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林租地合同(热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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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林租地合同(热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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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一旦签订,不得随意更改或撤销,双方需遵守合同的约定。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当进行合同条款的仔细阅读和理解,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在合同起草中,了解其他行业的合同样本也是提高自己的重要途径之一。

山林租地合同篇一

甲方:

乙方:

甲方将三间平房和正面大约2亩地租给乙方闫芝峰所用。

一、租房地租金一年为一万元整,年月日付五千元,剩余五千元在半年以后20年1月15日付清。

1、本合同期限为三年(从年月日开始房租一年一付)。甲方必须无条件给乙方提供水电畅通,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所用地方时,甲方必须给乙方处理好(如:村民干扰或其他给乙方造成不能正常使用),否则乙方有权利让甲方赔偿一切损失。

2、甲方必须给乙方保证道路畅通,以便车辆通行。在公家或村里要占用此地方,甲方必须按乙方所占时间以外的房租全额退还给乙方,如有不退或其他条件乙方可以向公家机关起诉,追究法律责任。

3、在合同内甲方不得给乙方涨房租。如在合同内甲乙双方不按合同来做,双方任一方都可以用法律甲方必须把院内所有乙方不需要的东西按时给乙方清理完毕。如有争议,双方协商处理。来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山林租地合同篇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乙方将水田租赁给甲方种植苗木,并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年限为年,从年月至年月为限,每年每亩租金元人民币,每年12月30日前付田租款。

二、廖石求9亩、廖华顺7亩、廖茂景6.2亩、廖茂生5.6亩、廖学付6.8亩。

三、甲方租用水田只作为种植苗木使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作其他项目,否则乙方有权收回水田并终止合同。

四、在租赁种植苗木期间,甲方没有更改作为其他项目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合同。

五、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山林租地合同篇三

身份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土地租赁过程中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甲方将位于湖南常德澧县澧阳镇翡翠华庭旁边闲置草坪约800平方。

二、租期。

租赁期限长期使用,暂定20xx年。

三、甲方的义务。

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须进行合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五、租赁期限界满后,租金平等的情况下乙方有优先的承租权,如乙方不再续约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时乙方应保证工作人员撤离、将属于自己的设备腾清,土地归还甲方使用。

六、经甲乙双方商定,租金为元每年,租金按一年两次支付,第一次支付时间为年月日,第二次支付时间年月日完成,由甲方开出收据给乙方。

七、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八、争议解决方式。

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山林租地合同篇四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厂房租赁合同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1甲方将位于南昌县蒋巷镇叶娄熊村的厂房和粮田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为300亩,每年800元/亩。

1.2本厂房属于承租方式一,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2租赁期限届满前一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种养殖场租赁费用及相关事项。

3.1租金。

租金为/年,每年在月份交租金。

3.2供电,供水,排污及其他。

为使乙方能够正常生产,甲方必须保证以下几点:

1、有自来水供生产使用。

2、排污管道需接通到围墙外大排污管中。

3、由于厂房土地等产权问题引起的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

第四条场所的维修、建设。

4.1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有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相关设施的维护,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归还甲方。

4.2乙方因正常生产需要,在租赁物内进行的固定资产建设,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五条免责条款。

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政府征地或其他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公证机关证明文件或其他有力证明文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

第七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双方一致同意以地方仲裁委员会作为争议的仲裁机构。

第八条其它条款。

8.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8.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款项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林租地合同篇五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议将甲方位于晋宁县晋城镇新庄村委会的耕地亩,出租给乙方种植蔬菜。租用期为三年,从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9月30日止。

1、全年租金为每亩伍仟元整,每年10月5日前交清当年租金,不得拖欠,三年内租金不变。

2、乙方在租用土地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正常生产,如干涉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但由于有关部门征用土地的除外。

3、乙方在租用期间三年之内,甲方不得再租给第三者,否则赔偿乙方经济损失,合同期满后如果乙方续租,在同等价格上必须优先租给乙方。

此合同一式两份,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山林租地合同篇六

出租方:身份证号:(简称甲方) 承租方:身份证号: (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土地租赁过程中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租地情况

甲方该土地的具体位置位于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罗雄镇环松街租赁期限为年,自20xx年1月20日 至20xx年1月20日止,租凭期间使用权为承租方(简称乙方),租金为承租方搭建钢屋架房为4年租金。

