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件,用于明确双方在商业交易或合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编写合同时,应当小心谨慎,避免遗漏重要的内容。针对不同类型的合同,小编整理了一些范文,供您参考和借鉴。
买卖沙合同篇一
13.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生效。
13.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13.3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是合同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与本文不一致,以本文为准;如补充协议与本文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
13.4本合同一式 份,买方执 份,卖方执 份。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纳税人识别码: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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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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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年 月 日。
买卖沙合同篇二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
委托人: 身份证: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
委托人: 身份证: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双方就买卖事宜订立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愿将其位于 占用土地、地上所有房屋、设备及所有附属物件(详细见交接清单)全部出卖给乙方而乙方愿依约付价承买。
第二条 本站买卖价金,共计价金人民币 元整。本件定金 元整,乙方已于签订合同前交清于甲方,在此盖章后为甲方已收到价款,甲方不再给乙方另行出具收据。
第三条 甲方授受前条价金同日由甲方会同乙方至合同第一条所载加油站地址,将加油站内工厂建筑物、加油设施及连同附属物件全部逐件验对交乙方保管。
第四条 甲方对于买卖标的物交付同时应告知乙方, 所交接标的上的瑕疵。
第五条 甲方于合同成立同日将出卖加油站相关的证件全部移交乙方,以便乙方以已方名义办理相关经营手续。
第六条 本件买卖成立后,乙方在办理手续时倘若手续上应甲方另出立字据,或需要甲方的盖章等时;甲方应无条件应付,不得刁难推诿或借故向乙方要求补贴加价等情况。
第七条 本件买卖标的物甲方保证为自己所有, 确与他人毫无交加不明事情。倘日后如有第三人提出异议时,甲方自应出来抵御并据理排除一切障碍,绝不得使乙方蒙受任何亏损。
第八条 甲方保证本件买卖标的物全部所有权并无与他人经过订立买卖合同及抵押权、典权、质权等他项权利的设定,没有为任何债权提供保证。
第九条 如甲方违反前三条合同条件之一时,乙方有权追究的甲方的责任并要求甲方给予赔偿。
第十条 本件买卖标的物有关营业水电费用,自合同签订日以后则归乙方负责缴纳。但以前的部分由甲方负责完纳,否则甲方应赔偿因此致乙方受损害的责任。
第十一条 自本买卖合同订立日起,甲方将加油站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在加油站出卖的同时也一并转让给乙方使用,使用期限至年 月 日。土地使用到期后,按国家规定应办理的土地使用续期手续由乙方办理,乙方有权继续使用。
第十二条 乙方有权在加油站内兴建各种设施,经营从事多种业务。如国家征用加油站或加油站拆迁,政府按规定给予的补偿由乙方所有,在办理手续时甲方给予协助。
第十三条 本件买卖标的物清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如有补充协议附后)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委托人: 委托人: 年 月 日
买卖沙合同篇三
出售方:(以下简称“甲方”)收购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在生产/经营中产生废旧物品(以下简称“废品”),乙方有意收购该等物品,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废旧物品出售与收购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1、乙方上门提货,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之内或者甲方指定的时间自行组织车辆到甲方指定的废品仓库提货。
2、乙方提货时,由甲、乙双方共同对废品进行计量:
按重量计量物品:在甲方监管下,乙方装车后到甲方地磅房双方共同过磅,确认数量后,由乙方在甲方出具的《废品处理出库单》上签字或盖章确认。
3、乙方自行负责废品的装卸、运输和安全,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装卸、运输途中废品的毁损、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
乙方装运废品时,不得违反甲方厂区管理规定及作业要求,不得装运本合同约定标的以外的物品。
4、废品计量完毕,乙方缴纳废品收购款后,凭甲方开具的《废品处理出库单》将废品运出厂,出厂时应接受甲方门卫的检查。
5、乙方上门提货人员限于乙方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或乙方书面授权的员工,乙方如需变更授权人员,应提前15天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授权书应加盖乙方公章,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提货。
乙方应在提货之前预付废品收购款至甲方指定账号,每次乙方上门提货,双方对废品计量无误后,以书面形式确认废品收购款金额,否则,乙方不得将废品运出厂。
如乙方以现金交付废品收购款,应在确认废品数量后,将废品收购款交至甲方财务单位并取得加盖公章的收据,否则,不得将废品运出厂。
1、甲方根据本合同出售给乙方的废品均为已经使用过的废弃物品,甲方不保证所销售的废品是可用的,不对其安全、质量或技术性能负责,无论乙方将废品用于何种目的,甲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2、如废品上有包括商标、专利、图片、甲方企业名称等一切与甲方及其关联企业有关的标识,乙方不得擅自使用或直接转让给第三人,转让前应确保该等标识已经销毁去除,确保废品在外观上不能被辨认为甲方产品。
3、乙方应以安全合法的方式处置甲方所销售的废品,乙方应承担在废品再生利用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责任。乙方将废品加工后再出售的,引起的一切问题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及赔偿给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如甲方出售的废品是食品类,乙方不得将废品加工后以食品方式进行销售;
甲方出售的废品是非食品类的,乙方应在转让废品前去除该废品上的包括商标、专利、图片、甲方企业名称等一切与甲方及其关联企业有关的标识。
4、甲方有权派专人自废品出厂时起对乙方销毁处理废品的过程进行全程监督,乙方应予以配合。乙方如发现甲方所派监督人员有违反合同约定或甲方规定流程的行为,应及时向甲方举报。
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或签订后3天内,缴纳给甲方履约保证金万元。
2、乙方逾期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每逾期1日,应按履约保证金金额之1%支付甲方违约金,逾期超过5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履约保证金金额之双倍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1、乙方保证具备履行本合同应有的行政许可及相应处理能力,并保证在甲方工厂装运废品时,遵守安全作业规则及要求,做好安全措施,乙方人员作业过程中造成任何财物损坏或乙方指派的工作人员在甲方厂区内发生人身伤亡的,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2、乙方在甲方工厂作业时,必须遵守甲方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安排和协调,不得损坏甲方财物,不得影响甲方正常生产经营并保持废品仓库和厂区的'清洁,如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导致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3、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4、乙方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之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商业机密承担保密责任,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第三人公开。
5、乙方保证不得以包括但不限于将未去除甲方标识的废品直接转让的任何方式侵犯甲方及其关联企业知识产权。
6、乙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不得有包括但不限于挂靠、借用/冒用其他公司营业证照等任何弄虚作假行为。
1、乙方未按约定按时到甲方工厂提取废品的,每逾期1日,应按该批废品价值的%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3日或合同期内逾期超过次的,乙方应按履约保证金之双倍支付违约金给甲方,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乙方提取废品时将其他物品带出甲方工厂的,按所带物品的双倍价值赔偿甲方,并应按履约保证金金额之双倍支付违约金给甲方,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装运废品时,混装两种以上废品的,统一按价高的废品结算废品收购款,乙方应按履约保证金金额之双倍支付违约金给甲方,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乙方未及时举报甲方工作人员违规行为的,应按履约保证金金额之双倍支付违约金给甲方,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5、乙方侵犯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知识产权或违反保密承诺的,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要求乙方支付人民币100万元作为违约金,并有权解除本合同。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本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按履约保证金金额之双倍支付违约金给甲方,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7、因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解除的,甲方有权将废品出售给第三方,乙方除承担支付违约金责任外,还应负责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出售给第三方的价格低于本合同约定价格的差价损失。
