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机构专题报告(精选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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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机构专题报告(精选18篇)
时间:2023-11-08 00:57:07     小编:碧墨

报告的写作应遵循客观、准确、简洁的原则,避免主观性评价和夸张的言辞。报告的结构应当清晰,按照引言、主体和结论的顺序进行组织,以便读者能够逻辑地理解和理解内容。最后,祝愿大家在写报告的过程中取得优秀的成绩,展示自己的专业素养和思维能力。

派驻机构专题报告篇一

文章标题: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管理工作调研报告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在驻在单位有效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对于驻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至于全局工作的影响,其作用是不可或缺的。因此,如何加强和改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必须看到,自1993年纪检监察合署办公以来,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实行纪委、_门和驻在单位党组(党工委)双重领导体制,但实际上纪委、监察局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作用,主要体现在业务指导方面,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管理工作如人员编制、负责人的考察考核、选拔任用等等,几乎是空白。所以,加强和改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和管理工作是摆在我们各级纪委、_门面前的新课题。为此,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笔者只能就近几年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工作开展情况,尤其是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及其成因,进行有关思考。

的治理是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况,因为他们应该对驻本单位的纠风问题最了解,处在最前沿,最能协调驻在部门研究制订本系统、本行业预防和治理行业和部门不正之风,95年我市_门纪委在市医疗卫生系统开展医德医风教育整顿取了了成效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但是这种例子不多,相反的例子却有一些。四是党纪政纪教育工作薄弱。每年只有少数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开展了一次党纪政纪条规教育。五是源头治理措施和建议薄弱。大多是按照市纪委、监察局的部署去做,创造性的与驻在单位党组(党工委)研究,部署制订源头防腐机制制度不多,向市纪委提出有关建议意见更是很少。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驻在单位大多是重要的职能单位,他们的在源头防腐工作中作用应该是举足轻重。

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成因。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存在的以上五个方面的薄弱环节成因是交叉而复杂的,不能单就某个薄环节简而述之,应该辩证的,对立统一的看待,综合来说主要有6个方面。1、思想认识上“怕”字作祟。一方面驻在单位党组(党工委)主要领导不能正确认识发展和反腐的辩证关系,怕反腐败的辩证关系纪检监察工作会妨碍中心工作,束缚手脚,同时也怕本单位有了违规违纪现象会影响本单位争先创先,担心自己管辖的单位违规违纪曝光后受到追究,影响政绩,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也怕驻在单位领导不高兴,除非市纪委有明确指示的工作,一段驻在单位领导不开口基本上无所作为,至使工作主动性不够。

2、领导关系“顺”字不够。由于种种原因,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不能很好的理顺,双重领导体制的关系,不能正确处理,既保证市纪委、监察局布置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完成,又保证驻在单位业务中心的完成,没有字会“五指弹纲琴”的工夫,没有把纪检监察工作较好地溶入到驻在单位中心工作中去。

3、工作职责“偏”字当头。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兼职过多,或兼分管其它职能,或大部分时间从事驻在单位业务中心工作,和我市一段时间蹲点扶贫成了纪检组长的专利,以至出现“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的现象。

派驻机构专题报告篇二

某县派驻纪检监察组22022年工作要点2022年派驻纪检监察组将以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和县纪委全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突出督促驻在部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和强化派驻监督两大工作支点,着力在强化政治监督、依规依纪依法、做实做细日常监督上下功夫,充分发挥“派”的权威、“驻”的优势,全面提升派驻队伍素质和派驻工作质量,努力推动驻在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纪律保障。

一、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阻碍国家制度贯彻执行、影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行为,督促党员干部把“两个确立”“两个维护”融入血脉、见诸行动。围绕全县“重点工作攻坚年”重点任务的实施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对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环保整治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好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梳理问题、精准画像,加强成果运用,推动净化政治生态。

巡察整改情况重点督查,压实责任、整改到位。开展整改落实量化评估,健全整改公开机制。

3.加强专项监督。加强对中央、省市县委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用好巡察、环保督察、审计、统计检查等成果,精准监督、有效监督。深化拓展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建立监督责任季报制度,巩固整治成果。加强对乡村振兴监督,重点检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落实情况,盘点梳理乡村振兴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推动乡村振兴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深化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责任追究工作,严肃查处失职失责问题。加强对落实中央省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行为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严肃问责。

二、坚持守正创新,做实做细日常监督。

制进行认真分析,摸清廉政风险点,精准施策。将派驻改革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5.落实落细日常监督。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当好“不走的巡察组”,根据不同部门单位行业特点,选择“小切口”、一单位一方案、一领域一专项,分类施策,督促整改,让监督“探头”时刻高效运行。认真贯彻落实县纪委监委《派驻监督工作办法》,用好会议监督、检查抽查等多种监督方式,深入扎实地开展日常监督。落实“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制度,提高监督实效。着眼“以案促改”“以案治本”,做好案件处理“后半篇文章”,严格处分决定执行,加强警示教育,堵塞制度漏洞,建立长效机制。

6.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履行监督专责和协助职责,督促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加大谈话函询力度,提高直接谈话在谈话函询中的比例,提高函询回复抽查核实比例,对谈话函询中不如实说明问题的予以严肃处理,以维护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综合运用二、三种形态,防止一般违纪违法发展为犯罪行为。

三、聚焦作风建设,着力纠治“四风”

7.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好人主义。继续将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好人主义贯穿于各类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检查,有效治理贯彻_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弄虚作假,服务改革发展“庸懒散慢拖瞒”和“中梗阻”,爱惜羽毛、怕得罪人的好人主义,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对_重大决策部署和各级党委工作要求不敬畏、不在乎,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问题;聚焦教育、医疗、食品卫生、药品安全、扫黑除恶等领域,坚决整治漠视群众利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力度,畅通信访渠道,对基层干部作风、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等问题快查快结、绝不姑息,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

甄别,对典型问题要深入分析、通报曝光,做到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坚决防止反弹回潮。

9.完善担当作为激励机制。落实容错纠错制度,旗帜鲜明地支持和保护敢于担当作为的干部,为干部干事创业营造良好环境。开展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关心教育和跟踪回访工作,充分体现组织关爱。认真执行县纪委监委《关于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干部澄清正名的工作办法(试行)》,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受到诬告错告的干部澄清正名。选择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推动形成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四、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10.严格执纪问责。立足派驻监督的职责定位,发挥全天候、近距离、常态化的优势,盯住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严格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11.坚持统筹协调。发挥好派驻机构一体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协助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等多重职责,将一体推进“三不”理念要求贯穿于派驻工作全过程,融入部门单位管党治党、业务运行的全过程。要把握好纠正和防范、治标和治本、阶段性和联系性的关系,积极探索实现一体推进“三不”的载体和路径,既突出阶段性重点,攻坚克难,又坚持久久为功,全面从严。

12.强化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督促部门单位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政德教育、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五、强化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派驻干部队伍。

13.筑牢政治根基。牢记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的职能定位,把政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忠诚捍卫“两个确立”,自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_同志为核心的_保持高度一致。

14.提升业务素质。加强业务学习,采取参加集中培训、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深学细研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用好纪法“两把尺子”,提高专业化水平。要加强实战练兵,通过以案代训、联合办案、外出学习等方式锻炼队伍,提升干部实战能力,提高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能力。强化程序意识、法治意识,严守安全底线,使派驻监督各项工作合规合纪合法、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15.守住纪律红线。严格遵守纪检监察干部“十个严禁”要求,把纪检监察各项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坚决防止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等问题,坚决防止“灯下黑”。坚持“一岗双责”,切实担负起对派驻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教育管理的重任,带头讲政治,带头学业务,带头抓规范,树立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白,让所有权力都受到监督制约。省纪委四次全会指出,要持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在提升监督质量、增强监督效果上再发力,实现派驻监督提档升级。为认真贯彻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部署要求,**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深化改革创新、提升监督质效为目标导向,以推进基层监督执纪执法一体化建设为方法手段,以“基层建设深化年”为工作载体,对标对表、压茬推进,全市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取得实效,派驻监督高质量全覆盖效应逐步显现。

一、基本情况。

一轮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启动,解决了编制、落实了人员,取得了明显成效。20**年,**市委、各县(区)委印发市、县(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方案,进一步科学设置机构、配齐配强人员、实行统一进驻,派驻机构改革持续深化。20**年,按照省纪委、省委编办《关于全面完成县(市、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全市各县(区)重点从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统一管理、健全机制等方面进行再推进、再深化、再落实,派驻机构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

析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对策建议。

二、主要做法。

强化政治指引,全面覆盖更加高质量。全市上下深刻领会中央、省、市关于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政治要求,以省纪委监委《关于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为引领,以《关于全面完成县(市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为遵循,高站位推进改革。市纪委监委积极向市委请示汇报,及时协调组织人事、编制、财政等部门解决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经费等事宜,紧密结合**实际,强化顶层设计,制定工作方案,科学设置派驻机构,落实人员编制,确保派驻机构“建得起、立得住、行得稳”。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协调市、县(区)党委分批次召开派驻机构统一进驻大会,压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明确派驻机构监督职责,扎实推进改革任务。全市现有派驻机构**个,其中综合派驻机构**个,实有编制***名,单独派驻机构**个,核定编制**名(均在驻在单位)。现有工作人员***名,其中市本级派驻机构**个,工作人员**名,比改革前增加**%;县区派驻机构**个,工作人员***名,比改革前增加**.*%,派驻机构更加精简高效,市县两级派驻监督实现全覆盖。

强化精准施治,日常监督更加高效能。准确把握派驻机构改革的精髓要义,在发挥派驻机构“显微镜”“探照灯”作用上下功夫,做实做细“三项监督”。政治监督具体化。

对照《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对照__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_、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强化对被监督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贯彻《准则》《条例》,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情况的监督。探索建立“两个责任”活页夹,督促党组(党委)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定期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为被监督单位党组织提出整改建议。今年以来,市县两级派驻机构通过监督发现问题***条,督促整改***项,建立“活页夹”**份,提出意见建议***条,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次,提出整改建议**条。日常监督精细化。聚焦中心工作,突出“关键少数”,紧盯重要岗位,开展精准监督,做到清单化明责、差异化履责、精细化评责,全面提高监督效能。针对监督单位职能职责、性质类别,建立廉政风险排查机制,补漏洞、重预防,瞄准靶心、细化措施,做实做细日常监督。今年以来,开展集...

