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泄密案件剖析报告(专业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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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泄密案件剖析报告(专业20篇)
时间:2023-11-08 04:53:10     小编:温柔雨

报告需要准确、客观地反映问题和情况,并提供有据可依的数据和分析。在准备报告之前,先进行充分的调研和收集相关资料,以便在报告中提供准确和有说服力的信息。在阅读这些报告范例时,大家可以了解到不同报告的结构和内容要点。

失泄密案件剖析报告篇一

根据《中共南召县委办转发南阳市委关于严肃会风会纪的通知》《中共南召县纪委监委关于围绕桐柏县黄岗镇党委书记史焕岭违反工作纪律典型案例开展以案促改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按照要求开展了相关活动,经过学习,使我思想上进一步清醒和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为汲取教训、防微杜渐,现对照个人思想工作实际,剖析自身存在问题的原因,并制定整改措施。

(一)学习上还不够。系统的理论学习还不够注重。在学习中,不能认真读原著、悟原理,学习还不够系统,有时学习仅浮在表面,还没有到达应有的深度。有时只顾忙于一些具体的工作,自觉主动在挤时间学习不够,闲时学一阵子,忙时学的少,对理论上的一些问题,尤其是一些新问题理解还不深,使理论水平不能尽快得到提高。

(二)自我反思和自我检讨不够。平时只是忙于工作,很少自我静下心来对照党章、对照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对照纪律处分条例进行自我剖析和检讨。在组织生活会上自我批评多,在其他情景下作自我批评少。有时批评自已还打不开情面,不够大胆,怕触及自我内心感情深处,没有“刮骨疗伤”的勇气。

(三)工作缺乏担当。对待困难有畏难情绪,缺乏担当意识,不敢主动作为,不敢干、缺乏朝气蓬勃、斗志昂扬的工作热情,害怕干,即使干了也不大胆,在干的过程中进取动性不够强、创新意识不够,害怕出了差错被批评或处分。有时仅满足于领导叫干啥就干啥,领导叫怎样干就怎样干,反正有了问题自我不用担当。

一对待工作要高标准、严要求。树立赶超一流的工作目标,克服小成即满的思想,对待工作多思、多想,研究规律、研究特点,发现问题,逐步提高,善于总结,善于挖掘。在工作中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新思维方式,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促进自我工作不断上台阶、上水平。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时时处处严格约束自我,正确对待个人得失,不计名利,不讲价钱,不图虚名,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以新的境界、新的姿态,扎扎实实,有创新的开展各项工作。严格要求自我,不论是学习上还是工作上,这样才能保证自我不断的在工作中提高,才能看到问题发现问题,然后解决问题,为事业贡献自我的力量。

(二)定期开展自我批评。阶段性地对自我的学习、工作和思想进行总结,主要是查找问题和不足,边查边纠,自责不自宽,严格要求自我,不再“下不为例”,做到防微杜渐。始终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状态,要把个人的追求融入党的事业之中,时刻遵守党的章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做到思想上、言行上与党组织坚持高度一致。

总之要以这次开展的以案促改工作神为契机,纠正自我的一些缺点错误,解除一些思想负担,改善一些工作方法,理清一下工作思路,振奋精神,开拓前进,和全体同志齐心协力,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以一流的业绩做好各项工作,为推进工信局全面建设作出自我的贡献。

失泄密案件剖析报告篇二

xx等人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极其恶劣,情节极其严重,同时也说明我县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特别是基层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还没有完全树立,自觉抵制腐败和不正之风的习惯还没有养成。全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深刻汲取惨痛教训,对照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反思剖析,以案为鉴,以事为镜,切实吸取教训,做到警钟长鸣,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一)必须突出思想教育这个根本。从近年来全。

县查处的腐败案件来看,都强烈警示我们,腐化堕落是从精神防线失守开始的。有的党员干部背离了党的宗旨,背叛了入党誓词,一味谋求个人升官发财,置党的事业、人民的利益于不顾;有的党员干部特权思想严重,私心作祟、私欲膨胀,把个人私利融入公共权力运行之中。xx等人正是随着职位的升迁、生活的改善、环境的变化,放松了理论学习和对自己的思想改造,导致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扭曲,最终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因此,我们要把思想教育放在首位,使全体党员干部补足精神之“钙”,筑牢思想之魂,结合推进“三基建设”,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视察xx重要讲话精神和“xx”重要讲话精神,坚定“四个自信”,深化“四个意识”,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敏锐。

(二)必须突出严明纪律这个重点。权力是法律法规授予的,必须依法依规行使。从发生的腐败案件可以看出,腐败行为虽然表现各异,但无论涉及副国级、省部级高官,还是科级以下干部,无论是贪污侵占,还是收受贿赂,本质上都是违规行使权力。领导干部一旦失去依法依规用权的观念,就会凌驾于法律和纪律之上,独断专行,滥用职权、“暗箱操作”也就习以为常了。xx等人受党教育多年,理应时刻保持敬畏之心,真正敬法畏纪、遵规守纪。坚持把握务实管用的原则,突出针对性和指导性,及时修订、建立制度,有什么漏洞堵什么漏洞,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查漏补缺,不断把制度笼子织密织牢,从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唯有如此,权力才不敢“任性”、不能“任性”。

二、加强党性修养,心系群众做好公仆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时期,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对党员干部的知识水平、理论修养、领导能力、自律意识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只有深谙宦海浮沉贵养廉、奉公守法莫贪钱的深刻道理,才能具有不为名利所动的浩然正气,才能在自己的岗位上抱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之心。因此,我们要把学习作为自己的终身任务,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觉悟、思想境界和文化水平。忠实地履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的要求,牢固树立党章意识,自觉规范自己的言行,真正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坚定,以廉为荣、以贪为耻,淡泊修身、廉洁从政。

三、坚持严以用权,遵章守纪秉公办事岗位意味着责任,领导意味着服务。如果权力观念错位,私欲膨胀,胆大妄为,必然会触犯党纪和法律,受到应有的制裁。人生没有后悔药,绝不能用自己的政治生命、青春年华、人生自由和完美的家庭去以身试法。权力是党和人民所赋予的,无论在什么岗位上掌权、用权,我们都要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要有权力在手,重任在肩,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审慎态度,克己奉公、遵章守纪,始终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

四、带头艰苦奋斗,争做廉洁勤政表率艰苦奋斗是我们党的传家宝。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我们党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都遇到了种种艰难险阻,我们的事业成功都是经过艰辛探索、艰苦奋斗取得的。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员干部更应当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廉洁自律、勤政务实,做到心不贪、手不长、嘴不馋,经受住权力、金钱、物质的考验,在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的侵蚀面前保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做到常思贪欲之祸,常除非分之想,常修为官之德,常记公仆本色,争做廉洁勤政的表率。五、自觉接受监督,慎独慎初防微杜渐没有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权力就会出问题,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手莫伸,伸手必被捉”。放眼古今,无数事实告诉我们,掌权者一旦成为“脱缰野马”,迟早会掉下悬崖。因此,广大领导干部一定要十分珍惜组织给予的干事创业平台、锻炼成长舞台,不断增强党性锻炼与道德修养,践行群众路线,树立正确的权力政绩观,牢记“监督是爱,放松是害”的理念,时刻保持一颗平常心,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真正做到防微杜渐,慎始善终。以史为鉴,可知兴替;以人为鉴,可知荣辱。警示案例告诉我们:腐败之路就是毁灭之路。

今后,我将牢记党的宗旨,坚定理想信念,努力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积极投身“两学一做”学习活动,锤炼作风、提升自我,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为党和人民奉献青春和力量!

失泄密案件剖析报告篇三

张坚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理想信念缺失,与人民群众毫无感情,道德败坏,腐化变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十分恶劣,特别是对全省扶贫工作带来的伤害和影响,更为严重。严肃查处张坚案件,充分表明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觉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一刻不停歇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不廉洁斗争的鲜明态度和坚强意志,充分彰显了我们党在推进社会革命的同时进行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和无畏气概。我坚决拥护党中央对张坚严肃查处的决定,坚决与张坚的错误思想和行为划清界限,坚决执行中省关于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的安排部署。

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我始终坚持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自觉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在工作、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但对照此次专项警示教育的标准和要求,我认为自己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贯彻落实"四个意识"方面。

张坚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工作纪律,毫无“四个意识",对党中央关于脱绘攻坚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不力、消极应付,这对我是一个警示。虽然我在政治上能够始终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但在学用关系处理得还不好,理论学习和具体实践一定程度上存在脱节。

(二)遵守政治纪律方面。

(三)遵守组织纪律方面。

(四)遵守廉洁纪律方面。

人生道路很长,但关键之处往往就是几步,放松自律,就会铸成大错。张坚案就是一个典型,小贪收不住,就会成为大贪。我在工作中能够自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的具体要求,紧绷康洁自律这根弦,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和不廉洁侵袭,带头树立良好家风,不存在利用职权或影响为家属亲友谋求特殊照顾的行为,不存在收受礼金的行为。

(五)遵守工作纪律方面。

党的工作纪律,是党组织和党员依规开展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我能够按党性原则办事,按政策制度办事,按制度程序办事。但是更多的注重自身严格要求,目前对单位的管理制度和内控体系学习了解的还不够全面细致,些程序、规定也是边干边学,需要进一步加快学习和掌握管理制度和纪律规定。

(一)理论学习还不够深。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还不够扎实、不够深入、不够细致,主动性、规划性、系统性还不充足,存在用到才去学的现象,客观上以工作忙、压力大、事务性工作多为借口,没有处理好工学矛盾。对会议、文件的学习还存在实用主义心理,与对工作联系紧密的内容学得相对多一些,对其他方面的学习不够及时。

(二)党性锻炼还不够强。面对党委安排的工作任务,没有很好地处理好抓业务工作与加强自身党性锻炼的关系,存在忙于事务性工作而放松主观世界改造的现象,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调安排的多,身体力行的少,在虚心听取和接受同志们和基层群众的批评建议方面流于形式,对一些社会不良风气、错误言论甚至损害党的形象的言行批评抵制不力,政治斗争性还不够强,精神上"缺钙"的问题解决得不够好。

(三)工作创造性不强。随着参加工作时间的增加,工作环境的变化,我在勇于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奋发有为方面的劲头和积极性时有减弱,还习惯于用老方法、老思路解决问题,工作的阅劲、干劲、拼劲还需要再增强,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还是不够强。

(一)强化党性修养,做到心中有党。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要以案为鉴,努力加强自身的党性修养,做到心中有觉、心中有民、心中有戒。要持续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观察和解决问题,挺起共产党人的精神脊梁,补足"精神之钙"。

(二)强化使命担当,做到心中有责。脱贫攻坚作为当前我党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目标的"硬骨头",是检验共产党人使命担当的试金石。

