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总结,我们可以发现并挖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以后的发展提供借鉴和启示。如何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是我们面临的共同责任。下面是一些成功企业的经验总结和优秀案例,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启发。
绿化供电协议书篇一
供方: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用方: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确立正常的供用水、电等的秩序,明确双方的责任,做到安全、经济、合理地使用水、电,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供应方式、供应范围
1、甲方根据乙方的生活需要,在电力系统、水压水源正常状况下,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供电、供水。
乙方的户外供水管网、供电接入点应由甲方确定,并应按照安装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安装的供水立管、表箱美观、牢固、平直。施工完毕,应及时修补墙面、孔洞,修复地面,并清理现场。
2、当甲方出现水、电供应不足的情况时,甲方应当按不低于其供给第三方水、电的比例及条件,供给乙方。如因甲方原因需停水停电,应提前告知乙方。
3、在乙方每个接水电、受电点安装用水、电计量装置。用水、电计量装置的记录为乙方实际用水、电量,以此作为计算乙方水、电费的依据。
第二条、收费标准
1、由于市供水、供电公司每月按商业用电标准供给本公司,所以甲方每月只能按市供水、供电部门收取甲方的费用标准向乙方收取。
2、为了减少甲方的损失,甲方每月按乙方实际水电费的__________%付给甲方正常损耗费。甲方承诺向乙方收取的水、电费用不高于其向其他第三方收取的费用。
3、因国家法律、法规或有关政策的变动导致水、电收费标准的变动,则按国家规定的变动幅度作相应的调整。
4、甲方每月30号之前按乙方水、电表显示的使用量收取当月水电费和损耗费。
第三条、付款时间和方式
甲方供应水、电的开通后,乙方应当采取_________(方式)支付用水用电费。
第四条、权利义务
1、甲方对乙方每月用电量、水量按本合同约定的原则和方式指定专人进行抄表统计,乙方给予积极协助,双方共同确认。
2、乙方应保护好水表、电表等设施不至于损坏、失窃,如保护不善,乙方应承担损失和修理费用。
3、乙方不得擅自拆卸、迁移、改动水电表,以影响水表、电表正常计量,否则视为盗水、盗电之行为。
4、乙方必须按时支付水费、电费,如不支付经甲方催款后仍逾期不交者,甲方将按有关规定,停止对乙方供水供电,并追缴欠款及加收日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5、甲方发现乙方用电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电设施损害时,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逾期不改的,甲方有权中断供电。
6、乙方不得私自向其他用户转供电、转供水,不得擅自向合同约定的范围外供水、供电或在甲方电网、水网上私自接线、按管。
7、乙方如跨越计量表用水,或用其他方法致使计量表不准的行为,甲方有权参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停止供水。
8、乙方的供水管线由于管理不善,跑、冒、滴、漏损坏严重时,甲方有权参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停止供水。
9、甲方有权根据水资源供应情况,采取必要的限量措施或停止供水。
10、由于甲方规划调整致使无法向乙方供水供电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需提前_____日通知乙方,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绿化供电协议书篇二
为明确供电企业(以下简称供电方)和用电客户(以下简称用电方)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合理、有序地供电和用电,根据《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等电力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1、供电方从号高压杆或从线向用电方供电。
2、供电方与用电方的产权分界点:高压供电在线号高压杆高压计量箱进线t接点处;低压供电在变台具体接线方式及分界点详见附图《供电接线及产权分界示意图》。
1、供用电双方按本协议第一条的产权分界各自负责设备的维护管理。
2、供用电双方分管的供电设施,除另有约定外,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动。当遇到危及电网和用电安全,或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设备损坏,或违约用电、窃电、欠费时;供电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更动或操作用电方的供电设备。
3、在用电方受电装置内安装的用电计量装置及电力负荷管理装置由供电方维护管理,用电方负责保护并监视其正常运行;如有异常,用电方应及时通知供电方。
4、在供电设施上发生的事故引起的法律责任,按《供电营业规则》第五十一条规定处理。
1、供电方应当按照双方《供用电合同》的约定,持续地向用电方提供合格的电源,因特殊情况须停电一小时以上者,应提前通知乙方。
2、用电方对其所有的电气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检修和试验,做好防触电措施,及时消除设备隐患,预防电气设备事故。
3、供电方有权按《用电检查管理办法》对用电方的用电情况进行检查,用电检查人员在进行检查时,应向用电方出示《用电检查证》,用电方应派员随同并配合检查。
4、用电方严禁私自改变低压系统运行方式,禁止采用“一地一线”方式用电。
5、用电方严禁使用挂钩线、破股线、地爬线和绝缘不合格的导线接电。
6、用电方严禁拾取断落的电力导线;发现电线松弛对地安全距离不够或断落时,任何人不得靠近,要远离导线危险点、断落点8米,并保护好现场,同时立即报告电工处理;以免扩大事故范围。
7、用电方应及时对可能危及受电线路廊道的树木、进行修剪或砍伐。
8、用电方应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用电方未按要求安装漏电保护器、私自解除已安装的漏电保护器及擅自调整漏电保护器整定值,而引起的`事故责任由用电方负责。
9、用电方漏电保护器的维修应由专业人员进行,运行中遇有异常现象应找供电方电工处理。
1、供电方应收电费以月为基期,以供电总表度数总量分类计算收取,商业和居民用电量按各占50%的比例计算。