8、乙方违约情形已构成行政或刑事违法的,承担违约责任不免除其行政、刑事责任。
八、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限:
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
2、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权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提前终止本合同,提前30天通知乙方即可,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补偿责任。
九、禁止商业贿赂。
1、为保证廉洁公平的交易秩序,甲方对于员工及所有合作商均有反商业贿赂之要求,并为此投入大量精力建立反商业贿赂机制。乙方承诺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人员及其亲属或其他与本合同项目相关联人员直接或间接地接受了任何利益或好处(包括但不限于餐饮宴请、娱乐活动、旅游或任何形式的馈赠),或上述人员向乙方提出任何形式的类似要求而乙方照办的,一经发现,将被视为乙方的商业贿赂行为,并将被认为已经对甲方及甲方管理制度构成实质性的损害。基于上述实质性违约行为,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人民币1000万元作为有形、无形之损害赔偿。甲方还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乙方上述商业贿赂之行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乙方员工或其他甲方有理由认为系为图利乙方之第三人的此类行为均视作乙方行为。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均应信守执行,积极照办。未尽事宜应本着依照合同精神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后附《废品招标会说明》为本合同一部分。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
3、除非另有约定,甲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权力或特权并不构成对这些权利、权力或特权的放弃,而单一或部分行使这些权利、权力或特权并不排斥对任何其它权利、权力或特权的行使。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人工填写的内容不得涂改或添加,如有涂改或添加,该涂改或添加无效,但合同双方认可或均盖章确认的除外。双方持有的合同文本填写的内容如有不一致的,以甲方持有的文本为准。
5、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于。
6、其他约定:
签署双方:
甲方:乙方: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买卖沙合同篇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为明确商品房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1、甲方依据________房许字第________号《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将坐落在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路(街)________号(小区)________号楼(总层数、用途、结构)________单元________层________室________厅________号(管理号________________)的商品房出售给乙方。
2、乙方购买商品房________套,建筑面积(大写)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以________市房地产管理局实地测量后计算的测量结果为准。
3、乙方购买的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以(划拨、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年限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4、甲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将上述所列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5、甲方出售的.商品房除《商品房住宅使用说明书》所列设施外,还有________________等设施。
1、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将该商品房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_____元销售给乙方,总价款(小写)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
2、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日内,乙方应向甲方交付购房定金________元。
3、乙方可将购房款一次付清,也可分期付款。乙方一次性付款的,应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付清全部房款;乙方分期付款的,其购房定金在第________次付款时冲抵,分期付款日期、金额为:
合同定额(元)付款日期
买卖沙合同篇五
普通买卖合同_买卖合同,下面小编就为大家带来关于普通的买卖合同,欢迎大家参考!
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 支付价款的合同。普通买卖合同王要包括工矿产品买卖合同和农 副产品买卖合同两个大类。普通买卖合同是最常见的合同。
产品名称,要按产品目录规定正确填写,不能用习惯名称或自己命 名。凡使用品牌、商标的产品应注明品牌或商标及生产厂家。
产品的品种是指大类产品的明细分类,同一大类产品,按其具体性能 和具体用途可分为小类。如金属切削机床,大类可分为铣床、车床、刨床 等,根据需要还可细分为小类,如铣床,可分为龙门铣床、仿形铣床、万 能铣床等,产品品种,反映了需方对产品的技术要求。产品的规格是同一 产品不同度量的标准,如粮食白酒是品名,45度、50度就是白酒的规格。在实际操作中,会遇到如何区别通用产品和专用产品的问题,解决的 方法是按照国家已有的规定和买卖合同当事人双方约定来划分,必要时可 由各有关生产主管部门认定。
产品的技术标准,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而有部 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在 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没有上述标准或虽 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 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实际抽样检验质量 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 件后应封存样品,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产品数量的计量方法,按国家或主管部门规定的计量方法执行;国家 或主管部门没有规定的,按供需双方商定的计量方法执行。对机电设备, 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 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设备,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 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的设备清单。
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 划方法,有关主管部门有详细规定,在合同中应按照有关规定明确注明合 理的差额和计算方法。
产品的包装标准是由有关部门对产品包装的类型、规格、容量、印刷 标志以及产品的盛放、衬垫、封袋方法等统一规定的技术标准。
产品的包装,按国家标准或专业(部)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或专 业(部)标准的,可按双方商定的标准并在合同中具体写明。
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需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供方供应。可多 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 管部门无规定的,由双方商定包装物的回收办法并在合同中写明。产品包装费用也应写明由哪方承担。
产品的交货方式根据《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有关规定一般应由供 方实行送货或代运。送货、代运确有困难或者需方要求自提的产品,经供 需双方商定,可以由需方自提。实行送货制的产品按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 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双方的协|义执行。
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供需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 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买卖双方和 运输部门的责任。
运输方式一般由需方提出,供方代为办理发运,运费由需方承担。供 需双方通过协商台理选用运输方式,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总的要求是总 运费低,运速快,货物安全到达。如果由于供方的原因,选择了不合理的 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那么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供方负责赔偿。
送货或代运的产品规定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 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 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 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 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产品价格,属于国家定价的,按国家定价执行;不属于国家定价的, 或因对产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价格的,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 格执行。