(三)腥化廉洁自律,做到心中有戒。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廉洁自律没有休息区。我将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对照觉童党规觉纪净化自己的思想、校正自己的行为,从反直教材用中受到教育和警醒,养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把高标准、严要求贯穿到日常生活的每个细节,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

失泄密案件剖析报告篇四

大家好,今天我们组讲的课题是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以及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融资市场的产生而出现的一种新型经济犯罪。刑法学界通说认为: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是指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人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这一新型罪名由于其诞生时间短,因此目前司法实践部门对这一罪名的理解和把握并不太准确,因而有必要对其认定问题进行深入的讨论。

一、对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客观方面进行考察。

1、行为人进行内幕交易或者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即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所谓内幕信息,指在证券、期货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公司证券、期货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尚未公开的信息。根据《xxx证券法》第75条规定,“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为内幕信息。下列信息皆属内幕信息:(一)本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二)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三)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四)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五)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六)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七)上市公司收购的有关方案;(八)xxx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对证券交易价格有显着影响的其他重要信息。”内幕信息具有两个特征:

一、秘密性,即未公开性,二、重要性。如何认定犯罪嫌疑人利用或泄露的信息属于内幕信息,也应当从这两个方面进行考察。

内幕信息的秘密性,是指该信息尚未公开,尚未为证券、期货市场上的有关证券、期货投资者所获悉。对该信息未公开的认定,我国《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公布和公开应以有关信息和文件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上为准。《证券法》第69条明文规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作出的公告,应当在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报刊上或者在专项出版的公报上刊登,同时将其置备于公司住所、证券交易所,供社会公众查阅。”也就是说,只要证实行为人的交割单所载日期先于其交易行为所利用的信息的合法公开日期,就认定为利用的信息属于“未公开”的信息。内幕人员在该信息公开前,使用他人尚未掌握的信息进行相关证券、期货合约买卖或建议未知该信息的他人买卖相关证券、期货合约,为自己和他人牟取非法利益,应当认为是涉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

对于内幕信息的重要性的评判标准,我们小组认为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第一,该信息公开后是否对相关证券、期货合约价格形成了影响,一般不应该考虑该信息的内容最终是否被实际付诸实行。若该信息公开后对相关证券、期货的交易产生了重大影响,则应当认定该信息的重要性。第二,犯罪嫌疑人是否使用该信息未自己或者他人牟取了不法利益。若犯罪嫌疑人利用该内幕信息牟取了巨额不法利益,相应的就会造成他人合法利益的被侵犯,也从一方面说明了该内幕信息的重要性。

行为人有利用掌握的内幕信息操纵相关证券、期货交易市场,牟取非法利益,或者将内幕信息泄露给他人,使得他人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对内幕信息“利用”的认定,《刑法》第180条虽然没有明文规定“利用内幕信息”的文字,但其表述方法实际上包含有“利用内幕信息”之意。只要对内幕信息“知情”,或非法获悉内幕信息,又在信息未公开前买卖或使人买卖该证券,也就是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而不需要再规定利用内幕信息,以免产生歧义。该行为具体体现在:

三、非内幕人员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或者其他途径获得内幕信息,并根据该信息买卖证券、期货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证券、期货。行为人通过对已公开信息进行分析判断,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掌握别人未掌握的信息对证券、期货进行买卖,牟取利益的行为,不应当认为是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当然,立法中也规定了内幕交易行为的例外情况。根据我国实际经验,下列行为不属于内幕交易行为:依法回购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买卖行为与内幕信息无关;行为人有理由相信内幕信息已经公开;事先不知道泄露内幕信息的人为内幕人或不知道该信息为内幕信息。

2、行为达到情节严重程度。所谓情节严重,在刑法理论上通常指内幕交易人非法获利数额巨大?或非法避免损失数额巨大?,给不知内幕信息的其他投资者造成严重损失或引起了其他严重后果,导致证券、期货市场动荡、紊乱等情况。

二、对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主体进行考察——是特殊主体还是一般主体。

1、有学者认为,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主体属特殊主体,即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具体来说包括两个方面的人员,一方面是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即内幕人员;另一方面是内幕知情人员之外的通过各种非法途径获取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即非内幕人员。粗看刑法第180条第1款的规定,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主体似乎是“特殊主体”只有“内幕知情人员”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才构成该罪。在刑法理论中,以主体是否要求以特定身份为要件,犯罪主体可以分为一般主体与特殊主体;刑法规定以特殊身份作为要件的主体,称为特殊主体。判断某一犯罪构成的主体是否为“特殊主体”,其关键之处即在于是否要求犯罪主体必须具备“特定身份”,非法获取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并不具有任何刑法意义上的特殊身份”某些学者之所以将“非法获取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视作“特殊主体”,其理由可能在于:一般人没有掌握证券交易内幕信息,当然也就不可能去实施内幕交易或泄露内幕信息;只有具备特殊身份即“非法获取了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人(以及通过职权掌握了内幕信息的人即内幕人员)才具备实施上述犯罪行为的条件。

2、非法获取证券交易内幕信息”并不是犯罪主体方面的特征,而是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因为,社会中的任何一个人都有可能去实施“非法获取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行为。即只要同时具备“非法获取证券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内幕交易或泄露内幕信息”两个行为,实施该行为的主体就可以成为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主体,而这个主体可以是任何人,并不需要其拥有某种特定身份,因此,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3、内幕交易的主体被称为内幕人员。从我国证券法73条的叙述中可以看出,我国内幕主体包括两大类:一是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二是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我国《证券法》在第73、74条规定了内幕人员的范围。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四类:(1)公司内幕人员。这主要包括证券法第74条所列的前四项,即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2)政府机构内幕人员。这主要是指政府机构中由于其监督、管理地位而能够接触获得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人,这主要体现在《证券法》第74条第5项的规定,即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以及由于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进行管理的其他人员。(3)市场内幕人员。这是指与公司没有隶属关系,但由于其业务或职业而获取有关公司内幕信息的人。《证券法》第74条第6项中规定的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等均属此类。(4)非法获取内幕交易信息的人员。这些人本身没有条件获取内幕信息,却采用不合法的方法获取内幕信息或没有法律上的根据而接受内幕信息。这类主体有两个要件:一是不属于前述三类有条件或职权获得内幕信息的人员;二是他们或得内幕信息的手段是非法的,实践中主要是窃取、骗取等方式。

三、对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罪的主观方面进行考察——是否包括过失。

1、内幕交易行为构成犯罪,其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这基本上没有争议;但是,“过失”泄露内幕信息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刑法第l5条第2款明确规定:“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过失泄露国家秘密之所以构成犯罪,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刑法第398条有明文规定。但足,我们不能简单地以此作类比,就认为“泄露内幕信息罪”的主观方面也包括“过失”。因为,刑法第180条并没有规定“过失”泄露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行为构成犯罪。其他条款也没有相应的内容。因此,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不包括过失。

四、对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理解。

1、随着证券、期货市场在我国的兴起与发展,证券、期货交易领域利用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未公开其他的信息进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泄露利用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未公开其他的信息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的行为时有发生,这种行为被证券、期货业界称为“老鼠仓”。这些行为严重违反了证券、期货交易应当遵循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危害了证券、期货交易信息保密制度,侵害了投资者的利益,破坏了证券、期货市场秩序。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四款:“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3、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在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的行为,必须发生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交易、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内幕信息以外的信息尚未公开前,这是构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所必须具备的时间要件。但是,如果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信息已经公开,由于该信息已不再是未公开性质,也就不存在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的问题,此时上述从业人员、工作人员即使买入或者卖出了该证券、进行了证券、期货交易也不构成该罪;即使将该信息告知别人,明示、暗示别人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交易也不构成符合该罪犯罪的客观方面的时间要素。

2、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累计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3、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累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4、多次利用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活动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节。我们认为,行为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的主要动机就是在于获取非法利益,或者避免、转嫁自己的损失。因此,非法获取利益或者避免、转嫁自己的损失的多少应当也是情节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所谓“获取非法利益”,是指行为人通过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非法获取利益的数额。在司法实践中,要注意不能将行为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时买入或者卖出的证券,以及进行期货交易价值的全部计算为违法所得,后者显然包括成本在内和应得利益在内,不属于获取非法利益的范围。

5、利用未公开信息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国家证券、期货交易管理制度(或者秩序),又包括他人的财产权利。其犯罪对象为“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对于“内幕信息”包含哪些内容,我们已在上文进行论述。

6、作为一种新型的市场经济犯罪,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危害主要体现在:

1、对具体投资者的危害。当有人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进行证券交易时,其他外部投资者整体利益将遭受损失,而且该投资者整体损失等于建立“老鼠仓”行为的收益。

2、对发行公司的危害。如果发行公司的管理人员可以利用利空消息来规避损失甚至牟利的话,这样管理人员谨慎经营、规避风险的经营技巧将被淡化,增加公司经营成本。

3、对为发行公司提供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及其他市场媒介的损害。如果上市公司的管理层从事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的话,不仅损害了一般投资者的利益,无形中也把为其提供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拖下水,从而对这些中介机构的声誉造成损害。四是对证券、期货市场乃至国民经济的危害。当其他投资者意识到有人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就可能退出证券、期货市场,影响证券、期货市场的长期发展。可以说,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是一种投机取巧,违反市场交易竞争公平、公正、公开的交易欺诈行为。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立法,对于预防、打击“老鼠仓”的犯罪行为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对此有还待进一步地深入研究。

失泄密案件剖析报告篇五

为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严肃日常工作纪律,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对机关效能建设情况进行了严格自查,并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修订了相关机关制度,现将自查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为将本次自查工作落到实处,产生实效,我局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同志任组长的行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负责检查、监督日常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同时,开展广泛调研,听取机关干部和群众对机关作风建设和日常工作纪律的意见和建议,对机关制度特别是纪律制度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局工作全部纳入到制度管理之下,确保各项工作均能有章可依。

为严肃查处违反作风建设、工作纪律有关制度规定的行为,确保有章必依,做到违章必究。由局行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采取定点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切实杜绝作风涣散、纪律松弛、效率低效等问题。

通过建立和完善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杜绝作风漂浮、办事不公、推诿扯皮、效能低下以及“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吃、拿、卡、要”现象,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同时对工作时间擅离职守、工作日中午饮酒,打牌、上网聊天、打游戏、逛淘宝以及无故不参加会议、学习等不良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将处理情况作为年度工作考核依据。

通过自查整改,我局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和精神面貌进一步提升,增强了我局在群众中的公信力。

