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体会是在学习和工作过程中总结经验与教训的一种方式。抓住重点,突出自己在学习和工作中的收获和成长。在这里,小编为大家准备了一些详实的心得体会,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思考。
工程与法律心得体会篇一
建筑工程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其涉及的法律法规也十分繁琐。因此,本人很庆幸能够参加这次建筑工程法律讲座,听取了专家们对于这个领域的深入解读和分析。在讲座中,我受益匪浅,感受到了建筑工程领域中法律法规对于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性。以下是我对于本次讲座的心得体会。
第一段:讲座内容简介。
这次建筑工程法律讲座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筑工程法的概念和法律地位;建筑工程合同的签订与履行;建筑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建筑安全第一的原则;建筑工程施工施工企业的责任与义务。讲座内容丰富,主要涉及到建筑工程中的法律法规,为工程建设者提供了有力的指导和支持。本次讲座是当今社会的必备课程,旨在提高我们对于建筑工程领域中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
建筑工程涉及到人们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其工程质量和安全问题至关重要。法律法规始终是建筑工程管理的基础和支柱,它为工程建设者提供了法律保障和指引。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必须要关注建筑工程中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对于工程质量和安全的责任意识,保证建筑工程的稳定和安全。
第三段:强化建筑工程安全第一的原则。
建筑工程安全第一的原则可谓是建筑工程中最重要的法律法规之一。实际上,在建设过程中,安全问题始终是我们始终关注的焦点。我们必须要重视并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第一的原则,采取预防、消除风险的有效措施,保障建筑工程的安全和稳定。
第四段:法律法规的落实与履行。
法律法规对于建筑工程的管理和安全保障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只有真正地落实和履行,才能为工程质量和安全保驾护航。在讲座中,专家们不但对于法律法规进行了解读,更是对于如何将其落实到实际工作中提供了指引和建议。我们要认真学习和理解建筑工程中法律法规,并勇于贯彻落实,持之以恒地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第五段:结语。
建筑工程法律讲座为工程建设者提供了有价值的指引和支持,它不但强化了我们对于法律法规的认识,更是激发了我们对于工程安全的重视。我们要认真学习和推广建筑工程中的法律法规,提高我们的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相信在这些教诲的帮助下,我们一定能够更好地做好工程建设工作。
工程与法律心得体会篇二
建设工程在现代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涉及到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为了维护建设工程的公平、公正和可持续发展,建设工程法律逐渐成为了必不可少的法规。通过学习建设工程法律,我深刻认识到建设工程法律的重要性和实施过程中的关键问题,心得体会如下。
首先,建设工程法律的重要性不可忽视。建设工程涉及到的是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因此,必须有相关的法律来约束和保障。建设工程法律的重要性体现在多个方面。首先,它保证了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通过明确责任和规定标准,建设工程法律确保了工程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其次,建设工程法律保护了建设工程参与方的权益。无论是业主、设计人员还是承包商,他们都有自己的权益需要得到保护。此外,建设工程法律还促进了建设工程的可持续发展。它规定了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环境保护的要求,推动了建设工程行业的绿色发展。
其次,建设工程法律实施过程中涉及到的问题具有复杂性和多样性。在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各方的利益交织在一起,纠纷和争议时有发生。因此,建设工程法律需要应对各种复杂的情况。例如,合同纠纷、施工质量问题和人身伤害等各种问题常常需要依法解决。此外,建设工程法律还涉及到土地征用、环境影响评价和劳动安全等多个方面,需要协调处理各种利益关系和合法权益。
第三,建设工程法律的实施需要充分依法和科学进行。作为一项法律,建设工程法律的实施需要高度依法。各方应当遵守法律规定,诚信合作,共同推动建设工程的完成。此外,建设工程法律的实施还需要科学分析和判断。在纠纷和争议处理过程中,需要有专业的知识和技能,以便正确判断和解决问题。同时,科学的方法和手段也能够提高建设工程的质量和效率。
第四,建设工程法律的完善和改革是必要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建设工程行业的进步,建设工程法律也需要不断完善和改革。建设工程法律应当与时俱进,适应新形势下的需求和挑战。例如,随着绿色建筑理念的兴起,建设工程法律需要进一步加强对环境保护的要求。此外,建设工程法律还应当关注公平竞争和市场监管等问题,避免市场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的出现。
最后,建设工程法律要充分发挥保障和引导作用。建设工程法律不仅要保障建设工程的正常进行,还要引导建设工程行业的良性发展。通过明确责任和规范行为,建设工程法律能够维护建设工程行业的健康发展。例如,建设工程法律要求相关人员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和技能,提高行业的整体素质。此外,建设工程法律还要规范行业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防止低价投标和质量问题的发生。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法律是维护建设工程行业的正常运作和发展的重要法规。学习建设工程法律,我深刻认识到其重要性和实施过程中的关键问题。建设工程法律的实施需要依法和科学进行,同时需要不断完善和改革。希望在未来的实践中,能够更好地运用建设工程法律,促进建设工程行业的健康发展。
工程与法律心得体会篇三
工程与法律是两个看似不相关的领域,一个涉及技术与实践,一个关系到规则与规范。然而,深入了解和研究这两个领域后,我发现它们之间有着紧密的联系和互动。我从实际工程项目和法律案例中汲取了许多心得体会,这让我认识到在工程实践中必须与法律规定保持一致的重要性,同时也明白了法律的适用和实践对工程项目的指导和规范。下面我将从工程与法律的关系、法律在工程实践中的应用、工程的合规问题、工程产品的安全设计以及工程纠纷解决等方面进行阐述和探讨。
首先,工程与法律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二者相辅相成。工程实践中的建设、承包、运营等环节都需要法律的保障和规范。法律规定了工程项目的合法性、合规性,为工程实践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工程项目必须遵守法律和法规的要求,否则将面临罚款、刑事责任等法律后果。另一方面,法律也依赖于工程实践,只有了解工程项目背后的技术要求、实践经验等才能更好地制定和完善法律规定。工程与法律的相互联系促使两个领域不断进步和完善。
其次,法律在工程实践中的应用至关重要。工程实践中的各个环节都需要依法进行,否则将无法得到建设许可、竣工验收和投入使用。法律规定了工程建设的必要程序和标准,包括工程设计、环境影响评价、招标投标等。这些法律规定的实施不仅保证了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也确保了公平竞争和资源的合理利用。此外,在建设项目运营中,法律还规定了对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以及用工等方面的要求,保障了工程实践的可持续发展。
然而,工程实践中也存在一些合规问题。比如,在设计施工过程中出现违法行为,例如擅自改变设计方案、不符合建设规划等,这些都会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造成风险和隐患。此外,工程公司和个人也可能面临滥用职权、贪污行为等法律风险。因此,工程实践中必须加强合规意识,严格遵守法律和法规的要求,确保工程项目的合法性、合规性和风险可控性。