2、各住户的分类统计和电费的收取管理由用电方负责,其收费按住户分类和进户表用电量分商业和居民用电两个标准加电损分摊计算收取。
3、用电方应按供电方出具的收费发票按约定时限一次性足额交清应交电费。
1、用电方未依照约定履行维护检查的义务,导致电气设备带病运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供电方有权对用电方直接中止供电。
2、供电方应对用电方电气设备存在的隐患提出书面整改意见;用电方整改后,应及时进行验收。
3、用电方临时用电应事先向供电方书面申请,电力设备安装、临时用电所需电线、插头、插座、开关应符合安全用电的要求;临时用电期间应设专人看管临时用电设施,用完及时拆除。
4、用电方私拉乱接、违章用电,由此造成的触电事故;用电方必须依法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5、用电方未执行本协议或管理不到位,给供电方或社会带来人身、设备损害的,按《供电营业规则》相关条款处理。
6、供电方对供电设施维修不及时给用电方或社会带来人生、设备损害,生产经营造成严重损失的,按有关规定相关条款追究责任。
供用电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应依本协议之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共同提请电力管理部门行政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可提起诉讼解决。
1、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有关法律、规章的规定办理。
2、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后,如供用电双方均未提出变更、解除协议,本协议继续有效。
3、供电方、用电方任何一方欲修改、变更、解除协议时,按《供电营业规则》第94条办理。在修改、变更、解除协议的书面协议签定前,本协议继续有效。
4、本协议自供电方、用电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5、本协议正本壹式贰份。供电方、用电方各执壹份。
6、本协议附件:供用电接线及产权分界示意图。
上述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供电方:(签章)用电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
绿化供电协议书篇三
为确保租赁电井在使用期间安全,维护双方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保障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通电。
2、甲方有责任对乙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违章操作必须责成乙方予以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3、使用期间发生违章操作,人为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对使用机井的安全生产负有管理职责,承担日常维修、维护费用,乙方须派专人到机井使用现场,监督使用。
2、乙方使用机井,对现场安全负有责任,任何第三人在使用机井操作发生伤亡事故的,除依法由第三责任人承担责任外,均由乙方承担。
3、因工伤亡事件发生的索赔问题,乙方应尽力自行调处及时上报甲方,相关赔偿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使用期间应保障水质安全,严防水源污染。
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两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绿化供电协议书篇四
甲方:(以下称甲方)。
乙方:(以下称乙方)。
为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和管理,使现场临时供电系统在额定容量下,运行在最佳状态,各种机电保护装置得到有效的维护和保养,使之发挥应有的保护功能,杜绝各类用电事故的发生。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建设部、省政府、市建委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及规章制度。
二、甲方提供电源,乙方负责安装合格的配电箱(带电表),安装完成后请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配电箱以下的安全维护,乙方应配备相应的持有效证件的电管作业人员,乙方对作业人员在操作前进行书面和口头交底。所有作业人员均应按交底和部颁jcj46―88、jcj59―99标准进行操作并执行甲方用电管理规定。
2、乙方在施工现场未配备或无能力配备持有效证件的电管作业人员,应书面向甲方申请用电监管,无证人员不得从事临电操作。
三、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用电管理,乙方自备的开关箱、流动箱、专用箱、电力电缆、电动机具、手持电动工具、照明器具等电气设备,必须性能良好,符合安全技术规范。乙方在进场时和投入使用前,应会同甲方进行检查验收,并经双方签字后方可投入使用。使用过程中如遇危及系统运行的设备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甲方备案,故障未彻底排出前,不得通电试运行。
四、甲方负责给乙方提供电源,接电源时,必须按甲方指定位置接线,不得私拉乱接;并应遵守下列规定:
l、乙方使用的所有用电设备、器具、机电不得直接在甲方供电箱(柜)内接线,必须通过自备或甲方提供的流动箱转接。
五、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系统由甲方负贡统一管理和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不能随意改动和变更甲方现场的用电线路和设备。确因工程需要,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应视实际需要及时给子书面答复。
六、乙方负责。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日期:日期:
绿化供电协议书篇五
为明确供电方、用电方供电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实现安全、合理地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的规定,经供电方、用电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受电地点、受电电压、受电容量。
1.受电地点:____。
2.受电电压:_____伏特。
3.受电最大容量:地下总容量______;______地上总容量。
二、供电设施维护管理责任。