失泄密案件剖析报告篇六

近期,单位发生了三期违规饮酒的问题,教训很深刻、影响很恶劣,值得警醒、值得反思。在全国疫情防控的大背景下,上上下下三令五申的强调要求之下,出现这样的问题,实在是不应该、不合适,既反映了思想认识、法纪意识的淡薄,也反映了工作作风、遵章守纪的漂浮,无论是个人,还是对单位,都造成了难以弥补的影响和损失。对个人来说,作为一名干部,理应自我要求更严一点,自我约束更紧一些,但这样一个敏感时段、关键时刻,依然放松要求、放纵行为,参与喝酒、聚集饮酒,与身份的要求不匹配,与职责的要求不匹配,与形势任务的要求不匹配,可以说,政治上很不清醒、思想上很不敏感,是在拿自己的政治前途开玩笑。对单位来说,区域敏感、任务特殊,容不得任何人在任何时候有一点的麻痹大意,可以说出了问题就是政治问题、出了问题就是重大问题。我们单位一直发展势头好,发展劲头足,现在出了这样的严重违纪问题,对单位的发展时一个冲击、是一个伤害,可以说影响了集体的利益。

深刻分析三起违纪饮酒问题,围绕思想认识、法纪意识、工作作风、遵章守纪进行对照检查,更加起到前车之鉴、警醒自我的作风。

一是从思想认识上来剖析。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行为发生的问题都能从思想上找到根源。这三起违纪饮酒问题,说到根子上,还是思想认识上比较迟钝,对当前形势认识不清、对担负任务认识不足。疫情防控最吃紧的时刻,就是各项要求最严的时刻,个人的所思所想、所作所为都要上升到政治高度来衡量,上升到政治要求来约束,尤其是党员干部不能“简单化”“群众化”“一般化”。

二是从法纪意识上来剖析。纪律是块铁,谁碰谁留血。知法守法,是对我们的基本要求。关于饮酒的问题,上级有强调、文件有要求、领导有指示,就像“紧箍咒”一样套在了我们头上,作为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有正确的认识,什么是该为,什么时候不该为,更应该知道哪些事做了会有什么样的严重后果。法纪意识是立身之本、是基本信条,不能在这个方面犯迷糊。

三是从工作作风上来剖析。作风连着战斗力,作风连着个人的形象。非常时期,犯低级错误,直接体现了工作作风的不踏实,是对个人岗位、个人职责的不负责任。我们工作在一线,要求严、标准高、任务重,需要有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来保证,这里松一些,那里弱一些,迟早会出现“漏洞”,迟早会“冒泡”。这个时候,一定要把工作作风端正以来,坚持立足岗位、认真履职尽责,确保守土有责、守土负责。

四是从遵章守纪上来剖析。这个章,就是规章;这个纪,就是纪律。一个系统有一个系统的规矩,一个单位有一个单位的要求,有规矩就要守规矩、有要求就要按要求,任何人都不能犯模糊、犯模糊。遵章守纪是基本约束、基本准则,既是岗位需要,也是身份要求。这三起违纪事件,直接反应了对规章制度的漠视,对纪律要求的侥幸,是麻痹心态。

联系我个人来说,虽然能够严格自我约束,按照单位规章制度要求的,按照领导反复强调的,做好各项工作,但反思自己,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也有政治不够警醒的现象,也有工作上降低标准的时候,也有作风上不够严谨的方面,下一步,我将以此次违纪事件为诫,举一反三,在以下四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思想认识求“深”。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增强政治敏感,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不做糊涂事、不当糊涂人,始终保持思想上的稳定、行动上的自觉。

二是法纪意识求“紧”。始终绷紧法纪之弦,保持头脑清醒,不该做的坚决不做,不该为的坚决不为,始终让自己的行为在法纪条框中运行。

三是工作作风求“实”。进一步昂扬精神状态,端正工作作风,把岗位赋予的职责、领导安排的工作,不折不扣、不讲条件完成好、落实好。

四是遵章守纪求“严”。加强自我约束,管住小节、把住细节,特别是“八小时以外”更是要严格自律,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失泄密案件剖析报告篇七

近期,通过组织开展学习以案促改案例,我深刻认识到对这些案件的处理,表明了纪委监察委对打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坚强决心。“以案促改”是净化政治生态的现实需要,是进一步夯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是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树牢“四个意识”的政治体检。我们要深刻吸取这些案件教训,以之镜鉴,自我对照,立整立改。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刻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现作如下对照检查:

一是政治理论学习方面。在政治学习上,能够按时参加党委和党支部组织开展的各项理论学习,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但学习深度、广度还不够,对党的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等的核心要义和创新观点学的还不深不透,存在浅尝辄止的现象。理论学习和实际工作联系不密切,没有真正结合起来,没有入心入脑,学习虽然一直在坚持,但学习内容零碎,形式单一,学习效果不明显。

二是担当作为方面。攻坚克难、勇于担当的意识不强。思想上还存在愿意干短期内能取得效果的事,对一些难事、苦事、见效慢的事,干事积极性还不高,缺乏攻坚克难的志气和大胆负责的胆气。创新意识不强。创新的思路不够宽、层次不够深,一些工作局限于上级布置什么就做什么,在一些工作上,能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推进工作,但缺乏亮点特色。

三是遵守法纪、清正廉洁方面,始终做到对党忠诚旗帜鲜明、立场坚定,讲实话、干实事,以自己的言行诠释共产党人干干净的内涵、清廉的本色。但在实际的工作中,有时还存在宗旨意识不够强,遵守政治纪律不够坚决的现象。如上班存在迟到的现象。

四是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存在认识不够深刻、执行标准不高现象,如厉行节约不到位,在办公用品使用上,存在不爱惜办公用品、浪费使用纸张的现象,有时存在人走不关灯、电脑长开机等不节约现象。

一是理想信念弱化。对理想信念教育的重视程度不够。作为一名党员,对于加强理论学习的态度是自觉的,认识是一贯的,但在具体落实过程中往往存在降低标准的问题。尤其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不够深入,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解决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少。

二是党性修养锤炼不够。在严格党性锻炼上所下的力气不够多,为人民服务宗旨观和艰苦奋斗精神有所淡化。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不足,不能时时以党章党纪自省,不能经常以先辈先进激励自己,为民务实清廉要求没有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是宗旨意识淡化。主动服务群众的意识有所弱化,深入一线了解情况、解决问题少。在改进和创新联系群众方法上下的功夫不够足,利用微信等现代媒介了解群众呼声、群众关切不多,有些工作浮于表面,在落细落实上还有差距。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深化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作风建设、打赢脱贫攻坚战等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折不扣把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新要求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树清正廉洁之风、艰苦创业之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以案促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到“以案促改”工作的政治性、重要性、必要性、长期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实际行动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重视和加强党性修养,始终以群众的利益为先,切实为群众做实事,让贫困群众真真正正感受到党的脱贫攻坚政策带来的实惠和温暖,使贫困群众脱贫摘帽,为群众的幸福生活谋福祉。

二是夯实理论基础,着力提升履职能力。坚持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日常习惯,不断丰富自己的思想内涵和精神境界。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座谈会精神,学习党的优良传统,学习党纪党规,学习业务知识、法律知识、传统文化知识,通过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夯实理论基础,锤炼良好作风,切实做到学以致用、以用促学,持续提高履职能力,增强履职实效。

三是要持续不断的加强廉洁自律,做到不破底线。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理念,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扎紧制度和规矩的牢笼,努力做到为人“干净”、为事“干净”。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坚持用制度和规矩办事,坚持按照程序要求办事,坚持按流程标准办事,真正做到合规合矩。从生活中的点滴小事做起,严于律己,艰苦奋斗,管好管住工作圈、生活圈,自觉用党纪国法规范和约東自己的言行;坚持道德高线,严守纪律底线,做真正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

失泄密案件剖析报告篇八

全省农行开展“案件综合治理”活动以来,我根据省行《案件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要求和省、市行对此项活动的安排,按规定认真学习了有关的文件和材料,认真对照自己在平时工作中的实际情况,查摆了自己工作以来在政治思想、组织纪律、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对此进行认真剖析,通过学习和剖析,使我更加深刻地理解了省行正确的治行理念,坚定了理想信念,提高了组织纪律性,加强了对案件综合治理和合规文化建设的认识。现将自己的剖析材料汇报如下:

1、业务知识不足,理论业务学习不够。参加工作以来,我虽然一直比较重视学习,但所掌握的理论知识和所具备的业务水平,还远远未达到新时期农行工作的要求。总认为自己已有的一些业务知识就可以应付目前的工作了,满足现状,对业务知识的掌握求精求深不够。虽然感到有潜在的压力和紧迫感,但缺乏自信心,缺乏向上攀登的勇气和刻苦钻研、持之以恒的学习精神和态度。工作中的一些疑难问题和业务技能还没有完全掌握。同时,我对理论武装头脑的紧迫性认识不足,理论学习不够重视,学习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不足,存在实用主义,要用什么才去学什么,与工作关系密切的才学,与工作关系不大的少学甚至不学。学习停留一般化,学习专题不突出,针对性不强,学习目的不够明确,存在有应付的思想,不能够主动的去学习。

2、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开拓创新意识不够。以前往往是领导安排什么工作就干什么,临时性的工作和活动较多,主动考虑工作还有欠缺,对自己的工作缺乏主动收和自觉性;不能够站在全局的角度考虑问题;在处理领导与同志们的关系方面,为顾及面子往往自我批评多一些,忽视对同志的帮助,存在“老好人”思想;埋头干工作多,主动向领导汇报工作和思想少;与同志们谈心交流不够,谈思想、交流业务较少。

3、优质文明化服务做的还不够,精细化工作欠缺。在全省农行大力推行优质文明化服务的今天,我在思想深处还没有真正意识到优质文明规范化服务的意义,在工作中也没有很好地执行优质文明规范化服务的'要求。另外我还不能够做到精细化工作,如在上下班中虽没有迟到、早退现象,但也往往不能够提前上班,在工作中还存在有应付思想,不能精细化在做好自己的工作。

二、存在问题的根源。

自身存在的这些问题,有着诸多方面的思想根源,其中有客观的因素,但更重要的是主观因素造成的。

1、学习积极性不足,实践水平和理论水平还达不到时代要求。提高自己的理论和实际工作水平是新时期农行对员工的基本要求,自己学习的自觉性不高,主动性不强,满足于一知半解,在系统学、深入学、广泛学和联系实际学方面还不够。正是因为这样,才使自己在工作的开拓进取上存在着差距,不注重学习是自身存在诸多问题和差距的一个重要根源。

2、是创新意识不够。习惯用老办法、老经验来处理工作,不能勇于打破老框框、老套路,胆子不够大。思维方式、工作作风还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农行发展的新形势,创新意识和其他同志相比还有差距,思想还不够解放,工作思路不够开阔。

3、优质文明规范化服务的意识不够强。在工作上、学习上、作风上对自己不能高标准、严要求,提高自己、改进工作的紧迫感、责任心还不够强,离领导和同志们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三、下一步努力的方向。

这次案件综合治理活动中,使自己看清了自己在思想方面、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也有我下一步的工作指明了方向。