派驻机构专题报告篇三

我县实行派驻监督全覆盖以来,各派驻机构在县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务会)领导下,积极围绕具委的中心工作,逐步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深入了解和掌握各驻在部门的具体工作,切实强化了监督、检查,为我县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派驻机构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距离机构成立的初衷和领导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一些问题,制约了工作的正常开展。在当前的体制和机制下,如何进一步探索和逐步完善纪检派驻机构管理,更好的发挥派驻机构的作用,这是一个亟待探索和研究的课题。基于以上观点,浅谈我们一些不成熟的看法。

一、我县纪检派驻机构的设立情况为了加强对派驻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管理,完善派驻机构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我县在充分借鉴其他地区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成立x个派驻纪检监察组,从县直部门选调x名同志担任各派驻机构的组长和副组长,涵盖了除公检法、金融及所有垂直部门之外的县直部门,下发专门文件,明确了工作职责,目前各项工作已在有条不紊的进行。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各派驻纪检组虽然已经正常开展工作,但是仍然存在一些很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1、认识上不到位。一是派驻机构人员对从事纪检监察工作还停留在过去的管党纪政纪的认识上,不知现在纪检监察工作已渗透到各行业的全面工作中,在业务的学习上还不够深入,在与驻在部门工作的协调和配合上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有些驻在部门对派驻机构的职能、作用及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等方面的认识不到位,在一些重要的工作上不愿让派驻机构参与。

22、作风纪律不强。派驻纪检组很多事情都处在摸索和探索阶段,一方面和委机关在很多业务工作的沟通上不够。另一方面与各驻在部门的协调不够,没有真正融入其中,三是积极主动性不够,造成日常性工作不多,再加上派驻机构不和委机关一起办公,地点设在县直部门,人员少,管理上约束机制不够健全,造成纪律性不强,工作有些松垮。

33、参与程度不够。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县委、政府对派驻机构的重视程度不够,如县里召开的一些重要会议、组织部门对驻在部门的干部考核等,基本都没有通知派驻机构参加,没有充分发挥派驻纪检机构的作用,致使监督主体在地位和职能上缺乏应有的独立性、权威性,存在监督不力和不监督失职、真监督又无能为力的状况。二是不少驻在部门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及重要会议不愿通知派驻纪检机构,而派驻机构有时候碍于情面不能理直气壮的向驻在部门提出,派驻纪检组和各驻在部门是“两张皮”,起不到监督、协助和预防腐败的作用,监督的主动性和接受监督的主动性都存在问题,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不好监督和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44、监督力度不够。在县里成立派驻机构的文件中,明确要求驻在部门的重大决策、重要会议要提前告知,工程招标、研究人财物等事项必须有派驻机构参与,但在实际工作中,派驻纪检组与驻在单位之间互动较少,缺乏必要的沟通、联系和配合,没有充分发挥纪检组应有的作用,工作主动性、实效性、针对性也就不强。

55、部门配合不够。部分驻在部门为规避派驻纪检组的监督,采取用其他形式的会议代替党组会和班子会讨论决定重大人、财、物等问题;或者临时通知召开会议,让参会人员措手不及,不能充分准备,发表意见;更有甚者不召开会议、以个别几个领导或主要领导的意见代替班子的意见等,派驻纪检机构不能真正深入了解单位的具体工作,对其也就是无法进行指导。

三、建议派驻纪检组在实际工作中有很多不理顺的地方,为更好的发挥派驻机构的作用,建议县及委局机关的领导在精力上给予更多倾斜,政策上给予更多的支持。

11、人员配备需要进一步加强。按照派驻机构的职责,正常开展工作人手不足的情况就显现出来,建议按照“三定”方案配备一些人员。

构切实了解和掌握驻在部门的真实情况,以便更好的起到服务、协调和监管的作用。

33、派驻人员需要提高自身能力。派驻纪检组虽然已成立多年,但是很多纪检监察方面的业务还不够熟悉,在自主办案方面还有很大的欠缺,建议委机关加大学习和培训力度,让每位成员尽快进入角色进一步增强自身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协调能力,使我县的纪检派驻工作做的越来越好。

关于对市县纪委监委派驻派驻机构改革的几点认识和建议(2)。

摘要: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是中央关于党和国家机关机构改革中的重大举措,是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对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作出的战略部署。2018年3月,国家监察法颁布施行,各级监察委员会相继成立,与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省、市、县相继实施配套改革,全面实现对同级党和国家机关等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全覆盖,派驻公安机关纪检监察组同步到位,履行党章和国家监察法赋予的职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派出纪委监督的授权,对公安机关实施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并取得初步成效。

党和国家机关等派驻监督全覆盖。本人作为派驻基层公安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以下简称“派驻公安纪检监察组”),通过一年多的切身感受,对派驻机构改革谈几点粗浅的认识和建议。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一)机构人员到位。县委坚决执行上级党委关于纪检监察派驻改革的决策部署,制定关于加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设立七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定编定人定责,明确各组派驻单位和派驻组长,逐步配备了监察员。

(二)职能定位到位。明确派驻检监察组受县纪委县监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与派驻单位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履行监督检查、执纪问责和调查处置职责,对派驻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监督。

(三)管理监督到位。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除工资仍在原单位外,其他事项与纪委监委机关人员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同要求,明确分管领导、衔接委室。定期学习教育培训,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定期开展考核点评,队伍整体表现良好,无违纪违规行为。

(四)执纪审查到位。实施派驻改革后,所有信访问题线索统一由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和案件管理室统一受理、分办、督导、汇总,做到全程留痕,及时规范安全。以我组为例,改革前,平均每年开展线索核查5件左右,纪律处分1-2人,均为轻处分,但是核查程序不规范,用语不规范。实施派驻改革一年来,我组组织或参与开展线索核查10件,立案5起5人,实现程序规范,审查调查安全。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也遇到一些问题和困扰,集中反映为“三个不”:即“工作关系不顺,制度机制不全,学习培训不够”,主要表现如下:

(一)工作关系不顺,监督底气不足。一方面,由于落实中央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精神,尚未开展全方面多层次的宣传发动,派驻改革的氛围不浓,各被监督单位及广大干部职工对派驻改革的精神理解不透,把握不准,执行不力,部分单位甚至不知监督本单位的哪个派驻纪检监察组,部分领导干部不知道派驻纪检监察组有哪些职能职责。特别是各级纪委监委对公安机关实施派驻监督的方式,纵向不统一,横向不一致,下改上不改,明改暗不改,导致公安机关对派驻改革存在等待观望,被动应付,仍然把派驻纪检监察组当着公安机关的内设部门,“派”的权威并未树立。另一方面,工资关系尚在公安局的派驻公安纪检监察组也心存凝虑,监督底气不足,不想监督、不敢监督,“驻”优势并未彰显。

察组意见,造成纪检监察组无法监督,派驻监督“探头”作用无法有效发挥。

(三)学习培训不够,业务水平不高。派驻纪检监察组虽然与其他纪检监察干部一样,参加了市县纪委监委组织的各种培训辅导,自己也主动加强了学习。但截止目前,尚未参加过派驻监督专门业务培训,对新时期纪检监察新要求新规定学习不够,实践不多,监督检查开展较少,审查调查程序不熟,执纪执法质量不高,能力水平与当前形势任务和工作要求有较大差距。

三、几点建议(一)加强宣传发动,统一思想认识。各级纪委监委应重视派驻机构改革,通过召开动员部署会、组织专题宣讲、制作宣传画册等方式,多方面多层次宣传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精神,面对面明确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及被监督单位的工作关系、职责任务和工作要求,推动派驻改革落地生根。

路,完善工作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做到派驻单位工作重心在哪里,问题容易出现在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为派驻单位工作开展提供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三)理顺领导体制,做到上下统一。派驻改革是_的顶层设计,必须有定于一尊、一锤定音的权威,各级党组织均应贯彻落实,将改革落到实处。中央已经做出了示范,全省各级纪委监委应统一向党和国家机关派出纪检监察组实施派驻监督,派驻纪检监察组组是否担任派驻单位党委(党组)成员应上下统一,左右一致,形成上下联动、同向发力的工作格局。

“两个责任”协同推进。从派驻公安纪检监察组层面,应充分利用“驻”的优势,

根据上级相关管理规定,与派驻单位协同建立监督工作定期会商、队伍定期研判、重要情况通报、联合监督执纪、问题线索联合排查等机制,为派驻单位党委(党组)主体作用的发挥提供有效载体。

(五)突出工作重点,强化职能职责。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积极发挥“探头”作用,紧盯派驻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这些“关键少数”,监督检查其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法纪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推动派驻单位正确履职、秉公用权、遵规守纪;要充分利用“驻”的优势”,盯住贯彻执行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的“落脚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着力点”,权力运行的“关键点”、内部管理的“薄弱点”、问题易发的“风险点”,开展监督检查,提出监督建议,做到抓早抓小抓经常,有错即纠、违者即查,彰显“派”的权威;要抓住审查调查这个有效手段,强化法治思维,以党纪法规、警纪警规、条令条例作为衡量标尺,对通过监督检查、群众投诉、上级交办、部门转办等途径发现和收集的问题线索,分清性质,按照权限,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依纪依法严格审查调查,“一案双查”,提出问责建议,做到量罚适当,不枉不纵,精准公正。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能力本领。要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切实加强派驻公安纪检监察组干部队伍建设。一要选优配强队伍。目前,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均缺编缺人,为确保派驻改革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工作有效推进,纪委监委应按照上级要求,通过公开招考和选调等方式,尽快配备到位。针对单独派驻公安机关的纪检监察组,应按照...