工程产品的安全设计是工程实践中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工程产品的安全设计是指在工程设计中考虑到产品的使用环境、性能要求以及人员安全等方面的问题,从而确保工程产品的安全可靠性。安全设计不仅仅是工程的技术问题,更是涉及到法律责任的法律问题。如果因工程产品设计存在安全隐患而导致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工程设计人员或公司将面临法律的追责和赔偿责任。因此,工程实践中必须将安全设计作为重要的环节,严格遵守标准和规范,确保工程产品的安全和可靠。
最后,工程纠纷的解决是工程与法律的交汇点。工程实践中难免会出现合同纠纷、施工纠纷、质量纠纷等,这些纠纷往往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法律在解决工程纠纷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既能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又能促进纠纷的公正和合理解决。因此,工程项目中应加强对纠纷预防和解决的认识,培养专业的法律意识和问题解决能力,以确保工程纠纷能以合法、公正、公平的方式解决。
总之,工程与法律密不可分,二者的关系互为依赖、互相促进。工程必须遵守法律规定,法律也依赖于工程实践的经验和技术,同时,工程实践中需要严格依法进行,关注合规问题和安全设计,以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最终解决工程纠纷。工程与法律的良好结合将推动工程实践的进步和发展。
工程与法律心得体会篇四
作为一名工程领域的从业者,工程法律对我们的日常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作用。在长期的实践过程中,我深刻地认识到了工程法律的重要性,同时也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和经验,接下来我将从五个方面来进行论述。
一、正确理解法律法规。
正确理解和遵守法律法规是每个从业者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在工程领域,我们需要遵守的法律法规有很多,如《建筑法》、《招标投标法》、《施工合同法》等。在实践过程中,我们要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深入研究这些法规的相关内容,尽可能地遵守法律法规,避免违法行为对工程造成的影响。
二、注重合同管理。
在工程领域,合同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管理工具。工程合同一旦签订,双方就有了明确的权利和义务。合同内容的规范、合法和公正性,直接影响到工程的质量和效益。因此,在签订工程合同时,我们应当认真审查合同内容,确保合同的完整性、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在履行合同时,要注意合同的履行期限、预算管理等事项,确保合同的顺利执行,避免产生纠纷。
三、重视过程管理。
过程管理是指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对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指导、监督和控制。过程管理的实施,可以有效地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防止出现各种问题和差错。在工程领域,由于工程项目涉及到多个环节和参与者,过程管理显得尤为重要。因此,我们要重视过程管理的实施,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监督和控制,确保工程项目的完美落成。
四、注重证据保全。
在处理工程项目纠纷时,证据保全是十分关键的。证据保全的实施,可以有效地帮助当事人证明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是争议解决的基础和保障。在工程领域,证据保全的形式多种多样,如图片、书面资料、录音录像等。因此,我们在工作中要注重证据保全,认真收集、整理和保护现场证据,保证证据的完整和真实性,以应对可能出现的纠纷。
五、加强交流合作。
在工程领域,一个工程项目通常需要多个团队或机构合作完成。各个团队或机构之间,需要不断地进行沟通和协调,才能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完成。因此,我们在工作中要加强交流合作,提高合作效率和质量。同时,我们还要充分借鉴和吸收国内外工程领域的优秀经验和先进技术,不断提升自身业务水平和能力。
总之,工程法律与工程项目的实际应用有着紧密的联系,是保障工程项目质量和安全的重要保障机制。通过对工程法律的深入研究和实践,我们可以不断积累经验和提升能力,更好地为工程建设事业服务。
工程与法律心得体会篇五
建设工程法是维护建筑行业秩序和保障建设工程安全的重要法律法规之一。作为一名从业多年的建筑工程师,我深切体会到了建设工程法在我工作中的重要性。在实践中,我不断总结经验,对建设工程法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心得。下面我将从合同管理、质量安全控制、争议解决、法律意识以及责任追究等几个方面,分享我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合同管理。
建设工程法对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提供了明确的规定和指导。我在实践中发现,合同管理不仅是保障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也是防止纠纷发生的关键。因此,我们要认真履行合同,确保双方权益平衡,并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进行管理。同时,对于合同中涉及的不明确事项,我们应主动与业主进行沟通,消除疑义,以确保各方对合同的理解一致。
第三段:质量安全控制。
建设工程法对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与安全要求也有详细规定,这为我们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在实践中,我意识到质量控制是工程建设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我们要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标准进行施工,加强施工质量监管,并切实落实好质量检验、验收等程序。此外,安全风险管理也是不可忽视的一环,我们要建立起全面的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建设过程中的安全。
第四段:争议解决。
在建筑工程项目中,争议是难以避免的。而建设工程法为我们提供了争议解决的法律依据。在实践中,我学会了与业主和其他利益相关方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商。当面临争议时,我们可以借助专业的法律服务机构,通过合法的途径进行争议解决。但更重要的是,我们要注重预防,通过合同和规范的执行,以及及时有效的沟通,尽量避免争议的发生。
第五段:法律意识和责任追究。
建设工程法的实施也要求我们有高度的法律意识。在实践中,我体会到了法律意识对于工程建设的重要性。我们要对法规进行深入学习和理解,时刻保持警惕,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应当始终保持责任追究的意识,认识到自己在工程项目中的重要责任,做到安全规范施工,维护好项目的整体利益。
结尾: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法是建筑行业中的重要法律法规,对于我们工程师的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在实践中,我们要注重合同管理,严格执行质量安全控制,善于争议解决,增强法律意识和责任追究,以确保建设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相信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建设工程法的实施将为行业注入更多活力,促进建筑事业的健康发展。
工程与法律心得体会篇六
建设工程法作为我国重要的法律法规之一,在规范我国建设工程市场秩序,保障建设工程安全和质量方面起着关键作用。在我与建设工程法相关的实践过程中,我深深体会到了其重要性和必要性。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的心得体会,以期对读者们有所启发和帮助。
第二段: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