1.经供电方与用电方双方协商确认,供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设在用户进线侧开关上闸嘴处。分界点电源侧供电设施属供电方,由供电人负责运行维护管理;分界点负荷侧供电设施属用电方,由用电人负责运行维护管理。
2.供电方、用电方分管的用电设施,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动。如因紧急事故必须操作或更动者,事后应在12小时内通知对方。
3.在供电设施上发生的法律责任以供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为基准划分。供电方、用电方应做好各自分管的供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供电方与用电方签订本协议后,电箱(变压器)在使用过程中,由供电方负责维护与保修。供电期间,若供电方出现不能给用电方正常供电,给用电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电度计量及电费。
1.收费标准:用电方按______元/度的单价给供电方交纳电费,用电方按实际所用的电度度数缴纳电费。
2.发生电价和其他收费项目费率调整时,按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3.用电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拒付电费。
四、违约责任。
1.用电方不按期交清电费的,应承担电费滞纳的违约责任。电费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起计算至交纳日止,电费违约按欠费部分总额的.千分之二计算。逾期5天即10日前未付清电费的,供电人可停止供电,并追收所欠电费和电费违约金。
2.用电方未经供电方同意,擅自超计划指标用电,供电方应通知用电方自行限电,必要时供电方可中止供电。
3.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其他违约责任按《供电营业规则》有关条款处理。
1.星园临时市场开始筹建至星园临时市场撤场为止。
2.本协议书生效后,供、用电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废止。协议书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修改,或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根据《全国供用电规则》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供、用电双方各执一份;协议书副本一式四份,供电人执三份,用电人执一份。
供电方:_____(公章)。
用电方:_____(公章)。
法人代表:_____(盖章)。
法人代表:_____(盖章)。
授权代理人: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绿化供电协议书篇六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和城区供电所(_____)第08号文件精神,经乙方本人申请,自愿与甲方有偿解除劳动用工合同关系,接受企业一次性经济补偿,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乙方同意在与甲方解除劳动关系时,按公司改制企业职工一次性安置标准938元/年计算经济补偿金:医疗费一次性补贴按每年40元计算。
乙方在甲方的工龄计算从_____年9月1日至_____年5月1日止,共计7年零8个月。
甲乙双方自20xx年5月1日起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
1、甲方与乙方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甲方依照上述计算方式对乙方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费和医疗补偿金15322.00元。
2、甲方与乙方解除劳动关系后,双方原有的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关系即行终止。甲方给乙方支付一次性经济补偿费后,不再支付乙方其他补偿费用。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即行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劳动部门和组织各存一份。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绿化供电协议书篇七
因用电方原因,需临时搭线用电,为明确供用电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电力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用电方临时搭线用电地址。
用电方临时搭线用电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供电方向用电方供电变压器台区为:_____________。
二、临时用电期限: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
三、用电性质:_____,执行电价为:____元/度;
四、用电方用电负荷:___;电能表计为:_____;
五、电费结算方式:电费按临时安装的电能表电量乘以协议规定电价进行结算,如属无表临时用电,则按下列办法之一结算电费:
1、实际使用电表计量的电量×协议规定电价;
2、用电方用电功率(kw)×实际使用小时数×协议规定电价;
六、用电方用电前需向供电方预交电费____元,用电结束时多退少补;
七、安全责任。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拆除临时用电设施止。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绿化供电协议书篇八
为确保工程项目施工顺利进行,保证现场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用电设施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制定临时用电协议,来约束双方共同坚持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监督管理好施工过程中的各项用电安全工作,预防发生预想不到的安全事故。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反本协议条款,以确保安全生产。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循条款。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dbj01-83-20__)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__)的要求,遵守国家及北京市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