派驻机构专题报告篇四

派驻机构是指工作人员被派驻到机关、企事业单位、园区等场所开展工作的一种形式,是政府服务管理的一种重要方式,因此,派遣机构的工作也变得越来越重要。作为一名派驻干部,我在派驻机构的工作中有着深刻的体会和收获,下面将结合自身工作经验谈一谈我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机构背景及面临的问题。

我所派驻的机构是一家中型企业,公司主营业务是销售电子产品,但企业内部管理存在着诸多问题,比如人员调配不尽合理,流程管理混乱等,这些问题日益妨碍着企业的发展。当我到岗后,我通过与企业负责人沟通,详细了解了企业的经营状况,并结合自身工作经验制定了一系列的工作计划。

第三段:工作成果。

在半年的工作期间,我通过各种途径积极推广优秀员工进企,对拥有特长的人才进行优先调配,并对生产流程和业务流程进行了全面调查,制定出了详细的流程管理方案,着力解决了内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这也让企业的业务有了一定程度的改善。

第四段:得到的收获。

通过这半年的工作,我对企业内部管理的业务发展方面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并有了更丰富的实践经验,同时,我也体会到了作为中央机关派驻企业开展工作的重要性和工作的使命感,这些经验和收获对于我今后的成长以及切实承担起中央机关派驻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也有一定的帮助。

第五段:总结。

从我的个人经验和实践出发,作为一名派驻干部我们必须遵循中央关于派驻机构的方针政策,充分发挥派驻机构在推动改革和发展方面的作用,同时也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与地方的有关工作部署,以政治上的高度、实践上的独创性和学术上的严谨性,实现自己在工作与学习中的平衡,才能更好地发挥自己的长处和特点,更好的履行使命和责任,为中央机关派驻企业发展,为国家的改革和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

派驻机构专题报告篇五

5.集团纪委关于如何做好企业基层派驻监督工作的思考与对策(以xx纪委派驻纪检组为例)(集团公司)。

25。

关于着力破解当前派驻机构开展监督难点问题的思考与对策。

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要聚焦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进一步突出政治监督、将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执行到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派驻监督工作中见实效,推动驻在单位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但与此同时,制约派驻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难点问题依然存在。

监督执纪执法力量不足。有的派驻纪检组监督力量不足,人员配备有待进一步充实,一些派驻纪检监察干部是转隶人员、纪检监察业务水平和法律法规知识薄弱,存在本领恐慌,在调查取证、谈话技巧、笔录制作等方面能力薄弱,纪检干部队伍中熟悉财务、审计、法律的专业人才紧缺,具体办案技巧和专业业务的系统培训相对欠缺。同时,因问题线索存在涉密性,派驻监督、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在监督力量整合、工作协作配合、信息互通共享深度方面协调衔接有待进一步协调完善。

怕影响个人发展。有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仍主要通过参加会议、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翻阅台账、开展谈心谈话等方式了解掌握驻在部门的基本情况,在创新派驻监督方式上意识不强、方式方法不够多样化。处置问题线索时,监督手段单一,过多依赖谈话,时间周期长,反而容易导致关键证据被销毁或谈话对象与其他当事人建立攻守同盟。因为分析研判不到位、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贯通运用能力欠缺,有的问题线索常“一谈了之”“初核未果”,有的问题线索不能有针对性地处置。

问题线索价值不高。当前,某些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日益隐蔽,常规的受理问题线索渠道发现有价值的问题线索越来越难。要真正了解掌握被监督单位业务中的“猫腻”,甚至看出其中偏离“初心”、夹带“私货”的门道,必须坚持长期积累,仔细了解被监督单位业务,真正下一番苦功强化监督。目前,信访举报受理、巡视巡察反馈仍是大多数派驻机构问题线索来源的主要渠道,有的信访举报内容空洞、价值不高、可查性低,却无形中增加了部门的工作量。同时,开展问题线索处置时,存在取证难的问题,有的相关知情人碍于人情世故、自身利益考量或怕得罪他人,往往躲避不愿配合,不同程度增加违纪违法问题的初核难度,案件难以取得突破。

有的办案处理程序不够严谨规范,有的派驻机构相关管理制度缺乏规范、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健全。不少派出机关出现对派驻干部选拔使用管理不够明确,只管下达任务布置工作,推荐使用鲜有人管的现象,派驻干部交流出口不畅,容易产生工作惰性和“破罐子破摔”思想,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受到影响。

切实解决派驻监督弱化的对策建议不可否认,困难存在。但坐等办法、问题自动解决是行不通的。各级纪委监委和各派驻机构应当拿出敢于担当的勇气,切实解决派驻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统筹联动作战。在现有人员基础上优化结构、整合力量,持续推进组织和制度创新,加强派驻监督与巡察监督贯通,参加巡察情况反馈会,实行联动监督工作机制,统筹工作力量,强化协同作战。加强内外联动,建立完善派驻监督职能部门与监督检查、信访、案件管理、审查调查等部门的信息沟通机制、协调协作机制等;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

派驻机构专题报告篇六

近日,东安县纪委派驻县农业委纪检组分别与县农业委、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移民开发局等九家综合监督和授权监督单位主动联系、完成对接。按照县纪委部署要求,找准角色定位,明晰工作思路,积极开展相关工作,逐步打开工作局面。

一是积极开展对接工作。为更快地熟悉情况,东安县纪委派驻县农业委纪检组深入负责监督单位,详细了解各单位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人员结构及各单位的行驶权力风险点题等情况,听取了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意见和建议,搜集整理了相关资料,建立了廉政风险点和等级与防控措施台账,为下一步有效地开展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农口系统各单位专题工作会议上,东安县纪委派驻县农业委纪检组组长传达了东安县纪委召开的一系列工作会议精神,对纪检体制改革和纪检组工作职责及监督权限进行了详细地政策解读,并对“四风”、廉政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二是全力配合扶贫工作专项巡察“回头看”工作。10月中旬,县委巡察组与县扶贫办联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扶贫工作专项巡察“回头看”,纪检组全力支持巡察组开展工作,及时报送各单位相关材料,确保巡察组了解真实情况。

当前,正值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深入落实“三转”要求的关键时期。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必须找准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主动担当作为,把思路理清研细,把责任层层落实,全面履行好监督责任。

一、明确职责定位,夯实履职尽责的理论基础尽责必先明责,要想尽快适应纪检体制改革对派驻机构履职提出的新要求,厘清职责定位是关键。派驻机构重点是督促检查相关部门(单位)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加强对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的监督,推动主体责任的落实。当前,面对“三转”要求,派驻机构必须强化角色定位,树立“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理念,把工作切入点从配合监督指导部门(单位)开展业务检查,转变到对监督指导部门(单位)依法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上来,集中精力督促其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坚持到位不越位,牵头不包办,督促不替代。同时,要强化责任意识,做到守土有责。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不履行主体责任就是严重失职,那么派驻机构不履行监督责任也是严重失职。派驻机构要对监督指导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签字背书”,这既是承诺,也是责任,既是压力,更是动力。二、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把监督责任落到实处派驻三组围绕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着力完善日常监督机制,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积极履行监督职责,有效推动了主体责任的落实。

分管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对兼职取酬进行了专项清理,查处3起长期不在本单位上班,领取报酬的问题,并进行了纠正处理。同时,着重分析问题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有针对性地给相关部门提出完善规章制度的建议,帮助堵塞制度漏洞。

派驻机构专题报告篇七

2018年,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xx市纪委的要求,xxx市开展了纪委派驻机构改革。市纪委成立派出了x个纪检组,x多名纪检干部,实现了对全市x家市直单位的派驻监督全覆盖。两年多时间过去了,派驻纪检组的各项业务工作开展都已趋于稳定,党内监督作用发挥日渐显现。但受体制机制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制约着派驻机构监督职能的发挥。为进一步做好新常态下纪检派驻工作,近期通过回顾改革后一段时间自身工作运行开展情况,并结合座谈会、个别谈话等形式,对当前派驻纪检组的工作运行情况、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进行了调查研究,现将有关情况形成调研报告。

独派驻人大是种浪费;有的对派驻机构工作职责认识不明,把纪检工作单纯看成查办大案,而不是监督执纪问责;有的把派驻机构的监督执纪看成是“找茬”、“挑刺”,甚至认为会影响人大的业务工作。