1、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业务素质。要认真学习和领会省行确立的正确的治行理念,牢固树立“利益服从风险控制,发展服从规则制约”的理念,牢固树立“指示服从制度、信任不忘制度、习惯让位制度”的理念,激发爱岗敬业的热情,积极投身到农行事业中去,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认真学习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己的法纪观念,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2、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在求真务实上狠下功夫。严格要求自己,严厉约束自己,时刻警示自己。在充分认识到自己的缺点的基础上,努力改变工作中遇事处理不果断、不细致等问题,工作中、生活中有不如意之处,多从自己身上找原因。克服松懈心理,树立生活、工作目标,保持旺盛的战斗力,永远保持自己积极肯干、吃苦耐劳的优点。在工作中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增强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爱岗敬业的事业心,牢固树立大局意识。

3、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在严以律己上下功夫。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更加严格地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时时处处以农行优质文明规范化服务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做的事不做,服从大局,听从指挥,令行禁止。要提高思想境界,自觉接受监督,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时时刻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一名优秀的农行员工。

总之,我将以这次案件综合治理活动为契机,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充实、提高和完善自己,为**农行的振兴添砖加瓦。

失泄密案件剖析报告篇九

根据恒升公司纪委《关于开展典型案例检视反思工作的通知》(恒升纪„2015‟2号)文件精神,勘测分公司在7月份党风廉洁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期间全面开展一次典型案例检视反思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1.剖析违法违纪典型案例抓好警示教育。

结合自身实际,选择了川煤集团纪委办公室印发的《党风廉洁警示教育典型案例汇编》中杉木树矿业公司“7.23”重大责任事故和川煤集团纪委(川煤纪„2015‟26号)文件《关于恒升装备检测公司川东南站朱玲等三人涉嫌私分、贪污国有资产有关问题的通报》,在川煤内发生的二个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组织公司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并将案例印发领导班子每个成员。从中起到深刻的教育和警示。

2.开展检视反思,提升反腐倡廉自觉性公司党总支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主要领导和纪检委员身先士卒针对案例分析情况,结合公司和个人实际,分别就个人检视反思进行了发言,领导班子各成员在自己的典型案例检视反思发言中,对“把国企当提款机,家属子女靠山吃山谋取私利、恒升装备检测公司川东南站朱玲等三人涉嫌私分贪污国有资产有关问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根本原因和危害都进行了认真的剖析、反思。在典型案例检视反思会上,大家的剖析和发言涉及理想信念、党性修养、宗旨意识、道德素质、纪律规范、制度建设等多角度、多层次、多方面,每位班子成员发言均在20分钟以上,大家在检视自查中不回避、不遮掩,认真查摆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会议达到了警示教育、正风肃纪,触动思想、净化灵魂,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增强公司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的目的。并写出检视反思报告。纪检委员逐个审查反思报告。

3.查找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

1、党员干部一定要有时代责任感。通过开展典型案例检视反思工作,一定要更加深刻的认识到,这既是对各级党员干部一次思想洗礼,也是对各级党员干部在思想认识、能力素质,党群干群关系,廉洁从业等多方面的一次考核,做为企业的领导干部在围绕“讲政治、守规矩、促改革、稳增长”这一主题和川煤集团“减亏止滑年、改革图存年、克难攻坚年”面前,如果不能带领大家开创一个弊革风清的政治局面,不能凝聚和鼓舞企业广大干部群众保持锐意进取、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就会在为民、惠民的征程上落下步伐。

发,导致顾此失彼的偏差局面,才能保证维护整体利益的同时兼顾局部利益。

3、党员干部必须率先垂范,管好用好所属部门员工。服务员工群众是我们党员干部最光荣,最神圣的职责。不管官位大小,其一言一行都是广大群众的镜子,不论在工作纪律方面还是在廉洁自律方面都给大家起着表率作用。基层干部是管理链条上最末端的环节,管好用好基层干部非常重要。所以,我们一定要表里如一,言必行,行必果,决不能搞台上一套,台下一套。同时要教育引导,关心、爱护员工,想他们之所想,急他们之所需。要了解他们的疾苦,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上的困难,这样公司的员工才肯干、才爱干,我们也就能够得到他们的认可和拥护。

1、加强理论学习,严格党性修养。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认真学习和研究新形势下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认真学习先进模范人物的品格和作风,认真学习其他同志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通过不断学习,改造主观世界,强化党性修养,提升自身的理论素养、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

及学习了中共四川省委《关于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十项规定》等文件精神,通过学习对照“三严三实”、“八项规定”以及“六项禁令”等法律法规要求,逐一进行认真的剖析,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目标、提高思想认识,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素质修养和管理能力。

3.大张旗鼓地将开展检视反思作为警示教育的重要手段,引导企业领导人员从“不敢腐”、“不能腐”到“不想腐”,帮助各级领导人员端正思想认识,自觉积极抓好典型案例检视反思工作。

4、将以此警示公司广大党员干部坚决做到警钟长鸣,牢牢树立“执政为民、廉政为民”的思想观念,以党风廉洁建设和个人廉洁自律的实绩赢得公司领导和各级部门和广大职工的理解、信任与支持,做到常思贪欲之祸,常除非分之想,常修为官为德,常漠公仆本色。

失泄密案件剖析报告篇十

自开展“以案为鉴、正风肃纪”警示教育活动以来,我积极参与,认真学习,围绕警示教育重点内容,联系自身工作,切实对照,逐一查摆。经过自查自纠,尽管没有发现大的问题,但却起到了净化思想,纯洁心灵,进一步提高认识和推动工作的作用。

根据本次警示教育活动的要求,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1、政治学习不够,学习标准不高。平时参加单位集中组织的学习多,自学少,缺乏系统的学习,使自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与实际脱钩,没有发挥理论的指导作用,只是为了学习而学习,使学习变得形式化、教条化。

2、创新意识不强,工作方法简单。只安于表面,把自己份内的事做好就可以了,缺乏创新意识,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没有很好地深入实际,处理事情方法比较简单、表面,未注意到工作方法的完善会给自己的工作带来动力。

针对自己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将在以后的工作中,认真反思,加以改进,严格要求自己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具体做到以下两点:

1、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质。纪律教育学习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增强纪律意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遵纪守法,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2、积极开拓进取,提高工作水平。要不断提高对学习业务知识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自觉、刻苦钻研业务,加强锻炼,夯实基础,努力提高自己工作的能力;要干一行爱一行,虚心好学,深入钻研,遇到问题多看多问多想,多向周围的同事请教;要开拓创新,积极进去,灵活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措施,开展工作,处理问题,努力把工作能力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今后我将在领导和同事们的帮助支持下,继续发现自己各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改正不足,提高自己,真正使自己的思想得到进一步净化、工作得到进一步提高、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努力把领导分配给自己的各项工作做好。

失泄密案件剖析报告篇十一

本市偷盗工业原材料案件情况的剖析。

近年来,本市偷盗单位内工业原材料的案件呈上升趋势,发生偷盗单位工业原材料案件比上年增加了15%,造成经济损失达数百万元。个别案件不仅给被盗单位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而且由于被盗物品系剧毒或放射性物质,稍有不慎就会酿成影响局部地区社会稳定的大问题。因此,遏止住这股危害社会治安稳定的暗流,对确保本市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治安的持续稳定至关重要。本文试在剖析此类案件作案特点、作案手法的基础上提出防范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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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所涉及的工业原材料案件系指:犯罪分子结伙利用大、中型交通工具,在企事业单位内部仓库、料场盗窃工业用特种铝合金、进口铝合金、铝锭,铜、锡、钢筋等型材;工业用氧气瓶、乙炔瓶、切割机、电焊机、钻孔机、探伤仪等工具;装潢用塑钢、变压器、漆包线、空调外机等(不含犯罪分子盗窃野外架空电线、电缆案件)。

一、偷盗工业原材料案件的特点:

(1)节假日作案多于平时。据对20“五一”、“十一”及今年春节前后的案发情况采样分析,节假日作案多于平时。年4月30日至5月8日共发生盗窃工业原材料案件26起,比节前九天(2000年4月20至4月29日)发案17起,上升52.9%;2000年9月30日至10月8日共发案34起,比节前九天(2000年9月20至9月29日)发案16起,上升112.5%;今年春节期间(201月23日至1月30日)又发案件24起,比节前九天(年1月14日至1月22日)发案16起,上升50%;被盗物品直接经济损失数百万元。如2001年1月30日,本市某化工厂铸造车间职工上班时发现放在车间库房内的四台探伤仪被窃,价值人民币30万元。

(2)团伙作案人数增多。过去盗窃工业原材料案件多是2至3人结伙作案,而现在是8至10人团伙作案,有的甚至更多。不仅团伙成员之间分工明确,有事先到现场打样踩点的,亦有准备作案工具的,而且犯罪嫌疑人为了躲避晚上被巡逻警察盘查,往往在打样踩点时就把作案工具放置在现场附近。

(3)作案工具升级,机械化程度高。过去犯罪分子作案多数使用撬棒、扳手等手工工具,用手推车、黄鱼车运赃,现在则动用事先盗窃来的切割机、用卡车或雇佣个体出租货车到现场运赃。为逃避打击,汽车到了现场后,往往将车灯关闭,车子不熄火,一旦被发现就可驾驶车辆逃跑。如2001年1月29日晚,本市某区一塑钢仓库被盗。仓库内40捆进口铝合金型材被窃,价值人民币16万元。

(4)作案对象、销赃对象往往系同一籍贯地。从已破获的案件看,犯罪嫌疑人以江苏省淮阴籍和安徽省霍丘籍对象最多。其次为安徽省阜阳、阜南、淮南籍为多。而盗窃者与销赃者又多以老乡关系为纽带,形成盗、销一条龙。

(5)发案地以市郊结合部地区的中小企业居多。据统计本市偷盗工业原材料案件以浦东、宝山、普陀、闵行、青浦、松江、南汇、嘉定等区中小企业发案最集中。而上述地区的外资、合资企业、私营企业被偷盗的则较少。

(6)发案时间以下半夜12:00以后最多。从已经发生的案件情况看,90%是下半夜12:00以后作案。犯罪分子针对上半夜单位内部值班人员警惕性较高,夜巡警察刚上岗,兴奋点高,盘查率高的特点,将作案时间多数选择在下半夜。因为下半夜值班人员多数精力不济,大多睡觉了,内部值班形同虚设;夜巡警察兴奋点也由于劳顿所累而降低,盘查少,盘问率低,作案风险低。犯罪分子趁机潜入仓库大肆偷盗。甚至一夜掠空一间仓库。

二、偷盗工业原材料案件多发的原因。

(2)值班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值巡不到位,形同虚设。有的值班室没有电话,发生案件无法及时报警,有的值班人员缺乏基本业务培训,有警不会报;有的慑于犯罪分子淫威,有警不敢报,听到声响假装睡觉;不少单位值班人员多数是老、弱、病,根本不符合值班员的基本要求。

