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是我们前行的阶梯,它让我们不断突破自我。需要系统性地整理和概括所学和所得。下面是一些总结范文的精华摘录,希望能给您的总结写作提供一些启示和帮助。
小微权力工作汇报篇一
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道路中起着重要的战斗堡垒作用。因此,增强基层农村干部的法治观念、提高其依法办事的能力迫在眉睫,这既是推进农村“小微权力”规范化运行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党和国家根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对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所提出的新要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一、加强村干部法治意识教育。
农村基层干部权力的扩大和其自身法治意识的薄弱,使得农村干部在诱惑和利益面前很容易产生摇摆,丧失党性原则,从而陷入违法乱纪的泥潭。因此,要在农村开展各种学法和守法活动,加强对于基层干部违法乱纪和触犯法律的教育,让其深刻了解到法律的严肃性,树立起法律权威。要加强依法管理村级各项事务的工作任务,将法治理念灌输到基层农村干部的心里,脑中,使村干部能够依法依规进行管理村级各项事务。
二、制定和完善村级管理制度。
制定并完善包括村规民约、议事制度、财务制度、公开制度、监督制度等在内的各项村级管理制度,使农村基层的法治建设工作能够符合当地的实际需求。如财务管理制度方面,以农村“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为例,市委市政府可通过制定“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以及“农村集体资源管理制度”等举措来保障农村“三资”管理与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在监督制度方面,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从而促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充分履职、正确履职和有效履职。制定并完善村级管理制度的意义,在于使村干部能够按规章制度办事,促使权利与职责明晰化、监督制度民主化,以此推进基层农村的党风廉政建设。
三、加强上级党组织对农村工作的领导。
上级党组织应加强对农村各项事务的领导工作和对农村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使农村各个部门做到合理分工,促进农村各项事务在具体落实层面做到井然有序,上下齐心,推进国家对农村法治建设的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如对于涉农部门的内容,党组织就应做到加强资金发放,并保证上下各级对资金的有效使用;对于民政部门所制定和颁布的惠民实施措施,要根据各村的实际情况做实做好各项安排;乡镇纪检部门,则应加强对村干部的日常各项工作的监督管理。
四、严格审计农村重大工程项目。
加强对农村工程项目的审计核查,对村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方面,凡是涉及农村集体资金使用、农村工程项目承包、集体资产处置等重大经济行为的,都要进行乡镇、县市两级经济审计。加强村干部资金使用条目的核查审计,坚决遏制村干部以权谋私,如贪占、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土地补偿款和救灾救济资金等行为的发生。而对于一些工程款项的挪用,如修桥铺路等公益设施资金款项,要积极防范村干部公款私存和转借他人以获取利息。在农村各项工程项目承包的资金流动明细、以及集体资产处置等各项工作上,也要强化审计监管,坚决杜绝各种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法行为。
五、严肃查处村干部违法违纪行为。
村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直接关系着农村稳定发展和基层法治工作的推进,因此,必须严格按照法律和相关规章制度,严肃惩治农村干部各种违法乱纪行为,肃清不正之风,推进农村法治建设。对村干部中出现的各种违法乱纪行为,如贪污、贿选、挪用公款以借他人谋取非法利益、克扣农民各项国家补助款项、私自挪用征地以及农村拆迁款项等经济犯罪要依法严肃处理。对拉帮结派形成乡村黑恶势力而横行乡野、直接侵害农民群众的经济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选举权利等各种人身权利的违法违纪行为,要及时查处并移交司法部门予以坚决打击。
六、强化村干部的监督管理。
农村基层干部侵害农民利益问题的频繁发生,很大的一个原因来自于监管工作的缺位,以致于产生同级无人监督,上级无力监督的尴尬局面。因此,全面推进村干部的监管工作,加强农村各项基础工作的事务监督,有效约束村干部行为,尤有必要。如加强村务决策、村务公开、农村财务支出、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等各方面的监督工作,以此来规范农村基层干部日常工作行为,加强对于村干部的自律意识。
小微权力工作汇报篇二
1、坚持领导示范,高质量上好专题党课。市委书记率先带头讲专题党课,联系实际指出不严不实问题,把严和实的要求立起来、树起来。市四套班子党员领导干部第一时间跟进,深入基层了解情况,亲自动手准备党课讲稿,直截了当点问题,联系实际提要求,专题党课触动思想、讲出效果。在市领导示范带动下,全市共有823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以多种形式讲专题党课。
2、坚持以知促行,深入开展学习研讨。制定下发《关于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学习研讨的通知》,围绕三个专题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主题,24位市领导进行交流发言,进一步增强践行“三严三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举办党章党规党纪专题集中轮训班,组织809名县处级党员干部分4期开展专题轮训。深入开展“向身边的典型学习”活动,积极挖掘宣传一批查摆整改不严不实问题的先进单位、推进“双百”专项行动的先进典型、“勇于担当”的干部群体,重点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向省优秀共产党员黄群超同志学习,查找差距不足,明确努力方向。
3、坚持边查边改,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组织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深入查摆,列出问题清单,查找不严不实方面的具体问题2892个,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举措,一项一项抓好整改。组织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认真开好“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持续开展“效能亮剑”专项行动。联动开展信访集中督查专项行动,实行领导干部领衔督查、专案督导,督查信访事项545件,化解了一批信访积案。扎实推进建章立制,重点围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加强权力运行约束等方面制定长效机制,推动践行“三严三实”常态化、长效化。
4、坚持实际实效,全面推进“双百”行动。组织172名市、县区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助推209个重大产业项目落地,优化部门服务,协调解决困难问题。组织市、县区领导班子成员领衔破解192个改革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办好民生实事,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建立领导领衔、部门助推、协调联动机制,市、县区领导共走访企业1106家,召开现场协调会174个,帮助解决实际困难531个。强化督促检查,定期组织开展现场督导,倒逼工作落实,切实用专题教育的成效推动改革发展,用改革发展的成果检验专题教育成效。
小微权力工作汇报篇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乡村是我们党执政大厦的地基,乡村干部是这个地基中的钢筋。”这些年来,临安区广大农村干部辛勤奋战在基层一线,不畏艰辛、克难攻坚,展示了良好的精神风貌。但从群众来信和区委巡察情况看,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及时纠正,以保障乡村振兴战略有序实施。结合省委“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要求,3月份以来,我重点围绕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问题,深入镇村进行专题调研,作了一些较为深入的思考。
调研发现,当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村干部权力运行监管方面也有不到位的地方。据统计,党的十八大以来,临安区涉及农村党员干部的检举控告类信访共有1042件次,占检举控告类信访总量的55.8%。
1.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不够民主。一是应开村民代表大会而未开。一些村没有按照“五议两公开”决策程序实施,以复印方式重复使用会议决议,以签到册作为决议使用。二是以村两委会议代替村民代表会议决策。特别是涉及村两委干部工资补贴、困难补助、村工程项目建设等事项,有的只通过村两委会议讨论,未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表决。三是民主决策形式化。如清凉峰镇白果村在2017年实施大明山茯苓林道建设项目、岭下大礼堂再次修复工程时,直接以村两委会议讨论决定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形式,指定个人实施。
