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溺水督查方案(专业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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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溺水督查方案(专业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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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好的方案需要考虑到各种因素,比如时间、资源和风险等。制定方案需要团队的共同协作和努力,不能一个人的主观意见。每个方案都有其独特的特点和优势,我们应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和调整。

防溺水督查方案篇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第十三次党代会、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和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更好地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确保全年工作目标如期实现,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的安排,决定对上半年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督查。各乡镇、各部门要通过本次督查,了解真实情况,查找差距,分析原因,追加措施,确保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6月21日至6月28日。

(一)党建工作情况(责任单位: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县直机关工委、县委党校)。

(二)《政府工作报告》的各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工作任务及责任单位见巴政办发[xx]11号)。

(三)州县实事完成情况(工作任务及责任单位见巴政办发[xx]11号)。

(四)全县45个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工作任务及责任单位见巴政办发[xx]4号)。

(五)全县产业发展进展情况(责任单位:产业工作专班及相关部门、乡镇)。

(六)“三大战役”进展情况(责任单位:*工业园区、县旅游局、县建设局)。

(七)信访、综治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单位:信访局、综治办、安监局及各乡镇、各部门)。

(八)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困难及建议(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第一组:负责督查沿渡河镇、溪丘湾乡、东壤口镇、官渡口镇。组长:谭祖锋,成员:覃业东、张孝勇、税锋、侯培军、张世元,车辆:政府办、交通局各1台。

第二组:负责督查信陵镇、茶店子镇、绿葱坡镇、大支坪镇。组长:薛昌斗,成员:黄本槐、税世春、向真典、王先银、刘传俊,车辆:县委办、党校各1台。

第三组:负责督查野三关镇、清太坪镇、水布垭镇、金果坪乡。组长:谭显爱,成员:向秀忠、高云、向贤明、谭明平,车辆:人大办、财政局各1台。

第四组:负责督查县直相关部门。组长:陈正顺,成员:单大礼、汪义柏、谭本华、王祖迁、贾锐治,车辆:政协办、发改局各1台。

(一)听取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各部门对督查事项的书面情况汇报。

(二)对照相关文件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责任单位,查看资料并实地检查。每个乡镇以随机抽样的形式抽查3个村,每个村2个组。重点项目建设必须到现场了解。

(三)各组督查内容有交叉的,分头督查,互通情况,督查结束后共同汇总。

(四)督查组现场与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相关部门交换意见,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并限期整改,对未完成上半年工作任务的要提出整改措施,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上报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

(一)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根据督查的重点事项,逐项对照检查,将各项工作详细的进展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及对策建议,结合巴政办发[xx]27号文件要求,形成半年工作总结,于6月25日前通过电子政务网报县委办秘书科(联系人:谭先吾)、县政府办公室综合科(联系人:田祚立)。县发改局、县统计局要一并提交重点项目完成情况通报和半年经济运行情况分析。

(二)督查工作专班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认真负责,作风扎实。严禁不深入实际,闭门造车,弄虚作假,确保督查结果真实。督查结束后,各督查组要将本组督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6月28日前报县委办、县政府办汇总。县委办侧重汇总党建工作情况、信访、综治和安全生产情况、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和建议。政府办侧重汇总《政府工作报告》的各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州、县十件实事完成情况,45个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产业发展进展情况,“三大战役”进展情况。

(三)严肃纪律。督查工作专班工作时间内禁止饮酒,不准赌博和出入娱乐场所。各单位抽调人员要服从安排,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防溺水督查方案篇二

通过深入持久的督查行动,进一步促进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和“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促进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政府部门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提高事故预警和应急救援能力,完善特种设备安全长效机制,促进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确保奥运会前后我市不发生有社会影响的特种设备事故,全年不发生重大事故,全面完成今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目标。

此次督查采取企业自查和当地镇政府、主管部门与质监部门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当地镇政府、主管部门应根据我局“关于印发《20xx年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质技监特发[20xx]1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要求,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深入开展特种设备隐患自查、自纠、自治。并在每月2日前向我局报送《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月报表》(附件1)。在此基础上,各镇政府、主管部门与质监部门应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专项督查。

督查的主要内容:各镇政府各主管部门按照《实施方案》督促相关企业进行隐患排查,落实安全责任等工作情况,隐患企业的隐患台帐建立及整改、销号情况。监督检查的重点:有易燃易爆、剧毒介质的化工生产企业,气体生产(含充装)单位,液化气体槽罐车使用单位,小型锅炉,冶金企业的起重机械,游乐设施,人员聚集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以及所有重点监控设备。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百日督查行动;分管负责同志要把百日督查行动作为推动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抓手,全力抓实、抓紧、抓好,深入一线指导监督检查工作;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检验、质监专职执法机构、法制机构,以及安全监察协管员、安全监管员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团结合作,共同完成特种设备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各项任务。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要基本完成5%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所有重点监控特种设备以及气瓶充装单位的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要依照《特种设备现场监督检查规则》,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严谨、规范地查处安全隐患,实现隐患治理有效闭环,做到隐患处理件件有着落,个个可跟踪。发现重大隐患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坚决治理,不留隐患。各镇政府和主管部门要重点解决影响本地特种设备安全的突出问题,重点治理政府关心、群众关注、易造成群死群伤、屡禁不止、屡打不死的特种设备安全“顽疾”。

(三)统筹安排、狠抓落实。要把隐患治理与推进安全责任体系建设相结合,加强安全责任告知,扩大“标杆企业”试点,积极推进“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标准化”工作。要把隐患治理与应急管理工作相结合,促进企业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编制和开展演练。要把隐患治理与宣传教育工作相结合,深入重点单位和场所宣传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用典型事故案例教育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严把作业人员考核取证关。

(四)广泛宣传、及时总结。各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的开展,加大对特种设备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特种设备使用者增强做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

防溺水督查方案篇三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xx]36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市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阜政办传[20xx]139号)精神,促进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现结合农机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全面推动“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深入开展,要以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平安农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总体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机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市农机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监督重点和内容。

(一)监督检查整治无牌、逾期未年检、违法载人和超载行驶的拖拉机;

(二)监督检查整治挂牌后擅自改装超标的拖拉机;

(三)监督检查整治无证驾驶拖拉机的驾驶人;

(四)监督检查农机监理部门违规发放拖拉机牌证问题;

(五)监督检查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六)监督检查拖拉机交强险的交纳情况。

三、实施时间与步骤。

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实施,从即日起至七月底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由即日起至5月10日)。各单位对专项行动认真做好宣传发动,积极宣传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意义,使每个职工积极参与到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中去;同时结合各单位的实际工作,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扎实有序推进农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自查自改阶段(5月11日至6月15日)。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市政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认真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农机安全生产隐患,确保隐患整改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

(三)督导检查阶段(6月16日至7月15日)。市局将抽调专门人员对各单位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重大农机安全隐患信息台帐建立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各单位要加大对重大农机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力度。

(四)总结提高阶段(7月16日至7月31日)。各单位要对活动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总结分析,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要树立典型积极推广,延伸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成果。

四、督查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把这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切实抓紧抓好。市农机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灿之为组长,党组成员、付局长方家平为副组长,市监理站长韩佩杰,培训班主任武建友,推广站副站长郭佑彪,市农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史峰,纪检副书记、人事科长付殿云,管理科长朱晓明,办公室主任谢金明为成员的“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各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组织开展好本单位自查自改工作。各单位要按照分工,密切配合,团结协作,扎实推进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制定具体方案,明确督查内容、要求和责任。要建立和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按照“五落实”要求督促到位;严重影响农机安全的要立即整改,并做好跟踪督导。

