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制定合理的方案,可以更好地组织和管理工作。方案制定的过程中,应该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下面是一些成功案例的分享,它们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妇女心理疏导方案篇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我镇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根据《高台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着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坚持预防为主、突出重点、问题导向、注重实效的原则,强化党委政府领导、镇属各单位协作,建立健全服务网络,加强心理健康服务,探索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和危机干预规范管理措施,积极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积累经验。
二、工作目标。
到20__年底,全镇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心理服务工作机制基本健全,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因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等导致的极端案(事)件进一步下降。主要工作指标:
1.在镇、社区(村)综治中心,全部设立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组织开展社会心理服务工作,为辖区居民群众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2.在社区(村)已建成的党群睦邻中心均设立心理辅导室,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咨询服务人员,为居民群众提供方便、可及的心理健康服务。
3.积极培育发展社会心理服务专业机构,为大众提供专业化、规范化的心理健康服务。各社区(村)要指导辖区内养老综合服务中心设立心理咨询室,为辖区内独居老人开通心理援助服务平台。
三、工作内容。
(一)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
1.建立镇社会心理服务站。邀请县级社会心理健康服务指导中心,加强对全镇社会心理健康服务业务指导、人员培训、质量控制等工作,在镇综治中心或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建立城关镇社会心理服务站,为居民群众提供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心理测量、心理疏导等服务,探索提供心理释压、减压体验等体验式心理服务项目。(由镇综治中心牵头,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实施)。
2.建立社区(村)心理咨询室。各社会(村)要将心理健康服务作为为民服务的重要内容,依托社区(村)综治中心或综合服务场所,建立社区(村)心理咨询室,重点对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等人员及时开展心理干预。(由镇综治中心牵头,各社区、村负责实施)。
3.分类推进企业心理服务平台建设。辖区内规模较大、职工较多的企业、“两新组织”可依托单位工会组织,设立心理辅导室,建立心理健康服务团队,为企业职工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供心理咨询、危机干预或者提供人文关怀、心理疏导等服务。(由镇总工会牵头,各企业工会负责实施)。
(二)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1.发展心理健康领域社会工作专业队伍。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建立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三社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优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支持其为社区居民有针对性地提供救助帮扶、心理疏导、精神慰藉、关系调适等服务,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其他特殊人群提供心理支持、社会融入等服务。(由镇综治中心牵头,相关服务中心及各社区、村负责实施)。
2.培育心理咨询人员队伍。要通过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引导和支持心理咨询人员为公众提供心理健康教育与科普知识宣传,为有心理问题的人群提供心理帮助、心理支持、心理教育等服务。同时,依托各类志愿服务机构向社会广泛招募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特别是鼓励和引导医务人员、中小学心理教师、具有心理资格证书的社会工作人员等加入心理服务志愿者队伍,探索支持引导志愿者参与心理健康服务的政策措施。定期对志愿者开展心理健康相关培训,健全志愿服务奖励表彰机制,广泛开展科普宣传、心理支持、心理疏导等志愿服务,推动心理健康志愿服务有序发展。(由镇综治中心牵头,相关服务中心及各社区、村负责实施)。
3.健全行业组织并加强管理。要加强心理健康数据安全的保护意识,建立健全数据安全保护机制,在工作过程中要注意将有关资料立卷归档,妥善保管,防范因违反行业标准、安全意识不足等造成的信息泄露。要协调督促建立社会心理健康机构、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学校心理咨询中心、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心理健康志愿组织的合作机制,形成连续性的服务链条,实现共同发展。(由镇综治中心牵头,相关服务中心及各社区、村负责实施)。
(三)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工作机制。
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派出所、民政办、残联、综治中心、各社区(村)等要建立健全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加强多渠道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发现确认、登记报告、随访管理、危险性评估、服药指导、心理支持和疏导等服务,依法开展案(事)件处置,在册患者规范管理率、在册患者治疗率、精神分裂症治疗率均达到80%以上。对病情不稳定的患者,要建立由社区(村)、“两委”成员、网格员、社区民警、民政专干、助残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基层人员组成的个案管理团队,对患者实施个案管理。做好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等制度的衔接,减轻贫困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全面落实民政部等4部门《关于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意见》,开办多种形式的社区康复机构,使居家患者在社区参与康复率达到60%以上。(由镇综治中心牵头,相关服务中心及各社区、村负责实施)。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__年1月底前)。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和省、市、县试点工作要求,制订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进行任务分解,明确工作要求。
(二)实施阶段(20__年2月-20__年9月)。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开展普遍性心理健康教育及心理健康服务工作,服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心理健康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重点人群心理健康问题得到关注和及时疏导,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初步建成。
(三)巩固阶段(20__年10月-20__年底)。不断巩固省、市、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建设成果,全民心理健康素养普遍提升,心理健康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和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常见精神障碍防治和心理行为问题识别、干预水平显著提高,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势头得到明显缓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机关、各社区(村)要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平安城关、健康城关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社会发展规划,结合实际,制订工作计划,在完成上级要求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研究制定自选工作目标和任务,并抓好组织实施。成立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党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加强对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建立保障机制。镇综治中心要协调相关单位,对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要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危机干预及重点工作任务纳入平安城关建设考评体系。镇属各单位及社区(村)要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加强交流合作与信息共享,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三)优化经费保障。要加强对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经费保障,积极向上争取经费支持,鼓励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开拓公益性服务筹资渠道,探索社会资本投入心理健康服务领域的政策措施,完善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保障政策和激励措施,为推动各项任务有效落实提供有力保障。
(四)加强督导评估。镇综治中心、公共事务服务中心,要定期对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工作进度。对重视程度不够,工作完成不到位的,及时要求整改,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序推进。要做好迎接20__年10月底前,省委政法委和省卫生健康委牵头开展的综合评估工作。
妇女心理疏导方案篇二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的意见》(湘民发[20xx]86号)精神,切实维护好广大农村留守妇女的合法权益,防范化解妇女工作领域的重大风险隐患,根据民政部、省民政厅工作要求,受市民政局委托,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决定开展湘潭市农村留守妇女心理健康、家庭教育知识讲座项目。
通过采取信息采集、核查、探访、心理辅导、公益课程等专业社工服务方式,帮助解决湘潭市农村留守妇女生活中、心理上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困惑,营造农村留守妇女身心健康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
1.服务对象:全市农村留守妇女。
2.实施时间:20xx年6月--20xx年12月。
3.经费安排:项目总预算8万元。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引入第三方机构具体实施。
1.认真开展实地走访调研工作。通过实地走访家庭、村的方式,全面掌握服务对象的生活、心理、健康等情况。
2.分析服务对象的问题和需求。收集和分析相关资料,及时发现和识别问题的成因,识别妇女所处环境中的积极因素和消极因素,找出急需解决的问题,针对需求进行课程设计。
3.设计针对性强的专业课程。面对“女性如何疏解心理压力与问题”等方面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讲座,从多个角度、层面对心里健康与压力的关系进行讲解。通过举例分析、视频案例等方式传授给大家心理健康知识以及心理疏导的基本方法和技巧。让女性们关注自我的内心和谐,提高和改善女性的心理健康水平。同时通过家庭教育讲座帮助家长转变教育观念,提升家庭教育水平,引导家长以积极的心态去面对孩子在成长过程中的各类问题,以充满智慧的方式开展与孩子的教育互动。
4.扎实开展心理健康和家庭教育讲座。科学合理制定方案,聘请社会工作师或者心理咨询师举办农村留守妇女心理健康知识讲座,根据各乡镇农村留守妇女需求,选好讲座主题。在全市选取10个农村留守妇女较多的'乡镇或村共开展不低于10场心理健康、10场家庭教育知识讲座,总课时不低于40课时,总参与人数不低于500人。讲座开展场地由第三方机构与乡镇、村商定,由乡镇、村组织人员参与讲座。
5.撰写项目总体评估报告。根据项目中收集到的相关资料,通过数据分析、梳理信息等方式,在总结提升项目基本情况、实施情况、项目成效的基础上,排查出政策落实的堵点、难点等问题,并提出合理实际的工作建议。
1.做好信息保密工作。自觉遵守社会工作专业伦理,遵守《社会工作者职业道德指引》,尊重妇女,保护妇女隐私。全面、原始、真实地保存项目服务档案。
2.加强业务培训。参与本项目的所有工作人员,工作启动前要全面熟练掌握国家的相关政策,全面掌握妇女社会工作服务指南等内容。
3.合理制定工作方案。专人管理专人负责,方案要充分考虑妇女的现实需要和年龄特征、家庭教育的相关特点。内容要包含具体工作措施、方式方法、步骤、进度安排、任务分工、参与人员名单、资金预算等内容。
4.高度重视安全保护。发现遭受虐待、暴力等情况,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报至有关部门、市、区(县、园区)民政局迅速处理。
5.发挥妇女儿童主任作用。承接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可以聘请妇女儿童主任作为项目实施志愿者,协助开展项目,并适当解决交通、通讯等必要费用开支。
6.资金使用规范。资金管理遵循“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原则,使用范围要符合规定,经费预算和开支要清晰、合理。有独立的账套或按项目分列账务。不得向服务对象收取任何费用。
1.承接方应为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有具有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管理业务流程与规范。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必须配备1名社会工作督导员、5名及以上社会工作者、5名及以上心理咨询师作为讲师。督导员应是从事社会工作服务2年以上并取得社会工作师资格、对社会工作价值理论有认同度、拥有良好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具有丰富的社会工作实务经验和督导技巧的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应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或具备社会工作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参与过妇女儿童类社工服务工作。心理咨询师需取得国家三级以上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从事过心理健康咨询服务工作。
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参与单位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
6.近三年内承接过政府购买妇女儿童服务类项目且评定为优秀的社工机构优先考虑。
第一阶段:项目申报(20xx年6月11日前)。
