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对作者的思想、情感以及文学艺术形式的理解和把握。如何用简洁准确的语言,表达读书的感受和体验?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灵感和启示。
龙族读后感以下篇一
一本好书,总有人会去看。
《龙族》,不像四大名著那样中外闻名,但每个人,总能从里面读出些什么。
孤独,这个名词大家并不陌生,在词典中能找出它的含义,但是总会有人给它找一个与众不同的定位。
在这本书中,它被当做一群人独特的标志。他们也许在世界各地拥有自己家族的产业,或许在众人眼中是个触碰不到的神话,也有可能是一个众人嘲笑的傻瓜。这些人看起来丝毫没有任何联系,可他们身上的某种血缘,让他们聚在一起。这种血缘被称为“血之哀”,是一种可悲的存在,它唯一突出的特点是让人感到前所未有的孤独。
“孤独是一个人的狂欢,狂欢则是一群人的寂寞。”用这句话描述这个热血故事是再适合不过的了。在孤独中存在着一丝丝的热血,在热血中存在着一点点的疯狂。这就是那个孤独的的世界,被人们淡忘却真实存在着的世界。存在于我们内心的,那个孤独又热血的世界。
龙族读后感以下篇二
《龙族1》读后感——谷顶祎在我无聊的时候我看到一本叫做《龙族1火之晨曦》的小说,身为小说迷的我当然是把它买了下来。《龙族1火之晨曦》一听名字就知道是本玄幻小说,而玄幻小说无非就是打打杀杀、主角很拽的一型类,可这本小说不是这样的。
在这本小说里主角路明非是一位很衰的男孩,在家遭弟弟路鸣泽的白眼,之后打算在电影院来像女神陈霎霎告白,可是又被骗了。原本路明非以为在卡塞尔学院过上普通的生活,可是到了之后才发现原来卡塞尔学院是一群奇葩的乐园。搞笑的学长芬格尔,杀胚师兄楚子航,挥金如土的老大凯撒。还有可爱的姑娘们:红发师姐陈墨瞳,孤独的零,以及苏茜。读完这本书我才觉得路明非真是太惨了,告白被人骗,亲手杀了陪自己打星际的老唐,最后在杀青铜与火之王的时候还是要考出卖自己四分之一的生命才杀了青铜与火之王,可最后还是被老大凯撒抢了风头。
读完这本书时我才发现原来路明非的衰已经到了没有最衰,只有更衰的境界。
朝鲜族的餐桌礼仪。
低头族调查报告。
不做低头族倡议书。
龙的歇后语集锦。
老龙和老农的绕口令。
有关龙和虫的绕口令。
老龙恼怒闹老农绕口令。
龙族读后感以下篇三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一部青春向上热血向的小说,却有着非常快的故事节奏与情节密度。快速切换的镜头,细腻华美的语言,独具匠心的细节,让这部小说拥有极为浓厚的阅读感。这是一部在人物塑造上非常完美的小说,这些男孩与女孩在小说里慢慢地成长,学会了坚强执着与爱。又衰又怂的路明非,孤独寂寞的楚子航,酷酷的.,当然还有那些漂亮可爱的姑娘们。
在龙族的最后一章里,那个肯德基先生指着自己的心脏说:“我们每一个人可能都会有这么一个死小孩,在这里藏着。”这样的死小孩是怎么样的?孤独有执着,倔强的不肯认输!