2.村级“三资”管理制度执行不够严格。一是村级资产负债率过高。区农经总站抽查审计显示,全区村资产负债率平均为35.47%,数字尽管不大,但由于大部分村集体资产属于非经营性资产,且无稳定收入来源,因此资产负债率仍属偏高。二是领条、借条、欠条抵库现象较多。2014年之前,部分村级组织报账不及时,各类支出长期不入账,造成库存长期超限额,化解难度相对较大。三是现金支付问题相对普遍。如岛石镇大山川村2017年以现金支付工程款243403元。
3.村级工程项目实施不够规范。2017年区农经总站对99个村(社区)财务审计抽查显示,村级工程项目实施存在诸多问题:一是招投标制度执行不彻底。有56.6%的村存在不招投标或规避招投标的情况。二是工程款支付凭证不充足。凭领(借)款单、工资清单或者国税代开发票等形式领取工程款的占比达86.3%。有的10万元以上村级工程项目无审计报告,10万元以下项目结算凭证中没有材料型号和数量、协议、送货单、验收记录等应有资料。三是工程转包、分包情况较多。有的村将项目肢解分项发包给村民实施,如河桥镇学川村将土地复耕项目肢解分包、分项发包给10位村民实施;有的中标单位将工程转包给个人施工,群众对此多有反映。
1.个别镇(街道)党委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对村干部不按制度办事、违反规定操作等问题不愿深究,不肯做“恶人”。
2.部分农村党员干部素质偏低。有的原始动机不纯,竞选目的就是为了捞取权利和好处;有的不注重学习,法纪意识淡薄;有的不注重加强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个人私欲膨胀,且心存侥幸。
3.项目全程监管缺失。有的镇(街道)小额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没有真正发挥作用,没有将应该招投标的项目全部公开招标,同时招投标平台运转不正常,对按规定应由镇(街道)实施招投标的项目由村直接发包;有的招投标制度执行不规范,在招投标条款中故意省略实质性条款或设置倾向性条款,甚至串标围标;有的对招投标项目随意变更,出现低价中标、高价决算现象。
4.村干部权力缺乏有效约束。少数村监会监督疲软,如潜川镇塔山村两名村监会成员对村监会职责不明确,村监会形同虚设。农经干部、“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会计配备不足,监管力量难以跟上;部分人员业务能力不强、责任心不够,难以胜任岗位要求。
调研中,我深刻认识到,“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只有把“小微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不断推进“小微权力”运行制度规范、管理规范、流程规范,构建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小微权力”运行监管体系,才能有力有序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1.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流程。针对当前农村基层工作中易发多发的村级民主决策、“三资”管理、工程招投标、村级负债等问题,整合现有制度规定,全面梳理村级“小微权力”清单,进一步明确各类村级权力事项、具体实施的责任主体。对照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和相应制度要求,明确权力运行的流程、具体操作步骤,绘制成村级重大事务民主决策、资产资源处置、村干部报酬、误工、村级财务开支、村级事务招待以及小、中、大型工程实施等9张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流程图,确保村级权力运行做到“一切工作有程序,一切程序有控制,一切控制有规范,一切规范有依据”。
2.强化村级“小微权力”透明公开。探索推动农村基层“廉心”工程,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作用,扎实做好村务公开、村民监督等工作,建立完善内容真实、公开及时、简明易懂的村级“小微权力”透明公开运行监督机制。做到“三务三公开”,即村务、党务、财务做到运行程序公开、运行过程公开、运行结果公开;在公开时效上实现定人定时;在公开载体和范围上实现全覆盖。进一步整合农村“三务”公开平台,通过会议、文件、公示栏、微信群、农村党员远程教育平台等途径,向全体村民公开信息,确保群众在村务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推动村级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良好局面。
3.加强村级“小微权力”监督检查。由区相关部门负责,强化农村“三务”检查、“村账镇代理”会计核算监督和审计监督,促进村级权力规范运行。由镇(街道)负责,建立重大村务工作审核制、村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村务工作督查制和绩效考核制,着力构建完备的制度体系;切实落实村级集体增收化债责任“上压一级”、村级项目“上审一级”、村级资金“上管一级”制度,按标准配齐配强“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人员,不断提升村务监督工作水平。
4.严格村级“小微权力”责任追究。制定《临安区农村干部违反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责任追究办法》,严格落实村干部辞职承诺实施办法等制度规定,细化违反村级“小微权力”运行规定行为责任追究情形,做好行为规范、过程监督、责任追究和结果应用等关键环节的具体实施。强化责任追究,深化推进村(社区)巡察工作,着力发现和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民愤集中、性质恶劣的“蝇贪”问题,重点督办、限时办结,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督促各镇(街道)党(工)委、纪(工)委把惩治基层腐败问题牢牢抓在手上,强化监督检查、督查督办,对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绝不放过,对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则实行“双问责”。
小微权力工作汇报篇四
3.实事求是、实情准确,分析有据、详略得当,是写好情况报告的关键.有喜报喜,有忧报忧,不夸大事实,不隐瞒真相,秉笔直书,言之有理,是些好专题情况报告的灵魂.4.在情况报告中往往有一些需要上级机关帮助解决、批准同意的事项,原则上讲应专题行文请示,但特殊情况、紧急情况除外.三、写作格式及主要内容情况报告一般由标题、主送机关、正文和落款四部分组成.1.标题情况报告的标题一般采用完整式的公文标题,既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构成,如《某市贸易局关于百货大楼重大火灾事故的报告》.有的报告省略发文机关,即由事由和文种构成,如《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情况报告》,但一定要在落款时标明发文机关名称.2.主送机关大多数情况报告的主送机关只有一个,即直接上级机关,一般用上级机关的简称.如果需要同时报送其他上级机关时,以抄报方式处理.3.正文情况报告正文是情况报告的核心内容,一般由报告的缘由、报告事项、报告结语组成.情况报告缘由部分通常交代起因或基本情况,常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等惯用语承启下文.情况报告事项部分是情况报告的主体部分.一般包括三个层次的内容,结构顺序为:基本情况--问题及原因--办法及措施.有的情况报告也可以将“情况”及“分析”结合起来写.情况报告结语部分通常只是一句上行公文的习惯用语,也可作为报告正文的一个组成部分.。
小微权力工作汇报篇五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坚持主动作为,不断落实做细清单管理。自去年*月份全市环境监管“小微权力”清单化管理工作启动以来,我县各部门坚持主动作为,主动告知、引导群众维护切身环境权益,一些长期困扰群众生活的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今年,结合全县城市精细化管理“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和“三城联创”活动,在环境监管“小微权力”清单化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县城市污染管控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进一步扩充细化了环境监管部门职责范围,将建筑施工扬尘和烟花爆竹燃放管控纳入全县城市污染管控精细化管理工作范围,同时,通过多部门联合执法,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定期调度、定期督查、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等方式,不断将“小微权力”清单化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公安部门持续开展广场舞噪音扰民专项整治行动,劝导教育广场舞噪声扰民投诉*起;
对群众上访反映的六坝镇张庄村畜禽养殖臭气问题,联合农业农村部门、六坝镇等单位现场进行核查,要求养殖户对粪污定期清理。