各申报单位根据本方案承接机构资质要求,于20xx年6月11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至湘潭市高新区双马街道向阳农场湘潭市救助管理站(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办公室。
第二阶段:项目评审和立项(20xx年6月18日前)。
1.初审:项目初审主要审查资料完整性、项目基本要素等。
2.评审:由湘潭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组织相关科室评审,评审主要内容包括:申报单位资质、项目方案等内容。
3.立项:经评审通过的第三方机构,在湘潭市民政局网站公示。项目公示后,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将与第三方机构签订合同。
第三阶段:项目实施(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xx年12月30日)签订项目合同后,拨付项目资金的70%。项目执行单位须及时对项目进行进度推进汇报,于20xx年12月30日前完成全部资金和社会服务活动的执行。
第四阶段:项目总结(20xx年12月30日前)。
项目实施完毕后,项目执行单位要按照要求对项目实施情况认真进行总结。并于20xx年12月20日前报送末期报告、结项申请书,并附相关档案、图片、财务等佐证资料。市救助管理站于20xx年12月30日前组织相关科室对项目进行评审结项,评审合格后拨付剩余的30%资金。
妇女心理疏导方案篇三
按照《精神卫生法》、《健康中国20xx规划纲要》、《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等法律规划政策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预防为主、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强化各级党政机关和部门协作,建立健全服务网络,加强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探索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和危机干预规范管理措施,探索总结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切实可行和扎实有效的方法路子。
按照上级要求,20xx年底前,建立健全全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将心理健康服务融入社会治理体系、精神文明建设。建立健全党政领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搭建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将心理健康服务纳入创建健康城市评价指标体系,形成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因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等导致的极端事件明显下降。具体工作指标包括:
1.广泛深入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公众心理健康意识和素养明显提高。城市、农村普通人群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80%、60%。
2.依托镇村、社区等场所,普遍设立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为社区居民提供心理健康服务。以镇村、社区为单位,心理咨询室建成率达到80%以上。
3.80%以上的中小学要设立心理辅导室,100%高等院校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健全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有条件的学校创建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
4.各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新经济组织等通过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或购买服务等形式,为员工提供方便、有效的心理健康服务。
5.加强特殊人群心理疏导和严重精神障碍综合服务。对60%以上的特殊人群进行个性化心理疏导。严重精神障碍规范管理率达到90%以上,居家患者社区康复参与率达到60%以上。
6.利用各种资源,建立24小时公益心理援助平台,组建心理危机干预队伍。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心理科门诊。培育发展一批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为大众提供专业化、规范化的心理健康服务。
(一)加强大众心理健康科普宣传。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采取多种宣传手段和宣传渠道,使“每个人都是心理健康第一责任人”、“幸福生活离不开心理健康”、“心理健康造福个人、造福家庭、造福社会”、“心身同健康”等理念不断深入人心。在电台、电视台、报刊、杂志、互联网(门户网站、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媒体开通心理健康节目或专栏,广泛宣传心理健康科普知识。积极组织开展心理健康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等活动,认真开展心理健康公益讲座,在公共场所设立心理健康公益广告和宣传栏。全区所有乡镇、社区、村设立健康教育活动室,主动向居民提供心理健康科普宣传资料,鼓励引导志愿者积极参加科普宣传、热线咨询等志愿服务。
(二)掌握社区居民心理需求并提供针对性服务。
由区政法委负责,区乡两级建立社会心理服务中心。临河区社会心理服务中心设在区政法委,乡镇、社区、村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宜场所,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及时了解和掌握社会心理需求。各级社会心理服务中心要建立社会心态监测预警工作机制,将社会心态作为社会治安形势研判、动态监测的重点内容,开展社会心态预测预警,及时发现、疏导社会不良心态,防范、化解和降低社会风险。在心理服务专业人员的指导下,网格管理人员会同政法、卫健、公安、民政等部门人员,对辖区居民摸排各类矛盾问题,并进行及时疏导化解。充分发挥心理学研究会等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和心理服务工作者在矫治帮扶、心理疏导等方面优势,进一步完善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三社联动机制,通过购买服务等形式为社区居民提供心理健康服务。鼓励婚姻登记机构、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组织等积极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对老年人、妇女、残疾人等重点人群,鼓励各地充分利用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妇女之家、残疾人康复机构等,通过培训专兼职社会工作者和心理服务工作者、引入社会力量等多种途径,为空巢、丧偶、留守老年人,孕产期、更年期、家庭暴力妇女,流动、留守儿童,残疾人及其家属等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疏解、家庭关系调适等心理健康服务。
(三)普遍开展教师及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教育部门要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做好经费保障,为教师和学生提供发展性心理辅导和心理支持,提高师生自己情绪调适能力。各级各类学校要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融入适合学生特点的心理健康教育内容,建立以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为核心,以班主任和兼职教师为骨干,全体教职员工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学前教育机构要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开展以学生家长为主的育儿心理健康教育,及时发现学前儿童心理健康问题。中小学校要设置心理辅导室,积极创建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培养中小学生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促进学生身心可持续发展。高等院校要建立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开设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重视提升大学生的'心理调适能力和自杀预防,开展心理危机干预等。特殊教育机构要结合聋哑、智障等特殊学生身心特点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注重培养学生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心理品质。针对遭受欺凌、校园暴力、家庭暴力等情况的学生,各级各类学校要密切与社区联动,及时了解情况并提供心理创伤干预。针对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等,学校除提供一般性心理健康教育外,还要与家庭、社区携手,及时给予必要的心理辅导。各级各类学校要给合本校师生特点,对教师开展适宜的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咨询辅导等,定期对教师开展心理评估,根据心理评估结果有针对性地开展教师心理疏导工作。
(四)积极开展职员工心理健康服务。
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员工心理援助计划和保障员工身心健康的措施。20xx年底所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开设心理健康咨询室或辅导室,20xx年上半年所有企业、新经济组织开设心理咨询室或辅导室,并依托党团、工会、人力资源、医务室等建设心理健康服务团队,或通过购买专业机构服务的形式,对员工广泛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定期举办自己成长、婚姻家庭、亲子关系、职场人际关系、情绪调节等方面的公益讲座,提升员工自尊自信水平,树立心理健康意识,掌握情绪管理、压力管理等自己心理调适方法和抑郁、焦虑等常见心理行为问题的识别方法。通过员工心理测评、访谈等方式,及时对有心理问题的员工进行有针对性地干预,必要时联系专业医疗机构治疗。
(五)重视特殊人群心理健康服务。
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帮扶体系,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消除对特殊人群的歧视,帮助特殊人群融入社会。区政法、公安、司法、民政等部门要高度关注流浪乞讨人员、“三无”人员、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社区服刑人员、吸毒人员、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人群的心理健康。定期举办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讲座。加强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提高其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预防和减少极端事件发生。20xx年底,区政法委要根据行业特点,在社区矫正中心等设立心理服务机构,配备专业人员,成立危机干预专家组,对系统内人员和工作对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健康评估和心理训练等服务。依托市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举办心理辅导与咨询服务培训班,加快人才培养。充分发挥基层综合管理小组的作用,结合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健全特殊人群心理沟通机制,利用综治信息系统平台优势,有效整合相关信息资源,开展分析研判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掌握有心理问题的高危人群及突发事件苗头,制定分级管理疏导方案,消除心理问题引发的各类不稳定因素。对有劳动能力者积极提供就业引导,提升其适应环境、重返社会的能力。
(六)推进心理危机人群的干预服务。
依托精神卫生中心12320心理援助热线,妇联12338服务热线等,广泛开展心理援助线上服务。重视加强心理援助平台建设,充分利用网络、公众号等提供公益服务。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形式宣传,扩大心理援助平台的社会影响力和利用率。20xx年上半年成立辖区心理危机干预队伍,每年开展专项培训和演练。在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发生时,立即组织开展个体危机干预和群体危机管理,提供心理援助服务,及时处理急性应激反应,预防和减少极端行为发生。在事件善后和恢复重建过程中,对高危人群持续开展心理援助服务。
(七)为心理行为问题人群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20xx年底,区人民医院要对躯体疾病就诊患者提供心理测评服务,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20xx年底前全部开展身体疾病患者心理测评服务,为有心理行为问题者提供人文关怀、心理疏导等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有需求的签约家庭开展心理疏导。妇幼保健机构要将心理健康服务融入孕前检查、产后访视、孕妇课堂、儿童保健等工作中。
(八)促进常见精神障碍人群心理治疗服务。
20xx年底,区人民医院要设立心身医学科或心理科,对全体医务人员进行临床心理知识培训,对常见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障碍进行识别和转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开展心理健康服务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常见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障碍早期识别能力。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要加强临床心理学科建设,开设心理治疗门诊,引进心理学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患者提供药物治疗和心理治疗相结合的服务。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要加强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作,指导其每年两次在乡镇、社区、村开展抑郁、焦虑、老年痴呆等常见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障碍科普宣传,对辖区老年人开展心理健康评估和随访管理,推广老年痴呆适宜防治技术。
(九)强化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服务。
20xx年底前,政法、卫健、公安、民政、残联、乡镇、街道办等单位要建立健全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多渠道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发现、登记报告、随访管理、危险性评估、服药指导、心理支持和疏导等服务。20xx年底,全区在册患者治疗率、精神分裂症治疗率均达到80%以上。民政、人社等部门要做好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等制度的衔接,使贫困患者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自付比例均不超过10%。认真落实国家民政部等四部门《关于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意见》,开办多种形式的社区康复机构,为居家患者提供生活技能训练、社会适应训练、职业能力训练等多种康复服务,居家患者社区康复参与率达到60%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对50%以上居家患者及家属提供心理疏导服务。辖区所有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建立家属学校(课堂),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家属开展护理教育等相关知识培训,对住院患者家属进行心理安慰、心理辅导,患者出院时进行出院康复评估,经患者和监护人同意后可由医院转介到相应的社区康复机构进行康复和心理疏导服务;20xx年年底之前,建立绿色通道,患者在社区康复期间病情复发的,可通过社区康复机构向医院快速转介。