龙族写的是一些人的孤独,他们在孤独中拉风着,倔强着,却没有人看见,壮烈牺牲后也没有陌生人取替他们惋惜,他们明明是在拯救世界啊!就像一朵开在悬崖上的花,拼命的生长,开出最美丽的花瓣,在风中摇曳的身姿,如同伊人在水中央跳舞,却没有人去欣赏,默默地开在悬崖边上,只有风在抚摸着她,看她含苞,;看她绽放,直至凋零。
路明非从小衰到大,他十八岁的人生,诠释了什么叫做没有最衰只有更衰。一直寄住在婶婶家的他,父母很久都没有来看过,时间长了,连父母的样子都忘了。婶婶从小叫他干这干那,但他做什么都是错的,最后他终于明白了,因为不爱,所以做什么都是错的,他就像婶婶的眼中钉,在婶婶以为的那个世界里,他又狠又腹黑。
青铜计划中,明明是他用七宗罪杀死了龙王,却没有人看见,反而被凯撒抢去了头功,尼伯龙根里,楚子航,也是他背起七宗罪,一刀一刀的杀死了龙王,说出了那一句:“我重临世界之日,诸逆臣皆当死去。”巨牛逼,巨拉风啊,从来没有人那么拉风牛逼过,哪怕是有钱到爆,冬天取暖可以拿来烧钱烧一整个冬天的凯撒,或是苦行僧一般,拿起剑就变成一个杀胚的楚子航,他们都没有。可还是没有看见,因为没有看见,所以明明很拉风,明明事后想起来觉得很骄傲,但还是被人看成是一根废柴,可有可无,上战场肯定第一个成为炮灰。有时候觉得,甘心吗?明明很厉害,很牛逼,却没有人看见。一定很不甘心。
心中的孤独是无法言喻的,每一种孤独都不同。他们深深地藏在心底,那内心的最深处!
龙族读后感以下篇四
这是一个与孤独抗争的故事。孤独,那么的可怕。路明非,18岁,衰小孩一个。
可是他还是很衰,继续一如平常说烂话,继续隐藏着自己对自己喜欢的女孩的爱,虽然所有人都知道。他是一个衰小孩。他自己奋斗者,奔跑着,梦想着,可是却一直一样的衰。正如路鸣泽所说,总有一天,他会觉醒,他会变成令世人所恐怖的存在。谨以此书,献给所有有梦想的衰小孩!
龙族读后感以下篇五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为《龙族》的书,作者是江南。本书的内容十分精彩,情节跌宕起伏,读时扣人心弦,让人欲罢不能。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主人公衰仔路明非走了狗屎运,考进了外国名牌私立大学,开始了他的屠龙生涯。路明非的表弟路明泽与他做了一次交易,答应帮他四个忙,但是这四个忙帮完,他的性命就要归路明泽。路明非因为救友心切就答应了,就这样他踏上了漫漫征途。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人生的道路是布满荆棘的,拥有和失去是人生中的平常事。也许我们可以把不开心的事藏在心扉里,但这样的人是孤独的,开朗的人会把秘密说出来,让大家帮他解决这个问题。在人生中,只有抓住机会,把握住机会,才能显现自己的才干。否则,就会追悔莫及,正所谓“机不可失,时不再来。”
《龙族》是一本能给我们带来正能量的书,让我们和主人公一起创造奇迹吧!
龙族读后感以下篇六
这是一个与孤独抗争的故事。
孤独,那么的可怕。
路明非,18岁,衰小孩一个。唯一的特长是打大型老式游戏星际争霸。可是这又有什么用呢?他还是一样的衰,没存在感,没人记得他。12岁时父母外出,至今未回。一直住在婶婶家,婶婶叔叔自私刻薄,他是那么的衰。
直至在一天,他在一个细腰长腿的御姐的召唤下,变身李嘉图·m·路,来到了美国卡塞尔学院,他到了那里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拥有龙族血统的混血种,而他也是,而且是s级的。他以为自己终于可以牛逼一回了,可是他还是一样的衰,高富帅的师兄凯撒·加图索,漂亮师姐诺诺,面瘫的帅气师兄楚子航,废材留级王芬格尔,他在这些人的辟护下生活。
他也和可爱帅气的狡猾小恶魔路鸣泽签订了契约,每当他杀死一个龙王就要给路鸣泽四分之一的生命。“路明非,你没有感觉到绝望,是因为有人不敢让你绝望,总是施舍似的一点点给你些希望。一旦你绝望了,就会完完全全变成另外一副摸样。”路明泽侃侃而谈,坚定有力,像个出色的演说家,“可是总有一天你还是会绝望的,因为你一无所有。你是个废物,是多余的,没有人真的需要你。你是个笑话,你自始至终从来都没有摆脱过‘血之哀’,偏偏你无法觉察到。你不感到孤独,哈哈哈哈哈,”他突然狂笑起来,转过身,指着路明非的鼻子,“真有趣,没有听过比这更好笑的笑话了!”“他们给你的爱,就像是从饭碗里拨出来施舍给你的米粒。”他的声音嘶哑冷酷。说真的,读完这些,我仿佛置身于这种孤独之中。
龙族1中明明是他用七宗罪杀死了青铜与火之龙王诺顿,却被凯撒抢去了功劳。
龙族2中他背着七宗罪一刀一刀杀死了大地与山之龙王,说出审判圣言:我重临世界之日,诸逆臣皆当死去!可是却没有人看到,那时他是那么牛逼,那么帅,那么威严!
