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天文学的学习,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我们自身在宇宙中的位置,增加对宇宙的敬畏之心。注意总结的时态,一般使用过去时来描述已经发生的事情。范文中的经验教训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总结自己的经历和成果。
扩建用地协议书篇一
土地租用协议
乙方(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由于业务发展需要,需乙方原向甲方承租的土地,经甲方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土地范围、面积
位于________市________路________号(附图),面积按土管部门勘定的为准。
第二条租赁土地用途
丙方开设汽车销售中心。
第三条租赁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四条及支付方式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的租金为________万元/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的租金为________万元/年。
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丙方自租赁期限开始之日起一周内,支付当年租赁费的一半给乙方,________个月后的第一周内支付当年另一半租金。这二个付款日为以后每年租金的付款日。
第五条续租
协议期满后,该土地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丙方享有承租优先权。
第六条协议终止
国家征用该土地时,协议终止。各自损失自行承担。
第七条协议解除
1.乙、丙双方协商一致,协议解除;
2.甲、乙方不能保证丙方行使该租赁时,丙方有权解除协议;
3.丙方不按时支付租金且超过半年的,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丙方不承租该土地,赔偿乙方损失________万元;
2.乙方不将该土地出租给丙方,赔偿丙方损失________万元;
3.乙方因其他原因造成违约的,除赔偿丙方在租赁土地上的全部基建投入(该基建投入以丙方基建完工后提供给甲、乙方的基建清单为准)外,另再赔偿丙方损失________万元。
第九条其他
1.该租赁土地的审批手续由甲、乙方负责,丙方给予配合;
2.租赁期内未经乙方同意,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土地用途;
3.租赁期内丙方不得将租赁土地抵押给他人。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另行协商。
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二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
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扩建用地协议书篇二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协议书,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确立某种法律关系。一般协议书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京石高速改扩建临时用地协议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甲方:(后称甲方)
乙方:中交二公局六公司京石高速改扩建js4标项目部(后称乙方)
因京石高速改扩建需要,乙方需要租用甲方的土地作为施工所需的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沥青混凝土拌合场地以及钢筋加工场、临时便道和项目经理部驻地等临时用地,现双方在依法、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经**县高速公路指挥部、李郁庄乡政府等多方面的协商下达成以下协议:
临时用地位置:本地块位于**县李郁庄乡古庄营村和付家庄村、张百户营境内(京石高速主线桩号k89+右侧00米处)。
1、土地性质:甲乙双方经政府部门和国土部门鉴定,确认土地性质及归属权合法后,共同丈量土地面积,其它任何个人或单位、集体声明其土地所有权归属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
2、临时用地目的:乙方因施工需要,在租用地范围内建设混凝土、沥青拌合站、水稳碎石拌合站以及钢筋加工场和项目部驻地建设用地,该场地需进行场地硬化和修建施工道路。
3、临时用地的面积及金额:
土地共计亩。土地租金每亩每年元,租用三年合计人民币元。人民币大写:。租金每年结算一次。
四、青苗及地面附着物补偿金额:
1、一次性青苗补偿______亩,每亩元,共计人民币元。人民币大写:。
2、土地内所有树木、坟地、水井等附着物均按京石高速公路附属物补偿标准执行。大树:棵,计人民币元。厘米以下树棵,每棵元,计人民币元,坟墓座,每座元,计人民币元。总计元。人民币大写:。
六、租用时间:自xx年月日起,暂定三年,如因工期延长再需使用,按此协议续签,其价格及合同条款不变。
七、支付方式:乙方进入场地后,由**县京石高速公路指挥部一次性支付所有青苗补偿金(青苗补偿金为一次性补偿)、地面附着物和年的土地租金,总计元,人民币大写:。
八、双方责任:乙方支付费用后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在土地租用期内对土地的使用权,乙方可以在租用的土地内进行任何施工活动,甲方不能干预。在乙方租用期间甲方负责协调场地周边的地方关系;地方村民不能以任何理由阻挠施工,阻断地方道路,不得以任何理由对施工材料、机械设备、工程项目等进行强买、强卖、强包、强装和强卸。本着友好和善,平稳和谐的精神双方和平共处,乙方工作人员要尊重民风民俗,尊重当地百姓和领导,文明待人,礼貌处事。约定如下:
1、乙方的项目部驻地建设、混凝土拌合站、沥青拌合站、水稳碎石拌合站和钢筋加工场由项目部自行组建队伍进行建设,甲方负责协助协调周边关系,不参与以上各项目的`建设。
2、从省道至乙方项目部驻地和拌合场地的道路需要部分加宽,路边杆线和障碍物由甲方进行协调处理。该道路,甲方负责提供乙方无偿使用,乙方负责维护修缮。
3、如因施工需要场地面积不满足乙方需要时,甲方能够及时帮助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第、2款规定给予解决。
4、场地内的坟地,电线杆及其它地面附着物由甲方按乙方施工要求及时清理,所需费用经乙方确认后县高指一次性支付,场地内水井如果乙方需要,协商后按每口井一年元支付一定的租赁费。乙方施工完毕撤场后,确保水井的完好使用,但不负责坟地及杆线的回迁。