2、甲、乙双方均对各类施工人员和电工进行安全教育、安全培训的义务,杜绝一切违章行为。
3、甲、乙双方一切工作均以安全第一为出发点,相互采纳安全管理中先进经验和合理化建议,更好的保证施工安全用电安全协议书用电安全协议书。
(二)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1、甲方必须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__)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dbj01-83-20__)提供合格、有效的a级配电箱,。
2、甲方安全管理的范围为,现场a级配电系统的用电配置,a级配电以下部分由分包单位自行按标准实施安全管理。(农村山林合作协议书)。
3、甲方严格检查标准,并有权对乙方区域一切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配电设施和用电设施实行监督检查,并有权对不符合要求的用电区域实行断电措施,或没收不符合安全用电的设施和设备,有停电权、处罚权和责令整改权。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章行为,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工和不听指令的维修人员给予开除或撤换职务的权利。
5、甲方具有对乙方施工区域用电设施实行工程监控、检查、验收的职责。
(三)乙方责任和义务。
2、乙方对临时用电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管理,会同甲方对施工管辖区域内的一、二级配电的管理和维护及检修。
3、乙方对二级以下配电设施和日常用电设施的安全管理负责,乙方自身加强安全管理和日常维护、维修工作,每日检查,杜绝一切违章用电行为和违章接用电器设备、设施用电安全协议书合同范本。
4、乙方必须从甲方安装的二级电箱内接用电源,现场一切用电设施都必须经得甲方同意,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都属违章行为。
5、乙方因工程需要,如增加二级配电箱和电源设施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在指定的电源点接电,不得擅自借接,否则视为违章行为。
6、乙方自备的电气组件、用电器材、漏电开关、各类闸箱、线缆、用电设施、各类手动电器工具、用具、各类中小型机械在使用前必须申报总包安全监督部门对其进行安全验收,合格同意后方可使用,严禁擅自使用、否则视为违规。
7、乙方委派的电工和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具有相应的技术素质。取得有效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报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同意后方可录用。
8、乙方所有的用电设备均须达到三级控制,二级及二级以上的漏电保护,且末级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0.1秒,漏电电流不大于30ma,各类线路均按规定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各类闸箱符合“一机一闸一箱一漏”配置要求。
9、因乙方安全管理原因、安全管理失控未按上述条款执行,施工人员违章用电、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违反操作规程或违章指挥,违反甲方指令及拖延安全防患整改或经确认是乙方责任等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主要责任。
甲方:
盖章:
负责人(签字):
日期:乙方;
盖章:
负责人(签字)。
日期:
绿化供电协议书篇九
乙方(用电方):。
因原因,需临时搭线用电,为明确供用电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及《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电力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用电方临时搭线用电地址:
二、用电方用电负荷:
三、临时用电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安全责任。
1、电力线路及保护装置应根据用电容量配备。
2、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及电气设备连接的金属构架,必须采取可靠的接地保护。
3、临时用电应装设配电箱(户外应配设防雨型),导线应绝缘良好,导线端头应采用螺栓连接或压接。
4、配电箱内安装的接触器、刀闸等电器设备,应动作灵活,接触良好可靠,触头没有严重的烧灼现象。
5、配电箱内电气设备应完整无缺,设有专用漏电保护开关,必须一只漏电开关控制一只插座。
6、所有移动电具,都应在漏电保护开关之中,电线无破损,插头插座应完整,严禁不用插头而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内。
7、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单相回路的照明开关箱(板)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8、供电点由甲方指定,供电点后的计量装置、动力线及保护设备等均由乙方自行配备。
9、临时用电期间,乙方应设专人(姓名电话)负责临时用电设施,用完及时拆除。
10、甲方有权依法对乙方开展用电检查工作,乙方应接受检查,并根据检查人员依法提出的`要求,提供有关情况、回答有关询问、协助提取证据。
11、乙方不得向外转供电,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对乙方供电,并且因此带来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12、因乙方用电不当造成的人身、设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13、乙方临时用电期间需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并粘贴于配电箱内。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拆除临时用电设施止。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绿化供电协议书篇十
甲方:
乙方:
因工程需要,乙方需从甲方处接引380v低压电力至施工点,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协商,达成如下一致:
一、电力接入点:
中国石油富平梅家坪加油站东侧210国道旁低压电线杆。
二、电力计量及电费清付:
乙方负责在接入点处安装电箱,箱内包括电力计量表及漏电保护器;电费经双方抄清电表度数后按月清付(甲方为乙方提供电力部门出具的发票复印件);电价经双方协商后为1.2元/kwh。
三、权力及责任:
1,甲方: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安全、稳定的.电力;并负责为乙方进行在电力使用中外围协调的一切事务。
2,乙方:乙方确保安全用电,配备足够的电力安全设施,以确保在乙方线路及设备使用发生故障时不影响甲方的正常安全用电。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至乙方完工、付清甲方电费且拆除所有电力设施后失效。
五、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绿化供电协议书篇十一
为明确转供电双方转供电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实现安全、合理地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的`规定,经供电方、用电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1、用电地点:_______。
2、用电电压:_______。
3、用电最大容量:_______。
1、经转供电双方协商确认,转供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设在用户电表进线开关位置上。分界点电源一侧供电设施属转供电方,由转供电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分界点负荷一侧供电设施属用电方,由用电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
2、转供电方、用电方各自分管的用电设施,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动。如因紧急事故必须操作或更动者,事后应在6小时内通知对方。
3、在供电设施上发生的法律责任以供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为基准划分。转供电方、用电方应做好各自分管的供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转供电方对用电方执行单表计量。
2、收费标准:_______。
3、电费结算:用电量每月由转供电方、用电方人员共同抄表并签字认可,转供电方开具发票后用电方按期将电费转入供电方。
4、用电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拒付或延期支付电费,否则转供电方将无条件断电。
1、用电方不按期交清电费的,应承担电费滞纳的违约责任。逾期未付清电费的,转供电方可停止供电,并追收所欠电费和电费违约金。
2、由于用电方责任造成转供电方对外停电,并给其造成损失的,转供电方按有关规定对用电方及相关方追究赔偿责任。
3、用电方未经转供电方同意,擅自超计划、超负荷指标用电,转供电方应通知用电方自行限电,必要时供电方可中止供电。
本协议书生效后,转供电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废止。协议书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修改,或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转供电双方各执一份。
转供电方:_______(公章)。
用电方:_______(公章)。
法人代表:_______(盖章)。
法人代表:_______(盖章)。
授权代理人: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绿化供电协议书篇十二
供方:_ _(以下称甲方)
用方:________ _(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确立正常的供用水、电等的秩序,明确双方的责任,做到安全、经济、合理地使用水、电,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供应方式 供应范围
1、甲方根据乙方的生活需要,在电力系统、水压水源正常状况下,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供电、供水。
乙方的户外供水管网、供电接入点应由甲方确定,并应按照安装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安装的供水立管、表箱美观、牢固、平直。施工完毕,应及时修补墙面、孔洞,修复地面,并清理现场。
2、当甲方出现水、电供应不足的情况时,甲方应当按不低于其供给第三方水、电的比例及条件,供给乙方。如因甲方原因需停水停电,应提前告知乙方。
3、在乙方每个接水电、受电点安装用水、电计量装置。用水、电计量装置的记录为乙方实际用水、电量,以此作为计算乙方水、电费的依据。
第二条 收费标准
1、由于市供水、供电公司每月按商业用电标准供给本公司,所以甲方每月只能按市供水、供电部门收取甲方的费用标准向乙方收取。
2、为了减少甲方的损失,甲方每月按乙方实际水电费的 %付给甲方正常损耗费。甲方承诺向乙方收取的水、电费用不高于其向其他第三方收取的费用。
3、因国家法律、法规或有关政策的变动导致水、电收费标准的变动,则按国家规定的变动幅度作相应的调整。
4、甲方每月30号之前按乙方水、电表显示的使用量收取当月水电费和损耗费。
第三条 付款时间和方式
甲方供应水、电的开通后,乙方应当采取_________(方式)支付用水用电费。
第四条 权利义务
1、甲方对乙方每月用电量、水量按本合同约定的'原则和方式指定专人进行抄表统计,乙方给予积极协助,双方共同确认。
2、乙方应保护好水表、电表等设施不至于损坏、失窃,如保护不善,乙方应承担损失和修理费用。
3、乙方不得擅自拆卸、迁移、改动水电表,以影响水表、电表正常计量,否则视为盗水、盗电之行为。
4、乙方必须按时支付水费、电费,如不支付经甲方催款后仍逾期不交者,甲方将按有关规定,停止对乙方供水供电,并追缴欠款及加收日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5、甲方发现乙方用电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电设施损害时,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逾期不改的,甲方有权中断供电。
6、乙方不得私自向其他用户转供电、转供水,不得擅自向合同约定的范围外供水、供电或在甲方电网、水网上私自接线、按管。
7、乙方如跨越计量表用水,或用其他方法致使计量表不准的行为,甲方有权参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停止供水。
8、乙方的供水管线由于管理不善,跑、冒、滴、漏损坏严重时,甲方有权参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停止供水。
9、甲方有权根据水资源供应情况,采取必要的限量措施或停止供水。