可是他还是很衰,继续一如平常说烂话,继续隐藏着自己对自己喜欢的女孩的爱,虽然所有人都知道。他是一个衰小孩。
他自己奋斗者,奔跑着,梦想着,可是却一直一样的衰。
正如路鸣泽所说,总有一天,他会觉醒,他会变成令世人所恐怖的存在。
谨以此书,献给所有有梦想的衰小孩!
—江南。
龙族读后感以下篇七
龙族的感情,用笔最多的大概就是孤独了。
路明非从小寄居在婶婶家,没有爸妈的爱,叔叔婶婶对自己更是没有对弟弟好,相比之下更会觉得委屈孤独,他学习成绩一般,是个暗恋别人的小屌丝,自然学校里也没有他真正的朋友,唯一能让他感到不孤独的就是在网吧里通宵的玩游戏,也许他整天说的那些烂话也都是在掩饰自己的孤独吧。
大多数的人总是在想小时候,小时候是多么无忧无虑、天真烂漫,泥巴、跳绳、皮筋、风车……一个小小的玩意就能高兴好久。然而现在,学习工作、买车买房……各种各样的问题都要面对。
“世界喜不喜欢你,取决于你的朋友喜不喜欢你,每个人都有几个真正的朋友,他们喜欢你,就是世界喜欢你。”路明非对绘梨衣说。想想也是,只要你的几个真正的朋友喜欢你,那你就不会感到孤独,可是偏偏有些人就是在面对面的时候忘不了口袋里的手机,吃大餐发朋友圈,逛街shopping发朋友圈,完全忘了正在自己身边的人,也许他需要的是来自大家的关注,而这种关注恰恰是孤独的。
“朋友在精不在多。”和朋友聊天的时候他说。当时读《龙族》的时候,那种孤独感真的是太强了,只要有闲的时间就看《龙族》,或者画画,或者看电影,就是不想感到太孤独,也没有跟那几个真正的朋友聊聊天,谈谈心,当时真觉得自己好孤独,就像全世界只有黑色,自己也是黑色的,有点儿可怕,如果当时跟别人聊聊大概这种感情就不会太强烈了吧。本来自己就不是那种主动找别人聊天的人,看完这本书,觉得自己主动一下也是很有必要的!
其实,多参加一些活动、多做一点儿有意义的事情就不会觉得孤独了,丰富自己的同时你会收到许多意想不到的收获!
龙族读后感以下篇八
世上的书数不甚数,史书、小说、网络小说等等。光是说小说都有不会少类了。一本好书,我认为它并不一定是一本名著——一位大师级别的人所写。而是那本书给你了人生的体会和精神的升华,冲击你的不完美灵魂。有的人读书是为了寻找他认为有趣的知识或笑点,有的人读书是为了单纯了解知识和调养自己的身心,有时候看到书籍上的作家,有没有莫名的崇拜感,或者是感觉他身上无形的学者气息。总之,读书人有读书之志。
我读的这本书,他不是文学书,而是中学生都喜欢看的小说《龙族》。这本书的作者是江南,他一直在创业,随总失败但是他不气馁,这也是他成为博士后的秘诀吧!这本书的内容是一个18岁衰小子路明非因为考上了一家美国著名大学,而后路上发生很多神奇现象,他才知道这世界的另一个秘密——龙族。他身为s级纯龙血人物开始了屠龙计划。故事很神奇,剧情很丰富,有人会问到:这些有什么用?纯粹幻想。看我为你一一答来。路明非虽然龙血觉醒了,但是他依旧是个废材,但是有一个魔鬼般的路鸣泽在他身边,当他的.朋友每次遇到伤害会失去生命的时候,他就会向路鸣泽要求帮助。然而代价就是1/4的生命。这样他那种为了朋友而舍己为人的精神值得令人敬佩。
这本书看起来都让人浑身热血,激情澎湃,那幻想似乎是每个人的希望,开上兰博基尼,很帅气,拥有其他人没有的异能,做着保护人类的任务。听到这些有没有感到心的跳动,很渴望。
这本书给了我就是这些感受,激情热血的书一向是年轻人的最爱和性格的照写,我们也要打破平常的世界,创造奇迹的时代,拥有属于我们的热血!