5、乙方进场后甲方必须在施工期间协调好本场地周边村村民关系,不得出现阻工现象,甲方有义务做好宣传工作,不得有村民私自进入乙方场地内闲逛,玩耍,更不能有盗窃行为,违规者将依法依规处理。
九、其他约定:临时用地在乙方工程结束后,依据京石高速公路建设临时用地管理的若干规定,乙方对租用土地进行清理、复垦。如果乙方临时用地使用结束后没有清理、复垦,按京石高速临时用地恢复标准予以补偿。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因协议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协议一式陆份,乙方贰份,甲方贰份,**县京石高速改扩建指挥部壹份,李郁庄乡政府壹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盖章)
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盖章)
xx县京石高速改扩建指挥部:李郁庄乡人民政府:
(盖章)(盖章)
日期:年月日
扩建用地协议书篇三
根据《土地管理法》、《河北省土地管理条理》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为乙方建设____________项目,划拨国有土地____公顷(____亩)。
二、划拨土地位于____________(详见附图)。
三、乙方向甲方支付划拨土地包干费用____元,缴纳征地管理费____元,两项费用合计为____元。
四、乙方向甲方缴付上述费用的方式为一次付清(或分次付清),付款期限为。
五、甲方在该宗地经依法审批____天内将前述土地的使用权交乙方。
六、乙方如不按协议规定缴纳有关费用,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七、本协议划拨的土地用途为,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批准不得改变用途。
八、本协议划拨的土地所有权为国家所有,甲方有权按法律法规规定对土地使用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检察;乙方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不得转让、出租、抵押。
九、本协议所列划拨土地费用中已(未)包括应由乙方缴纳的新。
菜田开发建设基金、耕地占用税、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补充耕地开垦费。乙方在使用土地期间,应按国家规定交纳税、租、费,其具体标准及缴纳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十、除以上条款外,双方同意分别承担下列义务,享有下列权利:
十一、本协议按土地审批权限报经批准后即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扩建用地协议书篇四
甲方: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使用范围和用途。
甲方将_______所属土地约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无偿提供给给乙方使用(土地面积以实际丈量为准)。
乙方使用土地的用途为_______。
二、使用期限:
使用期限为_______年,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三、甲方权利义务。
1、使用期限内,甲方不得将该土地再次给第三方使用。
2、使用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协议的执行。
四、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在使用期间,拥有该地的使用权。
2、使用期限内,乙方方不得将该土地转租给第三方使用。
3、该土地乙方用于存黄土,使用后乙方负责把土地恢复原貌。
五、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以任何理由影响该协议的执行。否则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
扩建用地协议书篇五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该地块位于开发区溪河社区前刘庄,土地面积为 平方米。地块的具体位置详见附图,附图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四至: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2.甲乙双方确定转让土地面积为 平方米,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整)。
3.签订本协议的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成交价款三千元,作为首期款兼履约保证金,其余款项乙方采用现金方式5日支付付清给甲方。
4.甲方保证该土块权属清楚,没有向他人抵押。协议签订后该宗地所有增值与收益归乙方。
5.甲方应做好原地面附属物清理,保证净地出让,建设期内给乙方提供电力供应等帮助。
6.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履行各自的'职责,并承担违约责任。出现纠纷或违约行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
7.其他约定事项: 。
8.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画押)后生效。
9.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鉴证签名:(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扩建用地协议书篇六
甲方: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使用范围和用途。
甲方将_______所属土地约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无偿提供给给乙方使用(土地面积以实际丈量为准)。
乙方使用土地的用途为_______。
二、使用期限:
使用期限为_______年,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三、甲方权利义务。
1、使用期限内,甲方不得将该土地再次给第三方使用。
2、使用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协议的执行。
四、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在使用期间,拥有该地的使用权。