二、甲方的义务

甲方承诺对本合同第一条所指土地有合法的使用权并有权出租给乙方使用(用来建造厂房及),如有违反,甲方应将所收的全部租金退还,并赔偿乙方因对该块土地的投资而产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厂房及相关设备等。

甲方应保证本宗土地上的水、电、暖等基本设施完整,并帮助乙方协调同水、电、暖的提供方的有关事宜,但具体收费事宜由乙与水电暖的提供方协商,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的义务

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须进行合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四、乙方租用期间,有关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国家行政收费,按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负担。

五、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六、租赁期限满后,乙方有优先的承租权,且租金优惠同等位置地块的_______%到_______%。如乙方不再续约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_______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时乙方应保证工作人员撤离、将属于自己的设备腾清,并将租赁范围内的垃圾杂物等清理干净。

未能按时进入,逾期交纳租金在_______日以内,甲方应向支乙方付总租金日_______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_______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租金_______的违约金。

八 、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九、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规划建设,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有关部门按照北京市的有关规定进行补偿外,甲方还应退还未到期部分的租金。

十、争议解决方式

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 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罗平县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并公证后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山林租地合同篇七

甲方 (租赁方) :

乙方 (承租方) :

为保护耕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耕地管理和承包地种植经营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为对耕地进行科学、合理、统一、严格管理,甲方对乙方租赁的全部耕地属于基本农田,在国家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下,允许乙方自主决定种植品种和耕种方式,乙方不得进行与农业种植无关的产业。

租赁时间共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另行议定。

按照先缴费后使用, 年一交, 年一议价的方式缴纳租赁费,租赁费每年租金 元/亩,于 年 月 日前将下一年租赁费以现金方式全部结清。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承包所有耕地行使租赁权、监督权。

2、有权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经营的耕地。

3、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4、在租赁期终止后,有权提出新的租赁标准。

5、维护乙方相关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对租赁的耕地资源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2、乙方对耕地可依据市场需求,自主安排生产经营方式。

3、在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对原租赁的耕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并且合同租赁期满后,若乙方继续续租田地时,甲方应该按照市场价格收取租赁费,不得高出市场价要价。

4、按本合同的约定缴纳租赁费。

5、种植的云杉等松树能够出售时,乙方可以在承租种植树的田地里,给挖出的松树根上加适当的、可以让买树人满意的田土,甲方要予以支持,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1、在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省、市政策调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当事人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的,可以经双方协商后,按照法律程序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自行承担或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违约不按时缴纳租赁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3、乙方有违反国家、省、市政府耕地管理政策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代表人(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山林租地合同篇八

甲方:

乙方:

为了更好的发展养殖业,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租用地点:

二、甲方把现原有的养殖场:养殖场出租给乙方经营生产。

三、在乙方租用期限内,乙方自主经营,均与甲方无关。

四、租用期限为五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金为每年38000.00元。

五、租金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乙方按每年合同期满后,每年一次性付款租金给甲方,先付款后经营,即年月日付款。

六、乙方租用期间,乙方需要改变甲方现有的塘池,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可改变。

七、在乙方租用期内,甲方无权以任何借口终止合同,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应由甲方全部负责赔偿给乙方。

八、在乙方租用期内,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的道路通畅,水、电按原有的提供给乙方使用,电费由乙方自付给供电公司。如乙方租用期内不履行缴纳电费义务,后果乙方自负。

九、乙方租用期限内,如有国家或任何单位征用开发造成乙方经营生产损失由乙方所有,场地所有建筑设备,所有财产均与乙方无关。

十、乙方关经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借口转租或发包给第三方。

十一、乙方在经营生产中,发生任何事情均与甲方无关。若遭受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损失与乙方无关。但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故意损坏甲方的设备或场内的建筑,如有损坏应由乙方全部负责。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达成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条款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出租,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继续租用。

十四、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并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十五、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林租地合同篇九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土地租赁过程中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甲方将位于漳平市永福镇文星村东100亩土地的使用权出租给乙方使用。该块土地的具体位置(即四至)为:东至————;南至————;西至————;北至————;大小为——————亩,长————米,宽————米,形状为————形。