龙族读后感以下篇九
“一个男人要走过多少路,才能被称作男人。”鲍勃迪伦。
今天凌晨一点,翻来覆去毫无睡意的我想着要不看会儿小说吧,反正睡不着。但是我的手机里并没有读书软件,我也并不想为此多下载一个软件占用手机内存。突然想起,微信读书好像有小程序,于是我就点开了微信读书。在首页的中间是龙五,听说龙五开始连载很久了,我却从来没有去看过。我非常不喜欢追正在更新的东西,“未完待续”的感觉让我感到不舒服。我一般都是等一本书或者一部剧完结了再看。
无聊让我开始读起了龙五。第一次看龙族真的在很久很久以前了,好像是小学六年级的时候。我得承认,我当时根本读不懂龙族,或者说现在我在读书这一方面也没什么长进,还是读不懂龙族里很多地方。从前,我误会凯撒和诺诺那不是爱,现在,我还是觉得诺诺爱的其实是路明非。从模糊的记忆里,我只能记起我当时是很喜欢看龙族的,但具体有多喜欢,喜欢的感觉我已经记不起来了。从我看完龙五的第一页后,我记起来了那种感觉。我好像回到了那个我原本去过但已经很久没去的世界里,我的心情完全被这个世界牵动。说起来有点中二,但我觉得龙族那个世界确实是存在我的脑海里的一个角落的。时间在那个角落里会静止,只有当我读龙族的时候,时间才在那个世界里流动。这么多年过去了,龙族里所有的角色还是好好地活在那个角落。
时间对那个世界产生不了什么影响,但时间对我产生了很多影响。我读到龙五的一些情节,比如加索图家族随随便便就豪掷多少多少亿购买武器航母对抗一个国家,的时候,我居然会觉得这没什么可信度,太中二了。可是,这本来就是一个科幻小说啊,小时候我从来不会在意科幻小说的真实性。我每质疑一次龙五的情节,我能感觉到我脑海里的那个世界就坍塌了一点。
以前读龙一二三四的时候,我一直觉得龙族的主色调是热血。龙二还是龙三其实也挺悲伤的,楚子航和夏弥是我读过最悲伤的爱情故事了,但是小时候对儿女情长这种事并没有特别敏感,总得来说龙族在我心中一直是一部科幻动作片。但是龙五从一开始就让我难过得想落泪,每个我曾经那么熟悉的角色不是告别就是在告别的路上,每个句子仿佛都是为了最后的告别做铺垫。读到一半,我实在读不下去了,在很想知道后面的剧情和逃避后面的剧情里又有人离去之间,我选择了后者。我不想大家一个个这么快离开我脑海里的那个世界。我对每个角色是真的有感情的。
龙五里面有一段非常戳我的.情节,大概就是,路明非所经历的逃亡早在多年前就被预见了,且逃亡路线也早已被规划好。他终有一天会开着一辆巨大的车,带着他心爱的女孩,载着他过命的兄弟,在望不到尽头的公路上奔驰。可能这就是宿命吧,中二又浪漫的宿命。我很羡慕。小时候,我觉得我长大后会变成一个很酷的人,自己一个人开着车环游世界,不用担心人身安全也不用知道目的地,就一直开下去就好了。19岁的我却还没有拿到驾照,被生活中各种小事困扰,不知道小时候的我会不会看不起现在的我。希望“你”能原谅我吧,我没有成为你希望的样子,但我还是会好好生活的,在不给家人朋友带来不好的影响的前提下,努力做一个能被“你”看得起的人。
龙族读后感以下篇十
《龙族1》读后感――谷顶t在我无聊的时候我看到一本叫做《龙族1火之晨曦》的小说,身为小说迷的我当然是把它买了下来。《龙族1火之晨曦》一听名字就知道是本玄幻小说,而玄幻小说无非就是打打杀杀、主角很拽的一型类,可这本小说不是这样的。