(十)加强各类心理服务机构建设。
区、乡镇、社区、村三级综治中心或卫生室、村(居)民委员会要普遍建立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或安排专门场所供有关社会组织入驻开展心理咨询服务。各级综治中心及各级各类学校、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信访接待场所等要加大心理咨询室(社会工作室)建设力度,选择相对安静且方便进出的房间作为心理咨询室,有专业人员提供服务。心理咨询室环境布置要体现人性化设计和人文关怀,配备咨询椅或沙发等基本设施。有条件的单位可以结合实际情况,拓展心理咨询室功能区域和相关配置,配备电脑、打印机、电话等办公设备,心理测评系统等工具,沙盘类、绘画类辅助器材,放松类、自助类器材等。
(十一)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专业队伍建设。
各部门、各行业要采取招聘心理学专业人才,或通过对现有工会干部、医务室医生、社会工作者、网格员等进行心理学理论与技术培训、选派进修等途径,建立心理健康服务队伍。学校和医疗机构在招录教师、医生时,要适当增加心理学专业毕业生比例。20xx年下半年,所有中小学校要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20xx年下半年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将心理健康相关知识和技能纳入当地医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并进行考核,提升医务人员心理健康服务意识和能力。20xx年底,区卫健委牵头成立跨部门、跨行业的专家组,为开展心理健康服务提供技术支持和工作指导。区政法委要引导和发动社区组织、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参与社会心理服务。鼓励、支持和引导医务人员、高校心理教师、心理专业学生、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等加入心理服务志愿者队伍。各部门、各行业要加强对所属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和人员的培训、继续教育及规范管理,明确岗位要求,定期进行考评,严格实施奖惩。
(十二)多途径支持开展心理健康服务。
通过政策引导和项目支持,培育发展医疗机构、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和心理健康志愿组织,为公众提供专业化、规范化的心理健康服务。鼓励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社会心理服务机构等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展心理健康服务。20xx年底,我区要根据实际情况,探索建立全人群覆盖的网络平台。根据服务对象需求,建立心理健康服务网站、心理自助平台、移动心理服务应用程序等,通过网络平台向不同人群提供针对性服务。区政法委、民政等部门要根据居民需求,确定适宜社会组织参与的项目,培育和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科普宣传、心理疏导等服务。优先将心理健康相关机构纳入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培育发展一批以心理健康服务为工作重点的社会组织。对于登记注册的提供心理健康服务的社会组织,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规定加强管理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其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重要依据。
(十三)规范发展心理健康服务。
区政法委、人社局要会同有关部门,整合辖区社会心理服务资源,建立完善社会心理服务行业组织。引导和支持行业组织加强能力建设,20xx年底前完成对辖区现有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和人员的摸底调查;研究制定规范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和人员的政策措施,对心理健康服务人员开展培训、继续教育和检查督导,要求其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和伦理道德规范。利用行业组织形成行业共识、规范自律,建立健全基层心理健康机构、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学校心理咨询中心、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合作机制,形成连续性的服务链条,实现共同发展。制定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和人员登记、评价等工作制度,对社会心理服务机构进行考核评价,并适时将机构服务数量、质量等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
积极争取上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补助资金。加大区、乡两级对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财政投入,保证心理健康体系建设宣传、培训、设施建设、政府购买服务等工作顺利推进。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积极开拓公益性服务筹资渠道,探索社会资本投入心理健康服务领域的政策措施,完善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保障政策和激励措施,保障心理健康服务工作有效落实。
妇女心理疏导方案篇四
出入境口岸是新冠肺炎“外防输入”的重要关口。在防控新冠肺炎境外输入工作中,为做好入境人员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帮助入境人员适应隔离环境,提升入境管理和服务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开展新冠肺炎防控知识、与疫情相关心理健康知识、国家输入性疫情防控措施等宣传,对国家采取的人员入境后隔离观察等措施进行政策解读,减轻入境人员因认知不足、环境不适所致的恐惧、焦虑等负性情绪。
(二)利用互联网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资源、心理援助和社会工作服务热线等平台,为入境人员提供线上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帮助有需要者进行自我心理调适,尽快渡过适应期。
(三)在入境人员临时转运区、隔离点、定点医院等场所,开展线下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减少入境人员对隔离观察措施的排斥行为,营造积极健康的社会环境。为有需要者提供心理辅导、情绪支持、社会资源链接、矛盾纠纷调解等服务,建立危机干预及转介机制,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一)加强领导。口岸所在地的卫生健康、民政、交通运输、海关、移民边检、民航、铁路等部门成立入境人员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领导小组进行统筹协调,各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对专业人员缺乏的重要边境口岸,省级相关部门要组织动员有关单位、组织和人员对口支援,也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志愿服务等方式在机场、铁路、港口、公路等临时转运区、集中隔离点、定点医院、入境人员家属接待点等区域和场所,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政策解读、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
(二)组建服务队伍。口岸所在地的卫生健康、民政协同海关、移民边检、机场等部门、铁路、公路和水运等运输企业建立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队,设立专人统筹协调入境人员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配备1-2名心理工作专业人员或社会工作者在入境管控的主要环节和区域开展疫情防控科普知识宣传、疫情防控政策咨询和解读工作,向入境人员提供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资源网络信息,为有需要者提供心理辅导、情绪支持和有关转介服务。各隔离点所在地的卫生健康、民政部门建立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队,配备1-2名心理工作专业人员或社会工作者。
(三)开展对口技术支持。口岸所在地的卫生健康、民政部门根据入境人员数量和需求情况,依托口岸所在地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和社会工作行业组织组建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专家组,吸收当地具有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经验的心理卫生、社会工作服务等专业人员参加,为口岸、机场、临时转运区、隔离点开展入境人员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提供精神医学干预服务。
(四)培训工作人员协助提供心理和社会支持。对承担口岸、机场、临时转运区、隔离点工作的相关部门和单位工作人员开展培训,指导其在工作过程中注意观察入境人员情绪,识别常见心理问题,使用简单心理支持技巧,将有疑似心理和精神问题人员及时反馈给精神卫生专业人员。隔离点应在每日工作例会和交接班中汇报重点人员情况,建立重点人员档案并持续提供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
(一)在全流程开展宣传、提供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资源。卫生健康、民政部门制定相关科普宣传素材,并提供给承担入境人员运输的铁路、陆路、水运等运输企业,为入境人员提供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国家入境隔离观察政策和心理健康知识等科普宣传材料,提供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援助热线电话、网络心理服务资源链接及二维码等资源。口岸、临时转运区等在醒目位置摆放易拉宝或电子大屏滚动播出心理健康科普信息,显示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资源链接或二维码,提高入境人员防控意识技能,增强心理承受力,为有需求者提供求助渠道。
(二)做好入境过程中的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口岸、机场、临时转运区的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队要建立值班巡查制度,制订心理危机应急预案。工作人员发现可能存在心理或精神问题的入境人员,及时报告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队,或视其严重程度报告公安机关等,由其与对口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联系或作出相应处置。经专业评估,发现心理或精神问题较为严重的人员,及时送往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对有自杀、自伤或伤害他人风险行为冲动的人员,口岸、机场、临时转运区应立即报告所在地相关部门进行处置。
(三)做好集中隔离期间入境人员的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入境人员隔离点要创建有利于维护心理健康的环境,按照隔离规定设置房间,尽量提供方便生活的设备和网络,鼓励隔离人员正常作息、通过电话网络等与家人、朋友保持沟通,缓解隔离带来的孤独感;鼓励隔离人员主动学习疫情防控及心理健康知识,提高疫情防控技能;鼓励隔离人员探索有益的兴趣爱好,丰富精神文化生活。提供疫情防控和心理健康科普、心理自评工具等资源。主动关注隔离人员的情绪变化、睡眠情况及行为表现,及时发现需要接受心理疏导者和心理危机高危人员。
(四)做好重点入境人员的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针对单独隔离的未成年人,要有指定的成人监护,保证环境的安全。协助未成年人保持与家人的联系,及时向家人反馈未成年人的环境适应状况和日常生活情况。对儿童要善于运用活泼、生动的形式,以他们能听懂的语言解释为什么要隔离等情况,可根据儿童年龄结合游戏辅导,采取绘本、视频等进行解释告知。如有儿童出现睡眠困难、不愿意进食、焦虑担心等情况,隔离点医护人员要及时告知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人员,必要时请精神科医生会诊。对有特殊需要的隔离人员(患有原发躯体疾病、特殊药物治疗、家庭情况复杂、残障人士等),开展心理和社会工作服务需求评估,整合社会资源为特殊服务对象开展有针对性的社会工作帮扶计划,提供全方位的关爱保护和照护服务。
(五)做好入境人员家属的社会心理支持服务。入境人员家属所在街道(乡镇)或社区应当引导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资源,为入境人员家属提供社会心理支持服务。建立志愿服务网络和邻里支持体系,搭建自助、互助和群助的平台,倡导家属之间互相帮助、邻里之间相互支持,增强隔离人员家属的社会支持网络。针对公众关心的热点话题,通过权威媒体开展新冠肺炎防控宣传和国家入境隔离政策,提高家属防控知识和能力,加强心理支持,减轻担忧。
妇女心理疏导方案篇五
(一)积极预防、及时控制和减缓心理问题给居民健康及社会带来的影响。
(二)促进突发公共事件后的心理健康重建。
(三)促进公众心理健康,维护社会稳定。
(一)以维护稳定为前提,根据个人及社会心理疏导需要,开展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
(二)以分类疏导为重点,针对受助者的问题提供个体化帮助,严格保护受助者的个人隐私。
(三)以共建共享为落脚,促进全市建立科学、完备的心理疏导和干预服务网络。
成立天心区心理健康疏导和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天心区卫健局为全区心理健康服务和危机干预工作的管理机构,负责综合协调全区心理健康服务和危机干预工作,整合各类精神卫生资源,完善精神卫生防治体系。疾控中心为全区心理健康服务和危机干预工作指导机构,负责建立、完善全区心理健康疏导和危机干预工作预案和机制。明确湖南荣军医院和黑石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天心区心理健康疏导和危机干预工作技术实施和支持机构,负责社会心理健康疏导和危机干预工作具体实施。
湖南荣军医院和黑石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心理救援医疗队及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心理危机干预队。
(一)心理救援医疗队。人员以精神科医生为主,由临床心理治疗师、精神科护士组成,至少由2人组成,有心理危机干预经验的人员优先入选。配队长1名,指派1名联络员,负责团队后勤保障和与各方面联系。心理危机干预人员也可以作为其他医疗队的组成人员。
(二)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心理危机干预队。以精神科医生为主,心理治疗师、心理咨询师、精神科护士和社会工作者为辅,适当纳入有相应背景的志愿者。
(一)积极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书刊、影视、动漫等传播形式,传播自尊自信、乐观向上的现代文明理念和心理健康意识。结合“世界精神卫生日”及心理健康相关主题活动等,以报纸、电视主流媒体为主要阵地,结合门户网站、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传播心理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升全民心理健康素养,培育良好社会心态。积极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心理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引导公民在日常生活中有意识地营造积极心态,预防不良心态,学会调适情绪困扰与心理压力,积极自助。