(三)突出重点,全面深入。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要统筹兼顾,点面结合。既要全面发动,督促各单位彻底排查隐患和问题,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还要重点查处重大农机事故隐患,切实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实处。

(四)广泛宣传,形成声势。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大对农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农机操作人员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对自查不认真、走过场,或督查不力的,给予严厉处理。

防溺水督查方案篇四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20xx年实施34项民生工程的通知》(霍政[20xx]15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xx年度民生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通过督查,全面掌握34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具体了解每项民生工程项目实施进展及运行管护等情况;及时发现民生工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民生工程实施效果。

此次民生工程督查分为综合督查、专项督查和重点督查三种形式。综合督查由县市场监管局、司法局、教育局、卫计委、文广新局(体育局)、水务局6个部门牵头,分成6个督查组,每组由1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带队,组员从民生工程部门联络员中抽取。专项督查由各牵头部门按照年度工作需要自行组织实施。重点督查由县政府督查室、县民生办根据民生工程项目推进及各督查组督查情况择机开展。

综合督查由县民生办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制定具体督查方案;6个督查组根据督查方案要求,认真开展督查,及时形成督查报告报县民生办;县民生办根据各组督查报告,汇总形成综合督查通报。专项督查由各部门根据民生工程进度,自行组织实施,并向县民生办报送督查情况。重点督查由县民生办会同县政府督查室组织开展。

全面了解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民生工程协调机制建立、项目监管、政策宣传、资料归集等工作开展情况。适时评价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对民生工程重视程度及相应工作开展成效。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

及时掌握各项民生工程实施进展情况,确保达到上级要求的序时进度。补助补偿类项目低于序时进度发放的、工程类项目实施进展较慢的、软件资料没有按“十制”要求规范存档的,督察组要帮助牵头部门和乡镇(开发区)查找原因,制定对策,及时整改。

实地调查了解建设类民生工程投入使用情况,评价已建成项目运管成效。对部分已建成项目存在的未投入使用、运行管护未落实、制度不完善、所列经费未到位、运行维护记录不完整、使用效率不明显等问题,督察组要及时发现,尽早提出整改措施,督促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及时整改落实到位。

检查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是否建立民生工程清单管理台账、是否严格按照任务清单要求推进、是否严格履行责任清单事项、是否认真落实问题清单整改和销号等。对发现的问题,督查组要配合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认真分析,查找原因,提出有效、可行的整改措施,并督促整改到位。对责任未落实、整改不到位的,要及时通报;对造成影响,妨碍全县民生工程考评位次的,要追究项目实施责任人和督查责任人的责任。县政府督查室要定期到民生工程项目实施现场进行重点督查,了解各民生工程督查组工作开展情况,并及时汇报。

各督查组要按照要求,深入基层,走访群众,开展群众知晓度和满意度社会问卷调查,并根据问卷调查结果,评价民生工程宣传成效。对群众知晓度、满意度不高的项目,要及时向县民生办反馈,并提出整改措施,督促项目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尽快落实。

各督查组要按照县民生办制定的评分标准,认真对乡镇(开发区)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由各督查组长签字后报县民生办。县民生办要将每次督查结果作为年终民生工程考评重要依据。

1、督查项目组织实施情况,重点是否严格按程序规范操作。

2、督查项目进展是否按省市民生工程要求的序时进度推进,工程质量是否合格。

3、督检查项目软件资料是否按要求整理归档,工程类项目“十制”管理是否落实到位。

4、督查已建成建设类项目运行维护情况,重点是是否按要求及时投入使用等。

5、督查项目清单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1、督查各督查组工作开展情况,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2、随机抽查部分民生工程实施进展情况,查看是否按照省市民生工程序时进度要求推进,工程质量是否达标等。

3、督查项目软件资料归档情况,已建成项目是否按要求投入使用等。

4、走访群众,了解群众对民生工程政策知晓度和满意度,听取群众对实施民生工程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等。

一是查阅资料。看各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在实施民生工程中相关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软件资料整理归档情况。二是走访群众。直接征询有关民生政策的落实情况,了解民生工程政策宣传情况。三是实地察看。对工程类民生工程项目,每个已建设项目都要现场察看,非建设类项目要了解政策执行情况,有无优亲厚友等损害群众利益现象。

根据综合督查、专项督查、重点督查结果,县民生办要按月收集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同时与市民生办每月33项民生工程打分及皖西日报媒体公示情况相结合,每月对县直牵头部门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综合排名。根据全县财税暨民生工程会议精神,20xx年民生工程实施实行“红”、“黄”旗循环发放制度,县民生办要根据市民生工程每月排名情况,适时提请县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调度、约谈,对排名第一、第二的牵头实施部门给予“红”旗表彰,对后两位的给予“黄”旗惩戒。

综合督查从5月份开始,原则上每月开展一次,必要时开展不定期督查。专项督查由各单位根据情况安排,原则上每月不少于2次。重点督查根据项目实施及督查组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开展。

各督查组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到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真实全面调查核实项目具体实施情况。

凡在民生工程督查工作中态度端正、认真负责,督查整改工作成效明显,在各级民生工程督查、暗访、检查考评中没有新的问题出现,年终考评时将予以适当奖励。同时,在民生工程督查工作中态度消极,对督查发现的民生工程问题不能及时整改,在上级民生工程督查、暗访、检查考评中有不同问题出现,影响全县民生工程考评位次的,将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自5月份起,县政府对全县民生工程项目开展“月督查、月通报、月考评”。各督查组要按照每次督查工作方案认真开展督查,对所督查的民生工程项目,做到政策清楚、进度掌握、问题发现、整改到位,确保民生工程顺利实施。

督查完成后,各督查组要写出书面报告,阐述督查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报县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县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将适时听取各督查组有关情况汇报。

防溺水督查方案篇五

为进一步转变干部工作作风,切实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确保局党组各项决策部署有效落实,为我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软环境。根据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整顿纪律、转变作风”效能督查月活动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计划在全区国土资源系统范围内开展“整顿纪律、转变作风”督查活动,特制订此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围绕中心的原则。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和市局的中心工作,认真对局党组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进行效能督查,督促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及时整改落实,确保政令畅通。

(二)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全面、准确地了解各单位实际情况,对各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

(三)注重实效的原则。结合日常工作任务,把抓落实、重实效作为督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贯穿于督查的全过程。

二、成立组织。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中心所和局属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效能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纪检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和为办公室成员。效能督查工作在局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局效能办公室负责实施。

各中心所,局机关各股室,局直各单位。

(一)各单位机关效能建设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

1、签到考勤制度是否落实。

2、各单位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制度是否健全完善落实(包括首问负责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否定报备制、“ab”岗制、失职追究制)。

3、各单位是否存在工作纪律松散问题(包括工作时间迟到或早退、擅离职守、中午饮酒、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网上炒股等)。

4、各单位是否存在工作作风松弛问题(包括服务意识差,对群众态度冷漠;责任心不强,遇事相互推诿;工作落实不到位,影响全局利益等)。

(二)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1、政务公开制度是否完备。

2、政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全面。

3、工作人员的去向是否明确。

4、政务公开的内业资料是否规范、全面。

(三)各所节假日值班情况。

1、是否严格执行值班制度。

2、是否严格执行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

3、是否认真落实电话变更和外出报告制度。

(四)局领导交办的其他督查工作内容。

20xx年6月1日一20xx年xx月31日。

督查采取不定期督查,每月不少于2次。

七、督查结果运用。

对督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全局通报,并对相关人员严肃处理。被通报一次的扣发当月各项补助,被通报二次的扣发半年各项补助,被通报三次的扣发全年各项补助,已领取的将予收回。被通报的单位和个人年终不得参与评先、评优。