在这本小说里主角路明非是一位很衰的男孩,在家遭弟弟路鸣泽的白眼,之后打算在电影院来像女神陈霎霎告白,可是又被骗了。原本路明非以为在卡塞尔学院过上普通的生活,可是到了之后才发现原来卡塞尔学院是一群奇葩的乐园。搞笑的学长芬格尔,杀胚师兄楚子航,挥金如土的老大凯撒。还有可爱的姑娘们:红发师姐陈墨瞳,孤独的零,以及苏茜。读完这本书我才觉得路明非真是太惨了,告白被人骗,亲手杀了陪自己打星际的老唐,最后在杀青铜与火之王的时候还是要考出卖自己四分之一的生命才杀了青铜与火之王,可最后还是被老大凯撒抢了风头。
读完这本书时我才发现原来路明非的衰已经到了没有最衰,只有更衰的境界。
龙族读后感以下篇十一
关于这本小说,我想说的话挺多的,首先,要先说一下这本小说的好的地方,也就是优点,知识面广,据说这本书在宣传的时候下了很大功夫,也很深奥。嗯,缺点就是太扯淡了,知识面时光,但是有些东西很扯淡,第二部的时候,在最后路明非看到终极boss以后,那boss竟然给他扔出来一包薯片,这...挺坑爹的。我但是看到这个时候就有点想去一刀砍了作者,也太二了吧。
这本书的失败告诉了以后想要创作的同志们,一定不要写过于搞笑的形式,就不伦不类了!!!!
龙族读后感以下篇十二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如果说在人生这一孤独的旅程中,最可怕的是什么?恐怕没有比迷失自我,丧失初心更可怕的。人生如一道道坎,倘若迷失掉了自我,还有什么理由去跨过那条坎呢?读书,可以让人不忘初心。是啊,一个读书多的人,他的气质、品行、谈吐中无不透露出一丝儒雅谦逊之气。如果让我在这人生旅程中选一样东西,我会毫不犹豫的选择书。
就算未来一无所有又如何?
就算被一次次击倒在地又如何?
就算被限制在原地徘徊又何妨?
要记住——人,就算一无所有,也不能失去满腔热血和那一本书。
肉体被击倒在地,动弹不得,疼痛欲裂,可你的心还要随着书一起挣扎着爬起来。
脚步可以停下,但精神的境界是不能停的,一个人的精神,要一直随着你手里的书走下去。
愿你在人生的旅途中,不被世俗所侵扰,面对起伏的波澜,总能处事不惊,轻轻地合上书,淡淡一笑,向天怒吼,继续走下去。
这几本不是名著,这几本也不是什么有用的书,这些更不是令人为之赞颂的书。这只是一套小说,一套没什么意义的小说,但是这给我的只有震撼和孤寂。
这并不是简单的屠龙故事,它里面夹杂着各种各样的情感。他的主人公很不同,主人公既不是像凯撒那样的“高富帅”,也不是什么像楚子航那样的“冷艳贵”,他是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路人甲”,或许他比普通人更加不幸和痛苦,也许“衰”这个词来形容他更加合适一些,他是——路明非。
或许每个人心中都住着这样或那样的一个路明非。明明是s级却处处不受待见。每次屠龙似乎很不可思议,其实每次都耗费了自己的生命。看似同时是凯撒重要的小弟还和楚子航有着不一样的交情,其实每次都似乎是自己再拖他们的后腿。难道不是吗?心中的孤寂似乎从来都不会流露出来,明明心中无限的酸涩,却嘴里不停的.说着各种各样的烂话,努力露出笑脸。这是隐藏最深的孤独,他既不同于凯撒小时暴露出的孤僻,也不同于楚子航隐藏心底的痛苦。他的孤独是让人无法感受到的孤独,甚至连他自己都无法察觉到他的孤独。
刚刚是第五次读《龙族》了,从来没有任何书让我读的如此费劲。这算是破例吧,不过我却读的心甘情愿。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那个站在天台上的小衰仔——路明非。你说他怎么这么衰呢,青铜与火之王、大地与山之王都是他杀的,最后荣耀却被冠给了队友。如果是我,我就会立刻站出来,夺下这些荣誉。这些是我自己的,心安理得!