(3)犯罪分子掌握内部管理规律,踩“点”作案。犯罪分子基本摸清了上半夜值班人员要列行公事在厂区巡视一番,警惕性较高,下半夜巡察力度明显降低,边缘地区夜间防控网漏洞大,设卡不到位的特点,有准备有预谋的进行盗窃,而且销脏渠道畅通。有的晚上刚被盗,第二天“货”就到了废品回收站里。

(4)技防设施安装率低,安装率不到5%。从破获的案件看,多数企事业单位内部没有安装技防设施,有的安装位置不合理,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防范偷盗工业原材料案件的对策。

(1)堵源截流严格清查管理加大审查力度。针对偷盗工业原材料案件案发以浦东、宝山、普陀、闵行、青浦、松江、南汇、嘉定等区中小企业发案最集中,以及犯罪嫌疑人多系江苏省淮阴籍、安徽省霍丘、阜阳、阜南、淮南籍,盗窃者与销赃者又多以老乡关系为纽带,形成盗、销一条龙的特点。上述各区(县)公安派出所(警署)应抓住此次严打整治的契机,充分发挥本市外来流动人口“sps”信息系统的优势,认真抓好外来流动人口落脚点的整治管理,要依法严格外来流动人口房屋租赁和废旧收购摊点的管理工作,特别要将江苏省淮阴籍、安徽省霍丘、阜阳、阜南、淮南籍的外来流动人口列入清查整治的重点,对无证经营废旧收购的一要坚决予以取缔,二要对有前科劣迹的,现在沪又无正当职业的外来流动人口一律送收容待遣,并要认真做好从人到案的审查及相关信息资料的采集工作;对已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各区(县)公安派出所(警署)应加大审查工作的力度,切实做好对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来沪时间、暂住地点、交往关系、随身物品等情况的核查工作。要从嫌犯随身手机、各种信用卡、消费卡等入手,开展有针对性的审讯、调查工作。

(2)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提高安全防范能力。针对近期犯罪分子偷盗工业原材料案件突出的.情况,根据《上海市社会治安防范责任条例》和公安部、国家经贸委《国有企业保卫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公安内保部门要积极指导、督促辖区企事业单位,认真做好单位内部的治安防范工作,要加强对职工的安全防范教育,落实安全防范工作责任制。把治安防范工作与厂长(经理)、职工的经济利益结合起来,层层签约,明确责任。使各单位的负责人牢牢记住自己是本单位治安防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防范工作负全责。节假日和双休日要安排领导或骨干值班,力争做到防患于未然。

(3)加大投入,加强企事业单位内部防范力量、设施建设。针对偷盗工业原材料案件中普遍存在的防范漏洞,建议有经济能力的单位一定要在防范的硬件设施上加大投入,加高、加固厂区围墙,有条件的要加大对技防设施资金的投入,安装电视监控系统、防盗报警系统,同时要调整、充实值班人员,选拔责任心强、年富力强的人担任值班员,企事业单位一律不准聘用老、弱、病人员担负值班岗位,对值班人员要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持证上岗。

(4)充分发挥企事业治安联防作用。针对偷盗工业原材料案件作案危害性大,公安警力有限等情况。治安防范工作更要注重发挥企事业治安联防作用,应从上海企业实际出发,根据市郊结合部地域大,夜间人少,企事业又相对较多的特点,由所在地公安部门牵头,组建企事业单位夜间治安联防队,加强夜间安全防范,探索一条符合现代企业制度下新型的治保工作模式。

(5)充分发挥内保、派出所(警察署)、交巡警的合力作用。针对偷盗工业原材料案件90%是下半夜作案的情况。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警种优势,突出重点,明确目标,真正形成合力。内保部门负责日常工厂、企事业单位内部的管理指导,派出所(警察署)负责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及外来流动人口的证件化管理,交巡警则应加强对有关区域的夜间伏击、巡查力度。

(6)切实完善危险物品的督查管理工作。针对偷盗工业原材料案件中暴露的个别犯罪嫌疑人偷盗镀金氢化钾金溶剂(40%系氢化钾,60%是金)等危险物品的情况,各级内保、治安管理部门,要从政治的高度切实加强对辖区工厂、医院、科研等企事业单位易燃、易爆、剧毒及放射性物品的督查管理工作,建立一套完整的规章制度和基础资料,要舍得花钱发挥技防作用,落实防范责任制。与此同时,对无证擅自生产经营的,要依法坚决予以取缔,并追究当事人刑事或行政责任。

失泄密案件剖析报告篇十二

个人剖析报告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系统学习了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重温了党章。通过学习,武装了头脑,更新了观念,提高了政治思想素质,确实受到了一次良好的思想政治教育。对照《先进性标准要求》《不合格党员的主要表现》我也找到了自己的差距和不足,以下我从四个方面来进行剖析。1、政治理论水平不高。通过这次党员保先教育活动发现,自己虽然在平时没有放松政治理论学习,但是学习内容不广,学习方法不得力,特别是学习欠缺主动性。总觉得在学习上只要听从单位的号召就是了,学习经常处于被动状态。2、原则性不强。对单位上有些规章制度执行不严格的现象,对某些人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等不良倾向、不能以一个党员的责任站出来及时向领导反映予以制止,而是觉得这是领导的'责任,自己作为一个普通党员只要管好自己就可以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3、缺乏自信心和进取精神。在单位曾担任过团支部、妇女委员会的领导工作,工作中也积累了不少经验,但由于缺乏进取心,总是满足现状,至今没有做出特别显著的成绩。4、服务态度、服务水平有待提高。虽然工作中自己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客户做了大量工作,但是细致周到的标准还达不到,比如站在专业的角度去为顾客服务,为他们出某献策,杜绝卫生隐患,没有从根本上为顾客排优解难,使得服务表现的肤浅和形式化。下一步整改提高措施1、坚持学习,学政治学业务,在思想政治和业务技能上争取新突破再上新台阶,永远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工作中敬业爱岗,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勤恳扎实,不浮躁不浮夸。树立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在平凡的工作中创造不平凡业绩。2、带头倡树和时践共产主义文明新风,坚定共产主义信念,树立共产党员的正义感,敢于同各种不良行为作斗争,在思想、道德、工作等各方面发挥优良的表率作用。3、加强纪律观念,严守党纪党规,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尊敬领导,团结同志,在一行一动上都要维护党的尊严,不利于党的话不说,损害党的利益的事不做。4、加强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意识,提高为人民服务质量。我市实行行政审批综合办公的主要目的,就是提高工作效率全方位方便于人民。只有牢记工作宗旨,才能深刻领会领导意图,才能把政府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怀通过我们的工作切实传递给群众。在具体工作中要大胆改革,本着服务于客户方便于客户的原则,灵活执法,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为肥城经济的振兴多做贡献。

失泄密案件剖析报告篇十三

近日,我市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徐新荣主持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v^^v^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深刻汲取赵正永和冯振东、祁玉江严重违纪违法案教训,坚决肃清恶劣影响,全面净化政治生态,为延安新时代追赶超越提供保证。通过学习和剖析,我进一步增强了防范意识、自省意识,切实强化“红线”意识,做到敬畏规矩,守住底线。现将个人剖析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习理论方面。对党的理论知识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知识学习的还不够深入、不够系统,缺乏深入的思考,学用结合不紧,在理论联系实际工作上还做的不够。平时总是以工作繁忙为借口,对新知识、新理论没有深入研究,使得自身知识结构不够全面,理解运用不够充分。

还要加强,存在为了完成组织交代的工作而工作,按部就班,工作中存在思想包袱和顾虑,总是怕承担责任。

(三)执行纪律方面。艰苦朴素作风不够,廉洁自律的意识不强。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的自觉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深入群众不够,对群众所想、所盼掌握不够准确。思想上严防死守、令行禁止的意识不够深入。对工作中不良风气的抵制意志不坚定,对一些慵懒散推拖现象监管力度不大,对工作中发现的小问题制止力度不够。

(一)加强党的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中国^v^纪律处分条例》、《中国^v^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v^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及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

(二)严格遵守执行党的纪律。在工作中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办事,在工作中面对各种诱惑时坚决保持清醒头脑、严守法律底线,做到严以律已,养成自觉的思想行为习惯,在工作中深入群众,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

(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时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牢固树立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努力奋斗的理想信念,坚持走群众路线,切实增强艰苦奋斗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主体思想,把为人民谋利益作为自己的毕生追求。

(四)严格遵纪廉洁。时刻以^v^员的身份严格要求自己,进一步规范自身行为,自觉抵制腐败,增强自律意识,自觉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持和发扬中国^v^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始终同^v^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以实际行动维护党纪政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树立优良的党员领导干部形象。

失泄密案件剖析报告篇十四

按照以案促改工作部署要求,我深刻分析了某某违规违纪案件的根源环节,使我思想上进一步清醒和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为汲取教训、防微杜渐,现对照个人思想工作实际,剖析自身存在问题的原因,并制定整改措施。

(一)学习上还不够。对理论学习还不够注重。在学习中,不能认真读原著、悟原理,对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全面从严治党讲话精神的学习和理解不深、不透,学习还不够系统,尤其是一些新问题理解还不深,使理论水平不能尽快得到提高。工作与学习发生冲突时,往往把学习放一放,对规定的学习资料,往往是会上给同志们念一念,同志们听一听,自我缺乏钻研,也没有对同志们严以要求,导致学习仅浮在表面,还没有到达应有的深度。

(二)思想认识有偏差。认为自我位卑言轻,不作决策不做指示,不管人又不管财,远离各种诱惑,别人所犯的错误,不会发生在自我的身上,别人身上有的错误思想倾向,自我不会肯定不会有。有时候甚至错误地认为别人的事情与自我关系不太大,违法违纪的事情离我还很远,只要自我在日常工作中干好本职就行了,不会出啥事,危机感不强。

(三)自我反思和自我检讨不够。平时只是忙于工作,很少自我静下心来对照党章、对照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对照纪律处分条例进行自我剖析和检讨。在参加民主生活和组织生活会时自我批评多,在其他情景下作自我批评少。有时批评自已还打不开情面,不够大胆,怕触及自我内心感情深处,没有“刮骨疗伤”的勇气。

(四)工作力度不够。自我身为本单位的纪检组长,但由于工作经历缺乏,工作中有摸不着头脑的现象,从而导致不能很好地按照自我职责去开展工作。对少数党员在工作中和思想上出现的偏差不能及时发现,发现了不能及时纠正,有时能及时纠正但碍于面子,纠正力度来够,不能起到“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

(五)工作缺乏担当。对待困难有畏难情绪,缺乏担当意识,不敢主动作为,不敢干、缺乏朝气蓬勃、斗志昂扬的工作热情,害怕干,即使干了也不大胆,在干的过程中进取动性不够强、创新意识不够,害怕出了差错被批评或处分。有时仅满足于领导叫干啥就干啥,领导叫怎样干就怎样干,反正有了问题自我不用担当。