2、使用期限内,乙方方不得将该土地转租给第三方使用。
3、该土地乙方用于存黄土,使用后乙方负责把土地恢复原貌。
五、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以任何理由影响该协议的执行。否则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
扩建用地协议书篇七
根据《_________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_________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的规定,为确保临时用地在期满后得到复垦,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乙方因_________项目建设,需使用_________县(市,区)_________乡(镇)_________村(居委会)的土地作为临时用地,用地总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水田_________平方米,旱地_________平方米,非耕地_________平方米)。
二、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期乙方若需继续使用,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重新申请,经核准后,重新签订土地复垦整治协议。
三、乙方同意向甲方缴纳_________元(_________)的土地复垦押金(水田按_________元/亩,旱地按_________元/亩,非耕地按_________元/亩标准收取),于协议签订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只能在临时用地上从事临时简易性的建筑,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和构筑物。
五、在临时用地期满后,乙方应无条件自行拆除地上的建(构)筑物,及时清理废弃物,并按国家复垦技术标准,恢复土地原貌,并保证耕地原有水利,耕作层和交通设施的完善。
六、乙方必须在临时用地期满后_________个月内复垦完毕,及时向甲方提出耕地复垦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的,甲方应在验收合格之日起5日内将土地复垦押金退还乙方;若经验收不符合耕地复垦标准,且经一个月整改,仍不符合土地复垦标准的,乙方同意由甲方根据土地复垦的程度,按比例扣收土地复垦押金,扣收比例不低于押金额的50%。
七、若在临时用地期满_________个月内,乙方未按要求进行复垦,且未提出耕地复垦验收申请的。乙方同意甲方不返还土地复垦押金,全额作为土地复垦违约金,由甲方组织土地复垦整治或易地开垦。
八、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拆迁该临时用地时,乙方须在接到通知后的十五日内,无条件自行拆迁临时用地上的建(构)筑物。
九、经批准使用的临时用地,只限乙方按批准用途自行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转让,抵押,交换,买卖,租赁或在该临时用地内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扩建用地协议书篇八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是依法成立的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江苏省人民政府、南京市人民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由开发区管委会授权,具体实施南京化学工业园区规划范围内的地块规划、管理并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对入园企业投资项目用地进行规划安排、提供相关服务。
乙方是__________________,在南京化学工业园园区内投资建设的_______企业,该项目拟定项目名称为_________、主产品_______、年产量______、总投资______、注册资金______、注册日期________、开工日期______、投产日期_______。
为满足该投资项目建设用地需要,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文件规定,就投资项目用地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经过充分、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1.1乙方在甲方规划管理范围内的投资项目用地(以下简称"宗地"),位于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内,地籍编号为_________,面积约________平方米(最终面积以土地管理部门实测为准),其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
1.2甲方确保本合同项下的宗地为国有土地。
第二条土地用途。
2.1本合同项下的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目的为满足乙方该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
2.2在使用期限内,乙方使用宗地必须符合国家以及化工园区有关规划建设、环保、安全的要求,如需改变土地用途和规划要求,须按规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
2.3乙方保证按照项目可研批复和项目概述要求,落实该项目的投资,并按照经批准的投资计划和项目建设计划规定的时间实际投入、开工建设、竣工投产。
第三条宗地的交接。
3.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在收到乙方首批土地款15日内,向乙方出具正式的用地红线图,经有资质的单位验线,双方确认后并在用地红线图上签盖章即视为完成宗地的交接。
3.2乙方应当有效利用土地。办理宗地交接后,乙方享有按照投资计划进行项目建设的权利,同时负有按照投资计划进行项目建设的义务。该宗地交接完成后_________月内乙方必须开工建设,如未能按期开工,甲方有权收回该宗地。项目开工建设后,乙方在________月内对该宗地的土地利用率未达到2/3,甲方有权收回未使用部分的土地。即便是乙方已获得该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不影响甲方上述权利的行使,收回土地价款不得高于本合同约定价款,同时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宗地闲置超过规定的期限被国家无偿收回时,责任由乙方自负。