在从事建设工程相关工作的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合法合规的行为对于项目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建设工程法对于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都有明确的法律要求和规定,这些规定能够为从业人员提供明确的指引,保障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通过合法合规的行为,能够避免产生法律纠纷和争议,保护当事人的利益,同时也有助于维护市场秩序的稳定和公平竞争的环境。
建设工程法在规定争议解决机制、合同管理、质量安全监督等方面,一系列条款的设立与完善为建设工程提供了保障。对于工程项目参与方而言,熟悉并理解这些法律法规的内容,是做好与工程各个环节相关的工作的基础。例如,对于合同管理而言,建设工程法要求合同的签订必须明确合同各方的权益和责任,且合同中的内容必须合法、合规。只有了解这些法律规定,我们才能在参与合同签订过程中做到明确权益,避免合同风险。同时,建设工程法还规定了工程质量安全的管理要求,以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深入理解建设工程法,将有助于做好与工程相关的各项工作,使建设工程的各方能够在合法、公正、安全的环境中共同发展。
第四段:体会到法律的约束力和保护力。
建设工程法对于各个参与方来说都有着明确的规定和要求。每一条法律规定背后都有其约束力和保护力。作为从业人员,我们在工作中需要自觉遵守、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我们也可以依靠这些法律法规保护自己的权益。在实践中,我深刻体会到,只有遵循法律的规定,才能真正保障我们自身的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好的法律法规能够为各参与方提供争议解决的途径,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通过在建设工程中的实践,我认识到合法合规的行为对于工程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建设工程法作为一项重要的法规,具有约束力和保护力。我们应该深入理解建设工程法的内容和规定,自觉遵守法律的要求,这样才能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维护自身权益和市场竞争的公平。同时,也需要加强对建设工程法的宣传与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对于法律的认识和理解,推动建立和维护一个法制化、规范化的建设工程市场秩序,共同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通过对建设工程法律心得体会的总结,我明白了合法合规的行为对于工程的顺利进行的重要性,同时也领悟到法律对于维护个体和市场权益的约束和保护力,并对进一步遵守法律、维护合法权益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工程与法律心得体会篇七
最近,我参加了一场建筑工程法律讲座,这次讲座为我打开了建筑工程法律知识的大门。我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优秀的建筑工程师,法律意识和知识的缺失将会成为我们之中的隐患。下面,我将会分享我的一些心得和想法。
第二段:法律意识是重中之重。
做建筑工程师,并不仅仅是要掌握技能,还要知道法律。无论是土地规划、设计还是建造,都是要受到法律的监管。因此,对于建筑工程师来说,法律意识是重中之重。在讲座中,讲师告诉我们要了解建筑工程法律的基本法规和法律标准。这不仅有助于规避风险,还可以确保工程的合法性。
第三段:法律知识和规章的重要性。
讲座中还强调了对法律知识和规章的重视。我们可以参考国家的法律标准和建筑工程的规范性文件,包括建筑设计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实施标准等。建筑工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是我们必须要重视的问题,因为这些不仅和我们的声誉有关,也和我们的生命财产有关。
第四段:工程建设必须遵守安全标准。
在建筑工程中,安全标准是必须遵守的重要因素。讲座中着重讲解了建筑工程中灾害防范、建筑高度、建筑质量、工程安全等方面。建筑工程中的不良事件经常发生,这是因为没有遵守安全标准。因此,我们必须遵守规范,维护建筑工程的安全性,保护人民的财产利益和人民的生命安全。
第五段:结论。
通过本次建筑工程法律讲座,我深刻认识到了建筑工程中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的重要性,更进一步加强了我对建筑工程安全性的了解和认知。我们在进行建筑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必须坚守安全、遵守规范、合法合规,才能够保障人民的利益和财产安全。
工程与法律心得体会篇八
建筑工程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领域,对于一个国家的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由于建设工程本身所含有的复杂性和技术性问题,建设过程中往往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为了帮助业内人士更好地掌握法律知识,我特意参加了一场名为“建筑工程法律讲座”的演讲。以下是我的一些体会和感受。
第一段,介绍背景,说明目的。
这次演讲是由我所在的工程公司组织的,希望能够让我们更好地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对工程管理中的风险有更加清晰的认识,以便更加高效地进行管理和决策。在本次演讲中,主讲人从法律适用原则、建筑合同、质量安全和施工过程中各种法律问题等方面展开了深入浅出的探讨,场上气氛十分热烈。
第二段,介绍讲座内容和讲师水平。
主讲人首先介绍了不同类型建筑工程所适用的法律体系,以及在实践中所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随后,他对建筑工程合同的各种要点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强调了合同起草中必须注意的内容以及对于合同纠纷所需采取的合法手段。同时,他还讨论了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问题以及施工过程中的法律风险等内容,对于实际工作中常见的问题提出了明确的建议。
第三段,总结讲座收获。
在整个讲座过程中,我深刻地认识到,建筑工程领域的法律问题与工程管理的效率和商业成败密不可分。只有在掌握足够的法律知识的基础上,才能在施工过程中发挥出最大化的价值,并做到在法律和商业层面上的双重保障。因此,在我看来,这次讲座对于指导我们精细化工程管理、加强风险控制等方面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第四段,从实践中总结法律意义。
作为一个从业者,我深知法律规定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重要地位和应用价值。在不可避免地发生法律纠纷时,理性、有效的解决方案往往与对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密切相关。因此,我对本次讲座中关于法律应用的分析非常重视,并将在日常工作中运用所学知识提高自己的法律能力和实践水平。
第五段,总结。
总之,这次讲座对于我个人而言是十分宝贵的经验,让我进一步加强了对法律和建筑工程之间的关系的认识,同时有助于提高我在工程管理中所需的法律能力和责任心。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进一步探究建筑工程与法律之间的关系,并将所学知识持续应用于实践当中,使自己在工程建设方面的能力和水平更上一层楼。
工程与法律心得体会篇九
工程与法律是密切相关的两个领域,作为一名从事工程行业的从业者,我深深体会到了工程与法律的紧密联系。在实践工作的过程中,我意识到了遵守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并且感受到了法律知识对于工程的指导作用。通过与法律部门的合作和学习法律知识,我逐渐理解了工程与法律的交融,并从中获得了很多心得体会。
首先,工程与法律的关系不可分割。工程行业是一个高风险、高技术含量的行业,涉及到的问题十分复杂。而法律则是对社会行为进行规范的制度,涉及到的领域广泛。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包括合同纠纷、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保护等多个方面。只有通过法律手段,才能保障工程项目的合法性,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而对于法律也是如此,在制定法律时必须考虑到工程实施的具体情况和需求,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因此,工程与法律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
