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合同的约定,双方在交易过程中能够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利益。在编写合同时,应当考虑到各种风险和不可预见的情况。合同起草是一项具有一定难度的工作,可以借鉴这些范文来提升写作效果。
期房定金合同篇一
(合同编号:)。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注册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机构、注册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法定代表人)。
买受人:(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址、身份证号码、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号、联系电话)。
配偶:(身份证号码、户口所在地)。
委托代理人:(工作单位、 电话号码、资质证书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经济适用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划拨方式取得位于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为平方米,规划用途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证:;转让批准文件号:。出卖人经批准,在该地块建设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名称:,批准文件号:
第二条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依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为:
该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经核查批准,准予上市销售。《经济适用住房预售许可证》编号为: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以下简称住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住宅,土地性质为划拨用地。所购买的住房为【现房】【预售房】,买受人所购住房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第型为房厅厨【幢】【座】单元层号房,该住房层高为层,地下结构,建筑层数地上闭式】层,阳台是【封闭式】【非封该住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共用部位分摊建筑面积方米(有关共用部位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第四条计价依据、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价格,买受人所购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基准价格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实际销售价格为建筑面积每平方元,合计总金额为:百拾万元,核准的楼层调节率为米千元×(1±%)=百拾元整。
第五条出卖人不得向买受人收取该房价款外的费用。
计入销售价格的代收、代缴费用,经买卖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由出卖人代收代缴时,出卖人必须出示委托收费部门出具的合法委托及收费标准,且不得加价代收。
第六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住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即时贷款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面积误差=合同约定面积×100﹪因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七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第八条交付期限及条件。
出卖人应当在年月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条件的经济适用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房屋工程检验合格,已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办妥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2、该房屋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因不可抗力或者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要延期交付使用的,出卖人应当在原因发生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之买受人。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该房屋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相关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第九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房屋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书面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2、买受人退房时,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即时贷款利率付给利息。3、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出卖人保证销售的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二)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处,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
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2)逾期超过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到达之日起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即时贷款利率支付利息及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终止履行。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率)的违约金。
(三)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的第二种方式处(该比率应不小于本款第(1)项中的比日起至实际金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出卖人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合同终止履行。
(2)逾期超过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
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金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该比率应不小于本款第(1)项中的比率)。
第十一条产权登记约定。
出租、闲置、出借,也不得擅自改变住房用途。买受人擅自将未取得完全产权的经济适用住房出租、出借的,由住房保障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按原购房价格从购房之日起每年扣减1%计算作价收回其住房。买受人弄虚作假、骗购经济适用住房的,由住房保障部门取消其购房资格,并按原购房价格从购房之日起每年扣减1%计算作价收回该住房;买受人家庭5年内不得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1、出卖人应当在该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交付给买受人自行办理权属登记或接受买受人委托代为办理权属登记。如因出卖人的责任,造成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起**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10%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上市交易约定。
买受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后,起止日期按合同签定日期计,才能按市场价上市出售。不满5年的,不得直接上市交易,买受人因特殊情况确需转让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5年后出售时,政府具有优先回购权,上市所得价款可按照第十一条中出售人和买受人双方约定各自所占的房屋所有权比例进行分配,买受人凭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缴款证明或书面意见取得完全产权,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保修责任。
《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经济适用住房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在该房屋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四条买受人的房屋仅作住宅使用。
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有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部分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共用部位分摊面积承担义务。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住房有关联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五条买卖双方就下列事项约定:
(一)属买受人所有的共用设施、设备:1、物业管理用房;2、门卫房、电话间、监控室、地面架空层、共用走廊;3、物业管理区域内按规划配建的非机动车车库(棚);4、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绿地、道路、场地:5、其它依法归全体业主所有的设施设备:
(二)买受人遵守业主临时公约,履行出卖人与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包干制】【酬金制】,物业服务费(资金)标准为理企业按/月.平方米(建筑面积),由物业管收取,物业买受人应在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缴纳义务。
第十六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另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四)。
第十八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本合同签订后,由出卖人在合同生效之日起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签于:
期房定金合同篇二
甲方(卖方):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电话: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电话: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与____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该合同约定:甲方以人民币_______元整的总价款购买位于的房屋一套(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相关信息见《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
因甲方尚未取得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甲乙双方无法进行产权变更登记。现甲乙双方经过平等、自愿协商,就该房屋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
一、总购房款为人民币______元整,具体的付款进度及方式如下:
3、双方同意,因房屋转移产生的税金及其他所有手续费用由____承担。
二、甲方的义务为:
1、甲方负责取得开发商同意,进行房屋的权益转让;。
3、甲方应于乙方付清首付日内将该房屋有关资料交付给乙方,待开发商交房时直接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三、乙方的义务:
1、承担该房屋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相关进户的安装费用及材料费用;。
2、承担该房屋的维修费用;。
3、乙方应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和甲方一起在国家房地产管理部门办妥该房产及土地的产权变更手续。
四、承诺和保证。
4、甲方承诺,本合同签订日至房屋完全过户到乙方名下之前,不会因为自身债务或其他原因导致该房产受到查封、抵押等任何影响房产过户的事实。
五、违约责任。
六、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七、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各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
期房定金合同篇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与乙方对所购期房的善后事宜,经过充分的协商,根据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确认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与_________公司签订的《_________》,是甲乙双方与_________公司之间真实的意思表示该《_________》约定双方购买位于_________路_________弄_________家园_________号_________层_________室的商品住宅该房为期房,_________公司承诺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该房屋交付于甲乙双方。
二、双方确认该房屋首付款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元),其中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系乙方______个人支付,余额全部由甲方______个人支付另为购此房,甲方______个人又向银行贷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该贷款系甲方_________个人逐月偿还。
三、现乙方_________自愿放弃购房人的权利,自愿将上述购房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全部转移给甲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承诺协助甲方_________将该房小产证办在何的名下,可向有关单位和政府部门出具放弃产权的书面声明若该房小产证只有办在甲乙双方名下,乙方_________承诺将通过转让、更名、赠与等手续放弃该房屋的产权,不向甲方_________主张任何房款并协助甲方_________办理房地产管理部门需要的过户手续。
四、双方商定,在该房屋的小产证办在甲方_________一人名下且甲方_____________正式从房地产管理部门拿到房地产证书之日,甲方_________将乙方_________个人支付的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一次返还给_________。
五、以上协议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不得违反。
若一方违约,则应向守约方每日支付房屋总价款额千分之十的违约金。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见证律师各执一份甲乙双方及见证律师三方签字后即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见证人(签字):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
期房定金合同篇四
客户(乙方:_______________建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甲方确认将位于__________市(县)__________区__________路__________小区__________幢__________单元__________室住宅(户型为_____室_____厅_____厨_____卫,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_m2),委托乙方进行装修设计、施工。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为表达合作诚意,甲方在签订本协议后,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__元(大写为_____________圆整)工程定金。
二、乙方有义务完成对甲方协议中指定住宅(以下称“住宅”)的勘测、制订方案、绘制施工图、报价;双方合作中止,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平面方案(包括测量数据)、不提供施工图及报价书。
三、协议签定后,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做好住宅的基础数据测量、并对所测量数据进行确认;住宅由开发商将住宅交付到甲方(或自建房屋建造工程完工)后,甲方在90日之内应告知乙方,如甲方超出时间90日,即视同乙方已履行协议中规定的义务,故定金不予退还。
四、自协议签定后90日以内,甲方未要求乙方测量房屋、未接受协议中约定的乙方服务,可全额退还工程定金;如已量房,则定金不予退还。
五、工程定金签定后,本协议中甲方交纳的工程定金充入第一笔装修工程款;甲方交齐第一笔工程款后,获取乙方制作的施工图、报价书。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双方各执一份。
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期房定金合同篇五
委托人甲(出售、出租方)。
居间方。
委托人乙(买入、承租方)。
第一条订立合同的前提和目的。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三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居间方接受委托人甲、乙的委托,促成委托人甲、乙订立房地产交易____________(买卖/租赁)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的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二手房居间合同范本。
第二条(提供居间房地产的座落与情况)委托人甲的房地产座落于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弄___________号__________室共___________套,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平方米,权属为____________,权证或租赁凭证编号_______________,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乙对该房地产情况已充分了解。
第三条委托事项。
(一)委托人甲委托事项(共__________项)。
主要委托事项:
其他委托事项:
(二)委托人乙委托事项:(共______项)。
主要委托事项:
1、
2、
其他委托事项:
1、
2、
3、
第四条佣金标准、数额、收取方式、退赔。
(一)居间方已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人甲委托的事项,委托人甲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任选一种)。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二)居间方已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人乙委托的事项,委托人乙按照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任选一种)。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三)居间方未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的,按照下列约定退还佣金:
1、未完成委托人甲委托的主要事项第()项、其他事项第()项的,将合同约定收取佣金的______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_____元,退还委托人甲。
2、未完成委托人乙委托的主要事项第()项、其他事项第()项的,将合同约定收取佣金的%,具体数额为_________币_____________元,退还委托人乙。
第五条合同在履行中的变更及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相对方,并征得相对方的同意后,在约定的时限_______天内,签订补充条款,注明变更事项。未书面告知变更要求,并征得相对方同意;擅自变更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本二手房居间合同范本履行期间,三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三方商定,居间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2、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委托人甲、乙利益的;。
3、其他过失影响委托人甲、乙交易的。
(二)三方商定,委托人甲、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2、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造成居间方无法履行合同的;。
3、相互或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居间方利益的;。
4、其他造成居间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三)三方商定,发生上述违约行为的,按照合同约定佣金总额的___________%,计__________币_________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各守约方。违约方给各守约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由守约方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偿。
第七条(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第()项进行解决:
1、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壹式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执____份。
补充条款。
委托人甲(名字/名称)居间方(名称)委托人乙(名字/名称)。
期房定金合同篇六
甲方:
乙方: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xx年xx字第xx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定金担保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依据主合同,甲、乙双方应履行相应的义务 。
第二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交付定金 元整。
第三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除非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四条 甲方履行主合同义务后,乙方应返还定金或以该定金冲抵甲方应付乙方款项。
第五条 甲方不履行主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主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罚则的执行,不影响任何一方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六条 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七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自定金交付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期房定金合同篇七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合同法第116条规定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主合同时,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签订从合同约定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的一种担保合同。
定金合同是合同的一种,它具有合同的.特征,同时它又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又具有合同共性以外的特征:
:作为从合同的定金合同从属性质表现为定金合同的有效以主合同之有效为前提,主合同无效,定金合同必然无效,而定金合同无效,主合同并不因此无效。
: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它是以定金的交付为该合同的成立要件。
: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
担保法第90条规定:
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期房定金合同篇八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卖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就车辆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甲方购买乙方所有的机动车一辆:车号:颜色:产地:型号: 发动机号码:(拓印粘贴)底盘号码:(拓印粘贴)
第二条:甲方向乙方支付车款人民币万元。包括三部分:定金、第一笔车款和其余部分车款。
第三条:甲方的付款方式和期限:本合同生效当日付定金万元,三日内再支付第一笔车款现金万元;其余部分车款在该车办理转户手续前全部付清。
第四条:乙方在收到甲方第一笔车款之日,应立即交付无瑕疵的车辆及随车工具。瑕疵保证期为自车辆交付之日起一个月。并且保证他人对该车无任何权利要求。
第五条:办理转户所需费用由甲方负担。乙方负有协助办理的义务。
第六条:乙方应交付给甲方该车的全部真实、有效的证件以及缴税、费凭证。
第七条:乙方应保证交付前该车的维护正常,手续完整。 第八条:甲方违反本合同,定金不予退还。
第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定金数额的违约金。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
甲方(授权签字人): 住址: 证件号码:
乙方(授权签字人): 住址: 证件号码:
年月日年月日
期房定金合同篇九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订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预订座落 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已领取该房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证书号: ),并经具有房产测绘资质的测绘机构 预测 ,该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第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按下述第 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 币)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 币) 元。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 币)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 币) 元。
3、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 币 ) 元。
第三条 乙方同意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作为甲、乙方双方当事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担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
第四条 甲、乙双方商定,预订期为 天,乙方于 年 月 日 前到 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浙江省建设厅、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监制)。
第五条 甲方同意将发布或提供的广告、售楼书、样品所标明的房屋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状况作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附件。
第六条 在本合同的第四条约定的预订期限内,除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约定的情形外,甲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2 、 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前,由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房屋房地产权利的。
第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 、 甲方未遵守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
2 、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该房屋已存在的抵押、预租、查封等事实的。