10、由于甲方规划调整致使无法向乙方供水供电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需提前 日通知乙方,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绿化供电协议书篇十三
乙方(用电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用电方原因,需临时搭线用电,为明确供用电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电力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用电方临时搭线用电地址。
用电方临时搭线用电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供电方向用电方供电变压器台区为:_____________。
二、临时用电期限: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
三、用电性质:_____,执行电价为:____元/度;
四、用电方用电负荷:___;电能表计为:_____;
五、电费结算方式:电费按临时安装的电能表电量乘以协议规定电价进行结算,如属无表临时用电,则按下列办法之一结算电费:
1、实际使用电表计量的电量×协议规定电价;
2、用电方用电功率(kw)×实际使用小时数×协议规定电价;
六、用电方用电前需向供电方预交电费____元,用电结束时多退少补;
七、安全责任。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拆除临时用电设施止。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绿化供电协议书篇十四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提供桶装饮用水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期限:一年。
自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止。
二、饮用水规格、价格:
1、甲方每次向乙方提供的桶装水,净装水量不得低于18.9l。
3、桶装饮用水价格:
(1)山泉水:6.5元/桶;(2)矿泉水:8.5元/桶;(3)纯净水:5.5元/桶。
4、如因甲方原因需调整饮用水价格的,应另外签订附加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方能生效。
三、服务及要求:
1、甲方送水工作人员在乙方工作场所内,应自觉遵守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以及环保要求。要爱护甲方财物,不得损坏,如有人为损坏,甲方要照价赔偿。
2、乙方用水每满桶,甲方免费提供一台迷你饮水机给乙方使用;每满桶,甲方免费提供一台饮水机(冷热水功能)给乙方使用。饮水机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3、甲方免费为乙方增加个周转桶供乙方使用,周转桶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如用水需要,要求增加周转桶的,应按40元/桶的价格支付周转桶押金。
4、甲方接到乙方用水电话通知,应在2小时内将饮用水送达乙方指定送水点。
5、甲方应定期对乙方饮水机进行免费保养和消毒,办公楼饮水机每半年应全面消毒清洗一次,车间饮水机每季度免费消毒清洗一次。
6、饮水机使用期三年内,对非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甲方应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饮水机损坏,如当天无法完成维修的,应于次日免费提供备用饮水机给乙方使用。如因乙方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甲方可适当收取维修费用。
7、协议期内,甲方每半年免费赠送箱小瓶饮用水给乙方。
四、质量要求:
1、甲方所提供的饮水机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因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导致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2、甲方所提供的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因卫生不达标导致乙方人员伤害的,由甲方负责。
五、付款方式:
乙方于每月初10日前与甲方核对饮用水桶装数、周转桶数量及费用数额,核对无误后甲方出具正式发票,乙方于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以转账的方式一次性结清。如协议终止,乙方应按收回周转桶数量将周转桶押金一次性退还给乙方。如有损坏,按40元/桶进行结算。
六、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共同协商解决。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矿泉水有限公司乙方:×××有限公司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日期:日期:
绿化供电协议书篇十五
为明确供电企业(以下简称供电方)和用电客户(以下简称用电方)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合理、有序地供电和用电,根据《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等电力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1、供电方从号高压杆或从线向用电方供电。
2、供电方与用电方的产权分界点:高压供电在线号高压杆高压计量箱进线t接点处;低压供电在变台具体接线方式及分界点详见附图《供电接线及产权分界示意图》。
1、供用电双方按本协议第一条的产权分界各自负责设备的维护管理。
2、供用电双方分管的供电设施,除另有约定外,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动。当遇到危及电网和用电安全,或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设备损坏,或违约用电、窃电、欠费时;供电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更动或操作用电方的供电设备。
3、在用电方受电装置内安装的用电计量装置及电力负荷管理装置由供电方维护管理,用电方负责保护并监视其正常运行;如有异常,用电方应及时通知供电方。
4、在供电设施上发生的事故引起的法律责任,按《供电营业规则》第五十一条规定处理。
1、供电方应当按照双方《供用电合同》的约定,持续地向用电方提供合格的电源,因特殊情况须停电一小时以上者,应提前通知乙方。
2、用电方对其所有的电气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检修和试验,做好防触电措施,及时消除设备隐患,预防电气设备事故。