其次,工程与法律都强调预防和风险管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预防和风险管理是十分重要的。只有在合同签订前充分了解并合理评估各种风险,才能在合同中明确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以降低各方的风险。法律也是如此,在法律规范中,对于各种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已经进行了明确规定,以便对违法行为进行打击和制裁。因此,工程与法律都重视预防和风险管理,并通过各种措施减少风险的发生。
此外,工程与法律都追求公平和公正。工程规划、设计、建设等环节,都需要遵循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各方的权益应该有明确规定,并按照合同执行。而法律也是如此,法律无论是在立法过程中还是在司法实践中,都强调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保障每个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工程与法律追求公平和公正,为实现社会的公共利益提供了制度保障。
最后,工程与法律的结合需要不断学习和提升。工程行业面临的问题日益复杂,法律发展也是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只有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法律知识,才能更好地应对工程实施中的法律问题。作为从业者,我深刻认识到了不断学习的重要性,并且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我逐渐提升了自己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因此,工程与法律的结合需要我们不断学习和提升,以适应时代的发展和工程行业的要求。
总而言之,工程与法律是密不可分的两个领域,它们在实践中的结合让我深刻体会到了法律对于工程的重要性。工程与法律的关系不仅仅是一种制度安排和配套,更是一种思维方式和行为准则。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学习和深化对法律的理解,将法律知识运用到实践工作中,为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更好的保障。
工程与法律心得体会篇十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你们好。很高兴也非常感谢领导能给我这次宝贵的机会与大家交流关于学法的一些心得体会。在前一阶段的学习中,我主要是从法律的历史渊源以及总体框架入手,了解了中国的法律体系的相关知识,下面我对我这一阶段学习的情况做一个总结,重点说说自己学法的一些心得体会,不当之处请各位领导和同事批评指正。
我国的法律历史源远流长,最早的一部法律可以追溯到夏朝,距今已有四千多年的历史,由于处于奴隶社会,所以当时的法律神权色彩极为强烈,到后来的封建社会,重刑、严刑思想占了法律体系的主导地位,法律逐步走向残酷,例如我们都知道的中国历史上最严酷的死刑-凌迟,就出现在这一时期的宋朝,到清末变法,标志着中国近代法律的开始,这一阶段的法律主要体现了废除旧法,提倡男女平等的思想。而在我们所处的当代,我们所说的法律,用通俗的话讲就是为了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保障正常的人身权利、自由,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一种约束性的、规范性的、惩戒性的条文。由此可见,法律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是息息相关的。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与世界交往的日益频繁,加上我国自主择业以及流动人口的激增,矛盾的发生与日俱增,不可避免的出现了各种因矛盾而导致的纠纷、损害和诉讼,要合理的、合程序的、合乎规范的来解决各种各样的的问题,就必须依靠法律手段来实现。
为解决社会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也为了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自九届全国人大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了近60件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其中构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7个法律部门中基本的、主要的法律大多已制定出来。这7个法律部门是: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可以说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主要就是有这七种部门的法律构成,但是在谈到对我国法律体系所应包含的具体内容时,社会上却存在分歧,主要有以下两种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我国的法律体系应该只包括宪法和法律,不包括其它规范性文件,也就是说法律体系只应当是由法律规范所构成的体系。另一种观点认为:我国的法律体系不仅包括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还包括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规范性文件。
我国的立法法对这个问题作了合理的解释:他的主要意思就是说,法律的制定是为了创设权利义务规范,而行政法规的制定则是为实现法律所创设的规范服务。由此可以看出,我国的法律体系,只能是由法律规范所构成,一般意义上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规范,不能看作是国家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
通过近期的学习,我收获很多,能够对我国法律制度建设的现状有一个客观清醒的认识。体会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我觉得对法律知识的学习贵在坚持,我们应该注意时时刻刻学习法律,不要等要用法律的时候才意识到自己法律知识不足,出现那种书到用时方恨少的尴尬局面。第二:我们学法的目的是为了懂法,而懂法的目的就是为了学会用法。这就需要我们领会法的实质,理解法的内涵精髓。我觉得在学习法律的时候,完全可以联系自身实际,结合自身体会,加以通读、领会和贯穿。虽然有些法律条文不需要一字不落的背下来,但是个中脉络要领会清楚。同时还需要我们日常生活中多听多看、多观察、多积累。第三,就是:学法重要,普法更重要!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不懂法的人,例如有的人明明自身的权利受到了侵犯,却不懂的用法来保护自己,只得忍气吞声,影响了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秩序;还有的人意气用事,感情为先,触犯了法律还振振有词;更有甚者,视法律为儿戏,肆意践踏。这就要求我们每一个人应该从自身做起,利用自己学法所拥有的知识向他人宣传,引导他人自觉学习法律,只有人人都懂法,社会主义社会才会沿着和谐社会的道路更快更健康的发展。
尤其是今年年底,我市县乡两级人大将面临换届选举,其中就要用到《选举法》、《组织法》等多部法律知识,我觉得这对我们这些工作人员来说是一个契机,也是一次考验,我们应该在干好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空闲时间,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在换届选举工作正式开始之前,最大限度的把准备工作做好,我觉得是不是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去做:
第一,尽快熟悉换届选举工作的程序,这其中最好的办法就是查找并学习往年换届的相关资料,熟悉整套工作的流程,将程序搞明白之后,根据自己的理解画一个流程图,这样就对以后的工作进度一目了然,做到心中有数。
第二,对换届选举工作所涉及的法律,我们不应该仅仅局限于单纯的看,而是应该将法律脉络和所涉及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办法有条理的整理出来,记录到笔记本上,在日后工作中多学多看,这样才可以加深对法律的理解。
搬往年做法而导致工作失误的现象,也只有这样才可以真正成为领导的好助手!