二、租期。

租赁期限为____年,自20___年__月__日至20___年__月__日止,年租金————元,租金共计————万元整(元)。

三、甲方的义务。

甲方承诺对本合同第一条所指土地有合法的使用权并有权出租给乙方使用(用来种植花卉),如有违反,甲方应将所收的全部租金退还,并赔偿乙方因对该块土地的投资而产生的损失。

四、乙方的义务。

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须进行合法经营(用来种植花卉),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五、乙方租用期间,有关各种收费,按有关规定由乙双方各自负担。

六、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七、租赁期限界满后,乙方有优先的承租权,且租金优惠同等位置地块的——%到——%。如乙方不再续约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并将租赁范围内的垃圾杂物等清理干净。

八、经甲乙双方商定,租金的交纳于本合同生效后——日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即——元。如逾期交纳租金在——日以内,乙方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日———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的违约金。

九、甲方保证乙方于本合同生效后——日内进驻该块土地。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未能按时进入,逾期交纳租金在——日以内,甲方应向支乙方付总租金日————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租金————的违约金。

十、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十一、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规划建设,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补偿外,甲方还应退还未到期部分的租金。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三、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20___年__月__日。

20___年__月__日。

山林租地合同篇十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土地租赁过程中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诚实守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土地的使用权出租给乙方承制广告塔使用,该块田地共计亩。

二、租期:

租赁期限为年日至年月日止,租金元,因建立广告塔造成的秧苗补偿费一次性付给甲方元。共计元,大写:元。

三、甲方的义务:

甲方承诺对本合同第一条所指土地有合法的使用权并有权出租给乙方使用。如有违约,甲方应将所收的全部租金退还,并赔偿乙方因对该块土地的投资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四、乙方的权利:

乙方所承租甲方该土地,乙方具有该土地经营权、使用权、受益权。

五、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在乙方广告塔建成后,由于甲方耕种或其它人为因素而造成的广告塔的损坏和经济损失、人员伤亡均由甲方承担。

七、租赁期限满后,乙方有优先的承租权,且租金优惠同等位置地块。如乙方不再续约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乙方协助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拆卸等相关事宜。

八、经甲乙双方商定,租金的交纳方式;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全部费用。

九、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规划建设等原因,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有权享受国家的经济补偿。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方可生效。

甲方签字(签章):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字(签章):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年月日

山林租地合同篇十一

甲方(租赁方):

乙方(承租方):

为保护耕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耕地管理和承包地种植经营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为对耕地进行科学、合理、统一、严格管理,甲方对乙方租赁的全部耕地属于基本农田,在国家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下,允许乙方自主决定种植品种和耕种方式,乙方不得进行与农业种植无关的产业。

租赁时间共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另行议定。

按照先缴费后使用,年一交,年一议价的方式缴纳租赁费,租赁费每年租金元/亩,于年月日前将下一年租赁费以现金方式全部结清。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承包所有耕地行使租赁权、监督权。

2、有权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经营的耕地。

3、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4、在租赁期终止后,有权提出新的租赁标准。

5、维护乙方相关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对租赁的耕地资源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2、乙方对耕地可依据市场需求,自主安排生产经营方式。

3、在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对原租赁的耕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并且合同租赁期满后,若乙方继续续租田地时,甲方应该按照市场价格收取租赁费,不得高出市场价要价。

4、按本合同的约定缴纳租赁费。

5、种植的云杉等松树能够出售时,乙方可以在承租种植树的田地里,给挖出的松树根上加适当的、可以让买树人满意的田土,甲方要予以支持,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1、在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省、市政策调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当事人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的,可以经双方协商后,按照法律程序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自行承担或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违约不按时缴纳租赁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3、乙方有违反国家、省、市政府耕地管理政策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代表人(签字):

签订时间:年月日。

山林租地合同篇十二

乙方:______________。

为了充分利用山林资源,发展林业生产,振兴经济,现经甲方召开群众会议,经讨论决定将山林发包给乙方承包砍伐种植经营管理,为明确甲、乙双方职责,使今后便于管理使用,有利于团结维护好各方的合法利益,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营方式:乙方利用承包的林地有权砍伐和种植、割油等投资经营项目,有权开发地面上下各种品质方面的资源,发展林业生产,乙方自主经营权,可自由转包,合股其它承包者仍按原合同执行。

二、承包土地范围:,承包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实际面积按林业部门勾图为准。

三、付款方式:合同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待林业部门实地勾图边界、政府认可后,乙方一次性将承包款项付清给甲方。

