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补课承诺书大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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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补课承诺书大全(15篇)
时间:2023-11-07 23:10:04     小编:文轩

在流逝的岁月中,总结是一份宝贵的财富,让我们能够更好地面对未来的挑战。如何进行有效的演讲希望通过这些总结范文的学习,大家能够提高自己的总结能力。

学生补课承诺书篇一

根据潜江市教育局和园林分局印发关于严禁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的有关规定,为维护我校教师的良好师德形象,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现特向学校、社会及家长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潜江市教师师德师风十不准》,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关于教师不得进行有偿补课的文件精神。

二、不组织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三、不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它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四、不以父母、子女、亲友等关系的名义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五、不以指导亲友子女学习或照看亲友子女生活为名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六、不在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中兼课或参与组织管理。

七、不利用职务之便组织或介绍学生到个人或社会力量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并从中获利。

八、不擅自举办各类有偿培训班或兴趣班。

我要恪守以上8条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市教育局除接受行政、纪律处分外,还将调离园林城区工作,并依据相关规定扣除当年绩效工资的处理决定。

承诺人:

潜江市园林第二初级中学。

学生补课承诺书篇二

为了贯彻执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开展有偿家教专项教育治理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精神,认真做好我校严禁组织有偿补课专项教育治理活动工作,做一名道德高尚、行为规范的人民教师,我承诺如下:

1、不参与任何学校组织的有偿补课;

2、不参与社会培训机构或校外人员开展针对小学课程的有偿补习活动;

3、不参与培训机构或家长委员会等之名的有偿补课。

4、不以任何名义违规办班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强化训练或参与其中有偿授课;

5、不从事违规有偿托管托教;

6、不参加社会举办的各种以升学为目的培训班、补习班等兼职补课活动。

以上承诺,保证自觉遵守,如查实有违犯行为,本人愿意按有关规定接受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和处罚,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取消当年教师职称晋升资格,当年度年度考核为不称职,情节严重的给予党政纪处分。学校举报电话:xxx。

学校:xx实验学校。

教师:

20xx年7月4日。

学生补课承诺书篇三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行为,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提升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根据局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履行教师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用实际行动维护教师良好形象。窑湾中学全体教师做如下承诺:

1、不组织对学生的有偿补课,更不打着无偿补课的幌子对学生进行有偿补课;不动员、诱导、暗示或强迫学生参与有偿补课;不擅自到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或其他人员组织的补习班兼职兼课;教师之间不互相介绍或为他人介绍补课生源并从中获利;不参与有偿或无偿提供办班、补课场所、设施等行为。

2、严格执行收费政策,不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不搭车收费;不收受红包、礼金,不以任何理由向学生和家长索拿卡要,不为学生编排关系位、人情位。

3、不滥订教辅资料,不强制学生购买学习用品和在校内消费。

信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遵守上级规定,认真履行自己的承诺,恪尽操守,为人师表。如有违规擅自行为者,愿意接受学校和上级部门的相关处分,愿意接受社会、家长和学生的监督。

承诺人:(签字)。

当阳市窑湾中学。

20__年9月28日。

学生补课承诺书篇四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行为,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提升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根据市教育局和县教体局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履行教师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人师表,廉洁从教,用实际行动维护教师良好形象,暑假期间,岗李中心校全体教师作出以下承诺:

一、不组织对学生的有偿补课,更不打着无偿补课的幌子对学生进行有偿补课;

二、不动员、诱导、暗示或强迫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三、不擅自到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或其他人员组织的补习班或辅导班有偿兼职兼课;

四、教师之间不互相介绍或为他人介绍补课生源并从中获利;

五、不参与有偿或无偿提供办班、补课场所、设施等行为。 我们全体教师将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努力践行以上承诺,做淡泊名利、志存高远、甘为人梯、乐于奉献的人民教师。我们愿意接受社会、家长和学生的监督,如果违反以上承诺,愿意接受学校和教体局的处理。

承诺人:

岗李中心校

2012年6月4日

对照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精神,严格执行“六项规定”,做一名道德高尚、行为规范的人民教师。本人郑重承诺:

1.不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2.不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3.不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4.不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5.不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6.不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以上承诺,保证自觉遵守,绝不违反。

学校(盖章 教师(签名

2015年日

为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规范自己的从教行为,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学校教育正常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特向家长和社会承诺:

三、不利用职务之便强制、诱导或暗示本班学生参加有偿家教辅导;

四、不在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进行有偿补课,不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

五、不动员、变相动员学生参加校外办学机构的各类补习班或为其提供生源;

七、不以各种名目举办奥数班、提高班、实验班、辅导班等收取费用;

八、不以各种名义开办托管班、寄读所、少儿之家等收取费用或从中获利;

九、不在校外办学机构有偿兼课或在社会办学机构中兼课;

十、不在家中有偿托管本班学生并收取费用;

十一、不从事其他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

十二、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上好每一堂课,用佳教抵制家教;

十三、关爱每个学生,做好培优补差工作。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无偿为学生释疑解惑,尽心尽力帮助学困生,让每个学生都得到健康成长、和谐发展。

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家长和社会监督。

承诺人:

2015.03

为切实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素质,规范教师的教育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特向学校、家长和社会承诺:

一、自觉遵守《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县教育局关于教师不得进行有偿补课的文件精神。

二、不从事有偿补课;

三、不强制、暗示、介绍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四、不接受学生家长有偿补课的请求。

五、不以其它形式协助他人提供有偿补课服务;

六、不私自外出兼课或校外办班;

七、关爱每个学生,无偿为学生释疑解惑,尽心尽力帮助学困生,让每个学生都得到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学校、家长和社会监督。若因有偿补课被查处,两年内,学校综合考评和职称晋级实行一票否决。

承诺人:

单位公章: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行为,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提升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根据省、地、区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履行教师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用实际行动维护教师良好形象。全体教师做如下承诺:

1、不组织对学生的有偿补课,更不打着无偿补课的幌子对学生进行有偿补课。

2、不动员、诱导、暗示或强迫学生参与有偿补课。

3、不擅自到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或其他人员组织的补习班兼职兼课。

4、教师之间不互相介绍或为他人介绍补课生源并从中获利。

5、不参与有偿或无偿提供办班、补课场所、设施等行为。

6、不以各种理由收受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

7、不擅自举办各类有偿培训班或特长班。

补课”的相关处理办法。自愿接受以下处罚:

1、向学校写出书面检查。

2、取消本年度内评优树先资格,不予晋级,师德考核为不合格。

3、调离原单位。

4、停止工作,停发工资,解除聘用合同一年,情节严重的,清除教

师队伍。

(章) 承诺人:(签字)

2015年8月17日

学生补课承诺书篇五

根据肇源县教育局“关于重申禁止教师乱办班乱补课的紧急通知”的具体要求,为维护我校教师的良好师德形象,我向学校、社会及家长郑重承诺,在假期或其它课余时间(含寒暑假、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均不从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乱办班乱补课行为:

1、组织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2、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它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3、放学后(包括中午和下午)以辅导学生为名在校内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4、以父母、子女、亲友等关系的名义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5、以指导亲友子女学习或照看亲友子女生活为名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6、在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中兼课或参与组织管理。

7、利用职务之便组织或介绍学生到个人或社会力量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并从中获利。

8、以赢利为目的的其它形式的'补课、辅导、办班。

9、违反文件规定及学校要求在家中有偿托管本校学生。

10、擅自举办各类有偿培训班或兴趣班。

我要恪守以上10条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教育局关于对“乱办班乱补课”的相关处理办法。自愿接受以下处罚:向学校写出书面检查。取消本年度内评优树先资格,师德考核为不合格,停发校内待遇,直至取消其教师资格。

承诺人:

20__年7月4日。

业务副校长:

20__年7月4日。

校长:

20__年7月4日。

学生补课承诺书篇六

教育是崇高的事业,教师是神圣的职业。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加强我校教育行风建设,提高教师队伍职业道德水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杜绝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我特作出如下承诺:

2、不得租赁学校的校舍和教育教学设备举办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收费补课;