但路明非没有这么做。他自认为是个diao丝,把属于他的诺诺藏在心底,然后独自一人去屠龙。他把四分之一的生命给了诺诺,四分之一的生命给了楚子航,从来没有为自己献出生命。风间琉璃说路明非是个很好的演员,他表面装成一个小衰仔,但心里是一只疯狂的狮子。
但狮子也曾经发怒过,是目睹源稚女、源稚生还有上杉绘梨衣都倒在王将的脚下,是看着王将如何利用源稚生和绘梨衣变为八歧大蛇……最后,他勇猛的拿出了四分之一生命,和路鸣泽合体成为黑王打败了八歧大蛇。
很多时候,路明非都会变为一个路人甲,但是,在我心里,他是那个站在天台上、默默的看着黑夜的小衰仔。
一本好书,总有人会去看。
《龙族》,不像四大名著那样中外闻名,但每个人,总能从里面读出些什么。
孤独,这个名词大家并不陌生,在词典中能找出它的含义,但是总会有人给它找一个与众不同的定位。
在这本书中,它被当做一群人独特的标志。他们也许在世界各地拥有自己家族的产业,或许在众人眼中是个触碰不到的神话,也有可能是一个众人嘲笑的傻瓜。这些人看起来丝毫没有任何联系,可他们身上的某种血缘,让他们聚在一起。这种血缘被称为“血之哀”,是一种可悲的存在,它唯一突出的特点是让人感到前所未有的孤独。
“孤独是一个人的狂欢,狂欢则是一群人的寂寞。”用这句话描述这个热血故事是再适合不过的了。在孤独中存在着一丝丝的热血,在热血中存在着一点点的疯狂。这就是那个孤独的的世界,被人们淡忘却真实存在着的世界。存在于我们内心的,那个孤独又热血的世界。
猛看了两天,《龙族》总算是看完了,路明非,楚子航,两个很喜欢的人物。
主角,当然是会让人喜欢的,楚子航,或许是直接看第二部的原因,果断的喜欢上这个人,是开头的那段很感动,是他的心里明明在乎他的那个亲身父亲却不表现出来,是在家人面前一副乖宝宝样,每天临睡前要花一两小时来回忆他和那个男人的事,永远也忘不了那个雨夜,那辆迈巴赫,和那个男人伟岸的身姿,一切的痛苦,默默掩藏的真好。
卡塞尔学院,是他另一段生活的开始,面瘫的师心会会长,学院里的危险血统分子,暴力执行任务记过十三次,每次看到这些,总会淡淡的笑,一直这样下去,很好,特别是他和路明非一起出场,总是很精彩,很让人期待。这个人,也和主角一样,是个带着悲剧色彩的人,不然,夏弥为何会是龙王,在他总算是开始喜欢上一个人之后,确最终用七宗罪杀了她。耶梦加得在最后对楚子航说,我把夏弥还给你,然后楚子航临死都握着那把钥匙。当他躺在夏弥家的那张床上,感受着这个女孩,不,应该说学习做人的孩子的孤独的时候,他突然明白,再睁开眼时,不会再有一个天使阳光般对他微笑。
废柴师弟路明非遇上面瘫师兄楚子航,多么不相同的两个人,其实都是孤独,孤独到好像全世界都将他们抛弃,所以,这两个人凑在一起,应该会成为很多的朋友吧,希望如此,总是很期待看到他们两个一伙,很搞笑。