3.3乙方在宗地内进行建设和生产时,应当服从甲方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管理和实施。有关投资项目用水、用电、用汽、污水处理、废弃物处理、厂区内规划等以及其他设施与园区主管线对接和引入引出工程应按园区规定办理。
第四条基础设施条件。
4.1项目开工前,甲方必须提供宗地场地平整、临时道路、临时用电、临时用水等项目建设所需条件。
4.2项目投产时,甲方负责宗地具备道路通行、生产给水、生活给水、通讯、通电、通汽、雨排水、污水排放等项目投产所必须的基础设施条件。
4.3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有关管廊、铁路、码头等公用设施的使用条件、水和蒸汽的供应价格、污水的处理价格等,双方另行商定。
第五条土地价款。
5.1本合同项下宗地单价为每平方米___________元人民币,宗地总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价款总额为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5.2按5.1之规定,乙方应当支付甲方宗地价款人民币。该宗地价款包括:省规费、征地包干费、宗地场平、必要基础设施的提供所发生的所有成本费用。该宗地价款不包括乙方应交纳的耕地占用税、契税、测绘费及供地规费。除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本协议另有约定或国家土地政策调整外,乙方无义务向甲方或任何第三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如发生该等费用,由甲方予以支付。
第六条付款期限与方式。
6.1自本合同签订后1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宗地价款的30%,即____________元人民币,该笔款项作为该宗地定金。
6.2乙方将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_____期向甲方支付其余用地价款:
第一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元),付款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元),付款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之前。
第七条《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
7.1本合同签署生效并且收到乙方的土地定金的前提下,甲方开始协助乙方办理项目用地的预审手续。
7.2甲方同意并保证在乙方缴清5.1规定的土地价款的60%的前提下,开始为乙方代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7.4在乙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及时缴纳测绘费、契税的前提下,甲方同意并保证在乙方缴清5.01规定的土地价款的95%及提供必要的文件后30日内,由甲方负责办妥乙方拥有宗地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乙方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后一周内付清土地价款尾款。最终土地面积以《国有土地使用证》确定的面积为准。
7.5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权有效年限为50年,以南京市国土资源局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为准。
第八条土地的转让、出租、抵押。
8.1乙方在宗地上从事的合法经营,受法律保护。乙方在领醛国有土地使用证》后,根据本合同项下宗地有效使用年限,在符合南京化学工业园区产业规划的前提下,依有关规定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8.2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的,转让、抵押双方应当签订书面转让、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权出租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应当签订书面出租合同。该等合同应报甲方备案。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宗地价款。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宗地价款,自迟延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总额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宗地,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并可请求乙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9.2乙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宗地价款,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宗地。由于甲方未按时提供宗地而致使乙方对宗地使用延期的,每延期一日,甲方应当按乙方已经支付的宗地价款的3‰向乙方给付违约金。甲方延期交付宗地超过6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已经支付宗地价款的其他部分,乙方并可请求甲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9.3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开发建设,超过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开工建设的,甲方可以向乙方征收相当于土地价款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建设的,国土管理部门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建设必须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建设迟延的除外。