防溺水督查方案篇六

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强化财政监督,规范财政管理,促进财政资金规范、安全和有效使用,根据《预算法》、《会计法》和《省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决定对县级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20xx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检查范围:按照检查面不低于县级预算单位总数30%的要求,对22家预算单位(详见附件)进行检查。

检查的主要内容:县级机关及直属单位20xx年度财政收支及财经纪律执行情况(对重大问题可追溯至以前年度),同时,结合被检查单位的行业特点和特殊管理要求等确定检查的重点内容。具体检查内容为: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情况,非税收入管理情况,公有资产租赁情况,会计核算,内部控制以及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和违规发放津补贴现象等。要高度关注预算内外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并将清理往来款和查处违反政府采购行为作为检查重点,争取通过部门预算执行检查能从根本上解决1至2个突出问题。

(一)检查准备阶段(20xx年5月31日-6月5日)。

做好检查的前期准备工作,对参加检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明确检查目的,提出工作要求,分解检查任务。同时,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严格、文明和公正执法。

(二)检查实施阶段(20xx年6月6日-6月30日)。

检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财政部《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省财政监督办法》和《关于印发市财政局部门预算综合检查操作规程的通知》等要求,规范程序,严格执法。要严格实行检查组长负责制,检查组长对检查人员的工作质量进行监督,并对有关事项进行必要的审查和复核。要提前3个工作日将填列齐全的财政检查通知书送达被检查单位,并取得手续完备的“送达回执”。实施检查时应主动出示执法证件,要严格执行财政监督检查公示、财政监督检查承诺书和廉政建设跟踪调查制度,按照检查的相关文件和检查表格逐项检查,并制作完整的查证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填写工作底稿并及时复印相关证据材料,一并交由被检查单位和相关人员确认和签章。每检查完一家,要及时整理检查资料,形成检查报告并由被检查单位确认,经被检查单位确认后的检查报告连同工作底稿等检查材料一并归档。

(三)复核、处理阶段(20xx年7月1日-7月10日)。

财政局各业务科室对各检查组报送的检查报告要及时组织复核,复核结束后,将复核意见、财政检查报告及资料报送分管领导,经审核后依次下达财政检查处理意见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重大违法、违纪事项提交局长或局党组会审定。

(四)整理、汇总阶段(20xx年7月11日-7月20日)。

各检查组要及时整理检查资料,撰写分组检查情况报告,送财政局预算科汇总,形成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综合报告,上报局领导。财政局预算科牵头,财监科指导,各科室共同做好检查档案的整理、装订和归档工作。

根据检查的范围、内容及时间安排,组织5个检查组,每组2名检查人员,各业务科室由科室负责人担任检查组长,自行组织检查组开展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检查。

参加检查人员要充分认识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检查的目的和意义,认真负责地做好检查工作;要严格执行《财政检查工作办法》和《省财政监督办法》,自觉遵守《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执法,依法办事,确保按时完成检查任务。

防溺水督查方案篇七

为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安全会议精神,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以督导促管理,以检查促整改,根据市安委会办公室安排,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校园安全督查方案如下:

一、督查目的。

通过开展安全督查活动,推动“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各项工作,强化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确保全市校园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及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学校等。

安全督查贯穿年度工作全过程,根据季节特点、校园安全形势,市教育局每月对区县教育(教体)局和学校安全工作督查一次,各区县教育(教体)局根据实际对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进行督查。督查时间、专题内容安排如下:

二月份,结合新学期开学,市局领导带队对挂包区县和局属学校安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四月份,开展校车安全集中整治,同时对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审批及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六月份,对学校食品卫生、防疫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同时检查“安全宣传月”活动情况;

七、八月份,对暑假安全教育及工作部署情况抽查;

十月份,开展校车集中整治活动;

十一月份,结合“11·9”消防安全日对校园冬季安全进行检查;

十二月份,根据《淄博市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对区县教育(教体)局和局属学校进行年度考核。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区县、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安全督查工作,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区县、本学校的安全督查活动,深入进行自查自纠,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区县、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周密安排,落实责任,细化任务,改进方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督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管理工作。

(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坚持边督查边整改,以督查促整改。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并向有关部门汇报整改情况。

防溺水督查方案篇八

各党支部:

为规范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的开展,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相关要求,东新乡(昌南新城)将定期开展对各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基层民主协商、党员发展、“党员活动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

各基层党组织20xx年-20xx年“三会一课”、党建+、基层民主协商、党员发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员活动日”、党费收缴、党员基本信息库更新完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开展情况。

(一)“三会一课”开展情况:

2、是否创新“三会一课”活动形式和活动载体的情况。

(二)党建+开展情况:

1、是否制定了党建+活动方案,是否按照要求做到了党建和中心工作相结合;。

2、是否有每月开展党建+活动记录(文字及照片);。

3、是否通过党建+活动发挥了党支部和党员的先锋带头作用。

(三)基层民主协商开展情况:

1、是否成立了民情理事会,召开了基层民主协商会议,做到台账完整;。

2、是否宣传到位;。

3、是否用基层民主协商的办法决定了要办的大事。

(四)党员发展和党费收缴情况:

1、是否制定了发展党员计划;。

3、是否做到党员党费核定表完备准确,是否及时缴纳了党费。

(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

2、是否制定合格党员标准,是否查摆问题及整改落实;。

3、是否创新了“两学一做”的学习形式和活动载体;。

4、是否做到了宣传的全覆盖。

(六)“党员活动日”开展情况:

2、台账是否完整,是否有文字情况及照片;。

3、是否结合了“我们的.节日”、文明创建等工作开展“党员活动日”。

(七)党员基本信息库更新完善:

1、是否及时更新完善了党员信息库并建立了台账,包括党员信息采集表和党员花名册。

2、是否及时掌握本支部流动党员情况。

(八)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

1、是否按时开展了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2、是否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制定党支部及党员个人整改清单,会议记录、评议表格等台账是否完整。

(一)查阅资料。主要查看督查内容有关资料。

(二)随机访谈。随机访谈1-2名党员干部、1-2名普通党员,了解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三)反馈交流。督查完成后,对各党支部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评分并排名,对排名倒数三位的党支部进行约谈,连续三次排名倒数三位的党支部要在乡大会上进行表态发言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分数在22分以上的党支部除外)。

组长:喻仁峰乡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曾国华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成员:邓涵玮乡组宣办主任。

胡婉冰乡纪检办主任、组宣办干事。

吴鹏飞乡组宣办干事。

罗莉青乡组宣办干事。

防溺水督查方案篇九

今年以来,我镇安全生产状况维持了总体稳定,没有出现任何伤亡事故。但从平日的检查中发现,我镇的安全生产仍存在不少安全隐患,且已排查出的隐患中还有一部分没有整改到位。为了进一步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夯实安全基础,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治理力度,镇政府决定在20xx年4月底至7月对全镇范围内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开展百日督查专项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紧紧围绕20xx年“奥运年”和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总体部署,根据上级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一步深化我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解决我镇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和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继续保持我镇安全生产状况稳定良好态势。

(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强化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规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等情况。

(二)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24号)健全和完善应急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完善预案体系,加强应急队伍建设,针对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及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应急准备情况。

