袭击,勤政、廉政才能在各种诱惑面前任凭风浪起,“我自岿然不动”。在日常要管住自己。管住自己,就是要管住自己的脑,不该想的不想;管住自己的嘴,不应该吃的不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来不拿;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地方不去。按照习总书记的三严三实的要求自己,做干警的表率。
以上是我的个人剖析,请各位领导、各位同志多提批评意见,我一定虚心接受,立行立改,以改进作风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为加快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进一步规范司法心得体会篇十三
规范司法行为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特别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是解决执法司法中的突出问题,提高司法公信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是检察机关适应执法环境新变化,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必然要求。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基层检察院处在法律监督的前沿阵地,为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公平正义,促进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是有的基层检察院一些干警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依然存,对上级检察院有关规范执法的要求和部署落实不到位,规范执法保障机制不健全,执法方式简单粗糙,违法违纪办案现象屡禁不止,干警违法犯罪时有发生,给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带领了不良影响。笔者认为,针对这些问题,要充分认识规范司法行为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努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和人们群众的新期盼,做好以下工作,不断规范司法行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切实加强学习教育
一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切实提高规范司法行为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要通过不断的学习,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上级的要求上来,把学习贯彻上级精神与推动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提高规范司法行为的责任心和使命感,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定信心、凝聚力量,形成共识,汇聚起推动各项检察工作跨越发展的强大正能量。二要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认真查找“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全面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切实提高落实力和执行力。把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与深化检务公开、规范检察权行使、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找差距、找问题、找目标,不断提高检察工作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不折不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切实做到整顿思想、提高政治素质,树立忠诚为民新形象;整顿纪律、提高执行能力,树立廉洁严明新形象;整顿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树立高效实干新形象;整顿执法、提高规范意识,树立公正文明新形象的“四整顿四提高四树立”。三要深入学习贯彻高检院《―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全面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按照高检院《2014―20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的要求,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保障现代化实用化的“八化”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着力推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为辖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不断深化检务公开
要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理念,不断丰富检务公开的内容、拓展检务公开范围、创新检务公开形式,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进行。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开展检务公开;通过“检察开放日”、法律“六进”等活动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切实加强派驻检察室建设,着力推动检力下沉,使检察工作更贴近社区,贴近基层、贴近企业,为检务公开搭建新的平台。与司法局、律师事务所、社区等单位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到乡镇、社区、企业等开展接访、法律咨询等活动。与相关单位建立检察工作联系点,聘请联络员不断拓宽检务公开渠道。从检察机关的性质、地位、作用、职责划分、办案期限、工作流程、工作重点到检察机关开展的重大活动,办理的典型案例、取得的主要工作成效,特别是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积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民生方面所作出的积极贡献等,不断丰富检务公开的内容。
三、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
注重抓好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刑事诉讼规则和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的学习培训和贯彻执行,采取网络培训,派业务骨干到高校学习,邀请大学教授为干警授课,到先进发达地区检察院学习交流等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全面提升检察队伍的理论水平。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坚持“传、帮、带”和“练、学、赛、用”相结合,采取模拟检委会、刑检沙龙等形式开展岗位练兵,全面提升干警业务能力。紧紧抓住了规范执法这个根本,坚持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执法办案与保障人权并重。要以成立案件管理室(中心)为契机,统一案件进出口,强化办案流程监控等。进一步完善执法规范体系,使干警的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不断提高。
四、不断加强制度建设