产品交(提)货时价格变化处理: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 (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 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 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 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 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产品货款的结算: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 《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和《异地托收承付结算办法》的规定,选择产 品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方式、结算时间,并在合同 中注明,同时还要注明双方的开户(结算)银行和账户名称、账号。
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写明验单付款还是验货付款。验 单付款的承付期为3天,从付款单位开户银行发出承付通知的次日算起 (承付期内法定假日顺延)。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 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算起。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 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合同中应明确规定验收的方法,包括规定:验收时间;验收手段;验 收标准;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 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执行仲裁等。
需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应一面妥为保 管,一面向供方提出书面异议。需方按以下规定办理书面异议。
(1)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的,需方应在货 到后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提出书面异议。
(2)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一般从运 转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异|义,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提出 异议的期限外。
(3)需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 定。
(4)如因需方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 出异议。
(5)供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义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 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
(6)在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只、发货和到货 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商标等,以及检验方 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对不符合规定的产品提出具体处理意见,以及 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其中农副产品买卖合同的基本内容略有不同:
(1)农副产品名称、品种、数量、定价、交售时间
(2)农副产品的质量和质量标准
(3)产品交(提)货时间、方式、地点
(4)验收
(5)检验和检疫
(6)超欠幅度、合理损耗、正负尾差及计算方法
(7)包装、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
(8)货款结算
(9)违约责任、负责条款及其他条款
买卖沙合同篇六
10.1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终止合同。变更或终止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10.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终止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2)卖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交货,经催告后10日内仍未交货。
(3)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且卖方未按买方要求采取必要补救措施的,买方可以单方终止合同,有关损失由卖方承担。
(4)买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货物的,卖方可以终止合同。
(5)合同变更或解除,不能免除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买卖沙合同篇七
甲方(买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卖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过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
第1条 标的物。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制造商: 。
商标: 。
第2条 数量。
2.1 数量: 。
2.2 卖方向买方所交付的货物数量误差不得超过总量的 %。
第3条 质量。
3.1 质量标准: 。
3.2 质量保证: 。
(1)货物的质量保证期限为货到验收合格之日起 个月。
(2)卖方同意以货款总额的 %,即人民币 元作为产品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内,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卖方不能及时更换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保证金不再返还。
第4条 价款及支付。
4.1 合同价款:
小写: 。
大写: 。
4.2 合同价款构成:含17%增值税价款、运保费。
4.3 价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货到验收合格后支付95%,质保期满后支付5%。
第5条 交付。
5.1 交付方式:卖方送货。
5.2 交付时间和内容: 。
5.3 交付地点: 。
5.4 卖方应提供的单证和资料: 产品合格证、供货清单、原产地证明、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6条 包装。
6.1 包装标准: 。
6.2 包装物及标识的具体要求: 。
6.3 包装费用由卖方承担,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6.4 包装不符合标准或约定,造成货物毁损灭失或其他后果的,由卖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7条 运输。
7.1 运输方式: 。
发货地点: 。
到达地点: 。
收货人: 。
7.2 运费及相关费用承担: 。
7.3 卖方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
7.4 卖方按照约定将货物交运后,买方变更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由买方承担。
第8条 验收。
8.1 买方应在货到 7 日内进行验收。如发现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应在 日内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日天内答复,如逾期没有答复,以买方验收结果为准。
8.2 如果未能就验收结果达成一致,双方同意以 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作为验收依据。
第9条 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定义:指在本协议签署后发生的、本协议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是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际或国内运输中断、流行病、罢工,以及根据中国法律或一般国际商业惯例认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一方缺少资金非为不可抗力事件。
9.2 不可抗力的后果:
(1)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
(2)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并在其后的十五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足够证据。
(3)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4)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5)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第10条 合同变更和终止。
10.1 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终止合同。变更或终止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10.2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终止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2)卖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交货,经催告后10日内仍未交货。
(3)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且卖方未按买方要求采取必要补救措施的,买方可以单方终止合同,有关损失由卖方承担。
(4)买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货物的,卖方可以终止合同。
(5)合同变更或解除,不能免除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11条 违约责任。