9.4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同时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72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7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9.5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9.6乙方接收宗地后,因迟延用地或违法、违约用地,宗地被收回或由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罚的,不影响甲方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第十条法律管辖。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均应认真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项下宗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须经双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后生效。
第十三条其他。
13.1本合同及附件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土地管理部门贰份。
13.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订立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同意本合同未约定事项所引起的争议或已约定事项在与国家(包括地方政府)相关规定相悖(含发生变化)时的处理,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施市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住所:法定住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扩建用地协议书篇九
甲方:
乙方:
签定地点:
签约时间: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证、互利共赢的原则,就武定县文笔山大岩洞铁矿厂林场矿区开采经营达成以下协议:
1、武定县文笔山大岩洞铁矿、开采、经营销售,由乙方自行管理;
2、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的范围内开采,乙方不得越界采矿;
1、以甲乙双方圈定范围内的矿储量采完为止;
1、甲方将矿山资源使用作为投资,并以此投资方式获取回报;
3、如甲方矿山采矿证及相关证照到期,须办理相关证照延续,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2、乙方销售矿石时,必须通知甲方,矿石单价经甲方认可数量以过磅单据为准;
4、甲乙双方达成共识签定合同后,任何一方不得反悔。
5、因甲方的采矿证及相关证照即将到期,急需办理延期手续,如无法办成延期手续,导致矿山停止生产,给乙方带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6、甲方负责协调周边村民和相关部门的一切工作,乙方只负责生产工作。
7、火攻品、炸药等物品由乙方出资甲方购买,单价以民爆公司出具单据加运费计算。
8、因不可抗拒的事故发生,甲乙双方均无任何连带责任,双方需共同协商解决。
1、乙方负责矿山开采,经营管理等一切工作,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生产建设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另行转让给任何人经营,如发生违反上述情况,视乙方为违约,如须转让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
2、乙方负责矿山开采区的生产,安全管理工作,在工作中出现各级政府部门的政策变动和干扰,由甲乙双方配合共同解决。
3、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无任何连带责任,但甲方必须全力配合乙方解决问题。
4、乙方按国家相关的法定、法规进行管理,做到文明施工,不安全不生产的基本原则。
5、乙方进场后,甲乙双方共同负责政府协调工作,以确保矿山顺利开采,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如任何一方违约,并无条件接受法律规定的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
1、乙方进场后的第6个月内支付甲方160万元人民币给甲方作为办理矿山业务的费用。
2、其中80万元在公司注册后,乙方进场前的2天支付,剩余80万元在乙方进场后的第6个月内一次性付清给甲方。
3、上述乙方支付甲方的款项和矿山投入基础建设资金,该款从乙方在前期矿石销售时扣除并回收成本后,甲乙双方才能按合同规定的条款进行利益分配。
甲方: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扩建用地协议书篇十
本协议书由_________(以下简称"业主")为一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监理单位")为另一方共同订立。
一、本协议书中的词句和用语与"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协议"中通用条件所规定的定义相同。
二、下列文件是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应作为协议书的有效内容予以遵守和执行。
1.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中标函或委托函。
2.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协议通用条件。
3.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协议专用条件。
4.《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5.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投标文件。
6.双方签认的补充或修正文件。
7.其它文件:______________。
8.附件:_____。
附件a——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
附件b——业主提供的监理工作条件。
附件c——监理服务的费用与支付。
其它附件:______________。
三、业主在此同意按照本监理协议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监理单位支付根据监理协议规定应支付的费用和提供监理工作条件。