要围绕规范司法行为不断管理制度和管理机制。积极探索和完善队伍、业务、政务、党务和事务“五位一体”管理机制,推动了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建立干部执法业绩档案、廉政档案和文材档案“三个档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干部招录、培养、遴选和提拔工作机制,促进勤政廉政建设;适应修改后的刑诉法和民诉法的要求,制定和完善《刑事立案监督工作制度》、《侦查监督不捕说理制度》、《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工作规则》、《自侦案件提前介入工作规则》、《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侦防一体化机制》、《自侦部门分片对口联系工作机制实施方案》、《侦查监督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工作规则》、《关于办理刑事和解案件的实施细则》、《关于依法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实施细则》、《刑事检察部门捕诉衔接、联动交叉办案机制》、《刑检工作分片对口强社会管理职能机制实施方案》、《民事行政检察办案规则》、《社区矫正制度》、《社区矫正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社区矫正检察分片包干工作制度》等涉及立案、侦查、公诉、民行监督、执行监督等各执法环节的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全体检察干警的司法行为。
五、强化内外监督制约
通过规范执法办案流程,完善工作制度,强化科学管理,切实加强了内部执法监督,坚持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不断提高执行力、落实力,严格落实办案安全责任,有效杜绝违法违纪案件发生。一是通过开展警示教育、廉政签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建设廉政读书角和文化长廊、与家属共建八小时以外监督岗等方式,积极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二是以案件管理中心建设为契机,全面加强案件的流程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管理、监督、参谋、咨询、服务等功能,认真搞好案件统计和动态分析,为上级和领导决策提供客观依据;三是在案件量大的基层检察院,尤其是省会城市的基层检察院应成立未成年人公诉科和未成年人侦查监督科,进一步细化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同时强化对未成年人的预防、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促进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四是完善监察室建设,许多基层检察院没有监察室机构,其职责又纪检组代为行使,缺乏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不利于强化内部执法执纪监督。形式多样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改进检察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群众的监督,不断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制定和完善检察信息、调研奖惩制度,创办检察内刊,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免费赠阅,为推动检务公开不断提供新的平台和载体,促进队伍形象和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率明显提升。
进一步规范司法心得体会篇十四
第一段:引言(150字)。
法院司法规范活动是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的重要方式之一,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和社会意义。在参与法院司法规范活动的过程中,我深切感受到规范活动对法官的要求高、标准严格,也更加明白了法院司法规范活动对维护司法权威和公信力的重要作用。下面我将结合自身的体会和感受,分享我对法院司法规范活动的一些心得体会。
第二段:规范活动的法治教育作用(250字)。
法院司法规范活动可以说是对法官进行法治教育的重要途径。在规范活动中,我们通过学习和交流,深入了解了法律法规的精神和要求,增进了对法治的理解和认同。同时,规范活动也提供了一个反思和改进的机会,我们可以通过明确和总结自己的不足,不断提高自己的司法水平。通过规范活动,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法律的权威和普遍适用性,使我们在执法过程中更加严谨、公正,提升了法院的公信力。
第三段:规范活动对司法精神的弘扬(250字)。
法院司法规范活动是对司法精神的弘扬和传承。司法精神是法官必须具备并践行的核心价值观,包括公正、独立、中立、明确等方面。在规范活动中,我们通过案例分析、法律讲座等形式,加深了对司法精神的理解和认识。通过观摩庭审和模拟法庭活动,我们更加明白了司法实践中这些精神的重要性和实际应用。规范活动使我们不断从规范的角度审视自己的工作,不断提高认识,加强了法官的职业道德和责任感。
第四段:规范活动对司法效率的提升(250字)。
法院司法规范活动也对司法效率的提升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在规范活动中,我们通过分享工作经验和案例,探讨工作中的难题和瓶颈,取得了很好的效果。通过规范活动,我们加强了团队合作和信息共享,形成了共识和统一的标准,提升了工作的效率。同时,规范活动中的培训和研讨让我们了解了先进的司法理念和实践经验,提高了我们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使我们在工作中更加得心应手。
第五段:规范活动的不断完善与创新(300字)。
虽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意识到法院司法规范活动仍有不足之处。首先,在规范活动中,我们还需要加强对新兴问题的研究和探索,使规范活动更具前瞻性和针对性。其次,规范活动需要更加注重与社会的互动和对接,通过开展公众教育和参与社区服务,增强司法公信力。此外,规范活动还需要更加注重创新,结合现代技术手段,探索提高活动效果和效率的新途径。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和创新规范活动,努力推动司法领域的健康发展。
总结:通过参与法院司法规范活动,我们不仅增长了法治知识,也认识到了法治教育、司法精神弘扬、司法效率提升以及活动的完善与创新等方面的重要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并加倍努力,为司法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进一步规范司法心得体会篇十五
按照《北京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门头沟院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动员部署阶段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展工作情况
(一)制定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市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高检院和市院下发的相关通知规定,以及市院池强检察长在北京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制定了《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责任分工、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等进行细化和量化。工作方案共分为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重点内容、工作步骤、教育培训、信息报送和舆论宣传工作、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八个部分,工作方案紧密联系我院实际,指向明确,操作性强。