(一)不断学习,提高认识,增强拒腐防变的免疫力。我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进取参加集中学习、团体讨论。经过观看警示教育碟片,我明白他们的不义之财来自手中的权力,用他们的权力演绎了一场场淋漓尽致的权钱交易。他们无视党纪国法,目无组织纪律,不顾群众利益,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独断专行,横行霸道,腐化堕落,不仅仅严重败坏了党风政风,并且使人民群众利益遭受了严重损失。经过警示教育活动,使我清醒地认识到身上担负的历史使命,深刻领会党中央在党的廉政建设中的深谋远虑,全面增强对拒腐防变的认识,提高自身法律法规的学习本事,提高自身的防御本事、提高自身的保护本事,做到不伤害自我、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加强思想改造,树立牢固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到自重、自律、自警。

(二)以案促廉、警钟长鸣,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经过观案例警示片,学习案例分析,参加廉政党课学习方式,以摆事实、讲道理来引导,用发人深醒、令人深思的案例来警醒,进一步认清“明理、戒骄、敬畏、慎行”是坚持清正廉洁的首要。当今社会出现了“只讲实惠,不讲梦想;只讲索取,不讲奉献;只讲钱财,不讲原则””现象。背弃梦想和党的宗旨,道德观念失衡,政治上丧失信念、经济上贪得无厌、生活上腐化堕落,经过学习对照,既要提高了自我的认识水平,又从从反面教材中汲取了教训,从点点滴滴处严格要求自我。清醒地明白自我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所以,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必须要始终坚持清醒的头脑,拒绝收受各方的贿赂。要严于自律、公道正派、洁身自好,清廉自守,在自我心里真正筑起一道防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三)对待工作要高标准、严要求。树立赶超一流的工作目标,克服小成即满的思想,对待工作多思、多想,研究规律、研究特点,发现问题,逐步提高,善于总结,善于挖掘。在工作中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新思维方式,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促进自我工作不断上台阶、上水平。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时时处处严格约束自我,正确对待个人得失,不计名利,不讲价钱,不图虚名,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以新的境界、新的姿态,扎扎实实,有创新的开展各项工作。严格要求自我,不论是学习上还是工作上,这样才能保证自我不断的在工作中提高,才能看到问题发现问题,然后解决问题,为事业贡献自我的力量。

(四)定期开展自我批评。阶段性地对自我的学习、工作和思想进行总结,主要是查找问题和不足,边查边纠,自责不自宽,严格要求自我,不再“下不为例”,做到防微杜渐。始终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状态,要把个人的追求融入党的事业之中,正确对待权力、金钱、名利,时刻遵守党的章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做到思想上、言行上与党组织坚持高度一致。从思想上筑起抵御腐朽思想侵蚀的坚固防线,增强拒腐防变的职责感和紧迫感。堂堂正正做人,经得起考验,始终坚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总之要以这次开展的以案促改工作神为契机,纠正自我的一些缺点错误,解除一些思想负担,改善一些工作方法,理清一下工作思路,振奋精神,开拓前进,和全体同志齐心协力,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以一流的业绩做好各项工作,为推进质监局全面建设作出自我的贡献。

失泄密案件剖析报告篇十五

案件审理基本程序一般可分为受理、审核、审议、批准和执行等步骤.包括审核案件,制定审理报告,代拟请示、批复、制作处分决定书,执行监督等工作环节.

(一)受理。

司法机关作出生效判决、裁定、决定书后移送的案件,直接作程序性立案后,进入程序性受理.

受理的任务是审查案件是否符合审理条件.

在受理中,应认真审查案卷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材料不齐全,手续不完备,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送审部门或有关人员补办手续和补报材料.

案件检查部门向案件审理部门移送案件材料时,应填写《案件移送审理登记表》,一式两份,移送部门和接收部门各存一份.

(二)指定审理人员。

收到移送审理的案件后,分管负责人指定审理人员.一般案件应由两人审理,一人主审;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应组成两人以上的审理组进行审理,并确定一人主审.

根据查审分开的原则,调查人员不得参加案件的审理.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人员应当回避.审理人员的回避,由分管领导决定.对审理人员的回避决定作出前,审理人员不停止对案件的审理.

审理人员根据需要,可在调查工作开展后,适时提前介入,了解情况,开展审理工作.

(三)审阅案卷。

审阅案卷,要先粗后细,先全面后重点.首先对案卷材料粗略地全面审阅,以便对案件的全貌有一个初步的了解.如受审查人的基本情况、主要的错误事实以及呈报或移送单位对该案定性处理的意见等.然后,以调查报告为主线,以证据为本,根据调查报告认定的错误事实,对照证据材料及其定性处理意见进行重点审阅.

(1)要着重审核调查报告和错误事实见面材料认定的事实和证据材料,弄清楚全部错误事实的经过,弄清楚受审查人有哪些错误,每一错误发生的时间、地点、情节、后果、本人应负的责任,以及产生错误的主客观原因.

(2)要审核鉴别证据是否真实,是否与案件有联系,来源是否合法,证据是否充分,是否能把案件事实证明清楚,所得出的结论是否是惟一的,证据之间是否有矛盾,有了矛盾是否能得到合理排除.

(3)要审核案件的定性是否准确,是否符合违纪构成的要件.适用法律法规是否公正有效,用语是否准确严谨.

(4)要审核受审查人员是否应该给予处分,是否有从轻、从重、减轻、加重的情节,所给的处分是否恰当.如不恰当,要提出处理意见和依据.

(5)要审查调查案件的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履行了规定的手续,在调查取证过程中是否采用了非法手段等,切实做到审查案件实体与审查办案程序并重.

(6)审理中,如发现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应作补充调查或退送审部门补充调查.如对调查报告中所认定的事实有重要改变,应及时报告领导,并与受审查人所在单位、组织联系.

在审阅案卷过程中,审理人员还应做好阅卷摘要或笔记,重点摘录一些与错误事实有关的重要证据材料,及时记录在阅卷中所发现的疑点或矛盾之处,以及自己的一些想法,努力提高自己的审理能力和水平.

(四)审理谈话。

审理谈话是案件审理程序中一个重要环节,其目的是与受审查人再次核对错误事实,听取本人意见,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

在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处理及办案程序等环节进行全面审核后,应当与受审查人进行审理谈话,听取其陈述或申辩,并做好谈话记录.特别是要给予撤职以上重处分、本人意见大、案情复杂以及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内部分歧较大的案件,必须派专人与受审查人谈话.

审理期间,承办人发现主要错误事实有出入或有新的错误事实的,经案件检查室(调查组)确认后,重新或补充制作主要错误事实再见面材料,经分管案件审理工作的领导和分管案件检查工作的领导同意,与被审查人见面,由其签署意见.

(五)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当案件涉及到专业技术或具体业务政策规定时,审理人员应征求有关部门意见.若以这些部门的意见作为定案的依据,应有它们出具的正式书面材料.

(六)草拟审理报告。

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前提下,审理组应认真把握违纪人员的主体、主观方面和客体、客观方面等违纪行为构成要件,严格按照违纪构成要件对违纪事实予以准确定性,依照党纪条规提出适当的处理意见.在此基础上,由审理人员根据审理组的意见写出案件审理报告的初稿.

(七)集体审议。

集体审议是指审理人员在对案件进行审核后,案件审理组对审理人员草拟的审理报告进行集体讨论,审核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处理,并提出审理组的结论性意见.

若审理组与调查组意见不一致,应向纪委或监察机构领导报告.

(八)形成正式审理报告。

审理人员根据集体审议的结论性意见修改审理报告,形成正式审理报告.

(九)党支部大会讨论。

对违纪党员处分,一般应经过党支部大会讨论.讨论前,应将调查核实的错误事实、定性意见以及给予何种处分的建议,一并向党支部大会介绍清楚.无特殊情况,应通知被调查人员到会作检查或申辩,也允许其他党员为其辩护.经党支部大会讨论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党支部大会决定.在支部大会讨论时,要做好会议记录.

特殊情况下,县级和县级以上的党委、纪委可以不经过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有权直接决定给予违纪党员纪律处分.关于“特殊情况”的解释,见中纪法复[1996]2号文.

(十)逐级请示。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基层党组织应将党支部大会的处分决定、支部大会会议记录及其请示逐级向上请示.

对下列情况,有处分权限的纪委必须向上级纪委请示后方能处理:(1)按规定应开除党籍,因为某些客观原因准备留在党内的;(2)纪律处分与同级党委有重大分歧意见的;(3)犯有多种错误量纪标准难以掌握的;(4)错误性质把握不准的;(5)其他需要请示的情况.

(十一)审批。

1、校纪委监察处批准立案的案件,由校党委(常委)、纪委会议作出会议决定.案件审理组可代为起草批复,报领导签发.

2、对政纪处分,将处分意见直接上报有批准权限的行政领导.经行政领导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后作出处分决定.

(十二)制作处分决定书。

凡给予党员、党组织处分的,均需按批复的精神以文件形式制作处分决定书,不应用批复代替党纪处分决定书.

在处分决定书中,应写明该处分决定的生效日期;落款之前需加上“如不服从本处分决定,可依照规定向本委或上级党组织提出申诉”的表述.

(十三)送达。

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组织,在接到上级党委、纪委对该党员处分的批复或处分决定书后,应在一个月内向受处分党员本人宣布,将处分决定书送达本人,并让其在需归档的处分决定书上签署意见后收回上报纪委.

因找不到受处分人,一时无法送达本人时,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组织应出具书面情况说明,并按批准权限报上一级纪委备案,待可以送达时立即送达受处分人.

(十四)宣布。

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组织,在接到上级党委、纪委对该党员处分的批复和处分决定书后,应在一个月内,在适当范围内予以宣布执行.

(十五)抄送备案。

处分决定、批复应及时抄送有关方面.给予党纪处分的,抄送校党委组织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给予党员的处分决定中,有向党外组织建议撤销党外职务和给予其他行政处分时,应将处分决定送党外有关组织.仅给予政纪处分的,应抄送行政办公室和人事等部门.

需上报备案的,应及时上报备案.

(十六)执行监督。

处分决定书一经下达后,审理组要对送达、宣布、抄送(报)等执行程序的实施情况进行执行监督.如检查处分决定书是否进入受处分人的人事档案,其经济待遇等是否已作相应处置等.受处分人所在基层党组织,应在宣布执行后15天内将执行情况填写《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报上级纪委审理部门,归入到受处分人的案卷中.

(十七)归档。

违纪案件处理完毕后,先由审理人员按五个签字要求对案卷进行检查.检查无误后,经纪委监察机关(机构)分管领导同意,按有关要求(沪纪发[1996]6号文)立卷归档.