(二)积极开展心理咨询热线服务。确定黑石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精神科为我区心理咨询服务热线挂靠单位,建立规范、科学的心理咨询服务工作机制,安排专业人员,严格做好服务热线的值班值守,确保服务效果。逐步建立以黑石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精神科主要负责、街道社区共同参与、社会心理辅助机构广泛参与的热线服务联合模式,整合资源,提升服务能力。充分利用心理咨询服务热线,发挥精神卫生专业人员的引导和支持作用,对咨询者的心理(精神)障碍问题尽早开展干预,帮助咨询者解决生活、学习、职业发展、婚姻、亲子、人际交往等方面的心理困扰,预防心理问题演变为心理疾病。
(三)积极推进多层级心理健康互助网络建设。积极推进市级心理咨询服务热线挂靠机构与省市心理诊疗和干预专业机构、街道(乡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村)建立互助协作、双向转介机制。各级各类心理咨询服务依托机构通过宣传和咨询服务,了解重点人群、特殊人群的社会心理状况,发现可能出现的紧急群体心理事件、单个极端心理事件苗头,及时报告和转介,尽早尽快干预,有效防止和避免心理问题极端事件发生。
(四)积极开展特殊人群心理咨询与干预服务项目试点。充分发挥省心理咨询师协会、湖南师范大学、湖南大学等行业及社会力量,依托市级医院先行先试,针对失独失能家庭、老年人及特殊群体人群开展心理疏导、心理咨询和志愿服务。建立兼具心理健康工作经验及社会工作经验的医院志愿服务组织,挖掘社会潜在资源,服务特殊群体、病患群体,构建和谐医疗、和谐社会,为全市社会心理疏导服务提供工作经验和实用模板。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坚持按照“市级主导、区县参与、分级推进、联合管理”,将社会心理健康疏导和危机干预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区级心理健康疏导和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现场指导和统筹协调。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摸清情况,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本辖区心理健康疏导和危机干预工作方案,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做好相关任务的组织部署和配合实施。
(二)加大投入,有序推进。加大财政专项经费的支持引导力度,鼓励和扶持该项工作开展。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心理健康疏导和危机干预工作的财政保障,调整优化经费安排及支出结构,对心理健康有关工作给予适当倾斜。区级将该项工作纳入对各街道及有关单位的绩效考核或工作评价,适时通报和考核。
(三)加强交流,动态管理。各有关单位要主动与其他先行先试城市、具有类似经验的地区沟通联系,积极开展交流合作,及时获取最新信息、先进理念和成功经验,不断调整、充实、挖掘心理健康疏导和危机干预工作内容、形式及指标体系,将工作做深、做细,不断促进全区心理健康服务工作水平的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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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心理疏导方案篇六
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引发的社会心理影响,最大限度降低疫情的次生灾害,缓解有关人群过高心理压力,降低突发事件带来的心理社会危害,促进危机后心理健康重建,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新型肺炎确诊患者及家属,病亡者家属;。
(二)新冠肺炎疑似患者;。
(三)隔离医学观察人员;。
(四)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特殊困难老年人、困境儿童、残疾人;。
(五)疫情防控一线医务工作者、公安民警等一线工作人员;。
(七)社会公众。
(一)统一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区要将新冠肺炎心理疏导工作纳入疫情防控整体部署,对辖区内各类目标人群进行心理疏导的统一管理。
(二)分类干预。针对各类目标人群不同的心理疏导服务需求,采用分类分级处理原则进行分类干预,一般性心理健康教育要覆盖全部目标人群。
(三)综合施治。统筹调动我市心理健康专业人员、社会工作者等资源,采取线上+线下多种渠道,综合运用各类心理危机干预技术,并与宣传教育相结合,提供心理疏导服务。加强专业督导,避免受助者受到再次创伤。
(四)严格保密。严格保护受助者的个人隐私,包括个人信息、生活轨迹、家庭情况等信息。专人负责服务对象档案管理并签署保密协定。
(一)做好定点医疗机构心理援助。
1.做好院内心理危机干预。我市新冠肺炎收治定点医疗机构要将心理援助服务纳入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整体部署,组织心理健康专业人员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充分发挥心理危机干预的人文关怀、感情抚慰作用,采取现场和电子媒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心理危机干预的评估和处置工作。对于需要心理援助的患者,制定针对性干预方案,必要时进行临床快速心理干预,指导患者进行放松训练等自我调适。对有情绪激动、言语偏激、出现精神行为问题的患者,及时组织精神科会诊,并提供危机干预和精神科药物治疗。当本单位力量不足,无法独立完成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时,可向市心理危机干预办公室申请支持。要组织医务社会工作者队伍,充分发挥其在医患沟通、心理疏导、社会支持等方面优势,强化医疗服务中的人文关怀。
2.加强院外随访管理。在患者出院时,定点医院要为患者发放心理健康宣传折页,告知患者院外心理援助服务相关渠道。对需要持续心理救援或精神科药物干预的出院患者,应当将精神科处理的信息记录在医疗文件中并转介到相应隔离场所,所在区卫生健康委要组织精神科医生进行定期随访管理,确保治疗的延续性。解除医学观察人员经评估需要继续治疗的,要将信息转至其居住地所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继续维持治疗。对于贫困患者,各区要及时组织辖区民政、医保、残联等部门做好医疗、生活救助工作。
1.统筹各方资源。各区要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公益慈善资源、心理服务专业力量等,加强对患者家属及治愈归家患者的人文关怀,为治愈患者及其家属提供精神慰籍、心理抚慰、社会融入等服务。要引导社区居民正确对待患者及其家属,避免歧视,帮助患者恢复正常生活。
2.发挥心灵驿站作用。各区要积极推进辖区各街道(乡镇)心灵驿站建设工作,组织具有心理服务资质的专业人员或社会组织开展心理疏导工作,其日常工作经费由街道(乡镇)以购买服务的形式予以保障。心灵驿站工作人员应掌握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相关心理疏导技能,为辖区居民提供新冠肺炎疫情心理疏导服务,排除居民心理困扰,疏导紧张情绪,培养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对来访者建立心理疏导个案信息,涵盖基本情况、自我评价、导致心理挫折的生活事件、心理辅导建议等。
3.建立高危风险处置机制。各社会组织、志愿者团体、心灵驿站在日常工作中,要及时识别有自伤、自杀、冲动伤人风险等严重心理行为问题的个体,第一时间向街道(乡镇)政府报告,由心理健康专业人员、社会工作者等介入进行危机干预,持续提供心理疏导服务,并积极引导其至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进行诊疗。卫生健康部门要协调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做好诊疗工作。
(三)持续关注重点人群心理健康。
1.强化病亡者家属关心关爱。各有关区要加强对病亡者家属的关心、关爱,统筹辖区资源为其提供社会支持、生活帮扶、心理干预服务,引导他们宣泄哀伤情绪,帮助他们顺利度过哀伤期,恢复正常生活。病亡者所在单位、社区应成立由单位工会人员、社区工作者、心理健康服务人员、志愿者等人员组成的关爱帮扶小组,确定专人对接,为有需求的病亡者家属提供社会支持、关爱帮扶和心理疏导,做到一人一档。要定期评估病亡者家属心理健康状况,对出现严重心理问题的家属,应协助他们到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就诊。
2.做好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心理援助。各区要利用辖区精神卫生、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等资源,组建由精神卫生、心理健康专业人员、社会工作者、相关专业志愿者等组成的服务队,为有需求的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提供疫情认知、健康指导和心理情绪辅导,评估心理危机,开展家庭支援、社会关系修复、政策咨询及转介等服务。向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提供介绍新冠肺炎相关的科学防控知识、心理健康相关内容的网络平台服务二维码(如天津精神心理v平台、一亩欣田等)、天津市心理援助热线(022-88188858、88188239)等心理援助渠道,引导隔离人员主动寻求便捷的心理筛查、评估等服务。
各区要组建由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隔离点医护人员、精神卫生专业人员、相关专业志愿者等共同组成的.工作团队,建立心理援助与社会工作线上服务群,对接辖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通过视频讲座、团体辅导、电话(视频)连线、发放宣传材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隔离人员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减轻心理压力。每200名隔离人员建议配置具备专业资质的社会工作者或心理咨询师6—9人。
3.开展困难人员生活扶助与支持。各区要加大对有具体生活困难的患者、隔离人员及其家属等的帮扶力度,要重点关注儿童、老人、残障人士、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有原发疾病等特殊需要的人员,做好困难救助、心理疏导、社会支持网络修复等社会工作服务,开展针对性评估和危机干预、转介服务。要加强规范化管理,做好上述人员排查,使日常生活服务和保障与心理服务相结合。
4.推进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各区要进一步健全基层综合管理小组,强化小组成员间信息共享、季度例会、工作协同等机制。着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完善救助管理机构内滞留的流浪乞讨人员、公安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服刑人员、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社会面戒毒人员等特殊人群心理沟通机制,做好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人群及性格偏执人员的心理疏导和干预。信访部门要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加强信访心理工作室建设,引导利益受损群众理性反映诉求,做好上访人员思想疏导工作。
1.做好疫情防控一线医务工作者心理服务。各区卫生健康部门要利用辖区内精神卫生、心理健康及社会工作服务资源,为医务工作者提供心理服务。对一线医务人员加强关心关爱,在轮休期间,通过讲座、团体辅导、网络平台、心理援助热线等方式,为医务人员提供放松训练等心理健康服务。对出现明显应激反应的医务人员,要进行针对性的个体心理治疗或适当的药物干预。市心理危机干预质量控制中心要整合全市心理卫生服务资源,统一调动市级心理危机干预队伍,组织做好我市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培训,为全市新冠肺炎防控医务工作者心理疏导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对提出支援需求的区和单位提供帮扶。
2.加强一线工作人员心理疏导。各区要做好公安民警(辅警)、司法行政干警、社区工作者、基层工作人员、下沉干部等值班轮班安排,利用各系统心理服务资源或社会资源,采取“线上+线下”的渠道,通过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团体辅导、印发心理健康宣传材料等形式,对一线工作人员提供心理服务,对有严重心理行为问题的个体进行主动干预。各区要为因疫情防控殉职的民警(辅警)、社区工作者、基层工作人员等的家属提供困难救助、心理疏导等服务。
(五)普及大众心理健康知识。
1.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心理健康知识科普宣教。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做好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和政策解读,及时疏导群众的负面情绪,营造强信心、暖人心、聚民心的社会氛围。要为大众发放心理健康服务宣传材料,提供心理健康专业知识、心理热线电话号码、心理支持网络平台二维码等支持性资源,帮助社会公众进行自我心理调适。组织专家通过媒体、视频、网络授课等形式,对社区居民开展心理健康讲座,介绍温馨家庭氛围、团结社区关系对个体渡过难关的帮助和意义,鼓励大众互帮互助,消除歧视。教育部门要充分利用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等开展疫情期间学生及家长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加强心理服务热线建设,为学生和家长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工会组织要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心理服务资源,加强对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心理疏导。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利用各类心理服务资源,加强妇女儿童等不同人群的心理健康知识宣传。
2.健全心理援助服务平台建设。市卫生健康委要加强天津市心理援助热线建设,依托网络、app、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完善心理援助平台,提升市级心理援助热线服务能力,坐席数增加到4部,提供24小时不间断服务。各区各单位要利用多种渠道开展心理援助热线宣传推广工作,鼓励公众采取拨打热线的方式进行心理健康咨询。热线接听人员要以有心理咨询和心理危机干预经验的精神卫生、心理学专业人员、符合条件的社会心理服务志愿者为主,在上岗之前,应接受新冠肺炎疫情应对心理援助培训。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要根据有关规定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将新冠肺炎疫情心理疏导工作纳入辖区疫情防控整体工作部署,加强对新冠肺炎疫情心理疏导的组织领导和技术指导,建立党政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动员的工作机制,强化不同人群心理健康服务。
(二)加大经费保障。各区要统筹使用资金,对心理疏导服务工作加大资金支持力度,重点支持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心理服务机构等参与新冠肺炎疫情心理疏导工作。
(三)强化能力建设。民政部门要梳理登记在册的心理服务机构、社会工作机构、志愿服务组织等社会组织清单。各区要支持、引导、培育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参与新冠肺炎疫情心理疏导工作,组织专业力量对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等人员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培训和技术指导。
(四)开展督导评价。各区卫生健康部门要对辖区不同人群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心理服务工作重点,通过委托第三方等方式对有关机构开展心理服务的情况和效果进行评价。
(五)树立典型先进。各区要将工作开展中涌现的先进事迹、优秀人物、典型经验与好的做法进行广泛宣传,对具有突出贡献的团队和个人加大激励力度。