11.1 卖方未按期交付,每逾期一天,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部分货款金额 %的违约金,同时负责赔偿给买方造成损失。
11.2 买方未按期付款,每逾期一天,应向对方支付未付货款金额0.03%的违约金。
11.3 如发生10.2.3情形,应向买方支付 % 违约金,并负责赔偿买方由此产生损失。
11.4 发生其它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第12条 争议解决方式。
12.1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2.2 因关联交易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双方上级领导机构裁决。
第13条 效力及其它。
13.1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生效。
13.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13.3 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是合同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与本文不一致,以本文为准;如补充协议与本文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
13.4 本合同一式 份,买方执 份,卖方执 份。
买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纳税人识别码: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号:
时间: 年 月 日卖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纳税人识别码: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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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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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年 月 日。
买卖沙合同篇八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
房产所在地: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xx年月日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房屋共有产权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房屋共有产权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房屋共有产权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以上_______人是本合同中所述房屋的共有产权人。
出卖人及共有人以下均称简称甲方。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_______。并附带_________一间,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为_____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_______号)。乙方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屋。
第二条、房屋内部设施设备:
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
成交价格为:每平米元,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第五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甲乙双方同意以现金付款方式分批付款,
第一笔于____年____月___日将首付款(定金)人民币___万元整交付甲方,付首款付款当天甲方开出收款收条给乙方,并注明收款数额及款项用途。
第二笔房款人民币_______万元整于_____年____月___日付给甲方。
第三笔(尾款)房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待该房产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成为可能且房产已顺利过户至乙方名下支付给甲方,乙方应在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第三笔尾款付给甲方。
第六条甲方承诺及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按照约定的日期收取房屋款项。
2、甲方应保证其房产不存在质量和技术等有可能危害居住安全的问题,能够办理产权证书且顺利过户。
该房屋及土地没有任何诸如抵押等他项权利,该房屋也不存在任何诸如法院查封等权利处分受到限制的情况。
4、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屋权属状况、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情况和相关关系,
附件一所列的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随同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乙方。
5、甲方承诺乙方在第二笔购房款交付与甲方任何一方后,本合同项下房产实际所有。
方办理过户手续,房屋暂时为甲方名下,但甲方对该房产不享有任何权利,乙方对该房产享有完全的权利。
6、甲方确认此房产在乙方履行第二笔房款的交付后实际所有人为乙方,甲方不在对。
其主张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对外赠与、买卖、继承、出租等。
第七条乙方承诺及权利与义务。
1、乙方承诺拥有良好履行合同的经济能力和信誉,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购房款。
2、乙方给付首付款时,甲方将该房屋(例如,拆迁安置协议、房产登记证明凭证、村委安置房证明、房屋钥匙等交给乙方保管。乙方在付清第二笔款项时即表明甲方完全转让本合同项下安置房产及附属其上的一切权利。
3、乙方对该房产享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转让、出租、使用、装修装潢、拆除重建、享有拆迁补偿款等一切所有权基础上的附属权利,甲方仅在乙方要求配合时出面全力配合。
第八条房屋及土地过户。
1、本合同签定时,该房屋为小产权房,暂时不具备过户条件,但本合同为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达成财产及财产权交易之协议,并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2、双方约定今后国家政策允许过户时,甲方在取到房产证等房屋权属凭证的当日应交予乙方保管并且办理预告登记手续,当日因其他合理的原因不能交予乙方且办理预告登记有困难时也应于当日通知乙方且于乙方协商具体的交付日期。
3、甲方在取得产权证等相关权属凭证后三个工作日内应无偿协助乙方办理房屋及土地的过户手续。
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买卖双方应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缴纳各项税、费,买卖双方承担税费的具体约定如下:
一、卖方需付税费:
(1)营业税;
(2)城市建设维护税;
(3)教育费附加;
(4)印花税;
(5)个人所得税;
(6)土地增值税;
(7)房地产交易服务费;
(8)土地使用费。
二、买方需付税费:
(1)印花税;
(2)契税;
(3)产权登记费;
(4)房地产交易服务费;
(5)《房地产证》贴花;
3、其他税费由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1)权籍调查费;
(2)房地产买卖合同公证费(如有);
(3)评估费(如有);
(4)保险费(如有);
(5)其他(以实际发生的税费为准)因一方不按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可能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另一方可以代其垫付,甲乙双方可分别增加收取购房款和扣除交付购房款。
第九条特别约定。
一、关于房产拆迁:本合同签订后,若该房屋遇到政府拆迁,甲方同意由乙方全权办理该房屋及土地的拆迁手续,领取拆迁补偿款、安置房等全部收益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拆迁过程中若需要甲方配合的,甲方需无偿配合。
二、关于房产再次买卖: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有权将该房屋转售给其他人,所售金额全部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
2、本合同中乙方拥有的权益,新的买受人同样拥有,甲方需要积极配合。
三、关于房产收回。
由于该房屋属于小产权房,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该房屋,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收回房屋需按收回时该房屋市场评估价格的叁倍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买卖沙合同篇九
甲方: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地址:
联系方式: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充分发挥双方优势,取得最大经济效益,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本合同指定产品的区域经销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经销产品。
甲方授权乙方销售产品为:系列葡萄酒。
第2条经销区域及渠道。
甲方授权乙方作为其产品经销商的经销区域为:地区。
乙方保证在其授权区域、渠道内进行封闭式销售,不向其授权区域、渠道外供货,并接受甲方监督与管理,承担违约责任。甲方保证上述区域、渠道不直接开发其他经销商,确保乙方为合同产品在上述区域、渠道的独家经销权。
第3条价格体系。
乙方销售甲方产品的价格如下。乙方应严格执行双方签订的价格标准,严禁低价销售,如果甲方产品价格有任何变化,甲方将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品名。
规格。
裸瓶经销价。
建议供终端价。
备注。
乙方如需要甲方提供包装,包装价格见表格中备注,特殊需要另议。
第4条销售任务与支持返利。
乙方承诺在本合同期内销售本合同产品的总销售回款为万元,销售回款目标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其中:普通系列万,比诺系列万。
第5条往来结算。
甲方实行款到发货,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应交纳人民币作为窜货保证金,并开具收据给乙方,终止合同退还给乙方。
第6条货物运输及交接。