(十八)案后工作。

1、案件结束后,应写出符合规定的分析报告;对结案的重处分案件,应进行领导责任分析,提出是否要追究领导责任的意见.同时,要将分析报告、责任追究意见报送本单位党政领导以便及时采纳.

2、案件结案后,应根据需要在一定范围内及时予以通报,对党员和干部开展典型案件警示教育.

3、对受处分的党员、干部要坚持回访教育,进一步了解他们的思想,帮助他们吸取犯错误的教训,鼓励他们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树立继续前进的信心和决心.

4、每年5月份前要做好上年度的案件质量和纪律执行情况自查工作.

失泄密案件剖析报告篇十六

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案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纪检机关案件审理工作的意见》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案件受理。

  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是指对审查结束的违反党的纪律和行政纪律的案件所进行的审核处理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审查处理违反党纪政纪案件的必经程序,是纪律审查处理违纪案件的重要环节。

   (一)形式审核。案件审查终结后,纪检监察部门应按照规定将所有材料装订成卷,交案件审理部门形式审核(预审)。案件审理部门在三个工作日内审核结束并将意见反馈纪检监察部门,符合移送条件的,经分管纪检监察部门、案件审理部门的领导同意,报书记批准,填写《案件移送审理登记表》,办理正式移送手续,不符合移送条件的,暂缓受理或不予受理,由纪检监察部门补齐相关证据材料。

   (二)自办案件的受理。对本级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审查终结的案件,经分管纪检监察部门、案件审理部门领导同意,报书记批准后受理。移送审理的案件必须具备下列材料:

    1.移送审理的请示及分管纪检监察部门和案件审理部门领导及书记同意移送审理的批示。

  2.案件来源及立案依据,主要包括:检举材料、初核(初步审查)情况报告、有关领导关于进行初核(初步审查)的批示、立案呈批报告、立案决定书和其他批准立案的材料等。

  3.调查报告(含电子版)、处理建议和承办部门的意见。

  4.全部证据材料。既包括证明被审查人构成违纪或违纪情节严重的证据,也包括证明被审查人违纪情节轻微或不构成违纪的证据;具有从轻减轻,从重加重情节的,须提供相关证据。

  5.与被审查人见面的错误事实材料;被审查人对错误事实材料的书面意见和检讨材料;调查组或纪检监察部门对被审查人意见的说明。

  6.其他应当移送的材料。在移交上述材料时,应同时移交包括否定所审查问题的全都材料。涉及收缴、暂扣、封存款物的,应在移交时一并予以说明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对党员和监察对象已受到刑事处罚的,可不再办理立案手续,启动简易审理程序,由案件审理部门依据生效的刑事司法判决、裁定和决定,提出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意见,按程序报批;案件审理部门发现除受刑事处罚的行为外,还有其他违纪问题需要审查核实的,应转交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对于未受到刑事处罚但须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由纪检监察部门办理立案手续,审查核实后移送审理。

    受到行政处罚后仍需追究党政纪责任,以及涉嫌犯罪,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撤销案件或者人民法院判决无罪、免予刑事处罚、裁定终止审理,但需追究党政纪责任的,由纪检监察部门提取有关材料,办理立案手续,按规定审查核实后移送审理。

   (三)报批案件的受理。下级党委、纪委呈报的,需由本级纪委、党委批准的案件,报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受理。

    下级党委、纪委呈报上级审批的案件,应具备下列材料:

   1.呈报审批的请示;

   2.处分块定;

   3.调查报告和主要证据材料;

   4.与被审查人见面的违纪事实见面材料;被审查人对。

违纪事实见面材料的意见和检讨材料;调查组或纪检监察部门对被审查人意见的说明;

   5.被审查人所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的意见;

   6.有关纪委和党组织的意见;

   7.其他应当呈报的材料。

   (四)征求意见案件的受理。下级党委、纪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或本级纪检监察机关其他部门向本级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部门征求意见的案件,报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受理。

  报送征求意见案件,应具备以下材料:

  1.调查报告及主要证据材料;

  3.受审查人的检查和对违纪事实材料的意见;

  4.有关党组织或单位对受审查人意见的说明。

   (五)问责事项、事故(事件)类责任追究案件的受理。问责事项及监察机关参与审查的生产安全事故类责任追究案件,经分管纪检监察部门、案件审理部门的领导同意,报书记批准后受理。应移送的材料同自办案件,问责事项不需立案的相关材料,事故(事件)类责任追究案件可将党委、政府及纪委领导批准参加调查的批示、指示等作为立案依据。

   (六)备案案件的受理。对下级党委及纪检监察机关报送的备案案件,直接受理。

   报送备案案件,应具备下列材料: 。

   1.呈报备案的报告;

   2.处分决定和所依据的事实材料;

   3.调查报告和主要证据材料;

   4.受处分党员的检查和对处分决定的意见及党组织对其意见的说明;

   5.批复机关的批复。

   (七)申诉案件的受理。对应由本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规定复议复查或者复审(复查)复核的申诉信件,提出受理建议,报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受理。

   (八)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的受理。对应由本级监察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报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受理。

   (九)协审案件的受理。对下级党委、纪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审查结束需本级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部门协审的案件,报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受理。(应移送的材料同自办案)。

   二、案件审核审议。

    (一)提前介入。提前介入的案件,应是重大案件或者案情复杂、疑难、分歧意见较大,以及纪检监察机关领导交办的案件。

    除纪检监察机关领导交办的案件外,一般应由纪检监察部门与案件审理部门沟通后提出意见,并报经分管纪检监察部门、案件审理部门的领导批准后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在提请案件审理部门提前介入审理前,应根据现有证据梳理出主要违纪事实,提出定性方向或倾向性意见,并将案件材料整理有序。

   (二)专人审核。案件审理部门对受理的案件,指定两人进行审理。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应组成两人以上的审议组审理。

    (三)程序、证据审查。审阅案件材料,一般应制作阅卷笔录。要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情况、责任划分以及不予认定、不同意见、疑点难点予以记录,提出阔卷意见。

审理过程中,案件审理部门认为证据不足需要补充完善证据的,可以自行补充审查,也可以由纪检监察部门补充审查;认为案件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提出意见报分管领导同意后,交由纪检监察部门补充审查。补充审查不得超过两次,每次不超过一个月。审理过程中与纪检监察部门存在较大分歧时,报经分管领导批准,由室主任(副主任)或经办人员及时与纪检监察部门领导或承办人员交换意见,达成共识。必要时也可提请双方分管领导召开协调会议研究决定。

    审理涉嫌违法犯罪的案件,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如有必要,可就案件事实、证据、定性等方面与审判、检察、公安机关沟通协商。

  案件审理部门需要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党员或者国家工作人员作出党政纪处分决定,要求审判、检察、公安以及行政执法机关提供相关材料的,相关机关应当予以协助。审判机关依法作出刑事判决(裁定)的,应当在判决(裁定)生效之日后15日内向纪检监察机关通报。

案件审理应在正式受理之日起一个月内审结报批。案情特别疑难、复杂的或与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分歧较大的,经分管领导同意,可延长审理时限,但延长期不能超过一个月。在案件审理期间,纪检监察部门补充审查的时间不计算在审理时限内。

   (四)审理谈话。审理过程中,审理人员应与被审查人谈话,告知权利义务,核对违纪事实,听取申辩意见,了解有关情况。因特殊情况不宜进行谈话的,应当报分管领导批准。谈话时应由两人以上参加,并做好谈话笔录。谈话笔录应当场交由被审查人核对签字。对谈话中发现的重要情况,案件审理部门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需要向相关部门通报的要及时通报;需要补充审查的,按规定补充审查。涉及审理谈话需要与被行政拘留、采取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拘留的人员或者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服刑人员见面的,可以提请审判、检察、公安机关或者司法行政机关予以协助,相关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中止审理,报经分管领导批准,向纪检监察部门通报,待其查清事实、补充证据后恢复审理。

    (六)涉案款物处理。案件审理部门要与纪检监察、案件监督管理等部门在涉案款物管理中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监督。

    1.审查清单。案件审理部门对涉案款物进行审查,重点审查款物清单是否完备、暂扣封存是否合规、处理意见是否恰当。

  2.交换意见。案件审理部门与纪检监察部门对涉案款物处理意见不一致的,应及时沟通,并在审理报告中说明理由。

    (七)集体审议;承办人对案件进行审核后,提交室务会对案件事实、证据、定性、处理进行集体审议后,提出处理意见.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形成审理报告,经分管领导批准,提请本级纪委常委会议或监察厅(局)长办公会议审定。

   三、处分的执行。

  处分决定作出后,案件审理部门应在一个月内在受处分人所在单位的党委(支部)或行政主管部门内部宣布,也可以委托受处分人所在单位的党委和行政部门在一定范围内宣布。送达处分决定不得少于两人,应告知受处分人员其享有的权利。

  受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委托宣布、送达处分决定的,受委托单位应在宣布、送达处分决定一个月内,将宣布、送达情况书面反馈委托机关。

   处分决定应抄送组织、人事部门及相关单位。需要办理职务、级别、工资等相应变更手续的,受处分人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应在收到处分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按干管权限报批后执行.并在两个月内将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作出处分决定的机关。

  处分决定应送承办的纪检监察部门,同时向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报送《纪检监察机关结案案件登表》。

   无特殊情况,在受处分人员影响期内,应对受处分人进行回访教育。

    四、党员权利的恢复与行政处分的解除。

  (一)党员权利的恢复。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察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的,期满后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支部大会考察后作出恢复其党员权利的决定,报党的基层委员会或上一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批准,并报原处分的机关或相关部门备案。

   (二)行政处分的解除。受到行政处分(开除处分除外)的人员在受处分期间确有悔改表现,且未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由受行政处分人员所在单位根据受行政处分者改正错误的表现,向作出行政处分决定机关提出申请,处分决定机关解除处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五、案件材料的归档。

  审结后的案件按《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管理办法》(中纪发[1998]8号)立卷归档,于结案次年一季度前移交委(厅、局)档案室。

失泄密案件剖析报告篇十七

发展观的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纪检监察工作的思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更加自觉地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各个方面,不断拓展服务科学发展的有效途径。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纪检监察工作,要求我们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必须正确处理反腐倡廉与经济建设的关系,把纪检监察工作置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来认识和把握,做到纪检监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大格局协调推进、同步发展。把服务、保障和推动科学发展作为纪检监察干部的首要职责,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严明政治纪律,坚决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的错误行为,优化发展环境,保证政令畅通,做到支持改革者、鼓励创业者、宽容失误者、批评保守者、严惩腐败者,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执纪为民。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归根到底是为了发展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通过开展执法监察、效能建设、纠风治乱等工作,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纪检监察工作必须把人作为最主要、最根本的要素,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主要目标,把关心、爱护、教育、挽救党员干部作为着力点,尊重和保障纪检监察对象的合法权益,努力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的突出问题。三是坚持解放思想、开拓进取。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审视自己的工作,努力破除思想观念、精神状态、工作作风、服务效能、体制机制等方面存在的各种障碍,凡是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就全力以赴去做,凡是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就毫不含糊去改,使纪检监察工作与时代发展同步伐,与经济社会同进步。