镇政府成立以任为组长,副镇长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百日督查行动”领导小组,统一负责本次督查行动的组织领导和指导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企业办办公室,负责督查行动的日常工作。

此次“百日督查行动”分三个层次进行。一是生产经营单位自查;二是镇政府督查;三是上级综合督查组督查。要确保“百日督查行动”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开展,不留死角。

督查方式:一是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二是深入现场、查看实情;三是座谈交流,商议对策,确保整改。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百日督查行动”由镇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自查工作。对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单位,隐瞒不报或未采取有效措施治理导致发生特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突出重点,强化督导。各生产经营单位根据自身实际和存在的问题,制定措施,有的放矢进行督查。镇政府将对此次“百日督查行动”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按照要求搞好自查自改,消除安全隐患。

(三)广泛发动,狠抓落实。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教育引导广大职工积极主动地参入到行动中来,自觉排查隐患,自觉参加整改。对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整改,消除隐患,杜绝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防溺水督查方案篇十

进入暑假以来,群众对学校及教师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民办培训机构不规范办学的举报越来越多。为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确保群众反映强烈的教师违规补课之风得到有效解决,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违规补课专项督查。

全县各中小学校及教师,民办培训机构。

1.中小学校成建制补课情况;

2.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或参与违规补课办班、家教家养情况;

3.民办学校和民办培训机构违规办班情况。

此次督查从20xx年7月14日开始,到20xx年8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14日—7月18日)。全县各中小学校要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学校与教师要签订责任状。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19日—7月22日)。全县各中小学校要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对组织或参与违规补课办班的教师早发现、早提醒、早警示,对自查自纠阶段仍顶风违规补课办班的,要将问题线索及时报送局纪检监察室处理。

(三)集中督查阶段(7月23日—8月30日)。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和县教育局纪检组、监察室、基教股、民教股组成专项督查组进行明查暗访,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

第一组:曾录泉、杨育云、段建华、杨明初、彭育国。

第二组:罗志雄、彭益民、杨璇、杨旭林、刘文理。

(一)压实责任。

各县属学校、乡镇(场、办)中心学校对所辖学校的暑期违规补课行为负主体责任,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各督学责任区为辖区内学校暑期违规补课办班专项督查工作的责任主体,督学责任区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对违规补课办班行为管理不到位,对专项督查不力、工作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将依规依纪问责追责。

(二)严格责任追究。

凡暑假期间违规补课办班的学校和教师不管收费与否,一律按照《新化县教育局关于采取断然措施坚决确保教育安全的通知》(新教通〔20xx〕38号)查处到位。民办学校和民办培训机构违规办学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年检定为不合格。

党建工作督查通报范文。

乡镇督查工作汇报材料范文。

禁毒工作督查简报。

工作纪律督查通报。

环境治理督查通报。

小学年度督查情况通报范文。

防溺水督查方案篇十一

为进一步转变干部工作作风,切实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确保局党组各项决策部署有效落实,为我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软环境。根据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整顿纪律、转变作风”效能督查月活动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计划在全区国土资源系统范围内开展“整顿纪律、转变作风”督查活动,特制订此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围绕中心的原则。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和市局的中心工作,认真对局党组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进行效能督查,督促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及时整改落实,确保政令畅通。

(二)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全面、准确地了解各单位实际情况,对各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

(三)注重实效的原则。结合日常工作任务,把抓落实、重实效作为督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贯穿于督查的全过程。

二、成立组织。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中心所和局属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效能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纪检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和为办公室成员。效能督查工作在局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局效能办公室负责实施。

各中心所,局机关各股室,局直各单位。

(一)各单位机关效能建设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

1、签到考勤制度是否落实。

2、各单位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制度是否健全完善落实(包括首问负责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否定报备制、“ab”岗制、失职追究制)。

3、各单位是否存在工作纪律松散问题(包括工作时间迟到或早退、擅离职守、中午饮酒、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网上炒股等)。

4、各单位是否存在工作作风松弛问题(包括服务意识差,对群众态度冷漠;责任心不强,遇事相互推诿;工作落实不到位,影响全局利益等)。

(二)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1、政务公开制度是否完备。

2、政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全面。

3、工作人员的去向是否明确。

4、政务公开的内业资料是否规范、全面。

(三)各所节假日值班情况。

1、是否严格执行值班制度。

2、是否严格执行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

3、是否认真落实电话变更和外出报告制度。

(四)局领导交办的其他督查工作内容。

20xx年6月1日一20xx年xx月31日。

督查采取不定期督查,每月不少于2次。

七、督查结果运用。

对督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全局通报,并对相关人员严肃处理。被通报一次的扣发当月各项补助,被通报二次的扣发半年各项补助,被通报三次的扣发全年各项补助,已领取的将予收回。被通报的单位和个人年终不得参与评先、评优。

党建工作督查通报范文。

乡镇督查工作汇报材料范文。

工作纪律督查通报。

禁毒工作督查简报。

环境治理督查通报。

小学年度督查情况通报范文。

防溺水督查方案篇十二

各社区居委会及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省、市、区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在4月下旬至7月底在城南辖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百日督查行动,以保证奥运圣火在传递期间的安全,现将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通过督查行动,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隐患排查治理年”的各项工作部署,促进各社区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加强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实现辖区范围的安全和稳定。

各社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和落实责任制情况,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加强应急救援的情况;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汛期防险加固,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各社区居委会对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逐一进行安全督查,详细记录事故隐患的排查,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认真填写“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季报表”并要签字盖章。

各社区居委会要高度重视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以对人们高度负责的精神,结合六月份“安全生产月”活动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而且要加大对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宣传,教育各生产经营单位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党建工作督查通报范文。

乡镇督查工作汇报材料范文。

环境治理督查通报。

工作纪律督查通报。

禁毒工作督查简报。

小学年度督查情况通报范文。

防溺水督查方案篇十三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落实省委十二届十九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县镇党代会、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聚焦生态环保、脱贫攻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安全生产、食品安全、项目建设、产业培育、民情民生等重点工作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焦点难点热点问题,集中优势资源,整合督查力量,持续开展明查暗访,下功夫解决担当意识不足、压力传导递减、形式主义抬头、工作落实不力等问题,着力提高各项决策部署的执行力和落实力,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组织领导。

全镇“明察暗访督查年”活动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石门镇“明察暗访督查年”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张智文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张文辉镇党委副书记、镇政府镇长。

韩天灵镇党委副书记。

成员:索占军镇纪委书记。

张志强镇党委组织委员、党建工作站站长。

赵虎忠镇武装部长。

杨永胜镇政府副镇长。

陈兵镇政府副镇长。

迭目江俊镇政府副镇长。

王临文镇政府副镇长。

鲁绍安镇科技副镇长。

刘占纬镇党政办主任。

马格年草党政办干部。

华琴镇组建干事。

宋金海镇纪检专干。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由韩天灵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做好全镇“明察暗访督查年”活动的组织、统筹协调工作,宋金海同志负责活动具体开展过程中相关文件、表册资料的起草、报送、搜集以及服务保障工作,同时完成镇“明察暗访督查年”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做好市、县“明察暗访督查年”活动领导小组的督查配合和联络工作。

三、督查重点及责任分工。

1、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整改落实。对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整改落实、水源涵养林保护与建设等情况进行督查,督促严格贯彻落实《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武威段建设项目清理排查及整改意见》,落实祁连山生态保护工作领导责任、主体责任、保护责任和监管责任,全面做好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石门段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