妇女心理疏导方案篇七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适应新形势下广大妇女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的新需求,拓展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优化人文环境,经研究,决定依托上杭致远心理咨询中心成立上杭县妇女儿童心理援助中心。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响应县委“两个倡导”号召,充分发挥心理学领域专业人才的作用,实现社会资源共享,更好地促进妇女儿童身心健康发展,推进“平安家庭”建设,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促进上杭又好又快发展。
关爱妇女儿童,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妇女儿童提供专业心理帮助,帮助和指导存在心理困扰的妇女儿童学会调适心态、疏导情绪、缓解压力、构建健康人格,优化人文环境,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1、热情接待,帮助妇女调整心态,平和情绪,舒缓心理压力;
2、疏导青少年群体的青春期问题,人际交往问题及亲子关系问题;
3、组织开展心理健康培训,普及心理卫生知识;
4、开展婚恋和家庭问题咨询、提供专业心理测量;
5、协调有关部门,共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由上杭县妇联干部和上杭致远心理咨询中心咨询师志愿者组成。
主任:黄玉华(县妇联副主席)。
副主任:傅庚秀(县妇联副主任科员、维权部部长)。
成员:(按拼音顺序排列)。
傅建国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
林盛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
邱能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
伍相文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
许永秀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
1、工作地点:成龙大厦进口处右侧楼二层(致远心理咨询中心)。
2、工作方式:固定每周三下午,由援助中心咨询师轮流值班,为妇女儿童提供免费面对面咨询服务。
妇女心理疏导方案篇八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的要求,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国家、省、市层层组织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通过试点工作探索社会心理服务模式和工作机制。按照省、市部署安排,我区被确定为南通市唯一省级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地区。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确保按期完成任务,根据国家卫健委等10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国卫疾控发〔20xx〕44号)、省卫生计生委等22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心理健康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卫疾控〔20xx〕11号),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预防为主、突出重点、问题导向、注重实效的原则,强化党委政府领导和部门协作,建立健全服务网络,加强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探索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和危机干预规范管理措施,寻求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切实可行和扎实有效的方法路子。
到20xx年底,逐步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将心理健康服务融入社会治理体系和精神文明建设,融入平安通州、健康通州建设。建立健全党政领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搭建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将心理健康服务作为健康细胞工程(健康社区、健康学校、健康企业、健康家庭)和基层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基本形成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基本杜绝因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等导致的极端案(事)件。具体工作指标包括:
1.广泛深入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公众心理健康意识和素养明显提高。城区、农村普通人群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80%、60%以上。
2.依托村(居)综治中心等场所,普遍设立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为村(居)居民提供心理健康服务。以村(居)为单位,心理咨询室建成率达到80%以上。
3.中小学设立心理辅导室,并配备专职或兼职教师,有条件的学校创建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
5.加强特殊人群心理疏导和严重精神障碍综合服务。对60%以上的特殊人群进行个性化心理疏导。严重精神障碍规范管理率达到90%以上,居家患者社区康复参与率达到60%以上。
6.利用各种资源,建立24小时公益心理援助平台,组建心理危机干预队伍。精神专科医院设立心理门诊,50%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心理门诊。培育发展一批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为大众提供专业化、规范化的心理健康服务。
(一)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网络。
1.搭建基层心理健康服务平台。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等要求,依托区、镇(街道)、村(居)三级综治中心或城镇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规范设置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安排符合心理健康服务要求的场所,为有需求的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心理咨询等服务。基层综治中心等要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及时了解和掌握社会心理需求。充分发挥网格化社会治理信息系统作用,建立社会心理服务电子档案,开展社会心态预测预警,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掌握有心理问题的高危人群及突发事件的苗头。在村(居)党组织和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心理服务工作者、社会工作者、网格管理员、人民调解员、志愿者等,对居民摸排各类矛盾问题,及时疏导化解。利用老年活动中心、妇女之家、儿童之家、残疾人康复机构等公共服务设施,为空巢、丧偶、失独、留守老年人,孕产期、更年期和遭受意外伤害妇女,流动、留守和困境儿童、孤儿,残疾人及其家属等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疏解、家庭关系调适等心理健康服务。要建立健全基层综合管理小组,结合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完善流浪乞讨人员、公安监所被监管人员、服刑人员、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人员和自愿戒毒人员等特殊人群心理沟通机制,做好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人群及性格偏执人员的心理疏导和干预。制订个性化疏导方案,特殊人群个性化心理疏导的覆盖率达到60%以上。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帮扶体系,加强人文关怀,促进社会融入,对有劳动能力者积极提供就业引导,提升其适应环境、重返社会的能力。
2.完善教育系统心理服务网络。进一步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心理健康服务机构的建设力度。中小学校设立心理辅导室,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养学生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促进学生身心可持续发展,积极创建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学前教育机构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员,关注和满足儿童心理发展需要,保持儿童积极的情绪状态,开展以学前儿童家长为主的育儿心理健康教育,及时发现学前儿童心理健康问题。特殊教育机构要结合听力障碍、智力障碍等特殊学生身心特点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注重培养学生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心理品质。教育体育部门要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统筹现有经费渠道,为教师和学生提供发展性心理辅导和心理支持。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以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为核心,以班主任和兼职教师为骨干,全体教职员工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融入适合学生特点的心理健康教育内容。要密切与村(居)联动,及时了解遭受欺凌、校园暴力、家庭暴力以及沾染毒品等学生情况,并提供心理创伤干预。要创新和完善心理健康服务提供方式,通过“校社合作”引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或心理服务机构,为师生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心理健康服务。要定期对教师开展心理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有针对性地开展教师心理疏导工作。
文明办协调各相关部门,充分发挥区未成年人成长指导中心作用,整合区域内心理健康服务资源,面向未成年人开展心理健康知识普及与专业的心理咨询服务,对村(居)、学校等基层心理咨询站点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将区未成年人成长指导中心的建设纳入文明城市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考核范围。
3.健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心理服务网络。鼓励规模较大、职工较多的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新经济组织等依托本单位党团、工会、人力资源部门、卫生室,设立心理辅导室,建立心理健康服务团队;规模较小企业和单位可通过购买专业机构服务的形式,对员工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广泛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举办职场人际关系、情绪调节等方面公益讲座,提升员工心理健康意识,掌握情绪管理、压力管理等自我心理调适方法和抑郁、焦虑等常见心理行为问题的识别方法。通过员工心理测评、访谈等方式,及时对有心理问题的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干预,必要时联系专业医疗机构治疗。公安、司法、信访、残联等部门要根据行业特点,在公安监管场所、刑满释放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办公室、司法所、社区矫正场所、救助管理站、信访接待场所等设立心理服务场所,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成立危机干预专家组,对系统内人员和工作对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举办心理健康知识讲座每年至少1次,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供心理健康评估、心理咨询、危机干预等服务。
4.规范发展社会心理服务机构。鼓励心理咨询专业人员创办社会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区委政法委、区民政、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要探索支持、引导、培育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参与心理健康服务的政策措施,并研究制订管理、规范、监督、评估社会心理服务机构的相关措施,促进社会心理服务机构专业化、规范化发展。通过购买服务等形式,向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用人单位、基层组织及村(居)群众提供心理咨询服务,逐步扩大服务覆盖面,并为弱势群体提供公益性服务。社会心理服务机构要加大服务技能和伦理道德的培训,提升对心理行为问题的服务能力和常见精神障碍的识别能力。
5.提升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区卫生健康等部门要整合现有资源,支持区级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提升心理健康服务能力。通过平安医院创建、等级医院评审等,推动综合医院普遍开设精神(心理)科,对躯体疾病就诊患者提供心理健康评估,为有心理行为问题者提供人文怀。区第二人民医院要开设心理门诊,为患者提供药物治疗和心理治疗相结合的服务,要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对各类临床科室医务人员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培训,注重提高抑郁、焦虑、老年痴呆、孤独症等心理行为问题和常见精神障碍的筛查识别、处置能力。妇幼保健机构要将心理健康服务融入孕前检查、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青春期保健、更年期保健等工作中。鼓励中医院设中医心理等科室,支持中医医师在医疗机构提供中医心理健康诊疗、咨询和干预等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普遍配备专职或兼职精神卫生防治人员,加强与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合作,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抑郁、焦虑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科普宣传,对辖区居民开展心理健康评估,推广老年痴呆适宜防治技术。鼓励医疗联合体通过互联网技术,实现医疗资源上下贯通、信息互通共享,便捷提供预约诊疗、双向转诊、远程医疗服务,提高服务质量。鼓励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培育医务社会工作者队伍,充分发挥其在医患沟通、心理疏导、社会支持等方面优势,强化医疗服务中的人文关怀。
6.建立健全心理援助服务平台。依托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或具备条件的社会服务机构,通过热线、网络、公众号等建立提供公益服务的心理援助平台。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宣传、扩大心理援助平台的社会影响力和利用率。将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纳入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加强心理危机干预和援助队伍的专业化、系统化建设。在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发生时,立即组织开展个体危机干预和群体危机管理,提供心理援助服务,及时处理急性应激反应,预防和减少极端行为发生。在事件善后和恢复重建过程中,对高危人群持续开展心理援助服务。