部分派驻人员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识不够。有的对驻在部门廉政风险点不多的认识有所认同;有的因循守旧,缺乏创新精神,不善于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有的在监督执纪上存在被动“坐等”的思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善于做“包打听”、“顺风耳”,甚至担心抓纪检工作会影响与驻在单位的关系,对个别干部办事拖拉、庸懒散等问题“见怪不怪”。

组进行“审核”和“把关”,让派驻机构“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职能被弱化了。

(三)监督肤浅。有的派驻机构监督方式方法只停留在参加会议、列席会议、谈心谈话以及程序监督的层面,对监督对象的情况了解不深、掌握不全面,难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对监督对象八小时以外是否存在违纪违规无法掌握,缺乏深层次监督。派驻机构有的同志来自于别的纪检部门,或从未从事过纪检工作,由于不参与驻在部门的业务工作,对驻在部门的职责认识不深,对可能存在廉政风险的环节、岗位了解不深入,容易出现脱离驻在单位实际谈监督的现象,难以实现真正有效的监督。派驻机构过于超脱于驻在部门的工作,会导致纪检监督与驻在部门工作出现“两张皮”,纪检组有劲使不上,执纪“浮在面上”。

查手段少,执纪能力滞后,直接影响纪检工作的开展。同时,由于派驻机构点多面广,派驻干部远离派出机关,有“回到纪委是客人,到了派驻单位是外人”两边够不着的尴尬,加之上级纪委往往下达任务多、安排工作多、上报材料多,业务指导少、谈心谈话少、培养关心少,派驻干部和委局干部的交流、培养、晋升的渠道尚未打通,导致派驻干部对派出纪委这个“娘家”缺乏“归属感”。

(五)底气不足。目前派驻机构的监督既不是同体监督又不是异体监督,“裁判员”与“运动员”没有完全分离。比如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仍存在一定的利益关系,派驻机构的工作经费及后勤保障在驻在部门单列,派驻干部的工资福利奖金仍挂靠在驻在单位,特别是年终绩效奖与驻在部门的考核成绩密切相关,因此驻在部门对派驻干部的切身利益拥有一定的掌控权。再比如派驻纪检干部的推荐考察、年度考核测评目前仍由纪委和驻在部门双重考核,由被监督对象给监督者考核打分、决定监督者奖励升迁。这些原因都导致派驻干部履职时腰杆不硬、底气不足,容易出现“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现象,或者从驻在单位利益出发,对发现的问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弱化了派驻机构的作用。

二、加强和改进派驻机构工作的思考。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一要抓党章意识。要尊崇党章,遵守纪律,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驻在部门党组和派驻机构要紧紧扭住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牛鼻子”,确保“两个责任”落地生根,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使守纪律讲规矩成为全体党员干部的政治自觉。二要抓思想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补足精神之“钙”,筑牢拒腐防变思想堤坝。注重专题警示教育,确保人大机关风清气正。三要抓纪律执行。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使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严格遵守(不乱说、不吃请、不收受、不请托)“四不”要求,牢牢守住纪律底线。四要抓纠风惩腐。要看住一个个节点,解决一个个具体问题,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同时,要坚持利剑高悬、震慑常在,坚决查处腐败行为。人大机关虽然不存在对外的审批权,但在选人用人、廉洁自律、内部财务管理等方面也要防微杜渐。五要抓管理监督。严是爱、松是害。要把对干部的管理监督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该批的要批、该管的要管,对问题要早发现、早解决。六要抓示范带头。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向_看齐,从领导做起,带头示范,以上率下,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贯穿到党的建设各个方面,把该担的责任切实担起来。

(二)厘清关系,转变职能。首先,要明确派出机关与派驻机构的关系。派出机关与派驻机构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派驻机构实质上是派出纪委的延伸,是纪委的“耳朵”、“手足”和“触角”,代表着上级纪委对驻在单位实施监督检查。所以一定要做好请示报告,紧紧依靠派出纪委开展工作。派出纪委职能部门也要帮助指导派驻机构开展工作,为他们撑腰打气,真正关心派驻干部的生活与发展。其次,要明确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而不是被领导与领导的关系。派驻机构要破除惯性思维,转变自身角色,强化对派出纪委的请示力度,真正把监督作为第一职责,敢于履职,敢于“亮剑”,严格执纪,对领导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敢于打招呼早提醒,防微杜渐;对领导干部的违纪问题要敢于向上反映,属于职权范围内的要敢于处理。牢固树立“加强监督是本职、不善于监督是不称职、疏于监督是失职”的观念,增强履职的责任感。

(党组)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履行“一岗双责”,配合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和“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检查,做好信访举报落实、执纪审查工作等等。要明确驻在部门党组与派驻机构在党风廉政建设上主责与专责,主抓与协抓的关系,注重两者的有机统一,通过督促、协调、建议,为党组分忧解难、出谋划策,精准发力、形成合力,达成共赢。在平时工作中,只要不影响纪检组履行本职任务,也可主动参与驻在部门机关的工作,只有深入其中,才能更为熟悉人大业务和工作情况,才能融洽与人大干部的关系,才能在参与中实现对“监督的再监督”。当然也一定要分清主次,不能反客为主,更不能因种了驻在部门的“责任田”,而荒了纪检监察的“自留地”。

作实现从被动防御转向主动出击、从权力反腐转向制度反腐、从事后惩处转向事前监督提供根本保证。二是要坚持把警示教育贯穿党员干部成长全过程,落实到干部培养选拔、考核评价、监督管理等环节,通过任前廉政谈话、廉政知识测试、节前廉政短信提醒等方式,进行廉政预警、警示教育,充分利用法纪教育基地,对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三是要充分利用函询、约谈、诫勉谈话等方式,对领导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错酿成大过,绝对不能“小问题先等等,养大了再办”。要通过制度建设,把作风建设常态化,成为一项日常工作,常抓不懈。

派驻机构专题报告篇八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派驻机构在企业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作为企业派驻在海外或国内的临时机构,其任务是执行企业的业务,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企业与外界沟通、交流、合作。在参与派驻机构的工作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了派驻机构的重要意义,并从中汲取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体会。

派驻机构对于企业的意义是多方面的。首先,派驻机构为企业带来了更紧密的外部联系。企业作为一个有限的体系,它的大多数业务都是围绕本身而展开的,而且企业内部人员相对较少,许多工作需要寻求外界协助才能完成。派驻机构作为企业的代表,可以发挥积极作用,为企业开拓新的业务渠道和商机。其次,派驻机构可以为企业增加了实地接触的机会。许多企业需要到外地或境外开拓业务,或者需要跟供应商等业务伙伴进行交流。这意味着企业需要去了解当地的文化、习俗、法律等方面,了解当地市场的情况,而这一切都需要派驻机构的协助和支持。

派驻机构工作的特点与其它企业岗位有所不同。首先,派驻机构工作需要具备高度的沟通和协调能力。因为他们是企业的代表,有时候需要和当地政府、商业机构、外籍人士等人员进行交流,了解对方的需求和意见,所以一定要具备高效的沟通协调能力。其次,派驻机构的工作需要具备较强的风险感知和应对能力。在海外派驻的岗位上,有时会遇到一些突发事件,例如本地政府改变政策、战争冲突等,这些都需要派驻机构及时应对和处理,防止对企业造成损失。

第三段:我的工作体会。

在我参与派驻机构工作的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了派驻机构的工作特点,同时也获得了很多宝贵的工作体验。首先,通过跟派驻机构工作人员沟通交流,我了解到派驻机构需要具备快速适应当地文化、习惯和法律的能力,而且还要了解当地的行业情况和商业机构,以便为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其次,派驻机构还需要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当企业需要开展大型的项目或需要与当地机构进行沟通合作时,派驻机构需要协调双方的利益,确保项目能够按照预期完成。

第四段:如何成功完成派驻机构的工作。

在派驻机构的工作中,我认为克服困难的关键是积极主动、做好规划、学习当地语言和文化、维护企业与当地政府、商业机构、业务伙伴等的关系。首先,要切实地贯彻企业的战略和计划,积极开发新的业务和商机,提高企业在当地的竞争力。其次,选定明确的工作目标,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并不断地跟进执行情况,及时地调整计划和目标。再者,在不断的工作当中,需要学会当地的语言和文化,增进企业与当地人员的交流和沟通。还需要建立良好的关系,与当地政府、商业机构、业务伙伴等建立稳固的合作关系。通过这些措施,才能更好地完成派驻机构的工作。

第五段:总结。

通过派驻机构工作的实践和体验,我认为派驻机构对于企业具有重要的意义,其能够为企业带来多种便利和机遇。同时,派驻机构的工作需要具备专业的知识、高效的沟通和协调能力,以及良好的文化素养。只有不断的实践与积累经验,才能顺利地完成派驻机构的各项工作,并为企业取得更好的发展和成果。

派驻机构专题报告篇九

派驻机构是指在一个组织或机构中设立的专门部门,其职责是监督和协调工作。在派驻机构的工作中,我深刻体会到了其重要性和必要性。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在派驻机构工作中的心得体会。

派驻机构的作用不仅仅是监督和协调工作,更重要的是促进信息流通和资源共享,提高工作效率。通过派驻机构,不同部门之间的沟通更加便捷,工作中的问题可以更及时地得到解决,各方的利益可以更好地平衡。此外,派驻机构还帮助组织更好地了解外部环境和市场需求,为决策提供更充分的依据。总的来说,派驻机构在组织中起到了桥梁和纽带的作用。