(三)坚持拓点扩面,扎实开展重点企业清单化试点。按照市局印发的《重点企业环境监管“小微权力”清单化管理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年*下旬,我县率先在*锦世化工公司开展了工业企业环境监管“小微权力”清单化管理试点工作,充分结合行业特点,从群众最关心、监管部门最迫切的问题入手,通过建立清单、制定卡片、完善制度、靠实责任等措施,全面开展了试点工作。一是在充分调研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锦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环境监管“小微权力”清单化管理试点工作方案》。二是进一步细化梳理企业应履行的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和生态环境部门、园区环境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实行清单化管理。三是强化源头管控,督促企业落实环境风险主体责任,建立风险管控制度,及时组织企业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召开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公开企业产排污节点污染物情况、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安全责任清单等。四是靠实责任,督促企业分生产单元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企业管生产须管环保的岗位环保意识。通过试点工作的开展,企业主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意识显著增强,主动提高治污能力水平明显提升。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小微权力”清单化管理工作宣传力度和深度还不够,部分群众依法信访、依法维权的法制观念还比较淡薄。二是部分信访案件存在匿名投诉,案件办结后回访及满意度调查工作方面存在一定困难。三是在日常信访投诉问题处理过程中,部分投诉问题涉及劳资纠纷、邻里纠纷,导致处理该类问题涉及的责任单位范围较小。四是相关单位对自身职责认识还不够明晰,诸如针对流浪狗噪声扰民、小区流动车叫卖声扰民等相关群众诉求问题,在受理过程中还存在推诿扯皮的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开展环境监管“小微权力”清单化管理工作,是践行群众路线、回应群众关切的务实之举。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市、县相关工作要求,重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畜禽养殖臭气、道路施工扬尘对周边农业污染影响等重点领域,以及企业环境监管领域开展集中整治,确保在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环境权益问题上取得实效。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把涉及群众利益的“小微权力”清单广而告之,进一步提升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
二是加强部门协作互动。发挥生态环境部门对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职能,督促职能部门进一步落实环境监管“小微权力”清单化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及信访办理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按时调度掌握各职能部门相关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全面推广重点企业清单化管理。及时对试点企业环境监管“小微权力”清单化管理工作经验进行总结,把条块化、链条化有效的做法通过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切实形成科学完备、务实管用、针对性强、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制度体系,逐步在全县重点监管的排污单位进行推广。
小微权力工作汇报篇六
1.
创业人员汇总表。
2.
创业申请表。
3.
创业投资计划书。
4.
解决。
5
人以上就业相关证明材料。
(如创业人无法提供,
由县区。
工信局提供证明,并抓好落实)。
5.
在指定银行专用账户。
(兰州银行、
浙商、
农信社、
建行、
邮储)。
6.
经营场地证明。
7.
创业者身份证复印件。
8.
营业执照复印件。
9.
税务登记证。
小微权力工作汇报篇七
相关业务科室根据职能职责负责具体实施在局党组领导下由办公室、纪检监察室负责开展日常督查、对照自查和专题督查对网上运行的行政权利和行政处罚事项进行重点监察逐一进行对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确保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准确无误、有力有效。
按照市上的统一要求,我局对专利广告出证许可,星火计划申报,新产品计划申报,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市级科技计划申报,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申报,民营科技企业认定,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前置申报审查,市级科技经费拔付,科技成果鉴定,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火炬计划申报,创新基金申报,都江堰市(成都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等14项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的事项进行了认真清理,编制了流程,并报市法制办审核确认和编码,目前,14项许可事项已全部进入政务中心电子监察系统,纳入了统一监管。同时,针对我局窗口办理转报事项较多的实际,特别授权首席代表可对经审核转报的材料直接在窗口加盖局长签字印章转报,极大地方便了企业及办事群众。另外,针对我局办理专利申请补助和专利授权补助服务事项数量较多,但又不属于许可审批事项的实际,我局也积极与成都市科技局、法制办、政务中心加强衔接,争取尽快纳入电子监察系统统一监管。
市法制办已对我局所有的14项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审核确认和编码,并上网公布,对这些行政行为进行实时监控,运行过程真实公开。网上办件、咨询、查询、表格下载等信息服务真实有效,网上审批过程与公开流程一致。
现我局正对2010年度市级科技计划申报编制项目申报指南,并在网上公示,方便办事企业进行科技计划项目申报。
根据“****市专利扶持资金管理办法”,我局驻政务中心窗口常年开展我市企业及个人的专利申请补助、专利授权补助的办理工作。
四、行政处罚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的落实情况。
我局涉及假冒专利查处,根据法制办的统一要求,我局收集整理了查处的法律依据,制定了查处流程,并上墙公示,公布了投诉电话,确保行政处罚权力运行过程真实合法,运行结果及时网上公开。
小微权力工作汇报篇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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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区探索推行村级“三资”(村集体资源、资产、资金)阳光报告会制度,有效推动了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的落实,强化了村集体资源、资产、资金管理,推进了村级小微权力的规范运行,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营造了党建引领乡村治理新气象。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实施动因。
经过去年村“两委”换届,*区*个村选优配强了村“两委”班子,“一肩挑”比例达到*%,如何加强“一肩挑”形势下村干部的监管,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成为了一项重要课题,尤其是通过对组织、纪检监察、信访等部门的数据分析对比,大部分农村信访涉及到村干部的经济和作风问题,究其根源,主要是村干部监督管理不到位,一些村“三务”公开流于形式、公开不及时,“三资”管理不规范、不清晰,干群之间缺乏有效交流,导致群众对村里工作不了解、对干部不信任,进而损伤了党在基层的形象和公信力。针对这种情况,*区在严格落实“一个办法、两个清单”的基础上,探索推行村级“三资”阳光报告会制度,有效加强“一肩挑”形势下村干部的监督管理。
二、主要做法。
对条件一般的村,采取边治理、边引导、边落实的办法逐步召开;
对暂不具备条件的村暂缓公开。报告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党员、村“两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参加,现场报告、现场质询、现场答复、现场评议,对党务、村务、财务及资金、资产、资源等情况进行全面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村务方面,明确了上级政策、危房改造等*项公开内容;
财务方面,明确了村级收支、集体土地承包等*项公开内容;
需要乡镇(街道)解决的,乡镇(街道)提出办理期限和责任人;
需要区级解决的,及时上报区委组织部协调相关部门解决。
纳入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中;
纳入对村级年度考核中,并与村干部报酬相挂钩。
由乡镇(街道)对村“两委”班子进行具体指导,督促整改到位;
区工作专班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回访调度,确保整改实效。
三、取得成效。