7、禁止本校在职教师到学生家中开展课业辅导或各种文化艺术培训并收受家长钱物;

8、禁止本校在职教师以亲属或他人名义从事各类有偿家教活动。

9、禁止为亲属或他人提供方便进行进行不法有偿家教。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上级及学校有关处理规定对我的处理。

欢迎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承诺教师:

20xx年7月20日。

学生补课承诺书篇七

根据肇源县教育局“关于重申禁止教师乱办班乱补课的紧急通知”的具体要求,为维护我校教师的良好师德形象,我向学校、社会及家长郑重承诺,在假期或其它课余时间(含寒暑假、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均不从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乱办班乱补课行为:

1、组织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2、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它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3、放学后(包括中午和下午)以辅导学生为名在校内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4、以父母、子女、亲友等关系的名义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5、以指导亲友子女学习或照看亲友子女生活为名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6、在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中兼课或参与组织管理。

7、利用职务之便组织或介绍学生到个人或社会力量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并从中获利。

8、以赢利为目的的其它形式的补课、辅导、办班。

9、违反文件规定及学校要求在家中有偿托管本校学生。

10、擅自举办各类有偿培训班或兴趣班。

我要恪守以上10条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教育局关于对“乱办班乱补课”的相关处理办法。自愿接受以下处罚:向学校写出书面检查。取消本年度内评优树先资格,师德考核为不合格,停发校内待遇,直至取消其教师资格。

承诺人:

20xx年7月4日。

学生补课承诺书篇八

为了贯彻执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开展有偿家教专项教育治理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精神,认真做好我校严禁组织有偿补课专项教育治理活动工作,做一名道德高尚、行为规范的人民教师,我承诺如下:

1、不参与任何学校组织的有偿补课;

2、不参与社会培训机构或校外人员开展针对小学课程的有偿补习活动;

3、不参与培训机构或家长委员会等之名的有偿补课。

4、不以任何名义违规办班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强化训练或参与其中有偿授课;

5、不从事违规有偿托管托教;

6、不参加社会举办的各种以升学为目的培训班、补习班等兼职补课活动。

以上承诺,保证自觉遵守,如查实有违犯行为,本人愿意按有关规定接受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和处罚,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取消当年教师职称晋升资格,当年度年度考核为不称职,情节严重的给予党政纪处分。

教师:

学生补课承诺书篇九

为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严明工作纪律,认真贯彻落实县纠风办、县教育局《关于禁止乱补课和乱推销教辅资料的补充规定》的相关精神,更好地履行教师职业道德,塑造良好的教师形象,做一名受学生尊敬、让家长满意、获社会好评的人民教师,我承诺如下:

一、不组织学生进行收费和变相收费补课,不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强制本班或本校学生参与有偿补课。

二、不接受社会各科文化补习教学聘请,不参与有偿文化补习活动,也不在社会团体组织的培训机构兼职兼课。

三、不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或强制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教辅资料,更不和书商勾结,从中谋取暴利。

四、如违反上述承诺,一经查实,愿意接受《黄梅县实验中学关于禁止教师乱补课和乱推销教辅资料行为的规定》的处理意见。即:

(一)对于参与者,当年年终考核不能评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取消当年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评优评先资格;学校通报批评;退还违规所得,并扣发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对于牵头组织者,除本条(一)款处罚外,三年内不能申报高一级职称,并给予调岗处理,是班主任的撤销班主任。

(四)补课中造成学生安全事故的,责任教师要依法赔偿受害学生的损失;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承诺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学生补课承诺书篇十

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良好的社会形象,根据《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补课的规定》和县教育局、中心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本人坚决响应并支持学校开展的`整治有偿补课专项活动,并作出以下保证:

二、不在外租(借)用场地或在家里举办有儒家教补习班

三、不利用工作之便以任何名义在校内私自进行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辅导。

四、不授意本校学生参如本人或他人组织的校外有借朴课

五、不在教师之间互相介绍学生成互相提供有偿家教生源,

六、不在其他学校兼职任课,

七、集中精力从事本职工作、认真组织课堂教学,认真备课,

上好每一堂课、注重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八、本人如果组织或事与任何形式的有补课、铺导、家教、办班的,接受学校及以上主管部门按政策、法规和学校制度给予处罚。