然而,在派驻机构的工作中也面临着一些挑战。首先,不同部门之间存在着权力和利益的角逐,派驻机构需要能够协调各方的利益,解决冲突。其次,派驻机构需要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在不同领域有一定的了解和经验,以便能够有效履行职责。此外,派驻机构还需要具备较强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够与各方保持密切联系,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在我的派驻机构工作中,我逐渐体会到了各方利益平衡的重要性。在不同部门的合作中,我发现只有将各方的利益合理平衡,才能够更好地推进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我也意识到了专业知识和技能的重要性。只有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才能够在工作中有所作为。更重要的是,我也发现了沟通和协调的重要性。只有通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才能够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段:结论。

通过我的派驻机构工作经验,我更加深刻地理解了派驻机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派驻机构作为一个桥梁和纽带,能够帮助各部门更好地沟通和协调,提高工作效率,平衡各方利益。然而,派驻机构也面临着一些挑战,需要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较强的沟通和协调能力。我在派驻机构工作中的体会也进一步强化了我对这些要素的理解。只有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不断改进自己的沟通和协调能力,才能够更好地履行派驻机构的职责,推动工作的顺利进行。

派驻机构专题报告篇十

纪检派驻机构作为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去年的机构改革中得到了进一步的强化和完善。我作为一名纪检派驻机构的工作人员,有幸亲身参与这一重要任务,深刻体会到了纪检派驻机构的工作意义。下面我将结合自己的亲身经历,谈谈对纪检派驻机构工作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感受工作的责任与使命。

纪检派驻机构的工作具有很强的责任与使命感。作为党员干部,我们深知自己肩负着党和人民的期望和信任,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高尚的品德。通过派驻机构的工作,我亲眼见证了一些干部被问责、追责的场景,也感受到了党的纪律建设的严肃性。这种责任感让我更加坚定了为人民服务的信念,也更加决心不辜负党的重托。

第三段:面临的挑战与困难。

纪检派驻机构的工作同样面临着一些挑战与困难。首先是纪检派驻机构的工作范围广泛,必须在各级党委政府和企事业单位之间协调沟通;其次是纪检派驻机构必须在政府与市场的边界上保持纪律的底线,维护国家财产和人民利益的安全;再者,纪检派驻机构还必须面对各种各样的腐败问题,保持清廉自守,抵御各种诱惑和打击。面对这些困难,我们必须勇于担当,虚心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能力和素质。

第四段:体验工作的成就与收获。

纪检派驻机构的工作固然面临挑战和困难,但也带给我很多成就和收获。首先是通过与各级党委政府的合作,我更加深入地了解了各级党政干部的工作情况和思维方式,对党政机关的决策过程和执行情况有了更全面的认识。其次,通过纪检派驻机构的工作,我更加深入地研究了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和实践,提升了自己的纪律观念和工作能力。最后,我还亲眼见证了一些腐败分子落马的场景,这让我深感纪检派驻机构的工作对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推动作用。

第五段:展望未来,肩负新使命。

纪检派驻机构的工作虽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依然严峻。纪检派驻机构要继续践行党的纪律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要求,切实发挥好监督和约束的作用,确保党政干部严于律己,依法办事。同时,纪检派驻机构还应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业务能力和素质,为党风廉政建设贡献更多的力量。作为一名纪检派驻机构的工作人员,我将时刻保持紧张的工作状态,发扬钉钉子精神,不断努力,不辱使命,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结尾:谈及改革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并呼吁更多的人关注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派驻机构的工作,共同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

派驻机构专题报告篇十一

市纪委派驻某局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情况的报告市委第x巡察组:

按照巡察组工作部署和要求,现将纪检组成立以来履行监督责任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一)人员情况派驻__局纪检组于x年_月_日正式成立,内设办公室、纪检室。行政编制为x名,核定职数组长(副局级)x名、副组长(正处级)x名、室主任(副处级)x名。目前实有人数x名,组长、副组长、室主任各x名,工作人员x名。根据《__的通知》(__发〔__〕x号)规定,派驻__局纪检组负责__、__、__等单位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二)有关信访、交办问题线索办理和追责问责情况1.信访件办理情况。从__至今,纪检组共收到涉及__局的信访举报件__件,已办结__件,正在办理__件。其中,反映涉嫌不作为、乱作为__件,反映涉嫌违反组织纪律__件,反映涉嫌违反廉洁纪律__件,其余__件为纪检业务范围外。

2.交办问题线索办理情况。__年__月至今,纪检组共受理涉及市__局的交办件及问题线索__件,其中,经初步核实反映问题与事实不符的__件,正在初核的__件,正在立案审查的__件,转化为问责的__件(__\__)。

3.追责问责情况。纪检组成立以来,直接或参与处理的干部有__人次,其中,组织处理__人次:提醒谈话__人次,书面检查__人次,通报批评__人次,诫勉谈话__人次。纪律处分__人次:党内警告__人次,党内严重警告处分__人次,__。

转作风,是履行纪委监督责任的重要保证。我们聚焦主业,专责专职,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切实保证监督责任落实到位。

三是发挥了督促作用。针对我镇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治理庸懒散软、强化机关作风建设等工作,强化监督,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及时为镇党委有关工作提供参考。

三是坚持正人先正己,做到自觉遵章守纪,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带头纠正“四风”,以纪检干部的实际行动树良好形象、纯廉政之风。

话工作。(四)预防腐败方面一是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做到“四。

个到位”,即排查到位、公开到位、执行到位、动态监管,同时利用廉政风险防控系统,做好提醒教育。截止2018年12月底,__共进行镇村“三新”干部任前廉洁谈话谈话人次,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人次,制定防控措施条。二是开展谈话提醒,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镇领导班子成员履职要求全面开展日常廉政谈话工作。另外,三是按照市委组织部的要求,领导干部认真报告个人重要事项,接受组织监督,2018年共18人次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四是开展清查党风廉政建设“四清单”活动,结合本地实际根据当地工作实际情况,我镇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共条,细化纪委责任共条。

(五)严明纪律方面为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监督、严明纪律,协助镇党委政府制定了《__机关管理制度》、《__村级财务管理制度》、《__三重一大议事制度》等管理制度。

社会发展软环境的进一步优化。凤山社区干部李勇军在是效能办督查中说谎给予了党内警告,对取消在编村干部的处理,其余有1人进行诫勉谈话,1人受到扣发补贴经济处罚,便民服务中心5人上班时间手机购物、玩游戏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七)纪律审查方面合理运用“一种形态”,提醒教育常抓不懈。今年以来,镇纪委运用“一种形态”处置59人,拉起防止党员干部犯错的“第一道防线”,全力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严肃案件查处,惩治违纪行为。今年镇纪委共立案29件,分别是刑事判决类1件,失职类7件,行政处罚类5件,违反工作纪律类3件,违反财经纪律类13件。共有24人受到党纪处分,5人被诫勉谈话,在每季度点评大会上,通过通报农村党员违纪典型案例,要求全镇领导干部履行好“一岗双责”,要求干部强化自律意识,并重点就易发腐败的财务管理环节等,加强了相应的监管措施,强调廉政建设的重要性、执行制度的严肃性,严防新的腐败行为发生。

五一、国庆、中秋等重大节点,镇纪委开展相关督查8次,暂未发现镇村干部违反“八项规定”有关要求。

二是镇纪检监察队伍业务素质还需提高;三是农村基层党员违纪违法案件线索排查方法不够多,体制机制上不健全,腐败的发现和揭露机制不完善,主动发现和查处案件的质量不高,查实违纪案件线索较少。三、下一步改进工作的具体打算一是积极协助镇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增强监督实效;三是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四是强化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五是强化查办案件力度,提升办案效果;六是加大纪律审查力度,聚焦主业,把纪律审查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对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持抓早抓小,查早查小,切实做好预防腐败工作。

派驻机构专题报告篇十二

由纪检监察机关对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是xxx改革和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加强党内监督的一项重大举措。自2004年以来,纪检监察机关派驻统管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和明显成效。派驻机构与巡视“全覆盖”这一提法重申了十八届三中全会对于“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的具体要求。《xxx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派驻机构对派出机关负责,履行监督职责。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阶段性成果,除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正确领导外,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已经由权力反腐败转向制度反腐败,一系列新的可行的制度应用于实践。

《中国xxx党内监督条例》规定纪委对派驻纪检组实行统一管理。派驻纪检组按照有关规定对驻在部门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

党的地方和部门纪委、党组纪检组可以直接向上级纪委报告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发生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在党内监督方面的责任:

(一)对所在委员会及其派驻机构、派出的巡视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

(二)对所在委员会常委、委员和派驻机构、派出的巡视机构的负责人进行监督;

(四)中央纪委委员对中央纪委常委的意见,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向中央纪委常委会或xxx常委会反映。

对委员署真实姓名反映的问题、意见和建议,有关部门、机构或人员应当及时转达,不得扣压;有关党组织应当及时研究、处理并以适当方式答复。

完善纪检监察机关派驻(出)机构工作有关规定,完善纪检监察干部任用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对联系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提高监督实效。

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是监督各部门反腐倡廉的主力军。报告提出,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也就是实现派驻的“全覆盖”。