截至目前,全区辖有村庄的*个乡镇(街道)全部启动。自*月份开展以来,各乡镇(街道)共举办阳光报告会*场,累计公开村级事务*项,群众当场提出质询问题*条,村干部当场答复*条,事后答复*条,村干部对村民意见的答复获得了*%满意,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一)搭建群众监督平台,促进了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阳光报告会以公开报告、公开质询等形式,将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用“不能腐”的制度,帮助基层干部坚定了“不想腐”的决心,将村级权力运行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倒逼村干部转作风、规范用权,持续强化“不敢腐”的氛围,促进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村根据在阳光报告会中村民反映的问题,制定村级权力监督负面清单,激活小微权力监督“神经末梢”,以点带面增强乡村治理效能。
(二)搭建民意征集平台,促进了基层民主决策。阳光报告会为村民参与乡村治理找到了切入点,推动村民自主说事、议事、主事,激发了参政议政的积极性,提高了村民自治质量,当家做主的意识有了明显提高。*村村民反映村内环境卫生需要加强,村党支部书记*现场答复,现将*栋楼*个楼道划分为*个工作片区,分别配备*名公益岗人员,负责清洁卫生、治安巡逻等工作,不断提升村内环境卫生水平。
(三)搭建绩效考核平台,促进了村干部干事创业。阳光报告会“四评”得分结果作为党员干部、支部书记、“两委”班子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激发了村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促使村干部由“答题型、及格型、守摊型”向“出题型、优秀型、创业型”转变。黄升镇大新村村民在会上提出村庄道路年久失修的问题,村党支部书记*多方筹集资金,决定今年修建主街路*公里,衬砌路边沟*公里。
(四)搭建党群交流互动平台,促进了农村和谐稳定。“三资”公开报告会通过现场质询、现场解答,搭建起干群对话沟通的平台,加强了相互的理解和支持,将消极情绪、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将问题解决在基层。*街道*村村民反映因村内自来水改造施工导致巷道出行不便,村党支部书记*现场给予答复,当天下午立即安排施工队伍进行专项清理,将各胡同村民门口的砖块和土方清除干净,彻底解决群众的出行难问题。
小微权力工作汇报篇九
2018年4月份,“经济日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小微企业运行指数”(见图1)为46.8,与上月持平,本月小微企业运行保持平稳。
从各分项指标指数(见图2)来看,呈现“四升四降”态势。其中,市场指数为44.0,下降0.1个点;采购指数为46.2,较上月上升0.2个点;绩效指数为46.5,较上月下降0.1个点;扩张指数为46.1,上升0.1个点;信心指数为49.5,上升0.2个点;融资指数为49.1,上升0.1个点;风险指数为52.8,下降0.3个点;成本指数为60.9,下降0.2个点。
从六大区域指数(见图3)来看,呈现“三升三降”态势。华北地区小微指数为46.2,上升0.2个点;东北地区为42.5,上升0.1个点;华东地区为48.8,下降0.3个点;中南地区为49.9,下降0.3个点;西南地区为47.7,下降0.1个点;西北地区为43.4,上升0.1个点。
总体来看,企业扩张意愿上升~。
内容来源:央广网。
小微权力工作汇报篇十
***总书记指出:“乡村是我们党执政大厦的地基,乡村干部是这个地基中的钢筋。”这些年来,临安区广大农村干部辛勤奋战在基层一线,不畏艰辛、克难攻坚,展示了良好的精神风貌。但从群众来信和区委巡察情况看,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及时纠正,以保障乡村振兴战略有序实施。结合省委“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要求,3月份以来,我重点围绕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问题,深入镇村进行专题调研,作了一些较为深入的思考。
调研发现,当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村干部权力运行监管方面也有不到位的地方。据统计,党的十八大以来,临安区涉及农村党员干部的检举控告类信访共有1042件次,占检举控告类信访总量的55.8%。
1.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不够民主。一是应开村民代表大会而未开。一些村没有按照“五议两公开”决策程序实施,以复印方式重复使用会议决议,以签到册作为决议使用。二是以村两委会议代替村民代表会议决策。特别是涉及村两委干部工资补贴、困难补助、村工程项目建设等事项,有的只通过村两委会议讨论,未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表决。三是民主决策形式化。如清凉峰镇白果村在2017年实施大明山茯苓林道建设项目、岭下大礼堂再次修复工程时,直接以村两委会议讨论决定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形式,指定个人实施。
2.村级“三资”管理制度执行不够严格。一是村级资产负债率过高。区农经总站抽查审计显示,全区村资产负债率平均为35.47%,数字尽管不大,但由于大部分村集体资产属于非经营性资产,且无稳定收入来源,因此资产负债率仍属偏高。二是领条、借条、欠条抵库现象较多。2014年之前,部分村级组织报账不及时,各类支出长期不入账,造成库存长期超限额,化解难度相对较大。三是现金支付问题相对普遍。如岛石镇大山川村2017年以现金支付工程款243403元。
3.村级工程项目实施不够规范。2017年区农经总站对99个村(社区)财务审计抽查显示,村级工程项目实施存在诸多问题:一是招投标制度执行不彻底。有56.6%的村存在不招投标或规避招投标的情况。二是工程款支付凭证不充足。凭领(借)款单、工资清单或者国税代开发票等形式领取工程款的占比达86.3%。有的10万元以上村级工程项目无审计报告,10万元以下项目结算凭证中没有材料型号和数量、协议、送货单、验收记录等应有资料。三是工程转包、分包情况较多。有的村将项目肢解分项发包给村民实施,如河桥镇学川村将土地复耕项目肢解分包、分项发包给10位村民实施;有的中标单位将工程转包给个人施工,群众对此多有反映。
1.个别镇(街道)党委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对村干部不按制度办事、违反规定操作等问题不愿深究,不肯做“恶人”。
2.部分农村党员干部素质偏低。有的原始动机不纯,竞选目的就是为了捞取权利和好处;有的不注重学习,法纪意识淡薄;有的不注重加强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个人私欲膨胀,且心存侥幸。
3.项目全程监管缺失。有的镇(街道)小额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没有真正发挥作用,没有将应该招投标的项目全部公开招标,同时招投标平台运转不正常,对按规定应由镇(街道)实施招投标的项目由村直接发包;有的招投标制度执行不规范,在招投标条款中故意省略实质性条款或设置倾向性条款,甚至串标围标;有的对招投标项目随意变更,出现低价中标、高价决算现象。
4.村干部权力缺乏有效约束。少数村监会监督疲软,如潜川镇塔山村两名村监会成员对村监会职责不明确,村监会形同虚设。农经干部、“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会计配备不足,监管力量难以跟上;部分人员业务能力不强、责任心不够,难以胜任岗位要求。
调研中,我深刻认识到,“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只有把“小微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不断推进“小微权力”运行制度规范、管理规范、流程规范,构建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小微权力”运行监管体系,才能有力有序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1.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流程。针对当前农村基层工作中易发多发的村级民主决策、“三资”管理、工程招投标、村级负债等问题,整合现有制度规定,全面梳理村级“小微权力”清单,进一步明确各类村级权力事项、具体实施的责任主体。对照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和相应制度要求,明确权力运行的流程、具体操作步骤,绘制成村级重大事务民主决策、资产资源处置、村干部报酬、误工、村级财务开支、村级事务招待以及小、中、大型工程实施等9张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流程图,确保村级权力运行做到“一切工作有程序,一切程序有控制,一切控制有规范,一切规范有依据”。
2.强化村级“小微权力”透明公开。探索推动农村基层“廉心”工程,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作用,扎实做好村务公开、村民监督等工作,建立完善内容真实、公开及时、简明易懂的村级“小微权力”透明公开运行监督机制。做到“三务三公开”,即村务、党务、财务做到运行程序公开、运行过程公开、运行结果公开;在公开时效上实现定人定时;在公开载体和范围上实现全覆盖。进一步整合农村“三务”公开平台,通过会议、文件、公示栏、微信群、农村党员远程教育平台等途径,向全体村民公开信息,确保群众在村务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推动村级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良好局面。