牵头单位:华隆林场。

配合单位:华藏中心土管所、金强水管处石门水保站、畜牧兽医站、各村、各护林站。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暗访督查。

督查时间:20xx年2月起持续跟进督查。

2、主体生产模式提质增效。深入开展设施农牧业提质增效,积极推动设施农牧业健康发展和整体升级,完成养殖暖棚310亩建设任务,设施农牧业提质增效350亩。

牵头单位:农技农经站。

配合单位:畜牧兽医站、各村。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暗访督查。

督查时间:20xx年2月起持续跟进督查。

3、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对“1+17+3”规划方案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各村、各相关站所加快完成各项脱贫指标,提高脱贫质量,杜绝“数字脱贫”,巩固提升已脱贫的贫困村、贫困人口的脱贫成效,建设美丽乡村示范村,年内完成减贫任务409人,组织劳务输转1631人,实现劳务收入3869万元,培训271人。

牵头单位:扶贫工作站。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暗访督查。

督查时间:20xx年2月起持续跟进督查。

4、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对县、镇列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分期分批进行督查,加快马营坡村基础设施建设、集中供暖建设、村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等项目建设进度工作的督查,督促解决影响项目建设的具体问题,确保按计划进行。

牵头单位:项目办。

配合单位:财政所、各村。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暗访督查。

5、提升招商引资效益。对落实招商引资任务,加快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推进签约项目落地开工,切实提高项目履约率、资金到位率和开工投产率,着力解决用水、用电、用地及手续办理等方面的问题,确保实现招商引资到位资金达到任务数。

牵头单位:项目办。

配合单位:财政所、各村。

6、保障性住房建设。对全镇棚户区改造、危房改造、收缩居住等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年内完成棚户区改造、危房改造以及收缩居住后续工作的任务。

牵头单位:项目办。

配合单位:财政所、各村。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暗访督查。

7、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对全镇各村及天互公路沿线、村组巷道、河道沟渠、田间地头和旅游风景区等重点区域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行督查,确保所有村建成环境整洁村,上级督查不出问题。

牵头单位:环境整治领导小组。

配合单位:各村、各单位。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暗访督查。

督查时间:20xx年2月起持续跟进督查。

8、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全镇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确权颁政、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等工作进行督查,督促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提高农业供给体系。

牵头单位:农技农经站。

配合单位:各村。

9、特色优势产业培育。大力推进特色中药材种植,加强优质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稳步扩大中药材种植成为新的收入增长点,全面推广马铃薯脱毒技术,年内完成马铃薯种植4600亩(其中:旱作农业2200亩),中药材种植750亩,高原有机绿色蔬菜种植6110亩,高效农田节水技术推广7100亩,饲草料种植14010亩。

牵头单位:农技农经站。

配合单位:畜牧兽医站、各村。

10、完成“下山入川”工程。对全镇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再摸排、再动员,积极协调完成在建的移民住宅,确保年内完成25户81人的搬迁任务。同步抓好产业培育,紧盯户均3亩棚的目标,实现搬迁入住农户富民产业全覆盖。

牵头单位:移民办。

配合单位:项目办、各村。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暗访督查。

11、“生态文明”建设。对推进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工程、生态公益林补偿等生态治理项目,实施人工造林1200亩,义务植树9万株,通道绿化5公里,禁牧9917亩、草畜平衡127568亩等工作进行督查,督促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治理、水源保护和水土流失等水生态治理项目建设。

牵头单位:华隆林场。

配合单位:各村、各单位。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暗访督查。

12、社会民生保障。严格程序要求,规范农村低保动态调整以及民政急难救助等资金的评审工作,结合精准扶贫相关政策,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的生活救助。积极宣传新农合和新农保政策,动员群众参与新农合、新农保,确保完成参合、参保任务。严格执行现行的生育政策和技术服务政策等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完善基础工作,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和指标。

牵头单位:民政办。

配合单位:合管办、计生站、财政所、各村。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暗访督查。

督查时间:20xx年2月起持续跟进督查。

13、安全生产工作。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食品药品监管等工作进行督查,督促相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相关责任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放心。

牵头单位:安委办。

配合单位:食药所、各村、各单位。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暗访督查。

14、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对各党支部学习遵守《党章》和党内法规,落实“4883”主体责任体系、细化实化“866”衡量检验标尺、开展“四述”约谈等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以及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情况进行督查,督促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牵头单位:镇纪委。

配合单位:各党支部、各单位。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暗访督查。

督查时间:长期持续督查。

15、维护社会稳定。对各村、各单位综治(平安建设),综治维稳网格化管理和“十户联防”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反邪教工作、禁毒工作、宗教工作、依法治镇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促落实政法委安排部署,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扎实推进“两个共同”示范县建设。

牵头单位:综治办。

配合单位:各村、各单位。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暗访督查。

16、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对各村、镇属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双十条”规定执行情况进行明查暗访,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牵头单位:镇纪委。

配合单位:各村、各单位。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暗访督查。

督查时间:长期持续督查。

17、基层党组织建设。对支部书记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从严治党各项制度情况,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创建党建示范村、“五好党支部”、实施基层党建与脱贫攻坚“双推双带”工程、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等工作进行督查,全力提升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牵头单位:党建工作站。

配合单位:各党支部。

四、方式方法。

(一)强化信息收集。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镇党政办设立举报电话(电话:3185271),在镇政府门口设置固定信箱,各村、镇属各单位也要向全镇公开举报电话和信箱,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建立健全分析研判机制,镇党政办、纪检监察室每周对收集到的信息和线索分门别类进行整理,汇报镇“明察暗访督查年”活动领导小组审定后,建立问题台账,逐一摸排核查,切实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数据准。

(二)深入明查暗访。紧扣省、市、县、镇党委和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督查重点,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集中联查、专项督查、部门督查、随机抽查、跟踪督查等方式,加大督查频次,全年度全方位盯紧看牢抓落实。通过开展“群众监督随手拍”活动,拓宽信息搜集和抓督查促落实的社会参与度。充分调动社会监督、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村联络员联系面广、接近群众的优势,及时掌握中央和省、市、县、镇党委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的效果和存在的问题,拓宽眼神抓落实的广度和深度,切实保障督查工作出结果、有效果。

(三)狠抓整改落实。坚持边查边改,各村、镇属各单位要建立督办清单制度,对省、市、县、镇明查暗访转交的问题要即知即改,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全面整改。对明查暗访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要立即整改;对情况复杂、矛盾突出、涉及面广的'问题,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和经济手段,确保整改到位。对明查暗访中发现的弄虚作假、庸政懒政、不作为、慢作为和贯彻落实决策部署不力,整改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有关责任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强化考评问责。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把明查暗访督查情况列入年度政绩考核范围,细化量化考核指标,作为评价班子和干部履职尽责的重要依据。对督查中发现的弄虚作假、庸政懒政怠政、不作为慢作为怕担当、选择性落实和工作进展缓慢、整改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村和部门、站所有关负责人,由镇纪委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营造浓厚氛围。各村、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通过横幅、公示栏、手机短信、“两微一端”平台广泛宣传“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大力宣传在“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对发现的重视不够、工作开展不力、存在的突出问题等典型问题,要及时汇报活动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及时研究,依纪依规作出处理,形成有力震慑,进一步营造真抓实干的鲜明导向。

五、具体步骤。

镇“明察暗访督查年”活动从20xx年2月开始,20xx年12月完成,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部署启动(20xx年2月至3月)。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制定下发活动实施方案;分解全面任务,确定总体目标,明确责任主体、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