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过勇表示,派驻制度作为中国特色反腐败体制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占据着重要而特殊的地位,从中央对派驻纪检机构的要求看,在全覆盖的基础上,寻找更准确的职能定位、更优化的工作机制应当是改革的重点。

“当前,派驻机构普遍存在干部使用权限不明、办案力量不足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派驻机构职能作用的发挥。”一位中央纪委驻xxx某部门纪检组长说。

报告提出的一系列具体措施意在解决派驻机构的后顾之忧,包括纪检组长在党组中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派驻机构工作经费在驻在部门预算中单列等。

过去一年,10个中央巡视组分两轮对20个地方、部门和单位开展巡视,其中第一轮巡视中发现有价值的问题线索比过去增加5倍,多名高官因此落马。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指出,“改革后的巡视制度呈现出全新面貌,监督非常认真,不是走过场,持续的时间比较长,透明度比较高,所有巡视的地点、对象、巡视组组长以及最后的巡视结果,都向社会公开,因此能够更全面地发现问题,产生强大的震慑作用。”

“此次报告提出,巡视工作要扩大范围、加强力量、加快节奏,实现全覆盖,这意味着所有的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都要适用巡视制度,目的就是让这项好制度发挥更大的作用。”马怀德说。

对于报告中提出的“探索专项巡视”,浙江省纪委副书记杨晓光提出了看法。他认为,巡视工作面广量大,必须突出重点,不能“撒胡椒面”,要根据党风廉政工作日常掌握的情况,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问题集中、情况复杂的地方和单位开展重点巡视或专项巡视,这样才能做到以小见大、由点及面。

高波则表示,专项巡视既可以针对某个地方或单位,也可以针对某个具体案件或具体工作,比如可以就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落实情况等开展专项巡视。

三、我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

由于我区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着一些有待于改进的地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工作关系有待于进一步理顺。目前,各派驻纪检组长的行政编制在区纪委监察局,实施监督和查办案件工作直接受区纪委监察局领导,承担纪委交给的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但其又是驻在部门的党组织成员,受驻在部门党组织领导,协助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派驻干部还承担了驻在部门的党群工作、老干部工作、信访工作等等,容易使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遇到情况向驻在部门汇报多,主动向上级纪检组织汇报少,造成其与驻在单位的关系实质发生变化,出现“穿新鞋、走老路”的现象。

二是职能定位有待于进一步清晰。因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处在双重领导体制之下,一些派驻干部对准确把握职能定位认识不足,出现了新的矛盾。在工作中,一些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不同程度地承担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体的责任,扮演了组织开展廉政教育活动、主持制订有关制度等牵头者而不是监督检查者的角色,造成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自己说给自己听、自己做给自己看的现象。同时,派驻机构如果主动不参与驻在单位的中心工作,就会游离于驻在单位之外,很难主动地、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工作;如果过多地参与驻在单位的业务工作,又会出现“运动员”和“裁判员”一人兼任的现象。

三是监督手段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承担着教育、保护、监督、惩处等多项职能,其主要职能是监督,但有的派驻干部监督意识不强,相对更加重视教育,而忽视了监督和惩处;有的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权力运行情况分析不够,对应当凭什么标准、以什么形式、用什么方法、采取什么措施加强监督制约的研究不够;有的驻在部门制度不够健全,涵盖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和全过程的监督监制尚未完全建立,信息不公开、不对称的问题依然存在,使派驻机构难以实行真正有效地监督。

四、进一步深化派驻纪检监察统一管理工作的对策。

要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行、三年全面覆盖”的整体思路,根据区内体制机制改革的实际,不断深入研究探索新形势下派驻机构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规律,促进反腐倡廉工作,逐步形成具有余杭特色的派驻工作经验。

(一)进一步拓宽派驻工作领域。

要在总结试点经验、参照市纪委办法、充分借鉴外地做法的基础上,逐步拓宽派驻工作领域,积极、稳妥、全面地推行派驻工作。一是全面覆盖区级机关各部门。我区现有设纪检组织的区级机关部门48个(不含10个垂直管理部门),另有不设纪检组织的各类部门20个(不含合署办公的机构以及临时性的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三年全面覆盖”的要求,在区级机关部门推进派驻工作。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按照稳步推进的思路,继续扩大试点范围,选取经济开发区、财政局、教育局等6至8个重要监督监管部门开展试点工作;也可按照全面覆盖的思路,将派驻纪检组与派驻纪工委相结合,对一些下属单位、人员编制较多的部门派驻纪检组、监察室,对其余部门按照工作职能的特点进行整合,设立派驻纪工委,统一管理各部门的纪检监察工作。二是积极推进组团派驻工作。余杭组团承担着编制规划、统筹经济发展、实施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公共项目的建设协调等职能,需要相应的纪检监察机构加强监督。可建立派驻余杭组团纪工委、监察室,设正处级纪工委书记1人,副处级监察室主任1人,负责组织协调日常纪检监察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派驻余杭组团纪检机构同时联系西溪湿地管委会。其余组团可结合体制改革的契机,逐步建立派驻机构。三是继续加强国有企业派驻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延续试点阶段向城建集团等国有企业派驻纪检组的做法,利用国有企业重组、改革的契机,继续向新成立的交通集团和旅游集团派驻纪检组织,加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监管。目前,派驻交通集团纪检组已配备到位。四是探索开展重大项目临时派驻制度。针对近年来我区重大项目、重点工程较多的实际情况,探索设立派驻纪检组或派出纪检监察专员,对一些周期长、资金大的工程项目加强监督,确保实现干部优秀、工程优质的目标。

(二)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

针对试点阶段发现的问题,要进一步理清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区纪委监察局之间的关系,明确派驻机构的职能定位。对驻在部门党组织的反腐倡廉建设责任主体地位进行再明确。驻在部门党组织和行政领导班子依然是本部门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要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把反腐倡廉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做到相互促进、良性互动。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织的“角色意识”进行再强化。推广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后,各派驻机构要牢固树立统一管理的观念,增强“派驻意识”。在履行监督职责、开展案件查办等工作上,直接接受区纪委监察局的领导,重要情况、重要问题直接向区纪委、监察局请示、报告。要协助、配合驻在部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大胆参与、全面监督,而不是包办代替、大包大揽。对组团派驻机构与镇乡(街道)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的关系进行再确认。推行组团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在省内、甚至全国也没有相应的经验可以借鉴,因此要把握稳妥、有序的原则,正确处理好组团派驻机构与镇乡(街道)纪检监察组织的关系。要充分发挥组团派驻机构的组织协调作用,在信访调查、案件查办方面有效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各镇乡(街道)纪检监察组织依然受本地党(工)委领导,在业务方面接受组团派驻机构的指导。

(三)进一步强化监督职能。

推广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后,要进一步强化派驻纪检机构的监督主体地位,要突出监督重点,针对工程建设、行政审批、农村“三资”管理等方面,创新监督形式,加大监督力度,有效解决以往“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问题。要明确监督作为首要职责。派驻机构有多项工作职责,要在统筹兼顾各项职责的前提下,进一步明确将监督作为首要职责,派驻机构要始终围绕加强监督检查、增强监督实效来开展各项工作,区纪委监察局和驻在部门要为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职责创造条件。要调动一切监督资源。派驻机构要充分调动一切可用的监督资源,尤其要调动驻在部门内部的监督资源。要发挥组织协调职能,加强与驻在部门内设的财政、审计和督察等部门的联系,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要建立监督报告直报制度。各派驻机构除重大、紧急情况随时汇报外,每半年还要将监督检查情况写出专题报告,直接报送区纪委监察局。对报告中形成案件线索的重要问题,区纪委监察局将直接立案查办。

(四)进一步加强派驻机构队伍建设。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派驻机构队伍是提高履职能力的基础,要针对统一管理后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完善派驻机构管理办法,为加强派驻机构干部管理提供依据。一是加强派驻机构队伍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按同级副职配备,并排在同资历的副职前面”的要求,为派驻机构更好地履行职责提供保证。要拓宽选人用人渠道,采用公开选拔、面向基层选调等多种方式把政治强、素质好、潜力大的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工作。要加大交流轮岗力度,积极向外推荐在派驻机构工作时间长、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的同志,积极推动内部交流、轮岗。二是加强派驻干部能力建设。要以考核评价为导向,突出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考核,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办法。要通过培训、以案代训、上挂下派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派驻机构干部的业务培训,使其既熟悉纪检监察工作,又掌握驻在部门工作特点和流程,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三是加强派驻干部作风建设。建立健全对派驻机构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派驻干部的日常管理。要完善诫勉谈话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办案回避、公务回避等制度,规范纪检监察干部的行为,对不适合在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干部,坚决予以调离;对严重违纪违法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保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纯洁。

二、加强统一管理工作的对策。

1、健全工作机制,增强管理的规范性。一是建立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联系机制。加强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和管理,明确一位专职副书记负责联系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工作,协调、帮助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加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组织建设,明确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工作职责、内容、程序及方式方法,积极稳妥地推进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统一管理工作。二是建立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协作机制。加强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情况沟通,增强相互之间的合作,形成整体工作合力,集中解决事关反腐败工作全局的重大问题,努力解决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经验不足的状况。三是建立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例会制度和交流机制,及时掌握工作动态,促进系统意识。四是建立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考核机制。每年根据实际情况,对派驻纪检组长进行述职考核,重点考核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完成所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向纪委及时报告请示重要事项、定期报告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等。