实践证明,只有深入研究反腐倡廉建设的规律性,不断增强预见性和有效性,努力提出建设性的思路、建设性的举措和建设性的方法,才能有效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过程中,尤其要处理好以下四个问题:

第一,破立统一。既要敢于以改革的精神,严肃查处各类腐败现象,摘除危害党和国家的毒瘤;又要善于以创新的精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从而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要按照“一个坚决,三个更加”的要求,敢于和善于跳出原有的思想框框和思维定势,以新的理念指导工作,做到与时俱进。

第二,标本兼治。要适应反腐倡廉建设的新要求,把治标和治本内在地统一起来。加强制度建设是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途径。近几年,马鞍山市把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作为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核心内容,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开始走出一条以改革创新为先导、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完善制度体系为目标的具有马鞍山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制度建设路子。

第三,惩防并举。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坚持惩治、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特别是在当前腐败问题依然多发易发的情况下,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一刻也不能放松。要着力提高依纪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加强对重大典型案件的剖析研究,查找发案原因,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达到查处一起案件、推动一步改革、完善一套制度、教育一批干部的目的。

第四,点面结合。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必须处理好宏观与微观、全局与局部的关系,坚持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要立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全局,统筹谋划,突出重点,解决带有普遍性的突出问题。

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求我们以改革创新的精神,进一步加大预防工作力度,积极探索源头治理的方法和措施,不断提高有效预防腐败的能力,逐步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一是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从思想上堵住源头。要贴近党员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实际,积极创新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形式,增强说服力和感染力。要面向全社会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要加快形成并不断完善“大宣教”工作格局,建立起反腐倡廉宣传教育长效机制。二是深入推进各项改革,着力解决滋生腐败的深层次问题。坚持把改革作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重要途径和根本出路。当前,尤其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干部人事制度、财政管理体制、投资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等方面的改革。三是注重关口前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要切实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以及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的监督。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马鞍山市探索建立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预警机制,由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对群众举报、社会反映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分别实行谈话函询、警示诫勉、责令纠错,效果很好。预警机制把教育、制度、监督有机结合起来,融提醒防范、动态监督、保护挽救于一体,在领导干部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之间,又架设了一道预报警戒防线。

1993年纪检监察机关合署办公以来的实践告诉我们,必须以整体式的思路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其一,正确处理纪律检查与行政监察的关系,进一步提高领导纪检监察工作的本领。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既是互相区别、互相独立的两项职能,又是互相补充、互相渗透的有机整体。纪检监察机关对两项工作要统一规划,整体安排,防止“单打一”、“两张皮”,顾此失彼。从纪委来说,要坚持把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统一部署和落实,重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支持行政监察工作;从监察机关来说,要善于从反腐倡廉大局的高度来把握行政监察工作,自觉主动接受纪委常委会的领导,充分履行行政监察职责。其二,用足用好《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职权和手段。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严格按照党内条规和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力和规定的程序,充分运用纪检和监察两种手段,发挥好两个优势,不断增强党政监督的整体效能。在行政监察工作中,要利用纪律检查机关组织协调的职能和手段,统一协调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参与配合,进一步增强行政监察的效力;在纪律检查工作中,也要利用行政监察工作紧贴政府中心工作的特点和优势,促进纪检机关更好地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其三,注重发挥行政监察职能。要积极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充分发挥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建设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特别是对政府部门的监督,要更多地以行政监察的名义进行,避免出现以党代政的现象。

合力化的思路,就是坚持和完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思路。实践证明,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这是加强党的领导、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形成反腐败斗争整体合力的重要制度保证。只有依靠全党全社会,做到各级各部门一起动手,各领域协调行动,各种手段配合运用,才能形成全方位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强大合力,最终把腐败现象遏制到最低限度。

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强大合力,必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龙头工程。各级党政组织及其主要领导要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关系全局的大事来抓,进一步提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水平;各级纪委要全面履行职责,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反腐倡廉与经济建设和其他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职责;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不仅要带头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还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

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强大合力,必须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动员全党全社会的力量反腐败。深入贯彻《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认真落实广大党员的知情权、选择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广大党员更多更好地了解、参与和管理党内事务。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形成权责明确、程序规范、制约有效的党内民主决策机制,切实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事务公开制度,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择、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强大合力,必须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综合运用党内监督、国家专门机关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多种形式,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公职人员行为失范。进一步拓宽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不断改进处理监督举报工作的方式方法。

失泄密案件剖析报告篇十八

按照局党组分工,我分管党务纪检监察、水资源管理、水行政执法、综合治理、信访稳定以及局属单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一年来,在局党组全体同志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局干部职工的积极配合下,围绕我局各项中心工作的开展,按照习总书记对领导干部“三严三实”的要求,以“反对‘四风’、服务群众”为重点,逐步加大治本力度,深入推进反腐倡廉等各项工作;水资源管理、水行政执法、综合治理、信访稳定及安全生产等工作扎实有效,确保我局今年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做为一名党的干部我始终把学习放在首位,学习党的方针、政策、纪检监察业务常识、法律、法规,不断丰富自己的知识,并以十八大及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武装自己的头脑。二是学以致用,紧密联系实际。工作中加强监督,强化制度建设,抓好防范,全局政通人和,形势喜人。

我们不断深化“四风”治理,组织“三严三实”等专项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六个专项整治,自查自纠,立行立改。通过聘请有关专家剖析典型案例,观看反腐警示教育专题片,从根本上治理腐败,把带有苗头性的问题及时消灭在萌芽状态,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得以深入扎实的开展。另外,年初重新成立了综治信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各成员及办事机构的职责,修订了各项管理制度。全年深入企业和社区进行民意调查18次,协调处置矛盾纠纷6起,使我局全年未出现一起治安案件和越级上访及群访事件,为全局的和谐稳定、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是出台了《黄骅市城区自备井关停工作实施方案》、《黄骅市水务局水环境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水资源管理办法。二是完成了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水资源监控系统,新建地下水监测站18处,远传水表监测站48处。三是加强河道管理,每两周对我市境内22条河道进行一次巡查,汇总各河道的巡查情况,对历史遗留的违建物逐一登记、拍照、整理归档,现已完成3条河道的整理归档工作。四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专业的执法培训,逐步完善执法程序,重新制定完善了我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工作。五是严厉打击河道管理范围内水事违法行为,截止目前,我局共查处各类水事违法行为60余起,其中立案2起,移交公安机关3起。六是进一步加大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的征收力度。

一是履行对局属单位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与局属单位、宾馆和铝合金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7份,实施安全检查38次,排查事故隐患52处,事故隐患整改率为100%。二是完修改和完善了4个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及2个专项应急预案,并在黄骅市水厂、黄灶水库管养场分别组织了水污染事故和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实景演练,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应急处置能力。三是确保全市水利设施安全信息网络的畅通,按照水利部的要求,每月通过全国水利安全生产信息系统上报我市水利工程安全事故报表和安全隐患报表;履行对全市151处中小型水利工程的安全隐患排查督导工作。四是狠抓安全生产管理、培训、宣传教育工作,全年共组织安全生产调度会5次,专题安全培训4次,观看安全警示教育专题片2次,在各单位临街处悬挂安全生产标语8幅,发放安全生产专题文件18份,及时把上级安全生产政策及局安全生产部署传达到各基层单位,提高了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差距,今后要努力学习,加倍工作,为水利事业的发展倾注自己应有的力量。

失泄密案件剖析报告篇十九

为认真反思剖析违纪违法案件,深入推进惩罚体体系建设,按照彭州市委党的群众路线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反思剖析我市少数违纪违法案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剖析违纪违法案件,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严管理干部队伍的重要举措。要严格按照省委、成都市委和我市的要求,深刻剖析和反思我市今年来查办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深入排查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各个岗位存在的廉政风险漏洞,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通过深化改革、重点整治,努力从源头上防止腐败问题。

二、任务分工。

(一)开展典型案例剖析。

工作意见。

(二)开展重点专项整治。

1、领导干部讲廉政党课。镇党委主要负责人每年为全镇党员干部至少讲1次讲廉政党课,明晰法纪红线,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知纪守法。镇纪委书记每年至少作1次反腐倡廉形式报告,解读中央、省、成都市和我市反腐倡廉建设重大部署和廉洁从政有关制度规定。

失泄密案件剖析报告篇二十

透过学习公司下发的《孟连军违纪违法案件开展专项以案促改活动方案》的文件,我就如何做好自身廉洁自律工作,如何加强工作中的廉政风险防范,下一步如何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如下反思:

(一)学习不系统、理论水平有待提高。案例中孟连军是因为不注重理论学习,放弃对自身世界观的改造,在各种物质利益面前逐渐迷失,堕入贪污腐化的深渊。对党纪国法一知半解,导致在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胡作为,导致走向错误的道路。

(二)对反腐倡廉工作的认识不足,思想不够敏锐,思路不够开阔,思考不够深远,观念有些陈旧,更新尚不到位。

(三)对自身刚性约束不到位,纪律观念不够强。突出表现为个人意识增强,组织观念弱化;本位意识增强,大局意识弱化;名利意识增强,公仆意识弱化,把强调政治纪律,视为束缚手脚,认为个人不拿不贪,就不是违纪违法,这样必然造成纪律涣散,难以正确处理全局与局部、民主与集中、个人利益与党和群众利益的关系问题。

(一)加强学习,首先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必须要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其次,学习必须要结合实际,不断提高活学活用马列主义理论的能力,提高处理复杂局势和农村基础工作的能力。最后,学习必须要全面。在理论学习的基础上学习必须要全面。不仅要学习理论政策知识,还要学习法律、历史、经济、科学、社会、心理等方面的知识,力求知识全面。

(二)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到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首先,反腐倡廉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大任务,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促进社会和谐的紧迫任务。腐败的存在导致社会不和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三)强化职责意识。把履行“一岗双责”作为一种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贯穿于日常工作之中,在安排部署风廉政建设各各项工作的同时,不忘人社业务工作,让每一位干部职工在干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能够真正守住拒腐防变这条“生命线、高压线、警戒线”,进一步强化纪律和法律意识,远离腐败深渊。

通过对《孟连军违纪违法案件开展专项以案促改活动方案》的学习,我一定要坚持把以案促改工作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把警示教育纳入纳入党员干部教育整体规划,作为教育培训的重要资料,既要透过以案促改起到以案示警的教育作用,又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以各项工作的新业绩检验整改成效。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纪律意识,确保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持续高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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