第二阶段:督查推动(20xx年4月至10月)。紧紧围绕督查工作重点,协调调动各方力量持续开展大范围、高频次、强力度明查暗访工作,督促各村、各单位抓好工作落实,建立长效机制。

第三阶段:考核总结(20xx年11月至12月)。结合年终考核,对组织开展“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同步考核,抓好成果运用。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明察暗访督查年”活动,是推动中央、省、市、县、镇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的重要部署,是加快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幸福美丽石门进程的重大举措。各村、各单位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镇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高度重视“明察暗访督查年”活动,努力在抓执行上下功夫,在抓落实中求实效,真正把压力传导到位、把问题排查到位、把整改落实到位。

(二)明确责任分工。镇党委、政府以及各村、各单位是抓好“明察暗访督查年”活动的责任主体,“明察暗访督查年”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是实施主体。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将亲自带头督促抓落实,各村、各单位主要责任人都要亲自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真正把责任扛在肩上、工作抓在手上,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

(三)坚持问题导向。各村、各单位在具体工作中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破题指向,切实做到在明查暗访和推动整改落实上积极主动上手、不消极被动应付,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制止正在发生的问题、整改已经发生的问题、关注长远需要解决的问题,以大范围、深层次、多层面的排查整改,着力解决制约和影响全镇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

(四)强化保障支撑。督查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双十条”规定。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于律己,注意保密,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开展暗访督查不得提前告知被查村和单位及有关人员,不得泄露暗访工作有关内容。

防溺水督查方案篇十四

通过深入持久的督查行动,进一步促进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和“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促进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政府部门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提高事故预警和应急救援能力,完善特种设备安全长效机制,促进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确保奥运会前后我市不发生有社会影响的特种设备事故,全年不发生重大事故,全面完成今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目标。

此次督查采取企业自查和当地镇政府、主管部门与质监部门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当地镇政府、主管部门应根据我局“关于印发《20xx年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质技监特发[20xx]1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要求,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深入开展特种设备隐患自查、自纠、自治。并在每月2日前向我局报送《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月报表》(附件1)。在此基础上,各镇政府、主管部门与质监部门应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专项督查。

督查的主要内容:各镇政府各主管部门按照《实施方案》督促相关企业进行隐患排查,落实安全责任等工作情况,隐患企业的隐患台帐建立及整改、销号情况。监督检查的重点:有易燃易爆、剧毒介质的化工生产企业,气体生产(含充装)单位,液化气体槽罐车使用单位,小型锅炉,冶金企业的起重机械,游乐设施,人员聚集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以及所有重点监控设备。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百日督查行动;分管负责同志要把百日督查行动作为推动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抓手,全力抓实、抓紧、抓好,深入一线指导监督检查工作;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检验、质监专职执法机构、法制机构,以及安全监察协管员、安全监管员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团结合作,共同完成特种设备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各项任务。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要基本完成5%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所有重点监控特种设备以及气瓶充装单位的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要依照《特种设备现场监督检查规则》,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严谨、规范地查处安全隐患,实现隐患治理有效闭环,做到隐患处理件件有着落,个个可跟踪。发现重大隐患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坚决治理,不留隐患。各镇政府和主管部门要重点解决影响本地特种设备安全的突出问题,重点治理政府关心、群众关注、易造成群死群伤、屡禁不止、屡打不死的特种设备安全“顽疾”。

(三)统筹安排、狠抓落实。要把隐患治理与推进安全责任体系建设相结合,加强安全责任告知,扩大“标杆企业”试点,积极推进“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标准化”工作。要把隐患治理与应急管理工作相结合,促进企业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编制和开展演练。要把隐患治理与宣传教育工作相结合,深入重点单位和场所宣传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用典型事故案例教育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严把作业人员考核取证关。

(四)广泛宣传、及时总结。各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的开展,加大对特种设备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特种设备使用者增强做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

党建工作督查通报范文。

乡镇督查工作汇报材料范文。

禁毒工作督查简报。

环境治理督查通报。

工作纪律督查通报。

小学年度督查情况通报范文。

防溺水督查方案篇十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x〕56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1x〕47号)的要求,按照《20xx年四川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国家和四川省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重要决策,切实加强环境监管执法,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集中力量全面排查全市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状况,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群众举报投诉重点案件以及突出环境问题的解决及整改情况,依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全面整改突出环境问题。通过环境保护大检查彻底摸清底数,清理废除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落实部门环境监管责任,夯实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全面整治环境风险隐患,巩固和改善环境质量,保障全市环境安全。

(一)对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状况全面排查。

1.重点检查全市各级工业园区和重点工业企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等排污单位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是否正常、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经信委配合)。

2.重点检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情况(市农牧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环保局配合);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是否正常、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市环保局牵头,市农牧局配合)。

3.重点检查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运行情况及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市水务局、市城管局、市发改委牵头,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环保局配合)。

4.重点检查各级工业园区和重点排污单位的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环境风险隐患情况等。(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安监局、市经信息委配合)。

5.对涉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和企业是否规范管理危险化学品,是否存在次生环境风险隐患等情况进行重点排查。(市安监局牵头,市环保局配合)。

6.强化对我市火电、钢铁、水泥、煤炭、冶金、化工、焦化、球团、采矿、钛有毒物质、涉重金属等重点行业、企业以及工程减排项目排污企业环境守法检查。(市环保局牵头,市经信委、市发改委配合)。

7.对全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市国土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环保局配合);大力开展矿山采选企业环境守法检查(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国土局配合)。

8.全面开展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环境守法检查。(市环保局牵头,市安监局配合)。

(二)检查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

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二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排污口是否取缔。(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牵头)。

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二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是否取缔。(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牵头)。

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规划是否按照《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制定和实施。(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牵头)。

4.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是否按照《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进行编制。(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牵头)。

5.自然保护区内是否存在违法开发和建设活动等。(市林业局牵头,市国土局、市环保局配合)。

(三)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情况。

1.对全市各级工业园区、重点排污单位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清查是否存在违法调整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权限和审批部门等情况。(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信委配合)。

2.根据《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x〕41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产能过剩矛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x〕10号)排查结果,清理整顿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对工艺设备落后、产品质量不合格、能耗排放不达标的项目,列入淘汰落后年度任务,加快淘汰。(市经信委牵头,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配合)。

(四)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清理废除情况。

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以实行“封闭式管理”、以预先报告或限制环境保护部门执法次数等方式,阻碍现场执法检查的地方“土政策”和行为;重点检查违反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规定及征收新标准,擅自减免征收排污费或采取协议收费、定额收费等形式降低收费标准等行为。(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牵头,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环保局配合)。

(五)对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污染案件或长期未得到根治的突出环境问题的解决及整改情况开展检查(市环保局牵头)。

(六)淘汰落后产能。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1x〕1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产能过剩矛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x〕10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府发〔201x〕4号)要求,加强落后产能检查力度,进一步推进淘汰落后产能,有效化解过剩产能,促进结构调整。(市经信委牵头,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人社局配合)。

(一)市政府负责组织全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指导、督促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和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调度工作进展情况,抽查重点地区,对检查过程中遇到的共性问题提出解决意见,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二)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要切实落实和进一步细化大检查方案,强化日常管理的同时,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开展大检查,对大检查中发现的环境问题,列出清单制定综合整改方案,落实责任主体,落实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措施,实施分类治理。要并强化抽查督查工作,落实环境监管责任,确保检查到位、管理到位、整改落实到位。