3、注重工作方法,增强工作的实效性。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在职能履行的过程中,要正确把握好相关的工作界限和处置分寸,妥善处理好服务与监督、分工与履职、职责与职能三大关系。一方面,要积极为驻在单位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当好参谋助手,围绕本单位一个时期的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及时拿出建设性意见,进入驻在单位党组的决策;另一方面,强化监督检查,协调推动反腐倡廉各项重点任务的落实,推动和促进驻在单位抓好反腐倡廉工作。要不断探索履行职责的方式方法,尽快适应从“双重管理”到“统一管理”的转换。一是通过参与驻在单位内的重要工作、参加有关会议和活动、开展调查研究等多种方式,履行对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监督检查的职责。二是根据党员、干部、群众对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开展党内监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等方面的情况反映,及时与党组进行沟通。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或建议。三是派驻机构要加强主动监督意识,积极主动地向纪委汇报工作,加强和驻在单位党组的联系协调,取得驻在单位党组的支持。四是要建立和完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内部工作制度,依法、依纪开展工作,规范工作程序,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都着重对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提出了明确要求,提出要改革和完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各省(区、市)在随后召开的地方纪委全会上,对三中全会和三次全会关于加强派驻机构改革,实现派驻全覆盖要求给予了明确和强调,积极探索加强不同层级派驻机构建设的有效途径。这是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机制完善的必然要求,也是符合纪检监察工作规律的重大举措,但在如何正确理解把握和切实贯彻落实方面却需要头脑清醒、谨慎务实,必须坚持以实事求是的精神为落实中央这一重大决策部署的指导思想,围绕改革纪检监察工作体制机制的中心任务,以加强派驻机构管理、提高派驻机构履职能力和有利于纪检监察整体工作推进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一、辩证准确理解把握中央和中央纪委的精神实质。

包括全面落实向党政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现派驻全覆盖在内的一系列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要求和举措,其精神实质是对现有的纪检监察体制机制进行改革,改革当然包涵变化之意,但不是简单的否定和另起炉灶,而是在保留原有正确内容基础上的完善与创新;也不是全盘照搬照抄,而是立足于我国党情国情民情,立足于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反腐倡廉工作现状和需要。基于以上认识,对派驻机构及其工作的改革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有利于中心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整体推进的政治方向,围绕有利于改革派驻机构体制机制、提高派驻机构履职能力的根本任务,以派驻能力全覆盖为原则,以取得实效为唯一检验标准,既要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加强顶层设计,又要允许和鼓励地方摸着石头过河,走出一条符合本地实际的派驻机构管理之路。

二、积极能动贯彻落实中央和中央纪委的精神部署。

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是建立在对社会改革发展规律和三十多年改革经验的认识和总结基础上,是建立在对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和方法论的掌握和运用基础上,作为全面深化改革重要内容之一的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也必须要立足于对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和掌握基础上,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的基本原则,既坚持改革完善体制机制、提高履职能力的政治方向和根本目标,又要允许各地各部门立足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因部制宜,充分发挥主观积极性,能动地对派驻全覆盖战略部署进行落实执行。在中央控制总量、盘活存量的人事编制管理大环境下,机械地落实向党政机关派驻机构全覆盖,既有违辩证唯物主义,也不符合各地各部门的实际;在派驻机构职责定位、机构设置和工作保障等顶层设计和实施细则没有健全完善之前,简单地向党政机关推行派驻机构全覆盖,对于切实解决提高派驻机关履职能力、延伸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问责的触角,并不会有实质性裨益,充其量是一种披着贯彻中央精神的形式主义执行行为,是一种不负责任的政绩观。

中央纪委和中央部委办局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工作保障等方面有其独特优势,各省市县基于机构、人员编制控制严格,经费保障紧张等实情,要想与中央同步全面实现派驻机构全覆盖是非常困难和不现实的,尤其是市县一级党委和政府更是困难重重。各地要正确理解、准确把握中央和中央纪委的精神实质,在精神和部署指引下,充分立足本地实情,合理确定贯彻落实的过渡期,不适合全覆盖的,或时机尚不成熟的,可因地制宜地采取监督能力全覆盖的措施,探索实践不派驻、少派驻情况下监督触角的延伸和监督效力的覆盖,如部分省市县近几年探索实施的将派驻机构人员编制收回、另行成立完全隶属纪委监察机关的纪委监察分局的方法;以及充分发挥省市县直机关纪工委作用,和未派驻单位机关党委或机关纪委作用的思路,都在困难面前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待时机、条件成熟后再逐步多派驻,直至全派驻。第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和市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要深刻领会中央和市委关于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的要求,围绕落实“两种责任”、“两个为主”、“两个全覆盖”,把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结合起来,求真务实、探索实践、循序渐进,推动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承担监督责任。要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党组)要定期向上级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办法,加大问责工作力度。要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改革和完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推进派驻机构在党政机关的全覆盖,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改进巡视制度,扩大范围、加强力量、加快节奏,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突出发现问题、强化震慑作用。

第二,强化纪律建设,持之以恒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要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保证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xxx同志为xxx的xxx保持高度一致,保证中央和市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要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要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巩固和扩大成果,结合深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全市开展整治长期租用宾馆饭店办公问题、清理“小金库”、治理各种名义“乱收费”、整治服务态度问题“四个专项整治工作”。坚持整治与立制相结合,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加大执纪检查力度,坚决防止已纠正“四风”问题反弹。严格执纪监督问责,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第三,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各级纪委要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xxx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加大初核力度,提高案件自办率,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要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要严明审查纪律,加强办案安全工作,依纪依法安全办案。

第四,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要完善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大问责力度。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抽查核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进一步发挥法律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要用法规制度规范党员干部行为,进一步落实民主集中制、巡视制度、审计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和各项公开制度。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对党的法规制度心存敬畏,模范遵守,坚守底线,提高制度执行力。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加强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创建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第五,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深化提升“八个板块”反腐倡廉建设。要根据中央《工作规划》要求,制定天津市实施办法,明确任务目标、方法步骤及具体措施,把惩防体系建设与“八个板块”反腐倡廉建设有机结合,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的主体责任和各部门的责任,围绕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各级纪委要加强监督检查推动,促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第六,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坚守责任担当,推进组织制度创新。要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明确职责定位,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要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从组织创新和制度建设上加强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自觉接受党组织、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的队伍。

全会号召,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中央纪委和市委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xxx同志为xxx的xxx周围,统一思想、坚定信心,锐意进取、改革创新,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推进美丽天津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派驻机构专题报告篇十三

派驻机构人员是指被委派到某个项目或组织中的员工,他们通常需要在此地长时间工作和生活,与当地人交往和合作。我作为一名派驻机构人员,在这段时间里,有很多感悟和收获,让我对人生有了更多的理解和观察。

第二段:文化的冲击与理解。

当我到达派驻机构时,首先感到的是文化上的差异。与周围的人交流时,语言不通是很大的问题,但是通过不断的学习和了解,我逐渐掌握了当地的语言和文化,更深入地了解了当地人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这些了解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也让我更加尊重和理解各种文化的存在。

第三段:人际关系的处理和建立。

在派驻机构的生活中,人际关系的处理和建立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我最初的几个月里,遇到了不少的困难和障碍。但是,随着日子一天天的过去,我渐渐地建立了与当地人的联系,并与他们成为了好朋友。在与当地人的相处中,我学会了尊重和理解,也从他们身上学到了不少实用的生活技巧。

第四段:工作的挑战和成就感。

派驻机构的员工通常会接触到许多挑战和问题,但同时,他们也会获得很多的成就感。在我的工作中,我不仅学会了如何处理复杂的工作事务,还在团队中获得了很多的赞誉。这些荣誉和成就让我更加热爱我的工作,也让我更加认识到自己的优点和能力。

第五段:回顾与展望。

通过这段时间的派驻经历,我收获了很多,想必将对我的未来产生巨大影响。我会继续努力、学习和进步,在未来的日子里,将这些收获和经验用于更加广阔的工作领域。我也希望有更多的人可以成为派驻机构人员,从中获得成长并造福社会。

派驻机构专题报告篇十四

自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出纪检派驻机构改革以来,派驻纪检机构成为了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力量。我曾有幸参与其中,历经一个多年的时间,深感这一机构的重要性和影响力。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一些我对纪检派驻机构的心得和体会。

派驻纪检机构的设立,将纪检工作进一步推进到了一线,紧贴着群众的利益,直面着权力的滥用。通过派驻机构,纪检干部可以更加深入地了解党员干部的工作和生活,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化解矛盾。这种方式使得纪检工作在发现问题之后,能够迅速采取行动,防止矛盾的升级和问题的恶化,为党和人民发现腐败分子提供了有力的手段。

纪检派驻机构具有以下特点和优势。首先,派驻纪检机构是以事实为依据的,不受任何人和势力的干扰。纪检干部不受单位的约束,可以全面客观地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其次,派驻纪检机构是对党员干部权力的有效监督。纪检干部可以随时对党员干部进行监察,确保他们依法依规行使权力,不滥用权力。再次,派驻纪检机构具有尽职责的责任感。纪检干部深知自己肩负着党和人民的重托,不敢有丝毫懈怠和松懈。