3、供电方有权按《用电检查管理办法》对用电方的`用电情况进行检查,用电检查人员在进行检查时,应向用电方出示《用电检查证》,用电方应派员随同并配合检查。
4、用电方严禁私自改变低压系统运行方式,禁止采用“一地一线”方式用电。
5、用电方严禁使用挂钩线、破股线、地爬线和绝缘不合格的导线接电。
6、用电方严禁拾取断落的电力导线;发现电线松弛对地安全距离不够或断落时,任何人不得靠近,要远离导线危险点、断落点8米,并保护好现场,同时立即报告电工处理;以免扩大事故范围。
7、用电方应及时对可能危及受电线路廊道的树木、进行修剪或砍伐。
8、用电方应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用电方未按要求安装漏电保护器、私自解除已安装的漏电保护器及擅自调整漏电保护器整定值,而引起的事故责任由用电方负责。
9、用电方漏电保护器的维修应由专业人员进行,运行中遇有异常现象应找供电方电工处理。
1、供电方应收电费以月为基期,以供电总表度数总量分类计算收取,商业和居民用电量按各占50%的比例计算。
2、各住户的分类统计和电费的收取管理由用电方负责,其收费按住户分类和进户表用电量分商业和居民用电两个标准加电损分摊计算收取。
3、用电方应按供电方出具的收费发票按约定时限一次性足额交清应交电费。
1、用电方未依照约定履行维护检查的义务,导致电气设备带病运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供电方有权对用电方直接中止供电。
2、供电方应对用电方电气设备存在的隐患提出书面整改意见;用电方整改后,应及时进行验收。
3、用电方临时用电应事先向供电方书面申请,电力设备安装、临时用电所需电线、插头、插座、开关应符合安全用电的要求;临时用电期间应设专人看管临时用电设施,用完及时拆除。
4、用电方私拉乱接、违章用电,由此造成的触电事故;用电方必须依法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5、用电方未执行本协议或管理不到位,给供电方或社会带来人身、设备损害的,按《供电营业规则》相关条款处理。
6、供电方对供电设施维修不及时给用电方或社会带来人生、设备损害,生产经营造成严重损失的,按有关规定相关条款追究责任。
供用电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应依本协议之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共同提请电力管理部门行政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可提起诉讼解决。
1、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有关法律、规章的规定办理。
2、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后,如供用电双方均未提出变更、解除协议,本协议继续有效。
3、供电方、用电方任何一方欲修改、变更、解除协议时,按《供电营业规则》第94条办理。在修改、变更、解除协议的书面协议签定前,本协议继续有效。
4、本协议自供电方、用电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5、本协议正本壹式贰份。供电方、用电方各执壹份。
6、本协议附件:供用电接线及产权分界示意图。
上述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供电方:(签章)用电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
供电企业营销管理。
补偿贸易供电合同。
供电企业电力营销对策。
物业园区供电的安全管理。
地铁牵引供电系统保护。
供电企业电力营销管理对策。
绿化供电协议书篇十六
甲方:xxx自来水公司乙方:
为保证甲乙双方在城市供水管理运营和使用中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并遵照执行。
一、甲方按我市城市供水有关规定向乙方供水,按水表计量向乙方收取水费,并对乙方供水设施提供有偿维修。
二、双方确认的水表是乙方用水和甲方、乙方收取水费的依据,乙方不得擅自进行迁移、废除、开启等操作。乙方要求通水,应提前两日向甲方申请。乙方要求通水或者水表变更时,双方应共同按《乙方计量水表确认登录表》(见下表)上的内容对乙方水表进行确认。通水前,乙方水表发生的水量由甲方承担;通水后,乙方水表发生的水量由乙方承担。
三、水表产权属乙方所有,水表出现损坏、丢失、失准等问题由产权方负责维修或更换。
四、甲乙双方对供水管线的管理维护责任以乙方水表前三通为界,自乙方水表前三通(包括三通)至乙方一侧的供水管线由乙方负责管理维护。
五、乙方按照乙方核定的用水量、用水性质,依现行水价和甲方规定的时间、地点向甲方缴纳水费(每月1至15日交纳水费,每拖欠一天加收水费金0.5%的违约金)。乙方对水费有异议时,应于当月的22日前到甲方解决争议,逾期不交水费也不解决争议,甲方视乙方为故意欠费,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乙方改变用水性质要及时向甲方申请,否则,甲方将按现行水价分类中价位最高的用水性质向乙方核收本期水费。
七、乙方终止用水或随房产交易转让甲方供水,要提前到甲方处办理清算水费和销户、过户等手续,否则,由乙方承担因乙方未及时办理有关手续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如乙方出租该房屋,乙方负责协调、落实和督促租赁方向甲方缴纳水费事宜,租赁方拖欠水费由乙方承担。
八、本协议甲乙双方各一份,自签订之日生效。有未尽事宜服从黄骅市城市供水有关规定。
甲方:xxx自来水公司(盖章)代表签字:乙方:(盖章)代表签字:
绿化供电协议书篇十七
单位名称:法定地址:法定代表(负责)人:
授权代理人:电话:电传:邮编:开户银行:帐号:
税务登记号:委托转供方单位名称:法定地址:法定代表(负责)人:
授权代理人:电话:电传:邮编:开户银行:帐号:
税务登记号:被转供方单位名称:法定地址法定代表(负责)人:
授权代理人:电话:电传:邮编:开户银行:帐号:税务登记号:
为明确供电企业(以下简我供电方)委托供电的单位(以下简称转供方)向其他用户(以下简称被转供方)进行转供电力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实现安全、合理地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的规定,经供电方、转供方、用电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转供电关系经供电方、转供方和被转供方三方(以下简称三方)协商,供电方委托转供方向被转供方供电。
转供方同意接受委托,并向被转供方承担供电义务。
1.被转供方通过转供方获得用电权利,与供电方签订供用电合同,并向供电方承担相应的义务。
二、转供电方式转供方同意从其所有的变电所出线的千伏线路杆向被转供方受电装置供电。
三、转供电容量根据被转供方申请的用电容量,经三方确认,被转供方的用电容量为千伏安(千瓦),最大用电负荷为千瓦(安)。
四、转供用电期限委托转供电期限为本协议的有效期限。
五、三方的权利与义务.