四、监理单位基于业主的上述保证,在此向业主承诺按照本监理协议的规定履行监理服务。
五、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终止,在按照监理协议的规定结清监理服务费用后自然失效。
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书副本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扩建用地协议书篇十一
甲方:
乙方:
丙方(鉴证方):
一、用地类别:(亩);
1、2、3、4、旱地(亩)水田(亩)荒地(亩)林地、果林(亩)。
以上清单附后。
二、使用土地时限;
土地使用时间为双方签订协议之日起至乙方工程完工退场之日止。
三、
用地补偿及付款方式:
经甲乙双方协定,乙方将按照娄邵铁路下达相关临时用地补偿文件标准进行补偿。
四、甲、乙双方的责任:
场时,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乙方退场。
乙方必须按照本协议要求必须及时足额支付临时用地费用,乙方退场前要按照文件精神与甲方、丙方协商土地复耕办法。
五、未尽事宜及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三方共同协商解决,本协议经甲方、乙方、丙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报上级单位三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鉴证方签字:
扩建用地协议书篇十二
本文目录。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受_________人民政府委托和_________(以下简称已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过友好协商,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设立_________项目,达成以下协议: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兴办_________,生产_________产品。
二、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到位:
1、项目总投资:_________万元。
2、注册资本:_________万元。
3、资金到位安排:分二期到位,第一期自签约后三天到位_________万元;第二期在做土地证前按土地评估一次性到位土地征用款、城建配套款和间接用地费用_________万元。
三、项目用地。
1、该土地位于,地块面积约为_________亩,具体以土管部门宗地图为准。
2、土地价格。
甲方出让的土地价格为_________万元/亩(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偿费),面积约_________亩,合计人民币_________万元。间接用地补偿价格为每亩_________万元,面积约_________亩,合计约人民币_________万元。
如乙方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管理签订。
合同。
中土地出让单位高于与甲方的协议单价时,其超出部分在按上述出让单价付清土地款后,由甲方返还乙方。
3、出让土地状况。
甲方提供出让的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使用年限为50年,提供的配套设施为:道路、通水、通电、通信、排水。
4、付款办法。
乙方应在签定本协议后3天内支付给甲方_________万元,余款在乙方领取土地证前全部付清。
四、优惠政策。
乙方在甲方落户后可以享受_________年_________区及_________区_________城投资企业相应所有优惠政策,但二者只能选择其中一种。
五、甲方配套工程及服务:
甲方的配套工程为五通配套,道路、给水、点、通信、排水、接口的数量及位置按私营工业城建设标准执行。
甲方提供投资一条龙,代办工商注册、税务登记、银行开户、及建设项目的报批、土地证、房产证的申领等。
六、乙方项目进程。
1、开工安排:乙方自领取土地后_________月内必须开工建设,如不开工建设,则甲方有权按原价将土地收回。
2、建设工期:自开工至竣工为_________月。
七、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支付定金,本协议自动终止,如甲方收到定金后,再将土地让给他人,则双倍返还定金,赔偿乙方损失。
2、待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可以进行土地出让时,如乙方逾期支付土地款,则本协议视作无效;同时,每日按土地款总额除以5%的罚息。
3、乙方约定的开工日期,逾期6个月开工的,视作违约,承担违约责任,并以土地出让金的15%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4、乙方逾期竣工投产,每推迟一个月,支付土地款总额2%违约金。
八、其他约定。
1、乙方取得土地后,在_________年内如需转让,需经甲方同意。
2、乙方在甲方受让土地内的建设应按照甲方有关景观要求进行。
3、土地价格如遇区及区级以上政府政策性调整,则甲、乙双方的协议土地价格同时作相应调整。
九、争议解决。
(1)若在本协议执行中因故发生争议,双方协议解决;
(2)若协议未果,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本投资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代表(签):_________代表(签):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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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是依法成立的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江苏省人民政府、南京市人民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由开发区管委会授权,具体实施南京化学工业园区规划范围内的地块规划、管理并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对入园企业投资项目用地进行规划安排、提供相关服务。
乙方是__________________,在南京化学工业园园区内投资建设的_______企业,该项目拟定项目名称为_________、主产品_______、年产量______、总投资______、注册资金______、注册日期________、开工日期______、投产日期_______.