(三)市级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定环境监管职责,落实环境保护大检查方案,密切协调配合,全面细致开展检查工作;要采取专项检查、专题督查、个案追查等多种方式做好各项清理排查工作,强化对下级部门的督查督办工作。

(四)有关部门要不定期开展对环境保护大检查进展情况的检查和督导,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大检查中发现涉嫌环境监管失职渎职的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的机制,统筹协调推进大检查工作,确保活动有人主责、有人主抓、有人落实。要把大检查列入年度环保考核目标,将督查督导贯穿大检查全过程,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大检查顺利开展。

(二)严格执法。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责任单位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把严格执法贯穿大检查活动始终。环保部门对环评审批和“三同时”验收手续不齐全的,要按照法律要求依法查处到位;对没有污染物处理设施、处理设施与生产设施不配套或因管理问题造成污染物超标排放的,督促限期整改和实现达标排放,并依法查处到位;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恶意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对产能严重过剩产业和在建违规项目进行清理。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负责关闭取缔淘汰落后产能,严格重点行业准入,推进资源综合利用。水务和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督促各级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中水厂、给排水管网、固体废弃物处置场等集中式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

(三)务求实效。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责任单位要始终把解决问题作为检验大检查活动成败的关键,通过大检查彻底摸清区域内排污单位底数,建立完善一厂一档(企业基本信息、地理坐标、建设项目情况、污染防治设施情况、现场检查情况、违法行为处理情况等)环境管理制度和污染源信息数据库,确保检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群众反复投诉、屡查屡犯、久拖不决等突出环境问题,要按照法律关于按日计罚、行政拘留、查封扣押、信息公开、责任追究等规定依法查处到位,并采取列入黑名单、挂牌督办、组织约谈、媒体曝光等综合措施,确保问题解决。对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命令等,要及时实施执法后督察,跟踪问效,确保执行到位。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做好动员部署,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市级各责任单位要明确联络部门及联系人员信息。各县(区)政府所涉及工作牵头部门工作方案及部门联系信息(含电子版)请于20xx年7月10日前经市环保局报送市政府备案。

(二)全面检查阶段(7~11月)。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检查内容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并于9月1日前将大检查工作进展情况送市环保局汇总,经市政府审定后报送省环保厅。

(三)总结阶段(12月)。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责任单位要认真总结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成效,分析存在的环境问题,梳理依法严肃查处、整改落实情况,思考下一阶段工作措施,于12月1日前将全年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总结送市环保局汇总并形成全市环境保护大检查,经市政府审定后送省环保厅,同时按照国家相关信息公开管理要求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大检查情况和整改结果。

防溺水督查方案篇十六

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强化财政监督,规范财政管理,促进财政资金规范、安全和有效使用,根据《预算法》、《会计法》和《省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决定对县级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20xx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检查范围:按照检查面不低于县级预算单位总数30%的要求,对22家预算单位(详见附件)进行检查。

检查的主要内容:县级机关及直属单位20xx年度财政收支及财经纪律执行情况(对重大问题可追溯至以前年度),同时,结合被检查单位的行业特点和特殊管理要求等确定检查的重点内容。具体检查内容为: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情况,非税收入管理情况,公有资产租赁情况,会计核算,内部控制以及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和违规发放津补贴现象等。要高度关注预算内外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并将清理往来款和查处违反政府采购行为作为检查重点,争取通过部门预算执行检查能从根本上解决1至2个突出问题。

(一)检查准备阶段(20xx年5月31日-6月5日)。

做好检查的前期准备工作,对参加检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明确检查目的,提出工作要求,分解检查任务。同时,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严格、文明和公正执法。

(二)检查实施阶段(20xx年6月6日-6月30日)。

检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财政部《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省财政监督办法》和《关于印发市财政局部门预算综合检查操作规程的通知》等要求,规范程序,严格执法。要严格实行检查组长负责制,检查组长对检查人员的工作质量进行监督,并对有关事项进行必要的审查和复核。要提前3个工作日将填列齐全的财政检查通知书送达被检查单位,并取得手续完备的“送达回执”。实施检查时应主动出示执法证件,要严格执行财政监督检查公示、财政监督检查承诺书和廉政建设跟踪调查制度,按照检查的相关文件和检查表格逐项检查,并制作完整的查证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填写工作底稿并及时复印相关证据材料,一并交由被检查单位和相关人员确认和签章。每检查完一家,要及时整理检查资料,形成检查报告并由被检查单位确认,经被检查单位确认后的检查报告连同工作底稿等检查材料一并归档。

(三)复核、处理阶段(20xx年7月1日-7月10日)。

财政局各业务科室对各检查组报送的检查报告要及时组织复核,复核结束后,将复核意见、财政检查报告及资料报送分管领导,经审核后依次下达财政检查处理意见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重大违法、违纪事项提交局长或局党组会审定。

(四)整理、汇总阶段(20xx年7月11日-7月20日)。

各检查组要及时整理检查资料,撰写分组检查情况报告,送财政局预算科汇总,形成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综合报告,上报局领导。财政局预算科牵头,财监科指导,各科室共同做好检查档案的整理、装订和归档工作。

根据检查的范围、内容及时间安排,组织5个检查组,每组2名检查人员,各业务科室由科室负责人担任检查组长,自行组织检查组开展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检查。

参加检查人员要充分认识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检查的目的和意义,认真负责地做好检查工作;要严格执行《财政检查工作办法》和《省财政监督办法》,自觉遵守《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执法,依法办事,确保按时完成检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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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纪律督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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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溺水督查方案篇十七

县直机关各党组织: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切实加强县直机关基层党建工作,根据《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意见》(新委直﹝20xx﹞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督查对象为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其中基层党组织所属党支部(老干部支部除外)在5个以上的抽查2个支部,5个以下的抽查1个支部。

每季度开展一次督查。原则上督查时间为每季最后一个月,一季度督查在三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由各督查组自行安排。

督查分三个组进行,由组织部、宣传部、县直机关工委中抽调人员组成。

1.查“三会一课”执行落实情况:具体查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会议、党小组会议、党课执行情况。

2.查“三会一课”记录:重点检查会议记录、活动记录、党课记录是否完整,无记录的视为未进行。

3.查参会率:要确保“三会一课”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参会率最低要求在80%以上。

督查结束后,将督查情况予以通报,并记入机关党建目标责任制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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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溺水督查方案篇十八

各县(区)农委、新站区经贸局、高新区农村工作局、经济开发区社区管理局、委机关各处室(局):

为全面加强对县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农村经济改革及减轻农民负担和新农村建设工作落实情况督察,根据《关于建立委领导和机关处室联系县区工作责任制的通知》(合农[2oo8]37号)精神,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禁烧工作。

1、组织领导落实情况。成立领导组织、制定方案、召开会议、签订责任书,责任分包制落实情况。

2、宣传发动落实落实情况。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宣传情况,乡村宣传车、磁带、条幅、标语准备情况,一封信发放到户情况,乡村干部上门宣传发动情况,农民知晓情况。