四、乙方将承包费付清给甲方后,承包范围内的所有林木归乙方所有,乙方如何经营,甲方不得干涉。

五、在承包期间双方应遵守的事项:

1、甲方有义务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得到乙方承包范围内砍树、开荒种地等有损承包者利益的活动,如有损害乙方利益行为的,甲方要协助乙方对损害者追查责任,如果由甲方造成的,限期按实际损失一至三倍赔偿给乙方损失。

2、甲方不得以各种借口另行收取乙方的各种费用,有关承包地内的经营手续及费用开支,由乙方按政府有关规定办理,所有费用与甲方无关。

3、现有通往该承包地内的道路要保持畅通,今后乙方有权继续使用,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封闭。需增修改的新路,甲方要给予提供方便和支持,在加宽、改直原有道路时,如有损坏现耕田地及农作物的乙方应给予赔偿。

4、如果发生权属纠纷,直接影响到乙方正常经营,给乙方造成不应有的经济损失的,由甲方协助有关部门负责调处,如遇阻挠、调处不下,造成长期间不能经营的,甲方按不能经营期间顺延受损面积承包期。

六、此合同一经签订成立,双方不得违约或中途终止协议,甲方中途终止合同的,要双倍退还给乙方已交的.承包金及有关费用,还要按承包地面上当年收益产值(以有资质的部门评估为准)的五倍赔偿给乙方。如乙方中途终止合同的,甲方不再退还给已交的承包金,并无偿收回承包地及地面上的所有财产。

七、其它条款:

1、国家有关该承包地所能享受的各种政策属乙方所有。

2、甲方干部换届、换人、基层组织名称更改及户主的变更均不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和合同的执行。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国家政策有变化,由双方通过协商解决,由此产生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承包期满后,甲方继续发包此地,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甲方不再发包,乙方无条件地将承包土地及管理权交还给甲方。

八、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代表(含家主)签字按印公认后,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在场村民代表:______________。

山林租地合同篇十三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场地条件:

甲方租给乙方的用地是可耕地,有机井一眼。不会因天气干旱而造成粮食欠收,无论在此地做什么都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在租用期内归乙方合法经营范围使用,承包期限为:年。日至月日。二、付款方式:每亩租金元,每10年合计为元。亩地10年的租金合计为/租金在双方签订合同时一次付清(人民币:元)。

三、甲方给予乙方提供水电的方便,有义务帮助乙方解决相关的事宜.

四、如遇国家征占地时,征地费归甲方所有,这时甲方。

须退还乙方未到期的剩余期租金,乙方的地上附着物归乙方、补偿款归乙方所有,相关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五、违约责任:合同期满后,如果乙方还需继续承包,甲乙双方另立协议,土地租金根据当时情况商定。如果甲方不与乙方另立协议,乙方在承包土地上的建筑物归乙方所有,此合同终止。

六、不得以任何手段或名目转租他人。更不得在此土地上搞大型建筑。

七、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精华】活动合同三篇。

【精华】企业合同六篇。

山林租地合同篇十四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共同发展,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自愿有偿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1、租用房屋的用途:该房屋主要用于。

2、租用房屋的位置和状况:该房屋位于地)。

3、租用房屋的面积:。

4、(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乙双方签订议协生效,以后每年5月30日以前一次性付清当年租金。若场地内有拆迁,拆迁费按政策计算,拆迁费由乙方支付。

1、租用土地如属耕地,乙方不得建永久性建筑,但可建临时建筑。

2、租用土地如修临时建筑物必须报镇国土和规划部门批准,并办理《临时用地许可证》,并经国土和规划部门放线后方能修建。

3、在租期内,若遇项目征用土地,乙方应无条件搬迁,乙方经甲方同意可向政府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按当时国家有关租用土地政策给予适当补偿。

(一)甲方的义务:

1、甲方在收到乙方预付租金后。

2、甲方保证出租土地无第三人提出权利要求;

3、甲方负责出租土地的农业税及附加和水费的解缴;

4、甲方负责协调生产、生活用电、用水,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5、甲方保证乙方在本地的治安环境优良,负责协调周围农民及当地有关单位联系,并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手续,在乙方合法生产、经营及履行协议的情况下,有得干预乙方的生产、经营。