(二)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淑雅同志任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直接负责专项整治工作,其他党组成员和专职检委会委员任副组长,业务部门和相关综合部门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同时,考虑到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多项整治重点内容涉及职务犯罪侦查部门,我院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反贪局办公室,以更加突出整治重点,更有力度、更切实际地抓好专项整治工作。
(三)召开动员部署会
2月13日我院召开全院会,部署专项整治工作。会上宣读了我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传达了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郭金龙对北京检察机关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批示以及高检院关于11起检察机关司法不规范典型案件的通报。杨淑雅检察长对我院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深刻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要紧紧结合我院实际开展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三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要出经验、出做法。
(四)向党委、人大汇报工作情况
杨淑雅检察长就我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安排、责任分工、目标任务等情况向区党委、人大负责人进行了专门汇报,取得了区相关部门与领导的肯定与支持。
(五)编制规范司法行为法律法规汇编
为便于部门和干警全面系统地掌握执法办案规范,准确查找司法不规范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更有针对性、更有抓手,我院对整治重点所涉及的78部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办案规范等文件进行了整理汇编,以附件的形式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一同下发,作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参考资料。
(六)创办《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专刊》
为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信息报送,我院各部门选派了政治强、业务精,有较强调查研究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的干警负责本部门的信息报送工作,确保每周至少报送1篇信息。同时,创办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专刊》,每周编发2期,反映我院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及经验做法,较好地发挥了信息工作在反映工作动态、提炼经验做法、辅助领导决策等方面的作用。
(七)抓好学习研讨
在学习研讨工作中,我院整理汇编了20份学习资料,包括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文件精神;曹建明检察长关于规范司法行为的系列讲话;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北京市检察长会议精神;高检院《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以及《关于深化检察改革的意见(**年工作规划)》等文件。将学习资料统一发放到各处室,提高了工作效率,也保证了学习内容的全面性。通过学习研讨,全院干警对依法治国、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司法规范化建设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为后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提供了理论指导。
二、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
院党组在部署专项整治工作时多次强调,严格规范司法、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是保证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必然要求,是国家治理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要求全体干警要切实增强规范司法行为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积极适应检察改革新形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性,扎扎实实地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
(二)紧密贴合实际,确保工作务实、扎实推进
一是整治重点问题贴合实际。在制定工作方案之初,院党组就充分征求了各相关处室的意见,系统梳理了近年来我院执法办案中暴露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高检院提出的八个方面的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细化,确定了我院十四项整治重点,包括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效率低等工作作风方面的问题和具体执法办案环节中的司法不规范问题,涉及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强制措施适用、调取证据及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款物、举报工作、保障辩护人权利、侦捕诉监督配合等内容。通过细化整治重点,使各部门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时能够更有抓手,下一步以工作方案中提出的问题为提领,更有针对性地查找问题。
二是工作方法步骤贴合实际。按照高检院提出的全员参与、不留死角的要求,我院进一步细化工作步骤、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重在突出工作任务的可操作性,明确每一阶段的工作内容、完成时限、完成标准、责任分工,确保每个部门和每名干警都知道各阶段该做什么、怎么做,保证执行效果。
三是工作目标要求贴合实际。树立规范司法理念、构建规范司法机制、提升规范司法能力是专项整治工作的三个目标要求,我院将这些目标具体化,坚持虚功做实,把目标任务实实在在地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如通过部署各项检察改革工作,保证构建规范司法机制目标的实现;通过开展打基础、抓规范的业务培训,保证提升规范司法能力目标的实现。
(三)坚持问题导向,坚持规范责任,坚持立行立改,确保找准问题、有效整改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在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时坚持问题导向。根据高检院确定的八个方面整治重点,列出了我院的整治重点问题,为后续查找问题和整改落实工作提出了明确的指引。将坚持问题导向作为基本工作要求。要求各部门树立找到问题、改正问题就是成绩的意识,要求将坚持问题导向贯穿专项整治工作始终。在学习研讨工作中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学习研讨不走过场,带着问题学习,通过学习相关文件,深入思考当前检察工作的新任务、新挑战,为开展对照检查工作以及开展各项检察工作奠定思想基础。