3、综合利用落实情况。秸秆离田措施、收购经纪人、机械、堆放点落实情况、综合技术落实情况。

4、巡查组落实情况。县、乡成立禁烧巡查组、乡村组织搬运突击小分队,禁烧期间安排值班情况。

5、县(区)农委负责人及分工督查区域,县(区)农委分管责任人、具体承担科室联系电话、传真、手机,电子邮箱。

6、乡镇主要负责人、分工负责人、政府办公室电话、传真、手机、电子邮箱。

7、生产进度。包括午收进度,总面积,当日收割面积,剩余量;秋种进度,当日种植面积,累计种植面积。

8、综合利用情况。集中堆放数量,打捆数量,入库数量,堆肥、还田等综合利用数量。

9、督查焚烧情况。市农委督查组督查焚烧情况,气象局卫星监控焚烧情况。

10、好经验和典型人物介绍。

(二)农村经济政策落实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1、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各类补贴是否及时发放到户,基层对补贴政策等的反映和意见。

2、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的执行情况。“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农业生产性水电费的预算安排情况;农民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如农村公路、农民建房、农业生产性水电费等方面的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是否得到了有效的制止。

3、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进展情况。

(三)新农村建设。

1、全市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全市农村工作会议贯彻落实情况;

2、今年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思路、重点和主要措施;

3、“五个一批”的筛选、确定和分类推进情况;

4、今年村庄环境整治的重点村、整治内容和主要措施;

5、县(区)政府安排的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额度、增减情况;

6、20xx年省、市支持项目进展情况,今年重点建设项目和项目库建设情况;

7、涉及9个万亩土地复垦和整村推进新农村建设项目进展情况。

二、责任分工:

必要时可从委属事业单位抽调相关人员参加督查。

三、督查工作要求。

1、各督查组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对县区乡镇日常联系,每天(早晨8:00)向扶贫处报送前一天督查内容(文字或电子)。(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一日一报表)。

2、各督查组参加人员原则上不得调整,如有调整须经本组组长批准同意。

3、各督查组要切实负起责任,真督查,报实情,不怕得罪人。坚决克服好人主义、本位主义思想。

4、各组全面了解情况后分别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农村经济政策落实及减轻农民负担及新农村建设工作情况报扶贫开发处、政策法规处、新农村建设指导处统一汇总整理。

四、时间安排:

5月8日至6月3o日。

党建工作督查通报范文。

乡镇督查工作汇报材料范文。

禁毒工作督查简报。

环境治理督查通报。

工作纪律督查通报。

小学年度督查情况通报范文。

防溺水督查方案篇十九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2018年实施34项民生工程的通知》(霍政[2018]15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18年度民生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通过督查,全面掌握34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具体了解每项民生工程项目实施进展及运行管护等情况;及时发现民生工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民生工程实施效果。

此次民生工程督查分为综合督查、专项督查和重点督查三种形式。综合督查由县市场监管局、司法局、教育局、卫计委、文广新局(体育局)、水务局6个部门牵头,分成6个督查组,每组由1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带队,组员从民生工程部门联络员中抽取。专项督查由各牵头部门按照年度工作需要自行组织实施。重点督查由县政府督查室、县民生办根据民生工程项目推进及各督查组督查情况择机开展。

综合督查由县民生办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制定具体督查方案;6个督查组根据督查方案要求,认真开展督查,及时形成督查报告报县民生办;县民生办根据各组督查报告,汇总形成综合督查通报。专项督查由各部门根据民生工程进度,自行组织实施,并向县民生办报送督查情况。重点督查由县民生办会同县政府督查室组织开展。

全面了解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民生工程协调机制建立、项目监管、政策宣传、资料归集等工作开展情况。适时评价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对民生工程重视程度及相应工作开展成效。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

及时掌握各项民生工程实施进展情况,确保达到上级要求的序时进度。补助补偿类项目低于序时进度发放的、工程类项目实施进展较慢的、软件资料没有按“十制”要求规范存档的,督察组要帮助牵头部门和乡镇(开发区)查找原因,制定对策,及时整改。

实地调查了解建设类民生工程投入使用情况,评价已建成项目运管成效。对部分已建成项目存在的未投入使用、运行管护未落实、制度不完善、所列经费未到位、运行维护记录不完整、使用效率不明显等问题,督察组要及时发现,尽早提出整改措施,督促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及时整改落实到位。

检查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是否建立民生工程清单管理台账、是否严格按照任务清单要求推进、是否严格履行责任清单事项、是否认真落实问题清单整改和销号等。对发现的问题,督查组要配合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认真分析,查找原因,提出有效、可行的整改措施,并督促整改到位。对责任未落实、整改不到位的,要及时通报;对造成影响,妨碍全县民生工程考评位次的,要追究项目实施责任人和督查责任人的责任。县政府督查室要定期到民生工程项目实施现场进行重点督查,了解各民生工程督查组工作开展情况,并及时汇报。

各督查组要按照要求,深入基层,走访群众,开展群众知晓度和满意度社会问卷调查,并根据问卷调查结果,评价民生工程宣传成效。对群众知晓度、满意度不高的项目,要及时向县民生办反馈,并提出整改措施,督促项目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尽快落实。

各督查组要按照县民生办制定的评分标准,认真对乡镇(开发区)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由各督查组长签字后报县民生办。县民生办要将每次督查结果作为年终民生工程考评重要依据。

1、督查项目组织实施情况,重点是否严格按程序规范操作。

2、督查项目进展是否按省市民生工程要求的序时进度推进,工程质量是否合格。

3、督检查项目软件资料是否按要求整理归档,工程类项目“十制”管理是否落实到位。

4、督查已建成建设类项目运行维护情况,重点是是否按要求及时投入使用等。

5、督查项目清单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1、督查各督查组工作开展情况,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2、随机抽查部分民生工程实施进展情况,查看是否按照省市民生工程序时进度要求推进,工程质量是否达标等。

3、督查项目软件资料归档情况,已建成项目是否按要求投入使用等。

4、走访群众,了解群众对民生工程政策知晓度和满意度,听取群众对实施民生工程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等。

一是查阅资料。看各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在实施民生工程中相关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软件资料整理归档情况。二是走访群众。直接征询有关民生政策的落实情况,了解民生工程政策宣传情况。三是实地察看。对工程类民生工程项目,每个已建设项目都要现场察看,非建设类项目要了解政策执行情况,有无优亲厚友等损害群众利益现象。

根据综合督查、专项督查、重点督查结果,县民生办要按月收集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同时与市民生办每月33项民生工程打分及皖西日报媒体公示情况相结合,每月对县直牵头部门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综合排名。根据全县财税暨民生工程会议精神,2018年民生工程实施实行“红”、“黄”旗循环发放制度,县民生办要根据市民生工程每月排名情况,适时提请县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调度、约谈,对排名第一、第二的牵头实施部门给予“红”旗表彰,对后两位的给予“黄”旗惩戒。

综合督查从5月份开始,原则上每月开展一次,必要时开展不定期督查。专项督查由各单位根据情况安排,原则上每月不少于2次。重点督查根据项目实施及督查组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开展。

各督查组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到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真实全面调查核实项目具体实施情况。

凡在民生工程督查工作中态度端正、认真负责,督查整改工作成效明显,在各级民生工程督查、暗访、检查考评中没有新的问题出现,年终考评时将予以适当奖励。同时,在民生工程督查工作中态度消极,对督查发现的民生工程问题不能及时整改,在上级民生工程督查、暗访、检查考评中有不同问题出现,影响全县民生工程考评位次的,将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自5月份起,县政府对全县民生工程项目开展“月督查、月通报、月考评”。各督查组要按照每次督查工作方案认真开展督查,对所督查的民生工程项目,做到政策清楚、进度掌握、问题发现、整改到位,确保民生工程顺利实施。

督查完成后,各督查组要写出书面报告,阐述督查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报县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县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将适时听取各督查组有关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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