工程与法律心得体会篇十一
法律是一个重要的社会制度,是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基石。作为普通公民,我们需要对法律有一定的了解和认识。在日常生活中,不仅需要遵守法律规定,也需要懂得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对于我个人而言,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我也有所体验和感触。
第二段:法律的约束力。
在了解法律的同时,我们也需要认识到法律的约束力。法律对每一个公民都有约束力,无论是财产权利、人身安全、隐私权利等,都有由法律来保障和维护。而我在生活中遇到类似的问题,比如有人侵犯了我的隐私权,我通过了解法律的相关条文,向有关部门投诉,并最终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正是因为有了法律的保障,我们才能够更为自信、有力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第三段:法律的限制与权利。
当然,法律的规定不仅有约束力,还有相应的权利和限制。比如,我们在享有自由权利的同时,也要遵守相应的法律规定,不得侵犯他人的自由。同时,我们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同时,也需注意把握度,不可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在这一点上,我深深地感受到,法律的规定一定程度上也需要我们自觉地履行和遵守,这样才能够更好地在社会中安稳、和谐地发展。
第四段:法律的适用。
法律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而法律的适用也是相对而言来说比较复杂的。在生活中,我们也需要针对具体情况作出具体应对的措施。比如,如果在某些情况下法律的规定比较模糊,或者有些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在适用上不够一致,那么我们需要通过更好的了解和研究,为自己的行为做出更为科学和合理的选择。
第五段:总结。
通过上述的阐述,我相信大家也已经对法律有了一定的了解和认识。对于我们普通公民而言,只有更好地理解和遵守法律的规定,才能够在日常生活中更为顺畅和愉悦。因此,我们也应该积极地了解和学习法律知识,为自己的生活保驾护航。最后要说明的是,千万不要因为自己的某些行为可能涉及到一些法律和规章,而对法律和法规抱有恐惧心理。只有在正确地处理好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关系上,才能够走在一个健康、积极向上的道路上。
工程与法律心得体会篇十二
法律作为社会管理的体系,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民权益至关重要。在我和大多数人的印象中,法律是用来处理纠纷和惩罚犯罪分子的工具。然而,随着个人生活逐渐与法律接触,我渐渐意识到法律的意义远不止于此。法律不仅给予人民公正的裁判,更是规范社会行为的准则,使人们能够在一个公平、安全、有序的环境中生活、工作和发展。通过遵守法律,我逐渐明白了它对于社会的稳定和进步的重要性。
段落二:法律的约束与保护。
法律的存在将人们的行为纳入到一种规则之中,使人们知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法律与道德相互补充,将社会行为框定在道德的边界内。在与他人的交往中,法律充当了一种约束和保护的角色,使我不敢轻易伤害他人的权益,也更加懂得去维护自己的权益。通过与法律的接触,不仅培养了我的责任心和尊重他人的意识,也让我学会了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不让自己受到不公正对待。
段落三:法律的公正与平等。
公正和平等是法律的核心价值观之一。法律作为人民的公器,应当无私地对待每一个人,无论其身份、地位或财富大小,法律都应公正地对待所有人。法律的公正和平等是保障人民平等权益的唯一方式。通过参与法律实践,我亲身体会到了法律的公正性和平等性。在法庭上,法官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当事人,而不受外界因素的影响。每个人都有机会享受到法律庇护,并得到公正判断。这让我深刻意识到,无论个人的力量如何微小,法律都将给予每个人公正对待。
段落四:法律的改革与进步。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法律也在不断进行改革与进步。法律的改革是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和人民的需求,提高社会管理的效率和公正性。作为普通人,我开始了解到法律改革对社会的重要性。法律的不断进步使人们能够更好地享受到公正的裁判和权益的保护,同时也鼓励了人们更加积极地参与到法律实践中去,保障自己的权益和社会的公正。法律改革的进步让我对法律充满了信心,坚定了我参与立法和法律实践的决心。
段落五:个人的法律责任与担当。
作为每一个公民,我们都应当肩负起个人的法律责任和担当。遵守法律,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而更重要的是,我们应当用法律的科学思维方式去看待和解决问题,用法律的手段去保护自己和维护社会的正义。参与法律实践,不仅能让我们更好地理解法律的精神,更能让我们成为法律的拥护者和维护者。作为未来法律规则的参与者和倡导者,我将时刻铭记个人法律责任,努力为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发声。
总结:
通过与法律的接触和实践,我认识到了法律对于每个人以及整个社会的重要性和意义。法律的约束和保护,公正和平等,法律的改革与进步,以及个人的法律责任和担当,都使我在法律领域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和体会。我相信,只有通过不断地学习和实践,我们才能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法律,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
工程与法律心得体会篇十三
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未来。教育和培养青少年是中华民族永恒活力和活力的基本计划,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工程,是全党和全社会的.共同社会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培养和教育,为青少年的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使一代又一代的青少年健康成长。一切为了孩子,为青少年营造和谐安全的学习氛围,一直是我们学校的重点,也是我们教师德育的重点。
学校将中小学交通消防安全教育、食品卫生安全教育、未成年人保护、财产安全教育等内容列为教育重点,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选择合适的法律教育内容,法律教育与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学生假日社会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进一步提高学校法律教育的针对性,使法律教育深入各方面,努力全面无遗漏。
当然,法律教育不仅要向青少年宣传遵纪守法的意义,还要让他们认识到法律不仅是对自制行为的约束,也是捍卫尊严和权利的有力武器。法律教育应该传达这样一个信息:法律,我们的学校、家庭、社会有强大的法律保护网络,始终规范我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调整各种社会关系,只有自觉遵守法律,健康成长,有良性发展。
工程与法律心得体会篇十四
下年五月十六日下午,春晖家园计划的法律知识培训学习结束了,对于此次的培训学习,我想我只能用受益匪浅这四个字来形容了。_级毕业生现就职于安徽省睿正律师事务所的杨阳的博文广识、生动讲解、精彩案例无不在我的脑海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同时,我也敬佩于杨阳作为一名律师的职业道德,也感动于他愿意为春晖家园计划做无偿的法律顾问。
本次培训学习,使我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意识,增强了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下面就此次精彩培训学习所得谈几点体会:
杨阳首先介绍了对留守的儿童普法教育有助于儿童法制意识的养成以及社会稳定的维护,他从三方面进行了阐述,一是留守儿童的普法教育,二是志愿者支教过程中面临的法律问题,三是其他法律知识交流——以婚姻法为例:从结婚、财产分配以及离婚三方面的注意事项进行阐述。所以我认为,在接下来的支教工作中要充分把法制内容、教育契机在各学科的教学活动中,有意识、有计划地渗透进去,增强学生的相关法律知识和法治理念的教育,激发学生法制情感,培养学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习惯和能力。
万以上,贫富差距大,社会安定程度呈下降趋势,农民工的权益受剥夺、受侵犯。而《劳动合同法》恰恰是在总结了我国的立法经验,借鉴国外的成熟做法,根据劳动关系中的突出问题,开门立法,所以,它是一部切合实际的好法。《劳动合同法》的主要亮点:
一是强化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强资本,弱劳工是最最典型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保护的正是劳动者、弱者的权益,但也绝对不是但方面的保护和过度保护,而是通过恰当、适度调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关系,在劳动关系双方面都保护的同时,倾斜保护劳动者。二是扩大了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将民办非企业纳入,对事业单位做了灵活处理,规范了劳动合同的形式,强化了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定立中的责任,对事实劳动关系作了明确的处理。在劳动合同期限上遏制了劳动合同的'短期化,进而解决了因劳动合同不稳定,造成劳动者心态不稳、素质低、质量低、用人单位不愿培训等弊端,从根本上解决了劳资双方的矛盾关系,对于推动企业以及社会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都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的深远的历史意义。
然后,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道德是由一系列法律和细节技术保证的。如果一个国家更依赖法律和专业机构来保护普通人,好心人才会越来越多。事实上轻易指责一个社会的道德滑坡过于武断,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事在我们的社会每天都会发生,因为救助他人而牺牲的人更是不胜枚举。尤其当时的心态,他们都会说这没什么,换了谁都会这样做,这就是人类的一种天性。我们的法律规则中对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行为有着明确的褒奖条例,对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人员也有着详细的保护措施,只有这样,才会使得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事迹越来越多地延续下去。
工程与法律心得体会篇十五
为加强系统专门化队伍建设,提高监管队伍依法监管的能力和水平,提高系统法制人员的业务水平,xxxx日至xxxx日,市局组织系统相关人员赴xxxxxx开展法制工作培训,我有幸参加了此次培训。
培训虽短,但给我留下了非常难忘的印象,五天来,我认真聆听了xxxxxx等人就中国法制社会、职务犯罪、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以及证据的基本理论等知识的讲解,增强了我的法律应用能力,受益匪浅。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体会。
一、通过培训,使我进一步认识到法制培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要建设一支过硬的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加强法制理论培训是非常必要的。因为在我们现阶段行政执法的过程中,虽说我们已经在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清理行政执法依据,不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的力度和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手段,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但事实上,在我们的执法过程中还是存在一些法律法规的制定上有一些不完备的情况或者漏洞,行政执法队伍业务水平有待提高,行政执法监督亟待加强等问题。而且,从行政执法部门人员的角度来说,只有整个行政机关的大多数人员都有了依法行政的思想意识,自觉地行动起来,这些自觉地的行动才会汇聚成一股汹涌的力量,推进依法行政事业向前发展。从这个层面上来说,加强法制理论培训显得尤为重要。
二、通过培训,使我进一步地意识到自身的不足。这次培训,老师除了讲药品监管相关的专业法律知识,也讲了一些证据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案件审理等相关的法律知识,这些法律知识由于平时在药品、医疗器械监管中用得不多,所以也不是很熟悉。但是通过老师的讲解,发现其实这些法律之间还是有一定的关联,在处理一些案子的时候,需要对这些法律融会贯通。因此,我觉得平时除了要学xx本部门的法律外,也要掌握其他相关的一些法律法规,这样才能更好的开展案件审查工作。总之,这次培训不仅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充实和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与业务能力,提高工作的理解力、执行力和创新力;而且也是对自己以往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梳理。
三、通过培训,使我进一步运用所学知识提高工作能力和方法。学以致用,学xx的主要目的是应用,通过学xx结合实际,立足岗位创优,把所学的东西转化为工作开展的思路和方法,促进工作取得实效的本领和能力,提高工作效率,这才是培训的根本目的。作为一名法制人员我深刻地认识到自已身上的责任更加重了,要确保每一件经手的案件均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正确;质量上严格要求,精益求精,力求无错案的发生,使每一个执法案件都经得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该说,这次培训使我认清了自己岗位的重要、认清了自身的不足和努力方向,拓宽了视野,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站在更高的角度去思考自己的职责,严把案件审查关,充分发挥法制员的作用。
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必要性。通过培训,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彻底找出自己思想、作风、制度、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增强自我的法律意识,能够做到面对诱惑不为之所动,严格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
现代社会是知识竞争的年代,只有不断学xx,不断掌握新的知识,才能到达新的高峰。这次培训就给了我们一个非常好的学xx平台,营造了”我要学“、”认真学“的良好学xx氛围。
工程与法律心得体会篇十六
作为学生,尤其是中学生,他们心中有许多美好的愿望和梦想。但试问有多少人实现了自己年少时的梦想?很少!那是为什么呢?因为在我们对学生进行理想教育时,往往流于空泛,简单的让学生想象或讲出自己以后的理想是什么?那么至于怎样实现自己的理想,我们却没有告诉学生。
不是因为孩子们没有梦想,而是他们只拥有梦想而没有目标。有人说:“成功的第一法则就是把梦想变成目标,”
由此可见,梦想与目标有着十分重要的区别。梦想就像写在沙滩上的字,被海浪一冲就变得无影无踪,而目标如同刻在岩石上的字,即便历经风雨依然清晰可见,因此我们想让学生实现梦想,就要让学生吧梦想变成目标。
怎样把梦想变成目标呢?