7.健全心理健康科普宣传网络。区卫生健康、宣传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健全包括传统媒体、新媒体在内的科普宣传网络,运用报纸、杂志、电台、电视台、互联网(门户网站、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等,广泛宣传“每个人是自己心理健康第一责任人”“心身同健康”等健康意识和科普知识,每年至少开展6次,并告知公众心理服务获取途径。结合“世界精神卫生日”及心理健康相关主题活动等,积极组织开展心理健康进学校、进企业、进村(居)、进机关等活动,开展心理健康公益讲座。在公共场所设立心理健康公益广告,各村(居)健康教育活动室或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向群众提供心理健康科普宣传资料。组织志愿者定期参加科普宣传、热线咨询等志愿服务。
8.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工作机制。镇(街道)要建立健全综治、卫生健康、公安、民政、残联等部门为成员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多渠道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发现、登记报告、随访管理、危险性评估、服药指导、心理支持和疏导等服务,依法开展案(事)件处置,使在册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90%以上,在册患者治疗率、精神分裂症治疗率均达到80%以上。对病情不稳定的患者,要建立由村(居)“两委”成员、网格员、精防医生、民警、民政专干、助残员、志愿者等基层人员组成的个案管理团队,对患者实施个案管理。做好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等制度的衔接,减轻贫困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动员社区组织、患者家属参与居家患者管理。落实民政部等4部门《关于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意见》,开办多种形式的社区康复机构,使居家患者在社区参与康复率达到60%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对50%以上居家患者及家属提供心理疏导服务。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建立家属学校(课堂),对患者家属开展护理教育等知识培训,对住院患者家属进行心理安慰、心理辅导;建立绿色通道,患者在社区康复期间病情复发的,可通过社区康复机构向医院快速转介。
(二)加强心理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1.发展心理健康领域社会工作专业队伍。探索鼓励和支持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参与心理健康服务的政策措施,开发心理健康服务相关的社会工作岗位。对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开展心理学和精神卫生知识的普及教育和培训,提高心理健康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建立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三社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员优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其为社区居民有针对性地提供救助帮扶、心理疏导、精神慰藉、关系调适等服务,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人群提供心理支持、社会融入等服务。
2.培育心理咨询人员队伍。研究制订吸引心理学专业背景人员和经过培训的心理咨询人员从事心理健康服务的相关政策,设置相关工作岗位,提高心理健康服务的可及性。通过购买服务等形式,引导和支持心理咨询人员为公众提供心理健康教育与科普知识宣传,为有心理问题人群提供心理帮助、心理支持、心理教育等服务。同时,开展实践操作等方面的继续教育、专业培训,定期开展督导,提高心理咨询人员的专业化水平。
3.发展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队伍。区卫生健康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心理健康专业人才培养和使用的制度建设,引进心理学、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增加心理健康服务专业人员。通过精神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等,提升精神科医师数量和服务水平。综合医院(含中医院)要通过培训、继续教育等形式,对全体医务人员进行临床心理知识培训,对常见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障碍进行识别和转诊。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医师心理健康服务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临床医师常见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障碍早期识别能力。精神科医师、心理治疗师对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等给予技术指导,对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进行治疗和心理干预等。
4.组建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队伍。区委政法委、区民政、卫生健康等部门向社会广泛招募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探索支持引导志愿者参与心理健康服务的政策,鼓励和规范心理健康志愿服务的发展。要对志愿者开展心理健康相关培训,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支持其开展科普宣传、心理支持、心理疏导等志愿服务。特别是鼓励和引导医务人员、学校心理教师、心理专业学生等加入心理服务志愿者队伍。
5.健全行业组织并加强管理。区委政法委、区卫生健康、教育、民政等有关部门,要整合社会心理服务资源,完善社会心理服务行业组织管理。制定心理服务行业服务规范,加强心理服务行业能力建设,有序开展心理服务机构和人员摸底调查、行业服务规范实施、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督导等工作,要求心理服务专业人员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和伦理规范。有关部门要注意将有关资料立卷归档,妥善保管。加强心理健康数据安全的保护意识,建立健全数据安全保护机制,防范因违反伦理、安全意识不足等造成的信息泄露,保护个人隐私。发挥社会心理服务行业组织的枢纽作用,建立心理健康机构、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学校心理咨询中心、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心理健康志愿组织的合作机制,形成连续性的服务链条,实现共同发展。研究制订心理服务机构和人员登记、评价等工作制度,对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和享受财政资金资助的社会心理服务机构进行考核评价,逐步将机构服务数量、质量等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
(一)准备阶段(20xx年9月底前)。认真研究国家和省级试点工作要求,制订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专家组,明确工作职责,进行任务分解,召开启动会议,组织培训学习,部署工作要求。
(二)实施阶段(20xx年10月-20xx年12月)。按照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落实各项试点工作任务。接受省、市试点工作检查督导,积极抓好改进提高。
1.到20xx年底,20%以上村(居)建立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50%中小学、30%党政机关与企事业单位建立心理辅导室,区第二人民医院开设心理门诊。所有镇(街道)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实施两项以上社会心理服务特色工作。
2.到20xx年底,全民心理健康意识明显提高。各领域各行业普遍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及心理健康促进工作,加快建设心理健康服务网络,服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心理健康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重点人群心理健康问题得到关注和及时疏导,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初步建成。
3.到20xx年底,全面完成社区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任务和工作指标。
(三)评审阶段(20xx年底前)。对各项工作进行科学、全面、客观评价,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迎接省级试点工作评估。
(四)巩固阶段(20xx年1月起)。不断巩固省级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建设成果,全民心理健康素养普遍提升,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基本健全,心理健康服务网络覆盖城乡,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和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常见精神障碍防治和心理行为问题识别、干预水平显著提高,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势头得到缓解。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平安通州、健康通州、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作为政府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内容。建立由党政负责同志任组长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政法委、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行政、财政、信访、残联等部门参与,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协调解决试点工作重点难点问题。政法委、卫生健康部门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试点工作,牵头成立跨部门、跨行业的专家委员会,为试点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培训,作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把良好的.心理素质作为衡量干部综合能力的重要方面,全面提升党员领导干部的心理素质。
(二)明确部门职责。各部门各行业要加强本部门本行业心理健康服务的领导,做好本部门本行业人员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等工作。政法委要将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和危机干预纳入平安建设考评内容。卫生健康部门要对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技术支持,指导行业组织开展工作。宣传、文化广电和旅游部门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各类文化组织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心理健康服务、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教育部门负责健全各级教育机构心理健康服务体系,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公安、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完善系统内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建立重大警务任务前后心理危机干预机制,组织开展被监管人员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心理健康相关工作。民政部门负责引导与管理城镇社区组织、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参与心理健康服务,推动心理健康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财政部门加大心理健康服务投入并监督使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研究制订体现心理健康服务技术劳务价值的相关政策措施。市场监管部门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的机构,依有关主管部门提请,依法予以吊销营业执照。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老龄办等组织负责职业人群和儿童青少年、妇女、残疾人、老年人等特定工作对象的心理健康服务工作。政法委、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行政、财政、信访、残联等部门加强部门间交流合作与信息共享。
(三)有力政策扶持。研究制订体现心理健康服务技术劳务价值的相关政策措施,增加岗位吸引力,调动心理健康服务工作人员的积极性。通过政策引导和项目支持,培育发展医疗机构、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和心理健康志愿组织,为公众提供专业化、规范化服务。创新心理健康服务模式,建立心理健康服务网站、心理自助平台等,通过网络平台向不同人群提供针对性服务。民政、卫生健康、政法委等部门根据居民需求,确定适宜社会组织参与的项目,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科普宣传、心理疏导等服务。将心理健康相关机构纳入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培育发展一批以心理健康服务为工作重点的社会组织。
(四)落实经费保障。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对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积极开拓公益性服务的筹资渠道,探索社会资本投入心理健康服务领域的政策措施,探索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保障政策和激励措施,推动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五)强化督导评估。政法委、卫生健康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定期对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多部门联合督导,对于工作完成差、重视不足、未按照财政有关规定使用经费的,要求限期整改。
妇女心理疏导方案篇九
现代社会中,女性往往扮演着多重角色,母亲、妻子、员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及生活节奏的加快,在面对“工作+家庭”的双重压力时,一些女性容易产生较大的心理压力,出现焦虑、抑郁等负面情绪,为进一步关爱女性身心健康,临夏市妇联联合共青团临夏市委、临夏市城南街道办事处开展“从心出发为爱起航”女性心理疏导专题讲座,活动由市妇联副主席宋青云主持,城南街道及各社区妇联主席、副主席、群众代表、“最美家庭”、“好婆婆”、“好儿媳”代表等共计40余人参加。
活动邀请临夏州社会心理服务中心总干事马文杰和临夏州社会心理服务中心资深心理讲师裴娇丽为大家授课。两位老师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在座的妇女姐妹讲解心理健康的相关知识,并教大家运用多种方法来调节心理情绪等日常生活中简单易操作的方法技巧。
活动现场,两位老师通过诙谐生动的语言围绕如何平衡女性所扮演的各种角色、如何正确排解和疏导自己的负面情绪和压力,如何处理自己与家人的关系等问题通俗易懂地进行引导和讲解,并通过游戏互动的方式,让大家高举双手,在欢快愉悦的的游戏中一起甩走了所有的烦恼与忧愁,获得内心的自在与愉悦。整场讲座精彩风趣,气氛活跃,场面热烈,不时爆发出欢快笑声和阵阵掌声。