1.被转供方通过本协议,依法从供电方获得用电的权利,并根据国家规定的电价、随电价收取费用标准和用电量承担向供电方缴纳电费的义务。
2.转供方依据本协议承担向被转供方安全供电的义务,并从供电方获得转供费用的权利。
3.供电方依据本协议应直接受理被转供方的用电申请,并有对被转供方装表计量和收取电费的权利,承担向转供方支付转供费用的义务,并按有关规定解决被转供方用电指标。
六、转供电的.计量及电费.
1.供电方应按国家规定直接对被转供方使用的电力、电量进行安装电能计量装置,并负责抄表和收取电费。
2.供电方依据《供电营业规则》第十四条规定,在计算转供方的用电量、最大需量及功率因数调整电费时,应扣除被转供方每月用电计量装置实际记录的电量和转供损耗电量。
3.转供电线路的损耗电量,由该线路的产权所有者负担。
七、转供费用供电方向转供方支付转供费用按被转供方每月的实际用电量以每千瓦时元计算,每月支付一次。
八、转供电设施维护管理责任.经供电方、转供方、被转供方确认,转供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设在处。
1.分界点电源侧供电设施属转供方,由转供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分界点负荷侧供电设施属被转供方,由被转供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
2.供电方、转供方、被转供方均应执行《电网调度管理条例》。
在运行、检修、停电等操作时,三方应加强联系,相互配合。
九、违约责任.转供方无正当理由不得对被转供方限电、停电。
需要依法停限电时,应依法按规定的程序通知被转供方。
未按规定的程序通知被转供方停电,给被转供方造成损失的,转供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被转供方责任造成供电方、转供方对外停电,并给其造成损失的,被转供方按《供电营业规则》有关规定对供电方、转供方及其他用电方承担赔偿责任,但不承担因供电方、转供方责任使事故扩大部分的赔偿责任。
3.被转供方未经供电方、转供方同意,擅自超计划指标用电,转供方应通知被转供方自行限电,必要时经供电方同意可中止供电。
4.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其他违约责任按《供电营业规则》有关条款处理。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供电方、转供方、被转供方如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应依本协议之原则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三方共同提请有关部门调解。
调解不成时,可选择下列其中一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协议效力及未尽事宜.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有关法律、规章的规定办理。
1.如遇国家法律、政策调整时,则按规定修改、补充本合同有关条款。
2.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供电方、转供方、被转供方任何一方欲修改、变更、解除合同时,按《供电营业规则》第九十四条办理。
在修改、变更、解除协议的书面协议签订前,本协议继续有效。
4.本协议自供电方、转供方、被转供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5.本协议正本一式份。供电方、转供方、被转供方各执份。效力均等。副本一式份,供电方、用电方各执份。
6.本协议附件包括:.。
7.。
上述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供电方:(盖章)签约人:(签章)签约时间:年月日。
转供方:(盖章)签约人:(签章)签约时间:年月日。
被转供方:(签章)签约人:(签章)签约时间:年月日。
绿化供电协议书篇十八
供电单位:(以下简称供电方)。
用电单位:(以下简称用电方)。
供电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负责)人:
授权代理人:电话:用电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负责)人:
授权代理人:电话:为明确供电方、用电方供电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实现安全、合理地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的规定,经供电方、用电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受电地点、受电电压、限期。
1.受电地点:s214线改建工程a3标砼搅拌站。
2.受电电压:220/380伏。
3.限期:2年。
二、供电设施维护管理责任。
1.经供电方与用电方双方协商确认,供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设在用户进线侧开关上闸嘴处(附图)。分界点电源侧供电设施属供电方,由供电人负责运行维护管理;分界点负荷侧供电设施属用电方,由用电人负责运行维护管理。
2.供电方、用电方分管的用电设施,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动。如因紧急事故必须操作或更动者,事后应在12小时内通知对方。
3.在供电设施上发生的法律责任以供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为基准划分。供电方、用电方应做好各自分管的供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电度计量及电费。
1.供电方对用电方执行按表计量。
2.收费标准:按元/度计,任何情况下均不做调整。
3.供电前交用电押金2万元。
4.电费结算:每月1日由供电人、用电人共同抄表并签字认可,用电人按月交付电费。
5.用电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拒付电费。
四、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按本协议约定执行,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造成本协议。
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其他违约责任按《供电营业规则》有关条款处理。
五、其他。
本协议书生效后,供、用电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废止。协议书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修改,或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根据《全国供用电规则》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供、用电双方各执一份;协议书副本一式四份,供电人执三份,用电人执一份。
供电方:(公章)用电方:(公章)。
法人代表:(盖章)法人代表:(盖章)。
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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