承诺人:

学生补课承诺书篇十一

根据兖州区教体局《关于切实加强师德教育严禁教师举办或参与有偿补习活动的通知》精神,按照《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相关规定,我特做出以下保证:

一、不举办或参与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提高班等,不利用双休日、国家法定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

二、不将教育教学场地、资源等租用给民办教育机构或个人用于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收费培训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提高班等。

三、不参与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不利用所教学科的不同,联合在家中或在外租用教室进行集体家教。

四、不私自受聘到民办教育机构承担管理工作或从事教育教学活动。

五、不为民办教育机构和社会其他人员举办的补习班介绍生源。

六、不向外泄露本校学生花名册、成绩单、班主任手册、学籍资料、学生试卷等材料。

信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遵守上级规定,认真履行自己的保证,恪尽操守,为人师表。如有违规擅自行为者,愿意接受学校和上级部门的相关处分。

保证人:xx

20xx年x月x日

学生补课承诺书篇十二

我是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应认真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执行上级关于严禁违规补课的规定,自觉树立和维护教师良好的社会形象,提升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我郑重承诺:

1、不利用法定节假日及其他休息时间组织举办各类培训班、辅导班、兴趣班、提高班等,不借社会培训机构的名义办班补课。

2、不动员、诱导、暗示或强迫学生参与有偿补课、更不打着无偿补课的幌子对学生进行有偿补课。

3、不到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或其他人员组织的补习班兼职兼课。

4、教师之间不互相介绍或为他人介绍补课生源并从中获利。

5、不为他人提供办班、补课场所、设施等。

若有以上违规行为,将自愿接受以下处罚:向学校写出书面检查、年度考核为不合格。我将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努力践行以上承诺。愿意接受社会、家长和学生的监督。

承诺人:

20xx年9月2日

学生补课承诺书篇十三

根据调兵山市教育局“

关于

严禁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的紧急通知”的具体要求,为维护我校教师的良好师德形象,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我向学校、社会及家长郑重承诺,在假期不从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乱办班乱补课行为:

1、组织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2、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它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3、以父母、子女、亲友等关系的名义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4、以指导亲友子女

学习

或照看亲友子女

生活

为名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5、在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中兼课或参与组织管理。

6、利用职务之便组织或介绍学生到个人或社会力量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并从中获利。

7、以赢利为目的的其它形式的补课、辅导、办班。

8、擅自举办各类有偿培训班或兴趣班。

我要恪守以上8条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教育局关于对“乱办班 乱补课”的相关处理规定。

校 长:            

承诺人:

调兵山市第四

小学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行为,推进

师德师风

建设,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提升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做出承诺:

1、信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遵守勃利县人民政府及教育局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职责,立足岗位,廉洁从教,

创先争优

2、不为社会机构或个人针对学生补课提供场地、设施,不动员、暗示或组织生源。

3、不向外泄露本校学生花名册、

成绩

单、班主任手册、学籍资料、学生试卷等材料。

4、不得自立名目乱收费,不向学生推荐商品或与规定无关的学习材料。

5、在自觉遵规守纪的同时,还应以学校利益为重,互相监督,以便教育同志,维护学校声誉。

6、如有违规,学校一经发现或接到举报而查实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教育是奉献而不是索取,教育是公益而不是功利。以实际行动努力践行承诺,做淡泊名利、志存高远、无私奉献、开拓进取的人民教师!