为满足该投资项目建设用地需要,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文件规定,就投资项目用地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经过充分、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1乙方在甲方规划管理范围内的投资项目用地(以下简称“宗地”),位于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内,地籍编号为_________,面积约________平方米(最终面积以土地管理部门实测为准),其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
1.2甲方确保本合同项下的宗地为国有土地。
第二条 土地用途。
2.1本合同项下的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目的为满足乙方该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
2.2在使用期限内,乙方使用宗地必须符合国家以及化工园区有关规划建设、环保、安全的要求,如需改变土地用途和规划要求,须按规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
2.3乙方保证按照项目可研批复和项目概述要求,落实该项目的投资,并按照经批准的投资计划和项目建设计划规定的时间实际投入、开工建设、竣工投产。
第三条 宗地的交接。
3.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在收到乙方首批土地款15日内,向乙方出具正式的用地红线图,经有资质的单位验线,双方确认后并在用地红线图上签盖章即视为完成宗地的交接。
3.2乙方应当有效利用土地。办理宗地交接后,乙方享有按照投资计划进行项目建设的权利,同时负有按照投资计划进行项目建设的义务。该宗地交接完成后_________月内乙方必须开工建设,如未能按期开工,甲方有权收回该宗地。项目开工建设后,乙方在________月内对该宗地的土地利用率未达到2/3,甲方有权收回未使用部分的土地。即便是乙方已获得该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不影响甲方上述权利的行使,收回土地价款不得高于本合同约定价款,同时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宗地闲置超过规定的期限被国家无偿收回时,责任由乙方自负。
3.3乙方在宗地内进行建设和生产时,应当服从甲方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管理和实施。有关投资项目用水、用电、用汽、污水处理、废弃物处理、厂区内规划等以及其他设施与园区主管线对接和引入引出工程应按园区规定办理。
第四条 基础设施条件。
4.1项目开工前,甲方必须提供宗地场地平整、临时道路、临时用电、临时用水等项目建设所需条件。
4.2项目投产时,甲方负责宗地具备道路通行、生产给水、生活给水、通讯、通电、通汽、雨排水、污水排放等项目投产所必须的基础设施条件。
4.3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有关管廊、铁路、码头等公用设施的使用条件、水和蒸汽的供应价格、污水的处理价格等,双方另行商定。
第五条 土地价款。
5.1本合同项下宗地单价为每平方米___________元人民币,宗地总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价款总额为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5.2按5.1之规定,乙方应当支付甲方宗地价款人民币。该宗地价款包括:省规费、征地包干费、宗地场平、必要基础设施的提供所发生的所有成本费用。该宗地价款不包括乙方应交纳的耕地占用税、契税、测绘费及供地规费。除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本协议另有约定或国家土地政策调整外,乙方无义务向甲方或任何第三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如发生该等费用,由甲方予以支付。
第六条 付款期限与方式。
6.1自本合同签订后1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宗地价款的30%,即____________元人民币,该笔款项作为该宗地定金。
6.2乙方将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_____期向甲方支付其余用地价款:
第一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元),付款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元),付款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之前。
第七条 《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
7.1本合同签署生效并且收到乙方的土地定金的前提下,甲方开始协助乙方办理项目用地的预审手续。
7.2甲方同意并保证在乙方缴清5.1规定的土地价款的60%的前提下,开始为乙方代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7.4在乙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及时缴纳测绘费、契税的前提下,甲方同意并保证在乙方缴清5.01规定的土地价款的95%及提供必要的文件后30日内,由甲方负责办妥乙方拥有宗地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乙方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后一周内付清土地价款尾款。最终土地面积以《国有土地使用证》确定的面积为准。
7.5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权有效年限为50年,以南京市国土资源局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为准。
第八条 土地的转让、出租、抵押。
8.1乙方在宗地上从事的合法经营,受法律保护。乙方在领醛国有土地使用证》后,根据本合同项下宗地有效使用年限,在符合南京化学工业园区产业规划的前提下,依有关规定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宗地价款。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宗地价款,自迟延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总额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宗地,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并可请求乙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9.2乙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宗地价款,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宗地。由于甲方未按时提供宗地而致使乙方对宗地使用延期的,每延期一日,甲方应当按乙方已经支付的宗地价款的3‰向乙方给付违约金。甲方延期交付宗地超过6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已经支付宗地价款的其他部分,乙方并可请求甲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9.3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开发建设,超过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开工建设的,甲方可以向乙方征收相当于土地价款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建设的,国土管理部门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建设必须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建设迟延的除外。
9.4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同时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72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7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9.5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9.6乙方接收宗地后,因迟延用地或违法、违约用地,宗地被收回或由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罚的,不影响甲方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第十条 法律管辖。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均应认真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项下宗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须经双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后生效。
第十三条 其他。
13.1本合同及附件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土地管理部门贰份。
13.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订立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同意本合同未约定事项所引起的争议或已约定事项在与国家(包括地方政府)相关规定相悖(含发生变化)时的处理,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施市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住所:法定住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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