龙族三,很期待,希望路明非追求到诺诺,楚子航不要爆血的死掉,然后他们继续给我感动,还有那些很道理的话。
2020确实是很重要的一年,发生了很多对我有很大影响的事情。我想,最重要的是中考吧。因为小升初正赶上制度改革,中考,是我第一次参与如此激烈的竞争,第一次面对如此重大的抉择。
那时的语文老师——刘老师。
10年之前,她就一直在鼓励我,适时的表扬我,给我自信。
“最后。在找你签名的时候。你对我说。我可以的。
但是,,相信我。中考,我完了,
我不可能考好了。
没有任何可能性。
就冲我最后一段日子,每天抄作业,最后一个周末,整整玩了两天电脑。
我也不可能考好。
你说老天是公平的,那老天是不会帮助一个如此不努力的人的。
刘老师,真的很抱歉,要让你失望了,我不敢再面对你。
诸葛亮恐托付不效,以伤先帝之明。
而我恐不能考好,以伤刘老师之明。
刘老师,你说你喜欢我很乖的样子,可是,我一点都不乖,真的。
你很看好我,但是,我这次恐怕真的要让你失望了。
刘老师,对不起。
在初中最看好我的一个老师。
真的对不起”
这段话是我在中考前一天怀着内疚的心写的。
虽然在中考前几天一直觉得自己不可能考好,但是在考试的第一天,我却没来由的自信,相信自一定能考好。幸运女神好像也很眷顾我,语文考的都是我会的。
另一个影响着我的,是所有他教的学生都不喜欢她的老师——初三班主任李老师。
其实第一志愿没有报四中的,是师大二附。我觉得自己应该上不了四中。但是李老师找了我好几次,让我报。
每个人年少时,都曾孤独过。
——题记。
星期六上午,我长舒了一口气,仿佛干了一件大事一般,其实,真正的原因是——我终于把《龙族1》看完了!
看完《龙族1》心中突然变得轻松起来。
《龙族》,讲得是一个衰小孩路明非,一个普通的学生,他过着周而复始的生活,就在他以为他的一生都将如此度过的时候,一封来自美国神秘学院的来信改变了他平淡的人生——世界有龙!你的使命是屠龙。在热血与神秘的呼唤下,在爱与梦想的抉择下,他毅然选择了未知。陌生的大门向它开启,平凡的中国小孩走向不平凡的屠龙之路,生活变得精彩传奇。
这是关于“热血”与“抗争”,“成长”与“孤独”的一本小说。这里的每一个人——衰衰的路明非、孤独的楚子航、酷酷的凯撒,还有那些漂亮可爱的姑娘们——诺诺、夏弥、苏茜、陈雯雯、酒德麻衣……他们都有不为人知的秘密,他们都很孤独。这些男孩和女孩们在这部小说里慢慢地成长,学会了坚强、执着和爱。
《龙族》,它里面有让人痛哭流涕的亲情,也有让哈哈大笑的片段;
这是一个关于屠龙者的故事,也是一个关于少年们成长的传奇。这是一场青春的文字盛宴,也是孤独少年成长传奇。
让我们一起来看《龙族》,让我们享受年华给我们的青春热血。
我们都有孤独时刻。
以此来怀念我们都曾有过的孤独。因为有他,才让我们感到雨过天晴、雨过彩虹是多么不易。
拜拜喽,去看《龙族2》!