第一,目标要量化比如应让学生树立学好英语的目标,那就让他们多记单词,怎么个多法呢?应该达到多少?这就是量化。
第二,目标要有时间的限制 比如在七年级第一学期的词汇量要达到500多,那么再进一步细化,每天记多少个,实现了就达到了目标。其他科目也一样。
第三,我们要对学生制定科学目标就应该考虑一下几点,首先为学生描绘出发展前景,有了榜样就有了希望和动力,学生才肯心甘情愿的学习,因此在制定目标时因给出相应的榜样和发展前景。其次,目标要容易理解和操作。
只有在一个个既明确又易于操作的目标的指引之下,循序渐进,我们的梦想就会在不远的将来变成现实。
中学生学习法律心得(2):
闻名教育家陶行知说:“从生活与教育的关系上说,是生活决定教育。从效力上说,教育更通过生活才能发出力量而成为真正的教育。” 教育承担了使每一个社会成员社会化的重任,对中学生的法制教育在其中的意义更是毋庸置疑。
人生在世,难免遇到难以抉择的时候,但,当你正处于十字路口不知道该何去何从时,你将做出如何决择?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而选错了道路使自己后悔一生,尤其是我们青少年。在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的今天,应试教育的阴影仍然存在,不少学生成了应试教育条件下的失败者。他们年龄还小,心理压力大,心理发展很不稳定。
在他们身上,容易养成不良习惯,发生违法行为,加上一些学校应试当先,忽视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极易导致上述学生造成或轻或重的法律后果,使得青少年犯罪率越来越高。因此当前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充实和完善学校对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加强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尤为重要。
.在我们身边,一些同学老是犯错误,法律纪律观念淡薄,屡教不改。认为:只要自己不去杀人放火就行了,犯点小错误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不过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偷油,大时偷牛。”
这就告诉了我们: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随意做损坏公物,打人,骂人,甚至偷窃等坏事,不仅仅是给你个人的形象抹黑,而且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收集你失去辨别善恶的能力。渐渐地,你就会情不自禁地犯这样那样的错误。如果你不能够痛改前非,继续发展下去,那些恶习就会在你心理根深蒂固,而且会越变越严重。到时,你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等待你的,就只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监狱了。
人之初,性本善。但由于后天所处的环境不同,性格也会变得迥然不同。作为青少年的我们,正是学习知识,树立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时候。我们更应该学法,用法。学习法律是为了防止自己由于无知而触犯了法律,用法则是用法律来保护自己,不让自己受到伤害。 多数中学生都希望获得相关法律知识,对法律问题感爱好,但却对法制教育感到困惑。我对本班级的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发现所有学生都希望学法、懂法、用法,但普遍对法制教育存在不同程度的困惑。所以我们应该主动地,自觉地去学习法律。其实学习法律的方式很多:可以看法制节目,可以听法律讲座,也可以阅读相关书籍。
总之,只要我们肯去学,就不会不懂法。同学们,作为新时代的接班人,作为祖国的希望,作为青少年的我们,为了我们能够健康成长,为了我们美好的明天,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严于律己,改掉不良习惯,学法守法,做一个合格的当代中学生吧!
工程与法律心得体会篇十七
第一段:引入法律的重要性和影响力(200字)。
法律是人类社会的基石,它以其普遍性和权威性保障着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作为法律从业者,我深深感受到法律对个人和整个社会的重要性和影响力。通过多年的切身经历,我逐渐认识到法律对于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保护人民权益的重要作用。同时,我也深刻体会到法律领域的挑战和责任,需要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以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第二段:培养法律意识的重要性(200字)。
培养良好的法律意识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法律意识是指个人对法律规范的认知和尊重,以及在行为上与法律保持一致。在日常生活中,遵守法律规定成为了我不可或缺的准则。只有当公民普遍具备法律意识的时候,才能够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保障社会的稳定和谐。对于法律从业者而言,更需要具备高度的法律意识,时刻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以上法,非法即法。
第三段:法治社会中的法律途径(200字)。
在一个法治社会中,法律是解决问题的重要途径之一。作为法律从业者,我经常应用法律知识和技能,帮助客户解决纷争和争议。通过专业咨询、起草法律文件、代理诉讼等手段,我积极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然而,我也经常面临着法律途径的局限性和不足之处。有时法律不能完全解决问题,需要和其他领域的专业人才进行合作,共同找到最佳解决方案。
第四段:法律从业者的责任和挑战(200字)。
作为法律从业者,除了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技能外,还需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我们承担着维护公平正义和保障人民权益的重要任务,需要随时准备应对复杂的法律问题和挑战。在法律职业中,我们经常面临各种冲突和压力,需要冷静、客观和公正地处理。同时,法律职业也要求我们不断学习、自我提升,与时俱进,以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第五段:个人的法律心得和未来展望(300字)。
通过多年的实践和学习,我逐渐形成了自己的法律心得。首先,要善于思考和分析问题,深入理解法律的本质和目的,才能更好地运用法律解决问题。其次,要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关注法律最新动态和变化,保持与时俱进。最重要的是,要以公正和道义为准则,坚守法律职业的底线和纪律。只有如此,才能够真正发挥法律的作用,为社会和人民的福祉做出更大的贡献。
在未来,我希望能够继续投身法律事业,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为社会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同时,我也将继续努力学习和提升自己,不断完善自己的法律素养,以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奉献,能够为法治社会的建设和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总结:法律对于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保护人民权益起着重要的作用。作为法律从业者,我们理应具备良好的法律意识,遵守法律规范。同时,我们需要认识到法律途径的局限性和不足,与其他领域合作,共同找到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法律从业者的责任和挑战需要我们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通过不断的实践和学习,我们可以形成自己的法律心得,为社会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并为法治社会的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
工程与法律心得体会篇十八
我于6月13日参加由智联招聘hr学院举办、徐义成老师主讲的《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培训课程。《劳动合同法》虽从一审到四审经过激烈的争论,在社会上产生强烈的反响,颁布后也出现一些反对的声音,但最终还是于20xx年1月1日正式实施生效。该法的目的就是为了避免合同短期化、用工不签订劳动合同等问题的出现,最终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从其立法思路上看,更倾向于保护劳动者。结合所讲内容、学院实际情况及在工作中所遇到的实际问题,现从人才引进、入职培训、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解除、档案及社会保险的转移等几个方面做一总结汇报。
我院每年都参加全国各地组织的大型招聘会,从中选拔一批优秀的人员充实学院教职工队伍。在人才的引进与选拔上,应从其“才、学、识、德”四个方面综合考察,决定录用与否。录用时应对其学历、学位、职称、工作经历、专业技能、是否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档案及保险情况做一属实了解。以上内容在学院现有的职工登记表已有体现。若能在职工登记表加上有本人签字申明的“本人所填内容若与事实不符,愿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为最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就有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的规定。根据劳动者所填带有本人申明的职工登记表,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现该劳动者对其情况有所隐瞒或者是所填内容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那么单位就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劳动者以欺诈的方式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之订立合同的,合同无效,从而单位可解除与之所签劳动合同而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新员工报到后,学院依照惯例组织岗前培训。对学院现有规章制度的培训也为其中应有内容。《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依据法律规定结合我院情况,在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培训时,就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参加培训人员等内容设置签名簿,使其签字认可已对所培训内容有一个基本的了解。签名簿留存,以备后期使用(仲裁时的依据)。或者对已有的规章制度、重大事项决定汇编成册,人手一册,使新员工知晓其内容(签字领取)。对于新制定并决定实施的规章制度,以部门为单位,由部门负责人在适当的时间组织全体人员学习,签字后留存该文件。单位依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是可以作为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也是管理劳动者的重要依据。劳动者若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单位可以依此为据,解除与之所签合同,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订立时间的选择