第九条 甲乙双方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内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十五日内未签订的,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宁波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持 份, 、 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期房定金合同篇十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订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预订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已领取该房屋的所有权证(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并经_____________测绘机构实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甲、乙双方约定按下述第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币)每平方米元,总金额(币)元整。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币)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币)元整。
3、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币)元整。
第三条乙方同意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作为甲、乙方双方当事人订立商品房出售合同的担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
第四条甲、乙双方商定,预订期为______天(不超过十五天),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浙江省建设厅、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监制)。
第五条甲方同意将发布或提供的广告、售楼书、样品所标明的房屋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状况作为商品房出售合同的附件。
第六条在本合同的第四条约定的预订期限内,除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约定的情形外,甲方拒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的,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的,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2、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前,由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房屋房产权利的。
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方未遵守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
2、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该房屋已存在的抵押、查封等事实的。
第九条甲乙双方应当在约定的期限(不超过十五天)内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约定期限内未签订的,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十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期房定金合同篇十一
甲方(卖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预购方):身份证号码: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预订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双方保证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若任何一方提交虚假资料使本次交易无法进行则该方必须要负法律责任。
一、该房屋坐落:;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所有权编号:;房屋成交价格为元(大写),甲方收取乙方定金元整(大写)。
二、该房屋的设施及附属物。该房地产所附着的户口,卖方保证于收到定金之日起日内迁出,逾期则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三、甲方确保产权清晰,房屋的所有权是其本人的合法所有,无权益纠纷。
四、甲乙双方约定于年月日之前签定正式买卖合同,签定地点为,甲乙双方如不按时签定正式买卖合同,则作违约处理。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履行本协议,则不作违约处理。
五、违约责任:
1、如甲方房屋产权不清晰,没有合法的产权证,或有任何欺骗行为的,隐瞒该房屋已存在抵押、出租、查封及其他对乙方购房决定产生影响的重要事实,导致乙方不能或不愿意购买该房屋的视为违约。
2、如甲方没有任何不清晰、不合法产权问题,乙方不得随意改变主意,不购买其房屋,否则视为违约。
3、房屋有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的,乙方有权拒绝购买,不承担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如有一方不能遵守本协议所约定的条款,则视作违约,如甲方违约,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的定金,并再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定金金额的100%的违约金。如乙方违约,乙方放弃收回定金的权利,乙方所付的定金视作违约金。
六、甲乙双方其他约定事项:
1、在乙方与甲方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后,该定金转为乙方购房款的一部分;
2、甲方在收到购房定金、购房余款时都须向乙方开具收据。
3、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及有线电视、电话、宽带的过户手续,保证房屋基本装修(地板、墙壁、灯具、水管、电线线路等)不得损坏,不得影响乙方的居住。
七、甲乙双方在此声明,均已认真阅读本协议,已全部知晓所有条款所约定的内容,并自愿遵守及依照所有条款履行本协议。
八、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和中介方签字后即产生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日期:日期:
期房定金合同篇十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证号: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邮编: 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订《 _____________》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预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幢 ____________层________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已领取该房屋房地产权证(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并经_____________测绘机构实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 ___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定于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交付。
第二条 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买卖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总房价为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乙方采取________________方式。
第三条 乙方同意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作为甲、乙方双方当事人订立商品房出售合同的担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
第四条 甲、乙双方商定,预订期为 ______天,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与甲方签订《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
第五条 甲方同意将发布或提供的广告、售楼书、样品所标明的房屋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状况作为商品房出售合同的附件。
第六条 在本合同的第四条约定的预订期限内,除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约定的情形外,甲方拒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的,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的,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2.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前,由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房屋房地产权利的。
第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方未遵守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
2.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该房屋已存在的抵押、预租、查封等事实的。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份,______、______各执一份。
甲方:____(签章)
乙方:____(签定)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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