龙族读后感以下篇十三
《龙族1》读后感——谷顶祎在我无聊的时候我看到一本叫做《龙族1火之晨曦》的小说,身为小说迷的我当然是把它买了下来。《龙族1火之晨曦》一听名字就知道是本玄幻小说,而玄幻小说无非就是打打杀杀、主角很拽的一型类,可这本小说不是这样的。
在这本小说里主角路明非是一位很衰的男孩,在家遭弟弟路鸣泽的白眼,之后打算在电影院来像女神陈霎霎告白,可是又被骗了。原本路明非以为在卡塞尔学院过上普通的生活,可是到了之后才发现原来卡塞尔学院是一群奇葩的乐园。搞笑的学长芬格尔,杀胚师兄楚子航,挥金如土的老大凯撒。还有可爱的姑娘们:红发师姐陈墨瞳,孤独的零,以及苏茜。读完这本书我才觉得路明非真是太惨了,告白被人骗,亲手杀了陪自己打星际的老唐,最后在杀青铜与火之王的时候还是要考出卖自己四分之一的生命才杀了青铜与火之王,可最后还是被老大凯撒抢了风头。
读完这本书时我才发现原来路明非的衰已经到了没有最衰,只有更衰的境界。
龙族读后感以下篇十四
今天凌晨一点,翻来覆去毫无睡意的我想着要不看会儿小说吧,反正睡不着。但是我的手机里并没有读书软件,我也并不想为此多下载一个软件占用手机内存。突然想起,微信读书好像有小程序,于是我就点开了微信读书。在首页的中间是龙五,听说龙五开始连载很久了,我却从来没有去看过。我非常不喜欢追正在更新的东西,“未完待续”的感觉让我感到不舒服。我一般都是等一本书或者一部剧完结了再看。
无聊让我开始读起了龙五。第一次看龙族真的在很久很久以前了,好像是小学六年级的时候。我得承认,我当时根本读不懂龙族,或者说现在我在读书这一方面也没什么长进,还是读不懂龙族里很多地方。从前,我误会凯撒和诺诺那不是爱,现在,我还是觉得诺诺爱的其实是路明非。从模糊的记忆里,我只能记起我当时是很喜欢看龙族的,但具体有多喜欢,喜欢的感觉我已经记不起来了。从我看完龙五的第一页后,我记起来了那种感觉。我好像回到了那个我原本去过但已经很久没去的世界里,我的心情完全被这个世界牵动。说起来有点中二,但我觉得龙族那个世界确实是存在我的脑海里的一个角落的。时间在那个角落里会静止,只有当我读龙族的时候,时间才在那个世界里流动。这么多年过去了,龙族里所有的角色还是好好地活在那个角落。
时间对那个世界产生不了什么影响,但时间对我产生了很多影响。我读到龙五的一些情节,比如加索图家族随随便便就豪掷多少多少亿购买武器航母对抗一个国家,的`时候,我居然会觉得这没什么可信度,太中二了。可是,这本来就是一个科幻小说啊,小时候我从来不会在意科幻小说的真实性。我每质疑一次龙五的情节,我能感觉到我脑海里的那个世界就坍塌了一点。
以前读龙一二三四的时候,我一直觉得龙族的主色调是热血。龙二还是龙三其实也挺悲伤的,楚子航和夏弥是我读过最悲伤的爱情故事了,但是小时候对儿女情长这种事并没有特别敏感,总得来说龙族在我心中一直是一部科幻动作片。但是龙五从一开始就让我难过得想落泪,每个我曾经那么熟悉的角色不是告别就是在告别的路上,每个句子仿佛都是为了最后的告别做铺垫。读到一半,我实在读不下去了,在很想知道后面的剧情和逃避后面的剧情里又有人离去之间,我选择了后者。我不想大家一个个这么快离开我脑海里的那个世界。我对每个角色是真的有感情的。
龙五里面有一段非常戳我的情节,大概就是,路明非所经历的逃亡早在多年前就被预见了,且逃亡路线也早已被规划好。他终有一天会开着一辆巨大的车,带着他心爱的女孩,载着他过命的兄弟,在望不到尽头的公路上奔驰。可能这就是宿命吧,中二又浪漫的宿命。我很羡慕。小时候,我觉得我长大后会变成一个很酷的人,自己一个人开着车环游世界,不用担心人身安全也不用知道目的地,就一直开下去就好了。19岁的我却还没有拿到驾照,被生活中各种小事困扰,不知道小时候的我会不会看不起现在的我。希望“你”能原谅我吧,我没有成为你希望的样子,但我还是会好好生活的,在不给家人朋友带来不好的影响的前提下,努力做一个能被“你”看得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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