二是坚持规范意识。要求各部门梳理明确各个执法办案环节的法律规定和要求,对每个环节、阶段该做哪些工作做到心中有数。强化执法办案的规范性,严格落实各项诉讼程序,尤其是一些小的、经常容易被忽略的环节上,如告知程序、换押程序等,必须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三是坚持立行立改。对于工作中发现的执法不严格、不规范,容易出现程序违法或瑕疵、办案安全隐患等问题,发现后及时改正,并通过建立相关制度规范今后的执法办案活动。如在自侦部门办案中发现法警对办案工作区的使用管理不规范,讯问时只有办案人员而无法警看守,容易发生办案安全事故,对此,要求法警队及时予以改正,并制定了《办案工作区使用管理办法》,明确了法警部门的看管职责;针对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运行后出现的因案卡填录错误、不及时等原因导致数据统计错误的`问题,案管部门与各部门内勤共同做好检查工作,防止类似问题反复发生,并制定了《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案卡填录办法(试行)》予以系统规范。
(四)强化制度建设,依托检察改革,形成长效机制
一是突出制度建设,将专项整治工作成果通过整章建制加以巩固。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是进一步规范检察人员的司法理念和司法行为,要保证这一目标任务实现并达到常态化,必须建立一套科学完备的工作机制。因此,我院明确要求各部门都要制定执法办案规范制度,要注重总结和提炼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加强调查研究,将规范司法行为与完善检务公开制度、完善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完善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等结合起来,制定保障检察权规范行使的制度机制,从工作流程、责任分工、质量标准、监督问责等方面不断加以规范和完善,为检察权的规范行使建立更加科学的运行机制和更加完备的制度保障。
二是依托检察改革,正确处理改革与规范的关系。今年,我院成立了检察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院各项检察改革工作,要求各部门确定至少一项检察改革重点,明确具体内容、实施步骤、目标任务等。在推进检察改革工作中,按照池强检察长提出的正确处理改革与规范的关系的要求,坚持以“通过改革促进司法规范,以规范来支撑司法改革”为目标,力争通过检察改革推动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合理完备、推动检察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推动我院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新成效。
(五)注重教育培训,夯实法律基础,提升业务素能
将规范司法行为纳入教育培训内容,在刑检、自侦、民行三个条线的培训和全院综合培训中,都突出了打基础、促规范的内容,如刑检培训中设置了案件汇报实训、繁简分流制作法律文书培训内容;在自侦培训中设置了讯问笔录制作、侦查终结报告撰写等培训内容,都是从执法办案最基础的环节入手抓好规范化建设。力争通过业务培训为干警夯实法律基础知识,提升办案基本素能。
(六)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高标准、严要求
一是院党组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检察长担任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亲自抓各项工作的部署落实,其他党组成员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协助检察长抓好各自分管部门的专项整治工作。院党组每两周听取一次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了解前段时间工作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下一阶段工作任务,针对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思路和方法。通过阶段性汇报,极大地促进了工作效率的提高,增进了工作效果,防止出现工作拖沓和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有问题及时解决。
二是明确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求部门负责人要严格落实领导责任,组织好本部门的专项整治工作,并带头查摆问题,带头落实整改。
三是明确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责任,要求纪检监察部门通过开展案件评查等工作,对部门履行检察职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及时监督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院将按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照检查阶段的要求开展好查找问题工作,同时,将卢希副检察长在全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上提出的三个方面的要求贯穿到专项整治工作当中,具体工作安排是:
(一)组织各部门认真查找问题
要求各部门和每名干警对照整治的重点内容结合岗位职责和司法档案要求,对照岗位廉政风险点,深挖部门和个人存在的不规范司法突出问题,同时结合市院对口业务部门确定的本系统专项整治重点,实事求是地把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找准,确保不搞形式主义。
(二)充分征求相关单位意见
将征求意见作为查找问题的重要渠道,认真听取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司法机关、律师和人民团体的意见和建议。按照部门职责性质,合理分组,确保征求意见更有针对性,如向法院征求意见,安排由公诉部门牵头;向律师和人民群众征求意见,有自侦部门牵头。为保证征求意见取得实效,向被征求意见单位递交我院专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书面汇报材料,使其详细了解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以便更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制定征求意见表,提高征求意见工作的规范化程度。此外,我院将提前向市院督导组汇报征求意见的具体时间安排,邀请督导组领导参加征求意见座谈会。
(三)组织撰写高质量对照检查材料
在认真查摆问题和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要对详细列明执法办案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深入剖析原因,着重从政治立场、司法理念、职业道德、司法作风、理论知识和业务能力等方面查找原因,提出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由检察长主持起草,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要交检察长审阅,部门和中层干部对照检查材料要交主管院领导审阅,干警对照检查材料要交部门负责人审阅。
(四)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
结合查找到的问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坚持整风精神,深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结合查找出的“四风”问题,抓住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利契机,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明确整改方向和具体措施,力争在作风上、素质上和能力上有新的提高。邀请市院督导组领导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指导我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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