然而,纪检派驻机构在实践中也会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首先,派驻纪检机构的人员和资源有限。纪检干部需要同时监督和调查多个单位,而人力和物力的匮乏让他们感到力不从心。其次,纪检干部的工作往往会遭受各种各样的干扰和阻挠,特别是来自权力者的反制。这对纪检干部的工作造成了很大的困扰。最后,一些党员干部对纪检派驻机构的存在持有怀疑和敌视态度。这些官员往往认为,纪检干部通过派驻机构干预他们的工作、监察他们的行为,这种干预和监察是不必要的和不恰当的。

纪检派驻机构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它也有可以改进的地方。首先,我们应该加大对纪检干部的培养和选拔力度,提高他们的素质和能力。其次,我们要充分发挥纪委的职能,加大对派驻纪检机构的支持力度,确保纪检干部能够高质量地开展工作。最后,我们应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培训,增强他们的纪律和法规意识,提高他们防腐意识和抵制腐败的能力。

总结:

纪检派驻机构是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力量,它的设立使得纪检工作更加立体和全面。在实践中,纪检派驻机构也面临着一些困扰和挑战。我们应该对纪检派驻机构加以改进和完善,提高纪检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加强对派驻纪检机构的支持力度。相信通过不断地努力和改进,纪检派驻机构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发挥更大的作用。

派驻机构专题报告篇十五

第一段:介绍派驻机构背景及目的(大约200字)。

派驻机构一般是指政府部门下设的派出机构,为了解决跨区域、跨部门工作协调不畅的问题。它的目的是为了加强与各层级的协调与沟通,避免部门之间的互相独立和信息不通畅的情况。派驻机构能够有效提高公共管理效率,使政策落地得到更好的实施。

第二段:派驻机构的优缺点(大约300字)。

派驻机构的优点在于它能够进行有效的协调与沟通,避免部门之间的信息不通和协调不畅问题。它能提高政策执行的效率和质量,解决跨部门、跨区域的协调问题。此外,它还能够加强基层政府与中央部门之间的联系,提高政策与行动的统一性和一致性。

然而,派驻机构的实践常常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一些局部政策实施的情况可能会受到当地地方利益集团的干扰。还有一些机构缺乏足够的工作力量和资源,还会存在部门之间的互相独立和协调不畅的情况,会限制派驻机构的实际效力。

第三段:派驻机构的管理要求(大约300字)。

要使派驻机构能够发挥它的作用,需要一些必要的管理要求。首先,它需要足够充足的资源,包括人事、财力、和物资等方面的支持,以保证机构能够发挥工作效能。其次,它需要能够处理好与地方人民政府的关系,特别是在执行区域性或局部性政策时,需要与地方政府做好沟通。在此基础上,派驻机构应加强与各部门和层级的合作,以确保工作的有机统一性。最后,派驻机构还需要建立良好的自我监督机制以保证组织能够按时、按质量的完成工作任务,促进基层工作的创新和进步。

我曾担任过一次派驻机构的工作,体会到了它的优缺点。在一些日常工作中,我们与基层干部一起,调查了一些战时生产物资储备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与地方干部做好了沟通,共同分析和判断并采取措施,集中储备了战时需求的物资。同时,我们也遇到了一些困难,比如执行过程时遭遇到局部利益干扰等问题。总的来说,这次体验让我意识到政府工作要注重实际操作,以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

第五段:结论(大约200字)。

派驻机构在改进政策执行能力方面具有着重要作用。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仍需要克服一系列的困难。为了实现派驻机构的管理充满活力,我们需要更大程度上地加强各地区的沟通、协调和配合。同时,我们也需要加强派驻机构内部的自我改进和自我监督机制。政府应该重视和改进派驻机构工作机制,以建立服务人民的制度,更好地发挥社会管理的作用。

派驻机构专题报告篇十六

第一段:派驻机构的背景和意义(200字)。

派驻机构是指中央政府或者地方政府将工作人员派驻到特定单位或部门,对其进行监督、指导和协调的一种管理方式。派驻机构的设立和运作,旨在加强党的领导,提高行政效能,推动工作落地,解决突出问题。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全球化的深入推进,派驻机构在我国的各个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在这一过程中,我有幸参与了某地方政府某机构的派驻工作,并有了很多体会和感悟。

第二段:服务意识的培养与强化(200字)。

作为派驻机构的一员,我深刻认识到服务意识对于工作的重要性。在派驻单位的工作中,我时刻保持一颗为群众服务的初心,真正将自己置身于最需要帮助的人群中。通过深入调研,了解群众的需求和困难,积极协调资源,改善和创新服务方式,力求让每一个人都能感受到派驻机构的关怀和帮助。同时,服务意识的培养与强化也要求我们充分了解派驻单位的工作规律和业务特点,合理安排工作任务,高效推进工作进程,确保每一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第三段:问题解决能力的提升与实践(200字)。

在派驻机构的工作中,我遇到了许多问题和困难。面对这些挑战,我不畏艰难,积极寻求解决方案。通过调研分析、与相关部门协商和沟通、借鉴他人的经验和做法等方式,我逐渐增强了问题解决的能力。我发现,只有深入了解问题的本质和背后的原因,找准切入点,采取有力的举措,才能真正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我也明白了问题解决的过程是一个动态的、长期的过程,需要不断学习和实践,不断调整和适应。

第四段:协作能力的提高与拓展(200字)。

协作能力是派驻机构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项素质。作为派驻机构的一员,我始终坚持合作共赢的原则,与派驻单位内外的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和沟通,加强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通过与各方合作,我不仅扩大了自己的人脉和资源,还获得了更多的支持和帮助。同时,我也向派驻单位的同事们学习,吸收他们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提高了自己的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只有团结一致、相互支持,才能在派驻机构的工作中取得更好的成绩。

第五段:对派驻机构的展望和感受(200字)。

通过这段时间的派驻工作,我深刻地感悟到了派驻机构的重要性和价值。它既是党的领导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又是促进改革发展的一种有效方式。派驻机构的成立和运行不仅可以解决行政难题,提高治理能力,更能够推动各方面工作的深入推进,倾听民声,凝聚人心,真正服务于人民、造福于人民。我将继续坚持服务意识,提升问题解决能力和协作能力,在派驻机构的工作中实现自我价值的同时,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派驻机构专题报告篇十七

纪委派驻机构改革是当前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提升党的执政能力和水平。作为基层干部之一,在这次改革中,我深受启发和感受,有了一些心得体会。

纪委派驻机构是监督机构,其作用在于监督各级党组织及其领导干部的廉政建设工作,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然而,从一些机构和个人身上发现,纪委派驻效果并不明显,存在遗漏或者有差错的现象。因此,对纪委派驻机构改革显得非常必要和紧迫。

纪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创新之处在于推行选派制和轮换制。通过前期的策划和设计,各级纪委逐步将更多的机构和人员派驻到企业和社会组织中,把原本分散在各级纪委的监督力量聚集到企业中,大力推动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此外,通过轮换制,使纪委派驻干部可以更好地增长经验、更新思路,从而更好地服务于全局的工作。

纪委派驻机构改革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深化党的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通过改革,纪委派驻机构降低了对外工作提出意见的门槛,使得更多企业可以(或要求)接受监督,并将意见和建议及时反映给企业领导,这有利于减少不良行为的发生,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最终不仅有利于企业自身发展,更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第五段:结论。

纪委派驻机构改革是一项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重大举措,不仅严肃要求党员干部恪守纪律,更要求各级政府机构积极开展各项政策措施。在此次改革中,我深受启发和感受,更深入了解了纪委派驻机构的重要性以及创新之处,也结合实际工作体会到了改革的实际效果,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更加积极地投身于改革实践中,为我国的发展贡献更多的力量。

派驻机构专题报告篇十八

第一段:

纪检派驻机构是党中央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作为纪委派驻机构的一员,我在过去的几年中深切感受到了这一制度的作用和意义。在坚守岗位、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我深入思考并总结了一些心得体会。

第二段:

首先,纪检派驻机构的存在有效地推动了纪委监察工作向纵深发展。纪检派驻机构在中央和省级纪委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不仅具备了丰富的调查取证经验,而且更重要的是可以更深入地了解被派驻单位的组织结构、工作流程以及可能存在的问题。这种纵深发展的方式,使得我们能够更好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问题,提高了纪委的工作效果。

第三段:

其次,纪检派驻机构的强监督作用引起了被派驻单位的高度关注和警惕。纪检派驻机构通过日常监督、巡视和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这种强有力的监督作用,让纪检派驻机构成为被派驻单位不敢有丝毫松懈的“利剑”,有效地震慑了一些潜在的腐败行为。与此同时,监督方式的公开透明也提高了工作的公信力,增强了被派驻单位的合作意愿。

第四段:

此外,纪检派驻机构的存在和工作模式也提醒我们要始终保持清正廉洁。作为纪检派驻机构的成员,我们要时刻自我警醒,坚守廉洁底线。只有自己做到清正廉洁、加强自身修养,才能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发挥纪检派驻机构的作用。同时,我们也要有意识地加强同被派驻单位的交流沟通,做到“红红脸、出出汗”,增进相互之间的了解和信任。

第五段:

综上所述,纪检派驻机构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方式和手段。在实践中,我们深刻认识到纪检派驻机构的作用和意义。它使纪委的工作能够更深入、更有效地推进,有效预防和治理腐败问题。纪检派驻机构的存在也促使了被派驻单位的高度警觉,强有力地推动了廉政建设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发挥好纪检派驻机构的作用,坚守廉洁底线,更好地履行职责。同时,也希望广大党员干部能够认真对待纪检派驻机构的监督和指导,主动配合工作,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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