(二)甲方的权利:

2、甲方有责任在协议约定时间内向乙方传达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

(一)乙方的义务:

1、按协议约定及时支付租金;

3、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环保工作,并遵纪守法;

4、在租地期限内,若遇到国家规划建设需要,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其所占用土地的范围内地面附着物,按本地区当时有关租用土地的政策规定进行补偿,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涉。

(二)乙方的权利:

2、在本协议期内,乙方的一切债务、法律责任、经营风险均由乙方负责承担,与甲方无关。

3、乙方有权拒付协议以外的所有费用。

1、双方当事人协商解除协议,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或国家政策调整外,双方不得自行解除协议。如乙方确因种种原因无力继续承租土地,可与甲方协商,终止本协议。

2、土地灭失或被依法征用。

3、协议有效期满。

1、甲方不按约定提供土地,乙方可以解除协议,甲方应退回乙方已交租金。

2、乙方不按时交纳租金,每日应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的违约金,超过三个月未支付,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万元人民币。

3、乙方未按协议约定方式使用土地,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万人民币。

4、乙方擅自转租或第三方合租该土地,本协议自然终止,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1、本协议期内房屋归甲方所有,乙方只有使用权,乙方无权抵押,如乙方转租或转让应经甲方同意方可实施。协议有效期内如遇国家建设征用,甲、乙双方均服从并按统一规定进行补偿,乙方投入的财产只归乙方所有,土地赔偿归甲方所有,同时本协议自然终止。

2、协议期满,乙方如需继续使用,须提前半年书面上报甲方,并在期满前2个月重新签订协议,如乙方不再使用,甲、乙双方在期满前一个月内结清帐目,付清款项同时办理终止协议。

3、本协议签订地点:

4、本协议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仲裁机关仲裁。

5、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查。

7、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山林租地合同篇十五

乙方:(承租)。

为保护荒地、耕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荒地、耕地管理和承包地种植经营行为,按照生态优先、优化种植结构,发展避灾高产、优质高效、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现代生态农业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荒地、耕地的使用管理。

为对荒地、耕地进行科学、合理、统一、严格管理,甲方对乙方租赁的全部荒地允许自主经营。

第二条租赁面积、位置。

甲方租赁给乙方耕地位于乐山市市中区,总面积约亩,四至界限分别为(以实际标注为准)。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时间共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遇国家的政策性调整,另行议定。

第四条租赁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式。

按照先缴费后使用,一年一交的方式缴纳租赁费,租赁费头叁拾年每年元/亩,于每年月日前将下一年租赁费以现金方式全部结清,年至年租赁费为元/年、亩。

租赁期间乙方全部投入种植地的,甲方不增收租赁费,如国家、地方投入配套建设的按实际情况适当增收租赁费,具体费用增收事宜由补充合同约定。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承包所有荒地、耕地行使租赁权、监督权。

2、有权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经营的耕地。

3、制止乙方实施损害耕地资源和其它资产的行为。

4、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5、在租赁期终止后,有权提出新的租赁标准,选择确定新的承租方。

6、耕地租赁期间,国家各类惠农支农政策以甲方作为受益主体,但龙泉驿区政府另有规定的除外。

7、维护乙方相关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对租赁的耕地资源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如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耕地进行改造,对改造形成的资产如森林、房屋设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设的,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享有处置权。

2、租赁期内不得对荒地、耕地进行流转,在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对原租赁的耕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3、按本合同的约定缴纳租赁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的政策调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当事人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的,可以经双方协商后,按照法律程序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自行承担或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违约不按时缴纳租赁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3、乙方违约私自对耕地进行流转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有违反国家、自治区及管理区耕地管理政策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交由农业执法部门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乙方如果在规定期限内(7日内)不能办理相关的企业规范注册手续,在取消租赁资格的同时,按所缴纳保证金的10%收取违约手续费。

6、乙方如果在二年内不能达到区现行生态农业示范标准的,年租赁费按正常标准上浮30%收取。

第七条解决争议的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它事项。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字盖章):乙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签订时间:年月日。

融资合同:融资合同。

金融合同:还款合同。

设备维修合同-承揽合同。

版权登记合同许可合同。

版权登记合同转让合同。

借款合同和贷款合同。

赠与合同属于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

雇佣合同、劳动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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