参加讲座的妇女姐妹们纷纷表示,此次活动让大家受益匪浅,学会了很多自我调节情绪和缓解心理压力的方法,老师们讲授的心理疏导技巧不仅可以运用到自己的生活和工作中,还可以分享给身边的女性亲友,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工作和生活中。
此次活动,让妇女姐妹们在积极的参与中懂得了如何调节自身情绪,适时合理地表达自我需求,学会用爱与包容化责备为理解,提供了心理滋养和精神动力,进一步鼓励女性不断挖掘自身潜能,相信自己,以更加美丽、优雅、自信的新时代临夏市女性精神面貌,绽放独特的“她”精彩与“她”力量,为临夏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贡献巾帼力量。
妇女心理疏导方案篇十
为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治愈患者心理疏导工作,促进治愈患者全面康复,特制定本方案。
加强对治愈患者的人文关怀和关爱帮扶,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等服务,普及疫情相关心理行为问题的预防及应对知识,提高治愈患者自我心理调适能力,努力减少疫情相关心理健康问题的发生,促进治愈患者身心全面康复。
(一)加强关爱帮扶。各地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要组织卫生健康、民政、残联等部门,指导各区县、街道(乡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或动员社会力量,组建由社会工作者、网格员、志愿者、心理咨询师等组成的基层服务团队,定期对辖区治愈患者家庭进行走访慰问,加强人文关怀,了解患者康复情况、家庭经济状况等,协调落实救助康复等政策,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同时,畅通治愈患者等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及时了解和掌握群众诉求和心理服务需求,对合理诉求尽量协调解决,对发现的心理问题及时进行疏导干预。
(二)加大宣教力度。各地通过权威媒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新冠肺炎相关知识的科普宣传,介绍团结和睦的邻里关系对促进患者身心全面康复的意义,引导城乡社区居民正确了解新冠肺炎特点,减少对治愈患者的歧视和排挤,共同营造理解、关爱、帮助治愈患者的良好氛围。在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等居民经常活动场所设立心理健康科普宣传栏或展板,介绍心理健康科普知识及心理健康服务机构信息、服务方式、求助渠道等内容,帮助患者及家属掌握心理自助和识别早期心理异常的方法,促进其主动求助。
(三)完善健康信息。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依托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立新冠肺炎治愈患者数据库,整合患者在院治疗数据、出院后健康管理等数据信息。新冠肺炎患者救治定点医院应当及时将治愈患者资料共享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掌握患者既往治疗情况,结合居民健康档案完善相关健康信息。要与属地街道(乡镇)、社区(村)对辖区内治愈患者的信息进行核对,确保信息完整、准确。对未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治愈患者,及时安排家庭医生与治愈患者协商签订服务协议。各相关工作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应当严格做好患者信息隐私保护。
(四)开展心理测评。在新冠肺炎患者治愈出院返回社区(村)后,上级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可指导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患者既往治疗情况,按照知情同意和自愿原则,采用心理评估量表或心理软件对治愈患者心理健康状况进行测查评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依据上级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对评估结果的会诊意见,对有服务需求的治愈患者,提出团体干预、家庭干预、个体干预等心理疏导的建议。
(五)加强心理疏导和随访管理。各地应当以县(市、区)为单位,依托辖区精神卫生医疗机构、高等院校心理咨询中心、社会心理服务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组建心理疏导服务团队,与各街道(乡镇)、社区(村)对接,根据患者及家属意愿实施针对性心理干预。为治愈患者发放包括心理健康手册、服务资源宣传页的心理健康工具包。心理疏导服务团队结合心理疏导工作,同步开展患者随访管理,原则上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随访,随访时记录心理测评、心理疏导情况,并给予相应的健康指导。
(六)做好重点人群危机干预。心理疏导服务团队针对测评结果提示有心理健康问题或基层工作人员反映有心理行为异常的患者作为重点干预对象,及时进行一对一的有针对性干预。若发现存在严重心理行为问题或有明显自杀自伤风险的个体,应当及时收治入院,由专科医生进行诊疗和提供服务,同时将信息反馈给患者所在社区(村),纳入重点人群实施网格化服务管理。
(七)推动心理热线平台服务。各地要支持心理援助热线、网络心理服务平台的建设,提高心理疏导服务的可及性。浙江省设置全省统一的心理热线号码96525做法值得推广。治愈患者人数较多的'市(地、州)要适当设置心理热线坐席,延长在线服务时间,使电话打得通、有人接。热线主办机构要加强心理热线规范管理,定时分析汇总来电咨询的信息,发现突出问题或可能发生应激事件时,及时将相关信息报告当地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或人民政府。
(一)各地区要将治愈患者心理疏导纳入疫情防控工作整体部署,将心理疏导工作与其他防控措施同步实施,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各地卫生健康、民政、妇联、残联等部门加强协作,为治愈患者提供生活保障、健康管理、心理疏导等服务。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治愈患者心理疏导的统筹协调,建立治愈患者档案数据库,组织开展心理测评,并对重点患者进行危机干预。民政部门负责动员社会工作服务力量,为治愈患者提供心理疏导社会工作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治愈患者实施救助;做好养老机构内治愈患者康复和心理疏导。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负责系统内治愈患者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服务;做好监所内特殊人群中治愈患者心理疏导,卫生健康等部门提供业务指导及心理服务资源支持。各地要引导各类媒体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做好心理健康科普知识宣传,介绍心理服务求助渠道。
(二)各地区要整合不同部门的心理服务资源,充分发挥精神科医师、心理治疗师、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等不同专业队伍的力量,为患者提供心理疏导、心理干预服务。要参考湖北省、武汉市做法,在省级成立专家组,制定治愈患者心理疏导实施方案,并对各地开展技术指导;推广湖北省立足社区,组织心理服务专业力量、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公益慈善资源共同参与的联动服务模式。各地要建立“三专”服务模式,在市级成立心理健康服务专班,在区县级设立至少1名心理专员,在街道(乡镇)设立1名心理专干。同时,在社区(村)安排1名工作人员协助开展心理服务和社会工作服务。
(三)各地区要对治愈患者心理疏导工作情况进行指导,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协调有关部门予以解决。要及时总结各地在治愈患者心理疏导、心理干预等方面的经验和特色做法,并于20xx年12月31日前通过各省电子公文交换平台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
妇女心理疏导方案篇十一
为促进社区卫健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深化社区卫健优质服务,提高育龄妇女心理服务能力和水平,以有效帮助育龄妇女解决心理困扰,构建和谐文明社区。日前,湾沚镇民主社区开展主题为“关注女性心理健康”的心理疏导活动。
活动中,社区巾帼志愿者针对现代女性心理健康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心理疏导,就亲子关系与育龄妇女进行互动交流,围绕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情绪管理、构建和谐文明家庭与社区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讨论现场气氛活跃,育龄妇女踊跃分享自己在家庭教育和亲子关系中遇到的各种难题,巾帼志愿者也都一一进行分析,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对育龄妇女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和维持良好的亲子沟通关系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此次活动的开展意在向社区育龄妇女普及心理健康知识,让更多的妇女同志走出“心理误区”,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各种烦恼,进一步提高社区卫健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升妇女心理健康知识普及率,营造美满和谐文明社区氛围。
妇女心理疏导方案篇十二
为更好地帮助学生在x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维护心理健康,及早预防、及时疏导、有效干预、快速防控师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安全事件,降低我校师生心理安全事件的发生率,构建平安、友善、和谐、稳定的心理健康氛围,结合《关于做好疫情期间学生管理的通知》和我校疫情防控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我校因面对疫情产生不良情绪、需要情绪疏导和心理支持的全体学生。
1、了解受疫情影响的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根据所掌握的信息,识别高危人群,及时心理预警和心理干预。
2、密切跟踪、研判和及时发现可能出现的群体性心理危机苗头,及时上报,提供解决方案及建议。
3、综合应用心理危机干预技术,做好宣传教育、情绪引导、心理辅导等心理健康服务。
1、加强疫情期心理防控知识宣传,以开学后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周为契机,通过学生工作处微信公众号、心理宣传手册、心理展板或海报推送心理防疫知识,为学生提供科学合理的心理调适方法,帮助学生提高心理素质,缓解焦虑情绪。
2、提供针对性心理咨询辅导服务,专兼职心理咨询师、学院心理老师、辅导员和心理健康课程教师对学生个案和群体进行心理疏导,必要时邀请对口医院心理科医生参与。
3、举行辅导员心理健康维护工作会议和心理危机干预培训,提高相关人员开展防疫期间心理防护和危机干预的专业技能。
4、各学院组织各班级开展开学后疫情防控期心理健康主题班会和心理健康教育主题活动,普及应对疫情的心理知识,引导学生正确认识逆境与挫折,提高学生心理保健能力。
5、科学研判,积极关注受疫情影响的学生(特别是疫区、留守、单亲等特殊家庭的学生)的心理健康动态变化,及时识别高危人员,避免极端心理安全事件、群体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
6、坚持做好重点关注人员跟踪反馈制度,学院对一级心理危机预警库和心理台账人员开展心理状况排查,辅导员每两周与一级心理危机预警库和心理台账人员的家长联系至少一次,心理老师每周上报一级心理危机预警库情况,每月上报一次心理健康状况月报表,如有突发情况及时上报并跟踪处理。
7、充分利用、发挥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硬件设备器具的作用,定时开放心理宣泄室、沙盘游戏室、音乐放松室等,让有需求的学生能够及时进行心理减压,宣泄不良情绪。
8、在规定时段内积极组织新生心理普查,各学院做好学生心理普查的指导、宣传和动员工作,严格做到三统一、全覆盖,提高学生对心理普查工作的认识,保证学生客观、认真地进行测评。
9、认真落实开学后心理咨询值班制度,做到值班人员在岗、值班电话畅通,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上报。
24小时应急电话:
心理中心:
妇女心理疏导方案篇十三
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为能够科学、及时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做到及早预防、及时疏导、有效干预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方案: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成立xx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心理危机干预专项工作组,成员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一)将心理危机干预纳入疫情防控整体部署,以减轻疫情所致的学生心理伤害、保障学生健康成长、促进校园环境和谐为前提,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的推进情况,及时调整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重点。
(二)针对不同人群实施分类分级干预,干预过程中严格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避免实施帮助者和受助者再次创伤。
(一)工作目标
1、积极预防、减缓疫情给学生带来的不良心理影响。
2、为在疫情中受影响的学生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3、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及时的心理危机干预。
4、继续做好重点关注学生在疫情期间的管理工作。
(二)工作内容
1、了解受疫情影响的各类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根据所掌握的信息,及时识别高危学生,避免极端事件发生。
2、综合应用各种心理危机干预技术,并与心理健康宣传教育相结合,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3、做好心理中心重点关注学生的管理和干预工作。
4、指导和支持辅导员、班主任开展心理健康服务。
(三)干预对象
根据受疫情影响程度,将干预对象分为四级,干预重点从第一级学生开始逐步扩展,一般性宣传教育覆盖到第四级学生。
第一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学生;
第四级:受到疫情防控措施影响的疫区健康学生、心理易感学生等。
(四)针对不同级别学生的危机干预要点
第一级学生:此类学生容易出现麻木、否认、愤怒、恐惧、焦虑、抑郁、失望、抱怨、失眠、攻击、孤独、恐慌、绝望、濒死感、无助感等心理特点,工作原则为支持、安慰,及早评估自杀、自伤和攻击风险,注重情感交流,增强治疗信心,鼓励使用心理热线等干预方式。
第二级学生:此类学生容易出现侥幸心理、躲避治疗、怕被歧视,或焦躁、过度求治、频繁转院等心理行为特点,工作原则为减压、减少应激为主,鼓励尽早求治、正确防护。
第三级学生:此类学生容易出现担心被感染、担心家人、过度疲劳和紧张,甚至耗竭,焦虑不安、失眠、抑郁、悲伤、委屈、无助、压抑、面对患者死亡挫败或自责等心理特点,工作原则为宣教、安慰、减少焦虑为主,鼓励规律作息,鼓励拨打心理热线进行专业咨询。
第四级学生:此类学生容易出现恐慌、不敢出门、盲目消毒、失望、恐惧、易怒、攻击行为和过于乐观、放弃等心理状况,干预以健康宣教为主,正确提供信息及进一步咨询服务的信息,指导其积极应对,消除恐惧,科学防范。
(五)工作预案
1、学生返校前
(1)开通抗疫心理网络咨询服务,关注学生心理健康状况
中心自2020年1月30开通网络心理咨询热线,针对受疫情影响而导致出现不良情绪的同学提供服务。
(2)加强与辅导员班主任的联络和对接工作
为辅导员班主任提供抗击疫情学生心理服务工作指导,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对受疫情影响的四级学生进行摸排,对有需要进行心理援助的学生进行电话预约安排,通过采取网络咨询的方式开展具体工作。
(3)加大网络宣传和网课教育力度,传播科学知识