3.加强村级“小微权力”监督检查。由区相关部门负责,强化农村“三务”检查、“村账镇代理”会计核算监督和审计监督,促进村级权力规范运行。由镇(街道)负责,建立重大村务工作审核制、村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村务工作督查制和绩效考核制,着力构建完备的制度体系;切实落实村级集体增收化债责任“上压一级”、村级项目“上审一级”、村级资金“上管一级”制度,按标准配齐配强“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人员,不断提升村务监督工作水平。
4.严格村级“小微权力”责任追究。制定《临安区农村干部违反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责任追究办法》,严格落实村干部辞职承诺实施办法等制度规定,细化违反村级“小微权力”运行规定行为责任追究情形,做好行为规范、过程监督、责任追究和结果应用等关键环节的具体实施。强化责任追究,深化推进村(社区)巡察工作,着力发现和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民愤集中、性质恶劣的“蝇贪”问题,重点督办、限时办结,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督促各镇(街道)党(工)委、纪(工)委把惩治基层腐败问题牢牢抓在手上,强化监督检查、督查督办,对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绝不放过,对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则实行“双问责”。
小微权力工作汇报篇十一
为让“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近日,七里河区西湖街道理工大社区依托“流动办公桌”多举措开展宣传活动,推动社区政治生态向善向好发展。
社区在辖区宣传栏张贴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宣传图及二维码,同时放置于社区政务服务大厅内,向前来社区办事的群众积极宣传,同时利用党员交流群、楼院微信群、物业服务群等渠道,进行全面宣传,充分调动居民群众的参与热情,营造良好的氛围。
社区充分调动下沉干部,利用每月“流动办公桌”在小区内宣传推广“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通过“点对点”讲解具体内容,“手把手”教会操作流程,“面对面”消除思想顾虑,引导辖区群众敢于监督、善于监督。重点向群众宣传如何使用“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查询小微权力清单;如何通过“监督一点通”平台了解社区“三资”管理和使用情况;如何在“监督一点通”平台查看公示信息;如何在“监督一点通”平台上反馈问题,提出建议或投诉。
“不用出门,只要打开手机就可以看到反映的问题办到哪个环节了。干部干得好不好,我们还能在线监督,你们说的这个‘一点通’还真是一点就通!”刘阿姨对该平台的上线使用连连点赞。
理工大社区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引导更多的群众知晓、会用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让群众更加积极主动参与到基层权力监督当中,通过使用平台,将群众身边的问题矛盾及时化解在属地最小网格内,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小微权力工作汇报篇十二
合肥市包河区烟墩街道欣园社区积极开展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宣传推广和使用工作,通过宣传到位、培训到位、公示到位等举措,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真正做到让居民知晓、会用、愿用。
宣传到位,让居民知晓。为营造户户都有“二维码”、人人皆知“一点通”的良好氛围,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欣园社区通过入户走访特殊人群和受益人群开展针对性宣传;在小区、商业街和农贸市场主要出入口等人流密集区域开展宣传;在办事服务大厅、红领哨所和物业服务前台面向办事人员开展宣传;在qq群和微信群等居民服务交流群,定期推送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的宣传信息;结合疫情防控、主题活动开展宣传等等一系列“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举措,全方位开展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宣传推广工作,不仅提高了居民的知晓率,也让小微权力得到了更好的监督。
培训到位,让居民会用。为了让居民不仅知晓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而且学会具体的使用操作,欣园社区在开展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宣传推广工作前,对参与宣传工作的社区“两委”成员、工作人员、楼栋党小组长、党员和居民志愿者等宣传人员进行了有关平台使用指南的一对手把手的培训,让每个参与平台宣传的人员对平台有了比较深入的了解,从而便于在宣传中教授居民如何使用,达到让居民会用的目的。
公示到位,让居民愿用。为了让居民愿意使用平台,欣园社区安排工作人员第一时间更新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的权力清单和公示信息,让居民可以及时了解社区服务事项,并进行监督。此外,针对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上居民反映的揪心事、烦心事和操心事,社区党委书记亲自牵头,第一时间予以解决,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小微权力工作汇报篇十三
为了扎实推进我局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按照县行政权力运行监察平台建设领导小组于20xx年3月25日现场实地督查下发的整改通知要求,我局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针对县行政权力运行监察平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我局督查中指出的问题,局班子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会暨业务培训会,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领导和经办人员就督查指出的问题必须限期整改到位,并成立了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局长同志任组长,县食品工业协会会长同志任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同志、副局长同志、工会主任同志、经济运行股股长同志、工业股同志、信息化股同志为小组成员。
一是搭建了行权专网。我局已在相关办案股室、领导办公室搭建专网,并开通网络。二是明确了职责分工。经济运行股等三位同志为行政处罚案件具体经办人员,同志负责初审,同志负责复审,同志负责审批;同志负责对案件的监察;同志负责行政权力运行平台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同志为具体经办人员。三是进行了业务培训。3月26日下午,我局召开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会暨业务培训会,对相关业务人员和负责审核的领导进行了现场业务培训,并印发了业务培训资料。四是规范了行权工作。我局涉及到的行政权力事项共21项,20xx年以来,未发生相关案件。今后一旦发生相关案件,我局必将严格规范执行。
目前,局长同志办公室、分管领导同志办公室、工会主任主任办公室、经济运行股办公室、行政办公室已搭建专网并保证了网络的畅通;通过业务培训会,每一位办案人员和责任领导都熟悉了各个环节,并能在行政权力运行平台上熟练操作办案流程,今后还将继续定期开展业务培训,保证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顺利推进。
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我们将坚持不懈地抓好此项工作。我局必将做到行政处罚职责明晰、取得有据、配置科学、运行公开、行使依法、监督到位,确保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高质高效推进。
小微权力工作汇报篇十四
1、选优配强领导班子。研究制定《xx好干部示范引领标准》,突出强调“创新”、“实干”、“担当”等好干部本土化要求,组织广大干部深入学习、对照剖析、激发干劲。坚持围绕发展选干部,深化完善综合分析研判机制,强化常态分析队伍、动态监测班子、定点聚焦干部,把有闯劲、有干劲、有能力、有魄力的干部选拔充实到各级领导班子中,加大市级部门、县区干部调整交流力度,有效盘活干部资源,领导班子整体功能和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结合派驻纪检机构改革等,全年共调整配备市管干部278人次。加大干部“下”的力度,全面推行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反向提名”,采取调离岗位、降职、改任非领导职务等方式,对53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进行组织调整。切实重视乡镇干部队伍建设,全市配备35岁以下乡镇(街道)党政正职18名,其中党委书记2名。