乙方需提前1天向甲方申报发货品种及数量,甲方安排发货。
甲方负责将乙方《订单》产品运抵乙方指定地点,乙方验收后的货物风险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订货时,应提供准确无误的收货地址和收货人及其相关信息,否则由此产生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甲方延误交货,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7条产品质量。
甲方保证其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有关的质量和卫生标准。
发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立即停止销售,经甲方确认后配合甲方予以回收。
发现产品内在质量问题,二件以下且情况简单的由业务人员验收签单并报甲方“销售部”确认后报损退赔。二件以上且情况复杂,由甲方派质监人员核查并给出处理结果,予以赔偿或退换。乙方不得将问题产品私自处理,否则甲方将不予赔偿或退换。若发现乙方弄虚作假,虚报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按照乙方虚报产品价款的'倍支付违约金,直至终止本合同并取消经销商待遇。
由于乙方保存货物问题导致产品变质,甲方不予赔偿或退换。
第8条市场开拓与渠道管理。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铺市及销售进度、销售价格、网络建设等与甲方产品销售有关的工作进行监督与管理,乙方有权对甲方业务人员监督与管理,并有权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9条区域责任与价格控制。
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具有良好终端控制能力的分销体系,明确分销商的责任销售通路。
乙方及其分销商不得在渠道上低价倾销,未经甲方许可以低于甲方规定最低限价进行销售的行为均视为低价冲击市场行为,一经甲方查实,乙方同意承担相当于所销产品货值一倍的违约金。
乙方承诺对其经销的合同产品实行封闭式销售,而不流向其他区域、渠道。否则,乙方同意按照当地经销商的零售价予以回收,并自行承担运费。
乙方须做好市场销售预测,确保二周的最低销售库存,以防止市场断货事件的发生。
第10条法律效力。
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形成合同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11条合同的解除或终止。
本合同期满并且双方决定不再延长本合同的期限。
双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彼此同意解除本合同。
乙方连续个月未能完成协议任务,甲方有权解除和终止合同,并退还保证金。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任何一方无法履约。
第12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如通过协商无法解决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争议,争议由省市人民法院管辖。
签署时间:年月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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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沙合同篇十
乙方(买方。
签订地点:包头市。
一、煤种、价格、交(提)货时间、数量:签订时间:
二、质量指针:
三、
运输方式:铁路运输。发站:包头。到站:柳村南,收货人:买方车板前的费用含煤价为煤炭销售价,由卖方正式报排产车皮计划。
四、煤炭价格:车板交货价格:每吨5500卡695+10元含铁路运费。
五、交货时间、地点、方式:发站车板交货。
六、验收结算标准:煤炭数量以发站铁路部门轨道衡计量磅单为准。煤炭品质在发货站台,卖方提供化验单,双方共同抽样化验。以国家质检部门化验为准。低位发热量每低壹卡扣0。1元。签订合同后,买方确认当月火车运输计划下达后,到卖方指定银行开户,并存入货款,由卖方验资后装车。
八、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如出现计量、化验等方面的重大分歧或经济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诉讼解决。
十、甲乙双方应遵守合同保密原则: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关合同内容及信息。
十一、本合同第一条款所列供货数量为固定数量,实际供货数量由甲乙双方在月初时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生效。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卖沙合同篇十一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补充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区街_________小区_________号楼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室(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出卖给乙方,乙方对此房产现状无疑义。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整_________;即人币小写_________元整。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_________元整,即小写_________元整。
四、乙方自支付定金之日起日内,向甲方支付全部房款(定金从中扣除)。
五、甲方保证该房产无任何产权及经济纠纷,否则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双方各自承担。
七、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后,甲方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
八、甲方应在房产交易完成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该房产交付乙方。
九、本合同签订后,如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乙方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退还;如甲方违反本合同条款,甲方应退还乙方定金,并赔偿给乙方与定金同样数额的违约金。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附加条款:
身份证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身份证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买卖沙合同篇十二
动迁房买卖合同范本_买卖合同,以下是小编准备的关于动迁房的买卖合同,希望这一合同可以帮助大家哦!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现住址:
电话: 电话: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市有关行政管理规定,依据甲乙双方达成的买卖协议,为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双方诚信守约、按期如约完成房屋过户手续,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尊重公序良俗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交易内容)
20 年 月,甲乙双方在上海 的居间介绍下达成动迁房买卖协议,约定甲方将其动拆迁补偿安置配购的位于上海市××区××镇××路××弄(×××苑)×号×室的动拆迁安置房(配套商品房,以下简称“动迁房”)一套出售给乙方,房屋总价为 万元( 万 仟圆整)。该房屋房型结构:×室×厅,建筑面积: 平方米,建筑类型:公寓;权属为产权房,土地使用权获得方式:出让 。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编号:沪 ( )第 号,签订日期: ; 房屋座落:上海市××区××镇××路××弄(×××苑)×号×室。 第二条(乙方付款方式)
乙方于20 年 月 日向甲方交付 万元( 圆整)作为定金。双方约定主要购房款 万元( 圆整)于 月 日交付(分 期交付,第一笔主要购房款······ ;第二笔主要购房款······ ;尾款······)。交付购房款后两日内甲方将房屋腾空交付给乙方,并结清该房屋的有关费用。交易限制期满后,双方共同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转移登记(过户)手续。
(有关费用的交割)在双方交割房款房屋后,甲方将该房屋物业维修基金赠送给乙方。物业管理费······;公用事业费······ 。
第三条(房屋总价问题)
1. 经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充分协商确定,该房屋出卖(转让)总价款为 万元( 圆整)。该总价款包括房屋及其室内装修、生活配套设备、附属设施、甲方已缴纳的进户费、物业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公用事业费等费用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 买卖双方约定的房屋总价款以套计价,不因房屋实测面积与现在所知面积的差异而变动。
3. 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之后即发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要求增加或者减少双方约定的房屋总价款。
4. 甲方不得在过户给乙方之前的任何时间内提出增加该房屋的总价款。若甲方要求提高房屋总价、增加购房价款,构成重大违约,除该要求不得成立外,并须赔偿······给乙方。
第四条(基本约定)
1. 本合同签订之后、该房屋过户给乙方之前的过渡期(以下简称“过渡期”)内,甲方不得再对该房屋············,也不得进行任何······的处分。
2.·······
3.·······
4.·······
5.·······
6.·······
第五条(甲方交付义务)
本合同签订后两日内,甲方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甲方应交付的包括但不限于该房屋所有钥匙、门卡、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收房相关资料、房屋面积测量资料、房屋交接书、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新建住宅使用说明书、业主手册(物业服务手册)、房屋维修合同、甲方已缴纳的进户费、物业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和公用事业费票据等文件资料。
甲方拒绝交付部分器物或资料的,除应继续履行交付义务外,须视具体情形赔偿乙方······的违约金;甲方迟延交付的,每迟延一日,向乙方支付······的逾期违约金。
第六条(该安置房产权问题)