心理中心专职教师利用心理委员微信群、qq群,每天更新、推送防范疫情的
妇女心理疏导方案篇十四
博弈疫情,心灵上的战役也非常重要。为关心关爱我县妇女儿童当前生活学习状况,积极疏导心理压力和负面情绪,及时解决目前存在困难和需求,10月13日-10月16日,夏县妇联特别邀请了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张慧萍老师为高、中、低风险区家庭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三场线上心理疏导服务,有效缓解和消除疫情期间居家隔离的妇女儿童可能产生的焦虑紧张情绪,保障我县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县妇联通过村便民服务群,由张慧萍老师在线上开展了心理疏导专题讲座,对疫情下心理应激状态及原因进行了剖析,从身心调试的视角针对性给出了积极应对策略,并对部分家庭反馈的具体问题进行了专门辅导。
暖心的陪伴、贴心的守护,心理疏导服务充分发挥了妇联组织“她”力量,搭建了疫情防控“心”防线,为筑牢疫情防控的家庭防线、守护妇女儿童及家庭平安健康做好人文关怀,为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巾帼力量。
妇女心理疏导方案篇十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我镇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根据《高台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着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坚持预防为主、突出重点、问题导向、注重实效的原则,强化党委政府领导、镇属各单位协作,建立健全服务网络,加强心理健康服务,探索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和危机干预规范管理措施,积极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积累经验。
到20xx年底,全镇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心理服务工作机制基本健全,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因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等导致的极端案(事)件进一步下降。主要工作指标:
1.在镇、社区(村)综治中心,全部设立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组织开展社会心理服务工作,为辖区居民群众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2.在社区(村)已建成的党群睦邻中心均设立心理辅导室,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咨询服务人员,为居民群众提供方便、可及的心理健康服务。
3.积极培育发展社会心理服务专业机构,为大众提供专业化、规范化的心理健康服务。各社区(村)要指导辖区内养老综合服务中心设立心理咨询室,为辖区内独居老人开通心理援助服务平台。
(一)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
1.建立镇社会心理服务站。邀请县级社会心理健康服务指导中心,加强对全镇社会心理健康服务业务指导、人员培训、质量控制等工作,在镇综治中心或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建立城关镇社会心理服务站,为居民群众提供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心理测量、心理疏导等服务,探索提供心理释压、减压体验等体验式心理服务项目。(由镇综治中心牵头,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实施)
2.建立社区(村)心理咨询室。各社会(村)要将心理健康服务作为为民服务的重要内容,依托社区(村)综治中心或综合服务场所,建立社区(村)心理咨询室,重点对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等人员及时开展心理干预。(由镇综治中心牵头,各社区、村负责实施)
3.分类推进企业心理服务平台建设。辖区内规模较大、职工较多的企业、“两新组织”可依托单位工会组织,设立心理辅导室,建立心理健康服务团队,为企业职工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供心理咨询、危机干预或者提供人文关怀、心理疏导等服务。(由镇总工会牵头,各企业工会负责实施)
(二)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1.发展心理健康领域社会工作专业队伍。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建立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三社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优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支持其为社区居民有针对性地提供救助帮扶、心理疏导、精神慰藉、关系调适等服务,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其他特殊人群提供心理支持、社会融入等服务。(由镇综治中心牵头,相关服务中心及各社区、村负责实施)
2.培育心理咨询人员队伍。要通过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引导和支持心理咨询人员为公众提供心理健康教育与科普知识宣传,为有心理问题的人群提供心理帮助、心理支持、心理教育等服务。同时,依托各类志愿服务机构向社会广泛招募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特别是鼓励和引导医务人员、中小学心理教师、具有心理资格证书的社会工作人员等加入心理服务志愿者队伍,探索支持引导志愿者参与心理健康服务的政策措施。定期对志愿者开展心理健康相关培训,健全志愿服务奖励表彰机制,广泛开展科普宣传、心理支持、心理疏导等志愿服务,推动心理健康志愿服务有序发展。(由镇综治中心牵头,相关服务中心及各社区、村负责实施)
3.健全行业组织并加强管理。要加强心理健康数据安全的保护意识,建立健全数据安全保护机制,在工作过程中要注意将有关资料立卷归档,妥善保管,防范因违反行业标准、安全意识不足等造成的信息泄露。要协调督促建立社会心理健康机构、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学校心理咨询中心、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心理健康志愿组织的合作机制,形成连续性的服务链条,实现共同发展。(由镇综治中心牵头,相关服务中心及各社区、村负责实施)
(三)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工作机制
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派出所、民政办、残联、综治中心、各社区(村)等要建立健全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加强多渠道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发现确认、登记报告、随访管理、危险性评估、服药指导、心理支持和疏导等服务,依法开展案(事)件处置,在册患者规范管理率、在册患者治疗率、精神分裂症治疗率均达到80%以上。对病情不稳定的患者,要建立由社区(村)、“两委”成员、网格员、社区民警、民政专干、助残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基层人员组成的个案管理团队,对患者实施个案管理。做好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等制度的衔接,减轻贫困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全面落实民政部等4部门《关于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意见》,开办多种形式的社区康复机构,使居家患者在社区参与康复率达到60%以上。(由镇综治中心牵头,相关服务中心及各社区、村负责实施)
(一)准备阶段(20xx年1月底前)。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和省、市、县试点工作要求,制订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进行任务分解,明确工作要求。
(二)实施阶段(20xx年2月-20xx年9月)。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开展普遍性心理健康教育及心理健康服务工作,服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心理健康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重点人群心理健康问题得到关注和及时疏导,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初步建成。
(三)巩固阶段(20xx年10月-20xx年底)。不断巩固省、市、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建设成果,全民心理健康素养普遍提升,心理健康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和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常见精神障碍防治和心理行为问题识别、干预水平显著提高,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势头得到明显缓解。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机关、各社区(村)要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平安城关、健康城关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社会发展规划,结合实际,制订工作计划,在完成上级要求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研究制定自选工作目标和任务,并抓好组织实施。成立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党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加强对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建立保障机制。镇综治中心要协调相关单位,对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要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危机干预及重点工作任务纳入平安城关建设考评体系。镇属各单位及社区(村)要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加强交流合作与信息共享,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三)优化经费保障。要加强对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经费保障,积极向上争取经费支持,鼓励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开拓公益性服务筹资渠道,探索社会资本投入心理健康服务领域的政策措施,完善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保障政策和激励措施,为推动各项任务有效落实提供有力保障。
(四)加强督导评估。镇综治中心、公共事务服务中心,要定期对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工作进度。对重视程度不够,工作完成不到位的,及时要求整改,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序推进。要做好迎接20xx年10月底前,省委政法委和省卫生健康委牵头开展的综合评估工作。
妇女心理疏导方案篇十六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生心理健康教育及咨询工作,营造校园的心理教育氛围,引导学生认识心理健康的重要性,掌握心理健康知识,帮助他们适应校园生活,正确认识自我、完善自我,提高心理素质,积蓄持久成长动力,促进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营造关注心理健康、创建和谐示范校园的良好氛围,本校决定开展以“关爱心灵,全面发展”为主题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关爱心灵,全面发展。
1、旨在普及心理健康常识,提升心理健康工作水平,
2、帮助学生解决心理困惑,提高自我教育的积极性、主动性,引导学生。
充分认识心理健康对自身发展的重要性,
3、学会心理调适的基本技巧,营造积极向上的心理氛围,促进学生全面发。
展和健康成长;
4、让更多的同学进一步意识到,在认真学好知识的同时,还应积极地关注自身的心理健康,不断完善自己的人格,以适应现代社会的需要。
20xx年12月23日。
(一)书香苑——心理知识板报。
活动主题:书香苑——心理知识普及与宣传。
活动内容:每个班出一期有关中学生心理健康知识为主题板报。内容包括心理健康标准、人际相处技巧、心理保健、生理知识等板块。
活动目的:宣传心理学知识,扩大学生视野,使学生走近心理,亲近心理。通过让学生了解心理学基本知识与掌握心理调节方法来达到心理健康教育的目的,促进学生心理素质的提高,健全自己的心理。
(二)活在当下——心理健康活动课。
活动主题:把握今天,把握现在。
活动目的:通过主题班队活动课让学生懂得如何以积极的心态去面对生活和学习,不要总把属于今天的事情推到明天,珍惜今天,把握今天,争取做生活的舵手。
活动时间:12月25日。
(三)心理健康知识手抄报比赛。
活动要求:手抄报要求有刊头设计,刊名要切合“关爱心灵,重视心育”之主题。结构设计新颖,布局合理,图文并茂。内容必须积极向上,具备知识性、趣味性与可读性,注重突出原创性,文字流畅,不出现常识性错误。
活动目的:通过让师生了解心理学基本知识与掌握心理调节方法来达到心理。
健康教育的目的`,促进学师生理素质的提高,健全自己的心理。
活动时间:12月30日前上交。
(四)心理健康教育征文。
活动要求:心理健康教育征文以案例分析、论文、调查报告、研究报告、经验总结、案例分析、感想体会等形式展现。内容可以从情绪调适、和谐人际关系、悦纳学生、积极面对挫折、科学管理压力、破解职业倦怠等方面着手。
活动时间:12月30日上交。
(五)关爱留守儿童心理健康讲座。
活动主题:关爱心灵,重视心育。
活动目的:通过对我校留守儿童进行心理健康讲座,让他们在心理上健康成长。特别对一些有心理问题的留守儿童,如性格内向、脾气暴躁、胆小极端的孩子进行个别辅导。
活动对象:全校留守儿童。
活动时间:12月31日。
活动地点:学校操场。
妇女心理疏导方案篇十七
高桥中心小学针对女生青春期性安全教育的紧迫性、重要性和必要性,该校心理辅导教师罗老师根据学校安全工作的安排,经过精心的充分准备,在11月10日下午为五六年级的女生进行了女孩青春期的安全卫生健康的专题教育。
在讲座上罗老师自然大方地向同学们进行了女孩青春期性健康教育,为学生普及了必备的生理卫生常识,让学校女生学到了保护身心健康的知识与技能,为保护女生,防止侵害意外伤害起到很好的预防作用!
罗老师以温和的语气导入今天了话题:“青春期是人生当中一个多姿多彩、充满幻想的时期,同时也是一个脆弱、充满危险的关键时期。现在我们来说说《让成长不烦恼》。
罗老师在与同学们亲切的交流后利用ppt课件,釆用了直观准确的人体的器官图片和引用了有关女性青春期科普资料向孩子们详细讲解了女孩进入青春期后身体与心理方面显现的突出特征及应对策略。罗老师着重讲解了作为女性进入青春期的重要标志:“乳房的生长变大和月经来潮”;“乳房的重要性和卓越贡献及其对乳房的保护”与“经期卫生”;“如何与男生相处,个人隐私的保护,如何防范异性的侵扰,面对侵害如何求助,制止侵害的发生”;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和审美观,让自己自觉做到自尊、自爱、自立、自强,如何排解青春期的`困扰,走向光明的未来”等四方面的内容。
罗老师以认真负责,严肃谨慎的治学精神耐心细致地向在座的同学解惑释疑,让女孩知道当青春期到来时,如何正确面对身体和心理方面出现的变化,化解青春期困挠心理方面的疑难杂症,让学生掌握了解青春期的卫生常识,学会在青春期的卫生保健知识与防护技能,强化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女童自我保护能力,为学生及时补上家庭和学校对孩子的“性别和性健康的教育”,促使处于青春期或即将迈入青春期的女孩心理同身体的同步发展,从而走出青春期的困惑,促使身心的健康发展,幸福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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