2、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着眼从严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制定完善《关于进一步加强好班长好班子好梯队建设的实施意见》等干部工作“1+6”文件。完善《市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程序,相关工作在全省规范选人用人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介绍。探索开展定向选拔县处级副职预备人选,强化组织把关,采取推荐人选直接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有效破解“以分取人”难题,相关做法被中组部、省委组织部刊发。深化实绩导向型年度考核试点,研究制定《关于开展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实绩记实和公示公议工作的意见》、《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工作实施办法》,健全完善实绩考核考察体系。深化完善新提任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公开制度,全市共公开36批464人次,有6名干部因申报情况与核查情况不符被中止提拔程序。
3、强化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培养。首次面向清华、北大、浙大等6所全国著名高校开展选调工作,择优录用11名优秀硕博毕业生,落实导师结对帮带、跟踪培养。组织开展优秀年轻干部“三支队伍”推选工作,加大各类干部梯次储备。深化“南太湖年轻干部成长助推计划”,推行“一人一策”差异化培养,选派74名干部上挂外派锻炼,40名干部到市直部门和县区乡镇(街道)双向交流挂职锻炼,1572名年轻干部参与项目建设、“治水治气”和城市治堵等重点工作,让年轻干部在基层一线历练成长。制定出台《挂职干部绩效考评实施办法(试行)》,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挂职工作记实制、挂职情况季报制,促进挂职干部真挂实干。
4、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完善“三问一会商”培训教学计划生成机制,举办市委主体班次26期,培训各级干部2098人次,其中县处级领导干部1322人次。强化党性教育,举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题培训班”,进一步增强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深入实施“一把手素质提升工程”,加强关键少数干部培训,分4期组织全市189名市直单位负责人、乡镇(街道)党委书记到复旦大学进行区域经济发展专题培训。坚持需求导向,由市领导点题,针对性举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经济发展、生态建设等专题培训班,切实提升干部实际领导能力,推动中心工作落实。
5、从严管理监督干部。认真抓好省委巡视组和省委组织部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部署开展六大整改行动,逐条逐项落实工作举措,消化超职数配备市管县处级领导干部48职、科级领导干部144职,清理规范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市直机关混编混岗,对6名“带病提拔”科级干部选任过程实施倒查。对县区、部分市直单位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实行县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事前预审、事后备案制度。对10名一把手实施“三责联审”,强化结果运用,对相关干部给予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开展全市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完成802名市管县处级干部档案审核。集中开展部委分片联系走访活动,深入广泛接触干部,认真开展谈心谈话。认真做好公务员招考工作,首次开展选调生村官和人武专干学员招录工作。稳妥推进县以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启动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务员日常管理。
小微权力工作汇报篇十五
为推动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向群众身边延伸,打通服务群众和群众监督“最后一公里”,近日,龙眠街道长生社区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宣传推广工作。
社区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通过发放宣传册、入户宣传等传统方式及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广泛宣传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使用。截至目前,线上宣传累计发送信息150条,转载累计40次;线下张贴宣传海报30余张,发放宣传册100余份。
下一步,社区将继续加大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宣传工作,不断提高群众的参与度和知晓率,让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得以保障,把小微权力晒在阳光下。
小微权力工作汇报篇十六
各位领导:
关于许昌魏都农村商业银行西城区支行支持涉农企业再贷款许昌市鑫悦商贸有限公司发展史情况现汇报如下。
许昌市鑫悦商贸有限公司始建于2010年2月。属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郑胜军,现年45岁,该企业法人常年经营烟酒类批发,有较好的行业经验及稳定的客户资源。主要经营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销售、卷烟、雪茄烟零售(以上项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五金、百货、日杂、办公用品、通讯器材、电器销售,目前注册资金200万元,现有职工15人。该企业目前已发展为在许昌市区经营面积300来平方米、批发高中低端类白酒及红酒的专业直销店。该公司2010年2月注册成立,注册资本50万元,公司地址位于许昌市清虚街,在许昌市魏都农商行市区支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账号是***012。
2010年4月与深圳银基商贸有限公司合作,成为许昌市68度五粮液总代理。
2010年6月与四川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成为五粮液火爆酒许昌市总代理。
2011年3月与河南盛林商贸有限公司合作,成为五粮液酒王酒许昌市总代理。
该公司先后招收员工二十余人,聘请专业的销售专家进行培训指。
导,并在实战中考察筛选人才,最终形成了稳定的销售队伍,形成了该公司独特的销售理念和销售策略,使团队具有了非凡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在2010年当年就实现了销售利润183万元,2011年再接再厉,更上层楼,一举实现销售利润364万元。2012年,在市场需求及公司发展的情况下,该公司准备在原有经营品牌基础上,整合资源,再代理两到三种品牌白酒,同时代理一到两种品牌红酒,使公司形成白酒红酒品牌多样,高中低端层次分明,广泛满足不同消费者的多元化需求,但是该公司存货主要是一些中低端酒类,因资金不足高端酒存货不多,影响了部分高端酒类的销售。该企业在2012年7月份向我行申请短期借款人民币200万元整,用于购高端白酒,来填补该企业对高端白酒的销售空白。经过我行实地详细的调查后认为、该企业的经营经验较好,我市的高端酒类销售市场广大,同时该企业有一部分较稳定的高端酒销售客户群体,能够保证该企业自身的销售盈利的情况下来扩展该企业的销售市场。
通过我行对该企业的200万元整的资金支持,该公司目前品种逐步增加,同时市场份额及稳定的客户源也正在不断的提高,其中高端五粮液:68度五粮液,五粮液酒王,五粮液1618,普通五粮液,五粮液人民大会堂,五粮液礼品盒等。
中端五粮液系列酒:一帆风顺,漳显尊贵,五粮源,陈窖,贵宾,龙酒,虎酒,淡雅五粮醇等。
40%,占总利润45%;低端酒系列占总销售额20%,占总利润25%。目前该企业的各类产品销售量均有较大幅度的攀升,尤以五粮液酒王﹑彰显尊贵﹑淡雅五粮醇﹑火爆酒系列销量增幅较大。价格上以五粮液高端酒涨幅较大,超过100%,其次是低端酒涨了20%-30%。该企业的主要客户为:事业单位﹑企业﹑商超﹑名烟名酒店﹑饭店。其中事业单位和企业占到销售比例的30%-40%,其他占到60%以上。结帐方式主要为现金和转帐,部分商超饭店有赊销情况,目前无坏帐情况。
销售方式以团购为主,销售政策上多买多返利,多优惠。
该企业对客户选择原则是根据客户的诚信度﹑实力﹑结帐方式等,将客户分类管理,再对应不同的销售政策。该公司下一步计划开发广大农村客户。
小微权力工作汇报篇十七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描绘了当代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壮丽蓝图。司法改革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自我发展、不断进步的组成部分,在这次全面深化改革的宏大布局中占据了重要地位。全会决定指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并在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等多个方面对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作出了全新部署。这其中既有理顺法院外部关系、排除一切法外因素干扰、保障审判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的制度安排,也有理顺法院内部关系、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确保审判权力规范运行的制度要求。就人民法院而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关键是要积极探索构建以法官为主体、以审判为中心的审判权力运行新机制,充分发挥独任法官、合议庭、院庭长、审判委员会等审判主体职能,强化上下级法院的监督制约,最大限度解决司法的行政化问题,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一、落实独任法官、合议庭案件审判权。