甲方保证在今后该房屋申办房地产权证时,······,······,······。如果甲方在报送做房产证的资料时加上其他任何人的名字,导致该房屋有××× 之外的其他共有人,影响到本次房屋转让的买卖合同的效力或者影响到该房屋如期顺利过户,甲方作为重大过错方将承担全部的······,分别按照以下情况处理: 如果乙方愿意继续履行买卖合同接受该房屋,甲方······,······;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 。
如果乙方不愿意接受该房屋,主张解除买卖合同,甲方按照该房屋······ 赔偿给乙方,并赔偿乙方······费用的···,并且不得对······提出任何主张。
第七条(处分权)
甲方承诺对所售房产·········,保证······。
若甲方隐瞒其······的事实,如······、······、······,······等,导致在该房屋交易限制期届满后不能过户给乙方,须按照······赔偿给乙方;同时以乙方支付的' 万元( 万 仟圆整)购房款为基数,按照······计算利息支付给乙方。
若甲方隐瞒其······的事实并未导致不能过户给乙方,该房屋仍然有效过户给乙方了,但是给乙方造成了其它损失,则甲方须赔偿········给乙方。
第八条(逾期违约责任)
如无正当理由、非因不可抗力和客观不能,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购房款,则每逾期一日,向甲方赔偿···的逾期违约金。
如无正当理由、非因不可抗力,甲方未及时腾空房屋交付给乙方,则每逾期一日,支付乙方···的逾期违约金给乙方。
在××动拆迁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通知办理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人的“小产证”)后,甲方须在接到通知的第一时间向动迁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报送办理房产证的材料。如甲方在动迁公司、开发商通知之后一个月还未报送材料,视为甲方拖延申办房产证,须自动迁公司、开发商发出通知的第32日起,每日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
第九条(户口)
甲方保证在过渡期内不将本人及任何家属、亲友的户口迁入该房屋。 如甲方在过渡期内将本人及任何家属、亲戚好友或者任何其他人的户口迁入该房屋,须赔偿······ ,并加付······的违约金。
若经乙方同意或者要求,甲方应将其本人或者亲属的户口迁入该房屋,在房屋产权过户时迁出。
第十条(婚姻状况的变化)
过渡期内,若甲方×××离婚再婚,或者甲方×××结婚,······,······。若在该房屋房产证颁发之前×××再婚或者×××登记结婚,在动迁公司通知办理房产证时,甲方×××和×××仍须按照本合同约定,只······,不得······;若在该房屋房产证颁发下来之后×××再婚或者×××登记结婚,在过户给乙方之前······,不得······。
若×××或×××因自己婚姻状况的变动而······,导致该房屋交易限制期届满后不能过户给乙方,须按照·············赔偿给乙方,同时赔偿乙方······和·········。
若······,······· ;····· 。
第十一条(甲方的继承问题)
甲方的继承人不得对该房屋做任何·········处分。继承问题发生后,继承该房屋产权的继承人履行······,本合同·········。······,······。
若甲方的继承人对该房屋作出······的处分,或者甲方的继承人······,导致不能过户给乙方,须按照············赔偿给乙方。
若甲方意外身故后,在该动迁房交易限制期届满后××日内甲方的继承人或者继承人的法定代理人没有依照本合同约定协助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则每逾期一日,按照······计算逾期违约金给乙方。
若甲方的继承人或者继承人的法定代理人······仍未履行协助配合乙方过户的义务,则······,须按照······赔偿给乙方。
若在颁发房产证之前×××不幸身故,则×××成为该房屋的唯一所有权人,×××须保证在过渡期内不对该房屋产权做任何变更和任何处分,并且有义务在交易限制期届满后及时与乙方共同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完成过户手续。若在该房屋房产证颁发下来之后、过户给乙方之前×××不幸身故,该房屋所有权人须变更为×××一人,×××变为该房屋的唯一所有权人,房产证上不得增加其他任何人的名字;同时······费用由×××自行承担,不得要求乙方分担。
若在颁发房产证之前甲方×××与×××都不幸身故,······将是该房屋产权的主要继承人。×××须承诺在动迁公司通知办理产证时······,使×× ·········。×××作为该房屋所有权人,须保证在交易限制期内不对该房屋产权作出······,在交易限制期满后及时与乙方共同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完成过户手续。
第十二条(乙方的继承问题) 在过渡期内,若乙方××、×××二人中的一人不幸身故,该房屋将过户给在世的另一人。若在过户之前二人都不幸身故,该房屋将过户给······,或者······。
乙方的继承问题发生后,乙方的继承人······,本合同······。该房屋交易限制期届满后,乙方的继承人与甲方或者甲方的继承人一起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第十三条(甲方基本义务)
1. 甲方不得因今后该房屋市场价格的上涨而主张解除合同、不过户给乙方;
2. 甲方不得······ ;
3. 甲方不得······ ;
4. 甲方不得因······ ;
5. 甲方须保证······ ;
6. 甲方不得在任何情形下······ ,同时保证······ 。
如发生上述任何一种情形,导致该房屋最后没有过户给乙方而由甲方收回或者做其它处分,甲方须按照·········赔偿给乙方;如果延期过户,每逾期一日,按照······ 计算逾期违约金给乙方。
第十四条(甲方特别义务)
1. 房地产管理部门颁发该房屋房地产权证后,甲方须在五日内与乙方一起到房地产交易中将房产证及其密码交付乙方收存。甲方将房产证交付给乙方后,在过户给乙方之前的任何时间内,除非经乙方书面要求,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 。若甲方······,除应······外,须在违约行为被乙方发现并告知甲方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按照······计算逾期违约金给乙方。
2. 过渡期内,甲方不得报停该房屋内的水、电、燃气、固定电话、有线电视等生活设施。若甲方报停该房屋内的自来水、电力、燃气、固定电话、有线电视,给乙方或者该房屋的居住使用人造成了损失,每报停一日,须分别赔偿乙方400元、900元、400元、300元、300元。
第十五条(预期违约)
如在过渡期内即买卖合同履行期间,一方······,······,提出解除买卖合同取消本次交易,或者要求大幅加价或大幅减价,构成预期违约。······,······;······,······。
如甲方构成预期违约,导致该房屋最后没有过户给乙方,须按照·········赔偿给乙方;如提出大幅加价,除该要求不得成立外,并须赔偿······给乙方;如逾期支付违约金,须每日加付······。
如乙方构成预期违约,······,······;······,······。
守约方有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六条(兜底条款)
买卖沙合同篇十三
合同立协双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标准厂房和使用配套场地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基本情况:
1、乙方购买甲方坐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弄(新村)______________支弄_____________号________号厂房______层,厂房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并配套场地______________平方米,按房产证为准。
2、土地使用权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实际年限按产权证。
3、厂房区域东侧在_______米内、南侧到_________米内、西侧到_________米内、北侧到__________米内。
二、厂房价格及其它费用:
1、厂房价格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总价(含人民币土地价格)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2、土地使用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_______方每年支付给有关部门。
3、乙方在甲方园区内的物业管理费每年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三、付款方式、期限及交房期:
1、厂房总价分二次付清,签约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
(2)其余房款应在甲方办妥相关产权交易后(以产权交易中心核发产权证之日为准)6日内一次性付清,在办理中产生的契税由乙方负责。
2、以上付款以转帐或现金方式支付均可,逾期交款处以滞纳金按银行利息的二倍,如乙方逾期超过三个月不付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给甲方,违约金按厂房和土地总价的10%计;若甲方不能办理土地、房产二证,或将土地、厂房抵押给任何第三方,则售房合同无效,甲方无条件全额退还乙方所有的购房款,并按厂房和土地总价10%支付给乙方作为违约金。
四、其他规定:
1、甲方在办理好产权证后再给乙方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在办理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契税、工本费等由乙方负责支付。
2、乙方所购产权房可以自由转让或出租给其他方办业,但必须通知管理方,受让或承租方企业可以以本厂房地址进行工商注册。
3、厂房内土地属批租,厂区内按现有的设施配套使用给乙方,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搭建简易棚及房屋,甲方须协助乙方办理搭建秘备的简易棚手续。
4、乙方所购房屋不得拆除,不得在其中举办高污染、高用电量的项目。
5、乙方在所购房屋内组织生产、经营或生活必须遵纪守法,恪守管理制度,照章纳税,按其交付各项规定费用。
6、乙方使用的用电和用水增容量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予以协助办理,增容费用由乙方向有关部门按规定交纳。
7、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确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甲方在完成售房的全过程后,则乙方有权支配和使用该厂房,甲方无权干涉。
9、本厂房的质量保修期为交付后一年内有效。
五、本合同主体及责任:
(甲、乙双方所系法定代表人,具有连带及担保责任)。
六、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和执一份,房产管理局和公证处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签名盖章):代表(签名盖章):
电话: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地址:
买卖沙合同篇十四
出卖人(甲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买受人(乙方):
签订时间:
第一条标地、数量、价款及交货时间:
物资名称型号数量单位含税单价:(元)金额:(元)厂家备注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质量标准:甲方交付货品执行相关产品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同时满足最终用户的技术要求。
第三条甲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产品质量实行三包,质保期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________年。期间发生的的所有质量问题由甲方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详见装箱单,附合格证,使用说明等相关资料。
第五条标的物所有权自交付时转移。
第六条交(提)货时间、方式、地点: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甲方按最终用户要求地点交付货品。
第七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甲方按照最终用户要求运输,并承担一切费用。
第八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由最终用户指定的使用单位在交货地点按第二条规定的标准进行验收,确认是否验收合格,质保期内提出异议。
第九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将预付10%货款,货到检验合格后付清总货款的90%,余款10%留作质保金,质保期满付清。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提交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甲方)出卖人(章):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开户银行:账号:
买卖沙合同篇十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规定,结合本院审理此类案件的实践经验和相关法学理论,就审理相邻关系纠纷案件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1、所有权人可以直接成为相邻关系案件的当事人。
2、使用权人是否可以作为原告应区别对待:
(1)使用权人取得使用权前已产生的相邻妨碍,原则上使用权人不能作为原告起诉,但使用权人能够证明自己事前不知道的除外。
(2)使用权人取得使用权后产生的相邻妨碍,使用权人可以作为原告起诉,如果相邻妨碍是经所有权人同意,使用权人面临侵权之债和合同之债的竞合,使用权人可以选择诉权。
在使用权人作为原、被告后,所有权人是否是必要的共同诉讼参与人,应区别对待:
(1)在作为相邻权利人主张权利救济的诉讼中,应征求所有权人的意见,如果使用权人诉请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的,所有权人可以不作为共同诉讼参与人参加诉讼,如果使用权人诉请赔偿或补偿,应视所有权人的意见决定其是否作为诉讼参与人。
(2)在作为相邻义务人被诉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所有权人均应作为必要的共同诉讼人。
3、相邻一方的不动产利用行为侵害的是小区业主的共同相邻权益,小区业主可以采用诉讼代表人的方式提起相邻关系诉讼。
1、证明当事人自然情况的证据:
(1)公民: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其他。
(2)个体工商户:户主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其他;工商登记证书;营业执照;工商字号。
2、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情况的证据:法人登记证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姓名及其他组织负责人姓名、职务。
3、证明相邻关系纠纷原因的证据:
(1)流水:纠纷时间;纠纷地点;纠纷原因;后果。
(2)用水:纠纷时间;纠纷地点;纠纷原因;后果。
(3)排水:纠纷时间;纠纷地点;纠纷原因;后果。
(4)排放污水:纠纷时间;纠纷地点;污水所含物质名称;影响程度。
(5)危害:因危害引起纠纷的时间;因危害引起纠纷的地点;危害物质名称;危害影响程度;危害造成的后果。
(6)危险:因危险引起纠纷的时间;因危险引起纠纷的地点;危险性质;危险面积、间距。
(7)采光:影响他方采光的时间;影响他方采光的地点;影响他方采光建筑物名;影响他方采光的高度、面积、间距;影响他方采光的范围、程度;影响他方采光造成的后果。
(8)音响:音响的种类和引起纠纷的时间;音响引起纠纷的地点;音响的影响程度;音响造成的后果。
(9)震动:震动的种类和引起纠纷的时间;震动引起纠纷的地点;震动影响程度;震动造成的后果。
(10)邻地、通道、道路、渡口、桥梁、堤坝:因使用邻地、通道、渡口、桥梁、堤坝引起纠纷的时间;因使用邻地、通道、渡口、桥梁、堤坝引起纠纷的地点;因使用邻地、通道、渡口、桥梁、堤坝引起纠纷的原因;因使用邻地、通道、渡口、桥梁、堤坝影响的范围程度;因使用邻地、通道、渡口、桥梁、堤坝造成的后果。
(11)通风、日照、铺设管线等:纠纷时间;纠纷地点;纠纷原因;后果。
4、请求人民法院判令相邻义务人承担相邻民事责任的一方当事人,一般应当举证证明。
(1)双方之间存在不动产相邻关系。
(2)相邻义务人实施了妨碍不动产所有权延伸权益的行为。
(3)该扩张行为具备违反民法相邻关系的法律规定,对相邻权利人利用不动产造成妨碍或妨害的事实。
(4)相邻权利人主张的具体民事责任承担方式符合法律规定。
5、否认承担相邻民事责任的一方当事人,应举证证明根据法律的抗辩事由,即相邻权利人主张的相邻侵权请求权未产生、受阻碍或已消灭的事实。
1、相邻权利人的相邻权是否有受到损害的事实及损害程度。
2、相邻权利人的诉讼请求是否合理及要求赔偿的数额如何确定。
1、相邻关系在性质上属于所有权的范畴的,但不是一种独立的物权,而是所有权的限制和延伸。
2、审理相邻关系案件时,应注意与其他权利的区分,主要是地役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环境权等。
3、相邻关系与其他法律关系的调整
(1)违章建筑不构成相邻妨碍的,相邻方要求拆除的,不予支持。
(2)一方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和房屋结构的行为,如果对相邻方造成相邻妨碍,相邻方可以主张排除妨碍,恢复房屋原状;但其主张恢复房屋使用性质,不属于民事相邻关系的调整范围。
(3)一方的行为经过行政许可,但对相邻方构成相邻妨碍,可告知其先进行行政诉讼,否则不予受理或裁驳。
此类案件的事实应主要把握以下几点:
1、相邻义务人存在违法性的加害行为,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过程、结果。
2、相邻权利人的相邻不动产权益受损害的范围与程度,主要是是否造成损害、损害的范围与程度、恢复原状所需费用等。
3、加害行为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
4、相邻义务人有无过错,主要是认定相邻义务人侵权时是故意、过失还是不可抗力。
1、相邻关系案件以过错责任为原则。在特殊情况下可以适用无过错责任,主要是民法通则贯彻意见第99条第1款、第100条、第103条规定的情况。
2、在认定相邻义务人的责任时,法官应根据一般人的心理状态,运用注意义务理论,结合案件具体事实对相邻义务人是否存在过错作出判断。
1、当事人合意的效力问题
当事人双方就相邻关系问题达成合意的,只要不是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依法具有法律效力。如一方反悔,只要另一方没有新的相邻妨害行为,应当有容忍的合同义务。
2、二手房买卖的遗留问题
(1)出卖人擅自搭建的建筑物给相邻方构成了妨碍,相邻方诉请买房人拆除的,买房人以该搭建物非自己所有抗辩,理由不成立。
(2)买房人为正常使用房屋之需要,欲恢复出卖人改变的房屋原始设计结构,相邻方以买房人买入房屋时已接受既成事实为由进行抗辩的,如不形成相邻妨碍的,抗辩理由不成立。
3、诉讼时效问题
相邻关系案件中的排除妨害请求权和停止侵害请求权不适用时效,而损害赔偿请求权则适用诉讼时效。
4、相邻关系案件的赔偿或补偿标准
(1)采光妨碍的补偿标准,应当综合所在地经济水平和生活水平,房屋面积和房价及受影响的程度予以确定。可以用房屋价格(每平方米)×影响面积×影响时间×10-30%的系数,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可以提高5-10倍。
(2)一方安装的设备发出的噪音,超过规定的标准,对相邻方造成妨碍的,如果其同意进行整改又可以进行整改的,可判令在一定期限内整改,对原告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不予支持。
(3)一方的行为给相邻方形成相邻损害,其赔偿标准应以恢复到损害前的情况,所需成本为计算标准。
5、妨碍程度与容忍义务的界定
(1)认定是否构成相邻妨碍,应从平衡双方当事人利益的角度出发,如果一方使用不动产的行为有利于其生活质量,而对相邻方影响轻微,相邻方应本着团结互助的精神予以容忍。
(2)为弥补房屋设计建筑缺陷,并注意贯彻最小影响原则的排气孔设置,应属相邻方容忍义务的范畴。
(3)一方安装室外悬挂物,如不影响相邻方的安全和卫生,相邻方应容忍。
(4)拆除、损坏承重结构的行为,应判令当事人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而拆除非承重结构对安全而言无影响的,应允许当事人行使受限制的财产权利。
6、建筑物反光等不可量物侵害纠纷的处理
随着经济的发展,工商业活动所产生的噪音、煤烟、震动、臭气、光线、放射性等侵入邻地导致相邻不动产权利人权利受到干扰性妨害或损害的,被称为不可量物侵害。不可量物侵害属于相邻关系范畴。相邻方因不可量物侵害提起诉讼的,应考虑相邻人之间对不可量物排放容忍义务的程度确定是否应支持其诉讼请求,具体应衡量以下几方面因素:
(1)生存权的优先性。当相邻近的各方都为了自己某种利益行使而引发冲突时,其他权利的行使应当让位于生存权。其他权利的权利人此时就负有容忍的义务,其限度应是满足他方的生活需求。
(2)纷争的地域性。相邻关系中,不同区域的居民便负有不同的容忍义务。居民区与工业区、商业区相比,其居民容忍限度较小。
(3)不动产利用的先后关系。在考虑容忍义务时,必须将不动产相邻各方利用不动产的先后顺序作为一个重要的因素。相邻各方中使用在前的一方容忍义务较少,而使用在后者则有更多的容忍义务。但此义务仅存于可预期的范围,超过此范围,则可提起侵权之诉。
(4)损害的回避可能性。回避可能性,是指以相邻一方的使用给他方造成的侵害能否回避作为考虑容忍限度大小的标准,本可回避而不回避的,相对方就承担较少的容忍义务或不承担容忍义务。
建筑物反射的光可视为不可量物的一种。建筑物反光纠纷构成环境污染的,当事人既可选择要求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也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相邻方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建筑物反光既构成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又构成相邻关系纠纷的,发生相邻关系物上请求权和环境侵权损害请求权的竞合,当事人择一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根据当事人行使请求权的不同,分别处理。
7、建筑物遮蔽纠纷的处理及补偿标准
(1)通风、采光标准的确定
确认影响通风、采光的标准,应根据发生地(市区还是农村)的不同适用不同的标准。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考虑或衡量:
a、市区内的建筑物应审查其建造是否符合有关部门关于建筑物的高度、层次、间距的规定。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建筑物,应视为对通风、采光有影响,反之则无影响。
b、农村的建筑物应审查其建造是否符合当地群众“公认”的通风、采光标准(如村规民约)。如无此标准,则可参照有关部门关于城市建筑物的高度、层次、间距的规定确定是否影响通风采光。
c、审查新建建筑物是属于翻建、扩建还是新建。如属在原住宅基础上翻建,既未扩大面积,又未增加建筑高度,相邻方以影响通风、采光为由阻挠翻建的,一般不予支持;如果属扩建或新建,相邻方提出影响其通风、采光的,则应结合其他各方面的条件加以确认。
d、审查提出影响通风、采光一方的建筑物是否属于违章建筑。一般来说,未经批准的违章建造的房屋不应享有通风、采光权,对其要求保护自己通风、采光的要求不应予以支持。农村中没办理房产证明但有选址意见书或准建证的不应认定为违章建筑。
(2)关于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问题
根据不同的情况,当事人应以不同的方式承担民事责任。具体有以下几种处理办法:
a、新建房屋一方属于违章建筑或者超过批准设计范围施工的,一般应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或者降低建筑高度减少建筑层次等。
b、对经过合法批准手续的新建楼房,或者虽属违章建筑,但已建成的,如拆除将给国家或公民造成的经济损失大于受影响一方利益的,可以其他方式承担民事责任,如判令侵权方给受害方妥善安置住房或工作场所,或者给予受害方赔偿等。
8、因空调安装问题引起的相邻纠纷的处理
(1)因空调噪音引起的纠纷的处理
目前,空调室外机造成噪音超标的主要原因是安装不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生活噪音不得超过55分贝,可以此作为空调噪音是否合理的标准。凡超出此标准的都应认定空调室外机安装不合格,应判令使用人重新安装。重新安装后仍达不到标准的,应判令其限期拆除。
(2)因空调排水不当引起纠纷的处理
造成此类纠纷的主要原因是空调使用人安装不当,应判令其重新安装;造成损害的,应予以赔偿。
(3)因空调室外机排气引起纠纷的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房屋空气调节器安装规范》中的有关规定:空调器的室外机组应尽可能的远离相邻方的门窗和绿色植物,与相对方门窗距离不得小于下述值:
1、空调器额定制冷量小于4.5kw的为3米;
2、空调器额定制冷量大于4.5kw的为4米。根据此规范,空调设备应当尽可能远离相邻方的门窗。在有多种可选位置时,应选择与相邻方固有门窗距离最大或对相邻方影响最小处。违反上述标准对相邻方生产生活造成妨碍的,应判令其排除妨碍;造成损害的,应予以赔偿。
9、根据国家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住宅侧面间距:条式住宅,多层之间不宜小于6米,高层与各种层数住宅之间不宜小于13米。
1、请求停止侵害:被告xxx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停止x行为。
2、请求排除妨碍:被告xxx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x日内为某行为。
3、请求赔偿损失:元。
4、请求消除危险:被告xxx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x日内为某行为,消除……危险。
买卖沙合同篇十六
甲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文。
件,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互利、诚信的原则,就乙方给甲方供应大米、面粉、食用油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供应物及价格。
价格不做任何调整。
三、每批大米、面粉、食用油采购时,甲方提前1—2天通知乙方送货,乙方须按期、按量供应,送货时乙方负责免费将货物搬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并摆放整齐。
四、乙方严格按照本合同要求的货物供应,保证质量,不得以假充真,保证向甲方供应的大米、面粉、油不变质、不变味、无杂质、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有关规定。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乙方在送货时保证所配送货物是包装无破损、商标完整清楚的合格产品,且离质保期不少于3个月,同时需提供本批次货物的检验报告单复印件,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六、甲方应当对采购的食品包装标准进行查验核对,禁止质量不合格,卫生不达标、超过保质期、无标签、无检验报告单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物进入我院。
次月10日前到甲方报帐结算,
二、合同供货期: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合同供货期内所有货物。
甲方审核无误后在20日前将货款支付给乙方。
八、甲方应按时给乙方结算货款,如无特殊原因,超过10日(即次月30日)还未支付,乙方有权中止供货。
九、违约责任:
1.乙方送交的货物必须是定量包装,要求称量必须与包装袋上标明的重量一致,如发现有不足秤的(偏差3‰视为正常误差),甲方有权退回货物,乙方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每次甲方在乙方货款中扣违约金500元。
2.乙方若未能按期、按量为甲方配送大米、面粉、食用油,每次扣违约金500元,连续3次或累计5次未能按期、按量为甲方配送,甲方有权中止合同。
3.乙方所配送大米、面粉、食用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同时视为未能按期、按量配送货物。
十、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天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者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视情况免于承担部分或全部的违约责任。
十一、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如有纠纷,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从甲乙双方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20xx年月日签订日期:20xx年月日
买卖沙合同篇十七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树木达成以下买卖合同条款: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位于__________亩颗林木出售给乙方。
第二条:甲方承诺拥有上述树木的合法处理权,保证上述林木无任何权属纷争和经济纠纷。
第三条:甲乙双方确认上述林木的出卖价款共计______元。
第四条:乙方于签订合同当日向甲方交付定金_______元。剩余款项待砍伐结束装运完毕时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乙方自行负责具体砍伐、装卸、运输上述树木的相关事宜,并自行承担安全责任。
第六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即签字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违反。如有违反,均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买卖沙合同篇十八
建设单位(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工程设计任务协商一致,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一、本合同项目基本情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建筑面积:
(四)设计内容:
二、建设单位应向设计单位提供的资料、文件及其时间:建设单位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设计单位提供如下资料、文件:
1、场区地形图(1/500)及经批准的规划红线图;。
2、设计任务委托书及设计要求;。
3、该工程的工程地质评勘报告;。
4、其他特殊要求。
三、设计费用及设计周期:
1、设计费用:小写。
2、设计周期:天,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设计费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同时建设单位支付设计费的,即人民币元,余额于设计任务完成,图纸交付建设单位后日内一次性付清。
五、双方责任:
1、设计人责任:
1.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建设单位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1.2设计人按国家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供设计资料份数。
1.3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交底、设计审查,并根据设计交底和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的调整补充,同时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1.4设计人应保护建设单位与本合同有关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其相关技术经济资料。
2、建设单位责任:
2.1建设单位应于本合同签订同时,向设计人提交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全部有关设计资料,并对其正确性、完整性及时限负责。建设单位应按时交付有关设计资料,否则顺延设计周期。
2.2建设单位如变更设计委托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至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要返工,双方除需要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建设单位向设计人增付相应设计费。
2.3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百分之十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1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
2.4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设计费;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1、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2、有关协议及双方来往的电子邮件、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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