承诺教师:

2012年7月3日

根据教育局长教通字(2011)77号《关于坚决整治学校及在职教师乱补课乱办班和从事有偿家教活动》的通知精神,学校与在职教师签订其承诺书,本人承诺:在节假日(包括平时)不组织和参与有偿办班活动,不受聘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不以家属名义从事有偿家教活动、违规开办寄读所、补习班,不以亲友为由接受学生在家寄读或将房屋租与他人开办寄读所或补习班。如违规进行有偿办班补课,愿接受如下处理:

1、调离原单位,到偏远农村任教,并降一级职称,取消此前一切荣誉和待遇,情节严重的,清除教师队伍。

2、凡因组织学生补课,导致学生伤害事故的,要承担经济损失,并追究相关责任。对造成重大

安全

事故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承诺人:(签字盖压)

学校:

2011.11.23日

根据(辽委办发【2012】11号《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意见的通知》、和(辽教发【2015】203号《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政府纠风办关于印发关于治理公办中小学校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向学生家庭摊派和接受学生及家长财物行为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及(辽教电【2015】1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专项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有关规定,为切实将以上规定落实到实处。为维护九龙小学教师的良好师德形象,全体教师向学校、社会及家长郑重承诺:

1、不组织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2、不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

其他

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3、不以父母、子女、亲友等关系的名义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4、不以指导亲友子女学习或照看亲友子女生活为名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5、不在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中兼课或参与组织管理。

6、不利用职务之便组织或介绍学生到个人或社会力量培训机构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并从中获利。

7、不参与以盈利为目的的其它形式的补课、辅导、办班。

8、不擅自举办各类有偿培训班或兴趣班。

全体教师恪守以上八条承诺,如有违反,依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的`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校长:

承诺人:

九龙小学

2015.1.22

永宁中学:

我们的孩子多数是留守儿童,周末在家也无人照管,即使父母在家也不能监督指导孩子们的学习。有志者不想浪费时间,因孩子们需要补充学习,需要进步提高,为此我们家长提议,与孩子商议,自愿请孩子们的任课教师利用双休日、节假日为我们的孩子补课,为了消除补课期间老师对我们孩子的安全顾虑,我们特作出承诺,让自己的孩子遵守以下条款:

一、 遵守学校及

班级

的规章制度,按时到校上课,有事一定向班主任请假。恶劣天气我们的家长或监护人会接送我们的孩子,危险路段我们家长会护送我们的孩子进出学校。

二、 在租房内做到无火灾隐患,不乱接电线,同时做到用电用火煮饭的设备安全合理。

三、 做到不吸烟、不喝酒、不谈情说

、不聚众赌博以及不打架斗殴。

四、 积极配合教师的工作,做到按时归寝,夜间不窜门,不留宿他(她)人。

五、 做到补课期间不骑自行车、摩托车或不乘坐无牌无证的车辆并遵守交通规则。

六、 做到不偷盗他人财物并管好自己财物。不到山塘、水池、河沟里去游泳和玩耍,不到山坡和危险的地方去看书和玩耍并预防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

七、 如因孩子不遵守以上条款,不听从教师管理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将由家庭和学生自己来承担责任。

承诺人:家长 ________________

学生 ________________

2012年10月28日

学生补课承诺书篇十四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行为,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提升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做出承诺:

1、信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遵守勃利县人民政府及教育局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职责,立足岗位,廉洁从教,创先争优。

2、不为社会机构或个人针对学生补课提供场地、设施,不动员、暗示或组织生源。

3、不向外泄露本校学生花名册、成绩单、班主任手册、学籍资料、学生试卷等材料。

4、不得自立名目乱收费,不向学生推荐商品或与规定无关的学习材料。

5、在自觉遵规守纪的.同时,还应以学校利益为重,互相监督,以便教育同志,维护学校声誉。

6、如有违规,学校一经发现或接到举报而查实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教育是奉献而不是索取,教育是公益而不是功利。以实际行动努力践行承诺,做淡泊名利、志存高远、无私奉献、开拓进取的人民教师!

承诺教师:

20xx年7月3日。

学生补课承诺书篇十五

我是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教书育人是我的神圣职责。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的规定,我向师生、学校、社会郑重承诺:

1、不组织、推荐或暗示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2、不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3、不向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提供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4、不在校外办学机构或培训机构有偿兼课。

如有违反上述“四不准”规定进行有偿补课的,我愿意接受学校及组织:

(一)通报批评。

(二)取消当年评优、评先、晋级等的资格。

(三)当年年度考核认定为不合格等次。

(四)扣完3个月绩效工资。

承诺人:(签名)。

20__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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