司法的最终裁判性质,要求诉讼中必须坚持以庭审为中心。作为庭审的驾驭者和亲历者,独任法官或合议庭也是基于庭审质证、辩论过程中所有细节的综合观察,才能形成对证据效力、争议事实的自由心证和理性判断。从这个意义上讲,只有独任法官或合议庭最有资格作出裁判结论。但长期以来,法院内部存在着独任法官、合议庭在案件审理后、判决作出前,主审法官必须将案件审理的具体情况及意见上报相应的主管业务副庭长、庭长、副院长甚至是院长来审批,主管领导对案件审查之后,作出批示或提出具体处理意见,这种批示和意见最终决定着处理结果。也引发了外界对“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质疑。客观地讲,法院内部的这种审批制度,在某个特定时期对于确保案件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其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一是,这种审批制促使法官在裁判案件时不仅要考虑案件的事实和相关的法律,还要考虑行政权力的制约因素。对后者考量权重的增加,实际上稀释了法官对当事人权益本身的关注度。比如,法官在审查再审申请时,不仅要考虑当事人申请的事项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还要考虑庭长是否会同意、分管副院长是否会基于近期进入再审比率过高需要把紧关口的考虑而不予审批。实践中,法官们将这一过程形象地称之为“闯关”。二是有的独任法官或合议庭会主动利用这种审批制,将一些自己完全有能力或者本应由其化解的矛盾出于推卸责任或者怠于认真负责而直接上交给庭长或分管副院长,这显然又制约了法官经验的积累和能力的提升;极个别人甚至在汇报案件时避重就轻故意诱导院、庭长做出有利于自己的审批意见。三是案件层层把关看似有利于提高办案质量,但也助长了主审法官的依赖心理,放松了对事实证据的审查。而一旦案件质量出了问题,在责任的承担上又难以区分,难以追究相关人员的办案责任,导致“人人对案件负责、人人都不负责”,最终损害了当事人的权益。四是层层审批造成效率下降,有些案件审限延长,甚至久拖不决。因此,要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就必须改革现有的审批制,规范院、庭长的审判管理权和监督权,充分尊重独任法官、合议庭的意见,按照司法的亲历性原则,做到还权于法官、还权于合议庭。
二、健全合议庭内部的监督制约机制。
人民法院的合议庭制度,有利于增强事实认定的客观性、法律适用的准确性、裁判结果的公正性和审判过程的公正性。合议庭成员各抒己见、集思广益,能有效地克服法官个人认识能力的缺陷,抑制主观偏见,减少疏漏和错误,防范可能出现的审判权滥用或不当行使。但是一些合议庭“合而不议”、简单附议的问题比较突出,而且固定合议庭由于成员间长期合作也容易形成利益小团体,遵循互不干预、互相附议的潜规则,严重影响了合议庭职能的发挥。一旦赋予合议庭真正的审判权,就必须要强化合议庭成员之间的监督制约和对合议庭的绩效考核。天津一些法院在这方面做了积极探索,具体做法是:一是创新合议庭组成模式。针对容易产生“合而不议”,甚至形成利益小团体的问题,建立定期随机组成合议庭工作机制,利用信息化技术,每三个月随机选择合议庭组成人员,将审判长由常任制改为资格制,打破合议庭行政化色彩。二是细化合议庭评议规则。确立“简案简议、繁案精议”的评议原则,根据案件复杂程度提出不同的评议要求。为避免出现“复杂案件简单式合议”、“简单案件附和式合议”,要求合议庭成员对案件事实、证据采信及适用法律等情况充分陈述意见,不得仅作同意与否的简单表态。三是规范合议庭评议笔录。要求书记员或速录员必须当场对合议庭发言进行“原汁原味”的记录;合议庭评议结束后,由合议庭成员和记录人在评议笔录上即时签名;对于补制的评议笔录,合议庭成员和记录人员应当拒绝签名。四是开展合议情况专项检查。建立合议评查及定期通报制度。定期评查每季度一次,确定各业务庭评查最低比例,每名审判人员被评查案件数量最低限制;非定期抽查视情况具体确定,及时通报案件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改进要求。五是完善责任共同追究制度。要求合议庭成员在裁判文书原稿上签字,并入卷备查,档案管理部门在接受案卷时对签字情况进行审核,签字不全的,不予归档。凡确定为偏差、差错的案件,合议庭成员共同承担责任。
三、
规范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
审判权转到独任法官、合议庭后,院、庭长对案件的审批权减少了,但是并不意味着院、庭长职能的弱化,而是能够保证更有时间和精力去研究如何提升审判管理的科学化水平,促进司法公正。因此,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的重点问题是要正确处理好审判权与审判管理权的关系。审判管理权应是法院内负有领导、管理职责的人和部门依法享有的对审判活动监督管理的职权;审判权应是法官个人在合议庭或独任审判中,依法享有对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职权。实践中,院、庭长审判管理权与审判权两者职权出现混同,在何时当行使审判权,何时当行使管理权,何种行为属于审判行为,何种行为属于管理行为有时界定不清,出现了管理权主导审判权、替代审判权等情形,破坏独任庭或合议庭裁判的“独立性”,导致两权对立、冲突。我们认为,院、庭长行使审判权的可以通过作为独任法官或参加合议庭担任审判长来实现。除此之外,应当都是审判管理权,这项权力应当予以强化。一是强化审判质量管理。院、庭长要定期研究审判质效数据及其变化,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尤其注重抓住工作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定期旁听庭审,及时准确了解法官的业务素质、职业形象和庭审效果,对存在的不足和瑕疵进行点评。二是强化审判效率管控。强化节点控制,规范对立案、开庭、审限、结案等的监管,实现案件动态跟踪管理,严把各类案件审理期限的延长、中止,推进均衡结案。三是强化对合议庭的监督,通过查看庭审录音录像,抽查合议庭评议笔录,发现和查处合议庭成员怠于履职的行为。如,对不参加庭审、中途退庭或者从事与庭审无关活动的,视为消极履职,按照一定程序,对责任法官予以警示、诫勉,进行整改。
四、改革完善审判委员会制度。
审判委员会作为我国特有的司法形式,在保证各级人民法院的审判质量、发挥审判人员集体智慧、实行审判民主、强化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一直以来,关于审判委员会的定位也多有争议。在人民法院一五改革纲要中曾经明确地将其定性为“法院内部最高审判组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改革和完善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的实施意见》中将其职能定位为讨论疑难、复杂、重大案件,总结审判工作经验,听取审判业务部门工作汇报,讨论指导性或参考性案例及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重大问题。因此,从实定法层面看,审判委员会兼具最高审判组织和审判管理机构的双重角色,在法院中处于业务中枢、裁判指挥的地位。但从运行层面看,不仅讨论案件占据审判委员会的绝大部分时间,造成其审判管理职能发挥不到位,同时审委会所做决定过于随意,回避制度形同虚设、无法实行错案追究责任机制等衍生问题也日益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因此,这次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明确提出要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我们认为,审判委员会应充分利用其权威地位和专业优势,在对疑难、复杂、重大案件认真把关的同时,把重点放在为法官更为妥当地解决纠纷提供智识层面的支持和制度层面的保障。一是限缩审委会讨论案件范围,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原则上只讨论法律适用问题,不讨论事实问题,同时加强对改判、发回重审、指令再审、超审限案件、涉诉信访案件等非正常审判行为的监督;二是加强审判委员会对综合性审判工作的宏观指导,对审判质效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及时分析审判运行态势,研究制定促进司法规范化的有效措施,排除不良因素对审判活动的干扰;三是加强审判经验总结,完善案例指导制度和审委会讨论典型案件通报制度,让普通法官了解审判委员会对类案的背景分析、价值导向以及关键性技术问题、法律问题和裁判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帮助法官不断提高司法能力。
五、规范上下级法院的监督指导关系。
一、二审未能解决的问题,提供补充救济。二是规范监督指导的方式,加大案例指导、政策指导、宏观指导力度,加强对辖区法院法官的专项业务培训,统一办案思想、标准和程序,真正调动审级负责和上级指导两个方面的积极性,让上级法院既支持下级法院依法独立审判,又要确保审判质量,提升司法权威。三是改进完善考核评价体系,更加注重动态考核和过程调控,以平时的考评为基础,对于下级法院的工作进展情况,实行实时的、动态的、全程的控制,通过及时地公开业绩表现和考评结果,便于下级法院及时发现工作当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查漏补缺。当然,司法体制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每一个环节都不可或缺。要健全审判权力运行机制,不仅要理顺法官、合议庭、院庭长、审判委员会、上下级法院等不同审判主体之间的职责分工,而且需要脱离于地方行政制约的人财物管理体制、符合审判规律的法官管理和职业保障制度、符合新媒体时代要求的司法公开运行机制等多个方面的共同推进。唯此,才能最终实现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改革目标,才能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小微权力工作汇报篇十八