签订劳动合同或是提前签订合同,或是报到之日签订,但最迟应为劳动者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现有部分入院工作已超过一个月的工作人员,单位尚未与之签订劳动合同,这就存在一定的风险。这部分人员如在入院一年内离开本单位,向学院主张两倍工资的经济补偿,单位将处于不利地位。08年5月1日实施的《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仲裁时效为期一年,仲裁不再收费,个别情况之下一裁终审,这都有利于劳动者向仲裁委申请仲裁。这种情况曾在学院发生过,为避免这种情况的重复出现,最好在近期与这部分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试用期的约定
试用期时间的确定主要依据的是合同期限的长短。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能超过两个月。我院的实际情况也是这样,一般的合同期限都是一年以上三年以内。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下浮一定额度的约定也符合《劳动合同法》二十条不低于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的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在试用期期间也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在试用期期间,只有劳动者在以下情况之下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合同,解除时应向劳动者说明理由,除此之外的其他理由都不可以解除。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合同期限的约定
我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情况下都在一年以上三年以内。对于08年1月1日之后新引进的人才,应合理确定合同期限。在该合同期限之内,单位对其进行考核,如果综合考评不合格或是不理想,合同期满后坚决不再与其续订劳动合同(当然,单位会为此而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确立依据是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及本人解除、终止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即每满一年支付其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为半个月工资)。如继续与之续订合同的话,续订合同期满后,单位就会丧失不与之续订合同的主动权,那么单位必须与之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而将处于被动地位。
4、工作时间的约定
根据相关规章规定{劳部发(1994)503号文},工作时间分三种工作制,即标准工作制、综合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在一般企事业单位都实行标准工作制。该规章第五条对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的单位有一定约定。如果对我院部分行政管理岗位的职工实行综合工作制的话,尚需取得劳动行政部门对实行该工作制的同意,并取得相关批件。
5、违约金的约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二十二条、二十三条规定,只有在“服务期”和“竞业禁止”两种情况下方可约定违约金。除此之外,对于新签订的不存在以上两种情况的工作人员,不再约定违约金。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可能会将在机电工程系的实验室、研发中心、实习工厂工作的部分专业人员输送到外地进行专项培训,对这部门人员可以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并签订有关培训协议。对于《劳动合同法》实施前订立且在该法实施之后继续存续的劳动合同的违约金条款,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理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第二十六条的立法倾向,属无效条款。新签订的劳动合同一式三份,单位两份,劳动者一份。劳动者本人在领取合同书时,需有本人签字,以视为送达。未送达者,视为未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连续两次订立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劳动者没有法律规定的九种情形(见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之外,在第三次签订时,单位应当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非劳动者本人提出订立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本人几乎不会提出订立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提出,应使其出具书面申请,单位保留其材料,为避免以后出现纠纷。因为《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我院08年1月1日之前签订的部分劳动合同在今年7月份到期,明年也将有一部分人员的(主要是06年接收的在系部承担教学任务的研究生)合同到期。经考查了解后,单位如果同意与其续订劳动合同(该同志已在学院工作一定时间,工作表现好、工作能力强、人品较好),在续订时,合同期限的约定最好能长一些。因为这是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第一次订立劳动合同,那么单位还可以在续订后的合同期限内对这部分同志进行充分的考察和了解,然后决定在续订合同期满后是否与之继续签订合同。
如果考核结果不满意,那就可以和08年1月1日之后签订的合同一样在合同期满后不再与其续订。经了解后,如果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部分职工不很满意,因各方面原因不便于在合同到期之时解除合同,那么可以与之签订为期一年的合同,以观后效。
合同到期后,如部门负责人不能实际确定具体人员的去向,应制做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书上应明确在什么时间之前去人事处办理续订合同手续,逾期不办理,视为不同意续订合同,单位也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对于劳动者来说,只需提前三十天履行书面告知义务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即可。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情况之一的(与单位关联比较大的主要有: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为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并由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对单位来说,以下情况可以解除:
(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若单位向劳动者提出,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2)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即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拘留、监视居住、逮捕、劳动教养除外)。解除时,单位不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3)非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解除时,单位须支付补偿金。
(4)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本条不适用于我院实际情况。解除时,单位须支付补偿金。另外,单位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还包括: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须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根据该规定,在今年合同到期人员当中,单位不同意与之续签的部分人员,应支付经济补偿金。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应依法送达,送达方式有当面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未经邮寄送达,直接公告送达,该送达无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十五日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法律并没有规定,建立劳动关系时必须调入档案,对于学院非主要工作岗位尤其是户口不再本地的员工,不宜调入本人档案。不调入本人人事档案,不属于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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