今年以来,西坡乡党委、政府紧紧围绕“以创业带动就业,以就业促进民富”的思路,始终坚持把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创办工作作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增加农民收入的主要手段来抓,在全乡上下掀起了大办、快办、多办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热潮。现将今年来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创办工作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全县小微企业创办工作会议召开后,乡上及时召开了创办工作动员大会,研究成立了领导小组,并下发实施方案,要求各村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小微企业创办工作作为一项重大任务来抓。在全乡范围内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督促,逢会必提微企创办,全面推进扶持创办小微企业发展新格局。
(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工作任务下达后,乡党委、政府及时进行了安排部署。采用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流动宣传车等方式,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积极深入村组、农户,开展全方位、大幅度、高密度、多频次的宣传活动,并及时与县工商部门协调沟通,积极为创办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群众提供注册登记和办证等优质服务,积极营造自主创业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考核制度,增强责任意识。
创办工作中,主要领导多次深入村组,了解督促各村工作进展情况,与联村领导、村组干部总结交流,研究解决存在问题,探索激励机制。严格实行月通报、季分析和督查问责制度,并将小微企业创办工作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切实增强了各级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
全乡共创办小微企业16家,占全年任务的228%,个体工商户创办也取得较大成绩,其中宋畔星光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伍畔铁牛养殖厂、伍畔海中天花卉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龙头企业的创办,带动了全乡农民自主创业的积极性,为全乡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树立了新的“风向标”。
二、存在问题。
在乡党委、政府大力宣传和支持下,我乡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创办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农民思想认识不到位,积极性不高。
二、青年劳动力大多外出务工,劳动力短缺,创办基础差。
三、个体家庭经济基础薄弱,创办资金来源短缺。
三、今后打算。
(一)、进一步深入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政策导向和典型带动作用,调动全乡力量支持和参与小微企业创办,激发群众创业热情,形成推动工作强大合力。
(二)、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制度机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靠实责任,凝心聚力,及时研究解决创办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主要领导亲自抓,班子成员共同抓、精兵强将重点抓”。
(三)、进一步强化督查,提质增量。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机制、督查督促机制和奖惩激励机制,将小微企业创办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运用社会监督、社会测评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小微企业创办工作的科学化、规模化、专业化。
小微权力工作汇报篇十九
根据市委、市政府批转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开展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为增加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透明度,规范权力运行,扩大民主监督,预防和治理腐败,树立执政为民的行政理念和正确的权力观,自觉转变作风,营造良好环境,促进我市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批转的《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开展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意见》和省食药监局《关于开展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从切实保障广大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这一群众根本利益出发,坚持反腐倡廉方针,以制度创新为手段,以监督制约为保障,通过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有效遏制腐败发生,提高行政效能和公信度,更好地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我市食品医药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使全局行政权力的行使逐步做到行为规范,运行公开,结果公正,效率提高,监督有力,并形成和创造一套行之有效的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机制和模式。树立公正执法,规范服务,廉洁勤政的良好形象。
(一)依法实施原则,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进行。
(二)全面真实原则,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都应予以公开,公开内容要真实可信。
(三)注重实效原则,从实际出发,不搞形式主义,通过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切实规范行政行为。
(四)便于监督原则,既要便于监督机关监督,又要便于群众知情和监督。
(五)高效快捷原则,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四、公开的内容。
紧紧围绕行政权力的行使,从人、财、物、事管理等容易滋生腐败的重要权力部位入手,依法公开权力运行过程,确保行政权利行使的公开、公平、公正,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一)对社会公开的主要内容。
1、本机关行使的行政权力目录,包括行政权力类别,实施依据,承办处室等;
3、行政收费事项的依据和标准;
4、行政监督、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的依据、程序和审批权限;
5、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
6、办事纪律、服务承诺,以及对违诺违纪行为的投诉途径、处理办法;
7、人员录用情况;
8、其他应对社会公开的'事项。
(二)对单位内部公开的主要内容。
1、人员调动、任免、奖惩情况;
2、财务支配情况;
3、物资采购情况;
4、其他内部重要权力的行使情况。
(一)公开的范围。应让领导班子知情,在领导班子中公开;应让单位内部人员知情的,在单位内部公开;涉及部分人和事的,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或以当事人申请按照规定予以公开;应让全社会知情的,及时向全社会公开。
(二)公开时间。公开时间与内容相一致,具有相对稳定性或经常性的权力,长期公开,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随时查询获得;阶段性或临时性的,随时公开,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够及时知悉。
(三)公开形式。
1、发挥传统公开载体的作用,充分利用现有政务公开栏、办事指南、咨询电话、机关简报等载体。
2、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充分发挥互联网的覆盖面广、信息传递及时的优势,推行电子政务,在局网站上设立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专门网页,将所有公开的情况及时上网。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领导,成立某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局纪检组长。
成员:***监察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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